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3篇)
房地產物資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打造精品,確保全國性材料物資產品質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集團招投標中心、建筑設計院或園林集團、材料設備公司負責全國性材料物資樣板的確認工作。
第三條建筑設計院或園林集團、材料設備公司負責《全國性材料物資使用手冊及材料標準表》的編制工作。
第四條材料設備公司和管理中心負責《全國性材料物資現場驗收標準》的編制工作。
第五條材料設備公司和地區公司負責全國性材料物資的驗收工作。
第六條集團管理中心和監察室負責全國性材料物資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樣板管理
第七條歸檔原始樣板
1、定義:指招標現場由材料設備公司、招投標中心、建筑設計院或園林集團負責人共同簽字封存的和按要求補充的實物樣板。
2、要求:歸檔原始樣板必須種類齊全、手續完備,品質符合招標文件、設計圖紙、合同要求。
3、數量:僅封1套于材料設備公司。
4、歸檔原始樣板應設專人管理,并建立臺賬。
第八條驗收原始樣板
1、定義:指與歸檔原始樣板一致,由供貨單位、材料設備公司、建筑設計院或園林集團共同蓋章確認,作為現場驗收依據的樣板。
2、形式:可分為實物樣板、實物樣板小樣、圖片資料(詳見附件:《全國性材料物資驗收原始樣板形式一覽表》)。
3、數量:地區公司每個項目各1套(由工程部簽收),總工室1套,材料設備公司駐地配送質檢部各1套,建筑設計院1套,供貨單位1套。由材料設備公司負責發放。
4、驗收原始樣板使用部門應設立樣板間,由專人管理,并建立臺帳。
5、若使用過程中有破損或丟失的及時以書面形式交材料設備公司,材料設備公司組織樣板(手續齊全)補發工作。
第三章驗收管理
第九條驗收人員
1、材料設備公司全國統一配送的材料物資:由地區公司工程部項目經理、材料設備公司配送質檢部質檢人員共同驗收。
2、集團簽訂框架協議、地區公司直接采購的'材料物資:由工程部組織施工單位、供貨單位共同驗收。
第十條驗收標準
1、驗收原始樣板;
2、《全國性材料物資使用手冊及材料標準表》、《全國性材料物資現場驗收標準》;
3、合同、圖紙等資料;
4、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和規范。
第十一條材料物資驗收
1、資料驗收:檢查供貨單位有效質量檢驗報告和產品合格證書等相關質量證明文件;
2、外觀驗收:外包裝、產品標識、產品等級等;
3、對板驗收;
4、尺寸驗收;
5、抽樣檢查:按驗收標準規定數量比例抽檢。抽檢現場,由材料設備公司配送質檢部質檢人員填寫材料物資現場驗收記錄,工程部項目經理現場簽字確認,材料設備公司建立現場驗收記錄臺帳。
6、對于特殊構造的材料物資按驗收標準要求做破壞性檢查;
7、送檢:對國家或行業規范要求需現場見證送檢的材料物資,應由施工單位和工程部共同到現場按規范要求抽樣送檢。
8、驗收合格后,辦理材料物資使用許可證。
第十二條驗收不合格的材料物資不得接收。
第十三條在材料物資驗收過程中,如對質量存在爭議的,由地區公司工程部組織材料設備公司、供貨單位、施工單位代表共同抽樣;由地區公司工程部、材料設備公司共同送檢;檢測費用由地區公司先行墊付,檢測合格的費用由提出檢測方承擔,檢測不合格的費用由供貨單位承擔,并予以退貨處理。
第十四條材料物資在使用過程中被發現質量問題的,材料設備公司在接到情況反饋后的3天內提出處理、解決方案,并反饋地區公司,同時抄送集團管理中心和監察室。
第十五條工廠檢查:材料設備公司根據需要定期安排人員到供貨單位進行質量檢查。
第四章考核管理
第十六條集團管理中心、監察室對現場驗收后的材料物資進行檢查,發現未按制度要求驗收或存在質量問題的材料物資,根據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給予問責處理。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與本制度不一致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房地產物資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為適應公司業務的拓展和體制的變化,加強物資供應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規范化,特制定物資供應管理制度。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房地產發展項目和承包施工項目的物資供應及管理。
