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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4-07-26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精選35篇)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1

  0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賓館飯店應當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賓館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確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專業人員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02、組織開展防火檢查

  賓館飯店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做好檢查記錄,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廚房煙道、洗衣房排風道定期清洗情況;

  (七)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八)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整改。

  03、落實每日防火巡查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兩小時開展一次,并明確巡查人員和部位;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二)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三)消防設施工作是否正常,滅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門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是否違章用火、用電、用油、用氣;

  (六)消防控制室及設有值班的廚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鍋爐房、配電房、發電機房等重點部位人員在崗在位情況;

  (七)娛樂場所、會議室、廚房、茶坊等區域使用或者營業結束后,應清除遺留火種,切斷非必要電源、氣源。對巡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

  04、加強消防設施管理

  賓館飯店應當依照規定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出具維保記錄,每年至少全面檢測一次。

  自動消防設施的各種聯動控制設備應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防排煙系統應當設在自動狀態,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啟動開關應當處于自動位置(通電狀態)。

  05、嚴格消防控制室管理

  賓館飯店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員應當持有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熟悉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兩人,在值班期間嚴禁脫崗、擅離職守。

  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在明顯位置張貼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應急處置程序。值班人員接到火災報警后,應當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確認火災后,立即確認聯動控制開關處于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并立即啟動單位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

  06、設置消防安全標識

  賓館飯店的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應當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客房門后應設置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并在客房顯著部位設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標識;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07、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所有員工應當了解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員工上崗、轉崗前應當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賓館飯店應結合實際對公眾開展消防宣傳,如在客房電視、電腦設置開機消防安全提示等。

  08、建立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

  設有消防控制室且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積極開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等火災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點單位,可聯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09、制定預案并開展消防演練

  賓館飯店應當制定本單位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演練;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客房、廚房、鍋爐房、配電房、洗衣房、庫房等場所應當分別制定針對性預案,明確每班次、每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并定期組織演練。

  10、禁止行為。

  賓館飯店應當嚴禁下列行為:

  (一)使用未經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的建筑、場所;

  (二)違法新建、改建、擴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

  (三)采用夾芯材料燃燒性能低于A級的彩鋼板搭建有人員居住或者活動的建筑;

  (四)采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進行室內裝修裝飾;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六)在外窗設置影響逃生、疏散的廣告牌或其他障礙物;

  (七)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煙花爆竹;

  (八)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2

  一、防火工作依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自救的原則,依靠農貿市場內各租戶實行綜合治理,并接受公安消防局的領導和監督。

  二、農貿市場的防火管理實行分區、分工負責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三、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認真履行工作任務,切實抓好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維護保養工作。

  四、認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知識、理論和各種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以及各種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充分發揮自身的主動性。

  五、為及時發現險情,值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值班巡邏,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災隱患,嚴禁將危險品帶入本市場。對各種設施進行經常性的隱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認真組織員工和廣大經營戶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進一步提高廣大經營戶學習消防“四個能力”。

  七、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發生火災積極組織參加補救,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清除,對于安全生產、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改正,并書面報告整改情況。

  八、加強農貿市場安全用電管理,疏通消防通道,嚴禁違規用火、用電,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包括過道、樓梯、安全出口)要時刻保持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雜物,不得擅自封閉安全出口, 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過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等設施設備,凡因個人或操作不當造成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具體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九、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檔案,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經營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十、監督動火作業,動火時必須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十一、消防設施停水、停電原則上不過夜。特殊原因需要過夜,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并及時通知客戶加強防范。

  十二、市場內所有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在發現火災后按程序進行處理,情況嚴重難以撲滅的,應及時打“119”電話求救,并協助維持火場秩序,配合對事故進行處理。

  十三、租戶應自覺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器設施,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亂拉電氣線路,嚴禁擅自拆、改、裝電氣設施和用具。

  十四、市場管理部門對違章用火、用電、電氣焊或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堅決制止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五.嚴禁經營和未經批準而私自貯存煙花炮竹、炸藥、汽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炮竹。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3

  一、 消防工作標準

  1、 本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抓。

  2、 實行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處處有人管。

  3、 有公職或兼職防火干部,做好經常性消防安全工作。

  4、 不要亂動消防器材和設施,做到能有效地撲滅初起火災。

  5、 有健全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6、 消防器材定期的年檢、維護、保養。

  7、 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8、 明確消防重點部位,做到定點、定人、定措施。

  9、 對新員工和老員工普及消防知識,對重點部位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10、 對消防工作定期總結、評比,獎懲分明。

  二、 組織制度

  1、 各部門消防安全區域、責任人明確。

  2、 各部門設立消防安全分工。

  3、 定期做好防火檢查及召開例會。

  4、 定期召開消防會,要確實組織好防火檢查,制訂計劃,重視防火檢查的重要性。

  5、 確實組織好義務消防員的學習、訓練及滅火演練,每年不少于一次。

  6、 各安全區域負責人及領導小組名單上交行政部備案,如有調整隨時上報

  7、 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4

  一、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游客、工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旅游景區文物、建筑等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旅游景區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三、旅游景區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與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與景區建設相適應。

  四、旅游景區應當根據景區建設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員會,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

  五、旅游景區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工程時,應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六、經審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報原審核單位的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核準后方可變更。

  七、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旅游景區的建筑工程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根據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九、旅游景區應當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十、旅游景區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十一、旅游景區應當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記錄,對發現的和公安消防機構提出的火災隱患,及時消除。

  十二、旅游景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三、旅游景區應當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四、在禁止煙火的地域,旅游景區應當設置“禁止煙火”的標志牌,對游客的吸煙、使用明火行為加以制止。

  十五、旅游景區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必須經持證上崗的員工設計、敷設,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

  十六、發生火災后,應當立即利用現有消防設施、器材,組織專職或義務消防隊隊員進行撲救,并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十七、在公安消防隊趕到火場撲救火災時,旅游景區應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火災的撲救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5

  一、幼兒園園長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分工負責消防安全的副園長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兒園全體教工為義務消防隊員,并有權制止違反本規定的任何行為,有權維護消防設施有義務參加撲救和協助調查有關情況。

  二、定期對幼兒教師、保育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幼兒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檢第一關,認真檢查、收繳幼兒帶入園中的`火源,并嚴格保管。

  四、因勢利導、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和防火知識教育,教育幼兒不做玩火游戲。同時,幼兒教師、保育員用的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凈寬不應小于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得設置影響幼兒疏散的障礙物;

  六、幼兒園教室、休息室及活動室禁止煙火,嚴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辦公室禁止使用各類違章電器;及時更換老化電線;禁止亂拉私接電源線路。需要使用電器時,由班主任老師嚴格看管。

  八、幼兒園室內裝飾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裝飾、裝修。

  九、幼兒床位的擺放,橫向間距應保證大于60公分的通道、縱向應保證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桌、椅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兒童休息期間,老師必須陪同。

  十、學校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學生參加的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學校應明確一定數量的疏散引導員,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通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發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

  十一、電源線穿過悶頂時應穿金屬管做保護,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燈、臺燈,寢室內禁止使用電加熱設備和亂拉臨時電線,電源開關、插座等距地面不應小于1.5米,燈頭距地面不應小于2米。

  十二、電氣設施(如電視機、空調機等)周圍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設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斷電。電視機的室外天線要安裝避雷器,窗簾不能搭在空調器上。

  十三、廚房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電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員需在下班后進行消防安全巡視檢查。

  十五、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6

  一、消防工作標準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抓。

  2、實行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處處有人管。

  3、有公職或兼職防火干部,做好經常性消防安全工作。

  4、不要亂動消防器材和設施,做到能有效地撲滅初起火災。

  5、有健全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6、消防器材定期的年檢、維護、保養。

  7、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8、明確消防重點部位,做到定點、定人、定措施。

  9、對新員工和老員工普及消防知識,對重點部位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10、對消防工作定期總結、評比,獎懲分明。

  二、組織制度

  1、各部門消防安全區域、責任人明確。

  2、各部門設立消防安全分工。

  3、定期做好防火檢查及召開例會。

  4、定期召開消防會,要確實組織好防火檢查,制訂計劃,重視防火檢查的重要性。

  5、確實組織好義務消防員的學習、訓練及滅火演練,每年不少于一次。

  6、各安全區域負責人及領導小組名單上交行政部備案,如有調整隨時上報

  7、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三、防火制度

  1、設置明顯禁止煙火的標志。

  2、消防器材、消火栓必須放置在明顯位置。

  3、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

  4、工作人員下班前要有專人對所屬部門進行全面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保證各區域無明火及火災隱患。

  5、安全通道通暢無任何雜物。

  6、消防設施設備必須齊全。

  四、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管理規定

  1、各部門全面負責轄區內所屬的消防報警設施、滅火器材的管理,負責定期檢查、試驗和維護修理,以確保完備,并建立檔案登記。

  2、管理轄區內的.消火栓。在重大節日前對器材、裝備進行檢查,春秋季進行試噴抽查。

  3、各部門、班組對本崗位的消防器材由專門人員進行監管,定期進行維護,禁止無關人員挪動、損壞消防設施。防止消防器材丟失,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4、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發生丟失、損壞,該部門應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5、禁止無關人員動用消火栓內的設備,禁止將消火栓用于其它工作。動用消火栓必須上報。

  6、嚴禁以任何理由阻擋、遮攔、裝飾、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設施及消防標志。

  7、本規定未盡條款,均執行消防法規所規定的有關條款。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7

  1、園長負責對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培訓,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

