電氣設備日常維護檢修制度(通用6篇)
電氣設備日常維護檢修制度 篇1
第一條:設備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月,應進行檢查或試驗后方可重新投運,以便及時發現設備存在的問題,保證安全運行,站(所)的運行設備,備用設備及自動投切回路等均應執行定期的預防性試驗和切換制度。
第二條:所有設備均應根據四項監督和反事故措施的要求,定期進行預防性試驗,和完成反措任務,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三條:備用變壓器,一般每月應對控制、保護回路傳動一次,并將變壓器投入運行,接帶負荷至少四小時。
第四條:運行中的斷路器退出運行,每次都應對控制保護回路進行傳動檢查,以保證重新投運能可靠工作。處于備用的斷路器每季至少投切一次,投入時間不應少于一小時,如有條件帶負荷時,應接帶負荷,控制回路,保護回路傳動周期一般為一季一次。
第五條:備用母線(包括旁母)每月應充電一次,隔離開關特別是室外的半年進行一次操作,鎖每月至少打開一次。公用保護及自動裝置如遇母線停電機會,須進行檢查或傳動試驗。凡屬保護傳動均應對可能聯動的其他開關的保護,制定防誤跳運行開關的措施。
第六條:變電站同一級電壓并列運行的母線上裝有兩臺變互感器時,且有一組處于備用,則每三個月應對備用電壓互感器及二次回路進行一次切換,切換過程中應防止繼電保護誤動作。
第七條:站設備用電源切換應定期進行至少每月一次,事故照明檢查每天一次。
第八條:強油循環冷卻器,高頻通道,故障錄波器及所用膠卷,通訊通道裝置等現場運行中應明確規定,定期進行切換試驗。
第九條:屬調度管轄的設備,由調度下令執行。
電氣設備日常維護檢修制度 篇2
一、本單位u盤、移動設備要進行編號,不得借于他人使用,若需借于他人的,必須征得單位領導同意,并進行時間、借還時間、借用人、審批人等詳細登記。
二、新購計算機、移動硬盤、u盤等設備,要先進行保密標識和登記,再發放使用。
三、如使用移動設備轉移存儲保密數據,需在使用前格式化,并在使用后立即刪除保密數據。
四、使用光盤備份的保密數據要登記編號,分類存放。
五、非本單位的移動存儲設備一律不得和涉密計算機連接。
電氣設備日常維護檢修制度 篇3
1.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各使用單位必須按照《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的有關條款到當地勞動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2.準備啟用的壓力容器要具備相關資料并進行驗收,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驗收內容:
d.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和安裝。
b.試車運行、審核資料。
c.使用登記手續的辦理情況。
3.壓力容器的報廢由使用單位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上報公司。
4.壓力容器檢修
4.1.壓力容器檢修由使用單位編寫壓力容器的檢修計劃,并報廠生產技術部審批,辦理密閉容器檢修工作票。
4.2.壓力容器的檢驗、檢修單位由公司統一指定有檢驗、檢修資質的單位進行。
4.3.壓力容器使用單位負責壓力容器檢修的具體實施工作,工作內容包括前期氣體置換和后期投產。
4.4.壓力容器的外部檢驗由使用單位聘請有壓力容器檢驗資格的單位進行,各生產技術部負責資料的保存。
4.5.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的檢修由各使用單位根據《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的有關條款執行。
5.壓力容器的操作、運行、使用管理
5.1.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建立壓力容器設備臺帳。
5.2.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必須對每臺壓力容器進行編號,編號按《固定資產分類規定與要求》執行,壓力容器的號碼須用油漆標于壓力容器的明顯部位,建檔銘牌必須固定在壓力容器指定位置。
5.3.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專業培訓與安全教育。
5.4.壓力容器發生下列異常現象之一時,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按規定的報告程序,及時上報。
5.5.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在工藝操作規程中和崗位操作中對壓力容器安全操作的要求不得隨意改變工藝條件,嚴禁超裝、超壓和超溫運行。
5.6.操作人員應定期進行巡回檢查。應保持安全附件齊全,靈活可靠,做好檢查記錄。
電氣設備日常維護檢修制度 篇4
1、 施工用的.各種材料、設備、構配件的采購必須檢查生產廠家的生產能力、生產資質、檢查試驗報告是否證明產品合格有效。
2、 必須嚴格把好材料、設備、構配件的采購進場源頭關,不合格的不能采購進場,證件不清來源不明的不能采購進場,確保進場后的材料,設備的質量。
3、 材料、設備、構配件進場后,嚴格按照要求檢驗,復試及進場的外觀檢驗,經檢驗不合格的不能進場,應立即退場,不合格的材料不得隨意放行使用。
4、 經檢驗合格的材料,分類進行堆碼整齊,怕潮濕的材料及容易銹蝕的材料,應按照要求苫、墊及覆蓋,防止因受潮影響質量。
5、 所有進場后的材料、設備、構配件應分類進行存放保管,并進行標識,嚴格保管、發放制度。必須做到收發清晰,帳物相符,防止丟失和浪費。
