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通用33篇)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1
企業職工必須嚴格執行消防防火安全制度,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消防活動,做好火災預防工作。
1 、認真組織單位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及防火安全常識,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2 、熟記自己職責,責任范圍,熟悉崗位環境,明確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擺放位置,熟練使用各種滅火消防器材,掌握一般救生常識。
3 、牢記火警電話號碼 119 、報警程序和企業消防控制中心電話號碼 2019 ,如發生火災迅速報警,及時通知內部有關人員到場處置。
4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樹立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的思想,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對單位內部的消防設施、員工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采取相應措施及時解決。
5 、物品倉庫嚴禁吸煙,物品、碎紙垃圾要及時清除,經常保持安全暢通。
6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平時巡查制度,防止出現漏崗現象,巡查人員必須 24 小時堅守崗位,發現險情及時排除。
7 、平均每個月對單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積極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培訓班,不斷提高單位的自身消防意識,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 、經常學習消防知識,掌握消防技能,積極配合消防部門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2
建筑總面積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并在建設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五)消防設計文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除提供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的技術方案及說明,或者設計采用的國際標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一)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定的;
(二)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
(三)擬采用國際標準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建設、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合格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確需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重新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3
1、根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不同性質、規模配備消防器材和安全設施;
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須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并由辦公室備案。工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宜隨意調動;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必須專人負責,制訂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并嚴格執行;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性地進行安全自查、自糾工作,消除不安全隱患;
5、防火安全職能部門會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所屬部門加強防火安全檢查和督導,并進行嚴格的考核,提出獎罰意見。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4
為及時了解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情況,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全校教職員工以及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工作領導小組例會
(一)會議召開時間
每月召開一次,一般為本月中旬,會期半天。
(二)參加會議人員
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
(三)會議主要內容
1、總結通報前一階段全校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2、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改進措施,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3、明確當前消防安全工作重點和目標,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見和要求。
二、消防安全檢查總結例會
(一)會議召開時間
每個季度召開一次,一般為這個季度的.第二個月上旬,會期半天。
(二)參加會議人員
各部門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負責人。
(三)會議主要內容
1、各部門對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檢查。
2、各部門和總務處組成檢查組對全校重點部位和各科室進行抽查。
3、聽取檢查組開展消防安全工作檢查的情況匯報。
4、對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的場所,提出處理意見,并督促整改。
5、收集《消防安全工作情況登記表》,整理歸檔。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5
第一條 為明確市場消防安全職責,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加強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市場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與市場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科(室)所和人員都負有相應的消防安全責任和義務。
第三條 按照逐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網絡化管理的要求,中心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協調中心各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中心領導班子各成員按工作分工負責所聯系市場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導落實。
消防科為中心消防工作職能管理部門。
各市場管理所所長是本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該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第四條 中心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安全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二)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需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三)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四)組織安排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 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一)組織實施本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實施對本單位消防安全檢查,督促各市場管理所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三)負責與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四)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指導各市場管理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五)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各市場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問題。
(六)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交辦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任務。
第六條 中心消防科為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對中心各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主要職責:
(一)在中心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的領導和公安消防機關的指導下,對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
(二)制訂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糾正和查處一般性違章行為,督促有關市場及時整改各種火險隱患。
(三)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其防火安全制度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情況。
(四)負責對員工的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及防火、滅火、自救、逃生等安全常識的普及工作。
(五)負責對各市場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管理以及使用等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中心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維修與配置工作。
(六)負責向陽市場建筑消防設施的日常操作、養護,確保其功能正常;負責向陽新市場消防監控室的日常值班,做好向陽各市場夜間消防值班人員的督導檢查。
(七)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檔案,詳實了解掌握中心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以及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配置分布等情況。
(八)定期向中心消防安全責任人匯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事項。
(九)積極協助上級職能部門的安全檢查,遇有火情應及時到達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關對重特大火災的撲救和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十)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務。
第七條 中心基建科的消防安全職責。
(一)在市場建設過程中,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有關設計、安裝規范要求,搞好市場消防設施、器材配備、安裝、調試。
(二)參與中心對各市場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三)指導各市場管理所正確使用市場消防設施、器材。
(四)根據中心領導安排和各市場要求,及時檢查、維修市場消防設施、器材,保證市場消防設施的安全。
(五)參與市場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糾正市場消防安全隱患。
(六)參與市場內火災撲救、事故調查。
(七)參與中心對各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評。
(八)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務。
第八條 中心市場管理科的消防安全職責。
(一)參與中心市場消防安全檢查,糾正市場消防安全隱患。
(二)參與中心對各市場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三)參與中心對各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評。
(四)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務。
第九條 公安市場派出所市場消防安全職責。
(一)負責市場安全保衛和夜間看護,加強對治安員和夜間看護人員的安全教育,及時發現和糾正市場內火災隱患。
(二)獨立或會同有關科室進行市場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三)參與市場內火災撲救、事故調查,維護滅火現場秩序。
(四)搞好市場消防安全設施損壞、被盜案件的調查處理。
(五)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務。
第十條 中心辦公室的市場消防安全職責:
(一)按時完成中心消防安全文件制發工作。
(二)做好中心消防安全工作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
(三)搞好中心消防安全檔案整理。
(四)參與中心對各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評。
(五)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務。
第十一條 各市場主要負責人為本市場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所在市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制定市場內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市場消防安全檔案。
(二)根據各市場的特點劃分消防安全責任區,明確各責任區市場管理人員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負責與市場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
(四)結合各市場特點,定期進行防火知識的宣傳和滅火技術的培訓,不斷增強市場管理人員和市場內經營業戶的消防安全意識。
(五)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整改火災隱患。對本單位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級消防安全責任人解決。
(六)管理好市場內各種消防設施和器材,重要設施要定期組織維修、檢驗,確保完好有效。
(七)制定市場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開展滅火演練。
(八)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人員疏散,保護火災現場,會同有關單位搞好火災事故調查。
第十二條 市場管理人員負責分工責任區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了解本市場的火災特點,熟悉市場內消防設施的性能及整個市場經營區域劃分、安全出口位置、重點防火部位、電器線路走向和控制開關及消防器材的位置等基本情況。
(二)搞好本責任區內經營業戶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三)保護好責任區內消防設施、器材;確保市場安全運營。
(四)搞好責任區內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火災和安全事故隱患,并做好巡查記錄,對本人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專(兼)職消防安全負責人或市場負責人。
(五)掌握簡易滅火設施的使用方法;(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及時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六)參與撲救初期火災和人員疏散。
(七)市場消防安全負責人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第十三條 電工、夜間看護員、衛生保潔員等特殊崗位工作人員也要按照崗位特點,負責做好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職責由各市場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
第十四條 市場經營人員管理規定。
(一)市場內的各類經營人員,必須接受市場主辦單位的防火安全管理,遵守市場消防安全觀管理制度,并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二)市場經營人員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義務,掌握與所在市場相適應的消防、逃生知識與技能。
(三)各市場攤位應根據經營特點,在市場管理所的組織下,配置相應的滅火機具,并掌握其正確使用方法。
(四)工業品市場等消防重點場所要建立市場經營業戶檔案,及時了解市場經營人員變動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第十五條 市場經營商品管理規定。
(一)市場內嚴禁經營煙花、爆竹。
(二)工業品市場內嚴禁經營酒精、油漆、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經營摩絲、打火機等特殊業戶要限制存貨數量,并建立專門檔案進行重點管理。
第十六條 市場裝修管理規定。
(一)市場內嚴禁私搭亂建。市場管理所統一進行的市場間隔應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
(二)市場裝修嚴禁遮擋、損壞消防設施、器材和用電設施、設備。
(三)室內市場裝修必須報經市場管理所批準,填寫裝修審批表,嚴格按批準的方案施工。裝修改造結束要經市場管理人員驗收,驗收人員要在驗收資料上簽字。對有可能涉及到用電、消防設施改動的裝修,市場管理人員要注意加強現場監督,發現違反市場消防安全規定之處,要立即改正。
(四)市場業戶裝修審批表、施工方案等資料要存入消防檔案,長期保存。
第十七條 市場用火管理規定。
(一)市場生活區和經營區必須分開。工業品市場和全封閉式市場內嚴禁住宿,其他市場內住宿房內要進行重點管理。
(二)市場內嚴禁在經營區內或倉庫使用明火。市場營業期間在現場禁止動火。
(三)市場內嚴禁使用電、氣焊。確因工作需要動用電、氣焊的必須經市場消防責任人批準,備好滅火器,對周圍現場進行清理并有市場管理人員現場監督,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結束要向市場消防責任人報告有關施工情況。
(四)市場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物品。
(五)工業品市場嚴禁吸煙。市場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禁煙工作管理。
第十八條 市場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一)市場供電設施、設備的設計、安裝、施工、改造要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安裝規范的要求。
(二)市場新建工程竣工后有關供配電圖紙在中心存檔的同時要為市場管理所存復印件。市場用電線路改動后要及時繪制竣工圖紙存檔備查。
(三)市場照明用電與動力用電、消防用電要分開。有條件的市場經營用電和夜間看護照明用電要分開,市場閉市后要關閉經營電源。
(四)市場要配備專(兼)職電工負責市場用電管理,并要明確其職責,配備必要的工具,為工作開展提供良好條件。
(五)市場內禁止使用大功率照明燈(60w以上的白熾燈)和電爐、“小太陽”、“熱得快”等大功率用電器;空調安裝要經市場管理所批準,防止超負荷用電。
