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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發布時間:2024-10-27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精選31篇)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

  一、 總 則

  (一) 目的:為了加強公司車輛管理,確保車輛的有效運作,更好地為公司各部門服務,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1.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

  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專職駕駛員及因公務使用車輛的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執照的員工。

  二、 駕駛員管理

  1. 公司行政部建立駕駛員檔案,凡本公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執照。凡遺失車輛各種證件(含駕駛證照、行駛證照),致使公司車輛不能正常營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2. 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駕駛員必須具備高度的事業心、敬業精神、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熱情為公司服務的精神。

  3. 駕駛員出車在外必須隨時與公司保持聯系,第一時間回復公司的任何聯系,并隨時注意自身通訊設備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部人員,并說明原因。如果由于駕駛員疏忽大意造成長時間與公司失去聯系者,所發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駕駛員承擔。

  4. 駕駛員未經批準,不得私自用車,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5. 駕駛員要服從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如有特殊情況不適合駕駛車輛的,必須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說明。

  6. 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搶行、猛拐、爭道、開斗氣車等)、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后駕車。由此發生事故及損壞車輛者,由駕駛員承擔賠償事故損失。

  7. 因駕駛員違章行車,造成交通事故或處罰的,由駕駛員本人負全責;如在行車中,乘車人要求駕駛員違章的,駕駛員應堅決阻止,否則責任將由駕駛員和乘車人共同承擔。

  8. 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做好車輛日常例保工作,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做好發動機維護和保養,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9. 對忽視安全規定、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的駕駛員,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直至除名處理。

  三、 駕駛員工作職責

  1. 負責所指配車輛的安全駕駛。

  2. 負責車輛出車前、收車后的車況檢查。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3. 負責車輛的清潔和內務。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4. 駕駛員上班不出車時間,必須在公司待命等候,臨時有事須離開,必須報行政部批準后方可離崗。

  5. 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行政部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四、 車輛管理

  1. 公司行政部將根據車輛申請單進行車輛調配安排,駕駛員根據車輛使用申請單上要求進行出車,各部門負責所屬車輛使用過程的日常管理。

  2. 任何員工申請用車都必須填寫《派車單》,并填寫清楚申請部門、日期、申請人、用車事由、出車路程、用車時間等事項,報行政部審批,行政部每日對此單進行整理存檔。

  3. 公司所有車輛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嚴禁管理人員公車私用或未經批準私自用車。嚴禁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要求駕駛員出私車,帶私貨,一經發現,初次違規處以警告,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予以懲罰。

  4. 駕駛員有權拒絕管理人員非因公出車的工作安排。

  5. 行政部對每臺車輛建立車輛檔案,記錄車輛的主要數據和資料,包括:車輛型號、購買時間、保養記錄、維修記錄、出現故障、原因以及車輛像片與各種證件復印件等。

  6. 凡發現車輛證件(行駛證、養路費、保險證明等)被盜或遺失的,須把遺失過程書面報告部門主管,并由遺失人辦理有關手續,補辦費用由本人支付。

  7.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賠償,由行政部辦理理賠手續。免賠部分根據事故責任由駕駛員或公司支付;未經批準私自用車,如發生交通事故或罰款,由該駕駛員負責維修并賠償損失。

  8. 駕駛員每天工作后,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停放,違反停放規定導致車輛損壞的費用由駕駛員支付。

  五、 車輛的維修與保養

  1. 車輛出現故障必須及時書面報行政部,行政主管批準后方可進廠修理,未經批準擅自修理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本人自付。

  2. 維修車輛提倡勤儉節約,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車輛確需修理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項目單,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后方可進廠修理。

  3. 出車前檢查:

  駕駛員出車前,應事先對用車進行檢查,確認車況良好方可出車,檢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 檢查燃料、潤滑油、冷卻液、電池水是否足夠,制動器、離合器、總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B. 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是否堅固;

  C. 檢查手、腳制動是否良好,各連接管道是否漏油;

  D. 檢查方向盤、轉向器及擋直拉桿連接是否緊固、有效;

  E. 檢查喇叭、燈光、雨刷是否正常,電瓶接線是否牢固清潔;

  F. 檢查隨車工具是否正常;

  G. 檢查車輛聲音是否正常。

  4. 收車后的檢查:

  駕駛員出車返回公司后,應對用車例行檢查后方可交車,收車后的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 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有無松動;

  B. 檢查車的冷卻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電池水;

  C. 檢查燈及雨刷是否關閉,關好車門、車窗并鎖上保險鎖。

  5. 車輛的清洗:

  A. 駕駛員應經常整理車輛內部的雜物,保持車內及尾箱整

  B. 駕駛員應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車輛清潔;

  C. 如需由洗車場清洗時,應經行政部同意,方可進行清洗。

  六、 車輛費用的管理

  1. 公司車輛油料及維修費以憑證實報實銷,由經辦駕駛員填寫報銷申請單后,由行政部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由財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后報銷。

  2. 駕駛員出車產生的各項費用以憑證報銷。由經辦駕駛員填寫報銷申請單,張貼好各項發生費用發票(注明費用項目)后,由行政部負責人簽字確認,由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報銷。

  七、 駕駛員出車的規定

  1. 服務要熱情友好、使用禮貌用語、保持精神飽滿。

  2. 必須提前五分鐘發動著車或到達所需地點。

  八、 違規與事故處理

  1.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造成損失的,駕駛員應承擔全部責任。

  A. 無照駕駛(包括不按準駕車型駕駛的)。

  B. 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2. 由于駕駛員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違章罰款不給予報銷。

  3. 公司車輛如在公務途中發生事故,應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急救傷患人員,并即與行政部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行政部報告。

  4. 責任事故劃分及賠償:因出公務發生的駕駛員責任事故賠償超出保險理賠的部分由駕駛員和公司各承擔50%;因違反規定辦私事發生的駕駛員責任事故賠償超出保險理賠的部分由駕駛員和私事當事人各承擔50%。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并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第三條 公司行政部為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 車輛的使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行政部申請派車并填寫《派車申請單》,注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乘車人數、出車地點等信息,經車隊負責人簽字批準后(部分車輛須由董事長簽字批準),依據業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車隊負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第五條 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報請車隊負責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車時補簽《派車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檔。

  第六條 車隊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后順序,統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后近,先外地后市內的原則。

  第七條 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并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

  第八條 駕駛人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當期駕駛人員負責。

  第九條 每輛車須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每次出車信息由駕駛人員填寫,乘車人簽字確認;行政部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里程表和行駛記錄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數扣罰當事駕駛人耗油款。

  第十條 車輛使用人在辦理公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中所規定的時間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致電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向駕駛人員提出違反公司車輛管理規定的要求,否則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原則上公司車輛是只能用于公司業務工作的,未經董事長批準不得擅自私用,經董事長特批后方可做為他用。

  第十三條 凡公司員工及其直系家屬需借用公司車輛私人使用時,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并在《派車申請單》上注明“私用”,車隊負責人簽字并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車,并在車輛使用完畢后根據實際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費的燃油費用。

  第十四條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車時,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后全部損失由使用人個人承擔。

  第十五條 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車輛交由無駕照人員駕駛,由此給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責任由經手借出車輛責任人及無證駕駛人承擔,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對當事人予以辭退處理。

  第三章 車輛的停放

  第十六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行政部統一保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和行駛證交至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行出車任務并早于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和行駛證。

  第十七條 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于指定停車場內,并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十八條 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后,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未經董事長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 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審批,所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由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額承擔,并按相應車輛油耗比例及行駛公里數承擔燃油費及車輛磨損費。

  第二十條 燃油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統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用油量進行核查。

  (二)車輛辦理加油卡后,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行政部登記領取加

  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或長途行車需現金加油的,應上報車隊負責人及行政部批準,并開具正規發票回公司報銷。

  (三)駕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的卡內所剩余額進行全額賠償。

  第二十一條 維修保養費用管理:

  (一)各類車輛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程序例行保養,新購車輛按說明書規定的要求進行保養。

  (二)公司車輛的一般性保養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車隊負責人統籌安排。

  (三)車輛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車隊負責人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送修。

  (四)車輛須在指定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以保證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如出現增修項目,應及時匯報,維修后按維修申請審核無誤后方可在價格單上簽字確認,若發現弄虛作假,嚴加處罰。

  (五)車輛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車隊負責人統一采購并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六)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后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七)如因駕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管理:

  (一)車輛行駛每年所需繳納的通行稅費、年檢費、維修費同車隊負責人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

  (二)車輛出省外出公干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必須先經車隊負責人連同《用車申請單》、《車輛行駛記錄表》進行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費用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做出合理有效說明的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三)在出車中由于駕駛人員管理不當所造成停車卡、行駛證丟失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第五章 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 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并向行政部報告。

  第二十四條 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后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第二十五條 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聯絡,行政部協助處理,并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二十六條 因公務用車發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后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一)我方車輛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60%的費用;

  (二)我方車輛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40%的費用;

  (三)雙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20%的費用;

  (四)我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

  (五)我方車輛無責任時,駕駛人員無須承擔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 凡發生意外事故的,除經濟處罰外還要以公司的凈損失(扣除保險理賠外)金額進行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一)一次事故凈損失大于30000元時,視為重大事故,駕駛人員停職停薪或調離崗位;

  (二)一次事故凈損失5000—30000元時,視為大事故,對駕駛人員罰款100元并在公司大會上作出檢討;

  (三)一次事故凈損失在5000元以下時,為小事故,駕駛人員在公司大會上檢討。

  (四)發生連續兩次及以上大事故,或連續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將視為重大事故作出處理。

  第六章 駕駛人員守則

  第二十八條 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各項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第二十九條 駕駛人員必須具有駕照并隨身攜帶,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嚴禁將車輛交無證人員駕駛。

  第三十條 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駕駛人員平日應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第三十一條 駕駛人員必須隨時掌握車輛完好狀況,對各部件的磨損程度要準確掌握并及時匯報,對油、電路、剎車、轉向、傳動等關鍵部位要及時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更換零部件、加注機油等,保證車輛的正常

  運行。

  第三十二條 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三十三條 車內嚴禁吸煙,如有乘客需吸煙的,駕駛員應予以勸阻; 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人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時間待命出車,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不能出勤時也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按程序辦理;若駕駛人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五條 駕駛人員及副駕駛位置上人員在高速上行車時應系好安全帶。

  第三十六條 駕駛人員應愛崗敬業、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

  (一)做到禮貌用語,不得私自散布謠言、打聽消息、攻擊他人長短、宣泄私憤。

  (二)不得打探領導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車上人員交談的內容。

  (三)對所接待客戶提出的問題,涉及到公司業務核心機密或公司領導私人信息的,應予以回避。

  第三十七條 未經乘車人員同意,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打開音響和空調系統;空調使用應在當天氣溫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開啟。

  第三十八條 夜間、大風、雨霧冰雪天氣情況下出車的,駕駛人員應檢查好車輛各部分機件和油、水、電路等車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在車況不佳的情況下出車;途中應嚴格控制車速,密切注意信號變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第三十九條 駕駛人員執行外派任務時臨時發生身體不適的,應將車輛平穩停在安全區域內,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續工作后,立即就近診療。

  第四十條 駕駛員執行出省外派任務時,單程距離超過100公里的,應在途中合理進行短暫休息,并檢查車況;單程距離超過200公里的,應每間隔1小時進行合理休息并檢查車況,嚴禁持續疲勞駕車。

  第七章 相關獎懲

  第四十一條 公司為所有專職司機設立安全無事故獎:

  (一)安全無事故需滿足三個條件:沒有出現保險理賠;公司沒有出資賠付;即便出險,但事故無責任。

  (二)安全行車無事故連續累計滿一年的,獎勵1200元;第二年連續全年無事故的,獎金再加200元;以此類推,連續累計無事故則每年加200元。

  (三)期間若專職司機駕車出現意外事故,則累計全部歸零,重新開始計算。

  第四十二條 公司駕駛人有以下情況者,一經核實,公司將給予處罰:

  (一)未經批準出車者,處罰100元。

  (二)未經批準將車交由他人駕駛者,處罰100元。

  (三)酒后駕車但未發生事故者,處罰200元。

  (四)未經批準將車停放規定點之外者,處罰50元。

  第四十三條 駕駛人出車過程中所造成的違章行為受到交警部門處罰的,公司將按以下比例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一)因公務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燈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

  (二)因私人事務或外單位人員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為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所有罰款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對于公司以外人員用車的,盡可能的將本制度提前告知對方。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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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6月12日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3

  1、請讓我們看到您最漂亮的樣子。

  儀容儀表(不帶工號牌、發型凌亂、不化妝等)不合格一次考核5元。

  2、為了您的工作環境更加舒適,請將您的衛生區域清理干凈。

  每周衛生大檢查不合格一次考核5元。

  3、三分長相,七分打扮;顯示您專業的一面當然也包括您的著裝。

  穿非指定工作服裝上崗、服裝不整潔有破損者一次考核5元。

  4、我們都有自己的私立空間,我們也非常尊重您的生活。請勿打擾其他同事。

  上班時間接聽私人電話,帶手機上崗后手機未調至靜音或振動一次考核5元。

  5、養成良好的站立姿勢會讓您的形象更出眾。

  立崗期間站姿(倚、靠等)不合格,一次考核5元

  6、請把您的區域負責好了,切勿把我們尊貴的客人遺棄掉。

  上班時間脫崗,不在自己的崗位一次考核5元。

  7、我們都是誠實的,我們都是朋友。

  打破餐具不報者,除將破損餐具埋單之外,發現一次考核20元。

  8、如果在您就餐的環境竟然是滿桌滿地用過的餐紙、筷子套等。桌子好象垃圾場,地面又像是水塘,您也會不高興吧。

  服務不規范一次考核5元。(煙頭超支,餐盤不更換,桌、地面餐紙雜亂等)。

  9、您的聲音不難聽,有時略有磁性,但隨時有臟話吐出的時候卻叫人覺得刺耳。

  營業期間講臟話一次考核10元。

  10、我們是朋友,吵架當然也要注重場合;我們是朋友更不應因為一些事情動起手來。

  上班時間與同事爭吵,打架一次考核50元。

  11、那些前來我們店就餐的賓客是我們最棒的質量監督員。

  菜肴、服務質量反饋不寫一次考核5元。

  12、很小的時候長輩們就告訴過我們:“不是自己的東西千萬不能拿喔。”

