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夜躁爽日日躁狠狠躁视频,亚洲国产精品无码久久一线,丫鬟露出双乳让老爷玩弄,第一次3q大战的经过和结果

首頁 > 范文大全 > 文秘知識 > 規章制度 >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精選31篇)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發布時間:2024-03-22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精選31篇)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1

  為了使我校的校園文化建設能真正達到環境育人的目的,給師生營造一個優美、舒適、和諧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根據我校校園文化建設的實際及上級部門的有關要求,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總體規劃必須符合實際,劃出教學區、生活區、運動區、綠化區。

  二、分片區承包到班級綠化、美化,并由該班級負責管理。使綠化覆蓋面積逐年增加。

  三、校園內的主要通道、走廊等處的裝飾必須具有思想性、知識性、藝術性,突出教育性。

  四、班級財產、門窗、墻壁等設施承包到班,由班主任負責管理,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五、建立衛生值日制度,每日有衛生檢查記錄,由值周領導和值日教師共同評分,學期結束進行評比;同時教育師生養成講究衛生的優良習慣,不在校園內亂扔果皮、紙屑等污物。

  六、校園每周至少進行二次大掃除,教室做到天天打掃,做到地面、墻面“四無”。班主任為該班的直接責任人。若大掃除時班主任不在場的一次扣取班主任津貼5元。

  七、嚴禁師生攀折花草樹木,班主任要加強教育,如有損壞、攀折花草樹木的,給予嚴厲批評,同時扣取班主任津貼2元。情節嚴重的必須補栽。

  八、嚴禁在墻壁等設施上亂涂亂畫。如有涂畫的,責令其進行粉刷,學生不掃行的由班主任承擔責任。一次扣取班主任津貼2元。

  九、執行《國旗法》,每周舉行升降旗儀式,并組織國旗下的講話活動。主要由少先隊輔導員負責。

  十、圖書、儀器管理員必須制定出圖書、儀器借、領、用管理制度,實行規范化管理。

  十一、本制度規定的內容,學期結束時進行檢查評比,對優秀的給予適當獎勵;對存在問題的給予批評。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2

  1、工程項目由項目學校負責工程技術,落實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為學校校長。建立項目質量責任人制度,項目質量責任人由該項目施工現場項目學校校長,全面負責施工質量,保證工程保質按時完成。

  2、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應勤下工地,除特殊情況外,應每天巡視施工現場,打樁實行全過程值班制。基礎、樁、梁等關鍵部位施工前應會同質監部門預先驗收,施工時必須到場監控,如遇特殊情況,要求請假的委托本學校人員進行管理,但離開工地時,須等另外人員到場并辦好交接手續方可離開。關鍵部位的施工一定要告知施工隊,須等管理人員到場方可施工,否則有權責令其返工。

  3、施工現場管理員負責指導督促施工隊按施工圖規范施工。認真執行施工及驗收規范,要對原材料及每道工序進行檢查把關,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施工單位進行更換原料或返工。非現場管理人員發現施工中的問題,應通過現場管理人員通知施工隊予以糾正(涉及到安全的問題除外),避免多頭指揮。

  4、施工現場管理員須對施工過程中的有關數據做好記錄,負責對實際發生事件進行如實簽證,但不能確定價格,其中隱蔽工程簽證,須由監理人員、施工現場管理員和項目負責人員會簽,最后由分管局長審閱簽字。需簽定價格的須由教育局委托有資質的造價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造價。否則價格簽證不能作為工程結算的有效資料。

  5、施工現場管理員應預先對圖紙會審、中間結構驗收、竣工驗收等安排向項目負責人提出建議,由分管局長負責進行安排。施工現場管理員應每月對工程進展、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存在的困難,以及對今后施工中的建議等有關情況進行書面匯報。

  6、工程技術人員負責人應尊重現場管理員的意見,對合理的意見應予以采納。

  7、涉及到圖紙確需更改的,施工現場管理員須向項目負責人報告,由項目負責人聯系原設計部門設計人出具變更聯系單。如改變設計而需增加工程造價的,施工現場管理員應向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委托有資質的造價人員按有關規定核算工程造價增額。否則不能作為工程結算的有效資料。

  8、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要以工作為重,明確責任,履行職責,敢抓敢管,避免推諉、扯皮,并做到客觀公正和廉潔自律。如玩忽職守,造成損失和質量、安全等問題的應追究其相應責任。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辦法。

  前款所稱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是指通信工程以及與通信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其中,通信工程包括通信設施或者通信網絡的新建、改建、擴建、拆除等施工;與通信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通信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為實現通信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等;與通信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是指為完成通信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三條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統稱為“通信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對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

  第四條工業和信息化部鼓勵按照《電子招標投標辦法》進行通信工程建設項目電子招標投標。

  第五條工業和信息化部建立“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實行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招標和投標

  第六條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標:

  (一)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二)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有前款第一項所列情形,招標人邀請招標的,應當向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全部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

  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超過1.5%,且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費用明顯低于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的,方可被認定為有本條第一款第二項所列情形。

  第七條除《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和《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可以不進行招標的情形外,潛在投標人少于3個的,可以不進行招標。

  招標人為適用前款規定弄虛作假的,屬于《招標投標法》第四條規定的規避招標。

  第八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自發布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之日起2日內通過“管理平臺”向通信行政監督部門提交《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備案表》(見附錄一)。

  第九條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業務,適用《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本辦法關于招標人的規定。

  第十條公開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采用資格預審辦法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的,應當發布資格預審公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招標人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后,可不再發布招標公告。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資格預審公告和招標公告,除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依法指定的媒介發布外,還應當在“管理平臺”發布。在不同媒介發布的同一招標項目的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的內容應當一致。

  第十一條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

  (二)招標項目的性質、內容、規模、技術要求和資金來源;

  (三)招標項目的實施或者交貨時間和地點要求;

  (四)獲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

  (五)對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收取的費用;

  (六)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的地點和截止時間。

  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應當在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載明。

  第十二條資格預審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資格預審公告;

  (二)申請人須知;

  (三)資格要求;

  (四)業績要求;

  (五)資格審查標準和方法;

  (六)資格預審結果的通知方式;

  (七)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格式。

  資格預審應當按照資格預審文件載明的標準和方法進行,資格預審文件沒有規定的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資格預審的依據。

  (一)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

  (二)投標人須知;

  (三)投標文件格式;

  (四)項目的技術要求;

  (五)投標報價要求;

  (六)評標標準、方法和條件;

  (七)網絡與信息安全有關要求;

  (八)合同主要條款。

  招標文件應當載明所有評標標準、方法和條件,并能夠指導評標工作,在評標過程中不得作任何改變。

  第十四條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以顯著的方式標明實質性要求、條件以及不滿足實質性要求和條件的投標將被否決的提示;對于非實質性要求和條件,應當規定允許偏差的最大范圍、最高項數和調整偏差的方法。

  第十五條編制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應當使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制定的標準文本及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范本。

  第十六條勘察設計招標項目的評標標準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人的資質、業績、財務狀況和履約表現;

  (二)項目負責人的資格和業績;

  (三)勘察設計團隊人員;

  (四)技術方案和技術創新;

  (五)質量標準及質量管理措施;

  (六)技術支持與保障;

  (七)投標價格;

  (八)組織實施方案及進度安排。

  第十七條監理招標項目的評標標準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人的資質、業績、財務狀況和履約表現;

  (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和業績;

  (三)主要監理人員及安全監理人員;

  (四)監理大綱;

  (五)質量和安全管理措施;

  (六)投標價格。

  第十八條施工招標項目的評標標準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人的資質、業績、財務狀況和履約表現;

  (二)項目負責人的資格和業績;

  (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施工設備及施工安全防護設施;

  (五)質量和安全管理措施;

  (六)投標價格;

  (七)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第十九條與通信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招標項目的評標標準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人的資質、業績、財務狀況和履約表現;

  (二)投標價格;

  (三)技術標準及質量標準;

  (四)組織供貨計劃;

  (五)售后服務。

  第二十條評標方法包括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

  鼓勵通信工程建設項目使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

  第二十一條通信工程建設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的,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允許投標人中標的最多標段數。

  第二十二條通信工程建設項目已確定投資計劃并落實資金來源的,

  招標人可以將多個同類通信工程建設項目集中進行招標。

  招標人進行集中招標的,應當遵守《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本辦法有關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招標人進行集中招標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工程或者有關貨物、服務的類型、預估招標規模、中標人數量及每個中標人對應的中標份額等;對與工程或者有關服務進行集中招標的,還應當載明每個中標人對應的實施地域。

  第二十四條招標人可以對多個同類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潛在投標人進行集中資格預審。招標人進行集中資格預審的,應當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明確集中資格預審的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并且應當預估項目規模,合理設定資格、技術和商務條件,不得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

  招標人進行集中資格預審,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資質管理的規定。

  集中資格預審后,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應當繼續完成招標程序,不得直接發包工程;直接發包工程的,屬于《招標投標法》第四條規定的規避招標。

  第二十五條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在發售招標文件截止之日后,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和召開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或者召開投標預備會的,應當向全部潛在投標人發出邀請。

  第二十六條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通信工程建設項目劃分標段的,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文件上標明相應的標段。

  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提交的投標文件,以及逾期送達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不得開啟,并應當如實記載投標文件的送達時間和密封情況,存檔備查。

  第三章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二十七條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人少于3個的,不得開標,招標人在分析招標失敗的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應當依法重新招標。劃分標段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某一標段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該標段不得開標,招標人在分析招標失敗的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應當依法對該標段重新招標。

  投標人認為存在低于成本價投標情形的,可以在開標現場提出異議,并在評標完成前向招標人提交書面材料。招標人應當及時將書面材料轉交評標委員會。

  第二十八條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投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開標,記錄開標過程并存檔備查。招標人應當記錄下列內容:

  (一)開標時間和地點;

  (二)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等唱標內容;

  (三)開標過程是否經過公證;

  (四)投標人提出的異議。

  開標記錄應當由投標人代表、唱標人、記錄人和監督人簽字。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變更開標地點的,招標人應提前通知所有潛在投標人,確保其有足夠的時間能夠到達開標地點。

  第二十九條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從事通信相關領域工作滿8年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掌握通信新技術的特殊人才經工作單位推薦,可以視為具備本項規定的條件;

  (二)熟悉國家和通信行業有關招標投標以及通信建設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并具有與招標項目有關的實踐經驗;

  (三)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

  (四)未因違法、違紀被取消評標資格或者未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五)身體健康,能夠承擔評標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部統一組建和管理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評標專家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應當從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內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個別技術復雜、專業性強或者國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的專家難以保證勝任評標工作的招標項目,可以由招標人從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內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直接確定。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應當通過“管理平臺”抽取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可以對抽取過程進行遠程監督或者現場監督。

  第三十一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技術復雜、評審工作量大,其評標委員會需要分組評審的,每組成員人數應為5人以上,且每組每個成員應對所有投標文件進行評審。評標委員會的分組方案應當經全體成員同意。

  評標委員會設負責人的,其負責人由評標委員會成員推舉產生或者由招標人確定。評標委員會其他成員與負責人享有同等的表決權。

  第三十二條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對投標文件提出評審意見,并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負責。

  招標文件沒有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評標依據。

  第三十三條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收到低于成本價投標的書面質疑材料、發現投標人的綜合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設有標底時明顯低于標底,認為投標報價可能低于成本的,應當書面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招標人要求以某一單項報價核定是否低于成本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第三十四條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投標人經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部分投標人在開標后撤銷投標文件或者部分投標人被否決投標后,有效投標不足3個且明顯缺乏競爭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全部投標。有效投標不足3個,評標委員會未否決全部投標的,應當在評標報告中說明理由。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委員會否決全部投標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第三十五條評標完成后,評標委員會應當根據《招標投標法》和《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向招標人提交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名單。

  招標人進行集中招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推薦不少于招標文件載明的中標人數量的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評標委員會分組的,應當形成統一、完整的評標報告。

  第三十六條評標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基本情況;

  (二)開標記錄和投標一覽表;

  (三)評標方法、評標標準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

  (四)評標專家評分原始記錄表和否決投標的情況說明;

  (五)經評審的價格或者評分比較一覽表和投標人排序;

  (六)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及其排序;

  (七)簽訂合同前要處理的事宜;

  (八)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

  (九)其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及本人簽字、拒絕在評標報告上簽字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及其陳述的不同意見和理由。

  第三十七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過“管理平臺”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第三十八條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投標法》和《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確定中標人。

  招標人進行集中招標的,應當依次確定排名靠前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且中標人數量及每個中標人對應的中標份額等應當與招標文件載明的內容一致。招標人與中標人訂立的合同中應當明確中標價格、預估合同份額等主要條款。

  中標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對中標人的中標份額進行調整,但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調整規則。

  第三十九條在確定中標人之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招標人不得向中標人提出壓低報價、增加工作量、增加配件、增加售后服務量、縮短工期或其他違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的要求。

  第四十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通過“管理平臺”向通信行政監督部門提交《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情況報告表》(見附錄二)。

  第四十一條招標人應建立完整的招標檔案,并按國家有關規定保存。招標檔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招標文件;

  (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

  (三)評標報告;

  (四)中標通知書;

  (五)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的書面合同;

  (六)向通信行政監督部門提交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備案表》、《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情況報告表》;

  (七)其他需要存檔的內容。

  第四十二條招標人進行集中招標的,應當在所有項目實施完成之日起30日內通過“管理平臺”向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報告項目實施情況。

  第四十三條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對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可以查閱、復制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關文件、資料,調查有關情況,相關單位和人員應當配合。必要時,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可以責令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通信行政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應當依法予以保密。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招標人在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或者售出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后無正當理由終止招標的,由通信行政監督部門處以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通信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招標人自行招標,未按規定向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二)未通過“管理平臺”確定評標委員會的專家;

  (三)招標人未通過“管理平臺”公示中標候選人;

  (四)確定中標人后,未按規定向通信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報告。

  第四十六條招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通信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對中標結果造成實質性影響,且不能采取補救措施予以糾正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或者評標:

  (一)編制的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中未載明所有資格審查或者評標的標準和方法;

  (二)招標文件中含有要求投標人多輪次報價、投標人保證報價不高于歷史價格等違法條款;

  (三)不按規定組建資格審查委員會;

  (四)投標人數量不符合法定要求時未重新招標而直接發包;

  (五)開標過程、開標記錄不符合《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

  (六)違反《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限制、排斥投標人;

  (七)以任何方式要求評標委員會成員以其指定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以招標文件未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作為評標依據,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評標活動,影響評標結果。

  第四十七條招標人進行集中招標或者集中資格預審,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五條或者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由通信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建立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情況通報制度,定期通報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總體情況、公開招標及招標備案情況、重大違法違約事件等信息。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4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等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職業健康安全部將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委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做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并提交安監部門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審核。

  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設計單位提交的建設項目可研報告應有職業衛生專篇的內容,初步設計中應有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內容。

  四、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設計單位應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的要求在初步設計中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向安監部門提交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衛生審查,經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經安監部門審批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和審查批復的`要求,在設計圖紙中落實各項職業病防護措施,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質量可靠。

  六、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委托具有資質的評價單位在12個月內對建設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按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建設項目當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對不符合職業衛生標準和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項目部必須整改直至符合規定,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健康安全部應委托取得省級以上安監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八、職業健康安全部按照《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規定》和安監部門的要求在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審查、竣工驗收中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

  九、組織相關部門參加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的評審,并建立相應的“三同時”審批檔案。

  十、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防護設施審查、控制效果評價、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報告書、批復文件或函等原件由職業健康安全部移交給設計單位和項目部,并做好相關交接手續。

  十一、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規、標準和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保障建設工程的使用功能,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加強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中的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達州市的有關規定,結合基本建設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基本建設的任務是制定與學校發展相適應的近期建設計劃及中長期教育設施建設規劃,負責組織校園總體規劃設計及實施,負責具體建設工程項目的論證、功能定位、項目報批、工程招標、工程質量、建設工期、投資控制、資金管理、竣工驗收等,對建設工程進行全過程管理。

  第三條學校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監督的范圍與內容,范圍包括基本建設項目和維修修繕項目,基本建設項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礎設施工程及設備安裝工程所有新建、改建、擴建,以及50萬元以上(含50萬)的維修、裝飾工程(以下簡稱基建項目)。維修修繕項目包括50萬元以下的裝飾工程、綠化等項目(以下簡稱修繕項目)。

  第四條學校基本建設必須堅持依法規范原則。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所確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對建設項目應進行科學論證和決策,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報批及其它各種手續。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和責任制,進行嚴格的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學校基本建設工作應做到依法規范,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事,確保建設項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達到提高社會效益和投資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基本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

  第六條學校應對基本建設工作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晰職責、落實責任。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工作規范,加強對教育基本建設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第七條學校基本建設工作的領導管理機構是大竹縣教育局。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學校近期建設計劃和中長期教育設施建設規劃,編制學校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審核市教育局所屬學校校園總體規劃,審核市教育局所屬學校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指導學校進行基本建設工作和協調處理學校基建工作中有關問題等。

  第八條學校行政對學校建設項目負有領導和管理責任,應根據基本建設任務建立基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中重大事項做出決定,并具體負責對學校建設項目的組織領導、實施管理和監督檢查。學校基建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基建、財務、監察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九條學校基建部門的職責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和實施校園總體建設規劃,負責組織新建項目的論證,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初步設計文件的編制和上報,編制和執行學校建設項目年度建設計劃,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的勘探、設計、施工工作,負責執行各項工程建設合同,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及全過程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的其他配套工程及日常工作。

  第十條學校基本建設工作應建立責任制,學校基建工作的領導小組的組長和副組長是建設工程項目第一與第二責任人,對該此項工作和廉政建設負首要責任。

  第十一條學校建設項目管理應貫穿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從項目的論證報批、工程招投標、勘探設計、項目施工、工程技術、相關設施的配套、建設資金的籌集和管理使用,到項目的竣工驗收等。學校建設項目要做到精心設計、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

  第十二條學校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學校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委托具有資質的機構編制后,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對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進行進一步的論證,對該建設項目的選址、環境評估、建筑面積、建設標準、使用功能、資金籌集、項目效益等方面的可行性進行研究,并附有通過招標選定的設計方案。報告應根據國家和市政府對建設項目有關要求,確保設計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投資估算的準確性。

  第十三條學校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應在完成批準的所有建設內容和工程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具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材料,具備驗收條件后進行。學校應及時組織相關設計、施工、監理與建設管理部門對工程進行驗收,并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驗收時,除對建筑工程實體進行驗收外,還應認真查閱施工過程中對項目隱蔽工程的.驗收材料及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等資料。對驗收中存在的問題,學校應責成施工及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并與施工及有關單位簽署工程保修書。在工程保修書中應明確工程保修的范圍、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列入學校固定資產。

