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藥品管理制度(通用32篇)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1
1、藥品召回,是指按照規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銷售的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安全隱患,是指由于研發、生產等原因可能使藥品具有的危及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2、藥劑科負責藥品召回的管理。完善藥品不良發應(adr)報告制度及相關制度,建立以質量管理部為中心,各相關部門為網絡單元的藥品信息反饋、傳遞、分析及處理的完善的藥品質量安全信息體系。
(1)建立藥品質量安全信息反饋記錄,將信息及時反饋給有關部門。
(2)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購銷記錄,保證銷售花紋路的可溯源性。
(3)質量管理部門配備專人負責藥品質量安全信息收集、匯總和處理,并負責對藥品質量安全信息的處理進行歸類存檔。
(4)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藥品,通知藥品生產企業和使用單位,并通知使用單位召回售出藥品,并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3、藥品安全隱患的調查與評估:
(1)公司有責任和義務配合藥品生產企業或者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有關藥品安全隱患的調查,提供有關資料。
(2)藥品安全隱患調查的內容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可以包括:
a、已發生藥品不良事件的種類、范圍及原因。
b、藥品使用是否符合藥品說明書、標簽規定的適應癥、用法用量的要求。
c、藥品儲存、運輸是否符合要求。
d、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批次、數量及流通區域和范圍。
e、其化可能影響藥品安全的因素。
(3)藥品安全隱患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
a、該藥品引發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經對人體健康造成了危害。
b、對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響。
c、對特殊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危害影響,如老年、兒童、孕婦、肝腎功能不全者、外科病人等。
d、危害的嚴重與緊急程度。
e、危害導致的后果。
4、實施“召回制度”的藥品包括三大類:
一是養護發現的在有效期內,產品質量不穩定,可能有質量隱患的藥品;
二是由于印刷校對等原因,造成產品包裝、標簽及說明書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藥品;
三是確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藥品;
四是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強制實施的藥品召回。
5、醫院在作出藥品召回決定后,第一時間通知到有關藥品經營企業、使用單位停止銷售和使用,同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啟動藥品召回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召回工作。
6、醫院對召回藥品處理應當有詳細的記錄,并向省、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必須銷毀的藥品,應當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下銷毀。在召回完成后,應當對召回效果進行評價,評價結果存檔備查。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規范購進藥品和銷后退回藥品驗收作業,保證購進藥品的數量準確、質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藥品和假劣藥品進入本企業
4、適用范圍:本制度規定了藥品驗收管理的內容和要求,適用于本企業購進和銷后退回藥品的驗收工作。
6.1.1、驗收人員從待驗區商品移至驗收區,按照驗收規定,對每次到貨藥品進行逐批抽樣驗收,藥品驗收抽樣按一定的比例,每批在50件以下(50件),抽3件,整件數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至少增加抽樣檢查1件,不足50件的,按50件計;
6.1.2、同一品規藥品的批號,5件以內不能超過1個批號,20件以內不能超2個批號,供貨單批號必須與現場驗收批號一致,批號不一致全部拒收;
6.1.3、同一批號的藥品開箱至少檢查一個最小包裝,破損、污染、滲液、封條損壞等包裝異常以及零裝、拼箱藥品應逐個查驗,貴細藥品每箱查驗:
6.1.3.1、但生產企業有特殊質量控制要求或者打開最小包裝可能影響藥品質量的,可不打開最小包裝;
6.1.3.2、外包裝及封簽完整的原料藥、實施批簽發管理的生物制品,可不開箱檢查。
6.1.4、整件藥品箱內應附“合格證”或裝箱單,確無發現合格證或裝箱單,則按“拆零”驗收,抽樣需加倍,液體藥品必須抽樣5-10盒,看是否有沉淀、混濁、滲漏等情況,但生產企業有特殊質量控制要求或則打開最小包裝可能影響藥品質量的,可不打開最小包裝。
6.1.5、驗收員抽取的樣品應當具有代表性,開箱后每件包裝從上、中、下不同部位抽3個以上小包裝進行檢查,如有異樣需復檢時應加倍抽樣復查, 重點抽查首營品種、進貨驗收和在庫養護檢查中發現過有問題的藥品、質量易變的品種,對生產廠檢驗報告產生疑問的品種、接近效期品種、外包裝有異樣的藥品;
6.1.6、驗收人員應當對抽樣藥品的外觀、包裝、標簽、說明書以及相關的證明文件等逐一進行檢查、核對;
6.1.7、外用藥品,其包裝的標簽或說明書上有規定的標識和警示說明,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按分類管理要求,標簽、說明書上有相應的警示語或忠告語,進口藥品包裝的標簽應以中文注明藥品的名稱、主要成分以及注冊證號,并有中文說明書;
6.1.8、驗收人員取實物與系統中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準文號、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圖片核對無誤后,錄入驗收結論;
6.1.9、驗收結束后,應當將抽取的完好樣品放回原包裝箱,加封“已抽樣”標示;
6.1.10、對未按照規定加印或者加貼條形碼的應當在箱外加貼條形碼,或條形碼信息與藥品包裝信息不符的,應當及時向采購部查詢,未得到確認之前不得入庫。
6.1.11、驗收員系統確認提交驗收記錄,內容包括藥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準文號、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生產廠商、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供貨單位、到貨數量、到貨日期、驗收合格數量、驗收結果;中藥飲片驗收記錄應當包括品名、規格、批號、產地、生產日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到貨數量、驗收合格數量等內容,實施批準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還應當記錄批準文號;
6.1.12、驗收記錄要內容真實、準確無誤、完整規范,結論明確,記錄至少保存5年,在驗收記錄上系統自動簽署驗收人員姓名和驗收日期;
6.1.13、商品驗收完畢放至驗收區后緊挨著的合格品區綠色地標托盤中,通知保管員此商品可以入庫、上架;
6.1.14、藥品效期需達到如下標準:1-1.5年的不低于10個月,1.5-3年的不低于14個月,3年以上,不低于21個月,特殊情況報采購部、質量管理部按效期管理原則處理;
6.1.15、驗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庫,并注明不合格事項,驗收員要及時在系統填寫《驗收拒收記錄》,3天內報告項目采購、采控人員通知供應商處理,質量可疑商品填寫《商品質量復檢單》報質管部復核;
6.1.15.2、質量異常等情況:如包裝碎裂、包裝箱或包裝盒破損、外包裝變形、脫色、包裝凹凸不平、滲漏、沉淀、混濁、液劑或注射劑中有異物、結晶析出、瓶口松動、氣霧劑或噴霧劑等特殊劑型裝置不能正常使用,變質、片劑破碎、裂片、受潮膨脹、粘連、發霉、變色、軟膠囊熔化、裝量不足、空膠囊未裝藥、空泡眼未裝填藥物等等;
6.1.15.4、生產廠家用印有新內容的粘貼紙將舊內容部分覆蓋的;
6.1.15.5、內外包裝批號、效期不一致或包裝上無生產日期、無批號、無效期或數字打印錯位、印刷錯誤;
6.16.1、通過人的視覺、觸覺、聽覺、嗅覺等感官試驗,依據藥品質量標準、藥劑學、藥物分析及藥品說明書的相關知識與內容,檢查時打開包裝容器,對其劑型、顏色、味道、氣味、形態、重量、粒度等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6.16.3、驗收人員無法判斷,以質量部判斷為準,質量部無法判斷送藥檢所檢驗結果為準;
6.17、驗收員在藥品到貨后(單、貨齊全)做到隨到隨驗,驗收后發現少貨的由供應商負責。
6.2.1、驗收銷后退回的藥品,憑客戶的退貨憑證或隨貨同行單或客戶在系統中的退貨申請,按照進貨驗收的規定進行驗收,所退回的藥品必須每盒都需驗收;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3
危險化學品,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極具危害。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及實驗室的安全,經研究決定成立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并對各工作人員進行責任分工,明確崗位職責。
