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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發布時間:2024-10-31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精選28篇)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1

  1、項目部應對進場人員進行全員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每周應有一次安全例會,做到安全教育警鐘長鳴。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每人罰款50元,現場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對項目部加罰500元;高空作業(2米以上)必須系安全帶,違者每人罰款50元,責任主管部門未提供安全帶的,對責任主管部門加罰300元。

  3、參加施工人員,嚴禁酒后作業,如有違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4、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械工及場區內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違者罰款50元/人次。

  5、嚴禁穿拖鞋、高跟鞋等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50元。

  6、臨時施工用電,應在電源總開關處設觸電保護器或漏電開關,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裝置,如發現有一項不符合用電要求的,每項罰款100元;現場架空線路對地距離不低于3米,不允許將電線綁在鋼腳手架上,違者罰款100元。

  7、電線、電纜等必須由專職值班電工裝設,不允許私拉亂扯;必須使用符合規定的保險絲,禁止用鋼絲、鋁絲代替保險絲,違者罰款50元。

  8、使用移動電氣設備,操作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膠底鞋,必要時應有輔助拖線,否則罰款50元。

  9、嚴禁乘坐卷揚機吊盤或吊藍上、下人,違者對操作者和乘坐者各罰款100元。

  10、木工、機械轉動部分必須有防護罩,圓盤機上有防護罩殼,平刨必須有護手裝置,否則罰款50元。

  11、禁止高空向下拋扔任何物品,否則罰款200元,如出現事故,并追究責任人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禁止施工工地燒電爐或燒木材,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3、建筑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米寬于出入口通道兩側各1米的雙層防護棚,層間距不小于500mm,非出入口處及通道兩側應嚴密封閉;卷揚機、攪拌機必須設防雨、防砸的操作棚;現場施工機械必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

  14、禁止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若發現經勸阻不改者,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2

  為維護車間生產正常秩序,確保人力、物力的合理運用,提高生產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產車間的員工必需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 、員工進入車間必需穿著公司統一的工作服,佩帶服務胸卡和公司標志,并保持儀容干凈。

  3、上班時間員工必需堅守崗位,不得串崗、閑逛,不得無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間在員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車間內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自覺維護車間干凈衛生文明,嚴禁破壞車間文明衛生現象發生。

  6、員工必需維護車間各項設備和工具,按章操作,嚴禁違反規程亂用;下班前必需按規定進行班后維護,做到“工具歸箱,設備復位,場地清潔”;上班前必需對設備進行常規檢查。

  7、配備齊全的車間安全防火設備,并定期維護調整,確保設備技術狀況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設備的放置位置,并嫻熟把握使用技術。

  8、禁止無故到非本組工位或非本組修理的車輛中去。

  9、禁止無故啟動汽車,包括啟動汽車電器。

  10、上班時間,必需肯定聽從統一調度。

  11、生產工作必需憑任務托付書進行。禁止任務托付書或隨便擴大、縮小工單內容施工。

  12、進入車間送修車輛統一由修理顧問移位;任何員工未經準許,不得擅自開動車輛;非技術檢驗員和車間調度不得外出路試檢驗,沒有駕駛證的人員不得移動車輛。

  13、上班時間盡量少打私人電話,屬個人家庭緊急狀況,說明狀況后回復電話;屬工作問題,經有關經理批準后可以回復電話。

  14、員工出入車間不得攜帶與生產無關的'物品,發覺可疑或特殊狀況時,門衛或有關管理人員有權監督檢查出入員工。

  15、車間設備、工具未經公司批準,一律不得帶出車間。

  16、員工在上班時,需外出辦理個人緊急事情,須向車間管理人員請假。

  17、經公司批準的人員由車間主管或有關管理人員伴隨參觀。員工不應主動找參觀者攀談。關于技術問題可以在車間經理同意下為客戶解答。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3

  一、總 則

  1、為打造最優秀的企業員工團隊,建立學習型企業,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適應公司對各類人才的需求,提高全員整體素質與工作能力,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指導公司各部門、各單位(即所屬各分公司、各分廠)深入細致、有序高效地開展崗位培訓和專項培訓、技術練兵工作,使公司培訓工作專業化、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培訓工作基本原則:

  (1)全員性:培訓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全體員工的綜合素質與工作能力,所有人員都應充分認識培訓工作的重要性,從管理層到員工層都要積極參加培訓、不斷學習進步。

  (2)針對性:培訓要有目的,針對實際培訓需求進行。

  (3)計劃性:培訓工作要根據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并按計劃嚴格執行。

  (4)全程性:培訓工作要貫穿崗前、在崗、轉崗、晉職的全過程。

  (5)全面性:培訓內容上把基礎培訓、素質培訓、技能培訓結合起來,培訓方式上把講授、討論、參觀、觀摩、委培等多種方式綜合運用。

  (6)跟蹤性:培訓結束后要對培訓內容進行考核,考核要有結果與獎懲,要定期、及時檢驗、評估培訓效果。

  二、培訓組織體系

  1、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培訓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培訓組織體系的領導與管理,公司培訓的計劃與綜合、組織與協調、監督與實施、培訓效果的考核考察以及各部門培訓工作的指導與管控等。

  2、為保證實現公司整體培訓任務以及督促各單位內部培訓工作落到實處,在公司內建立自上而下、權責明晰的培訓組織體系和企業內部培訓師隊伍,保證公司以及各部門的培訓工作都有專人負責,在培訓業務上由人力資源部統一指導與管理,從而保證各項培訓工作的貫徹落實到位。

  3、各部門、各單位設立兼職培訓管理員,各部門培訓管理員一般由經理或助理兼任,各單位可由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兼任。原則上培訓管理員盡量由內部培訓師兼任,要求必須有能力有時間承擔培訓任務。兼職培訓員在做好本崗位工作的前提下,業務上接受人力資源部指導,負責本單位訓前需求調查、培訓計劃的制定與上報、組織實施及訓后跟蹤評估等工作,并完成公司交辦的培訓任務。

  4、部門經理和各單位負責人要積極推動本部門、本單位培訓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項目長抓不懈。定期對本部門員工進行應知應會、提高工作能力與方法的培訓,督促、指導培訓員完成部門培訓任務。如果培訓員工作出現疏漏,部門主管要負有連帶責任。

  5、各部門、各單位培訓管理員要隨時收集與培訓工作相關的基礎信息,積極對公司培訓工作提出反饋意見和合理化建議,作為培訓員年度考核依據之一。

  6、每年年終,公司將根據各部門的培訓工作開展落實情況實施專項獎懲,對于培訓工作成績顯著的部門和培訓管理員本人,分別給予獎勵;反之,對于培訓工作開展不力、未達到規定培訓要求的部門,對該部門、培訓管理員予以處罰。

  三、培訓作業流程

  1、建立規范的培訓作業流程,使培訓工作程序化、制度化,保證公司培訓工作有目的、有計劃、有實效地進行。

  2、參訓對象分析。培訓前要對參訓對象進行全面的分析,包括知識結構、學歷水平、工作經歷、知識掌握程度等,掌握參訓對象的整體概況。通過人事基礎數據收集、與參訓對象上級和代表性人物面談,了解當時企業在該崗位所存在的現實問題和可能解決方法。(附表一:《參訓群體分析表》)

  3、培訓需求調查。在參訓對象分析基礎上,展開對參訓對象客觀、準確、細致、全面的培訓需求調查,明確培訓要解決的問題與培訓目的。(附表二:《培訓需求調查表》)

  4、編制培訓計劃。根據對參訓對象的分析以及培訓需求調查結果,由培訓部門結合受訓部門實際情況,制訂詳細具體、切實可行的培訓計劃,要明確參訓對象、參訓人數、培訓目的、培訓內容。要確定本次培訓負責人、主持人、講師、助教(現場音響師、紀律稽查、道具、聯絡),做到分工明確、保障有力,保證培訓計劃的可執行性與必執行性,做到形式莊重、氣氛活躍、效果達到。(附表三:《培訓計劃表》)

  5、培訓計劃的貫徹落實。培訓計劃一旦通過,負責部門要嚴格實施計劃,不得隨意更改計劃內容,不得半途而廢。人力資源部和各部門定期對培訓計劃執行情況和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6、培訓的組織實施。培訓負責人、助教人員提前15分鐘到達培訓地點,檢視人員到場情況、現場布置、音響電器調試、教材道具等做好培訓準備工作,參訓人員提前10分鐘到達培訓地點簽到,講師提前10分鐘達到培訓地點熟悉現場環境,保證培訓準時按計劃按要求進行。大型培訓應提前邀請公司領導或參訓人員上級領導到會致辭典禮,向學員明確培訓目的、意義、紀律要求、考核獎懲等。小型臨時性培訓可以簡化操作,人員分工可以兼任,但不能出現責任缺項,降低培訓工作要求。

  7、培訓效果評估。

  (1)訓中評估:對于時間較長的培訓和外訓項目,在培訓中場休息、第一天結束后,培訓負責人要隨時與關鍵學員交談,了解培訓中存在的問題和學員的期望、有關領導的進一步要求,并與講師及時溝通局部調整,確保達到最好的培訓效果。

  (2)講師評估:公司級別的培訓結束后,由參訓人員對講師的講課效果進行打分測評,測評結果錄入講師檔案(附表四:《講師授課效果調查表》)。

  (3)跟蹤調查和回訪:在培訓結束后兩周或一個月后安排講師、培訓負責人與參訓人員及其上一級領導回訪面談,通過跟蹤調查表、談話等方式了解培訓目標達成與否,參訓人員行為改進、技能提高程度、新知識接受領會情況,作為培訓工作考核和改進的依據。對于駐外單位的調查,可以委托該單位培訓管理員實施并上報人力資源部。

  8、培訓考核。培訓結束后要有考核,以強化、檢驗培訓效果。有關部門要保證考核的公平、公正、公開,參訓人員如果對考核過程存在疑義,可隨時到人力資源部反映情況,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調查落實,并要在一周內將調查結果通知提議人員。

  9、培訓結果。培訓完畢后要檢驗是否達到了培訓目的。考核結束后要有結果,成績優異者給予物質或精神獎勵,成績不合格者給予處罰,獎勵和處罰情況錄入員工檔案,作為晉升或增薪的依據之一。由培訓負責人對培訓過程所有的原始資料要做匯總與記錄,培訓記錄統一交人力資源部備案。(附表五:《培訓記錄表》)

  10、培訓檔案。一次完整的培訓,必須要有培訓計劃、簽到表、培訓記錄、請假 條、出差條等原始記錄,各部門未按照要求保存培訓原始資料的,公司不承認培訓工作的有效性。一次完整培訓結束后,要把一切相關的培訓原始資料編號入檔,人力資源部保存培訓計劃、培訓記錄與培訓結果成績單,培訓相關部門保存培訓調查、培訓考核試卷、獎懲情況等其它一切原始資料。

  11、培訓匯總。每次培訓結束后,培訓人員要作出專項培訓總結。各部門、各單位兼職培訓管理員負責按時間順序每月整理、匯總本環節的所有培訓,作出月份培訓工作總結,每月25日前上報人力資源部培訓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負責每月按時間順序整理、匯總公司級的培訓。各培訓管理員每年12月15日前預報本環節下一年度培訓需求,12月25日前總結全年培訓工作開展情況,制訂年度整體培訓計劃,并上報公司高層領導審批后執行。(附表六:《 月份培訓匯總表》)

  四、培訓管理職責

  1、 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級別培訓、崗前培訓、外出培訓和大型專項培訓的計劃、組織實施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負責做好各環節部門培訓、部門內部轉崗培訓,由人力資源部督促指導、檢查考核培訓落實情況。

  2、 公司培訓種類包括: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晉升培訓、公司培訓、部門內訓、外出培訓、參觀考察、業余研習會等。培訓方式包括:授課式、操作訓練、觀摩、觀看錄象、案例分析、討論、自學后互相交流、外出受訓、參觀以及外出受訓后進行再培訓、技術比賽等。

  3、崗前培訓與管理方法

  (1)崗前培訓:即員工在上崗前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目的在于使新員工了解公司的基本情況與發展歷程,熟悉公司組織結構,理解企業文化,學習公司規章制度與行為規范,為上崗工作奠定初步基礎。

  (2)所有新加入公司的員工,均要接受人力資源部組織的崗前培訓,各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要積極配合做好培訓工作。

  (3)成批員工錄用(人數在50人以上),人力資源部與各用人部門溝通,在確定參訓人員、人數、培訓時間、培訓地點、講師后,結合用人部門意見制定《崗前培訓計劃》(見附表七),人力資源部提前兩天將培訓計劃下發相關用人單位與講師,并做好培訓保障工作(如培訓場地的確定,白板、電源的保證等),保證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計劃順利進行。

  (4)生產部培訓管理員負責統計生產系統未經培訓而上崗的零星新招員工,人數達到100人后,由生產部管理員負責口頭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崗前培訓申請,人力資源部與生產部結合制定崗前培訓計劃,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講師、安排培訓課程、落實培訓場地,生產部負責組織參訓人員,按時達到培訓地點參訓。

  (5)對于因崗位急需而零星進入公司的人員(20人以下),各部門的培訓管理員負責登記本部未經崗前培訓而上崗的員工,經人力資源部與各用人部門協調,累計60人以上后統一安排崗前培訓。

  (6)崗前培訓:公共課程,包括《企業簡介與發展史》、《企業文化》、《規章制度》、《行為規范》、《保險、安全常識》等,原則上不低于16個課時。專業課程:(1)生產人員應知應會知識、操作規程等;(2)供應人員采購常識、談判技巧、合同法等。其他需在崗前培訓中增加部分專業知識技能、崗位特殊要求的,由該部門在訓前3天提供培訓內容、要求及考核試卷,必要時應由用人單位推薦培訓講師,以保證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7)崗前培訓結束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試合格到所派部門報到,考試不合格者暫時到所派部門上崗,下期培訓時接受補訓、補考,考試合格轉為正式上崗,考試不合格予以解聘,不參加者立即解聘。考核成績與試卷存入員工擋案。

  (8)崗前培訓期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生產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體檢,結合公司對外辦確定體檢時間,不參加體檢者不允許上崗。

  (9)人力資源部負責保存:崗前培訓計劃、培訓記錄、受訓人員簽到表、培訓效果評估表、考試試卷、參訓人員成績單等培訓原始資料。

  4、轉崗培訓與管理辦法

  (1)轉崗:即在公司內部轉變崗位的工作調動。轉崗人員須接受轉崗培訓,培訓完畢后,考核合格方可轉崗。

  (2)轉崗培訓目的在于使轉崗人員熟悉新崗位的基本工作情況,掌握新崗位的基本工作技能與方法,為上崗后順利工作奠定基礎。

  (3)部門內部之間轉崗,由所在部門進行培訓與考核。

  (4)跨部門轉崗,人力資源部負責協調,由接收部門進行培訓與考核。

  (5)培訓實施部門要保存以下培訓原始資料:轉崗培訓計劃、培訓記錄、培訓人員簽到表、考試試卷、受訓人員成績單。

  (6)轉崗之前未參加轉崗培訓的員工原則上不得加薪、晉職,不得參加先進評選。

  5、公司培訓

  (1)公司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針對公司多個部門或公司某個層次的干部員工進行,主要目的在于不斷學習新觀念、新知識、新方法,逐步提高管理人員與普通員工的素質與工作技能。

