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精選33篇)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課間不追打、不進行危險性的活動或游戲。
2、不攀爬扶手、欄桿、足球門、籃球架;不在滑梯上爭搶推擠;在老師保護下,才能進行平梯、助木、爬竿等活動。
3、認真做好體育課準備活動和放松活動,穿好運動鞋,不帶小刀、鑰匙等危險品上體育課,聽從老師指導,遵守體育課堂紀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護,積極上好體育課。
4、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強行穿越馬路、街道,橫穿馬路先看左后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騎自行車上下學。
5、自覺遵守路隊紀律,不插隊、不中途散隊,服從路隊長管理。
6、上下樓梯靠右行,進出教室不擁擠。
7、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用手觸模電源插座、裸露的電線等,不準玩火、煙花、鞭炮等。
8、注意飲食、飲水衛生,不買過期及“三無”食品,不到小攤擔上購買食物,防止病從口入。
9、準時離校,按時回家,自覺遵守清校紀律,中午按校規定時間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門外逗留吵鬧。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
學校是人口聚集的場所,學生在校園中學習活動,建設規范化的集體生活制度,是學校圓滿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保證,而加強學校集體安全的管理,則是學校建設和發展的前提,因而要做好學校安全工作,保證學校工作的順利進行,必須加強和落實學校集體安全管理。結合我校實際,對集體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一、學生上下學安全。
按學校作息時間,學生早上8:00進校,下午4:30分班集合放學。
學生不得早于7:55到校,不得在學校周圍滯留和打鬧,違者按違紀處理。8:00在值周師生指揮下,有序進入校。
下午4:30,分班集合放學,設立路隊制安全管理指導教師,把學生護送出校門。學生全部參加集合放學,不準私自留下,路上遵守交通安全法,靠右行,不打玩,安全過路口。加強學生進出校門管理,中途不允許任何學生私自離校,任何教師不得允許學生單獨離校。因急事急病的必須家長接或教師送。
二、建立班級晨檢制度
每天早上班級進行晨檢,對學生精神狀況,生病情況進行詢問、了解、登記,對不明原因未到校學生,采取電話聯系或家訪形式與家長取得聯系,及時準確把握學生信息和情況。
三、對校內集體活動,堅持管理責任制。
1、升旗儀式
每周升旗儀式,由體育教師負責場地安全檢查,由各班正副班主任組織學生安全、安靜到達活動場地,落實各路管理指導教師活動后,安全有序以班為單位帶離活動場地。
2、兩操活動
由任課教師下課后,按要求整隊,安全、安靜有序地組織和帶領學生到達操場,落實各路管理教師,實行全過程管理,課間操完后,分班、安靜有序離開運動場。
3、課前、教學安全管理
任課教師于課前2分鐘到達,對學生課間活動,課前準備進行管理和指導,體育課或在其它功能室上課班級,采取任課教師先對設備設施安全性檢查,再組織學生集合整隊到達,課后安全有序地集合整隊離開。上課期間前后門應處于開啟狀況,若發現安全問題,及時組織疏散。
4、學生勞動
參加校園衛生掃除,是培養學生自我服務勞動,學會做人的實踐活動,在勞動時要責任明確,分工協作,教師必須在現場進行指揮,嚴禁勞動過程中追逐打鬧,嚴禁學生接觸電源插座及用電器,嚴禁站在桌子、窗臺等較為危險的地方,學生行為不能脫離教師視線。設班級安全監督巡視員。
5、嚴禁私自組織學生到校外開展活動。凡組織學生外出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活動負責人對活動路線場所進行安全性論證,實地考查后,在安全措施和人員得以保證的前提下進行,同時需要組織現場救護組,確保學生安全。
6、校內舉行集隊集會,必須遠離危險源和危險地,且活動負責人,提前對活動場地器材,設施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舉行,且堅持活動以班為單位,有序進退場制度。
7、課間安全管理
在學校教學樓各層,設立安全管理教師,負責學校集體活動學生上下樓的指揮,安全管理與監督,課間進行學生安全休息與活動的監督檢查,對學生違反安全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安全護導教師是第一責任人。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池塘、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各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四)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4
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園內行駛車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兒的車輛,行駛車速嚴格按照規定行駛。
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箭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隊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園所各負擔一半。
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隊長,由隊長報告后勤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園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司機接送幼兒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里,絕不可以讓幼兒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交規情況下經園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未成年人不允許接送幼兒,若要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托電話后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必須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路邊或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總務主任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否則后果自負。
3、除幼兒或隊長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園里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后勤處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司機的職責
1、校車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幼兒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主管簽名,然后由后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后勤處,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園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5、司機要服從主管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6、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隊長,并說明原因。
17、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指定地點,不準私自用車。
18、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9、司機未經領導批準,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園內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20、后勤處每學期負責對司機期考核、評級獎勵。
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敬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于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
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并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后,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后勤處(正常接送幼兒例外)。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給予相應的罰款,并按園里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園里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10、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 對家長要熱情有禮貌,對幼兒具有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并盡量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發生爭執,事后可將事件告知主管。
2、 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經調查屬實將按相關制度處罰。
3、 司機應熟悉每位接送幼兒及家長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幼兒,要提高警覺,并向幼兒證實接者身份,并要求家長來電說明,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讓其接走幼兒。
3、學校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各部門主任為組員。
2.建立教師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于每小時5公里。
(8)載送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承擔責任,并予以箭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交通規則,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立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
5.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接送學生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主管人,由主管報告總務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方可。由主管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主管另安排檢修。
6.司機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自回家。
(2)家長不允許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
(3)接學生上學時,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7.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經常洗車輛,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在接送學生期間,除學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3)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8.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
(6)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方可出車。
(7)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8)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9)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0)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1)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2)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3)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并說明原因。
9.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于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
(7)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輛交與他人或與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8)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規定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10.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對家長有禮貌,對學生有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并盡量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發生爭執,事后可將事件告知學校。
(2)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必須及時報告校車管理領導小組。
(3)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學生,要提高警覺,并向學生證實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讓其接走學生。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管理人員經常維護保養設備,認真執行設備的十字'作業法,即“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同時必須及時詳細填寫維護保養記錄。
二、學校安全設施、設備由專人保管。專用教室的設施、設備由專職教師保管使用,其他人員未經專職教師同意不得隨意使用,設備發生影響安全的故障時,應采取相應的檢修措施,并通知上級,嚴禁安全設施設備出現現問題。
三、安全設施設備檢修計劃,首先應由管理人員根據設備運行時間和情況提出,由主管領導和管理人員共同制定并明確檢修保養的項目、方法、時間和責任者。
四、保修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檢修計劃,并根據設備的停運時間采取有效的保養措施。
五、檢修時間根據設備運行記錄確定,不得隨意縮短或延長時間,以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六、學校設施、設備一旦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學校總務部門并請專職人員檢查維修。個人不得隨意拆裝維修,否則后果自負。設備檢修在正常情況下每半年檢修一次,一般在五月至九月進行檢修。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 安全員實行分時段輪流值班交接班制度:
甲:5:55——8:00 9:55——12:00
13:55——16:00 17:55——20:00
21:55——23:00
乙:7:55——10:00 11:55——14:00
15:55——18:00 19:55——22:00
22:55——24:00
2、 接班安全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辦公室履行接班手續,交班安全員必須等接班安全員到達后方可離開,不得遲到或早退。
3、 交接班必須簽字,不得不簽、補簽或代簽。
4、 安全員要加強自身業務學習。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學習,并作好筆記;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檢測95分為合格,不合格者自己復制試卷重考,直到合格為止。
5、 認真執行“一日四點到位清查學生人數”制度,預備鈴期間必須到位巡查。
6、 巡查期間不得任何理由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如大聲詢問、呵斥學生等行為。
7、 如實填寫四點到位清查學生人數表,要求人數準確,記錄詳實,不得出現偏差、憑空捏造。
8、 及時了解缺席學生的情況,作相應處理,本人不能處理的,立即報告領導,并做詳實記錄,如置之不理,造成后果的,還應承擔相應責任。
9、 每日三餐和每節課間休息期間,值班員必須進行全面巡查,包括操場、教學樓以及其他活動場所。
10、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的安全巡查,夏季午眠期間安全員分工值班到附近水域巡查,防止學生私自下河洗澡。
11、安全巡查期間要檢查食品衛生、水、電、氣以及消防設備設施和校內建筑物,看是否存在各類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并報告相關人員。
12、安全巡查期間,不得出現坐辦公室、操場內聊天或干私活等現象。
13、 學生上課期間,要關好大門,認真作好門衛值班工作,對外來人員要了解情況并登記,不允許無關人員進入學校大門,不得出現未關大門、未登記或無關人員進入學校內。
14、每周放假安全員必須到場值班,并到緊要路口巡查,及時制止搭乘“三無”車輛和摩的的學生,保證學生離校安全,。
15、每周末實行輪流值班制度,時間為9:00——次日18:00,值班安全員負責組織留校學生的活動和清點學生人數,以及校園保潔等。
16、 安全員每天必須認真、如實填寫安全巡查記錄表。
17、 安全員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考核細則考核,施行月考核至全年制度。由于安全管理人員工作失職或履責不到位,將追究安全管理人員責任。
18、安全員工作不到位,學校將依次追究安全主管、分管及校長的管理責任,看是否落實檢查督促,納入考核,按照細則的10%、5%依次遞減進入考核量化。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學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四)集會、會操安全管理制度
(五)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六)門衛安全防范工作規范
(七)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八)總務處安全管理制度
(九)檔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印章和保密資料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十三)校內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
(十四)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校園臨時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十七)學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二、學校教務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三)電腦室安全管理制度
(四)辦公電腦安全管理制度
(五)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圖書室安全管理制度
(七)多媒體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八)網絡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九)電視總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體育活動、體育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三、學校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二)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三)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四)中餐生管理制度
(五)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六)學生課外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七)學生公寓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四、學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資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三)校園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四)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五)鍋爐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車的學生的人身安全,依照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教等二十部門擬定的天津市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校車定義
