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精選35篇)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
消防安全是日常安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項,也是極其重要的一個環節。但是大部分企業的消防安全制度并不是很健全。
根據《消防法》和公安部61號令的規定,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體人員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是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核心。消防安全責任制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消防安全委員會(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安全員的職責;
4、規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職責;
5、規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責任部門、責任人,消防安全教育的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形式、培訓內容,培訓要求,培訓組織程序,確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頻次,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三、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防火檢查、巡查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防火檢查的時間、頻次和方法;確定防火檢查和防火巡查的內容;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處理火災隱患和報告程序、防范措施,防火檢查記錄管理等要點。
四、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日常管理方法,隱患整改程序及懲戒措施,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管理方法,制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的要求,制定每日檢查、月(季)度試驗檢查和年度檢查內容和方法,檢查記錄管理,定期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備案等要點。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控制室責任部門、責任人以及操作人員的職責,執行值班操作人員崗位資格、消防控制設備操作規程、值班制度、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等要點。
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火災隱患整改的責任部門、責任人,火災隱患的確定,火災隱患整改期間安全防范措施,火災整改的期限、程序,整改合格的標準,所需經費保障等要點。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安全用電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制度,用火、用電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違規懲處措施等要點。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預案制定、修改、審批程序,演練范圍、演練頻次、演練程序、注意事項、演練情況記錄、演練后的總結和自評、預案修訂等要點。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危險物品的貯存方法,貯存的數量,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危險物品的入口登記、使用與出庫審批登記、特殊環境安全防范等要點。
十一、專職(志愿)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專職(志愿)消防隊的人員組成,明確專職(志愿)消防隊員調整、補充歸口管理,明確培訓內容、頻次、實施方法和要求,組織演練考核方法、明確獎懲措施等要點。
十二、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內容及頻次,確定電氣設備檢查、燃氣管理檢查的內容、方法、頻次,記錄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等要點。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實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考評目標、頻次、考評內容(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況、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等),考評方法、獎勵和懲戒的具體行為等要點。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禁止吸煙;
2、危險作業如動火、登高、進入密閉場地等須事先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不準使用天那水等揮發性較強的易燃液體擦試機器設備、工件、衣服;
4、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或者防護用品穿戴不規范,不準進行相關作業,不配戴適當的防護用品,不準接觸有毒有腐蝕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設備,不準使用;
6、停機修理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使用;
7、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設備,未經主管批準,不準使用;
9、檢修設備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設備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12、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13、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放置貨物;
14、不準在機器設備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準在車間堆放油布、廢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蝕之物品;
15、不準在焊接作業場所逗留;
16、非電工不準亂動電氣設備,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接駁電源,車間不準使用萬能插座;
17、在用機器設備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摸、擦試;
18、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3
為了規范聯合站的設備管理,健全設備管理制度,針對設備停用,特制定聯合站設備操作票制度。
一、適用范圍:聯合站重要設備(各類壓力容器、原油儲罐)的啟、停用,必須填報聯合站設備啟、停用操作票;
二、操作票報批:設備啟、停用操作票由設備管理員填報,詳細填寫設備/裝置區域、設備計劃停用時間、設備名稱、設備停用原因,在操作任務欄中,明確停用設備具體的操作順序及操作步驟,由運行辦公室簽字認可,站領導簽章;
三、班組負責記錄設備停用前的運行狀態、運行參數,啟用后運行狀態、運行參數等,并在運行記錄、生產日志中做好相應的記錄;
四、設備啟、停用操作嚴格按照操作票規定執行,由崗位人員操作,技術員逐項落實簽字;如果生產中遇到特殊情況,值班班長立即向設備管理辦公室匯報,由技術員下達生產指令或現場解決;
五、設備啟、停用操作票為兩聯單,存根聯由設備物資辦公室統一存檔,操作票聯下達到班組,由班組自行保存。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4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定期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到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六、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5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3、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6
一、加油站必須實現以下安全管理目標:
1、 重傷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為“0”;
2、 一般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為“0”;
3、 安全設施、安全標志、安全警示的設置率、規范率達到100%;
4、 爭創“全年無事故”單位。
二、 加油站第一安全責任人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必須做到以下內容:
1、加油站員工上班必須穿戴工作服,嚴禁穿戴鐵掌和釘子的鞋上崗。
2、加油站內、站區外附近嚴禁煙火;站區內不得吸煙和使用手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嚴禁為塑料桶、噴燈加油;嚴禁用汽油搓洗衣服和器皿;站內不得使用化纖拖把和抹布。
4、進站車輛先熄火后加油;不準在站內檢修車輛、敲打鐵器;客車加油時應關好門窗,乘客不準吸煙、打手機和下車走動。
5、帶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禁止進站加油。有加油人員用專用同站外加油。
6、拉油車輛進入罐區必須帶有防火罩;卸油時卸油工必須現場監護,先接好地線,停留15分鐘以上再接管卸油,開關扳手應使用防暴扳手;用泵卸油要保證不超規定轉速;卸汽油時,禁止開泵卸油。
7、站區內檢修作業時必須使用防暴工具;嚴禁鐵器撞擊、亂扔;不得隨意動火施工,確需動火的,先辦申請手續,由施工人員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方案,報領導批準后,安排可靠的現場監督人到現場方可動火施工。
8、站區安全標志必須醒目、齊全;消防器材配備符合規定,不準挪用并定期檢查,確保合格有效。
9、站內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查,保證安全良好;嚴禁亂拉亂接電源;油罐、加油機、加油棚地更年期進行防靜電、防雷擊接地檢測。
10、站區內應使用防暴照明燈具,嚴禁使用普通燈具和手電照明。
11、實行安全巡檢制度,每班班長在接辦、交班時按巡檢路線逐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并處理,防止事故隱患留給下一班,問題嚴重時要及時報告站長。
12、定期對站區周圍進行檢查,及時消除易燃易爆物品及安全隱患,防止危及站區安全的事故發生。
13、收款員所收大宗款額應存放保險柜內,下班交款時應由多人護送到財務室,不得獨自一個人送交款。
14、加油站員工在工作場地應注意進出車輛,不得搶行,同時要避讓重型車輛后輪部位,確保人身安全。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7
一、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設施應具有系統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建立系統的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值班人員職責,并做好系統的運行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系統的完好有效;
四、應做好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記錄;
五、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連續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七、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月度檢查、年度檢測三種方式;
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可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實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工作崗位,并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和內容,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依照有關規定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的單位和設有電子巡更系統的單位,應將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納入其中,其它單位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識開、關的狀態;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的閥門,應當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設施的月度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單位不具備檢查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檢測儀器設備的,可以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查;
十、建筑消防設施每年應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全面檢測,出具《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并報送主管公安消防機構備查;
十一、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和年度檢測的技術人員,應當經消防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十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經年度檢測合格后,應在消防控制室或設置消防設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懸掛《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標牌;
十三、火災報警系統投入運行2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做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并建立相關情況記錄,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十四、消防設備、器材應根據使用場所的環境條件和產品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時進行保養和更換;對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十五、檢查發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十六、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小時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正常工作狀態;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障處理記錄存檔備查。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8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物品的堆放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6、應按照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定,每年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9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現象;
