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精選30篇)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1
一、家長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到校時間,將學生送到學校門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后,學生進入校門,家長方可離去。
二、學生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與家長聯系得知情況后,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接。
三、學生在校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為自己辦事。
四、負責值日領導教師對來校接送學生的人要嚴加詢問,如果陌生,不準讓學生離開校園。
五、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學生,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六、在校住宿的學生,如果家長未按時接,學生必須等候家長的到來,不能獨自離校。
七、如遇情況,家長不能接送孩子的,須事先告訴孩子,并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況告訴班主任。
八、周末負責接送學生的教師和值日教師必須與學生家長做好一切交接手續,方能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辦公室請假,辦公室臨時安排其他人員負責。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九、學生家長在接送學生途中,須按“家校交通協議書”上的條款施行。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2
為加強學校常規管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 為人師表。
規范學生的行為,首先要規范自己的行為,在教育工作中,真正做到為人師表,率先垂范。使教師的一言一行成一種無聲的教育。
二、強化日常行為規范教育。
學生良好的思想行為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通過每一件事,每一項活動,每一節課,長期熏陶才能形成。為建設良好的校風、班風,學校著重抓日常行為規范的養成教育。以課堂生活為主體,以常規訓練為主線,加強了對學生課堂紀律、常規、禮貌、衛生和勞動等方面基本行為準則的教育。
1、 重視在課堂內的常規訓練。
首先訓練學生正確讀書和寫字的姿勢,讀書時要求全班同學都拿起書做到手到、眼到、口到、心到。當學生起來發言時,則要求他們站端正,兩眼平視前方,態度自然大方,并且說話時聲音要響亮,吐詞要清楚。在聽的能力方面,則要求他們注意聽別人說話,聽清楚說話的內容,記在心中,要說得出來,這些辦法對學生聽的習慣養成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2、 建立教師輪流值日制度。
學校班子成員帶班,兩名男教師值日,全面負責學校的各項管理。
三、 重視與家長的聯系。
孩子的進步,集體的成長,離不開教師,更離不開家長。為了更好地全面了解學生情況,我通過多種形式與家長建立密切聯系,進行友好交往,不僅溝通 信息還增進了情感的交流。也贏得了家長的信任、鼓勵和支持。通過這些工作,使很多家長重視了子女的教育,改進了對子女的教育方法,增強了做家長的責任感,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日常行為規范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到校行為習慣養成
1、早晨按時起床,不遲到 。
2、洗漱后立即回教室上自習。早自習室內學生要認真讀書,不能講閑話,更不能隨便出入教室。
3、自習時認真完成作業。任何人不得在操場、連廊、教室走廊打鬧,不能在教室內講話,逗鬧。
二、課間習慣養成要求:
4、課間教室內保持安靜,不準大聲喧嘩、吵鬧,不準搞任何體育活動或游戲。
5、課間走廊做到漫步輕聲,不追趕打鬧、不大聲講話。
6、走廊內靠右側通行,主動為教師、同學、客人讓路,問好。
7、用過的廢紙、包裝袋及雜物扔到垃圾箱內,不準到處亂扔。
8、不準與校外閑散人員來往(包括原來同學),不準出校門,更不準翻躍圍墻。
9、在操場上活動的同學聽到鈴聲后立即停止活動,在鈴聲落前進教室,不準遲到。
三、課堂養成要求:
10、上課鈴響后,在各自座位上坐好準備上課,確因特殊情況遲到的學生要先報告,經教師允許后方可進教室上課。
11、上課開始和結束時要認真執行禮儀。
12、上課時坐姿端正,認真聽講,課堂上不準看課外書、睡覺、講話、吃零食,轉筆或做其它科作業等與本課學習無關的事情。
13、課堂上要認真思索,積極發言。
14、不隨便換座位。
15、不準以任何理由頂撞教師。
四、兩操養成要求:
16、積極認真參加廣播操,按規定不準留值日生,有病的同學或有極特殊情況的同學要在做操之前跟教師請假,班主任將請假學生名單通知值周教師,其它同學一律參加課間操。
17、眼操后在班級門前站隊帶到操場。
18、做操要合呼節拍,準確有力,規定到位。
19、回教室要步伐整齊,按規定路線前進。不準講話。進入樓內要保持肅靜。
20、認真做好眼保健操,合呼節拍,動作準確,不準做與做操無關的事情。
21、不準離開座位或離開教室。
五、進餐、打水養成要求:
22、住讀生一律在校進餐,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外進餐。
23、按時進餐,不準提前或拖延。排隊進餐,不準插隊、推擠、喧嘩。
24、進餐必須在指定范圍內,不準亂潑亂倒。
25、打冷、熱水時要文明,及時關水龍頭,切勿出現常流水現象。
六、離校、就寢養成要求
26、放學后離開時,要有指定同學負責關好教室門窗,人走燈滅。
27、住讀生白天一律不得外出。晚自習后按照學校規定時間到寢室就寢。
28、不準私自離開寢室,如果有特殊情況需經舍管教師同意。
29、走讀生晚自習放學后立即回家,做好自學,注意交通安全。
七、升旗、集會養成要求
30、按時集合,不缺席,不遲到,聽從指揮。
31、升國旗、唱國歌時要行注目禮。
32、集會時要保持會場肅靜,不講話,不起哄、不看書,不睡覺,不搞小動作。
33、對報告人和演講者鼓掌致意,表示歡迎和感謝。
34、保持會場衛生,不吃零食,不亂扔臟物。
八、文明禮貌、著裝儀表養成要求
35、同學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不說粗話、臟話、不打架。
36、學生著裝要整潔樸素,男生不準留長發,女生不準帶首飾。注意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不準吸煙,飲酒。
37、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學習習慣。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3
一、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后要按規定停放自行車,中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2、進出教室,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墻,門窗、圍欄、樹木、球架,不準上房。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征得家長同意。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斗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沖動蠻干。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二、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后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后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于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三、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多余的錢一定要妥善保管。
3、學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曬時,個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時收回宿舍,嚴禁放在室外過夜。
4、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5、宿舍里有存放物資的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四、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4
