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精選33篇)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
1、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門寫成書面材料存檔待查。
2、車間班組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專業部門,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3、安全專業部門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不安全隱患和問題應立即通知有關單位和部門采取措施,同時匯報主管領導。
4、對于電氣裝置、起重機械、運輸工具、防護用品等特殊裝置、用品和重要場所每年要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成書面材料,建檔備查,并限期解決,保證安全生產。
5、印刷廠對防雨、防雷電、防中暑、防凍、防滑等工作進行季節性的檢查,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6、節假日期間必須安排專業安全管理人員值班進行印刷廠的安全檢查,同時配備一定數量的安全保衛人員,搞好安全保衛工作。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2
一、總經理安全責任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負責貫徹實施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
3.把安全生產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本公司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時”.
5.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落實公司安全措施經費,配齊安全管理干部,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支持安全部門工作,行使安全否決權.
6.主持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并納入公司總體規劃中.
二、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責任
1.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規劃;審查批準安全生產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
2.組織公司安全大檢查和重大傷亡事故的處理.
3.組織對公司屬各單位的安全培訓與考核.行使公司安全否決權.
三、分管其它工作副總經理安全責任
1.直接組織領導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2.督促分管的職能部門落實安全責任,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四、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責任
1.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在技術上負全面責任.
2.負責制訂、審核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標準和防止事故的技術措施.
3.在組織科研、設計、施工、技術攻關、技術改造和生產過程中,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技術規范規定,認真組織安全衛生的科研和安全技術的應用.
4.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組織技術力量對重大事故發生的技術原因進行分析鑒定.
5.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安全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1.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專職安全員,對公司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負有監察管理責任.
2.協助領導組織開展公司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根據上級指示、要求提出貫徹執行的具體意見.定期、不定期研究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病趨勢及重大安全問題,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提議.
3.宣傳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安全生產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教育,組織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包括駕駛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年檢年審、辦證工作.
4.經常了解現場安全情景,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單位及時解決不安全不衛生因素,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經費合理使用情景.督促有關部門制訂和貫徹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參與審查施工設計及施工計劃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參加工程開工驗收,發現不貼合安全、衛生規定的問題有權要求解決.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安全技術方面的技術革新,提高機械化、自動化程度,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消除安全隱患.
7.協助領導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問題,提來源理意見,及時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8.指導所屬單位專(兼)職安全員的工作,監督各職能部門搞好各自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工的勞逸結合、女工保護和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
9.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并提來源理意見.
10.在業務上理解上級安全部門和地方勞動部門的指導,按時報告安全工作情景.
六、財務部門安全責任
1.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措施經費,?顚S茫瑔为毩ぃ砂踩块T掌握使用,財務部門監督.
2.負責發放有毒有害等作業保健費和夏季清涼飲料費等工作.
3.監督檢查勞保用品購置費用標準.
七、人力資源部門安全責任
1.按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對新員工進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對特殊工種,必須理解專業部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組織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發證.
3.對患有職業病的人員應根據有關規定,及時調換工作、安排治療.
4.負責公司管理干部的安全考核,把安全生產納入年度考核資料.
5.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行政部門安全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負責生活及辦公用電、用水、食堂飲食衛生等安全工作.
3.負責及時安排修理危房、漏房.
4.負責車輛運輸的合理調度,監督、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遵章守紀的情景.車況不好的不準出車.
5.與安全部門配合,負責駕駛人員的各種安全教育活動.對車輛事故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并及時上報.
九、經營合同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經常教育經營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要注意安全.
3.承接項目時,經營人員負責協助調查各種現場施工條件,共同做好安全生產.
十、分公司經理安全責任
1.負責對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全面負責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安全生產方針.
2.熟悉各種規章制度,以身作則.不違章指揮,不強迫工人冒險作業,對各種違章作業、野蠻施工行為必須立即制止.
3.經常對生產工人進行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不得指派未經技術培訓的員工進入技術崗位或未取得操作證的特殊工種上崗操作.
4.負責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要經常性的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5.堅持執行“五同時”,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討論布置安全工作,研究存在問題,提出改正意見,并組織實施.
6.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保護現場,組織搶救,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并進取采取改善措施.
十一、項目經理安全責任
1.對承包項目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景,制定本項工程各項安全生產辦法,或提出要求,并監督實施.
3.在組織項目工程專業承包、聘用專業人員時,要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制和人員,并明確各專業承包人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勞務隊伍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勞務隊伍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施工機具安全管理規定的實施.
6.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7.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組織搶救工作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十二、項目付經理安全責任
1.項目付經理協助項目經理搞好項目工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嚴格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模范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安全生產規定,定期的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發現隱患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3.認真執行“三項制度”的規定,并切實組織落實,監督實施.
4.組織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各工種的崗前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驗收工作.
5.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組織搶救工作,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配合事故調查,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十三、項目技術負責安全責任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結合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3.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
5.主持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景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貼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參加配合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十四、安全員安全責任
1.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熟悉施工圖、規程、規范,指導施工作業人員按章作業.
3.參加安全技術方案的討論,并協助領導付諸實施,在實施中進行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4.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負責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每一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并作好安全日記.發現事故隱患及違規現象及時制止糾正,直至停工整改.理解安全部門及人員的安全檢查監督,及時解決提出的安全問題,并上報有關領導.
6.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事故要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上報有關部門領導,參加事故調查.
十五、項目施工員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景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
3.經常檢查所管轄班組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貼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理解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發生員工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上報.
十六、項目班組長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本事.
3.開好班前會,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4.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
5.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十七、炊事員安全責任
1.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食品衛生制度,搞好個人清潔衛生工作.
2.腐爛變質的食品嚴禁購入和出售,生熟食品必須分開存放,飯、菜必須加蓋(罩),出售食品必須使用食品夾,嚴禁直接用手抓.
3.燒菜、煮蒸飯時揭蓋要細心,抬菜飯及湯時需走穩,以防燙傷.使用絞肉機、拌面機時,嚴禁機器轉動時將手伸入食物.
4.經常打掃食堂清潔衛生.下班時,必須檢查煤氣灶龍頭是否關好,并收藏好食物,關掉好門窗.
十八、電工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公司“施工用電管理規定”.
2.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并及時報批.嚴格執行經審批的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
3.負責現場用電巡視檢查,發現違規用電現象立即制止.
4.負責各級配電箱的維護保養和管理.
5.學習安全技術知識,提高業務水平.
十九、電焊工安全責任
1.持證上崗.
2.負責電焊作業區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
3.配合安全員在施工作業前對電焊機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
4.負責電焊機的維護保養和管理.
