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企業管理制度(精選34篇)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1
工業公司臨時電氣線路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安裝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敷設和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所屬分公司(項目部),也適用外單位來公司施工的單位。
2、術語
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輔助生產、維修的需要,臨時引接的、使用電壓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的非正式的電氣線路。
3、引用文件:
《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及民用電氣裝置管理規程》。
4、架設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
4.1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得敷設和使用臨時電氣線路。凡因生產、輔助生產或維修急需敷設臨時電氣線路,應填寫“臨時電氣線路敷設審批表(見附表)。由申請人填寫,使用單位領導簽字同意,經營部審查核實后,方可架設。
4.2經營部負責檢查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使用情況,發現不符合手續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有權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管理
5.1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由有電工操作合格證的電工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及民用電氣裝置管理規程》的要求敷設。
5.2臨時電氣線路只允許在期限內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單位負責拆除。
5.3臨時電氣線路必須保證安全,絕緣程度達到要求標準,使用負荷與線路規格必須匹配,接頭處包扎可靠,無裸露部分。
5.4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應用瓷瓶固定。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應≥2.5m;室外應≥3.5m;與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時應≥5m。臨時電氣線路與設備、管道、門窗等的安全距離應≥0.3m。
5.5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
5.6臨時線一般不得拖地敷設,如確屬需要應安裝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損和破裂。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定了安全用電的基本要求,對電氣安全管理、臨時用電、防止人身觸電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實現優質、高效、安全、衛生生產。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用電部門、工程部門,也適用于在公司外來施工單位。
三、機構與職責
3.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訂本管理規定,責成各生產現場嚴格貫徹執行本規定,由電工負責落實;
3.2安全員每月進行一次生產現場管理的監督檢查、定期考核;
四、工作程序
4.1具體要求
4.1.1對電氣裝置、設備和線路進行設計、施工或改造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電氣的現行國家標準和安全規定。
4.1.2電氣作業人員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后,才能獨立上崗操作。
4.1.3必須嚴格執行電氣操作票制和臨時用電申請許可證制度。
4.1.4手持式電動工具要嚴格執行現行國家標準和有關規程的管理、使用、檢查、維修等安全規定。
4.1.5生產廠房等重要位置的防雷設備裝置,應定期檢查測試,保證符合安全標準。
4.1.6電氣設備應嚴防水、蒸汽及酸堿等腐蝕,以免造成絕緣損壞甚至斷電事故。
4.1.7各部門應認真維護電扇、空調、照明日光燈、電源插座、出口安全燈等電器設備的安全使用,如損壞應及時聯系修復。
4.1.8除工作需要外,公司內禁止使用電爐、電飯鍋等用電器具。
4.1.9凡在公司內需臨時用電,應由使用部門(包括外施工單位)在使用前辦理臨時用電申請許可證,按照“誰使用,誰辦票”的原則辦理工作票。
4.1.10在易燃易爆危險區域一般不準使用臨時用電。若確實需要,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由安全員審核同意才能許可。
4.1.11臨時用電線路必須符合電氣安全規程,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4.1.12臨時用電線路一般為架空、敷設裝置內不低于2.5米,跨越道路不低于6米,不準用金屬管材作電線支撐。
4.1.13臨時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無破損,接頭牢固可靠,有漏電保護器作保險裝置,室外開關有防雨設施,開關距地面不低于1.3米。
4.1.14使用臨時用電的部門,必須遵守臨時用電的規定,不得任意變動地點和作業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量,否則安全員有權停止其使用。
4.1.15在停止工作期間,應切斷全部電源,臨時用電的設備、機械和照明等拆除后不應留有可能帶電的導線。
4.2工廠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
電力線路是電力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輸送電能的重要任務,應加強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減少發生電氣事故的可能性。
4.2.1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
對廠區架空線路,一般要求每月進行1次安全檢查。如遇大風大雨及發生故障等特殊情況時,還需臨時增加安全檢查次數。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項目:
4.2.1.1電線桿子有無傾斜、變形、腐朽、損壞及基礎下沉等現象。
4.2.1.2沿線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強腐蝕性物質。
4.2.1.3沿線路周圍,有無危險建筑物。應盡可能保證在雷雨季節和大風季節里,這些建筑物不致對線路造成損壞。
4.2.1.4線路上有無樹枝、風箏等雜物懸掛。
4.2.1.5拉線和板樁是否完好,綁托線是否緊固可靠。
4.2.1.6導線的接頭是否接觸良好,有無過熱發紅、嚴重老化、腐蝕或斷脫現象;絕緣子有無污損和放電現象。
4.2.1.7避雷接地裝置是否良好,接地線有無銹斷情況。在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重點檢查。
4.2.2.電纜線路的安全檢查
電纜線路一般是敷設在地下的,要做好電纜的安全運行與檢查工作,就必須全面了解電纜的敷設方式、結構布置、走線方向及電纜頭位置等。對電纜線路一般要求每季度進行1次安全檢查,并應經常監視其負荷大小和發熱情況。如遇大雨、洪水等特殊情況及發生故障時,還須臨時增加安全檢查次數。電纜線路的安全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項目:
4.2.2.1電纜終端及瓷套管有無破損及放電痕跡。對填充電纜膠(油)的電纜終端頭,還應檢查有無漏油溢膠現象。
4.2.2.2對明敷的電纜,應檢查電纜外表有無銹蝕、損傷,沿線掛鉤或支架有無脫落,線路上及附近有無堆放易燃易爆及強腐蝕性物質。
4.2.2.3對暗設及埋地的電纜,應檢查沿線的蓋板和其它覆蓋物是否完好,有無挖掘痕跡,路線標是否完整。
4.2.2.4電纜溝內有無積水或滲水現象,是否堆有雜物及易燃易爆物品。
4.2.2.5線路上各種接地是否良好,有無松動、斷股和銹蝕現象。
4.2.3.車間配電線路的安全檢查
要搞好車間配電線路的安全檢查工作,也必須全面了解車間配電線路的布線情況、結構形式、導線型號規格及配電箱和開關的位置等,并了解車間負荷的大小及車間變電室的情況。對車間配電線路,有專門的維護電工時,一般要求每周進行1次安全檢查,其檢查項目如下:
4.2.3.1檢查導線的發熱情況。
4.2.3.2檢查線路的負荷情況。
4.2.3.3檢查配電箱、分線盒、開關、熔斷器、母線槽及接地接零裝置等的運行情況,著重檢查母線接頭有無氧化、過熱變色和腐蝕等情況,接線有無松脫、放電和燒毛的現象,螺栓是否緊固。
4.2.3.4檢查線路上及線路周圍有無影響線路安全運行的異常情況。絕對禁止在絕緣導線上懸掛物體,禁止在線路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2.3.5對敷設在潮濕、有腐蝕性物體的場所的線路,要定期對絕緣進行檢查,絕緣電阻一般不得低于0.5μω。
4.3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規定:
4.3.1各部門需要架設臨時電氣線路,必須先提出臨時線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4.3.2臨時線路使用期限超過15天的,必須更改為正式電氣線路。
4.3.3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后,要經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4.3.4電焊機、砂輪機等產生明火的電具接線,應具有相應等級的動火證后,電工方可接線。
4.3.5經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線路不應架設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與水管、蒸汽管、門窗等應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設在戶內離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并按照要求距離進行固定。
4.3.6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后,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4移動電具安全管理規定:
4.4.1移動電具包括:電風扇、排風扇、手電鉆、電錘、手提砂輪機、移動水泵、云石機、電焊機等,以及其它類似的單相、三相流動使用的電器用具。
4.4.2移動電具要求專人負責保管、維修及檢查,檢查內容有:電具本身有無損傷,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要求,電源引線有無破損、老化、絕緣不良現象,導線規格是否合適,插頭、插座是否齊全,有無破損,相線和保護接地的接法是否統一,金屬外殼或金屬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4.3移動電具的引線及插頭都必須完整無損。220v和380v電壓的移動電具引線分別使用三芯或四芯絕緣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銅芯軟導線,中間不得有接頭,要保證電具金屬外殼接地。
4.4.4使用220v或380v電壓的手電鉆等手提式電動工具,必須配用1∶1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開關。
4.4.5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地方和金屬容器內部等危險場所使用的行燈,應用12v電壓,其電源由雙圈變壓器供給,并將變壓器金屬外殼、鐵芯及二次線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電源線長度不超過5米,禁止使用自耦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4.4.6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的移動電具必須采用防爆型。
4.4.7移動電具電源線必須架設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線穿過道路時高度不低于6米。
4.4.8搬運移動電具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
4.5電氣檢修安全
4.5.1電氣檢修必須按照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人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許可手續后方可作業。
4.5.2一般情況不準帶電作業(無論高壓與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后,掛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4.5.3必須帶電檢修時,(限500v以下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4.5.3.1必須經工程部負責人批準。
4.5.3.2利用絕緣物可靠地將鄰近各相分離開,并穿戴好絕緣鞋、手套、帽子,不準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5.3.3在主管領導或電氣技術人員直接監護下進行工作。
4.5.3.4工作點附近各相與地相連的金屬物必須隔開,以免觸到。
4.5.3.5應由一定經驗的電工擔任,并遵守有關安全規程,監護人認真監護,但監護與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離,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5.4在停電設備和線路上裝設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4.5.5停電、測電、驗電的檢修作業,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
4.5.6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應采取切實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4.5.7對地下直埋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4.5.8變電室運行及檢修現場規定:
4.5.8.1凡參加變電檢修的一切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
4.5.8.2當接受檢修任務時,檢修人員應對工作內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5.8.3在檢修工作進行前,應作好充分準備,查看現場,了解設備情況。
4.5.8.4檢修中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程,適當安排好檢修人員,掌握進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4.5.8.5檢修后應認真做好記錄,負責向運行人員辦理交付驗收工作。
4.5.8.6工作結束后,參加檢修人員應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現場。
4.5.8.7檢修負責人應對設備的檢修質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面的責任。
4.5.8.8檢修人員應對所做工作直接負責。
4.5.8.9凡檢修后的設備,不允許帶缺陷情況投入運行。
4.5.8.10變電設備的檢修為三種類別:1、大修。2、小修。3、事故檢修。
4.5.9動力及照明檢修作業規程:
4.5.9.1在檢修500v以下線路的各種電動機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拉開開關與斷路器將電動機從線路電網中斷開。
待電動機完全停止后,在配電盤對應的開關操作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經測驗確證無電后方可檢修。
4.5.9.2在靠近6kv及以上設備作業時,須注意下列各項規定:
4.5.9.2.1帶電體只允許在工作人員的任何一面,如兩面都有帶電體,禁止作業。
4.5.9.2.2帶電體與工作人員的距離,無論伸手或揮動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5.9.3在轉動的設備旁工作時,應注意下列規定:
4.5.9.3.1轉動設備與工作人員距離無論伸手及揮動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5.9.3.2禁止任何人觸摸正在轉動的各類設備。但若必須靠近時需采取防護措施。
4.5.10電氣安全用具有關規定。
4.5.10.1絕緣手套每6個月試驗一次。
4.5.10.2
(1)高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8kv,持續時間為1分鐘。
(2)低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2?5kv,持續時間為1分鐘。
4.5.10.3絕緣靴每6個月試驗一次。
4.5.10.4絕緣靴定期試驗電壓為15kv,持續時間為10分鐘。
4.5.10.5高壓驗電筆每6個月試驗一次。
6-10kv試驗電壓為40kv;20-35kv試驗電壓為105kv,時間為5分鐘。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為加強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因電流泄漏或觸電引發事故,根據《新編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等技術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
3、電氣工作人員
3.1電氣作業人員應證實確無妨礙電氣工作的疾病,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有上級部門頒發的電工作業操作證,才能擔任電氣作業和電氣作業監護人工作。
3.2電氣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3.3一切電氣作業人員都必須熟悉觸電急救方法。
3.4在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必須按《爆炸性環境防爆電氣設備選用標準》執行。
3.5電氣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3.6當電氣工作人員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險區域進行工作時,監護人員應隨時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聲怪叫,以免引起錯覺而引發事故。
4、配電柜(箱)安全管理
4.1配電柜(箱)應用不可燃材料(鐵殼)制作。
4.2觸電危險性小的生產場所和辦公室,可安裝開啟式的配電板。
4.3觸電危險性大或作業環境較差的加工車間、鑄造、鍛造、熱處理、鍋爐房、木工房等場所,應安裝封閉式箱柜。
4.4有導電性粉塵或產生易燃易爆氣體的危險作業場所,必須安裝密閉式或防爆型的電氣設施。
4.5配電柜(箱)各電氣元件、儀表、開關和線路應排列整齊,安裝牢固,操作方便;柜(箱)應內無積塵、積水和雜物。
4.6落地安裝的柜(箱)底面應高出地面50~100 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為1.2~1.5m;柜(箱)前方0.8~1.2m的范圍內無障礙物。
4.7保護線連接可靠。
4.8配電柜(箱)以外不得有裸帶電體外露;必須裝設在柜(箱)外表面或配電板上的電氣元件,必須有可靠的屏護。
4.9配電柜(箱)內各電氣元件及線路應接觸良好,連接可靠;不得有嚴重發熱、燒損現象。配電柜(箱)的門應完好;門鎖應有專人保管。
4.10所有配電柜(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并作出分路標記。
4.11所有配電柜(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持證的電工負責使用管理。
4.12所有配電柜(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4.13對配電柜(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頭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
4.14現場停止作業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并掛牌標志。
4.15配電柜(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并應保持經常維修和整潔。
4.16配電柜(箱)、開關箱內不得掛接其它臨時用電設備,不準亂剪亂接電源線。
4.18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原規格熔體或鐵絲、銅絲、鐵釘等金屬體代替使用。
4.19配電柜(箱)、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不得承受外力。嚴禁掛曬衣服等生活用具,與金屬尖銳斷口和強腐蝕介質接觸。
4.20電工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技術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5、電氣線路安全
5.1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輔助生產、維修的需要,臨時引接的、使用電壓380v的非正式的電氣線路。
5.2電氣線路安裝必須符合標準。
5.2.1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倉庫庫存物資,使采購物資入庫及領用,產品出入庫規范化,避免發生不必要的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物流管理的要求
所有物資應做到每日清點,核對,保持帳,卡,物三一致,并根據物資實際狀況,對長期不用以及需報廢帳務處理的物資應及時清理,辦理相關手續。
1產品入庫
1、1入庫單價一律按財務部提供的產值(不含稅)價格填寫。
1、2驗收入庫的產品按品種,按社會銷貨需要擺放整齊,做到合理,牢固,整齊,安全不超高。
2產品出庫
2、1產品銷售發出時,必須經質量檢查部門認定無質量問題后,銷售人員填寫產品出庫單及收發清單,財務部根據出庫單開出門證,收發清單須購貨單位簽字或蓋章后返回倉庫,由倉庫核對后返財務部。
2、2產品發貨程序
第一步倉庫保管員接到通知后,在倉庫查看產品品種是否齊全,以備發貨;
第二步按銷售員開具的出庫單上的產品數量清點清楚發貨;
第三步提貨人持產品出庫單到財務部交款或辦理相關手續,由財務部開據出門證;
第四步倉庫見出門證提貨聯后方可發貨。
2、3對于社會零星銷售的要先收款后發貨,特殊情況,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發貨。
2、4發出貨物退回,由業務人員在貨物退回當月及時辦理退庫手續,并經質檢部門檢驗簽字,有質量問題的,應根據質檢報告單寫有關處理報告總經理批示后,交財務帳務處理。
2、5對于售后服務需用的產品必須經總經理簽批后,才能往外發貨,同時經辦人要求對方將舊產品返回,以舊換新,否則不予以發貨。若是先發貨的,售后服務人員要在當月負責追回舊產品,并辦理退庫手續。
2、6所有發出商品應在當月及時辦理結算,若遇特殊情況,最遲在2月內辦理完結算手續。
3領貨程序
3、1應填領貨單并填寫齊全。內容包括領貨單位,時間,貨物類別,貨物名稱,型號及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用途,領貨人,發貨人,批準人簽字。
3、2領貨單一式三份,倉庫,財務,領貨單位各一份。
3、3領貨人持領貨單到財務部開據出門證,倉庫見出門證提貨聯方可發貨。
4考核辦法
4、1倉庫人員沒按要求驗收入庫的,每次考核10元。
4、2產品及材料出庫手續不齊全,當事人每次考核5元。
4、3沒有開出門證而出公司的,每次考核門衛50元。
4、4發出商品辦理結算不及時,超過1個月的每一筆業務考核當事人10元,超過2個月的停發工資。
4、5產品出公司檢查出現失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部分崗位職責
運務部各崗位職責
①運務副總經理
1、全權負責各項運輸和倉庫的行政管理
2、制訂運務員工守則,上司批核后執行
3、編制總體業務流程方案,確保貨物在不同處理方式下,以專業方法運作,使其在流暢安全下進行
4、收集所有運輸信息資料,呈交電腦系統部,共同制訂,完善管理訊息系統,確保貨物在每一環節下進行下可以即時網上查詢
5、制訂運務部各項開支守則,給財務總監審議后呈交上司批核,以便執行
6、授權各部運輸包括空運、陸運,及倉庫制訂其員工守則,以審核后即時執行。
7、運作成本控制,包括車隊,空運費及倉庫租金等
8、制訂員工服務表現報表,積極評核服務水平
9、制訂專業倉庫管理報表
10、危機性事故發生時,即時候命執行任務
11、提供專業意見給人力資源部,共同制訂員工培訓手冊
12、組織一體概念,把運務人員及客戶儲運員工工作一起
13、編制每周業務表,包括總量處理表,業務成本表,倉庫盤點表,客戶投訴表,服務質量表,呈交上司審閱。
倉儲主管
1、協助運務副總管理運務部的各項業務工作;
2、負責總倉、分倉及各分公司倉庫的相關操作規范的制定,并負責在實施中的指導與監督;
3、負責總倉、分倉及各分公司倉庫的規劃工作,并負責實施中的指導與監督;
4、負責倉庫租賃費用的核定工作;