一、領導小組
二、明確職責
1、組長職責:定期召開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工作例會,研究部署具體工作;對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進行管理、監督、控制,做到宏觀把握;制定安全預案、節假日防護,為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
2、副組長職責: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日常管理,了解日常管理的一切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及時向校長、局安辦、區教儀站匯報日常管理中需要解決的各類問題;完成校長及上級各部門交辦的與本管理工作有關的`其它工作。
3、各成員職責:參與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全過程,并作好日常管理方面的參謀;負責日常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做到嚴格按制度辦事;完成校長交辦的與本管理工作有關的其它工作。
三、規范管理
1、危險化學品必須設專柜,專柜為鐵皮材料制成,按特性分類合理存放。符合排風、防盜、防火、防雷、防潮、防腐等要求。危險化學品按特性分類合理存放。
2、專柜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定期對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做到賬目清楚完整,賬物相符,卡物相符。學生和其他無關人員嚴禁保管室。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3、嚴格取用審批、用量登記。領取危險化學品必須根據教材實驗要求,由兩位保管人員共同核實實驗的實際用量,領取時間只能當天領取當天使用,若當天因故未能使用,必須及時交還保管室,不得隨意放置;用后剩余部分應交還保管室,或按規定進行銷毀。
4、加強對學生危險化學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實驗操作要求,嚴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實驗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杜絕危險化學品的泄漏、污染、燃燒、爆炸、腐蝕、中毒等事故發生。學校危險化學品嚴禁外借,防止流入社會,造成危害。
5、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實驗產生或殘存的廢氣、廢液、廢渣,應按規定進行收集、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內存留、釋放,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內。
6、出現問題,及時處置報告。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現安全問題或事故,應迅速采取妥當措施排除,并按學校安全管理相關要求逐級上報,不得隱瞞。
7、堅持定期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學校教育技術中心應定期逐項檢查,特別是藥品品種和數量等,及時糾正存放、管理和使用中可能出現的隱患,并做好登記。
總之,領導小組工作人員要明確崗位職責、切實履行職責,并在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分工協作,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工作。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4
化學藥品通常都具有易燃性,易爆性和腐蝕性。為管好實驗室化學藥品,預防化學藥品有可能帶來的安全事故發生,我校特制定化學藥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化學藥品統一放入實驗室內,根據其特長分類存放。
二、化學藥品由實驗室管理員專人負責管理,其他教師如有需要,可由實驗室管理員專人發放并教會其注意事項,作好登記。
三、實驗室內嚴禁煙火,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
四、定期對危險化學藥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
五、使用危險化學藥品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的要求。實驗中和實驗后危險化學藥品的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5
連鎖藥店不合格藥品和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一、對藥監局和公司質量管理部門通知的不合格藥品,門店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藥品存放處,并按通知的要求退回配送中心由公司質量管理部門處理。
二、對配送中心配送的藥品,門店驗收員在驗收過程中如發現的不合格藥品,應予拒收,并立即報告公司質量管理部門,經質量管理部門同意后退回配送中心由質量管理部門處理。
三、門店在銷售和養護檢查過程中如發現不合格藥品,應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藥品存放處,并查找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藥品擴散化。
四、對于顧客退回的不合格品,由門店質管員確認后放入不合格藥品存放處。
五、對有效期在6個月(可自定時限)以內的近效期藥品應及時銷售。臨效期時限應下架停售,并按不合格藥品處理。
六、近效期藥品為重點養護檢查藥品,應每月養護檢查并有記錄。
七、因各種原因產生的不合格藥品,均應作好不合格藥品登記和處理記錄。不合格藥品處理應退回公司總部由質管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6
一、管控目的
加強對防暑藥品(指風油精、藿香正氣水、藿香正氣膠囊等)的申報、采購、存放、領取、使用各個環節的管理,確保防暑藥品的質量安全、無過期產品,保證防暑藥品的`有效利用,杜絕浪費、將防暑藥品帶回家使用等不良現象的發生。
二、管控對象
公司各生產車間及相關部室
三、管控范圍
公司各生產車間及相關部室防暑藥品的領取及使用管理
四、管控內容
(1)防暑藥品發放范圍、時間及標準
1、發放范圍:生產車間一線員工和室外作業的員工。
2、發放時間:從每年6月至9月。
3、發放標準:
霍香正氣水:每人15支/月(3小盒),車間按瓶發放至員工,員工在車間領取時以舊瓶換新瓶領取。
霍香正氣膠囊:車間辦公室到生產安全部領取,特殊崗位,特殊人員到車間辦公室內領用,發放完畢并持空盒到生產安全部領取。
風油精:每人1瓶/月。
(2)防暑藥品的申報及購買
1、申報:生產安全部門在每年5月15日之前根據最新的人員月報統計公司內生產車間人數,根據生產車間人數數量計算本年度大約需要的防暑藥品數量,在5月20日之前向公司采購部門申報購買計劃。
2、購買:公司采購部門根據生產安全部門申報的防暑藥品購買計劃在10個工作日之內確保防暑藥品及時購置到位。
(3)防暑藥品的發放及領取
1、各車間領取防暑藥品時必須持有車間主任或安全員簽字的《高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領料單》,生產安全部門根據車間的人員月報確認防暑藥品的領取數量,在《防暑藥品發放記錄》上登記后方可領取。
2、再次領取防暑藥品時必須將前一次使用完的空盒或空瓶領取。
3、所有防暑藥品的發放必須遵循誰使用,誰領取;誰領取,誰簽字的原則并且必須填寫《防暑藥品發放記錄》。
4、車間的藥品定量發放,凡因亂發、亂丟、亂扔而使車間藥品緊缺的由車間自行購買,生產安全部門不再給予發放。
5、各車間主任、值班長負責并監督藥品的發放及使用。
(4)罰則
1、防暑藥品發放混亂,無《防暑藥品發放記錄》的車間在生產安全部門檢查時一經發現扣車間安全分2分/次,罰車間安全員50元/次,再次檢查不予及時整改的按雙倍處罰。
2、任何車間(部位)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損公濟私、隨意發放防暑藥品,一經發現給予崗位待業一個月的處理。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7
1、危險品指易引起燃燒、爆炸或具有強腐蝕性、刺激性、放射性及劇烈毒性的物質。
2、購買危險品應向合法的經營單位依法采購,不得向非法等經營企業采購。
3、應當根據醫療需要按有關規定購進危險品,保持合理庫存。
4、儲存危險品實行專人負責、專庫加鎖保管。庫存藥品必須按其易燃、易爆、腐蝕性等化學性質不同,分類保管,有儲存的安全防火、防盜措施,禁止攜帶火種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
5、危險品應經常養護、按照儲存條件保管。
6、銷毀過期、破損的危險品,應在相關部門監督下進行,并對銷毀情況進行登記。
7、節假日前后,儲存的危險藥品必須進行清點、核對。
8、凡因工作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除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必須按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化驗室藥品進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儲存、使用、廢棄等過程中對環境保護、人員安全造成不良影響,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化驗室對藥品的管理。
三、引用標準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1995