三、行政管理制度
1、供應程序及規定
1.1計劃
物資計劃是物資部物資供應的依據,是控制地盤物資用量的手段。
a、工程項目物資需用計劃:由地盤于項目開工前一個月編制,送工程部審核批準,經批準后的計劃送物資部匯總,作為供應的依據。
計劃的編制依據及內容:
項目所需的物資的品種、型號、規格;
經工程部確認的設計預算量;
工期要求及施工進度。
b、季度、月度物資申請計劃:由地盤于每季、每月前15天編制,經工稅部審核批準后,送物資部組織供應。
c、物資變更計劃:由于設計變更造成物資用量的變更,地盤接到設計變更通知單后5天內編制,送工程部審核批準后交::物資部。
1.2采購及訂貨
a、物資部按批準后的物資供應計劃,選擇三家以上廠商或代理商進行詢價,并會同工程部、地產部進行考察。
b、在比質量、比價格、比服務的基礎上,寫出書面調查報告,建議選擇的供應商名單,呈主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審批。
c、物資部按主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的要求,找選定的供應商或指定供應商進行簽約洽談,內容主要包括:物資價格、質量要求、供貨時間、貨款支付、售后服務及運輸方式等。
d、物資訂貨合約由總經理或授權人簽定后生效。
e、簽約后,如貨款需要支付預付款時,應要求供應商出具銀行保函。
f、凡涉及到壓力容器、防火及防爆等物資時,供應商必須出示省、市主管部門的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及相關政府部門認可的檢測報告。
g、凡是委托購買的進口產品,代理商必須提供該產品的原產地的證明和質量保證書。
h、不屬于易損易耗的'物資,在簽約時應留貨款總額的3-10%作為保用期(或調試合格前)的保證金。
i、建立供應商名冊,拓寬供貨渠道,提供優質、價廉商品。
物資采購流程圖(略)
1.3物資供應
a、物資供應的依據是經批準后的工程項目物資需用計劃,季度計劃作為物資供應備貨計劃,月度計劃是當月物資供應的依據。
b、凡是我公司采購的物資,對承包商和施工班組實行'定量供應,包干使用'的原則,因保管不善、施工浪費造成物資超量供應部分,承包商或施工班組承擔一定比例的罰款;而由于管理完善等,使定量供應有剩余,則給予承包商或施工班組定量供應剩余部分物資的價值一定比例的獎勵。
c、根據施工進度,數量較大的物資分期分批供應。
d、因設計變更,工程項目臨時增加的急用物資,經工程部批準后,物資部即組織供應。
e、對于進口物資,物資部應及時報市有關部門及海關辦理進口物資報批手續,或者委托代理商訂貨,并按合約的交貨日期,催辦進場。
1.4進貨
物資部根據月度供貨計劃及所簽合約的交貨日期,提前通知地盤,確定堆放地點、進場路線、時間,組織物資進場。進場物資要分類堆放,易燃、易爆、易損及易受潮物品等妥善保管,貴重物資要入庫儲存。
1.5驗收
a、物資送到現場后,地盤物資管理人員會同物資部及供應商在卸車過程中對物資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按合同要求,逐一認真驗收,按實數簽收,并收集技術資料,包括:產品說明書、出廠合格證及操作、維修等有關資料。開箱清點的物資,必須做好開箱記錄。
b、貨物簽收后,地盤物資管理人員應管理好,根據施工進度分期分批移交給分包商或施工班組,并辦理物資驗收、調拔手續,記好進出臺帳。
c、貨物驗收如發現規格、型號不符合合約要求,或者數量不足、有損壞時,做好詳細記錄,并及時與物資部聯系,通知供應商立即更換或補齊。
d、供應商的所供物資安裝后,如發現質量達不到使用要求時,物資部應馬上通知供應商到現場,會同地盤專業人員進行鑒定,協商解決辦法,并視情況要求供應商采取措施修復或更換。
1.6付款
a、物資部根據簽約的物資數量、價格和結算辦法,將發票、收料單、調拔單和送貨簽收清單核實后,辦理支付供應商的付款憑單。如有不符,立即查明原因。
b、物資付款憑單'摘要'欄應寫明物資名稱、數量、使用地點、應付貨款數額及實付貨款金額等內容,并附發票、收料單、驗收單各一聯。預付定金的貨款在支付時應按合約條款扣回。
c、物資部付款憑單經物資部經理審核鑒字后,呈總經理批準簽字,方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或報銷)手續。