二十、機修工安全責任
1.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
2.保證檢修質量,下班后清理好現場,堅持工作現場清潔整齊.
二十一、材料員安全責任
1.在采購中,必須對自身的安全負責.
2.材料進場時,必須按指定位置根據規格、品種分類有條不紊地堆放,同時要提醒裝運的駕駛人員在工場內做到安全行車.
3.所有材料不得淹埋電纜、電線及其它用電設備.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3
為了認真貫徹和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法人為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的領導管理責任。
二、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安全部所有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為主要成員,負責執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職能。
三、公司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安全責任。
四、安全管理目標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責任落實到人,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2、加強對車輛安全檢查,嚴禁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車輛和不具備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營運,確保營運安全。
3、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每月對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4、認真做好安檢工作,車輛年檢率達100%。
5、減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絕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安全事故。
6、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統計制度。凡發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必須按規定時限及時上報。
7、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發生的事故,查明原因,處理事故有關責任人,教育廣大職工,落實整改措施。
五、駕駛員管理目標
1、建立、完善駕駛員準入和退出制度,健全駕駛員檔案管理。
2、對在崗駕駛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3、實施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簽注制度,認真做好駕駛員誠信等級考核評定工作。
4、完善駕駛員培訓教育工作,認真落實學習制度,保證學習出勤率達到98%以上。
六、車輛管理目標
1、完善營運車輛管理制度,建檔率達100%。
2、有效落實定查日制度,定查日檢車、整改合格率達100%。
七、考核與獎懲:
1、安全、機務人員必須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安全人員對安全例會、安全教育培訓、事故的統計報告、車輛安全檢查等要按規定每月召開和檢查,并做好記錄,各項規章制度及時編制和修訂,未完成的,每次罰款100元,一年三次,直至解除勞動合同。機務人員必須對車輛的年檢、季度檢、車輛技術狀況把好關,及時準備好送檢車輛的相關資料,并對送檢車輛的技術狀況和合格情況進行,未完成工作的,每次罰款100元,因機務人員未及時通知而造成車輛脫檢的,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由機務人員承擔,并解除勞動合同。
2、駕駛員考核與獎懲辦法,參照《安全責任獎懲制度》執行。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4
本工程地處鐵路站場內,施工場地狹小,列車運行頻繁。為加強施工現場鐵路安全管理,保證每個作業人員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有帶班人員或班組長統一指揮行走路線,統一指揮施工。
2、施工人員通過道口和接觸網下市,不準高舉、肩扛工具、鍬、棍棒、金屬物等物品,必須水平拿著通過。
3、接觸網下嚴禁打手機;嚴禁打雨傘通過。雷雨天氣嚴禁在接觸網附近逗留。
4、嚴禁相接觸網、鐵軌方向噴灑水;嚴禁在鐵路邊上大小便。
5、嚴禁攀登接觸網支柱,在支柱上懸掛東西或晾曬衣物,嚴禁依靠支柱休息。
6、施工人員嚴禁破壞鐵路設施;施工車輛嚴禁碰撞鐵路設施和建筑物。
7、在鐵路兩邊施工的車輛(包括挖掘機、裝載機、吊車、工程車輛等),有機車通過時必須停止作業并關閉照明燈。
8、通過道口的任何車輛,車斗內、車輛外面嚴禁坐人。
9、在接觸網左右,嚴禁距離接觸網小于3米的車輛上作業。
10、施工人員嚴禁攀爬電力設施,接觸網支柱,翻越鐵路兩側的安全隔離網。
11、嚴禁攀登車皮、鉆車皮,嚴禁在車皮下避風、避雨、休息,嚴禁在軌道上坐、臥或在鐵路軌枕范圍內行走。
12、施工人員在站場內嚴禁吸煙、點明火、焚燒雜物等。
13、施工人員進入作業地點必須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不準疲勞和酒后上崗。
14、施工人員嚴禁向列車和接觸網亂拋繩索、石塊、工具等物品。
15、鐵路兩側2米范圍內嚴禁堆放材料、雜物或作業工具等物品。
16、嚴禁在地磅上行走。
17、各分包單位任何機動車輛通過道口時嚴禁超速行駛(5km/h),駛入站場內及施工作業區內后速度嚴禁超過15km/h。
18、嚴禁任何機動車輛在道口和接觸網附近(3m以內)停車。
19、各分包單位車輛嚴禁在道口、接觸網附近(3m以內)裝卸貨物等操作。
20、通過道口的運輸車輛裝載貨物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4.2m(包括裝載機通過必須把鏟放平,挖掘機通過臂高不得超過4.2m。吊車、泵車通過把臂放平)。
21、道口防護欄桿關閉后嚴禁行人、摩托車、自行車、汽車搶道通過。
22、道口防護欄桿關閉后嚴禁任何人員私自開啟。
23、任何特殊施工車輛(如挖掘機、吊車、裝載機等)通過道口進入站內必須和道口工、現場管理人員聯系并得到允許后方可進入。
24、施工現場任何車輛的駕駛員必須有相應型號的駕駛證。無證人員不得駕駛車輛。嚴禁酒后、疲勞駕駛。
25、施工現場吊車、泵車作業時必須有專人指揮、看護。禁止靠近接觸網作業。
26、各分包單位要安排班組長上下班時清點人數,并報項目部主管工長。由班組長帶隊有序通過道口。
27、土方車輛運輸過程中應覆蓋帆布,通過道口時應有專人指揮,如有散落在道口或道心、軌道附近的土石應立即清理干凈。
28、施工現場車輛應帖反光標志,避免夜間行車發生危險。
如項目部人員發現各分包有違反以上制度的行為,項目部將對相關分包單位視情節嚴重性給以100元到5000元的罰款。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5
1、認真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安全消防的'方針政策及我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及安全防火起保證監督作用,并負有領導責任。
3、負責組織檢查各項安全生產和消防計劃的檢查執行情況。
4、加強對黨員的安全教育,組織黨員開展“黨員身邊無事故”活動。
5、經常參加安全檢查,積極會同行政領導及時整改不安全因素。
6、在支部工作中將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評。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6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確保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持續合規性、充分性、有效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標準評審和修訂管理。
3.引用法規、標準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4.職責
4.1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評審、修訂工作。
4.2公司安委會主任長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審批工作。
4.3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操作規程的發布工作。
4.4各部門負責制定本部門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并適時修訂。
4.5公司工會組織負責對相關制度、規程評審、修訂的參與與監督;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5.1安全生產部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5.2安全生產部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5.3審批稿經分管副總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發布實施。
6.評審與修訂
6.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
6.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6.1.1.1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6.1.1.2公司的管理機構或體制發生重大調整時;
6.1.1.3公司的生產活動、服務發生重大變化時;
6.1.1.4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的缺陷時;
6.1.1.5當上級管理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1.1.6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性事故原因時,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6.1.1.7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
6.1.1.8當生產設施新建、改建、擴建時;
6.1.1.8其他相關事項。
6.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6.1.3評審內容
6.1.3.1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6.1.3.2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6.1.3.3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6.1.3.4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1.4評審輸出
6.1.4.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6.1.4.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6.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
6.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6.2.1.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6.2.1.2當公司歸屬、體制、規模發生發生重大變化;
6.2.1.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6.2.1.4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6.2.1.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2.1.6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6.2.1.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生制度性因素時;
6.2.1.8其它相關事項;
6.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6.2.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發放、使用、保管和回收,嚴格執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證各相關崗位和人員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6.2.4修訂依據:
6.2.4.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6.2.4.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結果。
6.2.4.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6.2.5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安委會主任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6.2.6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行 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制度,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準終止執行。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7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并設明顯標志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后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并設明顯標志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后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準后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墻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復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8
一、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二、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三、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四、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五、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據《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糾工作、貨運企業對貨運車輛、貨運駕駛人、運營過程等安全生產各要素和環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登記和治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檔案,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隱患排查治理日期;隱患排查的具體部位或場所;發現事故隱患的數量、類別和具體情況;事故隱患治理意見;參加隱患排查治理的'人員及其簽字;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復查情況、復查時間、復查人員及其簽字。企業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進行的安全隱患監督檢查,不得拒絕和阻撓。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9
一、場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切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章,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和主管部門的安全技術指導。
2 、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講安全。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采石場各項工作開展經常性的檢查,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時或期改正,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及時消除。
4、保障安全生產的有效投入,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采石場安全生產。
