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精選32篇)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
為保證幼兒園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幼兒健康成長,確保國家(園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室向領導小組分管領導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幼兒園每月要對幼兒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幼兒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有重大事故立即上報。園內外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二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日;加強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幼兒園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得將幼兒趕出教室、幼兒園。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幼兒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鎮教管中心領導批準、園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不得組織幼兒參加救火、救災等。
7、幼兒園還要教育幼兒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鎮政府和教育局。
9、幼兒園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
一、電源線路、自來水管道、煤氣設備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二、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三、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四、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五、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六、安全用電用水用氣必須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度,總務處組織自查并會同各部門進行抽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3
1、幼兒安全教育“五不”。不觸摸各種電器開關;不亂食花、草、種子、藥物、食品;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不把臟東西和危險品放在口袋里;不隨便離開老師。
2、上課及活動時間教師不得與人聊天,不得離開幼兒,要時刻關注每個孩子,讓所有孩子始終處于老師視線之內。一般情況下,不接電話和會見客人。
3、活動前做“三檢查”(即檢查場地、設備、幼兒情緒和衣著):“一交代”(向幼兒交待紀律與玩法);活動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內容和方式;活動后清點幼兒人數并總結講評。
4、拿飯、拿水時要打招呼,要躲開幼兒走。剛煮沸的湯和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開飯時,飯菜、湯不燙手時才能讓幼兒端,飯、菜、湯不能從幼兒頭上過。
5、不讓幼兒接觸電源開關、刀器、滾水和火
6、下班前要仔細核對幼兒人數;關好門窗;關閉電器并關閉開關;鎖好貴重物品。
7、幼兒受傷后,帶班老師要冷靜沉著,耐心詢問,仔細查看傷口。如果是燙傷要迅速離開熱源,是骨折要固定好傷口位置,再迅速護送到醫院。
8、發生事故后,要立即報告園長。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4
1、外出看電影及春游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注意運動器具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沿路乘車、過馬路要確保幼兒的安全,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以免遺失幼兒。
2、要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自我保護能力,不要亂奔亂跑,進園后不能擅自離開幼兒園,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的名字等,不能隨意地支差幼兒到別處替老師取物,防止出意外事故。
3、教育幼兒不帶危險品到幼兒園(如:別針、鈕扣、夾針、小刀等物)防止異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檢時要注意幼兒帶的物品。
4、園內煙熏、廚房火種等要有人負責。
5、衛生老師負責保管幼兒園的藥物,內服藥,外服藥要有名字,有明顯的標志,過期變質的藥物及時處理。有毒藥物要謹慎保管。防止服藥或注射發生錯誤。
6、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
7、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湯、熱菜、熱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開飯時一定要注意幼兒安全,防止事故傷人。
8、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9、在園內不私自使用電器用具,錄音機用好切斷電源。
10、外出活動隨手關燈、關電扇、關水龍頭,錄音機平時鎖在櫥內。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5
各位家長晚上好,下面由我來介紹一下幼兒園接送安全工作。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為使孩子們健康、自由、快樂的成長,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幼兒園的各類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正常化。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精神,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幼兒園幼兒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班及家長要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精神,我們將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
二、安全意識:幼兒園和幼兒家長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家長要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監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接送時間:早上7:30至8:30為入園時間,9點后謝絕入園,特殊情況除外,下午4:30開始離園。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定的作息時間接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
四、幼兒的接送家長: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父母親或爺爺奶奶接送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周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托人姓名、年齡、特征及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知本班教師,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來園接幼兒的家長一定要憑卡接送和老師說再見方可離開。乘校車幼兒家長一定要攜帶好接送卡。
五、幼兒服藥要求:幼兒家長或監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乘車幼兒家長一定要寫明服用說明并簽名寫好日期后交代乘車老師,乘車老師將轉達班上老師給幼兒服用。
六、請假要求: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幼兒園請假;乘車幼兒如有請假請第一時間告知校車老師。
七、幼兒入園要求:為安全起見,幼兒早上入園前家長或監護人要檢查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或值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生。
八、門衛要求:幼兒園門衛或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對于外來人員入內校門要嚴格登記,嚴防社會不法分子進入園區,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幼兒,或攜帶不安全物品入園。
九、放學后要求: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放學后禁止幼兒在園內逗留、玩耍。
十、為了規范幼兒的安全接送問題,請家長務必配合幼兒園做好接送的各項配合工作。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6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組檢查落實,保證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別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公路、鐵路交通規則,橫行車行道要走斑馬線,要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2、不準在馬路上或鐵道線上追逐玩耍,不準穿越車行道和護欄,不準爬車、追車、攔車或拋物擊車。
3、不滿12周歲不準騎自行車上學。
二、水、火、電安全教育
1、無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學生玩煙花、爆竹、火柴、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準隨便按動學校或公共場所的電線、開關、插座。
4、郊游時不準攜帶火種。
5、學校后勤部門定期檢查、維修、形成制度。
三、課間活動教育
1、禁止學生在校園及走廊上追逐打鬧。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為。
3、上、下樓梯靠右走、嚴禁攀越扶手、護欄。
4、到功能室上課、下課均排好隊。
5、低年級小學生沒有老師帶領時不能到跑道邊的沙地、單杠、雙杠及有危險性的地方活動。
四、體育課、活動課安全教育
1、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的指揮,按規定完成體育動作或活動課內容。