  第三章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校園總體建設規劃是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及教育部規定的生均用地和生均校舍面積指標,對校園(校區)進行總體建設規劃。校園總體建設規劃要體現“以人為本”和使用功能的合理性,適應現代教育發展的趨勢,貫徹節約用地的原則,為發展留有必要的余地。改擴建的校園要保留學校歷史文脈和原有建筑的風格風貌。校園總體建設規劃經審定后,學校基本建設應嚴格遵循規劃進行實施。

  第十五條學校建設項目要選擇優秀的設計方案,保證校舍建筑外型的美觀和結構的安全。

  第十六條學校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是學校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設計單位根據建設項目的使用功能、建筑規劃、設計規范、建設標準、工程技術、設備安裝要求及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等,對建設項目做出初步設計方案和項目建設資金的概算,由學校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為該建設項目的最高投資限額,未經原審批部門批準,不得隨意突破。

  第十七條學校建設項目的施工圖設計,由學校和設計單位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對初步設計文件批復的意見及建議,進行認真的研究和分析,吸納評審專家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優化初步設計方案,使初步設計方案的功能更加科學、合理和適用。

  第四章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管理

  第十八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學校基本建設實行招標投標制度,對建設項目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擇優的招標辦法,選擇優秀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設備及部分建筑材料供應單位。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十九條學校對建設項目進行招標時,應合理確定建設工程的計價方式和工期,招投標的時間不得少于法定時限。學校必須向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等投標單位提供與建設項目有關的真實、準確、齊全的資料,合理編制標書(預算)。

  第二十條建立招標代理制度。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設計、監理單位的招標一律實行招標代理制度。市教育局建立招標代理單位、預算編制單位中介庫。招標代理單位、預算編制單位實行輪換及淘汰制度。

  第二十一條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設計、監理單位的招標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報送達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招標,具體方法按照《達州市學校(單位)基本建設項目集中公開招標實施辦法》實行。單項工程投資額在5萬元(含5萬元)至10萬元(不含10萬元)內的修繕項目由項目學校采取公開招投標或邀請招標方式確定;單項工程投資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內的修繕項目由學校組織公開招標;具體方法按照《達州市學校(單位)修繕項目管理辦法(修改稿)》

  第二十二條學校建設項目評標小組,由學校或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投標管理部門商定評標小組的成員組成。一般情況下,學校參加評標人員不得超過評標小組成員的三分之一,其他評標專家由招標管理部門根據評標專業技術需要,在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業技術評標專家占評標小組成員的比例應不低于三分之二。具體評標辦法、評標程序及保密紀律等,按照招投標管理部門的規定執行,或由學校(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投標管理部門商定。維修項目招標按照《學校維修項目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學校與中標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大宗建筑材料供應等單位,應依法訂立合同。合同應包括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工程發包時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的工期。學校在與各有關中標單位簽訂建設合同的同時,須簽訂基建工作廉政協議書及安全協議書。

  第五章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

  第二十四條學校建筑工程質量是百年大計,學校校舍的安全和質量必須嚴格貫徹國務院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全面執行建筑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從設計到施工的各個環節確保學校建設工程的質量。

  第二十五條學校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質量要求,在施工過程中對項目的地下工程、其他隱蔽工程要及時進行測試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下一個施工程序。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鋼材、水泥及有關建筑材料、設備等都要進行嚴格的檢查,各項指標合格后方可使用。項目學校、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都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按各自的職責,各負其責,保證工程質量的等級要求。

  第二十六條學校要自覺接受政府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和監督,對檢查和監督中發現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隱患,應限期施工及有關單位進行整改,整改期間學校應暫緩撥付建設資金。

  第二十七條學校建設項目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學校、勘探、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應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及合同約定對工程質量各負其責,各單位項目實施的第一、第二負責人,也是該項目工程質量的第一、第二責任人。如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應根據事故原因追究各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學校對原有校舍進行改擴建和裝修的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結構,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改擴建工程或裝修工程,應在施工前委托該建筑物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做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和未辦理工程相關手續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九條學校應建立基本建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學校在建設項目實施中,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經濟損失、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等,應及時上報學校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并認真做好應對處理工作。

  第六章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管理

  第三十條學校基本建設工作全面貫徹“堅固、適用、經濟、美觀”的建設方針,必須堅持資源節約原則,建設“節約型”校園。

  第三十一條學校要加強對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規范裝修標準,推行限額設計。裝修標準一般采用中檔標準,主要材料的選擇檔次為中檔適度偏上。

  第三十二條加強建設工程項目階段造價控制,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全工程造價控制。學校應對基本建設項目基礎、主體、竣工實行三階段造價實行動態控制,在項目基礎、主體、竣工驗收后的十四天內分別提交基礎、主體、階段結算;如對上階段造價超出較多的項目,將在下階段采取降低裝修標準、減小規模的方式,控制項目總造價。

  第三十三條應遵循公平、客觀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施工現場簽證管理。施工現場簽證包括:現場技術核定、材料簽證、其它現場簽證、補充規定。

  第三十四條強化現場技術核定制度。施工單位提出技術核定單后,由設計、監理、建設單位共同簽認后方可執行;重大設計變更,學校還應征得市教育局書面批準。

  第三十五條加強材料簽證管理力度。重點加強對未明確定價、定規格、定品牌、定產地廠家“四定”的材料、超出招投標文件約定風險范圍的材料、施工期間相關政策法規規定應調價的材料以及建設方認為須簽證的材料的簽證管理。

  施工單位應至少提前七日將預購材料清單提交現場代表,由現場代表認可后執行。

  第三十六條規范材料簽證,材料簽認價格參照建經信息和市場價格,并參考3家以上廠家的價格。材料簽證必須注明生產廠家、品種規格型號、數量、材料供應時效、價格,簽證價格簽認還應明確采管費、運輸裝卸等相關費用因素。現場簽證要及時簽辦,不應拖延或過后補簽。對于一些重大的現場變化,還應及時拍照或者錄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資料。

  第三十七條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及竣工決算管理。項目竣工后28天內應及時辦理竣工結算,基建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由項目學校與監理單位組織初審后由市教育局提交給市財政局審定;修繕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由項目學校與監理單位組織初審后,提交給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審計處組織審定。基建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資料的提交內容和程序按照市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修繕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資料的提交內容和程序,具體辦法按照《達州市教育系統基本建設與修繕工程項目審計實施辦法》[洪教計字(20xx)4號]執行。

  第三十八條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實行估算、概算、決算控制。一般概算在估算30%幅度內允許調整,決算在概算10%幅度內允許調整;如存在基礎特別復雜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的,應及時提交專門調整報告,待調整獲得正式批復后方可實施。未獲市教育局或者其他部門批準的超額投資由項目學校自籌解決。

  第七章建設工程項目的檔案管理

  第三十九條學校建設工程都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由專人負責,建立健全建設工程項目的檔案。其內容包括從項目提出籌劃到工程竣工驗收各個環節和階段的文件、合同、資料和圖紙等,都要嚴格地按規定收集、整理、歸檔,形成完整的建設工程檔案,移交有關部門存檔。

  第四十條建設工程項目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項目立項及批復文件;

  2、工程概預算及批復文件;

  3、招標文件;

  4、合同文件;

  5、圖紙會審記錄;

  6、工程竣工圖紙;

  7、工程設計變更、甲方簽證;

  8、工程結算書;

  9、工程量計算書;

  10、監理工程師通知或建設單位施工指令;

  11、會議紀要;

  12、施工組織設計;

  13、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及水文資料;

  14、工程開工、竣工驗收報告;

  15、學校施工日志;

  16、施工圖紙;

  17、投標文件;

  18、其它資料(含甲供設備及材料證明等)。

  第四十一條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歸檔具體要求。工程設計變更、簽證:工程設計變更,要求分專業按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設計變更要求有設計人員的簽字及設計單位蓋章,同時要求有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確認,與竣工圖相對應。

  第四十二條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歸檔文書要求。工程簽證,要求根據簽證單的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每一頁要求有統一的編號,現場簽證單上應有工程數量的計算過程和簡圖,并有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相關人員簽字和單位蓋章確認。資料簽收表上應注明資料的內容、份數和頁數,并且對所有復印件資料的真實性進行確認。

  所有資料應保證一式三份。第四十三條

  學校要建立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對學校與建設項目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材料供應等單位簽訂的合同進行嚴格管理,檢查各項合同約定條款執行情況,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要認真檢查合同的履約情況。

  第八章建設工程項目的保障和監督

  第四十四條學校基本建設工作必須堅持勤政廉潔原則。建立健全勤政廉潔和監督制約的制度措施,加強廉政建設,加強對基建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提高基建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增強基建管理干部的拒腐防變能力,干干凈凈做事謀發展,努力實現“工程優質、干部優秀”的雙優目標。

  第四十五條學校要加強基本建設工作隊伍建設,要選聘政治素質好和專業技術能力強的人員充實基建隊伍。結合學校基建工作的特點,為基建干部提供必要的學習、辦公、防護、交通等各種工作條件,保證基建工作的正常開展。對工作先進、取得優良業績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六條學校要結合基本建設工作的特點,堅持加強對基建工作人員思想教育和培訓。提高學校基建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覺悟和廉潔自律的自覺性。要建立健全基建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責任制度和工作紀律。明確具體的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制約措施和追究辦法。

  第四十七條學校基建工作人員不準在與工程有關的單位中報銷任何應由本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不準接受對方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回扣等好處,無法拒絕的,應一律上交學校;不準參加對方可能影響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不準要求和接受對方為自己及家屬提供的各種利益;不準向對方介紹家屬或親友從事與學校建設工程有關的設備、材料及工程分包經營等活動;不準向對方泄露招標標底等有關保密內容;不準損害學校利益,徇私舞弊,為對方或他人謀取利益;不準擅自截留、擠占和挪用建設資金。

  第四十八條學校基本建設監督工作,應堅持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監督與自律相結合,做到關口前移,預防在先,依法嚴格,全面覆蓋。

  第四十九條學校要加強對決策工作監督。重點監督決策依據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決策過程是否符合程序規定,決策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并記錄在案等。

  第五十條加強對招投標工作的監督。監察人員應參與重大項目的招投標工作,重點監督招投標工作是否符合規定的條件、范圍、程序和方式,評標成員的組成是否符合要求,評標過程是否公平、公正,有無故意規避招投標或弄虛作假等。

  第五十一條學校要加強對合同簽訂和履行的監督。重點監督合同的簽訂手續是否完備,合同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合同的條款是否與招投標要求相符,合同的變更是否符合程序規定,合同的雙方是否誠信守約。

  第五十二條加強對基建重大物資采購工作的監督。監察人員應參與重大設備或大批量大額物資采購工作,重點監督采購是否按照程序嚴密、操作透明、集體決策、合同約定、擇優購置、責任明確的原則進行操作。

  第五十三條學校要加強對責任履行的監督。重點監督有關管理部門是否嚴格按照職責實施管理,各責任人員是否按照分工要求履行職責。

  第五十四條學校要加強對遵紀守法情況的監督。重點監督領導干部有無利用職權違規干預工程項目,工作人員有無違反規定以權謀私或造成損失,發現違紀違規問題是否及時處理等。

  第五十五條學校要加強群眾對學校基建工作的監督。按照校務公開的要求,實行基建工作公開。實施學校建設項目責任人、設計、施工等單位的名稱和責任人現場掛牌公示制度,設立工程質量和廉政建設投訴舉報電話,自覺接受學校師生員工和社會的監督。

  第五十六條監督工作由監察、審計、財務、基建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能,采用參與、詢問、檢查、調查、追究等方式進行。

  第五十七條學校對在建設中不按規定辦事、玩忽職守、弄虛作假、貪污受賄、截留、擠占、挪用建設資金、違反有關廉政規定的行為,都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查處。根據其所犯錯誤情節輕重由學校分別給以相應的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可對項目學校緩撥或停撥市級建設資金,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6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市(區)學校基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精神,嚴格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建施工方針,確保學校基礎設施建設設計、施工、驗收和使用符合國家規定標準,使師生教育教學安全活動得到安全保障,特制定《學校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制度》: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安全、后勤等職能部門負責人人為成員的學校基礎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領導小組,強化學校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

  2、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含義,即學校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其職業安全與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三同時”審查的原則:以國家、省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法規為準繩;以有關職業安全與衛生技術標準、規定、規范、規則為依據,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審查。

  4、同時設計,要求工程設計單位在編制建設項目初步文件文件、圖紙時,同時設計其中的安全設施部分,保證安全設施設計按照相關規定得到落實。對初步設計文件進行審查時,應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其中的安全設施設計內容,審查通過后,才能形成安全設施設計文件。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施工。

  5、同時施工,要求建設施工單位在對建設工程項目施工時,必須同時建設安全設施工程。建設施工單位不得先建設完成主體工程,后建設安全設施工程,或者有意減掉安全設施工程,只完成主體工程,留在以后補充完成安全設施工程。

  6、同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要求主體工程在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時,安全設施必須同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安全設施沒有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安全設施工程一經投入生產或使用,不得擅自閑置或者拆除,確有必要閑置或者拆除的,必須征得有關主管部門的同意。

  7、基建施工單位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

  8、基建施工過程中必須以學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則上應在學生不在校的情況下施工,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讓學生進入施工區域。

  9、基建施工過程中,對民工的管理及施工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不得隨意進出教學區,學校要做好防盜工作。

  10、學校安全部門、后勤部門要經常檢查督促建設項目與安全設施施工質量,確保項目建設安全與質量。

  11、建設項目未進行“三同時”或“三同時”未通過相關部門驗收的,基建項目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7

  1.目的

  為保證實驗小學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2.范圍

  適用于管理處。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全校教職工需嚴格遵守此制度進出學校,嚴格限制校外人員進入學校。

  3.2小學門衛安全管理制度委托物業管理公司安全部全權執行,全校師生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物業安全員的進出管理。

  3.3師生員工應守規進出學校,不得遲到、早退或在上班、上課時間內私自出入學校。

  3.4家長及學生親屬、保姆接送學生,不得進入校內,一律在校外區域送別或等侯。

  3.5家長訪問學校請事先預約,依時訪問學校,臨時性來訪先由當值安全管理員電話聯絡被訪問者,經落實后方可進入校內。

  3.6上級視察或公務來訪,需有校方事先通知或約定;臨時性來訪或視察,由當值安全員電話聯絡學校有關領導落實后方可進入。

  3.7教職員工上班時間內一般不接待私人來訪,特殊情況經當值安全員聯絡相關領導同意落實后在校方接待室內等候接待,不得進入辦公、教學區域。

  3.8下班時間,總務主任及宿舍管理員批準后教職員工可在本人公寓內接待來訪,但來訪者必須在晚上9:30前離校,如有違規者,視為嚴重違反校方管理規定,當值安全員需將此事及時上報校方,由校方處理。

  3.9來訪者來訪時,當值安全員需請來訪者出示證件,進行書面登記。

  3.10周六、周日、休息假期和寒暑假期,未經安排或批準,學生不得進入校內,參加興趣培訓活動的學生,憑學生卡或校方出入證進出學校。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8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工程造價,縮短工期,經研究決定制訂本辦法:

  一、工程開工前,項目負責人應負責與有關單位和人員聯系,組織實施現場的“七通一平”工作,并會同施工承包單位做好施工現場現狀圖及其它原始記錄,作為有關分項工程決算的依據。

  二、工程開工前,項目負責人應組織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中嚴格按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執行,不得隨意擴大施工現場范圍。

  三、施工現場嚴格執行項目負責人制度,甲方對施工現場的任何意圖都需經過項目負責人。

  四、嚴格要求施工承包單位按照投標書,施工承包合同,設計文件及現行施工驗收規范的要求施工。

  五、項目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到場的各種材料、設備的質量,禁止不合格材料、設備用到工程上去。

  六、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及時做好隱蔽簽證,不得事后補辦簽證手續。

  七、項目負責人應負責組織各工種現場負責人及有關單位和人員參加各階段的驗收工作和各種形式的工程協調、聯系會議,并做好記錄,負責辦理各種有關驗收手續。

  八、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應堅持維修回訪制度,在保修終止前十天會同施工承包單位共同回訪,并填寫回訪單,對所存在的問題全部返修合格才能認為保修期已滿,以簽證后的回訪單作為保修款之結算依據。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9

  一、為適應教育事業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我學校項目決策和建設的科學管理,提高學校建設規劃和建設水平,確保學校基本建設管理科學規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農村普通中小學建設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學校建設的特點制定。

  三、校園總體規劃審批,教育局根據上報校園總體規劃進行專家或集體會審,分管領導和局長簽字,校建辦蓋公章,作為學校校園建設永久性發展規劃。資金不足的項目學校要一次性規劃,分步實施。

  四、校園總體規劃圖修改。學校校園總體規劃圖由于某種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須上報教育局再審批才能修改,學校無權修改校園總體規劃圖。

  五、校園建設無論是新建、改擴建、加固改造和校園綠化等建設工程,都要使用施工圖紙,學校維修要有做法說明,無施工圖紙和做法說明,不允許開工建設。

  六、各學校校舍建設施工圖紙都要送專業圖審機構審核,未經審核的施工圖紙不允許使用。

  七、嚴格實行工程預審和終審制。不論是新建、改擴建、綠化、維修、校園文化等建設工程開工前要進行預審(工程預算審計),校建辦監督按預審價簽訂施工合同,竣工后要進行終審(竣工決算審計),大型工程校建辦要實行全過程管理。需要進行工程預審和終審的項目學校,必須準備好完整的工程預審和終審資料,上報教育局校建辦,校建辦進行初審后,再統一協調審計部門進行審計,審計結果教育主要領導要簽字認可,校建辦要加蓋公章,未經以上程序審計的結果無效,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八、嚴格實行合同管理制。工程施工合同、監理合同、造價咨詢合同、勘察設計等合同是工程結算、工程安全、工程質量管理的重要依據;是確定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不論工程大小都要簽訂合同,合同的內容必須完整,格式必須規范,計價必須合理。教育系統工程施工合同要統一格式(由校建辦提供),統一計價口徑,統一材料價格。

  九、嚴格實行工程監理制。教育系統所有學校新建、改擴建、加固改造項目工程都要聘請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公司實行全過程監理,學校也應挑選1—2名熟悉業務,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工地現場管理。學校選址、平面規劃、定正負零、簽訂施工合同、基礎驗槽、外墻裝修、竣工驗收等主要環節必須請校建辦參加。監理公司和學校工地負責人要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執行國家相關施工規范、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和安全規則實施,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理使用年限。

  十、嚴格項目法人責任制。教育系統學校建設項目要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一把手親自抓,負終生責任。

  十一、學校基本建設檔案指在校園總體規劃內進行的自然勘測、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應當歸檔保存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技術文件材料。

  十二、學校基本建設檔案是學校規劃、新建、擴建、維修和發展的重要依據,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進行管理。

  十三、凡在學校內建設的項目,應按下列規定范圍建立檔案資料

  1、基礎資料檔案:地形、地貌、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比例尺地形圖、地下管線測量成果圖、地名以及學校歷史沿革等方面的歷史、狀況和校園建設管理規章制度等。