  拿客人遺留物品等一次考核50元。

  13、單據上的事項都在等著我們去填寫,要不單據也會覺得自己很多優點沒能表現出來。

  下單寫不全(忘寫姓名、叫、即起、日期等)一次考核5元,后果自負。

  14、千萬要把您的臺面所有物品擺放規范,要不餐具都會覺得自己的姿勢不舒服。

  擺臺不規范一次考核5元。

  15、我們是朋友,會有許多知心的話兒想告訴對方,卻不應該選擇上班的時間。

  上班時間聊天一次考核5元。

  16、愛學習、積極進取是我們每個人的優點?磮蠹垺㈦s志最適合下班的時間。

  上班時間看報紙、雜志等書刊一次考核5元。

  17、填飽肚子可是頭等大事,員工就餐的時候我們都已經吃飽了的。

  上班時間吃客人剩余食物或外帶食物一次考核5元。

  18、中華民族歷來是禮儀之邦,甚至是陌生人打個招呼給對方,他也會很開心。

  上班時間遇賓客、同事不打招呼一次考核5元。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4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通信暢通,業務正常運行,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失誤,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是手機管理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司各部門手機、手機卡發放、監督檢查、維護、回收等管理。

  第三條 各單位/部門須設專職或兼職手機管理員負責本單位/部門手機管理工作。

  第二節 管理及使用規定

  第四條 凡公司正式職員均可申請手機與手機卡。

  第五條 公司銷售系統的手機、手機號與各銷售區域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公司人力資源部指定的非銷售系統崗位號碼與崗位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

  第六條 凡已申請公司手機號碼的人員進行業務聯系時必須使用公司號碼。

  第七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之日起由個人保管,若丟失或損壞的應及時匯報人力資源部辦理,并由本人負責相關費用。

  第八條 如發現本人公司手機、手機卡私自交于他人使用,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九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在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機,并設置呼叫轉接,同時通知公司。

  第十條 如個人原因造成無法接通且影響工作者,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一條 使用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人員,離職時需辦理公司手機、手機卡交接手續,若出現損壞或欠費的由本人照價賠償后方可辦理離職。

  第十二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使用由公司統一支付話費,如超出話費補貼標準,超出部分的費用在個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三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相互綁定,不可機卡分離使用,如違規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四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檢查,對違反本制度規定使用的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十五條 凡違反本管理制度的,由人力資源部下發罰單,每月進行統計提交財務管理中心,由財務管理中心扣除話費補助。

  第三節 申請流程

  第十六條 公司各單位/部門如需申請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于每月25日前統一進行申請后報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四節 手機話費補貼

  第十七條 話費補貼為 每人200元/月。

  第十八條 各單位/部門所有公司手機的話費補貼由本單位/部門承擔。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5

  為了規范辦公室管理,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做好辦公室安全管理工作。特安排每日中午輪流值班,具體規定如下。

  一、值班安排

  1、值班時間:11:50—13:50 。

  2、值班人員:以前臺值班表為準。

  二、值班人員職責

  1、提前5分鐘到崗。

  2、接聽前臺電話并做好記錄,及時處理。如需轉達他人的,需記下來電時間、來電 人姓名、事由、相關事項。

  3、接待到訪客人,盡快處理來訪事務,不能讓客人等待超過30分鐘 。

  4、簽收快遞:

  簽收快遞時注意快遞單上面的寄件人、收件人姓名、聯系方式是否清晰可見。公司快遞、郵件交給收件人,私人郵件通知自取。(所有快遞值班人員代簽,事先聲明由本人簽收的除外)

  5、確保前臺區域干凈、整潔、美觀。

  6、中午11:50——12:10播放音樂。

  7、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如有事不能當日值班,自行找人替代值班。非特殊原因,出現空崗超過10分鐘,處以20元的罰款。

  8、值班結束后交接好中午值班期間未完成的事項。

  三、工作要求

  值班人員的工作標準可參照《前臺工作規范細則》。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6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

  二、工作人員要熟悉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計算機安全保密制度并認真貫徹實施。

  三、不得隨意復制保密數據和擴大涉密范圍,如有確需復制的數據、文件、材料,應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后方可復制。

  四、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泄露本單位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本單位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本單位秘密。

  五、堅持涉密計算機及系統不得入網,和外網進行物理隔斷。不得插用非本辦公室的u盤、移動硬盤、光盤、軟盤。

  六、凡入網的計算機不得涉密,即不得存儲、處理、傳遞國家機密和工作機密。

  七、筆記本電腦因工作原因經常帶出,不得存儲保密數據及信息。如確需存儲保密信息,需經部門領導同意并記錄。

  八、涉密機器要配備必要的保密措施,盡量采用成熟的、經有關部門認可的綜合技術防范手段。

  九、在國際互聯網上發布信息需經領導同意并記錄。

  十、樹立保密意識,定期檢查各項安全保密措施,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及時采取措施。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7

  為促進和保持公司員工工作積極性和自覺性,貫徹企業精神和經營宗旨,保證公司目標實現,公司將進一步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本著規范化管理、精細化管理、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管理、標準化管理、組織化管理原則,以制度管理人和事;堅持以人為本,應盡力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保障公司高效、協調運行;以制度為依據,制度有明文規定則可受獎受罰,否則免之。獎懲原則是: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后。

  第一條 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獎勵方式:通報表彰、發獎狀和頒發獎金,可單獨獎勵,也可以同時獎勵,不限名額。

  一、優秀團隊獎: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工作業績等進行評審?偟囊笫枪芾硪幏队行颉⒎⻊占皶r到位,組織紀律嚴明,工作業績突出,團隊協作良好,部門配合協調,無客戶不滿投訴,無重大經濟損失,無嚴重安全事故,這樣的團隊,可獲最佳團隊獎。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根據業績情況確定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

  二、優秀管理者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能以身作則,勇挑重擔,遵章守紀,業績突出,業務精進,組織能力強,能很好地帶領一個團隊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被評為優秀管理者的,應給予以獎勵,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還應給予1000元的獎勵。

  三、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執行力度,遵守規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現良好者,予以獎勵,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應給予600元的獎勵。

  以上三個獎項屬年度獎,年終獎勵一次,由董事長親自表彰和發放獎勵。

  四、舉報獎: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公司管理人員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

  此獎為即時獎勵,即時舉報,即時授予

  五、特殊貢獻獎:為保衛公司財產、人身安全、忠于職守者;為公司解決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董事長授予特殊貢獻獎。

  此獎為隨時出現, 隨時授予

  六、全勤獎:員工在一個月內無曠工或消極怠工現象,遲到在2次共10分鐘以內,休假加病事假不超過2天的,公司應給予當月100元的獎勵,在當月工資金中發放,并通報表章,由行政部門負責此項獎勵,1月1次。

  第二條 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懲罰方式分為口頭警告、通報批評、罰款三種,實行一次警告或通報批評、二次罰款的處罰政策。

  一、 有下列行為之一,累教不改的,應一次罰款20元:

  1、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公司形象者

  2、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3、車間工具、物品擺放、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碼放凌亂者

  4、在上班時間內,對辦理非本職工作不服從者

  5、衛生沒有及時打掃或打掃不干凈者

  6、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聽者

  7、請人代打卡或給別人打卡者

  8、9點鐘前沒有打掃完衛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二、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100元

  1、對客戶、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2、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戶投訴者

  3、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4、因過失泄漏公司機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規章制度較為嚴重的行為

  三、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罰款400~800元,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2、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后果者

  3、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機密者

  6、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7、員工與客戶勾結,損公肥私,一經發現,除收繳不正當收入外,另處以罰款

  8、其它嚴重錯誤行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規定有處罰項目和金額的,按有關規定和制度執行

  五、 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1、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正常使用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如是設備質量的原因,則不承擔賠償。

  2、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第三條 懲罰的實施

  1、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2、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該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員工相同的懲罰。

  3、 違紀罰款的繳納: 對于受到罰款處罰的員工,由行政部門下達處罰通知,送達員工簽字生效,如員工拒絕簽字,可強制執行,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第四條 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8

  為了落實學校頒發的“關于規范使用空調的通知”,本著合理、安全、節能地管理與使用好空調,延長空調機的使用壽命的指導思想,特對學生宿舍空調的使用與管理作出如下規定。

  一、學生宿舍內空調安裝的目的是為解決在夏季特別炎熱時,啟動空調確保同學們晚上有較好睡眠質量。

  二、空調的開放、使用時的溫度設置必須嚴格按學校規定執行,嚴禁任何人以其它方式擅自改變。

  氣溫達到30℃以上才開空調,溫度設置定為24℃~28℃之間,風葉一律向上,使用空調時必須關閉門窗,拉嚴窗簾,晚上要定時關機。

  初中生活處空調使用時間規定:

  修。

  八、人為損壞空調或空調附屬設施應追究相應的賠償責任,并視其情節輕重予以相應紀律處分。

  九、生活老師應按學校兩個統一的要求(統一設定,統一開關)加強空調的使用與管理,同時還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空調管理與保養常識的教育。

  十、生活處要嚴格督促檢查空調的使用與管理情況,嚴格落實人走機關,節假日留校學生集中住宿統一開關空調,嚴禁空房開機、陰雨天開機等制度。同時還要督查各宿舍的開窗通風、清曬被褥和衛生清掃等情況,保證學生有一個安全、舒適、衛生的休息環境。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了統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車輛,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的專車、及公務用車輛。專車系指公司為部分特定人員或部門特配車輛。公務車系指除上述專車以外的所有車輛。所有車輛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 車輛管理

  第3條 行政部負責所有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 公司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對認定人員根據協議配備工作用專車,實行月費用包干,額度內憑票據報銷,超過部分個人自理。公司認定特配部門使用的專車費用由公司稽核報銷。

  第5條 其他部門及人員原則上均不配置專用車輛,確需配置,須由其部門主管或個人以書面報告形式報公司行政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經批準同意后方可配置,并嚴格執行費用預算,超出預算的費用需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第6條 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含專車使用人)駕駛,公司其它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必須按規定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附件1),經批準后方可使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公司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公司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7條 車輛行駛證,屬專車的日常由專車使用人負責保管,如專車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將專車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險單由行政部統一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8條 每車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附件3),當班司機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是否相符,與前一次用車記錄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費用明細等,對發生的票據編號整理,以備報銷時核對。

  第9條 車輛每日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將鑰匙交回給行政部保管。 每車設置《車輛加油記錄表》(附件5),經手駕駛員在發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憑公司統一發放的針對每輛車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時在《車輛加油記錄表》上作好記錄以備查。

  第10條 行政部人員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應通報司機并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不聽勸告、屢教屢犯者應給與處分,并停止其使用資格。

  第三章 車輛使用

  第11條 車輛使用范圍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辦事、聯系業務、接送。

  (2)接送公司賓客。

  (3)專車專用。

  第12條 車輛使用程序

  (1)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

  ① 屬個人使用的專車由使用人自行駕駛,一般不納入調派,如專車使用人出差或休假,專車由行政部調派;屬部門使用的專車使用實行報備制度,只需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 ,由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出車前交行政部備案。公務車由行政部統一調派。

 、 公務用車,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請并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等,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行政部負責人審批調派。行政部負責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各部門用車不得直接與司機聯系,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車輛使用申請盡量作到當班用車1小時前申請,下午用車上午申請,次日用車當日申請,夜間用車下班前申請,集體活動用車2天前申請,以便統一安排。

 、 由行政部將《車輛調派單》(見附件2)交與司機,司機根據《車輛調派單》予以出車。 ④ 遇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可隨時派車。事后一天內由使用人補辦手續。

 、 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請派車,否則不予派車,司機不可擅自出車,擅自出車一次罰款200元。

  (2)司機按用車人員的目的地行車。行車前需選擇好最佳路線。對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要求盡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車輛使用成本。

  (3)用車完畢,司機填寫用車實際情況記錄。使用人用車完畢在《車輛行駛記錄本》上簽字確認。

  第13條 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照,熟悉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第14條 駕駛人員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的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駕駛人員負責。

  第15條 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別批準的除外。

  第16條 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7條 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四章 維修保養

  第18條 本公司的車輛的維修保養,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維修保養,并須按照預算執行。

  第19條 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程序

  (1) 司機發現車輛故障或者需要保養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車 輛保養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的項目及費用預算,行政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收回更換的舊部件,并核定維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可自行維修者,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于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xx元時,應與公司聯系請求批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行政部每月負責統一購買汽油,并分配到各車輛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況嚴禁現金加油。特殊情況(加油卡損壞、加油點網絡中斷等)下需現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說明原因,得到允許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時,司機需填寫《車輛加油記錄本》(見附件5),以備報銷時核對。

  7、行政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行情況、車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處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

  第五章 車輛保險

  第20條 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

  第21條 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一由公司支付分擔。

  第22條 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23條 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行政部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 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24條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犯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5條 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司機個人(含非專職司機)和公司各自承擔50%,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行政部負責每周在網上查詢維章記錄一次,并做好處理。

  第26條 各種車輛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系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

  第27條 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8條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 費用報銷

