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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4-09-26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選24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

  1、指紋考勤機為正常上下班考勤,其他考勤(如加班、公差、調休、病假、事假、婚喪假等),必須由本人根據公司制度填寫相應表單,由領導審批后及時交到綜合辦公室考勤人員處留存備查。

  2、確因工作外出、臨時業務原因等無法按時進行指紋簽到或簽退的員工,需及時向部門負責人或綜合辦公室考勤員說明情況,并于當天或次日主動填寫《異常考勤簽到登記表》,部門員工需各部門經理簽字,部門經理需分管副總簽字,以此確認未考勤異常事因的真實性。無負責人簽字者,按未考勤處理。

  3、各部門考勤員于每周一12:00之前將上周簽字證明的.《異常考勤簽到登記表》報至綜合辦公室考勤員處進行統計核實,確認無誤后交由公司領導簽字審批。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2

  公司所屬各部室:

  為進一步強化機關部室勞動紀律,規范、完善考勤管理工作,為確保考勤工作的考核實施和監督管理,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機關部室全體員工啟用新指紋考勤系統,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紋考勤范圍

  機關部室全體員工。

  二、指紋采集注冊

  1、20xx年2月25日-28日為指紋采集注冊時間,地點:綜合辦erp信息中心。

  2、機關全體員工必須按時進行指紋采集注冊,不按時間采集指紋注冊者(出差人員除外,回廠時及時補采指紋。)自20xx年3月1日起,指紋考勤機不能識別且沒有個人出勤信息的,按曠工處理。

  三、實施辦法

  1、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東廠區辦公樓一樓廳內,一臺安裝在西廠區公寓樓一樓廳內。

  2、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員工上下班按時考勤,以指紋進行上班簽到、下班簽退的考勤制度。

  3、出差、學習及病假、事假等各種休假人員,須填寫請假審批單,經領導批準后,報綜合辦留存備查。否則,按曠工處理。

  4、東、西廠區統一考勤管理

  東、西廠區往來服務人員,按照考勤時所在地點的`考勤規則進行考勤,若上班時間臨時到東區或西區往來服務,到達服務地點后在當地補刷指紋一次。

  東區考勤時間:

  8:00前簽到;12:00后簽退;

  14:00前簽到;18:00后簽退。

  西區考勤時間:

  8:00前簽到;12:00后簽退;

  13:30前簽到;17:30后簽退。

  5、節假日和班后加班,加班者由所在部門填寫加班審批單,并須刷指紋考勤,按加班時間簽到和簽退。班后加班時,加班者簽退后,再做一次上班簽到簽退。

  6、各種考勤及處罰,按有關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執行。

  四、使用注意事項

  1、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應采集兩個指紋,當其中一個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識別時,可采用另一個手指考勤。

  2、簽到及簽退時,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驗證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3、刷指紋時,若無法正常識別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綜合辦反應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4、指紋機全天開機,任意時段都可記錄指紋考勤。

  5、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使用方法使用,保持指紋采集窗口的清潔。

  6、考勤機由綜合辦專人管理,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

  五、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實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3

  一、總則

  1、為加強后勤服務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維護公司的工作秩序,規范公司考勤考紀制度,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后勤服務總公司(含子公司)全體企編員工。

  二、考勤管理

  1、公司行政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其職責:組織建立公司考勤管理體系,監督檢查和指導公司各部門(中心)的考勤管理實施工作,每月對各部門(中心)上報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和公示。

  2、各部門(中心)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管理工作的責任人,并落實一名專職或兼職考勤員作為本部門(中心)考勤工作的直接管理人。

  三、考勤職責

  1、考勤原則: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各部門(中心)認真審核填寫《考勤情況匯總表》(附表1),如實記錄本單位員工每月的考勤信息。考勤結果將作為公司審定發放工資與各類津貼、員工轉正、晉升、年度考核與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對發生瞞報、漏報、遲報等現象的部門(中心),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考勤依據:由各部門(中心)根據崗位需要,設定每崗位或工種工作時間,確認到崗時間、實際操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并通知到每個員工。

  3、考勤紀律: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與部門(中心)的作息制度,不得無故缺勤。因事、因病等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員工請假單》(附表2)。

  4、考勤周期:周期為自然月。

  5、考勤流程:各部門(中心)在當月末填妥當月考勤表,員工的考勤信息須由本人簽字確認,當月的考勤結果經各部門(中心)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匯總審核考勤報表并存檔。

  6、考勤公示:各部門(中心)審核完畢的當月考勤表,需及時發布于公司網站“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遇周六、周日和節假日順延)。

  7、考勤復核: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所在部門(中心)提出查詢申請,行政部應及時進行復核。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違紀現象監督,并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部反映。公司行政部需保存好員工考勤相關資料,保存期一年以上。

  8、考勤細則:各部門(中心)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中心)考勤管理制度的實施細則,經分管領導審批后予以實施。

  四、假期規定

  1、每位員工都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

  2、試用期員工原則上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天,病假累計不得超過6天,如有超過者,視為試用期不合格。

  3、正式員工均享受勞動法規定假期,請假的條件與期限、審批程序與權限、手續材料及相關待遇,詳見附表《員工請假政策信息一覽表》(附表3)。

  4、任何假期都應填寫請假單,說明請假理由和請假起止時間,并附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本部門(中心)存檔。

  5、員工必須按規定程序和審批權限或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原因事后補假單者,應寫明延遲原因及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6、同一部門同一崗位的管理人員工作期間不得同時請假,以保障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五、加班管理

  1、加班原則: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部門(中心)工作需要,部門(中心)負責人應上報《員工加班申請表》(附表4),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否則不作加班處理;因崗位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本部門(中心)負責人審核、報分管領導審批后,視作加班。

  2、加班范圍:公休、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員工按崗位排班要求上班,不作加班處理,不支付加班費(國定節假日除外)。

  3、調休安排:員工加班后原則上安排調休(調休當年有效),員工需辦理調休手續。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報本部門(中心)負責人批準,認可加班天數后,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且公司不再發放加班費;若無法調休或無需調休的,由各部門(中心)負責人匯總加班天數,于本月月底前交行政部審核后支付其加班費。

  六、曠工處理

  1、凡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 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未到崗工作的;

  (2) 請假期限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批準,擅自未到崗工作的;

  (3) 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期到調整后的崗位工作的;

  (4) 經查明,請假理由不符合實情,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

  (5) 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4次按曠工1天處理;

  (6) 無故不參加公司、部門(中心)組織的政治學習、業務培訓、會議等集體活動2次,按曠工1天處理。

  2、曠工具體處理辦法:

  (1) 曠工一次扣發當日工資的200%工資;

  (2) 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可視為自動離職;

  (3) 對經常曠工的人員,經批評教育無效,公司可給予辭退處理。

  七、附則

  1、本制度有關條文與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2、本制度由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3、本制度由后勤服務總公司負責解釋。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4

  1

  目的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項管理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項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正式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務關系、勞務派遣、實習生、兼職的各類人員根據雙方簽署勞務或實習協議另行規定。

  3

  考勤規定

  1、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的統一管理部門為人力資源部。

  2、公司工作日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時長8個小時,工作時間為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對于研發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其上班時間08:30—09:00,下班時間:17:30—18:00)。

  3、實行彈性工作制以人力資源部審批為準;

  4、公司以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個工作日為一個考勤周期。

  5、公司在辦公地點安裝了考勤打卡裝置,所有正式員工(公司領導除外)一律要求通過考勤機執行考勤。

  6、駐外人員接受當地考勤安排;

  7、銷售人員在公司辦公同樣接受考勤,外出需要通過《員工外出登記表》進行登記。

  8、員工上班后忘記帶考勤卡,須到人資部填寫《忘記帶卡登記表》,上班下班均需登記,同時必須由公司前臺作為證明人簽字。

  9、員工次月5日之前應及時處理上月所有考勤異常信息,經直接主管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統計備案。

  10、正常考勤人員在規定上班時間后30分鐘內到崗為遲到(彈性工作制9:00點以后到公司算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為早退。遲到與早退均按“次”為計算單位。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者應提前取得上級主管批準并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書面的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1、遲到早退的處理:(1)員工每月有3次(含)以內善意遲到或早退機會,超過3次后每次扣除當月績效X元;(2)2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6次(含3次善意遲到或早退),或當年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37次(含),公司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處理。

  休假規定

  1、請假規定

  員工請事假通過書面的《請假申請單》按照請假單規定流程審批,審批通過后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帶薪年假規定

  (1)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當年帶薪年假總天數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當年帶薪年假總天數為10天;已滿20年的當年帶薪年假總天數為15天;

  (2)員工帶薪年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不滿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每天8小時折算天數);

  (3)員工事假可以帶薪年假抵消;

  (4)當年入職并且試用期后方可享受年假,當年可享受年假按照入職天數比例折算,11月份之后入職的則不可享受當年年假;

  (5)年假可以分次或集中休;

  (6)已有資格享受帶薪年假的員工離職時帶薪年假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如果員工實際休假天數已超過計算天數,超過的天數按事假日工資標準從結算工資中扣除;

  (7)員工因個人沒有申請休帶薪年假的當年年假視為自愿放棄;

  (8)員工申請帶薪年假需填寫《請假單》,一次休年假在3天(含)以上的,員工須提前5個工作日提出申請。無論年假是否被批準請假單均應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9)當年沒有休完的年假,次年春節之前集中休年假仍然有效,逾期視同自愿放棄休假權。

  3、病假規定

  (1)病假以半天為單位請假,2天以內(含)部門經理審批;

  (2)病假超過3天的員工須在修完病假后提交醫院證明(診斷證明),無醫院證明的病假按事假處理;

  (3)請病假達5天(含)的,應出具掛號單據、病歷及三級甲等醫院診斷證明(包含建議休假時間),必要時須在人力資源部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開具休假證明;

  (4)當年累計休病假30天以內(含)病假工資為正常工資50%發放;當年累計病假30天以上者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5)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4、婚假規定

  (1)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間辦理結婚手續者可享受婚假,申請婚假時須向人力資源部提供結婚證等證明;

  (2)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員工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一次休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期連續計算。

  5、產假規定

  (1)公司嚴格根據《女職工勞動特別保護規定》第7條規定休產假“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后2個月內應告知上級主管并應持懷孕和預產期證明原件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3)公司男員工配偶生產的,給予男員工連續7天的陪產假,陪產假需在配偶生產前后10天內一次性休完否則過期作廢;

  (4)女員工有不滿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享有1小時的喂奶時間,該時間必須按時使用不能合并使用。多胞胎哺乳時間每多一胞胎每天增加30分鐘。

  (5)在規定的產假期間女員工的工資由生育保險和公司共同承擔(按照國家生育保險政策規定:生育津貼屬于員工生育期間國家發放的待遇,生育休假期間公司照常發工資的屬于提前向女員工預支生育津貼,員工申請生育津貼和晚育津貼后公司代為扣除),沒有生育保險的按實際工資發放;

  (6)享受晚育假期的晚育津貼處理:晚育由女員工享受的,男配偶不得享受晚育假,享受晚育的女員工如果公司照常發放工資,晚育津貼必須從我公司申請(如果女員工沒有申請晚育津貼公司將在女員工上班后第1個月開始扣除晚育假期給發的工資);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享受產假但是沒有生育津貼和晚育津貼待遇。

