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和試驗管理制度(精選3篇)
檢驗和試驗管理制度 篇1
1放線檢驗
根據技術部提交的并經有關部門審查的規劃平面圖,測量施工工程圖定位軸線是否與規劃及現場實際情況相吻合,及時辦理《施工放線記錄》。若有問題即時反饋給技術部解決。
重要工程或施工放線較為復雜的工程,應由專業測繪單位進行復線。
在正式施工之前,須通知規劃部門到現場進行規劃驗線并辦理有關手續。
2驗槽檢驗
根據結構施工圖,挖至設計標高時,應通知質監站、地勘單位、設計單位代表一起對基槽、坑進行驗槽,檢驗土質是否與地勘報告是否吻合,是否達到設計要求,形成《地基驗槽記錄》。
3土方工程
3.1總包單位進場后應對所施工區域進行方格網測量,并向甲方提交測量記錄;
3.2總包單位應配合土方施工過程中的標高及軸線放線操測;
3.3土方挖至設計標高后,由總包方負責釬探。
4樓地面分部(分項)工程
4.1基層(找平層)分項工程
4.1.1查基層是否清理干凈,均勻密實;
4.2.2抄平,找出地面的標高(貼灰餅或沖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應坡向地漏;施工方應按三檢制管理,并形成操測記錄報甲方檢查鑒認;不按此執行,按200-500元/次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2.3找平層具備施工強度后,乙方應對按檢驗批驗收記錄檢查并形成記錄報甲方驗收;
4.2.4檢查面層色澤是否一致,有無翻砂、空鼓、裂縫等現象,表面是否平整。
5整體樓地面分項工程
5.1檢查配合比及試驗報告;
5.2抄平,找出地面的標高(貼灰餅或沖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應坡向地漏;施工方應按三檢制管理,并形成操測記錄報甲方檢查鑒認;不按此執行,按200-500元/次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5.3面層具備施工強度后,乙方應對按檢驗批驗收記錄檢查并形成記錄報甲方驗收
5.4地面色澤是否一致有無空鼓、裂縫現象;并檢查表面平整度等檢驗項目。
6屋面分部(分項)工程
6.1屋面找平層、保溫(隔熱)層分項工程:首先應檢查產品出廠合格證和配合比報告;找平層用坡度尺檢查坡度是否達到設計要求,是否按規定設置了排氣孔;保溫隔熱層應檢查構件合格證或試驗報告;檢查水泥砂漿面層有無脫皮、翻砂現象及平整度,分格縫寬度是否一致。
6.2油膏嵌縫、細石砼屋面分項工程:首先應檢查產品合格證、配合比和試驗報告;用外觀目測檢查和尺量檢查油膏嵌縫是否嚴密,粘結是否牢固,有無開裂現象等,蓋縫條寬度是否達到要求;細石混凝土面層施工前應抄平,找出地面的`標高(貼灰餅或沖筋),按設計坡度和排水要求,坡向地漏及排水口;施工方應按三檢制管理,并形成操測記錄報甲方檢查鑒認;不按此執行,按200-500元/次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檢查細石混凝土層是否平整、均勻、厚度一致、有無裂縫缺陷;閉水無滲漏。
7防水工程
7.1由施工單位根據工程特點就不同部位、不同做法與甲方溝通后編制專項方案;
7.2甲方對防水專項方案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7.3對管洞周邊進行處理(分兩次澆筑混凝土至低于地面2cm,在管洞周邊留寬2cm,深1.5cm的凹槽,在槽內嵌油膏),對防水基層處理達到防水施工要求(基層干燥、密實、陰陽角處理成r型且為圓弧、泛水基層達到設計要求);
7.4防水基層檢查及交接(形成檢查記錄,總包單位、防水單位、甲方三方簽字認可),未按此執行,按200-500元/次進行處罰且返工按程序重作;
7.5按專項方案組織施工,先作樣板,待甲方確認后,再大面積施工,特別要注意細部施工,甲方實行旁站監理;
7.6達到規定時間后,作閉水試驗,總包單位、防水單位、甲方共同檢查確認;
7.7保護層或面層施工后,應再次作閉水試驗檢查有無滲漏且需三方簽字確認;
7.8交房后再出現滲漏,按20xx-10000元/處進行處罰,在工程款中扣除。
檢驗和試驗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為了規范檢驗、試驗秩序和行為,實現生產分析檢驗和試驗活動的有效性和時效性,準確提供質量數據,達到質量體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化驗室一切檢驗和試驗活動全過程及與之相關的活動過程。
三、管理要求
1、檢驗程序