  2、定期檢查電線、開關、插座等用電安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禁止超負荷用電;燈泡和電熱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3、要經常檢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設備。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

  4、人人重視防火安全,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覺參與撲火。全園工作人員嚴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場所、房屋,誰用誰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5、食堂應謹慎用火,做到火不離人,每天下班應檢查封閉爐灶;定期檢查廚房電源并做好記錄工作。

  6、教育幼兒不玩火,教育教職員工節假日按有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幼兒園內不得吸煙,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7、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并組織消防疏散演習活動。

  8、必須增強防火安全意識,經常觀察,發現隱患,認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9、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發現者視情節給予罰款等處理,因擅自動用造成嚴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8

  1、酒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3、酒店領導定期組織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酒店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部門須具備完整的消防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酒店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酒店人員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值班負責人、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統計好值班經理安全消防巡查記錄。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酒店內所有區域,包括停車廠、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酒店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10、酒店內部門開關必須有專人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冰箱開關等統一由專人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部門下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

  13、前臺、餐廳吧臺、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度過高引起火災。

  14、吧臺酒水及裝飾物的擺放要與照明燈、射燈、裝飾燈、警報器、消防噴淋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酒店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9

  一、三級防火制度

  a)一級檢查由班組織實施:

  ⑴每個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解決的不安全因素;

  ⑵每個員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否則發生事故則由本崗位當班人員負責;

  ⑶每個員工每天應將班組各人檢查的結果向領班匯報;

  ⑷每個員工接班時提前進入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況,檢查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名,發現的問題,由接班領班負責處理,較大的問題以書面報告本部領導處理,不得忽視或拖延。

  ⑸保安員每日應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小時一次,餐飲場所營業結束時餐飲場所員工還應對營業現場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b)二級檢查由部門領導實施:

  ⑴部門領導每周組織主管和領班對本部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⑵檢查班組一級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

  ⑶組織處理本部門的火險隱患及整改,向員工進行教育及表揚或批評;

  ⑷負責將一周的消防安全情況書面報告保安部、總經辦。

  c)三級檢查由火鍋店領導實施:

  ⑴每月及節假日來臨前由火鍋店領導委托保安部主持對火鍋店進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檢查,并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

  ⑵檢查各部門貫徹防火安全的執行情況,檢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執行情況。好的表揚或獎勵,差的批評或罰款。

  d)檢查的基本內容:

  ⑴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⑵消防車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否暢通,有無堵塞、鎖閉情況;

  ⑶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置及完好情況;

  ⑷有無違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情況;

  ⑸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⑺燃油、燃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關國家技術標準要求;

  ⑻防火巡查、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⑼廚房、灶間煙道清洗情況;

  ⑽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室內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占等影響使用情況;

  ⑾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情況。

  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a)實行三級防火檢查制度,班組結合交接班每日進行檢查。各部門每周進行檢查一次,保安部門會同各部門一月檢查一次。火鍋店每季度和重大節日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b)除定期檢查外,要著重加強夜間巡邏檢查,夜間各當值主管人員要重點檢查電源、火源,并注意其它異常情況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c)每次檢查中查出的火險隱患要詳細登記、逐條研究、限期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防范措施。

  三、火災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a)目的:為了加強規范火鍋店的消防管理,預防和杜絕火災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b)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火鍋店的消防安全的自身管理。

  c)職責:由部門組織并負責實施本管理制度。

  d)定義: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火鍋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杜絕火災隱患。

  e)內容:

  ⑴火鍋店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消除

  ⑵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防火檢查人員應當責成各部門負責人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ⅰ、違章進行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ⅱ、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ⅲ、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ⅳ、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ⅴ、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ⅵ、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ⅶ、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ⅷ、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⑶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安消部及時發出書面“火災隱患通知書”進行整改,并向火鍋店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實行定人、定時、定點、定責的“四定”制度

  ⑷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部門、責任人并落實整改資金

  ⑸在火災隱患未能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明確責任人,保障安全

  ⑹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

  ⑺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

  ⑻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四、前廳防火制度

  a)前廳工作人員要隨時注意、發現并制止賓客將易燃易爆物品、槍和彈、化學劇毒、放射性物質帶進飯店區域,如賓客不聽勸阻,應立即報告值班經理或保安部;

  b)要隨時注意賓客扔掉的煙頭、火柴棒,發現后應及時處理;

  c)所有人員必須會使用滅火器材,熟記就近滅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并做好保養和監護工作,發現有人挪用立即制止并報火鍋店保安部;

  d)不準堆放廢紙、雜物,嚴禁在行李寄存處休息;

  e)發生火警后要對客人進安撫,穩定客人的情緒防止出現混亂;

  f)發生火情時,要及時報警并采取應急措施。

  餐廳防火制度

  ①在各種餐飲服務中,要注意賓客吸煙防火。未熄滅的煙頭、煙灰、火柴棒掉在煙缸外,在撒收臺布時必須拿到后臺,將臟物抖凈,以免因卷入各種火種而引起火情。在清掃垃圾時,要將煙缸里的煙灰用水浸濕后,再倒進垃圾筒內;

  ②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有事時使用;

  ③餐廳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注意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通知電工進行檢修處理;

  ④工作人員要學會使用所備滅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潔,出現火情時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積極參加撲救。

  廚房防火制度

  ①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并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工程部;

  ②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禁超負荷運行,且絕緣要求良好,接點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險裝置。廚房增設電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裝并報保安部備案;

  ③廚房在煉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要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著火,引起火災;

  ④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烤箱關火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先點火后開氣),不準往灶火眼內倒置各種雜物,以防堵塞火眼發生事故;

  ⑤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⑥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并派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后滅火;

  g)廚房工作人員應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h)一旦發生火情要沉著、冷靜,及時報警和撲救。

  五、消防管理制度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消防活動。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使用方法,必須知道消防器材的保養措施。

  3、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員工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雜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防中心報告。報告時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工牌號,并積極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滅火器,進行初期火災撲救,關閉電源,積極疏散火鍋店內的顧客,有人受傷,先救人,后救火。

  六、消防日常管理制度

  1、不論本單位、外單位及施工單位,如果要動火都必須要告知保安部消防控制中心,嚴格遵守消防動火規定,并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2、重點部位動火須由經理簽字。動火時,安全警衛人員必須在場監護。

  3、嚴禁在防火通道、樓梯口內堆放貨物,疏散標志和出口指示標志應完好,應急照明設施必須保證正常。

  4、嚴禁施工單位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火鍋店范圍內,如施工單位確需使用,應報保安部消防監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關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

  5、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倉庫照明燈限制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保安人員要經常巡視檢查。

  6、進行油炸食品、電烤食品時,注意控制油溫,防止油鍋著火。

  7、變電所、配電室、空調機房等地,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學物品,嚴禁吸煙。

  8、生鮮處所有的排油煙機及管道,應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衛生時,不得將水噴淋到電源插座和開關上,防止電源短路引發火災。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10

  1、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日常防火宣傳,管理和維護本單位所屬的滅火器材,檢查火險隱患和組織整改工作,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的領導。

  2、加強全體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火意識的遵守消防法規的自學性,明確“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每個單位和個人都必須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報、墻報、廣播、班會課廣泛宣傳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識。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發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組織疏散演練。

  5、建立全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體教師都應當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撥火警電話、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學生疏散,每位老師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學生的疏散線路。使每個教師都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校火災的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會處理險肇事故;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6、每條安全通道裝上標志牌,每人每個部室配置滅火器,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7、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嚴防損壞、丟失。

  8、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無阻,不得擅自封閉,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師把檢查樓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為值日重點工作之一。

  9、不得將帶有火種的雜物丟入垃圾桶,嚴禁在校內燒廢紙雜物。

  10、各場所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利于降溫、防爆。

  11、每學期做好兩次消防設施檢查工作,做到及時維修、及時保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資料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狀況;

  (六)學生宿舍夜間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狀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11

  一、各部門負責人應對部門成員進行日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辦公區域嚴禁在非吸煙區吸煙,不得在垃圾簍等處焚燒廢紙。

  三、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熨斗等大功率電器設備。

  四、辦公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危險物品。萬一不可避免(如煙花爆竹等),須得到相關部門的許可。

  五、嚴禁私自安裝電氣設備、亂拉臨時電源線。

  六、書本、紙張等易燃物要與電腦等電器設備、電源線、電源插座保持十厘米以上的'安全離。嚴禁與電器設備混放。

  七、辦公室內的宣傳板、模型等易燃物要遠離暖氣片放置。

  八、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暢,不得在辦公室及樓道內大量堆放物品。

  九、各部門人員須懂得消防安全常識,學會使用滅火器材。各種滅火器材不得隨意挪動和用于它用。

  十、對辦公室內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發現損壞或丟失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十一、定期對電氣設備、照明燈、電源線等進行檢查,發現有老化破損、絕緣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必須及時更換維修。

  十二、工作人員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核查,切斷電源,確認無安全隱患后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12

  社會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單位特點的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應當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內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要充分利用壁報、黑板報、有線廣播、標語、安全標志牌、舉辦培訓班等方式方法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

  (2)對新進入單位的職工(包括季節工、臨時工、外包工等)通常要進行單位、科室(車間)和班組三級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對特殊工種還應當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當制度化,單位每月可以確定1-2天作為消防安全活動日,分析消防安全情況,學習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

  (4)義務消防隊應當在年初、年中或開業、使用前進行必要的消防演習活動,每年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考核;

