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內部紀檢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xx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內部秩序,方便日常工作的有序開展,同時,明確紀檢部的權責,根據《xx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和《xx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紀檢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xx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內括六大部門,其中紀檢部的職能包括:按照《xx大學社團聯合會考核管理制度》對學生社團聯合會內部各中心工作及人員進行考核與監(jiān)督;負責社團聯合會各類評優(yōu)評先工作及材料報送;負責受理社團聯合會的所屬社團、社員對社團聯合會的意見、建議、及投訴。
第三條 紀檢工作開展必須本著公正原則,工作過程中不可摻雜個人情感喜惡。
第四條 紀檢工作開展必須本著公平原則,不能有中心層次之別。
第五條 紀檢工作全程全面公開,各中心中層及中層以上負責人有權向紀檢部申請查看紀檢記錄。同時,紀檢中心必須定期公示紀檢結果。
第二章 分則
第六條 紀檢部內部紀檢工作由紀檢小組負責,紀檢小組由一名分管主任和五名部委組成。其中,各部門分派一名紀檢部委,其余部委負責社聯全體大會、大型活動考勤工作,并協(xié)助紀檢部部長及副部的工作。
第七條 紀檢工作實行直接領導負責制。如若紀檢工作出現失誤,首先紀檢分管主任負直接領導責任,并依照《xx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督導中心章程》和《xx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紀律考評條例》承擔相應處罰,再由紀檢部主任團對事故部委給出相應行政處罰。
第八條 紀檢部內部紀檢工作主要包括:負責各中心例會、值班、中心與社團接洽會、全體大會、各大型活動的考勤與監(jiān)督工作,考核各中心成員獎懲狀況,統(tǒng)計各中心成員基本情況并以此建立檔案。
第九條 紀檢部委每次負責相應中心會議、相應中心值班、全體大會、大型活動的考勤和監(jiān)督時,需提前至少五分鐘到場做好考勤準備;顒咏Y束后,紀檢部委須收集相應中心對紀檢中心以及紀檢工作的反饋及考勤情況,整理完整后及時報送給紀檢分管主任,由分管主任簽名并加注意見后歸檔。
第十條 各中心成員考勤狀況、獎懲狀況等,以積分形式記錄于各自檔案當中。
第十一條 紀檢部須將考評的結果及時公布。以部委的實際考評記錄為依據評選每月“優(yōu)秀部門”和每月“優(yōu)秀主任”,將每月的紀檢及評優(yōu)的結果及時的上報主席團審查,并將最終的考評結果及時的公示。
第十二條 辦公室的整潔工作由六部門協(xié)調完成,具體如下:周一辦公室負責,周二社團事務部負責,周三專項工作部負責,周四外聯部負責,周五社團文化網負責,周六紀檢部負責。每天負責辦公室清潔的中心,由最后一班的值班部委打掃辦公室衛(wèi)生。(包括整理本部桌面、整理會議桌文件、倒垃圾、擺放會議桌的凳子)
第十三條:紀檢考核工作實行連帶責任制,若各中心部委嚴重違反本條例,該部委的直接領導人和所在的部門將連帶受責。
第十四條:紀檢考核積分以60分為每月各個部門、各個社聯成員的基準分,,嚴格按照評分準則的規(guī)定進行每月考核。
第十五條:基于本條例第五條規(guī)定,本著公開原則,各中心副部及以上的負責人有權申請查看檔案。如若對檔案內容存在異議,可以向紀檢部主任團遞交復查申請,經紀檢部主任團一致同意并認真審核后,確定可以更改檔案的由紀檢分管主任對檔案作出修改并公示之。
第三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條例經xx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授權,由檢中心負責制定,最終解釋權歸屬xx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
第十七條 對于本條例不足之處,允許已修正案的形式進行補充。
第十八條 本條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