一、請假制度
1、學生學習期間,一般不準請事假。如遇特殊情況需請假者,必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辦理請假手續,兩節課以內由輔導員批準(周五及節假日前后的請假,由輔導員簽字后報學工組長審批),兩節課——3天由學工組長批準,超過三天由學校學工處批準。
2、學生因病請假,須持校醫室證明或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休證明,病休在一天以上的,須經輔導員批準方為有效。
3、學生請假期滿,應主動找批準人(輔導員或學工組長)銷假。有特殊情況需延長請假者,應在假期未滿之前提出書面申請,事后由輔導員或學工組長審批。
4、學生上課、軍訓、勞動、社會實踐、教育實踐、基本功訓練、課外活動、兩操、自習課、班會集會等均應酬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同前)。
二、考勤管理辦法
1、班級每天在《班級日志》或《點名冊》上記載缺勤及遲到、早退者姓名、節次,每周匯總后于周日晚自修前交學生會紀檢部。
2、班長或紀檢委員必須對考勤檢查人員如實申報班級缺勤情況,對并事假者必須出示有關證明或假條。
3、對不按制度填寫或漏填、謊報的班級,將酌情從《班級目標管理積分》中的考勤部分扣分。
三、缺勤處理
1、凡未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未批準、超假或延續期手續不全者,均以曠課論處。
2、曠課一天以曠課7課時計算。無故曠課累計達5-9節,給予通報批評;無故曠課累計達10-19節,給予警告;無故曠課累計達20-29節,嚴重警告;無故曠課累計達30-39節,給予記過處分;曠課達40節以上給予留校察看處分;更嚴重者應令其退學。
3、學生在應參加的上課或活動中,每遲到或早退三次(遲到、早退20分鐘作為曠課),按曠課1課時論處。
4、凡有曠課、遲到、早退(三次)現象者,在學期操行等級評優中實行一票否決;凡曠課達到4學時者,該生學期操行等級為不合格。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5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到校上課,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曠課。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需由家長通過電話或請假條的方式向班主任請假。
3、上學期間,同學不得隨便離校,特別狀況需中途離校,必需由家長親自到校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做好相關登記,經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并到門衛室登記后方可離校。
4、同學不請假又不到校,班主任要準時和家長聯系,查清緣由。并準時向教育處報告。
5、門衛室必需做好出入登記,未見班主任開出的'同學中途離校證明不得讓其離開校內,確保在校同學人身平安。
6、同學因病請假的,班主任和相關人員必需做好同學病因調查,電話追蹤詢問病情,并做相應記錄。
7、在教學時間內同學如突發疾病,班主任必需準時聯系家長,履行請假手續,并將同學移交相應的人員,如需緊急治療的相關老師帶領就醫。
8、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由教育處批準。
9、每日考勤從晨檢開頭,遲到15分鐘以上為曠課一節。
10、因病、事假超過一學期二分之一,應辦理休學申請手續,復學時應辦理申請手續,學校視狀況留班復習。本制度從20xx年3月20日起執行。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6
一、聽從住寢教師和生活老師的管理,遵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二、寢室長協助住寢教師管理寢室,按時就寢,落實衛生制度,對學生做出勸說,口頭警告或交給老師處理。
三、各寢室學生不準互換寢室,如需調換,需經老師批準。
四、男生不準進女生寢室,女生不準進男生寢室,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需經老師批準。
五、嚴禁亂竄寢室,如有事需經老師或寢室長批準。
六、中午、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寢室,就寢后不允許私自離開寢室。
七、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寢室,若有特殊情況,需報告生活老師方可進入。
八、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臟水。
九、不私自拿別人的物品,室內不準存放貴重物品和現金,不準自帶火種,私自接電,點蠟燭看書等。
十、嚴禁在寢室內吸煙、喝酒、打牌、下棋、打鬧、攀爬樓梯護欄、時刻注意安全。
十一、按時就寢,做到就寢時不隨便說話、不吃東西、不看書、玩手機等,確保休息時間和質量。
十二、起床后,認真整理內務、床單平展、直,被子疊放要四棱上線成豆腐塊。床上不亂放衣物,床下、地面要干凈;物品擺放到指定位置,把鞋放在鞋架上。
十三、遇到突發事件或突發疾病,及時報告住寢老師和生活老師。 本制度從20xx年11月17日執行。學校根據以上條例,對表現不好的`寢室和個人通報批評;對文明寢室和表現好的個人進行表揚。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7
一、同學必需按要求在每學期開學前一天到校報到,自開學第一天起開頭考勤。
二、同學上課、自習、試驗及規定參與的會議和校內外活動均進行考勤。因故不能參與者必需請假。凡未請假、請假未獲批準或超過假期未續假者,均視為曠課。遲到或早退四次以曠課一課時計。
三、在節、假日期間,必需按規定時間離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須經班主任同意并報政教處批準;擅自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均視為曠課。
四、對曠課同學,班主任要負責進行批判教育,并責令其在肯定范圍進行檢查。每學期曠課累計達12課時以上者,賜予警告處分;達24課時以上者,賜予記過處分;達48課時以上者,賜予留校查看處分;達兩周以上者,賜予勒令退學處分。對曠課同學的處分,要按規定報批,并在校內張榜公布,同時通知其家長。
五、同學因故需請假者,通過班主任辦理請假手續。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請假3天以上7天以內,由政教處批準;請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長批準。請假期滿,應向班主任履行銷假手續。
六、同學請假應事先辦理手續,經批準后方為有效;除急病或緊急要事,一般不得事后補假。
七、同學請病假,須有校醫務室或校外醫院的休假證明;同學請事假,須有家長簽署的請假條。
八、各教學班必需堅持每天考勤,政教處要定期公布各班出勤狀況。
九、各教學班的.出勤和考勤狀況,是班級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據。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8
1、學生考試包括各類學科競賽、期中考試、期末考試。考試均實行單人單座制,前后左右座位必須拉開一定距離,且按規定座位就坐,不得隨意調換。
2、學生在參加考試前必須做好各種準備,包括準備好必需的文具和考試用具。按規定時間進入試場,只準帶藍色或黑色的鋼筆(或圓珠筆、簽字筆等)、鉛筆、橡皮、尺、圓規、無記憶功能的計算器進入,且考試期間不得相互借用。草稿紙由學校統一發給。
3、進試場在規定座位坐定后,將考試用品放在桌面左或右上方,在已發下的試卷的規定位置填好班級、姓名、學號等內容,可以瀏覽試卷,但不得用筆在答卷上寫答案。發現試卷破損、缺頁、模糊、漏印等情況時,舉手向監考老師提出要求調換。
4、等開考鈴響再開始答題。若有多張試卷的,每答完一張應放在未答試卷下面或反過來放在桌面上,不得正面朝上攤放在桌面上,不得放在旁邊桌上,不得將試卷放出桌面拖下桌沿。
5、考試過程中,不得有任何作弊行為。下列情況視為考試作弊:攜帶與考試有關的書籍、資料進試場(開卷考試規定可以帶入的除外);攜帶有記憶功能的計算器具;相互交談;相互傳遞書本紙張等物品;在桌上放置或試卷下墊放與本科考試有關的東西;任意調換座位;故意在試場周圍高聲談論與考試有關的內容;其他確定的作弊行為。
6、考試過程中,對字跡不清的試題,可以舉手提問,但不得要求解釋試題內容。答題完畢后要認真檢查,防止漏題和在答題卷答錯位置。不到考試結束鈴響不得交卷離開試場。
7、考試結束鈴聲一響,立即停筆,并將試卷按順序疊放整齊后迅速離開試場,不得在試場內滯留。
8、考試時要嚴格按照考試規程進行考試,服從監考老師的管理和指導,遵守試場紀律,凡有作弊行為發生的,按以下條款處理:
①本科考試記零分;
②給予警告處分;
③日常行為規范考核為不合格;
④取消各類先進評比資格。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9