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6、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的監督。
7、加強生活區設施環境保護,搞好生產區衛生,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
二、技術員(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本企業安全生產制度,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編制企業組織設計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督促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
3、經常對工人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定期對工人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考核。
4、參加本企業組織的安全檢查和驗收工作。負責提交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的措施,及時解決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5、協助做好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和調查處理工作,及時制訂安全防范措施。
三、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督促本企業職工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
2、參加本企業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制訂,并督促實施。
3、深入現場,了解采場、每個崗位、每個環節、每道生產工序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堅持原則,按章處罰。
4、經常查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對查出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督促立既或限期整改。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先停止作業,再報告領導處理。
5、抓好班組安全網絡建設,經常開展安全活動,表場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6、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要協助保護好現場,組織搶救傷員。積極配合上級對事故的調查,堅決執行上級對事故的處理決定,負責防范措施的落實。
四、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本班(組)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直接責任。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關于安全生產的規定、指示,模范地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2、開好每天班前班后會。根據任務和職工思想狀態、布置安全工作。要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立即解決的要采取措施并及時上報。
3、班前必須對使用的生產機具、防護用品、設備及作業環境進行檢查,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4、組織本班(組)職工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班(組)內的安全自查。在任何情況下不違章指揮,發現職工違章蠻干要立即制止,督促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5、對新調入的工人要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在其未熟悉生產環境前,應指定專人指導,負責其人身安全。及時表揚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
6、對本班(組)發生的工傷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報告場長,協助調查,吸取教訓落實防范措施。
五、班組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安全副場長和礦安全員的業務指導下,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的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檢查、班后安全總結,切實搞好班組的的安全生產工作。
2、組織開展本班組的各種安全活動,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向有關人員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對新工人上崗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4、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及進制止生產過程中的“三違”行為,井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5、檢查監督班組人員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各種防護用品、消防器材。
6、發生事故要及時了解情況,維護好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六、機電設備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組織全隊職工學習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對所管轄的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負全面責任。
2、熟悉掌握設備的各種技術參數、結構原理、檢修質量標準,對管好用好機電設備負全面責任。
3、負責機電崗位責任制的實施和監督,編制機電設備定期檢修計劃、年度安全工作規劃,并督促實施。
4、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考核設備完好率。
5、參加安全大檢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參與一切機電事故的追查處理工作。
6、加強設備管理工作,搞好設備的定期檢查,不斷提高設備的完好率。
七、風鉆、爆破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杜絕麻痹僥幸心理。
2、按照爆破指令單和爆破設計規定進行爆破作業。
3、嚴格遵守《爆破安全規程》、采石場作業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
4、了解爆破的一般機理和炸藥的性能,熟悉打眼放炮工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5、刻苦鉆研業務,努力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實際操作能力和對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6、保管所領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遺失或轉交他人,不準擅自銷毀和挪作它用。
7、爆破后檢查工作面,發現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或處理。
8、爆破結束后,將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數及時交回爆破器材庫。
9、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班、組長指揮,按質按量完成任務。
八、壓風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1、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樹立為生產一線服務的思想,保證一線的用風量。
2、熟悉壓風機及附屬設備的構造、性能、供電系統等情況,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對設備運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
3、經常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以便盡快處理。
4、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由他人代替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5、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實事求事地將本班運轉情況填寫清楚,不能隱瞞事故,否則,造成后果山當班人自己負責。
6、保持設備和室內外的整潔。
九、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作業,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并保護現場,作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安全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愛護安全設備、設施,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揮,勸阻和制止他人違章。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0
一、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安全生產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技術管理工作,政策、法制性強,涉及面廣。公司所屬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推行健康安全環境管理。
二、機構設置
2、1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安委會),安委會是公司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等管理監督工作最高行政機構。
2、2安委會由公司領導、機關各辦主任組成。廠長和黨委書記任委員會主任,主管安全生產的副廠長任委員會副主任。
2、3安委會辦公室是安委會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廠安全主管部門,由安全主管部門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4安委會是在公司領導下的安全生產領導決策機構,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對對單位的安全健康環境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和監督管理。
2、5公司所屬各基層單位可以結合本單位實際,根據本規定的原則,建立相應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同時包括安全、職業健康、環境保護)。
2、6建立安全健康環境管理職責網絡圖和安全健康環境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圖
三、安委會辦公室職責
3、1在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監督部門的指導下,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關于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3、2研究、決策工廠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
3、3聽取各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執行安全健康環保職能情況的匯報,審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3、4按照《安全生產保證基金管理辦法》審定安全生產保證基金的投保和使用計劃;
3、5審定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獎勵方案,審定對重大事故責任者和事故單位領導的處理意見;
3、6組織部署各職能部門和所屬單位的安全健康環保工作,實施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安全監督管理,實現企業關于安全生產、職業健康與環境保護的領導承諾、方針和戰略目標。
四、安委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4、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關于安全、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公司安委會的領導下,負責安委會日常工作;
4、2及時接收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文件,及時向安委會匯報,根據安委會決定,起草公司安委會的文件,并及時傳達和落實;
4、3掌握公司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等工作的動態,及時向安委會匯報,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4、4匯總分析各部門有關安全健康環保的安全隱患和建議,及時向安委會匯報;
4、5認真做好安委會會議記錄,完成和傳達會議紀要。根據會議決定起草有關文件,進行傳達和落實。
五、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組織機構主要職責:
5、1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監督部門的指導下,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關于安全、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5、2研究、決策本單位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
5、3聽取各級人員實施安全健康環保情況的匯報;
5、4研究、解決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責任人、整改時間;
5、5組織部署本單位的安全健康環保工作,實施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安全監督管理,實現本單位關于安全生產、職業健康與環境保護的目標。
六、附則
6、1本規定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6、2本規定由公司生產部負責解釋。
6、3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1
一、現場要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切實加強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管理,確保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各級施工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操作工人必須熟悉和掌握“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本工種“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否則,不得參加施工。
三、認真堅持安全自檢制度,搞好隱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
四、新入場及變換工種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過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按時復審,持有效證件上崗操作。
六、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帶,高空作業必須系牢安全帶,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七、施工現場內嚴禁穿高跟鞋、拖鞋、光腳作業;嚴禁穿裙子和喇叭褲;嚴禁爬架子和乘坐吊盤上下。
八、施工中的“四口”(即樓梯口、電梯井口、予留洞口、通道口)“五臨邊”(沿未安裝欄桿的陽臺周邊、無外架防護的屋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跑道(斜道)兩側邊、斜料臺的外側邊)必須有嚴密、牢固的安全防護措施,任何人不許改動和破壞。
九、現場的機電設備、電動工具、供電設施由持證電工操作,嚴禁非電工操作。
十、一切機械和垂直運輸機械、起重機械的安全防護及保險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嚴禁非機械人員隨意開動機械設備。
十一、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嚴格按規定保管和使用。
