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使用管理制度(通用22篇)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1
為規(guī)范學校車輛管理,保證學校領導、教學及公務用車,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車輛由辦公室主任負責管理。
2、辦公室主任應做到:務實高效、廉潔勤政,積極服從和服務于學校領導、教學及公務用車需要。
3、駕駛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及各項規(guī)定。
4、駕駛員必須服從用車安排,保證通訊聯(lián)系,做到隨叫隨到,積極完成出車任務。
二、使用
1、學校車輛由學校指定專(兼)職司機負責駕駛,非學校指定專(兼)職司機不得駕駛學校車輛,更不得轉借他人或當作訓練用車。
2、因公務需要用車,應填寫“學校車輛使用申請單”,經辦公室主任核準同意后后方可派車,未履行手續(xù)不得用車。
3、各職能部門如遇緊急事件,來不及書面呈報,須電話申請派車,否則視為違規(guī)用車。
4、駕駛員應在車輛使用前做好準備工作,做到勤檢查、勤保養(yǎng),保持車容整潔。遇到問題及時排除,解決不了的問題,應立即上報主管部門。
5、學校車輛原則上每天應返回學校(特殊情況例外),停放于學校院內,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規(guī)定失職所造成的損失,應由責任人賠償。
三、保養(yǎng)
1、學校車輛由學校指定專(兼)職司機負責清洗保潔工作。
2、學校車輛各項零件設備的保養(yǎng),由該車駕駛員負責。
四、修理
1、學校車輛,除緊急狀況外,應事先向主管部門呈報核準,由該車司機送學校指定維修點維修。
2、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yǎng)導致的車輛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人負擔。
五、油料
1、駕駛員應在指定點加油。加油時須報請辦公室主任批準。
2、駕駛員應節(jié)約用油,避免浪費。
六、事故處理
1、學校車輛因公務行駛違反交通規(guī)則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車輛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學校負責。
2、學校車輛公務途中遇不可抗力發(fā)生車禍,應及時向附近交警報案,并即刻與學校主管部門聯(lián)絡,學校應派人前往現(xiàn)場協(xié)助處理。
3、車禍后有關的保險理賠作業(yè),應由當事人配合學校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4、未經學校許可擅自使用公車,其事故責任概與學校無關,當事人除承擔事故責任外,還應對違規(guī)用車和因此造成的.車輛問題負責。
七、保險、年檢
1、本學校車輛的投保作業(yè)統(tǒng)一由校辦公室負責。
2、學校車輛年度檢驗由校辦公室會同責任司機負責。
八、費用報銷
1、修理費用由送修人員先填寫報修表,再憑正規(guī)發(fā)票履行報銷手續(xù),如費用較大,則由學校按相關程序予以支付。
2、所加油料費用,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履行報銷手續(xù)。
3、凡未經同意私自用車產生的任何費用,學校概不報銷。
九、附則
1、本制度未盡事宜,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2、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執(zhí)行。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2
為了規(guī)范集團車輛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適用于所有用車部門,由運輸部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一條 車輛由運輸部統(tǒng)一管理、調度。
第二條 各部門公務行政用車,提前一天由用車申請人填寫《用車計劃通知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提交運輸部。
第三條 車輛使用遵循“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事,先作業(yè)和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
第四條 城區(qū)辦事原則上多人同車辦理,嚴禁公車私用。
第五條 臨時用車,用車部門經理,報集團主管運輸部上級領導批準簽字后,將用車申請單交運輸部安排車輛。
第六條 用車單位應積極配合運輸部順利出車。
第七條 外單位或個人用車,由使用人呈報總經理,批準后由運輸部安排車輛。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3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規(guī)范公務用車行為,確保行車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車輛使用管理
第一條、醫(yī)院公車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
第二條、車輛主要用于全院醫(yī)療及行政活動。
第三條、車輛調度堅持先急后緩、先主后次的原則,統(tǒng)籌、安排。
第四條、院領導和科室公務用車,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統(tǒng)一調劑安排。
第五條、所有用車實行外出派車單制度,一事一單,按單、出車。因緊急情況未及時簽發(fā)《派車單》的,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駕駛員應于事后及時補辦有關手續(xù),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
第六條、申請用車、派車應遵循以下程序:
(一)在x市、x市轄區(qū)內公務用車,使用方提出、申請,由辦公室主任批準派出車輛。
(二)車輛離開x市、x市轄區(qū)的(去往外省市),、須報經院長批準。
(三)辦公室對派出的車輛進行登記,在每月末將車輛、派出情況統(tǒng)計表報院長。
第七條、嚴格執(zhí)行節(jié)假日封車制度。凡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上、級有要求的,由辦公室安排好值班車輛,其余車輛封存。雙休日期間,原則上不得動用車輛,確因工作需要,須經院長批準。
第二章、車輛安全管理
第八條、駕駛員要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和業(yè)務技術水、平,端正服務態(tài)度,服從工作安排,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隨意串崗、離崗,增強保密觀念,不得傳播散布工作秘密。
第九條、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和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行駛,嚴禁酒后駕車、醉酒駕車,嚴禁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
第三章、車輛燃油、高速過路費管理
第十條、車輛加油實行登記月報制度。每次加油時駕駛員、必須在《登記本》上注明日期、當前里程數(shù)、車號、加油數(shù)量、金額及駕駛員姓名,另外分別注明本車上月5日和當月4日的行駛里程數(shù),并將登記情況于每月5日報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主任上報。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xiàn),將追究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財務科每月根據(jù)燃油購置、使用情況核算單車、百公里油耗,每季度報辦公室主任一次。
第十二條、駕駛員一律使用ETC卡交納高速過路費,卡內、余額不足時及時上報辦公室主任。
第四章、車輛保養(yǎng)維修管理
第十三條、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做好車、輛保養(yǎng)維修,保持車況良好,確保按時出車。
第十四條、車輛維修保養(yǎng)實行申請審批制度。申請維修保養(yǎng)車輛應填寫《車輛維修保養(yǎng)審批單》,并附修理廠出具的維修保養(yǎng)明細單(包括維修保養(yǎng)項目名稱、零件生產廠家、價格等),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報院長批準后方可維修。外出車輛發(fā)生故障,或受客觀條件限制無法回本地修理,駕駛員應及時向辦公室主任報告。車輛修理完畢,駕駛員應將更換下來的舊件帶回交辦公室核實。
第十五條、駕駛員應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驗車,并在車輛保、險到期前提前辦理相關參保手續(xù)。
第五章、車輛事故處理
第十六條、車輛被人為破壞、毀損、丟失及車輛行駛中、出現(xiàn)的刮碰、損傷和發(fā)生人身傷亡的,均認定為車輛事故。
第十七條、車輛事故發(fā)生后,駕駛員除向公安機關、保、險公司報案外,應立即向辦公室主任報告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損害情況等,由辦公室主任向院長報告。
第十八條、車輛事故發(fā)生后,由辦公室統(tǒng)一協(xié)調有關部、門處理,并將調查及處理意見報院長。
第六章、車輛責任劃分
第十九條、駕駛員未經批準擅自動用醫(yī)院車輛的,一經、發(fā)現(xiàn)對其提出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停車檢查;造成交通事故的,予以待崗處理,由其自行承擔保險公司賠償款之外的全部責任。
第二十條、駕駛員違章駕駛、違章停車、酒后駕車、醉、酒駕車的,一經發(fā)現(xiàn)予以停車檢查及相應處罰。被交管部門處罰或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其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對違反管理規(guī)定造成車輛丟失、毀損、人、員傷亡的,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二十二條、醫(yī)院車輛發(fā)生事故后,駕駛員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或遲報、錯報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停車檢查、經濟處罰或待崗的處分。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加強車輛管理,合理安排使用車輛,保證工作需要,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室負責學校車輛的'統(tǒng)一管理和調用,任何領導和個人未經辦公室同意不得動用車輛,凡出車都要由辦公室填寫《車輛派出單》。
二、凡用車應提前向辦公室提出,由辦公室根據(jù)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用車。
三、車輛派出范圍:
。1)校領導工作用車,要優(yōu)先保證主要領導公務用車;
。2)有關處室或處室負責人因工作需要,由辦公室合理安排用車;
。3)有關處室負責人及教職工因辦理業(yè)務出差,所帶物品或資料量大不便攜帶或夜間出差時,視具體情況可適當派車送站;
。4)財務人員去銀行提取較大數(shù)額現(xiàn)金時可派遣車輛;
四、禁止公車私用。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外單位用車,一般不得借用,特殊情況需主管校領導批準。
五、厲行節(jié)約,加強油料管理,建立油料領用卡片,車輛維護維修和油料消耗統(tǒng)一執(zhí)行單車核算,違章罰款一律不予報銷。
六、駕駛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交通法規(guī),愛護車輛,確保安全行車和車容整潔,嚴禁帶病出車,嚴禁超載。
七、車輛使用完畢后應及時入庫,不能隨意停放。
八、凡未經請示,隨便出車或造成損失,由使用者負全部責任,并追究駕駛員責任。
九、租用車輛:如果需要租用營運車輛,由校長室或各處室自行聯(lián)系營運公司。負責聯(lián)系車輛的學校相關部門領導需向對方索取正式有效的營運證件(復印備查),與對方簽訂租用車輛協(xié)議,確保合法營運、安全營運,杜絕超載現(xiàn)象。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5
一、車輛任務
1.1接送公司業(yè)務客戶。
1.2生產需要用車。
1.3經批準的一般職員辦理重要或緊急公務用車。
1.4上下班及加班用車。
1.5副總以上人員用車。
二、因公用車
2.1如需使用公司汽車需向人資行政部申請,申請人應詳細填寫《派車申請單》。
2.2除緊急公務外,當日的《派車申請單》應于上班后半小時內送至人資行政部,以便能在適合各申請人之使用情況下盡量合理安排,以充分保證各部門的用車。
2.3生產用車(檢品、取送貨)優(yōu)先;財務部用車運送現(xiàn)金優(yōu)先。
2.4車輛使用人應按申請用車時間準時出發(fā)。任何出發(fā)前等候二十分鐘以上的用車或需要在目的地長時間等候的用車均應及時向人資行政部通報,以盡量避免影響其它工作。
2.5每次出車,用車人憑《派車申請單》乘車,司機按《派車申請單》的內容出車,并將里程表歸零,任務完成后用車人確認里程并簽字后,請司機填寫其有關內容。司機應及時將《派車申請單》行政留存部分交給人資行政部。并準備下次出車。
2.6為了確保安全、合理調配車輛,長途出乘必須經部門經理和人資行政部經理批準,并提前一天申請。如無特殊理由當天的長途將不予批準。