2、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衣服要寬松,不準佩帶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屬品、要穿運動服。
3、體育、活動課教師上課前要檢查設施場地是否安全,教師要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
五、勞動安全教育
1、合理安排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但不要讓體弱多病的學生參加過重的體力勞動。
2、不讓學生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濕手、濕布觸摸、擦拭電器、開關、電線。
3、勞動時應小心細致、搬放物品時應抬穩放牢。
4、在擦拭門、窗、風扇、光管時要注意安全。
5、要讓學生注意絕對不能從高空拋物。
6、勞技課、教師應在上專業課前講述與有關專業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
7、勞技課場所有規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動教育
1、組織學生集體參加校外活動,一定要按程序逐級上報審批,要做到周密計劃、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活動時,學生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要私自離隊或到沒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動。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7
為了讓每一位教師知道,當傷害發生時我們應該怎么辦,青山中心小學近日完善了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
在報告制度方面,學校制定了首問負責制,即第一位知情教師應首先向學校分管安全的領導報告,非班主任的應告訴班主任教師。
應急處理機制,根據不同安全事故制訂了不同的應急處理方法,包括學生相撞輕微碰傷應急處理辦法、在活動中自行跌傷應急處理辦法、休克或者其他昏厥應急處理辦法、多人同時發病應急處理辦法、運動時骨折應急處理辦法、學生未到校上課應急處理辦法、食物中毒應急處理辦法、學生打架造成傷害應急處理辦法、校外人員進入學校擾亂教學秩序或造成傷害應急處理辦法、學生被動物咬傷處理辦法、發生火災應急處理辦法、觸電事故應急處理辦法、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法、學生雙休日獨自外出深夜不歸應急處理辦法等。學校還成立領導小組,對所有老師進行培訓,讓大家熟悉掌握應急程序和措施。
學校還專門邀請工程技術人員來校,對校園內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教育教學設施,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為了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學校對已符合建筑標準的樓梯護欄進行了增高處理,在窗臺上增加了防護欄桿,做到關注每一個細節,徹底清除安全隱患,明確安全工作制度,構建平安、和諧的校園。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8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職能部門,功能室和各班級任課教師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要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事故應在最短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及護校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村居安全員保持密切聯系,爭取村居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有關主管部門。
8、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9
1、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聯合教育、公安司法、交通機關定期檢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2、聯合公安部門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的執法檢查,禁止在校園周邊設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
3、結合警校共建 工作站排查校園周邊安全隱患,處理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4、申請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立交通警示標志或安裝減速帶。
5、集體放學時安排部署管理人員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6、禁止沒有資質的無從業許可證的車輛搭載學生。
7、申請有關部門查處在中小學校校園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網服務營業場所。
8、申請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性網吧。
9、申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商販、無證攤點。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0
一、安全責任范圍劃分
(一)學校基建、房屋修繕,學生生活、學習用電的設施設備,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預防安全,消防設施的安全運行由后勤主管。
(二)學生的安全教育,校內、校外各種學生活動安全,由德育處主管。
(三)學生上課(含室內、室外體育課及鍛煉課)安全,學生機房、實驗室、多媒體教室的使用和防盜安全,圖書館安全,由教務處主管。
(四)會計室、財經票據及現金安全,由后勤負責人主管。
(五)教職工活動安全,由工會主席主管。
(六)全體教職工以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為安全責任范圍。
二、安全責任劃分
(一)校長白金霖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對分管工作負責。
(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處理學校安全突發事件。
(三)安全責任具體劃分
1、各年部負責人是所負責年部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有:
(1)負責擬定所轄工作人員職責和本年部部安全工作措施和辦法,
(2)負責所轄工作范圍的安全督查和責任人職責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任何隱患。
(3)審批、回復有關人員的請示或報告,及時解決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問題。
(4)匯報和落實安全的有關工作。
(5)安全事故發生后,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前提下,第一時間向校長報告,并在1小時內擬出事故報告草案。
2、實驗室儀器管理人員對各實驗室的安全負完全責任。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3、班級學生安全工作:班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班級經學校組織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活動的組織者負主要安全責任。
4、重大活動或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安全工作:組織者為全過程的直接責任人。
5、宿舍內學生安全工作:為直接責任人。
6、一周常規管理安全工作由主管年部工作的副校長負責。責任人要對學校公共場所的學生活動進行管理,對學生活動安全負責。
7、消防安全器材的購進、安置和管理由后勤負責。
8、防病、防疫管理工作:德育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認真貫徹《傳染病防治法》,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做好疫情的防治、監控和報告,防止各類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對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及時向學校和有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對學生進行健康知識和傳染病預防知識的教育,培養學生養成健康的衛生習慣。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1
1、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
2、校安全領導小組及各班主任等有關老師,要經常開展預防雷電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防雷意識和能力。
3、在學校發生雷雨時,要迅速進入教學樓,切忌在操場上等空曠場地逗留。
4、雷電時,各教室、辦公室要關閉門窗,防止雷電侵入。人員要盡可能遠離窗戶,遠離電燈、電話、室外天線的電線等。
5、雷電時,禁止使用電器,要提前關閉電視機、音響、影碟機、電腦等室內的用電設備,并切斷電源及信號線路。
6、雷電時,不要觸摸水管、暖氣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筑物外墻,遠離電線等帶電設備或類似金屬裝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樹或煙囪,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屬桿雨傘。
7、若遭受雷電災害后在積極自救的同時,及時逐級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8、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學校要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隱患。
9、發生雷雨天氣時,學校防雷領導小組及各個部門負責人要立即行動起來,做好防雷工作。
10、雙休日、節假日,在離校前要做好切斷一切電源工作。離校后發生雷雨天氣,學校門衛要巡回檢查一遍,以防不測,并做好記錄。
11、學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組長為各室的防雷負責人,對于違反本制度而造成損失和責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2
安泰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一、學校各部門一定要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定期對教室、食堂、廁所、圍墻、禮堂、圖書館等場所和照明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否則將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輕者予以批評,重者(未有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予以記過處分。