d、訂貨合約中支付的預付款,由物資部直接辦理借款單,寫明用途,并經物資部經理審核,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但供應商必須提供正式發票或收據。
1.7索賠
如供應商拒不交貨或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品質、數量、包裝交貨而需向供應商索賠時,地盤應及時提供必要的資料、數據,由物資部辦理。
2、倉庫管理
2.1物資部設臨時倉庫保管少量工程剩余物資。
2.2入庫必須建立保管帳,做到帳物相符。
2.3保管員憑收料單記帳,憑高拔單發貨,審批手續必須齊全。
2.4庫存物資堆放按規定,庫容整潔,易于進出,收發數量準確無差錯。
2.5庫房物資要確保安全,做到'三防',即防火、防盜、防變質。
2.6工程剩余剩余物資要及時回收和登記。
2.7庫存物資每月盤點一點,盈虧要查明原因,并列明細表報物資部。
3、物資回收、利用和處理
3.1物資部負責統籌各地盤剩余物資的回收、利用和處理工作,任何地盤未經物資部許可不得擅自處理。
3.2工程竣工時,各地盤應將核實后的剩余物資列明細表上報物資部。
3.3物資部根據剩余物資情況統一安排,盡::量用于其它工程項目。如短期內無使用方向的物資可聯系對外處理,但必須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
3.4剩余物資中,物業管理公司可使用的部分,經總經理批準可辦理移交,暫時無使用方向又未對外處理的物資交倉庫保管。
3.5剩余物資用于其它工程項目,其費用由財務部劃轉;對外處理的物資,回收費用一律上交財務部,沖減該工程項目的成本。
4、物資統計報表及資料管理
4.1各地盤應于月初5天內將上月物資供應情況,按品種、規格、數量、供應商列表上報。
4.2地盤應做好每批物資進場記錄,并將物資收、拔單據每月裝訂成冊妥善保存。
4.3建立物資臺帳,按物資的名稱、規格及數量建帳,做到登帳及時正確。
4.4物資進場,供應商必須提供合格證及有關技術資料。
4.5物資部按季、半年、年度將各地盤物資合約執行情況和資金支付情況進行匯總,并呈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抄送工程部、財務部。
4.6物資統計報表要求數量填報正確無誤。
4.7要加強物資價格信息的收集、分類及整理。
4.8要加強物資合約的管理,并按地盤實行統一編號、分類和登記。
4.9部門之間的函件和地盤往來的函件要及時登記和編號。
5、地盤物資管理
5.1地盤設專職物資管理人員,全面負責地盤的物資管理工作,物資管理人員在業務上屬公司物資部領導。
5.2督促分包商和施工班組按時編制物資需用計劃,交地盤、工程部審核后交物資部。
5.3組織好物資進場,并負責進場物資的驗收、記錄和調拔工作。
5.4建立物資進出臺帳,定期進行物資清點。
5.5做好物資質量合格證、化驗證明等原始資料的收集和保存。
5.6督促分包商和施工班組做好現場物資的文明管理,并掌握現場物資的使用情況,及時反映項目急需要解決的物資。
5.7按時填報物資統計表,反映物資進場及供應情況。
5.8物資部有關人員應經常深入地盤,調查了解物資供應情況,征求地盤意見,解決存在問題。
5.9物資部根據需要召開物資工作會議,傳達貫徹公司物資管理的有關規定,交流經驗,總結工作。
房地產物資管理制度 篇3
隨著房地產市場競爭的加劇,為提高產品及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房地產企業的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愈來愈顯著。在開發建設的整個過程中(立項、規劃設計、建設、結算、銷售)每一個環節的成本都要進行嚴格的和科學的控制和管理,尤其是在立項和規劃設計階段,所以,房地產的成本管理應該是全過程的成本管理,并且不僅僅要關注財務成本,而且要關注質量、工期等隱性成本,還要考慮消費者的消費成本。
(一)立項環節的成本控制
1、新項目立項時必須提交詳細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除應具備地塊基礎資料、周邊環境及其發展趨勢、合作方背景、合作方式及條件、初步規劃設計方案、開發節奏及市場定位等基礎內容外,還須包括以下內容(《可行性研究報告》詳細內容詳見《可行性研究報告指引》):
1.成本費用估算和控制目標及措施;
2.投資及效益測算、利潤體現安排;
3.稅務環境及其影響;
4.資金計劃;
5.《競投方案》(僅限招標、拍賣項目);
6.投資風險評估及相應的對策;
7.項目綜合評價意見;
