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通用30篇)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
1、幼兒安全教育“五不”。不觸摸各種電器開關;不亂食花、草、種子、藥物、食品;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不把臟東西和危險品放在口袋里;不隨便離開老師。
2、上課及活動時間教師不得與人聊天,不得離開幼兒,要時刻關注每個孩子,讓所有孩子始終處于老師視線之內。一般情況下,不接電話和會見客人。
3、活動前做“三檢查”(即檢查場地、設備、幼兒情緒和衣著):“一交代”(向幼兒交待紀律與玩法);活動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內容和方式;活動后清點幼兒人數并總結講評。
4、拿飯、拿水時要打招呼,要躲開幼兒走。剛煮沸的湯和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開飯時,飯菜、湯不燙手時才能讓幼兒端,飯、菜、湯不能從幼兒頭上過。
5、不讓幼兒接觸電源開關、刀器、滾水和火
6、下班前要仔細核對幼兒人數;關好門窗;關閉電器并關閉開關;鎖好貴重物品。
7、幼兒受傷后,帶班老師要冷靜沉著,耐心詢問,仔細查看傷口。如果是燙傷要迅速離開熱源,是骨折要固定好傷口位置,再迅速護送到醫院。
8、發生事故后,要立即報告園長。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
為保證幼兒園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幼兒健康成長,確保國家(園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室向領導小組分管領導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幼兒園每月要對幼兒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幼兒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有重大事故立即上報。園內外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二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日;加強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幼兒園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得將幼兒趕出教室、幼兒園。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幼兒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鎮教管中心領導批準、園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不得組織幼兒參加救火、救災等。
7、幼兒園還要教育幼兒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鎮政府和教育局。
9、幼兒園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3
一、電源線路、自來水管道、煤氣設備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二、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三、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四、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五、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六、安全用電用水用氣必須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度,總務處組織自查并會同各部門進行抽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4
1、外出看電影及春游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注意運動器具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沿路乘車、過馬路要確保幼兒的安全,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以免遺失幼兒。
2、要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自我保護能力,不要亂奔亂跑,進園后不能擅自離開幼兒園,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的名字等,不能隨意地支差幼兒到別處替老師取物,防止出意外事故。
3、教育幼兒不帶危險品到幼兒園(如:別針、鈕扣、夾針、小刀等物)防止異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檢時要注意幼兒帶的物品。
4、園內煙熏、廚房火種等要有人負責。
5、衛生老師負責保管幼兒園的藥物,內服藥,外服藥要有名字,有明顯的標志,過期變質的藥物及時處理。有毒藥物要謹慎保管。防止服藥或注射發生錯誤。
6、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
7、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湯、熱菜、熱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開飯時一定要注意幼兒安全,防止事故傷人。
8、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9、在園內不私自使用電器用具,錄音機用好切斷電源。
10、外出活動隨手關燈、關電扇、關水龍頭,錄音機平時鎖在櫥內。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5
各位家長晚上好,下面由我來介紹一下幼兒園接送安全工作。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為使孩子們健康、自由、快樂的成長,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幼兒園的各類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正常化。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精神,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幼兒園幼兒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班及家長要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精神,我們將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
二、安全意識:幼兒園和幼兒家長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家長要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監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接送時間:早上7:30至8:30為入園時間,9點后謝絕入園,特殊情況除外,下午4:30開始離園。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定的作息時間接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
四、幼兒的接送家長: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父母親或爺爺奶奶接送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周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托人姓名、年齡、特征及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知本班教師,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來園接幼兒的家長一定要憑卡接送和老師說再見方可離開。乘校車幼兒家長一定要攜帶好接送卡。
五、幼兒服藥要求:幼兒家長或監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乘車幼兒家長一定要寫明服用說明并簽名寫好日期后交代乘車老師,乘車老師將轉達班上老師給幼兒服用。
六、請假要求: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幼兒園請假;乘車幼兒如有請假請第一時間告知校車老師。
七、幼兒入園要求:為安全起見,幼兒早上入園前家長或監護人要檢查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或值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生。
八、門衛要求:幼兒園門衛或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對于外來人員入內校門要嚴格登記,嚴防社會不法分子進入園區,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幼兒,或攜帶不安全物品入園。
九、放學后要求: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放學后禁止幼兒在園內逗留、玩耍。
十、為了規范幼兒的安全接送問題,請家長務必配合幼兒園做好接送的各項配合工作。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6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強化公司內懲處違章違規行為,建立高效的激勵機制,確保公司規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執行,確保乘客和從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負責落實交通主管部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度公司經理分別與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負責進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科室負責將安全目標考核等安全專項目標逐項落實,責任到人。年終對責任人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三、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內容
1、考核貫徹法律法規、行業政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員和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崗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建立和落實、緊急狀態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營運過程中車輛違章及事故次數和人員傷亡等情況。
五、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將結果于次年1月15日前報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為優,85分以上為良,85-60分為合格。當年發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為不合格。
3、公司安委會將審查意見提交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考核優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優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對其進行安全告誡并將通過宣傳欄通報批評并對該駕駛員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運營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獎勵細則