為確保我校畢業班學生有一個優美的學習和生活環境,讓學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學習中去,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和學校相關的管理要求,特制訂本制度,每一位學生必須遵守:
1、學生必須服從學校老師(包括不任本班課程的老師)和學校保衛的管教和安排。
2、遵守社會公德及學校紀律,學生必須愛護學校和寢室內的各種公物,若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3、要安全防火,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煤油爐、蠟燭,擅自燒廢物等。不得私自接電拉燈、如有燈具破損要由學校老師或電工維修。
4、寢室內嚴禁打架斗毆、賭博、吸煙、酗酒等。
5、未經班主任老師同意,不準留宿外來人員(包括學生親戚)。
6、學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習下課后,不得私自離校,否則,發生意外后果自負,并接受學校行政處理(班主任老師每晚進行巡查)。
7、一般生活用品,自己應妥善保管,預防被盜。如果有較多的錢,可交由班主任或科任老師保管。
8、寢室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應做好本室當日安全監督工作,發現有違紀行為,要立即向老師報告。
9、講究清潔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瓜果皮和紙屑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10、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關電,關門。
11、室內物品擺放、床鋪整理等必須按要求,做到整齊有序,保持整潔,嚴禁將飯菜和零食帶入寢室。不得隨意調換床位。
12、嚴禁將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帶入寢室。
13、不準在宿舍內高聲喧嘩和吵鬧,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10
(一)受教育者申訴制度概述
受教育者申訴制度,是指受教育者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依照《教育法》及其他法律的規定,向主管的行政機關申訴理由,請求處理的制度。我國《教育法》規定,受教育者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提起訴訟。這就為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確立了非訴訟法律救濟的制度,也是教育法賦予受教育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一項民主權利。受教育者申訴制度具有如下特征:
1 、受教育者申訴制度是受《教育法》保護的法定的申訴制度,不同于其他意義上的申訴制度。,凡是受教育者認為學校、學校工作人員、教師侵犯其合法權益,均可向學生申訴機構提起申訴,任何阻礙、壓制乃至剝奪學生申訴的行為,均構成違法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 、受教育者申訴制度是具有特定性的權利救濟制度。受教育者申訴制度的本質,在于補救受教育者受損害的合法權益。由于受教育者特定的身份和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的地位,決定了當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其本人既不能采取拒絕履行決定的方式來補救自己,也無權采取強制手段制止或糾正其侵犯行為,因此,《教育法》規定的受教育者申訴的權利,是維護受教育者這一特定主體合法權益的法律救濟保障。
(二)受教育者申訴的范圍
《教育法》對受教育者申訴范圍的規定比較寬,這對維護受教育者在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中的合法權益是十分有利的。依提起申訴的對象和內容可分為如下幾種:
1 、受教育者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的,包括學籍、考試、校規等方面,有權申訴。
2 、受教育者對學校侵犯其合法財產權利的可以提出申訴。例如:對學校違反《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和地方性法規的規定亂收費的,學生有權申訴。
3 、受教育者對學校侵犯其人身權利的,可以提出申訴。例如,受教育者對學校在校紀管理中處理不當而侵害了名譽權的,受教育者有權申訴。
4 、受教育者對教師侵犯其合法財產權利可以提出申訴。例如,學生對教師強迫其購買與教學無關的東西,有權申訴。
5 、受教育者對教師侵犯其人身權利可以提出申訴。例如,學生對教師私拆其信件而導致身心傷害的,有權申訴。
6 、受教育者對學校或教師侵犯其知識產權可以提出申訴。例如,教師剽竊學生的著作權、發現權、發明權或其他科技成果權,學校強行將學生的知識產權收歸學校等,這不僅侵犯了學生的人身權,同時也侵犯其財產權,受教育者有權申訴。
(三)受教育者申訴制度的申訴人和被申訴人
1 、申訴人。受教育者申訴制度的申訴人,主要包括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受教育者申本人及其監護人。在這里,監護人可依法律規定產生。如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兄、姐應為未成年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弟、妹的監護人;也可依賴監護人父母的遺囑委任產生。
2 、被申訴人。受教育者申訴制度的被申訴人,一般是指受教育者所在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校工作人員以及教師。這里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受教育者對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按照學生管理規定給予的處分不服提出申訴,其被申訴人只限于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而不涉及學校負責人;二是學校、學校工作人員、教師侵犯受教育者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時,作為被申訴人。
目前,我國的學生申訴制度尚處于發育階段。有關學生申訴制度的其他內容,包括受理學生申訴的機關、職權、申訴處理等,也尚未規范,有待通過實踐逐步建立和完善。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規保護教師合法權益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教育行政執法的實際,為維護廣大人民教師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訴范圍
1、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侵犯《教師法》規定的教師合法權益的;
2、教師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作出的處理規定不服的;
3、當地人民政府的有關行政部門侵犯《教師法》規定的教師合法權益的。
二、受理申訴部門
1、學校成立以工會主席程德華為主任,吳俊榮副主席為副主任的“教師申訴辦公室”。
2、學校“教師申訴辦公室”為受理教師申訴的機構(工會辦公室)。
三、申訴程序
1、教師向學校“教師申訴辦公室”指出書面申訴材料。
2、申訴人須寫明申訴人的自然情況,被申訴人的基本情況、申訴理由及其他有關情況。
3、教師對申訴范圍中規定的第一項、第二項情況提出申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受理申訴機關送申訴書,教師對申訴范圍中規定的第三項情況提出申訴,由有關行政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級行政部門受理。
四、調查、聽證辦法
1、學校申訴辦公室接到教師申訴材料后,組成三人以上的調查組,對申訴的內容進行調查核實,并作筆錄。
2、屬校內申訴辦公室受理的申訴案件,要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取得佐證材料,然后召開學校領導、教師以及申訴對象等方面人員參加的聽證會,進一步核實案由。
3、調查、聽證過程的筆錄或聽證材料的記錄,由當事人簽字后存入檔案。
五、處理
學校或上級部門自收到申訴書起30日內對申訴作出決定,受理申訴的人民政府或上級有關部門也應及時作出處理決定,處理決定包括:
1、維護原處理結果;
2、變更原處理結果;
3、撤銷原處理結果。
教師對申訴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向原受理申訴機關隸屬的人民政府申訴復核,屬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范圍的,可以依法申訴行政復議或者提出行政訴訟。