(二)規劃設計環節的成本控制
1、規劃設計單位的選擇應遵循以下原則:
1)能由公司內部完成的規劃設計工作,應由公司內部自行完成;
2)需委托設計院進行的規劃設計工作,應采取招標方式,擇優確定。
2、總體規劃設計方案(必須包括建造成本控制總體目標,即目標成本:詳見附錄1-目標成本的編制與審核),應首先上報由公司領導牽頭組織的“規劃設計方案聽證會”審查,獲通過后方可進入下一設計階段(如單體設計、擴初設計、施工圖設計)。每一階段都必須要求設計單位出具《設計概(預)算》,并在與上一階段的概(預)算進行認真分析、比較的基礎上,編制我方的《建造成本概(預)算》,確定各成本單項的控制目標,并以此控制下一階段的設計。
3、施工圖設計合同應具備有關鋼筋、混凝土等建材用量要求的條款,并載明:設計單位的《施工圖預算》原則上不得突破我方編制的《建造成本預算》。
4、設計、工程、預算人員應會同監理人員、物業管理人員組成聯合小組,對施工圖的技術性、安全性、周密性、經濟性(包括建成后的物業管理成本、用戶使用成本)等進行會審,提出明確的書面審查意見,并督促設計單位進行修正,避免或減少設計不合理甚至失誤所造成的投資損失、浪費。
5、材料設備之品牌/標準、參數的選用應與工程項目的品質、技術要求相匹配,在滿足功能的前提下,杜絕質量超標。
6、對工程之做法應當結合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對規范、圖集的做法進行適當調整,使之更加經濟、合理。在設計規劃階段,使這種調整反映到圖紙中去。
(三)招標環節的成本控制
1、除壟斷性質的工程項目外,其它工程的施工或作業單位,不得指定。
2、主體施工單位的選擇,必須采取公開或邀請招標方式進行。
3、應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預審,審查單位包括工程、預算、財務、設計四大專業人員。
4、應組織設計、工程、預算、財務四大專業人員聯合組成招標工作小組,就招標范圍、招標內容、招標條件等進行詳細、具體的策劃,擬訂標書,開展招標活動;對投標單位應就其資質、經濟實力、技術力量、以往施工項目和施工管理水平等進行現場考察,提出書面考察意見;對投標情況進行評估,提出書面評估意見。
中國文秘資源網-您身邊免費貼心的文秘專家-歡迎訪問5、同等條件下,應盡量選擇企業類別或工程類別高而取費較低的單位。
6、凡一次采購量高于人民幣三萬元(含三萬元)的材料設備、工程造價高于十萬元(含十萬元)的工程施工必須采用招投標方式。
7、零星工程應當在兩個以上的施工單位中,綜合考察其技術力量、報價等進行選擇。
8、壟斷性質的工程項目(如水、電、氣等)應盡力進行公關協調,最大程度降低造價。
9、施工合同談判人員至少應包括工程、預算兩方面的專業人員,合同條件必須符合招標條件,合同條款及內容概念應清晰,不得因工程緊而不簽合同就開工。
10、開標后,對回標單位進行至少兩輪閉門談判,每次談判的回復文件必須密封送達(按投標程序處理)。
11、合同簽訂必須按規定程序進行,詳見附錄2:合同審批與簽訂規定。
12、應建立健全施工隊伍檔案,跟蹤評估其資信、技術力量等。
13、對投標人的設備報價不能指定唯一品牌,只能約定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也不能指定設備配件或元件,也只能約定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
14、出包工程應嚴禁擅自轉包。
(四)施工過程的成本控制
現場簽證(洽商及設計變更)
1.現場簽證范圍項目施工過程中凡是由乙方提出須經甲方現場簽認的、引起工程造價變化又不屬于包干合同范圍的事項及合同明確需現場簽證的內容均屬于現場簽證范圍的,可以辦理現場簽證,包括:工程量增減、材料設備價格變化等。現場簽證要反復對照合同及有關文件規定慎重處理。
2.現場簽證審批權限
一般簽證2萬元以下(含2萬元)項目公司工程部、預算部2—5萬元(含5萬元)除以上人員簽字外,報項目經理或主管副總批準重大簽證5—20萬元(含20萬元)公司分管副總審批20萬元以上公司總經理審批
2.1上述金額范圍是指單筆單項變更簽證的總金額,不得分筆分項拆分變更簽證金額,并報公司審計以備抽審。
2.2同一單體建筑物每個專業現場簽證次數超過10次的,要由提案人寫分析報告,報告應至少包含原因、責任人、后續是否還有簽證以及減少費用的應對方案,并報公司批準。
2.3為提高效率,預算部經理、項目經理、公司領導可根據項目具體情況進行授權。
3.現場簽證辦理