  6、喪假規定

  (1)員工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去世可請喪假。

  (2)員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請喪假5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請喪假3天。

  (3)喪假以天為計算單位須一次休完,否則作廢,喪假請假過程中休息日及節假日均計算在內。

  7、工傷規定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工負傷應在24小時內書面報人力資源部。

  (2)工傷假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有效的證明;

  (3)工傷假其它事宜按國家《企業職工工傷醫療期規定》規定辦理。

  8、事假規定

  (1)員工請事假以半天為計算單位,不滿半天的按半天計算。事假可以帶薪年假抵消;

  (2)員工沒有剩余可休年假抵消的,這種事假則不發工資;

  9、曠工規定

  (1)曠工定義:員工沒有來公司上班、利用公出時間辦私事的、出差未按規定辦理出差手續、工作期間擅自離崗的、未辦理完畢請假續假手續(以取得請假批準回執為準)缺勤的、未正式提出書面離職申請玩失蹤的、申請休假的理由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無法提供休假證明)而已休假的。

  (2)曠工期間扣發雙倍工資;

  (3)連續曠工超過2天(含2天),或在連續12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公司可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5

  管理責任

  1、人力資源部負責在每月結束后及時統計員工考勤信息,形成《月度考勤統計表》報給薪酬主管核算當月薪酬。

  2、員工的考勤管理直接責任人為其上級主管經理。

  3、上級主管經理要按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信息并對審批結果負責,凡是與員工共同作弊者一律按照嚴重違紀給予開除處理。

  6

  違紀處理

  1、代人考勤、考勤信息變相處理、偽造編造和篡改考勤記錄等行為,視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公司按照《勞動紀律管理制度》嚴肅處理;

  2、員工考勤異常信息沒有及時處理:年度只警告一次之后開始計次,第一次發現扣除月度績效工資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績效工資部分徹底扣除;

  3、部門經理沒有及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信息:年度先警告一次限期處理之后開始計次,按照次數計算,第一次沒處理扣除月度績效工資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績效工資部分徹底扣除。

  (提示:上述逐級加重的措施可防止不重視考勤的現象)

  7

  相關制度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8

  相關記錄

  《員工請假單》

  《員工外出登記表》

  《出差申請表》

  《月度考勤休假統計表》

  9

  制度生效

  本項制度經公司工會集體評審,總經理審批,自20xx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公司此前發布過的《考勤休假管理規定》歷史版本同步廢止。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5

  為了保證公司正常的工作時間和工作秩序,根據公司的工作性質和特點,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人員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請假,非特殊情況下不得電話請假。

  二、全體人員實行早晨上班簽到制度,凡遲到超過規定時間20分鐘以上者作為缺勤處理。

  三、根據每人的工資標準、實行按實際出勤天數(有效工作日)計算和發放基本工資(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缺勤一天扣一天工資,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病假一天扣一天工資、病假五天以上者當月無獎金。

  四、公司實行有效工作日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填寫加班人名登記表,經領導批準加班。公司由專人負責考勤,每月按22天有效工作日計算工資標準,超過部分,加班人員可換休或領取加班工資。加班時間在晚上12點以前計半個工作日,超過晚12點計一個工作日。

  五、對于公司外出聯系業務人員,如需個人外出聯系業務,須經批準后方可外出,所里一般選派2――3人一同前往,并要求在當日下午2點前趕回公司,下午2點后外出聯系業務的需在下班前趕回公司,匯報登記聯系業務情況表(業務性質、單位名稱、電話、地址),特殊情況另定。若不經所領導同意無故缺勤者,視同私自外出干私活處理。一經發現,公司向當事人按每人每天收取200元勞務費并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外出三天以上者停發當月工資。

  外出執業時由項目經理負責考勤記工。有事先請假,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取資料和送報告除所里專職人員外,一般原則上由客戶取送,特殊情況由聯系業務的人取送,在市內及近郊不超過2―3個小時,郊縣及外地除外。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6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考勤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員工工作績效考核、計發勞動報酬的重要依據。為規范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進一步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確保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正常運行,特制訂本規定。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全體員工。

  各駐外分子公司(事業部)參照本規定制訂相應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并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后執行。

  3.管理責職

  3.1 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是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

  a) 監督檢查員工考勤紀律,調查處理考勤違紀現象;

  b) 設專人負責各部門考勤記錄統計表的收集、錄入、統計匯總與反饋; c) 指導、監管各部門及分子公司(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門考勤管理工作,審核分子公司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3.2各職能部門是所屬員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主要負責:

  a)教育督導部門員工嚴格遵守公司的考勤紀律。

  b)審核本部門員工的相關考勤申請流程,監控員工日常的考勤違紀行為并反饋給考勤主管部門。

  c)本部門內指定專人(部門考勤管理員),負責依照本管理規定,做好部門員工每月考勤的統計上報工作。

  3.3信息管理部門是考勤管理信息平臺的技術支持部門,主要負責:

  a)開發或提供專業的考勤管理信息系統平臺,負責提供系統的技術支持。

  b)系統日常操作的指導、咨詢,與供應商確定良好的售后服務。

  c)系統故障維護,數據安全管理。

  3.4 各分/子公司(事業部)是本單位員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負責參照本 規定,結合當地政策與實際情況,制訂本公司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并上報總部人力 資源部審批備案后組織落實。

  4.相關定義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4.1“請假”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員工因私不得不離開工作崗位而應履行告知申請和簽批手續的行為。

  4.2“遲到”是指到了規定的上班時間,員工未按時到達工作崗位的行為。

  4.3“早退”是指未到規定的下班時間,員工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

  4.4“曠工”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員工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應到達工作崗位而擅自不到工作崗位的行為。

  4.5“竄崗”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未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或非聯系工作需要,員工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并隨意到他人工作崗位的行為。

  4.6“怠崗”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員工雖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但不努力工作或沒用心工作或干脆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行為。

  5.工作日、休息日、法定休假日、民間節日和加班

  5.1 工作日:實行一周5天工作日制,每天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5.2工作日作息時間。公司根據季節,將工作日工作時間分為夏令、冬令時間。

  5.2.1每年的4月1日至8月31日執行夏令時間,原則上規定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5.2.2 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執行冬令時間,原則上規定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5.2.3具體工作時間調整以公司行政管理部門發文通知為準,各部門及分子公司(事業部)的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業務需要參照以上要求制訂,具體方案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審核并送總經辦備案。

  5.3休息日。公司實行雙休日制,原則上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天休息2天,但生產一線及輪班制崗位的休息日不固定,實行輪休。

  5.4法定休假日。公司按國家統一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執行。公司在下列節日期間安排員工休假,若有調整,將以政府部門發布的通知作為依據再行發布通知:

  a)元旦:1天(1月1日)

  b)春節: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c)國際勞動節:1天(5月1日)

  d)國慶節:3天(10月1、2、3日)

  e)清明節:1天(農歷清明當日)

  f)端午節: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8

  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理順工作流程,嚴格履行審核批準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規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條各部門設立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每周對人員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匯總、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及人事管理部門匯報,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人事管理部門對考勤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有監督、核查的權利。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周期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門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于次月3日前把經過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的考勤匯總表、假期審批等考前表單上報公司人事部門。人事考勤專員在2個工作日內對公司所有考勤記錄審核完畢。

  第三條公司實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時,公司不提倡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各部門因生產工作實際情況需要調整作息時間,需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報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門負責人提前1天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后方可執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事后應及時補批手續。

  第五條公司實行休假儲備制度,即員工的加班可以作為日后同等時間的調休,公司節假日外休息可以沖抵員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員應建立員工調休臺帳,及時記錄個人的休假儲備情況,員工加班調休及沖抵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第二章員工假期管理

  第六條事假:是指因個人原因未到崗工作的時間。

  1、事假的批準程序員工請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單,獲取核準后方可休假,一般情況下不得事后補假。特殊情況下,必須持有相關證明或事先向主管領導電話說明情況,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按照事假處理,否則一律按照曠工對待。請事假半小時以上的,按事假計發薪酬。

  2、批準權限部門經理可以批準1天以下(含1天),副總經理可批準3天以下(含3天),超過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總經理批準。總經理授權按照授權權限批準假期。各級管理人員不得超越權限批準事假。

  第七條病假:是指員工因患病、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或休息的時間

  1、休病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時告知本部門負責人,本部門考勤管理人員記錄考勤并上報人事考勤部門,本人或委托人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上交休假證明。

  2、休假證明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開出,員工因急診在就進的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診醫院出具急診和休假證明。

  3、員工在工作時間需要看病時,應先向直接領導口頭請假,以當日掛號票或診斷書為依據,看病時間一次滿二小時或全月累計滿八小時以上,按病假處理。

  4、患病員工按休假憑證或準允休假的時間休息,計算病假時間以員工實際休息時間為準。員工實際休病假時間需由部門負責人在假條上簽字認定。未經批準,實際休息時間大于休假憑證開具的休息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就診和休假證明。

  6、在病假憑證上,有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資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醫療期。是指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醫療期計算應從員工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在規定的計算周期累計病休時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時限的,視為醫療期滿。病休期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2、根據有關規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確定醫療期,醫療期計算標準見下表。

  3、員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經醫院確診后,醫療期可根據實際情況,經主管副總審核、批準后,可酌情適當延長醫療期。

  4、員工非因工致殘和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部門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第九條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給予員工的用于結婚的.假期。

  1、員工休婚假應書面提出申請并填寫假條,按規定給婚假3天。愛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結婚,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2、符合晚婚規定的員工,另給予獎勵婚假7天。晚婚假自辦理登記手續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許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視同放棄休假。

  3、再婚的員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條喪假:按規定給予職工處理其直系親屬喪事的假期。

  1、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撫養職工長大的撫養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喪事的可給假三天。如親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時間,可按喪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2、員工的祖父母去世,確需本人料理喪事的,經領導批準,可給喪假一天。故去親人在外地,路程時間按事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探親假:是指員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按規定給予的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本規定的探親假假期按照公司經營狀況及公司需求,總經理有權決定是否批準。

  1、本公司雙方股東已婚員工原則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為4天(含路途時間),一般休假時間確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雙方股東未婚職工原則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時間為1周。

  3、享受探親假的職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親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親假一般不可以積累使用,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批準。

  4、公司其他已婚員工在工作滿1年,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員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員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員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員工休探親假須提前1個月審批。主管副總批準后方可休假,休假審批單交人事考勤專員備案。

  7、員工經批準的探親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在探親假期間因病而超期者,需持縣以上醫療部門急診證明,可按病假處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員工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個工作年內安排,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集中或分段安排個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統一安排,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休年休假的,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累計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無法提供繳費證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計算。

  第十三條工傷醫療期:是指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接受治療和領取工傷津貼的期限。

  1、公司根據工傷醫療機構確診的診斷證明,對照《北京市工傷醫療期分類目錄》,確定醫療期,發給工傷津貼。

  2、工傷醫療期一般為一至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不超過三十六月。

  3、工傷的認定及工傷醫療期待遇以北京市工傷保險規定為準。

  第十四條產假:是國家規定的女職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復健康的時間。

  1、女員工生育,按國家規定給予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符合晚育條件的,獎勵產假30天。經批準,獎勵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員工休產假應履行休假審批手續,并報公司人事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哺乳假:嬰兒未滿周歲的女職工每班工作時間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如路途較遠兩次哺乳時間應合并使用。

