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的管理規章制度(通用3篇)
工廠的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目的:
為了維護工廠的正常生產秩序,及時處理和應對各類生產異常與突發事件。明確值班職責,嚴肅值班紀律,進一步規范工廠綜合管理工作。根據公司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工廠值班管理工作。
三、值班人員安排:
(1)工廠值班人員:
1、值班人員由各部門課長、專員、主任和廠辦文員輪崗值班;
2、每月1號由廠辦文員發布當月日常值班表。
3、如因事請假不能按時值班時,必須找好相同級別的值班代理人員并上報領導同意后方可替代值班。
(2)部門值班人員:
由本部門人員輪崗值班(不含生廠部)。
四、值班時間:
(1)工廠值班人員值班時間:
1、周一至周五為工廠下午下班時開始履行值班工作,直至當日工廠所有人員最后下班為止。
2、周六、周日與節假日值班人員為工廠早上上班時開始履行值班工作,直至當日工廠所有人員最后下班為止。
(2)部門值班人員值班時間:
1、周一至周五為工廠下午下班時開始履行值班工作,直至當日工廠所有產線最后下班為止。
2、周六、周日與節假日值班人員為工廠早上上班時開始履行值班工作,直至當日工廠所有產線最后下班為止。
五、值班職責:
(1)工廠值班人員值班職責:
1、逐一核查全工廠的人員加班出勤狀況并做好相應記錄;
2、各部門所有人員是否按時出勤或加班,是否有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等情況;
3、各部門、車間的工作與生產是否按計劃有序進行;
4、所有人員是否有自覺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5、監控各部門的工作效率;
6、確保工廠的'生產安全、人身安全與財產安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7、協調處理值班期間的各類突發事件,確保生產正常運行;
8、不能及時處理的立即聯系部門領導,并匯報、跟進處理結果;
9、下班檢查各辦公室、各車間、通道、洗手間等電源、門窗、水電、氣壓、空壓機是否有關閉;
10、做好值班記錄,次日將問題點反饋各部門主管;
11、次日早上將整理好的值班記錄上交廠長審核。
(2)部門值班人員值班職責:
1、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處理同事所交辦的各項工作;
3、及時處理部門內的各項突發事件;
4、不能及時處理的工作及時聯系部門領導,跟進與匯報處理結果;
5、配合工廠值班人員開展工作。
六、值班注意事項:
1、值班人員必須保持手機24小時暢通,以便聯系;
2、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不準遲到早退,不準擅自離崗或私自外出。
七、制度執行:
1、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屬廠辦;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工廠的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安全運行影響因素
1、人為因素的影響
1.1人的心理
1.1.1心理機理失調:心理疲勞、情緒失控。
1.1.2非理智的心理狀態:僥幸心理、過分的自信心理、省能心理、逆反心理、從眾心理、虛榮心理、有意違章心理、完全服從于生產的冒險違章心理。
1.1.3無意識的心理狀態:技術狀態不佳、配合不好、判斷失誤。
1.2人的失誤
1.2.1隨機失誤
1.2.2系統失誤:遺漏、遺忘、心理緊張。
1.3作業疲勞
視覺和聽覺敏銳度降低、反應遲鈍、注意力不集中、思維能力降低、能動性積極性明顯降低、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增大。
2、設備因素的影響
2.1設備可能產生的危險、危害的類型
2.1.1機械性傷害:碰撞、打擊、夾擊、跌落。
2.1.2火災爆炸性:設備泄漏、爆炸而引發事故傷害。
2.1.3電氣危害:電擊、發生火災爆炸。
2.1.4職業性危害:設備設施產生塵、毒。噪聲、高溫。
2.2壓力容器、管道的潛在危害
2.2.1壓力容器的分類
2.2.1.1按品種劃分:反應壓力容器、換熱壓力容器、分離壓力容器、儲存壓力容器。
2.2.1.2按壓力等級劃分:低壓(0.1≤p1000mpa)。
2.2.1.3按容器的重要性、壓力、介質的危害程度劃分:第一類容器(非易燃或無毒介質的低壓容器或有毒介質的低壓傳熱和分離容器)、第二類容器(任何介質的中壓容器、劇毒介質的低壓容器、易燃或有毒介質的低壓反應和儲存容器)、第三類容器(高壓、超高壓容器)。注:①劇毒介質:進入體內的量20%的介質。
2.2.2壓力容器的潛在危害
生產介質易燃易爆、有毒,發生泄漏或破裂爆炸不僅可造成中毒、燙傷、燒傷等人身事故,還能產生火災、爆炸和環境的污染等事故。
2.2.3壓力管道的分類
2.2.3.1按壓力等級劃分:低壓(0.1≤p1000mpa)。
2.2.3.2按壓力和介質危害等級劃分:gc1:極度危害介質的管道、火災特性為甲、乙類可燃性氣體或可燃性液體,并且設計壓力≥4.0mpa的管道、輸送流體介質設計壓力≥10.0mpa的管道;gc2:火災特性為甲、乙類可燃性氣體或可燃性液體,并且設計壓力請假者(申請)---->組長(審批)---->部門主管(審批)---->部門經理或廠長(審批)---->人事行政部(上呈)---->副總經理(核準)---->人事行政部(通知、備案)---->請假者(休假)---->保安室(放行)---->人事行政部(備案)。
2、請假經核準后,一律將請假條交至人事行政部,安排相應放行手續。
(四)審批權限
1、組長級以下人員(車間):組長(1天),部門主管或主任(3天),部門經理或廠長(5天)
2、組長級人員(車間):部門主管或主任(1天),部門經理或廠長(3天)
3、主管級以下人員(非車間):部門主管(1天),部門經理(3天)
4、主管級人員:部門經理或廠長(3天)
5、各部門經理(廠長)請假,一律由總(副)經理批準。
6、超出以上規定審批權限的,一律由總(副)經理批準。
(五)銷假請假人員請假期間提前回廠上班,必須在回廠后第一時間到人事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否則按請假處理。
(六)續假請假期滿但因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及時趕回廠上班的,可以電話續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級領導申請,但事后應及時補辦相關請假手續,如未履行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準而擅自不到崗者,其延期天數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遲到、早退
(一)遲到給予5分鐘(車間3分鐘)的緩沖、寬裕時間,超出者視為遲到。
(二)未經允許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者,一律按早退處理。
