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安全生產制度(精選3篇)
高速公路安全生產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承朝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把承朝高速公路建設成優質工程、廉政工程和安全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技術規程》等國家和部門的法律法規,以及河北省有關政策規定和省交通廳文件要求,結合承朝高速公路建設的實際,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參與承朝高速公路建設的各監理、施工單位要積極運用安全系統工程技術,正確處理安全與工期、質量、效益等方面的關系,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安全。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
第三條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
第四條任何單位或個人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控告。
第五條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適用于承朝高速公路工程在建項目。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六條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建設,是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組織落實體系。從建管處、總監辦、駐地辦、各施工單位、到各施工隊和班組,都要層層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把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各單位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駐地監理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第七條建管處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安全生產辦公室設在建管處辦公室。
第八條各監理單位成立安全生產監督領導小組,負責對所轄合同段安全生產的監督和安全技術的指導,由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任組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并指定一名專業工程師為專(兼)職安全監理,負責日常安全技術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九條各項目經理部相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質科(或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部經理、副經理、黨支部書記、總工和安質科的科長組成。安質科按照安全生產合同規定數量設置專(兼)職安全員。項目經理和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為第一和主要負責人。
第十條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施工單位所轄工區(隊)應有兼職安全員。現場施工員要分管安全。工區(隊)負責人是本工區(隊)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分管安全的副職領導是主要負責人。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應建立保衛組織機構,設專人負責保衛工作,負責施工駐地和施工現場的治安工作,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二條參建單位要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人,做到安全職責明確。
第十三條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在建管處處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分析全線的安全生產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搞好安全生產的措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制度、辦法。
2、組織做好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并下發安全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單),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人和事給予糾正或處罰。
3、受理有關安全生產的舉報。
4、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
5、負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上報。
第十四條各崗位人員安全責任制
(一)建管處處長職責
1、對建管處安全生產負主要領導責任。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在制定、實施生產計劃的同時,制定、實施安全生產計劃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建管處、各項目經理部要為安全檢查使用車輛提供便利。
3、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定期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防止重、特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發生。
4、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時,立即組織搶救,并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不得隱瞞不報。
5、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范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二)分管安全的建管處副處長職責
1、對承朝高速公路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直接領導建管處安全領導小組的工作,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
2、結合承朝高速公路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3、研究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傳達安全生產文件,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聽取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匯報,采取措施,解決存在的安全隱患。
4、組織并參加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將檢查情況書面匯報建管處處長。
5、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立即組織并參與搶救;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6、參加承朝高速公路范圍內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組織有關人員認真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三)總工程師職責
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技術工作負責,在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必須審核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
2、組織并參加腳手架、排架(便橋)、井架、塔吊、纜索塔架、安全網、圍堰等臨時設施和爆破等特殊作業的檢查驗收工作,凡檢查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和爆破。
3、檢查、督促工程施工實施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要求。
4、解決施工中復雜工程(如上下交叉作業等)的安全技術問題,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辦法。
5、對因安全技術和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各科室職責
1、辦公室全面負責建管處機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包括:辦公室、宿舍和食堂的防火、防盜、安全用電、衛生;車輛的防火、防盜、安全管理;流行性、傳染性疫病的防治;建管處安全臺帳的建立和管理。
2、紀檢監察負責承朝高速建管處安全生產的宣傳工作。
3、工程科負責監督檢查各監理、施工單位日常的安全生產工作,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預案的落實情況,組織全線的安全生產檢查評比工作,對承包人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交流、推廣先進經驗,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4、地方科負責解決處理沿線百姓阻工及與施工單位發生的矛盾和沖突,維護施工秩序,營造施工環境。
5、合同科負責本科室各種檔案資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高管局與中標單位簽訂的安全生產合同的履約情況。
6、財務科負責本科室各種賬目資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負責現金的保管和防盜工作。