  第三章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特殊考勤處理

  1、遲到:員工遲到,說明合理原因后,經得領導同意,遲到時間按事假處理;未說明任何理由無故遲到的,按曠工處理。遲到在1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的罰款2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按事假甚至曠工處理。

  2、早退:員工早退期間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未履行休假審批程序或特殊情況未補審批手續,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條本制度所列各項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標準或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考勤規定歸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元月一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9

  為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確保公司的正常運作和持續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辦公室環境,現將公司考勤制度規定如下:

  一、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9:00a.m~17:00 p.m).,須在公司考勤表上簽到,由于個人因素未考勤者按缺席論;代考勤或委托他人考勤均屬明顯惡意違紀行為,違者一次扣罰50元(請假者除外)。

  二、門店人員作息時間為每天(10:00a.m~22:00 p.m)做一休一,輪流換班,店長將換班表統一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外出超過30分鐘以上者,須向行政人事部提交部門經理(門店店長)簽字的 《外出申請單》(附件1)寫明外出事由;業務人員需9:00到公司考勤后辦理好《外出申請單》手續,方可外出.違者一次扣罰50元。

  三、員工請假一天以上由部門經理批準,員工請假二天以上需由總經理批準,應事先填寫《請假申請表》(附件2),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交給行政人事處;特殊原因(如患急病癥或突發事件)無法事先書面申請時,應先電話告知部門經理或行政人事處,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請假。并于事后1個工作日向行政人事處補交《請假申請表》否則按缺席論。部門經理級以上的請假或工休,應事先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

  四、行政人事部將對每天考勤情況做統計,每周公布一次統計結果;員工對考勤統計有異議,可直接與行政人事部溝通解決;

  五、未做考勤記錄、不及時提交《非正常出勤申請表》或《請假申請表》者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論,其分別做如下處罰:

  A、15分鐘以上的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50元;

  B、1~4小時的缺勤按曠工半日計,并扣除半天工資。

  C、超過4個小時以上缺勤者,按曠工1日計,扣除當日工資 ;一個月內曠工2日以上(含2日)將被自動除名;

  本制度從20xx年4月8日起執行,請全體員工嚴格遵守

  .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為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考勤管理制度適用于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三、職責

  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考勤管理工作。

  各部門領導負責做好本部門員工的考勤監督管理。

  四、工作內容

  1、本公司作息時間: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2、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3、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有事外出的,須經本部門領導同意。

  4、公司節假日值班由行政辦公室統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六、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領導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并作為員工加班補貼或輪休的依據。

  5、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或常務副總批準。員工請假須經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人事后須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6、員工上班時間遲于規定時間,按遲到論處;下班時間早于規定時間,按早退論處。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資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資50元。

  五、打卡規定

  1、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打卡,打卡時間為早上班8:00以前,中午12:00以后,下午13:00以前,17:00以后,特殊崗位不能按時打卡的可填寫補勤卡申請表;

  2、不得委托或代他人打卡或簽到,一經發現,對代打卡人和被代打卡人均處以100元的經濟處罰并記過一次;

  3、員工未打卡時,須填寫'未打卡情況說明',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到行政辦公室,否則按故意不打卡處理。

  4、員工屬于以下情況之一者,按曠工1天處理:

  5、未經領導批準,擅自不上班或請假后逾期不歸;

  6、故意不打卡;

  7、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

  8、拒不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六、曠工及違紀的處理:

  1、根據公司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2、給予不超過當月工資30%的經濟處罰;

  3、當月曠工超過3天,或當月遲到、早退超過8次者,公司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為規范公司內部考勤及請假管理程序,保證良好的工作秩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考勤:

  (一)每日考勤原則上以當日簽到記錄為準。考勤每月匯總,如出現多人次無簽到記錄,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調查核實并報經理批準后,另作處理。其余未簽到者,按曠工處理。

  (二)凡因工作需要不能簽到的,必須口頭或電話通知綜合管理部備案。否則事后不補,均按事假處理。

  (三)因私請假,須辦理請假手續,并將請假條交綜合管理部備案,否則視為曠工。

  (四)部門員工加班后需補休的,由部門負責人擬定調休計劃報經理批準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五)安護員、保潔員考勤,以每日考勤記錄為準。

  二、請假

  (一)員工因個人原因需請假停止工作進行辦理時,可向公司請假。除工傷假外,所有假期均須填寫《職工請假審批單》,完成審批程序后,交綜合管理部考勤員處作為工資核發依據之一備案。請假時限超過3天者,經批準后應將有關工作交接完畢,方可離崗。

  (二)請假的種類: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工傷假、計劃生育假八類。

  (三)適應范圍及請假程序

  ◆病假

  1、適用于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患病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時,根據國家規定享有醫療期。

  2、職工請假(傷)假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后15分鐘內電話通知所在部門領導及綜合管理部。不需要住院治療的,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綜合部提供病假條,否則按事假計算。需入院治療的,應于住院后一周內,委托他人持,《住院證》和病歷復印件辦理正式請假手續。請長假病職工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可予以調整工作崗位,本人不能或不愿接受調整的,公司根據國家勞動法之相關規定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事假

  1、適用于確需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職工。職工一次事假最多不得超過15天,全年不得超過20天。

  2、職工請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審批單》報批,事后不補。半天以內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綜合管理部備案;1天以上,3天以內的事假,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審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由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經理審批。審批后的請假單及時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3、事假請假審批權限同樣適用于婚假、喪假等的審批。

  ◆婚假

  適用于公司已轉正職工以國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結婚。婚假一般為3個工作日,如符合男28周歲以上,女26周歲以上的初婚晚婚條件的職工,經公司經理特別批準后可適當延長。

  2、職工請婚假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按請假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試用期員工不享受婚假。

  ◆喪假

  1、公司職工的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之父母)去世,可依據國家規定給喪假3天,去市外或省外料理喪事適當給予路程假。

  2、職工請喪假如需去外地料理的,經請假審批后應交接完手頭工作,方可離崗。

  ◆產假

  1、適用于按國家和公司規定履行了生育申報審批程序的合法結婚女職工,不論生育的'為活胎或死胎均可按規定享受產假。

  2、女職工請產假必須至少于產前l周內向公司申請,并出示醫院證明和準生證,經批準后交辦公室備案。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

  3、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病假對待。

  4、女職工非婚生育時,不享受產假,其需要休養的時間不享受工資及其他福利。

  5、夫妻雙方系晚育的,在女方產假期間給男方護理假3天,期間工資獎金照發。

  ◆哺乳假

  職工自產假休滿到嬰兒l周歲以前,每天享受兩次,每次30分

  鐘的哺乳假,視同正常出勤。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得超過一小時。

  ◆工傷假

  1、適用于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公司職工。

  2、工傷職工接受治療可享受不超過12個月的停工留薪期。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公司負責安排人員護理。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規定的工傷待遇。

  4、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計劃生育假

  1、適用于因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需要暫停工作進行人工流產、結扎的公司職工。

  2、已婚女職工流產或夫妻雙方進行結扎、節育手術的,可享受15天的計劃生育假。

  3、計劃生育假實行員工提前申請,憑醫院計生證明履行審批手續。

  四、考勤及請假的薪金處理方式與績效考評

  (一)考勤的處理方式

  I、遲到、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一次者,扣罰10元,遲到、早退達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計算。當月累計遲到一次按10元扣罰,遲到兩次以上的,按第二次扣罰20元,第三次扣罰40元,以此類推。

  2、代人簽到: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扣罰300元,累計3次作辭退處理。部門主管未能教育好員工,應負連帶責任,每次扣罰100元,并通報批評。

  3、曠工:曠工半天按當日工資的1.5倍扣罰,扣除績效考核分1分,扣除當月獎金,年終獎按3個月扣罰;曠工1天按當日工資的3倍扣罰,扣除績效考核分3分,扣除當月獎金,年終獎按半年扣罰;在一個月內曠工累計達3天以上的,公司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累計曠工2天者,除每天按當日工資的3倍扣罰外,扣除績效考核分3分/天,扣除全年獎金。

  (二)請假處理方式

  1、請假的假期時間均自離崗之日起算起,除事假外,其余假期均包括公休假目和法定假日。

  2、假期結束應立即銷假。請假期滿因故不能上班者,要事先續假,并提供正當理由的證明,續假未獲批準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3、處理方式

  ◆病假

  l、職工病假不需要住院治療且當月病休時間累計在3天以下者

  (含3天)病假一天按其日應發工資扣發,年終獎按天扣發。職工病假當月累計超過3天以上,7天以下者(含7天),病假一天按其日應發工資扣發,并扣除當月獎金,年終獎按1個月扣發。當月病假累計7天以上者,病假工資按天扣發,年終獎按每7天扣發一個月年終獎計算。全年累計病假達一個月者扣除全年年終獎。

  2、職工病假當月個人績效成績按0.5分/天扣除,當月病假超過15天,績效考核成績為0分。

  ◆事假

  1、職工事假當月累計在3天(含3天)以下者,按其應發工資標準按天扣發事假工資,年終獎金按l天扣3天計算。事假當月累計在3天以上者,除按其應發工資標準按天扣發事假工資外,扣除當月獎金,年終獎金按每3天扣發一個月計算。

  2、職工事假當月累計在3天以下者,個人績效分按1分/天扣,當月累計事假在3天以上者,績效分按2分/天扣除,事假超過15天者,當月績效成績為0分。

  ◆婚假、喪假

  1、職工婚假、喪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

  2、職工婚假、喪假在3個工作日以內的不影響其當月個人績效考評成績。

  ◆產假

  1、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待遇按公司基本工資400元/月計發。

  2、正常休產假員工的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響,休假

  期間績效考評成績為0分。

  ◆工傷假

  1、職工因工負傷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就醫路費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予以報銷。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公司按照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經批準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按照本企業職工因公出差標準由公司報銷。

  2、職工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收入。

  ◆計劃生育假

  1、職工計劃生育假期問,工資、獎金按產假標準計發。

  2、正常休計劃生育假的員工的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響,休假期間考評成績為0分。

  五、本辦法經公司經理批準后實行,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修訂解釋。

  六、本辦法自發布起正式實行,公司原規章制度中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有限責任公司

  二0xx年五月二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2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管理規定

  1、工作制度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2、打卡制度

  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考勤機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2.2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2.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批準后,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項目文員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

  3、手工考勤制度

  3.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外圍人員、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副總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3.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的部門考勤員(文員)或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考勤報表。

  3.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3.4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證明,出差期間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記錄;

  4、加班管理

  4.1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4.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4.3.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a.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凡是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b.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對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一般情況下延時工作不計加班,因特殊情況經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的延時工作,可按以上標準計加班。

  4.4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因無法確定加班工時的,應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有效。《加班申請表》必須事前當月內上報有效,如遇特殊情況,也必須在一周內上報至總經理批準。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視為乙方自愿加班。