  (2)人力資源部組織普遍性、廣泛性的公司級別培訓,各部門培訓管理員要積極配合執行。可以根據公司經營需要臨時增補專項培訓項目。

  (3)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管理人員、普通職員和后備干部的日常培訓,專業性較強、涉及面較小的現場專業培訓由各部門培訓專員負責計劃、組織、執行,各部門培訓由培訓專員負責將培訓計劃、培訓記錄、考核成績上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4)公司培訓采取整體規劃的定期培訓和解決實際需要的不定期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的實際需要,每年至少安排一期提高部門員工素質或工作能力為目標的定期培訓,至少安排二期以提高員工業務操作能力為目的不定期培訓。

  (5)公司管理人員每年參加日常培訓時間不得低于80小時,普通職員每年參加日常培訓時間不得低于50小時。

  6、外出受訓與管理辦法

  (1) 為開拓視野,擴大干部員工的知識面,公司鼓勵有針對性的外出學習培訓。

  (2) 按公司統一安排外出受訓。如有特殊需要時,事先納入計劃,經批準后落實。(附表八:《外出受訓申請表》)

  (3)外出參加培訓要遵守培訓紀律,注意個人言談舉止,樹立企業良好形象。

  (4)外出參加培訓時領取的書本、光盤等培訓資料屬于公司財產,培訓結束后要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資料交接手續和借閱手續后方可使用。

  (5)外出參訓回公司一周內,參訓人員填寫《外出受訓記錄表》報人力資源部,作為參加外訓的證據資料保存,參訓結束后有結業證或其他證明材料的,要將復印件交人力資源部存檔。(附表九:《外出受訓記錄表》)

  (6)所有參加外出培訓的人員,回公司15天內將受訓內容向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傳達講授,傳達講授時間不得低于外出受訓時間的三分之一。外出參訓回公司后,未按要求進行傳授培訓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

  (7)訓后總結:參加外訓人員回來第三十天至四十五天內,將培訓感受和在實際工作中應用效果,要寫出《參加外訓工作改進報告》,經所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人力資源部。

  7、部門內訓與管理辦法

  (1)部門內訓由部門主管牽頭,部門培訓管理員負責制定培訓計劃與落實方案,并要納入到各部門年度、月度整體工作計劃中,保證內訓質量。

  (2)部門內訓講師主要由部門主管擔任,完成對本部門員工的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素質與工作方法。亦可由培訓管理員或培訓講師擔任。

  (3)培訓方式采取授課式、電教、操作演示、角色扮演、案例分析等多種方式進行,也可以會代培等,總之要保證培訓按質按量進行。

  (4)公司各部門內訓每月不可少于8小時,由部門培訓管理員負責,每月25日把本部門培訓工作開展情況和下月內部培訓計劃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以便督促檢查。

  8、參觀考察與管理辦法

  (1)為學習借鑒先進企業管理經驗和工作方法,公司將不定期組織干部員工外出參觀考察,各部門也可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提出外出參觀考察申請,交人力資源部及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落實執行。(附表十:《外出參觀考察申請表》)

  (2)公司級考察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計劃、組織、協調,各部門專業考察由部門負責。

  (3)需要外出參觀考察的部門,提前一周填寫《外出參觀考察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內容包括:考察負責部門與負責人、擬考察企業或單位名稱、考察目的、參加人員、考察時間、考察費用預算等。

  (4)外出參觀考察結束后,所有參與考察人員要填寫《參觀考察體會》,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考察組織部門負責將考察中的圖片、文字資料、光盤等報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案。(附表十一:《參觀考察體會》)

  (5)參觀考察人員回公司10天內要將參觀考察內容向本部門相關人員進行傳達、講授,將所見所聞和考察單位的先進管理方法介紹給本部門員工。

  (6)外出參觀考察部門與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外出參觀考察進行評估,從中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五、培訓計劃

  1、每年12月15日前各部門、各單位根據本環節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需要,向人力資源部上報本部門培訓需求計劃。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發展需要,每年12月25日前制訂出下一年的年度整體培訓計劃(附表十二:《 年度培訓計劃表》),呈報主管副總批準后執行。每季度末月份28日前制訂出下季度的培訓計劃(附表十三:《 年 季度培訓計劃表》),每月28日前制訂出下月的月度培訓計劃。

  2、公司級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各部門培訓計劃由各部門培訓管理員 負責制訂。季度培訓計劃、月度培訓計劃為年度培訓計劃的分解與落實。

  3、年末、季度末各部門要總結本部門的培訓實施情況,連同明年或下季度培訓計劃上交人力資源部。

  4、 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各部門的年度、季度培訓計劃的落實執行情況。

  5、 人力資源根據公司的實際工作情況以及需要,及時調整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 保證公司培訓工作緊張、有效的開展。

  六、培訓考核機制

  1、 公司內所有培訓都要在培訓結束后進行嚴格的考核、跟蹤,掌握參訓情況,評估培訓效果,促進參訓人員行為改變,提高工作績效,并與其晉升晉級有機結合起來。

  2、 建立標準試題庫,主要崗位設置A、B、C三套動態試題以便考核時使用。題型分為:填空題--主要考察學員對基本內容、基本概念、基本要點的掌握程度(每空1分,共30空30分);判斷題--主要了解學員對重點難點事項的理解正確與否(每題2分,共10小題20分);選擇題--適用于考察要點較多的應知應會問題(每題2分,共10小題20分);簡答題--只需能夠回答要點即可,不需要個人發揮展開(每題5分,共3小題15分);實務題--結合參訓對象所在崗位特點和培訓目的,制定理論聯系實際的題目,考察對培訓主題和崗位要求的理解掌握深度、寬度(共15分)。

  3、 考核可采取筆試、口試、書寫心得體會、實際操作技能、溝通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培訓考核部門要負責試題的保密性,禁止在考核工作中營私舞弊。

  4、 考核評定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考核成績應在考核結束一周內張榜公布并記入員工檔案。員工如果對考核的結果或過程有疑義,可到人力資源部或監察委申述,人力資源部負責調查、落實和公布調查處理結果,以保證培訓考核的嚴肅性。

  5、 按計劃要求參加定期日常培訓的干部員工,培訓結束經考試合格者發放《培訓合格證書》,公司級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認定、發放,部門內部培訓由部門提出申請,連同培訓計劃、培訓記錄、培訓試卷、考試成績一并交人力資源部,經核實認定后領取相應級別的合格證書。參加培訓時間未達到應參訓時間80%以上的人員,視為不合格,不得發給培訓合格證書。

  6、 培訓合格證書分為藍色、紅色、紫色三種級別,藍色證書用于員工崗前培訓、 轉崗培訓、單項技能培訓;紅色證書用于專項技能培訓以及部門級系統、定期培訓;紫色證書用于公司級定期系統培訓、日常培訓、管理培訓和其它高級專業知識培訓。培訓級別由人力資源部認定。

  7、 員工按照要求參加內部培訓課程并考核合格者,公司人力資源部發給培訓合格證書,在公司內與學歷證書同等對待。兩個紫色證書等同于中專畢業證書,四個紫色證書等同于大專畢業證書,八個紫色證書等同于本科畢業證書;二個紅色證書等同于一個紫色證書;二個藍色證書等同于一個紅色證書。外出受訓證書由人力資源部視具體情況認定。

  8、 建立員工培訓檔案,采用一卡式管理。對員工進入公司后參加的所有培訓項目和成績,包括崗前培訓、轉崗培訓、單項技能培訓、專項技能培訓、公司級培訓、日常培訓、管理培訓和其它高級專業培訓等填卡入檔,作為員工晉職、增薪、定級、評選先進和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大型公司級培訓和特殊專項培訓,可以由人力資源部頒發專門的培訓合格證書。

  七、培訓師規范管理

  1、為了提高公司培訓專業化水平,規范內部培訓師選拔、定等、晉級和培養程序, 本著"寬進嚴出,培養激勵"的原則,由人力資源部、總裁辦、行政部、監察委等相關部門組成"培訓師認證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培訓師選拔、考核、定等、分級工作,推動企業內訓工作專業化、規范化、職業化。

  2、培訓師基本條件:(1)本人相關崗位工作至少9個月以上,知識水平、技術熟練程度、行業經驗在培訓對象崗位或上一級崗位處于領先地位。(2)對所在崗位擁有豐富的實際經驗,而且要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同時要了解我公司行業信息和所講專業最新發展動態。(3)具有大專或以上學歷,生產車間操作技術特殊崗位可以為中專或正規高中學歷。

  3、申報、選拔、定級管理程序:

  (1)報名:凡公司員工均可經部門或上級同意,個人上報申報材料,包括申報課程名稱、教材大綱、講義節選。

  (2)初審:符合基本條件并且申報材料合格的人員,可以參加試講。

  (3)試講:按照"內部培訓師選拔考核定級標準",申請人員按申報課程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培訓項目。由認證評委打分,滿分100分。

  (4)實習:凡是通過初審的人員,實習期1個月。必須積極配合公司培訓主管人員的課程安排,按時按量完成培訓任務。實習期間享受公司規定的初級講師待遇。

  (5)定等:按照培訓師標準A、B、C、D共四級,參考培訓學員滿意度調查和培訓效果評估結果、培訓學時進行綜合考評,確定為最低級別D。

  (6)晉級:培訓師必須從最低級別D逐級考核,一季度考核一次,符合條件者晉升一級,即升為C級。依此類推,同時享受相應的獎勵待遇。

  (7)認證:內部培訓師經人力資源部認定后,發放《ABCD公司培訓師資格證書》,取得證書的講師方可進行培訓。

  4、培訓師選拔考核標準:

  (1)教案:

  (a)內容豐富,有深度,針對性強,能夠理論聯系實際,具有實效。

  (b)主題鮮明,具有先進性、超前性。

  (c)文筆流暢通順,精煉,容易理解。

  (d)邏輯思路清晰。

  (e)時間安排合理,有彈性。

  (f)培訓目的性明確。

  (2)講臺風格,亦稱"臺風":

  (a)儀容儀表良好,氣質好。

  (b)親合力強,有感染力。

  (c)現場互動、反饋交流積極。

  (d)講解透徹。

  (3)效果評估:

  (a)訓后滿意度即時評估。

  (b)跟蹤調查。

  (c)實際效果評估。

  (4)培訓技術:能夠選擇適合課程內容的培訓方式,并熟練運用各種培訓方法,為培訓主題服務。

  (5)筆試:熟悉成人培訓教育規律,并能在教案準備、課程實施、訓后跟蹤評估等方面充分運用。

  (6)前瞻性:課程方向或內容具有新穎性,可以促進我公司在某些方面有突破性的進展或創新。

  5、培訓師獎勵機制:

  (1)根據完成內訓課程課時,給予講師補貼:D級10元/課時;C級20元/課時;B級30元;A級50元/課時。講師補助平均每兩周發放一次。(附表十四:《講師補助申請表》)

  (2)在同等情況下,優先向各重點崗位培訓師提供參加外訓的機會。

  (3)每半年或年度評選出3-5名優秀培訓師,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4)連續兩次被評為優秀培訓師的,并且達到B級的,可以給予帶薪參加外部培訓職業培訓認證培訓機會。也可根據公司實際狀況,提供一定比例的培訓費用補貼。

  (5)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晉級和晉升機會。

  6、 培訓師紀律:

  (1)努力提供自身業務素質,尤其是熟練掌握培訓技術和崗位行業信息。

  (2)注意成人培訓的特點,尊重參訓學員,熱情認真完成培訓任務。

  (3)在執行培訓任務時,無故拖延或借故推拖,不主動積極配合培訓處工作的,第一次提出警示,第二次降低培訓師等級一級。

  (4)不論何種原因不能完成既定的培訓任務,未提前通知培訓處而造成培訓工作被動局面或不能如期舉行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示、降級、撤消資格。累計兩次警告,降低等級一級。

  (5)刻苦鉆研業務,不斷更新教材,補充生產實踐中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吸收行業最新信息和技術,保證教材的科學性和先進性。

  7、 公司干部員工如果具備某方面的特長與授課培訓的經驗,可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公司講師資格,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認定。認定后即具備了公司講師資格,享受公司講師的一切優厚待遇。(附表十五:《講師資格申請認定表》)

  8、 只有內部講師達不到培訓要求時,才可以申請外部聘請。需要外請講師的部門,提前15天向人力資源部寫出書面申請,申請中列明培訓費用、車輛需求、住宿條件等要求,經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如未經人力資源部批準而外聘講師進行培訓,一切費用公司不予報銷。(附表十六:《外聘講師申請表》)

  八、培訓紀律

  1、參訓人員在培訓開始前15分鐘到場,主管人員負責監督參訓人簽到,培訓講師應提前5分鐘到場。

  2、參訓人員要遵守培訓時間的規定,不遲到、不早退,違者一律罰款10元。到達培訓場所后要自覺簽到,未簽到且無請假條或出差條者一律以曠課論處。

  3、因故無法按規定參加培訓時,提前把請假條交人力資源部,并要有本部主管人員簽字,部門經理要有副總裁簽字。出差在外無法按規定請假者,要由本部門人員代寫請假條并要有本部門主管簽字。不能參加培訓而未規定請假者,經理以上人員每次罰款50,其他人員罰款20元。

  4、培訓開始后,培訓現場要有人力資源部培訓負責人員或受訓部門培訓管理員在 場負責,以維持紀律,協助講師順利完成培訓任務。

  6、參訓時準備好學習工具,一般要帶筆、筆記本等。

  7、參訓時將手機關閉,或將鈴聲關閉,上課期間手機鈴響,一律處以10元罰款,參訓人員不能因為自身原因干擾培訓課的正常進行。

  8、培訓期間禁止在培訓場所內吸煙,一經發現,一律處以10元罰款。

  9、培訓中間需要外出時,要先舉手,征得講師或培訓管理人員同意后方可外出。

  10、培訓中間有問題需要提問時,將問題書寫在紙條上傳遞給講師,或舉手示意,征得講師同意后方可提出問題。

  11、要認真聽講,積極參與討論,不得交頭接耳,不得從事與培訓無關的事情。

  12、參訓人員不得在桌面上胡寫亂畫,違者罰款10元。培訓結束后要將座椅輕輕歸位,保持桌面清理干凈。

  九、培訓資源管理

  1、培訓所用一切資源,包括培訓教材、教具等均屬公司資產,要登記在冊,任何人不得占為己有。

  2、培訓中需要購置必要的教材、教具時,要寫出書面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后方可購買。購買的教材、教具必須辦理報銷和借用手續后方可使用。辦理報銷手續需持所購買的教材、教具以及正式發票到人力資源部審核,人力資源部審批后按公司統一報銷程序報銷。部門購置培訓教材未向人力資源部申請批準的,購置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2、 培訓場地要合理使用。根據培訓的實際情況、培訓規模、參加人數,確定培訓地點,避免資源浪費。