三、緊急用車使用程序
3.1緊急用車系指發(fā)生下列情況時的'用車:
3.1.1需緊急救治的公司受傷、發(fā)病人員;
3.1.2緊急工作任務;
3.1.3重要客戶臨時需要;
3.2緊急用車可以不經申請,但須及時通知人資行政部,且事后補辦《派車申請單》。
3.3若公司車輛已全部外出,則用車人可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搭乘出租車輛,但原則上以四公里以內乘公共汽車為準。
四、其他用車
4.1公司的客戶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借用公司車輛,但須經公司人資行政部部長及總經理批準,并填寫《派車申請單》。
4.2未經公司人資行政部長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任何人私用。
五、管理權限
5.1人資行政部負責車輛及司機的管理。
5.2非經公司副總以上領導決定或指定,本公司其他員工不論是否持有有效駕駛執(zhí)照,均嚴禁駕駛公司車輛。
六、安全規(guī)定
6.1員工加班需用車輛請盡早提前通知人資行政部。
6.2為保證行車安全和次日的工作,司機加班一般不得超過24:00。各位員工應從嚴掌握。因特殊情況申請24:00以后加班的,須經部門經理和人資行政經理批準,事前來不及申請的,次日應及時補辦。
七、補充說明
此規(guī)定最終解釋權歸人資行政所有,如有變更人資行政部將另行通知。
車輛管理員必須每天早晚各抄送一次里程表;每月匯總一次傳人資行政部部長及財務部各一份。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6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保障各項畜牧業(yè)工作正常運行,同時,遵循節(jié)約能源,提高效率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的調配和使用由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安排,用車者要先申請,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加油派車,并核定加油量。因工作需要,各站所車輛可由辦公室統(tǒng)一調遣,其加油費由局機關支付。
二、駕駛員要服從辦公室的工作安排,做好出車記錄,按時上下班。車輛回歸后,隨時待命,保持車輛清潔衛(wèi)生,車況良好。
三、車輛加油核定標準:平坦公路原則上每百公里加油10公斤,山區(qū)(牧道)原則上每百公里加油15公斤,外地出車視路程核定加油量,回單位后憑加油發(fā)票核銷。
四、車輛要定點維修,檢修或更換部件,需征得領導同意,并由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私自在非定點修理,不報銷修理費用。
五、嚴格執(zhí)行派車制度,規(guī)范和履行派車手續(xù),由辦公室負責人根據(jù)里程填寫派車單,經主管領導審核并簽字同意,再由財務人員、駕駛員簽字后予以調用和車輛加油。逢節(jié)假日因工作需要臨時用車,須經主要領導先同意,再現(xiàn)金加油(僅限于領導干部),后憑票報銷,并及時補辦相關手續(xù)。
六、原則上本局車輛僅限內部辦公使用,特殊情況如上級領導部門臨時調用的,由上級領導部門負責加油。在婚喪嫁娶問題上,如無直系親屬關系,一律不允許派車。
七、未經辦公室同意,私自出車情節(jié)較輕者給予批評教育,若發(fā)生交通事故,依法承擔一切后果。
八、駕駛員應經常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關法律知識,杜絕違章駕駛,保持車輛安全駕駛。如在車輛管理過程中,如因個人因素違反交通法規(guī)而造成責任事故,后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本局概不負責。
九、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實做到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絕對不看,不該做的絕對不做。
十、本規(guī)定自20xx年月日起實施,各站所可參照執(zhí)行。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7
車間內車輛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第一條生產區(qū)內新增機動車輛需要有關部門注冊備案,辦理好使用證件及有關手續(xù),保證新增車輛的各種附件、儀表、燈光、音響裝置及隨車工具等齊全完好,達到安全技術要求。
第一條 生產區(qū)內新增機動車輛需要有關部門注冊備案,辦理好使用證件及有關手續(xù),保證新增車輛的各種附件、儀表、燈光、音響裝置及隨車工具等齊全完好,達到安全技術要求。
第二條 使用單位負責區(qū)內機動車輛維護、保養(yǎng),安全職能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車輛狀況不符合規(guī)定,安全監(jiān)察人員有權禁止行車。
第三條 要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教育,使其有良好的道德作風、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做到謹慎駕駛,禮貌行車,文明待人。并組織好“學、查、議、定”活動。
第四條 機動車輛大修,由使用單位負責維修,維修要確保車輛安全附件齊全良好,報廢的車輛要及時通知職能部門備案。
第五條 駕駛員要做到“八禁四一樣”,即嚴禁無證開車;嚴禁酒后開車;嚴禁超速開車;嚴禁空檔熄火溜車;嚴禁設備帶病行車;嚴禁人貨混裝開車;嚴禁超標(高、長、重)裝載行車;嚴禁車內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開車。不管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一樣遵章守法;好天氣、壞天氣都要一樣謹慎駕駛;路上情況多少都要一樣重視;人多人少都要一樣小心。
第六條 各單位要嚴格管理區(qū)內車輛,對車輛運行過程中造成事故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8
為使車輛管理統(tǒng)一合理化,能夠及時有效的使用,為公司的良好運行提供強有力的后備保障,特定本辦法。
一、公車私用一切后果自負,違章、扣分、罰款、第三方事故等。
。ㄊ褂萌吮匦杼顚戃囕v使用申請單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在公司車輛使用登記薄上如實登記后方可執(zhí)行)
二、公車公用
1、違章:扣分個人承擔,罰款個人70%,公司30%
2、事故的`發(fā)生(考慮此車只有第三方保險,且保險最大額度為10萬)
A、X元—500元以下(含500元)公司與駕駛人各負50%責任
B、500元以上,除保險保額以外,公司承擔80%,各人承擔20%。
3、重特大事故(指造成傷殘或死亡),考慮到車輛保險,公司員工保險實際情況,定于,由保險公司理賠后,剩余部分,公司承擔90%,個人承擔10%。
4、車輛加油根據(jù)實際使用情況,暫定900元/月,行車范圍為十堰市市區(qū),周邊縣市及外省市另算。
三、車輛保養(yǎng)與維修由公司承擔,根據(jù)車況,行車里程,定期執(zhí)行。
四、若發(fā)現(xiàn)以公事名義借用車輛辦私事,且未事先申請的,一切后
果由盜用人自行承擔,并給予500元罰款。
五、未盡事宜,協(xié)商補充,一切本著對事不對人的原則執(zhí)行。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9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行政辦公車輛管理,規(guī)范用車程序,保障車輛安全,杜絕違章,減少浪費,特制訂本制度。
二、出車范圍:
。ㄒ唬┮活愑密嚪秶
1、公司領導外出工作;
2、受公司領導委托,外出工作用車;
3、客戶、領導或檢查組來公司視察、檢查用車。
(二)二類用車范圍:各部門同事因工作所需,必須用車。
三、出車程序:
1、一類用車范圍內:由行政部及時派車。
2、二類用車范圍內:用車人員須提前一天向經理申請(填寫,此單放置行政部處),并將此單交至行政部審批,以便統(tǒng)一調度。
3、行政部享有派車批準權限,在收到后,及時給予答復。
4、用車人員因特殊、緊急事急需用車,須提前一小時向經理申請(填寫),經行政部同意后調派車輛,來不及填寫者事后補填。
5、車輛調度原則以送達先后順序及辦理事務的輕重緩急程度安排車輛。
6、行政辦公車輛不得擅自用于私事,如確實需要,可直接向總經理申請,由總經理通知行政部安排。
7、如出現(xiàn)安全等緊急情況,無須任何審批手續(xù),可先派車,事后補辦。
四、駕駛資格:
行政辦公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專職駕駛員駕駛,熟練駕駛。
五、出車項目:
(一)駕駛員出發(fā)前,先檢查車況,如:剎車系統(tǒng)、輪胎、油等及核對公里數(shù),如發(fā)現(xiàn)異常,應向直屬上級報告,并在上注明,否則視為駕駛員人為損壞。
。ǘ{駛員使用車輛回司時,須如實作好行車記錄,并于每月25日將交直屬上級確認,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及時注明并報備。
六、報銷核查:
實行周核查制,由行政部負責核查,報銷費用時需出示此表。
七、損壞責任:
本制度所指的損壞是指:因操作不當或非正常情況下造成的損壞;因私使用造成的.損壞;出車人員如有意隱瞞或擅自借予他人使用造成的損壞,由出車人員承擔。
八、報修程序:
車輛故障因自身不能解決需修理廠修理時,駕駛員送檢修前必須經直屬上級認可。
九、整潔衛(wèi)生:
駕駛員對所管理和使用的車輛要隨時做到車容整潔衛(wèi)生,對車容不整潔造成罰款,罰款自付。
十、管理責任:
行政辦公車輛由行政部統(tǒng)一管理,并建立管理檔案。車輛相關資料、文件(含保險)由行政部負責保管,并負責一切費用繳納及管理。
十一、費用控制:
行政辦公車輛費用由作出年行政部作出年度費用計劃(保險、燃油、路橋、停車洗車、維修、年審等費用),并進行月度實績管理。
所記載的里程數(shù)與車輛里程表數(shù)不相符,差額里程數(shù)由駕駛員或使用者繳納汽油費。經呈準的非公務用派車,應負擔使用里程的燃油費,由申請人于派車翌日連同行車鑰匙一并交行政部。
十二、違規(guī)處理:
車輛行車途中因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違規(guī)罰款,公司與使用人/駕駛員各自承擔一半費用。非公務派車,由使用人自行承擔。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10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tǒng)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jié)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 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 盡可能的發(fā)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yǎng)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yǎng)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車輛。公司車輛用于公司業(yè)務、財務、行政部門人員外出辦事時使用。
二、車輛使用管理
1. 職責
(1) 公司行政部門經理負責公司所有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xié)調、安排,保證公司車輛的有效使用。
(2) 公司車輛駕駛員須持有合法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guī)和貴陽市及安順地區(qū)路況。如因駕駛員駕駛證問題造成的不必要損失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3) 公司所有車輛的鑰匙原則上應由行政部門統(tǒng)一保管,出車時,駕駛員應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氐焦竞,駕駛員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行政部門負責人,并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簽字,表明車輛已返回。如違反規(guī)定私自出車,或未簽字的,一經發(fā)現(xiàn)罰款50元/次。
(4)駕駛員在離開車時,需確認車門窗戶全部關閉上鎖后,方可離開。如發(fā)現(xiàn)有未關者,一次罰款50元。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行政部門經理批準。
(5) 公司車輛需出車,由行政部主管統(tǒng)一調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車輛。 一經發(fā)現(xiàn),罰款100元/次。
(6) 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借。一經發(fā)現(xiàn),罰款200元/次。情節(jié)嚴重者予以開除。
2. 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1) 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需提前到行政部門做出車輛使用申請,填寫 《車輛使用登記表》 由行政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根據(jù)情況具體安排車輛。
(2) 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車輛使用登記表》 ,將每次外出的時間、用途、來往目的地,公里數(shù)等記入并由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后,通知車輛駕駛員準備出車。如發(fā)現(xiàn)未做記錄的,罰款20元/次。