  第29條 車輛維修保養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于每月10日、25日前將所負責車輛當月高速費、過橋費及停車費等票據貼好,連同該車輛行駛記錄本、車輛加油記錄本交行政部審核簽字后,交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最后報主管副總/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八章 附則

  第30條 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0

  1目的

  本管理規定通過規范對大專院校學生在本公司的實習管理,以提高實習生實踐的實效,促進公司對實習生的有序管理,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2 范圍

  2.1適用于經公司面試通過擬錄用且與公司簽訂就業協議的應屆畢業生;

  2.2 適用于在校大學生(非畢業生)。 3 職責

  3.1 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實習生實習管理的歸口部門,根據實習生提出的需求,組織實施實習生實習;

  3.2 各部門根據實習生的實習需求,結合部門實際確定帶教員工,完成實習內容,做好實習生的實習評估;

  3.3、安全質量部負責與實習生簽訂《實習生安全承諾書》;

  3.4實習生認真完成實習內容,并在實習結束后,做好實習小結。

  4.1 程序 4.1 實習的審批

  4.1.1 由學生本人向人力資源部提交簡歷和健康體檢證明,填寫《實習生實習申請表》;

  4.1.2 人力資源部對實習生提供的資料審核后報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培訓。

  4.2 實習管理

  4.2.1實習生必須尊重本公司的文化和理念,遵守規章制度、安全質量操作流程;

  4.2.2 按照公司安全管理的要求,實習生在上崗實習前由安全質量部與其簽訂《實習生安全承諾書》;

  4.2.3 根據公司實際和實習生的個人情況,由人力資源部安排實習,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指定一名員工以一對一的形式培訓實習生;

  4.2.4 實習生根據要求完成各項實習任務,在實習期滿一周內提交“實習小結”;

  4.2.5 帶教員工對實習生實習期間的情況做出評估;

  4.2.6 與公司簽訂就業協議的實習生若評估不合格,公司則將其退回所在院校的就業指導中心。

  4.3 實習時間

  4.3.1 實習時間不少于一個月;

  4.3.2 實習期間請假,須經帶教人員同意,如每周請假超過一天需經人力資源部同意;

  4.3.3經公司面試且擬錄用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在實習期間公司不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如確因公司工作需要,必須延長實習生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實習生加班費;

  4.3.4 在校實習生在公司實習不得安排加班;

  4.4實習生的待遇;

  4.4.1 實習生實習期間不享有員工的相關待遇;

  4.4.2 公司提供工作日免費班車;

  4.4.3 經公司面試且擬錄用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實習前簽訂實習生實習協議,實習期間公司支付基本生活補貼,根據實際出勤天數按月支付生活補貼,每月750元,公司不提供免費午餐;

  4.4.4 其他在校實習生公司不支付生活補貼,但免費提供工作用餐。

  5 工作流程

  責任部門

  /責任崗

  流程

  質量記錄

  6 記錄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1

  1.目的:

  由于危險化學品具有有毒、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特性,為使其在儲存、使用過程中得到有效保管和控制,避免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防止環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被本公司定義為危險物品的所有物品在儲存、使用的全過程。

  3.職責

  3.1 物資部負責危險化學品的采購。

  3.2 安全部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管理監督。

  3.3 倉庫負責危險物品的日常保管儲存。

  4.公司涉及危險物品:

  4.1 原料氨水

  是氨氣的水溶液,無色透明且具有刺激性氣味。易揮發,對眼、鼻、皮膚有刺激性和腐蝕性,嚴重能使人窒息。

  4.2 實驗室化學試劑

  a.易制毒化學試劑:指國家規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體、原料和化學助劑等物質。目前公司主要涉及鹽酸、硫酸、高錳酸鉀等

  b.其他危險化學試劑:公司主要涉及酒精、苯類、酸堿類等

  4.3 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公司主要涉及:油漆類、電焊用氧氣乙炔等

  5.管理內容

  5.1接觸危險化學品人員的要求:

  a. 與危險化學品有接觸的工作人員,必須接受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安全知識、職業健康安全防護、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b.各級員工嚴格執行有關危險化學品的各種安全制度,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都必須按要求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c.安全部要定期檢查各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d. 安全部做好全體員工的學習宣傳教育工作。

  e. 倉庫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裝卸、保管管理。倉管人員在接收物資時必須認真查驗、識別危險物品。

  5.2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

  5.2.1所有的危險化學品由供方負責運輸時,供應部要在簽訂合同前,對供方的的運輸、裝卸資格和能力進行調查評價,以確保危險化學品能安全到達目的地。

  5.2.2危險化學品由我公司負責運輸時,供應部、銷售部要確保運輸方運輸車輛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格;押運員、司機具有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資格。

  5.2.3倉庫保管員和采購人員在危險化學品取樣分析前,要考察運輸過程中危險化學品的各種標識、包裝是否完好、清晰,防護措施是否完整,確認無誤后方可放行。

  5.2.4危險化學品在裝卸時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危險化學品裝卸有關規定。 a.易燃、易爆化學品在裝卸過程中要輕拿輕放,不得撞擊、拖拉和傾倒,不得超高堆放、隨意亂放。

  b.對碰撞或互相接觸即可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應按規定進行運輸和裝卸,不得混合裝運。

  c.對遇熱、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易燃易爆品,在裝運時應當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d.對有毒、有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在裝卸時要防止泄漏,并配備防護器具。 e. 裝卸車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按規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5.3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出入庫

  5.3.1危險化學品入庫必須辦理入庫手續,并放在專用的危險化學品倉庫,分類分區存放,做出明確的標識,并有一定的間隔;出庫時要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

  5.3.2儲存時,應嚴格按技術文件要求儲存,要防潮、防水、做好通風工作,并定期檢查儲存情況,危險物品的發放定期核對,隨發放,隨登記,做到帳、卡、物相符。發現單物不符、標志不清、包裝損壞、重量誤差等情況,應立即報請上級領導妥善處理。

  5.3.3對不可配裝的危險化學品,儲存時必須要有嚴格隔離措施,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

  5.3.4在滿足使用要求下,應盡量減少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量。

  5.3.5遇火燃燒、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注意防火措施,嚴禁露天堆放。

  5.3.6危險物品倉庫要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要求,并與生產、生活區之間達到消防規定的安全間距,小于規定安全間距應建造隔離墻。

  5.3.7危險化學品倉庫和儲藏室必須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必須配置足夠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設備。

  5.3.8庫房和儲存室內嚴禁住人。

  5.4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使用

  5.4.1危險化學品在儲存和使用過程中主要根據工藝規格要求使用,注意在使用過程中的防護措施。

  5.4.2儲存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單位或場所要有良好通風條件,加強對火源、電源的管理,并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各單位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要求和急救措施要明示,讓每位員工知道。

  5.4.3儲存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場所,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杜絕危險品的跑、冒、滴、漏,操作人員必須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用具,做好個人防護。

  5.4.4各種氣瓶在使用時,距離明火10m以上,氧氣乙炔瓶的減壓器上應有安全閥,嚴防沾染油脂,不得曝曬,倒置,平時使用與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

  5.4.5氨水的使用應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

  5.5報廢處理

  5.5.1危險物品用后的包裝物(或容器)不經徹底洗涮,不得改作它用。

  5.5.2危險物品和廢渣,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5.5.3安全部編制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發放到相關部門單位,接觸人員要熟悉安全技術說明書的內容,并嚴格按其要求操作。

  5.5.4當發生問題時,按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執行,并參照《事故報告與處理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時匯報、處理。

  秦皇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2

  為遵守國家有關農藥安全、合理使用規定,保護生態環境,防止人畜中毒,特制定本制度。

  一、農藥采購管理制度

  1、采購部根據農藥經營部申報計劃制定采購清單,經總經理審批后,采購符合規定的農藥;

  2、所采購的農藥需具備國家規定要求的“三證”:農藥產品登記證、農藥產品執行標準、農藥生產批準文件;

  二、農藥倉庫管理制度

  1、建立專用的農藥產品存放庫,庫房要相對獨立、干燥整潔、存取方便;

  2、農藥庫有專門的保管人員,并制定有相關的管理規定和農藥使用責任制;

  3、有清晰、連續的農藥出入庫記錄;

  4、農藥按說明要求,分類分隔安全存放;

  5、每周清理農藥庫存一次,并做好棄置農藥的有關記錄。

  三、棄置農藥藥液和農藥包裝器具處理規定

  1、農藥庫房出的農藥數量應和回收的包裝數量相符;

  2、空的包裝袋,玻璃瓶,塑料瓶等分類放置,統一進行處理;

  3、過期的農藥,破損的器具和容器應集中處理;

  4、定期(每季)對過期農藥、包裝箱具和農藥容器進行無害化處理或由農藥提供商統一進行回收處理;

  5、保留相關記錄(棄置農藥藥液處理記錄表;廢棄農藥包裝箱器具處理記錄表)。

  四、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和儲存設施符合國家標準和規定;

  3、農藥部經理和業務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培訓,并取得上崗資格證,做到持證上崗;

  4、不得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劇毒農藥和殺鼠劑以及其他可能進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

  5、不得經營沒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6、經營者必須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銷售的農藥存在的危險因素;

  7、農藥不得與其他貨物、危險化學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

  8、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和失效的農藥;

  9、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采購產品;

  10、時刻注意防火、防盜、防中毒。

  五、崗位操作規程

  1、嚴格按照國家《農藥管理條例》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產品說明書正規銷售;

  2、經營場所不得擅自離人,并做到持證上崗;

  3、不得混淆產品或賣錯、拿錯產品;

  4、農藥擺放規范,銷售要有詳細的登記臺帳;

  5、一旦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1、發生事故(如火災、中毒等),應立即撥打110或120急救電話,人員迅速撤離到安全區,防止人員傷亡;

  2、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3、迅速控制危險源,并對危險化學品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4、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3

  為維護公司網絡的正常運行,保證各位伙伴正常工作,現對公司電腦軟件的安裝使用統一規定如下:

  一、 可安裝軟件

  1. 殺毒軟件:360殺毒、NOD32、可牛、windows清理助手(常見專殺工具:ewido, 360木馬專殺)

  2. 郵件軟件:Foxmail、koomail、outlook

  3. 辦公軟件:Office

  4. 圖片預覽軟件:ACDsee

  5. 壓縮軟件:winrar

  6. 音樂播放器:winamp、千千靜聽、百度MP3

  7. 錄音系統客戶端、訊通

  8. 聊天工具:MSN 、QQ(申請審批通過才能安裝)

  9. 打印機、掃描儀匹配軟件(僅適用于人力資源管理中心)

  10.設計、開發相關軟件(僅適用于技術中心)

  二、 禁用軟件

  BT、Kugoo、QQ音樂、QQ軟件管理、PP、PPS、快播、迅雷、電子驢、快車、超級旋風、各類游戲、IE插件等。

  三、 軟件安裝注意事項

  1. 所有伙伴不得安裝禁用軟件;

  2. 如因工作需要,需使用超出可安裝范圍的軟件,需提交申請單由中心負責人簽字再由技術支持鑒定是否可安裝,方可進行安裝使用;

  3. 需使用的任何一款軟件皆可從共享庫獲取,伙伴不得擅自下載,如共享庫無此軟件,由技術支持統一下載并存到共享庫。

  四、 電腦上工作不需要的軟件來源及避免

  1. 目前很多軟件安裝時都自帶插件,為避免安裝插件后電腦運行緩慢,安裝時一般會有提示是否要安裝插件,將對應的插件的勾去掉,將不會安裝插件。

  2. 上了某些網站后,被提示安裝或被強制惡意安裝了某些插件,如有提示,請根據提示,不要安裝,如無提示,請及時刪除插件并不得上此類惡意網站。

  3. 系統重裝后會被安裝了一些系統自帶的工作不需要的軟件。

  如已被安裝相應工作不需要的插件或軟件,請及時刪除。可使用360安全衛士進行卸載清除。

  五、 使用軟件及獲取地址

  軟件地址:ftp:\\192.168.1.3\資料共享庫\軟件\系統工具\殺毒軟件

  六、 抽查標準

  技術支持將每月進行至少一次抽查,每次抽查10臺以上電腦:

  1. 是否有安裝禁用軟件;

  2. 是否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件或插件。

  七、 過失界定:參照事業手冊相關規定(自帶筆記本安裝軟件不受發文規定限制,但在工作時間不得運行禁用軟件)。

  八、 本規定執行期限:本規定于xx年3月1日至xx年2月28日期間執行,期間如做調整,呈交CEO審批。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4

  (一)入庫:入庫前嚴格檢查供方原料的質量、數量、重量、包裝及生產日期等是否符合《進貨檢驗標準》,經公司部門主管審核批準后方可入庫。

  (二)規劃區域:入庫后由倉庫主管按照《常用化學品儲存通則》(GB15603-1995)及公司制定的程序文件《化學品詳細資料清單》科學管理、分類、分區堆放整齊。填寫《化學品入庫清單》及《原料登記卡》并及時入帳。

  (三)領料:生產車間接到客戶貨源后,生產主管立即通知化學品倉庫,由發料員將《化學品領料單》交車間主管師傅填寫所需原料品種及所需數量,經總管或生產主管審核確認簽字后,由發料員照單發料。

  (四)退料:各車間所使用的原料若存放時間過長、過期、變質,影響產品質量的,或者該批貨已經做完,不再使用的原料的,剩余部分要立即封存,再通知倉庫發料員,由車間主管師傅填寫《退料單》,經總管或生產主管審核確認雙方簽字后,由倉庫主管及時入帳并在登記卡上登記,同時通知采購部門與供應商退換。

