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銷售部的規章制度(精選3篇)
市場銷售部的規章制度 篇1
一、獎勵制度
凡具備以下條件作為評優秀員工的條件部門給予通報表揚給予獎金鼓勵
1、拾金不昧者視情節給予5-50元獎勵。
2、工作出色多次受顧客表揚給予5-10元獎勵。
3、工作表現突出并能為部門工作提出良好改革建議并給予采納使用給予20-100元獎勵。
4、工作認真仔細獨立處事能力強并在工作當中及時發現隱患給予及時妥善處理避免一些突發事情的發生給予10-100元獎勵。
5、工作業務技能嫻熟按規定時限或提前很好地完成任務者給予5-10元獎勵。
6、每月業務考核成績優秀第一名給予50元獎勵。每月會員售卡第一名者完成任務額售卡量處于酒店第一給予50元獎勵
二、懲罰制度
1、無故未按時參加部門例會、培訓或未經請假而遲到、早退的扣10元。
2、無故遲到早退扣10元。
3、無故不執行上級領導工作指令推委扯皮的扣10元。
4、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受到賓客投訴、存在事故隱患等問題隱瞞事實真相不上報造成嚴重后果扣100元直至扣除當月業績提成。
5、接待賓客不主動、熱情扣10元。
6、賓客通知單發生差錯未及時修正、補救或通知相關部門扣20元。
7、賓客交辦的事項未及時記錄、沒按時按質完成扣10元。
8、會議確認后未及時開單、送單導致接待銜接失誤扣10元直至扣除當月業績提成。
9、銷售人員答應客人的條件客人到酒店時未守信而導致客人投訴扣100元個人支付答應客人的費用。
10、未做好交接班工作延誤賓客交辦的事情扣10元。
11、未做好客史資料的整理、保管及統計工作扣10元。
12、會議告示牌、橫幅未及時落實辦理扣10元。
13、簽到臺未及時落實辦理扣10元。
14、未做好預訂控制和信息溝通工作造成接待困難扣10元直至扣除當月業績提成。
15、會議接待期間無人跟蹤服務造成接待銜接斷檔扣50元直至扣除當月提成。
16、對賓客反饋的有關建議意見未及時向領導匯報扣20元直至扣除當月提成。
市場銷售部的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保證其產品的優良性,保證消費者的權益,保證銷售過程中的公正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退換貨管理制度適用范圍及條件
第二條消費者
要求退換產品的消費者,自購買有限責任公司系列產品之日起30日內,在具備有限責任公司授權加盟店開具的購貨定單或購貨憑證、所退換產品的外包裝、附屬物及其它說明,同時保持原質原貌和原始包裝完好,在不影響再次銷售的情況下,在原購買處均可享受退換貨權利;
第三條授權加盟店
1、按照有限責任公司的營銷制度,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形象店建設,嚴重違規被有限責任公司取消資格的.加盟店,可以參照本制度及有限責任公司的營銷制度享受退換貨權利;
2、加盟店在產品保質期內如因質量問題(非加盟店原因)造成的產品不可用,可以參照本制度約定及有限責任公司的營銷制度,享受退換貨權利。
第三章不予退換貨情況
第四條不是在有限責任公司及授權加盟店購買的產品。
第五條無購物憑證,且不能提出必要憑證和有說服力的線索,或票據、貨不符或涂改憑證的;
第六條凡在有限責任公司及加盟店特價購買的產品;
第七條因不正當使用、保存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產品破損。
第四章其他
第八條任何關于商業性或某種特定用途的適用性,隱含退換貨條款,都僅限于上面所列出的情況;對偶發性或隨機性的損壞、預計得到的利益或利潤以及其它方面的損失或損害、由于使用或無法使用產品導致的工作停止或相關的損失和損壞等情況,xx公司不承擔相關責任。
第九條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屬xx公司。
第十條本制度系xx公司之《特許經銷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本制度為發帖人起草,知識產權為發帖人,未經允許請勿使用、(已備案)歡迎各界人士結合市場及直銷條例、禁止傳銷條例對該制度提出修改意見。
市場銷售部的規章制度 篇3
1、銷售人員正常上班時間:9:00am 下班時間:5:30pm。
2、值班人員當天值班至8:00pm,每日二人。
3、銷售人員上下班(上班需在著工服后)必須本人打卡,嚴禁代打卡。
對未在上班時著工服打卡,按遲到處理,委托、替代別人打卡處罰雙方當事人50 元/次。
4、銷售人員應相互提醒,以免忘記打卡,早晚任一次未打卡均按當日曠工處理。
5、銷售人員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銷售人員如需臨時換班、換休須提前報請副總監批準,副總監將當班安排表修改后并及時通知內勤。
6、銷售人員比正常或規定時間晚到視為遲到一次(因公司班車原因除外)遲到每次罰款 20 元,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計,每月三次遲到辭退處理。
7、銷售人員如遇休息日參加公司會議,應嚴格按開會時間到場,遲到每次罰款 20 元,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計。
8、病假:(1)臨時有病,需提前上班前一小時電話申請經副總監同意后休假一天。
(2)病假三天以上需有醫院證明,無證明按事假處理。
9、事假:事假須向副總監提前一天請假,超過三天需書面報告銷售總監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
10、病假扣除本人日工資額的50%,事假扣除本人當日工資。
11、曠工:無故不上班,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除當事人100 元,累計3 天開除處理。
12、考勤卡是統計出勤的依據,除銷售總監或內勤外,任何人不得更改,由內勤負責。
13、員工當班過程中如需外出辦事(因公),須向副總監請示,填寫《人員外出登記表》經批準后方能外出。
14、內勤每月月底統計考勤并負責更換下月考勤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