7、總工辦負責審查設計圖紙、各參建單位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第四章技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建管處和各監理單位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十六條參建單位應當相互配合,確保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由參建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責任分工負責。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作業環境和勞動保護用品。購置勞動保護用品,必須保證質量,凡未經國家勞動監察部門檢驗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準購置和使用。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機構必須對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和電氣產品、架設機具、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生產)組織設計和施工(生產)方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保障措施,編制施工安全緊急處理預案,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保障措施,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要以國家和建筑行業及交通系統頒布的"安全操作規程"為準則,報經駐地辦批準后逐條落實。
第二十條下達施工(生產)任務時,必須實行交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下達方與接受方須履行交接手續,以簽字為準,在交接手續不清的情況下開工,發生問題,應追究指揮者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施工現場的基礎工程、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和起重吊裝作業、垂直運輸作業、高空作業及臨時用電等,必須符合相應安全技術規范。對腳手架、排架(便橋)、井架、塔吊、纜索塔架、安全網、圍堰等臨時設施及挖孔樁,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施工單位總工、駐地辦監理組織驗收,凡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準投入使用;驗收情況要有記錄。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應建立防火組織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設置消防設施,加強對防火器材的管理工作,并使其保持完好的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施工單位應當采取特殊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要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設置安全指示標志、警告標志、禁令標志等,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
第二十四條在保通施工路段施工單位要在現場設置專職交通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交通疏導值班工作。
第二十五條參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和規范,杜絕"三違"現象。
第二十六條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管理的范圍內負責安全管理工作,必須認真執行國家、省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各項規定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要不斷進行科技創新,以科技創新促進安全生產水平的提高。
第二十八條要與當地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門建立聯系,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與地方建立群防群治組織。
第五章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及培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是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保證。參建單位要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與培訓工作;
(一)要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使全體施工人員特別是一線操作民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熟悉有關規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懂得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知識、作業場所及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與事故應急措施。
(二)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嚴禁事項。安全教育要有教材。要讓每一個管理人員、每一個民工對安全管理、對所從事的工種的安全規程做到應知應會,要講得出,做得到。
(三)對新進場的民工或從事新工種的民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得少于10小時,以后每月不少于5小時。安全教育要有記錄,要認真填寫《安全教育登記表》。
(四)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施工人員及勞務隊民工不得上崗作業。
(五)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安全技術培訓,必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特種作業人員還應當接受行業管理部門的安全培訓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條參建單位應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定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第三十一條參建單位安全教育及培訓要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效果,尤其對新上崗人員、特殊工種人員、改變工種人員、采用新技術的人員及時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二條要經常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如何搞好安全生產,以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要用正反兩方面的典型事例并結合施工實際,搞好安全生產宣傳。施工現場要設置安全標語,安全紀律牌、操作規程牌和安全標志。
第六章安全工作會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制度。
(一)各單位在制定定期生產會議(例會)制度的同時,也要制定定期安全會議制度。一般規定:建管處每季度安全工作會議不得少于1次;監理單位、項目經理部每月不得少于1次;各工區(隊)每月不少于2次。安全會議必須保證質量,不要流于形式走過場,必須做好會議記錄并存檔備查。
(二)建管處每季度召開1次安全工作會議,聽取各監理單位、項目經理部關于安全生產情況匯報,針對存在問題研究解決辦法和具體措施,并印發會議紀要。
第七章安全事故報告與處理制度
第三十四條為便于各級主管部門和領導及時了解和妥善處理發生的安全事故,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安全事故發生后,要保護好現場,并迅速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和國家財產,防止事故損失擴大,同時按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
第三十六條要及時按國家的有關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全面分析。并寫出調查報告報建管處。事故調查處理要按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處理意見,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第三十七條事故的處理務必堅持事故責任不清不放過、責任人不受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要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第三十八條事故處理后要按有關規定將《企業職工傷亡調查報告書》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填好報建管處。
第三十九條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要追究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第八章事故隱患整治監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本項目排查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由于生產施工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導致人員群死群傷和人員死亡及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第四十一條建管處將把本項目重點監控整治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基本情況和整治監控管理情況在承朝高速公路網站上進行公布,并及時發布事故隱患整治監控信息,接受社會監督。隱患整改完成經驗收合格后向社會告示。
第四十二條凡列入本項目重點監控整治的隱患必須在整改期限內完成,整改期限一般控制在一個月內,對少數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整改期限不能超過兩個月時間。逾期仍未完成整改的,應追究相關部門的責任,并依合同對存在隱患單位進行處罰。
第四十三條各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必須對重點監督管理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整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四條公布重大事故隱患信息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隱患的名稱和地點;
(二)隱患主要危害性和影響性;
(三)隱患整治的期限;
(四)隱患整治監督管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五)隱患點周邊群眾應注意的事項、應急疏散線路等。
第四十五條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單位是隱患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其主要領導是隱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整治監督管理責任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隱患督促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