本細則所稱校車,是指依法取得使用許可,用于接送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上下學的7座以上的載客汽車。
接送小學生的校車,應當為按照專用校車國家標準設計和制造的小學生專用校車。
第三條校車使用許可
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車輛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并已在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二)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三)有包括行駛路線、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取得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第四條校車基本要求
(一)必須符合國家關于車輛的安全技術標準;
(二)車窗不得粘貼深色光膜;
(三)應當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以及應急錘、ABC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安全設備放置在安全且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確保性能良好,有效適用;
(四)自有校車外觀必須符合本市中小學安全防范管理地方標準;
(五)使用年限應當符合國家規定。
第五條校車駕駛人條件
校車駕駛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二)具有3年以上準駕車型駕駛經歷,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三)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四)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五)無犯罪記錄;
(六)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第六條申請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程序
機動車駕駛人應向所在地區縣交管部門申請校車駕駛資格。具體程序下:
(一)機動車駕駛人向所在地區縣交管部門提交申請校車駕駛資格的書面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證,及所屬單位或街道、鄉鎮出具3年以上駕駛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經歷證明;
2、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無傳染病、癲癇、精神病等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及本人無傳染病、癲癇、精神病、酗酒、吸毒行為等的書面承諾;
3、縣級機關出具的無犯罪、吸毒行為記錄證明;
4、由交管部門出具的以下證明材料: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二)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對符合條件的,在機動車駕駛證上簽注準許駕駛校車;不符合條件的,書面說明理由。
第七條校車使用許可程序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學生數量和分布狀況等因素,依法制定、調整學校設置規劃,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或者在寄宿制學校入學,減少學生上下學的交通風險。區縣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發展城市和農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規劃、設置公共交通線路和站點,為需要乘車上下學的學生提供方便。對確實難以保障就近入學,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學生上下學需要的農村地區,區縣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獲得校車服務。
配備校車應向所在地區縣教育部門申請校車使用許可。具體程序如下:
(一)學校向所在地區縣教育部門申領校車使用申請表,如實填報相關信息。
(二)申請校車使用的,應當向區縣教育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1、區縣教育部門簽發的校車使用申請表;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行駛證;
4、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5、駕駛人的校車駕駛資格證明;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隨車安保人員身份證、縣級機關出具的。無犯罪、吸毒行為記錄證明、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及本人有關無傳染病、癲癇、精神病、酗酒、吸毒行為等的書面承諾;
6、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7、包括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
8、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證明。
(三)區縣教育部門自收到學校申請材料后予以初審,材料齊全的,應當在收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送本區縣同級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征求意見,同時按照道路運輸經營行政許可權限送相應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征求意見。
(四)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意見;如依法設立的道路運輸企業提供校車服務的,按照道路運輸經營行政許可權限,相應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就其是否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資質進行查驗,并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意見。
(五)區縣教育部門應當自收到回復意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報本區縣政府。區縣政府決定批準的,出具校車使用許可證明,由區縣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校車標牌,并在機動車行駛證上簽注校車類型和核載人數;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六)當校車使用許可的申領條件發生改變,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第八條校車通行安全
(一)校車運載學生時,應當配備隨車照管人員和隨車安保人員。隨車照管人員和隨車安保人員應當符合如下條件:具備高中以上學歷,具有一定的組織溝通能力;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照管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無犯罪記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不得駕駛校車。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校車。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三)校車運載學生時,應當在規定的位置懸掛校車標牌;按規定路線、規定時間行駛;在規定站點停靠;可在公交專用車道及其他禁止社會車輛通行但允許公共交通車輛通行的路段行駛,但不得違規定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
(四)校車必須確保一人一座,禁止站立;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不得違有關限速要求。
(五)校車每半年接受一次安全技術檢驗。
第九條管理職責
(一)區縣政府應當科學規劃學校的設點布局,保障就近入學,減少學生上下學的交通風險;發展公共交通,為學生上下學提供方便。對于我市部分涉農區縣因沖并鎮,對義務教育學校設點布局進行調整,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學生上下學需要而造成學生上下學困難的,應當安排住宿。學生搭乘公共交通或者住宿確有困難的,可以安排校車。
區縣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由區縣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本區縣有關部門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
(二)區縣教育、交通運輸等部門依照本規定履行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建立完善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工作會商機制和聯合抽查機制,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舉報網絡平臺,方便群眾舉報違校車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管理職責的舉報,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三)區縣教育部門應當認真受理、審核校車使用申請,將校車管理工作納入對中小學校長考核的范疇,依職能處理校車違規行為以及相關學校責任人。
(四)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認真做好校車標牌核發、審核校車駕駛人駕駛資質工作,建立校車及駕駛人信息檔案,并及時抄告教育部門和學校;加強校車年檢、運行及校車駕駛人審驗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校車超載、超速等違法行為依法處理,并在違法行為消除后方可放行;將校車違法和事故處理情況及時通報相關區縣教育部門和學校。
校車標牌發放的區縣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校車及其駕駛人安全運行管理。
(五)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提供校車服務的道路運輸經營企業的監督,對其道路運輸類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六)安全監管部門要將校車安全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范圍。
(七)財政部門要指導建立多渠道籌措校車經費的機制。
(八)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措施,落實校車安全工作責任,確保車輛的各項技術性能處于良好狀態;提供校車駕駛人的資格證明;與校車使用學校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責任書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安全管理措施,突發事件處置預案等;約定隨車照管人員。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當日,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九)使用校車的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隨車照管人員、隨車安保人員,加強校車的安全維護;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和隨車安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技能的學習培訓;與乘坐校車的學生監護人簽訂安全協議。
學校應當對教師、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勸導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定期組織校車安全事故應急疏散演練。
(十)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督促校車駕駛人在行車前對校車安全技術的檢查。
2、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制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管制刀具等上車。發現學生無故缺席,及時與學生監護人或學校分管領導取得聯系。
3、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途中離開座位、嬉向鬧、吃東西或將頭、手伸出車窗外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上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第十條乘坐人申請和權利
學生乘坐校車,應當由其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后,監護人應當與學校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義務和監督權利。
學生監護人應當配合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做好校車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發現校車違本規定的,有權制止,有權拒乘,并向教育部門、交通管理部門或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舉報。
第十一條違規責任
(一)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學校、校車服務提供者違本細則規定,情節嚴重的,原作出許可決定的區縣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吊銷其校車使用許可,由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回校車標牌。
(二)學校違本細則規定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由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
(三)違治安管理行為的,由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其他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行為,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退出機制
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因故不再作為校車使用的,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在15天內,到所在區縣政府辦理校車標牌注銷手續。同時,將校車標牌交回交通管理部門。自有校車的顏色必須在30天內消除。
第十三條附則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細則有效期為五年。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為保障學校安全,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保護學生、教職員工的人身安全,為實施素質教育創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為主”的原則。
三、學校實行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工作。
四、學校負責加強對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每學期定期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等對我校安全工作實施具體指導和監督。
六、學校協調村委會、派出所、醫院等在各自法定職權范圍內負責校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管理,為學校安全創造良好環境。
校園安全管理
七、學校建立專門的安全保衛機構,設立安全值班電話,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保衛人員負責校園內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對輕微治安案件、消防隱患或輕微火情等作出及時處理。
八、學校值勤制度。
1、服從領導安排,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嚴格交接班手續,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離崗位,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處理好當班期間發生的事件。
2、巡邏執勤人員要保持警惕,忠于職守,突出重點,熟悉有關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動有準則,執法有依據,并做好巡邏執勤記錄。
3、遇有情況要迅速到達出事地點,處理措施要及時果斷,注意工作方法。重大問題隨時向有關部門和校長匯報。
4、加強校園管理,學校值勤人員有權對進入學校的人員進行檢查,非學校人員和非學校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校外人員來校聯系工作須持單位介紹信或本人證件,在值勤人員處登記后進校。進入學校應遵守校園管理規定,車輛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
5、為保障校園安全,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學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員檢查。各類物品出校門,要持有關部門的證明,經值勤人員檢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騎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車行走。 攜帶大件物品出校時,經值勤人員檢查后方可通行。
6、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公共場所(包括會場、課堂、辦公場所等)的秩序,服從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發生擁擠傷人等事故。違者將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經濟處罰等。
7、嚴禁任何人翻越圍墻、大門,或將物資擲出圍墻外。嚴禁打架斗毆、起哄、鬧事和其它干擾學校的教學秩序的行為。發現刑事、治安案件或災害事故,在場教職工及學生應保護現場,立即報告學校或報警并協助調查處理。師生發現安全隱患,有及時報告的義務。
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九、學校負有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校長是學校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負責對學生和教職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實施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
十、學校各職能單位負責人為本部門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責任人應將治安保衛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列入全年工作計劃,各項安全管理要責任到人。學校各職能部門要經常性地對本部門教職工和學生開展法制宣傳,使教職工和學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一旦發現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應由本部門負責糾正。學校各職能部門要自覺接受學校及上級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切實做好本單位的防火、防盜工作,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嚴格按照要求及時整改。
十一、全體師生員工在校園內必須切實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諸如:教學常規、門衛驗證、會客登記、攜物檢查放行、安全用電管理、愛護公共財物等。
校內不準任何違章建筑,不準私自占用學校房屋,不準擅自搭接電線維修電器等,不準損毀圍墻、欄桿、路燈、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校園內堆放物資設備、建筑材料和其它雜物,須由后勤處統一安排地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場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臨時占用、挖掘的,須事先報校領導批準。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及校門兩側擺攤設點經商或推銷物品。銷售不衛生食品,學校有權制止,如果導致學生中毒情況發生,責任完全由銷售者承擔。
十二、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教研和其它活動,任何人都不得破壞學校的教學秩序。