(3)車輛駕駛員每次出車前需到公司車隊辦公室做好登記,并填寫好《車輛使用登記表》。漏登記的,罰款20元/次。
(4) 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出車通知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的時間安排出車。
(5) 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guī)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如未獲得批準遲到者,罰款50元/次。
(6)公司駕駛員在駕駛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在無照駕駛、駕車外出、駕駛員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等情況下,出現(xiàn)違反交通規(guī)則,發(fā)生違章罰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由駕駛員承擔一切后果。
(7) 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guī)定的地點。如未停放在規(guī)定的地點,一經發(fā)現(xiàn),罰款50元/次。
3.車輛管理:
(1) 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定期清洗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清潔,及時發(fā)現(xiàn)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如發(fā)現(xiàn)問題,一條罰款20元/次。
(2) 駕駛員如需要車輛維修保養(yǎng)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表》 ,注明行駛里程等具體內容,經行政部批準后方可送修,保養(yǎng)打臘等應事先向行政部申請,經審批后方可進行。
(3) 公務車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門登記 《加油卡使用登記》 領取加油卡后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畢后,油卡需及時歸還行政部。行政部門負責加油卡加油情況的查詢,每月打出加油明細。如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不如實加油者,罰款100元/次,情節(jié)嚴重者開除。
(4) 在駕駛過程中發(fā)生故障,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公司行 政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fā)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發(fā)生修理后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
(5)駕駛員負責車輛的年檢工作,車輛的一切資料由行政部門存檔保管,并在車輛保險,年檢到期前通知車輛駕駛員,協(xié)助辦理保險,年檢等手續(xù)。如未按時年檢及保險,由行政部門車輛檔案負責人及司機共同承擔損失。
公司駕駛員務必了解本規(guī)則之一切內容; 管理規(guī)則將根據(jù)實踐的發(fā)展不斷充實和修訂; 本制度解釋權歸貴州省金宸祥企業(yè)集團所有。
集團總務辦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11
(一)使用前的準備
1、操作者確認TMR攪拌車的所有部件正常,特別是稱重顯示器歸零。
2、操作者檢查攪拌車的輪胎不準漏氣、少氣;通過油位觀察口檢查液壓油、齒輪油油量在觀察口中間位置。
3、變速箱上方排氣孔無雜物;檢查攪拌車內不準有雜物。
(二)設備的啟動
1、冬季時拖拉機開啟動力輸出軸,TMR攪拌車空轉3-10分鐘,使液壓油升溫。
2、注意周圍人員及障礙物。
1、加料時拖拉機動力輸出軸轉速為540轉/分,需要對TMR攪拌車進行維護與清洗工作時,一定要將拖拉機熄火并關閉動力輸出,確保動力輸出在關閉狀態(tài)下操作,拖拉機與TMR攪拌車保持直線位置。
2、操作人員會使用稱重顯示器并清楚顯示器上數(shù)字所代表的不同牛群、日糧,投入原料前顯示器數(shù)字必須歸零。
3、操作人員知道正確的投料順序,嚴格按照TMR配方添加原料。
4、加羊草、苜蓿草捆時要散開檢查,發(fā)現(xiàn)異物必須及時清理,3秒鐘內加料不得超過250kg。
5、添加蓬松原料時,不能用鏟斗按壓原料,加完全部原料后,臥式保證有15%的攪拌空間;立式為5%。
6、投放TMR日糧的`操作者必須知道不同牛群所在的具體位置,運輸過程中要避免顛簸。
7、臥式車投料時開:先開皮帶;關:先關門;防止剩料。
(四)設備的停放
1、按照要求停放在固定位置,關閉設備總電源。
2、停放的位置保證干凈、整潔、無易燃物,地面平坦、堅硬;拖拉機與TMR攪拌車保持直線位置。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12
一、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運用,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指車輛系指公司的客、貨車輛。
三、本公司的車輛由總經理指定行政部人員統(tǒng)一管理,并負責保養(yǎng)。
四、車輛應由專任司機駕駛,因特殊情況需由他人駕駛時,應由總經理同意,并善盡駕駛人員責任。專任司機應嚴格按照車輛保養(yǎng)手冊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yǎng),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五、公司每輛車內的滅火器、危險標牌及隨車工具應完好可靠并隨車攜帶。
六、為了保障駕駛員、乘車人員及車輛的.安全,公司車輛內禁止任何人吸煙。
七、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tǒng)一由司機班班長保管,并負責一切費用的交納及車輛的維修。
八、各分部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妥派車單經司機班班長核準、行政主管簽批后方可調派。無派車單者,行政部不予調派。
九、私自將公司車輛開離公司者,按嚴重過失處理。
十、司機根據(jù)派車單的資料于每日填報行車日報表,行政部審核其實際里程。
十一、行車日報表上所記載里程數(shù)應與車輛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數(shù)應由司機交納差數(shù)里程的汽油費。
十二、節(jié)假日或上班時間以外車輛的使用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后始準調派。
十三、經呈報批準的非公用派車,應負擔使用里程的油資,由申請人于派車翌日連同行車執(zhí)照、車鑰匙一并上交行政部,否則停止其以后的使用權。
十四、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
十五、節(jié)假日前應將國產車總電源關閉。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車輛管理,合理調度和有效使用車輛,節(jié)約交通費用開支,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車輛。
3、主要職責
3.1 PMC部全面負責公司車輛調度、協(xié)調和管理工作。
3.2車輛使用部門按照車輛使用和管理辦法規(guī)定填寫派車單。
3.3 PMC部司機負責車輛平安到達目的地與返回,所管轄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和清潔工作。
4、車輛的使用管理
4.1車輛使用范圍
4.1.1公司員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談業(yè)務、開會/學習、維修設備、采購物品等。
4.1.2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人員。
4.1.3其他緊急和特殊用車,例如:員工受傷急需治療、外單位借調用車等。
4.2車輛使用程序
4.2.1公司車輛一律為公務使用。但在不影響公務的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亦可酌情滿足管理人員因私用車的要求。
4.2.2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車的部門(人),須提前填寫《派車單》(半天或以上的長途用車須提前一天申請),經所屬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后交由PMC部車輛管理員(池江)統(tǒng)一派車。
4.2.3若出現(xiàn)多個部門同時申請使用公車時,則以“先急后緩、先貨后人”的原則派車,各部門和司機應顧全大局,服從PMC部的派車調度。
4.2.4對近似方向和時間的派車要求應盡量拼車外出;長途出差(距離容桂地區(qū)周邊100公里以外的城鎮(zhèn))人員應盡量乘坐大巴車,以減少公司派車的次數(shù)和成本。
4.2.5司機按照《派車單》上報批的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用車完畢后,須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
5、車輛管理
5.1.1公司車輛實行分工責任制,對自己所管轄車輛全面負責,司機只有權負責自己所管轄車輛的費用報銷。
5.1.2公司車輛分工負責如下:
5.1.3公司車輛均須建立車輛檔案,由生產部總經理生產助理負責統(tǒng)一管理。
5.1.4除公司允許的特殊員工以外,禁止非專職司機駕駛公司車輛。遇特殊情況必須更換或替代司機的,應先征得PMC部車輛管理員的批準,若司機擅自將車輛交于他人使用,無論造成事故與否,皆給予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機自負其責。
5.1.5公司車輛按車輛分工實行專人保養(yǎng)責任制,司機必須定期(每日下班前)檢查各自的車輛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和檢修,否則,追究司機的責任。
5.1.6公司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停放在指定地點(一般不允許在外過夜),若因司機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或損壞,司機須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5.1.7司機每次出車后,須如實填寫用車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報銷流程執(zhí)行,司機需實事求是報銷費用,杜絕弄虛作假,一旦查出將追究經濟責任并開除處理。
5.1.8保安員須實時登記公司車輛的進出廠時間。
6、車輛保養(yǎng)、維護
6.1.1公司車輛的保養(yǎng)、年檢、廠內維修等工作,原則上由司機負責,具體車輛之責任司機由車輛管理員指定安排。
6.1.2司機應自覺做到勤檢查、勤保養(yǎng),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車輛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會隨時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有礙車容的現(xiàn)象,經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對責任司機給予10元/次罰款。
6.1.3當車輛出現(xiàn)故障時,責任司機應及時跟進維修;車輛維修之前,司機應將車輛損壞情況詳實報告車輛管理員;維修費用在500元以上時,應先征得副總同意方可進行維修,并將更換下之零配件帶至公司核備。
7、司機管理
7.1.1司機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謹慎駕駛,以保證行車安全;司機在行車前要檢查隨車證件(行駛證、駕駛證、保險證和養(yǎng)路費證)是否齊全,以及檢查車輛性能(車輛剎車、燈光、油、水、電瓶、輪胎氣壓等)是否良好,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匯報和排除,避免病車上路。
7.1.2司機在運送貨物時,應仔細核對貨物與單據(jù)是否相符,嚴格按照送貨、接貨時的交接手續(xù)辦事,保證貨物的安全運送。
7.1.3司機在接送人員時,應熱情主動,盡量滿足用車人員的公務用車要求;嚴禁中途甩人。
7.1.4司機因公務駕車違反交通規(guī)則被罰款時,屬個人過失的,其罰款由當值司機自行承擔20%;屬車輛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罰款由公司承擔。司機如被扣證不能駕車時,在扣證期間應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處理
8.1.1司機在公務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時,要立即報警、報險,并保護現(xiàn)場,同時將事故情況向公司領導匯報。由車輛管理員負責派人前往現(xiàn)場了解事故經過,處理善后工作,并辦理保險理賠手續(xù)。
8.1.2司機因公務出車發(fā)生交通事故所產生的費用,經財務部審核后,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
①司機負次要責任的,保險公司理賠后,剩余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95%,個人承擔5%;
