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上班管理制度(精選3篇)
企業員工上班管理制度 篇1
一、上班時間制度
上班時間早晨8:30,下班時間下午6:30—7:30。送貨司機以送完當天貨單為止。
二、遲到礦工制度
早晨8:30分上班打卡,最遲打卡時間不能超過8:35。若超過時間視為遲到處理。遲到10分鐘以內,扣除工資10元;遲到30分鐘,扣除工資30元,遲到1小時扣50元;超過1小時,按礦工處理。若遇特殊情況,打電話告知。曠工6天,將給予除名處理。
三、請假制度
員工請假須請假前一天填寫書面請假條;若臨時有急事請假須早晨8:00以前打電話,若超過8:00以后打電話請假扣除工資20元,若超過8:30打電話扣除工資50元,若不請假,扣除工資150元。
四、文員制度
文員上岸第一件事,打開電腦、電話、打印機、打掃清潔衛生。若未盡責將罰款10元,完成接客戶電話的每一個細節,客戶貨單的規格型號、數量,完整記錄后并電腦開出送貨單。若庫房直接送貨請QQ截圖到庫房,開單必須做到:記錄本上記錄數量、規格型號一致,若出現錯誤將扣除工資作為處罰。本人開單后發現錯誤后處罰5元/次;若送貨員工發現,每次處罰10,元,并且送貨員工獎勵10元/次;公司領導發現每個錯誤處罰20元一次,且下班后整理當天單據,發現后也作同樣處罰。且不得聊私人QQ,在電腦上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反此規定,處罰50/元次。不得以私人原因影響工作。
五、司機送貨責任制度
司機配合裝完貨后將送貨單據單位及貨物名稱、型號,依次送到各家各戶門店及廠里。忘記帶單子,每單10元處罰。送貨司機必須協助客戶將貨物完好無損卸下后,簽收送貨單,收現金。若司機在送貨到客戶后發現貨款數量多出后帶回公司將獎勵貨物價值的10%,同時將對庫管出貨員處罰貨物價值的10%。單據丟失者每次罰款單據金額5%;現金丟失者每次全額賠償,若貨物在卸物過程中損壞,送貨司機將罰款貨物價值的15%。若貨物數量缺少后,立即打電話回公司核對。貨物送到客戶公司后,積極配給客戶將貨物卸下,客戶疑問,應當熱情周到與客戶解釋溝通,不要與客戶爭吵,講粗話,客戶投訴屬實,將受到處罰100元/次。
六、庫管發貨與送貨員裝貨制度
送貨單據開好后,庫管將整理好的單據按順序將貨物吩咐送貨司機完整地將數量規格、型號準確無誤地裝好。若在裝貨過程中出現貨物損壞,將罰款貨物價值的15%。把單據向送貨司機交代清楚后將貨物送出。在出貨裝貨時,必須做到隨喊隨到,態度積極,行動迅速。嚴禁態度不端正,行動遲緩,否則視情節輕重將作出處罰,或者開除。
七、工資發放制度
工資結算于每月30日—31日,發工資于第二個月30日,且每月扣押工資300元整,押金于年底(春節前)一起發放,若工作中發現任何有損公司利益員工者,將被開除,同時將上月工資、本月工資以及每月所扣押金作為對公司賠償。若中途申請辭職,或被公司辭退,按60元/天結算工資,未滿5天,辭退與辭職將不發工資。
八、辭職申請
若員工中途有特殊申請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辭職報告,待批準后一個月方能辭職,否則公司將不給當月及前月工資,此責任由員工自己承擔。
九、開車責任制度
司機送貨到每家客戶時要保證卸貨時板材的完好無損,幫助客戶一起卸貨,若在卸貨中板材有所損壞將罰款貨物價值的10%,在送貨路上所有違章、罰款金全部由自己承擔,除不是本人違章外,駕駛證扣完分后,由本人付錢買分處理,貨車上三環路行駛時必須在下午5點前駛離三環路以外的道路。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內部準駕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上述證件,不準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司機將每月30日將加油卡明細單打印一份,和電子違章查詢報告交與管理部違反此規定者罰50元/次。
十、獎勵
若員工向公司提出好的建議或管理的方法,一經采用實行一個月內,確認有提升公司的管理層次,將獎勵100元/次。
企業員工上班管理制度 篇2
為提高全員素質,保證產品質量,更好的為客戶服務特制定本條例。
(一)檢驗工序管理制度
1. 質檢人員必須依據倉庫開具的領料單進行領料{打包物料};
2.質檢人員在檢測物料(成品,半成品)前必須審好圖紙、工藝檔及要求,做好檢驗前的準備工作;
3. 未經批準,不得隨意改動檢驗工藝和參數,若有必要改動必須與相關工序聯系,預防和杜絕安全質量隱患,確保檢驗工作順利進行;
4. 在檢驗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分析解決,并做好記錄,把損失降到最低;
5. 檢驗過程中實行三檢制,即:自檢、互檢、專檢。自檢完的產品打上標記,合格品與不合格品分類擺放,不允許混放,以次充好。
6. 合格品經檢驗合格后,做好標示,放在規定位置,待合格產品打包入庫;