二、學校各班級對學生要加強安全教育,在安全工作中,凡是無事故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并對班級加量化分5分,如有事故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并扣量化分5分。
三、全體教師要嚴格遵守師德規范要求,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每發現一次扣量化分2分,品質惡劣者取消年度評優資格,造成情節嚴重者直接定為倒數2%或予以記過處分,表現優秀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
原出處所有。
四、學生要嚴格遵守學校的一切安全規章制度,表現優秀者,可評為年度“安全小衛士”,否則,將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并扣班級量化分1分。
五、教師違反規定或者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導致安全事故,與教師績效考核掛鉤,按照分配方案扣除。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3
學校要認真落實《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按照國家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國家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到學校教學計劃中,按學期做出具體的安排。
二、在開學初、放假前,學校要組織學生集中進行安全專題教育。新生入校后,學校要及時組織學生學習學校相關的安全制度和規定,不斷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三、學校要結合本地實際,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預防演練活動。要針對預防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緊急疏散演練活動,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
四、學校要制定并組織實施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了解安全規章制度、明確各自安全管理責任、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五、學校要充分利用家長會、家長學校、講座和書信溝通等方式,讓家長了解學校、班級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積極配合學校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六、學校要聘請優秀的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制副校長,協助學校制定和落實安全制度,處理安全事故、定期對師生進行法制教育等。
七、安全教育與培訓的內容、時間、地點及參加人員要有詳細的記錄并保存。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4
一、分管負責人:
1、分管負責人組織活動時,事先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時落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報。
2、分管負責人組織師生活動時發生無責任安全事故,處理要及時。
3、校務值周巡視到位,及時到崗,發生安全事故及時了解,處理并上報,并對值日教師進行提醒,在《校務值日記錄》上記錄。
二、各年級負責人:
1、各年級組織活動時,事先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時落實教育及安全管理措施,并上報。
2、各年級組織師生活動時發生無責任安全事故,處理要及時。
3、各年級負責人要針對年級情況進行每月一次的安全隱患排查分析及安全教育,并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處理。
三、班主任:
1、認真組織每日學生安全教育,學生行為檢查督促工作,每周安全總結,在《班主任工作手冊》上有記錄。
2、及時調查、處理并化解學生糾紛等安全事件并記錄,學生中意外事件處理,傷害事件及時救助并上報學校。
3、參加并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異學生管理記錄),及時上交相關材料。
4、組織活動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到位不導致發生安全事件。 5、對班級學生活動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學校以消除隱患。同時教育好學生,防止安全事件發生。
四、學科教師:
1、值周巡視到位,并將安全情況記錄總結在《學校值周記錄》本上。對發生的安全事件或無責任事件及時了解。巡視檢查學生活動行為,記錄不安全行為學生名字,并與班主任溝通的。
2、課內教學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隱患,組織有序不發生安全事件、事故。
3、及時處理課內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學生為第一的原則。
4、跟班時,工作到位,協助管理認真,無安全事件、事故發生。
5、學生發生安全事件時,在場或得知情況,應及時救助、處理,否則應負相應安全責任。
6、參加并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學習任務,及時上交相關材料。
五、重大責任事故獎懲
學校把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檢查考核內容之一。作為評優的依據,對安全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給予表彰并給予獎勵。對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視,管理不力的責任人,給予批評,對由于工作失職導致發生事故的,不得評優評先,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5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征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后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
4. 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6.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7.本校學生出入校門須憑辦主任簽名的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8.按時開鎖大門。
9.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采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6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本保障,尤其是學校的安全工作,因其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關系到千家萬戶和社會的穩定。所以要從穩定社會的政治高度來認識和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師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強化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積極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消除隱患,建立和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為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學校安全制度措施。
一、組織與任務:
1、學校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2、制定了安全工作細則,明確了責任,具體工作落實到人,簽訂了包保合同,落實了包保責任制,具體分工如下:
劉:負責全校安全工作。
孫:負責全校安全工作,檢查與防范,全校各年級的安全、大型活動安全工作、檢查、領導、指導工作,負責總務處,值宿室,小賣店安全工作。
張:負責全校教學工作安全檢查,負責教導處及微機室、實驗室、閱覽室、會議室、領導、指導工作。
梁:負責全校教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盛 薛曉梅:負責保衛科、門衛室、。
雷:負責初一學年各班級及本學年備課室。
薛:負責初二學年各班級及本學年備課室。
田中仁:負責初三學年各班級及本學年備課室。
二、安全管理措施:
(一)儀器室安全措施:
1、制訂好儀器室管理調度,其中必須有安全措施,并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把安全意識放在心中。
2、加強對實驗儀器、藥品及設備的管理,定期檢查,特別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藥品單獨存放,并要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為學校分管領導才能提取。
3、對教師和學生進行實驗后的儀器和藥品及時收回,并清點存放到儀器室,對于廢液、廢渣不隨便亂倒,及時處理。
4、學生一律不準進出儀器室,如有特殊情況需科任教師備條或帶領下方可進入。
5、儀器室的藥品,只用于實驗員和科任教師的實驗,其它人員不能進入儀器室私自拿用。
6、注意安全用電,實驗室中電源由教師控制,平時必須切斷電源。
7、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注意防盜、防火,裝好防盜、滅火器材。
8、學校領導定期對儀器室的安全進行檢查。
(二)自然學科實驗室教學安全措施教室、實驗室磚泥結構,電路布局必須符合安全標準。
1、演實實驗必須提前三天上報實驗通知單,實驗員接時準備,置于實驗室。儀器及藥品應事先檢查是否符合要求及標準。
2、教師使用儀器之后,及時送回實驗室,防止遺忘或發生意外、學生實驗時教師就對生進行安全教育及實驗步驟的講解,特別應強調實驗的注意事項。
3、學生實驗時教師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實驗步驟的講解,特別應強調實驗的注意事項。
4、每位學生實驗時,必須嚴格監督其按實驗操作要求進行,不準其擅自操作及與本次實驗無關的實驗內容。
5、犯規學生及故意損壞實驗儀器者,按《實驗細則》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勒令其立即離開實驗室。
6、確實需要個別研究的學生應在課外輔導教師帶領下進行實驗,切不可讓學生擅自一人在實驗室進行操作。
7、進行電學實驗,事先應檢查使用電源規格,超過安全電壓就檢查電線是否有破損口,電器是否電。如發現應及時更換,絕不允許帶電操作,特別是進行照明電路安裝實驗中,應及早并多次強調觸電事故的預防。
8、在化學實驗中,使用藥品強調其化學性質,防止過量傷人事故的發生。藥品作用后,不得帶出實驗室,不準將各種用后藥品混合。
