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師辦公室管理制度(通用3篇)
幼兒園教師辦公室管理制度 篇1
1、學校組織值周班學生每天對教師辦公室進行檢查評比,每兩周一次公布評選結果,每月一次對文明達標的辦公室給予獎勵,對不達標的辦公室在教師會議上點名批評。
2、教師辦公室是教師處理教育教學業務的公共場所,每一位教師都有保持辦公室文明、整潔、舒適、節約的義務。
3、各辦公室須根據各自情況安排教師值日表,值日教師除了做好份內工作,同時要提醒并監督其他教師文明辦公。
4、辦公室內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大聲喧嘩,影響他人工作。
5、辦公室要保持整潔,由于學校當前條件限制,人員較多,教師要特別注意作業本,教學器械的擺放。
6、辦公室不開無人燈、無人扇。
7、辦公室電腦為教學輔助工具,上班期間不得做游戲、聊天、看電影等與教學無關的事。
8、辦公室無人時,要注意切斷電源,關閉門窗并上鎖,做好防盜工作。
幼兒園教師辦公室管理制度 篇2
一、保證各辦公室的安全使用:
1、員工須嚴格保管辦公室設備有關密碼,不得將密碼告訴非辦公室員工;
2、員工須嚴格保管辦公室門鑰匙,不得將鑰匙轉借非辦公室員工。
二、員工上班時應注重儀表,穿戴整齊大方。待人熱情、友好真誠,待客精神飽滿,不卑不亢,無不禮貌行為。
三、所有員工不得在辦公室區域內吸煙。
四、注意使用禮貌用語,辦公室交談注意音量控制,禁止聚眾聊天,大聲喧嘩,影響他人辦公。
五、一切來訪須在門衛處登記,由門衛聯系相關部門并經同意后方可接待。外來方可統一由行政辦公室接待,詢明客人來訪目的后,盡快通知有關部門或人員,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外來人員不得進入辦公區。辦公時間嚴禁會客。
六、嚴禁辦公時間在計算機上玩游戲、聊天、發私人郵件,違反者每次罰款100元。
七、為保證辦公區域干凈整潔,不準在辦公室、柜子及窗臺上搭晾毛巾、放置衣服;辦公用品應盡量放整齊、合理;愛護使用辦公設備,若有損壞、丟失、污染,應予以賠償。
八、員工下班或外出時,應妥善保管好辦公物品,如:文件、資料等,下班后,應將有關抽屜、柜子鎖好,并確保電腦關閉。
九、禁止在辦公室做私事或或從事于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
十、員工加班時應保證辦公區域的安全,加班結束時,要將辦公計算機及電燈關閉,結束后確認門窗一鎖好方可離開。
十一、注意防火、防盜,一旦發現問題,要立即通知行政辦,并按學校關于突發事件報告、處理的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員工應該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執行上班簽到制度。
十三、各辦公室根據本規定制定相應的管理規定,并嚴格執行。
幼兒園教師辦公室管理制度 篇3
一、為保證學校教學、教育發展,滿足開展素質教育、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藝術和體育等活動的需要,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證學生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全校教職工必須樹立確保學校安全(包括消防安全、財產安全等),確保學生安全的高度責任心。嚴格執行制度,加強教室、辦公室管理,及時發現、報告、處理問題,杜絕安全事故。
三、管理職責:
1、各處(室)、各教研組負責所使用的辦公室(含所轄實驗室、圖書館等)的使用管理,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處(室)報告處理,杜絕安全事故。
2、總務處負責辦公室、各類教室的調配,根據需要配置有關物品。負責辦公室、各類教室的安全巡查;維修、維護。
3、教務處負責理化生實驗室(及配套房間)的使用管理;負責落實指導教師的管理責任,督促指導教師對學科競賽使用教室(辦公室)的管理。
4、教育處負責落實指導教師的管理責任,督促指導教師對科技創新、二課堂、學生社團、藝體等活動使用各種教室(辦公室)的管理。
5、各班主任負責本班教室的使用管理,負責督促學生注意消防安全,督促學生愛護室內外設施、物品;維護清潔;不污損桌面、墻面、地面;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處(室)報告處理。各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使用自修教室(辦公室)的管理。
6、學科競賽、科技創新、二課堂、學生社團、藝體活動的指導教師,負責所使用各種教室(辦公室)的管理。負責督促學生注意消防安全、用電安全、使用工具安全、在校園的人身安全。
四、管理常規:
1、在使用教室、辦公室時,嚴格執行學校安全管理規定,正確使用電器,及時關閉電源,及時清除易燃物品,防止火災。注意關閉門窗(防盜門應反鎖),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2、樹立節約意識,建立節約校園,在使用教室、辦公室時注意關燈、關電腦、關空調、關水等。
3、樹立公德意識,愛護教室、辦公室室內外設施、物品,維護清潔,不污損桌面、墻面、地面。
4、注意維護教室、辦公室室內外的秩序,不影響學校教學、教師工作和休息。
5、學校教職工都應該督促學生愛護公物;關燈、關門;維護學校秩序。
6、開展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藝體等活動,應當盡量避免在校園無學生的時段內安排學生活動。確有必要,必須有教師在場,避免發生事故。
7、除各班教室外,原則上不能由學生管理教室、辦公室門鑰匙,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和學生安全。
五、管理程序:
1、每學期開學前總務處按照教務處的要求,編排各班教室。各班按照班級編號使用教室,不得挑選、改變教室編號。
2、每學期總務處與教育處協調,調配二課堂、學生社團、藝體活動使用的教室。配置必要的設施、物品。各活動組按照計劃表使用教室,不得挑選、改變教室。
3、開展學科競賽、科技創新活動需要使用教室(辦公室),由教務處、教育處主任批準后,與總務處聯系。總務處根據情況落實教室(辦公室),配置桌椅。然后向指導教師移交,指導教師簽字確認。使用結束,指導教師負責組織及時清掃教室(辦公室),清點物品,向總務處歸還簽收。
4、學生組織和社團長期使用的辦公室,教育處應當負責落實負責(或指導)教師的管理責任,督促負責(或指導)教師加強管理,避免發生事故。
六、本制度即日起執行。本制度由總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