7. 產品在流轉過程中嚴防磕碰,若有發現,將嚴肅處理;
8. 質檢員依據領料單進行產品首件檢驗,如有不符,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并糾正;
9. 質檢員在生產過程中要做到首件檢驗、中間巡檢、完工專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0. 各工序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若有違犯,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上班制度
1. 全體人員應事先做好準備工作,員工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生產現場。詳細了解設備運行情況以及一天的工作內容;
2. 質檢員工對檢驗設備儀器須進行檢查,并進行書面記錄,檢驗設備每日需打掃清潔
3. 質檢人員按照規定分工到現場進行現場巡視,對發現的問題,現場記錄清楚;在檢查中發現不符合實際情況時,質檢人員應立即處理,
4. 未經批準同意不得私自離崗。
5.檢查組長的工作:1)檢查人員是否齊全,設備運行、現場環境是否良好;2)檢查各項工作是否準備完備準確;3)召開班前會,安排工作;4)向上級及時匯報當天工作;5)及時解決當天遇到的問題;
6.上班期間不準聚集談天;不準玩手機;不準竄崗;不準做與上班無關事宜;
7.下班提前5分鐘,總結一天的工作內容并做好工作報表報告上級;
8.確定檢工作臺面檢驗設備及周邊打掃干凈,方能下班;
(三)現場管理制度
1. 合格品與不合格品分類擺放整齊,做好標記;
2. 工、卡、量具擺放整齊嚴防摔碰傷;
3. 設備保持清潔、潤滑、無故障;
4. 下班前設備及周邊打掃干凈,不允許有鐵銷、產品、油污等存在;
5. 嚴禁在生產車間、倉庫和禁煙區吸煙,一經發現,第一次罰款五十,第二次加倍,造成生產損失的由員工本人承擔責任。
6. 生產車間分配的工作任務,員工須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不得偷工減 料,拖拉應付,消極怠工或擅離崗位,違者酌情罰款0元—50元。
7. 嚴禁把公司的產品私自攜帶出廠,一經發現均按偷竊論處,處50元-100元罰款。
8. 上班時間禁止一切不文明行為,不允許坐在貨框、機臺上,不得在生 產車間嘻笑打鬧影響他人工作。
9. 員工不得在車間打架斗毆、吵罵、詆毀管理人員,擾亂生產次序之言 行,違者處50元—500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10. 員工須愛護生產設備,針車設備由機修工協助定期保養,未經許可任何人不準亂調、亂拆機臺,若因操作不善或蓄意破壞致設備損壞者。
(四)入庫管理:
原材料必須有保管員同交貨人親自交接,核對物資的規格名稱、數量是否一致,鋼材應涂色標志。按規定放置。半成品入庫應做到已檢品和待檢品分開放置,成品應依據檢驗員開據的檢驗單核對產品的型號、數量是否正確,符合要求方可辦理入庫手續。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一律作待檢物品處理放在待檢區域內,經檢驗不合格的物品一律退回。
安全事項: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定,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保證倉庫和物資財產的安全
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2)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斷電及其它不安全隱患。
(五)考勤制度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本制度適用于全體員工。
1、 出勤: 時間調整時由辦公室統一公布通知。
工作時間: 上午7:30-11:00,下午12:00-17:00
2、打卡(指紋):全體員工統一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打卡。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代打卡,否則雙方均以違紀處罰。
3、遲到:上班7:30以后算遲到。以5分鐘為計算單位,不足時為5分鐘,按每計算單位五元扣減工資。30分鐘后視為曠工。
4、早退:每天下午17:00前無故離崗者為早退。按曠工處理。
5、請假:員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應在前一日由本人親自(非特殊情況,不準無故代請假)向車間主任請假或在當日上午7:30前用適當方法向車間主任請假,車間主任將未到人員的情況在當日上午8:00前報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處理。請假未滿一天者,以工作時間計算,按個人工資標準由財務核扣。