1、未經校領導、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對校外人員開設諸如文娛、體育培訓、文化補習、業務訓練等活動;也不得擅自主辦全校性的聯歡、文藝演出、體育比賽或接洽校外人員來校交流、比賽等活動。
2、凡經校領導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全校性文娛、體育或對外開放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沒有保障的,不得舉辦任何活動。
3、經批準在校內組織文體活動、講座、報告等應符合我國的教育方針和相應的法律、規章,不得宣傳封建迷信和進行宗教活動等。
4、告示、通知等,應當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散發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過學校有關機構同意。違者要嚴肅查處。
十三、學校的校舍、活動場所、教育設備設施、用具、生活服務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和衛生標準,并建立健全學校安全衛生保障制度。
教學所用的化學藥品、危險品必須存放在安全地點,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管理制度。
學校向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安全標準,并經法定檢驗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課教師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校內文體活動或校外活動,一定要將安全教育擺在首要地位,認真研究和分析各種情況,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確保學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僥幸心理。
1、根據活動的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組織性、紀律性教育,增強學生安全識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課教師組織學生參加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撲救火災、搶險等危險活動。
十五、實驗室、電教室、教學儀器室、圖書閱覽室、后勤倉庫等重要部門和場所,要切實按照崗位管理責任制加強管理,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發現問題隱患予以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電工、木工工作時要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時,任何人不得圍觀干擾,后勤員工修剪綠籬時,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半徑為15米以內,水泵開機時,學生不準進入半徑15米范圍內,任何人不得未經批準私自在校園內點燃明火焚燒垃圾。電器線路破舊老化,要及時修理更換;不要超負荷用電。
自然、勞技等科目的教師在實驗、勞動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步驟進行;體育課教學應當遵循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教學內容應當符合教學大綱的要求,符合學生年齡、性別特點。消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人身和公物財產安全。
十六、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護教育,應當針對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應的內容和預防措施。
1、要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工作,積極、經常地向學生及其家長宣傳安全的重要意義。
2、經常向學生傳授、介紹一些安全知識,如交通安全、用電、用氣安全等,提高學生的安全認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放學后要認真檢查班級的電燈、門窗的安全,要及時拔下電源插頭,防患于未然。
4、學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發生時,要及時通知家長,并向學校報告。
5、任何教師都有義務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6、教師上課時對學生實行點名制度,發現缺席學生應詢問原因,及時與班主任聯系,上室外課時,教室內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師留學生必須經課任教師同意,實行誰留學生誰看管、誰負責。任何教師在上課期間不得擅自離開課堂。放學后要認真組織學生排隊離校,學校實行凈校制度,避免學生在放學后仍逗留在校園,出現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師都要尊重、愛護每一個學生,不得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違反法律規定、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學生管理
十七、學生應當遵守《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在不同的受教育階段,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1、不得將易燃、易爆、危險、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兇器等帶進學校。校內嚴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玩火,嚴禁用獵物等。
2、進入校園,一律靠右行走,不要一邊走路,一邊追逐打鬧,注意力要集中;不得并排行走,以免妨礙交通。
3、為防止樓道擁擠,確保上下樓的秩序,凡上下樓梯要靠右行走,不要亂跳樓梯或在樓梯上打鬧玩耍,更不得互相推擁。各年級按照學校規定的上下樓順序上下樓(樓兩頭班級走各自附近樓梯,靠近后樓梯的班級走后樓梯。)任何人不得亂關鐵門,違者將受到嚴肅處理。
4、進入校園內要文明游戲,尤其在樓道走廊內,不要追逐打鬧、捉迷藏;不要在樓拐角處等奔跑;嚴禁下樓梯時沿扶手欄桿向下滑行;嚴禁樓上的學生站在窗臺或身體伸出窗外打掃衛生、擦玻璃等危險工作,嚴禁從樓上扔物品或倒垃圾,以免發生意外。
5、注意安全用電,保護好學校或班級的電源;不要接觸裸露的電線,不抓摸、破壞電源插頭等,確保人身安全;到飲水機處接開水時要按順序,不要推擠,防止燙傷;不要捅馬蜂窩,不逮蜜蜂等,避免被蜇。
6、嚴禁攀爬、翻越墻頭和走廊護欄。禁止亂扔、投擲磚頭、石子等,不得拿樹枝、棍或用繩拴東西亂舞;不得用彈弓等打鳥或瞄準他人;禁止從樓上亂扔東西或隔墻拋擲硬物、垃圾等,以免砸傷過往的行人,造成意外傷害。
7、不要把衣扣、筆帽、錢幣等小東西含在口里玩,以免進入喉嚨或吞入肚里,造成傷害。不得購買、食用過期、變質的食品以及其它有毒的動植物,以免中毒。
8、蕩秋千時不要一擁而上,防止繩索斷裂摔傷,在秋千運動的范圍內不得站人,以免發生相撞事故;用聯合器械架、單雙杠玩鍛練時,精神要保持高度集中,不要說笑打鬧,互相推撞,避免跌落摔傷。不要到墻根玩耍游逛,遠離斷壁危房,確保安全。
9、進行踢足球、打籃球等對抗性運動時,要文明禮貌,注意安全,要有必要的防護,注意保護好頭部,并盡可能防止腿部踢傷、骨折等;進行田徑運動時,要嚴格按照老師的安排,認真做好準備活動,避免拉傷。
10、在做各類實驗時,要聽從老師的具體要求,按照操作規范認真地操作,避免腐蝕、灼傷、爆炸等危險發生。
11、考試失敗、丟東西或做錯了事等,要敢于面對,不能怕受責罰而不敢回家,更不能離家出走。遇到陌生人時要高度警惕。不吃陌生人送給的食物;不跟陌生人到僻靜的地方;防止陌生人冒充父母的朋友或以小恩小惠的方法帶走外出,被人拐賣。
12、在看電影,集會、聯歡等,萬一發生停電、火災、爆炸等事故,應冷靜觀察,聽從組織者的指揮,盡快疏散出去,避免盲目擁擠,造成傷害。
安全檢查和監督
十八、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定期(每學期至少一次)對以下各項進行安全檢查。
1、學校校舍、教育教學設備設施、活動場所、生活服務設施;
2、 學校向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的食品和飲用水;
3、學校的電器、消防設施、教學用危險物品等;
4、學校安全管理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5、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狀況和其他應列入安全檢查的事項。
在對上述各項進行安全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及時整改。
安全事故責任
十九、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實行嚴格過錯責任原則,因學校管理不當和過錯造成學生傷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并追究相關責任方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教育教學設施和用具、活動場所和生活服務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和衛生標準的;
2、學校的電器、消防設施、教學用危險物品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
3、學校向師生提供的藥品、飲用水不符合國家法定衛生標準的;
4、教師知道學生有特定疾病或者特異體質,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而未予以必要注意或防范的;
5、教師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6、教職員工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違反法律規定、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的;
7、教職員工未履行工作職責或擅離工作崗位的;
8、事故發生后,未及時采取救護措施致使損害擴大的;
9、學校或教職工違反法律規定,不履行法定職責,應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學生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校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管理無不當、無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1、校園內學生自殺、自傷或突發疾病,學校發現后已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的;
2、學生自行上學、放學途中或擅自離校發生的;
3、學校放學凈校后,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擅自到校活動發生的;
4、教師強調了安全事宜并采取了相應的措施后,學生在對抗性、競爭性體育活動中造成的意外傷害;
5、教職員工在校外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造成的;
6、學生自身或學生之間因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或違法原因造成的;
7、因自然、社會原因(如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8、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學校無過錯,不應當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履行對未成年學生的監護職責,加強對未成年學生的安全教育。由于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過錯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學校規章制度,實施其年齡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學校、教師已經告誡,但學生不聽勸阻、自行實施的;
2、學生或者監護人明知學生患有特定疾病,或有特異體質,或學生身體情況、情緒、行為有異常但未告知學校的;
3、學生、或監護人未盡監護職責有過錯的其他情形。
安全事故處理
二十二、學校安全事故實行報告制度。
1、發生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及時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并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
2、事故發生后,有關責任人應當及時向學校報告。發生一般傷害事故,有關責任人應當及時向上一級部門報告;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學校立即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
二十三、發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調查。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將由教育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學生參加保險的,學校或學生的監護人應通知保險公司參與學生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發生學生安全事故,民事責任部分,當事人可以根據自愿的原則自行協商解決;行政責任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屬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當事人對民事賠償不愿協商解決或協商未果的,可以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四、發生學生安全事故,當事人均無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公平責任的原則,由當事人分擔經濟損失。
獎 懲
二十五、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有關責任人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學校安全責任人要承擔責任:
1、 違反本規定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條的;
2、 未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的。
二十六、 違反本規定第七、八條的,由學校予以制止;情節嚴重的,將報請公安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十七、違反第十七條的,由本人承擔責任。
二十八、 對學校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教職員工,由學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法律法規有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九、因學校教師或后勤人員在履行職務中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或其它財產損失的,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后,將向有關責任人員追償。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將予以表彰獎勵。
附 則
三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的解釋權屬 小學校務委員會。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醫療室要具備基本的設施和設備,室內環境整潔、衛生、優雅,藥品、器械擺放規范,符合有關衛生要求,應防塵、防蠅、防污染。
二、藥品、器械使用要嚴格按照國家衛生標準執行,要消毒、殺菌,防止交叉傳染和不安全事故發生。
三、醫療室工作人員,要有行醫許可證,著衛生服上崗,規范操作。要不斷學習,提高技術,遵守醫德。
四、采購藥品、器械必須到國家認定的經銷單位。購買符合國家醫藥質量、衛生標準的藥品、器械。若使用不正規渠道和不符合國家質量、衛生標準的器材、藥品,而造成醫療事故的,要追究當事人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五、總務處定期對醫務室的衛生、藥品、器械進行檢查,嚴防使用過期、假冒、不符合國家質量、衛生標準的藥品和器械,若查出每次罰款50-200元。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自行車。自行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并整頓清理亂放自行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通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摸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后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墻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閑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游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準許后方可出行,并在游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并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后,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衛生,對發霉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采購食物時要注意鑒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于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并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霉、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并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升高、室內外溫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維護教育教學秩序,預防學校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學校堅持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重在教育”的方針,逐級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層層分解,校級領導及相關處室、年級組、班級、個人按職責,劃定責任范圍,確保學校安全。重點做好以下十項工作:
1、交通安全。即學生在就學往返路途及學校組織集體活動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安全。
要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識,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騎自行車的學生和走路的學生在就學往返途中,要在安全地帶行走;加強本校車輛的管理和安全檢查,及時排除隱患;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需租用車輛時,必須與出租單位或個人簽訂“安全行車協議書”。不得租用車況不良或無牌證車輛,不得租用無照人員駕駛的車輛。
要加強對學生進行預防雷電、地震等自然災害知識的教育。
本項責任人:學生處、辦公室、年級組、班主任。
2、運動安全。即學生在參加體育鍛煉及體育比賽等運動中的安全。
要重視學生體育活動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工作。強化對體育教學、運動會、課間課外活動等體育運動的管理,教師要按教學要求向學生介紹體育運動安全知識;在組織學生開展劇烈體育競賽時,應事先進行身體檢查,嚴禁身體不適者參加;應經常檢查體育設施、器材的完好情況,發現隱患要立即維修或停止使用。
本項責任人:教務處、學生處、總務處、體育教師。
3、勞動安全。即組織學生在參加勞動技能訓練、學校勞動、社會公益勞動、勤工儉學等形式勞動中的安全。
在組織師生參加以上形式的勞動時,要加強勞動安全教育,教師搞好組織工作,講明注意事項,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嚴禁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勞動和容易造成學生被砸、落水、跌落等其他危險性勞動。
本項責任人:學生處、教務處、總務處、班主任。
4、活動安全。即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文藝匯演、旅游、夏冬令營、外出參觀等集體活動中的安全。
組織學生參加各種活動,要建立嚴格的審批制度,組織學生集體性外出活動,必須報主管校長和校長批準;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周密組織、精心安排,指派人員勘察活動場所,并有學校領導和教師帶隊。凡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場所,不得組織學生前往。學生乘坐車輛不得超載、超速,確保安全。
不得組織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各種社會活動;不得參加各種商業慶典、婚喪禮儀等活動;不得參加超越學生年齡、生理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以外的各種活動。
本項責任人:學生處、教務處、班主任。
5、飲食衛生和醫療衛生安全。即師生在校內食堂就餐、飲水、小賣部購食品及醫療等方面的安全。