3.1對現場發生需簽證的工程內容,要求提案人詳細列明事發原因、簽證理由及合同依據。在所需簽證工程內容發生前五天內(特殊情況可在事先征得項目經理同意且在所需簽證工程內容發生后的當天)一式五份(加蓋單位印章)及時上報。
3.2對涉及隱蔽工程或其它事后無法再現的簽證,提案人應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業主工程部專業工程師和造價人員共同到現場勘查、核定。
3.3對重大的簽證,要求提案人應于施工前7天上報,項目部和監理工程師在接獲承包人的'申請后三天內就該簽證的必要性、可行性、經濟性進行審核,并將審核意見上報公司。
3.4每月10日前,對于截止上月末已完工程但尚未確定最終審定價的簽證費用預算,甲、乙雙方應進行綜合性核對和價格商談,并形成核對與商談記錄清單。
4.現場簽證的審批
4.1項目工程部在接到經監理工程師簽署處理意見的簽證單后,一般工程簽證必須有監理公司、項目部現場工程師、預算部經理、工程部經理簽字審核、然后報項目經理簽批后方可生效。對重大的簽證須上報公司主管部門,并經得分管副總經理或公司總經理批準。具體按第2條審批權限執行。
4.2承包人意見必須由現場專業工程師和項目經理簽署;監理公司意見必須由現場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總監簽署。
中國文秘資源網-您身邊免費貼心的文秘專家-歡迎訪問4.3原則上現場簽證按量價分離要求進行,即工程量由工程部負責,價款由預算部負責。但如發現量價有重大偏離時,發現方須立即向上一級領導報告,上一級領導作出審查意見。
4.4項目部在接獲承包人呈交的經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的簽證單后,一般在5天內(重大簽證為10天內)予以批復,并反饋予承包人。
4.5現場簽證沒有實施或未全部實施,監理工程師、工程部現場代表應及時注銷或按實重新核定該項簽證單,并及時通知造價人員。
4.6辦理現場簽證要填寫現場簽證審批單,詳見附錄3:現場簽證審批單。
5.附則監理工程師及項目職能部門相關人員應認真、仔細、準確、合理地對簽證簽署意見。尤其是要注意對于承包單位為減項的現場簽證要及時辦理。如項目部職能部門相關人員發生瀆職行為將給予內部處分和相應的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工程質量與監理
1、項目開工前,原則上應通過招標方式擇優選擇具有合法資格與有效資質等級的監理單位。監理單位應與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單位和供貨商無利益關系。
2、工程質量監控人員應要求監理單位密切配合,嚴格把關。一旦發現質量事故,必須組織有關部門詳細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交事故情況報告及防患措施,明確事故責任并督促責任單位,按照質檢部門認可的書面處理方案予以落實。事故報告與處理方案應一并存檔備案。
3、應特別重視隱蔽工程的監理和驗收。隱蔽工程的驗收,必須由工程、預算人員聯合施工單位、質檢部門共同參加并辦理書面手續。凡未經驗收簽證的,應要求施工單位不得隱蔽和進入下道工序施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按順序進行整理,存入工程技術檔案。未經預算人員參與驗收的隱蔽工程,在結算時不予計價。
工程進度款
1、原則上不向施工單位支付備料款。確需支付者,應不超過工程造價的15%,并在工程進度款支付到工程造價50%時開始抵扣預付備料款。
2、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當按下列程序辦理:
1)施工單位按月報送施工進度計劃和工程進度完成月報表,見附件4:工程驗工計價審批表;
2)工程、預算部門會同監理人員,對照施工合同及進度計劃,審核工程進度內容和完工部位(主體結構及隱蔽工程部分須提供照片)、工程質量證明等資料;
3)預算部門整理復核工程價值量;
4)經財務部門審核后按有關批準程序付款并登記付款臺帳。
3、應要求施工單位在我方開戶銀行開具結算帳戶,以便為我方融洽銀企關系和監督工程款項的使用提供便利。
4、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工程造價80%時,原則上應停止付款,預留至少15%工程尾款和5%保修款,以便掌握最終結算主動權。
(五)工程材料及設備管理
1、項目開工前,設計或工程管理部門應及時列出所需材料及設備清單,一般按照下列原則決定甲供、甲定乙供和乙供,并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加以明確:
2、甲方能找到一級建材市場的、有進口免稅計劃指標的、有特殊質量要求和價格浮動幅度較大的材料和設備,應實行甲供或甲定乙供,其余實行乙供;
3、實行甲供或甲定乙供的材料和設備應盡量不支付采購保管費。
4、應按工程實際進度合理安排采購數量和具體進貨時間,防止積壓或造成窩工現象。
5、甲供材料、設備的采購必須進行廣泛詢價,貨比三家,也可在主要設備和大宗建材采購上采用招標方式。在質量、價格、供貨時間均能滿足要求的前提下,應比照下列條件擇優確定供貨單位:
能夠實行賒銷或定金較低的供貨商;
2)愿意以房屋抵材料款,且接受正常樓價的供貨商;
3)能夠到現場安裝,接受驗收合格后再付款的供貨商;
4)售后服務和信譽良好的供貨商。
5)工程管理部門對到貨的甲供材料和設備的數量、質量及規格,要當場檢查驗收并出具檢驗報告,辦理驗收手續,妥善保管。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退貨并通知財務部拒絕付款。
6)《采購合同》中必須載明:因供貨商供貨不及時或質量、數量等問題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造成影響和損失的,供貨商必須承擔索賠責任。
7)必須建立健全材料的詢價、定價、簽約、進貨和驗收保管相分離的內部牽制制度,不得促成由一人完成材料采購全過程的行為。
8)對于乙供材料和設備,我方必須按認定的質量及選型,在預算人員控制的價格上限范圍內抽取樣板,進行封樣,并盡量采取我方限價的措施。同時在材料和設備進場時應要求出具檢驗合格證。
9)材料的代用應由工程管理部門書面提出,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通過,審算部門同意,領導批準。
10)甲供材料、設備的結算必須憑供貨合同、供貨廠家或商檢部門的檢驗合格證和我方工程管理部門的驗收檢驗證明以及結算清單,經審算、財務部門審核無誤后,方能辦理結算。
(六)竣工交付環節的成本控制
1、單項工程和項目竣工應經過自檢、復查、驗收三個環節才能移交。
2、設計、工程、審計、預算、銷售和物業管理部門必須參加工程結構驗收、裝修驗收及總體驗收等,“移交證明書”應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物業公司同時簽署。
3、凡有影響使用功能和安全及不合設計要求的結構部位、安裝部位、裝飾部位和設備、設施,均應限期整改直到復驗合格。因施工單位原因延誤工程移交,給我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要按合同追究其責任。
4、工程移交后,應按施工合同有關條款和物業管理規定及時與施工單位簽訂《保修協議書》,以明確施工單位的保修范圍、保修責任(包括驗收后出現的質量問題的保修責任的約定)及處罰措施等。
5、采取一次性扣留保修金,應對保修事項及其費用有充分的預計,留足保修費用。
6、甲方按租售承諾先行墊付的屬保修范圍的費用,應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確由乙方承擔。
(七)工程結算管理
一、工程結算
1.定義
1.1工程結算是指合同價格的結算。
1.2合同價格應為合同價款加上按合同規定進行的合同價款調整(增加或減少)。
1.3合同價款是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4合同價款調整是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按照合同約定或承發包雙方協商同意需要調整(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調整的合同價款。主要包括:
a)由于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合同價款調整:如工程變更、發包人違約等等;
b)由于非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合同價款調整:承包人違約、合同缺陷等增加的合同價款。
1.5工程變更是指工程范圍變更、設計變更。工程范圍的變更包括新增工程和刪減工程(新增工程分為附加工程和額外工程。所謂附加工程是指那些該合同項目所必不可少的工程,如果缺少了這些工程,該合同項目便不能發揮合同預期的作用。或者說,附加工程就是合同工程項目所必需的工程。所謂額外工程是指工程項目合同文件中“工作范圍”中未包括的工作。缺少這些工作,原訂合同工程項目仍然可以運行,并發揮效益。);設計變更是經發包人統一并發出指令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及材料等等。