(三)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曠工
未經批準或未辦妥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缺勤者,按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全勤
嚴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現象為全勤。
第十三條其他
(一)事假、遲到、早退時間沒有任何工資及福利。
(二)任何員工不得故意涂改、損毀、偽造考勤、損害打卡設備。
第十四條附則
(一)違反本制度的相關獎懲措施參照工廠《獎懲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釋說明權歸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經授權后,由人事行政部補充。
(四)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歸總經理。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七章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離職人員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離職形式包括辭職、辭退(解雇)和自離。
第三條辭職是指因員工個人原因自愿解除勞動關系申請離職。
第四條辭退是指員工在工作期間因違反了工廠的相關規章制度而被作出勸退、辭退或開除的情況。工廠對被勸退、辭退或開除的員工給予結算其在職期間基本工資,不計發相關補助,并限時離廠。
第五條自離是指員工自動、自愿離開工作崗位,且離崗時間達到相關規章制度規定的時間未返回工作崗位的情況,將對其作出自動離職處理,不予結算其在職期間的任何工資及相關補助。
第六條離職審批流程:
(一)辭職審批程序:待離職人---->人事行政部(領表)---->組長---->部門主管---->經理/廠長---->人事行政部---->副總經理(總經理)
(二)勸退(解雇)審批程序:直屬部門主管(提出勸退、解雇意見)---->直屬部門經理/廠長(核實)---->人事行政部(核實并作出勸退、解雇決定)---->部門經理/廠長(會簽)---->總經理(簽核)---->被勸退、解雇者本人(簽收)---->公告
(三)自離:直屬部門主管(反饋情況)---->直屬部門經理/廠長(核實)---->人事行政部(核實、作出自離決定)---->部門經理(會簽)---->總經理(簽核)---->公告
第七條離職時間
(一)所有申請離職人員必須提前1個月以書面的形式提出離職申請,并經相關部門核準后方可離任。
(二)若有特殊情況急需離任,可實行請假帶辭職,辭職者辦理完相關交接手續后,可提前離任,但必須提交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的《請假條》,經人事部門審核后方可允許;其結算工資與當月正常辭職人員一同結算。
(三)辭退人員根據用人部門實際情況決定具體辭退日期,日期不限。
第八條離職程序/手續
(一)待離職者,必須按規定時間提前書面申請,填寫《離職申請表》上交其直接上級主管。
(二)《離職申請表》必須經由本部門各上級領導批示意見后并獲準其離職日期。
(三)主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型人員,其《離職申請表》必須經(副
總經理)總經理批準方可有效。
(四)各部門必須提前7個工作日將當月《離職申請表》匯交人事行政部,經(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核后,人事行政部安排離職交接結算手續辦理。
(五)人事行政部提前2個工作日發出“離職通告”,告之具體離職日期及相關手續辦理流程。
(六)離職當日,離職者到人事行政部領取《離職交接表》,憑單到相關部門辦理工作移交及事務移交手續,歸還所有屬于公司的財物。
第十條工作事項移交
原有職務上保管及辦理中的帳冊、文件、工具、技術資料、印章、車鎖、證照等均應移交接替人員或相關部門,并將已辦未結案事項交待清楚,并做出書面移交清單,交其部門上級確認。
第十一條工作事務移交
(一)入廠時所領用的(工作服)、宿舍鑰匙等物品交還到人事行政部;
(二)廠證及員工手冊等交還到人事行政部;
(三)領用的工具、文具等交還到領用部門;
(四)所借工廠欠款等歸還財務部。
(五)離職人員損壞、丟失工廠物品要按價賠償,交接不清者不辦理離職結算。
(六)所有離職人員移交手續,限在離職當天8小時內辦理完畢,否則視為放棄,不予結算工資。
(七)因特殊情況,請假帶辭職人員可預先在請假之前,提前辦理完移交手續。
(八)《離職交接表》各項目應由直屬部門經理(廠長)詳加審查,不合理之處要及時更正,如有遺漏造成工廠財務、資料、往來帳款損失,應由該直屬部門經理(廠長)負責追索或賠償。
(九)人事部門在離職當天將《離職人員考勤匯總表》予以本人核實,如有異議者,必須當天到人事行政部核實,如當天未到人事行政部核實者,將作為默認可處理,一切后果工廠將概不負責。
(十)離職者攜私人物品離廠,應按《門禁管理制度》的規定至人事行政部開具《人員/物品放行條》。
(十一)離職者辦妥離職手續后,將《人員/物品放行條》交保安室,經、門禁管理員
確認無誤后,方可攜帶私人物品離廠。
(十二)由人事行政部辦理離職者合同終止、停保、結算工資等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附則
(一)違反本制度的相關獎懲措施參照工廠《獎懲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釋說明權歸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經授權后,由人事行政部補充;
(四)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歸總經理。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八章員工守則
第一條嚴格遵守工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等。
第二條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
第三條所有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一定要服從上司安排,應嚴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安全規則,工作期間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串崗,不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打瞌睡、游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第四條積極主動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品質,增進效率;不以任何借口擅自停工、罷工等行為。