  2、規劃方面檔案:校園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工程規劃、專業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等。

  3、工程建設管理檔案:項目建議書、項目論證書、規劃審批、土地征用與劃撥、項目審批意見書、計劃任務書、項目批復、設計方案審批、施工圖紙、工程施工技術管理資料、招投標書、預決算書、施工合同書、增減工程結算證明書、審計結論等。

  4、學校基本建設檔案中的項目工程批復、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預概算書、竣工審計報告、施工圖紙、備案證等,必須交校建辦存檔。

  十四、對未申報而私自建設的工程項目,直接責任人要進行通報批評,并作書面檢查;對未簽訂施工合同先施工的工程項目,將對直接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并作誡勉談話;對未進行工程預審、終審和直接撥付工程款的,將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行政和黨紀處分;對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造成質量安全和經濟損失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黨紀、經濟處分,并作降職或免職處分;對存在嚴重失職、瀆職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違法行為,直接將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10

  為適應教育事業和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學校項目決策和建設的科學管理,提高學校建設規劃和建設水平,確保學校基本建設管理科學規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園總體規劃審批。學校上報教育局校園總體規劃,然后教育局工程辦組織專家進行集體會審,再由局黨委研究決定,資金不足的項目,學校要一次性規劃,分步實施。

  二、校園總體規劃圖修改。學校校園總體規劃圖由于某種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須上報教育局再審批才能修改,學校無權修改校園總體規劃圖。

  三、校園建設無論是新建、改擴建、維修改造和校園綠化等建設工程,都要上報工程辦,審批以后才能開工建設。

  四、學校校舍建設施工圖紙都要送專業圖審機構審核,未經審核的施工圖紙不允許使用。

  五、嚴格實行工程預審和終審制。不論是新建、改擴建、綠化、維修、校園文化等建設工程開工前要進行預審(工程預算審計),校監會監督按預審價簽訂施工合同,竣工后要進行終審(竣工決算審計),學校工程都必須由校監會實行全過程監督管理。需要進行工程預審和終審的項目,學校必須準備好完整的工程預審和終審資料,上報教育局工程辦,學校進行初審后,再統一協調審計部門進行審計,審計結果由教育局工程辦與學校校長簽字認可并加蓋公章,未經以上程序審計的結果無效,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六、嚴格實行合同管理制。工程施工合同、監理合同、造價咨詢合同、勘察設計等合同是工程結算、工程安全、工程質量管理的重要依據;是確定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不論工程大小都要簽訂合同,合同的內容必須完整,格式必須規范,計價必須合理。學校工程施工合同要統一格式。

  七、嚴格實行工程監理制。學校新建、改擴建、維修改造項目工程都要聘請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公司實行全過程監理,學校也應挑選1-2名熟悉業務,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工地現場管理。竣工驗收主要環節必須請校監會負責人參加。所有工程都必須按相關施工規范、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和安全規則實施,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理使用年限。

  八、學校基本建設檔案指在校園總體規劃內進行的自然勘測、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應當歸檔保存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技術文件材料。

  九、學校基本建設檔案是學校規劃、新建、擴建、維修和發展的重要依據,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進行管理。

  十、凡在學校內建設的項目,應按下列規定范圍建立檔案資料

  1.基礎資料檔案:地形、地貌、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比例尺地形圖、地下管線測量成果圖、地名以及學校歷史沿革等方面的歷史、狀況和校園建設管理規章制度等。

  2.規劃方面檔案:校園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工程規劃、專業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等。

  3.工程建設管理檔案:項目建議書、項目論證書、規劃審批、土地征用與劃撥、項目審批意見書、計劃任務書、項目批復、設計方案審批、施工圖紙、工程施工技術管理資料、招投標書、預決算書、施工合同書、增減工程結算證明書、審計結論等。

  4.學校基本建設檔案中的項目工程批復、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預概算書、竣工審計報告、施工圖紙、備案證等,必須交學校檔案室存檔。

  十一、對未申報而私自建設的工程項目,直接責任人要進行通報批評,并作書面檢查;對未簽訂施工合同先施工的工程項目,將對直接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并作誡勉談話;對未進行工程預審、終審和直接撥付工程款的,將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行政和黨紀處分;對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造成質量安全和經濟損失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黨紀、經濟處分,并作降職或免職處分;對存在嚴重失職、瀆職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違法行為,直接將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經濟、行政和刑事責任;對學校建設管理較好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和表彰。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11

  1目的

  為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煉鋼所有的建設項目

  3職責

  3.1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以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3.2煉鋼所有的建設項目,其防治污染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3.3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等建設項目應當采用資源利用率高、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采用經濟合理的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和污染物處理技術。

  3.4煉鋼廠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建設前邀請公司相關部門進行可行性評估。

  3.5在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煉鋼廠做好相關事宜的配合工作。

  3.6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在此期間,必須將環保設施管理納入生產系統管理中,對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自查及監測。

  3.7凡建設項目為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環保設施和技術。

  3.8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使用。

  3.9由于不執行本制度而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須追究責任,對主要責任者,就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定義和內容

  4.1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定義:建設項目“三同時”是指生產性基本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以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4.1.2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要求是針對我國境內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包括在我國境內建設的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的建設項目。

  4.1.3建設項目中引進的國外技術和設備應符合我國規定或認可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全部設計應符合我國有關規范和規定的要求。

  4.1.4建設項目“三同時”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措施,是一種事前保障措施。

  “三同時”對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改善勞動者的勞動條件,防止發生工傷事故,促進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三同時”是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實施安全衛生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一項根本性的基礎工作,也是有效消除和控制建設項目中危險、有害因素的根本措施。隨著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三同時”作為“事前預防”的途徑,將不斷深化并不斷提出更高的要求。

  4.2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內容

  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實施,要求從項目的論證到設計、施工、竣工驗收都應按“三同時”的規定進行審查驗收,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可行性研究

  建設單位或可行性研究承擔單位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應進行勞動安全衛生論證,并將其作為專門章節編人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同時,將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所需投資納人投資計劃。

  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實施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

  對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建設單位自主選擇并委托本建設項目設計單位以外的、有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資格的單位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

  (1)大中型或限額以上的建設項目。

  (2)火災危險性生產類別為甲類的建設項目。

  (3)爆炸危險場所等級為特別危險場所和高度危險場所的建設項目。

  (4)大量生產或使用i級、i級危害程度的職業性接觸毒物的建設項目。

  (5)大量生產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設項目。

  (6)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確認的其他危險、危害因素大的建設項目。

  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單位應采用先進、合理的定性、定量評價方法,分析建設項目中潛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提出明確的`預防措施,并寫入預評價報告。預評價單位在完成預評價工作后,由建設單位將預評價報告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

  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工作應在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會審前完成,并通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的審批。

  2.初步設計

  初步設計是說明建設項目的技術經濟指標、總圖運輸、工藝、建筑、采暖通風、給排水、供電、儀表、設備、環境保護、勞動安全衛生、投資概算等設計意圖的技術文件(含圖紙),我國對初步設計的深度有詳細規定。

  設計單位在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時,應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標準,同時編制《勞動安全衛生專篇》,并應依據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報告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復,完善初步設計。

  《勞動安全衛生專篇》的主要內容包括:設計依據;工程概述;建筑及場地布置;生產過程中職業危險、危害因素的分析;勞動安全衛生設計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勞動安全衛生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專用投資概算;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的主要結論;預期效果及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建設單位在初步設計會審前,應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及圖紙資料.初步設計方案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查同意后,應及時辦理《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初步設計審批表》。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審查并批復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中《勞動安全衛生專篇》。

  3.施工

  建設單位對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提出落實.“三同時”規定的具體要求,并負責提供必需的資料和條件。

  施工單位應對建設項目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施工中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設計要求施工,確實做到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并確保工程質量。

  4.試生產

  建設單位在試生產設備調試階段,應同時對勞動安全衛生設施進行調試和考核,對其效果做出評價;組織、進行勞動安全衛生培訓教育,制定完整的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規章制度及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

  建設單位在試生產運行正常后,建設項目預驗收前,應自主選擇、委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單位進行勞動條件檢測、危害程度分級和有關設備的安全衛生檢測、檢驗,并將試運行中勞動安全衛生設備運行情況、措施的效果、檢測檢驗數據、存在的問題以及采取的措施寫人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批。

  5.勞動安全衛生竣工驗收

  建設單位在試生產階段進行安全衛生檢測檢驗,編制完成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后,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批。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建設單位報送的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對建設項目竣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驗收。

  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1)初步設計中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已按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投人使用的情況。

  (2)建設項目中特種設備已經由具有法定資格的單位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檢驗合格證書)的情況。

  (3)工作環境、勞動條件經測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情況。

  (4)建設項目中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經現場檢查符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和標準情況。

  (5)安全衛生管理機構設立情況,必要的檢測儀器、設備配備情況,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建立情況,勞動安全衛生培訓教育情況,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 、考核情況,取得安全操作證的情況,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制定情況。

  凡符合需要進行預評價條件的建設項目,在正式驗收前應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預驗收或專項審查驗收。對預驗收中提出的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改進意見應按期整改。

  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技術措施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驗收通過后,應及時辦理《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審批表》。

  5 相關/支持文件

  5.1《勞動法》第六章第五十三條規定

  5.2《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5.3《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六條規定

  5.4《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規定》(原勞動部第3號令)

  5.5《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管理辦法》(原勞動部第10號令)

  5.6《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單位資格認可與管理規則》(原勞動部第11號令)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12

  一、項目立項審批。項目建設單位須在7個工作日內編寫項目建議書(代可研)、可研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方案和招投標實施方案,并報市縣發改部門審批。

  二、項目前期準備。建設單位須在30個工作日內進行地質勘察和工程設計,完成施工圖技術、消防和防雷專項審查,辦理好工程報建手續。

  三、工程招投標。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工程招投標代理工作。在指定的網站、報刊上同時發布工程招標公告,審查報名企業資格,在縣監察局、建設局的監督下,確定參與競標企業,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工程的發標、開標、公示、施工合同簽訂、工程監理公司確定及質量監督申報工作。

  四、工程施工。嚴格執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各項建設領域管理制度,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和安全。

  五、項目資金管理。項目資金管理實行專帳封閉運行,由縣級財政部門將項目資金直接撥付給施工企業。嚴禁擠占、挪用、套取、截留建設資金等違規行為發生。

  六、工程竣工驗收。工程全部完工后,須在15個工作日內按照自驗—初驗—專項驗收(消防、防雷和室內空氣檢測)—竣工驗收—項目驗收的程序完成工程竣工驗收。

  七、工程決算與審計。工程竣工驗收結束后,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邀請有資質的審計部門或單位進行工程決算與審計。做好相關資料的移交、封存、固定資產入賬工作,并由施工企業將工程交付建設單位投入使用。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13

  為加強單位建設項目管理,規范建設項目業務行為,提高建設項目使用效益和管理質量,有效防范舞弊和預防腐敗,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本制度適用于單位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單位進行各種建筑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設備更新以及大型修繕工程的立項、實施及監督管理等。

  一、制訂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6.《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

  7.《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規定》(財建〔20xx〕648號)

  8.《吉林省政府性投資項目監督管理辦法》(吉政發〔20xx〕2號)

  9.《關于印發*年集中采購目錄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通知》(提示:按當年文件執行)

  第二章 立項與審核管理制度

  一、建設項目是指按一個總體設計進行的各個單項工程所構成的總體,也稱為基本建設項目。

  二、工程項目是指具有獨立的設計文件、建成后能夠獨立發揮作用或效益的工程,它是建設項目的組成部分。

  三、工程項目分為新建項目、擴建項目、維修改造項目。 四、一般工程項目立項程序

  1、項目歸口科室依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提出工程項目申請書。工程項目申請書包括擬建工程項目建設的必要性、使用功能、建設地點、建筑面積、建設標準、預計開工建設時間等。

  2、項目歸口科室組織各部門對工程項目申請書進行評估,并進一步估算工程項目需要投入的資金。

  3、主管副主任對工程項目申請書進行評審,通過后形成評審報告,并明確項目的使用功能、建設地點、建筑面積、建設標準等。

  4、財務歸口科室按評審報告開展項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由財務歸口科室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編制,應包括建設項目名稱、建設必要性、建設規模、選址方案及地質條件、環境保護、建設工期安排、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經濟效益評價、結論等內容。可行性研究報告是確定投資計劃、進行初步設計的根本依據,要求技術論證嚴謹規范,投資估算科學合理。

  5、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單位黨委審批,經批準后由項

  目歸口科室文件形式上報市政府申請工程項目建設計劃。

  6、市政府以工程項目建設計劃批復形式批準立項。

  7、項目歸口科室與財務歸口科室根據省發改委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文件,編制工程項目建設計劃。建設計劃中項目名稱、建筑面積、計劃投資、建設地點、使用功能等必須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文件一致。經單位黨委批準后,項目歸口科室組織實施。

  第三章 概算預算管理規定

  一、為加強本單位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的管理,促進概預算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本規定所稱概算是在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圖紙階段的設計概算,指對設計是否超限額設計基準價、是否需要進一步優化從經濟角度作出評估。

  三、本規定所稱施工圖預算是對應于施工圖設計階段的施工圖預算,包括總包施工圖預算和分包施工圖預算以及專業承包工程施工圖預算。

  四、本規定所稱總包施工圖預算是根據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計價條款編制。

  五、本規定所稱分包施工圖預算是根據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訂的聯營合同或者聯合體主辦方與成員方簽訂的補充協議中約定的計價條款編制。

  六、本規定所稱專業承包工程施工圖預算包括指定分包工程和獨立發包工程的施工圖預算。

  七、本規定所稱指定分包工程是指施工圖紙中包含但不屬總承包自行施工范圍內,且需總承包單位對其現場施工進行管理的工程。指定分包工程范圍見工程招(議)標管理制度。

  八、本規定所稱獨立發包工程是指總承包范圍外因建設單位整體建設需要,通過直接招標或選定長期合作單位方式,發包確定施工單位的獨立工程。獨立分包范圍見工程招(議)標管理制度。

  九、工程概、預算工作應遵循準確性、及時性的原則,做到及時帳清,以適應工程設計出圖、工程招標、工程合同簽訂、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十、本規定主要包含了總則、設計概算管理、總包/分包施工圖預算管理、專業承包工程施工圖預算管理、專業承包工程標底管理、附則、工作操作指引等內容。

  十一、財務歸口部門負責編制除“兩點一線”工程、設計修改變更工程、工程簽證、議標工程外的全部設計概算。

  十二、設計概算編制及評審由單位黨委審批,可將項目外委給單位確定的造價咨詢公司編制概算。

  十三、設計公司在完成初步設計后,由設計代表報送財務歸口部門。

  十四、概算接單程序:本單位項目歸口科室接到設計圖紙后須辦理簽收登記手續,并于收圖當天建立臺帳記錄。

  十五、圖紙要求:

  1、編制設計概算的圖紙,必須是經過本單位設計科室審批確認過的圖紙。

  2、設計圖紙須明確工程所屬板塊、工程所在地、單位工程名稱和編碼。

  3、設計圖紙須尺寸清晰、準確,有詳細的設備材料的規格型號和標準。

  十六、設計概算完成后,編制人員須編制設計概算指標分析表,科目、計算范圍、口徑須與限額設計基準價保持一致,與限額設計基準價進行分析比較。

  十七、財務歸口科室負責建設項目施工圖預算的編制工作。

  十八、完整的建設項目施工圖預算文件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電子版預算文件包含:

  1)軟件版預算文件;

  2)工程量計算底稿;

  3)封面、編制說明及造價匯總表;

  4)往來文件;

  5)專業承包施工圖電子版。

  2、紙版預算書主要包含:

  1)專業承包工程預算書封面;

  2)編制說明;

  3)主要材料一覽表(須標注規格型號、品牌、產品等級、價格來源、材料分類等);

  4)圖紙目錄。

  十九、工程招標與預算管理小組下屬各對口科室應建立完善的專業承包工程預算的資料存檔管理和臺帳管理體系。

  二十、設計變更預算編制完成后,需及時更新各項目的動態成本報表。

  二十一、本節條款與相關法律、法規存在沖突的,適從相關法律、法規。

  二十二、本規定由本單位財務歸口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章 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一條 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應當發布招標公告。招標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招標人名稱、地址和聯系方法;

  (二)招標項目名稱、編號、數量和有關情況介紹;

  (三)招標文件的.發售方法、時間及收費金額;

  (四)招標開始時間、投標開始時間、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投標文件送達地點等。

  第二條 采用邀請招標方式,應當向3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事項。

  第三條市財政局或招標代理機構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要求,會同采購部門編制招標文件,經專家審核、采購部門確認后發布。

  第四條 投標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招標邀請;

  (二)投標人須知;

  (三)投標保證金的要求;

  (四)評標原則;

  (五)標的名稱、數量、技術參數和報價方式;

  (六)交貨、竣工或者提供服務的時間要求;

  (七)投標人的有關資格和資信證明文件;

  (八)合同的主要條款及訂立方式;

  (九)合同的特殊條款;

  (十)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

  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標明特定的供應商,也不得含有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

  第五條 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六條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除因不可抗力情況外,不得撤銷招標文件。

  第七條 招標文件收受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在投標截止7日前,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標人必須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答復,并同時抄告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

  第八條 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招標人設有標底,標底必須保密。

  第九條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投標函;

  (二)投標方資格、資信證明文件;

  (三)投標項目方案及說明;

  (四)投標項目數量價格表;

  (五)開標一覽表;

  (六)投標文件中規定的應提交的其他資料或投標人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將密封的投標文件送達招標文件規定的地點。

  第十一條投標人應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招標人交納投標保證金。

  第十二條 開標前投標文件不得啟封。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文件無效。

  (一)投標文件未密封;

  (二)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內容和要求編制;

  (三)投標文件未加蓋單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四)投標文件在規定的截止時間后送達;

  (五)未交納投標保證金。

  第十四條 開標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進行,并邀請所有投標人和采購部門代表參加。同時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列席,必要時請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第十五條 開標時,應先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并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項目、投標報價以及開標一覽表規定的其他內容。 開標過程應當制作筆錄,存檔備案。

  第十六條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采購部門全權代表、招標機構代表和技術、經濟、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其中專家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的單數。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第十七條 評標委員會享有獨立的評標權,任何單位和

  個人不得干預評標委員會的工作。

  第十八條 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要求,綜合比較質量、性能、價格、售后服務、交貨期限和投標方的資信等因素,依據確定的評標標準和程序進行評標,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并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第十九條 參與評標工作的人員不得泄露有關評標工作情況、資格,不得與投標人進行私下接觸。

  第二十條 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分別采用下列評標方法:

  (一)價格評選法。在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中,選擇評標價最低的為中標候選人。

  (二)綜合評標法。在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中,價格、性能和質量比最佳的為中標候選人。

  (三)投票評標法。在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中,由評委投票,得票多的為中標候選人。

  (四)打分法。在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中,根據價格、性能、質量、服務等因素在評標總分中所占比例,由評委進行打分,得分多的為中標候選人。