、谒緳C負一半責任的,保險公司理賠后,其它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90%,個人承擔10%
、鬯緳C負主要責任的,保險公司理賠后,其它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80%,個人承擔20%。
8.1.3凡未經公司許可擅自使用公車而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責任概與公司無關,保險公司理賠后,其它部分的費用(包括須賠償給他人和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司機全額承擔。
8.1.4因工作發(fā)生車輛丟失、受損的,公司將視情況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8.1.5公車私用發(fā)生車輛丟失、受損的,由當事人負責經濟賠償,并給予行政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追究車輛管理員的領導責任。
9、本管理辦法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10、本辦法自xx年x月x日起生效執(zhí)行。
電器有限公司
總經辦
審批: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14
學校車輛停放的管理制度為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有效加強對進入校園機動車輛管理,結合我校實際,特做如下規(guī)定:
一、車輛管理范圍:
本辦法所指機動車包括學校機動車輛、經許可進入校園的本校教職工私家車以及經學校允許進入學校的`外來車輛。
二、外來車輛管理:
1、上級機關來校檢查工作車輛及參加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他校車輛,由校辦室提前通知門衛(wèi),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點。如遇學生課間活動,由學校負責在學生活動主要路口由護導教師進行安全執(zhí)勤,制止學生在行車路線活動,確保學生安全。
2、學生家長車輛嚴禁進入校園。外單位或個人車輛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特殊情況經允許的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
三、相關管理規(guī)定:
1、門衛(wèi)是車輛管理的重要人員,允許進入的車輛要及時記錄車輛牌號、車內司機、乘員、貨物情況。嚴禁無證、無牌車輛進入校園。學校門衛(wèi)無權擅自放入未經批準的校外車輛進入校園。
2、所有進入學校的車輛必須遵守道路交通法規(guī)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文明駕駛,遵規(guī)停車,在校園內所有車輛均應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
3、進出校園的任何車輛,都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guī)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guī)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門按交通法規(guī)有關條款處罰。除批評外,對其立即驅逐出校。
四、車輛管理部門:
總務處是車輛管理直接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實施。門衛(wèi)是車輛管理直接責任人。門衛(wèi)人員要嚴格按照門衛(wèi)工作細則嚴把車輛出入關,堅持登記制度,違反管理規(guī)定者學校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統(tǒng)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車輛,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的專車、及公務用車輛。專車系指公司為部分特定人員或部門特配車輛。公務車系指除上述專車以外的所有車輛。所有車輛由行政部統(tǒng)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行政部負責所有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yǎng),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xù)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公司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對認定人員根據(jù)協(xié)議配備工作用專車,實行月費用包干,額度內憑票據(jù)報銷,超過部分個人自理。公司認定特配部門使用的專車費用由公司稽核報銷。
第5條其他部門及人員原則上均不配置專用車輛,確需配置,須由其部門主管或個人以書面報告形式報公司行政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經批準同意后方可配置,并嚴格執(zhí)行費用預算,超出預算的費用需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第6條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含專車使用人)駕駛,公司其它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必須按規(guī)定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附件1),經批準后方可使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公司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公司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確保行車安全。
第7條車輛行駛證,屬專車的日常由專車使用人負責保管,如專車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將專車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險單由行政部統(tǒng)一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8條每車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附件3),當班司機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是否相符,與前一次用車記錄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費用明細等,對發(fā)生的票據(jù)編號整理,以備報銷時核對。
第9條車輛每日使用完畢和節(jié)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將鑰匙交回給行政部保管。每車設置《車輛加油記錄表》(附件5),經手駕駛員在發(fā)現(xiàn)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憑公司統(tǒng)一發(fā)放的針對每輛車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時在《車輛加油記錄表》上作好記錄以備查。
第10條行政部人員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發(fā)現(xiàn)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應通報司機并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不聽勸告、屢教屢犯者應給與處分,并停止其使用資格。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11條車輛使用范圍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辦事、聯(lián)系業(yè)務、接送。
(2)接送公司賓客。
(3)專車專用。
第12條車輛使用程序
(1)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
①屬個人使用的專車由使用人自行駕駛,一般不納入調派,如專車使用人出差或休假,專車由行政部調派;屬部門使用的專車使用實行報備制度,只需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由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出車前交行政部備案。公務車由行政部統(tǒng)一調派。
、诠珓沼密嚕褂萌讼蛐姓刻岢錾暾埐⑻顚憽盾囕v使用申請單》,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等,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行政部負責人審批調派。行政部負責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各部門用車不得直接與司機聯(lián)系,不按規(guī)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車輛使用申請盡量作到當班用車1小時前申請,下午用車上午申請,次日用車當日申請,夜間用車下班前申請,集體活動用車2天前申請,以便統(tǒng)一安排。
、塾尚姓繉ⅰ盾囕v調派單》(見附件2)交與司機,司機根據(jù)《車輛調派單》予以出車。
④遇緊急情況或突發(fā)事件可隨時派車。事后一天內由使用人補辦手續(xù)。
、萑魏稳司郎鲜龀绦蛏暾埮绍嚕駝t不予派車,司機不可擅自出車,擅自出車一次罰款200元。
(2)司機按用車人員的目的地行車。行車前需選擇好最佳路線。對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要求盡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shù)和車輛使用成本。
(3)用車完畢,司機填寫用車實際情況記錄。使用人用車完畢在《車輛行駛記錄本》上簽字確認。
第13條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照,熟悉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
第14條駕駛人員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的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fā)現(xiàn)故障、配件失竊等現(xiàn)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fā)的后果由駕駛人員負責。
第15條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別批準的除外。
第16條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shù)暮戏ㄎ恢。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犯交規(guī)、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7條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四章維修保養(yǎng)
第18條本公司的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zhí)行各種維修保養(yǎng),并須按照預算執(zhí)行。
第19條車輛維修、保養(yǎng)、加油程序
(1)司機發(fā)現(xiàn)車輛故障或者需要保養(yǎng)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車輛保養(yǎng)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yǎng)的項目及費用預算,行政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收回更換的舊部件,并核定維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jù)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yǎng)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可自行維修者,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于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xx元時,應與公司聯(lián)系請求批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yǎng)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行政部每月負責統(tǒng)一購買汽油,并分配到各車輛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況嚴禁現(xiàn)金加油。特殊情況(加油卡損壞、加油點網絡中斷等)下需現(xiàn)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說明原因,得到允許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時,司機需填寫《車輛加油記錄本》(見附件5),以備報銷時核對。