  (5)應當向外來人員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應當主動同鄰近單位和當地居民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

  (6)發生火災后,應當適時組織召開火災現場會,進行現場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通常應當規定單位領導每月檢查、部門領導每周檢查、班組領導每日巡查、崗位職工每日自查;

  (2)檢查之前應當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

  (3)檢查結果應當有記錄,對于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必須按規定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2)按規定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

  (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

  (4)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必須按規定進行檢修,保證完整、好用;

  (5)常閉式防火門不得處于開啟狀態,閉門器必須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門操作人員,并實行時值班制度;

  (2)消防系統的操作維護人員在上崗前應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常見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證上崗;

  (3)控制室操作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意各設備的動態;

  (4)消防控制室操作維護人員對本建筑物內的各種消防設備進行監視和應用,作好日常的技術管理;

  (5)作好各種情況記錄,及時提供有關信息,給單位領導當好參謀,協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6)根據當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級領導和消防機構布置的工作任務,接受消防機構的檢查。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2)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

  (3)滅火藥劑失效以后應當及時更換新藥劑;

  (4)消火栓不得埋壓,道路應當暢通無阻;

  (5)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等。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

  (2)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的,應及時向消防機構匯報;(3)對歷史遺留的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消防機構匯報,并拿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火災事故;(4)實行責任制,落實“四定”,整改完畢后,應及時向消防機構送達整改回執。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確定廠區內的用火管理區域范圍;

  (2)對于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動火檢修前應當進行清洗、置換等安全處理;

  (3)規定火爐取暖場所和吸煙場所的具體防火要求;

  (4)劃分動火作業級別,規定動火作業審批權限和手續,實行“四不動火”制度,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準的動火證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安全監護人員不動火、風天不在戶外動火。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規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

  (2)規定收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

  (3)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

  (4)規定專人負責保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對防火防爆場所的看管等。

  (九)、專職和義務消防隊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應根據消防法律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

  (2)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領導,業務上接受當地消防機構的指導;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或撤銷必須經當地消防機構會同單位的主管部門商定;

  (3)企業專職消防隊的'消防人員列入生產人員,享受本單位職工的保險、工資、獎勵和福利待遇;

  (4)義務消防隊的人數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可以分為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5)單位應定期組織培訓班,對隊員進行防火、滅火常識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各組成員應當分工明確,熟練掌握消防業務基本技能,能夠相互協凋;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3)單位應當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

  (4)單位應當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時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5)重點單位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他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

  (2)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管,離開時通常要求切斷電源;

  (3)能夠產生靜電易引起火災的場所,必須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和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4)遭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并應在雷雨季節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

  (5)危險場所應當遵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安裝相應的防爆電氣設備;

  (6)對于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管,定期檢查等。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對于消防工作制定具體的獎懲條件和標準;

  (2)對于消防工作成績突出的下屬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規定具體的評獎標準和方法;

  (3)對于違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下屬單位和個人,除由司法機關、機關依法進行刑事處罰、行政處罰之外,單位應當規定具體的內部行政處分標準和方法。

  (十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主要有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等。基本內容包括:

  (1)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①積極協助消防機構保護火插、調查火災原因;

  ②對于火災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提出具體的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

  ③實行火災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亦即沒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過,單位領導和火災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以及單位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不放過。

  ⑵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致包括:汽油庫、汽車庫、變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崗位等。這些重點部位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⑶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重點工種致包括:警衛值班員、電焊工、氣焊工、油漆工、倉庫保管員以及涉及易易爆危險物品崗位上的操作工等。這些重點工種及其所在崗位也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工作職責和防火管理制度。

  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完畢,要下發所屬各部門討論修改后,以單位正式文件印發。通常還要裝訂成冊以便于查閱,并在有關場所懸掛相關的規章制度掛板以便于有關人員隨時對照執行。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13

  一、為了確保酒店消防安全,保障賓客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是酒店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在酒店防火委員會的領導下,在職能部門(保安部)的具體指導下,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的防火安全責任制。由酒店法人代表擔任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履行法定職責,積極開展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營業總經理為本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門經理為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部門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各級行政領導(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目標,與生產、工作、經營同時計劃、布臵、檢查、考核和獎懲。建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落實管理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酒店的消防安全。

  四、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并接受酒店保安部的安全監督。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酒店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五、凡本店員工及外來人員,應自覺遵守本制度的一切規定,接受消防、保安人員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凡違反本店規定的將受到批評教育或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保安部、酒店領導報警,并迅速全力撲救,及時疏散客人。現場人員必須服從酒店領導和消防人員的統一指揮。

  七、不能擅自移動、挪用和損壞消防器材。消防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物品。路面不準隨便開掘施工,以保持道路暢通。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1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崗位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商場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填寫檢查記錄。

  4、檢查部門負責人將定期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匯總并及時整改,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并定期檢測。

  (2)相關消防設備定期對其進行測試。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1)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2)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3)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 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如需拉線必須由值班電工負責。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有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嚴禁在商場內使用明火,一旦發現將給予責任人嚴厲考核。

  (七)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 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

  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15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預防企業發生火災事故,督促各級人員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保護企業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1、本制度規定了公司防火安全運行控制的內容及要求。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全體員工,也適用于為公司服務的外來相關方。

  二、術語及定義

  1、四會:會報警;會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逃生自救。

  2、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級火災能力;組織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能力。

  3、三同時: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和引進的工程項目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時,消防安全設施和消防技術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5、預防為主、防消結合:預防和撲救有機結合,開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級人員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1、企業法人職責:對公司的消防安全負全責。

  2、總經理職責:對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開展負直接責任。

  3、各部門負責人職責:對分管范圍內的防火安全負全責。

  4、企管部職責:

  1)作為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常設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公司各部門有效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2)負責具體組織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開展,并對開展工作的績效負責;

  3)負責制定并貫徹落實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滅火和應急救援預案,實現組織健全、制度健全、管理到位、執行有力;

  4)負責做好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培訓,使員工具有:會管理、會檢查、會使用、會報警、會救援等五個基本消防安全工作能力;

  5)負責做好義務消防隊員培訓、開展消防演練、提高初期滅火技能;

  6)根據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負責按需及時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檢查、維護,確保完好可靠;

  7)組織開展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整改工作,督促消防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的落實到位,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事故隱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8)組織開展專項消防安全大檢查,重點防火部位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建筑物的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其記錄應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9)負責對建設工程消防設施設計、施工、驗收的“三同時”制度的貫徹執行和申報、審批、驗收;

  10)負責動火作業的審批并監護動火作業施工的消防安全,嚴禁違章、冒險作業;11)負責組織公司內部一般性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辦事;

  12)參加和協助上級機構對公司重大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5、部門負責人職責

  1)對職責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經常開展對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督促員工遵章守紀,樹立強烈的消防安全意識,自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定期組織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特別是重點防火部位要經常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或上報協調整改,主動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4)積極支持本部門義務消防隊員參加企業的消防培訓演練和應急救援工作,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緊急疏散演練,提高處置緊急事件的應變能力;

  5)對本部門存放的滅火器材進行妥善管理和檢查、維護,發現過期、失壓、損壞、遺失滅火器材時,應主動及時報告企管部整改。

  6)嚴格執行動火作業申報審批制度、嚴格定點吸煙管理、嚴格重點防火管理部位的監督管理;

  2 7)發生火災事故時,應立即通報企管部,同時,及時組織搶救,注意保護事故現場,參加或組織對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6、班組長、安全員職責

  1)負責協助部門負責人開展責任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執行部門負責人布置的防火工作任務;

  2)教育、督促員工遵守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違章行為,監督定點吸煙、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積極協助和支持公司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組織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演練,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滅火技能;

  4)嚴格執行動火作業申報審批制度、嚴格定點吸煙管理、嚴格重點防火管理部位的監督管理;

  5)對責任區域內存放的滅火器材進行妥善管理和檢查、維護,發現過期、失壓、損壞、遺失、使用過的滅火器材時,應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或企管部整改;

  6)定期組織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特別是電氣防火、易燃易爆重點防火部位要經常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或上報協調整改,主動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7)發生火災時,迅速向部門負責人或保安班、企管部報告,并帶領員工積極進行搶險救災,做好搶救傷員、疏散人群、保護現場工作。

  7、員工職責

  1)遵守公司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工作責任區的防火安全負責,自覺做好防火檢查和整改工作;

  2)嚴格執行作業指導書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不違章作業,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愛護消防器材,不在消防設施周圍亂堆雜物,不得擅自動用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

  4)發現火警要及時報警,并積極參加滅火救災;已用消防器材應及時通知更換;

  5)嚴格執行動火作業申報審批制度、嚴格執行定點吸煙管理制度、嚴格易燃易爆重點防火部位的管理。

  四、管理程序

  1、消防“三同時”的實施

  1)凡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其實施部門應嚴格執行“三同時”申報、審批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建設項目消防安全設計規范和生產工藝及環境要求,做好消防措施的設

  3計、施工、竣工驗收,督促、檢查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實施到位;

  2)組織實施部門應選擇有資質的設計及施工部門參與項目設計和建設,并按有關管理規定與相關方簽訂確保安全和工程質量的施工合同和安全協議書,做好統一協調管理工作;3)組織實施部門應及時將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消防管理部門、公司企管部審批,并按審批意見組織施工;

  4)施工中,施工部門應自覺接受甲方及監理方的監督檢查和統一協調管理,確保消防技術措施的實施到位;

