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園區保安管理制度(精選3篇)
企業園區保安管理制度 篇1
1、嚴格內務衛生制度。被褥一律按規定擺放,被褥不整潔者每次罰款20元。物品擺放不整齊者罰款10元,被褥不疊者罰款50元。
2、嚴禁在室內或工作崗位抽煙,違反者每次罰款500元。
3、嚴禁無關人員到值班室及宿舍,每次罰款50元。帶無關人員在宿舍留宿者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4、嚴禁在辦公場所或室內大聲喧嘩,違反者罰款20元。
5、嚴格作息制度,不遵守規定的每人罰款20元。
6、不服從領導工作安排者,第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予以開除。
7、上崗期間嚴禁電話聊天,違反者罰款10元,認識正確使用通訊設備器材,違反者發現一次罰款30元。
8、上崗期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反者每次罰款20元。
9、積極參加集體組織的各種活動,會議,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50元。
10、上崗者規定統一服裝,著裝不整潔者每次罰款20元,上崗值勤時不著裝者罰款50元。
11、搞好休息值勤場所管井衛生,衛生不合格罰款當事人20元,未落實衛生值日制度的罰款班長50元。
12、對保安器材嚴格規定保管使用,違反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13、不準把無關人員帶入值勤范圍,違反者每次罰款50元,造成后果予以辭退。
14、遵守單位有關對頂,嚴禁監守自盜,發現一次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15、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調動安排,不服從輪崗制度,經批評教育后仍不悔改者罰款500元。
16、濫用職權,打擊報復或包庇他人的錯誤行為,后果嚴重者罰款500元。
17、散布流言蜚語,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惡意傷人,罰款500元。
18、上崗值勤時嚴禁睡崗,脫崗,違反者罰款50元。
企業園區保安管理制度 篇2
1、采購制度
加強計劃管理,嚴格審批手續,是采購管理的關鍵。
(1)應編制“物資需求計劃”,并于每月末報下月份“物資需求計劃”交財務成本控制審核,送財務審批,報總經理批準
(2)庫存補充請購,由保安隊根據業務需要提出申請,填寫物品申購單,交財務成本控制審核,送財務審批,報總經理批準
(3)其他零星物品的申購,由本部門提出申請,根據庫存情況審核簽字,送財務審批,報總經理批準
2、驗收制度
(1)對購回的物品無論多少、大小等都要進行驗收,
①發票與實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不相符時不驗收;
②發票上的數量與實物數量不相符,但名稱、規格、型號相符可按實際驗收;
③對購進品已損壞的不驗收。
(2)驗收后,要根據發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稱、規格、型號、單價、單位、數量和金額填寫驗收單。
3、月盤點制度
(1)、每月底對自己所管物資都要定期盤點一次,并做出明細表,并上報部門。
(2)、在盤點中發現的差錯,要查明原因。
(3)、對庫存物資每半月應進行一次自點。在自點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
(4)、自點自查內容:查質量:庫存物資的質量是否變化;查數量:帳、物是否一致,單價是否準確。……
4、損耗責任,報損制度
(1)物資及用品,屬供貨方造成破損或損耗的,應填制“商品、原材物料損耗查詢報告書”,追索損失。
(2)在使用過程中非正常損壞應由員工個承擔并賠償。
(3)正常使用損壞的,及時報損,并作好記錄。
企業園區保安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1.1為形成穩定的工作團隊,維護公司各級員工的利益,促進公司持續、快速、有序的發展,規范工資管理行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與本公司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的員工。
1.3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的工資,不含非月度性支付的獎金、因特殊事項或情況支付的津貼和補貼等。
2、工資結構
2.1工資由標準工資、變動工資兩大類組成。
2.2標準工資為根據合同約定,提供正常勞動后可獲得的貨幣性收入,具體科目包括:基本工資、技能工資、全勤工資。
2.3變動工資為根據公司績效考核制度,經考核后獲得的貨幣性收入,具體科目包括:績效工資。
3、工資序列
3.1公司根據不同職位要求,確定生產、行政、技術、銷售四類工資序列。
3.2生產工資序列適用于從事生產管理、倉庫管理、制造生產等生產運營或事務的員工。
3.3行政工資序列適用于從事行政、人力資源、財務等公司常規運營管理或事務的員工。
3.4技術工資序列適用于從事產品研發、生產技術、質量管理、售后服務等專業技術的員工。
3.5銷售工資序列適用于從事市場營銷、銷售推廣的員工。
4、工資計算
4.1工資計算工式:
應發工資=標準工資+變動工資
標準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全勤工資
變動工資=績效工資+特殊貢獻獎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其他項目
扣除項目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需繳納的相關稅費,包括個人所得稅、代扣社保費、補充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其他項目是指工資發放中有多付、錯付、漏付的費用,以及有關法定需要支付的金額較小的費用,如中夜班津貼、獨生子女費等,在下月工資“其他”項中多退少補或支付。
4.2加班工資計算:
法定休假節日加班:加班工資=標準工資÷21.75÷8×加班時間(小時)×300%
休息日加班:加班工資=標準工資÷21.75÷8×加班時間(小時)×200%
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
加班工資=標準工資÷21.75÷8×加班時間(小時)×150%
4.3病假工資計算:
病假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21.75×病假時間(天)
病假時間滿一個月且病假工資低于最低工資的,將補足到最低工資標準。
4.4事假工資計算:
因個人事宜請假,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公司將不支付請假期間的基本工資和技能工資,并不支付全勤工資。
績效工資和特殊貢獻獎仍按照績效考核和特殊貢獻情況予以支付。
4.5員工離職工資計算:
按照員工實際工作時間,支付基本工資和技能工資。其中勞動合同期滿的,公司將折算支付其相應的全勤工資。績效考核周期滿的,公司將支付其相應的績效工資。
4.6員工值班工資計算
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從事臨時性值班工作的,按照日工資80元計算值班報酬。
5、工資支付
5.1工資支付時間:每個自然月的5日,如遇到法定休假節日,則提前到法定休假節日前一工作日,如遇特殊情況的,可商公司工會同意或者以通知的形式,順延到法定休假節日后一工作日支付。
5.2工資支付方式:工資一般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進入個人工資賬戶。如遇特殊情況的,可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員工。員工本人因故不能領取的,可以書面委托的形式委托他人領取。
5.3工資簽收:工資支付給員工后3日內,員工應辦理簽收確認手續。公司將向員工提供工資的明細情況,包括員工姓名(工號)、金額、項目、時間等。
工資簽收記錄將由公司保存2年。
5.4離職工資支付:員工離職并交接完相應的工作后,于離職的最后一日持“交接單”到財務部門領取現金。
5.5工資預支:個別員工個人或家庭遇突發情況,需要預支現金的,在有2名員工擔保的情況下,可預先支付一定的工資,在公司工作每滿1年,可預借1個月的工資,具體金額由人力資源部審核確定。
5.6工資支付疑義處理;對工資支付金額及其他相關問題存在疑義的,可于3個工作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門反映,人力資源部門應在2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