5、負責各分公司及網點倉庫的安全檢查工作;
6、負責處理各倉庫的突發性事件,并在最短時間內做出正確的處理方案;
7、負責處理倉庫內各種漏裝、缺損、舊損等不良品的處理工作,積極與采購一起向上游供應商聯系,及時解決;
8、負責倉庫出險后的索賠工作,積極協助保險公司工作,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賠償;
9、負責隨時掌握各分公司的庫存情況,以協助計劃部門在分配貨物方面做出準確的判斷;
10、全面協助IT部在公司內積極推廣運用物流軟件,并責收集運用過程中的問題反饋及二次開發的研討;
11、對各分公司倉管的工作均有指導責任,并負責各倉管的考核工作;
12、完成董事長、總經理及副總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運輸主管
1、協助商運務副總經理管理部門的各項業務工作;
2、負責總公司及各分公司貨運的相關操作規范的制定,并負責在實施中的指導與監督;
3、負責協助總經理一同完成整個公司的物流規劃工作,并負責實施中的指導與監督;
4、負責與物流公司溝通,達到良好合作的目標;
5、負責物流費用的核定工作;
6、負責處理貨運過程中的各項突發性事件,并在最短時間內做出正確的處理方案;
7、負責跟進貨運過程中的每一個交接環節,必須確保貨暢其流;
8、負責調動各分公司的物流系統各項工作職能的全面投入,確保貨物按時供貨、準點到位;
9、負責跟進、協調、應急處理貨物發運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隨機性突發問題,并處理貨運中出現的各種漏裝、缺損、進水等不良情況,記錄在案,并負責與廠商及時協商處理;
10、負責運輸保險的相關事宜,并完成出險后向保險公司的索賠工作;
11、對各分公司配送工作均有指導責任;
12、完成董事長、總經理及部門經理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庫存監控
1、負責與各地分公司的庫房建立直接聯系,通過物流軟件,隨時掌握各地分公司倉庫商品的出入庫動態,在公司統一規定的時間范圍內,獲取各個分公司庫房(含指定分銷商)的商品出入庫原始統計報表資料。
2、負責熟練運用電子商務軟件,統計核對各分公司(含指定分銷商)的商品庫存日報表,監控商品庫存的進貨和出貨動態,審核商品庫存的真實數據,按時完成制作部公司《庫存日報表》。
3、負責每周一次的各分公司滯銷機統計工作,每月一次的滯銷機銷售與庫存統計工作,每月一次的各分公司人員領用手機的統計工作,負責跟進商品庫存月度盤點及庫存盤點的核查工作。
4、負責物流系統運用過程中的問題收集和意見反饋工作;5、負責物流系統的操作指導工作;
6、負責庫存相關資料的檔案管理工作;
7、負責向業務部、財務部及各分公司隨時提供各項商品庫存動態的業務咨詢,并提供庫存制表的'各項業務指導。
8、完成董事長、總經理及部門經理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運輸監控
1、負責按照簽訂的訂購合同及分貨計劃,跟進每一單采購貨源的供貨進度,及時協調并最快解決供貨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確保廠商在合同期限內按時供貨;
2、負責按照分貨計劃準確無誤地在物流系統內制《調撥通知單》;
3、負責提前通知各分公司的倉庫做好接貨入倉的各項準備工作;
4、負責跟進所有的物流運單,包括供貨商出發的及各分公司之間調撥的運單,并第一時間發送商品貨運通告,通知收貨方;
5、負責在物流系統中完成直運到貨信息的登錄工作;
6、負責跟進貨運過程中的每一個交接環節,必須確保貨暢其流;
7、負責根據調度指令,調動各分公司的物流系統各項工作職能全面投入,確保商品按時供貨、準點到位;
8、負責確認發運商品是否安全、快捷、準點到達收貨方目的地;
9、負責處理貨運中出現的各種不良情況,記錄在案,并及時上報運輸主管處理;
10、負責貨運出險后的索賠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1、負責跟進、協調、應急處理商品發運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隨機性突發問題;12、負責與各物流公司核對運輸費用;
12、負責物流相關資料、檔案的管理工作;
13、完成董事長、總經理及部門經理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編制)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2、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交警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后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后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后在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公司相關負責人。
四、對肇事駕駛員應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等處理。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2、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3、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4、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5、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了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二)車輛管理
1、將每輛車的信息登記在冊。
2、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圓、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范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范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
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維護一并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各級維護作業項目和周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日期:
(蓋章)簽字
財務管理制度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三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一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二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三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四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五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六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一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二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三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四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五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流動資產管理
第一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二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三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四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五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六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收入管理
第一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二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成本費用管理
第一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條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四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五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一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二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積金,法定盈馀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馀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一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二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條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會計電算化
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一條財務軟體是用於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二條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式進行。
第三條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采用微機和手工帳并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四條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5
1、技術資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必須穩妥管理,使之為企業生產,企業效益,品牌提升提供有力的技術保證。
2、建立技術檔案室,廠內所有產品的詳細規格,含量、藥量均應按統一格式記錄入檔。
3、廠內開發的新產品,在未推入市場前,嚴禁對外泄露,試驗的新產品其外表不得粘褙任何有文字或圖案的招紙。
4、對泄露廠內技術資料或盜竊廠內技術資料的行為,輕微的罰款處理,嚴重情形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5、原材料倉庫對各類藥物材料必須設立明顯的標識卡。
6、成品倉庫對各類成品必須改正明顯的表示卡,并堆碼整齊。
7、各道工序生產必須改正工藝卡片。
8、在生產過程中,必須設立質量跟蹤卡片。
9、建立質量反饋信息記錄與檔案。
10、及時對反饋信息作出研究和處理。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廠辦公室安全職責
1、協助廠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指示,及時轉發上級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做好廠安全會議記錄,對安全部門的有關材料,及時組織匯審、打印、下發。
2、組織檢查落實干部值班制度。
3、負責對臨時來廠參觀學習、辦事人員檢查登記和進行進廠安全教育。
4、搞好各車間的安全工作,制訂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5、在安排、總結工作時,同時安排、總結安全工作。
第二條安全監督部門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在廠長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新入廠職工的廠級安全教育;歸口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辦好安全教育室;制訂班組安全活動計劃;對領導參加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3、組織制訂、修訂本廠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安全大檢查。執行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5、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時"監督,使其符合職業安全安全衛生技術要求。
6、會同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輕烴分餾裝置、鍋爐、壓力容器、和罐區安全監督工作。
7、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8、對各種直接作業環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9、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主管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各類報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到公司匯報。
10、按公司有關規定,負責制訂職工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發放標準,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
11、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廠職業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12、負責對廠各車間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會同工會等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開展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辦法。
13、檢查督促有車間搞好安全技術裝備的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崗,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定期開展安全專業人員會議。
第三條生產調度部門安全職責
1、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堅持生產與安全的"三同時"。
2、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發現違反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和安全技術規程的作法,應立即制止并向領導報告,及時通知安全技術監督部門共同處理,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
4、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在調度會上給予表揚或批評。
5、負責貫徹操作紀律管理規定,杜絕或減少非計劃停工和跑、冒、滴、漏事故,實現安、穩、長、滿、優生產。
6、負責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參加其他報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四條技術部門安全職責
1、編制或修訂的工藝技術操作規程、工藝技術指標必須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對操作規程、工藝技術指標和工藝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
2、負責因工藝技術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參加其他報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
3、執行安全生產"三同時"的原則,組織技措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用時的"三同時"審查。
4、組織并檢查各車間生產操作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
5、負責組織工藝技術方面的安全檢查,及時改進技術上存在的問題。
6、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7
1、負責公司日常事務性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并印發執行,對執行情況實行跟蹤考核。
3、負責會務安排、人員接待及公司的對外宣傳工作,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4、做好人力資源的檔案管理工作。
5、做好部門考核和公司員工薪酬及獎金的核定工作。
6、加強內部管理,做好公司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7、做好請示匯報和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員工守則
一、標準
一切以公司利益為重,團結協作、努力工作、積極進取、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服務意識,以贏得客戶的滿意并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為公司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儀容儀表
員工的儀容儀表關系到公司的形象和聲譽,同時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體體現。
(一)員工必須以飽滿的工作熱情進入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內應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語言文明,舉止端莊;
(二)上崗時員工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得留過長的指甲,身體及口腔不得有異味(上班前不得飲酒及使用刺激性氣味食品)
(三)員工工作時間必須講普通話;服裝要時刻保持清潔平整,男員工不得穿拖鞋、布鞋、露腳趾涼鞋在辦公時間內進入辦公區。
(四)員工發型要大方端莊并梳理整齊,頭發要保持清潔,不得留怪異發型。
三、行為規范
為保證工作秩序,員工應遵守下列行為規范
(一)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二)接聽工作電話,語氣要溫柔,言語要有禮貌并簡潔明了,嚴格執行崗位規范,對于本部門其他員工或其他部門的電話有義務轉達和告知;
(三)員工在崗期間,不準看非工作性的報紙和雜志;不得使用公司電腦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例如:聊天,網絡游戲等);
(四)員工在崗期間,不準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串崗、脫崗;嚴禁長時間打私人電話,嚴禁因私打長途電話。除規定人員外,其他人不得輕易在公司上網,如特殊需要,需經經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五)員工須按規定及時上交在公司內拾到的任何物品;愛護辦公設備,節約辦公耗材、下班之前應及時關閉電源(包括電腦、電燈等),關好門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嚴禁用公司的電腦等設備進行私人圖片、文件、照片等的處理或打印之類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違反此規定的,將處以50-100元的罰款;
(六)員工應絕對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經經理批準,不得將公司的技術、資料、計劃、決定等商業機密向其他非相關人員甚至公司以外的員工透漏、復制或者發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對于情節和后果嚴重者,公司將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七)如員工無特殊原因,應迅速趕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務;如聯系不上,并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延誤工作者,視情節輕重分別處于警告、罰款等處罰。
(八)員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到崗上班,須提前按公司規定的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九)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和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第二章:行政上班制度
一、總述
(一)、主管負責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釋及完善,組織檢查和分析考勤的執行
情況及管理工作。
(二)、考勤內容包括出勤、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婚假、喪假、法定假日等。
二、日常出勤規定考勤制度
(一)、周一至周日全員在崗。每天2人值班,1人為主班,1人為配班;其余人員按行政班工作時間上下班;行政班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主班上班時間為:上午7:30 - 11:30;下午15:00 - 22:00;主班第二天休息;配班上班時間為:9:30 - 17:00,中午不休息;
(二)、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三)、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即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即為早退,早退當天按曠工處理。實際到崗和離崗時間均以考勤記錄時間為準。
(四)、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者在征得直接主管領導批準的情況下,由直接主管領導簽字,交辦公室備案,否則視為曠工;如果直接主管領導出具虛假證明則將承擔連帶責任,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與處罰。
(五)、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申請,經理批準后報人事部備案。事假、病假屬無薪假,即員工請假期間,不計工資;
(七)、遲到早退的處罰規定
1、遲到或早退3次,15分鐘以內罰款30元,15分鐘—30分鐘以內罰款50元,30—60分鐘罰款100元,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論處。
2、凡每月遲到或早退超過二次者,依情節輕重給予提醒、警告、張榜等處分,屢教不改者除名。
三、曠工的處罰規定
1、沒有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離崗1小時以上者及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依曠工論處;
2、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且無正當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
3、委托或代替他人簽到者,一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處分,同時罰款300元。
4、不服從公司的崗位調配而拒絕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無故曠工一次扣人民幣100元,兩次扣人民幣300元,連續礦工兩日,或一年曠工累計三日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6、凡請假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報辦公室,特殊原因電話通知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
7、如需外出提前向辦公室說明外出原因,否則視為早退。
四、請假規定
除非特殊情況,員工請假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到辦公室領取《請假申請單》,并依人事權限給予審批后方為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1、員工因病或非因公受傷請假一天以內者,應補辦請假手續;