(六)市場內嚴禁私自拉接臨時用電線路。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電氣線路,更換電氣設備。市場房屋和經營設施裝修改造時要保護好市場供電線路和電氣設備。
(七)市場管理所要定期對供電設施設備定期檢查檢修,防止線路老化和帶故障設施、設備運行,及時消除用電隱患。用電大戶、容易出現非正常用電的部位要進行重點巡查。
(八)各市場要建立供電設施設備檔案,詳細記錄市場安全用電情況。
第十九條 市場疏散通道管理規定。
市場內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市場內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市場疏散通道。
(二)在消防卷簾下嚴禁堆積雜物。
(三)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五)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二十條 市場安全巡查規定。
(一)市場應建立安全巡查制度,明確巡查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的內容一般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裝修有無違章情況。
2、禁煙市場有無吸煙現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5、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二)工業品市場在營業期間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其他市場可以根據需要防火巡查頻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三)安全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字。
(四)堅持做好每日交接制度,及時將當日檢查情況同夜間值班人員做好交接,并填寫《消防檢查日報表》。
(五)市場管理人員在巡查時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第二十一條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規定。
(一)市場消防設施是指室內外消火栓、滅火器材、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防疏散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火災逃生器具、消防廣播等專門用于防火、火災報警、滅火及疏散逃生的設施、器材。
(二)市場設計、建設(包括改建、擴建)時要按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做到消防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三)中心重要消防設施設備由消防科負責登記。各市場管理所要建立本市場的消防設施設備檔案,詳細登記消防設施設備的類別、型號、數量、維修保養記錄等資料,并確定專人負責保管。
(四)各市場要根據消防設施設備的性能特點,正確使用、保管、維修、養護消防實施器材,確保完好有效。其中滅火器要根據《規范》要求定期檢修、充粉。消防報警、消防噴淋等重要建筑消防設施設備的操作、維護保養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和有關法律、規范進行。
(五)消防管理人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計劃,經中心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六)市場內嚴禁將公共消火栓圈入攤位內。嚴禁遮擋、私自拆卸、損毀消防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等建筑消防設施。
第二十二條 市場安全隱患整改規定。
(一)各市場要定期檢查市場經營設施,全面排查本市場內的安全隱患。
(二)市場管理所發現安全隱患后應立即整改,對整改有難度的要制定出整改方案和應急安全防范措施。受財力所限自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向中心報告。
(三)中心建立市場安全隱患月度報告制度。各市場管理所要按要求報送本所存在的安全隱患。
(四)對各市場管理所提報的安全隱患,中心辦公室要及時匯總報送消防管理責任人提出整改意見。消防科、基建科和有關市場管理所按中心負責人批示抓好整改。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中心消防管理人要跟蹤督導。
第二十三條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管理。
(一)各市場應根據本市場的實際,參照《青島初起火災及應急疏散規范》等規范要求制定本市場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市場初起火災及應急疏散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三)《市場初起火災及應急疏散方案》要經各市場消防責任人批準實施并報送消防科備案。向陽市場等重要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應急預案按要經中心消防管理人批準。
(四)《市場初起火災及應急疏散方案》制定后應組織全員學習并定期演練。一般市場每12個月至少演練一次,工業品市場每6個月至少演練一次。通過演練,使市場管理人員、市場經營者熟練掌握初期火災撲救和安全疏散的方式、方法。
(五)《市場初起火災及應急疏散方案》應定期修訂。市場消防責任人變更和市場管理、市場經營人員變更時要及時組織學習、演練。
第二十四條 消防安全制度建設。
(一)各市場應根據本市場實際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二)各市場應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確保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的貫徹落實。
(三)各市場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定期修訂。
(四)各市場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要送消防科備案。重點市場和重要崗位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要經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五條 市場值班規定。
(一)中心所有設有經營房屋和經營設施的市場要全部實行24小時在崗值班制度。各市場應科學安排值班人員,在市場開市到閉市前時間內,必須始終有管理人員在崗,確保市場突發情況得到及時處置。
(二)常規時間段的市場工作人員履行正常的工作職責,特殊時間段的值班人員重點處理值班期間發生的緊急事件,做好聯絡溝通和值班記錄。
(三)星期天、節假日等消防安全重點管理時間段,市場負責人要堅持帶班。市場主要負責人、消防管理人員要24小時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四)值班期間發生重大事件,值班人員在采取緊急有效措施的同時,要及時報告所負責人,必要時要報中心辦公室和中心負責人。
(五)消防監控室等重要崗位要保持24小時雙崗值班并嚴格落實值班制度。
第二十六條 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規定。
(一)市場發現火警、火災時,要按預案處置的同時,及時向中心負責人報告。
(二)對發生的火警和火災要及時填寫值班記錄和報表。
(三)對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各市場分管負責人負責調查處理,并做好善后工作。對重大、特大火災事故,要保護好火災現場,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構搞好火災現場責任認定。
(四)火災事故處理完畢后,必須就發生火災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以及善后工作處理情況做好總結,并分類歸檔。
第二十七條 消防安全培訓規定。
(一)中心定期組織市場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員參加消防安全培訓。
(二)各市場管理所負責對本市場員工和市場經營業戶的培訓。其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
(三)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經營業戶、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四)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并持證上崗。
(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當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為切實加強對消防安全培訓工作的指導,進一步提升特殊崗位消防安全疑難問題處置能力,在消防科、向陽市場監控室和有關重點場所設置消防安全管理技術崗位。
第二十八條 消防檔案管理規定。
(一)各市場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其具體內容包括本市場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全面反映本市場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且應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更新。
(二)各市場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本單位的基本概況和消防重點部位情況,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和文件資料。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及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設施、防火安全檢查記錄和文件資料,滅火器材與義務消防隊員等情況,重點工種人員情況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等書面資料。
(三)中心消防檔案由辦公室會同消防科整理、保管。
第二十九條 消防安全考核獎懲規定。
(一)為切實增強各市場消防負責人的責任,中心與各市場管理所每年年初簽定一次《目標責任書》,目標責任書中消防安全管理作為重要內容之一。
(二)對各市場管理所執行《消防安全責任書》的情況,中心定期組織檢查考核(每年至少四次)。未完成《消防安全責任書》規定內容的市場管理所不能評為年度綜合先進。
(三)對在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科(所)和個人,由中心予以表彰及獎勵。
(四)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疏忽大意或因防范措施不當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相應的經濟懲處(扣除獎金、補助和工資等);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記過、降級、撤職或辭退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6
一、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預防企業發生重特大火災、爆炸事故,督促各級人員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保護企業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各部門及全體員工,也適用于到本企業服務的外來相關方。 三、各級人員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1) 企業法人代表職責:對本企業的防火安全負全責。
2) 生產副總經理職責:協助總經理對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開展負直接領導責任。 3) 各分線領導職責:對分管范圍的防火安全負全責。 四、 各單位負責人職責(車間、部室) 1)對職責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本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經常開展對職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督促職工遵章守紀,樹立強烈的消防安全意識,自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定期組織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特別是重點防火部位要經常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或上報協調整改,主動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4) 積極支持本單位義消隊員參加企業的消防培訓演練和應急救援工作,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緊急疏散演練,提高處置緊急事件的應變能力。
5) 對本單位存放的滅火器材進行妥善管理和檢查、維護,發現過期、失壓、損壞、遺失滅火器材時,應主動及時報告安全環保管理部門整改。
6) 嚴格執行動火作業申報審批制度、嚴格定點吸煙管理、嚴格重點防火管理部位的監督管理。
7) 發生火災事故時,應立即通報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同時,及時組織搶救,注意保護事故現場,參加或組織對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會,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五、 班組長、安全員職責
1) 負責協助單位領導開展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執行單位領導布置的防火工作任務。
2)教育、督促員工遵守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違章行為,監督考核定點吸煙、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積極協助和支持公司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組織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演練,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滅火技能。
4) 嚴格執行動火作業申報審批制度、嚴格定點吸煙管理、嚴格重點防火管理部位的監督管理。
5) 對本單位存放的滅火器材進行妥善管理和檢查、維護,發現過期、失壓、損壞、遺失、使用過的滅火器材時,應及時報告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整改。
6) 定期組織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特別是電氣防火、易燃易爆重點防火部位要經常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或上報協調整改,主動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7)發生火災時,迅速向單位領導或保衛部、安技環保部報告,并帶領員工積極進行搶險救災,做好搶救傷員、疏散人群、保護現場工作。
六、員工職責
1) 遵守企業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工作責任區的防火安全負責,自覺做好防火檢查和整改工作。
2)嚴格執行作業指導書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不違章作業,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愛護消防器材,不在消防設施周圍亂堆雜物,不得擅自動用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 4)發現火警要及時報警,并積極參加滅火救災;已用消防器材應及時通知更換。
5)嚴格執行動火作業申報審批制度、嚴格執行定點吸煙管理制度、嚴格易燃易爆重點防火部位的管理。
七、 動火作業的審批
1) 公司各單位及外來施工方在本企業范圍內實施動火作業時,必須向安全環保管理部門提出動火作業申請,并填寫《動火作業申請單》,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防止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
2) 安全環保管理部門接到動火作業申請后,消防管理人員應到現場查看確認,根據動火作業審批意見,認真做好現場巡檢工作,督促實施單位做好動火作業監護工作。
八、消防設施的檢查與維護保養
1)各單位應對消防設施做好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工作,不在消防設施周圍擺放雜物,不得擅自動用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已用消防器材應及時通知安全環保管理部門更換。
2)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專職消防管理人員應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改工作,做好消防器材定期年檢、換新、演練工作,確保消防系統設施能正常使用。
九、火災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
1) 當火警發生時各單位應嚴格按火災應急救援預案執行,及時開展初期救護和滅火、疏散人群、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及時上報救援。
2) 應急報警電話: 內部:安全環保、火警、搶險5929556-110;生產制造部:5929556-107;保安室:5929556-101 廠外:全市聯動救援治安110 火警119交通122醫療救護120 十、 應急準備:
1) 配備消防水栓,自來水水源,其供水應充足、水帶、水槍應齊全完好。
2) 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主要有:干粉、麻布口袋、河沙、鐵鏟等滅火器材。
3) 配備應急照明燈、通訊工具、交通工具、防毒面具、口罩、手套、防護服、防護鞋、繩索、強制通風設施等。
十一、 應急響應:
1)迅速切斷電源、氣源,撲救初期火災,開展自救和互救,避免混亂、防止煙氣吸入、及時報警、保護現場。
2) 搶險救災人員及時出警,專人指揮,迅速搶救傷員、疏散被困人員、搶救貴重物資、評估災情、上報救援。
3) 堅持先救人后滅火,先控制后滅火,先重點后一般原則,防止事故擴大。
4)正確選擇滅火技術和方法控制火勢,滅火時盡量選擇上風位或側風位、正確著裝及個人防護,在確保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開展救援工作。
5) 醫療救護隊做好現場急救或轉院急救,注意救援人員身體狀況和健康。 6) 做好清場工作,清點搶險救援人員,評估災情,并及時匯報。 十二、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1)發生無人傷的火警小事件的調查處理由事故單位召集相關人員針對火警事故的發生原因、責任、防范措施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辦事,并記錄建檔保存,上報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備案。
2)發生有人傷或財產損失較大的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由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召集相關人員對火災事故的發生原因、責任、防范措施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辦事,并記錄建檔保存。
3)獎懲辦法按《環境與職業安全健康風險抵押管理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相關條款執行 十三、培訓教育
1)新進廠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培訓,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做好消防基本知識及企業消防管理制度、滅火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
2)外來人員由接洽單位召集,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實施培訓、教育,并做好對相關方的管理與協調工作。
3) 全體員工應積極參與企業組織的消防培訓或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滅火或緊急疏散演練,提高火災初期的補救和應急救援能力。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7
1單位實行定期防火檢查制度,每月的最終一個周進行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參加,保衛部負責通知,并做好防火檢查記錄。春節、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節假日的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職責人負責組織。