《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四、定義
1、化學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種化學元素、由元素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
2、一般化學品:指除危險化學品、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以外的所有化學品。
3、危險化學品:爆炸性品;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然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蝕品等幾大類。
五、職責
1、化驗員負責化學藥品的管理,并監督制度的執行。
2、化驗員負責化學品購買計劃的申報。
六、管理規定
1、化學藥品計劃的申報
①一般化學藥品的申報根據使用實際情況及安全庫存量(滿足使用1月的量)填報購貨計劃單,注明化學品的名稱、規格、數量。
②危險化學藥品的申報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之規定,計劃要報送當地刑警部門批準并備案,化驗室根據實際使用情況每年分兩次報半年計劃,注明化學藥品的名稱、規格、數量。
2、化學品的儲存
①化學藥品采購后經驗收合格一律統一放入化驗室藥品庫并登記。
②化學藥品庫要陰涼、通風、干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電爐通電)時,必須有人看守。
③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酸、堿、鹽及危險化學品要分開放,并采用科學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變質的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溶解的,要密封;長期不用的,應蠟封;裝堿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④對危險化學藥品要嚴加管理
(a)危險品按《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根據其化學性質嚴格按照規定分區、分類儲存,并且不得超量貯存。
(b)禁忌類危險品必須隔開貯存:如氧化劑、還原劑、有機物等理化性質相忌的物質禁同區儲存。
(c)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險品不得在同庫儲存。
(d)對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險化學品不能二層堆放。
(e)對爆炸、劇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學品須設置專柜儲存,采取雙人收發、雙人記帳、雙人雙鎖、雙人使用和雙人運輸的“五雙制”。
3、化學藥品的使用
①化學藥品使用人員在使用時應先詳細閱讀物質的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掌握應急處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護要求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②各種氣瓶在使用時,距離明火10m以上,各氣瓶的減壓器上應有安全閥,嚴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曬、倒置。
③對從事化學品的作業人員在操作過程中禁止吸煙、進食、喝水和喝飲料,工作結束后沐浴更衣。
七、考核
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如違反此規定視情節嚴重處以20~100元的罰款。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9
起草部門:質量管理部
起草人:
審閱人:
起草日期:.5.1
批準日期:.5.1
執行日期:.5.1
(1)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進一步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保證企業在經營中創造一流的質量、一流的服務,以達到創建本企業知名品牌的目的,做到藥品高質量,員工高素質,服務創一流,企業創名牌,特制定本制度。
(2)員工培訓教育管理制度的考核:
是否定期組織員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和本企業制訂的各項質量管理等規章制度,每年進行一次書面考核。
(3)藥品質量管理制度(第2頁)的檢查考核。
①藥品購進、驗收制度的檢查考核:每月對藥品購進及驗收的進貨單,驗收單進行一次清理自查,查是否正規渠道進貨,所購藥品注冊商標、批準文號、生產批號及品名、規格、說明書是否齊全;所簽訂的合同是否規范、合法,每年清查一次,發現問題對相關人員予以經濟處罰。
②藥品貯存、養護制度的檢查考核:每季度對倉庫藥品貯存養護情況進行檢查,查藥品分類貯存和堆垛是否按要求存放,有無混垛現象;是否按色標(區)存放藥品的要求;庫房溫度、濕度必須每日上下午是否實時測定檢查并有記錄;每年考核一次,對未按標準執行的督促整改并給當事人予以經濟處罰。
③對《藥品銷售及處方調配管理制度》的檢查考核:每年對駐店藥師處方審核情況進行一次考核,查是否按規定銷售處方藥及對顧客的用藥咨詢能否做到耐心細致,對未按標準執行的督促整改并給當事人予以經濟處罰。
④對拆零藥品和藥品陳列管理制度的檢查考核:每年一次全面檢查拆零藥品是否按規定存放,陳列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對未按規定執行的督促整改并給當事人予以經濟處罰。
⑤對效期藥品管理制度的檢查考核:每年對倉庫和陳列藥品的有效期藥品進行一次檢查,查是否做到不混垛,是否做到先進先出,近期先出,近效期藥品是否催銷。對未按標準執行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人并要求當事人經濟賠償。
⑥對《質量事故管理制度》、《藥品不良應反報告制度》和《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的檢查考核:每年考核一次,主要是查是否按規定記錄、匯報,對不按時限報告或報告記錄含糊、不準確的給予有關人員經濟處罰。
⑦對質量信息管理制度、服務質量管理制度以及健康管理的檢查考核:有無收集藥品質量信息、對直接接觸藥品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并建立檔案,員工是否遵守職業道德,是否做到規范服務、熱情服務、站立服務,有無與與顧客爭吵。每年一次檢查,對違反規定行為的有關人員給予經濟處罰。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10
一、拆零藥品是指所銷售藥品最小單元的包裝上,不能明確注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的藥品。
二、拆零藥品應設立專門拆零柜臺或貨架,并配備必要的拆零工具,如藥勺,藥盤、拆零藥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潔衛生。
三、拆零后的藥品,應相對集中存放于拆零藥柜(架),不能與其它藥品混放,拆零藥品應保留原包裝及標簽。
四、拆零藥品應作拆零記錄。
五、拆零藥品包裝袋應寫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
六、藥品拆零時,如發現拆零藥品的內包裝及外觀質量可疑,應按不合格藥品處理程序處理,不得拆零使用。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11
1、藥房、藥庫應配備專職的養護人員,養護人員應經專業或崗位培訓,熟悉藥品保管和養護要求。
2、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儲存藥品的'倉庫應陰涼、干燥、通風,配備必要的控溫、防潮、避光、通風、防火、防蟲、防鼠、防污染等設施設備,保證藥品質量。
3、每月對各類養護設備定期檢查并記錄,記錄保存2年。定期對儲存藥品進行檢查和養護,防止藥品變質、失效造成損失。對6個月內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藥品,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催銷表”。
4、發現藥品質量問題,及時與質量管理員聯系,懸掛明顯標志,停止調劑。報廢、待處理及有問題的藥品,必須與正常藥品分開,并建立不合格藥品臺賬,防止錯發或重復報損,造成賬貨混亂和嚴重后果。
5、倉庫應建立藥品保管卡,記錄藥品進、存、出狀況。
6、養護人員應對藥品實行色標管理。待驗品、退貨藥品庫(區)——黃色;合格品、零貨稱取、發貨藥品庫(區)——綠色;不合格品庫(區)、報損藥品(區)——紅色。
7、養護人員做好溫濕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9時—10時,下午15時—16時各記錄1次溫濕度。根據溫濕度的情況,采取相應的通風、降溫、增溫、除濕、加濕等措施。重點做好夏防、冬防養護工作。每年落實專人負責,適時檢查、養護,確保藥品安全度夏、冬。
8、建立健全重點藥品養護檔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斷總結經驗,為藥品養護提供科學依據。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12
化學藥品及試劑溶液品種很多,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險性。對其加強管理不僅是保證分析數據質量的需要,也是確保安全的需要。
一、化學藥品的存放管理要求
1、化學試劑必須入庫,由專人保管,非化驗人員不得進入試劑室,外來人員嚴禁私拿亂放。
2、易燃易爆試劑應存放于通風良好的房間內,室內通風要求良好,同時不應和易然物放在一起。嚴禁在化驗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裝易然液體。