1、在一個考核月內無任何交通違法、違章行為,無投訴、無事故,按時繳納公司車輛的各種款項,按時參加公司學習、培訓可獲得每車100元的考核獎勵。
2、在一個考核年度內,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表現優秀的駕駛員在年底可參與公司年度優秀駕駛員的評選,優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為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3、維護社會治安,同違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爭,保護國家、企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被新聞媒體報道表彰的,公司獎勵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公司獎勵1000元。
4、駕駛員在營運服務中,為乘客排憂解難,受到乘客贈送錦旗或表揚信的,每次獎勵50元。
5、駕駛員在營運服務中,為乘客排憂解難,受到新聞媒體表彰并見報的,每次獎勵100元。
6、對一貫堅持優質服務,為企業贏得榮譽的、被上級授予市級優秀駕駛員的榮譽稱號,公司獎勵500元。被授予省級優秀駕駛員榮譽稱號的公司獎勵1000元,被授予全國優秀駕駛員榮譽稱號的,公司獎勵20xx元。
七、處罰細則
1、交通違章駕駛員在接到交通違章通知書后,一周內必須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將處罰單交回公司存檔。違者由安全科科長當面提出告誡,其行為記入劣跡檔案并作為年終安全生產評比一票否決依據。每年度駕駛員營運過程中有交通違章行為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違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違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3)、三次違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2、每年度駕駛員未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會議、培訓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參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未參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3)、三次未參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3、駕駛員未按期對車輛及裝置進行各級維護保養及檢測審驗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3)、三次未按期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4、駕駛員未配合公司進行回場檢查及路檢路查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3)、三次未配合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5、駕駛員違反GPS操作規程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1)、私自改變線路造成GPS不能正常運行,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
(2)、私自遮擋車內監控設施的,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3)、無故報警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導致嚴重后果處予500元違約金;
(4)、GPS發生故障,公司通知維護,超過2個工作日未維護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在一個考核年度內,被進行書面告誡經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誡的駕駛員一律解除勞動關系。
7、為了加強對事故處理的完善性,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在營運過程中駕駛員發生有責交通事故的處罰如下:
(1)、事故責任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必須一小時內與公司取得聯系,未在規定時效內向公司上報事故情況的處以
200元違約金。若因駕駛員原因未及時上報或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者視其情節輕重予以重處,直至解除合同關系。
(2)、為降低事故率,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特制訂以下交通責任事故處罰細則:
a、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b、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元,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c、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元違約金,停班學習一天,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d、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2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e、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2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f、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4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g、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h、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i、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致一人死亡,一律開除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j、因違規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責任事故或因車輛的保修質量、技術檢驗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處罰細則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擔其經濟處罰和其他刑事、民事責任在內的全部責任外,若造成公司停業整頓,還要承擔公司及其他出租車駕駛員的一切相關損失;同時,視其情節輕重,還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處罰;一般責任事故按公司規定強制停運并學習1-10天,運營任務照常交納。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按公司規定強制停運10-20天,運營任務照常交納,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規定強制停運并學習一個月,運營任務照常交納,同時公司有權單方終止勞動關系。
k、公司設立公告欄,對事故車輛,事故責任人提出公示,讓事故責任人寫下保證書并復訓經復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一年內再次發生有責交通事故將解除合同關系。
八、安全生產優秀駕駛員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4、本年度無投訴。
九、安全生產良好駕駛員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4、本年度有投訴,但投訴不成立;
5、有好人好事記錄。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7
為了全面貫徹國省市政府部門教育行政部門以及教育局關于學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文件通知精神,確保師生人人、事事、處處平安,真正讓家長和社會放心,為師生創設一個良好安全工作生活環境,特對學校安全工作例行排查提出如下要求:
1、學校實行安全工作責任制,各責任人每學期向學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履行安全工作職責。
2、對學校房舍、設備、設施,由相關責任人每月全面檢查一次,實行安全工作月報告制。
3、各室管理責任人,除每月全面檢查安全狀況外,每日上班前,還需對所負責工作室及設備設施作安全排查,實行每日例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4、學校房舍每次遭受惡劣天氣后,至少組織工程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一次安全專項檢查。
5、學校按照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實施學校安全工作定期檢查報告制度。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8
一、四防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單位每年檢查六次;保管室、實驗室、儀器室每月一次。
二、檢查中要本著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主要查組織、查制度、查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各種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專人限期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報告上級領導采取措施,確保安全。
四、認真填寫四防安全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步做出詳細記錄,由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明確責任,以備查找。
五、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9
一、值班巡邏保證校區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堅持政治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堅守崗位,按規定時間上崗、下崗,不能擅自脫崗離崗、不空崗、不睡崗,工作要認真負責。
三、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忠于職守、確保安全,值班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時要交待值班記錄和值班內發生的問題,以及領導的指示,清點公物,發現公物丟失損壞要說明情況,根據責任予以賠償。
五、在節假期間對值班巡邏人員做適當調整,落實和增加值班人員,加強保衛科工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崗者應及時說明情況,及時調整確保安全。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0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學生、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根據上級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實行“一崗雙責”,即學校領導、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負責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也要承擔安全工作的職責。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的負責人同時也是各自處室、各部門、各崗位安全工作的負責人。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校長安全職責