2防火檢查的資料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景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景;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景;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景;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景;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景;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景;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景;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景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景;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景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景;防火巡查情景;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景和完好、有效情景;其他需要檢查的資料。
3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4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作業、在禁止區吸煙等行為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其他能夠當場改正的行為。
5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整改完畢后在檢查記錄上填寫整改情景,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保衛部門,由保衛部門安排人員進行復查。
6單位每月召開會議研究通報防火檢查情景。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8
1、認證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在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上要把預防火災始終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2、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組織和各種規章制度,積極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發動群眾,嚴格依法管理,科學管理,有效保障油庫安全。
3、加強油庫人員消防安全教育訓練,對新入庫的員工嚴格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熟練掌握各崗位應懂得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增強識別火災隱患能力,熟悉本崗位滅火器材的正確操作和維護。
4、建立油庫的專職消防隊伍,制定滅火作戰方案,對本油庫的重點保護不為,進行實地演習,要加強滅火戰術、技術訓練,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滅火戰斗能力。
5、對油庫的要害部位和重要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即“日常性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專業性檢查”。時刻保持高戒備。
6、制定油庫消防器材、設備、設施分布圖,實行掛牌定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沒有消防主管人員的批準,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消防器材和設備。
7、油庫全體員工對油庫的消防安全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熟悉油庫消防知識、消防預案、報警信號、消防區域的劃分及庫區道路、水源情況。發生險情和火災時要發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勇敢撲救。
8、對違規指揮、違章操作、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人員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機關部門處理。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內容1、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三)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2、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3、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二)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4、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3)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并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立即放回原處。
(2)如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①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④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⑤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⑥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5、生產車間安全意識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水電氣,確保所有電源都已切斷后方可離開。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6、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9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保全機修部門、環安部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保衛科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10
目的
1.1.維護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
1.2.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
責任
1.1.安全組、養修部負責執行本制度;
1.2.各部門及全體員工履行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廠
內容:
1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衛人員及各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3.各部門要單獨成立義務消防分隊,分隊隊長原則上由部門主管擔任;
4.義務消防隊(包括部門分隊)由滅火組、警戒組、疏散組、破拆組及醫療救護等組成,每組成員視情況而定;
5.義務消防隊要定期培訓,熟悉各自業務、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6.公司每年至少舉行二次消防演習,以檢驗消防隊員及員工的應急應變能力,以便火警發生時,能將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7.消防器材非緊急情況下不準動用;
8.消防器材及設施嚴禁任何人挪動,挪用和破壞;
9.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緊急疏散通道;
10.不準占用消防設施及器材周圍1米范圍內的地方;
11.不準在消防設施、器材上放置、搭靠物品;
12.消防設施及器材要經常檢查、更換、補充、以保證有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設施的使用效果;
1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要專人負責、定點存放,依照危險物品的管理原則,加強管理。
生產區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對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故制訂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禁止吸煙;
2危險作業如動火、登高、進入密閉場地等須事先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不準使用天那水等揮發性較強的易燃液體擦試機器設備、工件、衣服;
4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或者防護用品穿戴不規范,不準進行相關作業,不配戴適當的防護用品,不準接觸有毒有腐蝕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設備,不準使用;
6停機修理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使用;
7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設備,未經主管批準,不準使用;
9檢修設備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設備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12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13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放置貨物;
14不準在機器設備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準在車間堆放油布、廢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蝕之物品;
15不準在焊接作業場所逗留;
16非電工不準亂動電氣設備,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接駁電源,車間不準使用萬能插座;
17在用機器設備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摸、擦試;
18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在工作過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業,一定要借助工具來進行,不準強力而為,野蠻作業;在使用搬動工具時,應小心操作,不準運行過快,遇轉彎及進出口時,應鳴號示警。
安全生產責任制
總經理安全職責
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具體要做到: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指示,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企業的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要親自主持重要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會議,批閱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簽發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的重大決定。
2.負責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部門經理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監察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制定并批準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措費用。
5.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6.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方面的重要獎懲。
7.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8.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生產廠長安全職責
生產廠長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要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業務范圍內的生產安全負責,并抓好以下工作:
1.堅持貫徹“五同時”的原則,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職業安全衛生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2.組織制訂、修訂分管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各級動火。
4.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組織分管部門對報上級安全主管部門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7.定期召開分管部門安全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本部門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考核;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日活動,及時處理工人提出的意見。
4.每日組織一次全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材等處于完好,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7.負責組織并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9.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等發放標準和進人生產崗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
公司安全督導員職責
公司安全督導員在生產廠長領導下,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接受上級安全監察部門的指導,有權直接向上級安全技術監察部門匯報工作,并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2.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公司和檢查落實。
4.協助車間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與考核工作,負責新人廠人員的一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車間、班組(崗位)的
二、三級安全教育。
5.負責安排并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反事故演習。
6.參加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作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技術要求,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7.負責公司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間工作環境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每天要深人現場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9.參加公司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格化。
生產副廠長安全職責
1、協助廠長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安技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廠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并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廠長及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具體領導有關部門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時管理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機械管理員責任制
1,對機電、起重設備,鍋爐,變壓器及自制機制設施的安全運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經常進行檢查,并督查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的進行。
2,對設備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
3,對新購進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合格證和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按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向有關人員交底,并進行鑒定和驗收。
4,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的會議,提出意見,同時督促落實,保證實施。
5,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事故的調查,從事故設備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的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工人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知訓練。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11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著友好、誠信、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___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范圍:___
第三條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證的時間):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及價款調整
工程造價: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價款調整: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本工程由甲乙雙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門以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和國家(行業)的相關標準、規范為標準共同驗收。
2.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199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XX年版)gb50261-1996.《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31-1998.《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室內消火栓給水滅火系統安裝工程施工工藝標準》j512-.及其他的國家和行業現行的相關標準、規范。