  5)竣工時,組織實施部門應通知企管部進行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的準予投入使用。

  2、動火作業的審批

  1)各部門及外來施工方在公司范圍內實施動火作業時,必須向企管部提出動火作業申請,并填寫《動火作業申請單》,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防止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2)企管部接到動火作業申請后,消防管理人員應到現場查看確認,根據動火作業審批意見,認真做好現場巡檢工作,督促實施部門做好動火作業監護工作。

  3、電熱器具的管理

  1)有關部門因工作需要使用的電熱器具,應按規定到企管部申請備案,自覺接受監督和指導,預防由此產生的火災和觸電事故。未申報的,一律不準使用;

  2)工程部門接到電熱器具安裝申請后,應派人現場確認,并指導、協助安裝。

  4、消防設施的檢查與維護保養

  1)各部門應對消防設施做好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工作,不在消防設施周圍擺放雜物,不得擅自動用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已用消防器材應及時通知企管部門更換;

  2)企管部專職消防管理人員應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改工作,做好消防器材定期年檢、換新、演練工作,確保消防系統設施能正常使用。

  五、火災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

  1、當火警發生時各部門應嚴格按火災應急救援預案執行,及時開展初期救護和滅火、疏散人群、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及時上報救援;

  2、應急報警電話:

  直線:

  外部:全市聯動救援治安110火警119交通122醫療救護120

  3、應急準備:

  1)配備消防水栓,消防水水源,其供水應充足,水帶、水槍應齊全完好。

  2)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麻布口袋,河沙等滅火器材。

  3)配備應急照明燈、通訊工具、交通工具、防毒面具、口罩、手套、防護鞋、繩索等。

  4)應急響應:

  A、迅速切斷電源、氣源,撲救初期火災,開展自救和互救,避免混亂、防止煙氣吸入、及時報警、保護現場;

  B、搶險救災人員及時出警,專人指揮,迅速搶救傷員、疏散被困人員、搶救貴重物資、評估災情、上報救援;

  C、堅持先救人后滅火,先控制后滅火,先重點后一般原則,防止事故擴大;D、正確選擇滅火技術和方法控制火勢,滅火時盡量選擇上風位或側風位、正確著裝及個人防護,在確保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開展救援工作;

  E、醫療救護隊做好現場急救或轉院急救,注意救援人員身體狀況和健康;F、做好清場工作,清點搶險救援人員,評估災情,并及時匯報。

  六、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1)發生無人受傷的火警小事件的調查處理由事故部門召集相關人員針對火警事故的發生原因、責任、防范措施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辦事,并記錄建檔保存,上報公司企管部備案;

  2)發生有人受傷或財產損失較大的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由企管部召集相關人員對火災事故的發生原因、責任、防范措施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辦事,并記錄建檔保存。

  3)獎懲辦法按《獎懲條理》相關條款執行。

  七、培訓教育

  1)新進廠人員由企管部負責組織培訓,企管部門做好消防基本知識及企業消防管理制度、滅火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2)外來人員由接洽部門召集,企管部實施培訓、教育,并做好對相關方的管理與協調工作;

  3)全體員工應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消防培訓或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滅火或緊急疏散演練,提高火災初期的補救和應急救援能力。

  八、附則

  1、本規定由企管部負責解釋。

  2、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3、相關附件另附。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1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酒店(賓館)內發生火災時,立即組成火場指揮處,下設四個組:通訊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通訊聯絡組: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同時通知其它各組人員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滅火行動組:利用酒店(賓館)現有的滅火器材組織滅火。

  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火場,搶救受災物質。負責火災現場的警戒,及時疏散無關人員和車輛,保障消防車直接迅速進入火場撲救,維護火場滅火、疏散物資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護救護組:做好火災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如有人員傷亡,及時撥打“120”搶救傷員。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17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18

  為了杜絕在施工現場及周邊30米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特制定本制度。

  1、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全面管理,現場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直接管理的制度

  2、現場顯眼處,應張貼安全警示標志及安全告知,如發現隱患問題應及時處理并報告。

  3、確保經營場所周邊安全暢通,如有物品堵塞通道及出口,應及時清理。

  4、每天徹底檢查經營場所有無火種、火源,以及用電(電源)是否關閉。

  5、定時對消防器材進行安全檢查,禁止擺放過期的消防器材充數,保證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6、清理現場及居民樓30米范圍內的易燃物可燃物,灑水。

  7、發現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每起罰款500元。

  8、定時檢查經營場所內用電線路,避免因線路老化、摩擦造成漏電、短路引發火災事故。

  9、施工現場要實施24小時值班制,做到禁煙、禁酒,禁使用熱得快、電暖氣等電器。

  10、定時組織銷售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培訓,適時組織應急疏散演練。

  11、制定禁放煙花爆竹管理方案。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19

  酒店保安崗位培訓,酒店安全常識培訓,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技能培訓,重要客人警衛服務標準,酒店消防應急工作標準,搶劫等暴力事件的緊急處理標準,爆炸及可疑爆炸物品的緊急處理標準。

  第一節 保安部崗位職責認知

  培訓對象 酒店安全保衛部門各員工

  培訓目的 明確崗位職責,做好酒店的安全保衛工作

  培訓要點 明確各崗位員工職責

  一、全體保安員崗位職責

  (1)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忠于職守盡職盡責,爭做優秀員工。

  (2)認真學習酒店的各項制度和部門規定,嚴于律己、克己奉公,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加強法紀觀念,遵紀守法。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崗位、工作時間不辦私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4)上班著裝整齊,儀容端莊,精神飽滿,堅持文明禮貌執勤,嚴禁打人罵人、侵犯他人人身權利。不做有損酒店形象的行為,處事機智迅速果斷,按章辦事。

  (5)敢于與一切不良行為作斗爭,發現違法犯罪分子積極奮勇擒拿。

  (6)上下班交接手續要清楚明了。

  (7)積極主動維護酒店院內的治安交通秩序,做好“五防”(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工作。

  二、大門保安員崗位職責

  (1)維護好大門口的交通秩序,引導車輛的行駛和行人的過往,保障車輛和行人安全,使門前暢通無阻。

  (2)高度警戒,發現精神病患者和衣冠不整者以及行跡可疑者,要堅決攔阻不讓其入內,嚴格把好第一關。

  (3)對來店的客人要彬彬有禮,無論是步行還是乘車來的客人都要表示歡迎。

  (4)有旅游團入店時,若需疏通車道或有歡迎隊伍,要在客人抵達酒店前十分鐘疏通好車道和停車位置,作好迎接旅游團的安全準備工作。

  (5)對帶有危險品、易燃品、易爆品入酒店的客人要勸其交保安部代為保管。

  (6)對離店的客人要表示歡送,歡迎他們下次再光臨。對帶大件物品離店的客人要有禮貌地進行查詢,對實屬于客人行李者要予以放行,并幫助行李員將行李搬上車。

  (7)保安員要不斷學習,鉆研業務,善于根據酒店的特點進行判斷,以便提高工作質量。

  (8)著裝整齊,精神飽滿,儀態大方,對客人的詢問要熱情、禮貌、周到,使客人稱心滿意,嚴禁用粗言惡語對待客人。

  (9)保安員要切實作好門前的警戒,特別是夜間警戒。

  ①要注意車輛和行人的安全。

  ②人多時要注意防止失竊,防止在大門口周圍鬧事、斗毆,要疏通交通,保證門前的安全。

  ③對夜間23:00以后開出的車輛要嚴格把好驗證關。

  ④發現手續不齊和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和記錄.

  三.大堂保安的崗位職責

  (1)大堂是客人出入酒店的必經之地,人多,情況復雜,保安員必須注意客人的動向,細心觀察,保證酒店和客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認真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保持高度的警惕,協助總服務臺辦理入住或離店手續,防止客人的行李被人順手拿走。

  (3)維護大堂的秩序,對在大堂發生爭吵、大聲呼叫、到處亂串的客人要立即上前進行婉言勸說和制止,保持大堂的高雅和肅靜。

  (4)對大堂的一些公共設施,要注意保護,不準客人隨意敲擊和損壞,大堂設有客人休息沙發,不準有人躺在大堂客人休息沙發上,保持大堂文明的環境。

  (5)夜深時要加倍警惕,對24:00以后進入大堂的客人要進行認真觀察,發現可疑人員應上前盤詢和登記報告。

  (6)要防止客人在大堂亂丟、亂吐、亂蹲、亂坐,發現此情況應立即勸阻。

  (7)有小孩在大堂追逐打鬧、玩耍,衣冠不整的客人進入大堂時,要及時勸阻。

  (8)不得在大堂找服務員與無關人員聊天,影響正常工作。

  (9)不得擅離職守,對客人的詢問要熱情禮貌,使客人稱心滿意,嚴禁用粗言惡語對待賓客。

  四、停車場保安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酒店的各項制度和部門規定,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積極維護好車場交通治安秩序,作好防火、防盜、防偷、防破壞等工作,切實把好安全關。

  (3)對進入車場的車輛要指明停放地點,驗明車況是否完好,如反光鏡、車燈等明顯部位及貨物數量和其他情況,作好詳細記錄,認真填好表格,然后告知車場讓其當場驗證,同意屬實簽名后方可接收。

  (4)作好對入車場停放車輛的收費工作,車走收費并注銷。如有損公肥私,利用自己工作方便謀取私利,一經查獲將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5)對開出車場的車輛要仔細、認真地作好驗證工作,在情況屬實時才可放行,如驗證發現手續不齊和可疑情況,要立即進行查詢、攔阻和及時報告。