要加強后勤和食堂管理。學校炊管人員必須持有體檢合格證,經常保持衛生,定期進行身體檢查,保持環境衛生清潔。要建立食物采購驗收制度,不用腐爛變質食物,不用過期食品,確保食物儲存和飲用水安全。
小賣部不得經營“三無”食品和變質、過期、劣質食品。
要加強師生醫療衛生保健安全,不用過期和假劣藥品,注意用藥劑量和病人體質,對沒有條件救治的病號要及時送往醫院。要加強校內傳染病的預防工作,發現傳染病要及時隔離,及時救治。
本項責任人:總務處、學生處、醫務室。
6、教學實驗安全。即教學演示實驗和學生分組實驗操作安全,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等危險品的儲藏、搬運與使用中的安全。
要加強教學實驗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險品的保管。實驗要建立安全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范措施,設置防火、防毒、防觸電、防人體腐蝕等必備設施。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等危險品要按照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規定,單獨存放,嚴格管理。
本項責任人:教務處、實驗教師。
7、建筑安全。即校舍、體育場館及其他設施的使用和建設中的安全。
學校建筑與設施,要布局合理、堅固耐用,符合安全要求和質量標準,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要明確職責,定期對現有校舍進行安全檢查和維修,發現隱患及時排除,不得使用危房及其他危險設施。
本項責任人:總務處、學生處。
8、消防安全。即學校在用火、用電、用油、使用煤氣中的安全。
要教育師生注意安全用電、用火、用油、用氣,使用煤爐,防止煤氣中毒事故發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普及消防常識和自救知識。嚴禁師生私自用電、用火、用油、用氣。堅持預防為主,經常檢查,排除各類火險隱患,嚴防人為因素和管理不當引發火災。
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撲救等危及學生安全的活動,發生火災時要及時組織學生疏散和報119。
本項責任人:各處室、年級組、全體教職工。主要科室為總務處、學生處。
9、管理失當安全。即在教育教學中,因管理失當造成師生人身傷害等方面的安全。
學校教職員工要遵守職業道德,為人師表,尊重學生,科學施教,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防止因管理失當,造成學生自殺、誤傷及其他意外傷害給學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本項責任人:各處室、年級組、全體教職工。主要科室為:教務處、學生處。
10、治安安全。即學校內部治安和校園周邊治安方面的安全。
要切實加強校內治安管理,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和校規校紀教育,嚴防教職工傷害學生和學生之間因打架斗毆致死、致傷治安事件的發生。建立建全安全保衛制度,安排保衛人員輪流值班。
加強對校園周邊治安的綜合治理,建立健全治安防范體系。對到校盜竊、打架斗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擾亂學校教學秩序或破壞校舍、場地及其他財產的不法分子要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并請求依法處理。加強綜合治理,減少治安隱患。
本項責任人:各處室、年級組、全體教職工。主要科室為學生處。
工作要求:
1、各處室、年級組、班主任、教職工要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隨時了解、定期檢查、全面掌握,要有部署有總結。
2、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隨機抽查和督導,有關情況向全校通報。對出現問題延報、漏報、瞞報的要通報批評,并承擔相應責任。
3、執行一票否決制。對發生安全事故的處室和個人,其處室和責任人當年內不授予任何榮譽。
4、對發生嚴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查處。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1各校要有門衛值班室,有門衛人員、門衛值班制度。
2中學必須有專職門衛,小學如無專職門衛要由教職工輪流值班負責門衛工作,上課期間關門落鎖。
3落實來人來訪登記制度,來訪人經被訪人確認后簽字登記,方可入校。
4與教育教學無關人員嚴禁進校。
5門衛值班室要有安保器材
6門衛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著保安服上崗,不脫崗,不空崗,嚴格交接班制度,并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7嚴禁校外機動車進入校內,確需出入校園的機動車應避開學生上下學及課外活動時間。
8不準私自將校內財物帶出校園,必須經校長簽字后門衛方可放行。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1.校長要做到“五清楚”:
一是對每天遲到、早退、曠工(或曠課)的教師或學生的原因,去向必須清楚;
二是對學校校舍、校車、設備設施是否有安全隱患必須清楚;
三是對學校師生食堂、校內小賣部食品衛生安全情況必須清楚;
四是對校園周邊不利于學生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攤點、“兩室三廳”等環境情況必須清楚;
五是對學校制訂的安全制度規章的落實情況必須清楚。比如:門衛制度是否得到落實,門衛是否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外來人員進入校園是否詢問并登記,晚上校門是否上鎖等等。
2.分管安全副校長要做到“五落實”:
一是對具有安全隱患的無幫曠課情況必須進行調查落實;
二是對住宿生晚上無幫不按時就寢及夜不歸宿的學生進行調查落實;
三是對食堂、小賣部的食品的進貨渠道和質量檢驗手續是否守備進行落實;
四是對教師反饋辦公設施、活動設施、水電等安全隱患及時處理落實;
五是對心理不健康、行為有異常的學生要及時調整和處理落實。
3.值周、值日校級行政人員做到“五必查”:
一是對師生缺崗情況每日必查:
二是對課余、午休就寢,課間期間學生違紀易導致安全隱患的必查。如做危險游戲、推搡、追趕、打鬧、手持兇器、危險物品等;
三是對門衛登記的來往校外人員情況必查;
四是對食堂的飯菜質量、衛生情況、學生就寢紀律、就寢人數必查;
五是對學校辦公設施,活動設施、水電設施安全狀況必查。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2、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層級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安全責任人。
4、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組織師生員工學習安全制度和規則。
5、建立學生安全保障領導機構,并指導和督促其有效運作。
6、落實安全經費,改善安全設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開安全檢查工作會議,對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隱患整改做出決策,并督促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
8、對學校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積極組織搶險處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責成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整改和處理。
9、對學校的財務資產安全承擔責任,指導分管校長、園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安全工作,申請獲得支持。
分管安全副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校園安全的直接負責人,協助校長抓好安全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認真執行校長決策和行政會議決議,參與學校重大安全問題的討論與決策。,協助校長做好安全工作,對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分
4、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組織制訂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制度落實,考核評價落實效果。
5、組織校級安全檢查,研究制訂隱患整改措施,督促職能部門、崗位整改落實。
6、督促有關人員做好校舍維修與管理,安全設施的配置、使用和維護,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7、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和事故處理,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調查原因,分析責任,提出整改及處理意見。
8、按時選派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業務培訓,持證上崗、熟練操作,規范管理。
9、加強師生員工安全教育,經常傾聽師生員工的意見反映,及時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0、做好各處室、崗位之間的協調工作,督促、指導其發揮職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確保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和落實。
11、協助校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監督檢查和整改落實工作。
12、協調、協助轄區公安等職能部門的工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
13、發生突發事件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沉著冷靜,組織力量積極穩妥地作好師生員工的撤離工作,穩妥處理善后工作。
其他副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分管領域的安全工作,對分管領域發生的安全事故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2、布置工作時同時布置安全,指導工作時同時指導安全,檢查工作時同時檢查安全,評價工作時同時評價安全。
3、督促分管領域按要求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基礎資料,做好本領域安全基礎工作。
4、嚴格要求分管領域落實安全工作的月檢、周檢、日檢制度,及時整改隱患,健全資料臺帳。
5、隨時與校長和分管安全的副校長溝通安全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形成管理合力。
6、支持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的工作,協調落實分管領域的細節安排,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7、學習安全法律、法規,參加安全培訓,具有明確的安全意識和基本的安全技能。
8、遇突發事件發生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協助做好分管工作。
辦公室主任崗位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政策、文件、規定和事故通報。
2、熟悉學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定期對本室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3、管理好人事、文書、檔案室檔案及各類文件、職改材料、畢業生高三年政審材料、各類印章、印信,防止丟失、損壞、遺漏,外借材料應及時歸檔。
4、加強本部門保密管理,有關保密性質內容的文件材料要嚴防泄密,督促有關人員及時上繳有時限的文件。
5、加強防火、防盜工作,熟練使用滅火器;及時清理廢棄紙張,下班時應關掉電源,鎖好門窗。
6、檢查落實本處室人事、文書、檔案的安全責任管理。 7、建立健全部門安全檢查臺帳。
教務主任崗位安全職責:
1、熟悉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具體負責分管范圍的安全工作。
2、負責對體育課、藝術課、活動課等教學過程的安全檢查與管理。
3、加強對學生檔案、學籍卡、學生成績等的安全檢查與管理。
4、負責對實驗室、圖書館、計算機室、網絡管理室的安全檢查與管理,加強對實驗儀器、設備特別是化學藥品和實驗室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監管。
5、加強課堂安全管理,保障學生基本權益,保證教學秩序穩定運行。
6、指導教務系統安全臺帳建設,建立健全基礎資料。
7、完成分管范圍的安全培訓任務。
總務主任崗位安全職責
1、熟悉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后勤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
2、按照規定組織校舍、設施、設備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置,負責全校在建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
3、負責全校消防、水、暖、電、設施的安全檢查,抓好校園、校舍操場的維修、改造的落實工作。
4、協助教務、政教系統抓好實驗室、信息技術室、文娛場館、體育設施、學生教室等設施設備的檢查、維修、保養工作。
5、配合公安、工商、社區等部門做好學校周邊治安環境的整治工作,參與制訂學校值班制度、值班表、夜間巡查制度和消防安全制度,重點部位重點防控,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6、加強飲食、住宿、衛生和超市(小賣部)管理和監督,保證制度落實,效果良好。
7、負責分管區域的安全管理和分管人員的安全崗位職責履行情況的考核工作。
8、完成分管范圍的安全培訓任務。
9、積極參與學校安全事故的搶險、調查處理工作,協調和化解矛盾。遇突發事件發生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和校長的指揮,沉著冷靜,組織人力積極穩妥地迅速作好師生的撤離工作,做好指揮和善后處理工作。
安全巡查員崗位安全職責
1、在主管安全副校長直接領導下履行職責。
2、參與制定、完善校園安全敏感、要害部位布局圖。
3、工作日內,堅持每天沿著“布局圖”巡查一遍。
4、做好每日巡查記錄臺帳。
5、發現問題直接向主管安全副校長匯報,并提出整改意見。
6、跟蹤落實整改工作,及時向主管安全副校長反饋整改結果。
7、積極參與學校安全事故的搶險、調查處理工作。
班主任崗位安全職責
1、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和決定,具體負責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
2、經常宣傳安全知識,新學期入學后要有效地進行遵紀守法、安全防范、衛生防疫和校規校紀教育。
3、準確掌握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的出勤、身體健康狀況及學習生活情況,堅持晨檢和因病缺勤病因追蹤制度,學生請假須出具書面假條,經與家長電話確認后方可簽字、并經政教處同意,學生才能離校。未經請假而缺席的學生,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電話反饋給家長,敏感問題及時匯報政教處。
4、及時了解學生思想動態,對本班存在問題的重點學生做好幫助和轉化工作,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班內出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向學校報告。
5、經常巡查班級和宿舍情況,及時發現和消除不安全隱患,嚴禁學生攜帶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積極與家長配合,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7、積極向學校領導提出安全建議。
8、指導班干部建好本班安全工作臺帳。
9、指導學生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預案,班主任審查、簽字。
10、做好其他本班日常安全工作。
文化課教師崗位安全職責
1、學習安全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安全制度。
2、尊重學生,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不得諷刺侮辱學生。
3、遵守課堂管理制度,不得擅離職守。
4、教師上課前應核查學生出勤情況,對缺勤學生要查明原因,原因不明者,應及時反饋給班主任。
5、上課期間要維護好課堂紀律,妥善處理偶發事件并逐級上報。
6、指導學生正確使用教具、實驗儀器和勞技器材,確保使用安全。
7、遇到突發災害,首先要履行保護學生安全的義務和責任。
音體美教師崗位安全職責
1、堅持課前對學生進行安全和衛生保健知識教育,潛移默化地培養自救互救的常規技能。
2、上課鈴響之前及時到位,做好教學準備。
3、嚴格課堂組織,不能讓學生無組織地自由活動,尤其不能出現學生擅自離開教學場所的現象,反之,由此發生的一切問題由任課教師承擔責任。
4、教師應自始至終在教學場所地,組織、監護學生活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尤其是在進行潛在危險性較大的體育活動時,要特別注意活動的組織、指導、監控、保護,確保學生安全。
5、關注特殊身心條件的學生,放寬要求,妥善處理。
6、教師自身要強化安全意識,學習必要的安全技能,確保自身職業安全。
7、一旦發現意外,必須立即組織救治,同時按管理程序上報,要求援助。
8、保管好教學設施,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聯系整改,對整改效果認真復查,做好流水記錄。
實驗員崗位安全職責
1、執行學校實驗室管理規定,負責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完成實驗任務,對實驗室安全負責。實驗室儀器要擺放整齊有序,分類配套合理,儀器要保持完好、清潔,有損壞及時維修。
2、實驗員要保持試驗用藥分類有序,所用易燃、易爆、強腐蝕藥品要分別加以說明并指導有關人員安全使用,用畢后要妥善處理。
3、每次實驗課后及時清點儀器和藥品,避免損毀、丟失,發現損毀儀器要按章登記、處理并及時上報。
4、學生實驗用電,管理人員一定要課前檢查后方可接通電源,課后再查有無漏電,實驗完畢后,要關閉電源。
5、學生在實驗室做實驗時,實驗員不得離崗。
6、要作好防火工作,室內禁止吸煙,及時清理室內無用的易燃物品,保管好本室的干粉滅火器,并學會使用;遇有險情應及時采取妥善措施、關掉電源,立即疏散學生,上報有關部門。
7、實驗室不得存放貴重儀器,即用即收;易燃、易爆、強腐蝕藥品必須按規定另行存放,每次使用應按學生用量多少擺放,一次一放,不得超量放置,剩余藥品不得帶出,及時回收。
8、實驗室庫房內的儀器、藥品,要建立健全庫房實物賬,定時清點庫存,做到物賬相符;嚴格存取登記手續,貴重物品未經允許不得外借。
9、室內嚴禁存放現金,私人現金及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不得存放在辦公室。
10、室內無人時必須鎖門,每日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燈且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
11、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應積極采取措施,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12、按照規定每周進行安全自查,做好安全臺帳。
圖書管理員崗位安全職責
(依據崗位分工,您將旅行下列職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1、執行學校、幼兒園管理規定,負責圖書館的日常管理,完成教學配合任務,對圖書館安全負責。
2、根據圖書館的特點和系統性、科學性、針對性、量力性的原則提出購書申請,參與圖書選購,負責新進圖書驗收、進館和建賬工作,對圖書質量和版權承擔把關責任。
3、所購新書按照專業方法分類、編目、管理,及時上架,對書架安全檢查負責。
4、室內嚴禁存放現金、有價證券、保險單據等。私人現金隨身攜帶,不得存放在辦公室。外出購書保管好支票、防止被盜。
5、每日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
6、及時做好報刊的訂閱工作,新到報刊雜志應及時展出,過期雜志要及時調下,年終做好報紙、刊物的裝訂入庫工作,對書庫安全檢查負責。
7、做好書庫、閱覽室的通風清潔工作,注意防火、防盜、防霉、防蟲。
8、愛護書籍,同時提醒讀者不得涂改污損圖書,保護圖書完整。
9、嚴禁不健康的書籍流入圖書館。
10、熟悉圖書館安全規則、應急措施、急救措施,做好圖書館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護好學校財產。
11、熟悉圖書館滅火器、水暖電的基本操作方法,并能夠熟練操作。
12、按照規定每周進行安全自查,做好安全臺帳。
信息技術課教師崗位安全職責
(依據崗位分工,您將旅行下列職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1、執行學校信息技術課管理規定,負責計算機室的日常管理,完成教學任務,對計算機室的安全負責。
2、保管、維護計算機和多媒體等各種設備,保證硬件設備的安全、可靠。
3、執行上網保密安全制度,安裝、運行計算機防毒、殺毒軟件;禁止制作、安裝、轉錄、播放淫穢及不健康的軟件、錄像。
4、本室設備未經允許不得挪用、轉借;貴重設備要有財產賬目,專人負責保管,校內借用要有手續。
5、教師、學生上完課后要及時檢查設備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登記、追查,嚴重的要及時向上級匯報。
6、作好防火、防盜工作,室內嚴禁使用電爐,禁止吸煙,及時清理室內無用的易燃物品。
7、室內嚴禁存放現金,私人現金及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不得存放在辦公室。
8、本室計算機、空調專人負責,使用后及時斷電。
9、室內無人時必須鎖門,每日下班前要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燈且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
10、熟悉計算機室安全規則、應急措施、急救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應先切斷電源,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11、熟悉滅火器、水暖電的基本操作方法,并能夠熟練操作。
