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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發布時間:2024-02-06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精選33篇)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1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企業的安全生產教育,是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水平,增強對生產事故的防范意識和處理潛力,是實現生產安全、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病危害的一項重要措施。

  新入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

  新入廠的人員在進入工作崗位之前,務必由廠、車間、班組對其進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知識的初步教育,以減少和避免他們由于安全技術知識缺乏而造成的各種人身傷害事故。

  1、廠級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

  (1)工廠的性質及其主要工藝過程;

  (2)我國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管理體制;

  (3)本企業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

  (4)工廠內個性危險的地點和設備及其安全防護注意事項;

  (5)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

  (6)有關機械、電氣、起重、運輸等安全技術知識;

  (7)有關防火防爆和工廠消防規程的知識;

  (8)有關防塵防毒的注意事項;

  (9)安全防護裝置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10)新工人的安全生產職責制等資料。

  2、車間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

  (1)本車間的生產性質和主要的工藝流程;

  (2)本車間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

  (3)本車間的危險部位及其應注意事項;

  (4)本車間的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及其注意事項;

  (5)本車間的典型事故案例;

  (6)新工人的安全生產職責和遵章守紀的重要性。

  3、班組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

  (1)工段或班組的工作性質、工藝流程、安全生產的概況和安全生產職責范圍;

  (2)新工人將要從事的生產性質、安全生產職責制、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其它有關安全知識和各種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的作用;

  (3)工作地點的安全生產和禮貌生產的具體要求;

  (4)容易發生工傷事故的工作地點、操作步驟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紹;

  (5)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保管;

  (6)發生事故以后的緊急救護和自救常識;

  (7)工廠、車間內常見的安全標志、安全色介紹;

  (8)遵章守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三級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并填寫好“三級教育”卡備案。

  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務必理解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已按國家規定的本工種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及考核標準的要求進行教學,并理解過實際操作技能訓練的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可不再進行培訓,而直接參加考核。

  其他安全教育形式

  1、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是基于安全生產教育的長期性的艱巨性的特點。職工的經常性安全教育,應貫穿于生活活動之中。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的形式有多種,能夠根據具體狀況采用。例如: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后會、安全會議、安全技術交底、廣播、黑板報、事故現場會、安全教育陳列室、安全衛生展覽會、放安全電影和錄像、安全考試、安全講演、安全競賽等。在生產過程中堅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的制度和職工違章離崗安全教育、工傷事故職責者復工安全教育。

  2、安全“繼續工程”教育

  繼續工程教育是指那些已經受過大專院校教育,并已在工作崗位上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員和企業的領導者,經過必須時期,務必繼續理解安全知識和勞動保護新知識的教育。它是從不同專業、不同水平等具體狀況出發安排學習資料,組織專修的,因此要求具有較強的針對性、理論性和實用性。這一層次的教育,主要是對專職從事安全管理的干部、企業主管安全的負責人領導、安全工程技術人員的培訓教育,個性是對新任職的領導務必要經安全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工作。

  3、“四新”和變換工種教育

  “四新”教育,系指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產品時或工人調換工種時,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由技術部門負責進行,其資料主要有:

  (1)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2)“四新”投產使用后可能導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護方法;

  (3)新產品、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4)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資料和要求。

  “四新”和變換工種人員教育后要進行考試,合格后,要填寫《“四新”和變換工種人員安全教育登記表》。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2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潛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現根據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生產實際,制定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潛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現根據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生產實際,制定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第二條公司要根據年度安全施工生產需要,由勞人部根據安質部提報的培訓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公司各項目要依據本單位施工生產狀況,制定本單位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第三條對從業人員(含分包隊伍)的安全培訓教育的組織實施,公司實行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公司負責對公司領導、公司管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取證和公司本部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項目經理、安全員、技術員和其他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由項目所在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管理機構或公司共同組織實施;

  第四條公司各項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4、1項目部員工務必定期理解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4、2項目員工每年務必理解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1)項目經理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2)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透過學習培訓取得崗位合格證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務必理解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人貨兩用電梯司機等)在透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需理解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5)其他員工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6)待崗、轉崗、換崗的員工,在重新上崗前,務必理解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3新進場的工人,在理解公司安全培訓合格,還務必理解本項目部進行項目、班組的二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1)項目安全培訓教育的資料是:工地安全實施標準的執行(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現場設施、過程施工特點、生產和生活環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2)班組安全培訓的主要資料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技術交底中的有關資料、事故案例分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4項目部與各班組負責人務必針對施工作業和施工特點,及時抓好對在場職工冬雨季及節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教育,做到不違章操作。

  4、5項目部務必建立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理解安全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

  4、6一般員工待崗、轉崗、換崗,員工重新上崗前以及新進場工人的安全培訓教育由項目部自行組織培訓。

  第五條職工安全培訓,應當使用經國家各行業安全主管部門審定的大綱和教材。

  第六條安全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并實施考核。安全教育培訓記錄應使用公司三標一體程序文件中規定的格式。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3

  企業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指導下,為加強企業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企業預防交通事故的整體潛力,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安全培訓教育的目的:提高企業員工安全意識,確保安全生產經營順利進行。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員工、租賃承包經營者、駕駛員、售票員的培訓教育。

  第三條安全培訓教育原則“根據上級要求和公司安全生產經營實際,注重針對性、實用性、實效性的培訓教育原則,開展對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四條職責

  ㈠由公司各科室負責人組成員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公司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

  ㈡安全管理科負責經營者、駕駛員、乘務員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五條員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的形式和資料

  ㈠公司級安全培訓教育。

  其重點是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紀教育,安全生產方針,管理技能培訓,國家有關的政策法令、法規、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和崗位職能培訓等。

  ㈡各科室安全培訓教育,其重點是安全生產管理技能培訓和防火、防盜知識培訓,崗位職責制培訓及學習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產培訓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每月對所屬安全生產人員進行一次培訓。

  ㈢駕乘人員安全培訓教育,重點是教育駕乘人員遵章守紀,牢記安全行車守則,講解安全行車操作要領,車輛設備維護保養及對事故安全進行分析,如何采取預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產、禮貌生產。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結合安全學習教育活動,對駕乘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培訓。

  第六條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對象是全司員工,由公司或各部門負責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培訓教育方式:安全活動日、安全會議、板報、事故現場會、安全圖片展覽、組織看安全電視片、電影、打口頭安全招呼等。

  第七條勞動保護培訓教育,對象是生產工人、管理人員,由公司各部門定期組織學習勞動保護法規文件、勞動衛生知識等。要經常教育員工自覺遵守勞動保護規定,講究勞動衛生,注重保護身體安全健康,預防工傷、職業病的發生。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4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訓的資料

  針對教育和培訓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范事故的潛力。

  1、組織轄區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簡稱“三類人員”)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保證“三類人員”持證上崗。

  a)、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強制教育培訓,樹立安全生產觀念、提高安全生產意識,主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職責。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

  b)、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安全管理知識、管理方法培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員《安全資格證》。

  c)、特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執行GB5306—85《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按國家、省、市各級和企業規定進行本工種專業培訓、資格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上崗作業。

  2、督促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各企業擬定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計劃,聘請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建立教育培訓檔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生)務必進行公司、廠級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b)、特殊工種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c)、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學時

  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2、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3、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能理解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

  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職責人,務必經過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證上崗。安全管理人員是企業安全的主要指導人員,務必進過專業考核后持證上崗。從業人員是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在安全教育過程中務必讓其認清工作的危險性和安全性,務必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

  1、安監局按照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負責組織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復審考核安全培訓。結合國家、省、市各級安全政策組織專項安全教育培訓。

  2、督促、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所屬監管領域及企業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指導、檢查企業加強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臺帳檔案規范管理。

  三級教育的要求:

  a)、三級教育由企業的安全、教育、勞動、技術等部門配合進行;

  b)、受教育者務必經過考試合格后才準予進入生產崗位;

  c)、每一名職工務必建立職工勞動保護教育卡,記錄三級教育、變換工種教育等教育考核狀況,并由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雙方簽字后入冊。

  3、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導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經安全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4、特定狀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

  a)、節假日前后;

  b)、節假日加班或突擊趕任務;

  c)、工作對象改變;

  d)、工種交換;

  e)、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施工;

  f)、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后;

  g)、新進入現場等。

  第四、教育培訓效果檢查

  對安全教育與培訓效果進行以下方面檢查:

  1、檢查企業的安全教育制度。檢查企業是否制定了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訓計劃,按照計劃組織落實,并建立了檔案。

  2、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年度培訓。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按照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是否參加了安全強制培訓,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年度培訓,持證上崗。包括企業內部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培訓學習。

  3、檢查三級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實狀況,個性是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教育培訓。剛進企業的新工人是否理解入廠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訓,調換工種的工人,務必按規定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主要檢查企業對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的考核記錄。

  4、檢查安全教育資料。透過查看安全臺帳記錄,檢查三級教育制度、企業職工隱患辨識、崗位操作規程、安全勞動紀律、教育培訓考核的落實狀況。

  5、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承擔的法律職責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規定,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工作人員一律嚴格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職工務必全部經過培訓合格后上崗。凡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停產整頓。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5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

  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

  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

  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裝項目部、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

  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6

  1、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經有關部門考核及格發給證件,方準單獨駕駛。嚴禁無證駕駛,駕駛車輛時應隨身攜帶各種車輛行駛的證件,以便接受有關人員檢查。

  2、駕駛員駕駛車輛時,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嚴禁酒后駕車、超限超速行駛,不在行駛中談笑、吸煙、飲食。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3、加強車輛維護保養,保障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出車前要認真檢查水箱、油料、輪胎氣壓,要保證制動、轉向、燈光、喇叭、雨刮良好齊全,不帶故障車輛行駛公路。

  4、行駛中做到禮讓三先(先停、先慢、先讓),做到“寧停三分,不搶—秒”,超車時要先嗚喇叭等對方減速禮讓后再超車。

  5、汽車在起步、出入貨場、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號、減速、靠右行;通過交叉路口時,應“一慢、二看、三通過”。

  6、嚴禁超重、超長(車身前后2米)、超寬(車身左右0.2米)、超高(從地面算起4米)裝運。裝載物品要捆綁穩固牢靠,載貨汽車不準搭乘無關人員。

  7、停車時要選擇適當地點,不準亂停亂放。停車后應將鑰匙取下,拉緊手剎車制動器。

  8、貨車載入時,嚴禁超過規定人數。汽車開動時,應待人員上下穩定,關門起步。嚴禁搶上跳下。腳踏板、保險杠嚴禁站人。

  9、車輛過鐵道時要減速了望,確認無火車時再通過。有橫桿放下時,要按次停車;離火車道30米內不準調頭、倒車,更不準超車。

  10、用起重設備裝卸車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這時檢查、修理車輛。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7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規章、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適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