第五條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一經上級安排指示,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六條盡忠職守,不得泄露工廠業務及技術秘密,維護工廠利益。
第七條保持工作環境整潔,經常清潔工作臺、機器設備;愛護機器、設備、工具及勞保用品。
第八條下班前必須整理好工具,關好門窗、電源、水源,做好安全檢查,防止一切事故隱患的發生。
第九條積極參加工廠組織的各種會議、學習和其它一切集體活動。
第十條工廠所有辦公電腦,在工作期間和其余時間,嚴禁玩任何電腦游戲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十一條嚴禁攜帶任何食物進入車間、辦公室。
第十二條愛護公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不準故意毀壞工廠的財物。
第十三條嚴禁在廠打架、賭博、偷竊他人、公司財物。
第十四條員工之間相互配合,真誠合作、齊心協力做好工作,嚴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團結的言語。
第十五條養成主人翁意識,時刻維護工廠司形象,遇到反常態現象主動報告處理。
第十六條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不浪費水電及工廠物料,養成勤儉節約的好作風。
第十七條關心同事,發揚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精神。
第十八條嚴禁將個人情緒帶到工作崗位上影響正常作業;若對工作有不平衡情緒或疑問可直接向管理部門反映或談心,共同尋求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理性作業。
第十九條嚴禁上班時間在廠區范圍內吸煙。
第二十條未經批準,嚴禁在廠區范圍內張貼任何文件資料。
第九章獎懲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維護工廠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提高經濟效益,公平、公正、公開地考核員工,獎優汰劣,本廠實行獎懲制度,用法律和經濟手段,鼓勵員工為企業立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獎懲制度適用于全廠人員獎懲之管理。
第三條本獎懲制度遵循以獎為主、以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本獎懲制度直接與員工工資及績效考核掛鉤。
第五條員工對處理結果有異議,可以按規定程序進行申訴,但不得無理取鬧。
第六條勇于檢舉不良行為者,依事件之大小給予不同程度獎勵。
第七條員工獎勵分為嘉獎、記功和大功下列三種,由經理(廠長)提議并經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并一次性給予加1-10分。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二)在一個月內均無出現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現象的全勤者。
(三)關鍵時機維護公司榮譽、利益者。
(四)熱心服務、樂于助人,有具體事實者。
(五)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工廠創造榮譽者。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并一次性給予加10-20分。
(一)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遇有災難或重大事故,勇于負責,處置得宜者。
(四)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并一次性給予加20-50分。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二)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三)維護公司或工廠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總經理認定的有其它重大功績或對工廠有特殊貢獻者。
第十一條員工懲罰分為六種:警告、申誡、記過、記大過、開除和自離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頭或書面警告處分,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次性扣1-5分。
(一)未按規定著裝、儀容儀表不整,不按規定佩戴廠牌或隨意亂掛、轉借他人使用,以及未按規定佩戴工作帽、口罩、圍裙而從事食堂工作者。
(二)在宿舍內外或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嬉戲、吵鬧,影響他人工作、休息經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三)未按規定亂停放車輛及擺放個人物品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四)無故遲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不按規定打卡經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五)未經允許利用辦公電話、計算機等其它設備、辦公用品辦理私人事務者。
(六)對進出廠員工、來訪人員、車輛及相關物品未按相關規定進行檢查、登記,發現可疑物品不及時向上級匯報以及未按規定放行進出廠員工及相關物品者。
(七)超過作息時間仍未熄燈休息或超過規定回廠時間回廠經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八)攜帶食物或與生產無關的物品進入車間、辦公室或未經允許將飯菜帶回宿舍食用經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九)待人接物要不注意禮儀禮節、野蠻無禮或被投訴思想不端正,服務不周到,對員工態度惡劣、發生爭執者。
工廠的管理規章制度 篇3
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下轄的生產工廠。
三、內容與要求
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并做好會議錄。
(一)會議由工廠安全員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二)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三)組織和協調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四)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計劃(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計劃的布置、落實)。
