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管理制度(通用3篇)
招生管理制度 篇1
一、關于公辦初中招生工作
1、鎮鄉(街道)初中招生工作由鎮鄉(街道)人民政府負責,鎮鄉(街道)教輔室具體實施。根據就近入學原則,各小學按本鎮鄉(街道)教輔室的統一安排,送畢業生到劃定的初中報到。畢業生登記表、學籍卡、義教卡等教育檔案由教輔室統一審核后,轉送劃定初中。
2、各鎮鄉(街道)初中原則上不進行跨學區招生,更不得接收無檔案的小學畢業生,違反規定擅自招收無檔案小學畢業生的,要追究接收初中校長的責任。對有正當理由確需轉學的,原籍地初中應當予以轉出,并按區教育局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好轉學手續,凡人卡分離的學生今后均不得享受推薦、保送高一級學校的待遇。各小學不得自行將義務教育登記卡和小學畢業生的有關檔案交給家長和其他個人,一經發現,要追究小學校長和主要責任人的責任,同時不承認該生所擇初中的學籍。
3、各初中應按小學畢業考試成績均衡編班,不得擅自舉行初中入學考試、分班考試,不得以各種名義分“快慢班”、“實驗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將追究該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二、關于公辦小學招生工作
1、凡持有本鎮鄉(街道)正式戶口,年滿6周歲的兒童(199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均須在規定的學區小學登記入學。年滿6周歲而喪失學習能力,欲暫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須持有區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向所在地學區小學辦理相應手續。各小學不得招收未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
2、小學招生工作由各鎮鄉(街道)教輔室領導、協調,所轄各學區小學負責實施。各小學必須向學區內家長發布招生信息,張貼新生登記入學通知,適時辦理新生入學登記手續。
3、小學招生不得進行認字、寫字、認讀漢語拼音、計算等測試,不得舉辦各種類型的“特長班”、實驗班等,以雙語學校或者小班化名義招生的須經區教育局批準,但不得向學生另行收費。
三、關于公辦初中、小學招生其他有關規定
1、戶籍在本鎮鄉(街道)外,要求借讀本鎮鄉(街道)內公辦學校的小學畢業生(適齡兒童),若借讀學校學額許可,一般憑監護人的暫住證(居住在半年以上)及正常的轉學手續向暫住地所在初中(小學)借讀。若暫住地所在小學無法容納的,由鎮鄉(街道)教輔室確定學校安排入學。
2、烈士、現役軍人的家庭對子女監護有困難的,由區教育局與鎮鄉(街道)教輔室協調后安排其入學。
3、父母一方屬于區、鎮鄉(街道)兩級政府部門引進的高級人才,其子女原則上由其工作地所在鎮鄉(街道)教輔室安排入學。
4、其他有各種特殊情況的小學畢業生(適齡兒童),由各鎮鄉(街道)教輔室視實際情況安排入學。
5、對自愿放棄本學區初中(小學)就讀,而就讀于其他公辦初中(小學)的擇校生,就讀學校可按規定收取相應的費用。
6、初中(小學)新生入學時自愿放棄本學區學校,而就讀于外學區學校(含民辦學校),以后又想轉回本學區初中(小學)的,不再將其視作本服務區學生。由鎮鄉(街道)教輔室統一安排入學。
7、在本學區小學畢業的借讀生,若要求回原籍地中學就讀且符合材料要求的,有關初中應及時讓該生回原籍,但應在該生的《義務教育登記卡》上注明同意回某某中學,并蓋上學校公章。
8、本學區小學畢業生若選擇了民辦初中,原籍地公辦初中應予以支持。
9、對持有本學區戶籍,而在外地借讀(含民辦小學)的小學畢業生回本學區升初中的,該學區初中應予以接收,且不得將其視作為借讀生和擇校生,但該生須在6月2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鎮鄉(街道)初中申請登記,并出具戶籍證明和相關畢業材料。
10、各校不得擅自擴班,不得擅自突破班額(初中每班學額一般不超過50人,小學每班學額一般不超過45人),擅自突破的將不下撥超額部分學生的培養經費。
四、關于區內民辦初中、小學的招生
各民辦初中、小學招生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進行。根據該《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民辦學校應當依法建立學籍和教學管理制度,并報審批機關備案”的規定,及時建立新生學籍檔案。招生時,不得以文化課書面測試方式擇優錄取。
五、關于特殊教育學校的招生
區特教中心應及時接收視力、聽力、智力殘疾的適齡兒童登記入學,保證有學習能力的“三殘”適齡兒童適時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招生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做好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和市教委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經市教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并在主流媒體上公示的中職學校及經市教委批準可以開展中職學歷教育的高等職業學院,可開展中職招生工作。經教育部批準跨省招生的中職學校,可以開展跨省招生工作。
1、市內學校跨省招生。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跨省招生工作統一按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部門的要求進行。
經教育部審批的跨省招生的中職學校,要將招生專業、學制和收費標準等情況及時函告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部門,并報重慶市中職招辦備案。跨省招生學校應在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籌下,加強招生管理,規范招生行為,完成跨省招生任務,但“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中職段不得跨省招生。跨省招生學校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部門加蓋公章的錄取名冊到市中職招辦審核后到市教委進行新生注冊。凡教育部未下達跨省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得跨省招生。