十二、塔吊、井字架(龍門架)的安裝和拆卸,安全網的支掛,供電設施的安裝,線路架設,必須有拆裝或安裝拆除方案,嚴格驗收,并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三、現場道路要暢通,料具堆放要整齊、安全。危險部位和場所應設圍欄及設置安全標志牌。
十四、現場內的鍋爐及壓力容器要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理。
十五、非施工人員不的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2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3、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提高安全意識和技能。
4、負責本隊(室)的定額考核工作,協助隊(室)長定生產經營任務。
5、負責設備運行消耗統計,按時上報各種資料報表。
6、認真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7、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災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x區與管理工作責x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x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x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三、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四、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1、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2、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4
為強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末然,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為輔,獎懲與個人利益掛鉤的原則,確保駕駛員行車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與駕駛員簽訂行車安全責任書,實行安全責任制。
二、駕駛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及相關的法律法規。
三、制定獎勵辦法,鼓勵駕駛員安全行車,盡量避免交通事故。 領導、管理員、駕駛員實行年終考核,對考核優秀的人員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
四、處罰辦法
1、一般違章:主要包括超速、超載、沖紅燈、禁按喇叭、沖禁行路段、不扣安全帶、亂停亂放、壓雙實線、事故扣證、辦班罰款等則由駕駛員自負。一年中有三次一般違章的,取消年度安全先進的評比資格。
2、酒后、醉酒駕車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交通事故處罰:
。1)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償外,由駕駛員全部承擔損失金額。承擔全部責任和主要責任的,停駕一個月,罰款3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進的評比資格,直至解聘。承擔次要責任的,停駕15天,罰款2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進的評比資格。無責任的,不作任何處罰。
。2)嚴禁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違者停駕一個月,罰款3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進的評比資格,直至解聘。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
4、由于駕駛員責任心不強,造成車輛損壞的,損失金全部由駕駛員承擔。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5
一條: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勞動安全暫行條例》和交通建設局的有關文件規定,實行行政負責,歸口管理,紀律監察,群眾監督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特制定本規定。
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單位各類人員,凡違反本規定的均按照有關條款處理。安全工作考核作為單位評選先進、獎金效益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之一,具有一票否決權。
三條:本處安全生產管理,實行層層責任制,施工隊、作業班組(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隊承建項目)向項目部負責,項目部向處負責,分級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同時各級領導承擔一定的責任,處主要領導負全面責任,項目經理負主要責任,其他領導負綜合管理責任。
一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概念: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生產單位崗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企業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核心是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的領導,建立起以政府部門、企業主要領導為一責任人的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要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企業各級生產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要"對上級負責,對職工負責,對自己負責"。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
①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即建立起經營者(決策、管理、和監督責任)、管理者、技術人員及全體員工的安全責任制體系。
、诮⑷a責任制的步驟:首先要樹立"安全一"的思想,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有專門的人員與機構來保障,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制度。
、廴a責任制的落實:在以法人代表為核心的責任體系下,通過檢查、監督、獎懲等制度來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得到落實。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現
責任制度就是明確企業一把手是安全減災的一責任人;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全面綜合管理,不同職能機構有特定的安全職責。如一個企業,要落實安全責任制度,需要對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制定出具體的安全責任,并通過檢查、監督、考評、獎懲等實際工作得到落實。
二章組織機構及職權
處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成員由行政辦公室、工程技術科、設備物資科、勞資科和各項目部(隊)行政負責人組成。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在處行政領導下開展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法令,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適合本處的有關規章制度和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做好勞動保護、保險工作,審查、審核基層單位的專題報告,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行政和經濟處分決定。安委會可隨時召開全體委員會議討論有關安全的重大事項。
處級安委會要作好行政領導安全的助手,協助處長處理安全生產問題
、龠M入項目(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跈z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依照本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蹤z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工、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6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職責
第一條
設安全環保部為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任命分管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經理進行監管,安全部人員由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專職(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責任劃分
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四、人員職責
第一條
協助分管安全生產經理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第二條
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第三條
制定、修訂、健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第五條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第六條
.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正確佩戴和使用。
第七條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
本生產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九條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第十條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第十一條
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饋工作。
第十二條
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五、職工安全職責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工程設備
第一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量蒸氣、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
第四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安全防護措施。
電信線路
第一條
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條
電信線路[10-14] 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三條
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
第一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痞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電梯
第一條
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條
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托保養點。
第三條
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四條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五條
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六條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七條
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辦備案。
七、防護
第一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二條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條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條
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八、檢查整改
第一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二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條
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九、教育培訓
第一條
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部門、班組)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二條
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教育內容
一般分為思想、法規和安全技術教育三種主要內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2.法規教育,主要是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條例、本企業己有的具體規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3.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安全技術的訓練。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工業衛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急救知識;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的防護;職業病原因和預防知識;運輸安全知識;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
獎勵處罰
獎勵內容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十、先進集體
第一條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條
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第三條
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第四條
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第五條
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十一、先進個人
第一條
.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第二條
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三條
.堅決對違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十二、懲罰內容
第一條
發生重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二條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條
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四條
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五條
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十三、工傷事故
第一條
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第二條
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第三條
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條
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第五條
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第六條