9、生物實驗后,解剖時使用的利器,要教育學生謹慎使用,不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其亂刻、亂擲,意外傷人。
(三)活動安全措施:
1、教師備課中要有安全注意事項。上課前要對學生講明安全注意點,進行安全教育。
2、上課前,認真對本課使用的體育器材及場地進行檢查,消除隱患。
3、學生練習前,必須認真做好準備活動,危險動作要做好保護措施,如單雙杠,跳馬等。
4、學生課外活動,由班主任組織管理,體育教師指導下進行活動。
5、運動隊訓練必須由體育教師指導下進行,鉛球標槍等器材一律不出借。
6、定期對體育器材及場地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7、嚴禁學生野游、野浴。為了防止出現事故,我校歷來都嚴禁學生自己野游、野浴。為了更好地管理,利用班會進行教育,我校并與學生家長簽定了包保合同書,以便更好的管理,杜絕了事故發生。
8、嚴控差生,防微杜漸。我校對差生工作高度重視,制定了相應的管理措施,如《獎懲條例》,在《條例》中有明確規定,如出現一起打仗事件給班級扣5----10分等等。
(四)計算機機房及語音安全措施:
1、計算機房和語音實驗室配有專人負責,非授課教師和學生不得擅自入內,特殊情況需用計算機的須經專職教師同意。
2、上課前檢查電源是否正常,線路和計算機是否完好,下課及時關機,并切掉電源。
3、上機人員必須在教師指導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使用外來軟件。
(五)學生日常安全措施:
1、課間提倡文明休息,嚴禁用掃帚、拖把或棍棒打鬧。
2、課間下、上樓梯不爭先恐后,到操場、單、雙械活動,不準你搶我爭,嚴禁危險舉動。嚴禁在樓道、梯間進行體育活動和追逐打鬧。
3、在勞動(或大掃除)中,擦玻璃時(特別在樓上),在高處清掃時,要有教師在場。
4、開關門窗要注意周圍是否有人或物,以免碰傷或發生意外。
5、學生進校不得隨意攜帶彈簧刀之類的刀具與利器、打火機、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經發生,學校將作出嚴肅處理。
6、學生有特殊事情必須請假,各班建立放學回家時間的“簽字本”,減少學生在外逗留時間。
7、不準將社會閑散人員帶來學校,同學之間要團結互助,有問題通過教師妥善解決。
8、與家長簽定“安全責任狀”,讓家庭真正參與到學生的安全管理中來。
(六)值日值宿安全措施:
1、遵守交接班時間,做到當面交接。
2、加強安全防洪工作,注意防火、防盜。
3、認真記好值日值宿日志。
(七)自行車安全管理措施:
1、騎自行車必須做到“五必須”:
①學生騎車年齡必須超過十二周歲,且有家長的書面申請。
②騎車前必須檢查剎車、車鈴是否完好。
③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謹慎騎車。
④通過交叉路口、上下橋、上下坡、彎路、人群密集地、窄橋、窄路時必須減速緩行。
⑤轉彎時必須伸手示意。
2、騎自行車必須做到“十不準”
①不準雙手離把,撐傘騎車。
②不準互相追逐,扶肩并行。
③不準在公路上、人行道上學騎自行車。
④不在機動車搶道。
⑤不準載頭猛拐,典線競駛。
⑥不準騎車帶人。
⑦不準攀扶機動車。
⑧不準逆向行駛。
⑨不準闖紅燈。
⑩不準亂停自行車。
(八)門衛及小賣部安全措施:
1、來客統一在門衛登記,嚴禁無事隨便進入學校。按時開關學校大門。
2、節假日值班要禁止學生及社會閑散人員隨便進入學校進行各種活動(如校友會),特殊情況須經學校領導同意批準方可。
3、上課期間,外來車一律停在門口(特殊車輛經門衛登記允許后方可入內),嚴禁入校。
4、小賣部不出售變質食品,確保師生身心健康。
5、各種食品(飲料、肉類等)應在有國家衛生許可的廠家或銷售點購買,嚴防各種衛生不合格食品流入學校。搞好小賣部的衛生工作,做到衛生、清潔、安全。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7
一、學校各部門一定要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定期對教室、食堂、廁所、圍墻、禮堂、圖書館等場所和照明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否則將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輕者予以批評,重者(未有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予以記過處分。
二、學校各班級對學生要加強安全教育,在安全工作中,凡是無事故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并對班級加量化分5分,如有事故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并扣量化分5分。
三、全體教師要嚴格遵守師德規范要求,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每發現一次扣量化分2分,品質惡劣者取消年度評優資格,造成情節嚴重者直接定為倒數2%或予以記過處分,表現優秀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
四、學生要嚴格遵守學校的一切安全規章制度,表現優秀者,可評為年度“安全小衛士”,否則,將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并扣班級量化分1分。
五、教師違反規定或者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導致安全事故,與教師績效考核掛鉤,按照分配方案扣除。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8
一、值班巡邏保證校區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堅持政治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堅守崗位,按規定時間上崗、下崗,不能擅自脫崗離崗、不空崗、不睡崗,工作要認真負責。
三、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忠于職守、確保安全,值班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時要交待值班記錄和值班內發生的問題,以及領導的指示,清點公物,發現公物丟失損壞要說明情況,根據責任予以賠償。
五、在節假期間對值班巡邏人員做適當調整,落實和增加值班人員,加強保衛科工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崗者應及時說明情況,及時調整確保安全。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19
1、重大活動必須事先向學校申請,并寫出書面材料。對活動時間、地點、活動的組織過程作出詳細安排、說明。
2、活動前要制定活動計劃和安全應急預案或房事故預案,并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核準后才能進行。
3、舉行大型活動,必須安排專門的安全保衛人員。活動前要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使學生明確在活動中的注意事項。
4、對集體外出的重大活動,需乘交通工具的,組織者必須與承運單位共同落實交通安全措施,簽訂安全協議。
5、學校重大活動的組織者要對活動參與者的安全負責,對由于組織不利疏于管理等原因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應人員的責任。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0
一、認真落實上級關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對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落實各部門各部位的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學校安全。
二、加強安全工作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歐桂成校長為組長(第一責任人),陳論發副校長為副組長(直接責任人),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值日教師負責學校的日常安全工作,班主任負責本班日常安全工作,科任負責本學科安全工作,做到常抓不懈。
三、經常開展安全檢查(每學月一次,期初、期終大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徹底消除安全隱患,不留死角。
四、經常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五、健全值班制度,落實值班人員責任。
六、值日領導及教師要加強校園的巡視,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及處理。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1
學校安全,責任重大。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建設平安和諧校園,關系到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大局。根據各級各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規定,依據學校教代會通過的《關于加強學校綜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意見》、《關于明確學校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責任的劃分辦法》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安全工作實際,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將學校安全工作分工落實到人。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與“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原則,保證落實“一崗雙責”安全責任制要求,進一步強化監管工作,防范、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全校師生員工及校產安全,特制訂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一、安全責任范圍劃分
(一)學校基建、房屋修繕,學生生活、學習用電的設施設備,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預防安全,消防設施的安全運行由后勤主管。
(二)學生的安全教育,校內、校外各種學生活動安全,由總務處主管。
(三)學生上課(含室內、室外體育課及鍛煉課)安全,學生機房、實驗室、多媒體教室的使用和防盜安全,圖書館安全,由教導主任主管。
(四)會計室、財經票據及現金安全,由會計主管。
(五)教職工活動安全,由工會主席主管。
(六)全體教職工以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為安全責任范圍。
二、安全責任劃分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對分管工作負責。
(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處理學校安全突發事件。
(三)安全責任具體劃分
1、各年級組負責人是所負責年級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負責擬定所轄工作人員職責和本處室、年級安全工作措施和辦法。
(2)負責所轄工作范圍的安全督查和責任人職責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任何隱患。