市內中職學校跨省招收的市外學生和經我委同意的外省市轉入我市中職學校的學生,如參加我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必須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重慶市高考報名“三年戶籍、三年學籍”的管理規定(詳見《關于重慶市全國普通高考招生考試報考人員戶籍、戶籍資格審查的通知》(渝招委〔20__〕33號))。跨省招收或轉入的高中起點的市外中職學生,一律不得在我市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含“三校生”招生考試),嚴禁中等職業學校參與“高考移民”行為。
2、市外學校來渝招生。市外學校來渝招生,在市中職招辦的組織安排下,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在渝招生計劃和招生對象執行(“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中職段不得跨省招生),將招生對象、招收專業、學制和收費標準等情況報重慶市中職招辦備案,并辦理錄取手續。凡教育部未下達在渝招生計劃的市外中職學校,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生源學校不得允許其開展招生宣傳和組織招生。
招生管理制度 篇3
一、培養目標
培養適應時代發展和社會需求,具有堅實理論基礎和系統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高層次、應用型藝術專門人才。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x年碩士研究生面向地方在職人員和地方應屆本科畢業生招生。考生報考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優良,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軍隊有關體檢要求。
(四)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表演類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年齡不超過40歲(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非全日制非表演類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年齡不超過45歲(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五)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具有藝術專業的研究、創作、實踐經驗,并在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獲得全軍或省部級以上獎項的人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
(六)報考我院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須具備藝術創作表演實踐經驗,達到我院各研究(或專業)方向招收碩士研究生所需的專業水平。專業水平考核于報名前組織,由學院成立相應研究(或專業)方向考核組進行考核和公布考核結果。未參加我院專業水平考核,或參加考核但未通過者,不予核發準考證。專業水平考核有關要求如下。
1. 報考軍旅戲劇影視文學創作方向的考生,須發表10萬字以上獨立創作的文學作品,或文學作品在國家級、全軍性專業比賽中獲獎。作品體裁須為小說、詩歌、散文(含雜文、隨筆)、戲劇影視劇本、非虛構文學作品或文學評論等;作品須在省級以上、具有國際標準刊號、書號的報刊、出版社公開發表,或在影視公司投拍,或在征文、大獎賽、指令性創作任務中入選。作品發表、出版、投拍時間應為復試報名日之前;復試報名時尚未發表、出版或投拍的,但已列入計劃且發表、出版日期為復試之前,或影視劇拍攝立項審批及劇本投拍協議時間為復試之前,須由責任單位出具證明。
2.報考軍旅戲劇影視表演方向的考生,須提交1部以上由本人主演的不少于30分鐘的影視劇、話劇作品或教學劇目。
3.報考軍旅戲劇導演方向的考生,原則上須為導演專業本科畢業;非導演專業本科畢業的考生須提交 1部以上由本人導演或合作導演的戲劇或影視劇作品。
4.報考軍旅聲樂表演、鍵盤樂器演奏、管弦樂器演奏、民族樂器演奏方向的考生,須接受我院組織的專業水平現場考試。
5.報考軍旅音樂創作方向的考生,須提交本人創作的3部作品(其中包括 1部帶鋼琴伴奏的藝術歌曲、1部3個聲部以上的室內樂作品和 1部管弦樂作品(雙管編制),作品附錄音,樂隊作品可以是電子版錄音或 MIDI小樣);或提交電子音樂作品2件以上(純粹的電子音樂作品和真實樂器或人聲與電子音樂相結合的混合作品各l件以上),管弦樂作品1件,均須附錄音。
6.報考軍旅舞蹈表演(編導)方向的考生,須提交3部以上由本人表演(編導)的舞蹈作品。
7.報考軍旅美術創作方向的考生,須提交3幅以上由本人創作的中國畫或油畫作品。
(七)報考軍旅戲劇影視文學創作方向的考生,作品于復試前提交,經審核達到本章第六條規定的專業水平考核要求,方可參加復試。軍旅戲劇影視表演、軍旅戲劇導演、軍旅音樂創作、軍旅舞蹈表演、軍旅舞蹈編導、軍旅美術創作方向的考生,須于10月16日前將身份證、學歷證(應屆本科生為學生證)、學位證復印件及報考方向說明、本人創作表演的作品打包寄送至或直接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考生寄出作品后須及時電話告知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人,以便查收核實。學院擬于10月25日前公布專業水平考核結果。考生在提交本人作品時如有欺騙、作假行為,一經查實不予核發準考證、取消復試資格、直至取消入學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八)報考軍旅聲樂表演、鍵盤樂器演奏、管弦樂器演奏、民族樂器演奏方向考生,初定于10月16日上午9:00—11:30組織專業水平考核。考生應于10月12日24:00前將身份證、學歷證(應屆本科生為學生證)、學位證復印件及報考方向說明(細化至唱法或樂種)信息以電子圖片形式發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箱進行申請,或直接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考生通過網上提交材料后須及時電話告知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人,以便查收核實。各方向專業水平考試具體安排,屆時根據報考情況提前通知考生,請考生及時關注研招網和我院官網。