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十四、事故傷害
輕傷
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重傷
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死亡失去生命
十五、事故處理
第一條
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第二條
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辦報告。
第三條
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第四條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第五條
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第六條
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七條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第八條
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十六、玩忽職守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第一條
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第二條
對可能造成重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第三條
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7]
第四條
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意的。
第五條
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第六條
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第七條
違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第八條
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第九條
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第十條
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十七、總結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7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潛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現根據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生產實際,制定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第二條、公司要根據年度安全施工生產需要,由勞人部根據安質部提報的培訓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公司各項目要依據本單位施工生產狀況,制定本單位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第三條、對從業人員(含分包隊伍)的安全培訓教育的組織實施,公司實行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公司負責對公司領導、公司管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取證和公司本部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項目經理、安全員、技術員和其他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由項目所在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管理機構或公司共同組織實施;
第四條、公司各項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4、1項目部員工務必定期理解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4、2項目員工每年務必理解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1)項目經理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2)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透過學習培訓取得崗位合格證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務必理解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人貨兩用電梯司機等)在透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需理解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5)其他員工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6)待崗、轉崗、換崗的員工,在重新上崗前,務必理解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3新進場的工人,在理解公司安全培訓合格,還務必理解本項目部進行項目、班組的二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1)項目安全培訓教育的資料是:工地安全實施標準的執行(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現場設施、過程施工特點、生產和生活環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2)班組安全培訓的主要資料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技術交底中的有關資料、事故案例分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4項目部與各班組負責人務必針對施工作業和施工特點,及時抓好對在場職工冬雨季及節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教育,做到不違章操作。
4、5項目部務必建立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理解安全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
4、6一般員工待崗、轉崗、換崗,員工重新上崗前以及新進場工人的安全培訓教育由項目部自行組織培訓。
第五條、職工安全培訓,應當使用經國家各行業安全主管部門審定的大綱和教材。
第六條、安全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并實施考核。安全教育培訓記錄應使用公司三標一體程序文件中規定的格式。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8
第一條為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隊伍整體素質,規范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以下稱: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行為,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本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施工安全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監督執法人員”是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從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行政執法的工作人員。監督執法人員應當擁有當地人民政府頒發的福建省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經當地人民政府注冊的行政執法證,并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監督執法專業知識。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培訓是指以提高“監督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為目的進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安全專業技術的培訓。
第四條培訓分為資格培訓、年度培訓、不定期培訓三種。
資格培訓,包括行政執法資格和建筑工程安全監督專業知識培訓。“監督執法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任職。
年度培訓,包括“監督執法人員”補充更新專業知識、法律法規的再教育。年度培訓成績作為年度考核和繼續教育的重要內容。“監督執法人員”,必須經年度考核合格,才能繼續在崗任職。
不定期培訓,根據國家和省、市、縣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和在崗“監督執法人員”的工作需要,實施的針對性較強的法規和專業知識,以及安全生產形勢教育等的培訓。培訓可作為繼續教育的內容。
第五條“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類負責的原則。建寧縣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的資格培訓考核工作,由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統一安排實施。
第六條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可以采取分散自學和集中培訓、統一考核相結合的形式。
第七條監督執法人員必須認真參加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9
一、生產管理制度
1、總經理全面負責全公司的工作,制訂年度生產計劃,公司各項生產任務,具體由業務主管統一執行。
2、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結合本公司船舶(游艇)生產能力,由副總經理于每年1月份分別編制營運生產及經濟項目的年度、月度計劃,同時將計劃任務下達到船舶(游艇),作為各船的生產責任目標。
3、公司業務主管要認真負責組織招攬客源,深入到旅游部門,做好調查研究,掌握客源流向,積極爭取客源,并與旅游局、海事局保持聯系,落實計劃旅游線路等。
4、為保證客源計劃的實現,公司采取和旅游公司相結合的辦法,爭取長期持續穩定客源,管理制度《生產經營管理與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5、船舶在帶客過程中,必須向公司業務部隨時報告運行情況。到景點時,首先向業務部報到掛號,作為到達次序的依據。各船舶 (游艇)要絕對服從公司的調度和配合。
二、船舶管理
1、各船舶(游艇)在運輸過程中,要向客源公司負責。保證旅客的安全,做到游客就是上帝,全心全意為旅客服務。
2、生產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掌握市場信息及本公司船舶(游艇)運行情況,做好日常線路計劃的編排,并向總經理提供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今后工作措施,作為管委會決策的依據。
3、為確保任務完成,有計劃地掌握船舶的經營生產動態,凡是發生海損事故待修理的船舶(游艇),或特殊原因,船舶需要報停航的,必須向上級主管部門報批備案。
4、為加強船舶(游艇)管理,促進企業事業發展,鞏固企業經濟,凡屬公司管轄的經營船舶(游艇),應按規定繳交企業管理費。
5、各經營船舶(游艇),在經營期間所需的各項成本和規費、稅費、社會負擔費均由船方自行負責。
6、發生海損費事故的船舶(游艇),如需要公司派人前往處理的,公司除負責出差人員的旅差費外,其它一切費用均由船方負責。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20
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是依靠職工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形式,利用這種形式可以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和法規,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督促落實安全規章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獲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隱患,交流經驗,推動安全工作,促進安全生產。
一、檢查要求
1、安全檢查的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2、安全檢查應貫徹領導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的原則,檢查包括職工自查、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夜間抽查和日常檢查。
3、安全檢查必須有具體計劃、明確的目的、要求、內容,制訂《安全檢查表》。認真做好檢查記錄,由相關的責任人簽字后留存,做到邊檢查、邊整改,并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二、檢查形式與內容
1、日常檢查分崗位從業人員自查和管理人員巡回檢查。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進行檢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2、專業檢查分別由各專業部門的主管領導組織本系統人員于進行。內容主要是對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安全裝置、特種防護用品、運輸車輛及消防設施、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危險源的檢測監控情況等工作。
3、季節性檢查由安全領導機構組織各部門管理人員進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汛為重點;夏季安全大檢查,以防暑降溫、防臺風、防汛為重點;秋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為重點;冬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保暖、防滑為重點。
4、綜合檢查分車隊、部門二級,由企業負責人組織安全領導機構進行以查思想、查領導、查紀律、查制度、查隱患為中心內容的檢查。每年不得少二次。
5、節假日檢查:成立春運、國慶等節假日值班人員為班底的安全檢查小組,負責節假日期間公司的生產安全。以查隱患為主,重點是車輛停放場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檢查物資的存儲狀態;節假日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情況。
6、各種檢查均應編制相應的安全檢查表,按檢查表的內容逐項檢查。內容包括: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的項目、檢查人、查出的問題或無問題的記錄、被檢查部門或人員的簽字等。
三、隱患的整改
1、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措施及時整改,除現場整改外隱患整改后須復查整改情況并要有復查記錄。
2、查出的隱患不能及時整改的,檢查人員必須及時向安全領導機構或管理部門匯報情況,制定相應的陷落措施和整改計劃,限期進行整改。
3、對政府管理部門查出的安全隱患,須按整改要求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向檢查部門反饋。
4、除一般事故隱患外,隱患整改要制訂整改方案。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四、制度的保障
公司每年應當在安全管理經費中列支足夠的資金保障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整改的開展。公司法人應深入到基層,了解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情況,定期地組織相關人員分析研究安全生產中的難點和突出問題,制定隱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和方案,推動各項制度、規定和措施落到實處。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21
1、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火負第一責任;
2、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3、負責制定學校安全的規章制度和措施,并負責落實;
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涉及人身安全方面的'環境治理整頓,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負責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校舍和運動器械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學校的安全防火管理,防止火災;