1、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2、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創建安全、文明、和諧校園。
3、加強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4、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
5、積極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系,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二、分管副校長安全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事務,定期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學習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學校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整改意見,確保學校安全工作目標的完成。
2、根據上級要求,不斷完善、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3、全面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把學校安全工作的目標分解落實到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每年層層簽定學校安全工作責任狀,并負責檢查、督促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工作情況,定期講評、表揚先進批評后進,全校上下齊努力,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導學校安全專職干部和各處室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檢查并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5、組織落實學生教職工安全教育、宣傳、培訓,強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等教育,使學生掌握自我保護技能,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學年開展1-2項針對火災、地震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預防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長聘任工作,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
三、安全專職干部的安全職責
1、在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務,每周向中層以上干部辦公會匯報學校安全工作情況。負責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2、按時參加上級有關部門召開的會議并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上報學校安全工作的計劃、總結、報表、材料、信息等。
3、堅持每天對校園及重點部位進行巡查,查找校園存在的安全隱患,責成有關處室、部門、崗位安全負責人進行整改。并及時向分管副校長匯報,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證學校的安全。
4、學校內發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報警,并協助有關部門搞好調查取證,發生火災時要立即向分管副校長、校長報告,并組織教工進行救火,疏散師生和學校財產。發現師生受到傷害,要組織師生 積極救治,傷情嚴重的要迅速送往省三院,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
5、會同學校辦公室做好學校辦公室值班安排,負責節假日門衛、夜間巡邏人員安排,并經常檢查值班人員在崗情況。
6、負責全校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配備、維護、年檢,保證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1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本保障,尤其是學校的安全工作,因其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關系到千家萬戶和社會的穩定。所以要從穩定社會的政治高度來認識和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師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強化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積極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消除隱患,建立和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為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學校安全制度措施。
一、組織與任務:
1、學校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2、制定了安全工作細則,明確了責任,具體工作落實到人,簽訂了包保合同,落實了包保責任制,具體分工如下:
劉:負責全校安全工作。
孫:負責全校安全工作,檢查與防范,全校各年級的安全、大型活動安全工作、檢查、領導、指導工作,負責總務處,值宿室,小賣店安全工作。
張:負責全校教學工作安全檢查,負責教導處及微機室、實驗室、閱覽室、會議室、領導、指導工作。
梁:負責全校教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盛 薛曉梅:負責保衛科、門衛室、。
雷:負責初一學年各班級及本學年備課室。
薛:負責初二學年各班級及本學年備課室。
田中仁:負責初三學年各班級及本學年備課室。
二、安全管理措施:
(一)儀器室安全措施:
1、制訂好儀器室管理調度,其中必須有安全措施,并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把安全意識放在心中。
2、加強對實驗儀器、藥品及設備的管理,定期檢查,特別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藥品單獨存放,并要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為學校分管領導才能提取。
3、對教師和學生進行實驗后的儀器和藥品及時收回,并清點存放到儀器室,對于廢液、廢渣不隨便亂倒,及時處理。
4、學生一律不準進出儀器室,如有特殊情況需科任教師備條或帶領下方可進入。
5、儀器室的藥品,只用于實驗員和科任教師的實驗,其它人員不能進入儀器室私自拿用。
6、注意安全用電,實驗室中電源由教師控制,平時必須切斷電源。
7、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注意防盜、防火,裝好防盜、滅火器材。
8、學校領導定期對儀器室的安全進行檢查。
(二)自然學科實驗室教學安全措施教室、實驗室磚泥結構,電路布局必須符合安全標準。
1、演實實驗必須提前三天上報實驗通知單,實驗員接時準備,置于實驗室。儀器及藥品應事先檢查是否符合要求及標準。
2、教師使用儀器之后,及時送回實驗室,防止遺忘或發生意外、學生實驗時教師就對生進行安全教育及實驗步驟的講解,特別應強調實驗的注意事項。
3、學生實驗時教師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實驗步驟的講解,特別應強調實驗的注意事項。
4、每位學生實驗時,必須嚴格監督其按實驗操作要求進行,不準其擅自操作及與本次實驗無關的實驗內容。
5、犯規學生及故意損壞實驗儀器者,按《實驗細則》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勒令其立即離開實驗室。
6、確實需要個別研究的學生應在課外輔導教師帶領下進行實驗,切不可讓學生擅自一人在實驗室進行操作。
7、進行電學實驗,事先應檢查使用電源規格,超過安全電壓就檢查電線是否有破損口,電器是否電。如發現應及時更換,絕不允許帶電操作,特別是進行照明電路安裝實驗中,應及早并多次強調觸電事故的預防。
8、在化學實驗中,使用藥品強調其化學性質,防止過量傷人事故的發生。藥品作用后,不得帶出實驗室,不準將各種用后藥品混合。
9、生物實驗后,解剖時使用的利器,要教育學生謹慎使用,不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其亂刻、亂擲,意外傷人。
(三)活動安全措施:
1、教師備課中要有安全注意事項。上課前要對學生講明安全注意點,進行安全教育。
2、上課前,認真對本課使用的體育器材及場地進行檢查,消除隱患。
3、學生練習前,必須認真做好準備活動,危險動作要做好保護措施,如單雙杠,跳馬等。
4、學生課外活動,由班主任組織管理,體育教師指導下進行活動。
5、運動隊訓練必須由體育教師指導下進行,鉛球標槍等器材一律不出借。
6、定期對體育器材及場地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7、嚴禁學生野游、野浴。為了防止出現事故,我校歷來都嚴禁學生自己野游、野浴。為了更好地管理,利用班會進行教育,我校并與學生家長簽定了包保合同書,以便更好的管理,杜絕了事故發生。
8、嚴控差生,防微杜漸。我校對差生工作高度重視,制定了相應的管理措施,如《獎懲條例》,在《條例》中有明確規定,如出現一起打仗事件給班級扣5----10分等等。
(四)計算機機房及語音安全措施:
1、計算機房和語音實驗室配有專人負責,非授課教師和學生不得擅自入內,特殊情況需用計算機的須經專職教師同意。
2、上課前檢查電源是否正常,線路和計算機是否完好,下課及時關機,并切掉電源。
3、上機人員必須在教師指導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使用外來軟件。
(五)學生日常安全措施:
1、課間提倡文明休息,嚴禁用掃帚、拖把或棍棒打鬧。
2、課間下、上樓梯不爭先恐后,到操場、單、雙械活動,不準你搶我爭,嚴禁危險舉動。嚴禁在樓道、梯間進行體育活動和追逐打鬧。
3、在勞動(或大掃除)中,擦玻璃時(特別在樓上),在高處清掃時,要有教師在場。
4、開關門窗要注意周圍是否有人或物,以免碰傷或發生意外。
5、學生進校不得隨意攜帶彈簧刀之類的刀具與利器、打火機、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經發生,學校將作出嚴肅處理。
6、學生有特殊事情必須請假,各班建立放學回家時間的“簽字本”,減少學生在外逗留時間。
7、不準將社會閑散人員帶來學校,同學之間要團結互助,有問題通過教師妥善解決。
8、與家長簽定“安全責任狀”,讓家庭真正參與到學生的安全管理中來。
(六)值日值宿安全措施:
1、遵守交接班時間,做到當面交接。
2、加強安全防洪工作,注意防火、防盜。
3、認真記好值日值宿日志。
(七)自行車安全管理措施:
1、騎自行車必須做到“五必須”:
①學生騎車年齡必須超過十二周歲,且有家長的書面申請。
②騎車前必須檢查剎車、車鈴是否完好。
③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謹慎騎車。
④通過交叉路口、上下橋、上下坡、彎路、人群密集地、窄橋、窄路時必須減速緩行。
⑤轉彎時必須伸手示意。
2、騎自行車必須做到“十不準”
①不準雙手離把,撐傘騎車。
②不準互相追逐,扶肩并行。
③不準在公路上、人行道上學騎自行車。
④不在機動車搶道。
⑤不準載頭猛拐,典線競駛。
⑥不準騎車帶人。
⑦不準攀扶機動車。
⑧不準逆向行駛。
⑨不準闖紅燈。
⑩不準亂停自行車。
(八)門衛及小賣部安全措施:
1、來客統一在門衛登記,嚴禁無事隨便進入學校。按時開關學校大門。
2、節假日值班要禁止學生及社會閑散人員隨便進入學校進行各種活動(如校友會),特殊情況須經學校領導同意批準方可。
3、上課期間,外來車一律停在門口(特殊車輛經門衛登記允許后方可入內),嚴禁入校。
4、小賣部不出售變質食品,確保師生身心健康。
5、各種食品(飲料、肉類等)應在有國家衛生許可的廠家或銷售點購買,嚴防各種衛生不合格食品流入學校。搞好小賣部的衛生工作,做到衛生、清潔、安全。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2