  3職責

  3.1安全生產制度評審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職能部門人員,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定期評審。

  3.2車間主任負責組織對車間作業活動安全操作規程進行編制或修訂。

  3.3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報審稿經總經理審批后,發布實施。

  4控制程序

  4.1評審和修訂的時機和頻次

  4.1.1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體公布或通過文件精神下達。

  4.1.2安全生產行政管理部門發放安全管理相關文件、通知時。

  4.1.3公司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時,各相關部門編制相應的生產工藝和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4.1.4當發生事故時,工藝、技術、材料等發生變更時,由安全環保科組織相關部門及時對管理制度進行修訂,確保管理制度的.適用性和有效性。

  4.1.5當公司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或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綜合管理部應組織先骨干部門及時對管理制度進行評審和修訂。

  4.1.6公司綜合管理部每年定期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適用性評審和修訂工作。

  4.2評審和修訂

  4.2.1制度評審和修訂的原則;

  a.制度評審的區域包括:目的、適用范圍、術語、責任、控制要點及方法、相關支持文件、相關記錄。

  b.注意把公司制度評審與部門制度評審相結合,將公司制度和部門制度評審結合起來,做到“審點帶面”,從面推動公司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經營管理手段的科學性。

  c.注意制度評審意見的建設性,不僅要找出制度制定、執行中的漏洞,更關鍵的是要提出客觀/科學的建設性意見,要體現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d.注意制度評審的科學性。評審組成員應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理論水平。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評審,完善制度。

  4.2.2評審組根據評審結果對公司相關制度出具修訂草案,提交公司領導審批。

  4.2.3公司領導審批后,評審組將行館制度制定成冊,必下發各單位。

  5.附則

  5.1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5.2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8

  一、對需要做超聲檢查的病人,由接診或經管醫生填寫申請單,超聲醫生檢查前應詳細閱讀申請單,了解病人是否按要求做好準備,危重病人檢查時應有醫護人員護送或到床邊檢查,需預約時間的檢查應詳細交待注意事項,發現有患傳染病的患者,應安排最后檢查,檢查完畢后嚴密消毒儀器和用具。

  二、報告時限:患者檢查結束后,檢查醫師及時準確書寫、簽發診斷報告,平診病人出具結果時間≤20分鐘,急診病人出具結果時間≤15分鐘;如遇“危急值”情況,應電話報告臨床醫生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診治,并在超聲科“危急值”登記本上詳細記錄接診情況。

  三、及時準確報告檢查結果,遇到疑難問題應與臨床醫生聯系,共同研究解決。

  四、報告要認真的查對姓名、性別、年齡等一般項目,嚴格查看報告內容,是否有差錯,是否有遺漏,然后簽上全名。

  五、報告要親手交到病人及家屬手中,必要時由患者及家屬簽名方可發出。

  六、各種檢查記錄應保管好,建立檔案,經過醫務科批準和/或辦理登記手續后才能借出。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9

  1目的

  為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含操作規程,下同)加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發布、使用、評審、修訂等工作的管理。

  3職責

  辦公室負責規章制度的建立。

  4程序

  4.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

  4.1.1公司辦公室負責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并督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在制定過程中,應有各職能部門的會簽確認。

  4.1.2根據《造紙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至少包含以下內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投入、文件和檔案管理、隱患排查與治理、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生產設備設施驗收管理、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管理、作業安全管理相關方及外用工管理、職業健康管理、防護用品管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4.2規章制度的發放、傳達、使用

  4.2.1辦公室將文件發放至相關人員,并做好發放記錄。

  4.2.2規章制度通過公司、部門和班組等不同層次的`培訓、會議,或在宣傳欄張貼等多種形式進行傳達,讓全體員工熟悉相關要求。

  4.2.3員工在工作中應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要求。

  4.2.4辦公室應定期對員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的情況進行考核。

  4.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修訂

  4.3.1每年至少一次由公司負責人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部門、班組負責人,對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評審。當公司內部部門調整、國家出臺重要法律法規時,應及時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時還應考慮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內容。

  4.3.2辦公室每年至少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和適用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4.3.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修訂應做好記錄。

  4.4作廢文件管理

  4.4.1辦公室應及時將作廢文件應從使用人員中收回。如要留用(功存檔)的,應進行標識(如蓋“作廢文件”公章)。

  4.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定、評審與修訂過程應有員工參與。

  5相關記錄

  5.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表

  5.2安全生產記錄匯總表

  5.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發放記錄表

  5.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培訓記錄表

  5.5安全操作規程考核記錄表

  5.6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執行情況檢查、評估表

  5.7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適用情況檢查、評估表

  5.8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檢查、評估表

  5.9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適用情況檢查、評估表

  5.10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改記錄表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10

  1、協助校長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制定實施緊急情況疏散計劃,并在每學期初進行演練。

  3、加強對體育器械、微機室、主控室、財務室、門衛的管理,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4、負責對教師和重點部室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并經常檢查提出消除事故隱患措施和改進意見。

  5、負責對消防器材的.維護和保養,保證器材設施完好,并負責培訓員工會使用消防器材。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11

  一、目的

  根據《安全生產法》及企業安全達標標準規定,企業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為規范工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與人員任命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工廠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

  三、職責

  (一)廠長負責工廠安全管理協調機構和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

  (二)勞動人事教育處負責安全管理人員的選用考核。

  四、管理內容

  (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設置

  1、工廠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包括廠長、黨委書記、總工程師、生產廠長、機動副廠長、總會計師、質量廠長、工會主席、安監處長、職工代表,安委會主任由企業廠長擔任。

  2、安全生產委員會人員中應有員工代表,員工應清楚員工代表的選擇標準和職責,員工代表的職責應工作場所中展示,員工代表應熟悉職責范圍內的各種危險源及其風險。

  3、安全生產委員會要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議,審查安全工作進展和確定方案,協調解決存在的安全問題。

  4、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內容全部形成會議紀要,其中必須包括工作項目清單,并由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簽發。

  5、安委會辦公室設在安監環保處,安監環保處是安委會日常管理機構,安監環保處為安委會辦公室主任。

  (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設置

  1、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必須是相對獨立的部門,其工作人員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是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公司內部各種安全檢查活動,主動發現事故隱患,監督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等,專門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計劃與布置、監督與檢查、總結與考核。

  3、安全管理機構是工廠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組織,除安全生產管理外,不兼做其他工作。

  4、安監環保處為工廠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現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5人,安全管理人須取得相應的安全管理資質證書。

  (三)人員的任命

  1、工廠依據特點按書面或調令形式任命安全管理人員。

  2、被任命的人員必須理解并履行其職責與義務,被任命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培訓,并考核合格。

  五、相關文件

  (一)關于成立(調整)工廠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通知。

  (二)安全管理人員任命文件。

  風險提示: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12

  一、基本情況

  (一)召開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會議情況

  1.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正職領導親自主持召開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會議 次,委托副職領導召開 次。

  2.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正職領導主持召開 次,委托分管領導召開 次。

  (二)安全生產責任書簽約情況

  1.本單位(部門、行業)所管理企事業單位從業總人數 人。

  2.本行業管理部門、本單位與下屬有關部門簽約數 ,簽約率 %。與下屬企業簽約數 ,簽約率 %。

  (三)安全監管網絡和企業安全機構建設情況

  1.本單位安全監管人員編制 人,實際到位 人。

  2.依法應配置安全管理機構的企業 個,己配置 個,配置率占 %。

  (四)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教育情況

  1.本部門、本行業所管理的企業數 個;其中,高危企業數 個。

  2.培訓企業法人代表、主要經營者 人;占應培訓人數的 %。

  3.參加市級培訓安全管理人員 人;占應培訓人數 %。

  4.培訓特種作業人員 人;培訓外來工、農民工 人。

  (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隱患排查情況

  1.本部門、本單位范圍內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次,出動檢查人員 人次。

  2.組織事故隱患排查 次,己排查出事故隱患 處, 已完成整改 處。

  (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情況

  1.發現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 處,其中,列入本級重大事故隱患 處,己完成整改 處。

  2.本部門、本單位列入自治區級重大事故隱患 處,己完成整治 處;列入市級重大隱患 處;己完成整改 處,整改率 %。

  3.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的隱患 處,己完成整改 處。其中列入市級重大隱患 處,已完成整改 處,整改率 %。

  4.達到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企業 個,未達條件責令停產整頓企業 個;無證照非法生產經營點 個,己取締 個。

  (七)危險源普查情況

  1.本年度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排查 次,本部門(行業)重大危險源 處;己落實監控措施的 處。其中特種設備 處,已落實監控設施 處。

  2.己登記建檔的有危險源企業 個,共 處。其中有特種設備的企業 個,共 處。

  3.本部門、本行業所管轄有 家企業,組織開展“隱患治理攻堅年”活動企業 家;排查出事故隱患 處,已整改 處,整改率 %。

  (八)安全投入情況

  1.本年度投入安全專項經費 元;投入項目 個;實際完成投資 元。

  2.本部門、本行業提取安全費用并建立專戶的企業 個,占應設置賬戶并提取安全費用企業的 %。

  (九)綜合監督管理情況

  1.本部門、本行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 個,己報安全生產監管理部門審查設計項目 個,己報竣工驗收的項目 個。

  2.本部門、本行業高危建設項目 個,己報請設計審查 個;己報峻工驗收項目 個。其中,列出安全設施經費專篇的項目 個。

  3.本部門、本行業安全預評價項目 個;占應預評項目 %。

  4.完成專項安全評價項目 個;占應評價的 %。

  5.本部門、本行業應申請安全許可證企業 個;實際己申請 個,己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個。

  6.本部門、本行業應交納風險抵押金的企業 個,己交納的 個,占應交納企業的 %。

  7.本部門、本行業己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的企業 個。

  (十)應急救援工作情況

  1.本行業管理部門制定的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個;己組織演練預案 個;己向市安委會備案的 個。

  2.依法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企業 個,己建立的 個,配備應急救援人員 人,裝備完善的應急救援組織 個。

  (十一)傷亡事故發生情況

  1.各類傷亡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結案率 %。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結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一次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責任事故 起。