7、制定學校重特大安全事故人員緊急疏散和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22
1、參與本醫院安全管理的決策和各個時期安全環保工作計劃的督促、檢查及落實’及時向院長提出安全環保方面的建議和計劃,并組織實施。
2、做好職工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時檢查、督促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根據工作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3、經常檢查職工執行情況,堅持“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及時上報”三|及時原則。
4、組織醫院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
5、負責醫院的安全生產教育與考核工作。協調并負責制定本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技術標準、考核、獎懲規定等規章制度,并認真組織實施。
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嚴格落實職工安全教育制度,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嚴禁違章作業,醫療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8、組織對醫院違章、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第一安全負責人報告。
9、對本醫院安全生產負有主管領導責任。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23
1、傷亡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或直接報告總經理;
2、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并保護好現場,視情況輕重24小時內將事故基本情況逐級報告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
3、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重傷事故由總經理組織,安全、生產、技術科等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
4、死亡事故應報由安全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5、查明事故的原因過程后,要制定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立即進行整改,三不放過。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24
一、完善和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實行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和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為各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實行“一崗雙責”,確保職責到位、機構到位、經費到位、安全監督到位。
二、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培訓制度,使職工受教育率達100%,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率達100%,持證上崗率達100%,師生受教育率達100%,農民受教育率達95%以上,廠長(經理)職業安全管理資格認證率達95%以上。
三、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監控重大危險源有硬措施,重大事故危險品登記報告率達100%,按期整改率達100%,整改期間安全防范保障落實率達100%,違法、違章不安全經營項目取締率達100%,各單位必須有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應急救源預案。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25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勞動紀律現象的發生,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加強各級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查機械設備、查操作行為、查勞保用品使用、查傷亡事故處理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制度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半年組織進行一次。
車間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和重點抽查為主,以查處“裝置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季度組織進行一次。
班組安全檢查應以經常性安全檢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為主,以查處“操作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周組織進行一次。
各級檢查都應對檢查情況及時予以通報,并將檢查結果作為安全評比的主要依據。
5、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型機械設備、施工用電、壓力容器等專業性或重危險項目的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根據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各級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饋到檢查部門。
8、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但有整改條件的隱患項目,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項目、定時間、定人員和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凡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廠部、凡廠部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主管部門)限期整改。
9、企業無力解決的重事故隱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隸屬的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抄報上一級行業主管部門。
10、對物質技術條件暫時不具備整改的重隱患,必須采取應急的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11、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都應將檢查出的隱患和整改情況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重隱患及整改情況應由安全技術部門或安全管理人員匯總并存檔。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26
1、院長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安全保衛工作,并負全面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人民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重要議事同程,主持研究和解決本單位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督促檢查本單位內安全生產工作,分解安全生產考核目標,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4、負責檢查并督促院安委會對單位內的各科室組織實施安全管理,重點抓好毒、麻、劇毒藥品管理、醫(護)技術操作,高壓消毒鍋,取暖鍋爐、用電設施、防火設施、一次性醫療用品用后處理、污水排放、污物處理、傳染病防治、食物中毒預防、職業病防治等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5、定期聽取安委會和各科室負責人的工作匯報。采取有效措施,協調解決本單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
6、單位內發生重大事故時,要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協助上級政府和有部門。
7、負責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人員、經費、辦公場所、裝備等相關問題。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2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程序化,實現企業穩定、和諧、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督、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原則,從嚴、從細、從實地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 各集團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集團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各集團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統一協調指導下屬企業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健康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分公司經理(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五條 安委會以下分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企業經理(負責人)擔任。
第六條 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審定本集團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并督促落實;
(二)監督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四)組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并督促立項整改;
(五)審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六)審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決定表彰事宜;
(七)討論決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應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做到“一職一責,一崗一責”。
第八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簡練、實用,符合崗位要求,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條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第十條 企業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核,公示考核結果。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 各企業應采取各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條 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條 應堅持新入廠員工、轉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第十四條 要加強對臨時雇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開展對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 企業要加強安全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并對培訓內容進行書面考核。
第五章 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制定相關檢查表格、記錄表,堅持日常檢查,要落實崗檢、巡檢、交接班檢查,并記錄檢查結果。各集團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企業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 企業應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生產特點,以及特殊作業要求,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安全檢查。
第十八條 各集團應建立干部安全生產聯系點制度,定期對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安全生產聯系點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第十九條 企業應完善安全檢查手段,依據標準、規范及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檢查人員應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做出書面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并向上級報告。整改情況應有回執記錄。
第二十條 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辦法,加大對違章檢查、監督和處罰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嚴重違章行為要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第六章 應急管理
第二十一條 各集團應監督下屬企業制定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制度。應急管理要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第七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加強事故管理工作。對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均應報告,并按照規定統計。 第二十三條 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
第二十四條 各類事故都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重大事故,企業必須立即按照管理權限,上報集團公司或總公司,并按照規定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銷毀有關證據。
第二十五條 發生事故后,應按照分管權限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認真的調查事故。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準確查清事故原因,重點查找設施設備、工藝技術、規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確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并依據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根據事故分類和分級,由企業及有關部門、人員向上一級單位或主管部門匯報事故情況。
第二十六條 按規定時間做好事故的結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檔案。
第八章 考核與評比
第二十七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按年度下達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第二十八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年度考核評比。對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達到先進要求,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考核優秀,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定,授予安全生產先進企業稱號,發給獎牌或證書。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制定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年度考核指標,并報所屬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審批。 第三十一條 各集團及下屬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規定,對查出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理。