3、相互混合或接觸后可以產生激烈反應、燃燒、爆炸、放出有毒氣體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化合物稱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這種化合物多為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物質。
4、腐蝕性試劑應合理存放,禁止磕碰、打擊,以防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5、要注意化學試劑的存放期限,一些試劑在存放過程中會逐漸變質甚至形成危害物,像醚類、烯烴等在見光條件下接觸空氣可形成過氧化物,放置越久越危害,一般存放周期不超過一年。
6、化學藥品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均應;裝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紙包好。
7、發現試劑瓶上標簽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制標簽,無標簽或標簽無法辨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品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后果。
8、劇毒品應存放于專門的柜中,建立領用需經審批,雙人簽字制度,同時要求管理或使用人員應熟悉藥性。
19、庫房管理人員要認真負責,保持室內干燥、潔凈、通風、避光,試劑排列有序。
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處理
在化驗工作中經常會產生有毒的廢液、廢渣以及廢氣,尤其是某些劇毒物質,如直接排出就可能污染周圍的空氣和水源,造成環境污染,結合我化驗室現狀,特介紹以下幾種處理方法:
1、無機酸類、將廢液慢慢到入過量的含碳酸鈉或氫氧化鈣的水中,中和后用大量水沖洗。
2、無機堿類、用6mol/l鹽酸水溶液中和,大量水沖洗。
3、含氟廢掖、加入石灰使之生成氟化鈣沉淀。
4、含重金屬廢液的處理、加入堿液使之變成難溶的氫氧化物沉淀,經過濾分離后處理。
5、六價鉻廢液、可用亞鐵經過濾分離后處理。還原成三價鉻,加入堿液使之變成難溶的氫氧化物沉淀。
6、少量的廢氣一般可由通風裝置直接排到室外,但排氣管必須高于附近屋頂3米。
三、常見化學燒傷的急救與治療
燒傷物質急救與治療方法
堿類:koh、naoh、nh3、h2o、cao等
立即用大量水洗滌,再用稀乙酸溶液(20g/l)沖洗或撒上硼酸粉,最后用清水沖洗,消毒拭干后,涂上燙傷油膏,用消毒紗布包好。
酸類:h2so4、hcl、hno3、
甲酸、苦味酸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碳酸氫鈉飽和溶液洗滌,最后用清水沖洗干凈,消毒拭干后,涂上燙傷油膏,用消毒紗布包好。
鉻酸鹽:鉻酸、重鉻酸鉀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硫化銨溶液沖洗或用5%硫代硫酸鈉溶液清洗。
氫氟酸先用大量冷水沖洗,再用5%的碳酸氫鈉溶液洗,然后用甘油與氧化鎂(2:1)懸浮液涂抹,并用消毒紗布包好。
氯化鋅、硝酸銀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5%的碳酸氫鈉溶液洗。
四、一些特殊藥品在使用中的注意事項
1、開啟易揮發的試劑瓶(如濃鹽酸,濃氨水等)時,尤其在夏季或室溫較高情況下,應先經流水冷卻后再打開,且不可將瓶口對著自己或他人,以防氣液沖出引起事故。
2、裝過強腐蝕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應由操作者親手洗凈,如曾使用毒物進行工作,工作完畢應立即洗手。
3、濃硫酸與水混合時必須邊攪拌邊將濃酸徐徐注入水中,且應在耐熱容器內進行,不得將水倒入濃硫酸中,否則引起爆炸或燒傷事故。凡在稀釋時能放出大量熱的酸堿,稀釋時都應照此規定操作。
4、氫氟酸燒傷較其它酸堿燒傷更危險,如不及時處理,將使骨胳組織壞死。使用時最好戴上橡膠手套,操作完畢后應立即洗手防止意外燒傷。
5、高氯酸的使用規則。1)濃熱高氯酸是強氧化劑,與有機物或還原劑接觸會發生爆炸,所以應避免與此類物質接觸,并且在高氯酸操作時不能戴手套。2)熱的濃高氯酸與某些粉狀金屬作用時,因產生氫可能引起爆炸,所以應防止其單獨與金屬粉未作用。
6、產生有毒氣體,或揮發性酸氣的操作,如配制氨水溶液等必須在通風柜內進行。同時取用腐蝕性藥品時盡可能戴上防護眼鏡和戴手套。
7、加熱易燃溶劑如酒精必須在水浴或嚴密的電熱板上,不得用火或電爐直接加熱易燃易爆試劑。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13
目的:
為強化部分高風險藥品質量安全監管,確保藥品真實、可追溯,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制定本制度。
依據:
《關于實施藥品電子監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xx]165號);國家局《藥品電子監管工作實施方案》;《關于實施藥品電子監管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食藥監辦[20xx]153號);《關于保障藥品電子監管網運行管理事項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xx]585號)。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藥品電子監管工作的管理。責任人:綜合辦公室、物流部、質量管理部、業務經營部。
內容:
1、公司應按要求配備監管碼采集設備,并對所經營的藥品通過藥品電子監管網進行數據采集和報送。
2、質量管理部驗收組負責對購進的《入網藥品目錄》中所列的藥品或銷后退回的此類藥品進行全面檢查與驗收,發現生產日期在20xx年10月31日以后的該類藥品,未入網及未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的,一律不得入庫銷售。符合規定的,準予入庫,并通知物流部采集入庫數據。
3、物流部負責《入網藥品目錄》中所列藥品出入庫數據的采集工作。驗收組根據驗收情況,對符合規定的該類藥品辦理入庫手續,物流部在記帳前采集入庫數據,發現不符合規定的藥品,有權拒收。該類藥品出庫時,必須采集出庫數據。物流部應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確專人負責,并報綜合辦公室備案,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
4、系統管理員協助數字證書操作員負責本企業經營藥品的電子監管信息維護與更新,核注核銷,并確保上報信息及時、完整、準確。物流部應于當天工作結束后,在次日上午10時前將監管碼采集設備交由數字證書操作員上傳前一天的出入庫數據,上傳完畢后,數字證書操作員將監管碼采集設備交還物流部。
5、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藥品電子監管方面的培訓工作,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并會同質量管理部做好此項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檢查。
6、系統管理員負責起草監管碼采集設備的操作規程,并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技術指導。
7、數字證書操作員負責妥善保管所申請的數字證書,數字證書持有人的基本信息發生變更應及時更新,不得轉借冒用。如有丟失,應立即向證書發放部門辦理掛失、注銷,并重新申請。
8、凡進入藥品電子監管網《入網藥品目錄》的品種,在產品外標簽上加印(加貼)藥品電子監管碼的無須到藥監部門備案,因此,質量管理部在審核、驗收此類品種時,無須索要加印(加貼)藥品電子監管碼的藥品標簽備案資料。
9、對進入藥品電子監管網《入網藥品目錄》的品種,質管、驗收、保管、養護、出庫復核等崗位的人員應加大檢查力度,發現有偽造、冒用、重復使用監管碼的,或發現監管碼信息與藥品包裝上實際信息不符合的,應及時報告公司質量負責人,經公司質量負責人審核確認后,由質量管理部在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上報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為了規范陳列藥品,避免人為造成藥品污染確保藥品質量。
2、依據:《藥品分類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
3、范圍:門店藥品陳列質量過程管理。
4、責任部門:門店工作人員。
5、內容:
5.1、店堂內陳列的藥品必須是經驗收質量合格的藥品。陳列藥品的貨柜、櫥窗應完好無損,保持清潔衛生、整齊,營業區、辦公區、生活區要相應分開;
5.1.1、營業場所應設置待驗區(黃底白字)、退貨區(黃底白字)、不合格品區(紅底白字)三個區域,標志要明示。
5.2、門店應配備檢測和調節溫濕度的設施設備。如:溫濕度計(常溫區一只、陰涼區一只、冰箱內一只)空調等;
5.3、經營需冷藏藥品的門店,應配備相應的冷藏設備;
5.3.1、藥品陳列時應根據貯藏條件的要求,分別設置常溫區、陰涼區和冷藏柜、藥品分別儲存于冰箱(2-8C)、陰涼區(0-20C)、常溫區(10-30C)相應區域內相對濕度為35%-75%之間。
5.4、藥品應按藥品與非藥品分區陳列;內用藥與外用藥分柜陳列;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柜陳列、中藥材、中藥飲片與其他藥品分柜陳列;各專柜應在右上角貼上相應的分類標識;
5.5、每個柜組藥品陳列應按用途結合劑型相對集中擺放,根據各門店自身實際情況可分為“呼吸系統用藥”、“五官科用藥”、“婦科用藥”、“消化系統用藥”、“心血管系統用藥”“泌尿生殖系統用藥”等,要求銷售柜組櫥窗標志醒目,每個藥品應對應放置標價簽,字跡清晰醒目,藥品陳列整齊豐滿;
5.6、危險品不得直接上柜陳列,如需陳列只能陳列空包裝;
5.7、門店必需設置拆零專柜,凡拆封過的藥品集中存放于拆零專柜,并保留原包裝說明書和標簽。未拆封的藥品和其他藥品不得存放拆零專柜;