  (五)盤點:每月底對化學品倉庫物料進行一次盤點,嚴格檢查倉庫物、帳、卡是否一致,并填寫《化學品月度儲存使用明細表》及《化學品倉庫管理情況報告》、《洗水部每月用藥存量統計表》。

  (六)注意事項: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參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管理。倉庫內嚴禁煙火,閑人免入。保持室內整潔衛生,及時清除污染源。發現意外情況按照公司《緊急應變處理控制程序》處理。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5

  1目的

  為了明確有關部門(崗位)的權利、責任,規范公司的出差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對公司員工出差的管理。 3責任部門

  3.1部門經理負責對下屬人員出差申請的初步審核,并聽取工作情況匯報。

  3.2財務資產部負責差旅預算金額的審核。

  3.3分管領導負責對分管員工出差申請的進一步審核。 3.4總經理負責對副總經理人員出差申請的審批并聽取工作情況匯報,對其進行檢查和評價。 4方法與過程控制

  4.1出差審批管理

  出差分市內和市外;市外必須經董事長同意,市內原則上由分管領導批準。

  4.1.1各級人員必須根據分管領導的安排或工作的需要提出出差申請,填寫《公司公務差旅審批表》,在《公司公

  務差旅審批表》中寫明出差人員、事由(主要目的)、起止時間、地點、接洽單位、差旅隨行人員和費用預算等各項內容。審批流程走完后,去財務資產部預領備用金。

  4.1.2各級領導應認真審核下屬人員提出的出差申請,從需要和實效進行把握和控制。

  4.1.3嚴禁任何人員未經領導安排批準,自行決定出差或擅自改變出差行程路線,否則,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一律自理,并根據情況給予一定的處分。

  4.1.4 公司高管出差須經董事長批準。 4.2出差前的工作安排

  4.2.1各級領導出差前應委托臨時代理人,交待清楚本人離開公司期間的工作安排及有關事務,并委托其負責處理。

  4.2.2其余人員出差前應向相關領導交待清楚本人離開公司期間自己未完成的工作事項。

  4.3出差期間注意事項

  4.3.1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應按照預定計劃完成工作任務,并認真做好工作記錄。

  4.3.2在外期間要自覺遵守國家法規和社會公德,注意維護公司形象,不得進行有損公司的言行。

  4.3.4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如果需延長出差時間或者到預先未安排的地點繼續出差,應事先采用電話請示的方式向

  相關領導匯報,經批準后方可進行。

  4.3.5出差人員完成工作任務后,應及時返回公司上班。 4.4其他管理

  4.4.1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與代理人(或有關人員)做好工作交接,繼續履行本職工作。

  4.4.2按規定向相關領導匯報工作,并按要求認真填寫《出差情況匯報表》,送相關領導審閱、批注意見后,交有關人員。

  4.4.3各級領導在《出差情況匯報表》上對出差人員工作完成情況做出準確的評價意見。

  4.4.4公司副總經理的《出差情況匯報表》交總經理保存;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的《出差情況匯報表》由分管領導保存。

  4.4.5出差回來后,按照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的有關程序規定報銷差旅費用。

  4.4.6如果實際發生的差旅費用超過預算費用的30%,出差人員應在《出差情況匯報表》內寫明原因。

  4.5檢查和考核

  4.5.1公司總經理負責對公司副總經理的出差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對違反本制度的人員有處罰權。

  4.5.2分管領導負責對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出差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對違反本制度的人員有處罰權。

  5其它

  5.1本制度的解釋權和修訂權歸公司。 6附件

  6.1《公司出差情況匯報表》 6.2《公司公務差旅審批表》

  公務差旅審批表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6

  一、廠服管理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廠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廠牌。

  三、廠服的使用及發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一周后由主管到行政部領取當季廠服。

  2、廠服配發期間為兩年,自配發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發生意外損壞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換發時,由本人填寫申請表,寫明情況,經人事部核實后,準予提前換發。廠服配發到期不能繼續使用的,由本人填寫申請表,經人事部核實后換發。換發時交舊。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廠服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發,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批發價)。

  4、員工離職時,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入職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廠服成本的100%費用;

  (2)入職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廠服成本的50%費用。

  (3)入職一年以上離職者,免收廠服費用。

  四、廠服穿著要求

  (1)桔紅夏服:在車間里上班的人員穿著。穿著時所有衣扣、衣袋扣、帶扣扣上,保持整潔,不得污臟損壞。允許在天氣較熱時解開最上方一個衣扣。不得卷褲腿。

  (2)黑色冬服:在車間或辦公室里上班的人員穿著,要求穿著時拉鏈要拉上,允許最上方扣子不扣,拉鏈必須拉至與NDC水平位置以上,下方扣子必須扣上。褲子穿著整齊,內衣扎入褲內,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擺之外。保持整潔。

  (3)淺紅短袖:辦公室人員穿著。穿著時允許最上方扣子不扣,其它扣子扣上,上衣下擺必須扎入褲內,褲子允許穿著暗色便褲。保持整潔,不得污臟。

  (4)女空姐夏服:辦公室女同事穿著。要求整齊、清潔、挺括、大方。不得著便褲、便裙。

  (5)西裝:要求整齊、清潔、挺括、大方。平時允許不扎領帶,不扣上衣扣,但衣袋蓋要蓋上,保持上衣平整、褲線筆挺,衣褲不起皺,內衣扎入褲內,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擺之外。

  (6)鞋子:要求穿著勞保鞋或黑色或棕色皮鞋,鞋帶系緊。

  (7)客服人員工服:(未發放之前按以上要求執行)

  (8)辦公室人員星期六允許著便裝。但男士嚴禁穿短褲,女士嚴禁穿超短裙,高腰、低領衣服。

  (9)5-10月份著夏服,10-5月份著冬服。季節交換時,如5月份、10月份允許自選夏服或冬服,但不得冬夏裝混穿(如上身著夏裝,下身著冬裝)。

  五、處罰措施

  (1)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著廠服的,處罰10-20元/次。

  1、上班時間著便衣的;

  2、上班時間冬夏裝混穿的(如上身著夏裝,下身著冬裝);

  3、上班時間廠服、便服混穿的(如上身著廠服,下身著便裝);

  4、擅自改變廠服的式樣的;

  5、隨意丟棄廠服,影響公司形象的;

  6、在廠服上亂寫亂畫或印染其它圖案的。

  7、其它嚴重違反穿著規定的情形。

  (2)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著廠服的,處罰5-10元/次。

  1、衣扣不按規定扣上的;

  2、上班時間卷袖、褲腿的;

  3、衣領不整或較臟的;

  4、內衣不按規定扎入褲內外露于上衣下擺的;

  5、廠服較臟或有異味的;

  6、廠服有損不及時修補的。

  7、將衣服放在肩上或披在身上的。

  8、穿拖鞋、布鞋、涼鞋上班或參加早會的。

  9、鞋帶松了,未及時系上的。

  10、其它違反穿著規定的情形。

  六、遵守注意事項

  1、員工臨時穿著廠服在公司外或進出公司門口更要注意維護公司形象,保持衣著整潔;

  2、員工對配發的廠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應盡量減少廠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4、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廠服的式樣;

  5、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廠服;

  6、廠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7、行政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者,每發現1次予以扣款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班組長和主管有指導與監督員工穿用廠服的責任。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7

  1、學校根據教學和管理工作需要,將公司統一配發的 電腦交給工作,教學保存與使用。

  2、辦公用電腦除指定保存使用人外,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電腦,偷看他人資料;因教學任務變更、教室辦公室調整,按照“機隨人走”的原則,由使用保存人帶電腦搬移。

  3、非指定使用人一律不準隨意動用辦公用電腦,特殊原因需使用者必須經保存使用人在場并同意方可。如違反,處以指定使用人和動用人每次罰款50元。

  4、指定保存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和維護所配用的電腦,設備丟失或人為損壞,保存使用人要負全部責任并照價賠付。

  5、機箱后有封條,指定保存使用人不得擅自拆開機箱。如機器出現故障或需要添加新硬件須向行政部網絡管理中心報告,由網絡中心處理,否則造成的后果自負。

  6、辦公用電腦用于教學、管理等工作使用,不得利用電腦上網聊天、游戲或瀏覽不正當網站。除工作需要查資料、發郵件外不得隨便上網。

  7、不準用學校電腦、打印機打印私人資料,不準將學校資料外傳,一經發現,罰款200元。涉及學校保密資料另作處理。

  8、如因工作或個人原因辭職、離職,須將電腦交回公司或照價付款后自行帶走。

  保存使用人認同簽字:

  學習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8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 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經濟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 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 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 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 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 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打造成長型企業的創業精神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9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范外派培訓管理,保證外派培訓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派及私請外出培訓學習員工。

  第三條權責單位

  1.辦公室負責此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止工作。

  2.總經理負責此制度發布、修改和廢止的核準工作。

  第二章外派培訓需求申請

  第四條培訓人選確定

  1.部門經理、公司領導或辦公室,視實際需要可提議指派受訓人員。

  2.各部門結合部門發展的需要與員工的實際工作表現,推薦合適人員參加外派培訓。

  3.員工個人根據工作的需要,也可以向公司提出參加外派培訓的申請。

  第五條外派培訓申請參加公司外派培訓學習的人員應事先填報“外派培訓申請表”,提交辦公室,辦公室匯總外派培訓需求,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后組織實施。“外派培訓申請表”見附錄一。

  第三章外派培訓形式

  第六條外派培訓可選擇大專院校進修交流、參加專題講座和交流會、赴國外參觀或考察、到其他公司或工廠進行訪問交流等方式,如下圖所示。

  第四章外派費用管理

  第七條外派培訓費用參訓員工與企業簽訂“培訓協議”,雙方簽字后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執行。“培訓協議”一式兩份,參訓員工和企業各執一份(培訓協議模板見附錄二)。

  第五章外派培訓人員的管理

  第八條員工參加外派培訓期間,視同正常上班,其工資與各項福利待遇正常計發。

  外派培訓的方式

  到大專院校進修交流

  派赴國外參觀或訪問考察

  參加專題講座和交流會

  到其他公司參觀或訪問

  第九條受訓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外部培訓機構的各項規定與要求,凡因違規違紀受到培訓機構處分的,公司根據情節嚴重程度予以相應的處分。

  第十條受訓學員需在學習結束的五天內,對學習情況進行書面總結,并交辦公室備案,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培訓期滿,受訓學員必須按時回公司報到,如逾期不歸,按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參加外派培訓的人員應將所學知識整理成冊,列為培訓教材,并擔任相關講座的講師,將培訓所學的知識、技能傳授給相關人員。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的擬定和修改由辦公室負責,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后執行。

  第十四條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0

  第一條 為了建立科學規范的公司各類人才選拔制度,形成富

  有生機與活力、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為公司 發展提供一支梯次合理、素質優良、新老銜接、充分滿足公司發展 需要的人才隊伍,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中共 中央辦公廳 《黨政領導班子后備干部工作規定》 精神, 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后備干部的選拔,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 黨管干部、黨管人才的原則;

  (二) 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 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四) 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五)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六) 注重發展潛力、重視培養提高的原則;

  (七) 備用結合、動態管理的原則;

  (八) 服從工作大局、統一調配使用的原則;

  (九) 依法辦事原則。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選拔任用公司中層、分支機構中層正職 領導人員和技術專家等各類人才。

  第四條 后備干部的選拔、培養、管理的任用工作,按照干部 管理權限,由黨委、政工部及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五條 后備干部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勝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黨政領導干部的基本條件。

  第六條 后備干部應當具備以下資格:

  (一)公司中層后備干部,一般應是分支機構中層正職。特別 優秀、發展潛力大的分支機構中層,也可列為公司中層后備干部;

  (二)機構中層正職后備干部,一般應是同級中層副職、技術 專家,特別優秀、發展潛力大的部門助理、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各 類管理人員也可列為分支機構中層正職后備干部;

  (三)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或是具有中級以上 職稱;

  (四)身體健康。

  第七條 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應當兼顧公司在建項目的需要堅 持數量和質量的統一,努力充實數量、提高質量、優化結構、增強活力。

  (一)公司中層后備干部一般按公司中層職數 1:1 的數量確 定, 分支機構中層正職后備干部一般按分支機構中層正職職數的 1: 1 的數量確定。

  (二)后備干部隊伍應努力在宏觀上形成合理結構: 公司中層、分支機構中層正職后備干部一般應以 45 歲以下的干部 為主,35 歲左右的干部要有相應的數量。

  (三)后備干部隊伍中,比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人選, 一般不少于同級后備干部總數的三分之一。

  (四)各級后備干部隊伍中的女干部,應有一定的比例,各級 后備干部中,應有適當數量的非中共黨員干部。

  (五)后備干部隊伍應形成合理的專業和知識結構。

  第八條 后備干部的選拔應充分發揚民主,擴大黨員和群眾對后備干部選拔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努力形成廣 納群賢、人盡其才、能上能下、充滿活力的選拔機制,把那些德才 兼備、實績突出和群眾公認的優秀人才及時選拔到后備干部隊伍中來。

  (一)選拔后備干部,應廣開推薦渠道,擴大選人視野,積極 營造各方面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不僅要從管理型人才中 挑選,還要從技術型人才中挑選,更要從復合型人才中挑選。

  (二)選拔后備干部的程序是:民主推薦、確定考察對象;政 工部、人力資源部門考察;黨組討論提出建議人選名單并在一定范 圍內公示;報公司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考察認定。

  (三)選拔后備干部必須按照規定的條件和資格嚴格把關,特 別要把好政治關。要全面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注重考 察工作實績、發展潛力,注意了解其熟悉領域和主要專長。

  (四)選拔后備干部的工作可以單獨進行,也可以結合領導班 子調整工作一并進行。在競聘上崗中發現的優秀年輕干部,一時不能提拔使用的,如符合后備干部條件,可以按規定程序列入后備干部名單。