  (6)不得在車場學開車、騎單車、騎摩托車,不得讓無關人員在車場停留。

  (7)夜班值勤時要加強警戒,特別是23:00以后開出的車輛,認真作好檢驗工作,把好驗證關,一定要做到“駕駛證、行車證、身份證三對照”,發現手續不對和情況可疑,應及時進行阻攔和報告。

  五、巡邏保安員崗位職責

  (1)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事故苗頭及時發現,清除隱患,確保酒店和他人安全。

  (2)加強對重要區域的巡邏,發現可疑情況,應視情處理或及時報告當班隊長和經理。

  (3)在樓層巡邏時要檢查客房安全管理情況,有否不安全因素,樓層通道、電插座、墻護板等是否安全。

  (4)對違反酒店規定,在樓層或客房鬧事、斗毆、損壞客房設施者先勸其冷靜或將其帶到保安部酌情處理。

  (5)樓層若發生事故,如火警、盜警、兇殺、爆炸等等,要迅速組織客人疏散和保護好現場,立即進行處理,防止事態擴大。

  (6)保安員不得借工作之便使用客房設施,如到客房睡覺、看電視、聽音樂、打私人電話、和客房服務員閑聊等。

  (7)保護酒店花圃的花草樹木、園林建筑不遭損壞,對踐踏草坪、采花折樹的人要進行干涉、制止和處理。

  第二節 酒店安全常識培訓

  培訓對象 酒店全體員工

  培訓目的 掌握酒店基本安全常識

  培訓要點 酒店常見治安問題處理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20

  1、每半年對每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由安全保衛部組織實施。

  2、按規定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年檢和安規考試,由安全保衛部和設施保全部組織實施。

  3、每年組織全體人員進行一次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采用消防知識智力競賽、書面測試、授課等形式進行的活動,由單位工會、安全保衛部共同組織實施。

  4、每年對全體義務消防員進行業務培訓不少于10小時,由安全保衛部組織實施。

  5、對市安委會、防火安全委員會等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各類活動認真組織配合,并及時利用廣播等形式對全體員工進行宣傳教育,傳達貫徹。由單位工會、保衛部實施。

  6、建立新員工(包括招商、租賃、廠方促銷等其它用工形式人員)上崗前培訓檔案,做到培訓有計劃、有內容、有總結、有受培訓人員簽字。凡未經過培訓的一律不發工號證上崗。由單位工會、人事部、教育服務管理部、安全保衛部共同組織實施。

  7、建立各類教育培訓工作臺帳,把各部門參加教育培訓情況作為年終考核依據之一。

  8、下列人員必須經過消防機構培訓:a.消防安全責任人;b.消防安全管理人;c.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d.消防控制中心的值班、操作人員。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21

  一、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整。

  二、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對煙、溫感報警系統定期進行測試,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2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管理責任人每日對書店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書店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23

  1、各單位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廚房操作人員相關消防知識的培訓;

  2、在廚房內配備滅火毯和與環境場所相適應的輕便滅火器,廚房操作人員須知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每日班后,操作人員應檢查灶內的火源是否全部關閉,排油煙罩口內的油污是否清洗干凈;

  4、加強廚房灶臺、油煙管道周圍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油煙管道不應靠近可燃構件,磚砌的管道與可燃構件的距離不應小于24厘米,金屬管道與可燃構件的距離不應小于50厘米,灶臺、排油煙罩口、油煙管道的周圍不能堆放可燃物;

  5、做好廚房油煙管道的清洗工作,根據廚房用火的實際情況確定清洗次數。依據《北京市消防局關于加強對廚房煙囪、排油煙管道防火安全管理的通告》規定,單位油煙管道的清洗,每季度不應少于1次;

  6、油煙管道清洗企業應保證清洗的質量,油煙管道清洗完畢后,應由單位的工程部門和保衛部門進行檢查驗收;

  各單位需根據以上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切實做好廚房油煙管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24

  為確保本公司生產、經營消防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一、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1)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由公司領導、車間主任組成;

  領導小組長:陳奕成(公司董事長)

  領導小組成員:張文星(綜合辦公室主任)、劉峰(技術研發部經理)、姚振波(車間主任)、陳杰(工程部經理)、陳忠(財務總監)、

  (2)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設消防安全管理管理辦公室:各單位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由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監督職責;安全管理辦公室主任:張文星(綜合辦公室主任);安全管理辦公室成員:劉峰(技術研發部經理)、姚振波(車間主任)、陳杰(工程部經理)、陳忠(財務總監)

  二、消防安全辦公室職責:

  (1)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類應急預案,并不斷提高和完善;

  (2)定期組織(半年一次)公司內部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基礎知識進行學習,樹立廠區內工作人員安全第一的意識。

  (3)定期對初起火災處置對策和人員疏散、自我逃生等知識進行學習、培訓和演練(每年一次)。確保一旦發生突發性、災害性事故時,能做到快速反應、及時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

  (4)定期(每月一次)對廠區內的消防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監督和檢查,對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隱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和建議,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實;

  (5)定期(每周一次)對消防安全管理重中之重的生產車間進行消防檢查,確保車間內的消防器材齊全、有效,產品和原材料堆放整齊,杜絕火種;

  (6)要求各崗位安全員(每天一次)對室內照明、電器設備、電子儀器的安裝、使用、維護進行消防安全監督和檢查;

  三、廠區內安全消防管理條例:

  (1)生產車間內不準使用明火、不準吸煙,不準燃放鞭炮,如有違反堅決制止,并給予一次性罰款100元;

  (2)廠區內(除員工食堂外)任何人不準使用明火取暖、做飯,必要時,須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準并制定了預防火災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

  (3)廠區內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私自拉線用電,必要時,須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得到批準后方可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安裝和使用;

  四、建立火災、消防預案,并依據預案每年進行一次消防演習。

  五、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25

  目的

  1.1.維護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

  1.2.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

  責任

  1.1.安全組、養修部負責執行本制度;

  1.2.各部門及全體員工履行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廠

  內容:

  1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衛人員及各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3.各部門要單獨成立義務消防分隊,分隊隊長原則上由部門主管擔任;

  4.義務消防隊(包括部門分隊)由滅火組、警戒組、疏散組、破拆組及醫療救護等組成,每組成員視情況而定;

  5.義務消防隊要定期培訓,熟悉各自業務、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6.公司每年至少舉行二次消防演習,以檢驗消防隊員及員工的應急應變能力,以便火警發生時,能將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7.消防器材非緊急情況下不準動用;

  8.消防器材及設施嚴禁任何人挪動,挪用和破壞;

  9.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緊急疏散通道;

  10.不準占用消防設施及器材周圍1米范圍內的地方;

  11.不準在消防設施、器材上放置、搭靠物品;

  12.消防設施及器材要經常檢查、更換、補充、以保證有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設施的使用效果;

  1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要專人負責、定點存放,依照危險物品的管理原則,加強管理。

  生產區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對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故制訂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禁止吸煙;

  2危險作業如動火、登高、進入密閉場地等須事先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不準使用天那水等揮發性較強的易燃液體擦試機器設備、工件、衣服;

  4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或者防護用品穿戴不規范,不準進行相關作業,不配戴適當的防護用品,不準接觸有毒有腐蝕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設備,不準使用;

  6停機修理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使用;

  7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設備,未經主管批準,不準使用;

  9檢修設備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設備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12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13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放置貨物;

  14不準在機器設備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準在車間堆放油布、廢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蝕之物品;

  15不準在焊接作業場所逗留;

  16非電工不準亂動電氣設備,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接駁電源,車間不準使用萬能插座;

  17在用機器設備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摸、擦試;

  18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在工作過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業,一定要借助工具來進行,不準強力而為,野蠻作業;在使用搬動工具時,應小心操作,不準運行過快,遇轉彎及進出口時,應鳴號示警。

  安全生產責任制

  總經理安全職責

  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具體要做到: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指示,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企業的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要親自主持重要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會議,批閱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簽發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的重大決定。

  2.負責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部門經理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監察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制定并批準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措費用。

  5.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6.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方面的重要獎懲。

  7.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8.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生產廠長安全職責

  生產廠長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要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業務范圍內的生產安全負責,并抓好以下工作:

  1.堅持貫徹“五同時”的原則,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職業安全衛生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2.組織制訂、修訂分管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各級動火。

  4.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組織分管部門對報上級安全主管部門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7.定期召開分管部門安全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本部門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考核;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日活動,及時處理工人提出的意見。

  4.每日組織一次全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材等處于完好,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7.負責組織并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9.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等發放標準和進人生產崗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

  公司安全督導員職責

  公司安全督導員在生產廠長領導下,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接受上級安全監察部門的指導,有權直接向上級安全技術監察部門匯報工作,并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2.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公司和檢查落實。

  4.協助車間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與考核工作,負責新人廠人員的一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車間、班組(崗位)的

  二、三級安全教育。

  5.負責安排并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反事故演習。

  6.參加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作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技術要求,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7.負責公司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間工作環境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每天要深人現場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9.參加公司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格化。

  生產副廠長安全職責

  1、協助廠長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安技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廠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并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廠長及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具體領導有關部門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時管理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機械管理員責任制

  1,對機電、起重設備,鍋爐,變壓器及自制機制設施的安全運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經常進行檢查,并督查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的進行。

  2,對設備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

  3,對新購進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合格證和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按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向有關人員交底,并進行鑒定和驗收。