1.1按規定要求采取樣品,并做好登記和標識。
1.1.1對于外購化工料,依據質量安全環保部質檢組發下來的委托單,到現場核對實物,按規定采樣。
1.1.2對外購大宗原材料和內部互供料,接到生產調度或有關裝置崗位人員的采樣電話通知后到現場采樣。
1.1.3對于過程檢驗和試驗,按《分析頻率》的規定到生產裝置現場采樣。
1.1.4對成品檢驗和試驗,按《分析頻率》或質量管理要求到生產裝置現場或指定部位采樣。
1.1.5接到生產裝置或調度臨時生產加樣通知時,按要求到指定部位采樣。
1.1.6采樣作業,要執行《化驗室采樣、留樣及樣品室管理制度》。
1.2采樣后,按規定的標準和試驗方法進行檢驗和試驗。然后,按要求備好保留樣品,并做好標識。
1.3檢驗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對那些影響檢驗結果準確度的'因素諸如塵埃、溫濕度、振動、噪聲等要密切注意,并嚴加控制。杜絕主觀隨意性,注意樣品處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儀器的靈敏性和穩定性。操作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4檢測過程中,要按方法規定進行雙平行或多平行測定,其結果應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數據處理與結果計算要遵循數字修約規則,有效數字不得隨意舍棄。
1.5若發現檢測結果異常或實驗偏差與方法規定有偏離時,檢驗人員不要輕易下結論,應認真查記錄、查計算、查操作、查試劑、查方法、查樣品,找出原因后有針對性地進行復驗。
1.6要認真及時填寫好質量記錄。所有原始記錄必須使用專用表格,書寫工整、清楚、真實、準確、完整。不準用鉛筆記錄,不得隨意涂改、亂寫、亂畫和折疊。當發生筆誤時,用"-"注銷,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對未發生的少量空白項畫斜杠,整項未發生時,應在此項欄內情況印上"作廢"、"檢修"、"停運"等印章。
1.7質量記錄分為分析檢驗原始記錄、分析檢驗報告單、分析檢驗日報表、質量監督日報表和產品質量合格證五種。化驗室涉及到原始記錄和報告單兩種。
1.8分析數據應即時填入原始記錄,需計算的分析結果應在確認無誤后填寫,分析檢驗原始記錄必須由分析者本人填寫,在崗其他分析人員復核(兩檢制),確認無誤后,報告給組長。分析者應對原始記錄的真實性和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復核人員應對計算公式及計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1.9組長接收到分析數據,經審核確認無誤后(三檢制),立即用電話報告給生產裝置或有關部門,對不合格數據,還要在交接班日記上做好標識。組長要對數據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對報告單的質量負責。
2、質量記錄要按月、季或年編目成冊,做好標識,歸檔保管。質量記錄一般可在分析站保留三個月,超期后將記錄送交化驗室質量記錄存放室歸檔保存。
3、嚴格執行國家關于質量記錄和文件管理有關規定,妥善保管質量記錄,中控分析原始記錄一般保存一年,原料和產品分析原始記錄、分析檢驗報告單、分析檢驗日報表、質量監督月報表和產品質量合格證一般保存3年。
檢驗和試驗管理制度 篇3
為保證各類高、低壓電纜的合理選型、購置、使用及安全和正常運行,并及時維護保養、檢修、做到責任到人,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機電科是電纜管理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全礦電纜的管理工作。
1、機電科設專業電纜管理組,配置電纜管理員,負責全礦電纜的計劃提報、發放、使用、保管、修復、技術測試、回收等工作,并對各隊組的電纜管理進行業務指導。
2、使用電纜的部門設置一名兼職的電纜管理員,負責本單位電纜的管理、移交、驗收和隊組牌板管理工作。
3、電纜管理組應建立電纜檔案管理臺賬,隨電纜附帶的合格證和試驗報告必須妥善保管,以備檢查。
二、供應科負責電纜的采購工作,嚴格按照機電科提供的技術參數選購電纜,新電纜必須有相關證件。新電纜和檢修好的電纜在使用前,原則上應按要求進行檢測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嚴禁使用測試不合格的新、舊電纜。不合格的新電纜,電纜管理組應及時與供應科聯系退貨事宜。