一、學校各部門一定要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定期對教室、食堂、廁所、圍墻、禮堂、圖書館等場所和照明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否則將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輕者予以批評,重者(未有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予以記過處分。
二、學校各班級對學生要加強安全教育,在安全工作中,凡是無事故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并對班級加量化分5分,如有事故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并扣量化分5分。
三、全體教師要嚴格遵守師德規范要求,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每發現一次扣量化分2分,品質惡劣者取消年度評優資格,造成情節嚴重者直接定為倒數2%或予以記過處分,表現優秀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
四、學生要嚴格遵守學校的一切安全規章制度,表現優秀者,可評為年度“安全小衛士”,否則,將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并扣班級量化分1分。
五、教師違反規定或者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導致安全事故,與教師績效考核掛鉤,按照分配方案扣除。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3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闊同學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水產路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內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準時排解,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馬上報請學校討論,并要有檢查狀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生疏人進校內要登記,平常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內,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霉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老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需堅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同學進行安全教育,消退一切擔心全隱患。
2、護導老師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同學的活動安全。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準時上報修理。
4、體育老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愛護措施,周末競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班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同學安全。
5、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6、學校衛生老師負責同學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依據季節給同學作衛生講座,同學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7、集體活動、集會均要聽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同學留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同學安全管理:
1、同學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趕打鬧,進校后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同學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急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同學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3、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桿,到單雙杠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需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章,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嘩。
5、全部同學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4
1、實行社會綜合治理安全目標責任制。
以校長為學校第一責任人,每學期初與區教育局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
2、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由校長主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專題會議,認真分析學校安全形勢,明確工作重點,研究防范措施,布置有關安全保衛工作。
3、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對教職工進行系統的安全知識培訓,每月一次,從學校實際出發,根據不同季節、氣候、地域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利對學生進行形式多樣的德育、法制安全教育。充分發揮黑板報、宣傳窗(欄)的宣傳作用;向學生家長、社會宣傳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識。
4、學校安全月檢查制度。
定期進行全校性的安全保衛工作檢查,對學校及周邊環境安全情況進行全方位的檢查,對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進行重點檢查,不留死角,同時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
5、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經費投入,設施配備到位。
要求要檢查記錄,各類隱患及時整改。
6、加強情報信息工作。
安全工作小組中有老師專門負責情報信息收集、上報、記錄、處置等到工作。建有安全保衛、防突發事件預案。及時發現和舉報可能影響學校穩定的各類不安全因素。
7、對學生的關愛制度。
學校對學生建立檔案。隨時了解學生身心健康情況,經常與家長溝通,采取措施,保其健康成長。積極與家長配合做好特殊學生思想、學習轉化工作。
8、學校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值班人員必須將每天收集到的安全信息及時記錄并向校長報告。
9、危急情況下自救自護演練制度。
定期開展學生自護自救能力的演練,如學生在校舍的逃生演練,使學生掌握在危急情況下的逃生方法。
10、學生外出活動審批制度。
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確定責任人。外出活動堅持安全、就近原則,同時加強各個環節的安全教育。務必做到責任層層落實。
11、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發生傷亡事故,以及關系社會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報區教育局辦公室。事故處理結束后,要將事故經過、原因分析、處理結果及應吸取的教訓和今后改進的措施等,形成書面報告及時報區教育局。
12、落實校園內部日常保潔措施
使道路清潔、暢通,樓道無堆積物,校園內無違章飼養家禽家畜。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5
灣紅小學語言文字工作獎懲制度
經過校領導討論及教代會通過,語言文字工作納入學校各類考中,制定獎懲制度如下:
一、全校教職工必須講普通話,全校教師必須達到普通話國家標準。
二、對普通話測試合格教師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其測試費用學校予以報銷。將普通話測試合格作為對教師進行業務考核和錄用教師的一項基本條件。
三、普通話未達國標的教師,必須參加培訓,同時該年度不得評先進,考核不能評優秀。
四、把“說普通話,寫規范字”作為創文明組室條件之一。
五、“上課堅持用普通話”,作為教研組、備課組評估考核條例中“工作態度”之一。
六、在對教師的年終考核中,把“在校園中堅持講普通話,并正確書寫規范漢字”作為教師業務知識考核的一個方面。
七、在學生評“三好”學生、優秀班干部、先進班集體、少先隊先進個人、集體等“在推廣普通話工作中,班委重視、同學自覺的班級”可加1-3分,“不重視推廣普通話工作”的減5分。
八、全校學生的規范用語用字情況,同各種評優相掛鉤。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6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組檢查落實,保證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別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公路、鐵路交通規則,橫行車行道要走斑馬線,要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2、不準在馬路上或鐵道線上追逐玩耍,不準穿越車行道和護欄,不準爬車、追車、攔車或拋物擊車。
3、不滿12周歲不準騎自行車上學。
二、水、火、電安全教育
1、無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學生玩煙花、爆竹、火柴、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準隨便按動學校或公共場所的電線、開關、插座。
4、郊游時不準攜帶火種。
5、學校后勤部門定期檢查、維修、形成制度。
三、課間活動教育
1、禁止學生在校園及走廊上追逐打鬧。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為。
3、上、下樓梯靠右走、嚴禁攀越扶手、護欄。
4、到功能室上課、下課均排好隊。
5、低年級小學生沒有老師帶領時不能到跑道邊的沙地、單杠、雙杠及有危險性的地方活動。
四、體育課、活動課安全教育
1、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的指揮,按規定完成體育動作或活動課內容。
2、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衣服要寬松,不準佩帶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屬品、要穿運動服。
3、體育、活動課教師上課前要檢查設施場地是否安全,教師要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
五、勞動安全教育
1、合理安排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但不要讓體弱多病的學生參加過重的體力勞動。
2、不讓學生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濕手、濕布觸摸、擦拭電器、開關、電線。
3、勞動時應小心細致、搬放物品時應抬穩放牢。
4、在擦拭門、窗、風扇、光管時要注意安全。
5、要讓學生注意絕對不能從高空拋物。
6、勞技課、教師應在上專業課前講述與有關專業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
7、勞技課場所有規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動教育