2、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傷請假超過一天者,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連續病假3天以內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級批準,3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準。
3、員工到醫院看病視為病假,以實際離崗時間填報病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
4、員工醫療期自病假之日起計算。
五、事假規定
1、員工確因私事須親自處理,可請事假。事假必須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辦理相應請假手續;
2、請假期滿,如需延長,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方可延假。如遇急事無法在事前辦理手續時,可采用通訊辦法報告相應主管上級,事后補辦手續;
3、員工因特殊原因遲到,經補辦請假手續可作為事假處理;
4、員工連續請事假兩天以內有直接主管上級批準,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準。
5、病假、事假為無薪假。
八、加班規定
1、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如員工無特殊原因拒絕加班而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延誤工作者,視情節輕重分別處于批評、罰款、除名等處罰。
2、公休日加班可補休,補休時間由主管批準安排,交辦公室備案辦公室無備案的不予承認。
第三章:辦公用品的購買
1、統一限量,控制用品規格以及節約經費開支,所有辦公室用品的購買,都應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2、定購數量: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情況以及消耗水平,向辦公室報告,確定定購數量,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正式申請,經主管經理審批確定后,通知送貨單位在指定時間內將辦公用送到公司。
3、采購方法:在辦公用品庫存不多或者有關部門提出特殊需求的情況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則,訂購所需要的辦公用品。
4、支付:收到辦公用品后,對照訂貨單開具支付發票,經主管及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后,轉交給出納負責人支付或結算。
5、發放:辦公用品原則上由公司統一采購,分發給各部門,如有特殊情況,允許各部門在提出“辦公用品申請書”的前提下就近采購,在這種情況下,辦公用品管理部門有權進行審核。
長遠辦公用品發放規定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9
人力資源部門需從薪酬的基礎、薪酬的設計和薪酬提升三個層面著手來安排薪酬體系,使薪酬體系設計體現公平的原則,從而符合公司發展的整體需要。那么中小型企業的薪酬管理制度是怎么的
薪酬基礎和標準設定:
員工獲得薪酬的原因不外乎兩點:第一,達到崗位任職要求;第二,按照崗位要求完成了各項工作的具體表現。但究竟什么是崗位的具體要求,怎樣評價完成具體工作的成績,需要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完成編訂職位說明書、任職說明及績效考評指標等一系列基礎性工作。
人力資源部門首先需要分解公司經營活動,確定相應的工作崗位,并以職位說明書的形式將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明確下來。工作職責的界定、公司對崗位任職資格的要求合在一起,是確定崗位固定薪酬的基礎。
同時,為了評價完成具體工作的狀況,人力資源部門需要建立員工績效考評體系,包括績效考評指標、能力考評指標與態度考評指標等。公司通過考評員工在崗位上的工作業績表現,確定其為公司業績作出的貢獻,進而確定員工獎金的發放比率。員工可能超出崗位對業績的基本要求,也可能達不到這個要求,這些都直接影響他們領取獎金的額度。員工業績考評結果是確定崗位業績獎金的基礎。
薪酬結構和薪酬設計:
基于職務說明書和績效考評體系建立起來的薪酬制度,一般而言包括固定薪酬+業績薪酬+福利等形式。固定薪酬設計必須使員工薪酬水平保證相對的內部公平與外部公平。內部公平指薪酬能夠反映出各崗位對公司整體業績的價值貢獻,一般來說,人力資源部需要從三個方面對崗位進行評估:1.崗位對知識技能的要求2.崗位對解決問題能力的要求3.崗位承擔責任的大小。
人力資源部門利用分析的結果確定薪酬差異范圍,并設立崗位薪酬級別階梯。內部公平隱含的意義之一,就是崗位之間的薪酬差距要體現出來。外部公平即薪酬是否具有市場競爭力。一方面,公司各崗位薪酬級別需要參考同行業薪酬水平進行調整,確保此薪酬水平下公司能招到合適的人才;另一方面,人力資源部門還需定時了解競爭對手薪酬變化情況,以確保公司薪酬水平保持動態競爭力。但是,由于崗位價值評估不可能完全準確,企業往往引入業績薪酬制度,目的是使薪酬結構更公平、更加具有競爭力和靈活性,從而激發員工的積極性。
業績薪酬主要指由員工業績考評成績確定的業績獎金——從事相同工作的員工由于業績表現不同最終導致收入可能有較大差異。除此之外,公司也可能視年度效益情況決定是否發放年終獎金。福利是薪酬體系的必要補充,能有效緩沖員工對固定薪酬和業績薪酬的相對不滿。舉例來說,大多數外資企業就是通過提供優惠的福利政策來降低員工流動率,人力資源部門也應參考其他企業的福利水平制定公司福利制度。
員工發展和薪酬提升:
合理的薪酬體系要能推動員工薪酬水平不斷上升。人力資源部門必須明確不同崗位的職業發展路線,完善培訓制度,為員工提供競爭上崗或進一步提升的機會。一方面,人力資源部門需要主動實施培訓計劃,給員工提高技能的機會。員工技能的提高往往伴隨著工資級別的提高和工作業績考評的上升,這在以考核獎懲體系為核心的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中顯得尤其重要。
培訓能大大提高員工素質,激發員工積極性,是一條重要的輔助性管理措施。另一方面,公司應提供公平上崗的機會,使員工職業發展之路切實可行。公司可通過競爭上崗,推行輪崗、定期交流等制度賦予職工盡可能多的爭取高薪崗位的機會。如競爭上崗,員工有能力上哪個崗位就競聘哪個崗位,當競聘不上的時候,薪酬比別人拿得少,也就無話可說。這競聘不應是一次性的,而應是定期的例如每年一次,這樣就給了每個員工均等的機會,也鼓每個員工奮發向上。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通過對本公司制定的,與安全標準化有關的管理文件、技術文件的控制,保證文件的適用性、系統性、協調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對本公司安全標準化實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安全技術規程的管理。
三、 機構與職責
3.1 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本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目標和安全標準化文件的批準和發布。
3.2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審核。
3.3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寫安全標準化文件。
3.4各職能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歸口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寫。
3.5辦公室負責廠級文件的備案、登記、發放。
3.6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安全標準化文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修改和修訂。
3.7各職能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歸口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修改和修訂。
四 、文件管理程序
4.1文件的制定
4.1.1安全管理部門根據《工貿等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指南》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組織制定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目標及安全標準化文件,經生產安全部門負責人審核、企業負責人批準后發布、實施。
4.1.2 各職能部門根據《工貿等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指南》要求,根據本公司實際,制定符合法律、法規的、本部門歸口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發布、實施。
4.1.3各職能部門組織對本部門歸口的各崗位進行危害分析,經風險評價小組評價后,制定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4.1.3.1操作規程中應有崗位主要危險源的辨識內容和危險源的分布情況說明,并應包含企業的各個崗位以及主要設備設施等;如果是危險源,還應制定緊急情況下的處置方案(事故情況下的的操作規程)。
4.1.3.2崗位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主要要求:
1)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作業標準)應覆蓋每個崗位、每個有人活動的生產區域;
2)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發放和管理等與安全生產規章的要求基本相同;
3)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可以組織熟悉崗位作業的操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按照作業前、作業中、作業后的作業順序中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編制,方便員工掌握和執行;
4)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投產或使用前,組織編制新的操作規程;
5)企業應保證各崗位相關的'操作規程是最新的有效文件。
4.1.3.3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發布、實施。操作規程要下發到各個崗位,并做發放記錄。同時,需要對員工進行培訓,看其是否能夠熟練掌握自己所在崗位的操作規程。
4.2發放管理
4.2.1辦公室負責文件的發放管理。
4.2.2 文件在發放前,辦公室確定發放范圍。
4.2.3辦公室按確定的發放范圍進行發放,填寫《文件發放(回收)登記表》,領用人簽字。
4.3文件的修改與修訂
4.3.1 在下列情況時應及時對相關規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修訂:
1)當國家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2)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當工藝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革時;
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意見時;
6)當安全大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現制度因素時;
8)其他有關事項。
4.3.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需修改或修訂時,申請修改或修訂部門向部門負責人遞交書面申請報告,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安全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將申請報告交辦公室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修改或修訂。
4.3.3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需修改或修訂時,申請修改或修訂部門向部門負責人遞交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安全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將申請報告交歸口部門,由歸口部門對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修改或修訂。
4.3.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修改均采用換頁的方式進行修改
4.3.5辦公室將需修改或修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收回。
4.3.6修改或修訂后的文件由辦公室發放至原部門單位或人員。
4.3.7辦公室對修改或修訂后的文件進行文件狀態登記。
4.4 文件的評審
辦公室每年組織一次文件的評審工作,對文件的符合性進行評價。
4.5文件殘破、缺失后的補發
4.5.1任何人不得在文件上亂涂亂畫,確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識別和檢索。
4.5.2當文件破損或字跡不清影響使用時,領用部門單位應寫明原因,經部門單位負責人審核、經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到辦公室辦理更換手續,交舊領新,文件使用原發放號。
4.5.3文件丟失,當事人應寫明原因,經部門單位負責人審核、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后,到辦公室辦理補發手續,新文件給予新發放號,并注明原號作廢。必要時,由辦公室將作廢文件發放號通知各相關部門,防止誤用。
4.6文件的借閱
4.6.1文件屬于保密級的,不可私自向外來單位提供、借閱。
4.6.2外來人員需借閱時,必須經安全部門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向用戶提供。
4.7廢止和回收
新版本文件發布時,舊版本文件同時廢止或失效,辦公室將文件按發放臺賬全部收回并銷毀。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生產現場人員和作業符合要求,實現優質、高效、安全、衛生生產。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生產現場所有管理、操作人員。
三、 機構與職責
3.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訂本管理規定,責成各生產現場嚴格貫徹執行本規定;
3.2安全員每月進行一次生產現場管理的監督檢查、定期考核;
四、工作程序
4.1.1 嚴格按照工藝規程、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生產加工。
4.1.2 操作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培訓,使其熟悉工裝/設備及工具之正確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4.1.3 各種工裝設備及工具應經常檢查、保養,確保遵守使用規定。
4.2 工作現場之整理整頓
4.2.1 定置管理
a) 人員定置:規定每個操作人員工作位置和活動范圍,嚴禁串崗;
b) 設備定置:根據生產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設備位置;
c) 工件定置:根據生產流程,確定零部件存放區域,狀態標識和流程圖;
d) 工位器具定置:確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e)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內各種物品要擺放整齊。
4.2.2 定置管理實施要求
a) 有物必有位:生產現場物品各有其位,分區存放,位置明確;有位必分類:生產現場物品按照工藝和檢驗狀態,逐一分類;
b) 分類必標識:狀態標識齊全、醒目、美觀、規范;
c)按區域定置:認真分析繪制生產現場定置區越,生產現場所有物品按區越標明位置,分類存放;不能越區、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4.2.3 整理整頓要求
a) 整理: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與不要的.人、事、物分開。對于生產現場不需要的堅決從生產現場清除掉;
b) 整頓:在整理的基礎上,把生產現場需要的進行定置管理;
c)清掃:生產加工部位除隨時清掃保持清潔整齊外,工作臺附近不得有雜物。
d) 清潔:每個員工持證上崗,儀容整潔大方。
e) 素養:上班時間未經主管同意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在非指定場所嚴禁抽煙;每個員工要養成良好工作作風和嚴明的紀律,不斷提高全體員工自身的素質。
4.3 生產現場安全管理
4.3.1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操作規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裝/設備及工具之正確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4.3.2 生產現場油、電、機械傳動等容易產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須有醒目的警示標志、標牌;對易燃品(如包裝材料)存放區,必須按照過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法規的規定,配備安全防范設施。
4.3.3 操作人員要正確使用勞保用品,確保起到安全防護作用,嚴禁違章作業。
4.3.4 生產現場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盡可能的確保人員安全,減少經濟損失。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12
為提升家裝企業的形象。建立企業的品牌戰略,給客戶心目中留下本企業員工團隊合作精神及認真的工作作風,制定辦公室工作制度。
一、五不準
1、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和擅離工作崗位。
2、不準在工作時間內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不準在辦公室上班時間玩電腦游戲、睡覺、串崗,上網閑聊。
4、不準在禁煙區域內吸煙。
5、不準在上班時間前或上班中喝酒。
二、三不走
1、工作區域未整理清潔不走。
2、部門負責人未同意不走。
3、電腦、電器、門窗未關好不走。
三、工作時間
總經辦、工程、材料部:9:00——17:30
設計及其他部門人員:9:00——17;30
注:①休息天輪休制另行安排。
②由于季節變化,可適當調整時間另行通知。
四、作勤制度
1、按工作區域時間內上、下班登記。
2、不準代人登記。
五、管理制度
1、人性化政策
A、每月允許遲到1次在15分鐘以內。
B、每月全勤獎勵30元。
C、總經辦、質檢、工程、材料部下班不打卡。
2、處罰條款
①遲到每次處罰30元。
②早退每次處罰30元。
③累計每月遲到、早退3次以上部分2倍處罰。
④代登記者處罰每次50元。
⑤中午喝酒處罰每次50元。(請客人除外)
3、請假原則
①部門職員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②部門負責人向常務副總請假。
③在向部門負責人請假的同時,必須遞交書面請假條說明事由。當天辦好請假手續。突發原因應及時事前電話請假,次日必須補辦請假條。
④未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有關條款執行。
六、其他
1、打卡由總臺負責監督執行。
2、總臺及設計中心桌面衛生秩序由總文秘監督,個人自行負責。
3、公司內行政區域工作秩序由常務副總監督執行。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13
(一)企業規章制度的概念
規章制度是企業職工參于生產經營活動應遵守的行為準則,主要包括企業各項工作的要求、規則、規程、程序、方法、標準等。
建筑施工企業規章制度是在大量實踐經驗基礎上總結出來的一種規化的管理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1)規性。用規章制度管理企業,要求按統一的標準、方法、程序工作,不允許按個人的想法隨意變動。規章制度具有規性這一特點決定了它不可能用于一切管理活動,只能用于經常發生的例行工作。
(2)穩定性。規章制度一出臺,就不能隨意改動。經常變化的規章制度,談不上規職工的行為。當然,穩定也是相對的,并非一成不變。規章制度執行一段時間后,應根據企業工作容和環境的變化進行修訂。
(3)強制性。如果一項制度可這樣理解,也可那樣理解,甚至可執行也可不執行,那么企業管理工作就無規可言,而這也違背了規章制度管理企業的根本宗旨。所以,規章制度具有強制性的特點。
(二)企業規章制度的作用
(1)使企業工作規化。隨著管理科學的發展,人們發現,單憑個人經驗無法管理好企業,只有總結管理工作的規律,制定出工作規,人人都按章程辦事,減少工作中的隨意性,才能使經營管理走向現代化。
(2)協調企業各部門的工作。通過規章制度,可以使企業各部門的關系固定化,達到協調一致的目的。各部門都按規章制度辦事,相當于在一個統一標準約束下工作,進而避免各行其是的現象發生。
(3)維持正常工作秩序。有了規章制度,職工就有了行動準則,從而可以避免各種混亂,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
(4)提高工作效率。有了規章制度,職工在工作中遇到類似問題,就可照章辦事,避免事事請示匯報,研究對策,延誤時間,從而提高工作效率。
(三)企業規章制度的種類
企業規章制度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國家或主管部門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各項有關的政策、法令和規定,又稱作社會性的規章制度;另一類是企業自行制定的規章制度。它是根據國家有關的規定和企業經營管理的需要而具體制定的。
建筑施工企業規章制度種類繁多,一般按其作用和性質可分成三大類。
1、 基本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基本制度是企業帶方向性的根本性制度。如經理負責制;企業黨組織的工作制度;職工代表大會管理制度。
2、 工作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經營工作、技術工作、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制度,是指企業為搞好經營管理而制定的各種規定、標準、辦法、條例等。
(1)企業經營管理制度
經營決策制度。包括企業重大決策問題的工作方法、程序、職權的規定。
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工程承包,工程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總分包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規定。
計劃管理制度。包括企業中長期計劃、年季計劃的編制、實施、檢查評價等工作的規定。
預結算制度。包括預算編制、更改簽證、竣工結算等工作的規定。
(2)施工管理制度。包括施工準備、施工計劃(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作業計劃)、工程任務單、施工調度、現場管理制度等。
(3)技術管理制度。包括技術資料管理辦法、圖紙會審制度、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和審批制度、技術交底制度、計量制度、材料檢驗制度、技術操作規程等。
(4)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包括技術標準、施工質量檢驗辦法,隱蔽工程驗收辦法、質量事故處理和報告制度等。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規程、環保防護制度、現場消防制度、安全事故處理報告制度等。
(6)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包括定員、定額管理制度,職工考勤制度,職工培訓制度,職工調配制度,職工的工資、獎勵、升級、退休離休等各項制度。
(7)材料管理制度。包括材料消耗定額管理制度,物資采購、驗收制度,倉庫保管制度,材料領發制度,余料退庫、廢料回收制度,周轉材料租用制度等。
(8)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包括裝備計劃、購置、驗收、保管、保養、維修、使用及操作等管理制度。
(9)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會計制度,成本核算辦法、固定資產、流動資金、現金出納、經濟活動分析等管理制度。
(10)其他管理制度。
3、責任制
責任制是根據社會化大生產分工協作要求而制定的制度,規定企業部各級組織、各類人員在本職上應承擔的任務和責任。主要包括:
(1)崗位責任制。包括各級領導崗位責任制、職能機構和職能人員崗位責任制、生產工人崗位責任制等。
(2)管理業務責任制。包括生產(施工)責任制、技術責任制、經濟責任制等。
(3)交接班責任制。包括工序之間的交接責任制、工作班之間的交接班責任制等。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14
一、有意義的會議
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1.明確開會主題。