12、按照規定每周進行安全自查,做好安全臺帳。
水電工崗位安全職責
(依據崗位分工,您將旅行下列職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1、樹立安全用電、防患于未然的職業意識,熟悉安全用電知識,熟練掌握用電設備維護保養技能,工作責任心強。
2、對違反安全用電的行為有批評、教育、制止的權利和義務。
3.對用電設備經常維護和保養,不準帶電維修和安裝,如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斷電維修。
4、及時檢修供電系統,消除用電隱患。
5、負責校園照明、動力用電、公共用電、專項用電的安全檢查。每季度系統進行一次全校用電安全檢查,每日對用電設備進行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安全。
6、做好雨季的用電安全檢查工作。
7、配合公安、電力部門工作,做好安全用電管理工作和宣傳工作。
8、一旦發生用電和消防事故,要立即切斷電源,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9、保持24小時手機暢通,無論班上班下,只要接到通知,必須立即到崗。
10、利用工作機會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用電知識培訓。
財務室崗位安全職責
(依據崗位分工,您將旅行下列職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1、財務室要做到“三鐵一鎖一器”,報警系統入網,保險柜固定生根。
2、會計、出納職責分明,出納負責現金、支票的收發、有價證券、保險單據等金融券物保管,其他人員未經批準不得經管現金和支票。
3、會計賬目要清楚,手續要完備,數字要準確。
4、必須嚴格遵守財會庫存現金的保管制度,各種金融券物必須存放在保險柜內。保險柜鎖好后,必須打亂密碼,鑰匙隨身攜帶,不許亂放。
5、學校的空白支票和印章要分開存放在保險柜內,萬一出現支票丟失要立即向銀行掛失,并報告保衛部門。
6、使用支票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做好登記,并認真填上用途、限額及時間,不準空白支票出門。
7、財會人員到銀行取送款,大宗款項必須三人以上專車接送;少量款項必須兩人以上接送,使用安全包,取送款人員必須做到人不離款,款不離身,確保安全。
8、本室計算機、空調專人負責,使用后及時斷電。
9、注意用電安全,做到人離門鎖。每日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
10、一旦發生意外事故,要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資產管理員崗位安全職責
(依據崗位分工,您將旅行下列職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1、依據崗位職責,具體負責資產、庫房的安全管理。
2、嚴守崗位,注意防火防盜。離庫時關窗鎖門,切斷電源,關閉水源。嚴禁攜帶火種、火源入庫,禁止無關人員入庫。
3、保證物資倉庫門窗牢固,門鎖保險,定期檢查電器電線,倉庫周圍禁止堆放雜物,要保持道路的暢通。發現不安全因素,應主動設法解決,或向有關人員報告。
4、嚴格領用、借用、檢驗制度,要做到帳目賬目清楚(各種儀器設備,在帳上要有設備編號及儀器、設備的出廠編號),交接手續完備,以防失竊。
5、定期核對資產,做到物賬相符,流向清楚,有效使用,規范報廢,合理補充。
6、熟練使用滅火器,熟悉庫房內水暖電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食堂管理員崗位安全職責
(依據崗位分工,您將旅行下列職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1、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各項制度,具體負責學校食堂的管理工作,做好學生就餐的管理工作。
2、嚴格執行食堂進貨制度,購買貨物須過秤驗收,嚴禁質劣、價高或滯銷的食品進食堂,確保食品安全。
3、負責食堂人員技能訓練,負責制訂廚房操作規程和制定廚房工作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和技術標準.檢查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4、每天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晨檢,保證食堂人員100%持有健康證,督促食堂人員注意個人衛生。
5、嚴格把握食品操作衛生關,容器及飯菜暫存場所必須符合衛生標準,食品應燒熟煮透,并保證燒熟后的成品到食用間隔不超過3小時,每天菜肴實行24小時留樣。
6、做好每天的食堂清潔衛生打掃、不留死角,確保食堂的整體環境衛生,定期檢查設備,做好維護維修工作。
7、熟悉食堂內水電暖安裝布局,定期巡視敏感部位,督促食堂規范操作。
8、熟練使用滅火器;有聯系衛生防疫、消防安全等部門的準確信息。
門衛崗位安全職責
(依據崗位分工,您將旅行下列職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園進行犯罪活動。
2、禮貌接待來客,依據制度幫助其辦理登記、會客手續,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并于與受訪人員座機聯系,未經對方同意不允許來訪者進入校園。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下車推行。
5、機動車一律從側門進出,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待與受訪人員聯系確認后再開門房車,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6、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7、及時阻止小攤小販在校園門口叫賣,嚴禁進入校園賣東西。
8、晝夜按時巡邏,按巡檢路線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財務室等敏感部位門窗、電器設備等安全狀況。
9、適量承擔學生的教育提示任務,上課前、放學后等管理薄弱時段要加強對相對隱蔽部位的巡視,及時制止不安全行為,糾正不文明行為。
10、加強自身技能訓練,熟練使用保安器械和簡易防火設備,提高自衛和防護能力。
體育器材庫(室)崗位安全職責
(依據崗位分工,您將旅行下列職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1、室內嚴禁使用電爐,禁止吸煙,及時清理室內無用的易燃物品。
2、保護、保管好本室滅火器,水、暖、電等基礎設施。
3、體育器材要專人保管、維護,建立器材實物賬,嚴格借用手續,未經允許不得外借。
4、發現故障或有安全隱患的體育器材,不得出庫使用,要及時維修或上報主管部門。
5、室內無人時必須鎖門;每日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燈且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
6、熟悉文印體育器材室安全規則、應急措施、急救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應先切斷電源,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7、熟悉滅火器、水暖電的基本操作方法,并能夠熟練操作。
8、按照規定每周進行安全自查,做好安全臺帳。
教職員工辦公室崗位安全職責
(依據崗位分工,您將旅行下列職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1、熟悉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
2、室內嚴禁使用電爐,及時清理無用的易燃物品。
3、室內所用貴重器材,要妥善保管和規范使用,嚴格借用手續,未經允許不得外借。
4、室內嚴禁存放現金,私人現金及貴重物品隨身攜帶,不得存放在辦公室。
5、室內有計算機、空調的須專人負責,使用后及時斷電。
6、室內無人時必須鎖門;每日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燈且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
7、熟悉辦公室安全規則、應急措施、急救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應先切斷電源,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8、熟悉滅火器、水暖電的基本操作方法,并能夠熟練操作。
9、信息安全意識明確,不泄露崗位職責內的保密信息;不下載、傳播不健康信息;不信謠,不傳謠。
學校安全工作檢查制度
1、安全檢查常態化:安全巡查員每日巡點,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副校長匯報,做好記錄;重點崗位和教學班每周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做好臺賬;安全小組每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協調整改,做好匯總表;學校每學年考核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強化薄弱環節。
2、日常安全檢查要把教室、圖書室、閱覽室、微機室、實驗室、檔案室、會議室、報告廳、體育館、音樂教室、舞蹈教室、美術教室;食堂、超市(小賣部);消防設備、供電設施、供水設施、取暖設施、運動設施;學生宿舍等作為重點注意檢查。
3、安全檢查要做到無盲點,無漏洞,無空白,無死角,檢查人員對檢查結果簽名負責。
4、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通知安全管理人員,報告分管領導。
5、分管領導對于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采取切實的整改措施,制定方案,限定時間,明確專人負責。
6、每月底匯總當月安全檢查情況,分析問題,評估效果,研究重點,制定方案,明確責任。
學校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包括節假日值班、雙休日值班、日常值班及其他臨時性值班。
2、值班人員要認真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履行工作職責。
3、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必須保證二十四小時在崗,并保持通訊暢通。
4、節假日期間由值班人員與保安共同負責安保工作,保安按時按點巡邏;本單位人員進入校園要履行登記手續,外來人員未經值班領導同意不得進入。
5、值班人員對值班過程中的突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帶班領導或校長直接報告,聽從指令,妥善處理。
6、值班人員要隨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查崗,完成臨時性任務。
7、值班人員做好當天值班情況記錄,并與接班人員做好交接手續。
8、值班人員要有清醒的責任意識,堅守崗位,盡職盡責。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1、安全是學校生存發展之本,安全考核是安全工作取得實效的決定性環節。
2、學校(幼兒園)建立安全工作考核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主管副校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崗位組成考核小組。
3、建立健全安全考核的經常機制,依據《考評方案》一學期組織一次考核,一學年進行一次兌現——考核結果納入年終考評體系,是教職員工晉級、晉職、評先、選模的主要依據,發生責任事故者一票否。
4、安全考評依據《學校內部安全管理規范化考核評估細則》進行。
5、考評獎勵: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班級班子成員和科室,給予表彰或獎勵:
(1)安全意識強,工作精細、規范、科學推進,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2)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實,安全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及用電設備完好,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
(3)模范遵守各種安全法規,制止違反安全法規的行為,事跡突出。
(4)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5)對搶救師生生命、財產,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者。
(6)對查明各種突發性事件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予以“一票否決”:
(1)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重傷2人以上。
(2)因管理不善造成學校被盜、火災等,造成嚴重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的。
(3)學校食堂因管理不善,經衛生防疫部門認定為食物中毒事故的。
7、對于違反安全法規和上級部門安全要求、學校安全制度的班級或個人,根據情節輕重和安全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警告或處罰;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造成人員傷亡、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1、為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發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減少財產損失,根據教育部《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2、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定期排查教室、圖書室、閱覽室、微機室、實驗室、檔案室、會議室;報告廳、體育館;音樂教室、舞蹈教室、美術教室;食堂、超市(小賣部);消防設備、供電設施、供水設施、取暖設施、運動設施;學生宿舍、高層建筑容易墜落物等安全敏感部位。
3、排查整改設施設備安全隱患。定期重點檢查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設施和鍋爐、水電氣、體育場地與器材等重要設施設備的可靠性;排查衛生設施、餐飲設施、日常飲用水的管理及衛生情況;檢查食品、飲用水和傳染病的防治情況。
4、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是否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不符合校車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用于接送學生的機動車輛是否經檢驗合格并定期檢測和維護;駕駛員資質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5、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設置是否符合有關標準。
6、排查整改管理安全隱患。排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設和落實情況。重點排查學生宿舍的管理、集體活動的組織和上下樓等人員集中時段的管控,確保學生宿舍樓有人值班,出口暢通;嚴防在集體活動和上、放學等人員高峰時發生交通擁擠、踩踏等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排查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教師值班制度、門衛制度、夜間巡邏制度的落實情況;排查管制刀具收繳是否堅持制度化、日常化,嚴防因管理疏漏而引發事故。
7、排查整改自然災害防范安全隱患。對排水、滑坡、防雷、防風、防沙、防震、防冰雪等基礎設施定人、定期排查,確保功能完好。
8、排查整改校園周邊安全隱患。排查校園周邊環境,重點排查治安狀況、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主動與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門溝通,加強校園周邊秩序綜合治理,及時清理查處非法車輛和無證攤點,確保校園周邊治安穩定秩序良好。
學校安全預案演練制度
1、為了讓“預案”確實發揮“保護生命,減少損失”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法人代表是落實本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具體負責人。
3、對《學校安全管理規范化基本預案目錄》中的12個“預案”每學年至少要逐一演示演練一次:
(1)《學校、幼兒園預防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2)《學校、幼兒園預防失火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3)《學校、幼兒園預防食物中毒應急處置預案》
(4)《學校、幼兒園預防流行疾病應急處置預案》
(5)《學校、幼兒園預防突發傷病應急處置預案》
(6)《學校、幼兒園預防盜搶案件應急處置預案》
(7)《學校、幼兒園預防突發滋事行為應急處置預案》
(8)《學校、幼兒園預防學生宿舍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9)《學校、幼兒園預防地震災害應急處置預案》
(10)《學校、幼兒園預防暴雨、洪水、冰雪災害處置預案》
(11)《學校、幼兒園預防一氧化碳中毒應急預案》
(12)《學校、幼兒園預防踩踏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4、演練要以“檢驗方案的有效性”為目的,形式可以因地制宜,靈活多樣。
5、每次演練之后,都要進行分析總結,找出缺陷,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完善預案。
6、每次的分析材料都要歸入臺賬,以備檢查。
學校安全資料管理制度
1、要將“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實在安全資料管理工作之中,象按管理教育教學資料管理要求一樣管理安全資料。
2、學校安全資料分基層資料和單位資料兩大部分。 3、基層資料主要包括敏感崗位記錄、班組臺賬等常規流水資料,一學年一裝訂,就近留存在崗位和班組,作為工作的記錄和檢查的依據,一般以三年為期。
4、單位資料主要包括對應上級主管部門的計劃、安排、總結,體現工作落實的檢查、考核、獎懲等資料,一學年一移交,保存在檔案室,年限依據檔案資料管理。
5、移交檔案室的資料應保持卷內文件齊全完整。收文應有正文、附件、辦理結果;發文應有定稿、印本、附件;來往文書應有請示、批復;處分材料應有綜合、旁證、個人交待和處理結果。
6、卷內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復在前,請示在后。各類案卷均要填寫卷內目錄。卷內文件要編寫張次號。歸檔的文件材料要字跡清楚,紙質優良、簽署完備。不準用鉛筆、園珠筆DA型除外)和復寫紙書寫,并拆除卷內金屬物。
7、案卷裝訂要整齊美觀。標題一般應有作者、問題、名稱,能反映卷內文件內容,政治上無誤,文詞上簡明確切。封面填寫要字跡工整清潔。
8、文件材料歸檔后,檔案人員應本著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則對案卷進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編目、登記和統計,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編號。
9、資料管理要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蟲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10、要堅持定期對檔案資料進行檢查、清理、核對工作,如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對破損或褪變檔案應及時進行搶救。
11、檔案庫房要經常打掃,保持清潔,嚴禁將有害物質帶入庫房。
12、調閱安全檔案按照“檔案查閱制度”執行。
學校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1、學校應將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非正常缺席或擅自離校、以及身體和心理異常情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共同做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
2、每天早晨由班主任負責班級晨檢,缺勤情況要落實清楚,異常情況及時上報學校;課堂期間學生出勤情況,由班長記考勤,出現問題下課后及時向班主任通報。
3、嚴格學生請假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的,學生或家長應及時書面請假;教師要及時了解學生缺勤原因,如沒有書面請假一時聯系不上,要及時匯報,由學校安排人員聯系。學校和班級認真記載,及時匯總,建立檔案。
4、班主任或當班教師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要及時告誡、制止,并與學生監護人進行溝通,并將結果以書面文字材料上交存檔。
5、如學生在一天內無故不到校,班主任要上報學校;及時以電話或其他快捷方式將學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告知其監護人,并做好記錄。
6、學生在校期間離開校園,必須由班主任或年級主任的出門條,將出門條交門衛,并告知家長。
7、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案件等,應及時處理并盡快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8、學生在校一旦發生了安全事故,學校、班主任應及時向學生監護人通報,不得隱瞞。并以書面文字材料將通報的內容、時間、監護人反饋的意見等上交存檔。
學校安全巡查員工作制度
1、設置安全巡查員崗位的目的在于校(園領導能夠及時掌握校園內敏感、要害部位的運行狀況,將“預防為主”的理念落到實處。
2、巡查員直接對校園主管安全副校長負責。
3、有條件的學校可以設置專職巡查員,反之,要設置兼職巡查員,并給予一定的待遇。
4、巡查員工作密度視校園規模而定,或者每日巡查一次,或者兩天巡查一次。
5、學校(幼兒園)要盡心繪制校園敏感、要害部位布局圖,巡查員要依圖巡查,不能漏點,做好記錄,以備核查。
6、巡查中發現的異常情況要如實匯報;主管領導要現場踏勘,安排整改。
7、巡查員要對整改結果跟蹤巡查,直接對主管領導負責。
學校安全臺賬管理制度