1、組織學生集體參加校外活動,一定要按程序逐級上報審批,要做到周密計劃、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活動時,學生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要私自離隊或到沒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動。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7
1、全校學生都要自覺接受學校的法制紀律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紀律安全制度,服從學校紀律安全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離校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學生若有特異體質,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說明,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3、切實做到不、翻窗、翻門、攀登各類護欄,追逐嘻鬧、騎在樓梯欄桿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推搡,上下樓必須輕腳漫步靠右行。
4、上體育課或實驗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切實按交通規則去做,特別注意橫過馬路時的安全,學生不得騎摩托車、不得駕駛機動車輛。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不到門口攤點買飯。
7、注意勞動安全,學生參加各類勞動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老師的要求去做,聽從老師的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學生參加戶外活動,應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或學校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觀文物古跡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9、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進“三廳、兩室、一吧”等各種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打架斗毆,有事及時向老師報告。
11、不準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等有危險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2、在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13、嚴格遵守學校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亂用亂動各類電器,遇雨天時要采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4、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公寓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隨意到校外去,嚴格履行請假制度及外出制度,如有特殊情況學生需離校的由家長親自接送,并負責學生的一切安全,住校生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招呼、容留非住校生住宿。家長同意學生可自行回家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
15、熄燈后住校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燭,不得從窗口向外潑水、扔雜物。
16、在家住宿的(包括隨父母租住房屋的),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游。
17、同學之間發生糾紛時要及時報告老師,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解決,更不能糾集他人打架或其它方式威脅、恫嚇進行解決。
18、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的向學校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
19、任何學生不得隨意將校外生帶入校園內,更不能在校園內搞其它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0、學生貴重物品、錢財要妥善保管或交老師代管,離開教室、宿舍關好門窗。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8
一、學校安全教育要以學生為主,同時對教職員工開展教育。
二、學校安全教育應包括以下內容:1.交通安全教育;2.游泳安全教育;3.消防安全教育;4.飲食衛生安全教育;5.用電安全教育;6.實驗和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教育;7.校內及戶外運動安全教育;8.防地震及它自然災害的安全教育。9.網絡安全教育;10.防中暑、防煤氣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教育;12.心理健康教育;13.突發疾病救治常識教育。
三、學校應在每學期初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各種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意識。
四、學校應根據學生年齡特點、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確定各年級段安全教育目標,形成層次遞進教育。
1.幼兒園安全教育目標:使幼兒初步學習處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況的辦法,接受成人有關安全的提示,學會避開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和保護自己。
2.小學安全教育目標:使學生初步樹立安全觀念,了解學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識,熟記常用的報警、救助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掌握緊急狀態下避險和自救的簡便方法。加強交通法規教育,提倡步行上學,禁止未滿12周歲的學生騎車上學。
3.初中安全教育目標:使學生樹立安全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安全法規,保護公共安全設施;熟悉學校、家庭、社會中須知的安全知識,掌握事故發生后請求救助的基本途徑,具備一定的危險判斷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高中安全教育目標:使學生樹立法制觀念和社會公德意識,自覺維護公共安全,懂得運用法律法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掌握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基本方法,具備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五、學校應根據有關法規和學校的布局狀況,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門的指導下,制定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師生進行應急撤離、疏散、逃生演習。
六、學校要根據地域、環境特點,把放假前、開學初、冬夏季來臨前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時段,重點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飲食衛生、校內外活動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氣中毒等方面的專題教育,并傳授發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和基本技能。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9
1、學校要經常與社會(居委會、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聯系,互通情況。
2、定期邀請派出所干警到校實行法制講座,向全體師生傳授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防止在校學生犯罪,加強對違法亂紀的學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強家長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擔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學生上學放學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學生家長在教育過程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家長應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承擔義務。
4、家長在學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
(2)對學生在生活中的異常現象要及時向學校的教師或者相關領導反映,并積極進行解決;
(3)對學校要求家長參加的諸如家長會各種活動要積極參加,并協助老師完成相應的活動;
(4)對特殊時期,學校實行的特殊政策,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完成相應的活動;
(5)對學生在學校中發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學校及相關部門進行種種救治及善后處理事宜;
(6)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毆打教職員,不得侵占、破壞學校房屋、設施和設備,不得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7)學校可通過各式各樣的方法,讓家長定期或按需要參與子女的教育過程,學校應邀請家長代表參加家長委員會或校務委員會工作。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0
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暑期的各類突發事件,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突發事件防范、指揮、處置體制和機制,進一步提高有效應對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能力,確保學校財產和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以及暑期施工人員的安全。
財產:
1、 學校財產為教師建立一人一卡制度的,該財產有其教師個人負責保管和使用,不得以其他名義借給他人。
2、 學校所有電腦的主機、液晶、打印機以及攝像機等貴重物品全部搬入二樓和四樓的電腦房內。
3、 對于教師個人的貴重物品,教師自己個人保管好,盡量不要放在辦公室內。
4、 學校的其他財產沒有經過總務處和財產管理人員的批準的不的帶出學校,一經發現追究責任,數目大的將報警處理。
安全:
1、 對于在暑期內進入我校施工隊伍的人員管理服從學校統一布置,在學校內不得進行等違法行為,如發生情況及時與施工方負責人取得聯系。
2、 晚上十點以后不得施工。
3、 施工隊伍將財產在帶出學校之前應經門衛和總務處驗收以后方可帶出學校。
4、 門衛值班制度按照突發事件的管理制度執行,在暑期內學校有行政人員和門衛負責值班,16:30點以后有門衛負責值班,如由突發事件及時與學校行政人員或總務處取得聯系。
5、 門衛無權將社會閑散人員帶入校內,一經發現及時處理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1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不得無故脫離崗位,如有要事離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2、實行來客登記制度,上課期間不得讓非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教學樓。