  第九條 堅持多形式、多渠道培養后備干部,著重幫助他們加強黨性修養、理論學習和實踐鍛煉,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一)后備干部選定后,要確定培養方向,制定培養計劃,落 實培養措施。尤其要做好公司中層和比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 后備干部的培養工作。

  (二)培養后備干部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把提高思想政治 素質擺在首位的原則,著力提高后備干部的思想素質、能力素質和 作風素質,使他們增強黨性,提高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培養世界 眼光,提高戰略思維能力和理論素養。

  (三)應當根據不同類別、不同層次后備干部的特點和本人的 實際情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可以讓他們列席參加經 理辦公會、中心組學習會、調度會等會議;組織他們對公司改革、 發展和穩定中的重要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或理論研討等。

  (四)必須加強后備干部的實踐鍛煉?筛鶕䦟嶋H情況,有意 識地選派優秀年輕干部到條件艱苦的公司各基層單位、重點在建項 目任職、掛職,明確交待工作中的目標責任,在實踐中壓擔子;要鼓勵年輕干部到艱苦地區、困難崗位的地方去鍛煉,在困難和矛盾 的磨練中增長才干,經受考驗,增強黨性;要有計劃、有目的、有步驟地推進公司內部干部交流、內部崗位輪換制度;兩廠還可通過 設置多名廠長助理,加強后備干部的跟班鍛煉,培養復合型的人才。

  第十條 對后備干部要加強管理,做到嚴格管理、嚴格監督,改進管理方法,做到動態管理、規范化管理。

  (一) 后備干部的管理包括對后備干部的考察、 調整、培養、 檔案管理等內容。

  (二) 對后備干部要定期考察。 注重在公司改革和發展的實 踐中考察和識別干部,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思想品德、政治立 場、執政能力、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廉潔自律情況;法律和相 關業務知識的學習情況;

  理論政策水平和組織領導能力的提高情 況;與培養目標的距離以及原有缺點、不足的改正等。要全面考 察后備干部, 不僅要了解他們工作思想方面的情況, 而且要了解 他們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關情況。要特別注意考察后備干部的 思想政治素質、工作業績、廉政情況和發展潛力。

  (三) 在定期考察的同時,應做好經常性的考察了解工作。 并將考察結果作為后備干部培養、使用、調整的依據。

  (四) 對后備干部要實行動態管理。在考察的基礎上,應適時調整充實后備干部隊伍,使后備干部隊伍始終保持充足數量、較高素質和合理的結構。

  (五) 后備干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調整出后備干部名單:

  1、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等方面發現問題;

  2、工作實績不突出,發展潛力不大;

  3、工作失職,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

  4、作風不實,群眾意見大,威信不高;

  5、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擔負繁重工作任務;

  6、因其他原因,不適宜作為后備干部。

  兩廠黨委要及時上報后備干部的考核、職務變動以及獎懲等情 況。擬對后備干部名單進行調整充實的,要及時向公司政工部(人 力資源部)報告。公司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要及時考察認定。

  (六) 建立后備干部檔案。 后備干部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后備干部簡要情況登記表、 考察材料及培養方案、 民主推薦情況、 民主評議情況、考核情況、培養情況和獎懲情況等。要按照干部 管理權限,對后備干部檔案實行統一管理。

  (七) 后備干部因組織需要調動工作時, 如管理主體發生變化,原負責管理的政工部(人力資源部)應當將后備干部檔案與 其干部檔案一起轉交新的管理部門,可否列為調入單位的后備干 部,按干部管理權限和后備干部選拔程序重新研究確定。

  第十一條 后備干部的任用, 要堅持備用結合的原則。 對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后備干部,根據工作需要,適時 任用。

  (一) 公司各級黨委應根據領導班子建設的需要,對后備 干部統一調配使用。

  (二) 各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一般應當從后備干部中選拔。

  (三) 鼓勵和支持后備干部參與公開選拔公司各級領導干 部和競聘上崗等活動。

  第十二條 加強對后備干部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后備干部的選拔、培養、管理和任用工作,按照干部 管理權限,由公司黨委、兩廠黨委及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負責。

  (二) 建立后備干部工作責任制。 黨政領導班子主要領導干 部對后備干部工作負有主要責任, 領導班子的其他成員負有相應 責任。 各級黨委要把后備干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黨委要定 期聽取后備干部工作的匯報,研究解決后備干部工作中的問題。

  (三) 選拔后備干部必須嚴格執行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作用 工作條例》第六十三條的紀律規定。

  第十三條 后備干部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督促檢查由政工部、人力資源部具體負責。

  第十四條 要嚴格控制后備干部名單及有關材料的知情、 參與范圍,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五條 各級黨委及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要嚴格執行本規定,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堅決予以制止和糾正。

  第十六條 分支機構中層副職等各類人才的選拔任用, 兩廠黨委參照本規定執行。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本市戶籍制度改革,規范戶籍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本市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廈門市常住戶口登記、遷移及其管理適用本規定。 暫住人口登記管理按照《廈門市暫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 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實行以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職業、經濟來源等主要生活基礎為戶口遷移落戶依據,逐步消除本市跨區戶口遷移的政策差別。

  第四條 公安機關是戶籍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規定的實施。

  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具體負責轄區內戶口登記管理工作。

  組織、人事、勞動保障、教育、民政和僑務等部門在職責范圍內,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戶口遷移管理工作。

  第二章 常住戶口準入條件

  第五條 本市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中央省部屬單位、外地人民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駐廈機構,從外地調動、錄用、招收、聘用的人員,符合本市調入或人才引進條件的,本人及其配偶、

  未成年子女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六條 普通中等以上院校的畢業生,符合本市接收條件的,其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七條 來本市創業、工作或愿來本市工作但單位未落實的留學人員和海外引進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八條 就讀于本市普通大、中專院校和普通高中的學生,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第九條 獲得“市十佳(優秀)來廈務工青年”、“市十佳(優秀)外來女員工”或在本市獲得市級以上“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范”、“科技重大貢獻獎”、“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見義勇為英雄”等榮譽稱號以及獲得其他全國性榮譽稱號的外來人員,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十條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外來人員,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一)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滿規定年限;

  (二)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滿規定年限;

  (三)有固定職業并簽訂勞動合同;

  (四)擁有符合規定的住所;

  (五)無違法犯罪記錄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行為。

  第十一條 經批準成建制遷入本市的單位,其干部和工人分別報市組織人事部門和市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后,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二條 華僑、港澳臺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來本市

  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國內親屬或本企業骨干員工的戶口遷入本市。本市以外的企業和個人來本市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投資者本人、直系親屬或本企業骨干員工的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三條 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住房建筑面積達市政府規定標準的,房屋所有權人及其符合條件的一定數量的直系親屬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四條 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符合本市親屬投靠規定的投靠人,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五條 新生嬰兒申報落戶按隨父或隨母的原則辦理。現役軍人所生子女按規定申報出生戶口。

  第十六條 退休、退職、辭職、下崗或無業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可以將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戶口遷回本市。

  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在本市無子女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申請回本市時可以同時申請一個已成年子女及該成年子女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遷。現留在廈門市以外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其子女戶口均不在本市的,可以選擇其一名子女回本市投靠上山下鄉知青的近親屬,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七條 原常住戶口在本市且在本市連續居住滿20xx年以上、在本市以外的地區離休、退休,需要返回本市的人員,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將戶口遷回本市。本人或其配偶原籍為本市或由本市遷出的歸僑,離退休后要求將戶口遷回本市,在本市又有居住條件

  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落戶。落實僑房政策退還產權的僑房業主或繼承人要求來本市落戶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八條 本市居民收養的子女,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規定,可落戶本市。

  第十九條 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駐廈部隊隨軍家屬以及軍隊離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離退休無軍籍職工安置入戶本市的,按國務院、及省、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華僑、港澳臺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申請在本市落戶,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核準,可落戶本市。

  第二十一條 因留學、探親、勞務等事由被注銷本市常住戶口的中國公民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永久居留權的,申請在本市落戶,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核準后,可落戶本市。

  第二十二條 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以及解除少年管教返回本市的人員,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恢復戶口。

  第三章 戶口遷移登記管理

  第二十三條 符合戶口遷入條件的人員,按下列規定辦理戶口:

  (一)符合本規定第五條至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條件的人員申請遷入落戶,由相關行政部門核準調入、遷入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分別持有關審核部門簽發的手續到公安機關

  辦理落戶手續。

  (二)符合本規定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至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第二十四條 公民應當在實際居住地申報登記常住戶口,一個公民只能登記一個常住戶口。公民有兩處以上合法固定住所的,應當在一處實際居住地登記常住戶口。

  第二十五條 未成年人不得單獨立戶。但國家和福建省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在思明區、湖里區之間遷移常住戶口,或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之間遷移常住戶口的,應當在遷入地擁有合法固定住所。

  從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將常住戶口遷入思明區、湖里區的,應當符合規定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 本市干部在本市跨區調動,經組織、人事、教育部門審核,可辦理本人及其符合隨遷條件人員的戶口跨區遷移手續。

  第二十八條 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單位接收的符合條件的人才和畢業生,在思明區、湖里區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思明區、湖里區落戶。其中,海外引進人才在思明區、湖里區落戶的,不需要具備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條件。

  第四章 監督與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有關行政部門在戶籍管理工作中,應文明執法、熱情服務,向社會公布審核條件、程序和辦事時限,嚴格按規定辦事,

  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條 在申請戶口遷移中弄虛作假的,有關行政部門不予辦理戶籍關系遷入,已經落戶本市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將戶口遷回原戶籍地。

  第三十一條 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戶籍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20xx年 月 日起施行。20xx年5月2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07號頒布的《廈門市戶籍管理若干規定》同時廢止。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2

  一、總則

  1、各種車輛歸本單位所有,其資產及使用管理由單位機關辦公室統一登記、統一管理、統一調派(定向配置車輛除外)。

  2、單位車輛管理部門要本著“為單位服務、為業務服務”的宗旨,對申請派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要熱情周到、妥善安排、明確答復、及時派車,若派車確有困難時,應如實說明原因或提出其他變動建議。

  3、為保障單位領導隨時開展工作和處理緊急事務,實行專車專用。

  4、定向配置車輛相對固定,由用車單位(部門)責任人負責日常管理和調派,但必須按照此規定執行,指定符合車輛駕駛條件的人員駕駛,服從單位領導因需要臨時派遣。

  5、單位分管主任負責指導和協調有關車輛使用和管理的重大問題。

  二、用車程序與要求

  凡動用單位車輛(除中心領導和特殊情況用車外),原則上必須先申報、登記,經機關辦公室上報主任批準方可出車。必須按“四個保證”和“兩項制度”的要求作出安排。

  (一)“四個保證”

  1、保證單位緊急公務或特殊情況用車。在本縣范圍內,如果情況(公務)緊急,直接電話告知車輛管理人員即可出車。如果臨時無車,也可以先打出租車,相關費用待事后由機關辦公室核實經主任簽批后,到財務科報銷。

  2、保證單位領導工作用車。單位領導用車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不實行登記制度和派車單制度,確保隨時隨地工作用車。

  3、保證市場檢查工作用車。屬本單位統一組織的安全檢查、專項督查和工作會議等工作,由機關辦公室統一安排車輛。其他會議、公差或同時多路出差,原則上乘坐火車、客車或公交車等交通工具。

  4、保證單位機關在縣內的公務和事務用車。

  屬上述“四個保證”范圍之內的事項一般應當派車,在現有車輛不能同時做到“四個保證”時,按照“先急后緩”的原則予以保證,順序如下:緊急公務或特殊情況用車——單位領導工作用車——檢查工作用車——市區內公務和事務用車。

  (二)“兩項制度”

  1、用車登記制度(適用于本系統各單位、部門在市內短時用車)。需用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應提前告知機關辦公室車輛管理人員,經分管主任同意后在《用車登記簿》上進行登記,載明時間、事由和地點然后出車。如果公務或事務較緊急也可以先出車后登記。

  2、派車單制度(適用于本系統各單位、部門縣城內用車時間超過一天以上或者超出太和縣轄區用車)。需用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原則上須提前半天填寫派車單,說明事由、出車時間、到達地點等,經單位主任審批后,由機關辦公室車輛管理人員憑單派車,無派車單原則上不派車。

  三、車輛維修與保養

  1、途中維修。外出執行任務的車輛發生故障,需要進行臨時維修時,應事前電話報經單位主任同意后方可維修,歸隊后由乘車人證明,機關辦公室驗收后予以認可并補辦相關手續。

  2、在市區內維修(保養)。在市區內維修(保養)應事前填寫報修單,由分管主任審核后報單位主任審批,經批準后憑報修單到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保養)。送修時,必須有中心兩名人員在場;維修時,駕駛員應盡量在場監督維修;維修好后,駕駛員對修理項目及質量在維修結算單上簽字認可。維修經費由機關辦公室、財務科憑報修單及原始維修結算單到維修點統一辦理結帳手續,報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報銷。

  3、審批權限。單車一次維修費用可能在200元以下的,由機關辦公室書面報中心分管主任批準;可能在200(含200元)元以上的,由機關辦公室書面報中心分管主任審核后由中心主任批準。所有車輛維修費均有單位主任簽字報銷。各車輛的維修費用單獨登記,每半年張榜公布一次,接受群眾監督。

  4、車輛確需補充隨車用品(如香水、車用臘、空氣清新劑、坐墊等)時,由駕駛員向單位主任直接提出申請,批準后再去購買。

  5、機關車輛保險費、養路費、維修點、洗車點、大宗油料訂購費及有關車輛行駛的手續,由中心主任按照“貨比三家”原則具體辦理。

  6、駕駛員的差旅費、小額外購油料費、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經單位主任審核簽字后,每半個月報銷一次。