(五)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審查、批準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運行工作的監控。
4、研究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保護工作。
5、研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采用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時,要有計劃的組織進行職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6、審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7、審核工廠《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8、審核工廠《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報公司董事長批復。
四、相關記錄
《會議記錄》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目的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的要求,為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下轄的生產工廠各項安全費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三、職責與分工
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制定年度安全費用提取計劃和使用計劃。并對其使用監督檢查。
財務部:負責安全費用的提取、支出。
四、內容與要求
1、安全費用包括
(一)安全培訓教育所需資金投入。
(二)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及保健品的經費。
(三)安全設施、安全連鎖、報警裝置、安全通訊設施、防觸電、防雷設施、防噪聲防塵設施等費用。
(四)職業衛生改進、檢測費用,員工休息、洗浴設施費用。
(五)應急設備投入和人員組織費用及應急演練費用。
(六)事故隱患整改費用。
(七)安全生產技術研究和推廣費用。
(八)其它為提高安全狀況所需費用。
2、工廠主要負責人應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3、安全生產資金的提取
(一)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年1月份編制企業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提取比例按附錄標準執行,公司董事長簽字批準。
(二)財務部門按規定比例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建立臺帳,專款專用。
4、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一)使用安全生產專款的工廠填寫《安全費用審批表》,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提取使用。
(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項目完成后應進行總結,并將費用使用情況逐一填寫清單報相關部門存檔。
5、安全生產費用的管理
(一)安全生產費用由公司董事長按年度計劃審批,財務部年末編制匯總。
(二)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對安全費用的提取與使用實施監督檢查。
(三)如較大的安全項目或安全專戶資金不足時,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臨時追加安全帳戶資金,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費用。
風險評價控制程序
一、目的
為了充分識別與評價公司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風險,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并在出現新問題時能及時更新控制,實現安全管理關口前移,達到事前預防、消減危害、控制風險的目的,特制訂本程序。
二、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進行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
三、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部門負責公司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組織并監督檢查各相關部門、單位的具體實施。
相關部門:工程部組織實施本系統內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
各部門、工廠負責本單位的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
四、內容與要求
1、術語
(一)危害:可能造成人員傷害、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二)風險:特定危險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與后果的結合。
2、公司組織以董事長為組長、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各職能部門和工廠主要負責人和從業人員代表為組員的風險評價領導小組,負責全公司范圍的風險評價及控制工作。
3、危害辨識、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的范圍包括公司進行的所有常規和非常規活動、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和作業場所內的所有設備設施。危害辨識和風險控制應為確定設備要求、明確培訓需求、建立運行控制和對所需控制活動的監測提供信息,以保證實施的有效性和及時性。
4、辨識危害時,應充分考慮三種狀態、三種時態和七種危害。
(一)三種狀態:包括正常、異常和緊急狀態。連續生產過程,屬正常狀態。生產的開始和臨近結束時,危害與正常狀態有較大的不同,屬異常狀態。緊急狀態則是火災、大風、暴雨、風暴等情況,對可預見的緊急狀態,應有相應的計劃、措施,以保證其影響最小化。
(二)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辨識危險時應在對現有的危害進行充分考慮的同時,也要看到以往遺留的風險以及策劃中的活動可能帶來的風險,應在盡可能全面地考慮生活活動的各個方面使風險得到控制。