  3、 珍惜公司的教材、教具,必要時請專業人士操作。如因個人操作失誤或對公司財產不珍惜造成教材、教具的損壞或作廢,當事人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十、員工繼續教育管理

  1、 為了提升員工綜合素質,公司采取多種方式,提高員工綜合素質與學歷層次,鼓勵有發展前途和學習潛力的干部員工繼續學歷教育。

  2、集團要職、核心骨干如需參加繼續學歷教育的,填寫《繼續教育申請表》(附表十七),經集團批準后,一切費用集團給予報銷。

  3、公司鼓勵員工參加國家職業資格認定學習。

  4、參加繼續教育費用由公司報銷的,在取得畢業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后,其證書暫時由公司代為保管,三年以后歸由個人持有。未滿三年離職的,必須扣除相應費用,否則公司有權力沒收其證書。

  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4

  一、 安全檢查是指對生產過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隱患、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等進行查證,以確保隱患或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的存在狀態,以及它們轉化為事故的條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隱患和有害與危險因素,確保生產安全。

  二、安全檢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手段。通過安全檢查可以發現公司生產(施工)過程中的危險因素,以便有計劃地制定糾正措施,保證生產安全。

  三、公司質安部負責生產車間和施工現場兩大環節的安全檢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四、公司安全生產檢查的類型包括:

  1.定期安全檢查

  質安部通過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形式,對公司生產和施工現場按每季度開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檢查評比活動。

  2.經常性安全檢查

  由質安部專(兼)職安全員通過個別的、日常的巡視方式來實現,在生產(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消除,保證生產(施工)正常進行。

  3.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安全檢查

  質安部依據公司要求,結合公司生產和施工特點,按冬季、夏季不同氣候條件開展季節性檢查;特別重大節假日(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前,針對事故多發的特性開展節假安全檢查。

  4.專業(項)安全檢查

  公司危險性較大的在用設備設施(壓力容器及管道)應按特種設備使用規定進行監督性定期檢查;施工現場由項目經理根據現場施工情況,按施工安全技術方案組織有關人員開展專業安全檢查。

  5.綜合性安全檢查

  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決定進行的全面綜合性檢查,必要時可組織進行系統的安全性評價。

  五、安全生產檢查的常用方法包括常規檢查、安全檢查表和儀器檢查法三種,公司質安部開展的安全檢查常用常規檢查法。

  六、常規檢查通常是由安全管理人員作為檢查工作的主體,到作業場所的現場,通過感觀和輔助一定的簡單工具、儀表等,對作業人員的行為、作業場所的環境條件、生產設備設施等進行定性檢查,及時發現現場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糾正施工人員的不安全行為。

  七、各生產車間、各施工項目部不得拒絕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檢查,對檢查存在的安全隱患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提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并以整改通知書的形式發致相關安全責任人簽字確認。

  八、對不按整改通知要求實施整改的責任部門(人),或雖經整改仍達不到排除隱患要求的,由質安部提請公司給予相關責任者以相應處罰。

  九、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制定整改措施,不得徇私舞弊。對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作失職、失責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公司有權追究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法律責任。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制度修改解釋權屬重慶建豪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5

  第一條為了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市和轄市、區人民政府全面領導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宣傳和實施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根據所轄地區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制定所轄地區有關安全生產的規范性文件;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體系,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指標控制體系、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責任考核制和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組織對所屬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制定所轄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有關部門和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單位自救、區域互救、政府救援的應急救援體系;

  (五)組織有關部門和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制定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計劃并組織實施;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六)將安全生產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增加安全生產投入,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用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應急救援、事故調查處理、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以及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裝備設施等。

  第三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和協調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管理和責任制考核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依法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按照規定負責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監督工作;

  (三)負責組織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按照規定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服務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依法接受委托,組織協調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會同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行政責任進行調查和認定;

  (五)承擔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所轄行政區域內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定期發布安全生產信息。

  第四條公安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對機動車、機動車駕駛人等實施管監督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二)依法對企事業單位特別是公共娛樂場所、大型商場、集貿市場、賓館、學校、醫院等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三)負責劇毒化學品購買、運輸許可證件及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許可證件和爆破作業許可證件的核發;

  (四)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火災和爆炸事故的搶險救援,按照規定負責事故處理、直接責任認定、損害賠償調解等工作。

  第五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市政建設、公用事業、建筑業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組織實施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負責組織實施工程建設施工企業的安全資格審查,按照規定參加建設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負責城市供水、排水、公共交通、燃氣、路燈等公用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六條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內河水上交通安全和職責范圍內的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交通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公路(包括橋涵)、航道交通安全設施(包括路標、航標、交通安全標志、標線、安全護欄等)的設立、維護與管理,以及公路、航道設施安全隱患的整改;按照規定參加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七條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城市規劃管理,確保建設工程的選址及其周圍環境的安全。

  第八條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第九條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屬公園景區場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園林綠化施工單位和相關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條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環衛作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城市戶外廣告和燈光亮化設施等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加強對建(構)筑物外立面清洗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民防空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公用人防工程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農業機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業機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做好有關農業機械的檢審工作;按照規定負責農業機械在鄉以下道路、田間和場院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三條氣象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防雷和施放氣球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防雷裝置進行監督檢查,對施放氣球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教育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學校加強對校舍、教學設施、設備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確保教學環境安全;督促學校加強對教師和學生的安全教育,監督學校落實學生勞動技能培訓和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的安全防范措施;指導協調在常高校和中專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旅游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旅游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旅游行業有關飯店、旅行社和旅游定點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制定并落實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第十六條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職業衛生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對安全生產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援工作。

  第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并做好職工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保險待遇等相關工作。

  第十八條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安全生產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目標管理考核,并在項目審批、稽察和竣工驗收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三同時"規定。

  第十九條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電力等能源生產、軍工、民用爆破器材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在組織實施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三同時"規定。

  第二十條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對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維修、改造)、使用、檢驗檢測工作實施安全監察,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發證;按照規定參加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故事的調查。

  第二十一條工商行政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和各類市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并在核發證照和年檢時將安全生產條件作為重要內容進行審查。

  第二十二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國有或國有控股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確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法定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十三條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加強對公共娛

  樂場所安全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加強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輿論監督。

  第二十四條財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并列入財政預算,確保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與監督檢查的經費。

  第二十五條行政監察主管部門依法對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情況實施監察,按照規定參加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依法對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防范、發生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行政責任。

  第二十六條工會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監督檢查作用。

  第二十七條對安全生產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政府有關部門,除依法實施專項監督管理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生產職責:

  (一)按照規定組織做好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二)制定本行業(領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履行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職責;

  (三)依法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認真排查事故隱患并監督整改,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四)接到職責范圍內發生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和安委會報告,并派員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救援;

  (五)定期向安委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及時將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報告安委會;

  (六)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工作,及時向安委會報送安全事故統計報表。

  第二十八條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十九條依法對涉及安全生產事項負責行政審批(包括批準、核準、許可、注冊、認證、頒發證照、竣工驗收等,下同)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安全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并對取得批準的單位和個人實施嚴格監督檢查;對未依法取得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后,應當立即予以查處;屬于經營單位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的主要領導人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本市各級人民政府的其他領導人和有關部門的其他負責人,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12月20日市政府頒發的《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職責暫行規定》(常政發〔20xx〕233號)同時廢止。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6

  一、企業負責人

  1、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

  2、組織制定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及執行情況;

  3、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

  4、保證安全生產資金足額投入并有效使用情況;

  5、保證生產經營場所的設備設施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6、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隱患情況;

  7、組織制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及開展演練情況。

  二、安全管理機構

  是否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人員資質和教育培訓

  1、是否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并保證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資金;

  2、是否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詳細、準確記錄培訓考核情況;

  3、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是否接受安全教育培訓;

  4、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

  5、是否對從業人員進行廠級、車間、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

  四、應急管理

  1、是否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2、是否制定各級各類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3、是否評審應急預案(主要負責人簽字、培訓、發布、實施);

  4、應急預案是否向主管部門和當地安監部門備案;

  5、是否按要求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并進行評估;

  6、是否按要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五、隱患排查

  1、是否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責任制;

  2、是否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并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臺帳);

  3、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4、如有重大隱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5、是否存在隱患整改不合格或未經安監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現象。

  六、安全管理

  1、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2、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3、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4、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5、兩個以上生產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6、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7、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8、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9、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

  七、監督檢查

  1、違反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規定作業的;

  2、違章指揮從業人員或者強令從業人員違章、冒險作業的;

  3、發現從業人員違章作業不加制止的;

  4、超過核定的生產能力、強度或者定員進行生產的;

  5、故意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其他安全問題的;

  6、對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7、拒絕、阻礙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監督檢查的;

  8、拒絕、阻礙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聘請的專家進行現場檢查的;

  9、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安全監管監察指令的。

  八、配電安全

  1、配電間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否健全;

  2、配電間是否堆放雜物,是否鋪設絕緣膠墊;

  3、是否有專職電工,操作人員是否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

  4、有無定期檢查、維護記錄;

  5、有無配電室管理標識牌;

  6、絕緣工具是否齊全、有效(定期檢定合格證明);

  7、接線、裝置是否完好(規范),電線有無私拉亂接,絕緣破損、線徑過細、過熱現象;

  8、配置的滅火器材是否充足和有效。

  九、消防安全

  1、消防設備設施是否齊全、好用;

  2、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識受否齊全、好用;

  3、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7

  為做好xx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保障企業的財產和員工的安全,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為企業的穩定和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xx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嚴格要求,并制定公司突發事故的通報機制。

  第一條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公司全體干部及員工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各公司領導一定要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2、各公司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機械工作人員的崗位操作規程,并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學習,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3、各公司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組織管理網絡,設置落實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層級管理,各級責任人要對所管轄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定期的監督檢查,杜絕事故隱患。

  4、各公司應把本單位關于安全生產管理的文件資料如: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機械工崗位操作規程、事故防范及應急措施、生產安全責任人名單等報送公司總經理室備案。

  第二條突發事故通報機制

  為了及時掌握各分支機構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做到及時映問題,在發生突發事故時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控制和處理,把事故的影響和損失減至最低。我司通過對有關情況的通報使各單位及全體員工吸取事故教訓,對事故的發生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突發事故通報制度如下:

  1、一般事故(指無人員受傷,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下)。各分公司負責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處理,并在處理完成后第一個工作天內向總經理辦公室匯報有關情況。

  2、機械及傷人事故(指有人員輕傷或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事故發生后各單位在做好緊急處理工作后應第一時間向總經理辦公室匯報。

  3、較嚴重的事故(指有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事故發生后各公司在做好人員拯救和報案工作后應第一時間向總經理辦公室和負責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報告。

  4、報告突發事故時應先以電話向各分公司經理及部門經理報告情況,由公司經理致電總經理室報告。此后在事故發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事故單位應以書面形式把事故的原因、發生經過、處理情況、責任劃分等匯報總經理室。事故處理工作結束后,事故單位應填報《突發事故報告表》(參考附表)交總經理辦公室存檔。

  5、任何單位或個人對突發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如發現有隱瞞事故不報的情況,將根據事故的小,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并要對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

  上述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要求及突發事故通報制度,希各單位嚴格認真執行。

  3、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為了貫徹安全生產法關于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等規定。遵照國家《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493號)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安監總局令21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應立即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及時的醫療救治。并做好相應工作。

  2單位負責人接到重傷事故以上報告后,應當立即將事故概況(包括事故時間、地點、傷亡情況,簡要經過和已經采取的措施)于1小時內報告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3、傷亡事故發生后應及時采取措施保護現場,任何人員不得擅自移動或者取走現場物件;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確需移動現場部份物件時,必需采取設置標志、繪制現場圖等保護措施。

  4、輕傷事故由本單位負責人組織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并書面報送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5、重傷事故如果縣安監部門托企業調查處理的,由單位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參加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整改防范措施,及時監督檢查執行并書面上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6、傷亡事故發生后,單位要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對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整改防范措施,由本單位組織落實整改。

  7、傷亡事故的處理,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執行,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全體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8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范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員工安全素質,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三條: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各單位在每年十二月前制定出本單位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及時上報安全環保部。

  第四條:管理職責

  (一)人力資源部是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負責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各類人員的安全培訓計劃;對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實施效果進行抽查評估。

  (二)安全環保部負責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并對各二級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

  (三)各單位應建立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并負責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

  第四條:公司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應當支付其工資和必要的費用,并建立員工安全培訓檔案。

  第五條:公司員工應理解安全培訓,熟悉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潛力。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理解安全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潛力,經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第七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并按規定理解繼續教育,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四級安全教育

  人力資源部安排進廠的新員工(包括大學生、復員轉業軍人、外調人員、勞務工等)上崗前,務必進行公司級、單位級、車間(科)級、班組級的四級安全教育,并填寫《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見附件1)交安全環保部安全教育科存檔。

  (一)公司級安全教育由人力資源部開據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到安全環保部,由安全教育科負責組織,經閉卷考試合格后,由安全教育科開據安全教育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和《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和轉入單位進行單位級安全教育。

  公司級安全教育資料包括:

  1、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等。

  (二)單位級安全教育由各單位生產安保科負責組織,經閉卷考試合格后,由各單位生產安保科開據安全教育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和《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轉入車間(科)進行車間(科)級安全教育。

  單位級安全教育資料包括:

  1、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本單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4、有關事故案例等。

  (三)車間(科)級安全教育務必由車間主任(科長)負責組織實施,車間安全員協助,經閉卷考試合格后,由車間安全員開據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和《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轉入班組進行班組級教育。

  車間(科)級安全教育資料包括:

  1、: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狀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資料。

  (四)班組級安全教育務必由班長負責,班組安全員協助,教育結束后認真填寫《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并交生產部(安全環保部)存檔,班組保存介紹信和培訓記錄。

  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資料應當包括:

  1、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3、有關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訓的資料。

  四級安全教育結束后,由班組選定一名經驗豐富的師傅與新職工簽訂師徒合同,師徒期滿前務必在師傅的監護下操作;師徒合同期滿后,務必進行出師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上崗工作。培訓記錄、考試資料務必建檔保存。

  第十五條: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一)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包括:起重機械、場(廠)內機動車輛、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二)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務必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后方可上崗。無證上崗的,按規定對職責單位和職責人進行處罰。