2.將開會內容以電子檔形式提前下發至參會人員,給予參會人員時間進行思考。
3.開會期間參與人員每人需提出自己的想法、建議等信息。
4.會議紀要形成紙質簽字。
5.上述開會形式,能夠為公司節約成本。
二、市場宣傳
1.新年、新氣象,拜訪進行中、已驗收項目客戶。公司應團購u盤(16g),將u盤外殼制作成中科宇圖的logo圖案,u盤內部只讀中科宇圖宣傳視頻。讓客戶感覺到我司永遠存在客戶的內臟中。
2.公司員工外出辦公筆、本、會議包等均可采用團購方式并賦予我司logo圖案。
3.筆記本操作系統桌面背景同上。
三、娛樂員工
1.允許公司員工辦公桌放置小玩具,員工煩心、發愁時,可玩弄小玩具。能夠對員工起到解壓的效果。
2.公司辦公空間足大情況下,放置臺球案、象棋桌等設施,員工休息期間可放松神經。
3.公司保護員工,員工同樣會凝聚在一起,保護自己的家園。員工的心態、心情、精神、身體是公司的支柱藤。支柱藤出現問題,工作效率自然降低,公司可簡單配置保護員工的體育設施(跑步機、拉桿等設施)。
四、解析數據部
1.控制項目成本是企業經濟效益的根源,日本管理的體系值得企業學習,是大帶小形成交匯串接。項目中標后銷售部人員應帶領公司項目經理、項目組長同往客戶單位進行交接關系并調研。帶領項目組長是另外一層意思,為公司源源不斷培養人才。
2.項目組長帶領項目期間配備副項目組長,為公司培養人才這是必然。另外項目組長因個人原因等情況進行休假,不會對項目產生太大影響。
針對本公司項目制定的管理措施:
3.本公司啟動實施項目后,存在無“項目風險分析報告”、“項目計劃”、項目計劃制定后簽字報告等文檔。將來我公司施行按照項目計劃開展項目后,編制項目計劃后,應發往參與本項目成員共享項目計劃。項目成員如對本項目分配的任務無異議,隨之形成“項目計劃制定后簽字報告”進行簽字(責任化)。
4.目前公司既然出現無人愿意出差、無人愿意帶項目等問題,為避免此問題,有效辦法是采用帶項目責任經費。根據項目利潤分配責任經費。分別不等,底額限制為1000元以上。為了能夠杜絕無責任心的項目組長,采取“責任經費”扣制法。按照項目組長、項目經理制定的“項目計劃”進行扣制。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15
l、在工作中要嚴格遵守并落實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與操作規程,對于違反制度、規程的科室或個人發現一次扣罰50-500元,公開提出批評。
2、值班人員按時到崗做好交接,對于遲到早退現象一次罰款50元,二次100元,依次類推。出現空崗現象一次200元,當班人員出現醉酒現象一次罰款100元。
3、值班人員要做好外來人員登記,在值班記錄上出現漏登漏記一次罰款50元。
4、保衛人員值班過程中要同時做好消防設施器材的日常維護與保養,確保完好無損,如出現人為造成的損壞,照價賠償,并處罰款100元。
5、消防水池水缸如出現嚴重缺水現象一次罰款500元。
6、庫房內商品堆放碼垛違反規定高度距離,對管理員一次罰款100元,并立即重新調整間距高度,出現因受潮、鼠害等其它原因造成商品損壞,照價賠償,并處罰款100元。
7、進入庫區的人員不得將火種帶入庫區,車輛進入庫區一律配帶防火帽,如有違反規定者,一次罰款50元,并處當班保衛人員50元罰款。
8、對因違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并造成嚴重影響和重大損失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或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9、對在安全工作表現突出或對公司安全工作作為突出貢獻的個人,公司年終給予相應獎勵100元一500元,對安全先進科室獎勵300元。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16
電子商務公司管理
制度大全
目錄
第一章工作理念第二章工作信念第三章組織結構 組織結構圖 組織結構描述 電商交易中心 信息中心 客服中心 營銷中心 崗位職責描述 電商交易中心經理 信息中心主管 客服中心主管 營銷中心主管 硬件網絡技術專員 軟件數據技術專員 400客服 營銷顧問
第四章員工職業行為規范 適用范圍 基礎規范
形象規范 辦公規范 禮儀規范 電話禮儀
第五章績效考核方案 考核目的 考核用途 考核原則 第四條考核對象 第五條考核機構 第六條考核原則 績效考核周期 績效管理工具 考核對應關系
績效考核維度和指標的選擇
年度考核成績與年終獎金發放對應關系 考核結果的其他獎懲 特別獎勵與專項獎勵 績效面談 績效申訴 跟蹤和評估
第六章數據安全管理規范
附件一:電話禮儀規范范本 接聽電話禮儀規范 特殊情況的處理電話回訪語言規范
附表一:員工月工作計劃、結果反饋表附表二:員工業績考核表
摘要
為明確電商中心崗位職責,優化工作內容,規范工作流程,特訂立本制度。
第一章工作理念
以效率求效益,解客戶之憂,樹立公司品牌形象。
第二章工作信念
熱情:以飽滿熱情,對待工作,對待客戶和同事。效益:以最小成本,換取客戶和公司的互利共贏。敬業:對工作要恪盡職守,是敬業成為職業習慣。勤勉:對待本職工作應該積極勤懇、努力、負責。創新:不斷優化和創新工作思路以提高工作效率。服從:服從上級安排和指示,按時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章組織結構
組織結構圖
組織結構描述
電商交易中心
主要職責是依據公司戰略制定平臺年度工作計劃,并達成平臺年度工作目標;在籌備期負責平臺架構,初設,方案制定,團隊培訓,保證平臺建設速度;平臺籌建完成之后負責平臺的推廣、運營以及日。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節總則
第1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3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
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4條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5條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6條公司部會計師。
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第7條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100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第8條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第9條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5.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條計劃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公管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11條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設部長,在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12條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分管的財務工作。
第13條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14條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15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6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17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立、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下屬公司、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部長進行監交;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部長會同本單位領導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18
1、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3、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4、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5、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6、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工業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非工業系統獨立核算的工業企業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制件。企業發生遷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復制件。
第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并制定和修訂原材料、能源等物資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第二章 資金籌集
第七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以及外商資本金等。國家資本金為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法人資本金為其他法人單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個人資本金為社會個人或者本企業內部職工以個人合法財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外商資本金為外國投資者以及我國香港、澳門和中國臺灣地區投資者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第八條 企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規定,及時籌集資本金。資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籌集。一次性籌集的,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籌足。分期籌集的,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次投資者出資不得低于15%,并且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投資者未按照投資合同、協議、章程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的,企業或者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吸收的投資者的無形資產(不包括土地使用權)的出資不得超過企業注冊資金的20%;因情況特殊,需要超過20%的,應當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但是最高不得超過30%。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企業不得吸收投資者的已設立有擔保物權及租賃資產的出資。
第十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由企業據以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一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投資者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規定,分享企業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十二條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出其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溢價凈收入);接受捐贈的財產;資產評估確認價值或者合同、協議約定價值與原帳面凈值的差額;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資本公積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轉增資本金。
第十三條 企業的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貨款、應付票據、應付內部單位借款、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應付短期債券、預提費用等。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等,作為流動負債。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長期債券、應付引進設備款、中小企業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發行的長期債券按照債券面值計價,實際收到的價款超過或者低于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沖減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按期償還各種負債,如發生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計入營業外收入。
第十五條 企業流動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企業長期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生產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
第三章 流動資產
第十六條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十八條 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貨款和待攤費用。應收票據按照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十九條 企業可以于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3~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沖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已經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沖減管理費用。
第二十條 存貨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外購商品、協作件、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二十一條 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購入的',按照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選費用以及繳納的稅金等計價。自制的,按照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計價。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按照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和加工費用等計價。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盤盈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按照計劃成本核算存貨的企業,對存貨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第二十二條 企業領用或者發出在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二十三條 企業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攤銷。
第二十四條 存貨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盤點,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對于盤盈、盤虧、毀損以及報廢的存貨,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盤盈的存貨,沖減管理費用。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于非常損失的部分,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四章 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品、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按照下列方式計價。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中小企業融資租入的,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市價計價。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盤盈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企業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計價:自營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出包工程,按照應當支付的工程價款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20
一、目的
為了強化現場安全管理,有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以下簡稱“三違”),引導和教育員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公司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人員及進入公司轄區內的相關方人員。
三、術語與定義
3.1違章指揮:是指違反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條例、規程、標準、制度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指揮行為。
3.2違章作業:是指在勞動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包括工藝技術、生產操作、勞動保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程、規則、章程、條例、辦法和制度以及有關安全生產的通知、決定等。
3.3違反勞動紀律:是指違反勞動生產過程中為維護集體利益并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而制定的要求每個職工遵守的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 機構與職責
4.1安全管理部門重點組織查處作業中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等行為,組織“三違”人員的再培訓。
4.2生產管理部門重點組織查處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五、 管理內容與要求
5.1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結合各類檢查及時查處“三違”行為,對查出的“三違”行為除向責任部門發出書面整改通知書外,并根據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等給予處罰。
5.2 各部門人員對發現的“三違”行為均可報告相應的安全管理部門。
5.3 因“三違”行為導致險肇事故的,根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5.4對違反“三違”紅線的責任人員予以直接待崗學習;屢查屢犯者(6個
月內個人累計出現3次以上),除對責任人員加倍處罰外,可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實行待崗學習,凡待崗學習人員須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5.5 各類“三違”人員待崗學習,按公司入廠三級教育要求進行,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h,并對其進行考核。
5.6若“三違”人員對其“三違”事實有爭議時,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核實。
5.7經核實不屬于“三違”行為或與事實不符時,需取消對當事人違章行為的處罰;“三違”行為經核實屬實的,對行為人或單位從重處罰。
5.8非本公司人員發生“三違”行為時,接待部門和責任責任應及時制止并批評教育。如不聽從勸告,應立即勸其離開生產區域。
5.9員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和施工作業場所有權拒絕作業并向上級報告。
5.10鼓勵員工對“三違”現象進行舉報。對舉報“三違”行為的員工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獎勵,被舉報部門或個人不得對舉報人進行任何形式的打擊報復。
附 “三違”行為認定范圍
一、“三違” 紅線
1、因“三違”行為造成重大險肇事故的責任者;
2、群體性違章行為責任者;
3、瞞報、謊報、遲報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者;
4、易燃、易爆區吸煙或攜帶煙火(火種)的責任者;
5、未經安全教育上崗作業人員;
6、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7、危險作業未經審批,安全措施未落實進行作業責任者;
8、發現隱患,未報告、排除的冒險作業人員;
9、擅自啟用查封或報廢設備責任者;
10、擅自決定變動、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裝置和設施。
二、 典型“三違”行為
1、違反勞動紀律
(1)班中睡覺;
(2)班中打架斗毆;
(3)固定崗位脫崗、竄崗;
(4)酒后上崗;
(5)作業時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不執行交接班制度;
(7)帶班干部無故不到崗位;
(8)跨越安全圍欄或超越安全警戒線;
(9)其他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2、違章指揮
(1)允許、批準未經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從事生產工作;
(2)無有效安全設施或措施或安全措施與現場實際不符、安全措施不完善,強令職工作業;
(3)違反規程、規定,越權指揮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
(4)允許批準購置未經國家指定機構鑒定和檢測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的;
(5)管理職責范圍不清,該指揮的不指揮,不該指揮的插手指揮,或越權指揮;
(6)擅自變更經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
(7)其它指揮性違章行為。
3、管理違章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人員配備不能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的;未建全安全生產制度的;
(2)主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證件失效的;
(3)未按公司制度和要求組織召開各類安全會議的;
(4) 未按公司制度和要求進行隱患排查和安全檢查的;
(5)新建、擴建、改建項目未按“三同時”要求進行的;
(6)已運行的設備沒有安全操作規程;
(7)機構變更、設備變更或系統改變后,相應的規程、制度、資料沒有及時進行修改的;
(8) 對新工人未進行健康檢查、三級安全教育或健康檢查、三級安全教育不合格就安排上崗作業的;
(9)對設備、設計存在的隱患不及時整改或未制定應急措施;
(10)未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已制訂的預案無可操作性的;
(11)管理人員發現“三違”行為不制止、不匯報的;
(12)工作負責人在工作期間未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就離開工作現場;
(13)其它管理違章行為。
4、電器違章作業
(1)停送電作業未執行監護制度;
(2)停電檢修作業時,電源側未懸掛警示牌;
(3)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電氣安全用具、測量儀表和防護用品;
(4)電器設備在運轉中拆卸修理;
(5)裝設接地線不符合標準;
(6)帶負荷拉開動力配電箱的閘刀開關;
(7)使用金屬外殼電動工具、不裝漏電保護器;
(8)在電纜溝、橋架、大型設備內部工作,不進行審批且不按規定使用安全電壓行燈照明或無人監護;
(9)現場電氣開關設備護蓋不全、導電部分裸露;