1、安全臺賬是學校安全管理規范化建設的基礎資料,必須高度重視。
2、校長是本單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指導安全臺帳建設是應有的責任。
3、每一位教職員工是安全臺賬建設效果的直接受益者,應該積極支持這一工作。
4、敏感、要害部位教職員工是安全臺賬的直接建設者,要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建設好崗位安全臺賬,確保教育教學活動和廣大師生的安全。
5、各班主任負責指導生活委員建設班級安全臺賬,隨時進行安全檢查指導。
6、安全排查一日一查,一天一記;有事記事情,無事記平安。
7、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學校接到報告后要盡快協調解決。
8、對于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學校建立安全隱患臺賬制度,即由安全領導小組把安全隱患登記在案,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整改完成才予以注銷。
9、對于客觀存在的安全隱患卻沒有查實出來,或者已經登記在案的安全隱患,因為整治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并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為保證學校財產及師生人身安全,使學校教學秩序、生產生活秩序正常進行,消除校內不安全隱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一、校舍安全
各年級,各處室在每天放學后,必須有專人對所分管的教室、辦公室、各專用教室進行檢查,檢查項目包括電器設備是否斷電,用水設備是否關好,門窗是否鎖好。
校內防護設施檢查由安全辦公室每周檢查一次。
二、交通安全
學生車輛一定要符合安全標準,要對學生進行騎車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騎車時要注意觀察車況、路況是否安全。
三、飲食衛生安全
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吃零食及腐爛、過期的食品。搞好個人衛生,嚴防病從口入。
四、消防安全
學校要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每兩周檢查一次,包括用火、用電、消防器材等。
五、體育設施安全
由體育教師負責檢查,每周至少檢查一次,主要檢查體育活動所用器材設備是否合乎安全標準。
各班級要樹立強烈的憂患意識,定期對所分管的項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糾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堅決追究責任人的責任。為保證學校財產及師生人身安全,使學校教學秩序、生產生活秩序正常進行,消除校內不安全隱患,特制定以上安全檢查制度。
各班級要樹立強烈的憂患意識,定期對所分管的項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糾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堅決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1、學校按規定設置各類教室,校舍安全無隱患,面積符合相關規定。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積:小學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學不低于1.12平方米。
2、教室內各列課桌間應有不小于0.6米寬的縱向走道,教室后應設置不小于0.6米的橫行走道,教室后應設置不小于0.6米的橫行走道,教室前排課桌前緣與黑板應有2米以上距離,后排課桌后緣距黑板不超過9米,每間教室內至少應設有高低2種不同型號的課桌椅。
3、黑板應完整無破損、無眩光,掛筆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緣與講臺地面的垂直距離:小學為0.8-0.9米,中學為1-1.1米,講臺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為1.2米。
4、教室應保持通風,光照良好。單側采光的教室光線應從學生座位左側射入,雙側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應設在左側,教室墻壁和頂棚為白色或淺色,窗戶應采用無色透明玻璃,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積與室內地面面積之比)不得低于1:6,課桌面和黑板照度應分別不低于150l*和200l*,照度分布均勻,自然采光不足時應輔以人工照明,教室照應配備40瓦熒光燈9盞以上,并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燈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應采用配有燈罩的燈具,不宜用裸燈,燈具距桌面的懸掛高度為1.7-1.9米,黑板照明應設2盞40瓦熒光燈,并配有燈罩。
5、教室內設有《教室管理制度》、《學生守則》、《教室安全管理規定》、等制度并上墻,要設有學生座區花名冊,供任課老師點名、提問用。
6、教學樓每層樓的樓梯口應安裝應急照明裝置,并保持良好狀態。樓道內不得存放自行車、課桌凳等任何影響人員通行和疏散的障礙物,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無阻。
7、教室內要在醒目位置張貼緊急疏散示意圖,每位師生都熟悉疏散路線。教學樓每層樓的樓道及梯口處均有應急疏散指示標志,并配有應急燈,且配置有效。
8、教學樓內每層、平房每排應放置不少于2個干粉滅火器,并放在適合位置,且按規定年檢。各功能教室應至少分別配備1個干粉滅火器。
9、教學樓每層都要有消防栓,水帶、噴頭齊全配套,并保持良好狀態;農村學校校舍建設較早、早消防栓的,要配備防火砂、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10、采用煤爐取暖的教室,必須安裝排氣通風設施,防止室內人員發生一氧化碳中毒。
11、教室布置整潔大方,保持完好,按規定擺放,無亂貼亂放等現象;每日安排值日生定時打掃,地面保持干凈,桌椅、講臺擺放整齊、規范,玻璃、門、窗、電燈、電扇整潔衛生、墻壁、天花板清潔。
12、學生不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各種寵物、籃(排、足)球及有害、色情書刊和管制刀具進入教室。
13、有專人負責及時開關電扇、電燈和多媒體設備,放學后要關好電燈、電扇,并切斷一切電源,鎖好門窗。
14、要定期排查教室內的各種設施,若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班主任,做到及時維修。教室內要安裝觸電保護器,所有運動線路要套管,設置規范,不準亂用電器設備、亂拉私接電源、
15、非本班學生,未經教師許可,不得進入教室;對于徘徊教室或廊道內的可疑人員要仔細盤問,正確及時處理。
16、教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要經常檢查,發現門窗損壞、房屋開裂或危險設施(如電扇、電燈等),班主任有責任及時上報學校維修,與此同時要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17、微機教室或存在貴重設施的教室要有防盜措施,并定期進行檢查。
18、學生不得在教室內追逐打鬧,不得在無保護措施下情況下登高擦洗戶外窗玻璃,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19、生間教室都要有固定的安全責任人,每天到校后進行安全檢查,在確定無安全隱患后,方可讓學生進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做好記錄。
20、每節課前,任課老師都要清點室內學生數,發現有學生缺課,應立即通知班主任或聯系家長,并做好記錄。
21、教室內應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①教室安全狀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立即信用并及時上報:基礎沉降或變形,墻體開裂或傾斜,大梁、挑、樓板、柱、屋面有一處出現裂痕;泥木、磚木結構的教室的屋架、檁條的材質不合要求,屋架移位,木結構霉變或者蟲蚊或變形,墻體擱置點有異常等。
②樓頂或屋頂漏雨,平房的葦箔腐爛要及時維修。
③天花板、日光燈、吊扇、門窗柵欄、電視、空調、保溫桶等,應經常檢查安全牢固程度,及時發現隱患并及時消除隱患。
④教室內水、電、暖、多媒體等設施設計安裝合理,采用煤爐取暖的教室,煙筒爐具安裝要牢固,室內排氣通風良好,防止發生一氧化碳中毒。幼兒園、低年級教室內火爐應加設防護裝置。教育學生不要靠近火爐,防止燙傷。
⑤教室內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門窗發現損壞,及時報修,同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教室前后門要開啟自如。二樓及以上窗戶要有相應的保護措施,張貼明顯的警示標語。
⑥用電線路和設備要經常檢查,發現老化線路要及時更換。
⑦教室建筑面積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門窗等設計要符合安全要求,滿足采光需求。
⑧教學樓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安全出口。教學樓的樓梯口和樓道內應安裝照明設備,并保持良好狀態。
⑨要自覺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安全狀況檢查。
22、幼兒園、小學中低年級學生活潑好動,碰傷、磕傷等現象時有發生。因此,有條件的幼兒園、小學中低年級教室,應當設置小藥箱,主要配備創可貼、消炎藥水等外用藥。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環境,根據國家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妥善處理學校種類安全事故。
第三條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有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
第四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建立“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和工作人員崗位制。做到責任落實到專人,任務落實到部門,與崗位職責掛鉤,使各種安全防范落到實處,努力創建安全文明校園。
第二章 學校安全工作的職責
第五條 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上級政府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規定,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第六條 學校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
㈠建立與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適應的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落實責任。
㈡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學校安全事故預防措施和事故搶險預案。
㈢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計劃,落實年度工作。
㈣將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有關人員,并考核其執行情況。
㈤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并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㈥定期排查、消除校園校舍安全隱患,保證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
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生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㈧加強對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
㈨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必須包含安全措施),經批準后進行。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嚴禁組織學生參加與任何商業性活動。
㈩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抓好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應認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7.簽訂消防責任書,落實消防責任制。
(十一)安全事故發生后,學校領導要立即到達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有關部門,并通知受傷害者的父母(監護人)。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學校應及時成立事故處理小組或指派專人負責事故的處理,并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第三章 學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第七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是安全教育。學校應當將以消防、交通、衛生、治安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并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班主任和全體教師有責任和義務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條 學校要根據環境、季節及有關規律進行防盜、防火、防災、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形成制度。
第九條 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應重視學生心理衛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防在萌芽狀態。
第十條 結合“普法”教育活動,利用電影、電視、廣播、報紙、網絡、黑板報和班隊會等多種形式開展安全知識教育,重點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一條 學校應創造條件,開設安全教育演緡課,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練基地,提高學生自我保護和自救能力。
第十二條 學校應定期對教學、生活、管理、操作人員及安全保衛人員進行相關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把安全規范操作作為對其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十三條 學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納入工作目標考核責任制,作為考核領導和教師工作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 學校內部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門在具體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五條 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衛工作,建立校園綜合治安管理體系,加強門衛和巡邏制度。學校一旦發現校園周邊有治安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 學校要與家庭、社區以及全社會從關心學生、愛護學生出發,樹立安全意識,努力做好各自職責范圍的工作。改善環境與條件,保護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
第十七條 根據教育部《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對有健康情況證明的器質性疾病學生應予以照顧。
第十八條 學生在校內或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護人身或財物安全等情況時,學校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九條 學校要經常性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第二十條 學校要經常性教育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定,聽眾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衛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第二十一條 班級組織的集體課外活動,必須經學校同意,按學校規定進行。學校必須認真進行安全措施審查,條件不具備時不得批準。
第二十二條 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火災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的,學校應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第四章 安全事故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事故,學校或教師應承擔責任。
㈠學校使用的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或本省安全標準的。
㈡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的。
㈢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時,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護措施的。
㈣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以及其他物品不符合國家和本省衛生、安全標準的。
㈤學校知識或應當知道學生有不適應某種場合或某種活動的特異體質,未予以必要照顧的。
㈥學生安全事故發生后,未及時采取相應救護措施致使損害擴大的。
㈦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㈧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的。
㈨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應當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㈩前列情形之外其他原因造成學生傷害的,依法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于學生父母(監護人)的過錯或學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學生安全事故,由學生的父母(監護人)或學生本人承擔責任。由第三人過錯造成的學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 完全由學校過錯造成的學生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全部責任;部分由學校過錯造成的學生安全事故,學校應當承擔部分責任。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確保師生交通及接送學生車輛運營安全,根據淄川區教育體育局印發的《淄川區教體系統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管理辦法》、《淄博市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淄川區教體系統中小學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淄川區教體系統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根據我鎮教育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惡劣天氣,是指影響人們生產和活動的天氣<>狀況,例如暴風、雨雪、冰雹、大霧等。這種天氣常帶來路面濕滑、結冰、塌陷、洪水、山體滑坡、能見度低等現象,給交通安全帶來諸多隱患。
第三條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堅持“早計劃、早部署、早預防”的原則。
各學校應當成立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研究避險防范措施,制定應急預案,配合有關部門處置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突發事件。
第四條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學校負責本學校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二章應急管理
第五條各學校應當加強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的應急管理,完善應急責任體系,對惡劣天氣下帶來的交通安全隱患,進行預見評估,預防和減少學校交通安全事故。
第六條各學校需根據《淄博市教育系統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淄川區教育系統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學校的惡劣天氣下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必需著重體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理念,重點突出接送學生車輛的運營安全,主要內容需包括組織領導、工作原則、預警機制、啟動標準、應急保障、處置措施、信息報送等。
第七條各學校應當根據季節變化情況,組織師生開展惡劣天氣下交通安全應急演練,檢驗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應對惡劣天氣的能力。