復議機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訴書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決定,并應制作復議決定書。
受理申訴機關的主辦人員對教師提出的申訴不得推諉拖延,否則按情節輕重,由其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追究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本制度自XX年7月11日起施行。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12
1、各班主任利用班隊會,按《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二小學生紀律規則》的具體要求,教育學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樓道、操場各處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游戲,不攀爬欄桿、籃球架、鐵門等設施,不跳乒乓臺及校園各處臺階。
2、班主任在課間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3、分管行政、值周行政、值周教師課間巡視全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作好記載,將情況通知班主任,并按學校“文明班”“優秀文明班”評比條例,進行扣分處理。
4、學前班學生,統一在教學班下課前10分鐘,由該節課任課教師組織上廁所,然后由該教師把學生帶到指定地點活動,并負責學生活動期間的安全,直至下節課上課鈴聲響。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13
根據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要求,結合本校特點,制定學生進校文明修養須知:
一、注重儀表
1、進校穿校服,保持穿戴整齊、樸素、大方;佩帶校(團)徽或出示學生證;不佩帶首飾、掛件,女生不穿高跟鞋和時裝拖鞋。
2、頭發干凈、整齊,不燙發、不染發。男生不留長發。
3、不看不健康的書刊、影碟、網站。
4、男女同學正常交往,自尊自愛。
二、舉止文明
5、尊重教職工和長輩,見面行禮或主動問候。
6、同學間團結互助,發生矛盾多作自我批評,使用禮貌用語,嚴禁打架罵人,不說臟話。
7、共同維護教室內的公共財物,離開教室時主動關燈、關窗、關門,并切斷其它電器設備的電源。維護飲水器清潔。教室內垃圾及時清理。
三、遵守紀律
8、校內不嚼口香糖,更不能亂吐膠糖渣,不亂拋餐巾紙。
9、十樓以下除因病等特殊情況外,學生不擅自乘電梯,上下樓梯,走廊行走靠右邊,不大聲喧嘩。
10、不要把貴重物品或大額現金攜帶到校。
11、校內不準騎自行車,自行車應停放在車庫,不準在校門口隨意停放。
12、中午除了回家吃午飯的同學之外,其他同學按教育行政部門規定一律在校園內吃盒飯,不要購買攤販上的不潔食品。
13、上學遲到要登記,課件離校要有老師簽署證明。
14、校內不準打撲克牌,課桌上只擺放本節課的學習用品,不要攤放飲料、茶杯和其它物品,保持教室內整齊整潔。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14
為了進一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對小學生的學籍管理,作出如下規定:
一、新生入學
小學入學年齡為六周歲(喪失學習能力者除外),但不得小于六周歲。
學生入學后設立“義務教育登記卡”、“學生名冊”、“九年制義務教育責任書”、“小學生體格檢查表”、“小學生體育合格登記表”(適用四年級以上)、“小學生手冊”、“嘉興市小學生德育手冊”等檔案材料。
二、轉學、休學、復學、退學、借讀:
1、學生轉學,需經校長審批,由中心學校發給學生轉學證明,辦理轉學手續(九年制義務教育登記卡、九年制義務教育責任書等檔案材料)。
2、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
一學期請假(包括事假和病假)時數超過上課總課時三分之一,跟班有困難者。因病或體弱長期休養,由本人或家長(監護人)提出申請、經縣級以上醫生證明,班主任同意,學校批準,方可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年。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休學期滿,尚不能如期復學,須辦理續休手續。
3、休學期滿或休學期未滿要求復學者經有關單位證明,學校審核批準后,可以復學。
4、對小學在籍生,除因病喪失學習能力者外,不處理退學。
5、借讀:
凡屬義務教育對象的借讀生,必須持“義務教育登記卡”、“轉學證明”、“成績手冊”等材料到借讀學校取得學籍。
借讀生必須按規定交納借讀費,借讀費一般一次交清,否則不得辦理報到注冊手續。
三、實施義務教育的小學一律實行不留級制度。
學校的學生管理制度一、學生公寓是學院精神文明的窗口,也是學生的第二課堂,保持公寓樓整潔、創建文明、整潔寢室是全體學生的責任,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參加愛國、愛校衛生活動和公益活動,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制度,養成講文明、講衛生的好習慣。
二、每幢公寓樓配有清潔工,負責公寓樓內、寢室門外的'公共部位衛生清掃及保潔工作,保持無積灰、無蛛網,無積水、無堵塞、無污垢、無痰跡、無果皮、紙屑等雜物,無張貼亂涂痕跡,門窗玻璃保持明亮。
三、各寢室建立由寢室長負責的衛生值日制度,做到每日清掃整理,每周一次大掃除,保持地面無果皮、紙屑等廢棄物,門窗玻璃明亮,桌面干凈,生活用品擺放整齊,保持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無蚊蠅、無蟑螂、無蛛網。
四、各寢室值日人員,必須及時將垃圾倒入垃圾桶內,實行垃圾袋裝化的公寓樓,每天定時把袋裝垃圾放在公寓樓外固定的垃圾收集點。
五、寢室成員負責門外兩邊中線范圍墻壁潔凈,無污跡、不亂倒垃圾、污水、剩飯菜,不隨地吐痰、亂拋果皮屑,不在墻上、門上亂張貼涂寫,不在公寓樓內焚燒雜物,不向窗外拋廢棄物,保持公共場所整潔、衛生。
六、寢室衛生由公寓管理員負責檢查,對本樓各寢室進行檢查,每周公布檢查結果。檢查的主要內容:地面、床底、蚊帳、門窗是否干凈;床鋪、桌面是否整潔;書架、箱架是否整齊;寢室布置是否規范。凡檢查不合格的寢室,書面通知其寢室,限期改正,對三次檢查不合格的寢室,通報所在分院(系),并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15
為確保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及其他外出活動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
2.實行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申報、審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動,應經校長會議或行政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并將活動方案上報縣教育局,班級或年級組組織的活動要將活動方案向學校申報,經審批后方可進行,并做好活動的組織和抓好師生的安全。
3.出發前要以班級為單位做好安全、文明教育并宣布活動安排,向學生全面進行紀律及行車安全、游玩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同時將班主任和值班老師移動電話號碼告知學生。活動前了解學生的健康狀況,對身體差,有先天性疾病的學生,要酌情處理,并取得家長配合。嚴禁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生理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的活動。
4.外出集體活動原則上要求統一穿著校服、帶好紙筆以便做好記錄。
5.學生從校出發前各班清點人數上報德育處,中途不得離隊,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向老師請假,老師聯系家長后方可批假。
6.租用的車輛必須要有正規的營運執照,并要求車隊作出安全承諾。
7.每輛車的負責老師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下車,教育學生不要爭先恐后,要禮讓。乘車時勸阻將頭、手伸出窗外的同學。
9.教育學生注意禁示、提示性標志,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特別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不追逐打鬧,不走路觀景,不攜帶任何危險物品。未經同意不從事劃船等危險性活動,盡量避免到人群擁擠的地方,參加大型活動時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護。