2、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是否依法申報;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
4、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置是否合理好用;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演練及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6、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消防控制室是否2人值班,并經過專門培訓后持證上崗;消防值班記錄是否齊全,記錄是否認真;
7、自動報警、自動滅火、應急廣播等消防控制設施、啟動按鈕是否完整好用,并處于良好狀態;樓層設置的內部報警電話或報警按鈕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與有關部門、人員通訊聯絡是否暢通;
8、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了物品;廚房、灶間煙道是否經常清洗;
9、室內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占等;滅火器檢查、消火栓試壓,自動消防設施、供水系統維護保養及設施運行記錄是否齊全;
10、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運行是否處于良好狀態,是否委托具有維護保養資質的企業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11、有無違章設置員工集體宿舍;門窗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2、營業期間有無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情況;
13、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或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14、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露;
15、營業結束后,燃油、燃氣閥門和非必要用電設備電源是否關閉,有無遺留火種;
16、滅火器配置數量是否充足,選型是否準確,放置位置是否明顯、無遮擋并且便于取用;
17、工作人員配備的強光照明手電筒是否完整好用。
單位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當記錄在案并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并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確保消防安全。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0
1、在營業期間,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無阻,消防安全疏散標志要隨時完好。
2、所有工作人員都要參加酒店的消防知識培訓,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四懂四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引導人員疏散。
3、所屬區域的電器設備使用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操作人員使用前必須熟悉操作程序,出現故障時及時處理。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布置電源線路和安裝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5、改、裝設施、設備前應與相關部門協調,不得擅自改、裝設施、設備,以免引發火險事故。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1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9)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保養,使之處于隨時可用狀態;對超過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時進行重新加粉處理;
3、對專用教室消防器材被老師隨便移動位置的及時復位;要求清潔工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擦洗。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或其他公共場所。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地方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老化和用電器故障等引導火災。
6、嚴禁在學校空屋或其他房檐邊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嚴禁在學校、實驗室、微機室、廚房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員工下班后,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注意提醒教職員工經常檢修用電器和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學校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標志的安裝位置應在腰部以下。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0、學校結合“安全月活動”、“119消防活動日”和季節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2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明確各級負責人、各類工程人員、各職能部門和員工在生產中應負的安全職責。
2、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各自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各負其責。
3、認真落實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4、每年逐級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納入公司管理目標納入公司年度工作考核。
5、沒年由公司“安委會”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
二、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三級安全教育
對生產崗位所有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廠(公司)級、車間(加油站)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56學時。其中公司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加油站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班組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2)特殊作業安全教育
凡從事電氣、鍋爐、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由企業有關部門與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專業性安全技術教育,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工作。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當地安全監察部門的有關規定,定期參加培訓和復審,成績記入個人安全教育卡片。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各主管部門要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專門教育。有關人員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作業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須開展以班組為單位的安全活動,班組安全活動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學時。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動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學時。安全活動時間不得挪作它用。
(4)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進站施工人員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應與施工隊簽訂安全合同,明確雙方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5)在安全教育中,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主導思想。
按照有關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消防法等的規定,結合事故教訓,針對各崗位的不同(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識的培訓。
三、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1)加油站應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自檢自查為主,上級主管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安全工作。
a.加油站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b.當班安全員應對作業現場監督,發現違章行為和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和向上級反映。
c.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節日要對加油站進行安全檢查。
(2)檢查主要內容包括: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設備技術狀況、滅火作戰預案以及隱患整改情況等。
(3)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加油站能解決的,應限期抓緊整改;加油站無力解決的,應書面向上級報告,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建立安全檢查臺帳,將每次檢查結果登記在冊,臺帳保存期限為一年。
四、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1、為確保檢維修的安全,必須按指定的范圍、方法、步驟進行,不得隨意超越、更改或遺漏。
2、不論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須集中指揮、統籌安排、統一調度、嚴格紀律。
3、堅決貫徹執行各項制度,認真操作,保證質量,加強現場的監督和檢查。
4、為保證檢維修的安全,檢維修前必須準備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檢維修中,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及安全員的指導,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不得無故離崗、逗鬧嬉笑、任意拋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點,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進度和環境情況,有無異常。
7、檢修負責人應在班前開碰頭會布置安全檢維修事項。
8、如在檢維修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匯報,加強聯系,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繼續檢修,不得擅自處理。
五、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1、作業時必須辦理申請、審核和批準手續,要明確作業的地點、時間、范圍、方案、安全措施、現場監護等。
2、作業時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及安全員指揮,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3、無證或手續不全、作業票過期、安全措施沒落實、地點或內容更改等情況下,一律不準作業。
4、特殊作業時,必須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資格驗證,并懸掛相應的警示
5、作業前必須準備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設施,消防器材及設施應指定專人負責。
6、作業中途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匯報,加強聯系,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繼續施工,不得擅自處理。
六、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二、成立以公司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設置安全管理部門。
三、員工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四、公司在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場所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五、公司在生產、儲存和使用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適用狀態。
六、編寫切實可行的事故應急預案,并每年進行1-2次演練,確保安全生產。
七、在有毒現場必須備有防護、防毒器材及救治藥品。
八、建立事故檔案,按照“四不放過”要求,認真處理,保護有效記錄。
七、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為加強設備安全,做到正確使用,使設備處于良好狀態,保證設備長期、安全、穩定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2、各車間應實行專機負責制或包機制,做到臺臺設備,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3、操作人員必須通過三級培訓,經考試合格,發給上崗合格證才能單獨操作設備.