第八條發生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突發事件,學校需在第一時間啟動預案,迅速處置,有效應對,減少損失。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九條各學校應當加強對學校惡劣天氣下交通安全管理的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和隱患,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第十條各學校根據氣象部門及教育主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警信息,對嚴重影響師生上下學及接送學生車輛運營安全的惡劣天氣,應當對轄區內學校實行放假、停課、提前或延時上下學、接送學生車輛停運、調整行駛路線等防范措施,并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中心學校。
第十一條校長是本學校惡劣天氣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學校校長需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第十二條學校必需加強惡劣天氣下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師生應對能力和防范水平。
教育師生關注氣象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認識惡劣天氣及其危害,掌握必要的應對知識和防范技能。
通過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學生家長,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關注天氣變化,與學校共同做好惡劣天氣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遇有惡劣天氣,應當主動接送子女上下學。
教育接送學生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提高安全和責任意識,在惡劣天氣下接送學生,必需有針對性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操作規范謹慎駕駛,加強對車輛的檢修和維護,確保車況良好。接送學生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在嚴重影響車輛行駛的惡劣天氣下,應當采取停運、調整行駛路線等措施,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第十三條惡劣天氣師生需減少外出活動。預警解除后需外出或上下學,必需認真遵守交通法規,盡量乘坐公交等有安全保障的車輛或步行,過馬路時,必需認真觀察路面情況,主動避讓過往車輛,嚴禁追逐打鬧,盡量不騎自行車外出。
第十四條學校應當結合所處的地理位置、周邊環境及地質等情況,主動關注氣象部門的預警信息,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警信息等級,啟動相應預案,通過校園廣播、手機短信、“家校通”等方式及時通知師生、家長、接送學生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提前做好應對準備。
有接送學生車輛的學校,遇有惡劣天氣,必須督促車輛駕駛人及時了解途經的橋梁、山坡、隧洞等重點部位的通行情況。
對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惡劣天氣,學校可以采取停課、提前或延時上下學、接送學生車輛停運、調整行駛路線等防范措施,并及時通知家長到校接送學生,同時向中心學校報告。
因此影響的教學計劃,向中心學校備案,可以利用周末、節假日進行補課。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督促接送學生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建立和完善日常安全檢查、維護制度,加強車輛乘客門應急控制器、應急出口、應急錘、滅火器等車輛消防、逃生設施設備的日常管理,確保齊全有效。
第十六條遇有惡劣天氣,各學校必需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通信24小時暢通,遇有問題妥善處理,及時上報。
第十七條發生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突發事件,各學校應當按照《羅村鎮中小學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中心學校。
第四章責任追究
第十八條學校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應對惡劣天氣不力,造成責任事故的,對學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十九條惡劣天氣下學校發生交通突發事件,因遲報、謊報、瞞報、漏報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所稱學校,是指本區行政區域內的所有中小學、幼兒園。
本辦法所稱師生,是指前款規定學校的學生、幼兒和教職員工。
第二十一條各學校、幼兒園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或貫徹落實意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__年三月二十二日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一、司爐人員嚴格依照操作規程操作。 嚴禁非司爐人員進入鍋爐間操作。
三、嚴禁在鍋爐房內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許在鍋爐房內洗曬衣物。
四、嚴守工作崗位,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崗。
五、做好鍋爐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嚴禁鍋爐及附近設備帶故障操作,做好維護檢查登記工作。50元以下維修費用由承包人自行負擔,50元以上維修由學校承擔。學校至少一學期徹底清洗一次鍋爐。鍋爐設備巡回檢查時應注意: 1、壓力、溫度、水位表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2、 給水系統中水箱情況是否正常,給水調節伐、逆水伐的工作狀況是否正常。3、 排污伐和管道有無異常情況。 各類伐表工作是否正常。 4、本體受壓件有無滲漏、變形等異常情況。 5、檢查各轉動機械的潤滑油系統是否需補充潤滑油。
六、如遇事故發生,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待事故處理完畢后方可操作。
七、上班期間不準喝酒,如發現喝酒或有病,由主管負責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八、做好鍋爐房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九、指導師生有序排隊打水。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在每天緊張的學習過程中,課間活動能夠起到放松、調節和適當休息的。作用。為了把我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下課后要輕步走出教室,參加課間輕松愉快的活動,未經許可,不得進辦公室,不在辦公室周轉喧嘩,不隨意串班。
2、各班值日生在預備鈴之前,應主動認真地將黑板擦干凈,把講臺整理好。
3、課間休息不追趕打鬧、起哄、搬動桌椅、亂寫亂畫。
4、上下樓梯靠右慢行,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不并步,不跳步。
5、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下樓道和上廁所不滑欄桿、不擁擠,不做其它各種危險性游戲。禁止學生扔石子、攀爬花壇、教室窗臺和教室內桌椅。
6、課間應抓緊做好下節課的準備工作,預備鈴響后迅速進入教室。
7、嚴禁學生課間擅自出校園。出校園必須有班主任批條,否則門衛不得放行。
8、值周領導、執行校長、值周班級、班主任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并做好記錄。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加強教育。
9、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10、不玩各種電器開關、插頭等,發現破損應馬上報告老師,不要私自觸碰。
11、課間玩耍要文明,不欺侮弱小同學,不罵人,說臟話。
12、課間活動不聲喧嘩,輕生細語,說普通話。
13、課間活動同學間不相互打鬧,不相互推來推去。
14、學校舉行型校內活動,各班任課老師要認真組織,消除安全隱患。
15、開展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老師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16、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品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2
為維護學校的穩定,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公共財產和學生的安全,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特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希全體教職工遵照執行。
一、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為第一責任人,書記和主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長為第二責任人,總務主任為第三責任人,全體教職工為第四責任人,引發安全事故者為直接責任人。
二、每學期召開1-2次安全工作會議,分析、研究、布置學校的安全工作。
三、每學年學校下班級簽訂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四、教學樓、辦公大樓、各功能室、午托所、學生寢室、宿舍大樓及學校門面均要配有消防滅火器。總務主任每年要培訓教師使用滅火器,每年要定期檢查滅火器的使用情況及校舍的樓房和線路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五、學校門面不許經營液化氣及電子游戲機業務。
六、學校午托所要嚴格執行午托所管理制度及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七、值日行政和值日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的值日管理制度,按學校規定時間值日,認真巡查并填寫值日登記表,放學后晚走20分鐘,巡校和清場。值日期間發現安全事故要及時處理,重大事故要及時報告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值日行政要認真檢查值日教師的值日情況,校要經常抽查值日情況,值日效果與期終評估掛鉤。
八、全體教職工要認真執行學校的規定的學生在校活動時間,班主任要按時放學并認真按學校的要求送學生過馬路。班級集體外出活動須經校長同意。
九、學校每學期要請公安政法部門給全體師生作法制和安全報告。班級要利用班隊會對學生進行防火、防險、自救、互救及用電知識教育。
十、任何個人(包括門衛)未經學校同意一概不許在辦公室、教室和門衛室使用電炒鍋、電鈑鍋、電爐等家用電器。違者罰款50-100元。
十一、宿舍大樓各住戶的竹篙要綁好,前陽臺一律不許放花盆和重物,以免風大吹落造成傷人、毀物事故,人行通道不許安裝空調。若違反此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綮事住戶負一切責任。
十二、對突發事件,在場的所有教職工要全力以赴,消除險情。
十三、對安全工作實行獎懲掛鉤,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給予處分并對全期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度。
某某學校
20xx. 9.1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3
1、小店是為學校師生員工服務的生活配套設施,小店經營人員應本著服務教育的思想,安全地、衛生地做好小店的經營工作,為師生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教育生活環境。
2、小店內進銷的各類食品、飲料,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衛生健康標準,必須能提供生產廠家的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報告單。對一些短期存放的食品,必須有醒目的生產日期和過期日期的標記。嚴禁進銷無證、無商標、變質發霉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和飲料。
3、食品飲料的存放應當符合食品儲存規范,需冷藏冷凍的食品必須配備冷藏、冷凍設備,并記載保質期的到期時間,凡過期、變質、霉變、生蟲、腐爛的食品堅決清倉作垃圾處理。
4、店內環境應當通風、干燥。小店營業人員必須保持店內環境的清潔衛生。小店營業員穿戴必須衛生、清潔。出售食品時應洗凈雙手,出售未包裝食品必須用專用夾具操作,用衛生紙張包墊,決不能直接用手拿取。
5、小店營業人員應做好小店周圍的環境整治工作,對售出食品、飲料的`包裝物應給予回收,對丟棄在地面上的廢包裝袋、果殼等應予以及時清理,確保校園環境的整潔。
6、小店的營業時間只限在早晨上課前、午飯后、放學后、晚自修后。在上課期間,小店人員不得到教室、辦公室、宿舍區推銷商品,更不得推著車輛在校園內叫賣。
7、小店應采取有效的滅蠅、滅蚊、滅蟑、滅鼠措施,定期進行殺滅活動,確保小店食品不受四害侵染。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4
1學校要成立治安保衛領導組,加強學校日常治安保衛工作
2堅持領導帶班值班巡邏制度,二十四小時值班不空崗不缺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學校要對外來從業人員審查、登記、備案,外來從業人員必須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3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外來人員帶入校內,嚴禁私自容留外來人員在校內住宿
4要加強校內財務室、微機室、電教器材室等重點部位的防盜、防破壞管理
5校內的貴重物品要登記造冊,明確保管人和責任人,防止丟失損壞。
6嚴禁學生攜帶管制刀具或不健康的書籍進校,定時宣傳排查,隨時發現隨時收繳7定期排查矛盾糾紛,防止因矛盾糾紛引發案件、事件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5
一、防踩踏安全管理
1.制定《學校預防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2.在教學樓東西兩側樓梯,指定不同年級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的位置。
3.合理安排班級教室,將班額大、年齡小的學生及班級安排在底樓或低樓層教室。
4.實行錯開時間及分年級、分班級逐次下樓制度。
5.學生上放學、間操、上下課、集會等集中上下樓梯時,班主任帶隊,每個樓層轉角處有值周老師值班。
6.學生到功能室上課,必須排隊,做到不推擁,不喧嘩,不怪叫。
7.明確樓層值周老師的職責,學生離開教學樓或進班級后,值周老師才能離開。
8.實行學校領導防踩踏值班(帶班)制度。
二、防踩踏硬件設施
1.教學樓樓道有能正常工作的照明設備。
2.在樓梯臺階上畫中間標識線及行進方向指示標志。
3.樓梯口轉彎處張貼“禮讓右行,注意安全”,“下樓慢行,請勿擁擠”等警示語。
4.教學樓道和樓梯墻壁裝置應急燈、標明逃生方向安全出口指示燈。
三、防踩踏安全教育
1.定期對學生開展預防擁擠踩踏事故的專題教育。
2.經常對學生進行文明行為養成教育,教育學生上下樓梯時不能追逐、打鬧、擁擠,防止踩踏擠壓等不安全事故發生。
3.培養學生上下樓梯輕聲慢步,靠右行走的習慣。
4.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時,值班老師應及時制止。對學生在上、下樓梯時故意打鬧、堵塞樓道通行的不良現象給予制止、批評教育。
5.學生上下樓梯時若被推倒或滑到,后面的同學必須立即停步倒地學生應設法靠近墻壁,身體蜷成球狀,雙手在頸后緊扣,以保護身體最脆弱的部位,同時盡量露出口鼻,保持呼吸通暢。
四、防踩踏安全檢查
1.學校負責人要每天檢查老師防踩踏值班到位情況。
2.定期檢查、及時修理損壞的樓梯通道照明設施。
3.定期檢查樓梯通道,發現安全隱患時,要及時請相關部門的專業人員做進一步檢查,必要時報告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
緊急疏散演練班級順序安排
中學部教學樓班級疏散順序安排:
第一序列是教學樓一樓36班、35班、34班、33班,從乒乓球臺到籃球場集合。
第二序列是教學樓二樓32班、31班,從西邊樓梯下接33班。
第三序列是教學樓三樓30班、29班,從西邊樓梯下接31班。
第四序列是教學樓三樓27班、28班,從東邊樓梯下,走教學樓主干道到籃球場集合。
第五序列是教學樓四樓26班、25班、24班,從東邊樓梯接28班。
第六序列是教學樓五樓21班、22班、23班,從東邊樓梯接24班。
(五個樓層同時進行,一個班接一個班;專業教室上課的學生走就近出口。)
綜合樓班級疏散順序安排:
第一序列是教學樓西邊45、44、43、39班,從西邊樓梯下到籃球場。
第二序列是教學樓東邊40、41、42、37、38班,從東邊樓梯下到籃球場。
五、疏散要求與注意事項:
1、全體師生應嚴肅認真、密切配合、高度重視此次演練。
2、聽到學校發出的警報聲(急促的哨音)后,全校師生立即快速、安全進行疏散,不得收拾任何物品。
3、疏散集合地點:學生在后操場集中,按課間操所站的班級位置,面向教學樓。
4、疏散撤離過程中教師要特別囑咐學生注意安全,特別是在樓道、樓梯上,做到非常快速又井然有序,不慌不亂。從始至終以兩縱隊到達指定區域。
5、班主任做好前期輔導工作,講清演練的目的、要達到的效果,引起學生的重視。特別強調撤離演練快速行進中的安全,嚴禁學生起哄、怪叫、推搡、拖拉不積極等不嚴肅的行為。
6、各班最好先單獨自行演練、準備,從中發現問題、積累經驗,為參與學校演練的成功做準備。
7、各位老師特別是班主任要認真理解此方案,弄清意圖、職責,認真組織學生。
8、演練過程中絕對服從現場指揮。現場指揮應根據現場情況、人流密度、對疏散路線作選擇或調整。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6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半小時以內報告中心校;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教師值日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中心校批準、學校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中心校。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7
一、實行學校、班級、家長三位一體的學生安全責任制,做到各負其責,時時有人負責;值周教師和行政值周負責午間執勤時間內的安全;任課教師負責上課時間內安全;班主任負責午自習結束到第一節課這段時間的學生安全;家長全權負責上學和放學路上期間的安全;學校內安全也應負責一部分安全教育責任。
二、禁止學生翻圍墻、校門、欄桿、籃球架;禁止學生爬窗臺、在走廊上和樓梯間追打鬧;禁止行課期間關閉樓門,堵塞學生暢通;禁止學生攜帶刀、棍和其它尖銳物品到公共場所活動和參加體育課,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應教育學生用完刀具應及時放回文具盒;禁止學生在巖邊坎上玩耍,禁止學生夏天無大人帶領獨自下河塘洗冷水澡;禁止路上爬車、攔車。發現違犯禁令的學生,班主任必須嚴加批評教育,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班主任通知家長,借助學校和家長的力量,共同解決。
三、定期跟家長(監護人)簽訂安全責任書,切實承擔安全責任。
四、應經常教育學生上樓下樓要緩步走,遇到同學摔倒要及時扶起,以免踩傷。實行值周教師和監督崗中午執勤制,負責在校學生和教師安靜地午休及學生安全,特別要留意教學樓背面的池塘。
五、每期開學、期中、期末、總務處負責認真檢查中心校欄桿、房屋、廁所等地方有無險情,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校長,及時采取措施排除解決;村級學校由主教負責檢查上報,不能使用的,及時做好疏導工作,校長督促檢查,凡因未履行安全職責,玩忽職守,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執勤時間一過,班主任應及時到教室和周圍走動觀察,注意學生的活動,發現危險造成學生安全事故,追究班主任責任。集會、升旗儀式、各種活動,班主任和有關人員聽見信號必須立即到場,維護學生下樓秩序,協助兼職體育教師整隊,維護會場安靜。
七、實行行政值周安全管理負責制,當周行政人員,負責當周安全工作的檢查督促。
八、學校領導要經常組織教工學習上級安全文件、規定、通知等,以增強全體教工的安全工作意識,加強安全工作的領導,日常安全工作做到周圍安排,周周強調,繃緊安全弦。
九、村校安全工作、村校校長參照本規定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制度,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倘若既無安全制度,又無防范措施,出現事故,追究村校校長責任。
十、加強學校校舍和教師安全工作,大校門由門衛全天站崗,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學校,實行門衛按時關鎖門和教學樓門制,節假日輪流護校制,保證校產安全不受損,校舍和教工綜治安全工作,由副校長工會主席負責組織具體抓,一抓到底。學生在校期間,一旦發生意外傷害,責任人應主動與班主任聯系,立即護送到醫院救治,避免勢態擴展,倘若不理不問,造成大事,學校將從嚴處理。
十一、處罰規定。在校時間出現學生傷害,視其傷害程度和責任人和盡責程度進行不同處理。傷害較輕,但又必須進醫院治,責任人在崗,態度積極者,免于經濟和校紀處分;如果責任人不在崗而造成的,罰責任人10元,學校大會點名批評。傷害嚴重(以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費為準),責任人在崗,態度積極者,按保險公司解決的費用的2%罰責任人,6元起10元止。如果責任人不在崗,處罰50元,學校點名批評,并作校紀記過,(當年取消評優選好資格)。凡校舍設施發現危險,后勤及時按學校意見加強排除因拖拉松散,排除不力,造成事故,按本條不在崗追究責任。
十二、關鎖校門,教學校門和查看實驗室,辦公室等非教學室是值周教師的職責,檢查值周教師的值周工作,是行政值周的職責,應該認真履行,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凡因值周教師失職,行政值周也未檢查,造成校產被資或其它事故的根據情況分別罰值周和行政值周50%的損失費。