第七條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現行有關的國家和地方有關規范要求的同時,還必須執行甲方的《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辦法》。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消防條例等乙方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質量保修
1.本工程免費質量保修期限為_________年,終身維護保養。
2.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4小時內到達現場并及時處理。
3.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有專人負責該項目的保修工作,定期與甲方溝通達到2次/月,以書面記錄材料為準。同時,必須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系。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系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并加收10%的勞務費。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 質量保修金在規定的質保期滿后,如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無息付給乙方。
4.2 在免費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條規定時間內進行維修,則視為授權甲方組織維修,并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和質量責任,同時甲方加收維修費用10%的勞務費。上述費用在乙方質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負責補足質保金。
4.3 在免費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于乙方原因,甲方無法同乙方取得聯系,按照上一款執行。
第九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協調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等相關資質證明。
3.乙方負責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裝、竣工驗收、質保服務及提交消防驗收報告、與甲方指定的設計單位溝通等工作。
4.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書面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5.乙方對消防電氣線路、消防給水管道等隱蔽工程都要進行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并且要結合施工、安裝、調試、驗收等重大程序分階段做好質量記錄。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完畢但未通過消防驗收之前,乙方應對整個消防系統負責。消防驗收合格后,乙方必須主動向甲方供有關消防設施安裝調試記錄、開通報告、隱蔽工程記錄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冊等文件資料,切實履行交接手續并主動做好工程的后期維護保養工作。
第十條 違約責任、索賠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收到乙方的書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內仍未支付的,應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2‰的違約金。
2.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損壞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工程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約定時間竣工,每延誤一天,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造價的2‰的違約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質量原因、乙方施工質量等原因,導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間出現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等,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工程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驗收標準或未通過政府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返工直至通過消防驗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內將竣工資料及其他與工程有關的資料交付甲方,否則每延誤一天,必須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及相關說明,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消防工程合同(4) | 返回目錄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著友好、誠信、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___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范圍:___
_________
第三條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證的時間):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及價款調整
工程造價: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價款調整:____________
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本工程由甲乙雙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門以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和國家(行業)的相關標準、規范為標準共同驗收。
2、乙方所進場的各種原材料、設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書,試驗、化驗報告單,使用說明,檢測、檢驗報告和設備驗收標準。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門可以隨機抽檢原材料和設備,并有權對其進行化驗、檢測(化驗、檢測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不合格的材料、設備不允許進場使用和安裝。
3、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199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版)GB50261-1996、《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31-1998、《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室內消火栓給水滅火系統安裝工程施工工藝標準》J512-,及其他的國家和行業現行的相關標準、規范。
4、乙方交工前應做48小時的試運行試驗。
第七條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現行有關的.國家和地方有關規范要求的同時,還必須執行甲方的《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辦法》。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消防條例等乙方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材料設備采購
_________
第九條 質量保修
1、本工程免費質量保修期限為_________年,終身維護保養。
2、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4小時內到達現場并及時處理。
3、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有專人負責該項目的保修工作,定期與甲方溝通達到2次/月,以書面記錄材料為準。同時,必須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系。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系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并加收10%的勞務費。
乙方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聯系人:____________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 質量保修金在規定的質保期滿后,如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無息付給乙方。
4.2 在免費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條規定時間內進行維修,則視為授權甲方組織維修,并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和質量責任,同時甲方加收維修費用10%的勞務費。上述費用在乙方質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負責補足質保金。
4.3 在免費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于乙方原因,甲方無法同乙方取得聯系,按照上一款執行。
4.4 出現質量問題后,甲方是否與乙方指定的聯系人取得聯系及聯系時間以甲方聯系記錄為準,維修項目及費用以甲方、實際施工方雙方簽的發票為準。
4.5 乙方維修人員到達現場后,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材料、工藝進行維修,對同一問題重復維修兩次以上者(含兩次),甲方有權視乙方為責任心不強,技術不過關而自行解決,費用由質保金中扣除。
4.6 免費保修期結束后,乙方維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費,不收取工時費等其他任何費用;
第十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協調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等相關資質證明。
3、乙方必須向甲方提施工組織設計、質保服務措施等相關文件和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隱瞞。
4、乙方負責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裝、竣工驗收、質保服務及提交消防驗收報告、與甲方指定的設計單位溝通等工作。
5、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書面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6、乙方提出的變更必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組織施工,否則后果自負,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7、乙方必須遵守防火設計、施工和驗收規范以及行業標準進行施工,發現違規和缺陷要主動及時向甲方報告。
8、乙方對消防電氣線路、消防給水管道等隱蔽工程都要進行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并且要結合施工、安裝、調試、驗收等重大程序分階段做好質量記錄。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完畢但未通過消防驗收之前,乙方應對整個消防系統負責。消防驗收合格后,乙方必須主動向甲方供有關消防設施安裝調試記錄、開通報告、隱蔽工程記錄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冊等文件資料,切實履行交接手續并主動做好工程的后期維護保養工作。
9、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工程,造成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0、乙方負責為甲方培訓維護人員共計_________人,直至完全獨立操作為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索賠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收到乙方的書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內仍未支付的,應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2‰的違約金。
2、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損壞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工程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約定時間竣工,每延誤一天,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造價的2‰的違約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質量原因、乙方施工質量等原因,導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間出現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等,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工程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驗收標準或未通過政府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返工直至通過消防驗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內將竣工資料及其他與工程有關的資料交付甲方,否則每延誤一天,必須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廉潔約定
甲方責任:___
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有關廉潔合作管理的各項規定。
2、甲方有責任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廉潔合作管理規定的教育。
3、甲方人員應嚴格遵守本單位有關廉潔合作管理的規定,不得接受乙方帶有娛樂性質的宴請,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實物、現金或禮券。
4、甲方在工程項目建設期間發現甲方人員任何形式的索賄行為,均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通報給乙方單位領導。
5、甲方人員如違反廉潔合作管理規定,甲方應視情節輕重、影響大小給予行政及經濟處罰。
6、對于乙方舉報買甲方人員違反廉潔合作規定的情況,甲方應及時調查,根據調查情況進行嚴肅處理。
乙方責任:___
1、乙方應保證乙方有關人員了解買甲方單位有關廉潔合作管理規定,并遵照執行。
2、乙方不得邀請甲方人員參加帶有娛樂性的宴席,不得以任何形式贈送實物、現金或禮券。
3、乙方在合作期間發現乙方人員任何向甲方人員行賄行為,均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通報給甲方審計部。
4、乙方有責任接受甲方對乙方在合作期間廉潔合作管理執行情況的監督。
5、乙方人員有義務就甲方人員任何形式的索賄或受賄行為及時向甲方審計部舉報;如乙方向甲方人員行賄,或甲方人員向乙方索賄,乙方滿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舉報的,一經查實,除追回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外,乙方承諾在以后合作過程中,在合同單價的基礎上再讓利20%,并對本方知情不報人員進行相應處罰,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應付乙方所有貨款,并終止本協議。
6、如因乙方單位及人員在合作期間賄賂甲方人員,被檢查機關立案查處的,甲方有權取消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并扣除所有應付乙方貨款,同時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其他方面的責任。
甲方監督電話: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及相關說明,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1、經甲方書面確認的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說明,預算書、圖紙變更單,材料單價清單(略);
附件2、施工組織設計(略);
附件3、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略)。
消防工程合同4篇_合同范本
建設單位:___ (甲方)
安裝單位:___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規范要求和甲方的實際,委托廣州政安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有限公司消防安裝工程,確保防火安全,甲方委托乙方對該系統進行設計、安裝施工,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___
一、工程名稱:___
二、工程地點:___
三、工程范圍:___自動報警、自動噴淋消防栓系統安裝、。
四、承建方式:___全包方式,即包工、包料。
五、工程總造價:___經雙方協商定價為¥ 元(不含稅金)
大寫人民幣:___
六、工期:___與甲方裝修工程同步完成。
七、工程結算辦法:___以雙方協商價為準,工程價包干結算。
八、付款方式:___
1、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進場后甲方先付工程總造價30%。消防審核意見書出后甲方付工程總造價40%。工程完工,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出證后,一次付清尾數。
九、工程質量及驗收辦法:___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范按圖施工,確保驗收工作順利進行,工程完工后,雙方會同公安消防部門根據設計方案和國家有關消防規范進行驗收,評定質量,簽證驗收單。
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須提供安裝技術資料,即竣工圖、系統說明書等給甲方,資料不全,甲方不結算。
3、凡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工料及其它費用乙方負責,且工期不能延長。
十、工期罰則:___乙方須按照規定工期竣工交付,如超期,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每天按總造價0.5%的罰金。
十一、補充事項:___
1、工程竣工后,乙方負責對甲方有關人員進行培訓。
2、乙方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均應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文明施工,并指定專人為現場防火責任人。
3、乙方未包應急燈、滅火器、走火指示、防火門、主機房、水泵房。
4、甲方提供所有消防報建手續,并同物業公司溝通。
5、為使整項工程近期、按質、按量順利進行,乙方根據建設單位的要求,負責與公安消防部門聯系及時溝通情況,確保工程順利進行及通過驗收。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各執兩份,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建設單位:___(甲方蓋章) 安裝單位:___(乙方蓋章)
廣州政安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有限公司
負責人:___ 負責人:___
聯系人:___ 聯系人:___
電話:___ 電話:___
地址:___ 地址:___
簽約日期:___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___ 年 月 日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12
一、物業管理企業要對本管轄范圍內或受托管理的公共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進行維護保養,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鎮)和居會要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做好對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工作。