3、課前半小時開大門,門衛及學校保安疏導學生有序進入學校,制止非學校人員進入學校。
4、如有幫忙學生打掃衛生的家長進入學校,需要持標志牌方可放行。
5、上課后關掉大門,學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簽名單方可放行。
6、放學期間與安全人員一同疏導學生有序走出學校,制止家長進入學校。
7、幼兒班放學時,必須有家長在校門口來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學時間隨其他年級離開學校。
8、放學后,注意巡視學校,確保校內財產安全。如發現安全隱患和意外發生的情景,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系。
9、節假日和放學后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學校。
二、路隊安全制度
1、兩放學前的最終一節課,科任教師不得拖堂,保證及時放學。
2、教師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學生在學校,謹防意外事故發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學生下樓的護導工作,清點人數,維持路隊秩序。
4、1——3年級要求學生家長在校門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領導要協助教師整理路隊,值月教師、保安、門衛做好門口疏導工作。
6、高年級學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學習。
7、學校如果臨時變動放學時間或者調整作息時間、需提前向家長通知。
8、幼兒家長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在指定地段來接孩子,以便幼兒順暢放學。
9、所有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下學,否則一切后果由其監護人否則。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職責人。
2、教師要堅持侯課或及時進入教室,不得隨意離開教室。
3、教師在課堂上要盤點學生人數,發現短缺問清學生或班主任。
4、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或者離開教室。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未來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6、當天值日領導和教導主任應隨機進入教學樓檢查教學情景。
7、室外課上教師要提醒或者讓學生互查是否帶堅硬的玩具和活動器具。
8、實驗操作課上教師首先要向學生介紹實驗的相關要求,防止對學生造成傷害。
9、上課期間,如發生意外事故發生,教師要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10、上課教師要留心學生的身體狀況,對身體狀況不佳的學生要問清緣由。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設施維修小組。
2、主管領導與值月領導要堅持檢查設備設施情景。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4、學校工人在學校領導指定時間里進行設施設備的維修。
5、出現較大的設施設備問題,學校將及時進行維修。
6、每學期開學主要領導對學校的設施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隨即進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維護井口干凈,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供水必須要及時,水溫適當,防止師生燒傷。
3、關掉鍋爐房,不得讓非工作人員進入。
4、凡在學校洗澡的人員必須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發生意外學校不負如何職責。
5、供水工人要及時維修供水設施設備,保證順利供水。
六、課間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搶行擁擠。
2、學生提前進入教室,避免鈴響后上教學樓擁擠出現意外情景。
3、學生禮貌有序活動,不攀爬走廊護欄,不做危險性游戲。
4、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機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景,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
5、值月領導與教師課間巡視學校學生活動情景,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
6、實行值日生檢查制度。德育處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發揮他們在課間安全管理時的進取作用。
七、團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的批準同意。
3、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進行安全管理。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用電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工要做好線路維護,及時開關閘刀。
5、師生發現用電故障后及時向分管安全領導匯報。
6、電工要及時維修出現的'用電故障,一般情景要當天完成。
7、全體師生要節儉用電,做到人走關電;不使用大功率用電器,防止發生火災。
8、每學期電工至少三次對學校的用電線路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九、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課堂期間發生意外,上課教師為學生疏導的第一職責人)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本事。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2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池塘、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3
學校安全,責任重大。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建設平安和諧校園,關系到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大局。根據各級各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規定,依據學校教代會通過的《關于加強學校綜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意見》、《關于明確學校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責任的劃分辦法》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安全工作實際,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將學校安全工作分工落實到人。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與“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原則,保證落實“一崗雙責”安全責任制要求,進一步強化監管工作,防范、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全校師生員工及校產安全,特制訂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一、安全責任范圍劃分
(一)學校基建、房屋修繕,學生生活、學習用電的設施設備,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預防安全,消防設施的安全運行由后勤主管。
(二)學生的安全教育,校內、校外各種學生活動安全,由總務處主管。
(三)學生上課(含室內、室外體育課及鍛煉課)安全,學生機房、實驗室、多媒體教室的使用和防盜安全,圖書館安全,由教導主任主管。
(四)會計室、財經票據及現金安全,由會計主管。
(五)教職工活動安全,由工會主席主管。
(六)全體教職工以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為安全責任范圍。
二、安全責任劃分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對分管工作負責。
(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處理學校安全突發事件。
(三)安全責任具體劃分
1、各年級組負責人是所負責年級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負責擬定所轄工作人員職責和本處室、年級安全工作措施和辦法。
(2)負責所轄工作范圍的安全督查和責任人職責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任何隱患。
(3)審批、回復有關人員的請示或報告,及時解決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問題。
(4)匯報和落實安全的有關工作。
(5)安全事故發生后,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前提下,15分鐘內向校長報告,并在1小時內擬出事故報告草案。
2、實驗室儀器管理人員對各實驗室的安全負完全責任。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3、班級學生安全工作:班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班級經學校組織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活動的組織者負主要安全責任。
4、重大活動或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安全工作:組織者為全過程的直接責任人。
5、一周常規管理安全工作由本周值班教師負責。責任人要對學校公共場所的學生活動進行管理,對學生活動安全負責。
6、消防安全器材的購進、安置和管理由后勤負責。
7、防病、防疫管理工作: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認真貫徹《傳染病防治法》,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做好疫情的防治、監控和報告,防止各類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對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及時向學校和有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對學生進行健康知識和傳染病預防知識的教育,培養學生養成健康的衛生習慣。
9、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社區抓好治理工作。
(2)教育學生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教給學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10、全體教職工是自己崗位和工作內容范圍的直接責任人:
(1)對本崗位工作(含值班)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對本崗位工作范圍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三、安全責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關系學校的發展和穩定,責任重大、意義重大,各責任人務必高度重視,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對學生、對家長、對學校和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切實做好安全工作。