  第二十一條 根據評標委員會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

  第二十二條 評標結束后15日內,招標人應將中標結果通知各采購部門,經確認后,由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第五章 建設項目施工管理

  第一條由項目主管部門依據工程設計圖編制建設項目工程預算書;依據相關規定,編制建設項目施工方案,經審核、審批后組織工程施工。

  第二條單位應按照審批下達的投資計劃和預算對建設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復內容使用資金。

  第三條財務歸口科室應當加強與建設項目承建單位的溝通,準確掌握建設進度,加強價款支付審核,按照規定辦理價款結算,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支付資金。

  第四條嚴格執行建設項目進度安排,科學組織,周密部署,用文明規范的管理方式保證施工質量、工程進度、施工安全。

  第五條單位應嚴格控制建設項目設計和洽商變更,嚴格履行項目管理部門、監理部門及審批部門對變更項目的審核及審批程序。經批準的投資概算是工程投資的最高限額,未經批準,不得隨意突破。

  第六章 工程變更管理制度

  一、工程變更程序

  1、工程變更提出單位:在項目工程的實施過程中,各參與方均有對工程提出合理化建議和必要的變更要求,具體的提出單位包括設計院、甲方(本單位)、施工單位等。

  2、設計單位提出的變更:設計單位對原設計存在問題提出變更,應提供設計變更的圖紙和說明,設計管理部審核后編制工程變更文件并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按審批程序審核通過后,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項目歸口科室蓋章后將一份工程變更資料原件交本單位歸檔,其它設計變更圖紙和說明、《工程變更通知單》由財務負責人交施工單位、監理機構,各方辦理文件簽收手續,工程變更資料復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檔并監督施工單位落實。

  3、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施工單位根據工程具體情況,要求工程變更的必須填寫《工程變更申請表》,一式3份并附變更原因交監理機構審查后交主管副主任審核后編制工程變更文件并填寫《工程變更審核表》,按審批程序審核通過后,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項目歸口科室蓋章后將一份工程變更資料原件交本單位歸檔,其他設計變更圖紙和說明、《工程變更通知單》由主管副主任交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各方辦理文件簽收手續,工程變更資料復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檔并監督施工單位落實。

  4、本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項目歸口科室編制工程變更文件,并填寫《工程變更審核表》按審批程序審核通過后,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辦公室蓋章后將一份工程變更資料原件交本單位歸檔,其他設計變更圖紙、說明、《工程變更通知單》原件由項目歸口科室交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各方辦理文件簽收手續,工程變更資料復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檔并監督施工單位落實。

  二、工程變更審批流程

  提出單位填寫《工程變更申請表》和相關文件——監理公司審查蓋章——項目歸口科室組織相關專業審核簽署意見——項目歸口科室負責編寫工程變更文件填寫《工程變更審核表》——按工程變更費用審批權限要求簽署意見——印章管理人員核查并在《工程變更通知單》蓋工程部專用章——相關單位簽名蓋章——監督實施。

  三、工程變更費用審批權限:

  1、設計變更在5000元以內由財務負責人簽批。

  2、設計變更費用在5000~10000元者,主管副主任簽批。

  3、設計變更費用在10000元以上者,除按以上兩條要求外,必須由造價咨詢公司分析原因并出具分析結果報主任簽署。

  4、涉及項目外立面、外墻色彩,建筑功能等大的變更則必須由單位黨委決定。

  第七章 項目資金控制管理規定

  一、為了加強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占用,特制定本規定。

  二、項目備用金

  1、項目部借支備用金,用作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業務采購、差旅費等。

  2、備用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3、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

  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歸口部門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主管副主任簽字同意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后應在2日內到財務歸口部門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內容,并經主管副主任審批后,方可報銷。

  借款人到本單位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歸口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并規定使用范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

  5、財務歸口部門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注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三、項目資金使用

  1、辦公用品及項目部采購的零散物品,由專門人員定點采購,并附采購清單,說明結帳時的折扣情況。

  2、所有報銷的單據必須在48小時內按規定粘貼上交到本單位財務審計科。超過時限,無特殊情況不報銷。

  第八章 項目竣工驗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驗收要依據以下內容

  經過審批機關批準的安全專篇、初步設計、施工圖和合同、設備技術說明書、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單、現行施工驗收規范、主管部門有關審批、修改、調整意見等。

  二、組織領導及參加部門

  工程項目即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由本單位項目歸口科室組織,財務歸口部門等相關部門參加。

  三、驗收時間

  本單位接到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報告一個月內組織驗收。

  四、驗收議程

  1、由施工單位對工程項目的建設概況向驗收組進行介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設計情況:包括設計單位、設計的主要內容和重大變更等。

  (2)施工情況:包括施工單位、開竣工時間、采取的主要施工工藝。重大變更(包括設計變更、工程更改及隱蔽工程等)及重大事項處理記錄。

  (3)項目投資:包括批準概(預)算、合同價款、結算和預計工程總造價。

  (4)初步驗收情況通報:包括主要工程質量、系統運行情況、和主要指標監測情況等。

  (5)剩余工程及其安排。

  2、與會人員現場檢查驗收

  由施工單位進行專業分組,針對工程的具體情況,按照施工驗收規范和評定標準要求進行檢查,并詳細記錄。

  3、集中講評

  (1)由各組長進行統一講評,對驗收中提出的問題,拿出處理意見,并提出最終驗收結果。

  (2)施工單位就驗收人員提出的問題進行表態。

  (3)主持人進行總結定論。

  4、根據講評意見寫出驗收紀要,原則上由建設單位負責落實,按期完成。落實意見與紀要一并作為竣工驗收資料歸檔保存。通過驗收形成竣工驗收合格證書,并由驗收人員簽字。

  5、凡未完成設計、紀要要求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不簽證竣工驗收證書,不得辦理竣工結算。

  第九章 項目決算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對本單位建設項目決算的管理,控制建設項目的成本支出,使建設項目項目的竣工決算工作進入受控狀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各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管理事項。

  第三條相關定義

  1、本制度中的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是指以實物數量和貨幣指標為計量單位,綜合反映竣工項目從籌建開始到項目竣工交付使用為止的全部建設費用、建設成果和財務情況的總結性文件。

  2、竣工決算書的主要內容包括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建設項目竣工圖和建設項目造價對比分析四個部分,其中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和竣工財務決算報表是竣工決算的核心內容。

  第四條相關職責分工

  1、項目歸口科室負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工作,編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書。

  2、其他相關部門或單位需積極配合財務審計工作,提供真實可靠的資料。

  3、財務審計負責對建設項目竣工決算進行審查。

  第五條 建設項目竣工后,財務歸口科室決算人員需要編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書,其編制依據如下:

  1、建設項目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投資估算;

  2、建設項目初步設計預算或擴大初步設計后的預算及修正預算;

  3、建設項目施工圖及施工圖預算;

  4、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紀要;

  5、招投標標的、承包合同、建設項目結算資料;

  6、施工記錄或施工簽證單,以及其他施工中發生的費用記錄;

  7、竣工圖及各種竣工驗收資料;

  8、設備、材料調價文件和調價記錄。

  第六條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書的編制程序如下:

  1、在編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書之前,預決算人員需要清點物資,對各種設備、材料、工具、器具等需要逐項進行盤點核實,并填列清單,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挪用;

  2、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資料;

  3、竣工資料與設計圖紙進行核對,進行實地測量,對照、核實建設項目變動情況,核實造價;

  4、嚴格劃分和核定各類投資;

  5、編寫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

  6、上報主管部門審查。

  第七條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

  1、建設項目概況;

  2、會計財務處理、財產物資情況及債權的清償情況;

  3、資金節余、基建節余等的上交分配情況;

  4、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分析、計算情況;

  5、項目管理及決算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第八條造價管理部負責編制的竣工決算務求數據準確、內容全面、簡明扼要,能夠真實、客觀地說明問題。

  第九條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報告編制完成后,需要報本單位黨委進行審核審批。

  第十條 本制度由財務歸口科室負責解釋和修改。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14

  目錄

  第一章總則

  1.1目的

  1.2依據

  1.3適用范圍第二章職責與權限

  2.1工程總監

  2.2工程中心

  2.3項目經理

  2.4項目副經理(分公司工程項目負責人)

  2.5土建工程師

  2.6水、電工程師

  2.7項目檔案員

  第三章監理單位的管理制度

  3.1與監理單位的關系

  3.2監理人員要求

  3.3施工階段管理

  3.4監理例會、月報要求

  3.5監理獎、懲措施第四章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4.1工作關

  系4.2質量管理

  4.3材料質量管理

  4.4分部、分項單位工程質量管理

  4.5成品保護

  4.6質量事故處理第五章進度計劃管理制度

  5.1工程進度計劃組成編制

  5.2工程進度的落實、檢查、實施

  5.3趕工措施

  5.4工期延長的審批第六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6.1安全管理原則及規定

  6.2管理措施及要

  求6.3重點檢查的事項

  第七章現場簽證及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7.1現場簽證原則

  7.2現場簽證管理

  7.3可簽證原則

  7.4不可簽證的內容

  7.5簽證時效性

  7.6零星工程管理目的7.7零星工程要求原則、實施程序第八章獎懲制度

  8.1公司部門及人員處罰8.2監理單位處罰

  8.3施工單位處罰

  8.4獎勵

  第九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1.1目的

  為規范房產公司所屬項目的建設管理,明確在工程管理過程中有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和工作流程,全面提高集團公司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管理水平,進一步建立建全質量、進度、安全、效益保證體系,實行建設工程項目標準化管理,確保建設進度和企業的綜合效益達成一致,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據

  1、依據公司《20個運營管理模塊規定》等相關管理制度編制;

  2、公司與承包單位簽訂的各類工程承包合同;

  3、公司與監理單位簽訂的建設監理合同;

  4、現行建筑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及相關的技術規程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5、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有關的政策和規定;

  1.3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房產公司總部及所屬公司建設項目的工程管理業務。

  2.本制度與房產公司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3.公司在建項目在執行本制度的過程中,可結合項目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完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4.本制度的條款如與國家的規范、標準或地方法規有矛盾之處,應以國家規范、標準或地方規定為準。

  第二章職責與權限2.1工程總監:

  建立和完善以項目為基點的適應市場經濟的責任管理機制,利用經濟手段、法制手段對建筑項目出臺規范化、科學化的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負責檢查監督項目的建設進度、質量、成本、安全、文明施工情況。

  負責落實、完善政府對項目建設的各項批準手續,確保項目的建設符合政府相應的管理規定。

  負責審批下屬上報的有關工程管理方面的報告及上報政府管理部門的重要文件。

  代表公司履行總包合同及各分包合同的責任,負責處理工程建設過程中重大的合同糾紛。

  公司重大事項的參與評定,項目技術問題的處理及重大施工計劃、組織方案的審核。

  房產公司所承建項目款項的監督、審核、審批及下屬職員的人事考核建議權。

  .2工程管理中心

  對公司確定的項目開發計劃、質量目標以及成本目標的實施、監控及完成情況負責任,制定并出臺相應的項目管理措施。負責審核分公司季、月生產計劃,協助主管領導結合實際下達生產計劃指標并監督其實施情況。

  負責每月定期向工程總監申報>,內容要求:全面、客觀、準確反映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安全等現場實際情況。

  配合研發、行政、營銷等部門進行項目前期的運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參加項目監理例會,并對在建項目進行綜合分析與評價。參與在建項目零星工程量及現場簽證工程量的核實及合同簽署過程的洽商談判。

  審定重要的施工方案,參與總包、分包、材料采購的招標工作。負責政府部門、總包單位、分包單位、監理公司及公司各部門的綜合協調工作。

  主持項目內部會議,審定或簽發對內對外的重要文件。按照監理合同及相關監理條例對監理公司的工作進行全面督促檢查,落實有關責任制。負責審定工程款項的支付。

  2.3項目部經理

  代表企業實施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在管理中貫徹執行國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在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企業整體利益和經濟權益。

  負責落實集團公司年度責任目標及項目部全面管理工作。負責各方單位綜合協調,督促項目生產落實方案,確保工程按合同簽署條款履約完成。

  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技術管理工程,嚴格執行各項技術標準、驗收規范和質量標準。

  負責監理單位的監督管理及處理工程建設過程中重大的合同糾紛。

  負責組織施工圖紙會審,配合設計部門完善施工圖設計。負責組織項目的專項驗收及總體竣工驗收工作,并簽批有關驗收文件。

  負責建設項目零星工程及現場簽證工程的合同談判及合同簽署。負責項目款項的監督、審核、審批及重大事項的參與評定。負責貫徹各級技術責任制,明確本部門員工的職責分配與考核。負責違規單位及監理單位的處罰權限。 2.4項目部副經理(分公司工程項目負責人)協助部門經理開展各項管理工作。

  負責每月25日前向工程管理中心申報>,內容要求:全面、客觀、準確反映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安全等現場實際情況,并指出工程施工中存在、潛在的主要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工程進度計劃,制定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技術措施,處理施工質量和施工技術問題。負責各階段驗收工作:組織內部驗收工作;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政府質量監督部門等相關單位進行工程的階段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專項工程驗收項目竣工備案驗收事項等。

  負責組織工程部及監理單位每月進行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對蔑視安全、違規操作的施工單位進行嚴厲處罰。

  負責總包單位、獨立分包單位以及材料設備供貨廠商的協調管理工作。

  負責監理單位的監督管理;配合集團公司完成各項部門的綜合業務工作。

  負責分解部門的工作計劃,保證工作流程順暢。負責違規單位的監督處罰。

  2.5土建工程師

  熟悉建設項目的實施程序,完成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嚴格掌握各項施工工藝、質量標準,執行相關行業的法律、法規,杜絕安

  全質量事故發生。

  負責在建項目的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控制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標準。

  負責制定各管轄范圍內具體的工期進度計劃與質量保證體系。參與施工圖紙會審工作,負責各階段的項目驗收工作;組織內部、隱蔽、專項及項目竣工備案驗收事宜。

  負責總包單位、獨立分包單位以及材料設備供貨廠商的協調管理工作;嚴把材質關,對各施工過程進行嚴格監控。

  負責監理單位的督促監管及施工區域場容、場貌的文明安全管理。負責工程進度款項及現場簽證量的審核、審批;記錄項目《工程日志》,記錄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相關事宜。負責違規單位的監督處罰。 2.6水、電工程師

  嚴格掌握水電項目工程各項施工工藝、技術、質量標準,執行相關行業的法律、法規,杜絕安全質量事故發生。

  參與施工圖紙會審工作,負責聯系設計單位,協調解決水、電施工過程中存在各類問題。

  負責監理單位的監管及隱蔽工程的檢查與認證;配合其他專業,確保各項施工工序符合設計要求標準。

  負責總包單位、獨立分包單位以及材料設備供貨廠商的協調管理工作;嚴把材質關,對各施工過程進行嚴格監控。

  負責各階段工程的驗收工作,組織完成項目驗收及工程移交任務;配合物業部門做好入住及保修期內的維修工作。

  負責工程進度款項及現場簽證量的審核、審批;記錄項目《工程日志》,記錄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相關事宜。負責違規單位的監督處罰。

  2.7項目檔案員

  熟知建設工程檔案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業務規范。負責項目部全員的出勤工作,月底上報行政部門。按照工程施工進展及時督促有關人員整理相關技術資料。負責項目部日常收、發文件和技術資料簽章、整理、登記和集中管理工作。

  嚴格保管相關技術資料,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外借。

  按照>整理技術資料,協助行政部門完成建設項目的相關備案程序。

  指導并協助施工單位進行行政建設單位竣工資料的報送工作。積級協助公司各部門同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監理單位的管理制度3.1工作關系:甲方與乙方(委托與被委托)監理單位應按照與公司簽訂的委托監理合同條款規定的范圍正確履行監理職責和義務,必須在工地現場設立常駐機構、配備與工程階段相適應的專業監理人員,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全過程控制,每月向項目部、工程中心定期提交監理月報,針對項目實施管理過程中進度、質量、安全做出分析,提出有益的建議和意見。

  3.2監理人員要求

  監理總監:相關領域知識專業,擁有5年以上相關崗位的工作經驗,按國家規定取得“監理工程師證書”的人員。

  水、電監理工程師:相關領域知識專業,擁有3年以上相關崗位的工作經驗

  監理工程師:相關領域知識專業,擁有3年以上相關崗位的工作經驗。

  監理人員:相關領域知識專業,擁有2年以上相關崗位的工作經驗。

  3.3施工階段管理

  正確執行國家、地方及行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按>嚴格要求承建單位按規范要求施工。

  組織參與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工作,根據項目特點,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

  負責督促、審查承建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方案,質量保障體系等技術文件,并檢查落實情況。

  負責施工現旁站監督,核查施工過程中的主要環節部位,做好隱蔽工程驗收,組織分項及初步工程檢查驗收,協助業主單位提供竣工驗收資料及報告。

  定期組織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針對違規單位進行教育處罰。督促、審檢、指導施工單位歸整技術及業務資料,建立建全項目檔案資料。

  負責施工進度款項及現場工程量簽證的審核、審批。負責違規單位的監督處罰。

  4.2監理例會、月報要求

  每周進行監理例會,針對施工過程中存在的隱患和問題進行及時處理。

  明確會議目標,提高工作效率,解決施工中實際問題,保障正常的工程進度和質量。

  進行監理例會的抄送、簽發及存檔。

  每月25日前,及時向項目部、工程中心上報>。 《監理月報》的內容應全面、客觀、準確反映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安全等現場實際情況,并指出工程施工中存在、潛在的主

  要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5.2監理獎、懲措施

  在滿足質量及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如監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使工程投資節約,則1個月內按節約投資成本比率的10%以予獎勵。

  對項目具體施工方案審查嚴謹,能及時修正方案中的技術、經濟不合理的因素,能為降低工程建設成本提出有效的實施意見的,經公司確認采納,則1個月內按節約成本比率的10%以予獎勵。對監理單位的處罰由項目部執行;處罰分建議性處罰、經濟性處罰、解除合同處理。

  向總監建議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向監理單位建議更換不勝任的總監;向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不公正、不守法的監理單位出現以下情況對監理單位進行1000-3000元經濟處罰處理。 1.每月25日前未向項目部、工程中心上報>;2.為施工單位指定承包商、建筑構配件、設備材料生產廠家;3.收受被監理的施工單位的任何禮金;

  4.玩忽職守,未嚴格執行旁站制度、未嚴格執行材料進場檢驗制度、未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驗制度,未能及時發現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質量、進度問題;

  5.未經甲方同意核實,擅自確認簽署施工單位提交文件;6.責任心不強,不具備任職資格的監理人員。解除合同處理。

  1.因監理單位監管不力,造成較大安全、質量事故,對以后使用有構成安全威脅的,由項目部上報集團公司直至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2.工程開工后監理單位仍未能組織監理人員入場;

  3.監理實施過程中,以施工單位相互串通損害公司利益,使成本提高、工程質量下降,進度目標未能完成;