(三)七種危害類型:機械能、電能、熱能、化學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機工程因素(生理、心理)。
5、危害辨識應依據本單位區域范圍、生產性質和時限進行確定,以保證該方法是主動的而不是被動的。危害辨識應從基層做起,各部門也應對自己的管理活動中存在的危害進行辨識。
危害辨識一般可通過以下方法進行。
(一)詢問、交談
由對某項工作具有一定經驗的人組成小組(一般3-5人),分析某項工作中存在的危害,可初步分析出該項工作存在的所有危害。
(二)現場勘察和工作經驗判斷
由具有一定安全技術知識和掌握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要求的人組成小組(一般2-3人),進行現場勘察。通過對現場環境或工作經驗判斷,發現存在的危害。
(三)查閱有關記錄
通過查閱事故、事件、職業病記錄,從中發現存在的危害。
(四)獲取外部信息
從同行業或類似行業、文獻資料、聘請專家咨詢等方面獲取有關危害信息,包括貨主及其他相關方的要求,加以分析研究從中辨識存在的危害。
(五)工作任務分析
通過分析員工工作任務中所涉及的危害,辨識有關的危害。
(六)安全檢查表
運行已編制好的安全檢查表,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從而辨識出存在的危害。
(七)其他適應的辨識方法。
(八)下列四種危害,應定為本單位風險評價級別較高的危害。
a、曾發生過事故,至今無合理控制措施的;
b、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風險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
c、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標準的;
d、相關方依據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或局及公司所做承諾提出的合理抱怨。
(九)風險評價的方式可分為定性評價和半定量評價兩種。定性評價一般適用于可以比較直觀得出結論的風險評價;其它不宜直觀得出結論的風險可通過公式(d=lec)進行半定量風險評價。其中:
d-風險評價值,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暴露于風險環境的頻繁程度,
c-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
6、風險評價實施
(一)各部門、工廠統一組織部門負責人、班組長、生產骨干進行本部門、單位危害辨識,風險評價。
(二)安全部匯總各部門、單位的危害辨識,統一組織風險評價小組進行公司的風險評價,編制重大危險源清單。
(三)風險評價的結果應形成文件,作為建立和保持安全質量標準化體系中各項決策的基礎,并為持續改進本單位的安全標準化管理績效提供?量基準。在確定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目標、管理方案時,應充分考慮風險評價的結果。
(四)在風險評價中評價為ⅱ級以上級別的風險應確定為重大危險源。
7、風險控制
(一)公司對識別出的危害,按照其風險等級,進行風險控制策劃并進行分級控制。風險控制包括消除、限制、處理、轉移風險、個體防護等,可通過制定管理方案、強化運行控制、制定應急預案等方法實現。
(二)對辨識、評價出的風險,由質安部組織進行控制策劃,制定風險控制計劃。所制訂的風險控制計劃應有助于保護環境、員工的安全健康,并與公司的運行經驗和所采取風險控制計劃的能力相適應。
(三)各部門、單位應對風險控制計劃的落實情況及控制效果進行監測,每半年對風險控制計劃的有效性進行一次評價,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風險控制計劃。
8、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動態管理
(一)公司根據生產變化、國家法律法規發布、變更等情況,針對變更的因素進行危害辨識、風險評價,重新發布或更新風險清單,并進行風險控制策劃。
(二)對新增項目,如新增設備、庫房、廠房、道路、新使用的生產工藝和工器具等,應進行危害辨識、風險評價,更新風險清單并進行風險控制策劃。
(三)對已消除的危害,及時從風險清單中撤消。
(四)將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信息定期進行評審。
(五)公司應將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信息提供有關部門、單位作為人員培訓、運行管理、設備管理、進行所需的監視活動等的內容。
附錄
ⅰ發生事故的可能性(l值的確定)
分數值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預料
6
相當可能
3
可能,但不經常發生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設想
0.2
極不可能
0.1
實際不可能
ⅱ暴露于風險狀態的頻繁程度(e值的群定)
分數值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10
連續暴露
6
每天工作時間內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幾次暴露
0.5
非常罕見地暴露
ⅲ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值的確定)
分數值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100
大災難,許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40
災難,數人死亡或造成一定財產損失
15
非常嚴重,一人死亡或千萬一定財產損失
7
嚴重,重傷或較小財產損失
3
重大,致殘或很小財產損失
1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安全生產要求
ⅳ風險等級劃分表
d值
風險程度
風險等級
措施
>320
不可接受
ⅰ
必須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僅在將風險降低到可允許的程度,方可工作
160-320
重大的
ⅱ
嚴格落實控制措施,降低風險
70-160
中度的
ⅲ
努力降低風險,但符合成本與有效性相一致的原則
20-70
可容許的
ⅳ
實施控制措施和監測
1000mpa)。
2.2.1.3按容器的重要性、壓力、介質的危害程度劃分:第一類容器(非易燃或無毒介質的低壓容器或有毒介質的低壓傳熱和分離容器)、第二類容器(任何介質的中壓容器、劇毒介質的低壓容器、易燃或有毒介質的低壓反應和儲存容器)、第三類容器(高壓、超高壓容器)。注:①劇毒介質:進入體內的量20%的介質。
2.2.2壓力容器的潛在危害
生產介質易燃易爆、有毒,發生泄漏或破裂爆炸不僅可造成中毒、燙傷、燒傷等人身事故,還能產生火災、爆炸和環境的污染等事故。
2.2.3壓力管道的分類
2.2.3.1按壓力等級劃分:低壓(0.1≤p1000mpa)。