(10)電氣安全工具、絕緣工具未按規定進行定期試驗;
(11)電力設備拆除后,仍留有帶電部分未處理;
(12)臨時用電設備無接地(零)的;
(13)檢修電氣設備(施)時未停電、驗電、接地及掛牌操作;
(14)安全電壓燈具與使用電壓及要求不符;
(15)其它違反電氣作業規定的。
5、起重違章作業
(1)開車前未檢查就直接開車的;
(2)使用不完好的起重機、吊索具的;
(3)未按規定打鈴發出警告信號的;
(4)直接用5檔快速提升吊物的;
(5)吊物不按吊運路線行駛的;
(6)用限位器作為斷電停車手段,同時開動三個機構運行;
(7)指揮信號不規范,違章指揮吊運的;
(8)吊運壓力氣瓶、易爆物品的;
(9)有棱角物件無防切割措施吊運的;
(10)斜拉吊運的;
(11)卸載時吊物未放置穩妥就落鉤卸載;
(12)多人綁掛時,無人負責指揮或多人指揮;
(13)起吊后身體置于吊物之下的或手扶吊物吊運的;
(14)吊運時,安全通道上有人,未發出警示信號或招呼通道人員離開的;
(15)吊物上有人的;
(16)其它違反起重作業規定的。
6、焊接違章作業
(1)防護用品未穿戴或穿戴不到位,穿化纖工作服上崗的;
(2)焊接場所10m以內存在易燃易爆物品(采取隔離措施的除外);
(3)使用損壞的設備、設施、工器具(如減壓閥、焊、割炬、回火閥等);
(4)對機械設備進行電弧焊時,設備的保護接零(保護接地)未拆除的;
(5)在禁火區內、金屬容器內和金屬結構上及易觸電等危險比較大的場所焊接作業前,未經危險作業審批,未采取專門的安全措施就進行作業的;
(6)電焊機的電源線、二次輸出線不符合規定的;
(7)電焊機外殼保護接地(或接零) 不可靠的';
(8)一個開關控制兩臺電焊設備的;
(9)使用廠房的金屬結構、管道或其它金屬物搭接代替導線使用。
(10)電焊機超負荷運行;
(11)工作結束后未切斷電源的;
(12)電氣焊在同一場所作業時,氧氣瓶未采取絕緣措施,乙炔氣瓶未采取接地措施;
(13)使用中的氧氣瓶、乙炔瓶等壓力氣瓶的安全距離不符合規定;
(14)壓力氣瓶曝曬的;
(15)未采取措施即對盛過油、漆等易燃液體的容器施焊;
(16)其它違反電焊氣割作業規定的。
7、高處違章作業
(1)高處作業不使用安全帶或安全帶未掛在牢固的構件上及不戴安全帽;
(2)無人監護進行作業的;
(3)使用未按定期試驗合格的登高工具;
(4)梯子架設在不穩固的支持物上進行工作;
(5)繩梯未掛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認真檢查;
(6)在雷雨、暴雨、濃霧、六級及以上大風時進行高處作業;
(7)穿硬底鞋或帶鐵掌的鞋進行登高作業;
(8)冬季高處作業無防滑、防凍措施;
(9)采用梯子登高作業未設人扶梯;
(10)交叉作業未采取有效隔離措施;
(11)其它違反高處作業規定的。
8、機械違章作業
(1)運行中將轉動設備的防護罩打開,或將手伸入遮欄內;戴手套或用抹布對轉動部分進行清掃或進行其它工作;
(2)在機械的轉動、傳動部分保護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觸摸運轉中機械的轉動、傳動、滑動部分及旋轉中的工件;
(3)試運轉設備時,沒有進行聯系,或沒有啟動警告鈴;
(4)非操作工操作相應設備的;
(5)沒有使用或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如使用砂輪、車床不戴護目眼鏡,使用鉆床、打錘時戴手套等;
(6)未正確著裝,在現場穿高跟鞋、涼鞋、褲頭、背心、裙子等,女職工未將辮子或齊肩發盤在工作帽內;
(7)用手代替手動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夾具固定、用手拿工件進行機加工;
(8)有轉動切削的機械戴手套、留長發,工作服的三口(領口、袖口、下口)未收緊的,護目鏡未戴好;
(9)從中間抽取堆放物品的;
(10)其它違反機械作業規定的。
9、運輸違章作業
(1)機車變更作業計劃以口頭形式傳達;
(2)調車作業中運行速度過快時上下車;
(3)進入有電力網的區域作業站位太高;
(4)坡道上摘解車輛未采取止輪措施;
(5)作業過程突然關閉信號改變進路;
(6)扳道員未嚴格執行“一看、二扳、三確認、四顯示”制度;
(7)作業前未調試或作業中擅自關閉平面無線調車系統;
(8)不按信號行車;
(9)公路運輸超速行駛、超載行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
(10)高速急轉彎;
(11)貨物碼放不整齊、不規則,貨件未采取防傾倒、防掛落等措施的;
(12)裝卸物件時,松散貨物上站人,貨車車幫下站人,野蠻裝卸車作業的;
(13)貨車運輸時,隨車人員位于駕駛室頂或物件與前欄板之間的;
(14)其它違反運輸作業規定的。
10、防火防爆違章作業
(1)在重點防火部位內動火作業,不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2)在制氧站內動火作業前,不按規定進行氧含量分析;
(3)對有壓力、帶電、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4)當制氧、汽化設備上的閥門和儀表、管道連接接頭等處被凍結時,用鐵錘敲打或明火加熱;
(5)在制氧設備或管道上檢修時,工具或手套上帶有油脂;
(6)直接與氧氣、液氧接觸的管道、閥門、儀表等未嚴格脫脂,未使用專門的無油檢修工具;
(7)猛開或猛關氧氣管路閥門;
(8)在設備運行和有壓力情況下,敲打、拆卸或焊接等;
(9)氣瓶充裝前和充裝后,充裝單位持證作業人員未逐只對氣瓶進行檢查;
(10)充裝過期氣瓶或報廢氣瓶;
(11)檢驗氣瓶前,檢驗人員未對氣瓶的介質處理進行確認;
(12)封閉空間內在未進行良好的通風之前人員進入,進行電焊、氣焊工作,入口處無人監護;
(13)在容器內工作,容器外不設監護人或監護人離開現場;在金屬容器內,使用電器時沒有防觸電措施,照明燈工作電源電壓超過安全電壓,220伏電燈作行燈使用;
(14)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檢查試驗;
(15)防火重點部位的消防器材配備不全,不符合消防規程規定要求,且無警示標志;
(16)其它違反防火防爆規定的。
11、建筑施工違章作業
(1)未執行交底制度,未經教育上崗作業;
(2)進入現場人員未戴安全帽,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腳;
(3)外墻施工未采用落地式雙排鋼管腳手架,外側無全封閉密目式安全掛網;
(4)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未設置圍攔、蓋板、架網,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入口和井字架、門式架進出料口,無板棚或網庫棚;
(5)陽臺周邊,屋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跑道,斜道兩側邊,卸料平臺的外側邊未設置1.0m以上的雙層圍或搭設安全網;
(6)模板或腳手架上集中堆放物品。拆除模板及腳手架時,無專人監護,未設置設警戒標志;
(7)腳手架立桿基礎未設墊木;
(8)施工機械設備安全裝置不齊全使用;
(9)電源未采用三相五線制,未做到“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裝置”;
(10)未經安全負責人批準,私自動火,用電;
(11)其它違反建筑施工作業規定的。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21
1、根據園內規章制度,做好門衛工作。按時開關大門,做到人不離崗,有事離開時,須有人代班。
2、做好幼兒接送管理工作,來園時間(7:50—9:00)離園時間(夏4:00—5:10冬4:00—4:40)要求家長刷卡進出,防幼兒走失或外人進入。
3、晨間接待時,配合保健醫生做好晨檢工作,做到不漏檢幼兒,不丟失幼兒物品。
4、工作來訪、家長中途入園必須登記核實后入內。家長的交通工具、推銷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園內。
5、做好園內物資的保障工作,集體財產不得私借或帶出園,特殊情況須有領導批示。
6、值班時,注意防火、防竊、檢查門窗是否關好,如遇可疑情況,及時通知園長或保衛處,遇雨雪、刮風天氣,做好防護工作。
7、保證院內的清潔衛生。每日清晨、下午打掃大門內外的衛生及綠化的養護,及時清除活動場地危險物品(磚塊、石子、玻璃、小刀、鐵絲、有毒物品等),防止事故發生。
8、做好信件、報刊的收發工作。
9、確保幼兒用水安全,每天提前作好燒水工作。
10、門衛人員衣著要整潔,上班不抽煙,語言要和藹、文明,傳達室內要整潔。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22
為認真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及《公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精神,全面提高環境衛生質量,鞏固重點場所無蠅化、無傳染病區域性流行的奮斗目標,采取有效措施,強化現場管理,周密部署消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傳染病防治辦法,加強現場管理,制定消殺計劃,指定專人負責,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全面做好消殺工作。
二、強化措施,定期向公司各場所打藥、切實控制致病微生物、蚊、蠅的孳生繁殖。重點搞好兩堂一室、污水、廁所、垃圾等場所蚊蠅消殺工作。
三、對公司各場所,夏秋季節,每月普打長效藥一次,短效藥每周一次,重點部位每日加強補打。84消毒液、來蘇水等消毒滅菌藥品,每周兩次,全年噴打,打藥后由相關負責人員簽字。
四、消殺藥品專人負責發放,建立臺賬,嚴格執行領、發、登記制度,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如:工作服、眼鏡、口罩等)嚴格配比濃度,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五、確保消殺藥械質量,由指定的專業部門供應,并指導使用。
六、進行消殺活動時應注意的事項
①使用高效低毒消殺用品,按比例配制,用背式噴霧器按要求噴灑。噴灑時應做好預防措施,穿長衣褲,戴口罩,完工后換衣褲,用肥皂洗手。
②食堂、澡堂、樓層消殺活動一般在不影響使用的情況下進行,如需進行,應先征得同意后方可進行。
③對廣場外圍進行噴灑時,盡量在順風處噴灑,以減少對行人的影響。
④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增加噴灑次數,并注意將被殺死的害蟲尸體及時清除。
⑤每天7:00-9:00、10:00-12:00、14:00-16:00、17:00-18:00分別進行至少四次消殺并進行檢查且記錄在《消殺記錄表》上,存檔。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節概述、部門職能、組織結構
一、概述
銷售中心擔負著實施公司銷售戰略,實現公司銷售目標的責任,對我公司實現經營目標,對公司形象的塑造負有重大責任,我們必須有一個良好的機制來保證我們的工作目標的小實現。因此,建立此項制度,建立一個合乎職業要求的行為規范,樹立良好的個人形象,進而有效地促進建立客戶關系,最終達到公司的銷售目標,其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敬業精神,事業心和組織業務能力,業務人員必須具備足夠的業務能力和責任心。
二、部門職能
1.收集市場信息,提出分析報告;
2.擬定銷售方案和工作計劃,組織計劃實施;
3.擬定價格方案,合同條件條款;
4.組織項目洽談;
5.接受客戶投訴,商洽有關部門處理;
6.積極發展與開發商及中介機構的合作;
三、組織結構
第二節崗位職責
一、項目銷售部經理
直接上級:銷售中心經理
崗位職責:
1.組織完成銷售日常經營工作;
2.根據公司銷售日報,擬定長短期工作目標和規劃;
3.與銷售主管商議制定銷售策劃方案,指導主管工作;
4.組織重要項目洽談,審核銷售條件和條款;
5.負責與中介機構關系;
6.向上級報告工作,負責主管及人員組織報審;
7.制定銷售部管理制度報審
二、市場策劃部經理
直接上級:銷售中心經理
崗位職責:
1.根據銷售中心擬定市場策劃方案;
2.擬定銷售形象設計方案;
3.組織方案實施,包括廣告策劃、執行、公關宣傳等工作;
4.收集市場信息,提出分析報告;
5.負責與有關每體部門的關系;
三、銷售主管
直接上級:銷售經理
崗位職責:
1.負責銷售人員的管理,銷售,定計劃上報;
2.制定員工培訓計劃;
3.培訓組織實施;
4.依據經理下達本組任務,制定方案,保證完成;
5.調動員工工作熱情,保證計劃的實施,并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水平;
6.指導銷售工作,復核銷售條件、條款;
7.及時解決本組工作困難,解決不了的及時上報;
四、銷售代表
直接上級:銷售部主管
崗位職責:
1.團結互助,努力完成自身銷售任務,餅干最大程度地協助其他同事完成銷售任務;
2.熱情接待客戶,對待工作善始善終;
3.嚴格按照銷售程序辦理接待、認購、管理、服務等銷售任務;
4.洽談銷售條件,草擬合同條款;
五、銷售助理(文員)
直接上級:銷售部經理
崗位職責:
1.辦公用品領取、分配;
2.記錄傳達上級各項指示;
3.統計信息、報告(市調、媒體反饋等)匯總;
4.統計銷售;
5.文件備案、存檔;
第三節銷售業務管理
一、客戶渠道
1.上門客戶---電話、來訪;
2.掃樓客戶---外來尋找的客戶;
3.關系客戶---各種關系介紹來的客戶;
二、客戶管理
1.無論哪種渠道的客戶,必須盡快填寫《客戶登記表》上報銷售部經理,并得到其確認;
2.客戶的確認以遞交《客戶登記表》的時間為準;
3.銷售人員不得對未確認的客戶繼續跟進(善意協助者除外);
三、跟蹤和反饋
1.銷售人員必須及時跟跟進已確認的客戶,并及時將跟進記錄(電話、談話)填入《客戶跟進記錄》;
2.每周一10:00以前銷售人員須將前一周的客戶跟進記錄匯總上報銷售部經理;
四、合同洽定
1.制度中報價前,銷售人員須充分了解客戶的要求,評估客戶的承受能力后,根據報價方案及價格權限,酌情做出報價單,報價以書面形式做成,有部門經理簽發;
2.價格談到以自己的權限為限,銷售人員可決定其權限范圍之內的價格,超過的必須事先上報銷售部經理,經批準后方可對外承諾;
3.對于客戶堅持要修改的合同條款,需將客戶的修改意見以書面形式報于發展商協調人或合約部,由合約部出面與客戶洽談達成最后約定,以補充協議的形式成為合同的附件;
4.銷售人員談成后,填寫《合同報簽單》,寫明價格條件和相關內容,轉交發展商合約部;
五、對未成交的客戶的管理
對未成交客戶的管理是我們客戶積累主要途徑之一,必須十分認真地對待,銷售人員必須每個月對未成交客戶作一整理,填寫好《未成交客戶登記表》的主要內容,有客戶名稱,需求面積,入住大廈名稱,成交價格,期限,未入住原因等。
第四節代理公司管理
一、總則
代理公司是銷售組織機制的一部分,由于代理公司具有固定的客戶資源和信息資源,在寫字樓的租賃業務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代理公司將賦予其與本公司銷售人員同等的權限,也承擔著與相稱的責任和義務。但是,目前的物業中介行業尚缺的約束,行為自律不足,行為規范丞待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一種規范的行為機制,保障發展商和代理公司雙方的共同利益。
具備法律核準的房地人經紀人資格,是雙方合作的法律基礎,簽署代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雙方合作的法律保障。
確定諸如客戶確認,價格權限等一整套較為完整的管理辦法是建立業務操作規范的必要途徑。
二、代理資格認定
代理公司應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按照中國法律注冊的合法公司,并具有房地產經紀人資質;
2.不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質的公司和個人,不能取得代理資格,但其業務將予承認,并按正常比例的60%支付傭金。
三、代理協議書
符合代理條件的,本公司將與其洽定代理協議書,以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客戶確認辦法,傭金提取辦法等事項。
四、客戶確認
1.由代理公司帶領有效客戶看房,有效客戶是指客戶代表必須是其寫字樓租賃的決策人員或主管人員,如:總裁(總經理),行政總監(經理),或其他有授權的人員;
2.客戶認定后,本公司將與代理公司一簽定客戶確認書,客戶確認書將包括客戶的基本情況,如名稱、聯系人及聯系方法、初步需求意向、確認書有效期等;
3.代理公司應在簽訂客戶確認書后,盡快以書面形式向本公司遞交客戶意向書,其內容包括:面積、朝向、樓層及客戶需要了解的其他情況和要求;
五、授權
代理公司作為本公司銷售組織機制的一部分,將被授予一定的業物權限,在權限范圍內,有權處理租賃事宜,包括給客戶作報價方案,洽談價格條件以及合同條款,直至交易成功。
1.價格權限:
作為代理協議的一部分,本公司將提供價格單,符合價格單規定的價格條件的,代理公司有權決定,超過規定條件的,必須報本公司,經書面認可執行;
2.合同條款:
合同正式文本原則上不可改動,如客戶提出的修改意見確有理由,須報本公司與發展商合約部門,洽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六、傭金的核算以雙方的共同利益為基本點,其比例與租金水平和租賃面積成正比
傭金方案是代理協議的一部分,本公司將根據銷售工作制度的傭金方案的規定核算傭金額并及時支付傭金。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24
為創造一個整潔有序的辦公環境、增強員工對公司的責任感和歸屬感、推進公司日常工作規范化、秩序化、樹立公司形象,經研究制定公司值日制度。
1.每位同事應講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保持辦公室內外清潔美觀,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2.各位同事自己的辦公用品和各種用具存放整齊有序,桌、椅保持清潔,不要在室內堆放雜物,亂貼亂畫。
3.各位同事輪流值日,兩人負責一天,按值日表的順序循環,形成制度。
4.值日同事負責辦公室當天的保潔工作。
5.值日人員職責及范圍如下:
(1)到崗時間:要求每天早上、中午均需要打掃衛生。具體要求早上提前10分鐘上班,開始打掃衛生;中午提前10分鐘開始打掃,14:10之前衛生清掃完畢。
(2)負責本辦公室當天的清掃、整理工作,保持辦公室潔凈、整齊。
(3)公共衛生環境:門窗干凈、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公共衛生環境包括洗手間)
(4)安全:要求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后負責關好門、窗,切斷電器。
6.若當天值日人員應事不能完成值日工作,應提前向行政部進行申請,并主動找其他同事協商,通過同事同意后經行調換。如果自主調換失敗,則由行政部安排。
7.各高層辦公室由行政前臺負責每日的衛生,各部門辦公室自行負責其衛生情況。
8.未按值班表進行值班或者值班不合格者樂捐20元/次。
以上規定即日起生效,請各位同事配合執行!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25
1、公司對違紀員工經警告、教育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利。
2、公司員工工作不適應、工作不滿意等原因有主動辭職的權利,但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交書面申請。
3、有以下行為者公司將給予辭退:
(1)一年內記過3次者
(2)連續曠工5日或全年累計超過10日者
(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
(4)工作疏忽,致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
(5)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的工作與生產秩序者
(6)因破壞、盜取、毀棄、隱匿公司設施、資材制品及文書等行為,致使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者
(7)違反公司管理制度,情節嚴重者
(8)泄露商業機密,情節嚴重者
(9)辦事不力,玩忽職守,有具體事實,情節重大者
(10)年終考核成績不及格,經考察試用仍不合格者
(11)因公司業務緊縮須減少一部分員工時
(12)工作時因受刑事處分而經法院判刑確定者
本公司下屬各分公司或部門辭退員工,必須經由公司人事部、人事經理審核批準可執行。被辭退員工要及時辦理移交手續,填寫移交清單。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26
1目的:
1.1為了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國家環保的法律法規
1.2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1.3為給員工提供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2范圍: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門,包括外包工、實習考察人員等。
3職責:環保部門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實施監督。其它各相關部門協助環保部門完成本制度的實施。
4引用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xx年6月)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6-20xx)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1990)
5術語、關鍵詞:
5.1預防和控制污染:指采用防止、減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種過程、慣例、材料或產品,可包括再循環處理、過程更改、控制機制、資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5.2國家法律法規:包括所有國家政府部門頒發的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文件。
5.3后勤部門:是指除生產部門以外的公司內所有部門,包括技術部、質量部、人事行政部、采供部、銷售部、倉庫、財務部、環保部門等。
5.4環保事故隱患:指尚未直接造成環境污染的設備、操作等所存在的環保隱患。
5.5微小環保事故:指小量人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現象,所轄區域環境衛生未達標等。
5.6一般環保事故:指造成清水溝、地面、空氣等大面積污染的環保事故。
5.7較大環保事故:指因環境污染造成周邊村民與公司產生矛盾糾紛,引起群體性影響的環保事故。5.8特大環保事故:指環境污染被省、市、縣級環保部門通報,并使公司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環保事故。
6內容:
6.1環境方針: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做到守法經營;持續改進公司的環境行為,為不斷提高環境質量而努力。
6.2環境口號:清潔、精益生產,“三廢”達標排放;
全員、全過程參與,推行開源節流,循環節約運行。
6.3在我公司現行的制度中,環保與績效考核相掛鉤,并且具有一票否決權。
6.4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6.4.1新改擴建項目、新工藝、新產品和新設備引進時,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6.5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各項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執行公司所在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6.5.1水質指標主要是控制排出水的COD≤100mg/L,PH=6~9,懸浮物排出的水必須做到無色、無味、無油跡。
6.5.2各生產車間尾氣必須全部接入廢氣吸收系統,達標排放。
6.5.3固體廢棄物必須分類管理,危險性固體廢棄物必須送到有環保處理資質的部門處理。
6.5.4對周邊生活環境造成影響的工業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6.6環保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環保培訓教育工作,逐步增強全體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全民動員參與環境保護工作。
6.7環保主管部門要建立監督巡查管理制度,制定監督巡查管理規范,加強對各環境因素的監督和管理,定期通報公司的環境狀況并及時上報公司負責人。
6.8凡有新產品建設的項目,必須從小試進行跟蹤分析,制定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三廢”等
污染物的處理方案,未能制定有效可行的處理方案的不能進入中試。
6.9凡有新產品建設的項目,確立后必須進行公司內環評論證會,對生產工藝過程中所產生的“三
廢”,根據公司實際處理能力,制定出有效可行的處理方案,給新產品建設項目提供可靠的保證。
6.10 “三廢”處理中心的要求:
6.10.1確保廢水處理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運行,發揮其技術特性,減少故障,確保系統高效率、長周期、安全經濟運行,從而使廢水達標排放。
6.10.2確保廢氣吸收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工作,發揮其技術特性,減少故障,確保系統高效率、長周期、安全經濟運行,從而使廢氣達標排放。
6.10.3對各類固體廢棄物進行分類管理,特別是對危險廢固的跟蹤監督管理。
6.10.4由環保站負責打水的集水池,必須安排員工及時打水,杜絕出現滿溢現象。
6.10.5定期做好各種環境因素的監測檢測工作,同時做好登記。
6.10.6保持“三廢”操作記錄、運行臺帳的完整性與準確性。
6.11生產車間的要求:
6.11.1各生產車間必須保持周圍的清水溝清潔無污染物。水質經檢測,如果超標的,由環保監督
管理人員立即通知當事車間并會同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分析,做好有關記錄,提出處理意見,呈送環保主管部門備案。
6.11.2各生產車間的物料必須按規定堆放在指定地點,杜絕液體原料桶露天堆放,搬運輸送過程中杜絕跑、冒、滴、漏現象,如果經環保監督管理人員檢查后發現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作出書面檢查。