第四十六條事故隱患整改責任單位,整改督辦單位要分別建立隱患整改檔案,即記錄整改情況。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隱患整改方案及相關部門的審批意見;
(二)隱患整改過程的工作記錄;
(三)整改責任單位申請驗收報告及整改完成相關材料;
(四)有關部門檢查驗收的結論報告。
第九章檔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條檔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實施安全生產長效管理的基礎工作,也是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各駐地辦、各項目經理部要指定專人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檔案資料進行立卷管理。安全檔案有:
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章檔案
2、安全生產組織機構檔案
3、安全隱患備案整改檔案
4、事故處理檔案
5、會議記錄檔案
6、安全生產應知應會教育檔案
7、安全生產合同檔案
8、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9、專職或兼職安全員檔案
10、安全生產操作程序檔案
11、安全生產獎罰檔案
12、勞務隊伍安全生產檔案
13、安全文件檔案
14、應急救援預案檔案
15、大檢查檔案
16、專項檢查檔案
17、安全生產保險檔案
18、安全投入檔案
第十章檢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條安全生產檢查是發現隱患,實現"預防為主"的重要手段,必須有效地進行。建管處、各監理、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和實施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求組織安全檢查,包括綜合性和專業性檢查,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應采取下"整改通知書"或"整改通知單"辦法限期改正。原則規定:建管處、各監理、施工單位每月組織1次安全生產檢查;各分部應開展月、旬、日安全生產自檢自糾活動。同時對檢查過程要有文字記錄。
第四十九條建立專職巡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專職安全員每天要巡查施工工地。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專職安全員每天要有巡查記錄。
第五十條建立施工現場值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每個施工現場,必須要有兼職安全員或者現場施工員帶班并負責安全工作,發現違章、冒險作業行為要立即予以糾正,遇有緊急情況,有權決定停止作業并向工區(隊)領導報告。
第五十一條各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每月要進行安全自檢、自查,做好各種安全記錄,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制定安全處理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形成安全報告,上報建管處。
第五十二條建管處每年度按開工前期、施工中期和年度工程收工前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總體部署、安排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
第十一章考核獎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條建管處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生產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項目經理部、監理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獎勵實行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
第五十四條建管處對項目經理部、監理單位及有關人員的獎勵:年終考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好,實現安全生產責任狀目標的,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稱號,并按照"建人民滿意工程"勞動競賽的綜合評分予以獎勵。
第五十五條項目經理部對工區(隊)及有關人員的獎勵辦法自定。
第五十六條建管處對項目經理部、監理單位沒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沒有做好,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將給予處罰。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七條本辦法由承朝高速公路建管處負責解釋。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自即日起施行。
高速公路安全生產制度 篇2
雨季安全生產制度為確保雨季安全生產,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結合季節生產的特點我們重點要抓好防觸電、防雷擊、防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的發生,加強生產現場安全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1、防雷擊措施
(1)在過濾間、曝氣罐等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場點要按規定安裝避雷裝置,引下線截面積不應小于48平方毫米;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歐姆。每年在5月1日之前必須檢測一下,達到合格標準。
(2)在野外作業遇雷雨時,要在屋頂下方稍有空間的房屋或金屬房中躲避,一般的簡易帳篷或小棚沒有防雷作用。如附近沒有躲避的場所,應蹲下兩腳合攏,盡可能站在不吸濕的材料上,不要站在高大單獨的樹木下。
(3)避免靠近或接觸高處的金屬物體或與其相連的金屬物體,如欄桿,避雷接地線等。
2、防觸電措施
(1)定期對線路及電路進行檢修,老化的電線及時更換。
(2)不準帶電作業,不準亂接臨時電線,如生產急需臨時電線,需由持證電工接線。作業時要穿工作服配帶絕緣鞋、手套、扎好安全帶,現場必須要有監護人。
(3)電器開關,配電盤在雨季之前用塑料布包好。另外,配電箱、配電柜的門要齊全,太低的要架高,周圍雜草要清除。
(4)各種電器必須保持絕緣良好,配齊插頭、開關、安裝觸電保安器后方可使用。
3、雨大非緊急生產任務嚴禁出車。
高速公路安全生產制度 篇3
1目的
為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含操作規程,下同)加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發布、使用、評審、修訂等工作的管理。
3職責
辦公室負責規章制度的建立。
4程序
4.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
4.1.1公司辦公室負責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并督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在制定過程中,應有各職能部門的會簽確認。
4.1.2根據《造紙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至少包含以下內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投入、文件和檔案管理、隱患排查與治理、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生產設備設施驗收管理、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管理、作業安全管理相關方及外用工管理、職業健康管理、防護用品管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4.2規章制度的發放、傳達、使用
4.2.1辦公室將文件發放至相關人員,并做好發放記錄。
4.2.2規章制度通過公司、部門和班組等不同層次的`培訓、會議,或在宣傳欄張貼等多種形式進行傳達,讓全體員工熟悉相關要求。
4.2.3員工在工作中應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要求。
4.2.4辦公室應定期對員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的情況進行考核。
4.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修訂
4.3.1每年至少一次由公司負責人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部門、班組負責人,對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評審。當公司內部部門調整、國家出臺重要法律法規時,應及時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時還應考慮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內容。
4.3.2辦公室每年至少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和適用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4.3.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修訂應做好記錄。
4.4作廢文件管理
4.4.1辦公室應及時將作廢文件應從使用人員中收回。如要留用(功存檔)的,應進行標識(如蓋“作廢文件”公章)。
4.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定、評審與修訂過程應有員工參與。
5相關記錄
5.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表
5.2安全生產記錄匯總表
5.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發放記錄表
5.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培訓記錄表
5.5安全操作規程考核記錄表
5.6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執行情況檢查、評估表
5.7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適用情況檢查、評估表
5.8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檢查、評估表
5.9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適用情況檢查、評估表
5.10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改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