  2.工礦企業事故 起,死亡 人,重傷 人,結案率 %,與控制指標相比,事故起數減少(增加) 起,死亡人數減少(增加) 人。其中一次死亡3至9人的較大傷亡事故 起,死亡 人,傷 人,結案率 %(按事故調查處理權限算)。

  3.道路交通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結案率 %,其中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人,結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較大事故 起,死亡 人,結案率 % 。與控制指標比,事故起數減少(增加) 人,死亡人數減少(增加) 人,萬臺車死亡率 ;運輸行業行車責任事故百萬車公里死亡率 ;公交行業百萬車公里行車責任死亡事故率 。

  4.非煤礦山事故 起,死亡 人,重傷 人。

  5.瞞報、遲報、漏報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人;屬于非法生產、經營或運輸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

  二、工作職責履行情況

  主要內容為(可另附頁):

  1.本部門(行業)貫徹落實自治區、市委、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安排的情況。

  2.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

  3.傷亡事故發生數及與同期對比情況,對重特大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情況及對防范事故重復發生所采取的措施。

  4.本部門(行業)前一階段的主要工作及工作經驗和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5.目前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13

  一、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安全事故的責任,確保醫院患者、職工生命安全和財產保障,根據有關安全生產責任追究的規定,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醫院范圍內負有安全生產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個人和部門,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職責而導致發生生產、設備、質量、交通、火災、盜竊、傷亡等安全責任事故的',均應按本制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

  三、醫院辦公室為本制度的實施監督機構。

  四、各科室負責人是本科室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五、事故處理分工:

  1、院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科室進行發生事故后的調查處理,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事故全面分析,總結教訓,提出處理方案;

  2、若某科室事故發生后,要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辦公室和有關領導報告,并及時處理;

  3、某科室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后,本科室負責人要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理,配合有關部門調查;

  4、發生人員傷害事故,本科室要及時采取措施,積極穩妥處置,積極搶救;

  六、全院廣大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造成以下安全責任事故的,由當事直接責任人承擔造成損失10%—100%的賠償責任,相關領導、管理人員按其責任大小和直接損失給予2%至10%的處罰;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違規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2、不接受主管部門和領導管理、監督,不聽合理意見,強制違章作業的;

  3、對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重點部位沒有安全防范設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7、喝酒上崗、擅離崗位或工作漫不經心的;

  七、對發生死亡事故的,除對事故科室處罰20__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責令制定整改措施外,還將對應承擔領導責任的負責人,或其他相關責任人員,按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記過、記大過、降職等行政處分,按其責任大小處以100元以上1000以下罰款。

  八、對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致使發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除追究經濟責任以外,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14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1,“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五臨邊”(未安裝欄桿的平臺臨邊,無外架防護的.層面臨邊,升降口臨邊,基坑臨邊,上下斜道臨邊)等防護,防滑設施

  2,施工場地安全圍擋設施

  3,施工供配電及用電安全防護設施(漏電保護,接地保護,觸電保護等裝置,變壓器,配電盤周邊防護設施,電器防爆設施,防水電纜及備用電源等)

  4,各類機電設備安全設置

  5,隧道瓦斯檢測設備

  6,地質監控設施

  7,防風,防腐,防火,防塵,防水,防輻射,防雷電,防危險氣體等設備設施及備品

  8,其中機械,提升設備上的各種保護及保險裝置

  9,鍋爐,壓力器,壓縮機的保險和信號裝置

  10,防治邊幫滑坡設備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15

  1目的

  為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各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范圍

  適用于企業主要負責人、各級領導、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重點是企業、車間、工段、班組一把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引用法規、文件

  《安全生產法》

  4管理職能

  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監督執行與考核工作。

  5管理原則

  5.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的原則。

  5.2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各職能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嚴格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目標的實現。

  5.3貫徹“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二級部門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督促檢查各副職、各部門按職責范圍做好安全工作;各級副職應在各自主管的業務工作范圍內負責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各負其責、各盡其職。

  5.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有崗必有責。公司的每個員工都必須在自己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5.5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整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處于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實施的基本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5.6公司實行班組級、部門級、公司級三級安全管理。

  5.6.1公司級:公司設生產安全部,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6.2部門級:各生產部門設兼職安全員,在部門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在業務上同時接受公司生產安全部的指導。

  5.6.3班組級:各生產班組的班組長是所管班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組應設班組安全員,在班組長的領導下,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單位安全員的指導。

  6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1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加強對員的行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安全培訓考核。

  6.1.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其他工作時,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建立并落實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公司安全工作負總則。

  6.1.4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簽發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

  6.1.5檢查并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6.1.6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

  6.1.7組織每季度召開一次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6.1.8主持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1.9組織制訂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督促定期演練和改進。

  6.1.10指定部門和分廠年度安全工作規劃,并落實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抓好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生產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2.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組織制訂、修訂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學習。

  6.2.2負責具體安排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協助總經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按照總經理指令,組織協調和監督各業務口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6.2.3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6.2.4組織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2.5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6.2.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6.2.7對公司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及時向上級報告,組織或安排安全部門調查分析和處理,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6.2.8布置檢查各單位對員工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2.9組織實現公司的均衡生產,貫徹勞逸結合,盡量避免突擊生產,控制隨意加班加點。

  6.2.10對較大危險作業負責審批。

  6.3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6.3.1組織開展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措施,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6.3.2在組織新廠、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6.3.3審查公司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6.3.4負責組織制訂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準。

  6.3.5參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從安全技術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6.4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

  6.4.1在編制企業長遠發展規劃,安排生產經營財務計劃時,把改善員工生產作業環境、提高安全技術水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予以統籌規劃和安排。

  6.4.2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合理安排安全技術措施、勞動保護用品、保健津貼、防暑降溫、安全宣傳教育等項費用和資金,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6.4.3對影響公司生產工作正常進行、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突發性重大隱患,及時調整、追加計劃費用,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盡快予以解決。

  6.5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6.5.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制定本班(組)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帶領全班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做到杜絕違章指揮生產。

  6.5.2根據生產任務、生產環境和員工思想狀況等特點,有針對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對新入廠的或變換崗位的員工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并在其熟悉工作環境前,指定專人負責生產活動中的安全。

  6.5.3組織本班(組)員工不定期學習安全生產規程或安全守則,隨時檢查執行情況,堅決杜絕違章作業,發現違章作業立即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不允許本班(組)出現違章作業。

  6.5.4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必須堅持班前布置、班中檢查、班后總結安全生產制度,做好安全生產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立即上報單位。

  6.5.5生產作業前要對作業場所進行認真檢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6.5.6發生事故要組織搶救、保護現場、詳細記錄,向調查組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組織本班(組)員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

  6.5.7對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時表揚,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項目進行考核。

  6.6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并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6.7.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了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具體組織并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于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提出處理意見。

  6.8.4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并制訂防范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布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范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鑒定。

  6.6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并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6.7.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了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具體組織并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于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提出處理意見。

  6.8.4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并制訂防范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布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范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鑒定。

  7.1.17引進的新設備和大修設備,運行前應進行鑒定、驗收;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組織安全操作培訓。

  7.1.18特種設備的采購、安裝、檢驗檢測及使用、檢查維修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條例》;及時淘汰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設備,特種設備應制定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7.1.19建立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和保健食品采購、供應臺帳,確保發放及時。

  7.1.20對采購的清涼飲料、勞保用品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進行審查,保證符合標準。

  7.1.21每年對安全生產工作應進行總結評比和表彰。

  7.2技術部

  7.2.1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設計的新產品,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定的要求,在試驗、試制、投產前,應編制安全措施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并組織安全評審,必須符合安全“三同時”要求,向有關使用部門提供安全性能及操作使用安全技術文件。

  7.2.2及時淘汰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工藝。

  7.2.3承擔安全技術和塵毒噪聲治理等方面的技術設計和科研課題研究工作。

  7.2.4配合生產安全部及人力資源部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

  7.2.5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并提出技術防范措施。

  7.3財務部

  7.3.1按照國家、上級和公司有關規定,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勞動保護經費,并單立科目,監督專款專用。

  7.3.2對固定提取安全費用及上級安全生產專項撥款實施統籌與管理。

  7.3.3按有關規定,保證安全性評價、安全教育、安全獎勵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7.3.4在制訂經濟責任制、簽訂經營承包合同書、進行經濟活動分析等工作的同時,應將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之一。

  7.4行政部

  7.4.1編制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并按制度規定實施安全教育計劃,并組織進行員工安全教育。

  7.4.2建立教育檔案資料,應將安全教育納入員工教育計劃,組織并參與對中層領導干部、特種作業人員、新入廠員工、班組長及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7.4.3公司新入廠人員、變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應100%進行廠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對分廠組織的分廠、班組級安全教育進行檢查指導。

  7.4.4對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應100%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7.4.5嚴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及時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7.4.6對確診的職業病患者和特種作業禁忌癥的人員必須進行換崗。

  7.4.7建立工資管理帳卡,應為安全部門提供獎勵經費。

  7.4.8搞好員工的勞動紀律教育,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安全生產的員工提出處理意見。

  7.4.9在考核、選拔、任用管理者時,應考察其安全管理能力和業績,在安全工作上嚴重失職的,不能任用和提拔;進行員工晉級考核時,把安全技術操作水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并認真考核。

  7.4.10負責臨時用工的管理,在簽訂合同時要有安全內容,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7.4.11在編制年度教育計劃、組織員工進行業務技術培訓時,把安全技術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予以安排。

  7.4.12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根據上級、公司對事故處理的決定,對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7.5后勤部

  7.5.1貫徹執行《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好廠區消防、交通安全工作。

  7.5.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5.3制定《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并規定負責相應的危險作業審批。

  7.5.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嚴格管理,實行定期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消防演練;整理保存公司防火安全教育資料,并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100%對專(兼)職消防人員進行培訓。

  7.5.5繪制消防設施分布圖及有關資料,消防器材分布應合理,對防火重點部位應采取防范措施。

  7.5.6繪制重大危險源分布圖,要求準確反映重大危險源所在位置及消防、救護車輛救援路線、人員疏散路線、警戒線。

  7.5.7對工程項目設計圖紙和竣工驗收資料進行消防設計審查并參與工程驗收。

  7.5.8建立火災事故檔案,對火災事故應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分析處理。

  7.5.9組織好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根據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安全檢查。

  7.5.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等工程項目有關防火、防爆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5.11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5.12繪制廠區通道圖。

  7.6其他職能部門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單位和業務歸口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8附則