6.11.3各車間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特別是水沖泵用水量),以達到清潔生產的目的。
6.11.4各車間所產生的`工藝廢水、水沖泵廢水、洗各種物料的廢水必須全部進入指定的集水井,由車間負責的集水井必須安排員工打水,杜絕出現溢流現象。
6.11.5生產區各部門含有各種化工原料的工具(離心袋、烘布、拖把等)應在指定的地點清洗,嚴格控制清洗用水量,車間地面做到無積水。
6.11.6在運輸過程中小量跑、冒、滴、漏和灑落物料,做到先清掃,后用拖把擦凈,使地面不留痕跡,嚴禁用水沖洗排入清水溝。
6.11.7凡公司內動火,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一方面杜絕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另一方面可以減少污水產生量,緩解污水處理的壓力。
6.11.8對機械維修產生的污油,不得亂排亂放,必須先收集存放后統一處理,灑漏地面的油污于完工后必須及時吸附清掃,統一處理。
6.11.9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水,必須及時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0嚴格控制氣體的無組織排放,對所有桶、壇、罐、鍋等使用后必須做好加蓋密封措施。
6.11.11對生產廢氣的排放,各車間一定要做好吸收回收工作,按照環境管理目標、指標要求限期整治,對吸收回收設施未能正常運行或隨便停止運行,或對回收液體達到濃度且不及時排放到指定地點的,對回收設施泄漏未及時修理的,一經發現和查實,必須嚴肅處理。
6.11.12各車間廢氣吸收設施和廢氣處理系統必須正常運行,嚴格執行《廢氣吸收系統操作規程》。6.11.13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氣,必須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4各車間產生的不同種類的固體廢棄物不得混放,固體廢物放置見廢物放置標識牌,各生產車間應注重減少各類固體廢棄物的產生,做到節能降耗、清潔生產。
6.11.15對于一般工業固廢,生產車間有沉淀池的要對殘渣進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對不能利用的,經壓濾后,濾渣運到指定的堆放點,由后勤負責統一處理,濾液排至污水管。
6.11.16對于危險固廢,由各部門收集后送至危險固廢堆放場,由采供部負責統一送有環保資質的處理部門進行處理,環保負責全過程監控。
6.11.17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固,必須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8噪聲污染防治,必須嚴格控制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生產設備時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6.11.19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的種類、數量、噪聲值和防治設施如有重大改變的,必須及時通知環保部門,并采取應有的防治措施。
6.11.20各車間所有管路走向必須規范、標識清楚,設備布局整齊。
6.11.21各車間發生大小生產事故時,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環保主管部門,由環保主管部門會同當事車間對事故是否造成污染作出論證,決不允許在檢查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不報。
6.11.22各生產車間的負責人,必須盡職盡責、實事求是協助環保監督管理人員對因發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發性事件造成污染事故的崗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時做好記錄,呈送環保主管部門備案。
6.12后勤部門的要求:
6.12.1公司建筑物外墻色彩保持統一,鋼架結構車間定期除銹、油漆。
6.12.2對各部門清理的廢紙、舊報紙及塑料類可回收部分在各部門內部進行分類,由后勤收集、聯系外賣。對不可回收的固體廢物和垃圾由清潔工統一收集至垃圾場后,由后勤統一運至環衛所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6.12.3各部門應充分利用辦公用紙(盡可能做到正反使用)及其他物品,以減少生活廢棄物的產生量。
6.12.4后勤負責辦公樓及廠區公共區域垃圾筒的生活廢棄物的收集、分類。
6.12.5對于廢電池、廢舊日光燈管、墨盒等應集中收集到指定位置處理。
6.12.6實驗室、化驗室產生的廢水必須全部送入環保站污水處理系統。
6.12.7實驗室、化驗室操作過程中產生的廢液,特別是廢溶劑必須倒入廢液桶(禁止直接倒入水槽),然后送到環保站原水池,進行處理。
6.12.8實驗室技術員在做實驗時,如果所做實驗氣味較大,必須在通風廚內進行。
6.12.9實驗室、化驗室各試劑瓶使用后必須及時加蓋,避免氣味溢出,污染大氣。
6.12.10食堂餿飯菜由后勤安排運走,食堂的餿飯菜不準儲存過夜,每天清運,并對存放餿水桶處應及時清理和清洗,清洗廢水應排入廢水管路。
6.12.11廠區內的通道及綠化帶內的固體廢棄物,每天由后勤清掃后運到廠區垃圾場。
6.12.12公司內化糞池、食堂洗菜,員工洗衣,浴室等生活廢水全部接入環保站污水處理系統。
6.12.13保證公司內的綠化帶的成活率,并定期修剪,及時增補,使綠化面積比例逐年提高。
6.12.14車輛(包括公司內部和外部的)必須在指定地點清洗。
6.13獎勵與懲罰
6.13.1獎勵
6.13.2在公司的環境保護中做出較大貢獻者,公司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并張榜表揚。
6.13.3懲罰
6.13.4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公司本著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處理各類環保事故。
6.13.5公司生產部下屬各車間環保員為環保第一責任人,后勤各部門的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為環保第一責任人,如發生環保事故,應負主要領導責任,同時對當事部門的經理、生產部車間主任、領班進行連帶處罰(負全面領導責任),但是環保罰款總額每月不得超過本人工資總額的30%(該標準僅適用于本制度中的6.13.6,6.13.7,6.13.8)。
6.13.6對于環保事故隱患,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指出問題所在,提出整改方案,由部門(車間)落實具體措施,環保協助并登記、備案,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類似事故隱患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微小環保事故,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月底對車間環保員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領班處以ⅹⅹ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ⅹⅹ元扣款,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ⅹⅹ元扣款。
6.13.7對于微小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對車間環保員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領班處以ⅹⅹ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ⅹⅹ元扣款,對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ⅹⅹ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微小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一般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車間環保員加罰ⅹⅹ元,對車間主任(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加罰ⅹⅹ元,對生產部經理(當事后勤部門經理)加罰ⅹⅹ元。
6.13.8對于一般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對車間環保員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領班處以ⅹⅹ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ⅹⅹ元扣款,對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ⅹⅹ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一般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較大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車間環保員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30%,對車間主任(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20%,對生產部經理(當事后勤部門經理)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10%。
6.13.9對于發生較大、特大環保事故的,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后再作出處罰決定,情節特別嚴重者,移送政府司法部門處理。
6.13.10環保事故由環保部門每月統計并全公司通報,年終分類統計后,上報公司經理執行層,進行績效考核。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27
為加強校園水電管理,維護學校教學和廣大師生的生活秩序,對施工企業在基建、安裝、維修等施工過程中需要停水停電的作出以下規定:
1、凡來我校施工的企業,均應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水電管理、文明施工責任書。
2、簽訂水電管理、文明施工責任書時,應預交項目總經費10%的管理費,待施工結束后予以退還。
3、施工企業在施工中如需停水停電作業(包括接水接電),必須提前24小時到公司辦公室填寫停水停電申請單并附上施工方案,經分管副總經理或經理同意,簽發停水停電許可證后方可實施。
4、施工企業必須文明施工,在施工時不得損壞地下管線。
5、施工企業物品及建筑材料的堆放地點、方式、時限,須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后堆放,違者作為校園雜物予以清理。
6、施工完畢,施工企業必須對占用場所實施恢復,要做到“工完場清”。
7、施工時嚴禁影響師生學習、休息。
8、施工場地必須樹立施工告示。
9、施工企業在校施工期間不得違反校園水電管理、文明施工等有關規定。如違反上述條例,予以一定的經濟處罰(費用從管理費中扣除,如不夠部分由施工企業補交)。造成重大事故,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28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印鑒證照的使用,加強對印鑒證照的管理,保證印鑒證照的使用符合公司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各分子公司應制定細則報總公司批準后執行。
3、權責說明
3.1公章、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由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分管領導指定專人保管。
3.2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4、印鑒保管
4.1公司印鑒及各部門印鑒必須加鎖保管,不能隨意放置。
4.2印鑒不準出室,原則上嚴禁外借,特殊情況須書面申請并經批準后,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帶章外出。
4.3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視情況追究保管人和用印人的責任。
5、印鑒使用
5.1印鑒使用由用印人填寫用印申請表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準后用印。各部門印章的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即可。否則,印鑒管理人應拒絕用印。
5.2印鑒保管人應在印鑒使用登記表上記錄文件名稱、頁數、份數、申請蓋章部門、經辦人、日期等用印事項。印鑒管理人應保留1份用印文件原件,按公司規定送辦公室存檔。
5.3不得開具蓋有印鑒的空白介紹信、證明或者在未寫字的頁面上加蓋印鑒。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由分管領導書面同意,領用后必須報告使用情況并將復印件返回印鑒保管人存查。未使用的必須交還印鑒保管人。
5.4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證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等,須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5.5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必須專章專用,嚴禁混合代用。
5.6在不影響公司聲譽,不會給公司帶來任何可能的損失的情況下,經分管領導同意,可為公司員工出具的證明、介紹信、申請等材料加蓋公章。
5.7已通過審批的合同憑合同審批表蓋章。
5.8總公司人員需加蓋各分子公司印鑒仍按本制度執行。
6、證照使用
6.1證照使用必須符合國家及公司規定,嚴禁外借。
6.2證照原件原則上不得帶出公司,如遇特殊情況需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并在辦好借用手續后方可借出,用后必須及時歸還。
6.3證照復印件的使用:必須經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復印證照,并在證照復印件上蓋'僅限于使用'條章,寫明用途。
7、附則
7.1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7.3本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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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企業商標的設計、制定、注冊的職責,規范商標的使用,保護企業無形資產,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按照國家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正確使用商標,樹立和維護企業信譽,保證商品質量,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的專用權,在發展生產繁榮市場,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和擴大國內外市場競爭能力等諸方面,商標具有決定性的因素。為此,特制定本制度。本資料權屬文秘資源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第一范文網更多資料
第二章管理部門職責
第二條本企業的商標管理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職責為:商標管理領導小組主管日常事務和廣告宣傳,銷售科主管商標流通過程中商標管理,技術科制定質量標準,工藝紡織操作規程,品質科負責出廠的檢驗工作。
第三章商標管理
第三條按商標法的規定,依法辦理注冊申請、續展、變更、使用許可等手續,以取得商標專用權。
第四條企業目前經國家商標局核準的注冊商標名稱為:類別:核準使用的商品:使用商標必須符合注冊規定合法使用,不得濫用和亂用商標,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仿冒、復制和銷售,或采取手段損害企業商標信譽,否則視為侵犯我廠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予以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條凡需增添注冊商標,必須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決定,經審定商標全部內容后,即可申請注冊。
第六條合資企業使用本廠有專用權的注冊商標,需履行相關手續。經向廠部提出書面申請,同意批準后,由商標管理小組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及手續。
第七條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依法報國家商標局備案,報市工商局存查。
第八條商標被許可人不能將使用許可的商標再許可他人使用。
第九條商標注冊獲準后,即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商標檔案,管理其設計件、印刷件和注冊證件,接受商標查詢,積累商標資料,監督和維護商標信譽,負責檢查商標使用情況,及時向領導部門匯報,并處理報廢商標等事宜。
第十條任何人員未征得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查同意,不得向外訂購,制版注冊商標的圖形和字樣及包裝裝潢和廣告(包括禮品袋紙盒、包裝箱、吊牌、合格證等印刷及裝飾性商標圖案和字樣)。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復印、偷盜、倒賣商標,一經發現,按《商標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產品出廠由品質科按質量標準檢驗,嚴格出廠程序,對不合格產品,一律不準出廠。
第十二條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商標統計及各類包裝物的管理,負責按計劃產量限額發放,嚴格領付手續,做好收付記錄。后處理車間必須有專職或兼職保管人員負責商標和各類材料的發放、使用和保管。
第十三條廣告宣傳包括印刷品、實物及公司有關福利勞保用品所采用的商標圖形和字樣的樣稿,凡涉及商標者應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核,并取得標準樣稿,核準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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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末位調整試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工商行政管理隊伍的管理,提高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戰斗力,完善競爭激勵機制,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末位調整,是指以公務員年度考核、工商系統目標責任制考評等為依據,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確定一定數量的末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員,通過離崗培訓、試崗工作、職位調整等辦法,促進末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轉變提高的人事行政管理措施。
第三條本試行辦法適用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內全體公務員和工勤人員。
第四條末位調整工作在各級工商局黨委(市直各分局黨組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末位調整工作要堅持黨管干部、實事求是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末位調整要貫徹立足隊伍建設、強化競爭激勵、重在教育提高的原則,以正面教育為主,促使末位調整人員提高素質、轉變思想、改進作風、愛崗敬業,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始終。
第五條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直接定為末位調整對象:
(一)違犯國家工商總局和省工商局禁令,尚不夠辭退的;
(二)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三)在聘用和雙向選擇中落聘的(有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
情況者除外);
(四)崗位資格考試不合格的;
(五)行政執法過錯較嚴重,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認定應負主要責任的;
(六)被省轄市以上新聞單位曝光,經查證屬實應負主要責任的;被省轄市以上機關暗訪、督察、檢查發現過錯,受到通報批評或責令整改的主要負責人;
(七)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組織安排的;
(八)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
(九)嚴重違反工作紀律,連續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
歸,尚不夠辭退的;
(十)有其他問題應當進行末位調整的。
第六條末位調整對象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予以確定:
(一)目標責任制考評被確定為末位的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年度民主測評中被評為最后一名的。
第七條對被確定為末位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員,進行以下調整:
(一)誡勉談話。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談話告誡。
(二)離崗培訓。自確定末位調整人員的次日起,由縣級
以上工商局組織實施離崗培訓,培訓期不超過2個月。培訓內容為政治理論、行為規范、法律法規、業務知識、計算機技能等,培訓結束時應組織考試考核。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培訓的,視為自愿辭職。
(三)試崗工作。對培訓合格者,由縣級以上工商局根據其工作能力、業務水平、崗位適應性等安排試崗3個月。試崗期滿后,由試崗單位對試崗人員進行測評和鑒定,并報有關工商局黨組織審定。試崗合格者可以正常使用。
對于只作誡勉談話處理的末位人員,誡勉期為3個月。
第八條對于培訓不合格、試崗不合格以及不服從組織安排者,可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連續兩次被確定為末位調整者,當年年度考核應評為不稱職等次。
第九條被末位調整人員在離崗培訓、試崗工作和誡勉期間只發基本工資,其他一切福利和獎金停發。正式上崗后,工資福利恢復正常,對離崗、試崗和誡勉期間扣發的福利獎金不再補發。
第十條對被確定為末位的人員,應視情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選擇以下形式進行人事調整:
(一)崗位調整。指非領導職務以下的末位人員,從現有崗位調整到其他崗位工作。
(二)平職調任。指擔任副股長、副所長(副分局長)以上職務的末位人員,調整到其他部門、單位擔任同級職務。
(三)平職改非。指正、副科級領導職務末位人員,調整改任同級非領導職務或免去原職、保留原級別。
(四)降職。指被確定為末位調整的中層干部,其職務下降一級使用。
(五)免除試用職務。指在試用期間被確定為末位調整的中層干部,應免除其試用職務。
第十一條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末位調整工作原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30
一、倉庫管理和衛生制度
1、外省市采購的食品必須經衛生防疫檢驗,并持有合格證。
2、食品進、出庫必須堅持先進先出。做好質量驗收、驗發工作,并登記入帳。
3、食品必須按類堆放,做到定置管理,注明數量及入庫日期。
4、調味品、輔料必須存放在有蓋容器內,并標明品名,做到無蟲、無霉變。
5、冰庫、冰箱專人負責,定期保潔、無異味。存放的`食品必須堆放整齊,隔墻離地。環境無油垢、無幛螂、無鼠跡。
二、面點間衛生制度
1、所用原料必需做到衛生、新鮮、無雜質、無腥味。
2、加工用具、容器、蒸籠(格)必須整潔完好。
3、冰箱內生熟食品和半成品要分開,成品要專格盛放。
4、操作間內環境衛生做到整潔、無蟲害,地面無油垢、無積水。
5、工作人員要保持工作衣帽整潔,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首飾。
三、廚房間管理和衛生制度
1、嚴禁加工、烹調有害和變質的食品。
菜肴成品必須保證質量,生熟食品盛器有標記,并嚴格分開使用。
2、墻面、盛器、用具、工作臺等無積塵、無油垢,地面無積水。
3、冰箱內食品分類用盤存放,不疊盤,生熟分開,內外保持整潔無油垢、無異味。
4、成品櫥內整潔、無積塵、無蟑螂、無鼠跡。
5、輔料、調味品必須放置在盛器內,做到無霉變、無蟲害、用后加蓋。
6、垃圾桶加蓋密封,周圍清潔、無蠅,垃圾及時清除。
7、工作人員保持工作衣帽整潔,不留長指甲、不戴首飾。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31
第一章 管理大綱