三、維護管理人員應熟悉簡易水噴淋、消火栓、火災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滅火器材、逃生設施等消防設施的.原理、性能和維護要求。
四、每年對市政水源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水噴淋管網上的閥門、噴頭和壓力表作一次檢查,并打開末端放水閥,釋放銹水,防止管網蝕而影響噴淋頭正常工作;每季度對火災報警設施聯動功能進行一次檢測和試驗;每季度對消防水帶、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滅火器材等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五、消防設施發生故障,需停水搶修時,物業管理企業應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居民。
六、每次檢查、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器材都要進行記錄,并對滅火器材的品種、數量、購置時間、有效期限等登記造冊,建立檔卡。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圈占、埋壓、拆除、損壞、停用、挪用消防設施或器材。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13
一、總則
1、項目經理部確定項目部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規定各部門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2、安全環保監察部負責按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要求,制定各級人員消防安全責任制,會同有關部門對各級人員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3、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的落實,對本部門人員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各級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項目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1.1項目經理是項目部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項目部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
1.2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將消防安全作為項目部施工管理的重要內容,并與生產管理實行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1.3負責確定項目部消防責任人,各級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4督促檢查統計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定期聽取同級副職及有關部門關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匯報,對項目部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提出指導意見;
1.5將消防工作與項目部的施工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
1.6為項目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資源保證;
1.7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2、安全副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2.1為項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對項目部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2.2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2.3擬定項目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4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2.5組織制定符合項目部實際的滅火和應急預案,并實施演練;
2.6組織實施對項目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2.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8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2.9組織實施項目部范圍內的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2.10項目部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1定期向項目部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項目部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3、項目總工消防安全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
3.2督促檢查各分管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3.3參加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審定,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3.4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與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及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
4、工會消防安全職責
4.1認真貫徹落實關與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規和規定,督促協助消防安全管理人貫徹執行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
4.2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會工作的重要議程,并將其列為工會評比先進性的重要條件進行考核;
4.3參加并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4.4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提出火災隱患的整改意見,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5參加重大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對各有關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4.6定期聽取有關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匯報。
5、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消防安全職責
5.1貫徹落實消防方針,落實項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5.2負責制定本部門的消防工作計劃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3參加擬定項目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4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5.5負責配備、維護并定期檢查本部門的消防器材、設施、通道、標志等;
5.6指定本部門的義務消防隊隊員,組織本部門員工參加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事實和演練;
5.7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督促本部門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5.8組織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法規及消防基礎知識宣傳活動,使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救火、火災中逃生的技能;
5.9定期向項目部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10在職責范圍內,開展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各項工作。
6、安全環保監察部消防安全職責
6.1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組織制定項目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6.2組織擬訂項目部各級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3組織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6.4確定項目部重點防火部位及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同時定期組織演練;
6.5組織實施對項目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6.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培訓;
6.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6.8組織項目部防火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6.9發生火警、火災時,組織實施應急預案,組織撲救初期火災;
6.10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對有關事故責任者履行處理手續;
6.11完成上級機關及項目部領導交辦的工作;
6.12負責對外來人員在項目部內工作期間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6.13定期向項目部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技術部消防安全職責
7.1在組織實施施工策劃、制定施工方案和操作規程等,考慮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7.2參加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3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督促各部門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7.4參加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7.5定期向項目部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8、綜合辦公室消防安全責任
8.1參加并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2組織起草綜合性報告、計劃和總結時應有消防工作內容;
8.3與安全保衛主管部門配合及時批轉有關消防工作的各類文件;
8.4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8.5參與研究對重大火險隱患的整改工作,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8.6負責對駕駛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強對車庫及燃油的管理。
9、工程管理部消防安全責任
9.1參加并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9.2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9.3在編制項目部生產計劃的同時,應編制防火安全措施計劃,保證安全生產;
9.4在布置檢查生產工作的同時要布置檢查防火安全措施,并經常檢查消防措施的管理情況,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10、質量管理部消防安全責任
10.1參加并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10.2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10.3參加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10.4在控制工程質量的同時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及措施。
11、機電物資部消防安全責任
11.1參加并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11.2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11.3組織安裝機械和電氣設備時必須符合《機械安裝規程》、《電氣安裝規程》、《爆炸和危險場所電氣裝置設計規范》要求,對建設項目的“三同時”負責;
11.4在消防重點部位安裝、增設、拆除機械和電器設備時,必須會同安全保衛主管部門研究切丁消防措施,并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11.5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12、財務部消防安全責任
12.1對經批準的消防器材、裝備、設施等費用納入項目部財務計劃、予以保證;
12.2根據已批準的消防安全措施計劃項目,監督專款專用,對已完成的項目技術辦理結算手續。
13、作業隊消防安全責任
13.1負責本廠隊的消防安全工作,經常檢查本崗位防火責任制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13.2管理好本廠隊的明火點,電氣設備和各種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3.3堅持周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上報;
13.4發現火情后,應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立即報警并進行事故分析處理;
13.5經常對本廠隊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13.6保證本廠隊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完好并落實到責任人。
14、班組長消防安全責任
14.1經常對班組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確保安全生產;
14.2堅持班組日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后立即解決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及時上報;
14.3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器材及消防設施;
14.4如臨時動火,需辦動火手續,并指派現場監護人,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4.5做好員工“三懂”、“三能”、“三會”的消防安全教育。
15、員工消防安全責任
15.1負責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了解并掌握本崗位的火災隱患、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程序、措施、方法、通訊聯絡等要求;
15.2管理好本崗位的明火點、電氣設備和各種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5.3每天對本崗位的安全防火、消防器材、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上報主管領導;
15.4發現火情后,應及時報警,條件允許時積極參加撲救、搶救物資、隔離火源、危險時按應急預案疏散。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14
第一條為貫徹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針對食堂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食堂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為安全分管園長,負責食堂防火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教育。
第三條食堂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批。
第四條食堂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并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第五條對操作間內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先關閉閥門,及時通風,并嚴禁出現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第六條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
第七條保證電源電路處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第八條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灶是否有明火,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
第九條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第十條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第十一條 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并立即向保安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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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市林業局機關辦公樓消防安全管理,切實消除火險隱患,保障機關辦公樓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安委會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部署全局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關問題,并接受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站所負責人為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二章 消防宣傳、培訓
第四條、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通過張貼消防圖畫、設置消防宣傳專欄、消防宣傳公益廣告牌等形式向全體職工宣傳防火、報警、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
第五條 、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單位職工的集中消防培訓。
消防培訓主要有下列內容:有關消防知識、法規、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會報警、撲救初期火災、自救逃生知識,組織人員安全疏散等常識。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培訓的主要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等崗位人員。
第三章 消防安全職責
第六條、各處室站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辦公室、各崗位、庫房、車庫使用人就是本辦公室、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七條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的監督;組織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