  四、油料購買與供給

  1、單位所有車輛采用“一車一卡”和“三對口”方法對油料進行管理,即每輛車建立一個單獨的加油卡,駕駛員憑加油卡加油和結算,不得將加油卡上的汽油(柴油)轉送或轉賣給他人。

  2、機關辦公室定期憑《派車單》和《用車登記簿》登記統計,對派車單里程、行駛里程和百公里耗油量“三對口”考核,每月匯總一次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請示單位主任作出處理。

  3、單位車輛管理人員每月底到供油發卡網點統計各車耗油情況,測算下月購油量或燃油補助費用,及時辦理購油或燃油補助撥款有關手續,并合理分撥到各車。

  五、司機職責與管理

  (一)駕駛員職責

  駕駛員應在單位主任的領導下自覺履行以下職責:

  1、認真學習黨的有關方針政策,積極參加集體活動,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牢固樹立為單位服務的思想,保證安全行車,熱情服務,愛惜車輛,遵章守紀,爭當文明駕駛員。

  2、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單位制定的車輛管理規定和各項規章制度與禁酒令,服從管理,聽從安排,積極完成工作任務,嚴禁酒后上崗或駕駛車輛。

  3、定期檢查和保養車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自覺遵守道路交通規則,精心保養車輛,保證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確保車輛和人身安全。

  4、上班時間(不出車時),應在各自崗位待命,做到隨叫隨到,熱情周到,準點出車,安全行駛,不借故拖延,不私自出車,不將車輛借與他人駕駛。

  5、駕駛員的休假原則上按照休假計劃實施,在休假、病(事)假期間,其車輛須交由單位統一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使用。

  6、認真鉆研駕駛技術,不斷提高駕駛技能,做到文明駕駛,禮貌行車,盡量節約油料,降低耗費。

  7、出車返回后,應檢查車輛狀況,做好再次出車的各項準備工作,晚上必須將車輛進庫或停放在指定位置。

  (二)駕駛員的管理

  駕駛員的管理采取平時考評與年終測評相結合的方法,由機關辦公室報請主任辦公會議研究組織實施。

  平時考評,主要由機關辦公室依據單位有關管理規定具體組織實施,并加強對駕駛員的政治思想和作風紀律教育,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經常組織駕駛員學習交通法規、專業技術,及時召開會議傳達有關精神,講評工作情況,增強大家的服務意識、安全意識、節約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

  年終測評,每年結合年終工作進行,由單位全體人員采取無記名投票的形式進行。

  1、測評項目分為思想道德、駕駛技術、服務態度、遵紀守法和綜合素質等五個方面內容。

  2、測評等次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凡綜合素質得60%(含)以上不合格票的駕駛員,定為不合格駕駛員。

  3、凡經綜合考核(平時考評與年終測評相結合)定為不合格的駕駛員,予以批評教育,不享受駕駛員有關福利與獎勵。

  5、連續兩年綜合考核為不合格的駕駛員調整工作或停駕。

  6、連續兩年綜合考核為不合格的,又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重新安排崗位后當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駕駛員按停職待崗處理。

  7、駕駛員全年發現三次(含)以上酒后駕駛現象的即為不合格。

  8、凡當年有40%以上的駕駛員經民主測評定為不合格等次的,單位分管主任在年度述職大會上作出說明;有50%以上的駕駛員定為不合格等次的,單位分管主任在機關大會上作檢查,并不享受單位當年年終相關獎勵。

  (三)駕駛員的聘任

  1、單位機關根據工作需要聘任駕駛員,聘期為一年(試用期3個月)。聘任駕駛員原則上依單位在職人員為主,報請單位主任批準。

  2、聘任駕駛員要簽訂駕駛員責任書與服務承諾書,由機關辦公室入檔備案。

  3、擬聘用的駕駛員必須是男性,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忠于黨忠于人民,遵紀守法,自愿車輛駕駛工作。身體健康,適應本中心日常用車及應急用車的需要,駕齡在3年以上。

  4、聘任的駕駛員應遵守單位和各單位(部門)的有關管理規定,不折不扣地履行職責,按照本規定進行獎罰和測評。

  六、駕駛員獎勵與處罰

  (一)獎勵

  1、行車公里獎。每季度結算安全公里獎一次,由機關辦公室統計各車輛行駛安全公里數和獎勵金額(每公里按0.1元計提),由辦公室上報,分管主任審核,單位主任審批后實施。

  2、車輛安全獎。凡年度內實現安全行車的駕駛員均可獎勵,經費從保險公司返還獎勵額中列支(保險公司有返還即獎,無返還時則自動取消該項獎),年終由機關辦公室提出獎勵意見,報主任辦公會議批準后實施。

  3、加班補貼。在崗駕駛員平時加班(含雙休日)每天補助20元;法定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值班安排表發放。確在“五一”、“十一”、春節三個長假中,出車執行市場巡查、督查等任務的按實際天數(不超過法定假日)計發補貼。

  (二)處罰

  1、不履行職責、不遵守紀律、不服從調度、不服從管理、經常無故遲到早退或變相消極怠工的;不恪守職業紀律,散布小道消息,造成不良影響的;亂填亂報發票或索要物品的。有上述行為之一,一經查實,取消當事人當年度各項獎勵,責成如數退還所報發票的金額款和索要物品折算的費用款。

  2、年度內,一次無正當理由拒不出車的,扣發1個月的獎金福利,并對應扣減年度獎金和福利;二次無正當理由拒不出車的,扣發3個月的獎金福利和6個月的行車安全公里獎,并對應扣減年度獎金和福利;三次無正當理由拒不出車的,責令停駕待崗一年,待崗期間只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待遇(基本生活費270元),不享受任何津貼、獎金和福利。

  3、駕駛員公車私用的或未按本規定出車的,予以誡勉提醒。

  4、駕駛員酒后駕駛車輛的,發現一次扣除當月福利補貼。違反交通規則被處罰的,責任全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5、對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按照“有責要賠,無責不賠”的辦法予以處罰。具體如下:

  (1)未經批準私自出車或將車輛擅自借與他人駕駛造成損失的,費用全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2)一次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取消當年的各項獎勵,并按照責任大小,對應賠償系數,對公共財產損失進行賠償(一次性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20xx元),凡一次性賠償超過20xx元,責令停駕待崗半年,取消當年的各項獎勵,待崗期間待遇只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待遇(基本生活費270元)。

  賠償額(元)=(事故直接經濟損失額(元)- 保險公司理賠額(元))賠償系數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3

  一、資質管理工作范圍

  1、負責對資質類證件升級、增項、年檢、核查、延期。

  2、辦理資質所需報表的填寫上報。

  3、資質要求的人員配備、年檢、注冊、證件管理。

  二、資質管理信息收集

  1、對各類資質證書、人員證件有效期進行匯總登記,及時準確的掌控證件年檢、延期情況。

  2、積極主動的通過多方途徑,如政府網站、上級主管單位、兄弟單位了解最新的資質、人員管理規定,及時為年檢、升級、核查、注冊做準備工作。

  三、準確理解資質管理規定,提前準備相關資料,確保各項工作及時、合格。

  1、對收集的資質管理信息進行分析、篩選,充分理解上級主管單位下發文件的要求,對不理解部分要主動與主管單位負責人去溝通、交流,對不能達到之要求要向公司總經理匯報不可擅自作主,而造成不必要的延誤或損失。

  2、在充分理解各項要求的前提下方可著手編制年檢、延期等申請資料,在準備申請資料需要的內容時應對其合理性進行分析,如業績、人員證件、學歷、職稱等是否符合要求。

  3、因年檢、延期、升級等資質管理工作設計內容較多,如年度審計報告、工程業績等需公司財務部、工程部等提供多項資料。故負責人必須提前準備,分清主次和前后順序,提前與相關人員進行溝通,并以書面形式將所需內容的要求、時間進行告知,并對結果進行跟進。

  四、各項申請資料在上報主管單位之前必須留存一份備案,如因修改而出現多份留存,則將不合格資料進行銷毀,留存合格資料。

  五、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上報資質主管單位各種報表,報表內容如涉及到財務相關內容必須與財務負責人進行溝通,力求符合資質要求的同時確保符合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4

  為加強金色家園科技有限公司新辦公區管理工作,倡導文明辦公,為全體員工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特制定辦公區域管理規定,請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公環境管理

  (一)每位員工應時刻保持自己的辦公桌面物品整齊、整潔無雜物,不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二)辦公室內擺放的文件柜、辦公桌、電腦等設備設施,應規范、合理、整齊并隨時保持清潔;

  (三)員工應注意保持地面、墻面及其他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不亂丟垃圾、不吐痰、不亂張貼;

  (四)員工個人垃圾桶由使用人自行清理更換垃圾袋,于當日下班前將垃圾放入樓層指定垃圾箱內;

  (五)茶葉水應倒入指定濾桶內,嚴禁倒入洗手池或小便池內;

  (六)工作期間,辦公樓內所有獨立辦公室的門在工作期間要敞開,百葉窗要全部打開,提倡陽光辦公;

  (七)公司行政事業部將不定期對辦公室環境衛生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由各部門相關責任人及時作出整改。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確保消防安全是公司全體員工的職責,如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通知公司安保人員。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二)日常工作時間,禁止員工隨意操作和故意損壞樓層各類通信系統配套設備,強、弱電控制箱、消防設施、報警按鈕等;

  (三)不準損壞或擅自挪動各樓層安全疏散標志;

  (四)不準在辦公室區域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

  (五)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任何物品、使用大功率熱水器等電器設備。

  三、用電安全管理

  (一)每位員工都要提高節能降耗、節約用電意識,辦公室必須做到人走燈滅,并斷開電腦等電器電源開關和空調開關;

  (二)不許亂拉、亂接電源和自行移動各種電器設施;

  (三)不準用水沖洗或用潮濕物品擦洗電器;

  (四)行政事業部派專人不定期負責對各部門工作時段外的用電等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建立通報機制。

  四、員工行為規范

  (一)辦公區域內禁止員工吸煙;

  (二)禁止員工在樓道內大聲喧嘩、奔跑或打鬧嬉笑,保持安靜、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要保持桌面物品、資料擺放整齊、美觀;

  (四)不準在辦公室存放貴重物品、現金及辦公無關的物品;

  (五)不許亂扔垃圾和隨意堆放各種物品;

  (六)工作期間必須衣著整潔;

  (七)要愛護辦公桌與各樓層公共區域內的綠植,不得隨意損壞。

  五、治安防范

  (一)每位員工都要提高治安防范意識,發現形跡可疑的人或意外事故跡象,應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告知具體情況;

  (二)公司員工在下班后,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要負責關閉門窗、電器、空調、電燈等設備,公司員工要自覺服從保安人員身份識別驗證;

  (三)上班期間,公司所有員工必須佩帶工作牌以便識別,對于公司外來人員,由前臺接待人員或值班保安負責聯系相關部門并做好外來人員信息登記工作。

  六、緊急事故處理

  (一)火災事故處理

  如發生火災事故,應采取下列措施:

  1.在火勢無法控制的情況下,立即撥打緊急情況火警聯系電話:119,準確說明事故情況;

  2.立即用滅火器進行撲救或按下就近的火災報警按鈕;

  3.發生電氣火災時,切勿用水撲救,應先斷電后滅火;

  4.發生火情,切勿乘坐電梯;

  5.在火勢無法控制時,要聽從統一指揮,保持現場秩序,從樓層西側消防步行梯撤離。

  (二)治安事故處理

  如發生人身意外或罪案情況,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撥打公司值班電話,準確說明事故情況;

  2.如有任何人士自稱是公共機構或政府人員,須檢查其有效證件。如有疑問,請致電有關機構或通知物業公司要求協助;

  3.如果發生治安案件,要及時報告保安或警方,在有關人員未到達之前,不得隨意翻動,并阻止無關人員進入,保護好案發現場;

  4.保持鎮靜并向警方或保安人員敘述詳情。

  (三)停電事故處理

  若發生停電,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撥打物業緊急情況聯系電話:010—57789110,準確說明事故情況;

  2.不得使用有機燃料點火作為照明,防止引起火災;

  3.使用大廈西側的步行梯通行;

  4.電力供應恢復正常后,應檢查室內電源情況,如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物業公司。

  (四)電梯困人事故處理

  若發生電梯困人事故,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撥打物業緊急情況聯系電話:010—57789110;

  2.保持頭腦清醒,不要試圖強行打開或敲打電梯門;

  3.如有警鈴等通信設備,要借助該設備求助,物業公司人員會采取措施援救困在電梯中的員工。

  七、違規處罰

  (一)對無視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將給予通報批評;

  (二)對造成惡劣影響及財產損失的責任人,除通報批評外,并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對于觸犯治安和刑律的人員,報公安部門處理;

  (四)本規定由行政事業部負責解釋,并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行政事業部

  20xx年6月12日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5

  一、公司住宿員工要服從公司總經理辦公室的統一管理,同時遵公司的各項住宿管理規定。

  有住宿需求的員工填寫書面申請單,經所屬部室負責人審核,呈報人事部門審批后,提前2日報至總經理辦公室統一安排。

  1、未經總經理辦公室批準,住宿人員不得私自調房、調床。

  2、住宿人員不得擅自留宿任何親友和其他人員。

  3、住宿人員輪流進行衛生值日,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注意通風,做到地面整潔,無污物,無污漬,室內無異味。

  4、愛護住宿設施、物品,如因保管不善或人為損壞、丟失應照價賠償。

  5、個人物品、被褥碼放整齊,床鋪上下整齊無雜物,用具保持清潔衛生,衣物洗滌后按指定位置晾曬,墻壁上避免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保持墻壁的清潔整齊。