  《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要按照規定復審,逾期未復審或考試不合格者,《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予以注銷。

  (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取證、復審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安全環保部負責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和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的取證和復審;裝備部負責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取證和復審。

  (四):各單位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訓,確保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及時取證、復審,持證上崗,并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信息管理庫。同時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

  第二十一條: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

  (一)各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崗位職工安全知識、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危險源辨識知識的培訓和考試,培訓具體安排列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培訓資料要做好記錄,本人簽字確認,并建檔保存培訓記錄和試卷。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操作。

  車間堅持每月一次、班組堅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班組要堅持每一天班前安全會和安全交接班制度,并保存記錄,參加人員要簽字確認。車間主任和班組長要結合每日的工作任務、性質,提出安全生產的要求和注意事項。

  各單位要設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培訓場所,并確保其正常運行,以提高安全教育的效率和質量。

  (二)生產設備檢修和工程建設項目,項目管理部門要監督和檢查各施工、檢修單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施工、檢修安全措施進行交底,并保存記錄。

  (三)各單位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務必進行必要的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和告知,并建檔保存。

  (四)各單位應根據季節特點、生產特點、危害因素分布特征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如安全比武、應急預案的演練、事故案例教育等。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和組織紀律性的教育,增強員工遵章守紀的意識,確保安全生產。

  (五):各單位要經常利用黑板報、墻報、簡報、標語、櫥窗等宣傳媒體,廣泛地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和單位安全動態,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驗,弘揚企業安全文化。

  第二十八條:“四新”安全教育培訓

  各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前,應當對有關操作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建立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人員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并建檔保存培訓記錄和考試卷。

  第二十九條:轉崗、復工安全教育培訓

  職工調整工作崗位(包括調換工種)或離崗三個月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單位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三十條:對工種不變,一人多機(崗)操作的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車間應報告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查同意并確定相應的學徒期,進行安全、設備、工藝等技術操作規程的培訓,經實際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獨立操作。車間不得擅自安排一人多機(崗)作業。

  第三十一條:對嚴重違章作業人員的脫崗安全培訓教育

  應重新進行“四級”安全教育,經閉卷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發生工傷事故的人員,除對有關職責人進行處罰外,務必對其進行脫崗安全教育和學習。

  第三十二條:對外來參觀、學習、實習等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相關單位要按規定進行安全告知、并對可能接觸到的危害及應急知識等資料的安全教育,保存記錄,并由專人帶領。

  第四十二條職責追究

  對于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職責的行為以及造成事故的,依據《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及考核辦法》、《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管理辦法》對相關職責單位和職責人進行職責追究。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安全環保部。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原《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辦法》同時廢止。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9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發布的“工人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規定”,發生傷亡事故必須在24小時以內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匯報,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公司領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一般人身事故、設備事故均由安全部門責成專職安全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找出事故發生原因,查明責任,確定改進措施,寫出報告,提出處理意見,提交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處理。

  二、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喪失勞動能力連續休工三個工作日以上)都要按照規定的程序逐級上報,由所在單位填寫事故登記表,做到上報及時準確。

  三、因工傷長期不能工作的按勞保條理執行。

  四、工傷休息要有醫生的.醫療診斷書或建議書。

  五、對工傷事故和工程設備事故如有隱瞞不報或故意延遲報告的,除補報以外應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10

  6.生產安全管理辦法

  6.1總則

  6.1.1目的為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和加強生產安全的規定,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生產安全運行,特制定本辦法。

  6.1.2范圍

  (1)凡涉及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工作均適用于本辦法。

  (2)本辦法未涉及的或與國家勞動法規不相符的,依照國家勞動法規的規定辦理。

  6.1.3生產安全管理小組

  (1)生產部各級主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負責管理安全工作,為此應成立生產安全管理小組,直接接受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和指示,并對生產廠區的安全負責。

  (2)生產安全管理小組由生產部經理任組長,各科長及重要崗位員工兼職擔任安全員工作,共同擔負起安全生產責任。

  生產安全管理小組要認真貫徹'以防為主'方針,抓好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的貫徹執行,杜絕違章作業和人身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的安全。

  6.1.4安全教育

  (1)各級主管要經常進行勞動安全教育,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法規,提高員工對安全生產意義的認識和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自覺性。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部門、車間、班組),經考查合格者才能上崗。

  (3)特殊工種(電工、電氣焊工等)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才能準許上崗操作,并且每年應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才能繼續上崗操作。

  6.1.5安全生產檢查與評比

  (1)日檢查:各級主管每日應巡視各工作崗位,提醒安全注意事項,確保安全生產

  (2)月檢查:在主管領導下,每月組織一次生產部安全大檢查

  (3)不定期檢查:生產安全管理小組成員根據生產實際情況不定期對生產部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等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隱患以及違章操作情況,及時檢討,采取防范措施,保證生產安全。

  (4)對安全工作積極負責,發現并排除重大事故隱患,保護員工和公司財產安全,做出顯著成績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6.1.6勞動防護用品

  (1)對應發給勞動防護用品的工種,由生產部會同公司有關部門討論制訂,其發放辦法依照公司'勞保用品管理辦法'執行。

  (2)特殊工種、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津貼,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

  6.2生產廠區的一般安全管理

  6.2.1廠院及工作場所

  (1)廠院的人行道和車行道應該平坦、暢通,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

  (2)為生產需要所設的坑、壕和池應該有圍攔或蓋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

  (3)電網內外都應有護網和明顯的警示標志。

  (4)工作場所機器和工作臺的布置,應該便于工人安全操作。

  (5)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堆放要不妨礙操作和通行。

  (6)產生強烈噪音的生產,應盡可能在設有消音設備的單獨工作房中進行。

  (7)車間粉塵作業或揚塵點,必須采取密閉、除塵等綜合防塵措施。

  (8)進入生產崗位之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9)在生產區嚴禁吸煙,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上班時間不準睡覺、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10)每班下班前應做好工作場所清潔衛生,工器具擺放整齊有序,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6.2.2機械設備

  (1)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于地面的聯軸節、轉軸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分,都要安設防護裝置。

  (2)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3)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4)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徹底檢查,不準啟動。

  (5)制粒機進入雜質(鐵、石塊)后,要在確認制粒機完全停止后方可打開機殼清理。

  (6)開機制粒時,絕對不允許打開各檢測口,尤其是調質段。

  6.2.3電氣設備

  (1)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

  (2)裸露的帶電導體應該安裝于碰不著的處所,否則必須設置安全遮攔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3)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可熔保險器或自動開關,電氣開關應該指定專人管理。

  (4)電鎬等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前必須采取保護性接地措施。

  (5)所有儀表,必須經常保持準確度、靈敏度、清潔與密封狀態。

  6.2.4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1)必須申請并得到批準。

  (2)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3)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4)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5)必須佩帶規定的防護用具。

  (6)必須在容器外有人監護。

  (7)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8)監護人員必須堅守崗位。

  6.3消防安全管理

  6.3.1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性強的可然液體擦洗設備和工具。

  6.3.2禁火區內,不準無阻火器車輛行使。

  6.3.3消防工具應備足并完好無損,而且每年至少應舉行兩次消防演習,培訓消防安全員。

  6.3.4加強明火管理,嚴格執行'動火申請單'作業,防止違章動火。

  (1)沒有批準的`動火證,任何情況下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隔絕,禁止動火。

  (3)不把周圍易燃物清除,禁止動火。

  (4)沒有消防措施,無人監護,禁止動火。

  6.3.5發現火災時的處理措施:

  (1)假如發現火災,應嚴守先發警報而后救火之規定。

  (2)火災發生時,應在最短時間內組織人力、物力,用現有的消防設備立即展開救火。

  (3)在火場應先救人,財物次之,但不要忽略自己的安全。

  (4)傷患者應立即移到安全場所內并加以急救。

  (5)假如有人衣服著火,應及時用石棉毯覆蓋,用水噴灑或在地上翻滾,使之熄滅。

  6.4高空作業安全管理

  6.4.1高空作業須經主管批準方可進行。

  6.4.2在3米以上高空作業時,操作人員須佩戴經過檢查合格的安全帶或腰繩。

  6.4.3高空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跳板和工作臺,必須事先由班長或施工負責人認真檢查,認為牢固并根據情況設圍欄后方可進行操作。

  6.4.4高空作業時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螺絲和其它物品,必須使用繩索栓著工具袋取送。

  6.4.5高空作業時所用的工具和零件,若有掉下可能的必須事先用繩子栓好系在身上或固定在物件上。

  6.4.6登高用的梯子應牢固地靠在可靠的支柱上,并要有防滑措施。

  6.5空壓機安全管理

  6.5.1啟開空氣壓縮機以前,空氣貯槽內之積油應先排出。

  6.5.2開機之前應先檢查潤滑油及冷卻水是否完善。

  6.5.3空氣過濾器是否裝妥并清凈。

  6.5.4空氣過濾壓力將達工作壓力時,應試用壓力釋放裝置,其試驗壓須為跳開氣壓的75%。

  6.5.5空氣壓縮機盡可能放置于干燥而無塵埃之地點。

  6.5.6不可將壓縮空氣吹向人體。

  6.6鍋爐安全操作管理

  6.6.1每座鍋爐應安裝二套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和鍋爐水泵,并保持準確有效,同時應配備排水閥、油量器、水量器和煙窗控溫器等備件。

  6.6.2鍋爐室及附屬設備應經常保持干凈清潔。

  6.6.3禁止將引火性物品帶入鍋爐室內。

  6.6.4鍋爐應盡量避免急劇之負荷變動,并應經常巡視水位及壓力表指示。

  6.6.5禁止閑雜人員進入鍋爐室,禁止在室內喧鬧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6.6未接受專業培訓合格之人不得操作鍋爐。

  6.6.7一切操作必須熟練,動作迅速及確實。

  6.6.8每日應定時檢查鍋爐運作狀況并詳細記錄于'燃油鍋爐運行日報表,并按規定化驗水質。

  6.6.9所有配件之修換都必須取得主管同意。

  6.6.10處理緊急事故,首先應鎮定,正確判斷原因后再按步處理。

  6.7電焊、氣焊作業安全管理當需要電焊、氣焊時應填寫'動火申請單'報部門主管批準后才能進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6.7.1施工前準備:

  (1)消防措施:施工現場應準備適當的滅火器具,并使操作人員了解正確的消防辦法。

  (2)安全措施:操作人員應準備好防護面具、手套等,在高處作業時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

  (3)現場安全措施:檢查機器是否停止,管路或貯槽壓力、液體是否已全部排除,電線接頭是否漏電等。

  6.7.2施工中注意事項:

  (1)凡在廠區或易燃物附近工作時,應嚴禁煙火。

  (2)嚴禁電焊、氣焊棒尚為火紅狀態下放置不管。

  (3)應防電焊、氣焊產生的火花四處飛濺。

  (4)焊接有油類容器時,要先清洗干凈。

  (5)氧氣瓶不準在日光下曝曬,嚴禁撞擊,搬運時要用膠輪車推運。

  (6)作業時應確認機器停止運轉。

  (7)不得擅自接用電源,當接電源時應向電工申請配接。

  (8)對電焊、氣焊不熟悉的人員不得操作電氣焊。

  6.7.3施工后管理:

  (1)清理現場殘留物、火星、鐵屑及焊棒等。

  (2)使用工具及器材應搬離現場。

  (3)焊接與氣割現場,應留人看守,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去。

  6.8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6.8.1工作前必須穿工作服、絕緣膠鞋、工作要戴手套。

  6.8.2變電所用的絕緣棒、絕緣手套以及防護用具須妥善保管。

  6.8.3變電所應晝夜有人值班,值班人員不準脫崗。

  6.8.4變電所內保持清潔衛生。

  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6.8.5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并先檢查桿子安全性,衣袖、褲腳必須扎好,三米內不許有人,并有人監護。

  6.8.6在檢修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必須將保險絲切斷后再工作,并掛檢修牌。

  不準單人操作,應有人監護。

  6.8.7機電設備、專用設備等一切電器設備,要有良好接地線,不準帶電作業,合閘時要用右手,身站在左側。

  6.8.8.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報告主管,保護現場;

  有受傷人員立即采取搶救、進行人工呼吸等措施。

  6.8.9對全公司所有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查、保養、維修,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杜絕安全隱患。

  6.8.10要熟練本職業務,掌握電器安全性能,并嚴格按電器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工作。

  6.8.11協助主管加強用電安全教育,提高電力利用效率,并及時做好每月生產用電情況的分析報告。

  6.9防止粉塵爆炸安全措施

  6.9.1控制粉塵濃度、消除塵云的產生

  (1)對于易產生粉塵的設備和裝置,加強密閉,以防止粉塵飛揚。

  (2)消除和防止粉塵積累,在產生粉塵較多地方,裝設粉塵檢測儀,濃度過大時能發出報警信號。

  (3)控制散裝原物料裝卸時產生的灰塵。

  6.9.2消除火種

  (1)加強管理,嚴禁在車間和筒倉內帶進明火和易燃物品。

  (2)防止金屬物落入高速運轉的機器設備中因沖擊摩擦而起火,在工藝流程中適當位置必須加強選磁裝置。

  (3)公司內的電器設備、電器通訊系統以及照明裝置必須選用防暴型,以防止靜電火花引起粉塵爆炸。

  線路設計要安全可靠,防止受潮漏電和短路起火。

  (4)防止斗式提升機故障和摩擦起火而引起粉塵爆炸事故,在安裝設計時應予以重視,多采用塑料斗。

  (5)在有粉塵產生的場合下工作的軸承,為防止軸承過熱引起粉塵爆炸可采用溫度探測儀。

  (6)對于易產生靜電的設備,如硬塑料管道,薄板貯倉等應給予接地保護。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11

  1、項目經理部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項目經理部安全管理人員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巡查,每班各班組在施工前,由班組長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檢查出的隱患必須現場落實整改,并作好記錄備案。因條件限制不能立即解決的問題,在解決之前,必須先采取臨時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2、安全檢查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組織,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負責人及項目經理部所屬各單位負責人參加。

  3、安全大檢查之前,要按照“三大規程”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做好準備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重點查現場管理、查制度落實、查紀律、查規程措施的貫徹執行情況。

  4、檢查完畢,要組織召開現場辦公會,對查出的主要問題和隱患,堅持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按照“四定”(定項目、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的方法進行落實處理。并寫出安全檢查報表備查。

  5、對檢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各分管領導必須指定專人整改、復查、驗收。對整改隱患積極、效果突出的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態度消極有拖延、預期不解決的要責令停止生產進行處理,并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6、凡要求參加檢查而又無故不參加者,按項目經理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7、為保障在生產現場查處出的安全隱患及時得到消除,制定安全隱患治理、報告制度:

  (1)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應當立即停止生產作業并登記建檔,同時制定應急方案,落實專人負責整改,告知整改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2)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項目經理應責成有關人員進行定期檢查,并成為一種制度。每周召開一次安全會議,對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中查出的隱患進行分類排隊,逐條進行登記,由項目經理和分管安全的副經理,根據隱患的大小和危險程度提出處理措施。

  (3)處理安全隱患,按照三落實的辦法。即落實處理隱患的`責任人;

  落實隱患地點和內容;落實處理及完成的時間。

  (4)對處理隱患的情況,責任人應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并在安全會議上進行通報。

  (5)對有些一時難以處理的重大隱患,應制定處理計劃,落實處理資金,盡快得以消除。

  (6)對需要其他單位共同解決的隱患,應積極主動協商,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辦法。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12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安全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醫院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醫院院長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醫院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院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全院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院長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醫院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醫院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醫院不予賠償。醫院生產安全管理制度篇4

  為了確保電梯安全運行,發揮其高效、節時、方便的特點,特制訂本制度。

  1、開始工作前,電梯操作員應控制電梯上下試運行數次,觀察運行有無異常,發現問題及時請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2、開啟廳門進入轎廂前,需注意電梯的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3、認真做好電梯轎廂、轎廂門及其他乘用人員可見部分的衛生工作。

  4、轎廂的載重應不超過額定重量。

  5、轎廂的載物體積不能過大。

  6、運送重量較大物品時,應將物件放置在轎廂的中間部位。

  7、乘用人員不得在廳與轎廂中間(騎跨處)停留或談話。轎廂內禁止高聲喧嘩、打鬧、吸煙、吐痰。

  8、裝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時,需預先通知電梯操作員,以便采取穩妥的安全措施。

  9、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電梯停開:

  ①超重不開。

  ②安全裝置失效不開。

  ③物體過大,門關不上不開。

  ④物體堆放不穩不開。

  ⑤物體超出轎廂內部空間不開。

  ⑥廳門、轎廂門關閉不好不開。

  ⑦有人把頭、手、腳伸出轎廂不開。

  ⑧轎廂運行速度不正常不開。

  ⑨電梯有異常聲響不開。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13

  為加強和規范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范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生產經營企業安全培訓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騰訊眾創空間企業所有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

  處理能力,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2、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且每

  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3、其他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培訓教育。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

  等知識和技能。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1、企業級上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①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基本知識;

  ②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③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有關部門事故案例;

  ④企業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

  2、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①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②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③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

  3、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企業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

  應當重新接受安全培訓。

  4、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5、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檔案記錄管理工作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負責。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14

  (1)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指示在本部門貫徹執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定本部門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從業人員進行部門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組織考核,組織班組安全日活動,及時解決從業人員提出的正確意見。

  (4)組織部門或車間從業人員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活動,落實隱患整改。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等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5)組織好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嚴格執行有關勞保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等的發放標準。加強防護器材的管理,教育從業人員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7)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和廠長批準后執行。

  (8)組織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支持車間安全員工作,充分發揮班組安全員的作用。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15

  6.生產安全管理辦法

  6.1總則

  6.1.1目的

  為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和加強生產安全的規定,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生產安全運行,特制定本辦法。

  6.1.2范圍

  (1)凡涉及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工作均適用于本辦法。

  (2)本辦法未涉及的或與國家勞動法規不相符的,依照國家勞動法規的規定辦理。

  6.1.3生產安全管理小組

  (1)生產部各級主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負責管理安全工作,為此應成立生產安全管理小組,直接接受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和指示,并對生產廠區的安全負責。

  (2)生產安全管理小組由生產部經理任組長,各科長及重要崗位員工兼職擔任安全員工作,共同擔負起安全生產責任。生產安全管理小組要認真貫徹'以防為主'方針,抓好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的貫徹執行,杜絕違章作業和人身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的安全。

  6.1.4安全教育

  (1)各級主管要經常進行勞動安全教育,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法規,提高員工對安全生產意義的認識和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自覺性。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部門、車間、班組),經考查合格者才能上崗。

  (3)特殊工種(電工、電氣焊工等)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才能準許上崗操作,并且每年應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才能繼續上崗操作。

  6.1.5安全生產檢查與評比

  (1)日檢查:各級主管每日應巡視各工作崗位,提醒安全注意事項,確保安全生產

  (2)月檢查:在主管領導下,每月組織一次生產部安全大檢查

  (3)不定期檢查:生產安全管理小組成員根據生產實際情況不定期對生產部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等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隱患以及違章操作情況,及時檢討,采取防范措施,保證生產安全。

  (4)對安全工作積極負責,發現并排除重大事故隱患,保護員工和公司財產安全,做出顯著成績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6.1.6勞動防護用品

  (1)對應發給勞動防護用品的工種,由生產部會同公司有關部門討論制訂,其發放辦法依照公司'勞保用品管理辦法'執行。

  (2)特殊工種、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津貼,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

  6.2生產廠區的一般安全管理

  6.2.1廠院及工作場所

  (1)廠院的人行道和車行道應該平坦、暢通,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

  (2)為生產需要所設的坑、壕和池應該有圍攔或蓋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

  (3)電網內外都應有護網和明顯的警示標志。

  (4)工作場所機器和工作臺的布置,應該便于工人安全操作。

  (5)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堆放要不妨礙操作和通行。

  (6)產生強烈噪音的生產,應盡可能在設有消音設備的單獨工作房中進行。

  (7)車間粉塵作業或揚塵點,必須采取密閉、除塵等綜合防塵措施。

  (8)進入生產崗位之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9)在生產區嚴禁吸煙,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上班時間不準睡覺、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10)每班下班前應做好工作場所清潔衛生,工器具擺放整齊有序,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6.2.2機械設備

  (1)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于地面的聯軸節、轉軸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分,都要安設防護裝置。

  (2)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3)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4)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徹底檢查,不準啟動。

  (5)制粒機進入雜質(鐵、石塊)后,要在確認制粒機完全停止后方可打開機殼清理。

  (6)開機制粒時,絕對不允許打開各檢測口,尤其是調質段。

  6.2.3電氣設備

  (1)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

  (2)裸露的'帶電導體應該安裝于碰不著的處所,否則必須設置安全遮攔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3)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可熔保險器或自動開關,電氣開關應該指定專人管理。

  (4)電鎬等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前必須采取保護性接地措施。

  (5)所有儀表,必須經常保持準確度、靈敏度、清潔與密封狀態。

  6.2.4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1)必須申請并得到批準。

  (2)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3)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4)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5)必須佩帶規定的防護用具。

  (6)必須在容器外有人監護。

  (7)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8)監護人員必須堅守崗位。

  6.3消防安全管理

  6.3.1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性強的可然液體擦洗設備和工具。

  6.3.2禁火區內,不準無阻火器車輛行使。

  6.3.3消防工具應備足并完好無損,而且每年至少應舉行兩次消防演習,培訓消防安全員。

  6.3.4加強明火管理,嚴格執行'動火申請單'作業,防止違章動火。

  (1)沒有批準的動火證,任何情況下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隔絕,禁止動火。

  (3)不把周圍易燃物清除,禁止動火。

  (4)沒有消防措施,無人監護,禁止動火。

  6.3.5發現火災時的處理措施:

  (1)假如發現火災,應嚴守先發警報而后救火之規定。

  (2)火災發生時,應在最短時間內組織人力、物力,用現有的消防設備立即展開救火。

  (3)在火場應先救人,財物次之,但不要忽略自己的安全。

  (4)傷患者應立即移到安全場所內并加以急救。

  (5)假如有人衣服著火,應及時用石棉毯覆蓋,用水噴灑或在地上翻滾,使之熄滅。

  6.4高空作業安全管理

  6.4.1高空作業須經主管批準方可進

  行。

  6.4.2在3米以上高空作業時,操作人員須佩戴經過檢查合格的安全帶或腰繩。

  6.4.3高空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跳板和工作臺,必須事先由班長或施工負責人認真檢查,認為牢固并根據情況設圍欄后方可進行操作。

  6.4.4高空作業時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螺絲和其它物品,必須使用繩索栓著工具袋取送。

  6.4.5高空作業時所用的工具和零件,若有掉下可能的必須事先用繩子栓好系在身上或固定在物件上。

  6.4.6登高用的梯子應牢固地靠在可靠的支柱上,并要有防滑措施。

  6.5空壓機安全管理

  6.5.1啟開空氣壓縮機以前,空氣貯槽內之積油應先排出。

  6.5.2開機之前應先檢查潤滑油及冷卻水是否完善。

  6.5.3空氣過濾器是否裝妥并清凈。

  6.5.4空氣過濾壓力將達工作壓力時,應試用壓力釋放裝置,其試驗壓須為跳開氣壓的75%。

  6.5.5空氣壓縮機盡可能放置于干燥而無塵埃之地點。

  6.5.6不可將壓縮空氣吹向人體。

  6.6鍋爐安全操作管理

  6.6.1每座鍋爐應安裝二套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和鍋爐水泵,并保持準確有效,同時應配備排水閥、油量器、水量器和煙窗控溫器等備件。

  6.6.2鍋爐室及附屬設備應經常保持干凈清潔。

  6.6.3禁止將引火性物品帶入鍋爐室內。

  6.6.4鍋爐應盡量避免急劇之負荷變動,并應經常巡視水位及壓力表指示。

  6.6.5禁止閑雜人員進入鍋爐室,禁止在室內喧鬧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6.6未接受專業培訓合格之人不得操作鍋爐。

  6.6.7一切操作必須熟練,動作迅速及確實。

  6.6.8每日應定時檢查鍋爐運作狀況并詳細記錄于'燃油鍋爐運行日報表,并按規定化驗水質。

  6.6.9所有配件之修換都必須取得主管同意。

  6.6.10處理緊急事故,首先應鎮定,正確判斷原因后再按步處理。

  6.7電焊、氣焊作業安全管理

  當需要電焊、氣焊時應填寫'動火申請單'報部門主管批準后才能進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6.7.1施工前準備:

  (1)消防措施:施工現場應準備適當的滅火器具,并使操作人員了解正確的消防辦法。

  (2)安全措施:操作人員應準備好防護面具、手套等,在高處作業時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

  (3)現場安全措施:檢查機器是否停止,管路或貯槽壓力、液體是否已全部排除,電線接頭是否漏電等。

  6.7.2施工中注意事項:

  (1)凡在廠區或易燃物附近工作時,應嚴禁煙火。

  (2)嚴禁電焊、氣焊棒尚為火紅狀態下放置不管。

  (3)應防電焊、氣焊產生的火花四處飛濺。

  (4)焊接有油類容器時,要先清洗干凈。

  (5)氧氣瓶不準在日光下曝曬,嚴禁撞擊,搬運時要用膠輪車推運。

  (6)作業時應確認機器停止運轉。

  (7)不得擅自接用電源,當接電源時應向電工申請配接。

  (8)對電焊、氣焊不熟悉的人員不得操作電氣焊。

  6.7.3施工后管理:

  (1)清理現場殘留物、火星、鐵屑及焊棒等。

  (2)使用工具及器材應搬離現場。

  (3)焊接與氣割現場,應留人看守,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去。

  6.8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6.8.1工作前必須穿工作服、絕緣膠鞋、工作要戴手套。

  6.8.2變電所用的絕緣棒、絕緣手套以及防護用具須妥善保管。

  6.8.3變電所應晝夜有人值班,值班人員不準脫崗。

  6.8.4變電所內保持清潔衛生。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6.8.5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并先檢查桿子安全性,衣袖、褲腳必須扎好,三米內不許有人,并有人監護。

  6.8.6在檢修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必須將保險絲切斷后再工作,并掛檢修牌。不準單人操作,應有人監護。

  6.8.7機電設備、專用設備等一切電器設備,要有良好接地線,不準帶電作業,合閘時要用右手,身站在左側。

  6.8.8.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報告主管,保護現場;有受傷人員立即采取搶救、進行人工呼吸等措施。

  6.8.9對全公司所有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查、保養、維修,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杜絕安全隱患。

  6.8.10要熟練本職業務,掌握電器安全性能,并嚴格按電器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工作。

  6.8.11協助主管加強用電安全教育,提高電力利用效率,并及時做好每月生產用電情況的分析報告。

  6.9防止粉塵爆炸安全措施

  6.9.1控制粉塵濃度、消除塵云的產生

  (1)對于易產生粉塵的設備和裝置,加強密閉,以防止粉塵飛揚。

  (2)消除和防止粉塵積累,在產生粉塵較多地方,裝設粉塵檢測儀,濃度過大時能發出報警信號。

  (3)控制散裝原物料裝卸時產生的灰塵。

  6.9.2消除火種

  (1)加強管理,嚴禁在車間和筒倉內帶進明火和易燃物品。

  (2)防止金屬物落入高速運轉的機器設備中因沖擊摩擦而起火,在工藝流程中適當位置必須加強選磁裝置。

  (3)公司內的電器設備、電器通訊系統以及照明裝置必須選用防暴型,以防止靜電火花引起粉塵爆炸。線路設計要安全可靠,防止受潮漏電和短路起火。

  (4)防止斗式提升機故障和摩擦起火而引起粉塵爆炸事故,在安裝設計時應予以重視,多采用塑料斗。

  (5)在有粉塵產生的場合下工作的軸承,為防止軸承過熱引起粉塵爆炸可采用溫度探測儀。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16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公司各級領導、安全生產專職管理機構、有關職能部門及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任,保障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企業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

  ㈠、公司經理的職責:

  ⒈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規章制度,組織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組織保證體系,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⒉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并貫徹實施。

  ⒊定期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⒋督促各級領導干部和各部門、項目部的職工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⒌組織、主持工傷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督促落實防范措施。

  ⒍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安全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干部,支持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責任人簽字: 日期:

  ㈡、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

  ⒈貫徹實施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⒉領導和支持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督促、檢查本公司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技術措施費用使用計劃執行情況。

  ⒊領導安全檢查工作和安全生產活動。

  ⒋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⒍主持工傷事故、重大未逐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

  責任人簽字: 日期:

  ㈢、公司總工程師的職責:

  ⒈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為準,結合本公司技術狀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對本公司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技術工作負總的技術責任。

  ⒉領導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確定工程建設項目中的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⒊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負責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研究項目和實施措施,在研究、攻關過程中嚴格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安全的操作工藝要求。

  ⒋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⒌參加重傷及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責任人簽字: 日期:

  ㈣、項目經理(工地)的職責:

  ⒈在生產中,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所管的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⒉組織落實安全技術管理的各項措施,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和設施、設備驗收使用的有關規定。

  ⒊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

  ⒋經常組織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定期研究分析工程項目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并組織實施。

  ⒌發生工傷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并組織本項目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對事故進行調查,提出事故處理報告,總結事故經驗教訓。