  4.5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4.6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4.7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補休。原則上,員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補休的,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在春節前后補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

  5、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5.1《加班申請表》在各部門文員處領取,加班統計周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5.2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各部門的考勤員(文員)負責《加班申請表》的保管及加班申報。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加班前到部門考勤員(文員)處領取《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有效。填寫并履行完審批手續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管。

  5.3部門考勤員(文員)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匯總交人力資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5.4如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未設文員,以上職能由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指定的人員履行。

  6、倒休

  6.1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部門考勤員確認當月的加班實際天數簽字后,交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簽批。

  6.2當月倒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

  6.3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倒休天數。

  6.4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補償。

  7、各類假期規定

  7.1病假

  7.1.2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7.1.3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7.1.3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以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鑒定,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7.2事假

  7.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7.2.3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7.2.4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7.3有薪節假日

  7.3.1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

  7.3.2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7.3.3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7.3.4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7.4婚假

  7.4.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7.4.2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6個月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7.4.3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7.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7.4.5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7.5喪假

  7.5.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7.5.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7.5.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7.6產假與哺乳假

  7.6.1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

  7.6.2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7.6.3女職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生育同時符合上述二項或三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

  7.6.4男員工可享受晚育獎勵假。

  7.6.5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7.6.6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7.6.7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7.6.8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7.6.9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7.7計劃生育假

  7.7.1計劃生育假,人工流產或節育手術的員工,根據相關計生規定,提供證明文件,給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宮內節育器3天,節育手術5天(男)、15天(女)

  7.7.2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

  7.7.3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人力資源部審核,按規定批準。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7.8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7.9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7.9.1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7.9.2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7.9.3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7.9.4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報人力資源部

  8、請假制度

  8.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8.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8.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8.4請假的核決權限

  天數

  人員1天(含)以下3天以內4天(含)以上

  一般員工(固定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

  部門主管(含)以上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

  勞務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8.5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8.6《請假申請單》需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的,由本部門考勤員(文員)呈遞辦理《請假申請單》經審批后,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存并通知本人。當月27日前連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8.7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8.8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9、缺勤規定

  9.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50元,10分鐘以上扣款100元,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

  9.2曠工扣款規定:

  9.3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9.4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9.5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9.6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10、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自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11 相關表樣

  11.1《請假申請表》

  11.2《加班申請表》

  11.3《外勤登記表》

  11.4《倒休申請表》

  11.5《未打卡補簽申請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冷鏈物流項目所有員工。

  3、工作時間:

  ⑴夏至: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冬至: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⑵每個月4天帶薪休班,各部門根據工作情況合理安排人員休班,并填報休班申請表,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全勤獎勵:因工作或崗位原因放棄個人休班而工作的,1個工作日獎勵40元,2個工作日獎勵100元,三個工作日獎勵150元。

  4、考勤制度:

  ⑴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⑵簽到次數: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⑶簽到時間:簽到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⑷因公外出未簽到:因公外出未能簽到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簽字,外出前將登記表遞交到綜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因忘記簽到者,應填寫《未簽到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證明其出勤情況,并審批,最后交由綜合管理部。

  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協助綜合管理部進行管理。

  5、請假制度

  ⑴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⑵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⑶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綜合管理部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綜合管理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假期種類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再送總經理審批;最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⑵請事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可以在休班發生的當天以口頭(或電話)形式向上級請假,上班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病假

  ◎病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需開病假證明;

  ◎三個工作日以上的,應有醫院的病歷復印件,住院須有《住院通知單》和病歷復印件,并將此證明附在請假單后;

  ◎請長假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將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病假前2日為帶薪假期,超2日以上病假按事假處理,一天病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⑷事假

  ◎1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1個工作日以上,3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部門經理同意后由主管副總審批;3個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門經理、主管副總同意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的請假申請交綜合管理部備案(此條同樣適用于婚假、產假、喪假的審批)。

  ◎若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須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否則公司

  將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事假為無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⑸婚假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在崗兩年以上的職工婚假增加到10個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按請假審批權限,逐級上報,最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后3個月內休完,試用期及到崗1年以內的員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申請3個工作日喪假。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適當給予路途時間。

  ⑹年假

  ◎員工自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每年享受3個工作日帶薪假;滿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個工作日的帶薪假。

  ◎休假前必須安排好個人工作,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前提。

  ◎員工帶薪年假須在次年內休完,不得累計,且兩年年假不能連休,年假和其他帶薪假也不能連休。

  ◎員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動沖抵年假。事、病假沖抵年假不作扣款處理,沖抵完后,再按所請事、病假天數扣款。

  ◎員工休事、病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當年不享受年假;當年已享受年假的,應將已享受部分從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產假:

  ◎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

  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

  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

  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⑻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公眾假期,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期間為帶薪假日。

  7、遲到、曠工管理制度

  ⑴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一小時之內到崗為遲到;遲到或早退超過10分鐘小于30分鐘做警告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小于60分鐘的扣款10元。

  ⑵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⑶曠工0、5工作日扣除當日工資;曠工1個工作日扣除2倍當日工資。 ⑷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扣發15天工資或是根據情況強制辭退。

  ⑸未簽到且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說明,則視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實到時間以遲到、早退、曠工計算。

  8、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員工請假單

  員工請假單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條 考勤方式及對象

  1、公司人員均使用指紋打卡考勤,特殊部門考勤另行安排。

  2、公司副總級(不含副總)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出差人員申請表》記錄考勤。

  第二條 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夏季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冬夏季的上班時間更換為每年的10月1日和5月1日。因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休息的,應在適當時間安排補休。

  第三條 打卡管理

  1、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2、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3、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因打卡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第四條 請假流程

  1、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1天以內的(含51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表》,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3、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相關證明。

  4、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第五條 缺勤處理

  1、遲到、早退者,10分鐘以內警告,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50元,曠工二天扣薪1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五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第六條 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3、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 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4、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1)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2)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3)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4)因公差旅期間。

  (5)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6)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5、加班工資計算

  (1)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2)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3)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5

  搞好物流管理不僅是庫管員的責任,而是每位員工義不容辭的責任。為進一步加強物流管理,為生產、營銷等部門提供真實可靠的數據,特制定本規定。

  一、所有物流人員要樹立正確的工作態度,養成勤奮、好學、吃苦耐勞的工作習慣,愛崗敬業,忠于職守。嚴格執行本崗位《庫管員作業指導書》內容。

  二、按規定做好原材料及其產成品、半成品和工具的出入庫手續,正確開具出、入庫單,正確記賬并輸入ERP系統中,做到隨進、出,隨記賬,保證賬實相符。

  三、熟練掌握各種物品、材料和產品及其零配件的名稱、規格型號及其性能,并按規定擺放整齊,做到分類排放、數字準確、標識存放、帳實相符。

  四、堅決拒絕手續不全的物品進出庫,對本公司待加工品的進、出也要按規定填寫出、入庫單,并有經手人簽字。對沒有出庫單和入庫單私自進出的.將給予當事人經濟處罰。需要外協加工的產品全部實行投標制,按照中標書中中標價格、數量填寫《出庫單》。未投標的新產品、應急產品一律由各廠區第一責任人簽發《工作派遣單》發貨。

  總廠簽發人:

  放架簽發人:

  五、庫管員要經常對庫存產品進行清點、對賬。公司將每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抽查對賬,每月月底進行清資調帳,發現因工作失誤造成賬實不符的一次扣崗位責任制考核分10分(合格率98%,每差一件罰5元)。

  六、庫管員要保管好有關單據,對因失誤丟失單據的一次扣崗位責任制考核分20分(每張單據開的不標準的罰5元),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金額給予賠償。

  七、出入庫產汽稱做到跟ERP軟件名稱相符,發現一處不符的扣20分崗位責任制考核分(每有一張單據名稱不符的`罰5元)。

  八、外協加工單據每月月底前對完,到財務下帳。庫管員、財務結算員應出據證明,作為外協加工戶投標資格的主要依據。由于庫管員、財務結算員原因造成外協加工戶對帳、財務下帳不及時的,每拖一日扣20分崗位責任制考核分。

  九、外協加工返修的產品出門的:未辦理入庫手續的由檢查員出據《不合格痞置單》,工序流轉庫庫管員開據《出庫單》。已辦理入庫手續的應增加沖減入庫數手續。嚴禁白條出門。

  十、產品退貨。三包人員將現場服務單附件到東廠辦理入庫,《入庫單》由東廠庫管員開據,一式四份:質量部、營銷部、財務部、留存各一份。三包人員以入庫單現場服務報告單作為財務報銷差旅費附件。營銷部以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沖減本月銷售額。作為三包人員出勤激的附件。質量部根據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拆卸、檢查退貨原因進行責任追究。退貨產品經檢查能夠回用的,由東廠庫管員開《出庫單》,總廠開《入庫單℃放到零件成品庫。沒有《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的,營銷部不得為三包人員記出勤,分管領導不得簽字,財務出納不得報銷差旅費,違以上規定的扣責任人崗位責任制考核分50分,并勒令改正。

  十一、借用工具、量具等物資,一律用排碼號的單據開單,借用人、批準人應在單據上簽字,注明使用日期,到期由庫管員收回。外協戶借用收不回的由批準人代還。庫管員一月一清,落實不到責任人的自己賠償。

  十二、廠區間工序產品流轉,一律辦理出入庫手續,沒手續的產品司機不得運輸,車間不得卸車入庫。當班庫管員、司機未嚴格執行的扣責任人崗位責任制考核分10分。

  十三、有關單據的要求:

  1、原材料出入庫單。材料入庫時,經質檢員質量檢驗后,庫管員進行數量驗收,驗收合格后開具材料入庫單,經入庫人(送貨人)和庫管員簽字,一式三聯,一聯為存根,一聯交入庫人結算用,一聯交財務部。

  2、原材料出庫開具部門領料單,領料單由領用人和庫管員簽字,將數量(噸或千克)核算出來。部門領料單一式四聯,一聯為存根,一聯為領料人,一聯交財務核算成本用,一聯作為《出門證》。

  3、生產投料單(下料《工作令》),需要庫管員和工序加工人員簽字。進入工序加工過程(工序流轉庫)。

  4、外加工出庫,用“外協領料單”,該單也要經過領料人和庫管員簽字,領料單填寫項目有:物料名稱、規格、單位、工序、數量。本單一式四聯,一聯為存根,一聯為外協戶,一聯為門衛,四聯對賬。

  5、外加工入庫單。本單由庫管員、質檢員、外協送貨人(入庫人)簽字。本單一式四聯同第4條。

  6、加工流程單(工序加工單)由車間主任、質檢員及統計員分別簽字。一聯結算工資用,一聯統計員保存,一聯交操作者,操作者作為核對工資的依據。該單項目包括計劃、實領、廢品和完工情況。

  7、成品出、入庫單,包括組裝、放架車間和東廠三個地方。出庫用銷售出庫單:一聯為存根(白),二聯為記賬聯(紅),三聯為隨貨同行聯(藍、該聯經過客戶方簽字后交運費結算人),四聯為車間主任(綠),五聯倉庫。