(3)審批、回復有關人員的請示或報告,及時解決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問題。
(4)匯報和落實安全的有關工作。
(5)安全事故發生后,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前提下,15分鐘內向校長報告,并在1小時內擬出事故報告草案。
2、實驗室儀器管理人員對各實驗室的安全負完全責任。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3、班級學生安全工作:班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班級經學校組織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活動的組織者負主要安全責任。
4、重大活動或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安全工作:組織者為全過程的直接責任人。
5、一周常規管理安全工作由本周值班教師負責。責任人要對學校公共場所的學生活動進行管理,對學生活動安全負責。
6、消防安全器材的購進、安置和管理由后勤負責。
7、防病、防疫管理工作: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認真貫徹《傳染病防治法》,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做好疫情的防治、監控和報告,防止各類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對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及時向學校和有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對學生進行健康知識和傳染病預防知識的教育,培養學生養成健康的衛生習慣。
9、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社區抓好治理工作。
(2)教育學生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教給學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10、全體教職工是自己崗位和工作內容范圍的直接責任人:
(1)對本崗位工作(含值班)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對本崗位工作范圍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三、安全責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關系學校的發展和穩定,責任重大、意義重大,各責任人務必高度重視,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對學生、對家長、對學校和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切實做好安全工作。
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誰失職、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關責任。因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對負有責任的相關人員實行“一票否決制”,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按照相關規定給予黨政紀律處分;對于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各處室、部門不履行安全職責發生安全事故時,追究處室、部門負責人責任。
(二)各處室、部門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時處理的同時,迅速將事故情況報告學校;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長;學生曠課一天,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學生家長聯系,并將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政教處。瞞報、遲報、漏報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不經學校同意,各班不得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擅自外出活動的,追究班主任責任。
(四)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對學生的實驗、實習操作,應按安全規程嚴格要求。違反的,追究該課任教師的責任。
(五)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墻、固定設施、水電、電桿、樹木等進行檢查并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并采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因疏于管理而發生意外時,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
(六)學校x、做操應由學校統一指揮,保證x、做操的紀律。學校x、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踩踏事故的發生。班主任要負責維持秩序、保護學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班主任管理不到位而發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責任。
(七)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否則,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2
一、認真執行《消防監督條例》確保學校財產和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學校成立安全委員會和義務消防組織,依靠群眾,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各單位根據自身工作的特點、庫房儲存物質性質,制定相應的的安全防火制度。校安委員會定期檢查防火情況,發現火災隱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三、嚴格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消滅火種,嚴禁吸煙,重點部位必須配備消防器械,并懸掛“嚴禁煙火”醒目標志。實習工廠、汽車隊、倉庫以及其它單位的可燃廢物(如鋸末、創花、紙屑、油漬物等),必須在工作結束后徹底清掃,按指定地點存放和清理。
四、安裝使用電器設備和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施工,并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高壓線下、電纜物上嚴禁堆放各種物品。電氣焊工的作業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
五、消防設備、器材的管理實行“三定”,即定存放位置、定專人管理、定期進行保養;“二不準”,即不準亂拿亂用,不準任何人挪用和損壞;“一追查”,即對違犯“三定”,“二不準”者追查責任。消防器材設備存放地點周圍兩米內不得存放其它的物品。
六、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時,人人有責,立即報告保衛科和消防隊,并組織參加滅火救災斗爭。對積極參加滅火的有功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隱瞞情節者從重處分。
七、發生火災要做到“三個不放過”,不查明原因不放過,不采取補救措施不放過,不總結經驗教訓不放過。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3
金瑞二中“一師一優課,一課一名師”活動獎懲方案
一、指導思想
1、鼓勵教師積極參加“一師一優課,一課一名師”活動,努力提升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和學科專業教學能力,積極轉變教師教學觀念和教學方式,學會運用信息化教學手段在課堂教學中的應用,并逐步提高教師自身教學業務水平和課堂教學效果。
2、獎勵在此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的教師,激勵教師爭做教學能手。
3、形成獎罰分明的激勵機制,完善活動管理措施,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造就一支業務精良的師資隊伍。
二、工作要求
1、學校教務處要規劃管理好本次活動的總體工作;教研室要及時組織開展好各項活動及統計和總結活動成果工作;電教處要做好信息技術保障和管理工作。
2、年級組、教研組和備課組要按照學校要求落實各項活動工作措施,各項活動必須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3、所有教師特別是45周歲以下和有指定任務的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優秀教師一定要服從安排,積極參與,認真完成。
三、獎勵條款
1、教師曬課采納獎勵標準參照教科研獎懲計分的方法實施,即每分40元發獎。具體計分辦法如下:參與曬課評比的教師曬課被國家級采納計16分;被省級采納計8分;被金瑞市級采納計4分;被校級采納計2分折算獎金發給各獲獎教師。曬課被校級采納者,學校頒發榮譽證書。(同一級別或同一內容在不同級別獲獎按最高級別計分,不重復獎勵)。
2、以教研組或備課組為單位對完成任務好的教研組和備課組給予年度考核計分,即按(任務完成數÷任務總數)×10分的得分計分。
四、處罰條款
1、凡此次活動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完成曬課任務的老師(即45周歲及指定任務者)每人次罰款80元,x年度內取消各級評優評先資格。
2、曬課的內容超過三分之二屬網上原文下載且未作修改編輯處理者,按未完成任務處理。
3、評比結束后發現曬課的內容超過三分之二屬網上原文下載且未作修改編輯處理者,取消當事人評比結果,并按未完成任務處理。
五、幾點說明
1、經教研室組織評選出指定參加金瑞市級以上的曬課所需課件制作、優課錄像等費用由學校承擔。
2、凡各種曬課獲獎由教研室統一進行核實,并按獎懲方案以學年進行造表發放。
六、本方案解釋權歸校長書記辦公會,于x年2月10日起生效實施。
金瑞第二中學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4
為加強我校的安全保衛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上級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制定本制度。
一、各學區校長、分校組長及其相關人員在安全保衛工作中出現失誤,需要追究責任者,均適用于本制度。
二、根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如出現安全事故,不報、漏報及報告不及時造成惡劣后果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學校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三、各學校要認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認真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如因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學校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和學校領導給行政處分。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有明顯疏漏,或管理混亂,存有安全隱患,而末及時采取措施的。