5.8、處方藥不得以開架自選方式陳列、銷售;
5.9、門店應設立陰涼區(庫),在室內溫度超過25°C時,若確需將陰涼保存藥品陳列常溫區時,只能用空包裝陳列展示;
5.10、門店陳列藥品都應附有說明書,并且說明書與藥品數應相符;
5.11、凡有質量疑問的藥品,一律不得上柜陳列和銷售。
5.12、每月對藥品陳列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6、《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有關藥品貯藏術語的含義:
6.1、避光:指用于不透光的容器包裝,如棕色容器或黑紙包裹的無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6.2、密閉:指將容器密閉,以防塵土及異物進入;
6.3、密封:指將容器密封,以防風化、吸潮、揮發或異物進入;
6.4、陰涼處:指不超過20C;
6.5、涼暗處:指避光并不超過20C;
6.6、冷處:指2-8C;
6.7、常溫:10-30C。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15
1、目的:建立產品不良反應監察報告制度,及時、有效控制藥品風險,保障公眾用藥安全,促進合理用藥。
2、依據:《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81號)、《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4、適用范圍:本制度規定了不良反應報告的內容和要求,適用于本企業經營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和報告工作的管理。
6.1.1、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有害反應。
6.1.2、嚴重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因使用藥品引起以下損害情形之一的反應:
6.1.2.4、導致顯著的或者永久的人體傷殘或者器官功能的損傷;
6.1.2.6、導致其他重要醫學事件,如不進行治療可能出現上述所列情況的。
6.1.3、新的藥品不良反應,是指藥品說明書中未載明的不良反應。說明書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應發生的性質、程度、后果或者頻率與說明書描述不一致或者更嚴重的,按照新的藥品不良反應處理;
6.1.4、藥品群體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藥品在使用過程中,在相對集中的時間、區域內,對一定數量人群的身體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損害或者威脅,需要予以緊急處置的事件。
6.2.1、質量管理部質管員承擔本單位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
6.2.2、獲知或者發現可能與用藥有關的不良反應,通過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信息網絡報告;或通過紙質報表報廣東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由廣東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代為在線報告。報告內容應當真實、完整、準確;
6.2.3、主動收集藥品不良反應,獲知或者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后詳細記錄、分析和處理,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并報告;
6.2.4、新藥監測期內的國產藥品報告該藥品的所有不良反應;其他國產藥品,報告新的和嚴重的不良反應;
6.2.5、進口藥品自首次獲準進口之日起5年內,報告該進口藥品的所有不良反應;滿5年的,報告新的和嚴重的不良反應;
6.2.6、發現或者獲知新的、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在15日內報告,其中死亡病例須立即報告;其他藥品不良反應在30日內報告,有隨訪信息的,及時報告;
6.2.7、獲知或者發現藥品群體不良事件后,立即通過電話或者傳真等方式報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行政部門和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同時填寫《藥品群體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對每一病例還及時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通過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信息網絡報告;
6.2.8、發現藥品群體不良事件立即告知藥品生產企業,同時迅速開展自查,必要時暫停藥品的銷售,并協助藥品生產企業采取相關控制措施;
6.3、配合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對藥品不良反應或者群體不良事件的調查,并提供調查所需的資料;
6.4、質量管理部建立并保存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檔案;
6.5、對收集到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資料進行分析和評價,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和防止藥品不良反應的重復發生;
6.6、省級以上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根據分析評價工作需要,要求提供相關資料的,應當積極配合。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16
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藥品法規,依法經營,安全合理銷售藥品。
2、營業員上崗前必須經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同時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3、營業時應統一著裝,佩載胸卡,主動熱情,文明用語,站立服務。
4、正確銷售藥品,對用戶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項,根據顧客所購買藥品的性能、用途、規格、數量、價格核對無誤后,將藥品交與顧客。
5、認真執行處方藥分類管理規定,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做好處方藥審方、發藥工作。
6、做好相關記錄,字跡端正、準確,記錄及時,做到帳款、帳物、帳貨相符,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報告質量管理員。
7、負責對陳列的藥品按其藥品性質的名稱、數量、有效期等逐一登記并及時上報組長。
8、對缺貨藥品要認真登記,及時向業務部及配送中心傳遞藥品信息,并通知客戶購買。
9、負責對營業場所環境衛生的清潔與保持,每日班前、班后應對營業場所進行衛生清潔。
10、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等銷售方式。
11、應提供咨詢服務,為消費者提供用藥咨詢和指導,指導顧客安全、合理用藥。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17
一、從事藥品質量驗收人員,須具有藥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二、驗收藥品必須在庫房內劃定的“待驗藥品區”進行。
三、驗收內容包括:核對憑證、藥品內外包裝及標識檢查,藥品外觀質量檢查。
1、核對憑證、供貨單位、品名、規格、生產企業等。
2、外觀質量檢查,根據藥品劑型、類別,參照《藥品質量驗收細則》進行檢查。
3、檢查包裝是否牢固、標識印字是否清晰、內容是否齊全、證件包裝是否有產品合格證。
4、檢查中小包裝是否牢固、標識印字是否清晰、內容是否齊全,標簽或說明書上是否有藥品通用名稱、規格、成分、生產企業、批準文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及儲存條件等內容。
5、檢查外用藥品包裝的標簽說明書上有規定的標識和警示說明;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標簽、說明書上有相應的警示語和忠告語,非處方藥有國家規定的專有標識。
四、驗收首營品種時,應進行質量審核。
五、進口藥品驗收時,應憑蓋有供貨單位質管機構原印章的該品種《進口藥品注冊證》和該品種批號《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的復印件驗收。并檢查其包裝的標簽應以中文注明藥品的名稱、主要成分以及注冊證號,并有中文說明書。
六、凡驗收合格入庫的藥品,由保管員入合格藥品庫。驗收不合格的藥品,驗收員拒收,通知采購員辦理退貨。
七.驗收員做好購進和退回“藥品驗收記錄”,結論準確、不缺項并簽字。藥品驗收記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中藥飲片應有包裝,并附有質量合格的標志。包裝上應標明品名、規格、產地、生產企業、產品批號、生產日期等。實施批準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在包裝上還必須注明批準文號。購進中藥材應標明品名、產地、規格、供貨單位。
1、驗收應在符合規定的場所進行,對質量可疑的藥品應及時送規定的藥品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庫。
2、必須根據訂貨合同、發票或隨貨同行聯,詳細核對藥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企業及價格;
