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章程示本(精選3篇)
事業單位章程示本 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單位定名為 經濟開發區實驗小學 。
第二條 本單位是經 xx市人民政府 批準,由 xx市教育局 舉辦的事業單位。
第三條 本單位的登記管理機關是 xx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業務主管單位是 xx市教育局 。
第四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宗旨和業務范圍
第五條 本單位的宗旨:
實施小學義務教育,促進基礎教育發展。
第六條 本單位的業務范圍:
小學學歷教育(相關社會服務)。教育教學為學校主要活動方式。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本單位 經濟開發區實驗小學。其主要職責是(行使下列事項的決定權):
(一)修改章程。
(二)業務活動計劃。
(三)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四)提出終止動議。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八條 xx市教育局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本單位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查閱 本單位 會議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第九條 單位主要負責人經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方取得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資格,其主要職責是(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單位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 本單位的決議。
(二)組織實施單位年度業務活動計劃。
(三)擬訂內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單位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特殊情況下,單位副職職務受單位主要負責人職務,委托或經xx市教育局批準代行上述(職責)職權。
第十條 單位負責人職務由 xx市教育局任命。
第四章 資產管理和使用的原則
第十一條 經蘇州華瑞會計師事務所審查驗證,開辦資金為100萬元。
第十二條 本單位屬全民經濟性質,經濟來源為財政補助收入。
第十三條 本單位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并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使用;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按照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于符合本單位宗旨和業務范圍的用途時,本單位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于捐贈目的。
第十四條 本單位執行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十五條 本單位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十六條 本單位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并接受舉辦單位和財政(稅務)、審計部門的監督。接受捐贈及使用接受舉辦單位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七條 本單位用人和工作人員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對事業單位(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單位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九條 本單位章程的修改,須經本單位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xx市教育局審查同意,自 xx市教育局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
第六章 終止程序和終止后資產的處理辦法
第二十條 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本單位提出終止動議,并報 (舉辦單位、編制管理部門) 審查同意,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完成章程規定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活動的。
因其它情形需終止的,經 xx市教育局、xx市編制委員會審查同意,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有業務主管單位的事業單位,在報舉辦單位的同時,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二十一條 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舉辦單位和院審批機關決定撤銷;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行政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責令撤銷;
(四)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依法被撤銷,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依法被吊銷;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登記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本單位申請注銷登記前,須在舉辦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有關清算以外的活動。
清算組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至少發布三次擬申請注銷登記的公告。
第二十三條 本單位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舉辦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單位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自登記管理機關發出注銷登記證明文件之日起即為終止。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x年8月25日本單位表決通過。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制定,由本單位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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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章程示本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本事業單位健康發展,保障本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山東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單位名稱是XX小學
第三條 本單位是經XX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設立的全額事業單位。
第四條 本單位住所是:XX市XX鎮XX村(居)
第五條 本單位的舉辦單位是XX市教育局
第二章 宗旨和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單位的宗旨是:實施小學義務教育,幼兒教育,促進基礎教育發展。小學學歷教育。
第七條 本單位的業務范圍包括:相關社會服務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法定代表人
第八條 本單位的決策機構是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決策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
(四)審定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九條 滕州市教育局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本單位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了解本單位的人事編制、使用和管理;
(三)查閱學校支部行政委員會會議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條 本單位行政負責人的產生方式為:民主選舉產生,經教育上級主管單位任命。
第十一條 擬任法定代表人經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后,方取得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資格。
第十二條 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單位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學校決策機構的決議;
(二)擬訂內部管理制度;
(三)組織實施單位年度業務活動計劃;
(四)人事工作安排;
(五)財務管理實施;
(六)代表本單位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四章 財產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條 本單位的具體經費來源為:核定收支,定額(定項)補助,全額撥款。
(一)財政撥款。
(二)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三)捐贈。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條 本單位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五條 本單位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本單位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十六條 本單位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 本單位接受的捐贈、資助,必須按照捐贈人、資助人的約定使用,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使用捐贈、資助的情況,應向登記管理機關報告并以適當方式向捐贈者、資助者公布。