7、行政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車內外衛(wèi)生、一般保養(yǎng)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處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20條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第21條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tǒng)一由公司支付分擔。
第22條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23條一旦出現(xiàn)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行政部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lián)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xù)。
第六章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第24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犯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箭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5條違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司機個人(含非專職司機)和公司各自承擔50%,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行政部負責每周在網上查詢維章記錄一次,并做好處理。
第26條各種車輛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lián)系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第27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8條發(fā)生重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9條車輛維修保養(yǎng)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于每月10日、25日前將所負責車輛當月高速費、過橋費及停車費等票據(jù)貼好,連同該車輛行駛記錄本、車輛加油記錄本交行政部審核簽字后,交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最后報主管副總/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八章附則
第30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jié)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guī)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辦法。辦公室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tǒng)一管理和調度;財務負責對相關發(fā)生費用審核控制。
一、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并須提前半天交辦公室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情況除外)。
二、用車人員/駕駛員出車一律到辦公室申請,登記后出車(特殊情況除外),嚴禁出私車。
三、嚴格按規(guī)定時間出車,按時返回,返回后及時通報辦公室,駕駛員不得無故離崗。
四、辦公室在安排出車時盡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車,用車人員應該服從。
五、有駕駛執(zhí)照的部門負責人允許自行駕車。如需自行駕車,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個工作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相應手續(xù):登記領取車鑰匙,用車返回后應及時交還。
六、原則上實行駕駛員定車定人安排,特殊情況由辦公室作適當及時調整。
七、車輛保養(yǎng)
1、駕駛員應及時保養(yǎng)、維護好車輛,并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運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情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辦公室,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2、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公司院內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3、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fā)現(xiàn)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八、車輛相關費用報銷、行車線路及違章
1、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規(guī)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fā)票、出車單等單據(jù)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費報銷管理辦法》進行報銷。
2、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填寫“申購單”經總經理審核,并報辦公室核準后,填寫“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事后開票附申購單經辦公室初審,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如在行車途中,發(fā)生非人為的故障(如爆胎等現(xiàn)象),司機必須立即打電話報告辦公室后,再進行維修;毓竞蟊仨氀杆傺a上相關手續(xù)。
3、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
4、公司駕駛員如有違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guī)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fā)現(xiàn)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一個月內如發(fā)生超過3次違章事故,駕駛員給予開除處分。
5、出車途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如屬于公司方駕駛人員責任,除責任人必須承擔肇事責任并賠償公司損失外,公司對駕駛人員將給予處分。
九、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違章及事故處理按以上規(guī)定執(zhí)行。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16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經常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和車外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司機發(fā)現(xiàn)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主管人員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6、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7、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10、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
12、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有要事確需離開公司時,要告知主管人員負責人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主管人員報到。
13、司機對主管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14、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主管人員負責人,并說明原因。
15、不論什么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傳呼機或手機。對公司領導或主管人員負責人的傳呼,應盡快復機。
16、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規(guī)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7、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18、司機應對各級領導在車內的談話保密。
19、主管人員負責人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xiàn)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表揚、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fā)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jié)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20、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警告,罰款或開除處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4)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立即通知公司主管人員。如屬小事故,可進行處理后向主管人員報告。
。5)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公司共同負擔。
(6)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司機與公司共同負擔。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部分 駕駛員工作常規(guī)
1、駕駛員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及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業(yè)務培訓與考核等,做到愛崗敬業(yè),廉潔奉公,忠于職守, 嚴守保密紀律,不向外泄露學校負責人談話內容,不借學校及學校負責人名譽謀取私利。
2、駕駛員熱愛本職工作,嚴格執(zhí)行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擅離工作崗位;服從調度,出車準點(一般提前5至10分鐘等候),服務熱情,有吃苦耐勞的精神。上班期間,駕駛員必須在總務處辦公室待命,做到隨叫隨到。無出差任務時協(xié)助學校完成一些臨時分配的工作。
3、駕駛員憑派車單按單上地點、人員出車,并憑派車單結算當月工資、補貼和報銷汽油費。出車途中如申請事由(路線、人員)發(fā)生變化,需提前向校長辦匯報,否則產生的費用自負。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和答應出車。未經申報批準,駕駛員私自出車造成的一切責任和費用由用車人與駕駛員承擔。
4、駕駛員嚴禁私自用車,如有特殊事情需用車也必須到校長辦辦理申請派車手續(xù)。如有違反,扣發(fā)當月相關補助。
5、駕駛員必須嚴格履行《安全行車責任書》,遵守《機動車駕駛員交通規(guī)則》,遵守各項交通法規(guī),服從交通民警指揮,不違章駕駛,保證行車安全。駕駛員在上班時間和出車途中,不飲酒;飲酒后不開車,影響正常工作要追究行政責任;造成嚴重事故的要承擔刑事責任。杜絕酒后開車或開“英雄”車,開“病車”、盲目超車以及擅自載人或超載等行為。不帶病開車、不開疲勞車,如因玩忽職守、不按原則辦事,出現(xiàn)人為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壞或因違反交通規(guī)則造成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6、駕駛員執(zhí)行任務途中須保持通訊暢通,隨時聯(lián)系。
7、出車后或無出車任務時,駕駛員須將車輛停在學校規(guī)定地方,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動用車輛。車輛一般不準在單位外過夜,偶遇特殊情況,駕駛員須提前報校長辦同意。無故影響學校工作的,扣發(fā)當月相關補助。
8、駕駛員對車輛有愛護、養(yǎng)護和車身安全責任。駕駛員要始終保持車內外整潔 ,保持良好的出車狀態(tài)。做到出車前有檢查,回車后有維護。