3、驗收的藥品如與合同所簽訂的藥名、規格、數量和生產廠家不一致時應及時上報,經有關領導同意后方可驗收入庫。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18
化學試劑和藥品是實驗室必備的物品,如果保存管理不當就會對人類健康造成威脅,下文就如何妥善管理這些物品提出幾點建議,來規范實驗室化學品的管理。
(一)化學試劑、藥品的貯存
1、化學藥品貯存室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有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室內應干燥、通風良好,溫度一般不超過28℃,照明應是防爆型。
2、化學藥品貯存室應由專人保管,并有嚴格的賬目和管理制度。
3、室內應備有消防器材。
4、化學藥品應按類存放,特別是化學危險品按其特性單獨存放。
(二)化學試液的管理
1、裝有試液的試劑瓶應放在藥品柜內,放在架上的試劑和溶液要避光、避熱。
2、試液瓶附近勿放置發熱設備如電爐等。
3、試液瓶內液面上的內壁凝聚水珠的,使用前要震搖均勻。
4、每次取用試液后要隨手改好瓶塞,切不可長時間讓瓶口敞開。
5、吸取試液的吸管應預先清洗干凈并晾干。同時取用相同容器盛裝的幾種試液防止瓶塞蓋錯造成交叉污染。
6、已經變質、污染或失效的試液應該隨即倒掉,重新配制。
(三)危險品安全保管
1、實驗用化學危險藥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室或柜內,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還要按各自的危險特性,分內存放。
2、化學危險藥品室、柜,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懂得各種化學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
3、化學危險品室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等,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
4、定期對化學危險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并核對庫存量,務使帳物一致。
5、對實驗中有危險藥品的遺棄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得隨意倒在下水道。
6、危險試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現問題,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須及時向領導如實報告,不得隱瞞。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19
為加強醫療放射性藥品管理,保證經營藥品的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制定本制度。
一、醫院醫療放射性藥品實行使用科室管理。
二、醫療放射性藥品購入、請領和使用嚴格實行雙人簽字規定。
三、根據醫療放射性藥品的特性,使用科室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四、未按照規定要求辦理的,嚴肅處理責任人。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20
1、藥品倉庫的藥品僅供實驗使用,除此之外,一般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2、藥品存放要搞好科學管理,以實驗室為單位分門別類,做到分類清楚,標志明顯,排列有序,堆放整齊,零整分開,安全整潔;各實驗室必須負責任地將本實驗室存放藥品的柜子管理好,并搞好維護保養工作,防止霉爛變質,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3、當出現本實驗室藥品不夠用而要取用其它實驗室的藥品時,必須先征得藥品所歸屬的實驗室管理人員同意方可取用并及時采購補回。
4、定期檢查本實驗室藥品柜的安全和數量,保證本實驗室藥品的供應,盡量避免積壓,對于包裝陳舊、過期失效的藥品,必須及時清理;如有本室不再使用或很少使用的藥品,要及時轉出,以便物盡其用,避免浪費。
5、采購藥品和藥品進庫,要做好登記,并根據驗收單檢查外觀、質量、品質等及時驗收。驗收中發現數量短缺、質量或憑證不符等情況必須立即與有關經辦人聯系處理,藥品驗收完畢后要及時上架,按科學管理要求擺放,不能隨意擺放。
6、各實驗室管理人員進入藥品倉庫取藥品必須做好登記。
7、加強安全防范意識,上班后要開窗通風,下班前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盒鎖好門。
8、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外人不得進入庫房,發現安全隱范應立即報告。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21
一、藥店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明確一名專職人員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各項管理和協調工作。建立由醫保管理負責人、藥師、計算機信息員等人員組成的管理網絡小組,負責對所屬的藥品安全、配藥行為、處方藥管理、合理收費、優質服務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
二、制定與醫療保險有關的管理措施和具體的考核獎勵辦法,建立健全藥品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建立藥品電腦進銷存管理系統,藥品賬目和財務賬目健全、清楚。明確專人搞好醫保藥品庫的維護和管理。
三、認真執行勞動保障、藥監、物價等行政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按時與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簽定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嚴格按協議規定履行相應權利和義務。
四、規范配藥行為,認真核對醫療保險證、卡、病歷,杜絕冒名配藥;嚴格執行急、慢性病配藥限量管理規定,不超量配藥。
五、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處方藥必須憑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的醫保專用處方配售,由藥師在處方上審核簽字。非處方藥在藥師指導下配售,并在病歷上記載配藥情況。
六、定點藥店應加強管理,優化服務,以方便參保人員為出發點,盡量提供有適合用法的小包裝藥品,同時必須提供24小時配藥服務,做好夜間服務情況登記。
七、收費人員持證上崗,規范電腦操作,按時接收、上傳各類信息數據,保證醫保費用結算的及時準確。
八、定點藥店遵守職業道德,不得以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名義進行廣告宣傳;不得以現金、禮卷及商品等形式進行促銷活動。
九、嚴格遵守藥品管理規定,不出售假冒、偽劣、過期、失效藥品;嚴格按醫保規定操作,杜絕搭車配藥、以藥易藥、以藥易物等違規行為。
十、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宣傳、解釋,設置“醫療保險宣傳欄”,公布舉報獎勵辦法和監督電話,公示誠信服務承諾書。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22
1、按上級有關規定和醫院臨床用藥的實際情況將部分藥品列為貴重藥品管理范圍。
2、凡貴重藥品,值班人員必須每日認真盤點,填寫逐日消耗登記本,做到賬物相符。如有差錯和丟失現象,按科內差錯事故有關規定處理。
3、貴重藥品如有破損,應按院內規定的報損制度處理,認真清點破損藥品數量,填寫藥品報損單,由科主任簽字方能上報財務。
4、貴重藥品應定期檢查,嚴防過期霉變等現象發生,易潮解和霉變的藥品應存放于干燥陰涼通風處。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23
一、目的:
規范電子監管碼藥品在本公司的采購入庫和銷售出庫時的信息采集和傳輸。
二、范圍:
本公司經營的藥品中屬國家規定的附有電子監管碼的藥品。
三、內容:
1、本制度管理范圍內的藥品是指我公司正常經營的被列入國家電子監管目錄的藥品,并隨著國家監管目錄的調整實行動態管理。
2、質管部負責對附有監管碼的品種的審核確認,并指導保管員操作。
3、企業對未按規定加印或加貼中國藥品電子監管碼,或監管碼印刷不符合規定要求造成掃碼設備無法識別的,企業應當拒收。
4、監管碼信息與藥品包裝信息不符的,應當及時向供貨單位查詢,未得到確認之前不得入庫,并報質量管理部門處理。
5、藥品入庫時監管碼的采集、傳輸管理。
(一)由保管員負責入庫藥品監管碼的信息采集,信息采集要遵循:整件商品以件為單位逐一掃描;拆箱藥品以中包裝或最小銷售包裝為單位逐一掃描。
(二)信息采集確認無誤后,由信息員通過專屬平臺進行傳輸;確認傳輸成功后方可刪除掃描槍內信息。
6、藥品出庫時監管碼的采集、傳輸管理。
(一)由保管員負責出庫藥品信息碼的信息采集,信息采集要遵循:整件商品以件為單位逐一掃描;拆箱藥品以中包裝或最小銷售包裝為單位逐一掃描。
(二)信息采集確認無誤后,由信息員通過專屬平臺進行傳輸;確認傳輸成功后方可刪除掃描槍內信息。
7、保管員負責掃碼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信息員負責掃碼工具和上傳工具的維護工作。
8、本公司電子監管信息傳輸網絡平臺密鑰由信息員保管、使用、維護。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24
一、為加強藥品處方的管理,確保企業處方銷售的合法性和準確性,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銷售處方藥時,應由從業藥師對處方進行審核并簽字或蓋章后,方可依據處方調配、銷售,銷售及復核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全名或蓋章。