4、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操作規程進行設備的啟動、運行和停車.
5、必須堅持崗位,嚴格執行巡回檢查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6、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保證設備清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
八、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安全投入應按照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合理提取。
2、安全投入每年根據實際由“安委會”報請公司提取,建立專款帳戶不得挪作他用。
3、安全投入使用必須經有關部門寫出投入計劃,報公司安委會批準方可使用。
4、安全投入如當年未能使用完,應當轉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計劃內,不得挪作他用。
5、如當年安全投入不夠,應由“安委會”寫出計劃報公司批付。
九、勞動保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
1、要求上崗員工佩戴工作卡、著裝統一。
2、根據季節,發放夏裝、春秋裝及冬裝。
3、發放帽子、手套及清潔用毛巾。
4、每位員工應愛護使用勞保防護用品。
5、如有丟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6、根據加油站工作的特點及有關規定,所發放的勞保用品必須選用防靜電質地的布料或材料。
十、事故管理制度
1、發生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單位;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事故報告單位等報告有關部門及領導,緊急情況要報警。傷亡、中毒事故,應保護現場并迅速組織搶救員工及財產。重大火災、爆炸、跑油事故應組成現場指揮部,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2、由于跑油、火災、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級以上事故,應迅速報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勞動部門及有關部門。
3、事故調查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4、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按責任輕重對油站負責人和事故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現場或無玷當理由拒絕接受以及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給予有關責任人經濟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6、事故發生后,必須進行調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負責人進行調查,并將結果上報有關安全部門及消防部門。對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負責人要積極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門、消防局等部門進行調查,直至調查結束。
7、建立事故報告處理檔案,登記有關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單位;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事故報告單位等,以及最終處理結果的內容。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3
一、維護管理范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機械排煙系統;
4、室內消火栓系統;
5、滅火器材;
6、安全疏散輔助設施(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
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三種方式。
(一)建筑消防設施巡查
1、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日開展一次。
2、建筑消防設施巡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電源工作狀態。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報警探測器外觀,火災報警控制器運行狀況,消防聯動控制器外觀和運行狀況,手動報警按鈕外觀,火災警報裝置外觀。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外觀,消防水箱外觀,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狀態,水泵結合器外觀、標識,管網控制閥門啟閉狀態,泵房工作環境。
(4)消火栓滅火系統:室內消火栓外觀、室外消火栓外觀。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外觀,報警閥組外觀,末端試水裝置壓力值。
(6)機械排煙系統:排煙閥外觀,自然排煙窗外觀,排煙機工作狀態。
(7)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燈外觀,應急燈工作狀態,疏散指示標志外觀,疏散指示標志工作狀態。
(8)滅火器:滅火器外觀,設置位置狀況。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
1、建筑消防設施的單項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檢查人員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在《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上簽名。
2、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用電設備電源末級配電箱處主、備電切換功能。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警報裝置的警報功能,火災報警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顯示盤的報警顯示功能,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聯動控制和顯示。其中火災報警探測器和手動報警按鈕的報警功能的檢查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5%。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為了規范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證消防器材完好及正常使用。
2、職責和權限
2.1、各項目為日常管理部門,項目負責人為消防器材的直接責任人。
2.2、公司行政部、工程部為消防器材歸口管理部門。
3、管理規定
3.1器材、設施管理
(1)申領、變更消防器材需經各項目負責人審批后報公司行政部。
(2)公司行政部審核確認后報公司總經理批準購置。
(3)各項目負責人領取消防器材,應辦理有關手續并填寫《消防器材領用登記表》。
3.2日常管理
(1)使用部門須建立消防器材臺帳。
(2)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3)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和掛放其他物品,嚴禁埋壓圈占消火拴和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內應當保持規定的水量。
(4)凡維修消防管道或者停止供水時,必須事先通知小區業主,做好應急措施。
(5)對室外消防栓每年檢修一次,其中放水排污為半年一次,對室內消防栓兩年一次油漆維修。每月對全站各部位滅火器材及室內消防柜進行兩次集中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
(6)每年涼曬消防水帶一次,防止水帶霉爛,保持干燥。
(7)任何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圈壓消防設施,挪動消防標志。
(8)消防器材、設施專物專用,不得將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9)檢查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應及時上報工程部與公司行政部。并填寫《消防器材、設施維修記錄》報工程部進行維修。
(10)使用部門負責人因工作變動應到公司行政部,做變更手續。
(11)使用部門對消防設施每月檢查2次,并做好詳細記錄。
(12)滅火器原則上每年重裝一次,但可根據實際情況,到維修期壓力合格的可延期重裝。
4、損壞、丟失、報廢處理
4.1損壞
(1)使用部門、崗位因違反正常使用規定或其他人為因素造成消防器材、設施損壞的,發生一切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2)修理費用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反饋財務部和當事人,由財務部從工資中扣除。
4.2、丟失
(1)消防器材、設施丟失,當班工作人員應立刻報本項目負責人,由本項目負責人報公司行政部處理。
(2)公司行政部核實界定責任,按財務管理有關規定賠償并對直接負責人作出相應的建議處罰。
(3)需要申領的應重新按照申領程序進行領取。
4.3報廢
(1)報廢年限:手提式干粉式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0年、手提式1211滅火器10年、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0年、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2)需報廢的由公司行政部統一匯總,依據《公司實物資產管理制度》規定填寫《低值資產報損單》報批。
(3)公司行政部在檔案中填寫報廢情況記錄。并將報廢申請報財務部。
5、罰則