  4.監理實施過程中,監理單位無能力勝任或監理人員玩忽職守造成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進度失控。

  第四章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4.1工作關系:甲方與乙方(發包與承包)公司將工程建設項目發包以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應按施工承包合同規定的內容嚴格按設計施工圖紙、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組織施工,接受公司項目部、工程管理中心的監督與檢查。施工單位應按承包合同工期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任務,有義務向建設單位提出工程施工合理化提議,有義務在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配合營銷中心的部分需要,進行展示宣傳;向監理單位、業主單位定期匯報工程實施情況,按時提交施工工程量報表,周、月、年項目進度計劃。項目部、工程中心有責任和義務幫助承包單位創造必要的施工條件,受理、審查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提出的合理要求。 4.2質量管理原則

  質量管理堅持“預防為主、全面控制、千年大計、質量第一”的原則。

  項目部以設計文件、圖紙、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及施工技術規范、規程、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標準為依據,監督監理單位、承建單位全面實現合同中約定的工程質量目標。

  項目部明確項目施工工序,(包括腳手架等臨時設施的拆除和運輸),確保已完成的工程不受后續工程的影響。

  項目部完善監管機制,隨時現場檢查監理人員、施工單位技術管

  理人員的工作情況以及工程施工情況,確保工程質量滿足規范標準和合同要求。

  4.3材料質量管理

  工程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材料、設備進場時必須由施工單位填寫《材料報驗單》,經監理單位、項目部驗證及取樣送檢合格,方可使用。

  施工單位使用新產品材料前,必須提交施工材料的《出廠合格證》及《檢驗證明書》,填報《材料報驗單》等資料,經監理單位、項目部核驗無誤后方可進場實施。

  由項目部牽頭監理單位見證取樣,對建設項目使用的進場材料,報送有關檢測機構檢測,檢測合格后產品方可使用,不合格的產品,須即日內要求清理退場。

  嚴禁控制檢驗報告過期,未經甲方或監理方見證取樣,未在有資質檢測機構檢測的材料產品進場使用。

  4.4分部、分項、單位工程的質量管理施工方案與技術交底

  分部、分項、單位工程施工前,項目部、監理單位檢查施工單位施工方案是否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進行了細化,技術人員是否對操作工人進行了技術交底工作;對于容易發生質量通病的施工部位,著重進行施工工藝、次序、方法的落實檢查。

  施工樣板:在主要分部及單項工程(含主體、裝飾、樓地面、屋面、門窗、安裝、景觀、道路工程)開工前,項目部提前通知施工單位先做施工樣板。施工樣板完成后,項目部組織監理、施工單位及通知公司高層進行現場驗收,經驗收合格,方可全面開展分項工程。

  自檢與報驗:分項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單位先自檢合格填報《工程質量報驗單》。項目部會同監理單位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驗收不合格,由監理部位下發《整改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在限期內整改完成。分項工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嚴禁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過甲方或監理單位驗收后,方可進行隱蔽實施;隱蔽工程不合格的不許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隱蔽工程須有施工記錄和驗收記錄。

  整改與旁站監督:對于施工單位進行整改的施工項目,項目部、監理單位進行現場旁站,監督施工單位按照>的內容要求進行整改。

  施工交接驗收:為明確工程質量的責任劃分,施工單位不同班組交叉作業,必須進行交接檢查驗收;不同施工單位交叉作業,由項目部組織、協調各施工單位進行交接手續驗收。

  階段驗收、分項驗收:工程的階段驗收和分部、分項工程的驗收,項目部邀請設計、質檢、監理單位及公司上級部門參加,檢查評價工程施工的質量,提出改善工程質量的建議和意見。

  4.5成品保護

  項目部必須組織制訂《單項工程成品保護規定》,并責令施工單位成立成品保護小組,落實成品保護的崗位責任。

  項目部、監理單位對成品保護的重點部位進行巡視,要求總包單位、分包單位各自采取成品保護措施,必免竣工交戶前出現各類問題。

  施工單位對成品保護不力,由項目部出臺、制定相應處罰措施。 4.6質量事故處理工程出現質量事故,項目部、監理單位應及時處理,情況嚴重的上報上級領導并按審批權限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停工通知,同時要求施工單位提出整改方案,經監理單位、項目部認同后監督實施。

  停工通知的簽發:局部停工、復工,由項目部或監理單位負責人簽發通知,并送工程中心備案;停工、復工范圍較大或影響較大的,必須由工程總監簽發停工、復工通知,并送總經理備案。重大的質量、安全事故必須通知總經理。以下情況可以發出停工通知:

  1.擅自使用未經認可的材料;

  2.擅自變更設計圖紙施工;

  3.上一道工序未經驗收擅自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4.未經甲方、監理審核同意,分包單位進場施工的;5.分包單位進場后,發現其不具備施工管理能力的;

  6.施工質量出現異常,施工單位不整改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

  7.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施工措施不到位的;出現質量、安全事故;

  第五章

  工程進度計劃管理制度

  5.1工程進度計劃的組成編制計劃總工期小于合同總工期。

  項目建設總體計劃:項目部負責人依據公司的總體要求及與承包單位簽署施工合同內容,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的施工進度控制計劃,確定分部、分項工程的主要節點完成時間,報總經理批準。分包項目工程進展,由工程中心根據總包單位申報的工程進度計劃,進行計劃編制,并于合約采購部能正常進行項目招標,滿足項目建設需要。

  進度計劃文件以甘特圖、網絡圖形式表述。

  5.2工程進度的落實與檢查實施項目部負責實施完成。

  公司各有關部門極力配合支持項目部,確保工程按計劃完工。監理單位、項目部、工程中心對工程施工進度實行動態管理,時刻對工程進度進行跟蹤檢查,一經發現影響工程進展的因素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調整。

  項目部重點檢查總承包單位對工程總體進度計劃的管理,明確承包單位對工程總體進度的責任,同時協調管理好各分包方的進度要求。

  項目部督促施工單位要求每月25日前,向甲方、監理書面上報>內容必須具體、詳細并且符合階段性工期要求和總進度計劃要求,內容包括:人力安排、工程量、施工機械安排、材料安排等,經甲方、監理審核定實施。

  項目部各專業工程師、監理單位應每天對各單位(單項)工程進度檢查,了解工程的進度情況,及時發現影響工程進度的因素及隱患。

  周監理例會中,工程進度是重點要求檢查的內容之一。項目部副經理每月對施工計劃控制點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及措施匯集以>內容中。

  監理單位每月提交的《監理月報》,工程管理中心上報公司的《月度報告》應涵蓋工程進度的檢查、對比、差異分析、措施內容等。對于工程進度實際情況與進度計劃相比發生較大差異、可能影響整體開發進度及計劃入住時間的,公司高層應及向董事局匯報。

  5.3趕工措施

  當工程滯后工期出現延誤時,應采取趕工措施:

  1.當進度形象比計劃拖延5天以內的,應分析原因并要求施工單位采取切實可行的趕工措施,在下一工序內趕上。

  2.當進度形象比計劃拖延10天以上時,應分析原因并責成施工單位采取切實可行的趕工措施,應制訂短期的工程進度計劃指導施工。

  3.工程工期控制點出現延誤,應采取趕工措施,并按施工合同條款規定及時以予簽證處罰。

  4.由于施工單位資金、設備、人力不足、材料供應不上導致工程進度滯后,雖經要求采取趕工措施但仍無明顯的改善的,應與公司高層協商解決。 5.4工期延長的審批

  除以下條件外,合同工期不許調整:

  1.不可抗力原因(如雨水、現場環境、地震、戰爭等);

  2.甲方原因導致關鍵工序延長;

  3.合同中明確確定的其他工期延長條件。

  工期延長的審批;項目部依據合同規定書面答復施工單位提出的工期延長申請,施工單位逾期申請,任何人不得補辦工期延長簽證手續。

  施工單位申報工期延長審批,按照以下審批權限進行:1.工期延長天數≤10天的,由監理單位及項目經理審批;

  2.工期延長天數≤20天的,由項目經理審批;

  3.工期延長天數≤30天的,由工程管理總監審批;

  4.工期延長天數≤45天的,由總經理或董事局審批。

  工期順延的批準文件應以《變更費用確認書》的形式發出,并注明調整工期后工程完工的時間。

  工程款支付階段,是否按合同要求扣除延期罰款,由工程總監及總經理定奪。

  批準工期延長可能引起的各類索賠,由公司高層列入重大事項評審會議決策。

  第六章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6.1安全管理原則及規定

  管理原則:安全管理堅持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原則;對于任何的工程事宜,安全問題均有一票否決權;安全措施未作好,不允許施工;不遵守安全規定的人員驅逐出現場。項目經理為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責任人,工程總監及總經理應經常到現場巡視,檢查現場安全及文明施工實施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實施細則:1.項目部為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責部門;

  2.項目部應結合項目工程實際,編制項目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實施細則,明確安全生產與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的組織架構、職責劃分、管理規定、檢查機制、處罰事項與標準等。

  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及兼職安全員由現場甲方代表(各專業工程師)負責。

  項目部安全員主要職責:

  1.具體負責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每日巡視施工現場,檢查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狀況,查驗有關分包單位、設備、人員資質情況,按管理規定

  執行有關處罰事項;

  3.參加監理例會,總結本周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狀況,向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提出管理要求;

  4.每周組織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進行現場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檢查,及時消除存在的隱患,檢查情況及處理結果形成紀要文件下發施工單位;

  5.處理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相關事宜。

  6.2管理措施及要求

  項目開工前,項目部、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應分別落實現場安全負責人,確定有關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檢查的工作機制,注重項目場容、環境保護、消防與保安、衛生與防疫、施工擾民等工作,樹立良好的項目形象。

  督促施工單位完善有關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細則,明確組織架構、職責劃分和負責人,并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張貼。施工單位的安全員應對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養他們的安全意識,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的情況發生。

  現場安全和文明施工檢查是項目部、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每日必須的工作重點內容之一,經常檢視工地現場及周邊環境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風險。

  每周的監理例會,對現場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工程部、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每月定期進行聯合安全與文明施工檢查,檢查情況及處理結果應形成紀要。

  >中應對安全管理的內容有專項說明。

  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工作應滿足項目所在地行業管理部門的要求,達不到要求被政府管理部門勒令停工整改的,施工單位自行承擔后果。

  6.3重點檢查的事項

  施工單位應設專職安全員,安全員上崗應具備相應的資格,并建立建全建全安全臺帳。

  各方管理人員及現場工人應佩帶工卡證件,工卡證件應進行基本崗位描述,加蓋單位公章。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進出場管理應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單位應在簽署施工合同后方可進場施工;

  2.施工場區門衛應對進場人員、車輛、設備、材料等進行檢查和記錄。工程部安全員應經常對進場情況及記錄進行檢查;3.施工單位進場后,應向甲方、監理提交一份詳細的統計表,其格式和提交的間隔時間應符合甲方和監理的規定。

  4.嚴禁與合同范圍外,以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材料、設備進場;

  5.施工場區內施工材料、設備、機械進、出場應得到項目部的批準;施工材料、設備、機械出場應作記錄。

  施工場地內嚴禁人員住宿。施工單位的生活區與施工場地應有明顯的分隔。施工人員由生活區進入施工場地時須檢查工作證(工卡)。嚴禁與工程無關的人員隨意進入施工場地。

  各項工程開工前,在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時,項目部和監理單位應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要求施工單位制定

  安全管理規定和相應技術措施。審查的主要內容是:

  1.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包括組織、人員、職責、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檢查、特殊工種人員的持證上崗制度等是否落實;

  2.審查有無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土方、水下、基坑、井下、腳手架等是否編制了有效的單項安全技術方案;

  3.審查施工單位現場施工是否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包括對施工垃圾的處理以及環境保護的有關措施。

  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危險工種、高空作業的施工方案在實施前應進行安全方面的審核并取得監理的批準。

  各項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技術管理人員應向具體操作人員進行安全與文明施工方面的交底。

  對于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建筑障礙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工程,施工開始前項目部、監理單位應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安全防護方案。安全防護方案不合格的不許進行工程施工。

  施工現場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火栓系統、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應保持正常狀態。

  監理單位對現場用電、用火、設備使用、人員上崗等應進行相應的資質核驗。

  對項目基坑周圍距離較近的建筑物需先做結構鑒定,預防基礎開挖對此建筑影響,邊坡支護應進行位移觀測。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它安全事故,項目部及施工單位應按有關規定

  立即上報公司及行政有關部門,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場地的圍檔、硬化、排水、防洪、消防、安保、衛生、防疫等應符合當地建設管理部門的有關要求。

  施工場地應平整、清潔、暢通,材料堆放應整齊,建筑垃圾應及時清理外運。

  營銷路線及客戶可以見到的場地、立面要按營銷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確保營銷線路的安全、美觀、整潔。

  第七章

  現場簽證及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7.1現場簽證原則

  事實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項目部本著對企業負責的精神及事實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工程簽證從嚴把關,并保證簽證內容的及時、準確、真實性。可追溯原則:現場簽證的資料,包括:簽證記要、簽證申請、簽證預算、簽證預算審核等原始文件應及時整理、歸檔,經辦人根據情況必要時保存復印件。

  工程承包范圍以外的簽證,必須遵循“先洽商、后實施”的原則。

  7.2現場簽證管理

  現場工程量簽證;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項目部、工程中心、預結算部)相關人員必須在場進行核定。

  工程簽證由施工單位上報,監理單位核定工程量并簽字蓋章后上報項目部,由項目部、工程中心、預算部核定準確無誤后生效并執行,每月25前統一上報工程中心預結算部備案。

  簽證必須達到量化的要求,現場隱蔽簽證工程必須用簡圖標注,并備注清晰簡明的文字說明,否則甲方不予簽證核算或按最低費用

  核算。

  監理單位、項目部對是否屬于簽證范疇的項目進行鑒定,后進行明確的責任劃分和費用劃分,對責任不明和費用劃分不清的簽證,不予簽收。

  預算部應每月對所發生的簽證進行匯總統計并建立項目簽證臺帳,及時對成本變化進行調整。

  簽證單由施工單位填寫申報,工程簽證單必須經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簽字并蓋章簽,簽證審定量以建設單位最小或最低意見為基準,有附頁時,相關部門簽證人員對附頁進行簽署意見。

  緊急(抗洪、搶險、自然災害等危急公司財產)的口頭變更指令或臨時任務,發生時及時通知預結算部,預算部在24小時內確認工作量。 7.3可簽證的施工內容

  合同以外新增的臨時性項目。

  合同內容中因甲方原因提出更改,且涉及相關內容費用部分發生變化的部分。

  工程設計變更通知單中,工程量需在現場確定的工程內容。項目現場出現的臨時性或緊急且預計發生費用在部門權限以內的工作內容。

  7.4不可簽證的施工內容

  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且出現反復簽證的項目不予簽證。施工單位臨時設施的圍墻、宿舍、辦公室、臨時給排水管、電器線路等在國家預算定額規定范圍內的工程。

  施工單位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自身原因造成停工,或達不到設計和規范要求而返工增加的費用項目。

  施工單位承諾免費為我公司承擔的工作內容不予簽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工作內容不予簽證。

  7.5簽證時效性

  工程簽證內容數量金額小,且涉及面廣一時不宜完成,其內容納入分項、分部驗收,全部完工后進行簽證;各方單位簽證完成10日內,必須報預、結算部備案,超出時間視為自動放棄,公司有權不受理。

  隱蔽項目工程簽證,施工單位未在20日內,將各方確認簽證的工程量及相關資料上報公司預、結算部核算,視為自動放棄,公司將不以受理。

  項目部必須按簽證事件發生的時段按時簽證,工程中心、預算部必須在接到項目部通知24時內進行工作量核實7.6零星工程管理目的

  嚴格控制工程建設成本,提高項目經濟效益,進一步明確公司業務辦理流程及部門工作的崗位職責,同時為工程結算提供客觀、真實、準確的依據,結合工程實際,特制定本項目管理制度。 7.7零星工程要求原則、實施程序

  不宜通過招投標實施的零星工程,必須進行貨比三家的方法,通過競爭機制控制與降低實施成本。

  零星工程應先報價,確定價格后再施工,緊急項目至少要先商定計價方式原則,費率標準,經主管領導批示后方可安排實施。零星工程實施前,項目部提前申請填寫>,報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及總經辦審批。

  工程管理中心負責參與零星工程洽商談判,并對所實施項目工程量進行審查、核實,并一同辦理簽證手續。否則,視為無效簽證。監理單位、項目部負責零星工程實施過程的監管;零星工程實施完成,監理單位、項目部及工程管理中心共同實施驗收,驗收合

  格,進行簽字確認,交由預、結算、財務部門安排結算。

  第八章獎、罰規定

  8.1公司部門及人員處罰

  1.房產公司在建項目發生嚴重安全、質量事故,且受地方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勒令停工整改的;處以工程總監降職與經濟性處罰;部門負責人降職、調崗;現場代表調職、解聘。

  2.房產公司在建項目進度遲緩,未能按公司總體要求完成年度指標,(不可抗力原因:雨水、現場環境、地震、戰爭等)扣除項目部年底績效獎金。

  3.房產公司在建項目,未按本條款“第七章現場簽證及零星工程管理制度”的若干要求實施,且會同施工單位、監理部門同流合污、弄虛作假、捏造事實從中收受施工單位好處的,除追究相應責任外,一律開除。(寧洱、江城項目酌情而慮)。

  4.工程管理中心制定本管理制度,在年工作指標中未完成職責權限內目標、任務調職、解聘。

  5.房產公司各項目部,未按本管理制度“第二章職責與權限”中要求每月申報計劃任務或申報內容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每次處以200-500元罰款,年累記出現5次以上的撤職、調崗。(該條由工程管理中心執行實施)。

  6.項目現場負責人員玩忽職守,對現場明顯存在的安全隱患未能及時要求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落實整改的,處以該人200-500元罰款。(該條由工程管理中心執行實施)。

  7.扣罰說明:由執行部門依據相關處罰制度的要求內容,向部門總監匯報情況,部門總監審查核實,電話或口頭通知財務部從單月工資中直接劃撥,其后將該款項交由行政辦保管。

  8.2監理單位處罰

  1.監理單位處罰由項目部決策,處罰經額,按本案“第三章監理單位管理制度”的若干要求實施。

  2.扣罰說明:由項目部負責人在監理單位申報“工程監理款項支付簽證單”上注明處罰金額或備注處罰清單,財務部門見狀,直接從工程支付款項中劃撥,其后將該款項交由行政辦保管。

  8.3施工單位的處罰

  1.施工單位承建項目發生嚴重安全、質量事故,且受地方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勒令停工整改的,處以10000-50000元罰款,情況惡劣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并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2.工程進度延期,按>中簽署的相應條款內容履行實施。

  3.施工單位未按本條款,“第四章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第五章進度計劃管理制度、第六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中的若干要求實施,項目部可根據情況處以施工單位:100-10000元罰款。

