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墻安全管理制度
(一)永久、臨時密閉建造技術標準
1.礦井建造的永久密閉、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層建造的臨時密閉墻,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筑。開采無發火危險煤層建造的臨時密閉,可用木板材料建筑。
2.礦井建造的永久、臨時密閉,墻體周邊要掏槽,至少0.3m以上,見硬頂、硬幫,與煤(巖)體接實。永久密閉墻表面必須用水泥砂漿抹面,確保嚴密不漏氣,墻面與巷道周邊要分別有不少于0.1m的裙邊。
3.礦井建造的永久、臨時密閉,其位置距全風壓通風交岔點的距離為3~5m。密閉內的水管、風管、電纜、鋼軌等材料必須全部撤出。
4.礦井建造的永久、臨時密閉,墻體必須平整(1m內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縫除外),無裂縫(雷管腳線不能插入)、重縫和空縫,嚴密不漏氣(手觸無感覺、耳聽無聲音)。
5.礦井建造的永久防火密閉,必須設“∪”型放水管、觀測取樣管、灌漿(水)管。放水管徑不小于∮108,離地高度為0.3m。放水管兩端“∪”型高度不小于0.2m;觀測取樣管距棚頂高度為0.2m;灌漿(水)管距棚頂高度為0.3m。
二)永久、臨時密閉建造質量標準
1.永久、臨時防火密閉建造質量標準
(1)礦井永久防火密閉:系指開采發火煤層結束,在進回、風石門建造的密閉墻;石門槽口建造的套棚墻;工作面以外相通的進、回風斜坡、聯絡反眼建造的密閉墻;發火煤層廢棄井巷建造的密閉墻;采區、工作面之間相隔斷建造的密閉墻,服務期限6個月及其以上。
(2)礦井臨時防火密閉墻:系指開采發火煤層,在工作面內采空區側進、回風巷建造的密閉墻;工作面廢棄的上下斜坡、聯絡反眼、下煤眼,進、回風眼建造的密閉墻,服務期限6個月及其以下。
(3)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采區、工作面回采結束,在進、回風石門建造的永久防火密閉,墻體厚度為1.0m。墻體四周要掏槽(砌碹及錨網巷道破碹及錨網后掏槽),掏槽深度為0.3m,并與煤、巖石接實。墻體表面必須用水泥砂漿抹面,嚴密不漏氣。
(4)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采區、工作面回采結束,在工作面進回、風石門槽口(含石門套棚墻)建造的永久防火密閉。
①石門槽口墻建造前,必須先將槽口段煤層巷兩幫及上方刷大見硬底、硬幫,發碹后再建造槽口墻。刷大發碹巷道的長度不少于4m,兩幫及上方刷大深度不少于0.3m,碹腳掏槽深度不少于0.1m,碹體厚度不得少于0.3m,碹體與煤體之間必須充填黃泥或水泥砂漿墊層,其厚度不少于0.3m。發碹段的槽口墻,墻腳掏槽深度不少于0.3m,墻體厚度為1. 0m。
②石門套棚墻建造前,必須將煤層槽口兩幫的浮渣清除,墻腳必須掏槽,深度不小于0.3m,見硬底,煤(巖)體與墻體之間必須充填黃泥或水泥砂漿,并與煤(巖)體充填接實。石門槽口套棚墻、碹必須超過煤層段全厚,其頂板不小于3m,底板不小于4m。套棚墻、碹的厚度不得小于0.3m。煤層段碹體上方必須充填厚度不少于0.3m的黃泥墊層。套棚超過頂、底板段碹體上方必須充填水泥砂漿,并與巖體接實。整個套棚墻、碹表面必須用水泥砂漿抹面,確保嚴密不漏氣。
(5)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工作面回采結束,在工作面以外相通的進、回風斜坡、聯絡反眼建造的永久防火密閉,墻體厚度不得小于1.0m。墻體四周要掏槽(砌碹巷道破碹后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0.3m,見硬底、硬幫,并與巖石接實不漏氣。
(6)發火煤層廢棄井巷建造的永久防火密閉墻,密閉墻厚度不得小于1. 0m。墻體四周要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0.3m,見硬底、硬幫,并與巖石接實,嚴密不漏氣。
(7)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采區、工作面之間相隔斷建造的密閉,墻體厚度不得小于1.0m。墻體掏槽深度不小于0.3m,墻腳掏槽深度不小于0.2m,見硬底、硬幫,并與煤(巖)體接實,嚴密不漏氣。
(8)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采區、工作面內采空區側進、回風巷;工作面廢棄的上下斜坡;聯絡反眼建造的密閉,墻體厚度不得小于0.5m。墻體四周要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0.2m,見硬底、硬幫,并與巖石接實不漏氣。
(9)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采區、工作面內廢棄的下煤眼、進、回風眼建造的密閉。傾斜煤層,墻體厚度不得小于0.5m,墻體四周要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0.2m,見硬底、硬幫,并與巖石接實不漏氣;急傾斜煤層,墻體厚度(含黃泥、水泥砂漿充填物)不得小于0.6m,確保嚴密不漏氣。
2.無發火煤層永久、臨時密閉墻建造質量標準
(1)開采無發火煤層的采區、工作面回采結束,在進、回風石門,工作面以外相通的進、回風斜坡、聯絡反眼建造的永久密閉,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墻體厚度為0.5m。墻體四周要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0.2m,見硬底、硬幫,并與巖石接實,嚴密不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