三、處方必須有從業藥師簽名,方可調配;
四、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需經原處方醫生更正后或重簽字方可調配和銷售。
五、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六、處方藥銷售后要做好記錄,處方保存兩年備查。顧客必須取回處方時,應做好處方登記。
七、處方所寫內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時,不得銷售。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25
一、目的
為加強存貨資產管理,保障存貨資產的安全性、完整性、準確性,真實地反映存貨資產的結存及管理狀況,使存貨資產的盤點更加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該制度所稱“存貨”特指:倉庫庫存藥品、藥店陳列藥品。
三、職責
1、倉庫藥品:由主管倉庫負責人組織參與大盤點實施工作,對盤點中發現問題組織召開盤點總結工作會議,進行盤點獎罰;
2、藥店藥品:由銷售業務部負責組織參與大盤點實施工作,對盤點中發現問題組織召開盤點總結工作會議,進行盤點獎罰;
3、財務部:負責對大盤點過程全程監盤,對盤點計算結果盈虧調整審核;并對盤盈、盤虧藥品做出處理意見,進行有關的帳物處理;每月對自行盤點進行抽查,并將抽查結果上報總經理審批,實存數與計算機結存數對照,短少由藥店自行承擔。
4、總經理:負責盤點盈虧處理的審批工作;
5、存貨保管部門:負責本部門初盤工作。
6、各職責人員必須對本職責負責,盤點工作結束,在盤點表上簽字確認盤點結果真實。
四、盤點時間
1、藥店盤點分為自盤和大盤點(公司組織實施的季度盤點)①每月進行一次自盤(小范圍盤點),由藥店員工自行進行盤點工作,藥店員工將店存數與計算機實存數對照,發現差異及時處理;
②每個季度的最后一個月月底進行一次大盤點(初盤、監盤、復盤),大盤點具體時間具體安排。
2、倉庫盤點:半年進行一次,即年中、年末最后一個月的最后一天。
3、若要變更時間,必須征得財務主管會計(核對時點數據的要求)同意方可。
4、財務部人員不定期地抽查倉庫、藥店的存貨情況。
五、盤點方式、方法
1、盤點方式:動態盤點(不停工或不關店)與靜態盤點(即停工或關店)相結合;定期盤點與不定期盤點相結合;自盤與大盤、抽盤相結合。
2、盤點方法:全面盤點(大盤點)和抽查盤點(自盤)相結合。
3、每月定期盤點采取動態盤點,以自盤為主、抽盤為輔的方式進行。自盤盤點時間由藥店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盤由財務部決定。
月盤點流程,藥店每月進行月盤點可以及時發現工作流程中的各個環節漏洞及差錯,采取相應的措施加以糾正,以減少藥店的損失;財務部不定期抽查盤點的賬貨相符情況;藥店計算存貨公式=上月結存+當月購入+藥品退回-藥品退出-本月銷售
每月藥店要同財務部對賬,核對進貨額、銷售額、調價額做到賬賬相符,以保證盤點結果的真實。
4、每季度大盤點采取靜態盤點,以業務部負責組織實施盤點。
5、對倉庫不定期的盤點采取動態盤點、抽盤的方式進行,其盤點方法由財務部確定;年中、年末的定期盤點由主管倉庫負責人組織實施。
六、盤點程序
1、盤點前準備工作:
倉庫定期盤點由主管倉庫負責人擬定《盤點實施計劃》上報經理審批,并負責召集相關人員召開盤點工作協調會,并按擬定的《盤點計劃表》組織實施;
2、各相關部門接到《盤點計劃表》后次日內組織召開部門內部盤點會議,做好各項盤點前準備工作;
3、與倉庫藥品、藥店藥品相關的所有賬目處理應在盤點日前一天完成;
4、存貨盤點前各部門應進行清理整頓,分類、分區域按規定堆放好存貨;
5、季度、年中、年終大盤點前要求各部門按照計劃安排盤點小組,至少分為兩組,一個初盤組,一個復盤組,分組實施初盤、復盤,分小組必須兩人以上。
6、《盤點計劃表》包括:盤點時間、參盤人員、分組情況、分組負責人等;
7、主管倉庫或業務部負責人指定人員打印《盤點表》,盤點表包括:藥品名稱、規格等,但不得打印結存數量。
七、實盤
1、主管倉庫或業務部負責人將打印《盤點表》分發給小組盤點人員,分段或分區開始盤點;
3、每組盤點人員按照存貨擺放順序依次計數填寫盤點表的實盤數;各組將自己區域內藥品盤完后,再各組交替復盤;
4、確認盤點結果無誤,盤點人員在《盤點表》上簽名后交業務部在時空軟件“盤點管理”錄入實盤數,計算盤點結果;并將盤點結果交財務部。
八、盤點處理
1、財務接到盤點結果表,審核再次核對確認盤點結果后,編制編制《盤點盈虧報告》,報總經理審批做賬務處理;
2、主管倉庫負責人對盤點結果和存貨管理中存在問題進行總結會議,進行盤點獎罰;
3、由業務部對盤點中發現問題組織召開盤點總結工作會議,進行盤點獎罰;
4、倉庫盤點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其短少數量按照含稅批發價由保管賠償,責任不清由倉庫全體共同賠償。;
5、藥店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盤點損失由責任人按含稅零售價賠償,責任不清由店員全體共同賠償。
九、經總經理批準日執行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26
1、為保證搶救工作順利進行,護理人員要做好搶救物品、藥品儀器的管理與保養,并熟練使用。
2、搶救車設專人管理,并做到定期清潔和檢查。
3、急救車、搶救物品、儀器規范、整齊、放置于固定位置,不得隨意挪動更換位置。各班人員要熟悉急救車備用的物品、藥品、儀器放置位置,能夠熟練掌握搶救儀器的性能、使用方法,熟記常用搶救藥品的劑量。
4、搶救儀器和藥品管理,嚴格執行“五定”制度,即定數量、定點安置、定專人管理、定期消毒滅菌、定期檢查維修,保證搶救時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5、保持急救車清潔整齊,用后及時補充,如因藥局缺藥等特殊原因無法補齊時,應在搶救藥品清點登記本上注明,并報告護士長協調解決,以保證搶救病人用藥。急救車內藥品標簽清楚,無破損、變質、過期失效;儀器處于備用狀態。
6、急救車上的急救藥品和儀器設立專門的搶救藥品物品清點登記本,標明所有急救藥品、儀器名稱、規格、劑量、數量、有效期,本物必須完全相符,每班交接并簽全名。
7、實行藥品及物品失效期預警制度,設制急救車藥品、必備物品的一覽表。表內標明搶救車內所有藥品、物品的名稱、基數、生產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日期、滅菌日期、失效日期、護士在檢查藥品時如發現即將過期的藥品,即在相應位置用筆寫“:*”以提示在失效期前優先使用;在檢查一次性醫療物品時同樣用此方法。
8、存放急救藥品的外包裝盒標簽應完整、清晰,藥品的名稱、規格、劑量、有效期等均應與外包裝一致。藥名、劑量不一致,不允許放置于同一藥盒內。
9、急救藥品使用時,應記錄于搶救用藥記錄本,并保留空安瓿以備查對。
10、使用后及時補充完整并登記。用一次性封條封存,每周清點核查并雙屬簽名。
11、護士長平時檢查急救車的交接班情況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27
1、目的
為強化藥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實現藥品可追溯。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藥品可追溯質量管理。
3、內容
3.1本公司藥品可追溯的方式:
3.1.1藥品購銷票據、購銷存記錄作為企業重要的藥品追溯依據之一;
3.1.2公司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的購銷存記錄可作為藥品追溯的依據之一;
3.1.3公司藥品電子監管管理上傳的數據可作為藥品追溯依據之一。
3.2藥品追溯質量控制要求:
3.2.1藥品購銷票據、購銷存記錄管理
3.2.1.1企業在購進藥品時收貨人員根據采購訂單,核對隨貨同行單及到貨藥品,要求貨單相符,無隨貨同行單或貨單不符的應拒收。驗收人員按《藥品質量驗收管理制度》要求驗收藥品時,要核對隨貨同行單、發票,要求發票上的購、銷單位名稱及金額、品名應當與付款流向及金額、品名一致。無發票或票據與貨、款不一致的,報告采購部和質管部等待處理。
3.2.1.2來貨隨貨同行單由質管部(驗收崗位)歸檔管理,來貨發票由財務部歸檔管理并與財務賬目內容相對應。要求票據憑證完整無缺,存放安全可靠,保證可追溯。
3.2.1.3建立藥品購銷存記錄,包括藥品采購、驗收、養護、銷售、出庫復核、銷后退回和購進退出、運輸、儲運溫濕度監測、不合格藥品處理等相關記錄,做到真實、完整、準確、有效,實現藥品可追溯。
3.2.1.4采購藥品之前需做好前置審批,首營企業、首營品種、供貨商資質、藥品合法性審批合格后,基本信息錄入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中,證件效期和經營范圍等信息均可由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自動跟蹤。采購員需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中制定采購訂單。
3.2.1.5收貨員需對到貨藥品逐批收貨,核實運輸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并對照隨貨同行單和采購訂單核對藥品,做到票、帳、貨相符,并通知驗收員驗收。驗收員需檢查隨貨同行單及同批號檢驗報告書并按照驗收規程檢查藥品質量,防止不合格藥品入庫,收貨、驗收需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相應模塊記錄結論后方可入庫。藥品在庫儲存過程,嚴格按照批號管理,按照養護操作規程定期養護,并實現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效期自動跟蹤。
3.2.1.6藥品銷售前需做好前置審批,銷售員需收集銷售客戶資質資料。按照客戶審核規程審核合格后,將基本信息錄入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證件效期和經營范圍等信息均可由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自動跟蹤。銷售員需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中制定銷售訂單。儲運部門收到銷售指令后按照藥品出庫操作規程,做好藥品揀貨、復核、裝箱等工作,并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上完成出庫復核記錄,防止不合格藥品出庫。