  4.扣罰說明:由項目部具體負責落實;現場甲方代表或負責人在施工單位申報“工程進度款項支付簽證單”上注明處罰金額或備注處罰清單,財務部門見狀,直接從工程支付款項中劃撥,其后將該款項交由項目部處理。

  8.4獎勵

  項目管理人員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本管理制度,按期完成工程進度、安全、質量目標的,年度考評予以20__-5000元獎勵。

  2.項目實施前給提出顯著降低成本、節約時效的員工年度考評中予以3000-8000元獎勵。

  3.項目部總目標完成率85%以予10000-50000元獎勵。

  一、工程質量合格率100%

  二、竣工驗收一次過關率100%

  三、工程按期交工率100%

  四、安全生產管理達標率100%

  五、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一人以上)0%;嚴重安全事故(重傷一人以上)0%輕傷類安全事故控制在2‰

  六、現場文明施工達標率100%

  七、市級文明工地稱號獲得率30%

  八、業主投訴受理率30%;人員及時到位率100%;處理結果滿意率80%

  第九章

  附則

  9.1本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辦審批,自20xx年元月1日起實行,原相關管理制度、規定(除簽署格式單外)作廢。凡公司下發的建設項目管理文件與本制度不一致之處均按本制度執行。各分公司如有與本制度內容相背離的規定,必須按照本制度進行調整。

  9.2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在公司。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15

  一、目的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有限公司。

  三、術語和定義

  1、建設項目指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建設項目。

  2、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建設項目,其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預算。

  3、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項目指存在或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所列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分為職業病危害一般、職業病危害較重和職業病危害嚴重三類。

  四、職責

  1、職業衛生領導小組是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的責任部門。

  2、生產部是建設項目規劃、設計階段和施工與試生產階段“三同時”的執行部門。

  3、財務部負責建設項目職業衛生資金的有效投入與管理。五、工作程序

  1、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編制預評價報告。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應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評審。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建設項目概況;

  (2)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勞動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評價;

  (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的類型分析;

  (4)對建設項目擬采取的職業病預防設施的技術分析和評價;

  (5)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置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配置及有關制度建設的建議;

  (6)對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措施的建議;

  (7)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的結論。

  2、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完成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后,應當按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并提交下列申報材料:

  (1)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申請書;

  (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3)建設單位對預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4)職業衛生專家對預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5)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審查一件;

  (6)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核或備案同意后,建設項目的選址、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職業病防護設施等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對變更內容重新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辦理相應的備案或者審核手續。

  4、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在初步設計階段,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并在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完成后,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其進行評審。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設計的依據;

  (2)建設項目概況;

  (3)建設項目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來源、理化性質、毒理特征、濃度、強度、分布、接觸人數及水平、潛在危害性和發生職業病的危險程度分析;

  (4)職業病防護設置和有關防控措施及其控制性能;

  (5)輔助用室及衛生設施的設置情況;

  (6)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

  (7)對預評價報告中職業病危害控制措施、防治對策及建議采納情況的說明;

  (8)職業病防護設施投資預算;

  (9)可能出現的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預防及應急措施;

  (10)可以達到的預期效果及評價。

  5、對職業病危害一般和較重的建設項目,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后,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施工。

  6、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后,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的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

  (2)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復印件);

  (3)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4)建設單位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評審意見;

  (5)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單位的資質證明(影印件);

  (6)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的批復文件(復印件);

  (7)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7、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經審查同意后,建設項目的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等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根據變更的內容,重新進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并在變更之日起30日內辦理相應的審查手續。

  8、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由取得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并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進行。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和有關施工技術標準、規范進行施工,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工程監理單位、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工程實施監理,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工程質量承擔建立責任。

  9、建設項目完工后,需要進行試運行的,其配套建設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試運行時間應當不少于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日,國家有關部門另有規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業除外。

  10、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的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建設項目沒有進行試運行的,應當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11、在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應當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進行評審。

  12、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自行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竣工驗收,并自驗收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備案,提交下列文件、資料:(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備案申請書;

  (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備案通知書(復印件);

  (3)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復印件);

  (4)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5)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的資質證明(影印件);

  (6)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7)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8)建設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一件;

  (9)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自行驗收情況報告;

  (10)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13、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

  (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批復文件;

  (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資質證明(影印件);

  (4)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復印件);

  (5)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6)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7)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8)建設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9)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資質證明(影印件);

  (10)(10)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14、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

  (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批復文件(復印件);

  (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資質證明(影印件);

  (4)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5)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6)建設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7)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資質證明(影印件);

  (8)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15、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配套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分期與建設項目同步進行驗收。

  六、記錄

  1、《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臺帳》

  2、《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臺帳》

  3、《職業病防護設施臺帳》)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16

  為進一步規范教育工程基建程序,保證工程質量,落實好建設項目管理實施中的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提高投資效益,健全廉政監督制度,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校基本建設監督工作的通知》(閩教發〔20xx〕29號)文精神,結合我縣教育實際,制定此管理辦法,請各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加強中小學建設工程組織領導

  項目實行法人責任制,學校校長作為項目法人要加強工程項目的領導。項目學校要指定責任心強的教師為項目組成員,負責學校工程的全程管理,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管理機制。項目學校應認真做好工程項目申報、前期工作的準備、項目建設施工過程、竣工驗收、檔案收集等工作。

  二、新建、修繕項目的申報

  (一)學校申報新建項目,要本著有利于學校的發展,有利于提高學校的辦學條件,方便師生的原則,不搞重復建設,不搞舉債建設。學校新建項目需以書面形式向縣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教育局同意后辦理相關建設手續方可建設。申請報告中應包含如下內容:學校基本情況、項目建設內容和規模、建設地點、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建設期限。

  (二)學校確實需修繕項目,由學校班子研究確定需修繕項目,按《壽寧縣教育系統財務支出補充規定》(壽教〔20__〕95號)精神,學校對項目進行預(估)算后,投資資金達1萬元以上的項目,填寫《壽寧縣學校大宗物資采購及大型修繕審批表》報教育局計財股和教育分管領導審核,經教育局局務會議通過,辦理相關建設手續后方可修繕。并將《壽寧縣學校大宗物資采購及大型修繕審批表》報基建股備案一份。

  三、項目前期工作的準備

  (一)項目前期手續的辦理。學校項目負責人應指定項目組成員按基建手續流程辦理相關手續。組織辦理新建項目用地規劃許可證、初步設計方案的審定、環境保護審核、可研批復、立項批復、選址意見書、地質勘察、施工圖紙設計、施工圖紙審查、工程預算書編制、工程預算書編制審核、工程招標方式核準、消防設計審核、招投標、簽定施工合同、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施工許可證等環節工作。對于零星修繕項目按有關規定確定選擇公開或邀請有資質的施工單位,雙方簽定合同(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力和義務,選擇施工單位的過程和合同主要內容必做到公開透明,校長不得指定施工單位。

  (二)施工場地的整理。在辦理完施工許可證前,項目學校應及時做好施工場所的“三通一平”(通路、通電、通水,場地平整),保證工程項目按時開工。

  (三)施工措施的準備。在確定監理單位后,項目學校配合監理安排施工組織,組織相關單位對施工圖進行會審,協助施工單位作好開工前各項準備工作。

  四、項目建設施工過程的管理

  學校建設項目組成人員應加強施工過程的監督,認真落實質量管理責任制。

  (一)對監理單位的管理。新建項目實行監理制,督促監理在工程重點部位(基礎驗槽、鋼筋檢查、砼的澆搗、主體驗收)施工過程中能到達現場監督檢查指導,做到事前控制;檢查監理對基礎、主體、裝飾工程的記錄,嚴把材料質量關;配合監理人員要共同做好材料的現場取樣見證和工程設計變更的有關簽證工作,同時檢查現場原材料進場見證記錄情況;檢查監理人員到位情況及施工隊施工情況,并做好有關記錄;學校要對項目監理單位履職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監理日志和監理月報。

  (二)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協助施工單位及時開工建設,監督施工場地安全規范,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加強工地安全管理,督促施工隊按《安全文明施工設施標準化作業》進行施工;加強與施工單位協調,處理好學校校園與周邊安全工作,確保學校師生與財產安全;檢查施工管理、技術人員到位情況并做好有關記錄;檢查施工單位施工日記記錄情況與現場是否一致。項目擴大規模、改變功能、提高標準、變更設計和增加施工現場簽證需按規定向縣教育局、縣分管領導、縣建設工程項目監督領導小組報告。項目建設學校在建設過程中要及時與基建股保持聯系。

  (三)對零星修繕項目的管理。對建設規模小、沒有聘請監理的零星修繕項目,學校建設項目組成人員負責工程的全程監督工作。特別對隱蔽工程部分,要及時做好簽證記錄、拍攝照片,必要時邀請設計、住建局等相關專家,核查后方可隱蔽。學校不得隨意增加變更建設項目,確實需增加變更的建設項目由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施工,申請內容中應注明增加變更項目名稱、原因分析、資金控制。

  五、項目竣工驗收管理

  工程竣工驗收要嚴格按照建設部頒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并參照壽寧縣教育局關于轉發《關于全省校安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注意事項的通知》的(壽教〔20xx〕298號)精神執行。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向學校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學校及時上報縣教育局,并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組織驗收。工程驗收后學校應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應將項目前期準備、施工過程、竣工驗收等基建檔案材料,按《學校建設項目竣工基建檔案驗收材料目錄》整理歸檔,同時將檔案材料制成電子文檔(與紙質文檔一致),將原件檔案送基建股備案。

  對修繕零星項目的驗收,項目需在學校項目組成人員(兩人以上)監督管理的基礎上,先由施工單位向學校提交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具體工程量清單和簽證單,報學校審核后。再經縣教育局、財政局或有資質的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一同到現場復核工程量清單和簽證單的.內容,最后由有資質的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編制工程結算報告。

  六、項目資金管理

  對工程資金撥付的管理。實行按工程進度撥款制度,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經學校項目組成人員、項目監理、校長核實,報教育局、財政局審批撥款,學校不得超進度付款。各項目參照《壽寧縣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專項資金撥付管理辦法的通知》(壽校安辦〔20xx〕14號)精神執行。

  七、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

  (一)施工、監理單位,代理機構的確定管理。所有學校建設項目的可研編制、地質勘察、圖紙設計、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監理、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和執業資格的機構或單位來承擔,校長不得指定代理機構,應根據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招標方式批準來確定,如果沒注明招標方式的項目,代理機構的選擇應通過縣教育局局務會議、學校班子會議商討或利用教育工程代理機構資質庫中隨機抽取后來確定。項目不得發包給個人和沒有相應資質和執業資格的單位,在沒有簽訂合同(協議)前不得對工程進行開工建設。

  (二)施工過程的監督管理。項目學校應加強施工、監理合同履約管理,提高合同履約質量,抓好項目的簽證工作,做到“隨做隨簽、一項一簽、一事一簽、工完簽完”,確實需做增加變更的工程項目,由施工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項目學校同意增加變更后方可施工。有聘請監理單位監理的項目要做好核實工作,沒有聘請監理單位監理的項目由項目組成員做好簽證工作。落實質量管理責任制,確保項目施工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對于工程預、結算造價在100萬元及以上的建設項目,嚴格按照中共壽寧縣委、壽寧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壽寧縣建設工程項目監督管理規定》的通知(壽委〔20xx〕52號文)精神執行。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17

  第一章總則

  1、為加強學校建設計劃項目管理,規范項目建設工作,提高項目管理水平,保證建設計劃順利實施,根據國家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寧鄉縣學校建設項目計劃管理制度。

  2、建設計劃以提高全縣教育改革發展水平為目標,以加強基礎建設、隊伍建設、完善內部管理為保障,切實加強內涵建設,通過建設,使項目學校成為省、市、縣的示范、提高質量的示范和辦出特色的示范。

  3、建設計劃堅持“省市引導、縣級政府為主、教育局實施”的原則,采取縣政府、縣教育局和項目學校分級管理的方式,以學校管理為基礎,縣級政府管理為主。同時,各部門、單位和社會有關方面有效參與和支持。

  4、實施建設計劃所需資金主要由縣政府統籌。地方財政安排相應的經費予以支持。

  第二章管理職責

  1、由教育局制定項目建設的總體規劃和規范要求,制定項目管理辦法等,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統籌指導建設計劃的相關工作。

  (二)制定相關政策、管理規定和績效考核辦法等。

  (三)組織專家復核地方上報的項目學校名單、項目建設實施方案和任務書及項目建設進展報告等。

  (四)按計劃組織開展政策發布、業務咨詢和培訓等工作。

  (五)建立項目建設信息采集與績效監控系統,開展年度績效考評工作。

  (六)協調、指導項目學校的項目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調研督查、年度檢查、項目驗收、掛牌表彰、成果宣傳等。

  2、縣人民政府是項目實施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按照上級領導要求,組織本地區項目學校的申報、評審和推薦工作。

  (二)負責指導、檢查、監督本地區項目學校的項目建設工作,監督本地區項目學校按項目建設任務書完成建設任務,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三)負責統籌落實和籌集項目學校的建設資金,對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確保專款專用。

  (四)向省市相關部門報送本地區項目建設階段進展報告和項目完成總結性報告。

  3、縣教育局是項目學校的主管單位,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按照上級有關領導的要求,指導所屬學校進行項目申請,確保落實相關政策。

  (二)負責指導、檢查所屬項目學校的項目工作,監督項目學校定期進行自查,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三)按要求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報送所屬項目學校項目建設階段進展報告和項目完成總結性報告。

  4、項目學校法人代表為項目建設監督人。項目學校應設立專門機構具體負責本校項目建設的規劃、實施、管理和檢查等工作,接受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對項目實施過程和結果進行監控、檢查和審計。

  第三章申報評審與組織實施

  1、申報評審工作按照省、市教育部門公布的'年度建設計劃執行,包括核定申報指標、預審推薦、組織復核、統一社會公示、正式發文公布等環節。

  (一)縣政府、發改、財政、教育等部門核定申報指標年度申報的項目學校控制數。

  (二)地方預審推薦。教育局組織項目學校按照省、市教育部門和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有關文件要求,上報申報材料,提出基本建設思路、初步設想和計劃方案。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組織專家對項目學校的申報材料進行預審,確定本地區擬推薦申報的項目學校,統一報至上級主管部門。

  (三)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組成專家組,根據學校建設計劃項目學校遴選基本條件,對各地推薦申報的項目學校申報材料進行復核,根據需要對項目學校申報信息進行現場核查。

  (四)統一公示。復核結束后,在報紙或媒體、網站上公布擬立項支持的項目學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接受社會監督和質詢。

  (五)正式發文公布。公示期滿后,教育局會同縣發改、財政等部門公布項目學校名單。

  2、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根據已批準項目學校的重點建設任務等因素,下達財政專項資金總預算控制數及年度預算控制數。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據此組織項目學校及其舉辦者制定項目建設方案,并填寫項目建設任務書,以及制定相應的保障措施和管理辦法。

  3、教育局協同發改、審記、財政等部門組織專家對修訂后的項目建設方案和任務書進行評審論證,復核并將通過評審論證的項目建設方案和任務書報送上級主管部門,達到要求的予以批復。批復后,正式啟動項目建設工作。

  4、項目單位按照上級批復的項目建設方案和任務書,組織實施項目建設。項目建設方案和任務書一經審定,必須嚴格執行,項目建設過程中一般不得自行調整。如確需調整的,項目單位須報經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核準后,由省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核定。

  第四章資金管理

  1、縣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和籌集項目學校的建設資金,對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確保專款專用

  2、項目學校應統籌安排使用不同渠道的專項資金,科學、規范、合理地編制本校建設項目的總預算及年度預算。項目預算是項目學校綜合預算的組成部分,應納入學校總體預算。

  3、項目學校要嚴格按照項目建設方案和任務書提出的目標組織項目建設,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加強資金管理。專項資金當年結余,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4、專項資金按財政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辦理支付,納入項目學校財務機構統一管理,并設置單獨賬簿進行明細核算,專款專用、專賬管理。

  5、凡納入政府采購的支出項目,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經過招投標、集中采購等規范程序后方可列支。

  6、凡使用財政性資金形成的資產,均為國有資產。項目學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管理,合理使用。

  第五章監督檢查與驗收

  1、建立省市監督檢查、地方監管和項目學校自我監測的三級監控考核體系,對項目學校建設計劃的實施實行事前科學論證、事中監控指導、事后效益評價的全過程審核、監控和考核。

  (一)縣教育局負責指導項目的實施,檢查和監督項目學校的建設進展情況,及時解決建設過程中的問題。

  (二)縣財政切實履行各項資金及政策支持承諾,確保項目實施質量與進度。

  (三)項目學校負責項目建設日常工作和過程管理,設立專門機構,建立管理責任制和績效考評機制。

  2、在計劃實施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中止或取消項目等處理。

  (一)編報虛假申報信息,騙取項目學校建設權。

  (二)項目執行不力,未開展實質性的建設工作。

  (三)擅自改變項目總體目標和主要建設內容。

  (四)項目經費的使用不符合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

  (五)無違規行為,但無正當理由未完成項目總體目標延期兩年未驗收的。

  (六)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制度規定的行為。

  3、項目完成后,項目學校應撰寫項目總結報告,由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初審后,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門申請項目驗收。總結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建設基本情況,建設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成效,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度,對其他地區和學校進行示范、帶動和輻射的成效,以及專項資金預算執行情況和使用效果,資金管理情況與存在的問題等。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18

  1.目的

  為為了確保實驗小學報刊郵件及時準確地收發。

  2.范圍

  適用于管理處。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當值人員接到郵遞員送來的報紙、雜志時,必須仔細核對,各類報紙、雜志的名稱、數量是否與《報刊明細表》上的數量相符,如有疑問需及時與投遞員、校方管理員查詢、核對。

  3.2當值人員接到郵遞員送來的書刊、雜志時,認真核對各種書刊的數量后,方可簽字確認,并隨時在《實驗學校郵件期刊簽收登記表》上各欄目詳細登記。

  3.3當值人員接到掛號件和特快專遞時,應認真核對地址、姓名、并隨時在《實驗學校郵件期刊簽收登記表》上各欄目詳細登記。對于此類信件應在盡快通知收件人領取。

  3.4由政府機關單位(如:區教育局等政府職能部門、其它學校)發來的文件,通知,應立即通知相關人員領取或在有人員頂崗的情況下發送,同時在《實驗學校郵件期刊簽收登記表》上予以詳細登記。

  3.5如遇可疑信件(如:港臺信件)、無郵件地址或信封內容辯認不清,可通知上級部門或派出所處理。

  3.6報刊郵件的分發

  3.6.1報刊根據《校方報刊明細表》上的分發目錄,將房號寫在報刊第一版的左上角。

  3.6.2雜志根據報刊明細表的訂閱目錄,通知相關人員領取,需認真核對四

  3.6.3季郵件期刊簽收登記表上名稱、房號、數量后,要求收件人在簽收人、簽收日期欄上簽 字確認,其不得跨格、跨欄填寫。對安全員不能確認的收件人可要求出示身份證件,安全員核對后在經手人欄簽字確認。