  8.1公司機構有變化時,主管相應工作的單位、個人同時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

  8.2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制定并歸口。

  2.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目的

  為督促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及時發現和排除各類不安全因素,做到安全檢查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級、各歸口管理部門對所屬單位、生產現場設備、設施、人員貫徹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3引用法規、文件

  《安全生產法》

  4定義

  4.1安全生產檢查:是根據生產的特點,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進行經常性的、突擊性的或專業性的監督檢查活動。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設備、查操作行為、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查傷亡事故的處理。

  4.2專業性安全檢查:指對鍋爐、壓力容器、起重設備、變配電站、防雷防靜電設施等設備、設施、作業場所進行的專門安全檢查。按《兵器工業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的內容和要求進行檢查。

  4.3易燃易爆危險點(以下簡稱危險點):在生產、儲存、使用過程中潛在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害和物質損失的場所。

  5管理職責

  在總經理領導下,各生產單位及職能部門按照管理內容要求,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生產安全部全面監督。

  6管理原則

  6.1安全檢查貫徹“分級管理、分線負責”原則。

  6.2安全檢查貫徹“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原則。

  7管理內容

  7.1常規檢查

  7.1.1崗位日查

  崗位操作者每天上、下班前檢查自己工作環境和所使用設備、設施、工具、工裝、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自己的操作是否符合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否會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防止帶隱患上崗。

  7.1.2班組日查

  工段長、班組長、班組安全員每天檢查全班作業中的安全生產情況,檢查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檢查班組成員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對查出問題立即整改,無力整改的要及時向本單位匯報。

  7.1.3安全員日查

  生產單位(公司、部門)專(兼)職安全員每天對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安全工作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安排處理,同時監督檢查各班組日查開展情況。兼職安全員每天至少要保證一個小時以上的檢查活動。

  7.1.4單位周查

  生產單位(公司、部門)安全領導小組每周組織對本單位管轄范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落實整改措施,并記錄備案。

  7.1.5生產安全部日常檢查

  生產安全部安全員深入基層,對全公司生產單位分片負責進行日常巡回安全檢查,及時將檢查問題通報單位進行整改,并對單位周查進行監督指導。

  7.1.6生產安全部月檢查

  生產安全部每月對所有生產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與考核,檢查內容包括綜合安全管理、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現場事故隱患、“三違”現象等方面,檢查結果作為每月對單位獎罰的依據,同時作為年終對單位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

  7.2季節性安全檢查

  公司根據季節變化特點,組織開展季節性的安全大檢查活動。檢查由主管部門聯合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如防火檢查、防雷設施檢查、防暑降溫檢查等。

  7.3節假日前安全檢查

  由公司安委會統一部署,各單位于每年“十一”、“元旦”、“春節”大節日前對本單位進行自檢自查,公司安委會成員帶領生產安全部、總經理辦公室、公共服務部動力公司、保衛部等有關部門對公司進行全面大檢查。

  7.4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性安全檢查,依據“分線管理”的原則,總公司各歸口管理部門和生產單位(部門、分廠)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及專業特點,按照《兵器工業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的內容和要求進行檢查。

  7.4.1鍋爐、機械設備、起重設備的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2公司建筑物及道路的專業檢查,由經營計劃部負責實施。

  7.4.3電氣裝置、動力管線、臨時用電線路、防雷設施的專業檢查由動力公司負責實施。

  7.4.4庫房、噴漆場所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場所的專業檢查由公共服務保衛部負責實施。

  7.4.5防職業病及職業中毒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6文明生產、定置管理和生產線通道的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7防暑降溫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和公司工會委員會負責實施。

  7.4.8公司的其他專業安全檢查,由該專業的主管職能部門負責實施。

  7.4.9各生產單位(部門)同時負責組織對本單位機電設備、專項設備進行專業安全檢查。

  7.4.10各類專業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由主管職能部門下達整改通知書,并負責督促整改。

  7.5停產復產前檢查

  各生產單位(部門)在每次停產復產前要對生產范圍進行一次專門的安全檢查,查職工安全意識和設備設施安全狀態,并按規范程序起動生產。

  8整改與考核

  8.1各單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進行整改,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并將隱患及整改情況登記入《隱患整改登記表》,對無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對本單位難以解決需公司解決的問題另填寫《隱患信息反饋表》報公司生產安全部統籌安排整改。

  8.2生產安全部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一般隱患,整改單位應按要求如期完成,對無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8.3生產安全部在安全檢查中發現嚴重危及安全的事故隱患,要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解決或立即停產整頓。責任單位要積極組織力量按期限按要求進行整改。

  8.4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和有關職能部門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隱患督促整改落實,并納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

  9記錄

  9.1各級、各部門安全檢查必須做好記錄,對查出的問題、下達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及整改情況等原始資料保存5年。

  9.2重大事故隱患檢查、整改資料必須長期保存。

  10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提出并解釋。

  附錄

  現場違章操作表現范圍

  a.違反勞動安全紀律七條

  a. 1擅自離開崗位。

  a.2沒有作業計劃;擅自使用機具,干私活。

  a. 3在工作場所打盹、扯閑話、開玩笑、打架斗毆。

  a.4作業中看書、看報,操作中接打手機。

  a.5工作現場吸煙或吃零食。

  a.6協作干活時,不認真配合。

  a.7擔任監護任務時不忠于職守。

  b.違章指揮十條

  b.1指派未經安全操作訓練并未取得資格證的人員上崗作業。

  b.2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要求員工開動非本人管理且不具備操作資格的設備。

  b.3要求員工使用無安全保障的工具及設備。

  b.4要求員工進入無安全保障的場所作業。

  b.5責令員工拆除運行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

  b.6對作業中的違章違紀現象不予制止。

  b.7強令有病的員工擔任力所不及的作業。

  b.8不做好安全準備工作,強令提前作業。

  b.9不執行危險作業審批制度,擅自進行危險作業或危險場合擅令動火。

  b.10不按規定的技術標準使用設備,強令員工超載、超速、超壓、超溫、超限運行。

  c.1違章作業六十七條

  c.1.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無視警告

  c.1.2未經許可開動或關停非本人操作的機器。

  c.1.3開動、關停機器時應給信號而未給信號。

  c.1.4開關未鎖緊,造成意外轉動、通電或泄漏。

  c.1.5離崗時忘記關閉設備。

  c.1.6開動情況不明;非本人主管的電源或動力電源開關、閘、閥等。

  c.1.7忽視警告標志或警告信號。

  c.1.8錯誤操作按鈕、閥門、扳手、把柄等。

  c.1.9機器轉動時進行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c.1.10在可能發生窒息的容器內作業時,不使用通風設備。

  c.1.11高處作業員工往地面任意扔物件。

  c.1.12作業中疾走或奔跑。

  c.1.13供料或送料速度過快。

  c.1.14使機器超速、超載、超壓轉動。

  c.1.15超過檢修期限使用設備。

  c.1.16酒后作業。

  c.1.17沖壓機作業時,不使用工具,手伸進沖壓模內。

  c.1.18工作件緊固不牢,匆忙開機。

  c.1.19用壓縮空氣吹鐵屑。

  c.2未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c.2.1未把長發、披發或發辮置于帽內進入生產區域。

  c.2.2穿高跟鞋作業,高處作業穿硬底鞋或電氣作業不穿絕緣鞋。

  c.2.3帶電作業(檢修)或使用雙重絕緣電動工具在潮濕地區或在容器內、構架內工作時不戴絕緣手套。

  c.2.4在非固定支撐面上高處作業,和在牢固支撐面邊沿處以及支撐面外或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支撐面上工作時,不使用安全帶或吊籠。

  c.2.5操作旋轉機械或進行檢修試車時,敞開衣襟、戴圍巾、穿裙子、系領帶操作。

  c.2.6在作業過程有顆粒物飛濺的場合不戴防護眼鏡。

  c.2.7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溫作業場所穿化纖料服裝。

  c.3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c.3.1拆除安全裝置,如拆除設備上的照明、信號,拆除防火、防爆裝置和警示標志,拆除顯示儀表等。

  c.3.2安全裝置堵塞,或使其失去作用。

  c.3.3由于調整錯誤,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c.3.4設備傳動部分防護罩(欄)缺損或未關好就開車操作。

  c.3.5設備上有安全裝置,而開車操作時不使用。

  c.3.6使用未牢固安置好的設施。

  c.4使用不安全設備

  c.4.1用無安全裝置的設備。

  c.4.2開動被查封設備。

  c.5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c.5.1用手代替手動工具。

  c.5.2用手清除切屑。

  c.5.3不用夾具固定,用手拿著工件進行機械加工。

  c.6違反用電安全

  c.6.1修帶電設備時,在配電開關處不斷電或不掛警示牌。

  c.6.2進入機械設備內檢修運轉部件時,不設人監護或未采取重復斷開動力源措施。

  c.6.3未經審批使用臨時電源線或使用時不掛臨時線牌。

  c.6.4檢修高壓線路或電氣時,不停電、不驗電、不跨接地線。

  c.6.5使用非安全電壓燈具作手燈。

  c.6.6在帶負荷運行時,斷開車間(或同路)配電閘刀或總開關。

  c.6.7在潮濕地面、容器內或金屬構架內使用非雙重絕緣的電動工具。

  c.7冒險進入危險場所或冒險作業

  c.7.1從事危險作業,無人監護且未經安全或公司指定的部門審批。

  c.7.2非本崗位人員任意在危險、要害、動力站房區域內逗留。

  c.7.3修理樹枝時,人未離開危險區就作業。

  c.7.4非持證者、非特種作業者從事特種作業。

  c.8造成現場或環境不安全

  c.8.1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產用品等)放置不當。

  c.8.2物件堆放超高,或擺放不穩妥就結束工作。

  c.8.3在地面積(滲)水區內倒裝、運送、澆注灼熱金屬液。

  c.8.4施工中的井、坑不加蓋,溝、池不加護欄,晚上無照明及警示紅燈標志。

  c.8.5在禁火區抽煙或動火,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明火。

  c.8.6在生產現場未經許可,擅自移動設備和其他生產設施。

  c.8.7使用設備跳板、過溝板及各種施工用腳手板時,搭放不牢或搭成一頭懸空的探頭板。

  c.9交通及起重運輸作業違章

  c.9.1無證駕駛機動車。

  c.9.2酒后開車。

  c.9.3客貨混載或超載裝運。

  c.9.4超速駕駛。

  c.9.5攀、坐不安全位置(如汽車擋板、吊車吊鉤)。

  c.9.6駕駛時未及時了望。

  c.9.7冒闖信號。

  c.9.8車未停穩時上下車。

  c.9.9在絞車道行走或休息。

  c.9.10在起吊物下作業或停留。

  c.9.11違反起重“十不吊”。

  c.9.12使用無卷揚限位器的起重設備。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目的

  為規范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新入廠人員、變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班組長、中層以上干部、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專業人員和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3引用標準和文件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6-85)