十三、課間十分鐘,全校教師人人有責,一旦發生意外傷害,每個教師都有責任進行解決和處理,需進醫院,誰發現誰立即送醫院救治,切不可袖手旁觀。放晚學后,班主任應催促離其校回家,以減少在校事故機會。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8
一、出操、管理制度
1、鈴響后,學生應立即排成二路縱隊出教室,按學校排定次序下樓。做到安靜、整齊、切勿前推后擠。走到操場后,按要求列隊,在指定
地點站立。
2、出操完畢后,按隊列順序依次出場,不得擁擠。
3、如遇帶凳子時,一定要拿起凳子,小心行走,不得隨意放下凳子在任何位置隨意就坐。
4、值周老師在出操過程中應監督、巡查,班主任應隨本班學生隊伍下樓梯,對學生加強管理和服務。
二、學生用餐、打水管理制度
1、學生三餐統一在餐廳,一切聽從生活指導老師、班主任指揮,不得擁擠。
2、打開水時,要認真、耐心的排隊等候,不得隨意插隊,不得推搡他人,生活老師要認真負責。
3、清洗餐具時要細心、慎重、節約用水,防止燙傷。
三、學生課間活動管理制度
1、自覺維護課間秩序,不在教室內外追逐打鬧,不攀爬樓梯扶手,不做危險性游戲。
2、在樓梯、樓碼頭拐彎處不急跑、戲鬧。
3、不得集體性擁堵樓道、樓梯,造成交通擁堵。
4、堅決杜絕學生用手攀拉扶手、欄桿下滑。
四、室外活動課安全管理
1、體育課前,檢查學生穿戴,要求學生穿運動衣服、鞋,禁止帶危險性物品。
2、活動課不定時檢查學生人數,觀察學生動態。
3、根據授課內容,準備器材,做好安全保護措施。
4、杜絕竄班游戲、上課。
五、防水、電、火安全管理
1、各個區域內的水龍頭,要求學生慢開,用完后一定要關緊、關好。
2、學校一切電器不得亂動,凡是用電都必須在老師的親自指導下打開、關閉。
3、校園內杜絕明火,學生不得在宿舍、教室、廁所玩火,點蠟燭。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9
一、安全制度:
1、上下樓梯靠右行,嚴禁擁擠、推搡,不準在樓梯扶手上溜滑。
2、嚴禁在陽臺、走廊蹦跳或做危險動作、追逐打鬧。
3、嚴禁翻越陽臺、護攔和窗戶。嚴禁多人集中扒扶陽臺護欄。
4、愛護樓道、樓梯和門窗上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嚴禁破壞。
5、嚴禁在樓上朝下扔東西,嚴禁在陽臺上向外探身上下張望。
6、嚴禁觸摸、破壞樓道內電源。
7、嚴禁亂扔果皮、紙屑,確保樓道暢通、干凈、衛生。
8、嚴禁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停放車輛。
9、嚴禁冬季在樓道、樓梯上過多潑水,避免溜滑事件。
10、不搞緊急集合,大型集會散會時,由召集人負責組織師生退場,做到先上樓,后下樓,上、下樓梯井然有序。
11、保衛處指定人員負責管理集會、課間操、晚自習放學等樓道安全。
二、管理辦法:
1、重點管理時間:集會、每天的課間操、中午、下午、晚自習放學。
2、直接管理責任人:當天帶、值班人和最后一節任課教師。
3、具體要求:
⑴集會、課間操誰召集誰負責,組織學生有序退場,師生先上完樓后,再下樓。重點管理時間由保衛處安排的專職管理人員負責維護秩序。
⑵值班人員在重點管理時間要共同維護樓道秩序。(具體負責人見值班安排表)
⑶重點管理時間,各班安全干事要站在樓道口處觀察監管學生,依次安全有序上下樓梯。
⑷學生集會、放學上下樓教師要在學生的后面,隨時發現問題,隨時教育處理,糾正不良行為。尤其是下晚自習和停電要特別注意,防止擁擠踩踏。
⑸宿辦樓安全由宿舍管理員具體負責。
⑹帶值班領導和保衛處要及時檢查管理人員和值班人員是否在場,是否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⑺將直接責任人發履行工作情況納入個人和班級工作量化的內容。若管理不善,造成事故,從嚴追究直接責任人的事故責任。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30
為確保學生課間活動不發生安全事故,將學生課間活動傷害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課間活動安全教育
各班級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課間活動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廣泛開展課間活動安全和有關技能訓練,不斷提高廣師生的防范意識和技能。
1、重點宣傳以下兩處安全要求:
(1)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要跑步上下,應放慢步伐,踩穩踩實。
(2)在走廊上不嬉向鬧,不搞惡作劇,不做危險游戲,不彎腰系鞋帶。
2、各班主任還要教育學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樓道、操場各處追逐打鬧,不翻越樓梯扶欄,不做危險游戲,不攀爬欄桿、籃球架、鐵門等設施,不跳臺階。
二、明確課間活動安全值班要求。
1、設立"教師課間安全崗",由值日教師負責,在學生課間和其他室外活動期間進行巡查,發現學生有追逐打鬧或其他危險行為的,及時予以告誡、制止;當有突發事件時應在第一時間采取緊急措施,防止受傷學生受到進一步傷害,保護好學生。
每年級每課間安排一名教師在樓道巡視,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在上下樓高峰期,到樓梯口監督、組織學生有序、快速上下樓,制止學生擁擠、打鬧、推搡等不安全行為。有問題及時饋給班主任或行政值周。值班教師要保證按時到崗,臨時有事要找人代替,不得有空崗現象。
2、設立"學生文明監督崗",由各年級團學聯負責,每課間兩人,佩戴袖標,分區域在學生課間活動期間巡邏。給同學溫馨提示"慢慢走,不要跑上下樓梯靠右行"等,盡量避免課間追逐打鬧現象。有問題找值班教師匯報。
3、班主任在課間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學生,上報德育室,如果有必要則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4、安管辦安全檢查小分隊不定時檢查,發現違紀情況,除批評教育外,還要按學校班級量化評比條件,進行扣分處理。
三、全體值周教師要嚴格履行職責,值班考勤情況由行政值周認真做好記錄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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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豎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小學學校預防溺水工作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助到家。
一、日常管理
1、學校要建立健全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務落實到部門、班級,實行各負其責的防范工作機制。
2、學校應當在校內外水池、流域等易發生溺水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加裝防護設施。
3、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勞動、社會實踐等活動時,活動地點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實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相關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須嚴格檢查船只的證照和安全性能情況,嚴禁超載。
4、每年暑假前,我校都會印發《致家長的一封信》,通過家庭問、家長會等形式,加強學校與家長的聯系,增強家長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識和監護人的責任意識。
5、加強農村河流、池塘、水壩附近的管理,設立安全警示牌,并在事故多發地設立安全巡視員或義務監督管理員。
二、事故處理
(一)報告程序
發生特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概況快速報告鎮人民政府、中心校。
(二)時間要求
發生特安全事故,應盡最快的速度報告事故。在5分鐘內向鎮人民政府和教育局報告。
(三)報告內容
報告內容要簡潔明了,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類別、初步判斷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等情況。
(四)事故報告電話
中心校:;局指揮中心報警電話:110;發生火災報警電話:119;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
(五)學校發生學生溺水事故時,學校應當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規定的原則和程序等,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三、附則
本制度自即日起實施。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32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不得無故脫離崗位,如有要事離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2、實行來客登記制度,上課期間不得讓非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教學樓。
3、課前半小時開大門,門衛及學校保安疏導學生有序進入校園,制止非學校人員進入校園。
4、如有幫助學生打掃衛生的家長進入校園,需要持標志牌方可放行。
5、上課后關閉大門,學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簽名單方可放行。
6、放學期間與安全人員一同疏導學生有序走出校園,制止家長進入校園。
7、幼兒班放學時,必須有家長在校門口來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學時間隨其他年級離開校園。
8、放學后,注意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如發現安全隱患和意外發生的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系。
9、節假日和放學后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路隊安全制度
1、兩放學前的最后一節課,科任教師不得拖堂,保證及時放學。
2、教師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學生在校園,謹防意外事故發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學生下樓的護導工作,清點人數,維持路隊秩序。
4、1&dash;3年級要求學生家長在校門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領導要協助教師整理路隊,值月教師、保安、門衛做好門口疏導工作。
6、高年級學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學習。
7、學校如果臨時變動放學時間或者調整作息時間、需提前向家長通知。
8、幼兒家長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在指定地段來接孩子,以便幼兒順暢放學。
9、所有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下學,否則一切后果由其監護人否則。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教師要堅持侯課或及時進入教室,不得隨意離開教室。
3、教師在課堂上要盤點學生人數,發現短缺問清學生或班主任。
4、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或者離開教室。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未來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6、當天值日領導和教導主任應隨機進入教學樓檢查教學情況。
7、室外課上教師要提醒或者讓學生互查是否帶堅硬的玩具和活動器具。
8、實驗操作課上教師首先要向學生介紹實驗的相關要求,防止對學生造成傷害。
9、上課期間,如發生意外事故發生,教師要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10、上課教師要留心學生的身體狀況,對身體狀況不佳的`學生要問清緣由。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園設施維修小組。
2、主管領導與值月領導要堅持檢查設備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4、學校工人在學校領導指定時間里進行設施設備的維修。
5、出現較大的設施設備問題,學校將及時進行維修。
6、每學期開學主要領導對學校的設施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隨即進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維護井口干凈,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供水一定要及時,水溫適當,防止師生燒傷。
3、關閉鍋爐房,不得讓非工作人員進入。
4、凡在學校洗澡的人員一定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發生意外學校不負如何責任。
5、供水工人要及時維修供水設施設備,保證順利供水。
六、課間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搶行擁擠。
2、學生提前進入教室,避免鈴響后上教學樓擁擠出現意外情況。
3、學生文明有序活動,不攀爬走廊護欄,不做危險性游戲。
4、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機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
5、值月領導與教師課間巡視校園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
6、實行值日生檢查制度。德育處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發揮他們在課間安全管理時的積極作用。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的批準同意。
3、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進行安全管理。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用電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工要做好線路維護,及時開關閘刀。
5、師生發現用電故障后及時向分管安全領導匯報。
6、電工要及時維修出現的用電故障,一般情況要當天完成。
7、全體師生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電;不使用大功率用電器,防止發生火災。
8、每學期電工至少三次對學校的用電線路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九、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課堂期間發生意外,上課教師為學生疏導的第一責任人)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責任。
2024年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33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關于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3
一、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每學期的常規安全管理和每天的常規安全管理三部分。
1.學校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校長負責制和法制副校長制度。
(2)值班制度。
(3)夜間巡邏及門衛制度。
(4)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
(6)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7)食堂物資定點采購、索證和登記制度,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
(8)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9)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10)大型活動安全審批制度。
(11)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12)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2.每學期的常規安全管理工作
(1)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學習有關安全管理的政策和經驗,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調整和部署。
(2)及時開展全面的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安全臺賬。及時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隱患;自身整改有困難的,必須迅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報告。在隱患徹底消除前,要采取有力的防控措施。
(3)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應安排專人負責,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做好專門安全工作預案,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加強各個環節的管理工作,必須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積極爭取當地相關部門的指導和幫助。
(4)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安全實踐演練活動。
(5)要根據不同學段的安全教育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教育。
(6)每學期開展學校安全管理的考核評估總結工作,檢查各個崗位安全管理職責的落實情況,及時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預案。
3.每天的常規安全管理工作
(1)根據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要求,各個崗位人員做好安全工作記錄。
(2)每天安排人員巡查校園,學生宿舍要安排24小時值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
(3)在學生上下課和晚自習等集中出入的時候,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并指定專人在關鍵位置進行疏導,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4)做好請假、銷假工作,如發現學生未到,科任教師第一時間報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時間聯絡家長,明確其下落。
(5)做好低年級學生上下學交接工作。
(6)落實對特異體質、特殊心理和問題行為學生的教育和保護。
二、如何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
學校應當定期對校園及周邊的安全隱患進行認真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根據安全隱患整治責任主體進行科學分類、造冊登記,建立臺賬,并將學校難以解決的安全隱患上報給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建議適時召開聯席工作會議,獲得相關安全隱患整治責任主體的配合和協助,形成合力,及時消除校園周邊的安全隱患,不斷提高校園周邊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在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方面,學校可以積極主動采取如下措施,取得有關部門和家長的密切配合和支持:
(1)聯系公安、建設和交通等部門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置規范的交通警示標志,施劃人行橫線,根據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減速帶、過街天橋等設施。
(2)聯系建設、安全監管、公安等部門,重點排查學校校舍、圍墻、擋土墻、廁所、浴室、庫房、水井、水池、走道欄桿和供水、供電等設施,對學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設工程與生產、經營和儲存有毒、有害和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的公共安全環境進行全面評估,全面排查學校及周邊建筑安全隱患。
(3)聯系衛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校園周邊飲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取締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4)聯系公安機關把學校周邊地區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域,在學校周邊治安情況復雜的地區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現并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5)聯系新聞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制售淫穢色情、兇殺暴力等內容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
(6)充分利用相關部門的資源和技術力量,為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務。
(7)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系,積極爭取他們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