9、駕駛員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維修,駕駛員對車輛保養(yǎng)要求做到“小故障勤動手,大故障早報告”。確需外出修理或添置更換車內設備或零部件,由駕駛員寫出書面詳細申請,報校長辦審核,經校長審批后,將書面申請送校長辦備案。修理費經校長辦與書面申請核對后簽批、報分管校長審批后,再由校長簽報。車輛需中修、大修,駕駛員要征得校長同意,合理安排,節(jié)約資金,保證修理質量。
10、駕駛員負責車輛的年檢、保險、養(yǎng)路費交納等有關車輛的必辦手續(xù)。
11、駕駛員負責經常檢查車內消防器材性能,必須隨車攜帶滅火器,以免遇到突發(fā)事故。
12、遇有下列情況,駕駛員可拒絕出車,并向校長辦和用車人說明:
、 大雨、大雪、大霧造成路面行車危險的。
⑵ 身體不適的。
、 連續(xù)駕駛4小時以上或單程500華里以上未休息恢復體力的。
、 車輛發(fā)生故障尚未未排除的。
、 其它特殊情況或特定環(huán)境下的。
第二部分 用車常規(guī)
13、原則上所有用車實行派車單制度。用車方須事先到校長辦填寫用車申請單, 然后再由辦公室簽發(fā)派車單(遇特殊情況,校長辦可先電話通知駕駛員出車,但當事人事后必須到校長辦補填用車申請單、派車單,并交送駕駛員)。用車者不得擅自通知駕駛員出車。
14、學校所有車輛由校長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和調動,優(yōu)先保證學校負責人及重要事項用車。職能部門負責人市內公務用車一般情況下提前申請預約,校長辦在可能情況下調度派車。所有長途用車由用車人申請,報校長簽字批準(校長外出時,報常務副校長簽字)后,再由校長辦開出派車單。財務會計有巨額現(xiàn)金取款、解款任務可申請用車。
15、組織教師外出參加教研活動或參觀學習、組織學生外出學習、比賽等用車,不論路途遠近,組織者必須憑《海門市教育系統(tǒng)外出活動審批表》,經校長簽字批準,再辦理用車申請手續(xù)。組織者負責師生外出期間的安全。
16、用車范圍限制江蘇省內使用,原則上出省不派車(上海除外)。
17、車輛原則上不得外借,特殊情況須經校長同意,由校長辦通知駕駛員。未經校長批準,不得將車輛、鑰匙借給其他駕駛員,更不許借給非駕駛員。私自將車輛外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并扣發(fā)工資。凡經學校同意外借的,及時收回鑰匙、車輛,并負責檢查車況,如有損壞及時匯報,不得幫助隱瞞。
18、嚴禁公車私用,特殊情況需用車的,由校長同意后,在不影響公務的情況下,可申請派車,由用車人支付車輛使用費用,交納油料費和路橋費。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18
車輛使用維修管理制度
一、車輛使用管理
1.機關車輛由局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調動,車輛管理與維修管理辦法。
2.車輛使用的原則:保證防汛用車,保證領導工作用車,保證值班用車,保證老干部就醫(yī)用車,先急后緩,兼顧一般。
3.用車一律實行派車單制度,不經派車一律不準使用車輛。
4.機關各部門,因公到某地城辦事,除財務科提款外,一般不派車。
5.機關工作人員根據(jù)工作需要用車,必須填寫《用車申請單》經主管局長簽批后,交辦公室車輛管理員,按先后順序派車。
6.如遇防汛搶險,迎接上級領導,緊急病號等特殊情況,駕駛員應根據(jù)領導安排及時出車,并在行車途中向車管人員匯報車輛去向,返回后及時領取派車手續(xù)。
7.機關車輛不準用于結婚等私事。
8.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100元,發(fā)現(xiàn)2次罰款300元,超過3次,調離駕駛崗位。因私自出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負。
9.駕駛員請假三天以上者,必須把車輛停放在機關,車上鑰匙和全套手續(xù)交車輛管理員保管,管理辦法《車輛管理與維修管理辦法》。
10.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以大局為重,不得刁難車管人員,不準以任何理由給車管人員和司機出難題,不得指定車輛。
二、車輛維修管理
1、當駕駛員發(fā)現(xiàn)車輛出現(xiàn)故障需要維修時,應及時向車管人員反映故障情況,并及時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
2、維修申請單上需填寫維修所需時間、損壞部位、更換零件、維修金額等,如不清楚情況時,應立即到指定修車廠進行詢問,以便填寫申請單,申請單上需要由車管人員、車管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及主管局長簽批。
3、修車申請得到批準后,駕駛員應會同車管人員到指定車輛維修廠進行車輛維修,駕駛員不得私自維修。車輛在維修時發(fā)現(xiàn)新的問題,需要更換新的零件及增加費用時,應立即向辦公室負責人反映,并匯報主管領導,得到批準后方可修車。
4、修車完畢后,修車廠應出示修車費用清單,駕駛員和車管員認可后簽字,以便日后結算。若駕駛員私自修理,沒有車管員的認可簽字,日后不予報銷。駕駛員應將更換掉的舊零件收回,交到辦公室。
5、修車費用每兩個月結算一次,結算時由駕駛員、車管員及車管負責人共同前往結算,報銷時維修申請單及簽字后的修車費用清單應附在發(fā)票后報銷。
三、車輛燃油管理
1、車輛燃油實行全獎全罰制度。即車輛管理人員根據(jù)各車的耗油指標定出各車用油標準,辦公室每月底統(tǒng)計各車行駛里程提供給財務科,財務科根據(jù)當月某場油料價格按照行車里程和用油指標填寫核報單,由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交主管局長審批,財務科復核兌現(xiàn)。
2、潤滑油、剎車油由辦公室統(tǒng)一購入保管,車管員根據(jù)單車里程用量及時登記更換。
3、車輛用油一定要保證油的質量,絕不能投機取巧,弄虛作假,如發(fā)現(xiàn)在油的價格或用油規(guī)格投機鉆營,弄虛作假,將調離工作崗位,并進行500-1000元罰款。
四、獎罰制度
局機關每年對圓滿完成全年出車任務,愛惜車輛遵守交通規(guī)則,無發(fā)生交通事故,積極參加交通安全競賽,在本職工作中做出優(yōu)異成績的駕駛員予以獎勵。同時,對違反規(guī)章制度冒險蠻干,不履行工作職責,造成車輛損壞以及發(fā)生事故的駕駛員,予以懲罰,懲罰標準按《黃委勞動安全條例》執(zhí)行。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19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車輛管理,合理調度和有效使用車輛,節(jié)約交通費用開支,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車輛。
三、主要職責
3.1行政部全面負責公司車輛調度、協(xié)調和管理工作。
3.2車輛使用部門按照車輛使用和管理辦法規(guī)定填寫派車單。
3.3行政部司機負責車輛平安到達目的地與返回,所管轄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和清潔工作。
四、車輛的使用管理
4.1車輛使用范圍
4.1.1公司員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談業(yè)務、開會/學習、維修設備、采購物品等。
4.1.2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人員。
4.1.3其他緊急和特殊用車,例如:員工受傷急需治療、外單位借調用車等。
4.2車輛使用程序
4.2.1公司車輛一律為公務使用。但在不影響公務的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亦可酌情滿足管理人員因私用車的要求。
4.2.2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車的部門(人),須提前填寫《派車單》(半天或以上的長途用車須提前一天申請),經所屬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后交由行政部車輛管理員統(tǒng)一派車。
4.2.3若出現(xiàn)多個部門同時申請使用公車時,則以“先急后緩、先貨后人”的原則派車,各部門和司機應顧全大局,服從行政部部的派車調度。
4.2.4對近似方向和時間的派車要求應盡量拼車外出;長途出差(距離容桂地區(qū)周邊100公里以外的城鎮(zhèn))人員應盡量乘坐大巴車,以減少公司派車的次數(shù)和成本。
4.2.5司機按照《派車單》上報批的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用車完畢后,須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
五、車輛管理
5.1.1公司車輛實行分工責任制,對自己所管轄車輛全面負責,司機只有權負責自己所管轄車輛的費用報銷。
5.1.2公司車輛分工負責如下:車輛名稱小車面包車word編輯文檔車牌號負責司機貨車
5.1.3公司車輛均須建立車輛檔案,由生產部總經理行政部負責統(tǒng)一管理。
5.1.4除公司允許的特殊員工以外,(公司車輛管理規(guī)定)禁止非專職司機駕駛公司車輛。遇特殊情況必須更換或替代司機的,應先征得行政部車輛管理員的批準,若司機擅自將車輛交于他人使用,無論造成事故與否,皆給予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機自負其責。
5.1.5公司車輛按車輛分工實行專人保養(yǎng)責任制,司機必須定期(每日下班前)檢查各自的車輛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和檢修,否則,追究司機的責任。
5.1.6公司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停放在指定地點(一般不允許在外過夜),若因司機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或損壞,司機須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5.1.7司機每次出車后,須如實填寫用車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報銷流程執(zhí)行,司機需實事求是報銷費用,杜絕弄虛作假,一旦查出將追究經濟責任并開除處理。
5.1.8保安員須實時登記公司車輛的進出公司時間。
六、車輛保養(yǎng)、維護
6.1.1公司車輛的保養(yǎng)、年檢、廠內維修等工作,原則上由司機負責,具體車輛之責任司機由車輛管理員指定安排。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20
目的:
1.加強車輛統(tǒng)一管理,合理利用和使用公司的車輛;
2.規(guī)范駕駛員的車輛管理行為,提高安全、維護意識,保證車質車況良好及行車安全。
范圍:
本規(guī)定中的車輛包括所有屬于公司的車輛、所有車輛的日常使用、維護和管理。
職責:
1.車輛駕駛員
1.1遵守交通法規(guī),安全行駛,無重大事故,盡量避免違章
1.2負責所駕駛車輛的日常檢查和保護
1.3合理駕駛,降低消耗
1.4保證車輛的正常使用,禁止公車私用,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2.車輛管理員
2.1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和維修維護管理
2.2負責車輛的落戶和驗車管理
2.3負責車輛的保險及處理公司車輛事故定損事宜
2.4負責車輛日常消耗的記錄,并定期向主管領導和辦公室反饋
2.5負責車輛調配、新購、變賣和報廢的`申請
3.行政總監(jiān)
3.1負責日常車輛使用的安排
3.2負責監(jiān)督和管理車輛駕駛員、車輛管理員的日常工作
3.3根據(jù)權限負責審核和批準車輛日常保養(yǎng)、維修及其他相關的費用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21
1.0規(guī)范車輛管理,合理調配車輛,提高辦事效率。
2.0用車申請程序
2.1由用車人向所屬部門負責人申請公務用車,經同意后填寫《派車申請單》,并由所屬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名;
2.2用車人持《派車申請單》到行政部所屬車輛管理部門申請派車;
2.3行政部所屬的車輛管理部門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派車。如需派車,在《派車申請單》上簽名并確定車輛。
3.0用車注意事項
3.1 用車人在得到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的派車認可后,將《派車申請單》交值班保安做記錄后按所派車輛出車,《派車申請單》由保安保存。沒有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的派車認可,保安有權拒絕車輛放行;特殊情況必須經副總以上領導同意方可無《派車申請單》出車,但必須在車輛返回當日補單;
3.2 保安每周一9:00前將上周的《派車申請單》交到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
3.3 車輛返回公司后車輛使用人與保安確認返回公司時間,行駛里程數(shù)并記錄于《派車申請單》上,并對車容車貌進行檢查;
3.4 出車后,中途調用,經有關主管領導批準,及時填好備用《派車申請單》,完成任務后,及時讓有關領導補簽,并交回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存檔。
4.0車輛調度管理