  《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安監管人字124號)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貿委XX年第13號令)

  《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勞部發[1995]405號)

  4定義

  4.1新入廠人員:指新入廠的工人、學徒工、合同制工、臨時工、大中專畢業生、轉業軍人、實習人員、培訓人員和新調入廠的其它人員。

  4.2三級安全教育:對新入廠人員進行的廠級安全教育、分廠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

  4.3變換工種人員:在本企業內變換生產崗位或變換工種的人員。

  4.4復工人員:連續脫離本崗位三個月以上,恢復本工種的人員或工傷事故治愈后返崗的人員。

  4.5特種作業: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

  4.6特種作業人員: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

  5管理職責

  5.1在公司生產經營副總經理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各二級單位實施安全教育工作。生產安全部為主管部門,其他部門協助實施。

  5.2公司在生產安全部建立專門的安全技術教育室,配備必要的電化教育設備和器材,保證教育質量。

  5.3公司按3元∕人年標準列支安全教育經費,由生產安全部掌握,按計劃用于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

  5.4各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一負責人。

  6管理原則

  6.1“分級負責、分線管理”原則。

  6.2“全員參與”原則。通過強化各項安全教育,提高全員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增強預防事故、處理事故的能力,普及安全文化,確保安全生產。

  7管理內容

  7.1制定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

  7.1.1每年年底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制定次年度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并納入公司年度職工教育工作計劃

  7.1.2制定公司安全生產長遠工作規劃中應包括安全教育與培訓的內容。

  7.2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

  7.2.1新入廠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方可在師傅的帶領下工作。三級安全教育逐級進行,及時轉遞《三級安全教育卡》。

  7.2.2三級安全教育的方法

  7.2.2.1廠級安全教育:新員工入廠后,由行政部、生產安全部共同組織實施,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7.2.2.2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負責組織實施,單位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7.2.3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

  7.2.3.1廠級安全教育的內容:勞動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基本知識,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殊危險區域,典型事故案例等。

  7.2.3.2分廠級安全教育的內容:車間生產特點,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措施,勞動防護用品的基本知識,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7.2.3.3班組級安全教育的內容:班組生產特點、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衛生事項,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典型事故案例以及實際操作示范等。

  7.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復訓安全教育和培訓

  7.3.1特種作業范圍

  7.3.1.1電工作業。

  7.3.1.2金屬焊接(氣割)作業。

  7.3.1.3起重機械作業。

  7.3.1.4廠內機動車輛駕駛。

  7.3.1.5建筑登高架設作業。

  7.3.1.6鍋爐司爐。

  7.3.1.7鍋爐水處理作業。

  7.3.1.8壓力容器操作。

  7.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持證上崗操作,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3.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復訓安全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操作證每2年復審1次,連續從事本工種XX年以上的,經公司進行知識更新教育后,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4年1次,不參加復審者操作證自行作廢。

  7.3.4特種作業人員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組織參加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培訓、考核,并建立檔案。

  7.4變換工種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4.1變換工種人員教育及考核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專(兼)職安全員會同單位培訓員實施。教育完畢后填寫《變換工種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單位存一份,報生產安全部存檔一份。生產安全部會同人力資源部對各單位變換工種人員的安全教育進行監督。

  7.4.2變換工種人員安全教育內容應結合車間及崗位特點,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7.5復工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5.1對停工3個月以上人員、工傷痊愈后復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8學時。其它休假在15天以上不滿3個月的復工人員,復工前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個學時。

  7.5.2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專(兼)職安全員會同單位培訓員進行,教育完畢后填寫《復工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單位存一份,報生產安全部存檔一份。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對各單位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進行監督。

  7.5.3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內容以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操作技能為主。

  7.6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與培訓

  7.6.1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與培訓,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下,由行政部會同生產安全部共同組織實施。

  7.6.2培訓內容以國家勞動安全法規和安全管理知識為主。

  7.6.3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每3年進行一次,教育出勤率應達到100%。

  7.7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

  7.7.1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組織實施。

  7.7.2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采用輪訓制,每2年對全公司所有生產性班組長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和考試,教育率應達到100%,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培訓內容包括勞動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基本知識,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班組安全管理知識,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7.8專(兼)職安全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8.1公司專(兼)職安全員的安全培訓、考試、發證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共同組織實施。培訓內容以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基礎知識為主,具體內容由生產安全部決定,以提高安全人員的綜合素質。

  7.8.2生產安全部還應利用每月安全例會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學習新法規、新標準,交流經驗。

  7.9全體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

  員工全員安全教育與培訓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組織實施,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保證教育出勤率不應低于90%。培訓具體內容由單位根據生產實際情況決定,生產安全部負責監督檢查。

  7.10其它安全教育

  7.10.1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進行生產前,應組織對操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7.10.2班組在上崗前要進行短時間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對當天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進行分析講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

  7.10.3發生工傷事故(含未遂事故)后,單位應對事故責任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講清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性質、危害、處理情況以及制定的防范措施。

  7.10.4各單位必須在節假日前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節后開收心會,并做好教育記錄。

  7.10.5各單位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可利用廣播、廠報、安全演講、安全文藝演出、安全展覽、安全板報、安全知識競賽、放映安全教育錄像等多種形式。

  8檢查與考核

  在公司主管生產安全副總經理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聯合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納入對單位月、年度安全工作考核。

  9記錄

  各種教育都應及時做好登記、建檔工作,安全教育檔案應分級妥善保存管理,公司安全教育檔案由生產安全部管理,各單位安全教育檔案由本單位安全員管理,特種作業操作證應存放在作業現場,隨時備查。

  10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制定并解釋。

  4.傷亡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嚴格事故管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3引用法規、標準和文件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gb6442-86

  《濟源市工傷保險業務規程》(濟勞社〔〕46號)

  4定義

  4.1工傷事故: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4.2損失工作日:被傷害者失去工作能力的時間。按gb6441-86標準中規定計算。

  4.3責任事故:指由有關人員的過失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4.4輕傷:指損失工作日1日以上,105日以下,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喪失傷害。

  4.5重傷:指損失工作日等于或超過105日,表現為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

  4.6死亡:指負傷后當時就死亡或負傷后一月內死亡的傷害。

  4.7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

  4.8重傷事故:指有重傷無人員死亡的事故。

  4.9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0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1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2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3重大未遂事故:指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但實際上未產生這種后果的事件。

  5管理職責

  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經營業務副總經理領導下,行政部負責辦理工傷保險手續,生產安全部負責對工傷事故進行申報、調查、分析及處理。

  6管理原則

  事故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6.1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6.2公開、公正原則。

  6.3“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7管理程序

  7.1工傷認定

  7.1.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7.1.1.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7.1.1.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7.1.1.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7.1.1.4患職業病的。

  7.1.1.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7.1.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

  7.1.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7.1.2.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7.1.2.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7.1.2.3員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7.1.3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等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7.2事故報告

  7.2.1發生工傷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在保護現場的同時,迅速搶救受傷或中毒人員,并采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單位負責人立即將事故情況向生產安全部、人力資源部報告,保護好事故現場。在事故發生當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的書面報告、傷者身份證復印件、住院證明、醫保手冊送交生產安全部。

  7.2.2接到事故報告后,生產安全部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了解事故經過,初步判斷事故原因,進行事故處理。同時要立即電話告知濟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濟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行政科室及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三日內將《工傷事故快報表》先報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蓋章后再按規定報送相關部門。職業病自確診之日起,三日內按以上程序報送相關部門。

  7.2.3發生重傷以上事故,除按上條規定報告鎮政府及濟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報告時間不超過事故發生后的1小時,最遲不超過2小時。發生重大、特大死亡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用電話和傳真報告上述部門。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類別、原因、傷亡情況、損失情況、簡要經過、傷亡人員姓名、性別、工種、受傷程度、年齡等。同時要求發生事故單位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和有關事故資料,事故目擊者及單位領導寫出事故經過及事故證明材料等。填寫《事故傷害報告表》;同時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16

  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加強車間酒精的安全管理。

  責任人:

  車間安全負責人、車間安全員、車間庫房管理員。

  內容:

  1、車間酒精管理人員必須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培訓中心培訓,并經考試取得合格證者方可從事酒精管理工作。

  2、酒精保管員應認真執行車間酒精安全管理制度。

  3、進入廠區的職工和外來人員禁止在廠院內吸煙。

  4、管理人員要熟知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性質,加強預防事故發生和補救措施的學習,防止火災和爆炸隱患的發生。

  5、嚴禁在車間內吸煙,嚴禁火種進入車間在車間內動用明火,車間保管員及送取貨物人員禁止使用手機,禁止使用一切引起燃燒和爆炸的工具器物,做到安全操作萬無一失。

  6、加強對酒精危險品的管理,嚴禁閑雜人員入內,杜絕消防事故隱患,發現新問題及時向車間領導匯報,做到專人負責限期整改,復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消防設施及器材、通風裝置做到安全有效,車間消防通道隨時暢通。

  8、車間安全員定期做好儲液罐的安全呼吸器的檢查及更換工作。

  9、定期做好避雷針系統的對地電阻檢測工作。

  10、加強對車間的安全防范工作,嚴禁違章操作,進貨時必須要兩人操作,做好車輛防靜電的接地安全工作及安全警示牌的擺放要到位,進完酒精要鎖好進酒精窗口、門及做好檢查記錄工作。

  11、把存壓酒精轉放在供應商處,隨用提前聯系,做到車間不存酒精,并禁止夜間進酒精,以確保車間安全。

  12、工作后切斷照明電源,鎖好大門,鑰匙由專人妥善保管,并做好進出車間的登記工作。

  13、生產動力、車間安全負責人及各班安全員、各自做好日安全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并做好安全巡視記錄,以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17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確保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持續合規性、充分性、有效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標準評審和修訂管理。

  3.引用法規、標準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4.職責

  4.1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評審、修訂工作。

  4.2公司安委會主任長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審批工作。

  4.3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操作規程的發布工作。

  4.4各部門負責制定本部門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并適時修訂。

  4.5公司工會組織負責對相關制度、規程評審、修訂的參與與監督;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5.1安全生產部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5.2安全生產部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5.3審批稿經分管副總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發布實施。