第九章 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條 事故按人員傷亡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劃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傷),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系指造成輕傷、急性工業中毒,但沒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系指只有輕傷但沒有重傷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不足1萬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條 企業發生事故時,企業或所屬二級單位領導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調、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并視情況立即決定啟動上報程序。
(一)當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經發生一般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集團主要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二)當發生一般事故,或已經發生小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企業領導或業務分管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三)發生其它生產安全事故,由企業分管安全領導決定是否派人趕赴現場。
(四)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時,企業主要領導不在單位的,應在第一時間返回單位,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十四條 事故處理責任劃分: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人、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領導組長)、集團負責人(安委會主任委員)。
一、行政處分依據事故等級確定:
(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降級、撤職處分;
(二)發生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記大過、降級或撤職處分;
(三)發生一般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二、經濟處罰依據事故造成損失確定:
(一)造成公司損失5萬元以上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直接管理人當月工資,并分別處罰損失額的10%,企業負責人、集團負責人視情節輕重分別處罰不低于損失額的10%;
(二)造成公司損失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當月工資,并處罰損失額的2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15%,企業負責人視情節輕重處罰不低于損失額的10%;
(三)造成公司損失不到1萬元的,直接責任人處罰損失額的3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20%;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
(一)發生損失額在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負責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組取消評優、晉級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二)發生損失額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企業負責人級所轄公司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三)發生損失額在10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集團負責人及所轄集團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各集團、企業應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20xx年1月23日起執行。原《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由集團總公司總裁辦負責解釋。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28
總則
1、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產貫穿于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4、各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5、公司主要負責人、各車間主要負責人、各班組組長是本公司、本車間、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其所轄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6、公司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7、公司工會組織應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8、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9、公司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10、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11、公司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2、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各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本年度的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部署。
3、各車間每周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組織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制定對事故隱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實整改。
4、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導公司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5、各部門必須堅持使各級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經常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為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必須加強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公司對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檢查職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應納入本公司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長期規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以充分保證,經費從公司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4、公司應采取會議、板報、標語、印發宣傳品、圖片展覽、安全知識競賽、專場教育講座等多種形式,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應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安全教育檔案由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安全專管員)負責實行分級管理。
6、公司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各級安全管理人員任職期間,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20學時,其它管理人員不得少于24學時,一般作業人員不得少于40學時。
7、新進場工人必須接受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四十學時。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安全專管員)組織實施。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各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組織實施。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9、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后重新上崗時,必須通過相應的車間及班組級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教育和培訓。
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發生,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加強各級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查機械設備、查操作行為、查勞保用品使用、查傷亡事故處理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制度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半年組織進行一次。
車間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和重點抽查為主,以查處“裝置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季度組織進行一次。
班組安全檢查應以經常性安全檢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為主,以查處“操作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周組織進行一次。
各級檢查都應對檢查情況及時予以通報,并將檢查結果作為安全評比的主要依據。
5、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大型機械設備、施工用電、壓力容器等專業性或重大危險項目的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根據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各級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檢查部門。
8、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但有整改條件的隱患項目,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項目、定時間、定人員和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凡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廠部、凡廠部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主管部門)限期整改。
9、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隸屬的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抄報上一級行業主管部門。
10、對物質技術條件暫時不具備整改的重大隱患,必須采取應急的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11、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都應將檢查出的隱患和整改情況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重大隱患及整改情況應由安全技術部門或安全管理人員匯總并存檔。
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測制度
1、公司的安全設備、特種設備(包括行車等)由公司統一管理并負責對其實施監督。
2、公司做好安全設備、特種設備的進場組織、安裝調試、拆卸退場及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工作,負責向當地設備監督、檢驗部門進行報檢、報驗,未經當地設備監督、檢驗部門許可和驗收合格的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不得投入使用。
3、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原則,做好對現場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的管理,所有從事與安全設備與特種設備作業有關的操作、維修保養等人員均必須由公司統一派遣,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公司應做好對現場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對其安全運行實施監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支持或強迫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違章作業。
5、公司應把對外租設備的管理納入到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許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危險作業現場管理制度
1、公司及各車間班組必須加強對危險作業的管理。
2、施工前,應對作業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并認真對作業場所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安全防護措施到位,安全裝置靈敏可靠。
3、臨時用電必須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其安裝、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電工完成,搬運、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停用的機械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鎖好開關箱。非電工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在潮濕、危險場所作業,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4、各種氣瓶的運輸、儲存、使用,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有防火、防爆、防曬、防劇烈震動措施,距離明火10m以上。
5、在強腐蝕、放射性場所作業時,必須保持防護設施的安全、有效;鍋爐、壓力容器安裝、維修作業時,必須加強通風。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須免費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帶、使用。嚴禁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2、公司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
3、公司采購、發放和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是具有《國家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勞動防護用品生產條件資格認可證》和《安全鑒定證》的產品。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協同材料管理部門認真做好對新購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杜絕假冒、偽劣勞動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