5.1、對違反本規定有關內容部門、責任人,視情節給予扣分、經濟處罰、通報批評。
5.2、處罰標準參照公司《安全獎懲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規定。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5
(一)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火栓、水槍、火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它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挪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二)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三)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責任牌制度,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四)對本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及設施配置臺帳和消防器材領用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負責。
(五)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溶性滅火器及室外消火栓采取防凍保暖措施,每年要對室外消火栓進行一次油漆和轉動潤滑工作。
(六)各單位新增防火部位需配消防器材,必須提出書面報告,經廠領導同意后,由消防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消防規定予以配置。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6
1、盡量使用不燃材料制作廚房構件。
2、爐灶與可燃物之間應保持安全距離,防止引燃和輻射熱造成火災。
3、嚴禁強行使用未修復的電器或爐具。
4、對泄露的爐具,要及時報修,未修好前要做提示提醒他人。
5、發現電氣設備接頭不牢或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修,修復后才能使用。
6、不能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7、對使用過的滅火器具,應報知保安部。
8、滅火器的存放位置嚴禁隨意改動。
9、確保廚房消防措施齊全、有效。
10、所有用于消防的通道,嚴禁擺放任何障礙物。
11、嚴禁在廚房抽煙。
12、全體后廚工作人員,要參加安全消防知識培訓,加強“三知”教育:知本崗位火災隱患;知預防火災的措施;知撲救火災的方法。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7
一、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二、消防治安部每年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兩次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三、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四、溫、煙感控制箱體,指示燈,開關,探頭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五、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表、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每月放水試驗一次。
六、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七、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更換,確保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八、消防用廣播器材隨時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九、消防扳手存放在顯要位置,隨時備用。
十、加強消防設施器材的巡視、檢查、保養、更換,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十一、消防設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變位置,嚴禁損壞丟失。
十二、相關文件記錄:無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8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水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車間科室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兼)負責,任何個人不予辦理領發。
5、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個消防栓采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防凍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并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7、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辦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9
1 目的
規范庫房的防火安全管理,確保大廈弱電設備的正常運行。
2 范圍
適用于公司庫房的防火安全管理及保安部對其的消防安全檢查。
3 職責
3.1財務部負責執行此制度。
3.2保安部消防主管負責監督此制度的執行情況。
4 工作內容及要求
4.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公司所屬庫房由其所在部門設專人保管;保管員負責本庫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4.2庫房保管員必須熟知本庫房所存物品的性質、數量,并進行分類,碼放整齊,不得隨意堆放,堵塞通道。庫房存放物品的安全距離是:內墻距10公分,外墻距40—50公分,柱距10公分,頂距50公分,跺距80公分,燈距50公分。
4.3庫房保管員必須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定期盤點、核查,做到帳物相符,發現物品短缺、遺失或被盜,要在報告本部門的同時報告保安部。
4.4庫房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領物人員要在庫房門外等候領取。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0
1、幼兒園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1
1、根據消防器材、設施的安全特殊性,有安委辦、負責選型、配發、登記和統一管理,公司安排統一采購。
2、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車間負責人領取并成為管理責任人、責任人應根據實情對消防器材、設施實行細化管理,具體落實到每個員工,要經常檢查,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不留安全消防死角。
3、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日常管理
3.1部門配備的滅火器材及設施(水槍、水帶),安全管理部門根據型號、規格、數量、金額、位置進行編號掛卡(每個滅火器打號,另掛管理卡片),分類入冊,區域負責人要把每個滅火器和消防栓落實到班組成員,將要固定位置,專人負責(按編號掛卡落實到具體人),做到“四包”,即包在位、包齊全、包完好、包清潔。人員落實后(含以后的人員變動)及時報安委后辦公室。
3.2各生產班組、工作區域上班前后要檢查滅火器材、設施的“四包”情況,并制表填寫檢查記錄,建檔存放,形成制度,“四包情況”的交接是班與班工作交接的重要內容之一。
3.3各部門負責人要經常教育所屬員工知道自己崗位的放火責任,清楚防火任務,懂得遵守操作過程的極度重要性,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設施。
3.4消防器材和設施非火警不得動用,因火警動用后,要在48小時內及時報安委會辦公室并書面報告火警的全部情況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以便領導做出相應的安全整改決策。
3.5確屬特殊情況需動用消防水帶和消防水,申請部門必須向安委會辦公室寫出書面申請,生產期間動用消防水必須經生產部經理同意,由消防管理人員查看現場,提出具體要求后,方可動用,否則按違章動用處理。
3.6消防栓和滅火器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
3.7班組要設立兼職安全員,消防器材及設施不止在班組位置上的,班長要協助兼職安全員管理好,發現滅火器壓力偏低、藥劑失效、泡沫結塊等異常現象,要及時書面報告安全管理部門(寫清滅火器編號),克服麻痹思想,確保滅火器材的“三性”(使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完好。
3.8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設施,要嚴格按編號、位置進行管理,禁止亂拿、亂放,嚴防認為損壞和丟棄(車間內的.壁式消防栓和管理區域內地式消防栓,水泵結合器等水井閥落實到責任人后,報安委會備案)。
3.9安全管理部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要不定期進行檢查,規范管理,作好登記,建立檔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重的要速報安委會進行處理和整改,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做到位置清楚、數量、性能心中有數,每月向安委會辦公室書面匯報消防器材及設備的綜合情況。
3.10要確保消防設施安全過冬,各部門根據生產管理區域的劃分,負責區域內的消防栓、水泵結合器、消防水罐、泵房及管線等冬季防凍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要督促、檢查。