第一條 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各項決定、經律。
第三條 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壞公司財產。
第四條 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損害公司的形象、聲譽的行為。
第五條 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
第六條 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第七條 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文化知識,公司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業務過硬的員工隊伍。
第八條 公司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作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九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鼓勵員工積極向上。
第十條 公司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
第十一條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歡迎員工就公司事務及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作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十二條 公司尊重員工的辛勤勞動,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提供應有的待遇,充分發揮其知識為公司多作貢獻。
第十三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社會保險等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條 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條 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第十六條 公司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條 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員工守則
第十八條 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條 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第二十條 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第二十一條 愛護公物,節約開支,杜絕浪費。
第二十二條 努力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第二十三條 積極進取,勇于開拓,創新貢獻。
第三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節 總則
第二十四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二十六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二十七條 公司的財務工作,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二節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二十八條 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二十九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并根據業務需要配備必要的財務會計人員。
第三十條 財務部負責人領導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的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會計負責人主要職責如下: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對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學習會計相關法規,杜絕企業違反有關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5.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管理工作;
6.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三十一條 財務部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三十二條 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三十三條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三十四條 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三十五條 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
第三節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第三十六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三十八條 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帳本位幣。
第三十九條 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折合成本位幣記帳和編制財務報表。
第四十條 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第四十一條 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四十二條 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顧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第四十三條 公司以單價x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5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手提程控電話機、復印機、電傳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第四十四條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第四十五條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四十六條 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四十七條 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帳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帳準備金。
第四十八條 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4.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5.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月);
6.提取壞帳準備金明細表(月);
7.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第四節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第四十九條 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五十條 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取現金。
第五十一條 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
第五十二條 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章由會計負責人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五十三條 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各單位應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第五十四條 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由報批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確認。
同一項目(含同一筆貿易)應按合計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第五十五條 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現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凡委托其他單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五十六條 公司應建立完整的應收款項收回情況的跟蹤制度,并按月匯總后上報總經理。對到期的應收資金,各單位應督促經辦人員及時催收;發現問題的,應及時上報請示處理。
第五十七條 各單位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天下午存入銀行。禁止坐支營來收入現金。
第五十八條 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
第五十九條 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取現金和大額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嚴禁各單位私設小錢柜。
第六十條 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按貪污論處。
第六十一條 現金日記帳必須用固定一本帳,嚴禁使用兩本帳或帳外有帳。
第六十二條 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一次,保證鈔帳相符。盤點表應隨同會計報表一起上報。
第六十三條 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視金額大小按第六十四條審批規定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第六十四條 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驗收人簽外,經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后方能報銷付款。
第六十五條 商品運雜費、包裝費、手續費等,必須經經理批準后才能報銷。
第六十六條 業務費實行包干制,按實現利潤的比例提取,由經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提取后應專款專用,不得私分、貪污。
公司各部、室的業務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簽字,再由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公司員工的差旅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再由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第六十七條 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五節 稅收及利潤分配
第六十八條 公司依法向國家繳納稅金,不偷稅漏稅。
第六十九條 稅后利潤的分配按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六節 利潤上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第七十條 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
第七十一條 倉庫每年底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
第七十二條 對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應由公司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處理。
第七節 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第七十三條 公司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替開具發票,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十四條 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第七十五條 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
采用電子計算機記帳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帳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第七十六條 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
第四章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節 總則
第七十七條 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七十八條 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七十九條 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第八十條 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的編制及執行、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二節 編制及定編
第八十一條 公司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第八十二條 公司各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第八十三條 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企業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八十二條之規定,履行手續后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十四條 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 員工的聘(雇)用
第八十五條 各職能部門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第八十六條 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第八十七條 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第八十八條 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會計負責人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第八十九條 各職能部門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或企業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由用人部門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第九十條 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半年至1年。
第九十一條 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培訓由勞動人事部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部門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試用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80%發放。
第九十二條 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部門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
第四節 工資、獎金及待遇
第九十三條 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第九十四條 公司執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列。
第九十五條 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第九十六條 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按期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第九十七條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審,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第九十八條 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社會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福利待遇。
第九十九條 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第一百條 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第一百零一條 員工享有醫療保險待遇。員工本人的醫藥費按規定國家相關規定報銷。
第五節 假期及待遇
第一百零二條 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算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一百零三條 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假期內工資照發。
第一百零四條 產育假:
1.女23周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 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產假期滿后至嬰兒1周歲,每工作日享有哺乳假1小時。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第一百零五條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第一百零六條 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年休假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部門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每天增發100%的日工資。
第六節 辭職、辭退、開除
第一百零七條 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第一百零八條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部門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
第一百零九條 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部門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第一百一十條 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第一百一十一條 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員工必須服從部門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一百一十三條 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第一百一十四條 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第一百一十五條 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第一百一十六條 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第一百一十七條 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一百一十八條 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五章 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節 總則
第一百一十九條 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制定制度。
第二節 文件收發規定
第一百二十條 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擬稿人擬稿,屬董事會秘書核稿,屬公司文件由辦公室主任擬稿。文件形成后,屬董事會的由董事長簽發,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
第一百二十一條 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并按“×企、董、工、”等內容編號后打印。
第一百二十二條 打印文件校對后,送擬稿人核稿人審查合格,方能復印、蓋章。
第一百二十三條 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清楚,并報告報送結果。
第一百二十四條 經簽發的文件原稿有專人負責存檔。
第一百二十五條 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專人負責簽收。簽收人應于接件當日即按文件的要求報送給有關部門,不得積壓遲誤,屬急件的,應在接后即時報送。
第三節 文件打印、復印管理規定
第一百二十六條 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第一百二十七條 打印文件,應按文件收發規定由主管領導簽署,電報、傳真、復印由部門主任簽署。
打印文件、復印文件等資料,均需分類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第一百二十八條 電報、電傳、傳真、文件、復印件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遲誤而致工作失誤、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一百二十九條 復印機由專人管理,非專管人員不準亂開機復印。
第一百三十條 公司全體員工應愛護各種設備,節約用紙,降低消耗、費用。對種設備應按規范要求操作、保養,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第四節 辦公用品領用規定
第一百三十一條 公司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
第一百三十二條 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呂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污,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第一百三十三條 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辦公室主任審批,購置大宗、高級辦公用品,必須按財務管理規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始得購置。
第五節 電話使用規定
第一百三十四條 電話為辦公配備,禁止員工為私事撥打長途電話。
第一百三十五條 聯系業務時應盡量減少掛發長途電話,降低費用。
第六節 車輛使用管理規定
第一百三十六條 公司車輛必須為公司業務服務,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領導先向辦公室報告,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派車。
第一百三十七條 職員因公務需要經車隊安排可以派車。
第一百三十八條 車輛駕駛專人專車,專車專管。