2.2.3.2按壓力和介質危害等級劃分:gc1:極度危害介質的管道、火災特性為甲、乙類可燃性氣體或可燃性液體,并且設計壓力≥4.0mpa的管道、輸送流體介質設計壓力≥10.0mpa的管道;gc2:火災特性為甲、乙類可燃性氣體或可燃性液體,并且設計壓力<4.0mpa的管道、輸送可燃性、有毒流體介質,設計壓力<10.0mpa的管道,并且設計溫度≥400℃的管道、輸送流體介質設計壓力輸送非可燃性、無毒流體介質設計壓力<4.0mpa,并且設計溫度≥400℃的管道、輸送流體介質設計壓力<10.0mpa,并且設計溫度<400℃的管道;gc3:輸送可燃性、有毒流體介質,設計壓力<1.0mpa的管道,并且設計溫度<400℃的管道、輸送流體介質設計壓力輸送非可燃性、無毒流體介質設計壓力<4.0mpa,并且設計溫度<400℃的管道。
2.2.4壓力管道的潛在危害
生產介質易燃易爆、有毒,發生泄漏或破裂爆炸不僅可造成中毒、燙傷、燒傷等人身事故,還能產生火災、爆炸和環境的污染等事故。
2.3機泵設備的潛在危害
2.3.1機泵設備的主要損害形式及原因
機械振動;介質產生的腐蝕、沖蝕、汽蝕、磨蝕,操作不當引起的損傷;過大的接管安裝應力引起殼體變形;基礎受到的損傷。
2.3.2電動機著火的原因
電動機負荷運行;金屬物或其他固體掉進電動機內,或檢修時絕緣受損,使組受潮,以及遇到過高電壓;電動機接線處各接點接觸不良或松動時,會使接觸電阻增大引起接點發熱,接點氧化迅速,最后將電源接點燒毀,損壞周圍絕緣導線,造成短路而燒毀電機;電機單線運行。
3、物料因素的影響
3.1火災危險
3.1.1火災發生的基本條件
可燃物、助燃物、著火源。
3.1.2主要可燃物
甲苯、洗油、褐煤。
3.1.3火災事故的特點
爆炸性火災多;大面積流淌性火災多;高溫泄露著火多;火勢發展速度快。
3.2爆炸危險
3.2.1爆炸形式
物理爆炸、化學爆炸。
3.2.2爆炸的破壞作用
直接破壞,引起火災、碎片沖擊。
3.3毒害危險
3.3.1毒物對機體的作用性質分類
麻醉性毒物;刺激性毒物;全身性、窒息性毒物。
3.3.2常見的毒物及其危害
3.3.2.1甲苯:對皮膚、粘膜有刺激性,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甲苯毒性小于苯,但刺激癥狀比苯嚴重,吸入可出現咽喉刺痛感、發癢和灼燒感;刺激眼粘膜,可引起流淚、發紅、充血;濺在皮膚上局部可出現發紅、刺痛及泡疹等。
3.3.2.2洗油:作用于皮膚,引起皮炎、痤瘡、毛囊炎、光毒性皮炎、中毒性黑皮病、疣贅及癌腫。可引起鼻中隔損傷。
3.4靜電危險
3.4.1靜電產生的原因
3.4.1.1內因:物質逸出功不同;物質的電阻率不同;物質介電常數不同。
3.4.1.2外因:緊密的接觸和迅速的分離,附著帶電;感應帶電;極化帶電;流動帶電;噴出帶電;飛沫帶電;淌下、沉浮、凍結帶電。
3.4.2靜電的危害
帶來燃燒性爆炸。
4、工藝因素的影響
4.1設計階段工藝因素
選擇物質危險性較小;工藝條件較緩;工藝技術成熟;設備承受超壓性能好;設置可靠的p、t、f、l等參數的控制儀表和控制系統;設置必要的報警、監視、泄壓裝置。
4.2運行階段工藝因素
控制閥故障(開關不到位、閥卡、閥失靈全開或全關);顯示儀表失真。
4.3事故處理工藝因素
事故處理階段的首要目的減少事故損失,其關鍵就在于如何快速準確的進行正確的工藝處理;要提高事故處理的正確性;加強對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其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設置eso緊急停車系統,保障把事故限定在較小的范圍內。
5、作業壞境因素的影響
5.1噪聲
5.1.1噪聲源
壓縮機噪音95db(a)、泵噪音90~95db(a)、調節閥噪音、管道噪音、放空噪音。
5.1.2工業噪聲衛生標準
每個工作日接觸噪音時間
新建企業允許噪音
現有企業允許噪音
8h
85 db(a)
90 db(a)
4h
88 db(a)
93 db(a)
5.1.3噪聲的危害
對聽覺、心血管、神經、視力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設備、儀表的損害、精度下降;掩蓋報警聲響信號。
5.2高溫
5.2.1高溫對人的危害
工作能力、協調性、反應速度、注意力降低;人的循環系統、消化泌尿系統,心跳加快、血壓升高,大量出汗,嚴重會中暑。
5.3低溫
5.3.1低溫的危害
凍裂設備或管線;凍壞儀表,造成假顯示,誤操作;凍凝含水介質。
5.4采光照明
5.4.1不良照明對人的影響
視功能降低和產生不適感,從而使觀察對象模糊不清,引起工作失誤。
6、自然災害的影響
6.1地震
6.1.1地震的危害
所用溶劑是易燃易爆、有毒的介質,因此,發生地震時,一旦設備、管線、儲罐等遭到破壞就可能帶來泄露、燃燒、爆炸和有毒氣體的蔓延等次生災害,將會造成產生破壞人員傷亡的嚴重災害。
6.2雷電
6.2.1雷電的危害
雷電產生高達數萬伏甚至數十萬伏的沖擊電壓,可損壞發電機等電氣設備的絕緣,燒斷電線;劈裂電桿,造成大規模停電;強大的雷電流通過導體時,在極短的時間內將置換成大量的熱量,產生高溫造成易燃易爆介質的燃燒,爆炸;巨大的雷電流流入地下,會在雷擊點及其連接的金屬部位產生極高的對地電壓或跨步電壓的觸電事故;雷電電流產生的強大磁場會使導電體感應出較大的電動勢,并且還會在構成閉合路地金屬物中感應出電流,若回路中有的地方接觸電阻較大,就會局部發熱或發生火花發電;雷擊的熱效應,能使雷電通道中的空氣劇烈膨脹,同時水分及其他物質分解為氣體,在被雷擊物體內部出現很大的壓力,致使被擊物遭受嚴重破壞電室,可造成配電裝置,電氣線路,金屬官道上產生沖擊電壓,使雷電沿線路、管道迅速傳播,若進入操作室、儀表間、配電室,可造成配電裝置、電氣線路絕緣層被擊穿,產生短路,使建筑物內易燃易爆物質燃燒或爆炸;防雷裝置上的高電壓,對建筑物的反擊作用;雷擊電流通過人體,可使呼吸中樞麻痹、心跳驟停,以致使腦組織及一些臟器受到嚴重損害,出現休克或突然死亡;雷擊產生的火花、電弧,還可以使人遭到不同程度的燒傷。
二、安全運行的應對措施及管理
1、人為因素的應對措施
樹立以人為本的管理理量;不斷加強員工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領導重視;以有效的手段約束、激勵人。
2、設備因素的應對措施
2.1設備使用前的安全管理
編制設備管理制度文件;培訓操作員工;對設備進行試運轉、調試,辦理交接手續。
2.2設備使用初期安全管理
對安裝、試車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做好調試、改進等有關記錄提出分析意見,填寫設備使用鑒定書作為以后參考;完善設備管理制度。
2.3設備使用期安全管理
保養責任制;操作證制度;創造良好的使用環境;培養設備使用、維修管理制度;建立設備資料程案管理制度。
2.4設備使用原則
2.4.1三好
2.4.1.1管好。設備操作對設備的附件、儀器、儀表、工具、安全防護裝置必須保持完整無損。設備發生事故時,立即停工斷電,保護現場,及時、真實地上報事故情況。
2.4.1.2用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精心愛護設備,不準設備帶病運轉,禁止超負荷使用設備。
2.4.1.3養好。操作者必須按照保養規定,進行清潔、潤滑、調整,緊固,保持設備性能良好。
2.4.2四會
2.4.2.1會使用。操作者要熟悉設備結構、性能、會正確調整電流、溫度、壓力、流量,嚴格執行安全規程,操作熟練、動作正確規范。
2.4.2.2會維護。操作者要正確掌握設備的維護方法、維護要點,準確、及時地做好維護保養工作,保證潤滑油質量,要做到潤滑“五定”:定時、定量、定質、定人、做好設備潤滑管理。