3、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覆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其他有關規定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對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1、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校外活動,末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末在可予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安排末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末成人參加的勞動、體育活動或其他活動。
3、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末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4、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末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5、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末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末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6、對學生擅自離校等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教師發現或知道,末及時告知學生監護人,導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六、對違反以上規定,造成特別嚴重的安全事故,由有關行政執法部門進行黨紀、政紀處理和行政處罰;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5
一、安全工作管理責任制度
1、實施安全工作管理責任制度,校長對學校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
3、安全工作領導組組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工作領導組副組長具體負責實施安全工作管理。安全工作領導組副組長應堅持每日督促了解安全工作,安全主任填寫《安全工作日志》。
4、教職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直接組織實施;學生的安全教育由教務處牽頭組織實施,后勤處要主動配合;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由門衛負責。
5、學校對各部門和年級安全目標責任管理,年初由安全工作領導組組長與各部門和年級負責人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并按責任書要求實施過程管理和年終考核。
6、堅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定期召開專門會議,及時研究安全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和新問題。充分運用法律、行政和經濟手段,切實搞好本部門和年級的安全工作。
7、學校對安全工作實施專項獎勵,對在安全工作中突出成績的部門或年級負責人將結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評估情況,給予一定獎勵。
8、校對執行安全工作制度較差的部門和年級責任人要采取限期整改、通報批評、責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其全面整改。
9、對發生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其以上事件的部門和年級,在年終考核時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對部門和年級及其負責人的一切獎勵。對發生輕微安全事故的將作酌情扣分或降檔處理。
10、學校要加大對安全工作的投入,加強安全設備設施建設,增強防止事故發生的綜合實力。
二、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由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通報小結安全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出現的具體問題。
2、要將研究布置安全工作納入校長辦公會、行政會和教職工會議、學生大會的經常性內容,通過會議,讓全體師生員工提高對安全工作的認識,明確安全工作的要求,自覺遵守安全工作制度。
3、門衛室、教務處等職能部門,要將安全工作納入工作例會內容,并由各處室主任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和安排。
4、每年召開一次安全工作總結會,總結全年的安全工作,表彰先進部門、年級和個人,安排下年安全工作。
三、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強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安全工作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學校安全檢查工作管理水平。
2、堅持每學期5節安全教育課,嚴禁任何部門、年級和個人擠占安全教育課時間。
3、將安全檢查教育納入晨會、班會、國旗下講話的主要教育內容;在體育、心理健康等學科教學中廣泛滲透安全教育內容。
4、學校每學期向學生家長印發一封《公開信》,提出保障學生安全的有關規則和要求,取得家長對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配合和支持。
5、學校將安全常識與學生安全保護作為學生家長學校教學內容,提高學生家長對子女安全教育的能力。
6、堅持與武警消防支隊、軍分區等部門開展共建活動,傳授學生安全知識。
7、結合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動主題,開展“安全教育周”活動。集中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8、每年舉行一次安全知識競賽,推動安全知識的普及。
四、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1、進一步深化對“隱患重于明火,防患勝于救災”重要性的認識,堅持標本兼治,切實加強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2、隱患排查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組織,每月不少于1次(要有記載)。
3、隱患排查要既要堅持“拉網式”檢查的原則,又要突出重點,用電線路、消防通道、設備、防盜設施、體育活動設施等隱患發生的環節和部位的檢查。加強節假日安全工作,做好節前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假日值班等項目工作。
2、值班期間要作好來客登記,報刊雜志收發,謝絕外來人員進校閑蕩、晨練、照相、借打電話,借用校園場地和財產。
3、上級的重要通知、文件,值班人員要及時通知到有關人員。
5、值班人員須在傳達室上崗,管好門衛,保衛學校。非經學校領導批準,值班人員不能擅自調動。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6
1、年初各學校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完善各項安全監督管理細則,報請校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2、學校根據每學期考核結果,給予有關人員一定獎勵。
3、學校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4、學校對不符合規定的與不按規定整改的,一律進行安全告誡。
5、凡是被警示和告誡的,要及時認真總結對照檢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6、安全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凡發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個等次。
7、學校對安全監督管理先進工作者應實行獎勵。
8、安全目標要層層分解,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并切實將目標落實到每個年級、每名職工。
9、學校管理層安全管理目標考核,采用年終考評結算兌現的辦法,按年初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考核辦法:
1、經考核未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發的.,定為一合格等級,全額發放季度和學期安全獎。
2、對于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據情節輕重扣發安全考核獎:
(1)、發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間未關電燈、電器、鎖房門等,但未造成較大影響的,除由所在部門加強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責任人本50元。如在一學期連續發生責任事故,繼續在學期安全獎中予以扣除。值班不到崗、擅自離崗或未履行崗位職責,扣除責任人值班費。
(2)、由于工作失職或失誤,發生火災、失竊等安全事故,造成財務較大損失(100元以上)或影響較大的,扣除直接責任人學期安全獎,同時根據情況扣除所在區域安全責任人、部門負責人季度學期安全獎;并視情節輕重程度,賠償學校經濟損失。
(3)、嚴重失職、瀆職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根據情況扣除直接責任人、安全責任人、安全督察員、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直至全校所有教職工的學期安全獎,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
3、對積極主動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各種安全事故發生或為學校安全穩定工作作出顯著貢獻的師生員工,學校將予以通報表揚,并給予一定獎勵。
4、對于擔任特殊公共部位(如教師公共辦公室等)的安全責任人,并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的,學校將在年終給予評優選先。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7