  4,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的會議,提出意見,同時督促落實,保證實施。

  5,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事故的調查,從事故設備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的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工人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知訓練。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2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工作方針和原則,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杜絕火災的發生,保護公共財產和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二條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班主任對本班的消防負責。

  第三條消防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群防群治”。各功能室、辦公室和教室要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四條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和急救電話120。

  第五條利用各種形式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及培訓,要求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基本技能。

  第六條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至少每年集中組織全體師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和消防逃生演練。

  第四章日常工作

  第七條保障校內各種滅火設施的正常使用。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八條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第九條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第十條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第十一條圖書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私自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第十二條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第十三條辦公室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電熱毯等電器,點燃蠟燭、蚊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第十四條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學校教職工宿舍不準帶入、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一旦發現上述物品,將予以代管、沒收或上繳公安部門。

  第五章責任追究

  第十六條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27

  1、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三)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2、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3、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二)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4、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3)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并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立即放回原處。

  (2)如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①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④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⑤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⑥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5、生產車間安全意識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水電氣,確保所有電源都已切斷后方可離開。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6、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28

  第一章總則

  為切實加強集團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廣大職工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頒發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福建省消防條例》,結合我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組織管理

  2.1貫徹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公司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2.2公司安全委員會(簡稱“安委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職責

  3.1安辦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3.1.1負責公司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3.1.2貫徹執行國家和福建省關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部門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

  3.1.3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對各部門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大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公司各部門的防火安全。

  3.1.4負責建立和修訂公司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3.1.5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上級安委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3.1.6負責公司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公司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3.1.7參與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3.1.8負責公司出租房屋、出租場地和施工工地的《安全協議書》的簽訂工作。實施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29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和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保衛部三級巡查制檢查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4.每年組織企業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并制定具體保衛方案。

  5.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6.建立企業消防檔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加強吸煙管理制度,商場為無煙商場禁止吸煙。

  7.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對發生火災或火線隱患整改不及時部門,將加倍處罰責任人。

  8.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落實維護責任人。

  9.消防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公司每個員工都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職責,做到恪盡職守,各負其責,保障消防安全。

  10.公司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對實行消防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領導負責。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30

  一、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并進行考試,培訓時間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訓的內容主要有:

  消防法律法規、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單位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組織、引導顧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采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公安消防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培訓機構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及各分店負責人按照規定每年參加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消防安全培訓。

  四、單位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五、單位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備查。

  六、消防安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與保衛部共同負責,人力資源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培訓計劃,保衛部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

  七、消防安全培訓考試成績與員工利益掛鉤。

  八、營業期間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積極向顧客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31

  一、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訓并進行考試,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規、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單位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其他員工疏散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采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進行。

  三、單位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消防職業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五、單位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

  六、消防安全培訓由行政人事部和保安隊共同負責,保安隊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行政人事部予以支持。

  七、公司及工廠周邊通過張貼畫報和宣傳欄等形式宣傳防火、滅火和疏散逃生等常識。

  防火巡查制度

  一、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每日防火巡查由消防專員統一組織實施,進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至少巡查一遍。

  三、工作期間的防火巡查每兩小時進行一次,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進行全面清查,消除遺留火種,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四、巡查的內容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安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況;消火栓、噴淋管道閥門開啟情況;室內消火栓、水帶、水槍完好在位情況;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況;消防水泵等供水設備完好情況;末端試水完好、壓力指示情況;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電話插孔、噴頭在位、是否被遮擋情況;滅火器在位、完好情況;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情況;消防重點部位情況等等。

  五、巡查人員每日填寫防火巡查記錄,并將有關問題上報。

  防火檢查制度

  一、單位實行定期防火檢查制度,每月最后一周進行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各部門參加,并做好防火檢查記錄。重要節假日的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

  二、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有效。

  三、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四、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令當場整改并督促落實;違章明火作業、在禁止吸煙區吸煙等行為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其他當場可以改正的行為等。

  五、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要在規定的限期內整改,整改完畢后在檢查記錄上填寫整改情況,并由保安隊進行復查。

  六、單位每月召開會議研究通報防火檢查情況。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其他設施影響其正常使用。

  二、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三、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確保其完好有效。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公司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部門歸口管理,對本責任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三、與具有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出具維護保養報告書,每年進行一次功能檢測,確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后進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滅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托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以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水箱進行全面檢查;每年對水源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防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兩個月利用末端試水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周運轉一次消防水泵等,以上檢查要記錄。

  七、不得隨意觸碰消防設施,發現損壞及時報告。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防火檢查、防火巡查、員工在工作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按照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和性質確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整改。

  二、能夠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火災隱患發現部門或人員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保安隊根據火災隱患整改措施、性質及分工,將火災隱患情況、整改措施和建議向消費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實整改資金,確定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進行整改。

  四、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災隱患,火災隱患發現部門或人員有權暫時將危險部位停止工作運轉或采取消除火災隱患的措施,督促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案,并由消防專員進行復查。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按照上述規定,確定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人負責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內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送火災隱患整改報告情況。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消防管理,工作期間嚴禁動火。

  二、廠區內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審批手續。

  三、動火作業必須落實現場監護人、監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物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動火作業后,動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與動火作業結束后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進入正常值班。

  五、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是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進行維修。

  七、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庫房、食堂、辦公樓等場所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嚴禁存放汽油、酒精燈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貯存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

  二、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管理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的入庫前應由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貯存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照性質分類、分開儲存,并設置明顯標志,注明品名、危險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性質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五、庫存易燃易爆物品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兩米。

  六、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電氣設備、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七、易燃易爆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為使員工在發生火災時,能夠有序的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將傷亡和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及分工

  1、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指揮員由生管中心總監楊勝初和管理中心總監張傳海擔任。

  2、撲救初期火災,配合公安消防隊采取滅火行動。隊長:陳皓磊;隊員:李桂兵、李慶3、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組長:朱海燕;組員:陳晨、柯苗苗、4、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安全疏散,并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組長:章國祥;組員:金勝文、李井忠、于小龍、5、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組長:吳偉超;組員:張翠、魯大偉

  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程序:

  1、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發現火警信息,值班人員應核實、確定火警的真實性。發生火災,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公司領導報告,發出火災聲響警報。報警應講明起火單位、部位、時間、單位詳細地址,可燃物質、火勢等情況。

  2、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說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組織處于著火層等受火災危脅的樓層人員,沿火災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組織人員疏散時,應采取有效措施幫助無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員疏散。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現場指揮員組織滅火行動組人員,切斷有關電源,利用滅火器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范圍,啟動滅火設施,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時,現場指揮員應立即下達所有人員撤離命令。

  4、通訊聯絡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車輛,并視情況與供水、供電、醫院等單位聯絡,按預定通訊聯絡方式,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指揮員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利用滅火器材實施撲救。

  5、安全防護救護程序: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及時通知救護部門組織救護傷員,保證急需醫藥用品供應,有序開展救護工作。

  6、善后處置程序:火災撲滅后,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開展調查。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應當規定正確安裝、使用燃氣電氣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燃氣電氣設備應至少每月一次進行檢查。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每年對所有燃氣電氣設施進行兩次消防安全培訓,及時發現和消除燃氣電氣安全隱患。

  三、電氣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六、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設備用畢應立即切斷電源、氣源,人員方可離開現場。

  八、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一、確認火災發生后,應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通知商場內所有人員立即疏散,實施初期火災撲救,并報火警。

  二、火災發生后,應保護火災現場。公安消防機構劃定的警戒范圍是火災現場保護范圍;尚未劃定時,應將火災過火范圍以及與發生火災有關的部位劃定為火災現場保護范圍。

  三、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火災現場保護范圍內,不得擅自移動火場中的任何物品。

  四、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五、應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查找有關人員,協助火災調查。

  六、應做好火災傷亡人員及其親屬的安排、善后事宜。

  七、火災調查結束后,應及時分析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及時改進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事故再次發生,并將事故情況記入防火檔案。

  火源管理制度

  一、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電爐,嚴禁安裝不合格的保險絲、片(或用銅、鐵絲替代)。

  二、防火重點部位,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及其它生活用火。確因工作需要動火作業的必須經批準同意后,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

  三、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

  四、廚房不得使用木柴及煤球,廚師不得在爐灶未熄火狀態下離崗或忙做它事。

  五、不得在倉庫、木工房、森林區域和其它危險場所燃放煙花鞭炮,焚燒紙屑和垃圾。

  六、點蚊香不得用紙做蚊香架盒,不得靠近可燃物質,外出時要熄滅蚊香,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七、嚴禁任何人在野外點火、亂扔煙頭。

  八、請互相監督,及時制止違規點火、吸煙行為。

  九、如不聽勸阻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精神、物質獎勵或考核加分激勵,視情節給予100——300元獎勵:

  1、認真履行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績的;

  2、制止不安全行為,避免火災發生的;

  3、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和撲滅初起火災,經確認避免了火災事故者;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績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教育,在消防技能、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的;

  6、獲得政府或部門消防安全獎勵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出。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相當的經濟處罰,并在考核減分,視情節給予10——100元罰款,并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待崗或解除勞務合同,并負責賠償損失;或有公安消防機構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職工消防教育培訓、志愿消防隊活動制度未落實、未按規定記錄的;

  2、未簽發動火安全措施擅自動火或動火未落實消防監護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損失的;

  3、接到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不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管、水槍、接口損壞丟失或丟后隱瞞不報的;