3.11各種報警器、火災探測器禁止亂動,調校由專人負責。
3.12消防器材用放于明顯處,提取方便,并保持完好狀態。
3.13報警按鈕禁止隨意亂動,慌報火情的予以嚴肅處理。
3.14廠區、車間內的消防設施、報警裝置,每個員工都有義務負責維護保養,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3.15公司內的消防通道未經同意,禁止占用(包括挖溝、收放物料、設備、雜物等)。如必須占用時,須先征得安委辦同意并采取臨時措施后,方可占用。
3.16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17安委會每年組織員工進行一至兩次的消防器材及設施的培訓和演練。
3.18安全管理部門對違反消防器材及設施規定的人員,有權規范、糾正和制止,對嚴重違規者有權提出經濟和行政處罰意見。
3.19消防器材及設施管理維護的好壞納入公司年終考核,是考評部門和個人進行評比的重要依據之一,每月情況納入目標管理考核。
4消防器材及設施的購置更換,檢測維修
4.1各部門、車間根據消防要求欲購置及使用年限到期后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實施,需購置滅火器的部門、車間填報《消防器材增置、換藥、檢修申請單》報安委會審批。
4.2各部門、車間對使用報廢或損壞的滅火器材、設施,于事發24小時內報安全管理部門認定、核實(損壞的要寫出書面報告),經批準后,購置和更換。
4.3需對滅火器試壓、換藥、充裝等檢測、維修和保養的,由安全管理部門聯系采購部門與指定廠家聯系實施。
4.4流動值勤的保安、安全消防員,要認真檢查規范消防器材的定位、數量、有無損壞、性能狀況等,每班要將滅火器材的情況登記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4.5對配設、發放在各部、車間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安全管理部門每月進行檢查匯總,統計消耗(損壞)情況報公司處理,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到實處。
5滅火器的選擇
正確、合理地選擇滅火器是成功撲救火災的關鍵,應當根據不同類火災選擇不同類型的滅火器。
5.1撲救A類(固體可燃物,如木料、棉、麻等)火災應選用水型泡沫,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5.2撲救B類(可燃液體,如汽油、柴油、甲醇、乙醚等)火災用使用干粉、泡沫、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這里值得注意的是化學泡沫滅火器不能滅B類極性溶劑火災,醇、醛、酮、醚、酯等都屬于極性溶劑,因為化學泡沫與有機溶劑接觸,泡沫的水分會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這樣就不能起到滅火的作用。
5.3撲救C類(可燃氣體,如煤氣、遺缺、甲烷等)火災選用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2
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保障安全生產,規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規可依,確保急時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監督。
3.2保安隊長負責消防器材的檢查和使用性能維護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并負責檢查結果的報告及處理跟進。
4消防設備管理制度
4.1 消防設施設備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4.2 每季度由行政部和電工組防水檢查一次公司內的地上消火栓。
4.3 消防水泵每半年由行政部和電工組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4.4 公司的各種電氣設備,每年聯合進行一次檢查。
4.5 備用發電機,由工程部根據設備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啟動檢查。
4.6 各部位的輕便手提式10升、推車式65~100升的泡沫滅火器,每年由行政部監督更換藥劑一次,其他器材損壞的要及時更換。
4.7 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氣站、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
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5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定
5.1 按照消防規范要求,管理區域內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5.2 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他用,責任部門應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識的完好性。
5.3 標識名稱及作用
5.3.1 公共設施的標識
5.3.1.1 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識,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其作用是為人們提示你所在樓層。
5.3.1.2 應急指示燈標識,分別安裝在住宅樓各層通道及樓梯內,其作用是在火災情況下可作應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們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5.3.1.3 禁止吸煙標識,在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禁止吸煙標識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生。
5.3.1.4 消防器材標識,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該方向設有滅火器材,一旦發生火災及時使用。
5.3.1.5 火警電話標識,在各層通道內分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火災時及時報警。
5.3.2 消防設備系統的標識
5.3.2.1 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按規范要求全為紅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說明該管是消火栓系統或花灑系統供水的區域范圍。
5.3.2.2 消防栓的標識,在管理區域內所有消防栓的門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樣,提示人們該處設有消火栓。
5.4 消防機房的標識
5.4.1 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5.4.2 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5.4.3 排送風機的標識,在管理區域內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5.4.4監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探中心的門口,掛有監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臺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5.5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包括
5.5.1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
5.5.2 消防設備檢查保養記錄標識。
5.5.3 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識。
5.5.4 消防設備故障維修的標識。
5.5.5 監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識。
5.5.6 滅火作戰方案及滅火指揮系統圖的標識。
5.5.7 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識。
6消防器材的管理
6.1 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6.2 行政部每年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兩次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6.3 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6.4 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表、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每月放水試驗一次。
7器材配置
7.1.1行政部負責本廠消防器材的規劃及配置。
7.1.2消防器材配置應符合消防技術的相關規定,配置要適量、適用、合理。
7.2登記入庫
7.2.1消防器材由保安隊協助進行檢驗,檢查包括:性能、規格、數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圍等,確認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關規定,凡不符合標準的一律退回采購、更換。
7.2.2經檢驗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辦理入庫手續
7.3使用與維護
7.3.1滅火器的使用:滅火器是一種可由人力移動的輕便滅火器具,他能在其內部壓力作用下,將所充裝的滅火劑噴出,用來撲滅火災。
7.3.1.1滅火器配置在各樓層的消防箱內,消防箱應設于顯眼、通風、干燥、清潔的指定地點,不受烈日的暴曬,不接觸熱源或劇烈震動
7.3.1.2滅火器應保持干凈、整潔、無積塵;銘牌朝外,標識清楚。
7.3.1.3滅火器的存放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取用。