  6、宿舍區禁止飼養動物,走廊、通道等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

  7、養成文明、良好的衛生習慣,將垃圾集中傾倒于指定地點,不得從樓上或在宿舍區域拋棄果皮、紙屑、煙頭等雜物和倒水。

  8、不得隨地吐痰,公共區域、樓道內衣著整齊文明,愛護宿舍內外一切公共設施。

  9、注意防盜,出入應隨手關門,最后離開宿舍的員工應注意關閉門窗及電源,夜間注意關閉門窗,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帶住宿,節約用水、用電等,用畢隨手關閉開關。

  10、為預防火災,宿舍區內禁止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宿舍內禁止吸煙、禁止使用明火爐具、電褥子,禁止超負荷用電,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嚴禁在宿舍區儲存和燃放煙花鞭炮。

  11、為保證員工正常休息,晚22:00后禁止進行各種形式的娛樂活動、喧嘩及打鬧。

  12、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秩序,不得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或其他不良、不當行為,

  13、未經同意不得私自用別人物品、以免造成誤會,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偷竊他人財務之行為,將受到嚴肅處理并交公安機關。

  14、總經理辦公室將不定期檢查以上條款執行情況。

  二、遵紀守法,嚴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遇有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公司總經理辦公室。

  三、退宿員工應將房屋物品、生活用品等進行清理,將鑰匙給公司總經理辦公室進行驗收。員工于退宿之日起三日內到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辦理退宿手續。

  此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6月1日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6

  一、 管理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空調管理、愛惜和保護公共財產不受損壞,延長使用壽命,確保人身及設備安全,為員工住宿提供舒適的場所,特制定本規定。

  空調使用的月份:5月—10月(室內溫度≥28℃時開啟) 空調使用的時間:白班:22:00—06:00 夜班:09:00—17:00 宿舍管理員每天負責空調開啟與關閉的工作,統一管理。

  二、管理措施

  1、宿舍是員工業余休息的場所,宿舍空調屬于公司財產,凡入住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安排,自覺遵守本規定的所有條款。

  2、每間宿舍公司將會安裝電表,當月所產生的空調電費,由該宿舍入住人員平均分攤。如有員工離職時,則按其使用的天數計算電費。

  3、宿舍員工必須愛護公司財產,不得在空調機上鉆孔、挖洞、釘釘子或切割、雕刻等。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損壞,按原價的2倍賠償。

  4、宿舍員工必須加強安全防范意識,特別是防觸電、防雷擊,嚴禁挪動、更改空調的位置,禁止在雷雨天氣開啟空調。

  5、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閉空調,長時間不用空調應將空調電源插頭拔出。嚴禁宿舍內無人空調機照常運行。員工應自覺保護、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

  6、當空調出現故障時,宿舍管理員必須及時關閉電源、并盡快通知行政部主管安排相關人員及時維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開啟。

  7、凡因空調使用不當或違規操作,造成人身傷害或設備損壞時,由違規操作者負責一切經濟損失。如果沒能查出違規操作的人員,則由該宿舍的全體人員平均承擔經濟損失。

  8、凡違反以上規定的員工,由行政部酌情給予處理。

  三、空調運行注意事項

  1、設置適當的溫度,以得到舒適的休息環境。

  2、在制冷運行中,應關閉門窗,如果門窗有打開,室內冷氣外流,會使空調制冷的效果降低。

  3、宿舍管理員應將預定的運行時間用遙控器定時設定好。

  4、請勿在空調出風口處放置阻擋氣流的物體,否則降低空調器的效率,甚至使系統停止運行。

  5、在雷雨天氣,請斷開主電源開關,否則雷電會致機體受損。

  6、清潔或保養空調時,請斷開主電源開關,否則可能會發生意外。

  7、切勿使室內機和遙控器受潮,否則可能會發生短路,甚至火災。

  行政部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7

  為加強空調管理,確?照{有效運行,更好地為廣大員工提供良好的辦公環境,特制定空調的使用管理規定如下:

  一、空調的使用時間:

  1、季節性開啟時間:夏季室溫在30攝氏度以上,方可開機使用空調制冷,冬季室溫在10攝氏度以下,方可開機使用空調制熱。

  2、空調定時開啟時間段為:辦公室8:30-12:00和13:00-17:00期間,門店8:30至20:30期間(下班前30分鐘關閉空調);

  3、溫度控制:冷空調開啟時,控制溫度在23-25度(門店營業廳內人員聚集20人以上可適當調低溫度);

  4、空調使用條件:應先關閉門窗,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同時應盡量關閉房門,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應即刻關閉空調,嚴禁室內無人情況下開啟空調。

  二、空調管理責任制:

  1、全體員工必須增強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或是自行調節溫度,不得私自拆裝空調面板及控制開關?照{需要按照使用說明規定進行操作,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向工程部門報修,不得自行拆卸,否則責任自負。

  2、門店空調負責人為店長,由店長指派每日空調現場管理負責人;

  3、公司辦公室空調負責人為部門主管,部門共同合用一個空調時為現場使用的部門最高職位人為空調管理負責人?照{管理負責人因故不在工作場所時,應指定代理責任人;

  4、工程部門應定時派遣設備維修人員對辦公區域的空調線路、開關、接線盒以及空調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空調的清潔由各部門自行負責,維修、保養工作由設備維修部門負責。

  三、違規責任:

  1、公司辦公室及門店空調請使用人員按正確的方法進行使用,檢查部門將定期檢查或抽查空調的使用情況,如發現有違規使用或損壞現象,將對當事人嚴肅處理,并對部門進行通報。

  2、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由行政部就檢查人員處理情況通告全公司,罰款金額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對違規操作空調的的部門負責人每次罰款50元,罰款通知將發至違規部門主管負責人OA或公司QQ群內,由部門經理落實責任,若無法落實到個人,罰款將由部門經理或店長承擔。

  四、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xx年7月8日(行政部)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8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企業員工出差管理工作,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合理控制差旅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審批程序和權限

  員工出差時應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以下權限進行審批。

  (1)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2)部門負責人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3)其他人員出差,報請企業分管領導審批。

  (4)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二章 出差管理細則

  第3條 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出差歸來后補辦手續。 第4條 出差人員因特殊原因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的,根據出差者申請,經調查無誤后支給出差差旅費。

  第5條 出差人員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業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緊急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可乘坐飛機

  第6條 使用企業交通車或者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7條 因陪同客戶外出或其他特殊情況下差旅費用超支或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須事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

  第8條 出差標準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實行限額標準內實報實銷,具體標準見表3-1。

  (2)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后9時以后,午前6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

  (3)出差時的招待費用,確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時,各企業、部門要根據不同客戶和人數,本著既節約又能辦好事的原則,對單筆支出超過5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部門經理;超過10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總經理同意,報銷時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4)隨同高層人員出行的普通員工,食宿隨高層人員。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標準,需在《出差申請單》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 出差費用借款及報銷

  第9條 出差人員如申請出差費用借款,需填寫出《出差費用申請表》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借款。

  第10條 出差人員返回企業后,5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填寫《報銷申請單》,并將原始發票粘在所附憑單上,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

  第11條 業務招待費報銷,須填寫《支出憑單》,所附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企業抬頭,數字清晰,先由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

  第12條 其他報銷、審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 附則

  第13條 出差人員要實事求是,如發現弄虛作假,一律按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

  第14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15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篇: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為了規范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既嚴格又合理的控制相關費用支出,以少花錢多辦事、辦實事、辦好事為原則,達到節約成本,保證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因公司業務的所有公司員工的出差。

  第三條 出差種類:

  1. 短程出差:出差當日可能返回者。

  2. 遠途出差:出差當日不能返回者。

  第四條 出差:

  1.員工出差,由出差人員向直屬領導報告事由,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出差。

  2. 出差期間不予報支加班費。

  3. 員工出差,原則上只報銷權限范圍內的長途車票。如需乘坐飛機,應事先向直屬領導報告事由,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同意并得到總經理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4. 員工國內出差的住宿費用按照公司以下規定執行。特殊情況需向公司報批。

  5. 被派遣出差的員工應積極、認真地做好交付的工作,不得推委、敷衍。

  6. 員工出差外地,應隨時保持與公司的聯系,必須開啟易掌控,并及時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告直屬領導及公司領導。直屬領導應對出差員工完成工作時間給予限定,員工力求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所需做的工作。

  7.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直屬領導簽署意見、營銷總監批準后方可出差。

  8.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列明用款事由,由營銷總監審核簽字后,經總經理審批,財務負責人方可借款。

  9. 員工回公司后直屬領導應對出差員工完成工作匯報時間給予限定,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將出差情況(重要事項匯總報告)或者對照“出差申請單”一一匯報和督導,報告直屬領導或營銷總監。

  10.審核人員根據簽有直屬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流程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11.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直屬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第五條 出差借款

  1.凡向公司借款用于出差的員工,其出差費用報銷票據必須在月底提交給財務,不得超過次月5號,不按時提交或者不予提交的,不予發工資,直到提交才能發放工資,再由財務部門補發工資。如出差人員沒能回公司需要郵寄回營銷中心。

  2.有出差的,必需填寫《差旅費報銷單》,交由銷售助理初審,營銷總監審核,經總經理簽字審批,再到財務報銷。

  3.報銷差旅費(吃、住、行、客情),應據實提供真實有效的發票,發票種類不局限;報銷業務費時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當天當次所發生的業務費用發票,不允許用其它發票沖賬,如發現有虛報不實,除將所虛報款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3.原則上公司收到報銷單后3個工作日處理完畢。

  4. 差旅費報銷單據需注明離京出發時間和到京時間,以不滿12小時計半天,超過12小時按一天計;所有出差人員出差途中在車上住宿的只計算30元/天/人伙食補助,住宿補助及市內交通補助不予于計算。

  第七條 業務接待費用的報銷

  1、所有客情招待費用必須要部門經理或指定領導電話或當面申請,并填寫《招待費用申請單》,由領導批準后,方可憑發票或者蓋章收據報銷。未申請的或者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報銷

  2.、報銷時需先由經辦人在宴請客人的發票背后簽名,并注明宴請所在單位的名稱、時間(早餐、中餐或晚餐)、進餐人數(用筆標注在背面),再交由銷售助理初審,營銷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 出差中的休息、休假

  1、外地出差不計節假日加班,但按照出差補助正常,平時出差可周六日返回,不予額外休息,

  2、由于長期出差,公司給予每年7天(含一個周六日)的帶薪休假,可自行安排休假時間,但要提前7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

  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到意外災害或因實際需要由直屬領導指示延時的,返回公司次日辦理請假手續、填制《出差申請單》;未經直屬領導同意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外,超假時間按曠工論處。

  4、原則上不批準在工作日內出差,出差不得提前超出半天時間,乘車時間超出半天的出差前必須從公司打卡方可計入考勤,離乘車少于半天的可以直接出差但必須易掌控考勤。

  第九條 差旅費開支標準及范圍

  1. 國內地區劃分:共分二類地區

  一類地區:國家規定的經濟特區城市和各省會城市及直轄市,如珠海、廈門、深圳、汕頭、?凇V州、上海、北京、武漢、長沙、天津、重慶。

  二類地區:各省地級城市。

  2. 乘坐交通工具

  1)公司職員因公出差,凡是由公司派車的,則不屬于下列交通費用的報銷范圍。

  2)在公司所在城市內沒有派車出差的,按實際到達目的地的最短路程乘坐的軌道交通、公共汽車或出租車發票報銷。

  3)每人每天出差交通補助30元,不再報銷打車費用。任何人不要再申請此費用。

  注:以上交通工具,應自行購買車票,特別是機票,必須向領導申請方可購買,未經批準的任何個人不得私自進行購買,購買原則是提前準備,盡量買特價機票或者折扣機票,詳見《機票購買的管理制度》,否則一律不予報銷交通費用。

  4. 住宿標準:

  1、 如公司在該地區機構有接待能力,所有人員盡量住公司提供的住所。

  2、出差所到其單位提供免費住宿的,公司不再報銷住宿費。

  3、如出差至員工的戶籍所在地,未產生住宿費用的,公司按住宿費標準的50%給予補助。

  #4、兩個人(異性除外)同去一個城市出差,盡量同住一個房間,住宿標準合計為:一類城市140元/天/2人;二類城市120元/天/2人: 一類城市180元/天/3人;二類城市150元/天/3人,給予報銷住宿費,如遇特殊情況需要開兩間房,必須向直屬領導申請同意,方可報銷,未申請的按照上述執行。

  第十條 伙食補助標準:

  1、 外地出差每天報銷餐費30元。

  2、 在公司所在城市內出差,確因工作需要,中午未能及時返公司用午餐的,每人每餐可報銷人民幣10元做為午餐補貼。

  3、所有外地出差人員,當天如有招待費用產生,每一餐扣除10元/人伙食補助。

  第十一條 凡在區域當地招聘的銷售人員,執行工作日內每天交通費20元,飯補10元,出差同外派人員報銷標準。北京地區交通費用實報實銷,見交通充值卡票據。

  本規定從20xx年02月15日起執行。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9

  為了加強票據管理,維護金融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的規定,制定了相關管理辦法,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于財政票據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財政票據管理規定如下

  一、票據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相互制約、嚴格稽核”的管理制度,發票必須由會計統一購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和印制,若有違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二、票據使用時,必須按照規定程序逐項填寫齊全,文字要清晰、工整,多聯票據必須一次復寫,內容要一致合法,嚴禁分次復寫、套寫;收費項目要按規定項目填開,不得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各種票據嚴禁涂改、刮擦、挖補等。開具的收入票據每個月末及時向會計結報。