2.4.2.3會檢查。操作者必須熟知設備啟動前后的檢查項目內容,正確檢查設備各部位運轉情況,通過感官(聽、摸、看、聞)和儀表判斷設備運轉狀況,分析并查明異常情況產生的原因。
2.4.2.4會排除故障。操作者能正確分析判斷一般常見的設備故障,并及時排除,保證設備安全,排除不了的凝難故障,應及時報檢修。
2.4.3四項要求
2.4.3.1整齊。工具、工件擺放整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線路、管道完整。
2.4.3.2清潔。設備清潔,環境干凈,無油污,無雜物,無碰傷。
2.4.3.3潤滑。按時加、換潤滑油。
2.4.3.4安全。合理使用,精化,維護保養,及時排除故障及一切危險有害因素,預防設備事故的發生。
2.4.4四懂
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
2.5設備運行期的檢查
外部裂縫、腐蝕的檢查;保溫及防火層(腐蝕、損壞)管線的檢查(有無超壓、超溫、超負荷、有無異常振動、異常聲音);有無發生液擊、有無變形、腐蝕;轉動設備的檢查(聽、摸、看)檢查固定螺栓、結合件等有無松動等不正常情況,能處理的及時處理,重大問題要及時匯報上級主管部門,以便做出決策;換熱器要定期殼體與頭蓋法蘭連接,管路與殼體法蘭連接,閥門與管路法蘭連接,閥門大蓋等密封出的泄漏情況,支座及支撐結構、基礎情況;構建物的檢查(廠房、塔器的柜架、管線支撐、設備的基礎支座、梯子、平臺、欄桿等構建物應定期檢查,以便及早發現其腐蝕、脫落、斷裂等不正常的情況,及時采取措施修復整改好;對邊所、配電室、儀表控制的滲漏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電氣設備、儀表控制設備進水短路;對房屋的防雷設施、避雷針等進行檢查,防止其腐蝕、損害失效;消防設施的檢查(消防栓、消防蒸汽、移動式滅火器、可燃性氣體報警器等,都要進行定期檢查,使其保持完好,一旦發生火警時,能夠及時投用。
3、物料因素的應對措施
3.1可燃物大量泄漏的處理
在生產過程中,當有可燃物大量泄漏時,首先應正確判斷泄漏部位,及時切斷泄漏物料來源,在一定范圍內嚴禁動火及其他火源。
3.2報警
發生火災后,現場人員在立即進行撲救的同時,要馬上上報火警,以便消防部門能及時前來撲救,并使其他人員及時做好疏散準備。
3.3斷絕可燃物
將燃燒點附近可能成為火勢蔓延的可燃物移走;關閉進料閥。
3.4排除爆炸危險
當發生火災時,還需觀察周圍情況,排除爆炸危險,將受到火勢威脅的易燃易爆物質轉移到安全地點。
3.5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3.6預防中毒的技術措施
以無毒或低毒的物料代替有毒高毒的物料;改革工藝;生產過程的密封;隔離操作;通風排毒。
3.7個體防護措施
3.7.1呼吸防護:使用防護面具。
3.7.2皮膚防護:主要依靠個人防護用品(工作帽、工作服、工作鞋、口罩、手套、眼鏡等)。
3.7.3消化道防護:防止誤用有毒液體。
3.8急性中毒的現場救護
3.8.1原則:救護者的個人防護(佩戴好防毒面具,穿好防護服,在進行搶救);切斷毒物來源;防止毒物繼續進入中毒人體內;防止毒物繼續浸入人體的措施:救護人到現場后,迅速將中毒者轉移到有新鮮空氣的地方,解開中毒者的頸、胸部衣扣及腰帶,保持呼吸暢通;清除毒物,防止毒物污染皮膚、粘膜;清除皮膚表面的化學刺激性毒物,沖洗時間要達到15~30min;毒物進入眼睛時,應盡快用大量流水緩慢沖洗眼睛15min以上,沖洗時把眼瞼撐開,讓傷員的眼睛向各個方向緩慢移動;迅速脫去被污染的衣服、鞋襪、手套;促進生命器官功能恢復:打開呼吸道;人工呼吸(用手捏住患者鼻孔,以16~20次/min的速度向患者口中吹氣;心臟按壓。
3.9靜電應對措施
3.9.1消除設備靜電技術措施
固體設備(塔、容器、機泵、換熱器、過濾器等)的外殼,應進行靜電接地;直徑大于或等于≥2.5m或容積≥50m3的設備,其接地點不應少于兩處,接地點沿設備外圍均于布置,其間距≥30m;轉動設備的接地,可采用導電潤脂或用接地設施進行接地;設備內部各部件之間的活動連接或滑動連接等部位,應保持其接觸電阻值在1000歐以下;所有金屬裝置設備、管道、儲罐都必須接地;各生產裝置系統的總泄露電阻應在1000000歐以下,各專設的靜電接地體地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0歐,金屬設備與設備之間,管道與管道之間,如用金屬法蘭連接時,可不另接跨接線,但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螺栓連接,螺栓之間具有良好的導電接觸面。
3.9.2作業人員防靜電措施
工作中應盡量不做與人體帶電有關的行動(接地、接觸接電體、工作場合、穿脫衣服);在有靜電危害的環境中,不攜帶與工作無關的金屬物品(鑰匙、硬幣、手表、戒指、項鏈)使用規定的靜電防護用品。
3.9.2防靜電安全檢查
防靜電安全檢查以生產崗位人員自查為主,每天至少檢查一次。車間安全技術人員每月至少檢查一次,企業每年至少抽查兩次;易燃易爆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必須有防靜電的內容;定期對崗位人員進行防靜電知識的安全教育;裝置內各設備和管道的靜電接地和跨接點必須牢固好用。
4、工藝因素的應對措施
4.1操作階段的工藝安全管理
4.1.1安全生產管理
各項工藝操作指標必須符合“操作規程”的要求,不得超溫超壓,超負荷運行;各類動、靜設備必須達到完好的標準,壓力容器、管道及安全附件齊全好用;儀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完好率和使用率達到95%以上;各類安全設施,消防設施等配備齊全,靈活好用,并定期檢驗,保持裝置內消防通道暢通,機動車輛進入裝置區中必須安裝防火罩,并辦理進車許可證;車間建立并執行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對設備、儀表和生產過程存在的問題應及時上報有關部門,暫不能整改而又要投入運行的,要制定包括隱患內容、危害、防范措施、監控手段、治理計劃、負責人等內容的可靠安全防范措施;設備的處理、投用,工藝的調整需制定嚴密的操作方案和可行的安全措施,現場應設有專人監護,分工協作,層層把關;加強對關鍵危險點的監控力度。明確監控內容,制定合理的巡查路線,把巡查制度落到實處;對車間崗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能培訓考核,執行持證上崗制度,制定、完善各崗位的hse職責,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裝置內施工作業,必須按相關規定辦理許可證,進行作業風險評價分析,制定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全部進行監護;定期進行事故模擬演練,定期對裝置進行安全檢查或安全評價,持續改進裝置安全管理。
4.1.2安全生產操作
應定期檢查或檢測,以防不測;對運轉機泵設備的衛生清掃,要防止抹布被卷進傷人,嚴禁用水沖洗電機,以防止觸電或損壞電機蒸汽帶需按正確方式綁扎牢固,使用時,開啟要緩慢,固定帶頭,防止甩龍傷人;冷換設備的使用,應按程序操作,投用時,先開冷流,后開熱流,而停用時,先停熱流,后停冷流;備用機泵定期盤車,冷卻水暢通,高溫泵應處于預熱狀態;安全閥起跳后,必須按規定重新校驗、鉛封,安裝后全開上下游閥,并加鉛封以防誤動。