電氣設備日常維護檢修制度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設備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地發揮設備效能,做到正確使用設備,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以保證設備的長周期、安全穩定運轉,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相關職責。
1.生產部設備管理科負責對生產設備進行臺賬登記、維修保養等日常管理工作。
2.各車間負責各自部門的生產設備的使用和維護。
3.總經理負責新設備的購買。
4.技術部參與對新設備的改造和驗收。
第二章 生產設備的使用規定
第三條 生產設備驗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門辦理生產設備領用手續。
第四條 生產部根據需要編寫《生產設備操作規程》,發放給使用部門。對于精密、大型設備或關鍵、特殊工序所用的設備以及檢驗和試驗的儀器設備均要編制相應的操作規程,同時要求相關操作人員應接受適當培訓,操作人員通過現場考核,確認合格后方可讓其操作。
第五條 兩班或三班連續運轉的設備,崗位人員交接班時必須對設備運行狀況進行交接,交接內容包括設備運轉的異常情況、原有缺陷變化、運行參數的變化、故障及處理情況等。
第六條 操作人員發現設備有嚴重故障,并有發生事故的危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并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第七條 使用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的日常使用工作,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使用辦法。對不遵守規定,造成設備丟失、損壞者,應進行處罰。
第八條 對貴重設備(價值在××元以上),應建立專門的設備管理檔案。
第九條 機械設備在停車機械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志。
第十條 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操作本機。
第十一條 設備管理科對設備使用狀態負有監督職責,對無正當理由長期閑置不用、使用不合理或利用率低下的設備有權重新調配使用。
第三章 設備維護保養規定
第十二條 現場使用的生產設備應有統一的編號,以便于維護保養。
第十三條 生產部根據設備的性能、使用頻率等要求制訂《生產設備年度維修保養計劃》,并按計劃嚴格執行。
第十四條 生產部要求設備操作人員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日常生產中出現機器故障,應及時修理,自行無法修理的,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協助解決。修理結束后應填寫《生產設備檢修記錄單》,檢修好的設備使用者應在《檢修單》上簽字確認。生產部應將重大檢修情況記錄在相應《設備管理卡》上。
第十五條 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認真檢查設備,擦拭各個部位和加注潤滑油,使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及時消除各種泄漏現象,班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并認真做好交班記錄。
第十六條 按計劃對設備進行局部拆卸和檢查,清洗零件,疏通油、氣管路,更換磨損的零件,調整設備各部位的配合間隙,緊固設備各個部件。
第十七條 操作工人配合對設備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或修磨零件,清洗、換油、檢查修理電氣部分,使設備技術狀況達到完好的要求。
第十八條 設備發生損壞、丟失或其他事故,要迅速報告設備管理部門,查清原因,填寫損壞、丟失報表,辦理清賬手續。
第十九條 一般來說,所有設備一律不準私自拆改,如確需拆改,需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設備管理科批準。
第二十條 對無法檢修或無修理價值的設備,使用部門應提出報廢申請,經過技術鑒定填寫《設施報廢單》,經生產部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報廢,并在《設備管理卡》上及《生產設備臺賬》上.
電氣設備日常維護檢修制度 篇6
一、項目設備實行專人管理,落實責任制。一線教師是項目設備的管理者,必須盡職盡責管好設備。
二、按照“三種模式”分標填寫《設備登記表》,建立設備安裝、使用、維護檔案。在《設備使用記錄表》上對運行情況做出詳細記錄。
三、使用者操作必須符合相關設備的技術規范要求,符合有關安全規定和使用規則。
四、做好日常維護保養,使項目設備時刻處于完好狀態,保證設備正常運行。注意電器設備的防雷、防塵、防潮、防盜和定期保養工作。
五、定期對室外衛星接收天線進行方位調整和清潔,保證其處于最佳工作狀態。定期檢查防雷設備,保證接地良好,保證防雷安全。
六、項目設備應為項目所規定的目標服務,只能用于接收、下載、瀏覽教育資源,播放教育節目,為教育教學服務,不得挪作它用。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將項目設備出借、轉讓、變賣或平調,決不允許被個人擠占挪用。
八、建立損失賠償制度。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當所造成的財產損失必須追究責任,責任人照價賠償,損壞設備必須盡快恢復工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