  3.6.4掛號信件、特快專遞補和政府機關單位發來的文件,通知等信件的領取確認方法同上。如是安全員送達由送達人在經手人欄簽字確認,掛號信件和特快專遞補不可代領代簽,對不能確認的英文信件,可詢問校的英語教師確認,用鉛筆在信封上標注;對于英語教師都無法確認和地址不詳的信件,在值班室門前公告欄上登報,三日未有人領取回郵遞員。并需完善手續。

  3.7刊郵件的存放

  3.7.1當遇到節假日等報刊雜志不能送發時,當值人員應將每天的報刊分類存放于辦公桌抽屜中,不得隨意給其它人員借閱。

  3.7.2信件應避免無關翻閱,確保郵件安全送發到各收信人手中。

  3.8八、以上未盡事宜和在實際操作中有疑問的,可咨詢校方總務處或物業管理單位,物業管理單位將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本細則。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19

  一、目的

  為了減少或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園區企業新、改、擴建項目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園區企業新、改、擴建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入生產使用全過程。

  三、職責

  1、園區企業負責人履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主體責任。

  2、園區行政部負責園區企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三同時”監管。

  四、工作程序

  (1)總要求

  1.凡園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企業,從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都必須嚴格按照建設企業安全生產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進行建設與管理。

  2.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企業的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企業概算,園區企業負責人應保證安全設施資金的足額投入。

  (2)可行性研究

  1.園區企業需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時,由主要負責人提出申請,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

  2.對于安全風險較大的建設企業,如危險物品倉庫,噴油車間等,在進行企業可行性研究時,應對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專門論證。應委托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預評價,對建設企業安全設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安全生產對策的具體方案。

  3.對于安全風險較大的建設企業,可行性研究報告書應對建設企業安全生產設施的科學性、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安全生產措施方案。

  4.對于安全風險較小的建設企此,在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時,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對建設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及安全設施進行綜合分析,并編制安全設計專篇。

  5.負責可行性研究的機構和負責安全生產評價的'機構不能是同一單位,且要具備相應的資質。

  6.主要負責人應將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交園區行政部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設計

  1.園區企業需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時,應委托有資質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進行設計。

  2.設計單位應嚴格依據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評價的要求進行安全設施設計,落實安全生產措施。

  3.安全設施設計應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經審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

  (4)施工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施工前,園區企業應報相關政府企業立項審批,取得施工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2.施工時,應聘請具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并聘請具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不能是同一單位。

  3.施工、監理和設備材料供應等單位,應嚴格依據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監理和設備材料供應,確保安全設施設計方案的有效實施。

  (5)驗收

  1.建設企業竣工驗收前,園區企業應委托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

  2.園區企業應將安全驗收評價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安全設施專項驗收。

  3.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設施單項驗收合格后,園區企業應向建設單位申請對建設企業進行總體竣工驗收。

  (6)投入生產和使用

  建設企業必須通過安全設施單項驗收合格和建設企業總體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正式投產使用后,不得將安全設施閑置不用或拆除,應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

  (7)生產設備設施的變更

  1.生產設備設施的變更包括設備設施型號變更、配件更換、電氣設備變更、安全設施變更和設備設施更新改造等。

  2.施工過程中或設備設施生產使用過程,若需要對生產設備設施進行變更時,應對變更的內容重新進行設計,并填寫《設備設施變更申請書》,經過原設計單位簽字同意。

  3.在生產設備設施變更的全過程中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8)“三同時”檔案管理

  園區企業ehs(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人員收集與“三同時”相關的資料,并建立“三同時”資料檔案,永久保存。“三同時”資料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安全評價中介機構、可行性報告研究、設計、施工和監理等單位的資質證明復印件;

  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企業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設計圖紙、施工萬案、施工許可證:材料供貨證明資料;安全設施單項驗收合格證明、建設企業總體竣工驗收合格證明安全設備設施變更申請和變更意見書;與“三同時”相關的其它資料。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20

  為了進一步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體現教師良好的風貌和行為習慣,確保師生免受毒物對人體的危害,結合學校實際,為做到措施得力,責任到人,落實到位,確保禁煙活動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成立控煙組織機構,由校長擔任組長,下設控煙行為監督小組、專職控煙監督員。

  二、控煙組織機構每學期要寫出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監督,張貼禁煙標語,期末寫出工作總結。

  三、全體教師積極參與爭創“無煙會場”“無煙辦公室”“無煙教室”活動,成績突出者,給予獎勵。

  四、校內所有辦公場所,不得放煙灰缸,地上不得有煙蒂,室內不得有煙味。

  五、教師在上課、輔導自習、備課、批改作業期間,不得在教室或辦公室抽煙。

  六、召開教師會議或全校師生大會或重大活動時,任何教師在上述場所不得抽煙。

  七、若在禁煙場所發現教師抽煙,學校給予通報批評,并與“師德綜合考核”、評優、評先掛鉤。

  八、若發現學生煙抽,令其寫出書面檢查,并扣除班內積分,同時給予紀律處分。

  九、控煙組織機構,不定期組織有關人員檢查,并將檢查情況用文字形式如實上報,以便積累經驗,改進工作。

  十、學校定期組織師生學習煙草對人體有害的有關知識,提高認識,通過看書籍、講實例、談認識、寫體會、下保證等方法,爭取自覺、主動禁煙。

  十一、學校每學期要在學生中開展一次“拒吸第一支煙,做永不吸煙的新一代”簽名活動。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21

  1、目的

  為了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項目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三同時”法律法規,確保公司建設項目(工程)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及消防標準,保障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防止環境污染,根據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及集團公司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

  3、術語和定義

  3.1建設項目

  指新建、改建、擴建的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的危化品建設項目。

  3.2 “三同時”制度

  指公司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建項目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其勞動保護、安全環保、消防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的投資應納入建設項目預算。

  3.3 “三查四定”

  指查設計漏項、查未完工程、查工程質量隱患;定任務、定負責處理單位和人員、定處理措施、定整改期限。

  4、職責

  4.1投資發展部

  負責公司建設項目的立項和驗收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a)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衛生、安全環保及消防“三同時”規定;

  b)在建設項目立項時,應含有職業衛生、安全環保、消防的論證內容;

  c)編制(或審批)建設項目計劃任務書時,應含有職業衛生、安全環保及消防設施所需投資計劃;

  d)根據建設單位報送的建設項目驗收專題報告,組織對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4.2安全生產部

  對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及檢查。其職責為:

  a)監督檢查建設單位及承擔建設項目的單位“三同時”的執行情況;

  b)根據建設項目的需求,配合投資發展部完成公司負責項目前期的預評價工作;

  c)違反“三同時”規定的建設單位及承擔設計、施工等任務的單位,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并監督檢查其整改情況;

  d)參與對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查及三查四定工作;

  e)建立健全建設項目“三同時”臺帳。

  4.3技術部的職責

  a)從項目范圍、進度、質量、投資等方面對項目的實施進行組織、協調和控制;

  b)參與項目的立項審查、驗收工作;

  c)組織對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的安全環保消防及職業衛生設施審查;

  d)組織對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安全環保消防及職業衛生設施建設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向相關方下達整改通知,并監督檢查其整改情況;

  e)在項目建設期間,配合建設單位,組織相關部門對建設項目進行三查四定。

  4.4分公司(項目組)

  負責對本單位區域內立項實施的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安全環保及消防“三同時”負全面管理責任。其職責是:

  a)在項目建設前期組織開展對項目預評價工作,并上報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審查、批復許可;

  b)在編報建設項目投資計劃時,應將職業衛生、安全環保設施所需投資一并納入計劃,同時編報;

  c)對承擔建設項目的單位提出落實“三同時”規定的具體要求,并負責提供必需的資料和條件;

  d)在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前期,按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組織辦理建設項目試生產行政許可;

  e)在建設項目生產設備調試階段,應同時對職業衛生、安全環保設施進行調試,對其效果做出評價。在人員培訓時應有職業衛生、安全環保的內容,應制定完整的職業衛生、安全環保方面的規章制度;

  f)建設項目驗收前,應自主選擇并委托政府職能部門認可的、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勞動條件檢測、危害程度評價、環境監測分析并由其出具相應的報告;

  g)組織編制職業衛生、安全環保、消防驗收專題報告,并報請政府主管部門組織職業衛生、安全環保、消防單項驗收工作;

  h)對單項驗收中提出的有關職業衛生、安全環保方面的改進意見應按期整改;

  i)建立健全本單位建設項目“三同時”臺帳。

  5、內容

  5.1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建設項目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行政許可和“三同時”法律法規,主動、積極地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工作檢查和指導,及時落實政府有關工作指示和要求。

  5.2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進行建設項目安全、職業衛生預評價、環境影響評價;

  a)在政府部門進行了立項備案的建設項目;

  b)火災危險性生產類別為甲類的建設項目;

  c)爆炸危險場所等級為特別危險場所和高度危險場所的建設項目;

  d)大量生產或使用Ⅰ級、Ⅱ級危害程度的職業性接觸毒物的建設項目;

  e)大量生產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設項目;f)有關部門確認的其它危險、危害因素大的建設項目。

  5.3未在政府部門進行了立項備案但又符合5.2中的b-g的條款的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分公司)組織進行內部安全環保評估,并形成書面的評估意見。

  5.4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評價、施工及施工監理要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建設項目試生產應得到政府相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正式投產要遵照法律法規要求及時辦理相應的排污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作業人員要取得相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并持證上崗。

  5.5建設項目各階段行政許可、“三同時”基本工作要求

  5.5.1可行性研究及項目設立審查階段

  5.5.1.1編制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報告。

  5.5.1.2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報送資料。

  5.5.1.3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將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相關資料報送政府環境保護行政部門評審(審查)。

  5.5.1.4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將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及相關資料報送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評審(審查)。

  5.5.1.5各項評審(審查)通過后,將各評價報告及評審意見存檔。

  5.5.1.6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項目立項審核、批文。

  5.5.2初步設計階段

  5.5.2.1工程建設部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嚴格按照現行安全、環保、消防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進行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應包括安全、環保、消防和職業病防護設施的設計專篇,專篇內容應落實各評價報告書提出的措施及評審意見。

  5.5.2.2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及相關資料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

  5.5.2.3將消防設施初步設計專篇及相關資料報公安消防機關審查。

  5.5.2.4將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及相關資料報衛生行政部門審查。

  5.5.2.5將建設項目環保設施設計專篇及相關資料報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審查。

  5.5.3施工圖設計階段

  5.5.3.1督促設計單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及各評價報告書、初步設計評審意見完成安全、環保、消防、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施工圖設計,施工圖中應詳細說明安全、環保、消防、職業病防護設施的運行參數和技術指標。

  5.5.3.2將建設項目消防設施施工圖設計及相關資料報公安消防機關審查。

  5.5.4施工建設階段

  5.5.4.1認真落實消防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審查提出的意見,落實安全預評價、環境影響評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及其評審(審查)中提出的措施,保證安全、環保、消防、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施工進度和質量,確保安全、環保、消防、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同時竣工、同時投入使用。

  5.5.4.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只能由具備相應工程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承擔。施工單位在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前須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

  5.5.4.3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工藝變化、生產規模變化及安全、環保、消防、職業病防護設施改變等設計變更時,須將設計變更及說明報相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或備案。

  5.5.5裝置試生產前

  5.5.5.1項目建設完成時,向地方環境保護行政部門和省安監部門提交試生產申請,試生產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組織試生產。

  5.5.5.2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研究建設項目試生產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并提出對策,且按照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制定周密的試生產方案。

  5.5.5.3將試生產方案報送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5.5.5.4向公安消防機關提出消防設施驗收申請,驗收通過后方可轉入試生產。

  5.5.6試生產階段

  5.5.6.1委托并配合具有相應資質的環境監測單位監測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及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編制監測報告,將監測報告及相關資料報送負責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環保部門申請驗收。

  5.5.6.2委托并配合具有相應資質的評價機構開展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編制評價報告,將報告書及相關資料報送衛生行政部門審查驗收。

  5.5.6.3委托并配合具有相應資質的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驗收評價,編制評價報告,將報告書及相關資料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驗收。

  5.5.6.4試生產必須在批準的規定時限內完成,試生產未完成不具備驗收條件的應及時辦理試生產延期手續,不得超期試生產和未經竣工驗收投產。

  5.5.6.5準備驗收資料并提交竣工驗收申請,經政府有關部門驗收后,轉入正式生產階段。5.6建設項目申請竣工驗收需具備下列條件

  a)職業衛生、安全環保設施已按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

  b)對建設項目中職業衛生、安全環保設施的效果進行了測定;

  c)對試車或試生產中所發現的危及職工安全和健康的問題進行了整改;

  d)對可能影響職工安全和健康的生產崗位進行了檢測,并建立了檔案;

  e)建立健全了職業衛生、安全環保操作規程、安全規章制度和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案;

  f)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并建立檔案制度;

  g)符合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要求。

  5.7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建設項目負責單位的有關部門及公司安全生產、技術管理部門、要經常進行現場檢查監督。

  5.8建設項目負責單位要對項目的計劃、實施全面負責,對實施項目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

  5.9建設項目負責單位在項目建設施工后期應組織進行“三查四定”工作。

  5.10對建設項目中的職業衛生、安全環保設施驗收不合格的,應組織限期整改。

  5.11建設項目驗收合格,正式投入運行后,生產設施和職業衛生、安全環保設施必須同時投入使用。

  5.12建設項目未經批準強行投產造成傷亡事故、職業中毒、職業病等職業危害和環境污染事故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批準投產單位(部門)和投產者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5.13建設項目行政許可、“三同時”檔案和臺賬

  5.13.1各級安全環保職能管理部門作為本單位建設項目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行政許可和“三同時”工作的監督管理歸口部門,負責建立健全建設本單位項目行政許可、“三同時”工作臺賬。

  5.13.2項目建設相關部門應當向安全環保管理部門提供建設項目相關技術資料、項目投資額及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投入基礎數據等有關資料。

  6、附則

  6.1本制度若與國家及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按照國家及上級規定執行。

  6.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本制度及未盡事宜由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22

  (一)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的含義及內容

  指建設單位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的實際成本,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及按照合同規定付給施工企業的預付備料款和預付工程款具體內容有7項:

  (1)各種房屋和建筑物支出;

  (2)設備附著物支出;

  (3)資源開采工程支出;

  (4)道路建筑工程支出;

  (5)水利工程支出;

  (6)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支出;

  (7)拆除、整理支出。

  確定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①建設單位預付給施工企業的工程款和備料款,在未收到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價款結算單,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手續前,只能作為往來款處理,不能計入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

  ②建設單位自營工程所發生的各項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都必須按實際支出數計入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不能按預算價格進行結轉

  ③由于管理不善、設計方案變更等原因而造成的報廢工程損失,經批準后,應當從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中轉到待攤投資支出

  (二)設備投資支出的含義及內容

  設備投資支出是指建設單位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各種設備的實際成本具體內容需要安裝設備不需要安裝設備為生產準備的不夠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的實際成本。

  確定設備投資支出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①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和工具、器具購入時,無論是驗收入庫,還是直接交付使用單位,都直接計入設備投資支出;

  ②需要安裝的設備購入后,無論是驗收入庫,還是直接交付安裝,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才能計入設備投資支出:

  一是設備的基礎和支架已經完成;

  二是安裝所需的圖紙已經具備;

  三是設備已經運到安裝現場,驗收完畢,吊裝就位并繼續安裝

  ③對列入房屋、建筑物等建筑工程預算的附屬設備,如暖氣、通風、衛生、照明、煤氣等設備,出庫安裝時,不能計入設備投資支出

  ④需要安裝設備的基礎、支柱等所發生的建筑安裝費用,不能作為設備投資支出

  (三)待攤投資支出的含義及內容

  指建設單位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按照規定應當分攤計入交付使用資產成本的各項費用支出。

  具體內容有33項:建設單位管理費用;土地征用及遷移補償費;土地復墾及補償費;勘察設計費;研究實驗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設備檢驗費;負荷聯合試車費;合同公證及工程質量監理費;(貸款)項目評估費;國外借款手續費及承諾費;社會中介機構審計(查)費;招投標費;經濟合同仲裁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車船使用稅;匯兌損益;報廢工程損失;壞賬損失;借款利息;固定資產損失;器材處理虧損;設備盤虧及毀損;調整器材調撥價格折價;企業債券發行費用;航道維護費;航標設施費;航測費及其他待攤投資支出

  確定待攤投資支出應注意的問題:

  ①經營性項目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不作為土地征用及遷徙補償費的內容,而直接計人其他投資支出中無形資產項下

  ②建設單位發生固定資產和設備的盤虧、盤盈要先作為待處理,報經財政部門批準后,再計人待攤投資支出

  ③對取得的器材處理收入和調撥溢價,要沖減待攤投資支出

  ④為進行可行性研究而購置的固定資產所發生的支出,不能列入待攤投資支出

  ⑤建設項目的土地平整、原有障礙物的拆除和建筑場地的布置所發生的費用,不能列入待攤投資中土地征用及遷移補償費項目

  ⑥建設單位支用的借款未按規定的用途使用,擠占挪用部分的罰息支出以及不按期歸還借款而支付的滯納金,應該由建設單位在留成收入中支付,不能列作待攤投資支出

  (四)其他投資支出的含義及內容

  指建設單位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房屋購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購置、培養、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種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發生的支出具體內容有以下7項:

  (1)房屋購置;

  (2)基本畜禽支出;

  (3)林木支出;

  (4)辦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購置費用;

  (5)為可行性研究購置固定資產的費用;

  (6)購買或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的費用;

  (7)遞延資產。

  (五)交付使用資產的含義及內容

  指建設單位已經完成購置、建造過程,并已交付或結轉給生產、使用單位的各項資產。

  (1)房屋、建筑物、管道和鐵路等固定資產成本;

  (2)動力設備和生產設備等固定資產成本;

  (3)運輸設備及不需要安裝設備、工具、器具和家具等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成本;

  (4)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成本;

  (5)林業建設單位為農場而引購的畜禽、役畜和林木等實際購置成本和種植成本。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23

  為強化項目部安全生產,使安全設施能夠及時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設施“三同時”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安全經理負責。

  2、新、改、擴、技改、革新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驗收時都必須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設施,這些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3、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4、在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等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設計規范和標準。

  (2)設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必須有鑒定報告。

  5、新產品生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采用成熟的`工藝方法;

  (2)工藝條件的送取應符合安全要求;

  (3)具備可靠的安全措施;

  (4)設備造型和建筑等,應符合防火、防爆、工業衛生等標準和規定要求;

  (5)設計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評價。

  6、審查初步設計或方案時,應有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部門及工會參加評審工作,凡未經上述部門簽署同意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7、施工過程中,應有人負責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缺陷。