  6.評審與修訂

  6.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

  6.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6.1.1.1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6.1.1.2公司的管理機構或體制發生重大調整時;

  6.1.1.3公司的生產活動、服務發生重大變化時;

  6.1.1.4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的缺陷時;

  6.1.1.5當上級管理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1.1.6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性事故原因時,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6.1.1.7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

  6.1.1.8當生產設施新建、改建、擴建時;

  6.1.1.8其他相關事項。

  6.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6.1.3評審內容

  6.1.3.1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6.1.3.2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6.1.3.3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6.1.3.4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1.4評審輸出

  6.1.4.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6.1.4.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6.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

  6.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6.2.1.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6.2.1.2當公司歸屬、體制、規模發生發生重大變化;

  6.2.1.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6.2.1.4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6.2.1.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2.1.6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6.2.1.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生制度性因素時;

  6.2.1.8其它相關事項;

  6.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6.2.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發放、使用、保管和回收,嚴格執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證各相關崗位和人員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6.2.4修訂依據:

  6.2.4.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6.2.4.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結果。

  6.2.4.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6.2.5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安委會主任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6.2.6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行 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制度,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準終止執行。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18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社會監督,鼓勵舉報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以下簡稱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提高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及時發現并排除事故隱患,制止和懲處非法違法行為,依據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以下統稱舉報人)有權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應急、市場監管、能源、消防等部門(以下統稱有關部門)舉報相關行業或領域的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

  第三條對舉報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經核查屬實的,分檔對有功的實名舉報人給予50萬、30萬、10萬等不同額度的現金獎勵,具體獎勵情形見附件。

  舉報并經核查屬實,不屬于本條前款規定的獎勵情形的,其中一般事故隱患獎勵500元至5000元;重大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50%計算,最低獎勵5000元,最高不超過50萬元。火災隱患獎勵不適用本款。

  對舉報瞞報、謊報事故的,按照最終確認的事故等級和查實舉報的瞞報謊報死亡人數給予獎勵。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3萬元計算;較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4萬元計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5萬元計算;特別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6萬元計算。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

  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的判定標準以及事故等級劃分標準,按照國家或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鼓勵生產經營單位一線的從業人員積極舉報身邊的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舉報其所在單位的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經核查屬實的,獎勵金額上浮20%,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五條舉報人可以采取“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電話、部門網站、手機客戶端、書信、來訪等多種方式進行舉報。

  第六條舉報人應當提供真實有效的聯系方式,鼓勵實名舉報,以備核查過程中了解舉報線索、反饋結果和發放獎勵。舉報內容應包括明確的被舉報對象、具體的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

  第七條舉報人對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按照屬地原則實行逐級舉報制度。縣(市、區)、設區的市有關部門無法受理或者未及時處理的,舉報人可以向省級有關部門舉報。

  第八條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舉報事項,接到舉報的部門應告知舉報人向有權處理部門舉報,或者將舉報材料移送有權處理部門調查處理,并采取適當方式告知舉報人,無法取得聯系的除外。

  第九條各級有關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管理、監管等職責的工作人員應嚴格履行執法檢查等工作職責,本人或其授意他人的舉報不在獎勵之列,違反規定的,一經發現將追回獎勵并嚴肅追責問責。執法檢查中聘請的專家或其他有關人員參照執行。

  第十條負責舉報受理、核查、獎勵發放等事項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舉報人個人信息和舉報內容等相關材料。

  第十一條舉報獎勵按照“誰受理、誰獎勵”的原則,受理部門應于舉報事項核查處理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對舉報事實、獎勵條件和獎勵金額予以認定,提出獎勵意見。

  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資金由各級財政部門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省級舉報獎金可以由受理部門自行組織發放,也可以向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申報,由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組織發放。受理部門發放獎金通過部門預算統籌解決,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發放獎金通過省級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資金列支。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資金申報和發放的管理,建立健全責任制度,嚴肅財經紀律。

  第十二條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獎勵發放單位應及時通知其領取獎金。舉報人接到領獎通知后,應當在指定時間內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領取獎金。

  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舉報本單位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還應提供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等可以證明其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身份的材料。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家屬舉報本單位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還應提供戶口簿復印件或其他能證明家屬關系的材料,方可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領取獎金。

  第十三條同一舉報事項,不重復獎勵。多人多次舉報同一事項的,經核查,給予第一個做出有效舉報的實名舉報人一次性獎勵。多人聯名舉報同一事項的,由第一署名人持本人有效證件及其他聯名舉報人的有效委托文書和有效證件領取獎金。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省應急廳、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各市有關部門和財政局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本辦法所列安全生產舉報獎勵情形之外的行業或領域,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__年3月17日。原省應急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魯應急發〔20__〕44號)同時廢止。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19

  一、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義

  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規章制度就是企業的規矩。沒有健全而嚴格執行的規章制度,企業是管不好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則是企業規章制度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保證生產活動順利進行的手段。同時,沒有健全和嚴格執行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企業的安全生產也是搞不好的。

  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要通過規章制度去體現。通過實現規章制度,可以有條不紊地組織生產;可以從制度上促進廣大勞動者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真正做到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服從安全。同時,勞動者按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生產作業,可以把安全工作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緊密聯系起來,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到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各個環節。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

  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可分為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工業衛生三個方面。

  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制度,包括安全總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檢查、傷亡事故報告、各類事故管理、特殊區域內施工審批制度、勞動保護設施管理、安全值日制度、安全生產競賽辦法、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辦法、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三同時(即主體工程與勞動安全衛生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審查驗收管理等。

  安全技術方面的規章制度,包括電氣安全技術、壓力容器安全技術、鍋爐安全技術、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建筑安全培訓施工安全技術、消防管理、危險場所的安全技術管理、容器內作業、高空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培訓、考核、發證、持證作業等)、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工業衛生方面的規章制度,包括塵毒監測、防塵防毒措施、防塵防毒設備的維護管理、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統計報告、防暑降溫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

  鑒于安全寓于生產之中,企業的每一個工作人員都從不同的角度為企業的生產經營擔負責任,每個人盡責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的成效。同樣,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企業的每一個工作人員又必須對安全生產擔負責任,每個人盡責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的安全生產。因此,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是中心內容,是企業崗位責任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企業各級負責生產和經營的人員,在完成生產或經營任務的同時,對保證職工安全與健康負有重要的責任。二是各職能部門的人員,對自己業務范圍內及有關的安全生產負有相應的責任。三是所有工人對自己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20

  1、對班長負責,對本崗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安全生產責任,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及時按照巡回檢查路線進行設備巡回檢查,發現缺陷及時向班長匯報。按時結算電量,并保證其準確無誤。

  3、負責正確填寫各種記錄、報表,保管好崗位工具、儀器、儀表、器材、鑰匙和備品備件的責任移交工作;

  4、作好后臺機、綜保裝置、事故照明,所用交、直流系統的按時檢查和衛生清掃,室內、外場地清潔衛生和文明生產;

  5、認真學習崗位技術,盡快達到對新設備、新系統的.“三熟三能”。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21

  為了確保環衛清掃工人一年四季在街路清掃和除雪作業時的自身安全,防止被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環衛清掃工人安全作業規定。

  一、環衛清掃工人上崗作業時,保持身體和精神狀況良好,保持精力集中,不得帶病和疲勞作業。

  二、環衛清掃工人上崗作業時,熟知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做到熟記于心,問之即答。

  三、環衛清掃工人上崗作業時,必須穿戴統一安全標志服裝;在街路清掃和冬季除雪作業時,正確擺放安全樁,把保潔車放置在過往車輛行使方向前方20米以外,作為防護提示設施,隨走隨設。

  四、環衛清掃工人上崗作業時,隨時注意來往車輛,遇到車輛行駛速度過快和遇到大風天氣時,不得強行通行和作業,嚴禁不顧個人安危強行撿拾快車道或不安全地段上的飄浮污物。

  五、環衛清掃工人冬季除雪作業時,必須穿有防滑作用的鞋,每個除雪區域或班組都應安排帶有袖標的安全員維護作業現場秩序。

  六、環衛清掃工人往窨井卸雪時,井口處應擺放安全防范設施,作業后將井蓋蓋牢固,防止行人或車輛落入井中。

  七、環衛清掃工人上崗作業時,互相關心,互相愛護,相互提示安全作業,遇有突發事件要互相幫助。

  八、發生事故后,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交通管理部門,要保護好現場,遇有逃逸車輛要牢記車型、車牌號。

  九、各基層所(隊)可依據上述要求,制定本所(隊)操作細則,力保不出現任何傷亡事故。

  十、環衛清掃保潔人員應熟記的安全口訣:

  作業標志服,上崗務必穿;

  確認沒危險,快行路對面;

  污物空中飛,靜觀再拾揀;

  雨雪路濕滑,緩行莫蠻干。

  1、加強職工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個人安全意識,杜絕違章、杜絕事故。

  2、所有環衛職工上班必須穿著統一的反光安全警示服(背心)。

  3、如需要在固定一個位置長時間作業的,還應設置臨時警告標志。

  4、盡量夜間不要參加作業,如遇特殊原因的必須設置警告標志、照明燈具和監護人員。

  5、大風、大雨、大霧(中霧)天氣應不得進行環衛作業,嚴防發生安全事故。

  6、環衛職工作業前必須經過系統的安全知識培訓、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作業后還應經常性的`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包括有針對性的教育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參加作業

  7、主路作業時應始終保持在行車道的最右側,嚴禁越位。

  8、保證通訊暢通,遇到突發事件可以及時取得聯系。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22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第18條和第39條明文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資金的投入和保證及責任”和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此制度。

  1、在每年的生產計劃下達時,布置安全經費的提取和使用計劃,公司按照年度銷售收入提取,列入成本,專門用于安全生產投入的資金。依照國家和行業相關文件規定要求,按1%――2%比例提取。

  2、安全資金的投入,有本公司主管安全的負責人負責計劃和實施,對于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足或使用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照責任制追究其責任。

  3、安全生產資金應專項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項,不得挪作他用。

  (1)、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包括預防事故及重大事故隱患的防范,整改等方面的安全技術費用。

  (2)、安全設備(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3)、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4)、按照估計規定購買從業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5)、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事項等。