  責任人簽字: 日期: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17

  原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明紀律,嚴肅制度,做到是非清晰、賞罰分明、責任明確,必須健全和嚴格執行獎懲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是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證安全生產,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對做出突出奉獻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表揚獎勵,對違章違紀行為要進行懲罰;

  第三條:公司在保障安全、發展生產的同步,公司職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愛惜公共財產,學習本職工作所需要的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團結協作完畢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在保障安全生產的基本上,努力做一名高度敬業的新型職工;

  第四條: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必須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堅持以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違犯紀律的職工要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上,懲罰為輔的原則。

  獎勵

  第五條:集體獎勵

  (一)獎勵單位,在本公司管理、安全生產和各項工作中有突出奉獻的生產單位(涉及工段、班組),職能科室,都應予以表揚獎勵;

  (二)獎勵的形式,堅持以榮譽獎為主,必要時予以相應的集體物質或經濟獎勵,根據事跡進行通報表揚、通令嘉獎、授予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和其他獎勵;

  (三)獎勵的根據

  1、可以認真貫徹,積極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以《安全法》為主的各項法規條例;

  2、可以積極貫徹執行本公司的各項重大決策和工作步署,嚴格執行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3、銳意改革、求實奉獻,積極摸索公司管理、安全生產、技術革新的先進思路,不斷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獲得精神文明建設的明顯成績;

  4、領導班子團結戰斗,集體風氣正,職工整體素質好,紀律嚴明,作風過硬,互相協作精神強;

  5、可以保質保量完畢或超額完畢年度生產任務和各項工作任務,節能降耗明顯,產品質量過關,達產達標,經濟效益好;

  6、可以順利實現全年安全目的,無一例大小事故發生,無違章違紀現象;

  7、不斷改善勞動生產條件,加強勞動保護,設備運轉正常,無事故隱患,無塵毒噪聲危害,職工身心健康;

  8、社會治安風氣良好,無火災、偷盜、賭博、打架斗毆,無違法違紀案件,職工精神文化生活健康。

  (四)獎勵的內容

  1、年度內完畢以上任務獲得以上成績,可評比年度先進單位,本單位職工享有年度綜合獎金;

  2、實現全年安全目的,無一例大小事故發生,可評比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單位,職工可享有安全獎金;

  3、獲得安全生產先進工藝、科技攻關項目和可授予科技進步獎,并給以榮譽稱號;

  4、節能降耗成效明顯,可予以節省獎;

  5、技術經濟指標明顯的,可予以指標獎;

  6、實現原則化班組的,可授予原則化班組或先進班組的光榮稱號;

  7、持續三年無一例大小事故,無"三違"現象的車間、工段、班組,可授予安全文明單位的稱號,各項工作突出者可授予先進單位稱號。并予以1000元以上獎金;

  8、持續五年無一例大小事故無違章違紀現象的車間,可評為安全生產車間的`稱號并予以5000元以上獎金;

  9、其他工作成績明顯的可予以相應的表揚獎勵。

  第六條:先進個人獎勵

  (一)獎勵的形式,以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根據奉獻大小和事跡,可分為口頭表揚,書面表揚,表揚、獎勵、通報表揚、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晉升、授予先進工作者,先進生產者,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在予以上述榮譽獎勵的同步,可按狀況發給一次性獎金或獎品。

  (二)獎勵的根據

  1、在完畢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服務質量,節省資源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明顯成績的;

  2、在生產技術研究、工藝設計、產品質量、經濟指標、改善勞動條件等方面有發明發明,技術改善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獲得重大成果或者明顯成績的;

  3、在改善公司經營管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提高經濟效益成績明顯,做出較大奉獻的;

  4、保護公共財產,避免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職工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5、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持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維護社會治安有明顯成績的;

  6、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的;

  7、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完畢規定出勤天數和生產工作任務的;

  8、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增強自我防備能力,在各自的崗位上一方面為她人和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高度負責,做到不傷害她人,不傷害自己,不被她人傷害,愛惜生產設施,不損壞機電設備,遇到特殊狀況積極搶險救災有效的;

  9、可以及時發現、預報、排除重大事故隱患和險情,提出合理化建議,避免重大事故發生;

  10、本人思想覺悟高,職業道德好,工作責任性強,自覺遵章守紀,在安全生產和各項工作中對自己高原則,嚴規定,數年如一日地體現出優秀品德。

  (三)獎勵的內容

  1、積極完畢生產、工作、出勤任務,無違章違紀,可享有半年獎和年終綜合獎。

  2、全年沒有發生傷人、傷已的,可享有年度安全獎。

  3、在技術攻關、工藝流程改造獲得明顯成績或有發展發明的,可享有技術革新或發明獎,并予以一定榮譽稱號。

  4、節能降耗成效明顯,予以節省獎。

  5、經營管理科學,超額完畢任務,經濟效益大幅度提高的,可予以超產獎。

  6、完畢或超額完畢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可予以指標獎。

  7、在保護和挽救國家財產有功的,除予以榮譽獎以外,可發給一次性獎金。

  8、對積極監督,挽救她人生命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的,可記功,并發給一次性獎金。

  9、對及時發生險情,采用堅決措施幸免重大事故發生的,予以記功,并發給一次性獎金。

  10、對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和在重大災情面前舍己救人的予以記大功榮譽并一次性發給獎金。

  處罰

  第七條:集體懲罰

  (一)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單位不能評比先進:

  1、不能如期完畢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的;或產品質量下降。

  2、沒有實現安全目的,浮現工傷事故的。

  3、紀律松馳,工作散渙,管理不善的。

  4、發生火災盜竊案件,治安秩序較差的。

  5、有其他因素的。

  (二)有以上狀況者取消所在單位的安全獎和經濟指標獎,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第八條:負責人的懲罰

  (一)管理人員和各級負責人,工作失職有下列狀況的應予以懲罰或處分。

  1、違犯國家的有關政策、法令,損害國家利益的;

  2、違犯本公司規章制度,損害公司或職工利益的;

  3、違章指揮,導致人身生命或財產損失事故的;

  4、經營管理不善,使生產籌劃、任務和經濟指標持續完不成,浮現嚴重虧損現象的;

  5、本人思想道德素質低下,對職工實行營私舞弊,打擊報復,甚至拉幫結派搞不正之風的;

  6、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二)各級管理人員(負責人)嚴重失職導致嚴重后果的應受到如下懲罰。

  1、經濟懲罰:扣除失職期間的職務津貼;取消半年或全年評獎資格,取消獎金,處以罰款等。

  2、行政處分:批評教育、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停職檢查、解除職務、降職、降級等。

  3、違法亂紀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個人懲罰

  (一)工人職工,工作失職,經教育不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分別狀況予以行政紀律處分和經濟懲罰:

  1、違犯勞動紀律、悲觀怠工,沒有完畢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2、無合法理由不服從工作分派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器具導致停產或產品質量低劣的;

  4、偷拿、盜竊、窩藏國家財產,損公肥私,損人利己的;

  5、損壞甚至故意破壞設備、設施的;

  6、嚴重違犯社會治安秩序的;

  7、違紀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的。

  (二)職工違犯廠規廠紀,違犯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予以經濟懲罰。

  1、在生產和工作中,玩忽職守,違犯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導致人身事故和財產損失的,除罰款外要追究責任。

  2、違犯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按其情節罰款解決并追究責任。

  3、當班遺留事故隱患或已發生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不作解決,導致她人或她班發生事故的,除罰款外,要追究責任。

  4、本人違章作業,導致本人或她人受傷者,責任自負,醫藥費自理。并按情節承當她人的藥費或其他費用。

  5、生活中亂接亂插電線,燈頭違犯安全用電制度,導致后果要罰款解決。

  6、不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者一次性罰款5元,二次罰款10元。

  7、違犯崗位勞動紀律,隨意串崗、溜崗、睡崗導致設備損壞,影響生產指標的要罰款解決。

  8、丟失本班財產、設備或工具的,除等價補償外,要罰款解決。

  9、在公司發生事故、災情(火災、洪災)等特殊狀況下,浮現臨陣脫逃、見死不救甚至乘機作亂的,除罰款外,要給以紀律處分。

  10、故意破壞生產設施和生活、文化建筑設施的,除罰款外,要追究行事責任。

  11、破壞礦區、廠區、院落、生產和生活環境衛生的,予以罰款解決。

  12、有其他行為的,視其情節罰款解決,也可以予以行政處分。

  (三)行政處分的類型:

  可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罷職、留用察看、開除等。

  1、行政處分必須事先告知本人,處分通過要記入本人檔案,如受處分者不服,可在10日內向上級書面申訴,如上級領導未作出新的決定,仍按原處分決定執行。

  2、在受處分期間,如痛改前非,立功贖罪者,可減輕處分,或者恢復名譽。

  (四)經濟懲罰:

  可分為補償、扣除資金、罰款、扣除工資,罰款額根據責任大小經濟損失定。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18

  為進一步深化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切實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不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推進經濟社會和諧協調發展,特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進一步提高對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領導,落實安全責任深刻認識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扎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主要負責同志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部署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分管負責同志要親自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情況,組織力量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逐項排查,針對薄弱環節制訂嚴密的防范措施,認真落實整改到位,堅決杜絕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二、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廣泛深入地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全面強化安全生產管理。

  (一)切實加強用電安全和單位消防管理。定期組織對單位內的電線線路進行全面檢查,發現線路老化等問題要立即著手整改。要對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15號)的要求,重點對消防通道、滅火器功能狀態和消火栓功能狀態進行檢查,排除安全生產隱患,對消防通道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確專人負責發生事故時的疏散工作,對重點物品酒精、氧氣瓶要落實專人進行管理,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對任何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和個人都要嚴肅處理,不得姑息。

  (二)切實加強麻醉品、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針對衛生系統的特點,重點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強化管理,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和廢棄處置等環節制定嚴密的管理措施,加強監管,落實管理責任,每日對麻醉品、有毒試劑特別是劇毒試的使用情況加強自查,確保不發生被盜、散落等情況。

  (三)切實加強對人員出行及救護車輛出勤的安全管理。加強對出行人員的安全教育,大力宣傳《交通安全法》,重點對救護車輛駕駛人員進行監管,嚴防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對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技術性能和狀態進行檢查,防止帶病出車,對救護車隨車攜帶的氧氣瓶認真進行檢測,確保隨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四)確實加強對高壓鍋的安全管理。專人負責定期對高壓鍋進行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高壓鍋的供電線路及自動減壓設備情況,發現老化立即更換。高壓消毒有專人負責,消毒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

  (五)切實加強醫療衛生質量管理。按照“醫療衛生質量管理年”要求,不斷提高依法執業水平,規范衛技人員執業行為,嚴格執行十二項核心制度,加強醫患溝通,持續提高醫療質量和衛生服務水平,確保人民群眾就醫安全。

  (六)切實加強夏季傳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據夏季高發傳染病的特點,調整疾病控制的重點,針對夏季疾病譜的特點,加強對各級防保人員的知識培訓和考核,嚴格落實各類人員的工作職責,分區包干,確保不發生疾病流行。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19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負責人、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的重要途徑,是預防事故和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第一條

  安全教育的內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過學習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從而達到強化員工安全意識的目的。

  (2)安全知識技能教育

  安全知識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為目標的。內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塵防毒、電氣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發生是主要內容。

  第二條

  安全教育的方法:

  (1)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通過墻報、標語、安全標志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先進經驗以及事故教訓,營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2)組織安全活動

  公司通過組織諸如安全知識比賽、安全操作技能競賽等活動,在班組或車間之間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3)安全培訓

  在安全培訓方面,公司主要通過在會議上講授安全技術知識與管理知識,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產現場具體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徑,使員工較系統地掌握安全理論知識和安全實際操作能力。

  第三條

  安全教育的具體形式:

  1、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

  實行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指的是廠、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對新進公司的人員(包括臨時工、副業工、外單位調入人員、培訓實習人員、外單位在生產區域施工或長期作業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廠級安全教育由總公司負責,側重法制教育,以增強員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和安全意識,時間必須達到42學時,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的意義。

  (2)安全生產法規,重點是安全生產方面的法規。

  (3)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通用的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災撲救和火場逃生、防塵防毒、防腐蝕、防泄漏、電氣安全、機械安全、觸電等。

  (5)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包裝、儲存、裝卸、運輸和廢棄物處置的安全事項,企業生產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重大危險源的狀況,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

  (6)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車間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側重與車間生產制度、生產工藝、安全防范知識、應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時間必須達到20學時,容包括:

  (1)本車間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要求。

  (2)車間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工藝及其特點,生產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

  (3)車間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側重與各個崗位具體相關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職責,時間必須達到10學時,內容包括:

  (1)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制度,崗位安全職責,勞動紀律。

  (2)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特點、作業環境、設備狀況、消防設施、危險部位及其安全防護要求,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事項,隱患報告方法。

  (3)班組特別是本崗位生產中的危害因素及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業場所安全要求。

  2、變換工種或離崗后復工的安全教育

  員工變換工種調到新崗位工作,對新崗位而言還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崗前還要接受安全教育,車間內跨班組調崗的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跨車間調崗還要進行車間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離崗(病假、產假等)時間較長,對原工作已生疏,復工前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主要有鍋爐工、壓力容器操作工、電焊工、電工、行車工、氨站操作工、裝載機司機等等,這些人員都是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的。但是仍需不斷地通過安全教育來增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提高他們的安全技術水平。

  4、企業負責人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企業負責人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決策者、組織者,也是企業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工作。對此類人員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和考核工作,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5、企業其它職能管理部門的安全教育

  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職能部門和生產車間的負責人和班組長是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所以他們都應接受包括安全生產法規、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和職業安全衛生知識、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及有關事故案例在內的安全教育。對他們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負責實施,每年學習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第四條

  對事故責任者及違章冒險作業者、嚴重違犯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者,要根據情節,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第五條

  凡進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檢修,都必須進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并做好記錄,做到教育面達100%。

  第六條

  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車間員工進公司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廠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車間后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只有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崗。

  (2)變換工種或離崗后復工的員工同樣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崗。

  (3)特種作業人員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上崗。

  第七條

  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時,做好事故案例、現場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斷豐富安全技術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和處理事故的應變能力,員工每年得安全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八條

  處罰

  (1)公司各個科室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督促和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對不落實安全教育工作的相關負責人處100元罰款,并處其所在部門200元罰款。

  (2)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學習及考試不合格人員處100員罰款。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20

  交通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不斷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提高社會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杜絕和減少傷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廣泛宣傳《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樹立安全發展觀,推進安全生產法制建設,不斷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促進全局安全生產形式的根本好轉,為促進西豐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帶給良好安全交通保障。

  二、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以全面實施《安全生產法》為主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重點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要“以人為本”加強各級領導和各類從業人員的培訓,逐步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推動全局安全生產工作創新水平。