6、曠工:按正常工資的兩倍核算扣曠工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積5天,予以除名。考勤過程中,弄虛作假,不按要求及時上報者將按規定處理。
(六)著裝制度
1、按照公司規定統一著裝要求;
2、嚴禁穿拖鞋、高跟鞋、短裙、短褲上班;
3、女員工把頭發束起來,不怡披頭散發;
4、按照公司規定佩戴口罩、手套、頭套等生產工具;
5、夏天著裝以舒適寬松為怡,不得穿著暴露、嚴禁不文明行為。
(本制度從制定之日起生效,必須嚴格執行)
20xx年2月27日
企業員工上班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醫院工作質量和正常秩序,強化醫院管理,健全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在職工中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以醫療質量為核心”的服務宗旨,以經濟杠桿為手段,從嚴治院,充分調動全院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心全意為人民的健康服務。依據衛生部《醫院工作制度和醫院工作人員職責》,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醫院醫療、護理、醫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個人。
第三條本制度的解釋與實施由院辦負責。
第四條本制度中相關內容的執行方法:
(1)職能科室深入基層,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調查核實;
(2)科室自查,缺陷上報;
(3)群眾來信采訪反映缺陷,調查核實;
(4)院外各職能部門、上級領導監督檢查,發現缺陷,歸口轉報。
第五條凡發生涉及本制度規定的問題,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書面自查意見及處理建議上報院辦執行。
第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相關規定、制度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七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獎則
獎勵對象:各科室及個人。
獎勵方式:以精神獎勵為主(如通報表揚、授予先進工作者、文明科室稱號等),適當給予獎金或獎品。成績特別突出者,由醫院積極向有關部門或上級單位推薦,爭取更高獎勵;對受獎人的事跡在全院大會上宣布或張榜公布;并將有關材料裝入本人檔案,作為晉職、晉升考核聘用依據。
獎勵時間:隨時獎勵和年終獎勵相結合。
獎勵金額:50―1000元。
獎勵范圍:
第八條在工作中能顧全大局,能正確對待各種復雜事件,并能及時采取應變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處理的。
第九條積極參與各項社會公益事業,在扶貧、助殘等各項醫療衛生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在改善服務或管理方面獻計獻策且被采納,效果突出的。
第十條積極研究、推廣新技術、新項目,為單位創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一條在突發事件及重大搶救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身體健康的緊急情況時,能服從命令、忠于職守、臨危不懼、救死扶傷,取得較好社會效益的科室或個人。
第十二條及時發現重大事故苗頭,阻止了事故或嚴重差錯的發生,使醫院或病員免受重大損失者。
第十三條在各種意外事件發生時,愛護國家財產,見義勇為,保護了公共財產和群眾利益,避免或減輕了損失者。
第十四條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為政為醫清廉,敢于同違紀失職行為作斗爭,維護了醫院利益,成績顯著者。
第十五條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醫院或科室服務質量和兩個文明方面成績突出者。
第十六條堅持財經制度,維護財經紀律,敢于抵制歪風邪氣,避免了較大資金流失者。
第十七條在后勤服務上認真、熱情,及時為臨床服務,在節支方面做出較大成績者。
第十八條獲得市級、區級或鄉鎮一級表彰獎勵者。
第十九條社會滿意度超過95%的科室或個人。