  8、在竣工驗收工作中,要有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部門,會同工會組織參加,凡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試車或經考核達不到原設計要求時,均不能驗收,直到達到要求。

  9、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24

  一、目的

  為強化我公司安全生產,使安全設施能夠及時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三、職責

  安全設施“三同時”具體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落實。

  四、管理內容

  1、凡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驗收時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3、公司應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1)在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必須進行安全條件論證;

  (2)設計單位在進行初步設計時,應同時編制《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3)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查批準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設施的設計,并確保施工質量;

  (4)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規范進行驗收,不符合安全規程和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不得驗收和投產使用;

  (5)建設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后,安全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時投入使用;

  (6)安全設備設施的變更應經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履行變更程序,作好變更記錄,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7)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應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五、管理要求

  1、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等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設計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環護、消防等設計規范和標準。

  (2)設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必須有鑒定報告。

  (3)新產品轉入批量生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采用成熟的工藝方法。

  2)工藝條件的選取應符合安全要求。

  3)具備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報警裝置及發生事故的.緊急處理裝置等)。

  4)設備選型和建構筑物,應符合防火、防爆、工業衛生等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5)設計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評價。

  2、審查初步設計或方案時,應有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部門參加評審工作,凡未經上述部門簽署同意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3、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4、施工過程中,應有人負責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的缺陷。

  5、公司相關各部門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凡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試車,或經考核達不到原設計要求的,項目均不能驗收。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25

  第一章:建設項目安全要求

  第一條、凡建設項目(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驗收時,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設施,這些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簡稱為“三同時”)。

  第二條、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

  第三條、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化工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編制化工建設項目可研報告,必須進行安全預評價和安全驗收評價:

  1、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

  2、危險性較大的化工建設項目〈如化工原料藥生產和大量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

  3、資總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其他化工建設項目。

  第二章:建設項目“三同時”實施程序

  第四條、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當按照安全生產設計規范要求,編制安全生產專篇,并依據安全監察機構審查同意的建設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在安全生產專篇中落實安全生產防護措施以及安全設施投資概算。

  第五條、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進行試生產,其配套建設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間,建設單位應當對安全設施運行情況和建設項目對安全的影響進行監測。

  第六條、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審查該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的安全監察機構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應與主體工程同時進行。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安全設施應當分期驗收。

  第七條、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安全設施經驗收合格后,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使用。

  第三章:建設項目安全管理

  第八條、建設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建設項目的設計必須由資質的設計單位完成。

  2、設計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等設計規范和標準。

  3、設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必須有鑒定報告。屬甲、乙類物品和易燃品、劇毒品,必須有所在地省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技術鑒定書。

  4、新產品轉入批量生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采用成熟的工藝方法;

  ②工藝條、件的選取應符合安全要求;

  ③具備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報警裝置及發生事故的緊急處理裝置等);

  ④設備選型和建筑等,應符合防火、防爆、職業等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⑤設計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評價。

  第九條、建設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第十條、在編制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時,必須將安全生產設施、塵毒治理納入計劃。其內容應有:

  1、說明生產流程、工藝條、件、危及安全生產的主要因素、塵、毒、噪聲、高頻射線等有害因素的種類和數量。

  2、對可能危及職工生產操作的不安全條、件和影響員工身體健康的塵毒有害因素,提出治理要求,并要設計部門應如何實現安全和勞動保護,使有害因素治理達到國家標準提出應采取的措施。

  3、改善勞動條、件,實現安全生產的投資(包括集資、貸款)要列入計劃。

  第十一條、設計文件中應編寫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專篇,其內容包括:

  1、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1)生產過程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2)原、輔材料和中間產物、副產物、產物的危險有害特性分析。

  2、設計中應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

  (1)總圖布置和建(構)筑物方面的安全措施。

  (2)工藝和設備、裝置方面的安全措施。

  (3)儲存設施方面的安全措施。

  (4)監控、報警、連鎖等工程設計方面的安全措施。

  (5)安全管理方面的對策措施。

  (6)其他綜合安全對策措施。

  3、安全管理機構設置。

  4、安全設施投資估算。

  第十二條、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第十三條、技改、革新、挖潛等項目在實施時應充分考慮現有安全設施是否能滿足安全衛生要求,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加以完善。

  第十四條、施工過程中應設專人負責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的缺陷。

  第十五條、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對建設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第十六條、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等部門應會同工會組織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凡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試車,或經考核達不到原設計要求的,均不能投入使用。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解釋權屬技安處。如有爭議時由廠安全生產委員會仲裁。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26

  一、基建處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依據國家基建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秉公辦事,投資額在50萬以上的工程必須進入招標代理中心進行公開招標。

  二、基建處每周一上午進行例會,總結上周工作,布署本周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派駐各工地代表,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各項目進度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問題,內容要詳實。會議決定的事項必須及時認真的落實。

  三、處里每半月組織全體人員對所有項目工地實施一次全面檢查,對工程進度快、質量高的項目進行通報表揚,反之要批評,以此實施陽光作業,增加工作透明度。

  四、各建設項目使用的建筑材料,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初步驗收,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不許使用,合格的才能取樣送質量檢測站檢驗,檢驗結果由派駐工地代表和監理共同取回,不得由材料供應商取回。

  五、各個建設項目的設計、用材如需變更時,應由工地代表、施工單位、監理人員共同提出,經基建處研究報校領導同意簽署意見后,以所發書面通知為依據,否則,不得變更。

  六、所有建設工程應先作預算,經甲乙雙方核對工程量后簽訂施工合同,按照形象進度撥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及時進行決算并予審計,以審計結果和施工企業進行結算。

  七、所有與建設項目相關的文件、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簽證、預決算和審計結論等各類資料,經辦人員必須及時轉交資料員統一管理,嚴防泄露和遺失,否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資料員移交市有關部門和學校檔案室。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27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強化我公司安全生產,使安全設施能夠及時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設施“三同時”主管領導及管理部門

  一、安全設施“三同時”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負責。

  二、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由設備動力部負責管理。

  第三章 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職責

  一、凡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驗收時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二、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三、公司應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1)在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必須進行安全論證;

  (2)設計單位在編制初步設計報告時,應同時編制《安全專篇》;

  (3)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查批準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設施的設計,并確保施工質量;

  (4)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規范進行驗收,不符合安全規程和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不得驗收和投產使用;

  (5)建設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后,安全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時投入使用;

  (6)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應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作好變更記錄,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第四章 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要求

  一、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等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設計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環護、消防等設計規范和標準。

  (2)設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必須有鑒定報告。

  (3)新產品轉入批量生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采用成熟的工藝方法。

  2)工藝條件的選取應符合安全要求。

  3)具備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報警裝置及發生事故的緊急處理裝置等)。

  4)設備選型和建構筑物,應符合防火、防爆、工業衛生等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5)設計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評價。

  二、審查初步設計或方案時,應有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部門參加評審工作,凡未經上述部門簽署同意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三、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四、施工過程中,應有人負責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的缺陷。

  五、公司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部門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凡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試車,或經考核達不到原設計要求的,項目均不能驗收。

  第五章 附 則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單位。

  二、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28

  一、目的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護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施工生產單位。

  二、術語和定義

  建設項目是指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

  職業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場所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相伴隨,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造成健康損害或者影響的各種危害。

  三同時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管理職責

  1、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必須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2、企管科是建設項目職業危害控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建設項目“三同時”各項管理工作。

  3、安全監察站是職業衛生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對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進行監督和檢查。

  4、各施工生產單位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發給員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個人衛生防護用品。

  5、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的`權利。

  四、一般規定

  1、對可能產生一般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落實建設項目職業危害設施“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危害預評價的衛生審核,設計階段應當進行防護設施設計的衛生審查,竣工驗收時進行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及職業防護設施的衛生驗收。

  2、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預評價、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由依法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

  3、礦屬施工生產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和培訓。

  4、礦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對從事有害作業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和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合同制工人、農民合同工應當在解除合同前進行職業病健康檢查。

  5、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與禁忌相關的有害作業。

  6、嚴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

  7、施工生產單位必須采取綜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揚塵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無毒材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29

  第一條為加強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評價工作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新建、改建、擴建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安全衛生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

  第三條安全衛生預評價報告是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設計報告中

  “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設計專篇”的編制依據。新建、改建、擴建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必須在可行性研究設計報告編制之前進行安全衛生預評價。

  凡未進行安全衛生預評價的開工在建的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須補做安全衛生預評價;幾未進行安全衛生預評價的已經竣工投產的'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須對其安全衛生現狀進行綜合評價。

  第四條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預評價工作,應由建設項目主體設計單位以外的熟悉本行業和本建設項目技術特點的、具有安全預評價資格的單位承擔。

  第五條為了從設計源頭上加強和規范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的安全衛生'三同時'工作,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負責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設計專篇的技術審查工作和安全衛生竣工驗收評價工作。

  第六條水電水利行業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設計專篇、竣工驗收評價專題報告的主要內容和有關規定,仍執行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轉發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通知》(水電規辦[20xx]0026號文)。

  第七條在新建、改建、擴建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規劃、設計管理中將安全衛生作為強制性實施的專題審查項目。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及其評審意見應向國家(省人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八條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及其評審意見備案實行分級管理。

  下列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及其評審意見應報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1、國務院審批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審批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工程);

  2、屬于國家核設施、保密工程等特殊性質的建設項目(工程);

  3、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工程);

  4、國家有明確要求的建設項目(工程)。

  上述以外的其它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及其評審意見,應報送建設項目(工程)所在地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九務本規定由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務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30

  一、總則:

  為提高工作責任性,增強全體員工的質量意識,最大限度減少產品形成過程中及交付后所產生的各種質量損失,進一步規范本公司內外部質量損失索賠的管理程序,根據公司質量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對原“質量賠償制度”有關條款作適當修改,具體條款如下:

  二、定義

  1.內部質量損失:指交貨前因產品未能滿足規定的質量要求所造成的損失(報廢損失費、返工返修費、降級損失費、停工損失費、產品質量事故處理費)。

  2.外部質量損失:指交貨后因產品不能滿足規定的質量要求所造成的損失(索賠費、退貨損失費、折價損失費、保修費)。

  以上定義出自gb/t13339—91標準。

  三、職責

  1.質量管理部負責將每月各車間檢驗員開具的返工、返修通知單、零件報廢單、讓步接收檢驗單進行匯總統計,于當月28日前交財務價格部。

  2.各倉庫保管員負責將每月各車間生產過程中發生的超定額領料、整修領料、售后服務領料情況進行匯總統計,于當月28日前報財務價格部。

  3.銷售部負責將每月售后服務所發生的費用進行匯總統計(差旅費、人工費、退貨損失費、保修費等)報質量管理部.由質量管理部統計、列出損失費索賠額,填寫報表并于當月28日前報財務價格部。

  4.財務價格部根據質管部、倉庫、銷售部反饋的統計數據進行內外質量損失的統計,形成詳細的項目報表于次月5日前報公司質量管理委員會工作小組。

  四、內外部損失計算

  1.凡因設計、制造及供方產品質量問題或因銷售指令傳遞失誤所造成的材料報廢需超定額領料時,必須由所在車間檢驗員對其報廢原因進行判定,并開具報廢單。車間憑檢驗員簽字認可的報廢單及領料單方可重新領料,否則倉庫不予發料。對于車間超定額領料同時各倉庫保管員將每月各車間超定額領料情況進行匯總統計,于當月28日前報財務價格部,由財務價格部進行核價,統計損失情況。

  2.凡因銷售指令傳遞失誤或設計、上道工序質量問題所造成的返工、返修,其返工、返修損失按14元/小時計價;屬供方廠質量問題所造成的返工返修,則返工、返修損失按其影響程度的大小,分別以5倍、3倍、2倍的14元/小時計價;若供方廠有能力對自已的質量問題進行返工返修的,則按因其停工所帶來的損失的大小,分別以5倍、3倍、2倍14元/小時計價;因供方質量問題,但經有關部門和領導批準讓步接收的,其損失根據該質量問題的影響程度的大小,按本批物資總額5~10%計價。上述損失每月由質量管理部進行匯總統計,于每月28日前報財務價格部。

  3.售后服務領用的所有材料(三包材料、收費材料、整修材料)必須在領料單用途一欄詳細注明領料原因,并經質量管理部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方可領料,(質量管理部做好臺帳),否則倉庫保管員不予發料,同時倉庫保管員將每月售后服務領用材料情況進行匯總,于每月28日前報財務價格部進行核價及損失統計。

  4.凡因供方廠質量問題而引起的售后服務,售后服務人工費按14元/小時計價,同時銷售部售后服務每月將外部損失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差旅費、服務人工費、索賠費、退貨損失費等)于當月26日前報送質量管理部。由質量管理部統計、列出損失費索賠額,填寫報表并于28日前報財務價格部。由財務價格部統計損失情況。

  五、索賠類別(略)

  六、索賠

  1.每月5日前財務價格部根據上月各部門上報的內外損失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列出詳細的損失明細報表報質量管理委員會工作小組。

  2.質量管理委員會工作小組接到內外損失明細報表后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及人員對內外損失情況進行分析,共同判定并進行責任分解,按上述索賠規定列出詳細的索賠清單(索賠理由、人員、金額)報質量管理委員會討論,主任審核批準后執行;向供方索賠的由財務價格部執行,向本公司員工索賠的'由組織人事部執行(在每月工資中扣罰)。

  七、相關規定

  (一)對生產過程中連續失職行為的加重處罰

  1.同一操作者在一個月內重復發生同類質量問題二次以上,責任操作者按質量損失的100%索賠;當月內連續發生三次以上同樣問題,責任操作者按質量損失的200%索賠,同時作下崗處理。

  2.內部生產過程中造成的質量故障,原則上由本工序進行返修,否則由生產制造部安排返修,同時按1.5倍返修費用計價。因未及時返工返修而耽誤按時交貨或入庫的,除按本規定執行質量損失索賠外,再對責任者追加扣罰50元;如返工返修后仍再出現質量損失,責任操作者按質量損失的100%扣罰,車間負責人按質量損失的5%扣罰。

  (二)對不合格品轉序和出廠的處罰

  未按規定對不合格品進行管理,使不合格品流入下道的:

  1.相關人員如:倉庫保管員未按規定對不合格品作隔離而導致不合格品轉序或出廠的,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00;發生二次,對責任者罰款500元,并作下崗處理。

  2.車間操作者擅自將不合格品進行裝配,發生一次,對責任者罰款200元;發生二次,罰款500元,并作下崗處理;車間負責人擅自決定使用不合格品的,發現一次罰款500元,并予以降職或免職處理。

  3.成品未經檢驗合格就交付放行的,發生一次對責任者罰款500元,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行政處理(如下崗、待崗等)。

  (三)對技術、管理工作不到位的處罰

  對因技術、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質量損失,按上述規定的處罰比例進行索賠。第二次按75%比例索賠;第三次按100%索賠,當月累計發生三次以上,責任人予以下崗處理。

  (四)對違規采購的處理

  凡未按規定要求采購的,限期三天內退回更換,未能及時退回的按采購金額50~100%扣罰;年內累計發生三次的作下崗處理.

  八、其他

  1、本規定未盡事宜,屆時由質量管理委員會主任解釋。

  2、本規定經董事長批準后執行。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31

  1、凡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驗收時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2、公司應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1)在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必須進行安全論證;

  (2)設計單位在編制初步設計報告時,應同時編制《安全專篇》;

  (3)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查批準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設施的設計,并確保施工質量;

  (4)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規范進行驗收,不符合安全規程和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不得驗收和投產使用;

  (5)建設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后,安全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時投入使用;

  (6)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應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作好變更記錄,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3、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等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設計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環護、消防等設計規范和標準。

  (2)設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必須有鑒定報告。

  (3)新產品轉入批量生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采用成熟的工藝方法。

  2)工藝條件的選取應符合安全要求。

  3)具備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報警裝置及發生事故的緊急處理裝置等)。

  4)設備選型和建構筑物,應符合防火、防爆、工業衛生等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5)設計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評價。

  4、審查初步設計或方案時,應有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部門參加評審工作,凡未經上述部門簽署同意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5、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6、施工過程中,應有人負責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的缺陷。

  7、公司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部門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凡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試車,或經考核達不到原設計要求的,項目均不能驗收。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范本(精選31篇) 相關內容:
  •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通用23篇)

    1 目的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2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

  • 建設項目的管理制度(通用24篇)

    為強化項目部安全生產,使安全設施能夠及時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設施“三同時”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安全經理負責。2、新、改、擴、技改、革新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驗收時都必須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設施...

  •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范本(精選20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保障建設工程的使用功能,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加強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中的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達州市的有關規定,結合基本建...

  • 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制度(通用3篇)

    為確保施工安全,防止人身傷亡、設備故障及火災事故的發生,創造文明施工的良好環境,特制定本辦法。本辦法由工程部負責實施。工程部監督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進行如下管理:一、安全1、制定安全管理目標2、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3、在施工組織設計...

  • 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制度(通用3篇)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質量管理辦法一、加強質量的事前控制1、確定工程質量要求和標準(包括施工、工藝、材料和設備各方面)。2、審查總包和分包商的資質,審核其是否配備與工程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相符合的力量并督促其完善。...

  • 學校建設項目管理制度(通用13篇)

    為了進一步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體現教師良好的風貌和行為習慣,確保師生免受毒物對人體的危害,結合學校實際,為做到措施得力,責任到人,落實到位,確保禁煙活動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 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規定

    為提高水電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水平,水利部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規定》,下面第一范文網小編給大家介紹關于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基本建設項目監督管理規定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已經總局20xx年第23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下面第一范文網小編給大家分享關于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幫助。...

  •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

    確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關于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的規定,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第一條為了確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的具體范...

  • 縣水利系統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制度

    制度是個社會的游戲規則,更規范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系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

  •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

    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依法由招標人負責。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關于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的全文,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施工(以下簡稱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根據《...

  • 學院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規定

    為進一步規范學院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活動,保護學院利益和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節約費用,在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活動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保證工程項目質量,確保學院工程建設項目為廉政工程和放心工程。...

  •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全文

    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關于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的全文,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施工(以下簡稱工程施工)...

  • 學院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規定

    為進一步規范學院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活動,保護學院利益和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節約費用,在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活動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保證工程項目質量,確保學院工程建設項目為廉政工程和放心工程。...

  • 葫蘆島市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資金(以下簡稱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財建〔XX〕39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

  • 規章制度
主站蜘蛛池模板: 长丰县| 堆龙德庆县| 南雄市| 广东省| 玉树县| 秦皇岛市| 靖远县| 馆陶县| 昭苏县| 长子县| 晋江市| 东平县| 定边县| 延庆县| 建宁县| 公安县| 芮城县| 镇宁| 杭锦旗| 景宁| 翼城县| 扎囊县| 托克逊县| 渑池县| 孟津县| 竹溪县| 赤城县| 平谷区| 关岭| 新宁县| 奎屯市| 张掖市| 长乐市| 高邮市| 天气| 商洛市| 钟祥市| 南投县| 凌云县| 长泰县| 宁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