管理人職責:擬訂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及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控制室設備的功能及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測試自動消防設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對火警信號應立即確認,確認后應立即向消防主管人員報告,隨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對故障報警信號應及時確認,消防設施故障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向主管人員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值守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記錄;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確保有關閥門處于正確位置。 第四章 實行責任追究
第八條、機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處室站所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如出現消防安全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和當事人責任。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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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 本規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四條 本規則適用于國家、集體和個體經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倉庫、堆棧、貨場。
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倉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并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倉庫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 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干部;其他倉庫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干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
第十二條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 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三章 儲存管理 第十五條 依據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按照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第十七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第十八條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條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第二十一條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第二十二條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 第四章 裝卸管理 第二十七條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清爐。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第二十九條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第三十一條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條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結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 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第五章 電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第三十八條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第四十二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條 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第四十九條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 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條 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采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獎懲 第五十七條 倉庫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現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視予以處罰;國家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罰;
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九條 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棧、貨場,執行本規則時,在確保安全并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 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的中轉性倉庫,可以按照本規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本規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第六十二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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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確保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會應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
二、參加人員:消防安全委員會(領導組織)全體成員。
三、會議主要的內容應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市兩會福音堂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隨時組織召開專題性會議。
四、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并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下發有關部門并存檔。
五、會議議程主要有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階段的工作。
六、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并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七、本單位如發生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后應召開專門會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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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范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總臺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準后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6、烤全羊、篝火晚會等動用明火作業要明確負責人,做好防范措施,備好滅火器。事后要檢查現場,確認火種熄滅方可離開。風大難以控制時,嚴禁舉辦篝火晚會,并向客人說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十三條、電器設備防火管理規定:
1、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設備增設、更換必須安全主管檢查后方可使用。
3、電器設備的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必須帶溫控裝置。
6、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清潔干燥、狀態良好。
第十四條、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要經常檢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19
一、為切實加強xx大廈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廣大業主和住戶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止大廈內火警、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全體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xx大廈具體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先交與大廈廣大業主和居民征求相關意見修政后,再公告正式實施。
二、本管理制度適合于xx大廈內全體業主住戶和租賃本大廈住房的公司、集體宿舍及外租戶。
三、xx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公安消防機關依法監管與指導,業主委員會全面負責,全體居民積極參入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建全嚴格而和諧的安全生活環境。
四、業主委員會對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業主委員會主管負責人對消防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實行安全責任問責制。
五、大廈內業主家庭中以房產所有權人為安全責任人。外來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廈上班的公司負責人為安全責任人。外公司集體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員為安全責任人。外租房所有權人按治安管理規定,同為外租房的安全責任人,安全責任與租戶共擔。
六、大廈物業服務人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利用廣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廣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質,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業委會物業人員按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檢修,缺損的要逐步補置。
八、業委會物業人員按安全規范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記,設置火災事故或停電應急照明設施,火災報警系統要做到隨時可以發揮作用。
九、在公安消防機關和社區的堅決支持下,徹底保障大廈各條緊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無障礙暢通。
十、物業服務人員樹立嚴謹的敬業精神,加強完善專人值班制度。加強并堅持每日的五巡查重點工作(巡查各樓層配電箱、巡查大廈兩條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樓層消防設施、巡查電梯機房)。發覺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記錄備案。處理不了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爭取隱患苗頭不過夜。
十一、萬一發生火災事故,物服人員要及時報警119并啟動大廈火災緊急報警系統。組織處置初起火災,通知水泵房供應消防用水,疏散大廈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撲滅火災和配合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十二、在認真抓好居民住戶的安全環境外,業委會物業服務人員要加強大廈內公司、集體宿舍及短期臨時住戶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物服人員有權定期與不定期的在集體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員工的陪同下,共同檢查區域安全問題。物服人員有權提出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建議。
十三、大廈內嚴禁大量存放國家有關規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品。大廈內嚴禁生產、銷售各類危險物品。大廈通道里嚴禁燃放煙花、鞭炮之類危險品。
十四、無論新老住戶進行裝修工作,應由業主與裝修人事先與物服人員提出申請,并在物服人員依據有關規定指導下安全進行裝修。裝修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氣割之類工作,必須在動明火前報告物服人員,并做好施工現場火災預防措施后方可進行,并接受物服人員監督。大廈物業將無償提供滅火器具現場備用。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20
根據公安部六十一號令第七條要求社會各單位為了使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落到實處,必須結合本單位的規模和特點,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大體上包括總則、組織領導體系、逐級消防責任制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幾部分內容。
一、總則
總則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大政方針方面的制度。總則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本單位內部的消防工作方針;
2.明確指出本規章制度的制定依據、制定目的以及適用范圍;
3.制定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全面落實措施,明確指出在本單位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4.明確規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確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五同時”管理規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體運作程序和方法等。
二、組織領導體系
組織領導體系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中有關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組織領導體系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主任(或組長)以及成員的名單;
2.確定本單位消防保衛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和負責人以及專兼職消防安全保衛人員的名單;
3.確定本單位下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4.確定單位下屬班組或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5.確定義務消防隊以及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名單等。
三、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中對各級領導、各級組織和全體職工規定消防安全職責方面的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應當包括各級領導和各級組織的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還應當包括全體職工的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定消防保衛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領導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職責;
4.規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以及成員的職責;
5.規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防火責任制度還應當同本單位的經濟承包制度以及獎懲制度結合起來,使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的消防安全工作優劣狀況同經濟利益和政治榮譽直接掛鉤,把本單位每個人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職權、工作義務和工作責任落到實處。
四、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會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單位特點的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應當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內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要充分利用壁報、黑板報、有線廣播、標語、安全標志牌、舉辦培訓班等方式方法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2)對新進入單位的職工(包括季節工、臨時工、外包工等)通常要進行單位、科室(車間)和班組三級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對特殊工種還應當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當制度化,單位每月可以確定1-2天作為消防安全活動日,分析消防安全情況,學習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4)義務消防隊應當在年初、年中或開業、使用前進行必要的消防演習活動,每年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考核;(5)應當向外來人員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應當主動同鄰近單位和當地居民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6)發生火災后,應當適時組織召開火災現場會,進行現場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通常應當規定單位領導每月檢查、部門領導每周檢查、班組領導每日巡查、崗位職工每日自查;(2)檢查之前應當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3)檢查結果應當有記錄,對于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單位必須按規定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2)按規定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4)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必須按規定進行檢修,保證完整、好用;(5)常閉式防火門不得處于開啟狀態,閉門器必須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門操作人員,并實行時值班制度;(2)消防系統的操作維護人員在上崗前應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常見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證上崗;(3)控制室操作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意各設備的動態;(4)消防控制室操作維護人員對本建筑物內的各種消防設備進行監視和應用,作好日常的技術管理;(5)作好各種情況記錄,及時提供有關信息,給單位領導當好參謀,協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6)根據當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級領導和消防機構布置的工作任務,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檢查。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隨意挪作他用;(2)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3)滅火藥劑失效以后應當及時更換新藥劑;(4)消火栓不得埋壓,道路應當暢通無阻;(5)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等。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2)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的,應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匯報;(3)對歷史遺留的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公安消防機構匯報,并拿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火災事故;(4)實行責任制,落實“四定”,整改完畢后,應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送達整改回執。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確定廠區內的用火管理區域范圍;