第二十條凡在正式報刊、雜志發表論文的,區級獎勵50元,市級獎勵150元,省級獎勵300元,國家級獎勵500元。
第二十一條科室或個人得到新聞媒體正面報道表揚者,每次獎勵50元。
第二十二條關心維護醫院和病人利益,敢于舉報行業不正之風和損害集體利益者。
第二十三條在醫療服務中,堅持優質服務,尊重服務對象,樂于助人,甘于奉獻,深受群眾贊揚的;或由于醫德醫風好,技術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揚信、感謝信、錦旗、牌匾等,或拒收紅包的科室或個人,每次獎勵50元。
第三章醫德醫風罰則
第二十四條不能與同事密切配合完成應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務;或詆毀他人、抬高自己;或給集體、同事不搭臺、不補臺,甚至拆臺;或挑撥離間,影響團結和工作,扣發當事人100―300元。給醫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視情節輕重,扣發500―1000元,且2年內不得有評優、晉升資格。
第二十五條按有關規定應該上報或請示的重大事項,未及時上報、知情不報或故意隱瞞的,扣發責任人300元,造成后果自行負責。
第二十六條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差,發生冷、硬、頂、推、拖,扣發當事人50元,并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七條患者在診療過程中對醫療服務不滿意,科室沒有給予很好解決而使病人向領導或有關部門投訴的,每投訴一次,扣發科室50元。
第二十八條科室社會滿意度在85%以下的,扣發100元。滿意度在75%以下的扣發300元。
第二十九條收受患者及其家屬的“紅包”、物品,除責令如數退還外,按收受紅包金額或物品價值的3倍處罰,并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同時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如對饋贈錢物當時難以謝絕的,須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負責人與當事人一道適時退回;對無法謝絕的錢物要及時報告并上交院部,由院部處理。
第三十條向病人或其親屬暗示,索要錢物,除如數退還外,按索要錢、物(折款)5倍罰款,并進行全院通報批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發生兩次及其以上者,除罰款、全院通報批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外,降聘技術職務一年。
第三十一條醫務人員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藥品商、器械商等宴請、游樂,經查實,扣發當事人300元,扣發科室1000元;在基建、維修、引進設備、物資器械、藥品采購等業務往來活動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類似回扣的,均視為受賄行為,除追繳非法所得外,給予回扣金額5―10倍的處罰及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二條未經醫院同意,藥劑科、藥庫不能擅自新進藥品;不準私自在臨床中進行藥品、醫療器材等臨床驗證。違者,扣發科室負責人200元,扣發當事人500元;從中獲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給予全院通報批評,同時根據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第三十三條工作人員不佩證上崗或在崗不按規定著裝;窗口工作人員未掛牌或掛牌與在崗人員名字不吻合,扣發當事人10元。
第三十四條徇私舞弊,給他人出具假醫療證明或假檢查報告的,扣發當事人100元,視其情節給予必要的黨紀、政紀處分。如從中收受錢物者,除如數退還錢物外,扣發500元,并進行全院通報批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工作人員搭車開藥,搭車檢查,除如數補交費用外,扣發當事人200元。非醫學需要,利用b超等檢查,非法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的,扣發責任人200元。
第三十五條無故拖延診療時間,未按預約時間紿病人作檢查,出報告(機器故障或停電除外),扣發當事人100元。病人對門診的服務態度或質量不滿意,造成影響者,扣發當事人100元。不經醫院同意擅自停門診,發生一次扣發當事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