10.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按照行前分好的小組活動,嚴禁擅自個別行動,教育學生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值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對個別調皮學生多加注意。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
11.學生在外出社會實踐活動過程中,要增強自我安全意識,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飲食安全和財物安全。
12.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上報,有秩序上車,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跟車回校,待學生離校后,才能離開。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16
一、路上遇見老師和進校第一次見老師要問好。
二、尊重老師勞動。上課和集會要專心致志,不隨便說話,不搞小動作,不東張西望。
三、上課時向老師問好要熱情嚴肅,下課時待老師離開教室后學生才離開。
四、認真聽從教師的教育,虛心接受老師的批評,做到有錯必改。
五、熱愛集體。主動協助老師做好各項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學校和老師布置的各項任務。
六、關心老師。為老師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主動問候有疾病的老師。
七、尊敬老師。不妨礙老師的工作和休息,不隨便進老師的房間和辦公室。
八、老師去家訪時,要主動請老師坐,倒茶,老師離開時要向老師致謝。
九、要做誠實的孩子。對老師要說實話,不撒謊,不陽奉陰違,做到老師在與不在一個樣。
十、嚴于律己,勤奮學習,以優異的成績答謝老師的辛勤培養。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17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特殊群體學生”的關愛和教育工作,根據教育局的文件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特殊群體學生關愛和教育管理制度。
一、指導思想:
落實“全納教育”思想,依據每個學生獨特的個性、興趣、能力和學習需要實施教育和教學,注重集體合作,滿足不同學生需求,平等對待特殊群體學生,以崇高的師德和深深地關愛促進特殊學生的健康成長,及時化解學校“特殊學生”可能引發的各種矛盾,達到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二、八類“特殊群體學生”的界定:
(1)家庭貧困學生;(2)學習困難學生;(3)單親及孤兒學生;
(4)外來務工人員子女;(5)留守兒童;(6)隨班就讀殘疾兒童;(7)家庭條件特別優越的學生;(8)學習成績特別優秀的學生。
三、工作要求:
1.建立特殊群體學生檔案:每學期初,各班班主任老師對自己班級全體學生摸底排查,了解每個學生的具體情況,建立八類特殊群體學生特別檔案,關注學生的成長過程。要求班主任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完成,并由各教學部匯總上報學生發展中心(附表)
2.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要經常找特殊學生個別談話,及時了解思想和心理動態,了解他們的`需要,及時解決問題。同時做好每次的談話記錄。
3.每月通過觀察、家訪、與學生談話等方法加強對特殊學生的關愛和跟蹤教育,并將教育策略、教育效果、經驗與教訓及時記載到《濰坊一中特殊群體學生關愛與教育工作記錄表》上,學校將定期組織相關的“班主任交流會”。
4.班主任要經常向任課教師、學生了解特殊學生在課上、課后以及作業完成等各方面的情況,征求任課教師對特殊學生的教育方法,形成共同關注、教育特殊學生的氛圍。
5.班主任要經常與特殊群體學生的監護人保持聯系,及時溝通學生在家、在校表現情況,爭取監護人的支持。
6.對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要喚起班級全體學生的愛心,讓這類學生感受集體的溫暖,平等的力量,并有計劃地幫助殘疾學生進行康復訓練。
7.實施個性化教育。結合不同學生的個性特長和在學習方面的特殊要求,通過選課走班制為他們制定個性化的教育計劃,促進他們的成才和成長。
8.實施“親子共成長”工程,加強特殊群體學生的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過集體心理輔導,心理課,或者個別咨詢等方式,幫助他們形成健康心理,構建體現包容、平等、關愛等全納教育理念的校園文化,用學校的容雅文化感染和塑造學生。
9.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特殊學生家長(監護人)座談會”,對特殊學生進行教育方法交流,家校共同尋找有效策略。
10.每學期
結束時,班主任要對一學期以來特殊群體學生關愛和教育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寫出詳實的教育案例。
四、完善保障機制:
1.建設無障礙通道,餐廳特殊服務窗口,公寓特別衛生間,圖書室、實驗室特殊座位等,為需要的特殊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休息條件。
2.加強對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的培訓,提高教師指導特殊群體學生的能力。
3.完善評價措施。對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在特殊群體學生關愛和教育工作中取得優異成績的班主任和教師優先評優并進行表彰。若出現對特殊學生的歧視、偏見或者不當教育方式造成不良后果的班主任和教師,取消評優資格。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18
為了給特殊學生群體創設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促進每名學生健康和諧發展,全面提高育人質量,推進和諧校園建設,我校特制訂如下制度:
1、特殊學生主要是指家庭貧困學生、學習困難學生、單親及父母雙亡家庭學生、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留守學生、隨班就讀殘疾兒童、身體和心理異質學生等。
2、逐個建立完善特殊學生檔案,建立嚴格的檔案管理制度,設定檔案借閱權限,保護學生個人隱私。
3、為每名特殊學生配備成長導師。針對不同學生群體的狀況,學校安排品德高尚、責任心強、學生信任的教師做“成長導師”,通過開展“師生共成長”等活動,鼓勵導師結合自己的優勢,幫助被輔導的學生健康成長。
4、定期研究分析各班級需要被特別關愛學生的成長狀況。將學生成長導師的工作情況單獨計算工作量,納入對教師的年度考核。對指導學生成長成績突出的指導教師,在評優樹先、職稱聘任等方面優先予以傾斜。同時把關注特殊群體學生工作作為和諧校園建設的重要內容。
5、嚴格各級救助資金管理,設立專用帳戶,專人負責,專款專用,定期公布,接受社會監督,提高了救助工作的信譽度。
6、建立走訪反饋制度。學校定期走訪學生家庭,了解特殊學生的思想狀況,生活學習情況,注重做好的信息收集、情況反饋及協調服務工作,根據情況及時進行調整,確保特殊群體應助盡助。與父母溝通、交流,指導家長作好對孩子的正確教育工作。同時,積極倡導學生家長進行校訪,設置專門房間,接待學生家長,虛心聽取他們的意見,強化交流合作,在教育轉化不良學生上形成一個和諧的氛圍。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19
1、申訴范圍:
(1)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侵犯《教師法》規定的教師合法權益的。
(2)教師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作出的處理規定不服的。
(3)當地人民政府的有關行政部門侵犯《教師法》規定的教師合法權益的。
2、受理申訴部門:
成立由學校校長、書記、副校長、工會主席、工會委員、教師代表等組成的“教師申訴辦公室” (校辦兼),作為受理教師申訴的機構。
3、申訴程序:
(1)教師向學校“教師申訴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材料。
(2)申訴人須寫明申訴人的情況,被申訴人的基本情況、申訴事項理由及其他有關情況。
(3)教師對申訴范圍中規定的第一項、第二項情況提出申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受理申訴機構送交申訴材料,教師對申訴范圍中規定的第三項情況提出申訴,由有關行政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級行政部門受理。
4、調查、聽證辦法:
(1)學校申訴辦公室接到教師申訴材料后,組成三人以上的調查組,對申訴的內容進行調查核實,并作筆錄。
(2)屬校內申訴辦公室受理的申訴案件,要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取得佐證材料,然后召開學校領導、教師以及申訴對象等方面人員參加的聽證會,進一步核實案由。
(2)調查、聽證過程的筆錄或聽證材料的記錄,由當事人簽字后存入檔案。
5、處理教師申訴辦公室經過審理,分別作出以下申訴決定:
(1)認定被申訴人的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政策規定,符合法定權限和程序,行為適當的,決定維持:
(2)被申訴人的行為有程序上的不足,決定被申訴人補正;
(3)被申訴人不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政策規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4)被申訴人的行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并可以責令被申訴人重新作出行為:A、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B、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不當:C、違反法定程序影響申訴人合法權益的;D、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E、行為明顯不當的。
(5)被申訴人的行為侵犯申訴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教師申訴辦公室可以責令被申訴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賠償。
(6)教師申訴辦公室應當在接到教職工申訴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
(7)被申訴人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對申訴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
根據民事法律的有關條款做出處理,觸犯法律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對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受理申訴后所作出的裁定不服的,應當在收到裁決決定后次日起15日內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訴。對跨年度的教師申訴,除有特殊情況外,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不再受理。教師對申訴處理結果不服的也可提起訴訟。
(9)受理教職工申訴的工作人員,必須符合教職工回避的有關規定。學校應當將處理決定存入教職工的個人檔案。
(10)教職工在申訴中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誣陷他人的,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或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形事責任。給國家或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負責賠償:給他人造成名譽損害的,要公開賠禮道歉。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20
一、保管辦法
l、住校學生自行車棚由專人看管。
2、走讀生白行車按學校要求放在指定位置,掛牌加鎖,由專人看管,對不加鎖自行車由看管人員隨時清理。
3、管理人員對進棚自行車進行驗號、登記。不準無牌、無鎖、不加鎖自行車進棚。
4、進棚白行車必須按班級順序停放,不按順序放置的自行車由管理人員及時清理并交由政治處處理。
5、看管車棚人員必須按時開、鎖車棚并及時打掃車棚內衛生,學生取車時必須在場查驗車牌號并進行登記,不準讓學生獨自取車。
6、學校大門口出去的學生白行車,門衛必須查驗車牌號與有關證明,不得私自放行情況不明的自行車。
7、無牌自行車一律不準進出校門(除教師、兩灶工作人員)。校外來車一律停放校門口。
8、嚴禁學生私自轉讓車牌,一經查處交由政治處處理。
9、各班級住校生車牌號碼按男、女生分冊登記,走讀生車牌號另冊登記(不分男女)。
二、學生存放與取車辦法
1、走讀生自行車按學校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并加鎖。
2、住校生自行車一律進棚,按男女、班級次序放置。
3、住校生自行車一周取兩次(周三和周六),請假學生取車必須持班主任批條。
4、放取車時間(遲到學生自找管理員及時放車)
取車時間 放車時間
周三 放學后1小時內 下午5:30~7:oo
周六 放學后1小時內 下午5:00~5:30(補課生)
周日 下午5:00~6:30
三、丟失白行車的處理辦法
1、學生白行車若有丟失,應及時向管理人員或政治處匯報,同時上交車牌號及車鑰匙等。
2、對無牌、無鎖、不加鎖,亂停亂放丟失的.白行學校不予處理。
3、對確認已經對手的白行車由學校研究做出處理決定。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21
當勞動者遭受到不平等待遇或是發現事業單位的不法行為時,可以提出申訴,企業內申訴管道的建立,將可減少勞資雙方無謂的紛擾,當前勞資之間發生的摩擦,大都起因于勞資雙方在理念與作法上溝通的不良。企業主必須要有所體認,對于勞動者的不滿應提供給勞動者一個申訴的管道。
1.員工申訴部門之設立
為解決勞資間因溝通不良導致的爭議,企業有必要設立一個專責部門或是溝通的管道來加以處理。亦即企業應當設立「員工申訴」的部門。這個部門,可以是一個常設性的機構,也可以是一個有別于一般正常作業的管道設計。殊不論這個部門的設立模式為何,它必須是一個經常性存在的部門,而且最終的處理單位必須是企業的最高決策單位。至于申訴部門的人員組成,為避免球員兼裁判與勞資雙方各說各話之憾,企業內各申訴管轄層級的組成,宜加進公正的第三人(例如勞資關系顧問)。但在申訴之最終議決單位的組成人員中,除了勞資關系顧問之外,還應有員工代表,俾以減少疑慮。
2.員工申訴的內容
有關于員工申訴的內容,可簡單將之歸納為以下六點:
(1)關于團體協約、工作規則及其它企業內部規則的訂定與內容;
(2)關于資方依公司有關規定,對員工之命令、禁止、許可、免除、認可、受理、通知、確認等各方面之意思表示;
(3)關于資方所提出之各項發展計劃、生產計劃、營銷計劃、業務計劃等之構想與行動;
(4)關于資方依有關之內部規定,所為之期待、勸告、誘導等非強制性之事實行為;
(5)關于資方對勞方所為之獎勵、懲罰等之行為;
(6)關于上述五項之形成方式與過程
3.員工申訴結果的救濟
對于員工申訴的結果,如果被認定是無理由者,資方或由申訴最高管轄單位應該以書面詳載理由,回復申訴人;但如果被認定有理由者,資方便應該有具體的響應。如系因資方違法導致員工損害的,資方便應對員工進行損害賠償。因此,企業在設計員工申訴管道或制度時。除了應對申訴部門的組織與權限
做妥善的規劃外,對于申訴之后員工的救濟也應特別地注意,這將可以減少員工、工會與資方三者間無謂的爭執與猜疑。
員工申訴制度與申訴管道功能的展現,雖然全視企業主的是否認同,但即使是企業主對于申訴管道有所肯定,但是如果企業主對申訴部門的運作狀況,沒有進一步的監督時,那么申訴部門仍然是一個虛設的單位。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22
1.未經實驗教師允許,不得隨便進入實驗室。
2.進入實驗室要自覺遵守紀律,保持安靜,不大聲喧嘩、嬉笑,不亂動儀器和其它設施,在指定實驗臺進行實驗,愛護儀器,節約用品。
3.實驗開始前,要認真預習實驗內容并按照實驗要求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如有缺損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實驗過程中,按照規定的實驗內容進行實驗,遵守操作規程。
4.保持實驗室的清潔、整齊,不隨地吐痰,實驗室中的廢紙、火柴等必須放在指定容器中。
5.保障實驗安全,杜絕事故發生,嚴格遵守《實驗室安全規則》,小心使用化學藥品,按時完成實驗。
6.愛護實驗室的一切公物,注意節約用水用物,若損壞了儀器、藥品,必須及時報告教師,說明原因,并按照實驗室規定酌情賠償。
7.實驗完畢后按教師要求清洗儀器,做好各項清潔工作,將儀器、藥品擺放整齊,經老師檢查驗收后,得到批準方可離開實驗室。
上述規則必須嚴格遵守,若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給予校紀處理。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條制定本制度目的與范圍
1.目的:為保障公司員工的權利,保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二級公司參照此管理辦法)。
第二條人事申訴的條件:公司員工因對公司對自己的獎懲、晉升、降級、調動等處理過程和結果有以下異議的可以進行人事申訴:
1.對有知情權的事情原因、經過詢問仍不清楚的;