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誰失職、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關責任。因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對負有責任的相關人員實行“一票否決制”,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按照相關規定給予黨政紀律處分;對于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各處室、部門不履行安全職責發生安全事故時,追究處室、部門負責人責任。
(二)各處室、部門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時處理的同時,迅速將事故情況報告學校;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長;學生曠課一天,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學生家長聯系,并將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政教處。瞞報、遲報、漏報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不經學校同意,各班不得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擅自外出活動的,追究班主任責任。
(四)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對學生的實驗、實習操作,應按安全規程嚴格要求。違反的,追究該課任教師的責任。
(五)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墻、固定設施、水電、電桿、樹木等進行檢查并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并采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因疏于管理而發生意外時,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
(六)學校x、做操應由學校統一指揮,保證x、做操的紀律。學校x、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踩踏事故的發生。班主任要負責維持秩序、保護學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班主任管理不到位而發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責任。
(七)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否則,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4
一、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各科室、各班級安全工作。
二、班主任和科室負責人作為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總責。
三、加強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建立健全門衛、值班、巡邏、守護制度。
五、重要部位的安全技術防范裝置、使用、維護、管理有效。
六、重視消防安全、消除隱患。
七、實驗教師重視實驗安全。
八、體育訓練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既注重體育訓練,又注重安全。
九、對失職導致安全問題的依法查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對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5
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暑期的各類突發事件,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突發事件防范、指揮、處置體制和機制,進一步提高有效應對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能力,確保學校財產和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以及暑期施工人員的安全。
財產:
1、 學校財產為教師建立一人一卡制度的,該財產有其教師個人負責保管和使用,不得以其他名義借給他人。
2、 學校所有電腦的主機、液晶、打印機以及攝像機等貴重物品全部搬入二樓和四樓的電腦房內。
3、 對于教師個人的貴重物品,教師自己個人保管好,盡量不要放在辦公室內。
4、 學校的其他財產沒有經過總務處和財產管理人員的批準的不的帶出學校,一經發現追究責任,數目大的將報警處理。
安全:
1、 對于在暑期內進入我校施工隊伍的人員管理服從學校統一布置,在學校內不得進行等違法行為,如發生情況及時與施工方負責人取得聯系。
2、 晚上十點以后不得施工。
3、 施工隊伍將財產在帶出學校之前應經門衛和總務處驗收以后方可帶出學校。
4、 門衛值班制度按照突發事件的管理制度執行,在暑期內學校有行政人員和門衛負責值班,16:30點以后有門衛負責值班,如由突發事件及時與學校行政人員或總務處取得聯系。
5、 門衛無權將社會閑散人員帶入校內,一經發現及時處理
其他:
如由其他突發事件的,按照學校修訂的創建平安校園規劃、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方案為準。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6
一、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各科室、各班級安全工作。
二、班主任和科室負責人作為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總責。
三、加強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建立健全門衛、值班、巡邏、守護制度。
五、重要部位的安全技術防范裝置、使用、維護、管理有效。
六、重視消防安全、消除隱患。
七、實驗教師重視實驗安全。
八、體育訓練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既注重體育訓練,又注重安全。
九、對失職導致安全問題的依法查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對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治安巡邏及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巡邏保證校區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堅持政治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堅守崗位,按規定時間上崗、下崗,不能擅自脫崗離崗、不空崗、不睡崗,工作要認真負責。
三、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忠于職守、確保安全,值班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時要交待值班記錄和值班內發生的問題,以及領導的指示,清點公物,發現公物丟失損壞要說明情況,根據責任予以賠償。
五、在節假期間對值班巡邏人員做適當調整,落實和增加值班人員,加強保衛科工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崗者應及時說明情況,及時調整確保安全。
四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四防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單位每年檢查六次;保管室、實驗室、儀器室每月一次。
二、檢查中要本著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主要查組織、查制度、查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各種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專人限期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報告上級領導采取措施,確保安全。
四、認真填寫四防安全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步做出詳細記錄,由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明確責任,以備查找。
五、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
治安巡邏及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巡邏保證校區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堅持政治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堅守崗位,按規定時間上崗、下崗,不能擅自脫崗離崗、不空崗、不睡崗,工作要認真負責。
三、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忠于職守、確保安全,值班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時要交待值班記錄和值班內發生的問題,以及領導的指示,清點公物,發現公物丟失損壞要說明情況,根據責任予以賠償。
五、在節假期間對值班巡邏人員做適當調整,落實和增加值班人員,加強保衛科工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崗者應及時說明情況,及時調整確保安全。
四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四防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單位每年檢查六次;保管室、實驗室、儀器室每月一次。
二、檢查中要本著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主要查組織、查制度、查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各種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專人限期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報告上級領導采取措施,確保安全。
四、認真填寫四防安全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步做出詳細記錄,由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明確責任,以備查找。
五、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
學校安全防火制度
一、認真執行《消防監督條例》確保學校財產和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學校成立安全委員會和義務消防組織,依靠群眾,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各單位根據自身工作的特點、庫房儲存物質性質,制定相應的的安全防火制度。校安委員會定期檢查防火情況,發現火災隱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三、嚴格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消滅火種,嚴禁吸煙,重點部位必須配備消防器械,并懸掛“嚴禁煙火”醒目標志。實習工廠、汽車隊、倉庫以及其它單位的可燃廢物(如鋸末、創花、紙屑、油漬物等),必須在工作結束后徹底清掃,按指定地點存放和清理。
四、安裝使用電器設備和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施工,并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高壓線下、電纜物上嚴禁堆放各種物品。電氣焊工的作業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