(2)對于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動火檢修前應當進行清洗、置換等安全處理;(3)規定火爐取暖場所和吸煙場所的具體防火要求;(4)劃分動火作業級別,規定動火作業審批權限和手續,實行“四不動火”制度,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準的動火證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安全監護人員不動火、大風天不在戶外動火。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規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2)規定收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3)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4)規定專人負責保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對防火防爆場所的看管等。
(九)、專職和義務消防隊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單位應根據消防法律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2)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領導,業務上接受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的指導;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或撤銷必須經當地公安消防機構會同單位的主管部門商定;(3)企業專職消防隊的消防人員列入生產人員,享受本單位職工的保險、工資、獎勵和福利待遇;(4)義務消防隊的人數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可以分為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5)單位應定期組織培訓班,對隊員進行防火、滅火常識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2)各組成員應當分工明確,熟練掌握消防業務基本技能,能夠相互協凋;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3)單位應當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4)單位應當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時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5)重點單位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他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2)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管,離開時通常要求切斷電源;(3)能夠產生靜電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必須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和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4)遭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并應在雷雨季節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5)爆炸危險場所應當遵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安裝相應的防爆電氣設備;(6)對于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管,定期檢查等。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對于消防工作制定具體的獎懲條件和標準;
(2)對于消防工作成績突出的下屬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規定具體的評獎標準和方法;
(3)對于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下屬單位和個人,除由司法機關、公安機關依法進行刑事處罰、行政處罰之外,單位應當規定具體的內部行政處分標準和方法。
(十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主要有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等。基本內容包括:
(1)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①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構保護火插、調查火災原因;②對于火災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提出具體的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③實行火災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亦即沒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過,單位領導和火災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以及單位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不放過。
⑵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大致包括:汽油庫、汽車庫、變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崗位等。這些重點部位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⑶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重點工種大致包括:警衛值班員、電焊工、氣焊工、油漆工、倉庫保管員以及涉及易易爆危險物品崗位上的操作工等。這些重點工種及其所在崗位也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工作職責和防火管理制度。
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完畢,要下發所屬各部門討論修改后,以單位正式文件印發。通常還要裝訂成冊以便于查閱,并在有關場所懸掛相關的規章制度大掛板以便于有關人員隨時對照執行。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21
一、用電防火安全管理應明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四、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五、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六、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超負荷運行;
七、門店營業結束時,應切斷場所內所有非必要電源。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22
為了更好的在二級學院的基礎上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根據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實際情況,結合各院、處的消防安全特點,更加有效的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一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方便消防工作的實施,消防安全工作由學保處統籌領導,各院、處積極配合開展。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關于消防工作,我國已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各院、處要認真學習這些法律法規,并嚴格按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預防為主的含義是查隱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諸如校園建筑的配電箱、電路、電線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結合的含義是購置消防器材、配備專兼職人員、研究總結、推廣普及消防知識和技術,以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在火災發生時,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二、制訂消防責任書,落實消防責任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學校實際、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疏散應急
照明裝置,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7、學校與院、處簽訂安全責任書,在落實消防責任制的過程中,必須掌握以下工作情況,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學校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抓好消防宣傳,提高防火意識
消防宣傳的目的在于提高學校的防火意識,在每學年開學初召開消防安全主題班會,在每年11月份組織“消防安全月”、“119”消防日等活動中重點抓好消防宣傳、隱患排查、技能培訓及學生公寓的火災疏散逃生演練。在平時還應把消防知識的內容貫穿到整個學期教育管理工作中,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及處理火災突發事故的應變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安全督促檢查
學保處將對各院、處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和抽查,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監督檢查和抽樣性監督檢查。
2、對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3、對校內違規違法使用電器設備的監督檢查。
4、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5、其他根據需要進行的專項監督檢查。
6、校內的教學樓、實驗室、食堂、禮堂、圖書室、供電設施、會議室、多媒體教室、中心機房等集中區是火災隱患檢查的重點區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檔對以上重點消防場所,進行集中檢查、維護、保養,以備開學行課時安全使用。
五、消防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儀器設備、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必須有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并登記造冊,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2、實驗室儀器設備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別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震、防爆、防銹、防腐蝕、防盜等工作,使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善可用狀態。
3、實驗室內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實驗人員每天應清掃設備和場地、保持實驗室整潔衛生。
5、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如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清理好周圍易燃物品,確保安全。
6、實驗室電源開關、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維修及整改;實驗員下班前必須關閉電源開關,下班后因實驗需要繼續使用電器的,必須經實驗室管理人員同意,并安排專人看護;實驗室內不準亂拉亂接電源線,以免用電超負荷。
7、消防設施及器材應保持性能良好,嚴禁丟失、挪用及人為損壞。
8、學生上實驗課前必須進行防火教育,使學生了解和掌握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識,確保實驗課期間的安全。
9、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多功能教室、計算機和機房內的空調、打印機、電源開關、電度表、電源線等電器設備,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有關部門。
2、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標志。
3、多功能教室、計算機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各項操作技術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多功能教室、計算機較集中的機房,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并放置在明顯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通道暢通,機房出入口處應配備事故應急照明裝置。
6、多功能教室、機房內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電器應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源;計算機停止使用時,必須關機和切斷電源。
7、多功能教室、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部裝修,其地面、頂棚和墻面應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單位應將防火設計、裝修圖紙送學校審核備案并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方可施工,裝修竣工后,應經學校會同公安消防相關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滅火方法。
(三)圖書室、檔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圖書室、檔案室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應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不得亂拉亂接電源線。
2、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燃燒蚊香等。
3、圖書室、檔案室管理人員下班前必須切斷室內電源、關好門窗。
4、圖書室、檔案室各崗位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監督。
5、保持圖書室、檔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雜物、書籍。
6、圖書室、檔案室重要部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7、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掌握滅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專人管理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
2、炊事人員工作時嚴禁吸煙。
3、食堂管理人員每天下班時要關閉燈具、天然氣、電器等設備開關。
4、保管好消防設施和器材,嚴禁損壞、丟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五、學校出租房、教師公寓、學生公寓、臨時住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教師公寓、學生公寓、臨時住房的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消防安全情況,對查找出的消防安全隱患問題督促住房人員及時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學校將采取必要的處理措施。
2、學校要對住房人員做好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3、必要時,學校給出租房配備消防設施。
4、學校不得有危及師生人身安全經營項目。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23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工人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結合本廠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三條木材加工場所應當符合以下安全生產規定:
(一)作業場所保持整潔,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碼放穩固,堆放高度不能超過2米,并設置圍欄(可用木樁)加固,廢料廢物及時清除。
(二)廠區道路平坦、安全通道暢通,拐彎,交叉口和險要作業地段設置明顯交通標志和安全警示標志。
(三)生產車間物料堆放處必須在明眼處懸掛安全生產警示標志,安全生產守則,安全操作規程。
(四)機械和工作臺等設備、設施的布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便于從業人員安全操作。
第四條木材加工車間的用電設備應當符合以下安全生產規定:
(一)機械的安裝、使用、修理和改造,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和標準,禁止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超期限和帶故障運行。
(二)各種機械的外露傳動、轉動和施壓等部位,應當有安全防護裝置,并保持良好狀態。
第五條木材加工生產必須符合以下消防要求及標準:
(一)天那水、膠水、粘合劑等化學危險品應獨立存放,廠房內存放化學危險品的數量不應超過該車間一天的消耗量。
(二)廠房內和原料成品堆放處應設置疏散通道,寬度2米以上。