  工具庫出入庫單同上。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觀念,規范考勤、加班、請假、休假等行為,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及各下屬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各下屬公司原則上根據本制度執行,也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并結合當地勞動法律法規,制訂考勤休假管理實施辦法,報總部人力行政部審核備案后生效實施。

  第三條、職責

  人力行政部負責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考勤休假管理工作,指導及監督下屬公司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并依照本制度負責公司總部及總部直屬單位的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下屬公司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全體員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是本單位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依照本制度負責下屬員工的考勤紀律管理和請休假申請審批,對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條、考勤管理原則

  1、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保持良好的出勤習慣是員工基本的職業素養和義務,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嚴格按制度出勤并高效、勤奮工作。

  2、考勤管理的目的不是用嚴格的考勤管理政策約束員工的行為,在強調嚴肅緊張的工作紀律同時,公司更強調以工作結果為導向,強調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實行靈活多樣、適當彈性的考勤管理政策。

  第二條、工作時間

  1、公司原則上實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其他時間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放假休息。

  2、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作息時間按照總部人力行政部發布的作息時間通知執行。其他特殊崗位因工作特點需要執行不同作息時間的報人力行政部審核確定。

  3、公司總部范圍之外的其他下屬公司可根據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特點,自行制訂適合本單位運營需要的作息時間,并報總部人力行政部審核備案后執行。

  4、各單位制定的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保障員工得到正常的休息時間。

  5、因工作性質和崗位特點無法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經特別審批可以采用不定時工時制,如高級管理人員、市場營銷人員、外勤人員等。具體適用人員范圍由人力行政部審核、經總裁審批并向當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后生效。

  6、不定時工作時間是指工作日可以不受固定的標準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時制,以完成工作任務為重要前提,根據自身工作任務及以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為基礎自行安排彈性的上下班時間,但原則上要保證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總的工作時間。

  第三條、考勤登記方式

  1、考勤登記可采用指紋打卡、電子卡(紙質卡)打卡、簽到考勤、記錄考勤等方式。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和考勤條件自行決定采取的考勤登記方式。

  2、各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指定相關人員擔任考勤員,負責統計檢查記錄員工出勤情況,收集整理考勤信息、請休假資料等日常事務,每月制作并提交考勤統計報表。

  3、長時間出差至其他下屬單位工作的,或者不同工作區域各單位之間相互調派的人員,其工作時間和考勤登記等按照工作地管理要求執行,并接受當地人事管理部門的考勤管理監督。

  4、執行指紋打卡或者電子考勤卡考勤登記方式的,每天打卡2次,上午上班時間前、下午下班時間后各打卡1次,上班首次打卡和下班后首次打卡時間作為有效的考勤時間,午休時間不計入考勤時間。

  第四條、外出登記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需要臨時外出辦理相關業務(1天以內),應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2、員工次日需直接外出辦理業務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考勤員登記備案。

  第五條、出差

  1、員工因公需要長時間出差異地辦理業務(1天以上),需提前填寫《出差審批單》,按出差審批權限報直接上級、上級領導審批后,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2、《出差審批單》作為報銷出差費用的依據,因公短時外出不超過1天的但有差旅費用需要報銷的應按照出差審批流程辦理。

  3、出差人員在外出差期間依照實際出差公務時間和往返票證時間進行綜合考勤,出差期間和出差旅途往返時間按照標準工時計出勤,不計算為加班。

  第六條、實行不定時工時制人員考勤管理

  1、可以不需要以打卡等方式考勤登記,平時上下班時間原則上按照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但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業務需要彈性安排上下班時間,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先。

  2、如有公司通知必須按時出勤的情況,如參加重要會議、培訓、接待重要客戶等指定出勤要求時,必須按公司要求按時出勤,不得遲到、早退、缺勤。

  3、在客戶開發、業務洽談、業務辦理等需臨時外出辦公(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外出登記審批手續;臨時自行調休(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請假手續,但必須報備直接上級領導知悉并向人事管理部門備案。

  4、如當月未請休扣薪假,則當月按標準全勤天數計算考勤,并作為工資計算的依據,不執行加班規定。

  5、申請休產假、婚喪假、年假、出差等,以及超過1天以上的事假及病假,仍需按照公司的相關制度執行發起請休假申請流程,履行相關手續。

  6、如有無故缺勤、遲到、未經上級同意私自外出辦理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等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從重處罰。

  7、人力行政部將不定期確認與更新不定時工作時間職員名單,如有與本規定不符合的行為及表現,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不定時工作時間資格。

  第七條、考勤異常

  1、實施打卡考勤方式的員工依本制度要求出勤打卡登記考勤,由各單位考勤員定期檢查員工考勤打卡數據,統計考勤異常記錄,并將考勤異常記錄及時通知員工。

  2、實際到崗工作但遺忘打卡或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其他突發緊急情況等導致不能正常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處理。

  3、因遺忘等考勤異常原因未按要求上下班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經查實后可不予處罰,但每月累計不超過5次。

  4、員工本人在出現考勤異常情況后3日內填寫《考勤異常確認單》,發起考勤異常確認流程,由證明人或部門負責人核實審核確認后,交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備案,由考勤員更正考勤統計記錄可以視為正常出勤。

  5、對因請假、外出、出差手續辦理不全造成考勤數據異常的,員工需補齊相關手續。

  第八條、遲到:如員工晚于規定上班時間后60分鐘內到崗,按遲到處理。

  第九條、曠工: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或者指定的工作時間,無正當理由且未經過有效批準而未到崗工作的,按曠工處理。員工有以下情形的,視為曠工:

  1、未經有效批準無故早于規定的時間下班的;

  2、未經批準或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處理私事的;

  3、以辦理業務的名義外出而實際未辦理業務或處理私事的;

  4、遲到時間單次超出規定上班時間60分鐘以上的;

  5、未經批準超出事假規定時間不到崗工作且未補辦請休假手續的;

  6、無故不打卡或進行考勤登記且無法證明到崗工作的;

  7、請假原因與事實不符或者提供虛假請休假證明材料的;

  8、未辦理請休假手續或者請休假未經公司審批而擅自離崗休假的。

  第十條、考勤紀律

  1、員工應于規定上班時間之前處理好個人私人事務,打卡簽到后即進入緊張有序的工作狀態,有計劃的開展一天工作,自覺遵守辦公行為管理規范,嚴禁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員工應嚴格按要求辦理外出登記、出差和請假休假手續,嚴格按作息時間上下班,接受監督,服從管理,勤奮工作,不遲到、早退,嚴禁擅離職守、中間溜號,上班時間不得消極怠工,不得提供虛假考勤休假資料。

  3、員工如有違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行為,情節輕微的予以書面警告處分,并記錄在人事檔案;情節比較嚴重的予以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并取消全部或者部分年度、季度、月度績效獎金的發放,以及優秀員工的評定、晉升、加薪等待遇;嚴重違反考勤制度、態度惡劣的可給予停職、降職、降薪直至辭退。

  4、員工如因違反本制度受到處罰的,累計書面警告達3次者,第4次直接記過;累計記過達3次者,第4次直接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論處。

  5、員工未按時出勤導致延誤工作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賠償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考勤處罰規定

  1、對于在公司總部工作的員工,每月遲到累計不超過5次且累計總時長不超過60分鐘的可免于處罰,遲到的員工應自覺按遲到時長順延下班時間。

  2、每月遲到累計時間超過60分鐘的進行考勤處罰,每累計1小時的按缺勤1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的部分按半小時計算缺勤時間,超過30分鐘不足1小時的按缺勤1小時計算。如有效審批的加班時長,可以加班時長與遲到時長按照1:1的比例相沖抵可免于考勤處罰。

  3、每次遲到時長超過10分鐘且每月累計次數在6~8次的,每次予以書面警告一次;累計遲到9~11次的,每次予以記過一次;累計遲到12次及以上的將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4、每月漏打卡累計次數在6~8次的,予以書面警告;累計漏打卡9~11次的,予以記過;累計漏打卡12次及以上的將按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處理。

  5、如員工遲到后故意不打卡,事后又以忘記打卡為由申請考勤異常以逃避考勤處罰的,以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論處,根據情節給予記大過、降職降薪、直至辭退。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7

  總則

  1、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企業管理需求及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期全體員工自覺、認真地予以執行;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綜合部負責實施,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義務;

  3、公司考勤管理采用指紋+臉部識別簽到系統,公司于走廊處安裝一臺考勤機供全體員工記錄出勤使用;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考勤實行每天一次簽到和一次簽退;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指紋+人臉識別考勤機必須本人親自考勤,員工要嚴格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4、有關缺勤管理及違反考勤制度的處罰嚴格依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執行。各部門員工應按照考勤管理的流程和規定及時報批報備,綜合部考勤員應及時、完備地做好考勤事項的核批、記錄及相關資料的存檔備查工作。綜合部門將于每月末根據考勤記錄和人員外出登記表以及請假條審核統計員工出勤情況,并根據該審核統計結果對員工的每月應發工資數額予以調整;

  5、員工年度累積出勤情況將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因素之一予以考量。

  第一章考勤機使用注意事項

  1、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若有個人損壞情形將對其通告批評并要求其核價賠償;

  2、考勤機上已設定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如考勤機出現故障或出現其他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協調管理員解決,若擅自擺弄而致考勤機損壞的,將對其通告批評并要求其核價賠償;

  3、使用指紋考勤機簽到/簽退時,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確認完畢后方能離開;

  4、為便于考勤管理人員確認考勤機記錄,除因休假或全天外出未到班到崗而無法指紋簽到的,員工到班到崗(含值勤日)必須簽到/簽退。

  5、除經審批確認的特殊情況外,員工出勤時間一律按指紋考勤記錄的時間為準。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一條工作時間

  1、因季節變化調整工作時間的以綜合管理辦公室的通知為準;

  2、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但因崗位職責特殊及其他特殊需要安排相關部門及人員公休日值班的,相關部門及人員應予配合;

  3、有關員工的法定節假日的休假的規定,具體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作給假及調休處理。

  第二條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超過十五分鐘后到班者以曠工(職)半日論,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工(職)半日論,因審批確認的特殊情況而致簽到/簽退有此情形的除外;

  2、員工每遲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以示處罰,部門負責人遲到早退的,每一次扣款20元以示處罰;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工(職)半日論,;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公司有權視情形給予通報批評、扣除一定比例的月度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不同程度的處罰措施;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班的,應及時電話告知公司總經理、部門主管并報綜合部知悉,到班后及時補充《考勤特殊情況說明》交存綜合部,經核查屬實且報備手續齊全的,綜合部門予以記錄后不作遲到早退處理;

  5、員工實際到勤但忘記指紋簽到/簽退或因考勤機故障無法指紋簽到/簽退或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情況未能指紋簽到/簽退的,需及時填寫《考勤特殊情況說明》按流程呈批后交綜合部門考勤登記備查,本《考勤特殊情況說明》需一事一呈批,一月一交存,如無經審批確認的特殊情況說明而缺勤的,一律按指紋考勤機記錄的遲到/早退/曠工(職)狀態予以處理;

  6、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職)論處且將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20%以示處罰。

  第三條請假

  1、部門主管以下人員請假半天及以下者由部門主管批準,部門主管以下人員請假半天以上者及部門主管請假的由公司總經理批準,所有在職員工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公司董事長批準,副總經理、總經理及董事長秘書請假由董事長批準;