三、招生專業目錄
我院x年擬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領域、方向、初試科目及有關說明見附件1。各方向招生人數,以教育部和軍委訓練管理部聯合下達的正式招生計劃為準,屆時結合我院導師情況、報考情況及初試成績等,在復試通知中予以明確。
四、報名
(一)考生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
1.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為x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我院在網上的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報考我院的考生可以選擇我院在北京市的報名點:中國政法大學。網上報名期間,凡選擇北京市報考點的考生,均應在提交網上報名信息后,以網上支付的方式繳納報考費。未進行網上支付報名費的考生報名信息視為無效。具體辦法請閱讀北京市研招辦有關網上支付辦法的公告說明。考生也可根據本人所在省市選擇其他考點。
(2)提交報考信息成功后,請考生牢記系統生成的報名號,以便到所選報考點進行報考信息確認時使用。考生在提交網上報名信息后,自行打印“報名信息校對表”。
(3)報名時須在備注欄內注明報考研究方向名稱(聲樂考生要具體到唱法)。
2.現場確認。時間為x年11月9日—12日。考生須持個人有效證件、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生持學生證)、網上報名編號親自到網報時所選擇報名點確認網報信息并現場照相。我院在北京市的現場報名地點: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25號,薊門橋南)。報名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不得更改。考生在確認前,務必根據我院各方向招生的類型限制,認真核對“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學習形式。
(二)招生單位審核報名材料
考生報名后最遲于11月20日前,將本人簽字的“報名信息表”,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個人有效證件(復印件)寄送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初審。軍隊在職干部和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需提交報考推薦審批表原件。對不符合報考資格的不予核發準考證。
(三)考生打印準考證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憑用戶名和密碼于x年12月15日-22日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證件參加考試。
我院招生單位代碼為。
(四)報考資格復查
報考資格復查在復試階段進行,具體時間見復試通知書。屆時考生須出示以下材料:(1)登錄研招網下載《網報信息表》;(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3)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生持學生證),或大學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報考者不予復試、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初試為全國統考,由國家統一組織考試。復試由我院組織考試。
(二)初試時間:x年12月24—25日。初試科目見附件1,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思想政治理論、英語滿分均為100分,業務課一、業務課二滿分均為150分。思想政治理論和英語考試范圍見國家出臺的考試大綱,業務課考試范圍見附件2。
(三)復試科目包括英語聽力與口語測試、專業綜合能力考試(含面試)。專業綜合能力考試有關說明見附件2。如在復試之前國家和軍隊就復試工作出臺新的規定,屆時按照規定執行,在復試通知中予以調整和明確。
(四)復試報名費100元。體檢工作在復試時進行(體檢費約160元)。
(五)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具體要求和參考書目見附件3。
(六)復試考試之前,考生選報導師,填寫《解放軍藝術學院研究生與導師雙向選擇表》。錄取后根據有關規定和雙向選擇情況再做調整。學院現任碩士研究生導師情況見附件,實際導師名單以復試前選報導師時公布的名單為準。
六、錄取
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招生錄取規定,根據我院招生計劃、考生初試與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演、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錄取。x年5月公布錄取名單并發放錄取通知書,x年9月入學。正式錄取前須簽訂入學協議書(見附件4)。
七、培養方式
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培養方式。全日制學員基本學制為兩年半,脫產學習;非全日制學員基本學制為3.5年,非脫產學習。修滿規定學分,畢業考核合格,通過論文答辯,經院學位評定委員會評審通過,頒發相應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授予相應碩士學位。
八、學習費用
全期培養費5萬元。住宿費3600元/學年。
九、其他
(一)被錄取的地方研究生入學不入伍,食宿費用自理。全日制研究生檔案、戶籍可在入學時遷入學院,也可保留在原籍,畢業采取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原則自主擇業。非全日制研究生檔案、戶籍保留在原單位,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或自主擇業。
(二)學院將在新生報到后組織身體復查,如患有重大疾病或不適宜軍隊集體生活的傳播性疾病等,將依據軍隊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我院招生信息和招生公告將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學院官網公布,請及時查閱。
(四)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