  5、非火災情況下,未經審批申報,擅自將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帶)挪作他用的;

  6、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時上報更換或隱瞞不報、未及時恢復使用,尚未造成損失的;

  7、消火栓、滅火器材(箱)周圍堆放雜物或未經統一更換未知的l;

  8、消防設施、器材為落實崗位定期維護保養,或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箱)衛生不潔的;

  9、未經批準,擅自改動、拆除、停用消防設施,或故意破壞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損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不符合安全規定或未經批準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11、私接亂拉電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的;

  12、在工作現場吸煙或看到外來人員吸煙不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擺放物品的;

  14、不會使用滅火器材和報警的;

  15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員不如實記錄的;

  17、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制度

  一、為切實規范社會單位的消防管理,落實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增強員工消防安全素質,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災的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適用于香河縣東甌家具廠

  2、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是指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期火災能力、組織引導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3、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堅持“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初期火災自救,安全責任自負,全體員工參與”的原則。

  4、“四個能力”建設應納入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內容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派出所檢查內容。

  5、依照本標準開展“四個能力”建設,應當遵守國家消防法律法規、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

  二、建設要求

  1、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能力

  2、社會單位應實行逐級防火檢查制度和火災隱患整改責任制。

  3、社會單位應定期組織開展防火檢查、防火巡查,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

  4、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對本單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等情況,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社會單位內設部門負責人應對本部門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等情況每周至少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員工每天班前、班后進行本崗位防火檢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

  三、驗收

  1、單位應當按照本標準組織驗收;單位驗收合格的,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向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申請驗收。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應當按分級管理的要求組織驗收。

  2、組織驗收人員對社會單位進行檢查;

  3、對社會單位員工進行提問;

  4、隨機設定起火點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查看處置初期火災的情況;

  5、檢查“四個能力”建設檔案資料;

  6、檢查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志設置情況。

  7、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驗收達標的單位,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頒發“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驗收達標單位”證書。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32

  1總則

  1.1為了加強本公司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公司和個人的財產免受危害。維護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則。

  1.2全公司范圍內均適用本規則。

  2組織領導

  2.1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由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負責,安環部專職安全員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其工作職責為:

  2.1.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規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納入生產和經營管理中去,做到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2.1.2負責組織實施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宣傳教育。

  2.1.3負責組織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

  2.1.4負責組織防火檢查,研究和主持整改火險隱患。

  2.1.5領導義務消防隊,平時工作中要加強管理教育,組織進行業務培訓。

  2.1.6負責指導消防器材的配備、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

  2.1.7積極組織員工撲救火災,并負責查明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2.2安環部專職安全員同時擔任專職的防火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的防火工作,組建和訓練好義務消防隊,建立健全防火檔案。

  2.3各部門、車間成立防火工作小組,確定一名兼職的防火員,實行公司、部門(車間)、班組(崗位)“三級”消防安全管理,各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工人負責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實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3建筑審核

  3.1本公司內所有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都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的規定。

  3.2公司行政事務部的基建人員在接到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通知后,必須在三天之內和專職安全員進行口頭交涉,并送交有關圖紙、資料,同時填寫《建筑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3.3專職安全員在接到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口頭通知后,應同部長協商,迅速與公安消防監督部門聯系,辦理好有關建筑審核手續,嚴格按照“三同時”的原則落實。

  4火源管理

  4.1生產區、成品庫區、倉庫內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的重點部位必須做到定點、定人管理,并寫出詳細的管理措施;堅強明火的管理,嚴格執行禁火區內禁帶火種,禁止吸煙,不準使用電爐的規定。

  4.2凡是在禁火區內需要動火的,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到安全環保部辦理好動火手續,憑動火作業證在規定的.時間和范圍內動火。

  4.3加強對于入冬取暖火爐的管理,火爐的日常管理要責任到人,同時建立申請、審批手續。

  4.4從爐內取出的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4.5進入禁火區內的汽車、拖拉機以及其它機動車輛,必須戴阻火器。

  5電源管理

  5.1電器設備要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設計和安裝,并由正式電工負責安裝和維修,所有的電器設備必須接地接零。

  5.2崗位操作人員對本崗位的所有電器設備必須加強管理,非電工人員不得自行安裝和檢修電器設備。

  5.3凡是檢修電器設備時,必須掛警告牌或派人現場監護,檢修后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檢修人員許可,方可投入使用。

  5.4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非生產性使用電爐,嚴格執行用電制度、電器維修制度等。

  5.5定期進行避雷裝置檢測,預防靜電的產生。

  6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管理

  6.1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如環氧乙烷)的生產過程應有嚴格的規章制度和防火滅火設施,其消防工作由各事業部確定專人兼管,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6.2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經營必須憑證經營,銷售部門應到商業和公安部門辦理化學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并對銷售點和銷售過程中的安全落實到人。

  6.3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采購必須憑證采購,物質供應部門應到商業和公安部門辦理化學危險物品采購證,無采購證者,一律不準購買和交易。

  6.4對于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貯存,應該按照其性質和滅火方法不同分類堆放、分類貯存,裝卸時要注意安全,并經常對物品進行檢查,同時指定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

  6.5承擔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運輸的單位,必須出示公安機關頒發的運輸證件,車輛押運員必須辦理押運證、駕駛員必須嚴格要求,確保運輸過程中的安全。

  6.6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部門必須嚴格領料手續,劇毒和爆炸物品的領用必須經技術科同意;使用崗位上的存放量不超過一個班的使用量,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6.7對生產、貯存、運輸、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過程中已經報廢、變質,需要進行銷毀處理的,必須報請技術科鑒定,由技術科監督銷毀處理。

  7消防設施

  7.1全公司區域內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室內和室外消防栓,保證水源充足;同時按照危化品生產的要求配齊配足消防器材,重點崗位要自備蒸汽滅火管線。

  7.2各部門、車間的消防器材執行“三定一交”制:即定點存放、定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以及消防器材列入交接班記錄。入冬前以及寒冬期間要做好滅火器、水源、管線、室外消火栓的防凍保溫工作,保證消防設施處于良好狀態。

  7.3切實保證值班電話通訊暢通,報警器完好,安全值班車處于良好狀態。

  7.4消防設施應該為消防專用,禁止用于與消防無關的地方,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報告安全環保部;安環部必須經常進行檢查,加強維護保養和及時更換,嚴格執行“三記”制度。

  8義務消防隊

  8.1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在保安隊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積極做好本部門、車間的消防保衛工作。

  8.2義務消防隊員必須明確自己的職責與任務,嚴格工作制度和作風紀律,充分發揮在撲救火災中的骨干作用。

  8.3公司需要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訓練和進行技術比武,不斷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素質。保持隊員的相對穩定,絕對保持組織的健全和戰斗力。

  8.4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堅持原則、模范遵守、實事求是、照章辦事、工作認真、深入細致、宣傳教育、做好預防、消除隱患、保衛生產、發現火情、勇敢戰斗、舍生忘死、絕不畏縮。

  9季節防火

  9.1每年的冬、春兩季要搞好防火宣傳教育和防火大檢查,有計劃地解決一批重大火險隱患,充實和完善防火制度,整頓和健全義務消防組織。

  9.2重大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春節期間要開展群眾性的防火安全大檢查,積極整改隱患,確保重點部位的安全,讓員工過一個愉快的節日。

  9.3特殊時間如高溫季節、連續晴天、檢修、國家及地方大型活動、運動會、會議等,要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加強重點部位的消防保衛,加強值班巡邏,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10規章制度

  10.1各部門、車間應該嚴格遵守國家消防管理條例的規定,嚴格執行化工行業進入“進入生產區十四不準”、“禁止違章動火的六大禁令”。崗位操作工必須嚴格遵守“操作工的六嚴格”。

  10.2由公司制定安全生產技術規程,管理工作制度、崗位責任制、領導責任制、消防安全經濟責任制等一系列的責任制,并督促落實。

  10.3各部門、車間應該嚴格遵守公司以及安全環保部制定的各種消防安全規定。

  11宣傳教育訓練

  11.1凡是新入廠的人員必須嚴格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相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方能上崗。

  11.2公司建立安全教育室,每年對全公司人員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教育,一次消防知識考試和競賽,一次消防安全錄像教育,二次消防演練,每月舉辦一期消防專刊,對全體員工普及消防知識。

  11.3通過經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訓練,使全公司員工達到“三懂”、“三會”、“三能”:即懂得本崗位生產過程和原輔材料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撲救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會報火警;能自覺遵守消防規章制度、能及時發現或縣、能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12整改檢查

  12.1全公司必須嚴格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即:公司做到每月一檢查,生產調度中心每半月檢查一次,班組崗位每周檢查一次。

  12.2每月二十五日定為公司防火安全宣傳檢查和例會日,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負責人組織各部門、車間防火負責人對全公司進行防火大檢查。

  12.3各部門、車間的安全工作小組必須做到每月兩次自薦、自查活動,并將檢查情況如實地在月報表中反映,查處的重大隱患必須用書面報告到安全環保部備案。

  12.4各班組必須認真抓好日常防火檢查,做到每周一次,要做好檢查記錄,并由事業部安全工作小組負責監督。

  12.5對于公司安全委員會、上級消防部門、系統行業消防部門組織查出的火險隱患,公司安環部要認真立案登記,向隱患單位立即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各單位應按要求的時間,定人員、定標準進行整改,直到復查合格才能消案。