  2、因需請假人員經核準允許休假的均須在綜合部門備案以便工作協調和緊急聯絡。部門主管及以下員工休假的需持書面《員工請假單》按流程呈批后于休假前一個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綜合部,副總以上人員經董事長批準同意請假的,口頭通知到綜合部即可。因事發突然未能提前呈批但已征得口頭同意的,應及時補充相關書面文件交存綜合部門,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職)處理;

  3、因享受年休假、國家法律規定的相關員工假(婚假、產假/陪產假、計生假、喪假等)的請假人員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提前按流程呈批《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并至少提前一個工作周報備綜合部;

  4、員工因獲準享受本辦法所列法定帶薪假/薪資補貼假的,應填寫《考勤特殊情況說明》交綜合部備案供核算薪資使用;因一般事假及普通病假可不予填寫呈批《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實際遲到早退、曠工(曠職)的,不可填具呈批《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否則一律按照偽造出勤記錄論處;本《考勤特殊情況說明》需一事一呈批,一月一交存,如無經審批確認的特殊情況說明而缺勤的,一律按指紋考勤機記錄的遲到/早退/曠工(職)狀態予以處理;

  4、員工休假期間達3天以上(含3天)的需做好相關工作交接并在休假期間保持聯絡暢通以及時應對緊急工作處理情形。經獲準休假3天以上的員工,應填寫《日常工作交接單》按流程呈批核實工作交接情況,并于休假前一個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綜合部。

  5、未按規定請假即休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的,以曠工(職)論處且將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10%以示處罰;偽造請假事由或請假手續者,一經查明屬實,以曠工(職)論處且將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20%以示處罰。

  第四條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應填寫《員工請假單》按照請假流程提前呈批,并應于休假前一個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綜合部;連續請病假兩個工作日以上(不含兩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公立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如不能提交相關證明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并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10%以示處罰;

  2、員工因急發病情需請假的,應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向其所在部門領導及公司總經理請假,經批準方可休假;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后兩日內向綜合部報備補充的流程文件,連續請病假兩個工作日以上(不含兩日)的,還需提交區級以上公立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如不能提交相關證明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并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10%以示處罰;

  3、非需住院治療的一般病假,病假期間每日/每小時工資將從應發工資中予以扣除;

  4、員工患病及非因公傷需要接受住院治療的,憑病歷及醫院證明可申請病假,公司將根據員工病情嚴重程度給予一定的醫療期,醫療期間公司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病假工資;超過醫療期仍未痊愈者,按事假處理,扣除相應的事假考勤款;

  5、無正當理由或虛構謊報病假者,一經查實,公司將視情形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關系等不同程度的處罰措施。

  第五條事假

  1、員工因私人事務須作請假處理的,應填寫《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按照規定的請假流程呈批,并應于休假前一個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綜合部。未按規定報批報備而擅自休假的,一律按照曠工(職)處理;

  2、事假期間每日/每小時工資將從應發工資中予以扣除;

  3、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需在外出辦理業務前向部門主管(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的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照曠工(職)處理;

  4、員工每年累積事假不得超過12天,超過12天的一律以曠工(職)論。

  第六條年休假

  1、員工在公司累計工作滿一年的,享受每年5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5個日歷日;

  2、員工申請年休假的,應按流程呈批《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并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報備綜合部;

  3、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4、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5、員工本年累計事假8天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第七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需按流程呈批《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并應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報備至綜合部;員工應于婚假后及時向綜合部提供結婚證書作為相關事實證明;

  2、適齡結婚的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方滿25周歲、女方滿23周歲)享受婚假7天;

  3、員工婚假期間享受本崗位基本工資收入。

  第八條產假及計生假

  1、產假期間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2、公司對參保員工不另行計發生育津貼,員工由于生育所產生的一切檢查和醫療費用都將根據天津市政策予以報銷,由員工本人產后到天津市生育保險處辦理,公司綜合部門予以必要的協助;

  3、員工休產假/陪產假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計生假前提交醫院證明,按公司規定的流程填具《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呈批報備。

  4、員工產假期間享受本崗位基本工資收入。

  第九條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公司將酌情給予1-3天喪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2、員工辦理喪假需按流程呈批《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并報綜合部備案;

  3、員工喪假期間享受本崗位基本工資收入。

  第十條工傷假

  1、員工因工受傷,由其所在部門及時通知綜合部;根據情況嚴重程度,綜合部于48小時內到工傷部門報案;

  2、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公司確認確不能出勤,核給工傷假的,按照員工月平均工資的60%予以發放;工傷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職)處理。

  第十一條值勤

  1、公司值勤分為:1)上班日的.值夜;2)休假日的值日及值夜;值日值夜悉遵照本辦法執行;

  2、公司休假日(周末公休日及部分法定節假日)值日由部門職員輪流排班執行,財務部無特殊情況可不排班值勤,綜合部應保證每值班日有一人值勤,工程部門應保證每值班日有所在部門50%以上的人員值勤;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均免值勤;

  3、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協調、監督本部門值勤安排,并應于每周五下午將本部門本周值班人員安排報綜合部,由綜合部統一公示記錄;

  4、值勤人員職責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電文;

  (2)接待來客,收聽電話及整理收文并歸放各部門、各辦公室;

  (3)巡察本公司辦公區、接待區,注意電氣安全、電氣節約及清潔衛生工作,并預防竊盜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司安全的事項;

  (4)處理當日其他臨時發生的事務,但事后應分別報告部門負責人及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必要時,亦得請示總經理及董事長辦理后辦理;

  5、值勤人員不得推諉免值或擅離職守,如因病或因故確實不能到值者,應事先自行委托本公司同職人員代值并向綜合部報備,經委托代值的,其一切責任則由代值人員承擔;經取得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同意而免于值班的,經報備綜合部可不予值勤安排。

  6、公司值夜另有專人擔任,不須輪值,但其職責除前條所列各項外,尤應注意人員的來往走動,燈火管理及門戶安全等事項。

  7、公休日值日時間原則上與日常上下班時間一致,經總經理及董事長核準可稍晚于上班日工作時間到班或稍早于下班時離班;值夜時間以當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內的時間為限,但需候接替人接值后始可離班。

  8、在崗人員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故公司不另行報支加班費,但值班期間公司提供全天工作餐,并在每月計算考勤扣除以核定月工資表時將值班天數與法定工作天數并行計算以作平衡,值班一天為正常上班的半天計算,故各部門值班人員務必及時報綜合部門記錄備查。

  9、違反上述值勤規定而擅自行事者,皆按正常工作日考勤管理做遲到/早退/曠工(職)處理。

  第十二條出差

  1、員工因需出差或接公司指示出差的,應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

  明》按流程呈批,呈批獲準的應在出差日開始前一個工作日交綜合部門存檔備查,未按規定提交流程文件或所提交的流程文件無領導批示而擅自離職離崗者一律按照曠工(職)處理;

  2、員工出差應向同職人員做好崗位工作的交接,并應在出差期間保持聯絡暢通,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工作進程。核批的出差期滿應及時返崗述職;如因工作處理需延長出差期間的,應在征得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同意后報備綜合部門,并于返崗后兩個工作日內向綜合部補充報備相關流程文件,未能提交補充文件的,一律按照曠工(職)處理;

  3、出差員工應提交《員工出差申請單》至財務部門,并按照核定的擬借出差費用領款;員工應于返崗后兩個工作日內向財務部門提交相關票據如實核銷出差費用;

  4、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員工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紀守法,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費用;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及時向主管述職。

  第十三條曠工(職)

  1、以上列明的違規遲到/早退及違規請假情形按照曠工(職)處理的,依照本條規定予以記錄、計扣工資;

  2、曠工(職)半日者,由綜合部予以記錄備查,不計發曠工(職)期間內的日/小時工資,并扣除當月月度績效工資的10%以示處罰;曠工(職)全天的,由綜合部予以記錄備查,不計發曠工(職)期間內的日/小時工資,并扣除當月月度績效工資的20%以示處罰;連續曠工數日的,績效工資的扣除累計計算;

  3、以上第一條至第十二條列明的幾種情形下計扣績效工資比例的規定不與本條關于曠工(職)績效工資扣除的規定相沖突,有如上條款列明情形的,應扣績效工資與曠工(職)處理下的績效工資的扣除并行計算;

  4、連續曠工(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工(職)達十二日者,除依照上述規定予以處理的外,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觀念,規范考勤、加班、請假、休假等行為,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及各下屬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各下屬公司原則上根據本制度執行,也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并結合當地勞動法律法規,制訂考勤休假管理實施辦法,報總部人力行政部審核備案后生效實施。

  第三條職責

  人力行政部負責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考勤休假管理工作,指導及監督下屬公司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并依照本制度負責公司總部及總部直屬單位的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下屬公司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全體員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是本單位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依照本制度負責下屬員工的考勤紀律管理和請休假申請審批,對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條考勤管理原則

  一、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保持良好的出勤習慣是員工基本的職業素養和義務,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嚴格按制度出勤并高效、勤奮工作。

  二、考勤管理的目的不是用嚴格的考勤管理政策約束員工的行為,在強調嚴肅緊張的工作紀律同時,公司更強調以工作結果為導向,強調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實行靈活多樣、適當彈性的考勤管理政策。

  第二條工作時間

  一、公司原則上實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其他時間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放假休息。

  二、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作息時間按照總部人力行政部發布的作息時間通知執行。其他特殊崗位因工作特點需要執行不同作息時間的報人力行政部審核確定。

  三、公司總部范圍之外的其他下屬公司可根據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特點,自行制訂適合本單位運營需要的作息時間,并報總部人力行政部審核備案后執行。

  四、各單位制定的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保障員工得到正常的休息時間。

  五、因工作性質和崗位特點無法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經特別審批可以采用不定時工時制,如高級管理人員、市場營銷人員、外勤人員等。具體適用人員范圍由人力行政部審核、經總裁審批并向當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后生效。

  六、不定時工作時間是指工作日可以不受固定的標準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時制,以完成工作任務為重要前提,根據自身工作任務及以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為基礎自行安排彈性的上下班時間,但原則上要保證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總的工作時間。

  第三條考勤登記方式

  一、考勤登記可采用指紋打卡、電子卡(紙質卡)打卡、簽到考勤、記錄考勤等方式。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和考勤條件自行決定采取的考勤登記方式。

  二、各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指定相關人員擔任考勤員,負責統計檢查記錄員工出勤情況,收集整理考勤信息、請休假資料等日常事務,每月制作并提交考勤統計報表。

  三、長時間出差至其他下屬單位工作的,或者不同工作區域各單位之間相互調派的人員,其工作時間和考勤登記等按照工作地管理要求執行,并接受當地人事管理部門的考勤管理監督。

  四、執行指紋打卡或者電子考勤卡考勤登記方式的,每天打卡2次,上午上班時間前、下午下班時間后各打卡1次,上班首次打卡和下班后首次打卡時間作為有效的考勤時間,午休時間不計入考勤時間。

  第四條外出登記

  一、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需要臨時外出辦理相關業務(1天以內),應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二、員工次日需直接外出辦理業務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考勤員登記備案。