中國文秘資源網-您身邊免費貼心的文秘專家-歡迎訪問1.6專業分包工程合同結算是指發包人直接分包的專業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專業分包工程合同條件進行的工程驗收、結算。
1.7項目工程總結算是指項目工程竣工之后發包人與承包人進行的總承包合同工程竣工結算和尚未進行結算的專業分包工程合同的工程竣工結算。
2.工程結算的條件
2.1工程質量合格或達到合同要求并按照合同要求取得驗收證書是工程結算的必要條件。結算以工程計量為基礎,計量必須以質量達到要求為前提。所以不是對承包商已完的工程全部結算和支付,而只結算和支付質量達到要求的部分,對于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的部分一律不予結算和支付。
2.2一切結算均需要符合合同規定的要求。
2.3變更項目必須有發包人的變更通知。沒有發包方的指示承包商不得作任何變更。如果承包商沒有收到指示就進行變更的話,他無理由就此變更的費用要求補償。
2.4及時、完備的結算資料。
3.結算資料完整的結算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3.1合同約定對合同價格構成影響的文件及資料:
3.2承包人履約情況:
a)工程竣工驗收資料;
b)發包人對承包人履約情況的說明,包括:
i.雙方確認的已完和未完工程項目一覽表;
ii.工期或質量未達到合同要求的項目應提供相應明確責任的說明;
iii.承包人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情況(已辦理反索賠的項目除外);
iv.合同約定的設備清單和工程實際使用的設備材料清單一覽表。
3.3工程結算書:
(a)結算書編制說明,其內容應包括2.1-2.3條有關需要說明內容。
(b)合同價款范圍內規定工程內容的結算(結算明細表、匯總表)。
(c)合同規定合同價款調整范圍內(增加和/或減少)工程內容的結算。
4.工程結算的審查原則及要點工程結算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明確承發包雙方的權利義務,按照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進行結算,在承包人風險及責任范圍內的工程費用支出不予調整工程價款。
4.1合同價款范圍內的結算,應區分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合同類型進行審查:
(a)對于總價合同,嚴格按照合同價款進行結算,嚴格審查合同內的工作內容是否在實際施工中按合同要求完成,包括產品設備的型號是否和合同相符;
(b)對于單價合同,應按照合同約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依據施工圖和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工程量的計量,乘以合同單價計算合同價款,審查重點為工程量的計量;
(c)對于未進行招投標,合同約定按照施工圖預算加調整計算合同價格的工程,應依據施工圖和現場實際情況、按照合同規定采用定額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工程量和計價。審查重點分為工程量的計量和價格的來源與計算是否合理。
中國文秘資源網-您身邊免費貼心的文秘專家-歡迎訪問d)對于有甲供材料的合同,在先梳理清楚材料的工程實際消耗量和施工單位領用量之后,方進行計量和計價工作。對于超額使用的單位要追究違約責任。
4.2調整合同價款的結算:(由于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合同價款調整。)
4.2.1工程變更部分工程范圍變更內容,對于合同范圍內已有工程項目的工程量改變時,按工程量清單或工程定額中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和計價方式進行結算;對于屬于合同工程內,但工程量清單或工程定額內沒有的工程項目,雙方協商議定工程量計算規則和價格進行結算;對于不屬于合同范圍內的工程項目:
(1)要根據簽發的變更通知單明確的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結算方式,
(2)變更工程的價格可參考原合同中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和計價方式進行結算,
(3)如果原合同或工程定額中無相關價格,由雙方協商議定工程量計算規則和價格進行結算。審查重點為變更手續是否及時、完備、變更內容是否與現場實際工程相符、工程量計算是否合理、價格來源與計算是否合理。
(a)對于設計變更內容,主要審查變更手續是否及時、完備、變更內容是否與現場實際工程相符、工程量計算是否合理、價格來源與計算是否合理。
(b)對于進度計劃變更內容,應首先審查進度計劃變更的手續是否及時、完備,進度計劃變更的責任方是發包人還是承包人,對于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導致的進度計劃變更,由此產生的工程內容的增加或人工、機械降效等不予調整工程價款。其次審查進度計劃變更的計算是否合理,應對照合同規定的工程進度計劃和變更的工程進度計劃,計算對工期的影響,從而計算由此產生的施工措施費用、工程內容增加費用和人工、機械降效費用等等。
(c)對于施工條件變化導致的合同價款的調整,應首先審查施工條件的變化,如不良地基、地下障礙物的處理等,是否是承包人應承擔的風險范圍,如屬于發包人的責任,如地質勘察錯誤等,應予調整工程價款。其次,因為此部分內容是施工圖紙上不能反映出來的,又屬于隱蔽工程,應重點審查變更手續是否及時、完備,看是否符合工程實際情況。工程價款調整的審查參考上述原則。
4.2.2由于雙方違約或合同缺陷導致的合同價款調整應首先正確理解合同條款,正確劃分違約責任。其次審查違約索賠是否符合合同和法律時限和程序的規定。如果符合上述規定,則應審查索賠的計算方法和基礎數據是否符合規定,有否重復計算,還應剔除承包商違約、失誤或不作為導致的損失。對于承包商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則應及時、合理的進行反索賠。對于雙方就違約事項達不成一致意見或由于合同本身的缺陷而導致爭議時,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按照合同規定提交仲裁或訴訟。
4.2.3合同價格的結算,應參照財務往來狀況進行相應的調整。如參照:發包人為承包人代繳的,但未轉賬的各項稅費;發包人直接支付給分包人,但未轉賬的款項;發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并交付給承包人使用,轉賬的款項(用以計算該材料、設備的價格);發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并交付給承包人使用,未轉賬的款項(即甲供材料、設備)(用以計算按照合同規定承包人節約、超額使用材料時的獎勵或懲罰);以及其他對于工程結算需要的財務轉賬明細。
5.甲供設備和材料的結算
5.1核對實際的品牌、規格、型號及技術要求是否和合同要求一致;
5.2供貨單位必須提供收料單原件,且收料單數量應與現場核對,以證其真實性;
5.3所有供貨必須落實貨物的使用單位,并有使用單位(施工單位)的簽收記錄;
5.4必須到現場核對已安裝的貨物是否符合安裝規范,外觀及內在品質是否在安裝過程中受到破壞或變形以及損失或損蝕;
5.5供貨單位必須提供產品證明書以證明其產地及質量,以及供貨合同要求的其它資料。
(八)其他環節的成本控制
1、正式發售前,應組織銷售、設計、工程和預算人員擬訂詳細的《銷售承諾事項清單》,逐項測算其建設成本,并對照原成本預算逐項審核;對配套設施,應測算其運行成本,并列入項目完全成本范圍內。《銷售承諾事項清單》及有關成本測算,須報公司審查通過。
2、銷售過程中為增加“賣點”需增加或調整綠化、公建配套等項目時,應事先編制預算并報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
3、應盡可能縮短項目開發經營周期,減少期間費用。應保證向客戶承諾的交工日期,以避免趕工成本和延期賠償;在市場和經營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注意加快項目開發節奏;應減少現房積壓時間,減少利息費用等成本。
4、應按回避、競爭、平等、服務、距離、雙贏、公正、團隊合作的原則,正確處理與合作伙伴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