2.發現獎懲、職務變動標準沒有被嚴格執行的;
3.發現處理過程或結果存在嚴重不公的;
4.其他違反法律或公司原則和制度的。
第二章人事申訴組織與權限
第三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受理人事申訴,并負責調查申訴發生的原因,并查清事實;人力資源部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進行人事申訴的處理或調解。
第四條總裁和相關分管領導對人力資源部調解不成或責任中心負責人提出的人事申訴進行商議,作出最后裁決。
第三章人事申訴流程
第五條人事申訴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當事人向人力資源部門遞交書面形式的申訴要求,申訴書應寫明事由,并盡量詳細列舉可靠依據;
2.人力資源部接收申訴之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訴事實的調查,并進行處理或者調解;
3.如果調解不成功(或責任中心負責人提出)的人事申訴,人力資源部門在認為屬實的申訴書上簽署意見并將申訴書和調查材料交公司分管被申訴部門的分管領導(或總裁)審閱;
4.公司分管被申訴部門的分管領導(或總裁)根據調查材料和申訴書與當事人、人力資源部門核實,必要時另外組織調查;
5.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公司分管被申訴部門的分管領導(或總裁)根據公司制度作出裁決;
6.對人力資源部門的申訴可以直接上交給公司分管人力資源部門的高層領導,但必須附有詳細符合事實的證明材料。
第六條對申訴不屬實的,人力資源部門給予申訴人必要解釋,以消除誤會澄清事實。
第七條對假借申訴蓄意制造事端,無事生非、挑撥離間、陷害他人的,其行為將不被認定為申訴,同時公司將給予當事人嚴厲處罰。
第八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對申訴人進行打擊報復。若發現對申訴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公司將嚴厲懲罰相關人員。
第九條有關因考評和薪酬產生的申訴,見《員工績效考核手冊》和《薪資制度》。
第四章附則
第十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和修訂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24
1、圖書管理員要努力學習政治理論,提高業務水平,不斷探索改革,為黨的教育事業盡職盡責。
2、每年制定“圖書工作計劃”,做好“月計劃”, “月計劃”要與教育教學各項活動橫向聯系,發揮圖書職能作用,年終寫好“工作總結”。
3、從科學管理入手,按市、區下達要求做到規范化、統一化。
(1)帳目齊全,隨時記錄。帳與冊數相符。
(2)按《中圖法第四版》教學改革、分類。
(3)設“分類”與“書名”兩套目錄,隨時記錄,為讀者服務。
(4)建立健全師生“借閱制度”、“賠償制度”。及時填寫好“借閱統計表”。
4、努力為師生教育教學工作服務。
(1)按計劃借閱課外讀物及有關資料。
(2)隨時做好“二次”文獻工作。
(3)不僅傳授閱讀知識,還要注重學生的思想教育與習慣、能力的培養,用各種形式宣傳推薦藏書,當教育教學的“參謀”和“后勤”。
(4)健全業務檔案,注重信息的反饋及資料的積累。
5、積極參加區局、少兒館組織的各項活動及網頁制作的活動,學習先進經驗,研討業務,聯系實際,資源共享,克服困難,力爭圖書工作不斷登上新臺階。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25
一、學校每年秋季對入校新生進行心理普測,并依據測評結果(包括量表統計分析結果、解釋、建議等內容)建立檔案。作為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學生心理檔案包括心理健康狀況普查材料、咨詢記錄、跟蹤反饋材料等。
二、心理檔案應由專人管理,專柜保存。
三、管理人員要恪盡職守,嚴格按要求,保證及時歸檔、整理和正常使用。
四、檔案管理員嚴禁擅自攜帶和向無關人員談論學生心理檔案內容。
五、原則上只有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員(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負責人、學校心理輔導教師及本班班主任)可以調閱學生心理健康檔案,但不得外借出檔案管理室,只能在管理室內調閱。
六、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員以外的教職工如確因工作需要需查閱學生心理檔案,必須出具相關證明,并經學校主管部門領導簽字后方能查閱。對所查閱的內容,必須嚴格保密,如有泄密或由此產生不良后果,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七、查閱使用學生心理檔案必須嚴格登記。
八、除補充學生心理檔案內容外,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在學生心理健康檔案上進行文字撰寫。
九、學生本人進行心理咨詢時,心理健康教育人員有責任、義務對檔案內容及檔案反映的情況給與科學、準確、如實的解釋,不允許夸大其辭,或使用極端性語言。
十、心理健康檔案不借出不復制,因特殊情況確需借出或復制的,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領導簽字。
十一、學生心理檔案一般不作診斷證明。
十二、學生心理檔案原則上保留至學生畢業,特殊學生心理檔案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導教師保管,學生畢業時交由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負責人封存。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26
一、為了保障教師依法行使申訴的權利,維護教師合法權益,保障、監督學校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于本校教職員工(以下稱申訴人)對下列情形提出的申訴:
(一)認為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合法權益的可以提出申訴。這里的合法權益包括《教師法》規定的教師在職務聘任、教學科研、工作條件、民主管理、培訓進修、考核獎懲、工資福利待遇、退休等方面的合法權益。
(二)不服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作出的處理決定的;
(三)對學校重大利益分配認為不合理的。
三、學校設應訴委員會。應訴委員會主任:芮茵;應訴委員會委員:各工會組長。
四、申訴人對本辦法第二條情形屬于情況較輕而提出的申訴,由各工會委員按照各自權限受理并上報應訴委員會;受理申訴委員應當在收到申訴書的次日起15日內進行處理。
五、申訴人對本辦法第二條情形屬于情況較嚴重而提出的申訴,直接由應訴委員會受理,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處理。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處理時間,但延長期限最高不得超過30日。
六、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阻攔、壓制教師依法進行申訴,不得對申訴人打擊報復或者陷害。
七、申訴人應當依法據實提出申訴,不得故意提供虛假材料或者隱匿材料,不得制造假證誣陷他人。
八、申訴人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申訴,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學校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1年內提出。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提出申訴的,可以適當延長期限。如申訴人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提出申訴,應訴委員會可以不予受理。
九、申訴程序。申訴人可以書面提出申訴,也可以口頭提出申訴。書面提出申訴的,向應訴委員會提交的口頭提出申請的,應訴委員應當當場記錄申訴人的基本情況、申訴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等。
(一)提出申訴,申訴教師提出申訴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訴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申訴人的基本情況、申訴請求、申訴理由、提出申訴時間、其他相關情況。
(二)對申斥的受理應訴委員會接到申訴書后,應對申訴人的資格和申訴的條件進行審查,分別對不同情況作出如下處理:
1、對于符合申訴條件的,應予以受理;
2、對于不符合申訴條件的,可以答復申訴人不予受理;
3、對于申訴未說明申訴理由和要求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訴書。