4.2事故處理階段的工藝應對措施
4.2.1事故處理的原則
在生產過程中,單線事故的發生是不可避免的,當事故發生時,要做到了解全面、分析正確,判斷無誤,處理及時,措施得當。尤其是對事故發生蔓延及后果要有所預測,關鍵時刻要膽大心細,當機立斷。其宗旨是避免人員傷害,減少對設備的影響,降低損失,并能盡快恢復生產。
4.2.1.1事故處理安全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無論在什么情況下,首先保證人員的人身安全,盡量避免人員受到傷害。
4.2.1.2事故處理設備原則
所有塔、罐不能滿或空,嚴防跑滿;高低壓有關的設備嚴防串壓,防止超壓爆炸著火;各設備充壓、泄壓速度不能過快,以免損壞設備及造成泄漏。
4.2.1.3事故處理工藝原則
嚴禁超溫及中毒,事故排除后應盡快恢復生產,在事故處理過程中,要加強與上下游相關裝置的聯系,減少對其裝置的影響。
4.2.2緊急停工
4.2.2.1原則
事故發生后,各崗位操作人員要堅守崗位,聽從指揮,嚴格按照應急預案進行處理。當事故發生時,首先通知生產管理部門和有關人員,然后根據事故類型,允許時間、事故的蔓延或事故范圍,果斷采取兩種措施:一,應對事故的必要措施,確保人身安全,設備及有關裝置的安全;二,全面完成緊急停工轉入正常停工或恢復正常操作的措施。發生事故時,根據現象和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操作參數變化,正確判斷事故,迅速處理,避免事故擴大,重大事故立即匯報車間主管或值班人員和生產管理部門,裝置緊急停工應向生產管理部門匯報同意。發生火災立即報火警,并立即切斷或減少流向著火的可燃介質。當發生中毒時,在報告氣防部門的同時,做好自身防護,組織現場自救和急救。當出現有毒介質泄漏時,應視現場情況,組織人員安全撤離,并通知其他可能危及到的人員。
4.2.2.2緊急停工的處理方案
4.2.2.3緊急停工的注意事項
裝置一旦發生事故,班長要組織好人員,并盡快通知裝置主管和相關人員,實統一指揮,確保裝置順利、安全、穩定、有序停工。裝置停車時,應執行國家工業衛生標準,不允許任意排放有毒、有害的物料。物火炬設施的帶壓易燃易爆氣體排放要緩慢進行,采取逐漸減壓措施,放空管線末端必須設有防火措施。進行緊急處理時,首先要作好個人的防護工作,防止出現人員燒傷、燙傷、中毒等人身事故。在發生泄露是故事,要沉著冷靜,先按崗位操作法和事故處理預案組織初步的搶救和掩護。無論著火、爆炸過程必須首先保證人員的自身的安全,避免事故的擴大。無法切斷危險源時,要用氮氣、蒸汽或水進行掩護。
5、作業環境因素的應對措施
5.1噪音應對措施
降低噪音源;合理布局噪音源;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5.2高溫應對措施
通過技術革新,改革工藝過程,改進生產設備,減弱高溫、熱輻射的影響;通風;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加強個人防護。
6、自燃災害因素的應對措施
6.1地震應對措施
6.1.1震前預防準備工作
定期編制和組織抗震防災規劃;對生產設施進行審核檢查凡不符合抗震防災標準的,盡快完成抗震加固;工程建設要避開不利抗震地帶;建立以現有生產體系為基礎的綜合抗震防災體制,培養一支抗震防災技術和管理隊伍;要保持抗震救災設施(消防器材、應急電源、水源、通訊救護及搶修器材等,處于隨時可備用應急狀態;制定各生產崗位專業指揮系統的抗震應急對策、方案和措施;利用各形式、手段,普及地震、抗震、防震和救災知識教育。
6.1.2震時應急救災工作
建立有效的抗震應急救災指揮系統,地震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救災系統;裝置的主管和工藝、設備、安全技術人員,要立即到崗位,按照職責分開,組織實施本裝置的指揮和救災;按照生產裝置應急對策方案,并結合震時實際情況,及時準確地實施震時安全停工方案,以及防止次生災害發生;應及時組織防余震的緊急措施,對可能造成擴大災情、威脅人身安全的危險部位以及可能成為恢復通訊、供電、供水、供汽和交通故障的關鍵設施,要果斷地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排險和搶修。
6.1.3震時可能發生的災害
火災爆炸、危險介質泄露、高壓串低壓事故、緊急停電、水、汽等原因,會使裝置操作混亂,引發次生事故。
6.1.4地震時應急措施
地震時出現停電、水、汽等生產性事故;出現配電室、操作室倒塌;出現設備、管線破裂,泄露事故,應及時關閉易燃易爆、有毒介質的閥門和運轉設備,降低高溫高壓,管道的溫度、壓力,進行局部或全面緊急停車。震后,大部分人員可撤離現場,在有安全防護的前提下,留少部分人員監視現場,處理意外事故,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蔓延。
6.1.5職責任務
6.1.5.1日常職責
檢查落實裝置抗震、防震的設施情況,定期向上級部門匯報;組織檢查設備運行情況,及時處理裝置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完善抗震措施,使設備和構筑物達到抗震能力;對裝置操作人員進行抗震防災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生產人員進行抗震防災演練,熟悉掌握抗震時的應急措施。
6.1.5.2震時職責
迅速啟動抗震救災指揮系統,指揮部成員迅速到位,全面組織抗震救災工作;根據受災情況,采取應急措施,處理生產中的問題,將損失降到最低;迅速收集各崗位的震情,及時向上部門匯報;緊急組織搶修工作,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擴大;組織人力,物力,搶救傷員和中毒人員;服從上級指揮部門的指揮。
6.1.5.3震后職責
匯總本單位受災情況,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恢復生產;加強員工心理疏導,穩定員工情緒,做好生產人員的后勤供應供應工作,做好傷病員地安撫救護工作。
6.2雷電應對措施
6.2.1直擊雷保護措施
避雷針、避雷線、避雷帶、避雷網;
6.2.2雷電感應保護措施
金屬設備、管道、鋼結構予以接地;
6.2.3雷電浸入波保護措施
在電氣系統應安裝閥形避雷器,保護間隙法、管型避雷器。
6.2.4防雷設施的安全管理
6.2.4.1定期檢查
每年在雷雨季節來臨前,對防雷設施進行專業檢測,防雷接地電阻一般不超過10歐,并保存專業檢測數據和報告。
6.2.4.2常性檢查
對各種防雷設施應按規定、標準要求檢查整體、器件情況(連接蘭是否有裂紋,引下線有無閃絡或燒損痕跡,是否腐蝕痕跡與臨導體的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規定。
6.2.4.3主要檢查內容
檢查遭受雷擊區域的設備、設施是否采取了防雷措施;避雷針一般采用圓鋼或焊接鋼管制成,應鍍鋅、涂漆;引下線應沿建筑物、構筑物的墻敷設,并經最短徑接地;避雷針與引下線的接地應采用焊接;獨立避雷針不應設在有人通行的地方,應設置獨立的集中接地裝置;嚴禁在裝有避雷線、針的構建物上架通訊線、低壓線、廣播線;金屬物或線路與防雷設施不相連時,與引下線之間的距離不少于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