  第五條出差

  一、員工因公需要長時間出差異地辦理業務(1天以上),需提前填寫《出差審批單》,按出差審批權限報直接上級、上級領導審批后,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二、《出差審批單》作為報銷出差費用的依據,因公短時外出不超過1天的但有差旅費用需要報銷的應按照出差審批流程辦理。

  三、出差人員在外出差期間依照實際出差公務時間和往返票證時間進行綜合考勤,出差期間和出差旅途往返時間按照標準工時計出勤,不計算為加班。

  第六條實行不定時工時制人員考勤管理

  一、可以不需要以打卡等方式考勤登記,平時上下班時間原則上按照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但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業務需要彈性安排上下班時間,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先。

  二、如有公司通知必須按時出勤的情況,如參加重要會議、培訓、接待重要客戶等指定出勤要求時,必須按公司要求按時出勤,不得遲到、早退、缺勤。

  三、在客戶開發、業務洽談、業務辦理等需臨時外出辦公(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外出登記審批手續;臨時自行調休(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請假手續,但必須報備直接上級領導知悉并向人事管理部門備案。

  四、如當月未請休扣薪假,則當月按標準全勤天數計算考勤,并作為工資計算的依據,不執行加班規定。

  五、申請休產假、婚喪假、年假、出差等,以及超過1天以上的事假及病假,仍需按照公司的相關制度執行發起請休假申請流程,履行相關手續。

  六、如有無故缺勤、遲到、未經上級同意私自外出辦理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等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從重處罰。

  七、人力行政部將不定期確認與更新不定時工作時間職員名單,如有與本規定不符合的行為及表現,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不定時工作時間資格。

  第七條考勤異常

  一、實施打卡考勤方式的員工依本制度要求出勤打卡登記考勤,由各單位考勤員定期檢查員工考勤打卡數據,統計考勤異常記錄,并將考勤異常記錄及時通知員工。

  二、實際到崗工作但遺忘打卡或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其他突發緊急情況等導致不能正常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處理。

  三、因遺忘等考勤異常原因未按要求上下班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經查實后可不予處罰,但每月累計不超過5次。

  四、員工本人在出現考勤異常情況后3日內填寫《考勤異常確認單》,發起考勤異常確認流程,由證明人或部門負責人核實審核確認后,交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備案,由考勤員更正考勤統計記錄可以視為正常出勤。

  五、對因請假、外出、出差手續辦理不全造成考勤數據異常的,員工需補齊相關手續。

  第八條遲到:如員工晚于規定上班時間后60分鐘內到崗,按遲到處理。

  第九條曠工: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或者指定的工作時間,無正當理由且未經過有效批準而未到崗工作的,按曠工處理。員工有以下情形的,視為曠工:

  一、未經有效批準無故早于規定的時間下班的;

  二、未經批準或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處理私事的;

  三、以辦理業務的名義外出而實際未辦理業務或處理私事的;

  四、遲到時間單次超出規定上班時間60分鐘以上的;

  五、未經批準超出事假規定時間不到崗工作且未補辦請休假手續的;

  六、無故不打卡或進行考勤登記且無法證明到崗工作的;

  七、請假原因與事實不符或者提供虛假請休假證明材料的;

  八、未辦理請休假手續或者請休假未經公司審批而擅自離崗休假的。

  第十條考勤紀律

  一、員工應于規定上班時間之前處理好個人私人事務,打卡簽到后即進入緊張有序的工作狀態,有計劃的開展一天工作,自覺遵守辦公行為管理規范,嚴禁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員工應嚴格按要求辦理外出登記、出差和請假休假手續,嚴格按作息時間上下班,接受監督,服從管理,勤奮工作,不遲到、早退,嚴禁擅離職守、中間溜號,上班時間不得消極怠工,不得提供虛假考勤休假資料。

  三、員工如有違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行為,情節輕微的予以書面警告處分,并記錄在人事檔案;情節比較嚴重的予以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并取消全部或者部分年度、季度、月度績效獎金的發放,以及優秀員工的評定、晉升、加薪等待遇;嚴重違反考勤制度、態度惡劣的可給予停職、降職、降薪直至辭退。

  四、員工如因違反本制度受到處罰的,累計書面警告達3次者,第4次直接記過;累計記過達3次者,第4次直接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論處。

  五、員工未按時出勤導致延誤工作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賠償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考勤處罰規定

  一、對于在公司總部工作的員工,每月遲到累計不超過5次且累計總時長不超過60分鐘的可免于處罰,遲到的員工應自覺按遲到時長順延下班時間。

  二、每月遲到累計時間超過60分鐘的進行考勤處罰,每累計1小時的按缺勤1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的部分按半小時計算缺勤時間,超過30分鐘不足1小時的按缺勤1小時計算。如有效審批的加班時長,可以加班時長與遲到時長按照1:1的比例相沖抵可免于考勤處罰。

  三、每次遲到時長超過10分鐘且每月累計次數在6~8次的,每次予以書面警告一次;累計遲到9~11次的,每次予以記過一次;累計遲到12次及以上的將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四、每月漏打卡累計次數在6~8次的,予以書面警告;累計漏打卡9~11次的,予以記過;累計漏打卡12次及以上的將按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處理。

  五、如員工遲到后故意不打卡,事后又以忘記打卡為由申請考勤異常以逃避考勤處罰的,以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論處,根據情節給予記大過、降職降薪、直至辭退。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9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5分鐘之內上班,不視為遲到行為,提前15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五天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五

  工作時間:上午8:10~11:30

  下午13:00~16:4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

  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其他例如產假、婚假、喪假等依據江蘇省、蘇州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員工每月有一天帶薪病假,病假超過(含)三天的,需出示醫院出具的病假條。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5.年假

  公司會根據每年業務情況,結合學校寒暑假情況,酌情在寒暑假給予公司每位員工一定天數的年假,具體放假時間和天數由公司決定。(或者給予員工一定的'年假自行決定休息時間,亦可一半一半,再議)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行政部備案向總經理提出申請,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十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一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理辦口頭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不扣工資;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學校集體活動管理

  公司作為工業技術學校全額投資的企業,學校常規性集體活動每位員工均需要參加,例如:升旗儀式、起初期末工作總結大會等;但日常教務會議、學生工作會議等不需要參加。

  公司因成立不久,集體性員工活動暫時不便組織,員工可根據自身喜好參加學校工會組織的相關活動;公司另有活動單獨通知。

  八、考勤管理

  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行政部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

  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的,在考勤表上注明。

  本條例的最終解釋權歸行政部負責。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一、工作時間

  五月一日起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十月一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自覺按時打卡,不得遲到、早退。

  2、打卡次數:一日四次,上午、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三、免打卡人員

  1、因工作性質,無法按時打卡的人員(如市場人員、工程人員),由各部門經理提出免打卡人員名單,經公司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可實行免打卡。

  2、免打卡人員仍須報考勤報表,請假及其它登記手續仍執行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 各種假期規定

  一、病假

  1、員工看病須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前往。看病時間在半天以內的按病假處理。超過半天如無指定醫院病休條,則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且半天以內的看病請假每月不超過兩次,超過兩次以上的部分如無指定醫院病休條按事假處理。

  2、病假休息需持指定醫院“疾病休假證明書”向部門經理請假,經部門經理批準,到本部門考勤員處辦理登記后方可休假。若因急病(需有醫院急診證明)來不及請假的,可委托他人或電話請假,事后補交醫院證明書。

  二、事假

  1、職工因個人事務請假,按事假處理。請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申請,經部門經理批準,到本部門考勤員處辦理請假登記后方可休假。

  2、特殊情況(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來不及事先請假的,事后必須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假滿后應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銷假。未銷假又未為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三、婚、喪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一般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條件的婚假為七天。婚假必須在結婚年度內安排使用,可與休假或事假合并使用。

  2、員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請喪假三天,另給適當路程假。喪假應在喪亡之日左右一個月內使用。

  3、員工請婚、喪假,可以按常規先辦理請假手續,然后在銷假時憑結婚證明或死亡證明予以確認,凡無證明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四、產假

  1、在華為公司工作滿兩年以后懷孕、生育的女職工享受以下待遇:

  產假為九十天。根據醫院證明,難產或剖腹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增加產假十五天。

  懷孕期間:每月給予一天孕期檢查假。

  哺乳時間:有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個工作日的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2、對于有生育指標的女職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十五天;三個月以上流產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規定執行。對于沒有生育指標的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按上述規定休假,休假期間待遇按事假處理。

  3、女職工產假結束以后,如需要續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以上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五、計劃生育假

  職工接受節育手術者,經醫務部門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休假,休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3天。

  2、經計劃生育部門批準取宮內節育器的,休息1天。

  3、輸精管結扎的,休息7天;輸卵管結扎的,休息21天。

  六、汽車司機年審假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汽車司機每年給予三天的年審假,用于辦理其本人駕駛執照的年審,外省司機給予適當路程假,但年審假最多不得超過7天。

  七、休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職工均可享受年度有薪假一次,假期為12天(指凈占工作時間,假期中如含節假日的,可以按公司規定的休息日增加實際假期天數)。

  2、休假必須連續使用,如因工作原因無法安排連續休假者,經部門經理批準,可以分兩次使用,但不得多于兩次。

  3、計算休假的考核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凡進入公司工作滿一年的職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2天(指凈占工作時間);工作未滿一年的'職工,從進入公司之日起,每工作滿一個月,休假一天。

  4、凡在休假考核年度內,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者曠工累計超過3天者,則取消休假資格。

  5、凡具有休假資格因公司工作需要而放棄休假的員工,公司另外發給放棄休假等額工作,其計算公式為:放棄休假天數放棄休假工資額=×月度標準工資30

  注:月度標準工資是指放棄休假員工本人在發放休假工資年度元月份的標準工資。

  6、為便于管理,員工休假時間由公司統一安排在每年的春節期間。放棄休假工資的發放時間為每年的4月份。

  7、休假工資的發放辦法是由部門經理提供放棄休假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發放。

  八、工傷

  1、員工因工負傷休息,亦需持醫院“疾病休假證明書”,并經部門經理批準、考勤員登記后方可休息(特殊情況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2、由個人原因造成的工傷,只須醫院證明及部門經理批準即可按病假處理。

  3、由他人原因造成的工傷,必須填寫“工傷報告”并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上報總經理批準,才能按工傷處理(一切待遇不變),并將休假全部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21

  1.目的:為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考勤管理制度適用于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3.職責

  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考勤管理工作。

  各部門領導負責做好本部門員工的考勤監督管理。

  4.工作內容

  本公司作息時間: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有事外出的,須經本部門領導同意。

  公司節假日值班由行政辦公室統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六、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領導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并作為員工加班補貼或輪休的`依據。

  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或常務副總批準。員工請假須經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人事后須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員工上班時間遲于規定時間,按遲到論處;下班時間早于規定時間,按早退論處。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資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資50元。

  5.打卡規定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打卡,打卡時間為早上班8:00以前,中午12:00以后,下午13:00以前,17:00以后,特殊崗位不能按時打卡的可填寫補勤卡申請表;

  不得委托或代他人打卡或簽到,一經發現,對代打卡人和被代打卡人均處以100元的經濟處罰并記過一次;