  3、每年底,由公司辦公室提供下年度的安全生產資金使用計劃。

  4、年度安全生產資金如果有結余,可累計下年使用,如果超支,要向辦公室申報,可從生產經費中支出,并在下年安全費用中扣出。

  5、安全費用使用較好的車間,全年度沒有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各項安全生產目標達標,要被評為先進車間并進行表彰。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23

  1、安全生產組織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經理)安全生產職責、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責、經營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設備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工會安全生產職責、班組(站)長安全生產職責、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職責、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職責、安全員職責、職工安全生產職責等。

  3、安全經營目標責任書

  4、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5、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7、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8、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9、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0、安全生產臺帳管理制度

  11、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5、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6、設施與設備維護、保養、檢測制度

  17、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18、危險作業現場管理制度

  19、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

  20、應急救援措施管理制度

  21、承包經營、租賃場地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22、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包括作業區內“十四不準”、操作工“六嚴格”、動火“六大禁令”、進入容器和設備“八必須”、機動車輛“七大禁令”、起重作業“十不吊”、預防事故“十問”、安全生產現場自律準則“20條”、員工防火“三懂”、“三會”。

  23、其它必要的安全生產制度(視企業實際增加)

  24、生產經營單位《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編寫提綱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主要包括總則、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發布、后期處置、保障措施、培訓與演練、獎懲附則等內容。

  25、生產經營單位《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編寫提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如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并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應急處置基本原則、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信息報告程序、應急處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等內容。

  26、生產經營單位《事故現場處置方案》編寫提綱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現場處置方案主要包括事故特征、應急組織與職責、應急處置、注意事項等內容。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24

  為了確保我院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教學科研及生產生活的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強化安全管理,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 則

  第一條 安全生產事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院發展的大局,各級領導必須高度重視,自覺遵守安全法規,做到依法辦事。

  第二條 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保衛科是院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受學院安全工作責任人和分管負責人的領導,在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具體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三條 學院各級領導在進行教學、生產、后勤、基建、生活保障等各項管理工作中,要本著對社會和師生員工高度負責的精神,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的行政主要負責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級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 各級領導要切實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議事日程,做到與中心工作同時計劃布置,同時抓好落實,同時檢查評比,同時總結考核。

  第五條 嚴格按審批要求,加強安全申報工作,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必須保證有完備的防火、防盜等安全設施和措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二、安全責任書的簽訂

  第六條 各部門、系部納入學院治安綜合治理的范疇,學院每年與各單位簽訂一次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實施考核。

  第七條 按照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要求,各部門要分別與下屬的單位或崗位簽的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八條 凡進入院內進行建筑道路施工、物業管理等各種經營活動的單位,在與相關部門簽訂業務合同的同時簽訂安全協議,自覺接受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九條 各系部學生進行實習,應由帶班教師或指導員教師進行安全教育,同時簽訂安全承諾書。

  三、安 全 管 理

  第十條 各部門必須根據本安全生產系列結合工作實際和特點,制定有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按規定張掛(貼),嚴格執行。

  第十一條 切實做好本部門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第十二條 根據需要,每年召開一至二次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精神,分析安全形勢、通報安全情況,整改安全隱患,明確工作任務,抓好工作落實。

  第十三條 重視勞動保護工作,關心一線工作的職工。

  第十四條 不準隨意排放廢氣、廢水、廢物、噪聲,不得污染校內外環境。

  第十五條 各部門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對不具備當場整改條件的,應及時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在未消除隱患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第十六條 各類在用的設備應保持完好狀態,不準隨意改動安全保險裝置。

  第十七條 新進人員(包括外來實習、協作以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先經過安全教育,在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具有自我保護能力后,方能獨立工作。

  第十八條 特殊工種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部門培訓考核,取得證書后方可獨立上崗操作。

  第十九條 嚴格遵守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交通安全、化學危險品管理、食品衛生、特種設備監察的管理規定,學院保衛科、后勤處、基建處等相關職能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出具體規章制度,并定期檢查,做好防火、防爆、防盜、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確保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第二十條 發生安全事故,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及時處理。若發現重大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并保護好現場,同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匯報。不準隱瞞不報或謊報事故真相。

  第二十一條 根據事故大小,情節輕重,對事故肇事者和責任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學院每學期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一次綜合考核。對優秀的單位及個人給予表揚獎勵;不合格的給予批評整改及其他必要的處分。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2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 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 國家鼓勵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

  第二章 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第七條 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 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 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 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三)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實施爆破作業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定。

  第三章 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 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條 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第十四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五條 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十六條 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

  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第十七條 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

  第十八條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九條 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第四章 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二十一條 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26

  1、作業時必須辦理申請、審核和批準手續,要明確作業的地點、時間、范圍、方案、安全措施、現場監護等。

  2、作業時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及安全員指揮,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3、無證或手續不全、作業票過期、安全措施沒落實、地點或內容更改等情況下,一律不準作業。

  4、特殊作業時,必須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資格驗證,并懸掛相應的警示標識,明確現場監護人員職責。

  5、作業前必須準備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設施,消防器材

  及設施應指定專人負責。

  6、作業中途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匯報,加強聯系,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繼續施工,不得擅自處理。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27

  說 明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應對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職責管理要求、職責權限和工作程序,安全管理目標的分解落實、監督檢查、考核獎罰作出具體規定,形成文件并組織實施,確保每個職工在自己的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

  2、建立健全各級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要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有針對性,可行性,責任要落實到人,并認真執行,強化實施。

  3、施工現場要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和《南京市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市政府第237號令)等有關規定,制定出現場文明施工的保證措施和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總則

  1、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促進工程項目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員在作業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責任制。

  2、本責任制主要依據國家、行業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而編制。

  3、本責任制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項目經理部。

  (二)、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標準、規范,落實企業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的特點及施工生產全過程,組織制定本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作為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管理責任;

  2、在組織項目施工前,必須明確各專業管理部門和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每月組織實施考核,項目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要與經濟效益掛鉤;

  3、參與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建立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組織編制職業健康安全保證計劃,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資源配置,負責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設施的采購計劃的審核及批準;

  4、嚴格控制勞務分包單位進場的審查工作,對勞務分包單位資質、人員、設備進行嚴格審查;

  5、支持項目安全員及施工管理人員行使安全監督、檢查和督促工作,不得阻撓安全管理人員行使職權;

  6、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嚴格用工制度和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勞務分包單位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7、每月組織本項目一次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消除事故隱患,對上級安全生產檢查中提出的事故隱患和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定人、定時間、定措施予以解決,并按時將解決情況向上級反饋;

  8、適時組織對工程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進行安全評估,并組織人員落實安全評估中提出的改進要求和措施;

  9、項目發生事故時,積極組織營救工作,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協助并參與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認真落實防范措施。

  (三)、項目分管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企業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實施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作為項目工程安全生產負責人,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直接管理責任;

  2、根據職業健康安全保證計劃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制訂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防護方案,并參與管理和督促檢查工作;

  3、具體組織項目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和季節、節假日檢查,及時解決和消除施工現場管理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及事故隱患,負責落實上級安全生產檢查所提出問題的具體整改工作;

  4、支持項目安全員及施工管理人員行使安全監督、檢查和督促工作,不得阻撓安全管理人員行使職權;

  5、落實施工組織計劃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協調安全保證計劃運行中重大問題,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6、針對季節特點,組織人員制定安全生產計劃,采取防范措施,對工程危險部位、工序要組織相關技術人員認真編寫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并組織人員施工,采取保護措施;

  7、定期組織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方針、政策的學習,及時傳達有關安全文件精神,做好新工人入場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

  8、定期組織人員對現場的機械設備,特殊設備安全運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對機械設備的檢查與保養;

  9、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組織相關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10、組織安全設施、設備的驗收,協調上級部門對工程項目的安全檢查和督促;

  11、負責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協調處理重大工傷、機械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12、落實各部門的責任,明確分工,并定期對各部門的工作績效進行檢查;

  13、對各分包單位制定例會制度,形成會議紀要,并發放有關人員。

  (四)、項目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

  1、嚴格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所賦予的職責。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負責對安全難度系數大的施工方案進行優化;

  3、組織編制相應職業健康安全生產保證計劃,并組織內部評審,上級審核通過后督促實施;

  4、協調安全保證計劃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5、針對季節特點,組織人員制定安全生產計劃,采取防范措施,對工程危險部位、工序要組織相關技術人員認真編寫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方案,并組織人員施工,采取保護措施;

  6、組織辨識本工程的危險源,確定重大危險源,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對風險較大工程項目組織安全技術論證;

  7、組織人員進行季節性施工的檢查,工人的安全學習教育及安全例會的召開。

  8、制定因本工程項目的特殊性而需補充的安全操作規定;

  9、制定施工各階段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文本,并組織交底活動;

  10、對工程技術部門負責的危險源進行監控,落實整改措施;

  11、選擇或編寫安全教育材料,確定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安全管理任務和制訂安全管理計劃。

  12、組織人員編制《應急救援預案》,安排演練,并對預案進行持續改進。

  (五)、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

  1、認真學習安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制度并遵照執行。

  2、積極參與策劃與編制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生產保證計劃。

  3、嚴格執行職業健康安全生產保證計劃中支持性文件、法規、條例及強制性規范的要求。組織并參與安全教育,宣傳有關安全信息、新的法律、法規。

  4、貫徹職業健康安全生產保證計劃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參與安全設施、施工用電、施工機械的驗收;

  5、監督、檢查操作人員的遵章守紀,組織參與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實施控制,并做好記錄;

  6、掌握安全動態,發現事故苗頭并及時采取預防措施;

  7、制止違章作業,嚴格安全紀律,當安全與作業發生沖突時,有權制止冒險作業;

  8、配合項目生產副經理和材料部門對現場使用的各種安全用品及機械設備進行驗收檢查工作;

  9、協助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

  10、協助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并參與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六)、材料員安全生產職責

  1、按照職業健康安全生產保證計劃要求,組織各種安全物質和設備供應工作;

  2、對供應商進行分析,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

  3、負責對合格供應商供應的安全物質和設備的驗收取證工作,并做好驗收狀態標識,儲藏保管好安全防護用品(具);

  4、負責對進場材料按現場平面布置圖堆放,達到文明施工要求;

  5、對現場使用的腳手架材料、吊具、安全網、安全防護用品等安全設施應驗收合格入庫,并定期檢查和試驗,對不合格或破損者要及時進行更新替換,做好記錄;