  三、票據領取、發放、核銷時要進行登記《票證結報手冊》并簽名,會計每月末要進行核對賬面結存數和實際庫存數,防止票據丟失。

  四、所有收入款項要及時交出納統一存入局賬戶,各科室領取的票據原則上每月結報一次。

  財政票據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財政票據行為,加強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和單位財務監督,維護國家財經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財政票據的印制、領購、發放、使用、保管、核銷、銷毀及監督檢查等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財政票據,是指由財政部門監(印)制、發放、管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務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以下簡稱“行政事業單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稅收入或者從事非營利性活動收取財物時,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開具的憑證。

  財政票據是財務收支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是財政、審計等部門進行監督檢查的重要依據。

  第四條財政部門是財政票據的主管部門。

  財政部負責全國財政票據管理工作,承擔中央單位財政票據的印制、發放、核銷、銷毀和監督檢查等工作,指導地方財政票據管理工作。

  省級以下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財政票據的申領、發放、核銷、銷毀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第五條財政部門應當積極推進財政票據電子化改革,依托計算機和網絡技術手段,實行電子開票、自動核銷、全程跟蹤、源頭控制,提高財政票據管理水平。

  第二章財政票據的種類、適用范圍和內容

  第六條財政票據的種類和適用范圍如下:

  (一)非稅收入類票據

  1.非稅收入通用票據,是指行政事業單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稅收入時開具的通用憑證。

  2.非稅收入專用票據,是指特定的行政事業單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稅收入時開具的專用憑證。主要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政府性基金票據、國有資源(資產)收入票據、罰沒票據等。

  3.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是指實施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業單位收繳政府非稅收入時開具的通用憑證。

  (二)結算類票據

  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發生暫收、代收和單位內部資金往來結算時開具的憑證。

  (三)其他財政票據

  1.公益事業捐贈票據,是指國家機關、公益性事業單位、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其他公益性組織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贈時開具的憑證。

  2.醫療收費票據,是指非營利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療服務取得醫療收入時開具的憑證。

  3.社會團體會費票據,是指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向會員收取會費時開具的憑證。

  4.其他應當由財政部門管理的票據。

  第七條財政票據包括非定額和定額兩種形式。

  非定額財政票據應當包括票據名稱、票據編碼、票據監制章、項目、標準、數量、金額、交款人、開票日期、聯次及其用途、開票單位、開票人、復核人等內容。

  定額財政票據應當包括票據名稱、票據編碼、票據監制章、金額、開票日期、聯次及其用途等內容。

  第八條非定額財政票據一般設置三聯,包括存根聯、收據聯、記賬聯,各聯次采用不同顏色予以區分。定額財政票據一般設置兩聯,包括存根聯、收據聯。存根聯由開票方留存,收據聯由支付方收執,記賬聯由開票方留做記賬憑證。

  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屬于非定額財政票據,一般設置五聯,包括回單聯、借方憑證、貸方憑證、收據聯、存根聯;貑温撏藞淌諉挝唬璺綉{證和貸方憑證分別由繳款人、收款人開戶銀行留存,收據聯由繳款人收執,存根聯由執收單位留存。

  第三章財政票據的印制

  第九條財政票據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分別監(印)制。

  第十條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政府采購有關規定確定承印財政票據的企業,并與其簽訂印制合同。

  財政票據印制企業應當按照印制合同和財政部門規定的式樣印制票據。

  禁止私自印制、偽造、變造財政票據。

  第十一條印制財政票據應當使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確定的防偽專用品。禁止私自生產、使用或者偽造財政票據防偽專用品。

  第十二條財政票據應當套印全國統一式樣的財政票據監制章。財政票據監制章的形狀、規格和印色由財政部統一規定。

  禁止偽造、變造財政票據監制章,禁止在非財政票據上套印財政票據監制章。

  第十三條財政票據應當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財政票據,可以加印一種當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實際需要的,可以同時使用中外兩種文字印制。

  第十四條財政票據印制企業應當建立票據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對財政票據式樣模板、財政票據監制章印模、防偽專用品等的使用和管理實行專人負責,不得將承印的財政票據委托其他企業印制,不得向委托印制票據的財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財政票據。

  第十五條印制合同終止后,財政票據印制企業應當將印制票據所需用品、資料交還委托印制票據的財政部門,不得自行保留或者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六條禁止在境外印制財政票據。

  第十七條財政票據實行不定期換版制度。全國統一式樣的財政票據換版時間、內容和要求,由財政部確定;非全國統一式樣的財政票據換版時間、內容和要求,由財政部和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職責權限分別確定。

  財政票據換版時應當進行公告。

  第四章財政票據的領購與發放

  第十八條省級以下財政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用票需求,按照財政管理體制向上一級財政部門報送用票計劃,申領財政票據。上級財政部門經審核后發放財政票據。

  第十九條財政票據實行憑證領購、分次限量、核舊領新制度。

  領購財政票據,一般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

  第二十條首次領購財政票據,應當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財政票據領購證》。

  辦理《財政票據領購證》,應當提交申請函、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填寫《財政票據領購證申請表》,并按照領購財政票據的類別提交相關依據。

  領購非稅收入類票據的,應當根據收取非稅收入的性質分別提交下列依據:

  (一)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提交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文件復印件;

  (二)收取政府性基金的,提交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收取政府性基金的文件復印件;

  (三)收取國有資源(資產)收入的,提交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批準收取國有資源收入的文件復印件,或者有關部門批準出租、出借、處置國有資產的文件復印件;

  (四)收取罰沒收入的,提交證明本單位具有罰沒處罰權限的法律依據。

  領購其他財政票據的,分別提交下列依據:

  (一)領購公益事業捐贈票據的,提交本單位符合接受捐贈條件的依據;

  (二)領購醫療收費票據的,提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以及縣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文件復印件;

  (三)領購社會團體會費票據的,提交社會團體章程以及收取會費的依據;

  (四)同級財政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條受理申請的財政部門應當對申請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單位,核發《財政票據領購證》,并發放財政票據。

  《財政票據領購證》應當包括單位基本信息、使用的財政票據名稱、非稅收入項目(含標準)、文件依據、購領票據記錄、審核票據記錄、作廢票據記錄、票據檢查及違紀處理記錄、銷毀票據記錄等項目。

  第二十二條再次領購財政票據,應當出示《財政票據領購證》,提供前次票據使用情況,包括票據的種類、冊(份)數、起止號碼、使用份數、作廢份數、收取金額及票據存根等內容。受理申請的財政部門審核后,核銷財政票據存根,并發放財政票據。

  第二十三條領購未列入《財政票據領購證》內的財政票據,應當向原核發領購證的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并依照本辦法規定提交相應材料。受理申請的財政部門審核后,應當在《財政票據領購證》上補充新增財政票據的相關信息,并發放財政票據。

  第二十四條財政票據一次領購的'數量一般不超過本單位六個月的使用量。

  第二十五條財政部門發放財政票據時,對按照規定可以收取工本費的,收取后應當繳入同級國庫,納入預算管理。

  第五章財政票據的使用與保管

  第二十六條財政票據使用單位應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財政票據,建立票據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票據管理臺賬,按照規定向財政部門報送票據使用情況。

  第二十七條財政票據應當按照規定填寫,做到字跡清楚、內容完整真實、印章齊全、各聯次內容和金額一致。填寫錯誤的,應當另行填寫。

  因填寫錯誤等原因而作廢的財政票據,應當加蓋作廢戳記或者注明“作廢”字樣,并完整保存各聯次,不得擅自銷毀。

  第二十八條填寫財政票據應當統一使用中文。財政票據以兩種文字印制的,可以同時使用另一種文字填寫。

  第二十九條財政票據使用單位不得轉讓、出借、代開、買賣、擅自銷毀、涂改財政票據;不得串用財政票據,不得將財政票據與其他票據互相替代。

  第三十條省級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應當在本行政區域內發放使用,但派駐外地的單位在派駐地使用的情形除外。

  第三十一條財政票據應當按照規定使用。不按規定使用的,付款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付款項,財務部門不得報銷。

  第三十二條財政票據使用完畢,使用單位應當按照要求填寫相關資料,按順序清理財政票據存根、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財政票據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為5年。保存期滿需要銷毀的,報經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查驗后銷毀。保存期未滿、但有特殊情況需要提前銷毀的,應當報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批準。

  第三十三條尚未使用但應予作廢銷毀的財政票據,使用單位應當登記造冊,報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核準、銷毀。

  第三十四條財政票據使用單位發生合并、分立、撤銷、職權變更,或者收費項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名稱變更的,應當自變動之日起15日內,向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票據領購證》的變更或者注銷手續;對已使用財政票據的存根和尚未使用的財政票據應當分別登記造冊,報財政部門核準、銷毀。

  第三十五條財政票據或者《財政票據領購證》滅失的,財政票據使用單位應當查明原因,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并自發現之日起3日內登報聲明作廢。

  第三十六條財政部門、財政票據印制企業、財政票據使用單位應當設置財政票據專用倉庫或者專柜,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確保財政票據安全。

  第六章監督檢查及罰則

  第三十七條財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財政票據監督檢查制度,對財政票據印制、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

  第三十八條財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不得向被檢查單位收取費用。

  第三十九條財政票據使用單位和財政票據印制企業應當自覺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隱瞞、弄虛作假或者拒絕、阻撓。

  第四十條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財政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對非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對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金額3倍以下不超過30000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一)違反規定印制財政票據;

  (二)轉讓、出借、串用、代開財政票據;

  (三)偽造、變造、買賣、擅自銷毀財政票據;

  (四)偽造、使用偽造的財政票據監制章;

  (五)未按規定使用財政票據監制章;

  (六)違反規定生產、使用、偽造財政票據防偽專用品;

  (七)在境外印制財政票據;

  (八)其他違反財政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

  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對涉及財政收入的財政票據有本條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理、處罰。

  第四十一條財政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第四十二條單位和個人對處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國家工作人員對處分不服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或者提出申訴。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適用《軍隊票據管理規定》。

  第四十四條省級財政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財政部備案。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9月21日財政部發布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票據管理規定》(財綜字〔1998〕104號)同時廢止。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30

  水上安全管理約談辦法第一條為加強轄區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水上安全管理約談規定》及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安全管理約談,是指航運公司、從事水上水下活動的企業或與水上水下活動相關的企業、船員服務機構、引航機構(以下統稱被約談對象)安全管理存在嚴重問題時,海事管理機構對被約談對象主要負責人及分管安全的負責人進行的提醒和安全建議談話。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被約談對象的安全管理存在嚴重問題:

  (一)船舶發生大事故及以上等級水上交通事故;

  (二)船舶發生一般及以上等級的污染事故;

  (三)日常監管中發現被約談對象安全管理存在嚴重問題;

  (四)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水上交通和水域環境安全的重要事項。

  第三條廣東海事局轄區公司及其所屬船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廣東海事局負責實施安全管理約談,相關分支海事局參加:

  (一)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5000萬元以下事故的';

  (二)發生船舶溢油100噸及以上500噸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及以上1億元以下船舶污染事故的;

  (三)廣東海事局認為有必要進行約談的。

  廣東海事局轄區以外公司及其所屬船舶,在本轄區有以上情形的,由廣東海事局負責通報相應的直屬海事局或省級地方海事局開展安全管理約談,同時抄報交通運輸部海事局。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事故發生地所在分支海事局負責實施,可邀請船籍港海事局參加:

  (一)發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事故的;

  (二)發生船舶溢油50噸及以上100噸以下船舶污染事故的;

  (三)分支海事局認為有必要進行約談的;

  (四)不能明確管理分工的,由廣東海事局指定解決。

  第五條涉及引航責任事故的,由廣東海事局負責對引航機構進行約談。

  第六條海事管理機構認為必要的,可會同其他相關部門共同對被約談對象進行約談。

  第七條發生第二條規定情形的,相關海事管理機構應適時啟動約談程序,向被約談對象發出“安全管理約談通知書”。

  第八條被約談對象收到“安全管理約談通知書”后,應做好準備,按要求參加約談。

  第九條海事管理機構應認真聽取被約談對象的陳述,針對被約談對象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議和要求。約談結束后,海事管理機構應視情向被約談對象發出“安全管理建議書”,并抄送船籍港海事局或其行政管理部門。涉及其他管理部門或當地政府的,可向相關單位提出安全管理建議。

  第十條被約談對象應當根據“安全管理建議書”提出的要求制定、落實整改措施,并在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組織約談的海事管理機構報告整改落實情況。

  第十一條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約談或不能及時落實整改措施的被約談對象,作為轄區現場監督管理重點關注對象;公司屬于本轄區的,作為廣東海事局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審核重點關注對象。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廣東海事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31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 按公司規定工作時間為基準:

  夏季 早8:00-----下午18:00(數控車間除外)

  冬季 早8:00-----下午17:00(數控車間除外)

  二、 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出差人員與總經理核準人員無需打卡。

  2、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注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后,交至部門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且需填寫未打卡申請,并經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后交至綜合部存檔,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20元/次。

  5、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領導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指紋機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于指紋考勤機的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機出現"嘀"的提示音并且綠燈閃爍、顯示屏顯示指紋號碼和"確認成功"表示指紋簽入簽出成功,指紋機出現"嘀、嘀"的提示音、紅燈閃爍、顯示屏顯示"請重新按手指"則需重新操作。

  2、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3、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者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綜合部反應,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5、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備采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綜合部。

  6、公司員工要嚴格按照指紋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沙礫等物質留在考勤機的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指紋考勤機。

  7、指紋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打卡的問題(如手指指紋破損)可到綜合部找管理員處理,個人不得擅自擺弄機器。

  三、 本規定未盡事宜,以xx公司管理制度為依據。

  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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