“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為保證學校財產及師生人身安全,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消除校內不安全隱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1、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由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對校內所有部位、設施及周邊環境進行隱患排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認真整改,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2、總務處每周一查,做好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長,并果斷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學校的安全檢查要實行定點、定員、定崗制度,確保日常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所有教職工每天要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崗位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總務處或值班領導。
4、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學校各責任區域內安全工作的各種情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5、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微機室、電教室、實驗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設備、供電設施、體育器械以及校內人群集中場所和建筑工地作為檢查重點。
6、班主任加強對學生早、午、晚到校時間的按時“三查”,任課教師課前對本節上課學生進行檢查,發現學生未按時到校要立即報告班主任或學校,以便通知家長或追蹤去向。
7、各科室的管理人員,要隨時檢查處理有關安全方面的工作和存在的問題,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8、傳達保衛人員是學校安全的全程安全員,必須每日對學校的安全做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解決不了的立即通知相關部門領導。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8
一、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各科室、各班級安全工作。
二、班主任和科室負責人作為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總責。
三、加強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建立健全門衛、值班、巡邏、守護制度。
五、重要部位的安全技術防范裝置、使用、維護、管理有效。
六、重視消防安全、消除隱患。
七、實驗教師重視實驗安全。
八、體育訓練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既注重體育訓練,又注重安全。
九、對失職導致安全問題的依法查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對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治安巡邏及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巡邏保證校區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堅持政治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堅守崗位,按規定時間上崗、下崗,不能擅自脫崗離崗、不空崗、不睡崗,工作要認真負責。
三、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忠于職守、確保安全,值班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時要交待值班記錄和值班內發生的問題,以及領導的指示,清點公物,發現公物丟失損壞要說明情況,根據責任予以賠償。
五、在節假期間對值班巡邏人員做適當調整,落實和增加值班人員,加強保衛科工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崗者應及時說明情況,及時調整確保安全。
四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四防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單位每年檢查六次;保管室、實驗室、儀器室每月一次。
二、檢查中要本著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主要查組織、查制度、查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各種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專人限期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報告上級領導采取措施,確保安全。
四、認真填寫四防安全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步做出詳細記錄,由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明確責任,以備查找。
五、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
治安巡邏及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巡邏保證校區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堅持政治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堅守崗位,按規定時間上崗、下崗,不能擅自脫崗離崗、不空崗、不睡崗,工作要認真負責。
三、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忠于職守、確保安全,值班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時要交待值班記錄和值班內發生的問題,以及領導的指示,清點公物,發現公物丟失損壞要說明情況,根據責任予以賠償。
五、在節假期間對值班巡邏人員做適當調整,落實和增加值班人員,加強保衛科工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崗者應及時說明情況,及時調整確保安全。
四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四防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單位每年檢查六次;保管室、實驗室、儀器室每月一次。
二、檢查中要本著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主要查組織、查制度、查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各種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專人限期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報告上級領導采取措施,確保安全。
四、認真填寫四防安全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步做出詳細記錄,由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明確責任,以備查找。
五、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
學校安全防火制度
一、認真執行《消防監督條例》確保學校財產和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學校成立安全委員會和義務消防組織,依靠群眾,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各單位根據自身工作的特點、庫房儲存物質性質,制定相應的的安全防火制度。校安委員會定期檢查防火情況,發現火災隱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三、嚴格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消滅火種,嚴禁吸煙,重點部位必須配備消防器械,并懸掛“嚴禁煙火”醒目標志。實習工廠、汽車隊、倉庫以及其它單位的可燃廢物(如鋸末、創花、紙屑、油漬物等),必須在工作結束后徹底清掃,按指定地點存放和清理。
四、安裝使用電器設備和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施工,并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高壓線下、電纜物上嚴禁堆放各種物品。電氣焊工的作業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
五、消防設備、器材的管理實行“三定”,即定存放位置、定專人管理、定期進行保養;“二不準”,即不準亂拿亂用,不準任何人挪用和損壞;“一追查”,即對違犯“三定”,“二不準”者追查責任。消防器材設備存放地點周圍兩米內不得存放其它的物品。
六、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時,人人有責,立即報告保衛科和消防隊,并組織參加滅火救災斗爭。對積極參加滅火的有功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隱瞞情節者從重處分。
七、發生火災要做到“三個不放過”,不查明原因不放過,不采取補救措施不放過,不總結經驗教訓不放過。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29
學校全體教職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強化安全意識,安全措施,責任到人,實行人人有責,分工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責任追究,工作獎懲制度。
對忽視安全,玩忽職守,管理不善的責任人給予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
學校安全包括學生及教職工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務安全。
一、學校校長:
對學校安全負總責。整體負責:安全文件的傳達,學校安全教育,主持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巡查指導,處理應急、突發安全事件。
二、分管校長、后勤主任、安全辦主任:
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安全值班工作,房屋、設施的安全,房屋設施使用安全,學生在校住宿、飲食安全。注意做到職責分工清楚,責任到人,經常對相關人員教育、檢查,并做好記錄。對相關安全工作負責。
三、分管教學校長及教導主任安全方面職責:
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對教師進行工作安全教育。對教師在工作及學生學習期間的安全負責。