第十八條 本單位的人事、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行政負責人離任前,依法進行財務審計。
第五章 終止程序和終止后資產的處理辦法
第二十條 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學校決策機構提出終止動議,并報滕州市市教育局、滕州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審查同意,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完成章程規定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活動的。
因其它情形需終止的,經滕州市教育局、滕州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審查同意,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二十一條 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舉辦單位和院審批機關決定撤銷;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行政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責令撤銷;
(四)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依法被撤銷,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依法被吊銷;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登記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本單位申請注銷登記前,須在舉辦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有關清算以外的活動。
清算組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至少發布三次擬申請注銷登記的公告。
第二十三條 本單位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舉辦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單位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自登記管理機關發出注銷登記證明文件之日起即為終止。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五條 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修改章程:
(一)章程規定的事項與修改后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符的;
(二)章程規定的內容發生變化的;
(三)決策機構決定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六條 章程的修改,經舉辦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涉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事項的,須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經20xx年8月31日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一式三份。本單位和舉辦單位各一份,呈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一份。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事業單位章程示本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本單位行為,確保實現公益目標,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單位名稱是 xx縣第二實驗幼兒園 。
第三條 本單位類型是 未分類 。
第四條 本單位住所是 xx縣西路15號 。
第五條 本單位經費來源是 財政撥款 。
第六條 本單位開辦資金為人民幣 93.2 萬元。
第七條 本單位的舉辦單位是 xx縣教育局 。
第八條 本單位的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是: xx縣事業單位監督管理局 。
第二章 宗旨和業務范圍
第九條 本單位的宗旨是:
為學齡前兒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務。
第十條 本單位的業務范圍包括:
為3周歲以上未滿6周歲學齡前兒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務。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本單位決策機構是:
園長辦公會 。
決策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制定修改章程;制度的制定;決定重大業務計劃。
第十二條 本單位主要行政負責人的產生方式為
上級主管單位任命 ;其他主要管理人員的產生方式為 單位聘用 。主要行政負責人經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核準登記后,取得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資格。
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單位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第一責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職權:主持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學校決策機構的決議;擬定內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單位年度業務活動計劃。
第十三條 根據《 》文件規定,本單位設置 、 、 等 個內設機構,其主要職責分別是:
; ; ; 。
第四章 資產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條 本單位的合法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五條 本單位的經費使用應符合本單位的宗旨和業務范圍。
第十六條 本單位執行國家統一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依法接受財政、審計、稅務等部門的監督。
第十七條 本單位財務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的規定配備、管理。
第十八條 本單位的人員工資、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單位接受捐贈、資助,應當符合事業單位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必須根據與捐贈人、資助人約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二十條 本單位法定代表人離任后,變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應當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第五章 信息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單位按照《xx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公開辦法》(魯政辦發[20xx]73號)的規定,真實、完整、及時地公開以下信息:
依法設立登記的信息 ;
依法變更登記的信息 ;
依法年度報告公開的信息。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二條 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修改章程:
(一)章程規定的事項與修改后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符的;
(二)章程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三)單位主要職責經機構編制部門調整的;
(四)決策機構認為應當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本單位章程的修訂,由決策機構提出意見,經舉辦單位審查后,報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核準。涉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事項的,須向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第七章 終止程序和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經審批機關決定撤銷;
(二)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應當終止的。
第二十五條 本單位在申請注銷登記前,應當在舉辦單位和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開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二十六條 清算工作結束,形成清算報告,報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向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申請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 本單位終止后的剩余資產,在舉辦單位和有關部門的監督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處置。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 年 2 月 20 日 園長辦公會 (決策機構)表決通過。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內容如與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國家政策相抵觸時,應以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國家政策的規定為準。涉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事項的,以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核準頒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刊載內容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 園長辦公會 (決策機構)。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核準之日起生效。
擬任法定代表人簽字:
舉辦單位(章):
x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