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保證電廠安全可靠發電,保證電網穩定運行,保證國家資產和投資者的權益免遭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發電行業的特點和我站的組織形式制定,用于規定電站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關系。
第三條 電站實行以法人代表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統、分層次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并充分發揮作用。
第四條 電站應在工作范圍內,樹立“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是第一責任”的意識,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按照統一的部署,依靠全體員工共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第五條 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業規程、標準,制定適合本站實際的規章制度,使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第六條 電站必須貫徹“企業安全責任主體”、“誰主管誰負責”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安全工作。<$1strike><$1strike>
第七條 電站對安全生產事故及異常情況的處理,執行“四不放過”( 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1strike><$1strike>
第八條 本規定適用于電站從事發電、檢修、試驗、電力建設等為主要業務的部門和人員。
第二章 目標
第九條 電站安全生產的總體目標是防止發生對電站員工造成傷害、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對資產造成重大損失的以下幾種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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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娬究鍓问鹿;
(三)特大設備事故;
。ㄋ模┢渌貏e重大事故。
第十條 電站安全生產目標:
(一)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發生重大及以上設備事故;
(三)不發生重大及以上火災事故;
(四)不發生惡性電氣誤操作事故;
。ㄎ澹┎话l生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话l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ㄆ撸┎话l生由本單位責任造成的有嚴重社會影響的安全生產事件。
第十一條 電站實行三級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一)企業不發生人身重傷和一般設備事故;
(二)班組不發生未遂和異常;
。ㄈ﹤人無違章,實現“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第三章 責任制
第十二條 電站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制度,每年上一級行政正職與下一級行政正職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各基層企業要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做到逐級負責。
第十四條 電站法人代表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站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責。
第十五條 法人代表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職責:
。ㄒ唬┴撠熃M織本單位全面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
。ǘ┴撠熃⒔∪⒙鋵嵄締挝桓骷壈踩a責任制;
。ㄈ┙M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ㄋ模┱J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提出貫徹落實的意見并組織實施,及時協調和解決各部門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ㄎ澹┘皶r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每月至少一次聽取安全監察部門的匯報。按本規定第五十六條定期主持安全分析會議,研究解決生產工作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和重大問題;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要立即組織搶救,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WC安全監督機構及其人員的配備符合要求,確保安全監督部門履行職責;
。ㄆ撸┍WC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等安全生產所需經費的投入、提取和使用,保證安全獎勵所需費用的提取和發放;
(八)其他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中所明確的職責!
第十六條 電站安全生產負責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責任人,對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向法人代表負責。
第十七條 各部門、各崗位應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做到責任逐級到位,并實行下級對上級的安全生產逐級負責制,認真貫徹、執行、落實國家和上級主管單位的各項安全工作規定。
第四章 安全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