四、政教主任,安全辦主任工作職責:
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注意相關活動中的安全,組織保衛人員及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檢查,并做好記錄。對相關安全工作負責。
五、班主任安全工作職責:
對本班學生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進行全面教育、指導、檢查。做到學習宣傳學校安全工作精神,組織學生進行學校學生安全工作學習、簽字與實施。做深做細學生安全的周教育、月教育、學期教育、節假日安全教育。全面關心愛護學生,對本班學生安全工作負責。
六、保衛人員職責:
堅守崗位,按學校有關工作職責做好安全保衛工作。與學生簽訂安全責任書,并注意留檔。做好校園內學生安全方面的巡查,對做得不好的`進行處理與教育。對外來人員進行查問或登記,防止不法分子、不法商販入校。督促做好安全值班記錄,保存好安全工作材料。
七、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有對學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議的責任,都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都有對發現的學生不安全行為制止教育的責任。全體教職工在自己上課期間,其他活動或其他工作期間,對學生負有監護、管理教育等責任。
八、所有各科室職能人員對本科室財物,班主任對班級財務,教研組長對教研組財物,住校教師對所使用學校財物都具有保管、正常使用、防止丟損的職責。
九、安全方面的主要內容事項:
1、房舍、設施工具保持完好,正確使用。
2、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知識教育,嚴把學校食堂消毒措施關和進貨渠道關,防止食物中毒。
3、對體育課、實驗課、勞動課、活動課等進行安全管理與教育。
4、集體活動相關的安全教育與防范。
5、交通、游水安全教育。
6、嚴禁學生攜帶刀具、爆炸品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7、嚴禁學生上、下樓擁擠、起哄,禁止攀高、追逐、打鬧等。
8、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9、學校對發生的安全事故及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等。并與評先樹優等掛鉤。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假期及夜間值班職責及獎懲辦法
一、值班人員在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搞好站崗巡邏護校工作(包括教學區、宿舍區、實驗區等)。
二、在值班期間,要注意發現不安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對發生的治安事件及時上報同時保護好現場。
三、嚴禁值班期間喝酒,嚴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記錄。
四、換崗時,調崗的雙方必須得到領導同意,否則按空崗對待,空崗一次罰款20元,并承擔空崗而造成的損失;夜間值班人員空崗1次罰款50元。
五、認真履行職責,未出現責任事故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30
為了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堅持“誰的崗位,誰負責”的原則,維護學校穩定,保護國家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把學校建成為安全文明校園,全體教師都應承擔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職責。同時也應受到一定的獎勵,為體現獎罰分明,經學校研究決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獎懲制度。
1、年初各學校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完善各項安全監督管理細則,報請校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2、學校根據每月考核結果,給予有關人員一定金額獎勵。
3、學校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4、學校對不符合規定的與不按規定整改的,一律進行安全告誡。
5、凡是被警示和告誡的.,要及時認真總結對照檢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6、安全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凡發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個等次。
7、學校對安全監督管理先進工作者應實行獎勵。
8、安全目標要層層分解,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并切實將目標落實到每個年級、每名職工。
9、學校管理層安全管理目標考核,采用年終考評結算兌現的辦法,按年初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考核辦法:
1、經考核未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發的,定為一合格等級,全額發放績效工資。
2、對于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據情節輕重扣發安全考核獎:
(1)發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間未關電燈、電器、鎖房門等,但未造成較大影響的,除加強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責任人本季度安全獎50元。如值班不到崗、擅自離崗或未履行崗位職責,扣除責任人20%績效工資。
(2)由于工作失職或失誤,發生火災、失竊等安全事故,造成財務較大損失(100元以上)或影響較大的,扣除直接責任人30%績效工資,并視情節輕重程度,賠償學校經濟損失。
(3)嚴重失職、瀆職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根據情況扣除直接責任人、安全責任人、50%績效工資,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
3、對積極主動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各種安全事故發生或為學校安全穩定工作作出顯著貢獻的師生員工,學校將予以通報表揚,并給予一定獎勵。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31
一、主要工作:
1、消防演練。我校于20xx年10月29日(星期二)下午,全校開展消防應急演練,此次消防演練以加強全校師生在消防安全上的自我救助能力,加強生命教育,提高學生消防安全防范意識,此次,我們按照預定方案進行了一次“防火逃生技能演練”活動,活動包括:“模擬火情”:學生按規定的線路進行逃生(學生在老師指導演習中,一切行動聽從指揮,安全、有序、快速地從教室里撤退到指定的安全地方,學校教職工態度認真,團結協作,密切配合。通過集中演練,使大家在實戰中得到鍛練,取得經驗,達到重視安全、防火工作。演習結束后李校長以“珍愛生命,遠離火災”為主題對本演習做小結。本次演習取得了圓滿成功。
2、運動場的啟用。為改善辦學條件,改變學校的面貌,鍛煉好同學們的身體,提高同學們各方面的素質,學校通過立項目建設,花巨資建成了現在的高標準的運動場。我校于20xx年10月30日正式啟用運動場地使用,運動場的啟用后,同學們有了足夠的活動場地,使兩課兩操更加規范,隊列隊形達到統一規范,動作更加一致、統一,達到了鍛煉身體的效果,改變了校容校貌。但由于學校地形的特殊情況,同學們到運動場活動時,一定要聽從安排,注意安全,以免其它意外事故的發生。
3、內務大評比。同學們我們現在有著一流的住宿條件,就更應該創建整潔、美觀、和諧的寢室文化,寢室是我們生活的主要場所,是反映我們行為習慣的一面鏡子,也是我們基本素質在生活中集中體現。寢室不僅是我們生活場所,也是校園文化的窗口;本周(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由政教處牽頭,對寢室內務進行一次大評比,本次評比重點檢查寢室內的衛生、物品的規范擺放、床鋪的規范整理等,檢查人員有學校校長,政教處主任,各班主任,少先隊督查員,評出了105班內務整理為優秀,特別是105班女生寢室做得更好,值得大家學習。希望同學們以本次評比為契機、把內務整理得更好。
二、存在的問題。
1、“彎腰行動”:各環境區每天都打掃得干凈,但同學們不注意保持,還有個別同學亂丟垃圾的行為,大部分同學看見垃圾不愿意彎下腰,撿下垃圾丟入垃圾箱里面。李校長多次提倡“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可見同學們做得很不夠,
2、“光盤行動”:“光盤行動”是黨中央、國務院向全國人民提出的,勤儉節約,愛惜糧食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光榮傳統。可是我們有很多同學不知道糧食的來之不易,每餐都要倒掉很多飯菜。希望同學們要養成勤儉節約的好習慣。
總的來說,上周表現較好,希望這周同學們繼續發揚,摒棄缺點,發揚優點。
幼兒園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篇32
1、學校要經常與社會(居委會、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聯系,互通情況。
2、定期邀請派出所干警到校實行法制講座,向全體師生傳授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防止在校學生犯罪,加強對違法亂紀的學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強家長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擔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學生上學放學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學生家長在教育過程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家長應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承擔義務。
4、家長在學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
(2)對學生在生活中的異常現象要及時向學校的教師或者相關領導反映,并積極進行解決;
(3)對學校要求家長參加的諸如家長會各種活動要積極參加,并協助老師完成相應的活動;
(4)對特殊時期,學校實行的特殊政策,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完成相應的活動;
(5)對學生在學校中發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學校及相關部門進行種種救治及善后處理事宜;
(6)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毆打教職員,不得侵占、破壞學校房屋、設施和設備,不得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7)學校可通過各式各樣的方法,讓家長定期或按需要參與子女的教育過程,學校應邀請家長代表參加家長委員會或校務委員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