  12.6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安環部應書面報告到公司,認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做到人力、物力、資金三落實,在整改時間上不推、不拖、按時進行整改,屬于重、特大火險隱患,公司因資金、時間的等原因一時無法解決的,由公司書面上報上級消防管理部門,請求上級幫助解決。

  13追查處理

  13.1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導致發生火災、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責任者,要上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責任,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13.2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造成后果或后果輕微的,由安環部和各單位共同查處,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分別給予處罰。

  13.3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隱瞞不報,不作處理的,要對單位負責人和當事人嚴肅處理。對于因思想麻痹,貫徹消防規章制度不力,管理不善而引起火災造成一定損失的責任者也應該嚴肅處理。

  13.4消防工作實行一票否決權。凡是因消防工作不力,導致發生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的,年終所在單位不得評為先進單位,其領導和當事人不得評為先進個人。

  14消防安全職責及滅火器器材維護保養

  14.1公司級消防安全職責

  14.1.1負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4.1.2批準發布公司有關消防安全制度、規程、決議和措施。

  14.1.3負責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消防安全工作,每季進行一次檢查及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14.1.4領導安全消防及義務消防隊組織,并指導他們開展活動。

  14.1.5組織火災,火警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4.1.6副總經理對分管部門的安全、消防工作負責。

  14.2.部門級(事業部)

  14.2.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條例及公司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見、決定,對違反安規制度的職工進行教育,督促他們遵守有關安全、消防制度。

  14.2.2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及時研究整改火險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14.2.3協助公司調查處理有關事故,組織并參加本部門內發生的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4.2.4對本部門的消防器村要妥善保管,若發現擅自動用或損壞的行為立即制止,并及時向安全環保部報告。

  14.2.5部門副職要積極做好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14.3.車間級

  14.3.1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在事業部部長的領導下,對本車間的消防安全負責。

  14.3.2組織本車間職工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公司、事業部有關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決定,并經常對本車間進行檢查。

  14.3.3掌握本車間的設備運行與工藝、生產、操作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防止設備帶病運行與違章操作。

  14.3.4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與火險,并及時整改,車間不能整改的,必須按級匯報做好有效的防范措施。

  14.3.5嚴格遵守動火制度,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本車間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

  14.4.職工消防安全職責

  14.4.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4.4.2努力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做到“三懂三會”,即:懂得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方法,會使用就地放置的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報火警。

  14.4.3維護保養好本部門、崗位的消防器材,發現損壞及時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

  14.4.4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以提高自己的素質。

  14.4.5嚴格執行上級及廠部的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制度等。

  14.4.6提高警惕,注意本崗位及本人身邊有無火險隱患,做到極早發現,盡快消除,以確保全廠不發生火災事故,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

  14.5.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

  14.5.1消防水泵,每半月試車一次,每月出水一次。

  14.5.2消防水泵必須經常保持清潔完好,每次使用或練習后應做好消潔工作,并檢查各連結部位是否緊固,并隨時修整,使保持完好狀態。

  14.5.3消防水帶用后,必須及時洗凈,晾曬干燥妥善保管。

  14.5.4泡沫滅火機按規定配換藥劑,并每月檢查一次噴咀是否堵塞。CO2等滅火機每月檢查一次噴咀及重量,若減輕10%時應充氣。干粉火機每年檢查一次,干粉是否受潮結塊,C02氣體每半年稱重一次。

  14.5.5公司內各處設置的消防器材不得移動或移用,否則按國家消防法規有關條例予以處理。

  14.6滅火器管理制度

  14.6.1滅火器的配置與灌裝

  a)安全環保部根據各部門實際情況,按國家標準定量配置合格滅火器,使用后的滅火器須到當地消防部門進行灌裝。

  b)安全環保部對全公司所使用的滅火器統計,在《消防器材(設施)檢查表》中做好記錄,并對每一只在用滅火器進行掛牌標識。

  14.6.2滅火器的儲存

  a)各使用部門配置的滅火器須有滅火器存放裝置,且有保護裝置,應標識清楚,便于取用。

  b)公司備用的滅火器儲存于消防室中,須做到防潮、防雨、防爆,并定期進行檢查滅火器壓力表,若指針在紅線區,應作重新灌裝或報廢處理。

  14.6.3滅火器的使用

  a)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需使用滅火器的,應按規定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過程中注意個人安全保護及環境保護。非必要情況,優先選用干粉滅火器,以減少對環境的危害。

  b)滅火器使用完畢之后,使用部門須處理好現場。檢查使用后的滅火器,若壓力表指針在藍線區以上,則送回原存放點;若指針在紅線區,則送安全環保部作灌裝或報廢處理。

  14.6.4滅火器的報廢

  a)安全環保部確認無法進行灌裝的滅火器要作報廢處理。

  b)滅火器的報廢送專業部門處理。

  15獎勵表彰

  15.1凡是因消防工作成績顯著,全年度無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15.2對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并在撲救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15.3對于在撲救火災中致傷、致殘以及犧牲的個人,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公司給予最高優撫和照顧。

  16附則

  16.1各部門、車間可根據本規則制定實施細則,報送安環部備案。

  16.2本規則的解釋權屬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16.3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33

  一、鍋爐房重地閑人勿進,禁止吸煙,并沒明顯標志牌。

  二、鍋爐房必須制定相關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逐項落實。

  三、鍋爐工必須經過培訓,持有鍋爐證的方可上崗,嚴禁非鍋爐工操作。

  四、各種鍋爐體安全閥、水位表、氣壓表必須靈敏有效,定期外送檢修。鍋爐房內不得設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鍋爐的爐體、燈具、各種管道、閥門、安全閥、水水位表等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裂縫,空隙或隔熱不良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檢修。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34

  一、配電室要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所有人員必須經過訓練,提高搶險自救能力。

  二、各種電器、照明設備及線路的安裝、使用以及配電室的清潔維護要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執行。

  三、配電室內不得會客、吸煙,不得動用明火,不得儲存雜物和堆碼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不得在當班時飲酒、睡覺或擅離職守,對設備運行要定時巡視。

  五、凡新安裝電氣設備必須經專業主管同意后方可安裝。

  六、電氣設備火災撲救程序

  1、配電室及配電盤著火

  (1)配電室內及控制室應配備足夠數量的干粉滅火器和1211滅火器。

  (2)當低壓配電器或配電線著火時,應立即拉開其電源,如果配電線的對地電壓在250V以下時,可用絕緣剪刀將導線剪斷(但需穿上可靠的絕緣鞋,帶上護目鏡和絕緣手套),如果低壓配電線的電流較小時,可直接用刀閘斷開電源 ,切斷故障段。

  (3)對己斷開電源的著火點,使用干粉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進行滅火

  2、電纜及電纜溝著火

  (1)當電纜溝內發生火災時,應立即通知消防隊、匯報有關領導,將故障電纜的.電源停電并將故障電纜接地。

  (2)某根電纜明顯燃燒時應將電纜與其相臨的電纜同時停電。

  (3)為了防止火災蔓延。應將電纜溝分段封閉、隔離,進行滅火。

  (4)參加電纜溝滅火時必須帶防毒面具、穿絕緣靴并戴絕緣手套,禁止用手和非絕緣物直接接觸電線。

  (5)使用干粉、1211滅火器或砂子滅火,禁止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滅火。

  3、變壓器發生火災時,應按下列順序處理:

  (1)立即拉開著火變壓器各側開關。

  (2)立即匯報相關領導,并打119報警。

  (3)值班人員在班長的指揮下組織滅火。

  (4)消防隊員未到之前,可用絕緣滅火器、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必要時可用砂子滅火。

  (5)滅火時,應將火災區與其他可能蔓延到的設備隔離開,并應在通道上設立保衛 人員。

  4、儀表及斷路器著火

  (1)立即斷開其交、直流二次回路電源 ,停用著火設備的相關保護。

  (2)用二氧化碳、1211滅火器進行滅火,禁止使用泡沫滅火器滅火。

消防安全規章的管理制度 篇35

  一、經理安全職責

  1.經理是企業的安全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2.重視職工的勞動條件和企業的安全、工業衛生狀況,重視女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3.批準、發布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

  4.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和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按企業職工總數的%的比例,配備、充實安全專業人員,提高專業人員的素質,穩定安全專業隊伍。

  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審核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重要安全技術問題。

  7.全公司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8.堅持“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9.經理不在時,由代理者負責。

  10.經理在副經理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二、安全員職責

  1.安全員在業務上受安全技術部門領導,并在經理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2.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并檢查執行情況;參與擬訂、修訂安全技術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經理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并督促實施。

  4.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并檢查執行情況。

  5.對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協助經理搞好職工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和設備改造以變動方案的工作。

  7.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請領導處理。

  8.負責安全裝置、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和分析。

  三、工人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四、專職安全員崗位職責

  1、在公司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本企業安全檢查、安全防患、安全生產指導工作。

  2、負責本企業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及安全技術長遠規劃的執行和實施。

  3、每天必須按時對生產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在檢查中,了現各種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并及時做好各項安全檢查記錄。

  4、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并落實有效措施;發現重大隱患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向主管部門和主管領導報告,同時做好隱患的查處及整改記錄。

  5、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并按“三不放過”原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并及時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和做好事故記錄。

  6、每天對全公司的安全情況進行登記,對違紀、違章、大小事故隱患、大小安全事故登記在案,并向上級主管領導匯報。

  7、深入庫房,監督并協助各保管員搞好本庫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8、在經理的領導下,按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定期全公司職工進行消防演練和應急救援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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