4、從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和保管好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期內防護性能完好。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29
一、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義
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規章制度就是企業的規矩。沒有健全而嚴格執行的規章制度,企業是管不好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則是企業規章制度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保證生產活動順利進行的手段。同時,沒有健全和嚴格執行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企業的安全生產也是搞不好的。
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要通過規章制度去體現。通過實現規章制度,可以有條不紊地組織生產;可以從制度上促進廣大勞動者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真正做到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服從安全。同時,勞動者按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生產作業,可以把安全工作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緊密聯系起來,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到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各個環節。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
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可分為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工業衛生三個方面。
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制度,包括安全總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檢查、傷亡事故報告、各類事故管理、特殊區域內施工審批制度、勞動保護設施管理、安全值日制度、安全生產競賽辦法、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辦法、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三同時(即主體工程與勞動安全衛生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審查驗收管理等。
安全技術方面的規章制度,包括電氣安全技術、壓力容器安全技術、鍋爐安全技術、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建筑安全培訓施工安全技術、消防管理、危險場所的安全技術管理、容器內作業、高空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培訓、考核、發證、持證作業等)、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工業衛生方面的規章制度,包括塵毒監測、防塵防毒措施、防塵防毒設備的維護管理、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統計報告、防暑降溫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
鑒于安全寓于生產之中,企業的每一個工作人員都從不同的角度為企業的生產經營擔負責任,每個人盡責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的成效。同樣,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企業的每一個工作人員又必須對安全生產擔負責任,每個人盡責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的安全生產。因此,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是中心內容,是企業崗位責任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企業各級負責生產和經營的人員,在完成生產或經營任務的同時,對保證職工安全與健康負有重要的責任。二是各職能部門的人員,對自己業務范圍內及有關的安全生產負有相應的責任。三是所有工人對自己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30
1、凡在施工現場從事塔式起重機拆裝作業單位,必須取得《塔式起重機拆裝許可證》,沒有取得《許可證》的單位,不得從事塔式起重的拆裝業務;
2、塔式起重機的拆裝必須制定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要嚴格執行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生產廠家的使用說明,并嚴格執行工程技術人員制定的拆裝工藝和方案;
3、起重機拆裝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明確現場指揮和司機、鉗工、電工、起重工、信號工等作業人員的職責,拆裝人員實行持證上崗;
4、塔式起重機在日常使用、保養、維修過程中的檢測,由其使用單位自行負責,塔式起重機拆裝過程中的檢測,由其安裝單位負責,并須做好記錄和歸檔工作;
5、塔式起重機大修后或事故修復后的技術檢測和驗收檢測由塔式起重機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檢測機構負責,其他任何部門和單位都不能對塔式起重機進行檢測。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31
一、目的
根據《安全生產法》及企業安全達標標準規定,企業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為規范工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與人員任命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工廠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
三、職責
(一)廠長負責工廠安全管理協調機構和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
(二)勞動人事教育處負責安全管理人員的選用考核。
四、管理內容
(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設置
1、工廠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包括廠長、黨委書記、總工程師、生產廠長、機動副廠長、總會計師、質量廠長、工會主席、安監處長、職工代表,安委會主任由企業廠長擔任。
2、安全生產委員會人員中應有員工代表,員工應清楚員工代表的選擇標準和職責,員工代表的職責應工作場所中展示,員工代表應熟悉職責范圍內的各種危險源及其風險。
3、安全生產委員會要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議,審查安全工作進展和確定方案,協調解決存在的安全問題。
4、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內容全部形成會議紀要,其中必須包括工作項目清單,并由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簽發。
5、安委會辦公室設在安監環保處,安監環保處是安委會日常管理機構,安監環保處為安委會辦公室主任。
(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設置
1、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必須是相對獨立的部門,其工作人員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是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公司內部各種安全檢查活動,主動發現事故隱患,監督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等,專門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計劃與布置、監督與檢查、總結與考核。
3、安全管理機構是工廠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組織,除安全生產管理外,不兼做其他工作。
4、安監環保處為工廠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現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5人,安全管理人須取得相應的安全管理資質證書。
(三)人員的任命
1、工廠依據特點按書面或調令形式任命安全管理人員。
2、被任命的人員必須理解并履行其職責與義務,被任命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培訓,并考核合格。
五、相關文件
(一)關于成立(調整)工廠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通知。
(二)安全管理人員任命文件。
風險提示: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32
生產廠區十四個不準
一、加強明火治理,廠區內不準吸煙。
二、生產區內,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三、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四、在班前、上班時不準喝酒。
五、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七、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九、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十、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十一、未辦高處作業證,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作業。
十三、末安裝觸電保安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職工,不準獨立作業;非凡工種職工,未經取證,不準作業。
操作工的六嚴格
一、嚴格執行交接班制。
二、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三、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四、嚴格執行操作法(票)。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六、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一、動火證未經批準,禁止動火。
二、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三、不清洗,置換不合格,禁止動火。
四、不消除四周易燃物,禁止動火。
五、不按時作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六、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一、必須申請、辦證,并得到批準。
二、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三、必須切斷動力電,并使用安全燈具。
四、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五、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六、必須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
七、必須有人在器外監護,并堅守崗位。
八、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機動車輛七大禁令
一、嚴禁無證、無令開車。
二、嚴禁酒后開車。
三、嚴禁超速行車和空檔溜車。
四、嚴禁帶病行車。
五、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六、嚴禁超標裝載行車。
七、嚴禁無阻火器車輛進入禁火區。
加油站十禁令
1、嚴禁煙火,嚴禁堆放易燃物。
2、嚴禁工作人員穿帶釘子的鞋和易產生靜電的服裝上崗。
3、嚴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嚴禁使用化纖拖把和抹布。
4、嚴禁給未熄火的車輛加油,嚴禁加油槍碰撞車輛排煙口。
5、嚴禁在站內修車。
6、嚴禁向塑料桶或摩托車內直接灌裝油品。
7、嚴禁在加油現場和罐區使用通訊工具。
8、嚴禁在強雷電時進行加油和卸油作業。
9、嚴禁在加油站進行未辦理動火手續的動火施工。
10、嚴禁隨意挪動消防器材。
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33
(1)協助單位負責人組織推動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并切實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制度。建立并保持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定期評價,持續改進。
(2)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生產理念,充分發揮每個人的積極性、創造性;不斷增強員工發現危險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消除隱患,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3)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與及時修改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并對這些文件、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匯總和審查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按期實現。
(5)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施工監督、竣工驗收,督促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按“三同時”原則執行。
(6)經常地、有計劃地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負責實施新員工入廠安全教育;配合地方、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搞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7)協助管理者組織好日常的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督促和協助解決。發現重大隱患時,有權指令先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管理者研究處理。
(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分析、報告,做好事故的預測、預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實現。
(9)協調解決基層反映的在其職責范圍內無法解決的問題,在資金、技術、政策方面提供保障條件,免除其后顧之憂,努力當好基層的“配角”。
(10)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職業病和各種職業危害情況的調查、分析、報告工作,建立單位職業危害、職業健康檔案,針對職業危害情況研究和實施防治措施。
(11)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發給個人防護用品(具)、保健食品和清涼飲料,并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使用。
(12)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勞逸結合。搞好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13)及時提出企業需要解決的有關生產安全的科研課題,協助單位科研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科研工作。
(14)不斷深入基層推進"6s"活動,進行調查研究,掌握基層單位貫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冃z查要涵蓋各個方面,及時糾正基層安全管理偏差,持續提高基層的管理績效,促進基層安全管理體系化、程序化、科學化。
(15)總結和推廣基層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會同工會組織選拔、培訓安全生產積極分子,指導和支持他們開展群眾監督檢查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