3.2.1.7藥品銷售如實開具發票,做到票、賬、貨、款一致。銷售發票存根由財務部歸檔管理。要求票據憑證完整無缺,存放安全可靠,保證可追溯。
3.2.1.8藥品運輸按《藥品運輸管理制度》要求建立藥品運輸記錄,所有藥品送到收貨單位后,收貨方的收貨員依據“銷售清單”(隨貨同行單)清點藥品,無誤后收貨方在“銷售清單”(隨貨同行單)上簽字確認,收貨回執交公司集中存檔,實現藥品可追溯。
3.2.1.9銷售退貨需由業務人員登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指定退貨申請,注明退貨原因,生成退貨通知單,收貨員確認到貨藥品與退貨通知單是否一致,并通知驗收員加倍驗收。定期向銷售客戶發出不良反應和滿意度調查征詢,及時匯總處理客戶反饋信息。質管部負責藥品質量查詢和質量投訴的處理工作,積極配合藥品召回等工作。
3.2.2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的管理:
3.2.2.1建立能夠符合經營全過程管理及質量控制要求的計算機系統,實現藥品可追溯。在系統中設置各經營流程的質量控制功能,與采購、銷售以及收貨、驗收、儲存、養護、出庫復核、運輸等系統功能形成內嵌式結構,確保各項質量控制功能的實時和有效。
3.2.2.2通過計算機系統記錄數據時,相關崗位人員應當按照操作規程,通過授權及密碼登錄計算機系統,進行數據的錄入,系統操作、數據記錄的日期和時間由系統自動生成,保證數據原始、真實、準確、安全和可追溯。
3.2.2.3公司各操作崗位人員未經批準不得修改數據信息,修改各類業務經營數據時,操作人員在職責范圍內提出申請,經質量管理人員審核批準后方可修改,修改的原因和過程在系統中予以記錄。
3.2.2.4電子記錄數據應當以安全、可靠方式定期備份,保證追溯數據安全。
3.2.2.5公司定期審核相關記錄和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使用情況,確保本公司藥品流通正常有序,實現藥品可追溯。
4.歸口部門:
質管部、信息部、采購部、銷售部、財務部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28
1、目的:為確保購進藥品的質量,把好藥品的質量關,杜絕不合格藥品上柜。
2、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及實施細則。
3、適用范圍:門店藥品驗收過程管理。
4、責任:門店驗收員負責本制度的實施。
5、內容:
5.1、質量驗收人員應當具藥學或者醫學、生物、化學等相關專業學歷或者具有藥學專業技術職稱。從事中藥飲片驗收人員應當具有中藥學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具有中藥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5.2、藥品配送到門店應立即進行現場驗收,若不能當即查驗的應暫時放置待驗區,在當日內完成驗收,冷藏貯存藥品必須立即驗收,按規定條件貯存擺放;
5.3、藥品驗收時驗收員必須依據送貨憑證,對進貨藥品逐個查驗。
5.3.1、每個藥品的品名、規格、數量、效期、生產企業名稱、批號等逐一進行核對;
5.3.2、對其包裝外觀質量進行查驗有無破損、污染;
5.3.3、仔細查看藥品包裝說明書和標簽,發現有質量問題藥品應拒收并及時報告配送中心。填寫《藥品拒收報告單》并向公司質管科報告,及時辦理退貨相關手續;
5.3.4、進口藥品除按規定驗收外,應有隨附加蓋公司質量管理科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進口藥材批件》、《生物制品進口批件》復印件)、《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注明“已抽樣”并加蓋抽樣單位公章的《進口藥品通關單》復印件,或采用電子文件進行轉移、存檔;
5.3.5、進口藥品應有中文標簽,藥品證明應及時登記于“進口藥品口岸檢驗報告登記表”中,留存備查。
5.3.6、中藥飲處片應有批次檢驗報告書。
5.3.7、驗收冷藏藥品,需與配送人員進行冷藏藥品交接,確保配送工具符合冷藏藥品溫度要求,并記錄,驗收冷藏藥品需在15分鐘內完成。
5.4、驗收合格后驗收人員應在送貨憑證上簽字,并標明質量狀況及驗收時間。
5.5.藥店驗收員負責藥品電子監管核注工作,對20xx年4月1日后生產的并列入基本藥物的品種,未入網或未使用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一律不得入庫。符合規定的準予入庫,及時采集數據。發現不符合規定的藥品有權拒收。藥店驗收員,負責藥品電子監管核注核銷工作。
5.6、送貨憑證應按非處方藥、處方藥、中藥飲片或按柜按月分別裝訂成冊。送貨憑證保存至少五年。
5.7、驗收并記錄,至少保存5年。
6.相關表格:藥品拒收報告單、進口藥品口岸檢驗報告登記表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29
一、危險品必須指定熟悉危險品業務的專人保管,危險藥品庫內要配備必要的消防、防盜、通風等防護設施。做好通風排氣工作,嚴禁煙火,對儲存的危險品應定期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二、要將危險品分隔存放在危險品柜內,性質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存放劇毒藥品的專柜要雙人雙鎖保管。禁止在實驗室內存放食品,
三、要嚴格危險品領用手續,領用危險品時,必須由教師親筆在危險品領用單上簽名并負責領出藥品的`安全保護工作,要切實防止因保管不善而發生意外,嚴禁由學生代領。
四、領用人對危險品的性質、防護及發生意外后的應急措施等,必須事先熟悉。學生在使用危險品時,教師應詳細指導。
五、使用后剩余的危險品,應立即送還,并妥善保管。對廢液、殘物,要認真按國家有關要求處理好。如發現危險品特別是劇被盜,要立即報告校領導,并通知當地公安部門查處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30
1、不合格藥品是指:藥品的包裝不合格、外觀質量不合格、內在質量不合格。
2、不合格藥品的確認:
(1)國家或省、市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布的.通知或質量公報中的不合格藥品。
(2)質量驗收、保管養護和銷售過程中發現的外觀、包裝、標識不符,包裝污染、破碎及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并報質量管理員確認為不合格的
(3)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抽查檢驗不合格的藥品。
(4)符合藥品管理法中有關假、劣藥品定義的。
(5)生產廠商、供貨單位來函通知的不合格藥品。
3、不合格藥品一旦確認,即不能再銷售,將不合格藥品移入不合格區,并做好“不合格藥品臺帳”記錄.
4、入庫驗收發現不合格藥品,驗收員填寫“藥品拒收報告單”交質量管理員,由質量管理員確認后,提出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5、在儲存、養護或出庫時發現質量有疑問藥品,應立即掛黃牌暫停銷售,填寫“藥品質量復查通知單”交質量管理員復驗。復驗合格,摘除黃牌;不合格,將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區,填寫“藥品質量處理通知單”進行處理。
6、在門診陳列、檢查、銷售過程中發現不合格藥品應停止銷售,立即下柜。
7、凡藥監局公告或發文通知不合格的藥品,以及抽查檢驗發現的不合格藥品,應立即清查,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區內,按要求上報。
8、各環節發現的不合格藥品,均應及時報質量管理員,質量管理員每季度對不合格藥品進行匯總和分析,分清質量責任,制定處理和預防措施.
9、對于包裝破損或者包裝不符合規定的不合格藥品,可由采購員根據協議及時聯系退貨處理;對過期失效藥品、超過供貨商負責期的有質量問題藥品、屬假劣藥品范圍的不合格藥品應報廢,并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下進行銷毀處理。
10、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報告、報損、銷毀應有完善的手續和記錄。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31
一、藥品管理制度
1、腐蝕性物品不能在電烘箱內烘烤;
2、鈉、鉀、過氧化物及其他規定的藥劑應放在陰涼地方;
3、潮解性藥品應當用畢就立即用石蠟或火漆封好,揮發性及易燃性物品用畢,應立即用石蠟或適當封料封好,須防止在可能著火的情況下不進行封口;
4、強酸(如發煙HNO3、濃H2SO4、濃HCl)應當專門放置處理;
5、對于劇毒藥品(Ag SO4、HgI2、HgSO4)應由專人負責保管;
6、開啟濃氨水,鹽酸,硝酸,乙醚等藥品前,必須預先放在冰箱內冷卻,或先蓋上濕布,用冷水冷卻后,再在露天場所開動瓶蓋,操作者應戴上防風鏡,以免發生噴濺;
7、水銀如灑在地上,應盡量清除干凈,然后在殘跡或隙縫處撒上硫磺粉,以免日后水銀蒸汽中毒。
二、玻璃儀器管理制度
1、在使用玻璃儀器前,要詳細檢查儀器本身有無裂紋,聯接部位是否牢固,緊密;
2、截開玻璃管必須用火將末端燒圓,以免劃破手指;
3、量瓶與普通玻璃瓶不可直接加熱,溶解或放熱反應都能使之碎裂。
召回藥品管理制度 篇32
1.藥劑科對終止妊娠藥品實行專人、專柜、專帳、專銷、專處方五專管理。
2.終止妊娠藥品的處方權限于獲得相應執業資格的'婦產科醫生和計劃生育技術人員。
3.終止妊娠藥品必須單獨處方,妥善保存,每月匯總裝訂一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藥劑科建立終止妊娠藥品處方檔案和專帳,做到帳與處方(帳處)相符,帳與藥品(帳物)相符,藥品的進、銷、存(帳帳相符)。專帳各欄目內容必須據實填寫完整。
5.采購終止妊娠藥品必須按照獲準開展的終止妊娠手術類型,即早期人工終止妊娠術,編制采購計劃。
6.終止妊娠藥品權限于本院使用,禁止轉讓和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