(三)建有消防水池和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第六條木材加工生產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七條木材加工生產單位必須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八條木材加工生產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育、督促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九條木材加工生產單位應當定期對自身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安全評價,并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條木材加工生產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24
一、自覺接受消防安全培訓,掌握消防基本常識,提高服務社區消防的能力。
二、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做遵紀守法的模范,發現有違規定的.消防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三、主動參與社區組織的“社區消防志愿者活動”等各項社區消防公益活動,積極協助做好社區消防宣傳、檢查等工作。
四、積極參加社區組織的夜間消防巡查、夜間消防值班等工作。
五、自覺保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完好有效,不占用防火間距、不堵塞消防通道。
六、一旦發現火警,要立即報警,參加撲救初期火災,并配合做好火災調查處理工作。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25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工作室負責組織實施,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積極向村民及轄區單位宣傳消防基本常識,并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可采取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可采取消防知識講座等形式進行消防宣傳,并充分利用消防宣傳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進行廣泛宣傳,以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本村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2)消防器材設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3)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疏散逃生知識和方法;
四、發生火災后,視具體情況組織村民和轄區單位參觀火災現場,用實際案例教育村民注意防火安全。
五、結合本村實際情況,適時開展農村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六、結合每年的119消防宣傳日,積極開展大規模的消防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七、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村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村民告知,提醒村民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26
一、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頒布的各項消防法規,努力學習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滅火技能,加強知識化、專業化建設,積極作好消防安全工作,全心全意為教學、科研服務。
二、努力學習政治理論,提高思想覺悟。在工作中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同志,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盡職盡責,愛崗敬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積極參加科里的各項集體活動。
三、工作中要禮貌待人,講究公德,作風正派,不徇私情,講究禮儀,舉止莊重,愛護公共財物,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努力維護保衛人員形象。
四、消防員實施安全檢查時要持證上崗,帶對講機,保持與消防科的聯系,主動向被檢查人員出示證件,要求對自己分管的樓宇要每天巡查一次。
五、巡查內容主要包括消防通道是否暢通,規章制度是否健全,滅火器材是否完好,疏散指示、標志是否完整,有無安全隱患等。
六、加強消防安全執勤工作,一旦發生火災,迅速趕到現場,承擔搶救和火災撲救任務,聽從指揮,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七、上班實行輪休制,沒有休息日,按時上下班和交接班,嚴格執行檢查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要實事求是,認真詳細填寫。
八、自覺接受保衛處、消防科和監督、檢查。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重大活動。
九、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科領導報告。有權向領導提出整改意見。
十、嚴格請假制度,對無故缺崗的嚴肅處理。值班期間嚴禁喝酒。
十一、完成處、科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27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所有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
1、消防安全工作由項目經理孫永平全面負責。
2、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孫永平擔任,副組長分別為楊奇峰、王瑞江、何仁清擔任,成員由專職謝遠征、范東旭、孫戰軍、高樹海、鹿波、楊賽波、王喜兵、郭銀杰、朱延龍。
3、項目部所有人員均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責任。
4、組織項目部人員適時開展消防知識和技能培訓。
二、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一)結合實際,對項目部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不定期向項目部人員宣傳消防知識,警醒項目部人員提高消防意識,深切理解“消防工作重于泰山”的重大意義。
(二)對項目部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不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2、組織消防檢查
(一)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項目經理部和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或局部的防火檢查,主要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整;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內;消防責任制是否落實;是否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標志;火災隱患是否存在等,并寫出檢查情況書面通報。
(二)通過檢查,如發現有的未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存在火災隱患時,應通知責令其限期整改。
三、施工現場防火責任制度
1、各工區負責人應全面負責其工區的防火安全工作,專職安全員應積極督促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應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施工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7、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和加強值班巡邏。
8、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路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0、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安全防護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1、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2、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3、冬季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查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四、材料倉庫防火責任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少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在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五、特殊部位防火責任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規程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每30平方應配置兩具滅火級別不少于4B的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六、項目經理部防火責任制度
1、項目經理部防火工作由專職安全員負責,全體人員共同配合。
2、項目經理部嚴禁燒電爐,熱得快等電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項目經理部每50m2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少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專職安全員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七、食堂間防火責任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
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掛設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有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時人責任。
八、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修理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領導小組匯報,及時更新。
九、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工程項目部成立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的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復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定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觀看錄象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長負責安排,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28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小火災危害,保護職工人身安全和企業財產安全,保證變電所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電力工業“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預防為主”的方針,特制定本法。
一、工作任務
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廣泛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火安全檢查,健全消防制度,強化消防監督管理,不斷改善防火條件,防止火災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保護企業財產安全和公司職工的財產及生命安全。
二、防火重點部位
1.防火重點部位是指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損失大、傷亡大、影響大(簡稱四大)的部位及場所,一般指倉庫、控制室、檔案室、電纜間及隧道、蓄電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
2.用于撲救貴重設備、檔案資料、儀器表、600伏以下電氣設備及油類等初起火災的二氧化碳滅火器。
3.用于撲救貴重物資倉庫、配電室、檔案室和車、船及油類電氣、儀表等初起火災的1211滅火器。
4.主控室、庫房應按國家《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配備消防器材,保證消防供水。
5.各種消防器材分布合理,擺放在便于取用、通風良好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應擺放在防雨的箱、架、柜內,嚴禁與油類、酸、堿等有腐蝕性的化學物品接觸。
6.消防設備、器材應指定專人管理,維護、保養和更換并掛牌管理,任何人不準挪作他用,確保完好能用。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29
(一)貫徹落實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細則,組織、實施和協調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四)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師生、員工自防自救工作;
(七)與學校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八)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30
一、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31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企業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根據《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制度。
1、企業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事先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2、總經理為企業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第責任人。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做防火工作。
3、企業應經常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每年定期組織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4、企業各場所應公安消防部門驗收的'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標識,并由安全管理員負責其日常維修保養,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任何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相關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間距,不得閉鎖安全出口,堵塞疏散樓梯、消防通道。
6、企業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報告總經理,落實整改措施。
7、企業禁火區內嚴禁止使用明火,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8、設備維修、電氣焊人員應防火專業教育培訓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9、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企業和個人都應當無條件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發生火災時,各企業必須立即組織撲救,人員集中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必須立即疏散在場群眾。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32
目的:
保證空調給排水設備設施及系統安全運行,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項目管理范圍內所有空調給排水系統、機房。
職責:
工程部經理及專業負責人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
各崗位員工按照本制度執行。
制度:
1.嚴格執行運行設備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非空調值班人員不得隨便進入空調機房;外單位人員進入機房須部門經理授權同意,值班人員對來訪人員進行登記記錄;
3.房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
4.值班人員嚴格執行對機房鑰匙的管理規定,不得將鑰匙隨便交給他人;
5.值班人員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違章操作;
6.定期對重點設施及部位進行檢查,嚴防跑、冒、滴、漏,出現異常現象及時處理;
7.空調值班人員要熟知本站消防設施及使用要求,并隨時檢查滅火器材的`有效性、安全性、可靠性,定期維護消防設施;
8.定時巡視并記錄,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并作好記錄;
9.機房內需要動火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施工作業前,清理動火現場周圍的可燃物,備妥消防器材后方可施工。
10.機房內消防器材應放置有序,嚴禁私自挪用和破壞。
11.當動用電、氣焊設備工作時要符合大廈的動火規定,由施工負責人到保衛部辦理動用明火許可證,由專業人員操作,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具,動火前確定周圍環境安全后方可開始工作。操作過程中應始終有專人現場看護,并配備滅火器,嚴禁與易燃工種同時操作。
12.當動用鉆床、手鉆等設備時,除要做好防觸電等措施外,還應嚴禁周圍放有易燃、易揮發的油料、清潔劑、擦布、油絲棉等,還應遠離電器。
13.不準將易燃、易揮發、易爆等危險物品隨意帶入機房,或將廢油、廢稀料倒入地溝內。
14.嚴禁將油料、稀料、清潔劑等危險物品遺放在設備上。
15.機房環境潮濕時,應嚴格注意照明電器設備的安全用電防止漏電及短路現象發生。
16.當火警發生時要及時采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蔓延(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禁止莽動和盲動。及時通知上級和中控室,并及時關閉所有空調設備,切斷冷水主機及水泵電源。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事故記錄。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33
一、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應根據建筑的`實際情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應包括: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分工、人員疏散路線、滅火措施和疏散措施,做到定人、定位、定職。
二、參加演練的居民群眾應了解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和數量、疏散逃生路線和方向、逃生設施位置、滅火器材擺放位置,并要掌握使用消火栓、消防水帶和預防煙氣侵害的方法。
三、街道(鎮)、派出所和居會等部門要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逃生演練。
四、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要定期組織居民群眾進行演練,通過演練不斷修改、完善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