7.3.1.4滅火器只允許在火警發生時和訓練需要時使用,平時一律不準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須經行政部主管同意。
7.3.1.5訓練用滅火器材由保安隊長負責領出。訓練完畢統一送還,如已使用,應更換或及時充裝滅火噴劑后,物歸原處。
7.3.1.6因工作需要臨時借用的滅火器材經公司安全負責人同意,登記確認后方可領出,用完后及時歸還。
7.3.2滅火器的維護
7.3.2.1滅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須送到已取得維修許可證的維修單位(以下簡稱維修單位)檢查,更換已損件,并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7.3.2.2每月定期進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檢查。
7.3.2.3滅火器檢查項目包括以下項目:
(1)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在紅色-區域要檢查原因,發現重量減輕10%,檢查后要及時灌裝)。
(2)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放,須按規定再充裝,并作密封試驗,重新鉛封)
(3)噴嘴和噴射管是否堵塞,腐蝕損壞;推式滅火器的行車是否靈活。
(4)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5)外觀檢查發現有4.3.3.1條所列情況的必須作廢品處理。
7.3.2.4檢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進行維修:
(1)滅火器的橡膠有變形、老化或斷裂的。
(2)壓力表外表面有變形、損傷等缺陷,壓力值的顯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噴嘴有變形、開裂、損傷等缺陷的。
(4)滅火器的壓把、閥體等金屬件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頂針有肉眼可見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墊等發現有老化泄露現象。
(6)滅火器的出氣管有彎折、堵塞、損傷和裂紋等缺陷。
7.3.2.5經過維修的滅火器,其充裝的滅火劑應符合有關滅火劑的標準要求。
7.3.2.6經過維修后的滅火器,必須貼上維修標識銘牌:
(1)維修標識銘牌應有如下內容:維修單位的名稱、維修許可證的編號、筒體水壓試驗壓力值Mpa、維修年月。
(2)每次維修的銘牌不允許相互覆蓋
(3)儲氣瓶永久性的維修銘牌(不允許打鋼字)上,應標明儲氣瓶的充裝系數、驅動氣體充裝量,同時還應有維修單位名稱和充氣的年、月。
7.3.2.7滅火器外表清潔時嚴禁使用有機溶液劑洗條
7.3.3滅火器的報廢
7.3.3.1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報廢。
(1)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或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的。
(2)內扣式器頭沒有(或未安裝)卸氣螺釘和固定螺釘的。
(3)筒體嚴重變形的。
(4)結構不合理的(如筒體平底的;儲氣瓶外置,進氣瓶從筒身上進入筒體內部的干粉滅火器)
(5)沒有生產廠家名稱和出廠年月的(含貼花脫落,或雖有貼花,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的)
6)未取得生產許可證廠家生產的。
(7)公安部或各省(市、區)公安消防部門命令禁止銷售和維修的。
(8)滅火器的報廢年限從滅火器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A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b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儲氣瓶式)——8年
e手提式儲式干粉滅火器——10年
f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g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年
h推車式干粉滅火器(儲氣瓶式)——10年
i推車式儲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j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7.3.3.2報廢的滅火器或儲氣瓶,必須在筒身上或瓶體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膠貼上(報廢)的明顯標志,并報維修單位處理。
7.3.4消火栓的使用:
消火栓是一種固定滅火供水設備。它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設于樓梯間、走廊和室內的墻壁上。箱內有水帶、水槍并與消火栓出口連接,消火栓則與消防給水管線連接。發生火災時,按開啟方向轉動手輪,水槍即噴射出水流。
7.3.4.1消火栓在使用過后,要把水帶洗凈晾干,按盤卷或折疊方式放入箱內,再把水槍卡在槍卡內,關好箱門。
74.3.4.2水帶、水槍只用于火場供水和平時訓練。
7.3.4.3水帶接口相互連接時,應靈活、松緊適度,保證其密封性,加壓時不能自行脫開。
7.3.4.4平時訓練領用的水帶(水槍),收卷后要輕放,嚴禁將水帶的接口,水槍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損。
7.3.5消火栓的維護
7.3.5.1每月一次定期檢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無生銹、漏水現象。
7..3.5.2檢查接口墊圈是否完整無缺;卷盤、水槍、水帶是否損壞,閥門、卷盤轉動是否靈活,發現問題應及時檢修或更換。
7.3.5.3每月一次進行消火栓放水檢查,以確保火災發生時能及時打開放水。
7.3.5.4水帶、水槍應置于通風干燥的地方,注意防潮、防震、防霉、防腐、防破損。
7.3.6水帶的報廢
7.3.6.1水帶破損、爛洞(不能修補,影響水壓)、硬化必須報廢。
7.4消防器材的管理
7.4.1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須建立臺帳,設專人監管。
7.4.2日常維護和保養,堅持(誰使用、誰負責、誰受益)的管理原則。
7.4.3保安隊長每月定期組織和安排保安員對各個區域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保安員在檢查過程中,必須將發現有問題的消防器材登記后集中放置于指定區域,由保安隊長審查后匯總報告相關的各區域消防安全責任人,并負責維修結果的跟進、記錄。
7.4.4行政部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公司存放的滅火器的維護保養工作進行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位。
7.5違反處理
7.5.1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設施應掛有檢查標識牌,標識牌上清晰注明檢查日期、檢查人。
7.5.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存放區域內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否則,一旦發現追究當事人責任,并嚴肅處理,給予通報批評:不能追究到個人的,對該消防器材及設施存放的部門負責人嚴肅處理,并通報批評。
7.5.3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只限于消防專用,禁止占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或故意損壞等,否則,一旦發現追究當事人責任,將嚴肅處理,并通報批評;不能追究到個人的,對該消防器材及設施存放的部門負責人嚴肅處理,并通報批評。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3
一、廚房引起火災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積易燃油脂,煤氣爐未及時關閉、煤氣漏氣、油溫過高、電氣裝置未及時切斷電源或超負荷用電等。
二、防火要點:
1、廚房必須保持清潔,染有油污之抹布、紙屑等雜物,應隨時清除,爐灶垢常清洗,以免火屑飛散引起火災。
2、炒菜時切勿隨便離開,或分神處理其它廚務或與人聊天。
3、油鍋起火時,關閉爐火,立即用鍋蓋緊閉,使之缺氧而熄,鍋蓋不密時,就近用酵粉或食鹽傾入,使之熄滅。
4、工作時切勿抽菸或將未熄滅的菸蒂隨便放置。
5、煙囪頂端,應裝不銹鋼的防護罩,以防火星飛散。
6、各種電器裝置在不用時間或用完后切斷電源,不能超負荷使用電氣裝置,發現電氣裝置接頭不牢或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修,修復后才能使用。
7、每天倒空鍋中的殘油脂,煮鍋或炸鍋不能超容量及溫度使用。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可靠近火源,例如:酒精、汽油、煤氣罐等,不可放置于爐具或電源插座附近。
9、馬達動力機器使用過久,常會生熱起火,應切實注意檢修與保養。
10、用電烹煮食物,須防水份燒干起火,用電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時使用多項電器。
11、電線配線除舊:外部絕源體破裂或插座損壞,立即更換修理,發現電線起火時迅速切斷電源切勿用水潑覆其上,以防導電。
12、使用煤氣鋼瓶不可橫放及開關不可有漏氣現象,萬一煤氣泄溢室內,容易引起火災及中毒之危險。
13、煤氣火災滅火方法:
1、斷絕煤氣之源
2、斷絕空氣供給
3、降低周圍溫度
4、用泡沫滅火器械滅火
14、每日工作結束時必須清理廚房衛生,下班前由廚房防火安全員檢查廚房情況,每天填寫《廚房班后消防安全檢查表》檢查電源、煤氣、熱源火種等開關是否關閉,防火檢查不可遺忘,以防萬一,
15、萬一起火,要立即救火,并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隊未到之前,自己要先搶救,油類起火最好是用消防沙或滅火器來滅火。