(三)對申訴人的處理,應訴委員會對受理人的申訴案件,應當進行全面的調查核實,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分別如下處理決定:
1、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管理行為符合法寶權限和程序,運用法律法規正確,事實清楚,可以維持原處理結果;
2、管理行為存在著程序上的不足,決定被申訴人補正;
3、對于被申訴人不履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職責人,決定限期改正;
4、管理行為的一部分運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錯誤的,可以變更原處理結果或不運用部分;
5、管理行為所依據的內部規章制度與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可撤消其原處理決定。
6、因申訴發生爭議的,由應訴委員會組織部分教師代表、中層代表進行聽證,從而做出決定。
十一、應訴委員會作出申訴處理決定前,申訴人要求撤回申訴的,經說明理由,可以撤回。
十二、申訴人在自動撤回申訴或者接到應訴委員會的正式處理決定后,不得就同一事實和理由再次提出申訴。
十三、申訴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故意提供虛假材料的,受理申訴的機關應當澄清事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故意制造假證、誣陷他人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十四、本辦法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27
一、注重儀表
1、進校穿校服,保持穿戴整齊、樸素、大方;佩帶校(團)徽或出示學生證;不佩帶首飾、掛件,女生不穿高跟鞋和時裝拖鞋。
2、頭發干凈、整齊,不燙發、不染發。男生不留長發。
3、不看不健康的書刊、影碟、網站。
4、男女同學正常交往,自尊自愛。
二、舉止文明
5、尊重教職工和長輩,見面行禮或主動問候。
6、同學間團結互助,發生矛盾多作自我批評,使用禮貌用語,嚴禁打架罵人,不說臟話。
7、共同維護教室內的公共財物,離開教室時主動關燈、關窗、關門,并切斷其它電器設備的電源。維護飲水器清潔。教室內垃圾及時清理。
三、遵守紀律
8、校內不嚼口香糖,更不能亂吐膠糖渣,不亂拋餐巾紙。
9、十樓以下除因病等特殊情況外,學生不擅自乘電梯,上下樓梯,走廊行走靠右邊,不大聲喧嘩。
10、不要把貴重物品或大額現金攜帶到校。
11、校內不準騎自行車,自行車應停放在車庫,不準在校門口隨意停放。
12、中午除了回家吃午飯的同學之外,其他同學按教育行政部門規定一律在校園內吃盒飯,不要購買攤販上的不潔食品。
13、上學遲到要登記,課件離校要有老師簽署證明。
14、校內不準打撲克牌,課桌上只擺放本節課的學習用品,不要攤放飲料、茶杯和其它物品,保持教室內整齊整潔。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28
一、課堂要求及安全紀律須知
1、學生進入教室內,禁止在教室吸煙,禁止攜帶任何危險物品進入教室,保持教室清潔。
2、愛護教室設施設備,如故意損壞,則照價賠償。
3、上課期間,一切行動要聽從指揮,聽從老師安排,堅持做好課前準備和學習用品。積極完成教師
布置的每一項學習、作業任務,教師上課時,要認真聽教師的講解及理解其深層意思,謙虛好學,虛心請教,相互學習,努力進取,不開小差,不大聲喧嘩、聊天、走動、不嬉戲打鬧并做與學習無關的事如接電話、發手機短信、玩游戲等按一級違紀處理。如有學生在上課時間里被任課老師發現有對外使用手機影響學習者,老師有權暫時收繳手機一天。若在上課期間身體有不良反應,要及時報告教師,以得到急時的處理。上課時間不允許出教室。
4、遲到1次罰做10道數學練習題,并在當日交于班主任檢查;嚴重遲到一次罰10道數學練習題及抄寫10個英語單詞10遍。并在當日交于班主任檢查。
5、未完成作業者每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并在當日交于班主任檢查。
6、每曠課1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檢查;連續曠課3次者學校將通知其家長。
7、對于違反課堂秩序,不聽勸告的學員,經教育仍不改正,本校有權進行公開除名,并不予退還學費。
8、家長作為監護人,應對學生在上課時間之外的路途安全或任何意外負責,一切責任與我校無關。若
有特殊情況的須由家長提前電話聯系,由學校安排教師將學生送回家。
二、請假
1、凡有事不能上課的學生都應該事先向班主任請假,經老師允許方可離開。
2、請假三天以上,首先到班主任處領取請假單填好,經家長或與當事人有關人員證實后方可按事假辦理。到負責老師處批準后方可離開。
4、有事來不及請假的學生,請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說明情況。
5、凡因特殊情況要回家或返校的'同學都應提前向負責教師登記。
二、其他
1、學員在學習過程中對培訓班的教學或者管理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可及時與班主任聯系,我們全體教職員工愿意接受你們的監督和批評,并認真聆聽你們的建議,盡快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2、未盡事宜,另作通知。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29
1、實行課前考勤制度。每節課(正式課、自習、輔導、各類活動)教師首先必須對學生進行考勤,對無故不到學生及時報告教學處。
2、實行出入校門登記制度。學生出校門必須持班主任(領導)簽字的請假條出校門,并進行詳細的登記,學生返校要在門房進行銷假。
3、實行家長簽字制度。走讀生臨時請假外出,班主任要與家長取得聯系,必須告知家長,住校生臨時請假外出,必須要安排至少一名學生陪護。學生請長期假(一天及其以上時間),必須由家長在請假條簽字并來校領人,如果學生有特殊情況需要電話請假,必須要有家長給班主任通過發信息請假。
4、實行領導簽字制度。學生請假超過3天,必須由德育處批準簽字,學生請假超過一周7天,必須由分管校長簽字。
5、實行跟班教師準假制度。學生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如果屬于班主任不上班時間,則由跟班、輔導教師準假,并嚴格執行相關簽字,陪護制度。
6、實行值周領導準假制度。學生在班外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則由值周領導準假,并嚴格執行相關簽字,陪護制度。
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制度 篇30
為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規范學生申訴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規對學生合法權益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教育行政執法的實際,為維護青少年學生的合法權益,培養學生的法制意識,制定本制度。
申訴原則
處理學生申訴,應遵循合法、公開、公平、公正和便利學生申訴、紀律處分權與申訴審查權相分離的原則。
申訴機構
學校成立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負責受理學生申訴。
學校成立校內申訴委員會,由黨、政、工、團等組織委派代表組成,是學校處理校內學生申訴的決策機構。校內申訴委員會下設學生申訴辦公室,設在法制安全辦公室。作為學生申訴委員會的職能部門,負責受理學生的書面申訴或口頭申訴。其主要職責是:宣傳、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受理、處理學生校內申訴案件;以書面形式宣布處理決定。
申訴時間
學生對學校處理、處分決定不服,在接到學校處分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可以向學校學生申訴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學生對學校學生申訴委員會作出的申訴復查決定不服,在接到學校復查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可以向教育局提出申訴。學生在申訴期限內未提出申訴的,學校及教育局不再受理。
申訴范圍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以下問題可以提出申訴。
(一)學生對給予的違紀處理不服的;
(二)學校或教師違反規定亂收費、亂攤派,沒收學生財物,強迫學生購買非正規渠道的學習或復習資料和與教學無關的東西的;
(三)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紀律管理與處理不當,侵犯學生人身健康、人格尊嚴,損害其名譽權的;
(四)學校或教師私拆學生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