4.1 車輛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統(tǒng)一調度。車輛鑰匙交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專人保管,備用鑰匙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保管(或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其余任何部門或個人均不得擅自配制車輛備用鑰匙。否則,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或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4.2 用車部門用車時必須提前2小時提出申請(特殊情況除外),并先填寫《派車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字后,方可到行政部申請辦理,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按先后緩急調度車輛;
4.3 公司所屬車輛非經總經理特別批示不能外借;
4.4 公司所屬車輛除總經理或董事會成員外,必須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統(tǒng)一調度,其它任何部門或個人均無權調遣車輛;
4.5市場部人員在處理客戶投訴需要實地查勘時可以申請派車,其他情況原則上不予受理派車申請。
5.0 出車管理
5.1出車前必須檢查油料是否充足;出車時必須攜帶以下證件:駕駛證、行駛證、保險證、附加費繳納證;
5.2 轎車乘員不得超過4人,否則車輛駕駛人員有權拒載。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100元,被交通部門查處的,因此造成損失由車輛駕駛人員承擔;
5.3 駕駛員必須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能超速行駛、闖紅燈或違反其他交通規(guī)則;
5.4車輛必須?吭诎踩恢,嚴禁將車輛?吭谄У囟位蚪^(qū)域;并確認門窗已經關好、防盜設施啟動后方可離開;
5.5 預計車輛將延期返回,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提前知會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負責人;
5.6 若非油料不足,不得在非公司指定加油點加油;在非指定地點維修,必須事前報備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
5.7 嚴禁將車輛交給非本公司人員、無駕照人員或非公司指定駕車人員駕駛,不得使用公司車輛教他人開車,一經發(fā)現(xiàn)處200元/人/次的罰款;
5.8 非經批準,嚴禁用公車以訪客、業(yè)務、送樣及處理客戶投訴問題等名義探親訪友或辦理私人事務,一經發(fā)現(xiàn)處200元/人/次的罰款;
5.9 車輛返回,車鎖匙必須交放給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下班時間車輛返回公司時車鎖匙交由值班保安暫管,不得攜鎖匙外出;
5.10 車輛返回后,車輛駕駛人員必須及時填寫《費用報銷單》;
5.11 小批量送貨或小批量原材料采購及文件、送樣等可以采取托運方式,一般不派車。
6.0 安全行車規(guī)定
6.1 為了行車安全,車輛駕駛人員對如下規(guī)定應認真貫徹執(zhí)行。
6.2 行車中不準吸煙、飲食、不得與隨車人員談話或吵罵;
6.3 隨車人員未上落安穩(wěn)時,不準起步;
6.4 禁止在公共大巴站上落;
6.5 禁止車輛駕駛人員帶病或疲勞行車;
6.6 駕駛車輛通過交叉路口或拐彎處要減速,在市區(qū)行駛時不準鳴響喇叭;
6.7 斜坡處停車時要拉好手剎,踩下駐車制動器(手波車掛低速檔或倒車檔),同時墊上三角木或其它有效物件;
6.8 雨天行車路滑和視線不好,要嚴格遵守安全行車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
6.9 遇障礙物應提前作好減速準備,嚴禁到臨危時才采用方向代剎車避讓;
6.10 行車時嚴禁不踩離合器變換擋位(自動檔除外);
6.11 嚴禁熄火滑行或利用慣性掛檔;
6.12 出車前、行使中、收車后要注意檢查車輛,發(fā)現(xiàn)車輛機件(如制動、轉向、喇叭、燈光、雨刮器等)對安全行車有影響時,要及時報告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
6.13 未關好車門不準開車。車輛引擎蓋上不準堆放雜物。不準邊駕駛邊打手機或做其它瑣事;
6.14 嚴禁在車上存放散裝燃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6.15 不準在道路上加、放汽油或燃油;
6.16 不準瞞報交通事故或偽造事故現(xiàn)場;
6.17 駕車時不準故意擠迫他人車輛或超車后故意急停;
6.18 駕車時要注意掌握車輛、行人出行狀態(tài),發(fā)生交通事故或遇交通事故發(fā)生時應積極配合或協(xié)助有關人員處理;
6.19 不準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
6.20 收車后,應將車輛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堅持上鎖;
6.21 堅持安全學習活動,吸取“一安、二嚴、三勤、四慢、五掌握”的先進經驗。
7.0 車輛安全操作規(guī)程
7.1 冷車發(fā)動:
應作好預熱升溫,車輛起步時的發(fā)動機水溫必須在50℃以上,運行中發(fā)動機溫度應保持在80~90℃。
7.2 車輛起步時應注意觀察:
(1) 車輛四周和車下有無障礙物;
。2) 儀表工作是否正常;
。3) 周圍的車輛和行人動態(tài)。
7.3 冷車起步:
車輛起步時,應以低擋操作,循序換擋。不宜高速檔位低速行駛,或低速檔位高速行駛;運行中應注意行車安全,根據(jù)運行條件,合理控制車速,盡量以經濟車速行駛。
7.4 車輛行進中換檔:
車輛行進中應及時換檔,對長坡、陡坡應提前換檔,不得拖檔、硬沖;下坡時不準脫檔滑行;下長坡使用制動時間過長,應停車休息檢查,防止制動鼓、蹄片過熱,制動失靈。
7.5 行車中應注意觀察:
行車中應注意觀察掌握行人、車輛動態(tài)及道路、地形、氣候、風向等情況,在情況不明,視線不良以及通過交叉路口、乍路、乍橋、急彎、鐵路道口、隧道、胡同、陡坡或繁華市區(qū)時,應減速慢行或停車查明情況后再通行。會車時應預先選擇寬闊路面,減速靠右交會,做到安全禮讓行車。超車前方必須是寬闊無來車、人的路段,提前開啟左轉彎燈并鳴號示意,待前車開啟右轉彎燈并靠右讓車后方可超車,在駕往分車道的道路上行駛時,應合理選擇時機,借道超車。
7.6 車輛在特殊路況及氣候條件下行駛:
各種安全附屬裝置必須齊全有效。行駛在夜間、風、雨、霧和塌方、飛石、水毀等惡劣道路時,凡裝備不全或視線不良、情況不明的情況下,均不得冒險強行通過。
8.0車輛停放的規(guī)定
8.1 公司的車輛在非工作期間,必須在指定的區(qū)域內車頭朝外停放。在其他地點臨時停車時,須停靠道路右側,不得在街道、公路兩側30m內相對停放,以免妨礙交通;
8.2 車輛發(fā)生故障停在道路中央時,應設法推移至道路右側,夜間還須開危險報警燈或在車身后擺放反光設備警告標志;
8.3 在坡路上應避免停車,如因故必須停車時,要先選擇路面較寬,使來往車輛可以及早發(fā)現(xiàn)的地點暫停。拉緊手制動,將前輪朝向安全方向。上坡掛一檔,下坡掛倒檔(自動波除外),并用三角木或石塊塞住車輪,以免車輛滑動;
8.4交叉路口、彎道、橋梁、涵洞、乍路、陡坡、隧道、消防龍頭、鐵路與公路交叉點和危險地段20m以內,一律不準停車;
8.5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消防機關門口30m以內不準停放其他車輛;
8.6設有“禁止停車”標志的地段不準停車;
8.7車輛夜間不準在道路上停放,需臨時停放時必須開示寬燈、尾燈、停車時駕駛員不準在車上睡覺,以免發(fā)生意外;
8.8因公出車需臨時停車時,駕駛員原則上不得離開車輛,如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車門。同時將車內物品或資料置放于后行李箱中。
9.0車輛的日常檢查、保養(yǎng)規(guī)定
為了維持良好的車輛性能,在早上或冬天汽車行動前須啟動發(fā)動機兩分鐘后才行動,確保行車安全,車輛駕駛人員應認真作好日常檢查、保養(yǎng)工作。
9.1啟動發(fā)動機前應做的檢查工作有:
A. 檢查散熱器(水箱)中的水量;
B. 檢查曲軸箱內機油平面;
C. 檢查燃油箱內貯油量;
D. 檢查電器設備各部位導線連接情況,檢查蓄電池,必要時添加蒸餾水或電解液。
9.2出車前檢查:
A. 檢查行車執(zhí)照,堅持三檢四勤制,即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制動轉向、喇叭、燈光、雨刮器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狀態(tài);
B. 聽察發(fā)動機音響,檢視各儀表工作情況,及燃料系、潤滑系、制動系、冷卻系有無漏油、漏水情況;
C. 檢查汽車車身外部的整潔情況及牌照、燈光、喇叭、后視鏡(倒車鏡)、雨刮器等配備情況;
D. 檢查轉向機構拉桿和接頭的連接情況;
E. 檢查輪胎氣壓,并清除胎紋雜物。檢查輪轂軸承,大王針是否松動;
F. 檢查方向機的自由轉向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
G. 檢查避震器、彈簧鋼叉是否緊固有效;
H. 發(fā)動后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
I. 檢查是否漏油、漏氣;
J. 檢查空調機、水泵的連接皮帶是否松動;
K.檢查隨車附件是否齊全。
9.3行車途中:
A. 注意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B. 注意有無漏水、漏油、漏氣現(xiàn)象;
C. 方向機的工作狀況,各連接機件是否牢靠;
D. 發(fā)動機和底盤有無異常響聲和異常氣味;
E. 檢查制動裝置的作用是否完好;
F. 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鼓有無過熱現(xiàn)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
以上六點如發(fā)現(xiàn)問題,能修復的當場修復,如不能修復的,在不影響行車安全的情況下,可繼續(xù)行駛,但在收車后必須到公司指定修理廠妥善處理。不能行駛的,要及時通知行政部協(xié)助處理。
9.4 收車后
A. 清潔汽車內、外部及底盤污垢;
B. 檢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油;
C. 察聽發(fā)動機有無異響或異常;
D. 檢視燈光、信號、雨刮器等技術狀況;
E. 檢查制動系和輪胎氣壓;
F. 認真填寫行車記錄。
10.0車輛檢查、保養(yǎng)、維修與審驗
10.1 每日用車前由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機油、水箱、剎車、后視鏡、輪胎氣壓、擋風玻璃、油箱等;
10.2 車輛外觀與內飾必須隨時保持清潔,一般將車輛清潔工作安排在用車完畢回公司后進行;
10.3 車輛駕駛人員對車輛不受損壞負有完全責任,在公司內對他人故意損壞車輛設施,必須提報行政部進行責任追究。行車在外時車輛使用人須妥善保管車輛,因自己操作不當而造成的車輛設施損壞,車輛駕駛人員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10.4車輛駕駛人員在行車過程中如發(fā)生車輛故障或發(fā)現(xiàn)有影響安全行車的隱患時,必須及時上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同時須填寫《車輛維修呈報表》,并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具體安排車輛的檢查、保養(yǎng)和維修事宜;
10.5 隨時注意每部車輛行車公里數(shù),于固定里程作好車輛例行保養(yǎng),并保持記錄完整性。
11.0未經審批同意用車,所發(fā)生交通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使用者應負全部經濟損失;高速駕駛或違章駕駛或在高速公路上因違章而造成的傷亡,本公司不負一切責任。
12.0公司執(zhí)行每月例行保養(yǎng)制度和每半年的二級維護制度。行政部須在規(guī)定日期將車輛送往指定車檢所接受檢驗(季檢或年檢)。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對于車輛逾期未接受年檢所受處分承擔責任。
13.0所有車輛行駛證、保險卡、以及其他行車必備資料,車輛駕駛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因車輛駕駛人員疏忽造成損失由個人承擔。其他車輛資料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妥善保管。
14.0為了使公司車輛能高效使用,節(jié)約能源,確保公司行政用車的正常運行,公司原則上不主張公車私用,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因私需動用公司車輛時須經總經理同意并告知行政部后方可借用,所用油料及其他費用由用車人自己承擔。
15.0交通事故處理規(guī)定
15.1 交通事故發(fā)生以后,首先救助傷員,使傷員得到及時救護,并及時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15.2 注意記錄對方車輛車牌和駕駛證號,記錄對方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和住址;
15.3 記住對方車輛損壞部位和受損程度;
15.4 盡可能保護好現(xiàn)場,并記錄事故現(xiàn)場目擊者的姓名、聯(lián)系電話和住址;
15.5 對模棱兩可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能回答交通部門的詢問;
15.6 除完全可以認定是己方責任以外,不能隨意將責任攬于自身;
15.7 事故處理,交通部門有事故鑒定的,結合雙方當事人責任大小與事故給公司造成損失大小進行處理。駕駛員個人承擔部分=公司損失*我方責任大小*系數(shù)。公司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公司賠付對方費用、車輛維修費用、事故處理費用減去保險公司支付部分)和間接經濟損失(因車輛不能正常使用給公司帶來的損失,按照每天200元計算);
