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精選3篇)
監理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
一、監理單位應當健全安全監理責任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監理,對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應對本企業監理項目的安全監理全面負責。總監理工程師對監理項目的安全監理負責,并應根據工程項目特點,明確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職責。
二、 監理單位應當健全安全監理責任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監理,對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應對本企業監理項目的安全監理全面負責。總監理工程師對監理項目的安全監理負責,并應根據工程項目特點,明確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職責。
三、 監理單位應當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審查核驗制度、檢查驗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定期召開工地例會,針對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四、 監理單位應當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總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人員需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后方可上崗。
五、 監理單位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包括安全監理內容的項目監理計(規)劃,明確安全監理的范圍、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
六、 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監理服務合同實施監理,對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具體內容包括:
一)、施工準備階段監理工作內容:
1、建立安全環保監理組織機構,制定人員職責;
2、組織監理人員開展自身安全教育;
3、掌握合同文件中的安全環保監理工作內容和要求;
4、編制安全環保監理計劃和監理細則;
5、審批施工單位編制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6、審查進場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報驗手續;
7、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環保技術措施;
8、制定安全環保監理程序、記錄方法和表格格式;
9、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環保管理體系的建立情況;
10、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環保技術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計劃;
11、審查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和符合性;
12、審批施工單位編制的“三防”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施工階段監理工作內容:
1、監督施工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經審查同意的專項安全環保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作業;
2、督促施工單位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自查自評工作;
3、每天對施工單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作業進行巡視檢查;
4、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環保專題會議;
5、及時做好安全環保監理臺帳、監理日志、監理月報等內業資料;
6、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環保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7、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環保管理人員的到位和工作情況;
8、審查施工單位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
9、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環保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10、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環保技術交底制度的落實情況;
11、檢查施工單位應急援救預案人員和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的到位情況,以及定期演練情況;
12、檢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并簽認所發生的費用;
13、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環保專項檢查,包括施工現場和內業資料;
14、配合業主或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環保專項檢查。
三)、完工階段監理工作內容:
1、協助業主落實工程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規定;
2、審查安全設施等是否按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交付使用;
3、上報安全環保和文明施工監理總結報告。
監理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2
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監理單位的工程項目監理機構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總監理工程師是工程項目監理機構各項管理工作的總負責人,全面對所監理的工程項目按監理規劃進行管理。
2、各工程項目監理機構要以總監理工程師為組長成立工程項目監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并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審批文件、委托合同、施工合同、工程特點等組織制定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管理規劃和實施細則,在實施過程中組織落實。
3、執行監理工作中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4、監理工程師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理。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
5、在施工監理過程中,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施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時要求施工單位停止施工,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絕停工整改的,及時向建設單位及主管部門報告。
工作內容:
1、協助建設單位做好開工前安全生產的準備工作和辦理各種安全手續。審查施工單位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特殊工種是否取得相關部門的資質證書,持證上崗情況。
2、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督促施工單位要檢查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制度,要與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狀。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不符合安全條件的單位進行施工。
3、審核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專項施工技術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產強制性標準要求。審查施工項目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工程安全措施和應急救援搶險方案。
4、核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臨時設施的設置是否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5、監督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組織實施。制止違章違規作業,督促施工單位進行自查。
6、對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要定期每天巡查一次。發現嚴重違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并要檢查整改效果,簽署復查意見。情況嚴重,由總監下達暫停令并報建設單位。拒不整改,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和主管部門報告。
7、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機械和各種設施的安全許可驗收手續。驗收資料不全的,禁止施工單位使用。
監理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3
各礦山企業、生產經營單位:
現將《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其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生產經營單位應依法依規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足安全管理人員,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落實到班組和崗位。
二、建立安全生產會議制度生產經營單位每半個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鄉安監站每個月召開一次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通報當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布置安排下個月的安全生產。
三、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嚴格準入。生產經營單位對新招員工必須先進行體檢、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嚴禁未培訓就上崗或先上崗后培訓。新招員工必須實行工傷保險。
1、嚴格培訓。生產經營單位每年開工復產前,要組織員工集中培訓三天,每月集中培訓一天,使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形成制度化、規范化。
2、嚴格管理。實行員工統一編號制度、持證上崗制度、掛牌上崗制度、出入井銷號制度,嚴禁混崗、替崗、無證上崗,員工與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員工離開單位時,需進行體檢,體檢表交鄉工業辦備案。
3、建立檔案。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員工檔案,實行一人一檔,將員工的培訓資料、編號、工傷保險金、養老保險金、身份證復印件、體檢表、上崗證、安全生產責任狀等資料,統一整理歸檔。
4、嚴格落實礦級領導下井帶班制度,礦長必須每月親自下井帶班8次以上。
四、建立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制度、實行值守制度。生產經營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隨時有人接聽電話,確保值班工作正常運轉。井下和地面的通話系統要暢通。
1、嚴格上下班制度。員工上下班要搞好交接登記,下井前進行搜身檢查,嚴禁帶煙火等與生產無關的物品下井。安全管理員堅持下井帶班,不脫離現常
2、加強頂板管理。逐步淘汰木支護,采用金屬支架,每架不超過0.5米,嚴禁空頂作業。
3、搞好防治水。煤礦要制定防治水技術管理責任制,制定本礦防治水應急救援預案,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4、扎實做好“一通三防”。礦井必須完善通風系統,做好防火、防塵、防瓦斯。瓦斯監測必須做到“一炮三檢”、“一班二檢”。
5、強化機電運輸。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配備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
6、規范現場排險。員工在井下作業時,發現險情后,須由二人以上共同排險,并有專業人員指導,嚴禁單獨排險作業。
五、建立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報告制度、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科學的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1、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或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必須立即報告鄉政府,鄉政府必須在45分鐘之內電話報告,90分鐘之內文字報告縣安委辦,應急辦和主管部門。
2、事故發生后,企業在報告的同時,應積極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3、不得瞞報、漏報、謊報事故或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偽造事故現常
六、建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管理制度、由鄉安監站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實行定期不定期地監督檢查。
1、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場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2、未限期整改到位的,責令停產整頓,并以文字的形式上報縣主管部門和在全鄉通報。
3、嚴厲打擊無證開采行為,堅決取締非法開采行為。
七、嚴格獎懲制度、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社會影響較大地安全生產事件,要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防范措施。
1、凡發生一般事故的企業,輕傷一人,罰款20xx元;重傷一人,罰款5000元。
2、礦級領導下井帶班制度未落實,被盛市、縣檢查受處罰的,鄉政府給予同額罰款。
3、凡發生死亡事故的企業,死亡一人處罰50000元。
4、罰金與矽肺病救助資金一并收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