五、消防設備、器材的管理實行“三定”,即定存放位置、定專人管理、定期進行保養;“二不準”,即不準亂拿亂用,不準任何人挪用和損壞;“一追查”,即對違犯“三定”,“二不準”者追查責任。消防器材設備存放地點周圍兩米內不得存放其它的物品。
六、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時,人人有責,立即報告保衛科和消防隊,并組織參加滅火救災斗爭。對積極參加滅火的有功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隱瞞情節者從重處分。
七、發生火災要做到“三個不放過”,不查明原因不放過,不采取補救措施不放過,不總結經驗教訓不放過。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7
為加強我校的安全保衛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上級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制定本制度。
一、各學區校長、分校組長及其相關人員在安全保衛工作中出現失誤,需要追究責任者,均適用于本制度。
二、根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如出現安全事故,不報、漏報及報告不及時造成惡劣后果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學校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三、各學校要認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認真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如因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學校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和學校領導給行政處分。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有明顯疏漏,或管理混亂,存有安全隱患,而末及時采取措施的。
3、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覆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其他有關規定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對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1、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校外活動,末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末在可予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安排末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末成人參加的勞動、體育活動或其他活動。
3、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末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4、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末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5、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末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末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6、對學生擅自離校等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教師發現或知道,末及時告知學生監護人,導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六、對違反以上規定,造成特別嚴重的安全事故,由有關行政執法部門進行黨紀、政紀處理和行政處罰;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8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強化學校安全意識,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設立領導機構。
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及主管領導。校長是單位的第一責任人。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開展工作。
二、門衛職責。
1、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加強對出入校門的車輛和人員的管理,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的登記工作。
2、本校學生出入由紅領巾監督崗進行監督。
3、對凡攜帶物品進出校門的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驗證、登記,若有來歷不明者,值班人員有權詢問或阻止進入。
4、嚴禁做生意的人及其他閑雜人員入內。
5、嚴禁學生強行出校門,杜絕翻院墻外出等行為。
6、加強對學生的自行車的管理與保管,嚴禁任何人員在校內騎車。
7、加強對教學樓及周邊設施的巡查,排查各類隱患,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組織校外活動。
1、組織師生進行校外活動,必須書面請示,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組織實施。
2、活動前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對活動區域和路線進行實地考察,制定好活動計劃安全措施并上交學校。
四、學校內部活動。
1、教師禁止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在上課期間令學生離開課堂。
2、保證學生活動安全,預防課堂安全責任事故。上課鈴響,教師及時到位,并不得隨便離開課堂;室外活動課要制定計劃、嚴密組織。
3、加強對學生食品安全的管理,強化質量,必須專人管理。
4、要制定師生在緊急情況下安全撤離預案,每學期都要定期組織好演習。
5、遇惡劣天氣,要組織好學校大門附近人員與車輛的輸導工作,保證學生安全。
6、依季節特點對學生進行防雷、防盜、防觸電、防溺水各方面安全教育;向學生家長進行宣傳;要做好各項安全工作記錄(備查);注意春秋季節傳染性疾病的預防和上報。
7、學生在校期間,教師不準讓學生出校辦事;不準讓學生做或讓學生替老師做有危險的事;不準組織集體購生食、冷飲。
8、學生在校期間,各種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特殊情況特殊處理,但必須指派專人維持秩序。
五、要認真開展好交通安全宣傳活動;要與騎車上學學生的家長簽訂安全協議書。
六、校長定期組織安全工作自查。
七、學校行政、教師要高度重視校園安全,發現校園中存在得安全隱患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八、加強對值班人員的教育和管理,提高責任和防范意識;帶班教師不得脫崗。
九、加強對教師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保證交通安全。
十、財會和保管人員嚴格執行相關財務制度,保護好學校財產。出納員存取大額現金時,學校優先遣專人陪伴。
十一、依季節變化(重大節日前)及時向學生家長發放通知書和作息時間表。
十二、強化飲食管理工作,及時消除導致食物中毒隱患。
十三、及時化解、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防止激化。
十四、保證信息暢通,出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妥善處理。
*小學
年 月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9
“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為保證學校財產及師生人身安全,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消除校內不安全隱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1、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由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對校內所有部位、設施及周邊環境進行隱患排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認真整改,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2、總務處每周一查,做好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長,并果斷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學校的安全檢查要實行定點、定員、定崗制度,確保日常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所有教職工每天要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崗位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總務處或值班領導。
4、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學校各責任區域內安全工作的各種情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5、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微機室、電教室、實驗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設備、供電設施、體育器械以及校內人群集中場所和建筑工地作為檢查重點。
6、班主任加強對學生早、午、晚到校時間的按時“三查”,任課教師課前對本節上課學生進行檢查,發現學生未按時到校要立即報告班主任或學校,以便通知家長或追蹤去向。
7、各科室的管理人員,要隨時檢查處理有關安全方面的工作和存在的問題,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8、傳達保衛人員是學校安全的全程安全員,必須每日對學校的安全做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解決不了的立即通知相關部門領導。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30
1、平時要多觀察本班學生的思想動態、行為舉止、能經常提醒同學們注意安全,積極配合班主任做好本班學生上課出勤情況、身體健康狀況和活動安全隱患的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任課老師、班主任報告。
2、班上如有突發性的安全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內向老師、班主任進行匯報。
3、課間能勸阻同學間的過度的奔跑打鬧;遇同學間相互辱罵或打斗時應盡量勸阻或制止,并及時向老師或班主任匯報情況,以便及時處理;若發現學生與社會人員之間存在矛盾糾紛要及時將情況迅速反映到老師、班主任。
4、遇同學生病,應及時向班主任報告;對于個別心理障礙的學生給予特別關注。
5、每天上午第一節課、中午1:00、下午上第一節課觀察人數,有缺勤同學立即告知班主任,以便班主任及學校全面了解掌握學生的動態信息,能及時與家長聯系,避免出現危害學生安全的事情發生。
6、關注班級財物安全情況,班級財物包括燈、電扇、門窗、課桌椅等。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報告,督促值日生在學生離開教室時,關好門窗及關掉所有電器設備,包括電燈、電扇等。
7、告誡同學節假日放假回家不坐無證車輛,不坐超載車輛,在路途中不做危險性游戲、不玩火、不玩水。如有問題返校后一定要向班主任反映。
8、觀察班上同學是否將危險物品(爆竹、或者管制刀具等容易對學生造成傷害的的物品)帶到學校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