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防汛值班制度(精選3篇)
防洪防汛值班制度 篇1
一、汛期(5月1日至10月15日),大江水庫實行晝夜值班,值班室24小時不離人。
二、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忠于職守,熟悉業務,及時處理日常防汛工作中的'問題。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度,主汛期(6月至9月)由領導帶班,汛情緊急時,主要領導親自值班。
三、積極主動搞好情況的搜集和整理,及時了解和掌握氣象、水文、工情、險情、災情等有關信息,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四、根據水庫防洪搶險實施方案,發生重要汛情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做到不誤報、漏報,并做好登記。
五、值班人員應在班內處理完本班日常事務,特殊情況需下一班繼續辦理的,應交待清楚,簽名交接。
防洪防汛值班制度 篇2
一、汛期值班從6月1日零時起至9月31日止,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二、各值班領導組成員負責上下聯絡,掌握水、雨、工情動態,了解當地防汛抗災情況,逐一細致排查學校的不安全隱患,認真如實填寫值班記錄,遇緊急情況,立即向校領導報告,及時起動應急預案。
三、防汛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守紀律,認真負責,兢兢業業,細致工作,切實保證下情及時上傳,上情及時下達,嚴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防汛值班電話轉移呼叫,如出現脫崗現象,將追究值班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輕者通報批評,重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四、值班人員應按時交接班,遇特殊情況無法準時到崗時,應事先向帶班領導報告,并通知值班人員;交接班時應移交值班記錄和發生重要情況的處理結果以及遺留問題等。
五、值班人員應做好接收電話、傳真的詳細記錄。內容包括來電單位、姓名、通話內容、時間等。需要請示處理的事情辦完后,要記錄辦理情況、值班人員簽名,做到事事有著落。記錄要求準確、清晰,重要內容不許錯漏。遇有自己不能處理的防汛要務時,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嚴禁積壓拖延,值班人員手機必須保證24小時暢通。
防洪防汛值班制度 篇3
一、汛期值班每年自4月1日至8月31日止(上級防汛部門另有要求除外),必須堅持24小時不間斷值班;遇特殊汛情,值班時段相應提前或延遲;非汛期若遇到突發事件,防汛辦公室應及時安排應急值班。
二、防辦值班主要負責上下聯絡,掌握水、雨、工情動態,了解各地防汛抗災情況,認真填寫值班日志和備忘錄,做好當日小結記錄。及時上報當日災情和防汛抗災情況。遇緊急情況,向帶班領導提出應急處理方案。
三、防汛值班人員每天不少于4人,分為2班,第一班值班時間為早上8:00時至下午20:00時;第二班值班時間為20:00時至次日早上8:00時,每班人員負責本班接發傳真、電話,記錄水、雨、工情,未完任務應與接班人員進行交接,并負責值班室的衛生和環境整理,保持清潔、整齊。正常情況下由局領導帶班,局長督查;當發生暴雨等突發情況時,由局長帶班,全班人員一同值班;情況緊急時,由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帶班。
四、防汛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守紀律,認真負責,兢兢業業,細致工作,切實保證下情及時上傳,上情及時下達,嚴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防汛值班電話轉移呼叫,如出現脫崗現象,將追究值班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并給予50100元的'處罰。
五、值班人員應按時交接班,遇特殊情況無法準時到崗時,應事先向帶班領導報告,并通知值班人員;交接班時應移交值班記錄和發生重要情況的處理結果以及遺留問題等。
六、值班人員接班后,應掌握上一班次的水、雨、工情,并記錄在案。8時30分完成水情日報后,匯總形成水、雨、工情及防汛動態情況摘要,并根據需要形成汛情反映。情況摘要必須根據水、雨、工情動態隨時更新。
七、值班人員應做好接收電話、傳真的詳細記錄。內容包括來電單位、姓名、通話內容、時間等。需要請示處理的事情辦完后,要記錄辦理情況、值班人員簽名,做到事事有著落。記錄要求準確、清晰,重要內容不許錯漏。遇有自己不能處理的防汛要務時,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嚴禁積壓拖延,值班人員手機必須保證24小時暢通。
八、按時查詢、記錄氣象預報。當氣象臺發出臺風、暴雨警報和大到暴雨以上實時降雨時,要向帶班領導匯報,并向有關鄉(鎮、場、處)及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通報,主動了解受災地區的范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抗洪搶險措施等情況,督促做好災害防范工作。
九、帶班領導主要負責上下協調,督促指導值班人員認真負責完成本崗位工作,處理日常事務,編輯《汛情反映》;組織召開定期或不定期情況通報會,歸納并提出重要的調度意見、險情處置方案,督促落實調度方案的險情處置工作;局長負責閱示、審定有關防汛抗災方面的文件。將重要情況上報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
十、注意防火、防盜,切實做好安全保衛和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