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值班制度(精選5篇)
防汛值班制度 篇1
一、汛期值班每年自4月1日至8月31日止(上級防汛部門另有要求除外),必須堅持24小時不間斷值班;遇特殊汛情,值班時段相應提前或延遲;非汛期若遇到突發事件,防汛辦公室應及時安排應急值班。
二、防辦值班主要負責上下聯絡,掌握水、雨、工情動態,了解各地防汛抗災情況,認真填寫值班日志和備忘錄,做好當日小結記錄。及時上報當日災情和防汛抗災情況。遇緊急情況,向帶班領導提出應急處理方案。
三、防汛值班人員每天不少于4人,分為2班,第一班值班時間為早上8:00時至下午20:00時;第二班值班時間為20:00時至次日早上8:00時,每班人員負責本班接發傳真、電話,記錄水、雨、工情,未完任務應與接班人員進行交接,并負責值班室的衛生和環境整理,保持清潔、整齊。正常情況下由局領導帶班,局長督查;當發生暴雨等突發情況時,由局長帶班,全班人員一同值班;情況緊急時,由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帶班。
四、防汛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守紀律,認真負責,兢兢業業,細致工作,切實保證下情及時上傳,上情及時下達,嚴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防汛值班電話轉移呼叫,如出現脫崗現象,將追究值班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并給予50100元的'處罰。
五、值班人員應按時交接班,遇特殊情況無法準時到崗時,應事先向帶班領導報告,并通知值班人員;交接班時應移交值班記錄和發生重要情況的處理結果以及遺留問題等。
六、值班人員接班后,應掌握上一班次的水、雨、工情,并記錄在案。8時30分完成水情日報后,匯總形成水、雨、工情及防汛動態情況摘要,并根據需要形成汛情反映。情況摘要必須根據水、雨、工情動態隨時更新。
七、值班人員應做好接收電話、傳真的詳細記錄。內容包括來電單位、姓名、通話內容、時間等。需要請示處理的事情辦完后,要記錄辦理情況、值班人員簽名,做到事事有著落。記錄要求準確、清晰,重要內容不許錯漏。遇有自己不能處理的防汛要務時,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嚴禁積壓拖延,值班人員手機必須保證24小時暢通。
八、按時查詢、記錄氣象預報。當氣象臺發出臺風、暴雨警報和大到暴雨以上實時降雨時,要向帶班領導匯報,并向有關鄉(鎮、場、處)及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通報,主動了解受災地區的范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抗洪搶險措施等情況,督促做好災害防范工作。
九、帶班領導主要負責上下協調,督促指導值班人員認真負責完成本崗位工作,處理日常事務,編輯《汛情反映》;組織召開定期或不定期情況通報會,歸納并提出重要的調度意見、險情處置方案,督促落實調度方案的險情處置工作;局長負責閱示、審定有關防汛抗災方面的文件。將重要情況上報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
十、注意防火、防盜,切實做好安全保衛和保密工作。
防汛值班制度 篇2
(一)學校要堅持24小時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兩人。
(二)值班人員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規和本單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應急措施;熟悉消防重點部位的布局、建筑特點、防火區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設備的配置情況;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做到不脫崗、不睡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值班人員要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要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當班未處理完的事項及重大問題要交接清楚,并進行實地檢查交接和簽字。
(五)值班人員要對管理范圍內的各種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確保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值班人員對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學校的人員要進行驅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七)發現火警信號或接到報警時,要進行實地查看,并及時將著火地點、火勢情況、燃燒物質、報告人姓名、撲救情況向有關領導報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做好詳細記錄。
(八)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對學校消防安全值班情況進行督查。
(九)因值班人員工作失職造成火災事故的,應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進行處理。
防汛值班制度 篇3
學校的防汛工作關系到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的安全,校級領導必須高度重視。根據市區教育局的防汛要求,制定24小時帶班制度。
1、帶班領導要明確帶班要求,并檢查督促汛期值班的老師是否按時到崗,是否堅守崗位。
2、帶班領導密切關注天氣預報,如遇強降雨或暴雨預警后,要親自帶班,及時調度汛情、雨情、險情,要及時通知學校防汛搶險隊伍提前到校,做好防汛準備工作,確保一旦有事,快速應對。
3、帶班領導對汛情要做到心中有數,做到有重要情況及時上傳下達,決不允許出現空崗空位等失職現象。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并確保隨時呼叫有應答。
4、在下雨期間及雨后,帶班領導要注意學校設施及操場的排水情況,發現設施異常,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災情蔓延。
5、學校值班電話,工作期間值班班電話:
防汛值班制度 篇4
一、汛期值班從6月1日零時起至9月31日止,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二、各值班領導組成員負責上下聯絡,掌握水、雨、工情動態,了解當地防汛抗災情況,逐一細致排查學校的不安全隱患,認真如實填寫值班記錄,遇緊急情況,立即向校領導報告,及時起動應急預案。
三、防汛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守紀律,認真負責,兢兢業業,細致工作,切實保證下情及時上傳,上情及時下達,嚴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防汛值班電話轉移呼叫,如出現脫崗現象,將追究值班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輕者通報批評,重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四、值班人員應按時交接班,遇特殊情況無法準時到崗時,應事先向帶班領導報告,并通知值班人員;交接班時應移交值班記錄和發生重要情況的處理結果以及遺留問題等。
五、值班人員應做好接收電話、傳真的詳細記錄。內容包括來電單位、姓名、通話內容、時間等。需要請示處理的事情辦完后,要記錄辦理情況、值班人員簽名,做到事事有著落。記錄要求準確、清晰,重要內容不許錯漏。遇有自己不能處理的防汛要務時,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嚴禁積壓拖延,值班人員手機必須保證24小時暢通。
防汛值班制度 篇5
1、明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的職責,制訂每日24小時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與要求以及設備自檢、巡檢的程序與要求。
2、具備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和維修保養記錄、完整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等基本情況資料。
3、在醒目位置懸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火警處置程序、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有關人員的聯系電話等資料。
4、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不得漏記、補記、代記,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應完整,字跡清晰,保存完好。
5、消防控制值班室的設備設置應符合要求,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雜物,保證其環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的要求。
6、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具備一定消防知識和熟悉操作規程。
7、值班期間發生各種報警,值班人員應按照相應的火警處置程序進行靈活有效的處理,嚴格執行火災報警制度。
8、值班人員嚴禁吸煙、動用明火或擅自關閉、改變室內消防設備的工作狀態。
9、控制外來人員入內,并做好登記方可進入,進入后嚴禁亂動各種設備;廠家的工作人員維修設備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并消防管理人員陪同方可進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遵守值班紀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長時間占用值班電話,接收和發出報警時,有條件的要及時進行電話錄音,不準隨意刪除報警電話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