  三、交通局范圍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由交通局安全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各基層單位具體實施,充分利用行業特點及優勢,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針對春運工作、“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日、“安全生產先進達標單位”等競賽活動,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宣傳單、標語等宣傳媒體做好宣傳教育工作。

  四、本著“管生產務必管安全”的原則,各基層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務必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務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所有單位負責人每年務必進行一次再培訓。

  五、一般管理人員安全教育的培訓每年一次,要求熟悉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及執行上述資料應承擔的職責;懂得一般安全技術、工業衛生知識,并能針對本單位狀況提出改善措施;懂得怎樣支持專兼職技術人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明確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六、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務必經安全教育培訓一次,施工、運輸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務必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七、各基層單位務必堅持新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五新”作業安全教育、復工和調崗教育五個方面的生產崗位職工安全教育。

  八、針對各崗位的培訓教育工作,對法規、文件有規定的持證上崗的崗位,務必保證職工的持證上崗率100%,杜絕一切違規無證上崗現象發生,因此而發生安全事故的,追究相關職責人的領導職責。

  九、要把宣傳教育和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制有機結合起來,搞好安全警示教育,吸取經驗教訓。要對有法不依、安全隱患嚴重、管理不善并導致重大事故的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強化安全生產法律意識,促進安全生產形式的穩定好轉。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21

  一、各施工隊在施工場地尤其是在交通路口要配齊各種醒目安全標志,如有損壞,及時報告綜合辦公室。如安全標志不齊,對負責人處以50元罰款。

  二、上班前,嚴禁喝酒。違者責令退出工地,處以20元的罰款并扣發當天工資、獎金。

  三、上班時,必須帶安全帽,佩帶上崗證及統一服飾,高空作業必須使用安,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全帶。違者處以20元罰款,并責令其按要求佩帶整齊后再上班。

  四、各隊、處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有違反者,罰款20元,如因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人身傷亡,責任自負,并對負責人處以100—500元罰款。對直接現任責任者扣發全年獎金,并給予行政處罰,直到追究法律責任。

  五、汽油及氧氣、乙炔的倉庫必須配好滅火器(且必須保證正常使用),嚴禁在操作現場吸煙,如因吸煙或電器焊操作不當引起火災,對當事人和隊、處負責人處以火災損失的20%罰款,并給予行政處分。

  六、嚴格按《用電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非專業電工不得私自接電;電纜必須埋在地面70cm以下或高出地面3m以上,配電盤要安全可靠,如有違者,扣發該隊、處20元/次;統一配置的配電盤必須愛惜使用,不用時隨手關閉,如不關閉扣發使用者20元/次。

  七、機械操作人員根據《機械管理規定》定期對機械進行保養、檢修和維護。如因操作不當,保養不到位而造成的損失,對操作人員處以損失的50%的罰款。

  八、本規定自布之日起執行。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22

  1.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2.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3.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4.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例會制度;

  6.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7.車輛、設施、設備安全制度;

  8.事故處理和社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

  9.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三人以上,帶三人身份證復印件。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23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是穩定大局的重要保證,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更好的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任務,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各中心及各作業點必須明確職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公路養護工人安全生產責任。

  1、為確保養護人員的人身安全,凡是在公路上從事養護工作的人員都必須嚴格按照《公路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穿戴統一的安全標志服帽進行養護作業。

  2、養護人員修補坑槽或在行車有效路面進行其他作業時,應在作業范圍區前后一定距離放置好安全作業牌(墩)或設立其他明顯標志。

  3、養護范圍內出現的路基缺口和塌方,滑坡路段,必須及時填補或清除,如一時難以填補的,應在兩端設立明顯標志(或采取堆放土、石等緊急措施)。

  4、上下班乘坐車輛時,車未停妥嚴禁下車,嚴禁在車上打鬧嬉笑。

  5、在路上作業時,應注意觀察,避讓來往的車輛和行人。

  6、在路上作業休息時,必須在公路水溝外,面向公路休息。

  7、采料取土時,嚴禁挖神仙土,清理塌方時,應注意觀察邊坡的`松土和落石。

  (二)駕駛員安全生產責任。

  1、駕駛員必須具有有效的B照,方準上車駕駛,駕駛車輛時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2、駕駛員要堅決做到不開疲勞車、英雄車,要禮讓三先,寧停三分,不爭一秒,做到不酒后駕車。

  3、駕駛員必須落實班前檢查,班中觀察,班后保養的制度,做到勤保養、勤維修,及時做好車輛的例保工作,始終將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決不帶病作業。

  4、未經分公司領導批準不得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更不準私自帶徒,無證駕駛,私自出車。

  5、嚴禁超負、超坐、超載,嚴禁攜帶與公路養護無關人員。

  (三)機械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1、機械操作手必須具備操作技術資格,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機械。

  2、機械操作手必須做到專人專機,嚴禁隨意將機械交他人操作,不準私自帶徒。

  3、操作手在操作過程中,必須集中精力,不允許無關人員進入操作室、工作區,更不允許打鬧嬉笑。

  4、操作手必須愛護機械,做到班前、班后檢查,清洗保養,并做好日常的例保工作,確保機械設備的完好。

  (四)油庫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1、油庫人員要加強安全學習,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

  2、負責對油庫每個角落、每個部位進行經常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3、做好油料等材料出入庫工作,對庫里的易燃易爆物品應認真進行經常性檢查。

  4、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配備足夠的性能完好的滅火器材,防患于未然。

  5、油庫人員應堅守崗位,杜絕無關人員入內,嚴禁與無關人員閑聊。

  (五)后勤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1、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樹立安全生產思想,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食堂人員要妥善將油、氣、煤等易燃易爆物品分類放置和安裝,嚴禁霉爛食物供給,做好消毒工作,并加強對廚房的巡視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后勤人員要負責辦公區、生活區的防火、防盜工作,配備足夠的、性能良好的滅火器材,做好預防保護工作。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24

  1、實行全員安全教育。安全生產涉及企業全體職工,必須人人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制度,做到人人重視安全生產,時時處處講安全生產。

  2、新職工進入本單位后必須100%的接受公司、支公司、班組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四十學時),經考試合格后存檔備案,才能安排生產崗位;

  1)公司一級安全教育;由公司的安全監察部負責;主要使新工人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了解公司概況以及各項工作特點中共性的安全要求和規定。初步掌握防火、防人身事故等方面的基本知識。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安全工作規程》和上級領導的安全指示,以及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經驗和教訓。

  2)分子公司二級安全教育;由各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和安全員負責;主要使新工人了解本單位概況,安全生產的過程、特點及企業生產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學習安全工作流程,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學習有關安全生產制度,介紹本單位安全生產方面的經驗教訓。

  3)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班組安全員或指定有經驗的老工人負責進行教育,主要使新工人了解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規定及生產特點,了解本崗位中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了解本崗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發生事故的經驗教訓。

  3、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由安監部監督,各單位的安全負責人組織實施,并進行組織考試,將考試成績記錄建檔管理。

  4、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按GB5306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陽泉供電分公司和市有關勞動安全培訓部門組織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執證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上崗。

  5、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中層以上干部是公司企業生產的組織者和指揮者,是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每兩年必須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其受教育人數和考試合格率都必須達到100%,由公司組織實施。

  6、班組長安全教育。班組長是企業最基層的組織者和指揮者,他們必須了解企業安全生產的一切規章制度,熟知本班組的安全操作規程。班組長每兩年必須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考核,其受教育人數和考試合格率均須達到100%,由安監部組織實施,登記表、試卷、成績統計表由公司安監部建檔保管。

  7、變換工種安全教育。由生產單位按新職工進入企業“三級教育”要求的二、三級進行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8、復工安全教育。離崗叁月以上重新上崗的職工必須接受復工安全教育,使其對安全操作規程有個重新熟悉的過程,由生產單位參照“三級教育”的二、三級內容進行培訓,復工教育結果由生產單位填寫教育登記表,向公司安監部申報備案。

  9、復訓教育。特種作業人員,雖經培訓教育合格執證操作,但必須按國家規定2—4年內進行一次安全技術復訓,合格者方能繼續上崗操作。由各單位向安監部提出復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和建檔。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25

  一、填空題(每空2分,共50分)

  1、員工在試用期內因品行、能力、健康等原因不適合繼續在崗工作者,可(隨時停止試用)。

  2、重大危險源是指能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危險因素,具有傷亡人數眾多、(經濟損失嚴重)、社會影響大的特征。

  3、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了企業各級領導、職能部門、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和職工在生產勞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

  4、安全生產獎懲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對優秀管理人員及先進(駕駛員)、(押運員)進行獎勵。

  5、(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每月討論、研究、總結上一個月以來在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并對下一個月工作重點進行安排。

  6、(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各級領導、職能科室和員工,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7、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

  8、駕駛員每天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對車輛進行日常檢查,駕駛員按照(三檢制度)的要求,統一對車輛進行檢查,公司組織對車輛進行至少一次的綜合檢查。

  9、車輛的保養有(日常保養)、(定期保養)、初駛保養、換季保養和停駛保養。

  10、法定節假日值班,由(公司領導)負責安排值班事宜,明確值班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并將節日值班表張貼存檔。

  11、駕駛員(責任狀)是在駕駛員上崗前簽訂的,目的是是廣大駕駛員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責任狀原則(一年一簽)。

  12、(安全行車日志)主要記錄駕駛員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行駛里程、累計里程等,目的在于考核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安全駕駛情況等。

  13、行車過程中,(押運員)必須坐在指定的位置上,嚴禁搭乘無關人員;嚴禁煙火,督促駕駛員按規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安全行車。

  14、事故隱患分類根據危害及整改難度把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15、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的費用,由(公司)承擔。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的周期一般為(一年)。

  16、事故發生后,應根據事故等級、緊急程度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公司有關科室報告。報告的內容應包括(時間)、(地點)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統計情況及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17、安全運輸單位建立健全(駕駛員)、押運員行車檔案。駕駛員(押運員)行車檔案為(一人一檔),檔案應由安全管理科室負責整理、保存。

  二、判斷題,對的打“√”,錯的打“×”(每題3分,共30分)

  1、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

  2、參會人員應嚴守會議時間并準時到會,未經會議組織者批準可以擅自缺席會議。(X)

  3、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4、爆炸危險場所的生產、儲存、裝卸過程必須根據生產工藝的要求設置相應的安全裝置。(√)

  5、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6、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7、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8、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9、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10、員工請休假如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的,假期順延。(×)

  三、單項選擇題(每小題4分,共20分)

  1、我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是(A)

  A零事故,零死亡,保環境

  B不破壞環境

  C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D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2、我單位的編號為AQ/YL-ZD-0301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A)

  A安全生產責任制

  B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C事故管理制度

  D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我單位的安全組織架構中沒有哪些科室:(C)

  A生產科

  B安全科

  C品管科

  D車管科

  4、發生火災應撥打什么號碼?:(A)

  A 119;

  B 110;

  C 120;

  D 122;

  5、公司負責全面安全生產領導的第一責任人是A。

  A經理

  B副經理

  C安全部門負責人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26

  1目的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杜絕“三違”減少事故,確保安全生產。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參與生產的全廠各部門及員工的獎勵、違規違章處罰。

  本制度適用于全廠安全生產獎懲管理。

  3管理內容與方法

  3.1總則

  3.1.1為保護員工身體健康,防止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焦化廠生產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3.1.2每位員工都必須遵守焦化廠各項規章制度,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對本職工作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所有員工對他人的違章行為有制止和向上級反映的義務。對領導違章指揮有拒絕執行的權利。

  3.1.3違反本制度的行為,不論是否產生后果,均應承擔責任,按本制度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屢教不改的可以加重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1.4在日常的安全檢查中,在同一部門(車間)一個月內查出違章2起(含2起)以上,對該部門(車間)負責人處罰100元,對部門(車間)主管負責人處罰50元。

  3.1.5在各種特殊安全活動期間查到違章違紀行為,一律加倍處罰。

  3.1.6根據具體情況,有些專業對口問題可由生產處與機電處規定為整改項目,在限定整改期內完成,可不處罰。

  3.1.7對所查的違章違紀處罰,由安環科下發處罰通報,并上報公司財務處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1.8對安全工作較好的單位和個人,或整改重大安全隱患的有關部門和個人,廠部將酌情給予獎勵。

  3.1.9凡出現輕傷、重傷、死亡事故,部門不得評先進;凡個人出事故,個人不能評先進。 3.1.10凡發生輕傷、重傷、死亡事故,按焦化廠《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執行。

  3.1.11未經公司安環處批準,一律不按工傷對待。

  3.2處罰規定

  3.2.1違反安全管理制度處罰規定

  3.2.1.1未經公司、廠級、車間、班組(工段)安全教育培訓合格不得安排上崗,如安排上崗造成工傷事故的一律不按工傷對待,并對安排上崗的領導處罰200元,并通報批評。

  3.2.1.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罰50元。

  ①進入工作現場,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或穿戴不規范的;

  ②戴手套或袖口不緊操縱旋轉設備的;

  ③在生產崗位打鬧、看書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④從事粉塵作業員工,作業時不帶防塵口罩的。

  3.2.1.3未按規定組織安全活動的,處罰部門(車間)負責人50元/次。員工無故不參加安全活動的處罰50元/次,連續兩次無故不參加安全活動的處罰100元。

  3.2.1.4安全記錄不全或不按規定記錄,處罰車間負責人20元。

  3.2.1.5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隱患單位必須限期整改,違者處罰隱患單位部門(車間)、班組(工段)負責人每人100元。因有關人員不負責任,隱患得不到及時整改,處罰有關責任人100—3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3.2.1.6不按規定報告工傷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處罰部門(車間)負責人100元。

  3.2.1.7擅自拆卸、挪用或損壞安全標志、防護信號,處罰100元,并責令賠償。

  3.2.1.8飲酒后上崗操作處罰100元,安排飲酒上班者處罰200元,班中飲酒處罰200元,并作辭退處理。

  3.2.1.9不接受正確安全管理,對違章違紀行為,不接受檢查批評,無理取鬧、阻撓、抵制、謾罵安全管理人員者,視情節一次處罰50—200元。

  3.2.1.10檢修掛牌

  ①檢修不掛牌處罰100元;

  ②先檢修后掛牌處罰50元。

  3.2.1.11正常情況下不準頂替非工種的員工啟動、關閉機器,違者處罰100元。

  3.2.1.12不準跨越欄桿、皮帶及試轉機器,違者處罰100元。 3.2.1.13特殊工種“人證不合一”私自上崗作業的處罰200元,部門(車間)負責人及班組(工段)長各處罰50元。 3.2.1.1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車間)各級負責人處罰500—1000元。

  ①指揮或指派非持特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如機動車駕駛、操作起重機械,從事電工、焊接作業等)的; ②擅自同意職工違反操作規程、工藝、規范進行生產作業的; ③擅自同意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和技術需求的機械設備的; ④職工違章作業,領導及各級管理者在場且不予制止;