三、電纜管理員和庫房保管員必須認真做到新電纜登記、入賬,嚴格履行入庫驗收手續。新電纜入庫后,要按電纜規格型號分類入賬。安裝工程用電纜應與生產用電纜分開存放,避免誤發,造成浪費。庫存電纜應按規格型號分類擺放,盤裝電纜的端面要與地面垂直放置,短截電纜應單根盤卷捆扎,不同規格型號、長度分類存放。庫存電纜嚴禁日曬、雨淋,嚴格防火、防盜。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0—300元。
四、電纜的選型必須遵照《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否則對相關責任人處罰100—300元。
五、電纜的計劃提報:
1、電纜4平方以上的實行制度管理,各使用部門向機電科提報計劃,由機電部負責匯總審查,統一提報計劃。
2、電纜4平方(含)以下的實行定額管理,各使用部門自主編制計劃,并報機電科審核。
3、電纜購置計劃經相關審批后由供應科組織進貨,其它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電纜,供應單位有權不予供應,否則,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300元/次。
六、電纜原則上不得外借,特殊情況下由機電礦長、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辦理。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0—300元/次,并掛罰部門負責人100元/次。
七、各部門領用電纜時必須提前二天向電纜管理組提出申請,將需要電纜規格型號、長度、安裝地點、所供負荷說明清楚,電纜管理組根據申請,嚴格審批。未經電纜管理審批私自領取電纜下井的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八、電纜拆除時,必須留有線頭,不得截成齊頭,以確保電纜長度,防治浪費;嚴禁從開關、小型電器喇叭口處直接截斷,一經發現對責任人按一般“三違”處理,并追究機電班長、機電隊長各罰款500-1000元。
九、裝車上井的電纜上必須明確標明使用部門、日期,否則對機電班長、機電隊長各罰款100元。
十、凡井下拆除不用的電纜應自拆火之日兩日內轉運上井,每延遲一天對機電班長、隊長各罰款50元。
十一、回收入庫的電纜,須經電纜管理人員的檢驗,記明電纜損傷情況以便維修和報廢,按電纜保管員指定的地點盤卷或堆放。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0—300元/次。
十二、電纜修補應用與原絕緣材料性能相同的熱補膠,熱補膠不合格嚴禁使用,要嚴格按橡套電纜修補細則進行修理。
十三、修補后的.電纜要進行浸水耐壓試驗,試驗應在浸水一小時后進行,試驗電壓應為交流2kv,5分鐘,不擊穿為合格,絕緣電阻應在10兆歐以上,且試驗前后不得明顯變化,否則不得發放使用。
十四、修補后的電纜應填寫合格證,并簽字,合格電纜要妥善保管,堆放整齊,標牌清楚,防止日曬、雨淋,并要建賬、建卡。待修電纜和報廢電纜要分開地點存放,并要有標志以示區別。
十五、橡套電纜的井下應急冷補,要嚴格操作工藝,確保冷補質量,冷補后的電纜更換升井后,進行硫化熱補。
十六、電纜要懸掛整齊,各種電纜均應分開懸掛,懸掛地點距離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十七、電纜嚴禁拖地、埋、壓或泡在水里,對橡套電纜應懸掛在巷道一幫,通風良好的地點。
十八、使用中的電纜,應由當班維護電工每班至少巡回檢查一次,移動電纜檢查不得少于2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十九、井下巷道內的電纜,沿線每隔100米,拐彎或分支點以及連接電纜的接線盒兩端、穿墻電纜的墻的兩邊都應設置電纜標志牌,標志牌應標明編號、電纜規格型號、用途、供電方向等信息。每個隊組要劃分責任區域,分工落實到人,發現每缺一個標志牌或填寫與實際不符的情況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二十、電纜連接要嚴格按照操作工藝執行,高壓電纜必須采用標準接線盒,并由包機人員每班檢查,發現異常,立即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二十一、電纜管理員要經常深入現場調查監督,發現問題后立即向使用單位提出建議,進行整改。保證電纜使用達到合理,運轉良好,數量清楚。
二十二、本規定未盡事宜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