16、平時注意員工消防培訓,灌輸員工救火常識,實施救火編組,訓練消防器材正確的使用方法。滅火器及消防火栓袋經常檢驗,以免失效,并應儲備一些沙包作為應急之用。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4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明白火警電話(119、110)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學校在學校內決不允許焚毀資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毀的不得隨便亂燒;要選擇遠離建筑物的空地,并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余燼完全熄滅后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必須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問題和用電器故障等引起火災。
6、嚴禁在學校庫房、實驗室、微機室、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嚴禁在辦公室內私自應用電熱餅和電熱玻璃插座等電器設備,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一樣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5
根據消防安全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定消防器材“三定”制度,即定點存放、定人負責、定期保養維修,保持性能良好,完整好用。
1、定點存放:
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并把消防器材擺設的位置、品名、設備繪成平面圖,不準隨便移動挪作它用。
2、定人管理:
對新上崗的工人(包括固定、臨時、季節性工人以及其他人員)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的后,方準上崗作業,專職消防隊員,除按規定輪休者外,要一律駐庫,外出必須請假,不得擅離職守。要有計劃地進行業務學習和技術訓練,搞好消防設備、器材的維護保養,并在各器材顯眼處張貼管理者名字。
3、定期保養:
滅火劑每半年抽檢一次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器材的進出口,每年做一次壓差測定;空氣泡沫混和器,每半年做一次檢查校驗;化學泡沫室和空氣泡沫器的空氣濾網,要經常刷洗保持不堵不爛,隔封玻璃要保持完好,各種泡沫槍,鋼管、升降架等,每季時行一次全面檢查。各種滅火機要避免暴曬、火烤、冬季要有防凍措施,要定期換藥,每隔一至二年進行一次簡體耐壓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一)消防器材設備應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它物品,做到取之方便:
(二)消防器材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對于擅自將器材挪作他用的人,必須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三)消防泵每月應試機二到三次,檢查各種零件是否靈敏有效、完好、保證隨時處于戰備狀態;
(四)泡沫滅火機應每年檢測換藥一次,干粉等其他滅火機每年檢查一次,每三年檢測一次,若有損壞應及時更換加藥;
(五)崗位職工在作業中動用了消防器材或發生火災動用了消防器材應及時補充添藥,使之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6
1、我校屬重點防火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和《南京市消防管理辦法》。實行防火責任制。
2、各單位、各部門應積極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建立群眾性的義務消防組織,經常性的開展業務培訓和消防演習,組織專職消防干部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防范救火能力。
3、防火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防火訓練和考核,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不了解易燃易爆物質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員,不得從事操作和保管工作;防火重點部位要設禁火標志、配備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做到定崗位、定責任人、定措施。
4、新生入學,由學生工作部門組織,保衛部門主講,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年結合“119”消防日,在全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通過安全知識的介紹,結合典型火災案例,增強全校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5、各單位、各部門要由專人負責做好消防器材和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和防火安全檢查,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僅用于搶險救災之用,要布局合理,數量保證,不得作為他用;不準隨便移位、挪動和損壞,違章視情節給予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保衛部門及時更換或補充、保證消防器材配備數量、種類及放置部位,符合規范要求、器材完好有效。保衛部門應負責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的配備、維護、保養,并定期對全校公共部門、消防重點部位、重點實驗室進行檢查。
6、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防火重點部位的防火要求,建立安全防火規定;新建、擴建和改造工作的設計、施工,必須執行《關于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并報有關部門審定。
7、對重點防火部門,每日進行巡查,并作好記錄,巡查中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每月由負責消防安全的專職人員會同有關防火部位進行防火檢查,重大節日、寒暑假前由保衛部門組織全校性的防火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防范措施的落實。
8、對易燃易爆的化學藥品,應專庫(專室、專柜)儲存,專人管理,嚴格采購、運輸、儲存、分發、使用和銷毀手續。
9、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對能整改而不認真整改的單位,先發給《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在接通知書后仍拖延不整改的發給《責任備忘錄》,并抄送上級主管部門。
10、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和責任做好防火工作,發現火警、火災時,都要立即報告,積極參加撲救工作。
11、對在消除工作中做出貢獻、成績顯著的個人和單位,學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消防管理條例造成火災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和領導的責任;損失巨大的要進行刑事處罰。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7
一、 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二、 每年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兩次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三、 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四、 溫、煙感控制箱體,指示燈,開關,探頭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五、 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表、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每月放水試驗一次。
六、 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七、 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更換,確保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八、 消防用廣播器材隨時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九、 消防扳手存放在顯要位置,隨時備用。
十、 加強消防設施器材的巡視、檢查、保養、更換,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十一、消防設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變位置,嚴禁損壞丟失。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8
一、各管理處對所配置的消防器材應設專人管理。
二、各管理處消防負貴人對消防器材應做到心中有數,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
三、滅火器材應存放在取用方便,于燥通風處。
四、消防器材只能在發生火災時使用,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
五、滅火器使用后,應及時報告火災情況及使用規格、數量等情況,事后及時充裝。
六、對任意使用、毀壞、丟失消防器材的管理處應追究其責任,通報批評并按規定處罰。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9
為了促進消防目標化管理,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保護公共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全院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由院保衛處統一布局及全面監督管理。