第一百三十九條 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應按指定的地點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第一百四十條 車輛如需送廠修理,須事前報主管領導批準。
第一百四十一條 司機必須憑主管部門的派車通知出車,否則按私事用車處理。
第一百四十二條 使用車輛應辦的各項手續由司機本人負責辦理。否則,由此所引起的罰款、處理、損失等由本人負責。
第六章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節 總則
第一百四十三條 為加強經濟合同管理,減少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一百四十四條 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一百四十五條 經濟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經濟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經濟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節 經濟合同的簽訂及管理
第一百四十六條 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
第一百四十七條 簽約人在簽訂經濟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包括:對方單位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有否經營權、有否履約能力及其資信情況,對方簽約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權限。做到既要考慮本方的經濟效益,又要考慮對方的條件和實際能力,防止上當受騙,防止簽訂無效經濟合同,確保所簽合同有效、有利。
第一百四十八條 簽訂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第一百四十九條 簽訂經濟合同,如涉及公司內部其他單位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商,統一平衡,然后簽約。
第一百五十條 經濟合同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的經濟合同文本。
第一百五十一條 合同對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注意寫明供需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注意:產品名稱應具體詳細;數量要明確計量單位、計量方法、正負尾差等;運輸方式及運費負責應具體明確;交(提)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應明確;價金必須執行現行的國家定價或國家指導價、市場調節價;違約責任有法定違約金的按規定寫明,法律沒規定或規定不具體的,應具體寫明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比例及計算方法。
3.結尾部分:雙方都必須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不得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一百五十二條 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區、縣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五十三條 簽訂購貨合同應以現款為主,不準賒銷;確需賒銷或代銷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一百五十四條 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經濟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 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第一百五十五條 經濟合同的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第一百五十六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份的,應按《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第一百五十七條 合同原件交由財務部專人統一管理,按年收集,統計繳納印花稅。合同管理要建立合同檔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須有一個編號,不得重復或遺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等),均應妥善保管。
第七章 考勤制度
第一百五十八條 為加強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訂本制度。
第一百五十九條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作崗位,外出辦事須經所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一百六十條 勞動人事部負責考勤統計,每月將員工出勤情況匯總后按公司薪酬制度編制工資表,報財務部門審核。
第一百六十一條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3天以內的(含3天),由主管部門的領導批準,4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公司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病假必須持有醫院證明,并經領導批準,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第一百六十二條 曠工1-2天的每天扣發2天工資和獎金,連續曠工3天至5天的,扣發半個月的工資和獎金,連續曠工6天至10天的,扣發1個月的工資和獎金,連續曠工11天至14天的,扣發1個月的工資和2個月的獎金。對曠工者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連續曠工15天經上或年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按規定予以除名等處分。
第一百六十三條 上班時間禁止對外出私事、飲茶、或未經批準接待親友,違反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第一百六十四條 遲到、早退按月累計,每達3次按曠工1天處理。
第一百六十五條 員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公休假、婚假、產育假時,必須報主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
第一百六十六條 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工資,具體按如下執行:
1.病假在1個月經上2個月以內的.按下列標準發放 (按現行工資標準計算):1年工齡(指參加工作后的工齡,以下同)的發60%,2年工齡發70%,3年工齡發80%,4年工齡發90%,5年工齡發100%;
2.病假超過2個月的,從第三十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放:1年工齡發50%,2年工齡發60%,3年工齡發70%,4年工齡發80%,5年工齡發90%;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七十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工齡不滿5年的發50%,工齡5年以上的發80%。
第一百六十七條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
第八章 保密制度
第一百六十八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發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六十九條 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第九章 安全保衛制度
第一百七十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確保財產安全和生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七十一條 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指派專人負責,對本企業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設保衛干事,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第一百七十三條 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員工要認真執行“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進行安全培訓。
第一百七十四條 企業所有的固定資產應接保險要求購買保險,確保固定資產安全。
第一百七十五條 落實防火措施:
1.辦公室、倉庫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企業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
2.辦公樓、倉庫要按消防規范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并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4.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準放任何物品者塞防火通道;
第一百七十六條 抓好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接駁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第一百七十七條 落實防盜措施:
1.倉庫、辦公大樓應投有門衛;辦公房間無人在內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2.財務室、倉庫等重要部門要安裝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3.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鐵閘鐵窗,
4.車輛停放時應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第一百七十八條 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要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七十九條 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范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 晉升制度
第一節 總則
第一百八十條 為鼓勵員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及獎勵先進、選拔賢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八十一條 本制度所指的晉升,是指公司對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給予工資的晉級或職務的升遷。
第一百八十二條 公司員工工作努力、業績突出者,均可成為被晉升的對象。對員工的晉升應當嚴格要求,公平對待。
第二節 分則
第一百八十三條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都予晉升工資一級;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滿1年且表現良好者;
2.積極做好本職工作,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對公司發展提出重大建議為公司采納,并產生重大經濟效益者;
4.領導虧損單位扭虧為盈,經營管理有方者;
5.有其他突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認為該給予晉級嘉獎者。
對成績特別突出或貢獻特別重大者,可給予晉升二級;同時具備領導才能者,可給予提升行政職務一級。
第一百八十四條 晉升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人事部審核;
3.董事會或總經理批準。
第一百八十五條 晉升手續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辦理。
第十一章 獎懲制度
第一節 總則
第一百八十六條 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制訂本制度。
第一百八十七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一百八十八條 本制度適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一百八十九條 本制度適用于未注明條款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節 獎勵
第一百九十條 本公司設立以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一百九十一條 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4.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6.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8.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變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一百九十二條 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勞動人事部審核;
3.董事會或總經理批準。
第三節 處罰
第一百九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行董事會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損壞設備、工具,浪費辦公用品,造成經濟損失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搬弄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1.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董事會或總經理應予以處罰的。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一百九十四條 員工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公司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總經理或董事會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一百九十五條 對員工進行處分,應書面通知本人,并記入檔案。
第一百九十六條 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32
安全管理制度清單
1.安全管理責任制
2.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3.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4.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5.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6.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7.安全檢查制度
8.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9.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
10.不合格產品的處置和跟蹤制度
11.技術管理制度、產品管理文件
12.煙火藥安全性檢測
13.原料購買、入庫驗收制度
14.余藥和廢藥處理制度
15.設施和環境因素影響安全生產的規定
16.安全目標管理與獎懲制度
17.危險工房、車間的安全管理制度
18.原材料檢測檢驗制度
19.廠內運輸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責任制
一、廠長安全職責
1.廠長是企業的安全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2.重視職工的勞動條件和企業的安全、工業衛生狀況,重視女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3.批準、發布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
4.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組織和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按企業職工總數的1%的比例,配備、充實安全專業人員,提高專業人員的素質,穩定安全專業隊伍。
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審核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重要安全技術問題。
7.組織全廠性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8.堅持“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9.廠長不在時,由代理者負責。
10.副廠長在廠長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二、生產副廠長安全職責
1.協助廠長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安技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廠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并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廠長及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具體領導有關部門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時管理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經營副廠長安全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計劃經營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組織制訂、修改和審批計劃經營系統的規章制度,要體現“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監督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3.貫徹“五同時”原則,保證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項目經費到位,并監督專款專用。
4.負責本系統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教育,提高職工的整體安全素質。
5.定期召開計劃經營系統的安全工作會議,分析經營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6.把安全管理納入經營管理中,承包各項經營工作必須有明確的安全指標。
四、財務副廠長安全職責
1.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2.審查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經費支出及合理使用情況。
3.按照“三同時”原則審批新、改、擴建項目,落實勞動保護設施,不留隱患。
4.審查各項安全罰款的出處,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法規。
5.負責分管部門、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
6.參與分管范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技術規章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
2.定期主持召開有關部門會議,研究解決安全技術問題。
3.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時,同時研究和采取防護措施;設計、制造新的生產設備,要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新、改、擴建工程項目,認真執行“三同時”規定。
4.重視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的使用、儲存和運輸,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安全管理。
5.主持或參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對重大隱患要審查制定整改計劃,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6.參加重大事故調查,并做出技術方面的鑒定。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33
為加強企業供用電的管理,達到安全經濟運行,保證正常供應和合理使用電力,特制定本制度。
1.企業應根據供用電力系統的具體情況,建立相應的管理機構和體制,配備足夠的專業人員,制定各級職責,加強供用電管理。
2.建立健全各種供用電規章制度。電氣設備的運行規程、檢修規程和調整試驗規程、崗位操作法、電氣安全規程的電力生產、電力調度、電力供用、動土許可等管理制度。
3.完善基礎技術資料。設置供電系統模擬圖板、供配電系統圖、二次接線圖、供配電設備及線路的施工和檢修的交工資料(包括地下電纜和接地網、接地體的隱蔽工程圖紙、記錄、設計變更、調整試驗記錄等)電力系統有關參數和繼電保護整定值計算資料,設備的避雷裝置接地電阻的測試記錄等。
4.供用電的管理工作
(1)完善電力計量儀表。企業電力一級計量儀表配備率達到98%;分廠(車間)用電二級計量儀表,主要用電崗位配表率在達100%,其他在達80%以上;工段主要用電工序或設備三級計量儀表配表率達100%,其它可達60%。
(2)要做到供電有計劃、用電有指標、消耗有定額、節電有措施、考核有獎懲,并落實到經濟責任制中去。
(3)搞好用電負荷削峰填谷的調荷工作,提高用電負荷率;采取無功補償措施,提高用電系統的功率因數達到0.9以上;提倡余熱發電、提高熱能利用率。
(4)推廣應用節電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逐步更新規定淘汰的機電產品。
(5)組織機泵效率和電能平衡的測試,分析存在的問題,制訂改進措施,不斷提高電能的利用效率。
(6)凡基建、擴建和技改等工程項目須增加電力負荷的,使用單位均應按章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5.搞好安全用電
(1)企業電氣專業職工和有關人員都應貫徹執行電力部門頒布和企業制訂的《電氣安全規程》、《全國供用電規則》、勞動部與化學工業部等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試行)》。經過考試合格發給安全作業證,方可上崗工作。
(2)企業停送電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并嚴格執行《停送電聯系規定》。
(3)停送電倒閘操作,要嚴格執行“操作票制度”,由供電值班人員操作。
(4)電氣工作人員在高低壓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辦理第一種或第二種工作票。非電氣工作人員在電力驅動的機械設備上工作時,必須辦理停電聯系單。廠區動土工作必須辦理動土許可證。
(5)電氣設備和線路不允許超負荷、超溫升或在極其惡劣環境下運行。
(6)臨時用電必須辦理申請,其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條件,經供電單位檢查合格后方可接線送電。用后立即拆除。
(7)企業應組織定期或按季節進行電氣完全大檢查,開展反事故的預防活動,做好預防事故的措施,保證可靠運行,安全供電。
電氣企業管理制度 篇3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未確保全廠職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職工進廠應到醫療單位進行體檢,對患有傳染病或體質不適應崗位要求的不能讓其進廠工作。
2、粉塵作業的一線工人,應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到醫療單位體檢一次。
3、對確系本廠的工作環境而患上的職業病,本廠依照法律承擔相應的責任。
4、定期開展衛生檢查,對職工宿舍、食堂和水源要重點保護和檢查,堅決杜絕火災、食物中毒等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