系數(shù)設定:以1000元為基準設定系數(shù)為0.3,每增加1000元損失系數(shù)降低0.01。
15.8 事故處理,保險公司不經過事故鑒定,直接全額賠付公司所有損失的',對駕駛員處理由公司領導在對事故進行調查以后討論決定。
16.0 違規(guī)處理
16.1 超速、超載、任意停車及其他違反交通規(guī)則之一切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16.2 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將車交由無總經理批準的人員私用,每次罰款200元;
16.3車輛駕駛人員將車隨意交由他人駕駛而發(fā)生的一切違規(guī)、車損等罰款與賠償由當時車輛使用人負責。
17.0其他:
17.1保安人員不按規(guī)定核簽《派車申請單》,每次罰款10元;
17.2保安人員每周一不按時上交《派車申請單》,每次罰款10元。
18.0本制度經總經理簽署后即生效,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部分條款修改時亦同。
人力資源部
20__年四月二十三日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tǒng)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jié)約成本,盡可能的發(fā)揮最大經濟效益并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yǎng)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第三條 公司行政部為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yǎng)、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 車輛的使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行政部申請派車并填寫《派車申請單》,注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乘車人數(shù)、出車地點等信息,經車隊負責人簽字批準后(部分車輛須由董事長簽字批準),依據(jù)業(yè)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guī)定申請者,車隊負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第五條 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報請車隊負責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車時補簽《派車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檔。
第六條 車隊負責人根據(jù)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后順序,統(tǒng)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后近,先外地后市內的原則。
第七條 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并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
第八條 駕駛人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fā)現(xiàn)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xiàn)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fā)的后果由當期駕駛人員負責。
第九條 每輛車須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每次出車信息由駕駛人員填寫,乘車人簽字確認;行政部不定期檢查,如發(fā)現(xiàn)里程表和行駛記錄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數(shù)扣罰當事駕駛人耗油款。
第十條 車輛使用人在辦理公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中所規(guī)定的時間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致電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向駕駛人員提出違反公司車輛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否則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原則上公司車輛是只能用于公司業(yè)務工作的,未經董事長批準不得擅自私用,經董事長特批后方可做為他用。
第十三條 凡公司員工及其直系家屬需借用公司車輛私人使用時,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并在《派車申請單》上注明“私用”,車隊負責人簽字并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車,并在車輛使用完畢后根據(jù)實際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費的燃油費用。
第十四條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車時,如發(fā)生意外事故,導致違規(guī)、損毀、失竊等,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后全部損失由使用人個人承擔。
第十五條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車輛交由無駕照人員駕駛,由此給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責任由經手借出車輛責任人及無證駕駛人承擔,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將對當事人予以辭退處理。
第三章 車輛的`停放
第十六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行政部統(tǒng)一保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和行駛證交至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zhí)行出車任務并早于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和行駛證。
第十七條 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于指定停車場內,并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十八條 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后,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未經董事長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 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jiān)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jiān)控。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審批,所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由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額承擔,并按相應車輛油耗比例及行駛公里數(shù)承擔燃油費及車輛磨損費。
第二十條 燃油費用管理:
。ㄒ唬┕舅熊囕v統(tǒng)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zhí)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shù)及用油量進行核查。
。ǘ┸囕v辦理加油卡后,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行政部登記領取加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或長途行車需現(xiàn)金加油的,應上報車隊負責人及行政部批準,并開具正規(guī)發(fā)票回公司報銷。
(三)駕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jù)的卡內所剩余額進行全額賠償。
第二十一條 維修保養(yǎng)費用管理:
(一)各類車輛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yǎng)程序例行保養(yǎng),新購車輛按說明書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保養(yǎng)。
。ǘ┕拒囕v的一般性保養(yǎng)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車隊負責人統(tǒng)籌安排。
(三)車輛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車隊負責人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送修。
。ㄋ模┸囕v須在指定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xiàn)場監(jiān)督,以保證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如出現(xiàn)增修項目,應及時匯報,維修后按維修申請審核無誤后方可在價格單上簽字確認,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嚴加處罰。
。ㄎ澹┸囕v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車隊負責人統(tǒng)一采購并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囕v于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后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jù)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ㄆ撸┤缫蝰{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xiàn)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jié)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管理:
。ㄒ唬┸囕v行駛每年所需繳納的通行稅費、年檢費、維修費同車隊負責人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zhí)行報銷。
。ǘ┸囕v出省外出公干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必須先經車隊負責人連同《用車申請單》、《車輛行駛記錄表》進行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zhí)行報銷;費用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做出合理有效說明的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ㄈ┰诔鲕囍杏捎隈{駛人員管理不當所造成停車卡、行駛證丟失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第五章 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 一旦出現(xiàn)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并向行政部報告。
第二十四條 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后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第二十五條 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fā)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聯(lián)絡,行政部協(xié)助處理,并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xù)。
第二十六條 因公務用車發(fā)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后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ㄒ唬┪曳杰囕v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60%的費用;
。ǘ┪曳杰囕v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40%的費用;
。ㄈ╇p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20%的費用;
。ㄋ模┪曳杰囕v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