二、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實行責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經使用或被損壞,由責任人及時報告保衛處。
三、院保衛處負責全校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維修保養及更換。并負責消防培訓及防火宣傳等工作。
四、全院的消火栓,消防用水池是滅火時的供水系統,周圍嚴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證道路暢通。消防器材周圍嚴禁堆放任何物資品,確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規定,消防器材必須專物專用,不得將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關規定處罰,造成嚴重后果者,報公安機關按有關法規處理。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30
1、單位應加強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證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齊全,并能正常工作;
2、展品、商品、貨柜、廣告箱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3、單位對其配備的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
4、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場所,應當確定專職人員維修保養,并保留記錄,或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資格的組織或單位,定期對消防設維進行維護保養,并與受委托組織成單位簽訂合同,在合同中確定維修保養內容,并保留維護保養報告;
5、按照的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用;
6、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每年應由具備資格的單位進行一次功能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31
1、根據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檢查制度.
2、公司安全生辦公室人員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辦公室每季度對整廠檢查并復查追蹤提出改善.
3、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該填寫記錄、并按規定要求關人員在記錄本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刊號面的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隱患.
5、燃易爆物危險品應放置庫房內的指定專用位置、配備必須的滅火器、易燃易爆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6、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處罰10—100元.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32
一、保管檔案必須有專用庫房,并要設專人負責管理。庫房內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證檔案安全。
二、檔案不得隨意堆放。柜架擺放位置應與墻壁保持10cm以上距離,每行柜架間距不小于60cm(密集架除外)。
三、庫房應有防潮或增濕措施,注意調節溫濕度,建立濕溫度記錄。庫房的溫度應控制在14℃~24℃之間,相對濕度應控制在45%~60%之間。
四、庫房內應放置防蟲、防鼠藥劑,并按要求定期更換。若發現鼠、蟲害,及時采取措施消除。
五、庫房內應保持清潔,經常清掃,不得堆放與檔案無關的物品。
六、庫房必須配備滅火器材,確定專人管理。檔案人員應會使用滅火器。要安全使用滅火器設備,不得有明火裝置,不得在庫房吸煙和存放易然易爆物品。
七、庫房內要有防盜措施。庫房門應包鐵皮,窗應安裝鐵柵欄;下班前要關好門窗,關閉電源;節假日封閉庫房,非檔案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庫房。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33
管理制度
1、嚴格維護消防自動報警系統的設備,定期進行測試檢查,保證設備完好;
2、本單位的煙感探測器由工程部組織每月測試1-2次,保安部派人協助;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每月進行一次末端放水測試;
4、消防水泵和噴淋泵每年由工程部組織加油保養一次;
5、消防水泵和噴淋水泵由保安部和工程部每月啟動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6、消防控制聯動系統每月由工程部和保安部及有關部門聯合啟動運行檢查一次;
7、消防設施和電器設備每年由具備檢測資質的中介機構檢測一次;
8、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維保單位修理,有關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34
1、消防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并能夠認真負責
2、在防火的重要位置要配備專門的消防職能人員負責維護及保養
3、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損壞超期限的'及時申報
4、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員要按照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5、施工現場的各種場所要設置臨時消防設置及設備
6、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臨時消防設施必須與建筑物同時同步安裝,設置消防水池、高壓水泵及專業供電
7、電機房、電工房、值班室、操縱室必須配備不少于一個,集體宿舍每50平方配備不少于一個
8、在建建筑物施工層在1000平方以內不少于2個,增加500平方增配一個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3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消防器材是滅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為了確保其在一旦發現火情時發揮應有的滅火效力真正起到保護公司財產少受損失的作用,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與管理:
1、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為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藥物(即“三定”).
2、布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條例規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3、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4、如有關部門由于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專職安全員取得聯系,必須經得專職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后,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5、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消防設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現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并報總經辦專職安全員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6、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范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維護與保養:
1、廠區內各置定點的'消防器材均由總經辦安委會專職安全員負責統一管理保養,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對于各種滅火器,專職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3、布置在廠區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4、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5、廠區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6、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7、滅火器使用后,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并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8、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后,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注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9、消防設施不足時,安全主任應填寫《設備申購單》,3萬以下由總經理批準,3萬以上由總經理審批、公司財管會批準,消防設施應到當地消防部門指定廠商購買.
10、本制度從公布之日開始實行,實行中未盡事宜日后可進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