  ⑤不按規定進行班前安全教育,班前教育不記錄的,每周不進行安全學習查無記錄的;

  ⑥不積極主動配合安全檢查活動,對提出隱患不積極整改的;

  ⑦所負責的范圍受到地方政府、上級安監、環保等部門通告批評的;

  ⑧指揮員工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環境下從事各種作業的,并給員工造成傷害和財產損失的。

  3.2.2違反壓力容器安全規程處罰規定

  3.2.2.1氧氣和乙炔瓶間距不足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動火點的距離不足10米的,處罰使用者50元;氧氣瓶和乙炔瓶安全附件不齊、損壞在用的處罰使用者50元。

  3.2.2.2乙炔瓶在使用、運輸、儲存時,應保持垂直旋轉,未保持直立位置,處罰責任者50元。空瓶亂丟亂扔、在陽光下暴曬、靠近熱氣、坐在空瓶上的,處罰責任者50元。

  3.2.2.3氧氣瓶在使用、運輸、儲存過程中沾上油污或與易燃品、油脂、帶有油污的物品混合堆放的,處罰責任人50元。

  3.2.2.4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應保持距離10米以上,瓶口凍住時,嚴禁明火烘烤,違者處罰100元。

  3.2.2.5空壓機的壓力表、安全閥、油壓機、溫度計和儲氣罐的安全閥、壓力表必須齊全、可靠,缺少或不按期進行校驗,處罰設備負責人50元。

  3.2.3違反電氣安全規程處罰規定 3.2.3.1電氣設備、線路檢修或倒閘操作,不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處罰電氣工作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100元。

  3.2.3.2電氣設備(包括電鉆、磨光機、行燈、潛水泵等移動電器)未按規定采取保護措施,處罰電氣負責人100元。

  3.2.3.3使用電焊機應采取保護接地措施,焊接變壓器二次側線路應使用規定的橡膠絕緣線,禁止使用廠房的金屬結構、管道、軌道或其他金屬物體搭接作導線,違者處罰50元。

  3.2.3.4電線與電源相接時,應設開關或插座、插頭,不允許隨意搭、掛、插接,違者每處處罰電氣負責人100元。

  3.2.3.5各種電氣開關盒(箱)蓋缺少或損壞,處罰50元;在電氣設備上、電線上搭掛雜物、晾曬衣服的處罰50元。

  3.2.3.6不按技術規范使用熔斷器,處罰50元。

  3.2.3.7行燈使用的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金屬容器內或溫暖潮濕的地方使用行燈不得超過12伏,違者處罰使用者或有關責任人50元。

  3.2.3.8電工卷圓用具不按規定時間進行試壓或亂丟亂放,處罰50元。

  3.2.3.9未經登記批準,亂拉臨時線,處罰50元;雖經登記批準但敷設接線不符合技術要求或電氣設備拆除留下的電線頭未做妥善處理處罰50元。因施工需要敷設的臨時線跨越干道,未按期按規定架空或埋地下的`處罰100元。

  3.2.3.10變配電室、主電室、電磁站不符合有關電氣安全規定的處罰50元;在電柜上存放物品、亂放雜物者處罰50元。

  3.2.3.11按要求需接地的建筑物、動力管網、易燃易爆儲罐必須有可靠接地,未按要求設置的每處處罰50元。

  3.2.3.12未按規定時間監測避雷設施、測量接地電阻或接地電阻不符合規范要求的處罰電氣負責人50元。

  3.2.3.13在電纜溝上堆放重物或向電纜溝、窨井內傾倒垃圾、雜物的處罰50元。

  3.2.3.14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粉塵的場所,不使用防爆電器的,門窗不向外開的,處罰電氣負責人50元。

  3.2.3.15在氧氣、煤氣及其他易燃易爆氣體管道上輻射照明、動力、電話線的,處罰敷設線路負責人50元。

  3.2.4違反起重安全規程處罰規定

  3.2.4.1各種起重機械的吊鉤、鋼絲繩、鏈條等安裝使用必須有相應等級的資格證書和產品合格證書,否則處罰使用部門(車間)負責人50元。

  3.2.4.2各種起重機械不標明起重噸位,缺少安全裝置或失靈,每項處罰使用部門(車間)設備負責人50元。

  3.2.4.3行車的供電滑線應當有鮮明的顏色,沿線指示燈要完好,違者處罰50元。

  3.2.4.4行車違反“十不吊”規定的處罰50元。

  3.2.4.5行車指吊必須使用口哨、專人指揮,違者處罰50元。

  3.2.4.6使用的鋼絲繩、鏈條磨損超限的,處罰使用者100元。

  3.2.4.7在用的c行鋼繩、磁盤吊的鏈條掛耳磨損超過10%,處罰部門(車間)負責人100元。

  3.2.4.8行車起步或吊物附近有人員時,行車工必須先打鈴示警,違者處罰20元。

  3.2.5違反檢修、施工安全處罰規定

  3.2.5.1設備檢修不制訂檢修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未落實的,處罰檢修負責人100元。

  3.2.5.2各檢修項目的負責人在安排施工項目時,必須認真執行“三同時”,違者處罰100元。

  3.2.5.3高空作業不佩戴安全帶的、沒有專人監護的,違者一次處罰100元。

  3.2.5.4高空作業隨便拋擲物件的,處罰50元。

  3.2.5.5施工現場深坑、深槽、預留孔沒有明顯標志,未設防護欄,未加蓋,每發現一處,處罰有關責任人50元;檢修時需挪動防護罩欄的,檢修結束后,應及時恢復到位,違者處罰50元/處。

  3.2.5.6戴手套打大錘,處罰責任人50元。

  3.2.6.7進入煤氣管道、鼓冷、化產區域和焦爐地下室檢修,必須先進行氣體檢測分析,違者處罰檢修負責人100元。

  3.2.6違反防火、防爆、要害部門安全規程處罰規定

  3.2.6.1焦爐煤氣壓力低于500pa,不采取措施而進行生產,處罰生產指揮者200元,處罰部門(車間)500元。

  3.2.6.2在禁火區違章動火,處罰動火部門(車間)500元,處罰違章指揮者200元,處罰違章動火者100元。

  3.2.6.3禁火區內發現煙頭,每個處罰所在部門(車間)50元;禁火區堆放無關的易燃物品的,處罰車間200元。

  3.2.6.4消防器材管理上違反焦化廠消防器材管理有關規定的,每次處罰50元。

  3.2.6.5在要害崗位擅自用電爐或大功率電器取暖的,除沒收電爐外,處罰100元。

  3.2.6.6進入要害部位不進行登記或登記不全的,每次處罰要害部門當班責任人20元;擅自進入要害部位者,每次處罰50元;擅自進入要害部位施工,處罰施工單位每人次50元。

  3.2.7違反車輛管理制度的處罰規定

  3.2.7.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處罰200元。

  ①無證駕駛車輛的;

  ②酒后駕駛車輛的;

  ③把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的。

  3.2.7.2出車不檢查或帶病出車的處罰50元。

  3.2.7.3各種車輛進入油庫必須有阻火器裝置,無阻火器不得進入,違者對油庫當班管理人員處罰100元。

  3.2.8違反其他安全管理制度處罰規定

  3.2.8.1未經允許,不得無故在危險場所內逗留(指有墜落、擠壓、沖撞、觸電、中毒、車輛壓碾和物料掩埋等危險的場所),違者處罰50元。

  3.2.8.2工作場所內通道應平整通暢,并由足夠的照明設施,廠房內必須有明顯的安全標志,違者處罰所在部門(車間)負責人50元。

  3.2.8.3工作場所的升降口、平臺走道應加圍欄,為生產需要所設坑、池等應有圍欄或蓋板,各圍欄高度應符合國家標準,違者每處處罰所在部門(車間)負責人50元。

  3.2.8.4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不履行職責,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罰50元。

  ①安全宣傳工作未按要求完成;

  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未按要求進行;

  ③安全會議未按要求參加;

  ④安全會議內容未能及時傳達。

  3.2.8.5各單位安全責任制未落實,處罰安全負責人100元。

  3.2.8.6違反生產現場“六不準”者處罰50元。

  ①生產現場不準吸煙及攜帶煙、火;

  ②生產現場不準停放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等;

  ③生產現場不準帶小孩、家屬上班;

  ④生產現場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⑤生產現場不準亂拋雜物、隨地吐痰;

  ⑥生產現場不準嬉笑打鬧。

  3.2.8.7機械設備的安全設施要完整齊備,無安全設施處罰200元,并限期整改。

  3.2.8.8設備啟動時,操作工必須對設備周圍進行安全確認,方能啟動設備,違者處罰200元;造成人員、設備損失者,加倍處罰。

  3.2.9事故管理處罰規定

  3.2.9.1發生事故,未能及時召開分析會,處罰部門(車間)負責人100元。

  3.2.9.2事故發生后,安全措施不落實,處罰部門(車間)負責人100元。

  3.2.9.3事故發生開過分析會后,事故報告應及時上交,未及時上交事故報告處罰100元。

  3.2.9.4各單位安全負責人應按本規定加強安全檢查,制止違章作業,若安全負責人在現場不制止違章,安全負責人將加倍處罰。

  3.2.9.5對隱瞞事故不報或瞞報、謊報、誤報、漏報及弄虛作假的部門(車間)和個人,按查實的事故等級加重處罰。

  3.3獎勵規定

  3.3.1全年生產無死亡、重傷、輕傷事故。

  3.3.2為促進安全生產,并提出合理化建議,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

  3.3.3保護公共財物,防止、挽救事故有功,是企業和職工利益免受損失的。

  3.3.4及時制止違章,避免重大險肇事故或人身傷害事故的。

  3.3.5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在勞動安全衛生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27

  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

  一、 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項目部要根據企業制度的安全工作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安全工作,積極創省、市級安全文明達標(師范)工地。

  二、 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和用品,控制四級(含四級),安全事故,保證單位的因工負傷頻率在市主管部門的要求以內的指標。

  三、 加強對工人的全員安全教育(三級教育),認真落實學習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安全崗位操作規程,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識。

  四、 堅持對作業的班組及每位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分部分項交底工作,使用職工結合本工種的操作規程熟悉作業環境,做到不野蠻施工。

  五、 對照單位的安全工作計劃,分解落實到每位安全管理人員,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責。

  六、 加強對辦公區和施工作業區文明施工、衛生管理工作,為職工創造一個良好工作、生活環境。

  七、 每季度對有關人員進行一次工作考核,獎罰分明,以推動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

  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一、在公司內實行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保證金標準公司為5000元,項目部3000元,并按下列辦法進行管理。

  二、當年無重大死亡,設備事故、或檢查評分標準達到合格以上者,所收保證金年底全部返回。

  三、當年發生重大傷亡、設備事故或依檢查評分標準考核沒有合格者,分別扣其保證金15%。

  四、當年未完成公司下達創建市安全標準工地指標者,扣其保證金5%,在公司下達指標中,全年未創建一個合肥市安全標準工地者,扣其保證金15%。

  五、發生傷亡或重大設備火災事故,隱報或借故延遲報者,經舉報又不認真按有關規定補辦結案手續的,扣其全部保證金。

  六、各項目部每年第一季度將安全生產保證金交公司。對拖延不交保證金者,公司將給予一定的處罰。

  七、公司所扣保證金的70%返還給各項目部的安全科,主要用于安全教育,獎勵或其他有關方面的活動。另外30%,公司用于企業內安全活動,表彰獎勵等活動。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一、 企業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必須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與生產計劃同等看待。

  二、 在每年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安排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定措施項目,明確設計、施工負責單位和負責人,規定完成期限,生產計劃同時下達各單位貫徹執行。

  三、 企業領導對措施計劃的貫徹執行全面負責,經常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 加強安全措施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及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設計、施工和材料設備的供應情況,措施是否按期完成,質量及效果如何,經費開支是否合理,有無浪費和積壓現象,并及時處理。

  五、 安全技術措施竣工后,企業安全工作機構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鑒定驗收。

  六、 措施投產后,企業應這些設施看作是生產設施的組成部分,納入企業設備維修管理計劃中,統一維護管理。

  安全檢查制度

  一、 為了及時解決和發現生產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二、 為了及時解決和發現生產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三、 工地兼職安全員,要堅持每天進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做好安全記錄,定期向質安科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四、 生產工人和班組長要做好班前、班后檢查,檢查安全保護設施完好情況和勞動保護用品穿戴情況,檢查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性能,檢查工作場所有無不安全因素等。

  五、 質安科應隨時對各施工工地、生產崗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處理并解決問題,對嚴重的不安全施工提出安全否決意見,督促企業生產部門進行整改。

  六、 按期做好施工工地的安全生產評比工作,表彰先進,幫助后進趕先進。

  七、 認真做好上級安全生產檢查的各項準備工作,實事求是,認真學習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同行先進經驗,改進本企業的安全工作缺點和不足。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 企業要負責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基礎教育,讓職工充分學習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規章制度和專業知識,學習和交流先進經驗,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水平。

  二、 對新工人(包括臨時工、合同工、實習工)進行必要的三級安全教育和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應知應會教育。

  三、 班組主要負責對新工人和調換工種的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操作的實踐教育,各工地、部門負責對職工進行遵章守紀和崗位責任制方面的教育,公司質安科配合人秘科對職工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及安全技術教育,并組織考核、評比,考核成績和評比結果記入職工檔案,職工安全教育考核成績不合格,不發給安全上崗證,不準上崗。

  四、企業對各專業工種的職工,分期分批安排送到具有權限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機構專業技術培訓和安全操作訓練,取得合格證者方可安排到重要操作崗位。

  五、企業對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學習和教育應積極鼓勵,成績優異者除擇優安排工作工種外,還給予精神表彰和物質資勵。

  六、企業還經常性地、不拘形式的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保證企業安全生產順利發展。

生產安全制度實用 篇28

  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我作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本人保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工作要求,積極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基礎建設,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本質水平,努力做好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減少和杜絕安全生產事故,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我們鄭重承諾: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符合法定人數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發揮職能作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使安全生產管理做到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

  二、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并嚴格落實到位。

  三、確保資金投入,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和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四、依法對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做到按要求持證上崗。

  五、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從業人員違章冒險作業。

  六、深入生產現場,定期檢查安全生產,及時發現、上報和排除安全隱患。按省、市有關要求,主動上報安全生產信息,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責任,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的監測、監控和整改。

  七、依法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落實操作崗位應急措施。

  八、尊重從業人員依法享有的權益,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則佩戴、使用。

  九、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按標準儲存安全風險抵押金或繳納安全生產責任險費用。

  十、自覺接受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監察機構的監督和監察,絕不弄虛作假。按要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妥善處理對事故傷亡人員依法賠償等事故善后工作。加速企業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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