  員工未打卡時,須填寫'未打卡情況說明',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到行政辦公室,否則按故意不打卡處理。

  員工屬于以下情況之一者,按曠工1天處理:

  未經領導批準,擅自不上班或請假后逾期不歸;

  故意不打卡;

  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

  拒不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6.曠工及違紀的處理:

  根據公司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給予不超過當月工資30%的經濟處罰;

  當月曠工超過3天,或當月遲到、早退超過8次者,公司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

  1.0為加強公司職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2.0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或控股企業、項目部、銷售處或參照執行或另行規定,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審核簽發。

  3.0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員工應提前15分鐘到達,上班時間一到,準時投入工作狀態。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4.0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5.0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和罰款50元的處分。

  6.0公司前臺接待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告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主任報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據此核發全勤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7.0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8.0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9.0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10.0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1次的處分。

  11.0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

  12.0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無故曠工達1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13.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常務副總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到達出差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辦公室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22

  1、辭職

  凡員工辭職須先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領取離職單,到相應部門進行交接。

  辦理離職手續程序:書面申請→分部門負責人批準→部門總負責人批準→領取離職單→部門物品交接→人事交接(工號牌、服裝、更-衣室鑰匙、及相關交接)→保安部交接→上交離職單到人事。

  凡離職員工工資應根據月份累推發放,不予以一次發放結算,房補按出勤天數計算。

  2、勸退

  凡員工不勝任崗位或因酒樓崗位調整,無法繼續達成勞動關系予以勸退,勸退也應按離職手續辦理,房補按出勤天數計算,工資于每月工資發放日一次性發放結算。

  3、開除

  員工因工作失職或違反規章開除條例的,予以即使除名,解除勞動關系,開除不發放所有勞動工資,并張榜通告。

  4、自動離職

  凡員工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不發放所有勞動工資,解除勞動雇傭關系,不享受任何待遇獎金。

  5、曠工

  員工請假,調休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并扣當月滿勤。

  6、遲到早退

  員工遲到、早退一分鐘按/元計算,月累計遲到早退或遲到、早退達30分鐘扣除當月滿勤,遲到、早退一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前堂考勤以點名時間為準

  7、請假

  一、請假未經批準而離崗的按曠工處理。班中請假,按離崗時間酌情扣錢,中途請假外出,須樓面經理批準后,行政經理復核后,填寫出門條方可離崗。

  二、請婚嫁、喪假、病假不扣滿勤獎。(結婚出示結婚證、喪假出示死亡證明、病假出示醫院證明、病歷卡、繳納單、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三、事假1天扣一天工資,扣罰當月滿勤獎

  四、事假,病假須提前一天書面形式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如有特殊情況經核實后可允許電話請假,事后到崗位補請假條。

  五、假期半天以上1天由樓層經理簽字批準,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由行政經理審核,3天以上有總經理審批,以上假條月底上交備案。

  六、本酒樓員工應遵循工作先服從后討論原則,工作中不得越級應層層反饋(管理體制部長→樓面經理→行政經理→總經理),維護酒樓體制。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 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 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 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 具體規定

  第七條 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 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 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歷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 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 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 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 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2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員工行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公司全體全職員工的考勤管理。

  第三條 職責劃分

  一、 負責公司考勤管理、監督、檢查、統計匯總工作。

  二、各部門(車間)負責人負責監督本部門員工考勤規定的落地執行。

  三、財務部負責根據考勤計算薪資。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四條 工作時間

  上班時間為: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1:15,下午12:00—16:30。

  中班:16:00—23:30,

  每周工作六天,周一至周六。

  備注:

  1、作息時間由部門制定,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2、部份特殊崗位(保潔、食堂工作人員等),作息時間可由部門自行制定及報備給綜合部,并考核執行。

  第五條 考勤期間

  一、公司每月考勤期間為上月1日至當月30或31日,每月工資考核等均以此時間為準。

  二、每月8日前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將各部門請假單、加班單等考勤依據,交綜合部統一匯總給財務部計算工資。

  三、異常考勤、各類假期等統計匯總,由統一匯總,每月10日前報財務部。

  四、各個部門中當月離職人員,需在當月18日前報至開展社保及公積金相關事務的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人員當月未出勤,離職單于當月18日之后交至,當月社保及公積金已經結算,而工資不足扣除相關費用,無法及時進行處理,需要進行情況說明。

  第六條 考勤形式

  一、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制度(極個別員工無法指紋打卡的可用紙卡),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未打卡的,必須向部門負責人及綜合部考勤人員說明,無法打卡或打卡出現異常的,須在保安室《打卡異常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否則按缺勤(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二、每月只允許出現二次(含)內因個人原因出現的異常打卡記錄(必須說明合理原因并經部門主管證明),超過的按遲到、早退及曠工處理。

  三、出差及因公外出等,出現的考勤異常情況,請提前至備案,且須經部門負責人或直屬主管證明。

  第七條 請假審批權限

  一、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下(含三天),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準。

  二、其它員工請假,五天內(含)請假由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或部門負責人)批準;五天以上,由副總經理批準。

  三、一個年度內累計請事假超過20天的,之后的請假統一報副總經理以上審批。

  第八條 請假程序

  一、一般員工請假:時間在三天以內的須先填寫書面的《請假單》(或OA上填電子版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批準后,交備案;時間在三天以上五天以內的須先填寫書面的《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或授權人)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五天以上報經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

  第三章 缺勤管理

  二、部門主管級及以上員工請假:時間在三天以內的須先填寫書面《請假單》(或OA上填電子版請假單),報經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時間在三天以上的`須先填寫《請假單》,經公司副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綜合部備案。

  第九條 遲到、早退、異常考勤

  一、員工上班時間在8:00之后的視為遲到,下班時間在17:00之前的視為早退,包括巡查時發現提前就餐的視為早退處置。

  二、遲到、早退在3分鐘內,月累計次數在2次之內作口頭警告處理,第3次開始,每次扣20元,并作為年終考核依據。

  三、遲到、早退在3—30分鐘,每次扣20元。遲到、早退在30—60分鐘,每次扣40元

  四、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且沒有說明及請假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五、因卡機故障出現的未打卡,經綜合部及部門主管證明視為出勤;

  六、新入職員工允許入職當天沒有打卡記錄(車間學徒視情況可允許三天內無打卡記錄),由部門負責記錄考勤實際情況。

  七、因出差或因公外出造成的異常考勤情況,由部門負責人或直屬上司做出書面說明視為正常出勤。

  八、計件制員工,因沒有工作安排造成的缺勤,按事假手續辦理,此類事假不計入各類考核。

  第十條 曠工

  一、曠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遲到或早退超過六十分鐘(含)且無說明情況及未請假、無故未到崗工作的;未履行請假手續便擅自休假的;請假未獲批準仍擅自休假的;請假期滿后,逾期未歸且未續假的,超出權限審批的請假及未得到審批的自動離職行為等。

  二、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全部工資;

  曠工2天內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的200%扣除,計件人員按社保工資的200%扣除;

  連續曠工3(含)天或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四章 假期管理

  第十一條 事假

  一、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記作事假,扣除當日薪資。

  二、員工請事假須事先填寫書面的《請假申請單》(或OA上電子版請假單),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手續的,須先以口頭或電話的方式報告直接主管并獲同意,事后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三、未經同意擅自不來上班的,記為曠工。

  四、請假時間日超過四小時的按一天計算;不足四小時的,以實際小時數計算。

  五、事假不包括公休日、法定節假日。

  六、一個月內事假超過15天,一個年度內事假超過40天,公司有權勸退處理。

  第十二條 病假

  一、員工因生病而未能正常出勤(含急診就醫及休假),記作病假。

  二、病假規定

  1)病假須附上三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就醫證明或病歷(蓋章有效),并填寫《請假申請單》,按請假手續辦理方為有效,否則視為事假或曠工處理,特殊情況下,可先電話溝通,事后2日內補辦手續;

  2)病假起始時間根據病歷與病假證明確定,病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節日;

  3)病假工資計發: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計算;

  計件人員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三條 公假

  員工經批準參加業務學習、培訓、參與政府活動等,在規定時間內記作公假(包括員工經批準參加各級工會等組織的外出活動)視為公假。公假不扣薪(工會組織的福利活動除外),計件制員工公假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四條 婚假

  員工結婚所享有的假期,記作婚假;

  一、已轉正員工符合國家法定年齡結婚者,憑結婚證享受婚假3天。

  二、婚假須在結婚登記日六個月內一次性休完。如員工的結婚登記日不在與本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內,則員工無權享用婚假。

  三、婚假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

  四、婚假期間享有工資計發: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計算;計件人員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五條 慰唁假(喪假)

  一、員工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身故,可享有3天帶薪慰唁假。

  二、其他親屬身故,可享有1天帶薪慰唁假(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計算;計件人員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六條 產假

  一、產假:已轉正女員工產假為98天(含產前假15天),難產(剖腹產)增加15天,視公司工作安排情況及員工需求經員工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可申請獎勵假30天,產假期內工資按社保相關規定辦理。

  二、護理假:夫妻雙方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的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可享有10天的帶薪護理假(需符合計劃生育相關法規規定)。

  三、產假、護理假休假期間員工享有公司福利待遇。

  四、產假、護理假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五、產假、護理假需符合計劃生育相關法規規定,并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如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等。

  第十七條 工傷假

  員工因工致傷、致殘,并經指定醫院證明需要休養的,記作工傷假;工傷假處理按國家及地方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年休假

  一、年休假公司統一安排在生產談季或春節等法定假日一起休,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特殊情況,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按基本工資核算工資。

  二、一個年度內請事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不享受當年年休假(計件制員工因沒有工作安排造成的事假不計算在內)。

  三、公司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員工找借口不休年休假的,不另批年休假及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四、計件制員工年休假工資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假日及天數,包括:①元旦1天;

  ②春節3天;

  ③清明1天;

  ④五一1天;

  ⑤端午1天;

  ⑥中秋1天;

  ⑦國慶3天。

  共計11天。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發。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倡導8小時工作目標制,不鼓勵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因個人原因沒有及時完成工作任務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計加班。計件制員工、部門主管以上的員工及主要職責為市場開發的員工,因工作崗位性質所限,原則上不計算加班費。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以上批準。

  第二十條 加班申請程序:

  一、員工個人申請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表》,并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加班;公司或部門安排加班的,以公司通知及以部門(車間)負責人安排的加班單為計薪依據。

  二、凡未打卡或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的加班視為個人行為,不做加班計薪依據。

  第二十一條 加班工時計算:每次加班時間應至少在一小時(含)以上,加班工時自下班時間開始后計算,一小時以內的不計為加班。

  第二十二條

  日工資基數=工資/月計薪天數(天),

  小時工資=月工資/月計薪天數*8(小時)。

  第二十三條

  人員出差加班補貼計算如下:

  一、出差人員(銷售人員與部門主管以上人員除外)當天回杭,以加班審批單的回杭時間為準。超出下班時間1小時之內不計加班,2—4小時計為半班,4小時以上計為一班。具體加班時間需加班審核人員即部門主管進行跟進核實。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負責制定,修訂時亦同。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經公司各部門會議討論通過后,報總經理審批后于X年X月X日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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