  6、對重點部位、危險物品進行重點保管,執行有關危險物品運輸、儲存、發放等規定,做好防火工作。

  (七)、職工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安全法律、法規、安全基礎知識和企業規章制度并遵照執行;

  2、服從各級領導和安全人員的指導,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紀律;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做到“三不傷害”和杜絕“三違”現象;

  3、作業前認真檢查機械、電器等設備和防護用品的齊全有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4、工作時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執行;

  5、在作業中相互監督,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6、在工作中隨時注意作業條件的變化,保護好現場的安全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及安全警示標志;

  7、做好工作臺帳和交接班記錄,交接班時要講清楚有關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項;

  8、發生事故要積極搶救,并保護好現場,及時上報,以“四不放過”的原則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實事求是的反映事故經過;

  9、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和安全培訓。

  (八)、附則

  1、本責任制未包括的內容,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2、本責任制如與上級規定有矛盾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未認真執行本責任制而造成的重大傷亡事故者將按瀆職論處。

  4、對本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解釋由公司安全部負責。

  5、本責任制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制訂本制度:

  1、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2、公司與項目部簽訂合同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3、項目部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4、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5、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6、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掛勾。

  三、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為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職責,防止事故發生,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范圍

  項目部及各施工單位

  (二)、安全獎勵

  1、發現他人“三違”并及時勸阻制止,避免可能發生事故者,給予一次性嘉獎100~200元。

  2、全年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日常安全管理達標的單位發放年終安全獎:部門領導(或項目經理)獎勵3000元,安全員獎勵20xx元。

  3、在公司安全管理中有突出貢獻的優秀人員給予5000~10000元的獎勵。

  (三)、安全處罰

  1、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罰款100元。

  (1)進入施工現場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或穿戴不規范的;

  (2)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無駕駛證擅自駕車的;

  (3)班前(八小時內)或上班喝酒的;

  (4)上班穿拖鞋、作業赤膊的;

  (5)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等違章電器的;

  (6)發現他人違章未及時制止的;

  (7)有其他違章行為的。

  2、現場有如下隱患之一的給予責任人100元,項目經理500~1000元的罰款。

  (1)電器設備、機具電線亂拉亂接、缺保護裝置

  (2)施工現場材料堆放零亂、衛生差

  (3) “洞口臨邊”無安全防護措施

  (4)井字架、地龍繩、纜風繩無警示

  (5)腳手架搭設不規范或下方未設安全網

  (6)氧氣、乙炔氣瓶未按規定使用,易燃、易爆場所無消防器材

  (7)危險作業場所無安全警示標志、高空作業無防墜落措施

  (8)立、拆模板時無安全防護措施

  (9)吊裝作業鋼絲繩、吊鉤已達報廢或保險裝置缺

  (10)用于登高的懸梯缺檔、斷檔或未達到安全技術要求

  (11)組合機具混用,施工機械無保險裝置

  (12)新工人、新崗位、換崗等無安全教育,教育無臺帳的

  (13)有其他安全隱患責任人未及時發現整改的

  3、對于不服從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情節嚴重的給予200元的罰款。

  4、上級部門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沒按規定時間整改的或事故隱患重復出現的給予項目經理500元、安全員200元的罰款。

  5、發生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會研究后決定給予事故責任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等處分,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可以給予一次性罰款。

  6、行為惡劣的,給予開除處分。

  四、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領導對安全生產重視情況;

  (2)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落實情況;

  (3)查施工現場(生產場所)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和使用情況;

  (4)查安全管理基礎工作,是否做到內容完善、記錄清楚、數據準確、資料管理規范;

  (5)查事故隱患整改或事故處理情況。

  2、安全檢查的方法和時間規定

  (1)日常檢查:

  ①工程項目部每周按照JGJ59-99標準對施工現場安全檢查一次(每月四次)。

  ②作業班組(包括分包單位)做到每天工作完畢清理場地,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對職工(民工)宿舍、伙房和使用的電動機具每天都要進行檢查。施工現場安全員必須做好安全日志和資料管理;現場電工必須每天做好施工用電巡視記錄,及時解決電氣方面發生的不安全現象,確保安全用電。

  (2)專業性檢查:根據設備、安全設施的使用周期,特種技術和材料的特殊要求進行。還根據季節施工特點進行專門檢查,由相關技術人員實施。

  (3)綜合性檢查:由項目部分管安全領導及項目部相關成員參加,每月1次綜合性大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項目部的生產、生活場所的安全管理、現場防護、防火、防盜、防爆、防暑、防凍、飲食衛生、文明管理、隱患整改和事故處理等。

  (4)各級各種安全檢查,必須有詳細記錄。對查出的問題或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并定人、定期進行整改。對于重大隱患要立案并指定專人負責整改,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領導,不能及時整改的必須先采取緊急措施加強防護,對有直接危害人身安全的隱患,要停止生產立即整改,同時報告領導,防止發生意外。重大隱患整改后,要經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再恢復生產。

  五、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項目部全體員工都必須認真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安全檢查標準》和各項管理制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2、對新職工(民工)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內容如下:

  (1)項目概況及安全管理目標;

  (2)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政策、法規及意見;

  (3)本公司及項目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公司內外典型事故教訓;

  (5)項目部的機械設備、工具安全知識和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6)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7)一般防火安全消防知識;

  (8)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管理要求。

  3、實施安全教育必須填寫“安全教育記錄表”,教育單位、教育人和受教育人雙方簽字、一式二份,項目部、被教育人各一份。

  4、從事特殊崗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崗位培訓或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領取上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已領取上崗證、操作證者,必須持證上崗,否則視同無證上崗。

  5、凡需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報告培訓(復審)計劃,由安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2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傳達安全生產信息,貫徹各項安全決議及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各級安全例會的內容、時間、范圍及貫徹會議決議的要求。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屬單位。

  第四條安全例會是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為專門研究安全生產管理和與安全有關的專項工作而定期召開的會議。

  第五條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公司、子公司及下屬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會議,由同級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常設機構(辦公室)負責召集,做好會議各項準備,督促檢查會議決議落實情況。

  第七條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負責公司安全干部工作例會的組織工作。子公司及下屬單位的安全例會由同級安全部門或安全員在同級領導安排下組織召集,研究布置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第八條子公司及下屬單位生產調度部門負責調度會有關安全內容的布置工作。

  第九條公司經理辦公會、子公司經理辦公會和廠級辦公會在研究安全工作時,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或安全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辦公室負責記錄,并會同安全部門落實會議決定事項。

  第三章管理內容及要求

  第十條安全會議的內容

  (一)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重點研究安全生產形勢,并做出決議;審定重要安全規章制度;審定關系安全生產的重要事項和活動方案;分析傷亡事故、火災爆炸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并提出處理意見;聽取分管安全領導或安全部門的工作匯報,研究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司、子公司經理辦公會和廠級單位辦公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時,主要聽取主管安全工作領導的工作匯報,并對需經辦公會研究處理的安全工作重大問題做出決定。

  (三)公司、子公司安全干部例會重點落實同級安委會和行政例會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研究處理日常安全管理的業務工作。

  (四)廠級、作業區安全例會應結合實際重點研究貫徹落實上級安全工作計劃和要求,做到安全工作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

  (五)班組安全例會應傳達上級要求并結合生產實際,研究、總結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強調班組成員盡職盡責,采取預防事故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安全會議召開的時間規定

  (一)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時間定于每月上旬,子公司和廠級安委會在公司會議之后召開。

  (二)公司、子公司和廠級安全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會議時間于同級安委會之后召開。

  (三)作業區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二次,時間分別定于月初和月中;

  (四)班組安全例會或安全活動日每周一次(不包括每天的班前會)時間不少于三十分鐘;

  (五)各級安全生產調度會,應按照安全生產“五同時”的要求同時調度安全工作。

  第十二條安全會議參加的范圍

  (一)公司、子公司和廠級安全委員會會議由同級安委會成員和會議研究議題涉及到的部門領導參加;

  (二)公司、子公司安全工作例會分別由下一級安全部門人員參加;

  (三)廠級安全例會由各作業長和安全管理人員參加;

  (四)作業區安全例會由各班組長參加,必要時擴大到班組安全員;

  (五)班組安全例會或安全活動日由班組全體成員參加,缺勤人員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負責傳達。

  第十三條管理要求

  (一)各級安全例會必須用專用記錄本認真記錄,并保存備查。

  (二)各級領導辦公會研究安全工作內容的決議應記錄清楚,并及時傳達有關部門落實。

  (三)安全會議決定事項,應按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分工,予以落實,各級安全部門應負責督促檢查,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如有必要,可提交下一次會議研究處理。

  (四)各級領導應認真貫徹安全會議決定,積極組織落實,并主動將落實情況和結果通報同級安全部門和主管領導,以備檢查和考核。

  第四章檢查與考核

  第十四條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負責對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檢查結果納入考核。

  第十五條各子公司應對下屬單位進行檢查與考核。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修訂并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修改后下發執行。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29

  一、目的

  為了使企業認識和了解與其活動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將這些信息及時傳達給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規范安全生產行為。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的管理。

  三、責任

  1.企業安全委員會負責收集所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

  2.辦公室負責對法律、法規的'適用條款進行識別,并按照適用部門、部門進行發放。

  3.文員負責法律、法規文件的管理。

  四、法律、法規標識

  所有法律、法規、標準收集后需經文員統一編號(包括文件編號,版本號)。

  五、法律、法規的標識、下發、保存、更新

  1.編號及標識方法

  法律、法規管理制度編號為:aq-w-f-o1

  其中:aq---為安全化工w---外來文件

  f---法律法規o1---文件順序號

  2.法律、法規文件由企業安全委員會確定分發部門,文員根據《文件一覽表》中規定的部門予以發放,發放時使用部門在《文件收/發登記表》上簽收。

  3.法律、法規文件的修訂與更新

  (1)根據國家對法律、法規的修訂或更新,由企業安全委員會負責收集、整理并在《文件發行/更改審批表》上注明修訂、更新的大概內容,修訂部門及生效日期。對修改或更新部分用字體加粗或其他標志方式進行區分,起到提示和標識作用。

  (2)每年由企業安全委員會按目前現狀和條件與法律、法規逐條進行條款識別,以改進現狀與標準的相適應性。

  4.法律、法規標準的管理

  (1)所有作廢或過期的法律、法規標準,由文員負責回收并銷毀,原版文件注明“作廢”,文員登記于《作廢文件清單》中,并予以妥善保存,各部門因特殊需要,

  要求保留作廢法律、法規的,文員予以注明“作廢”,并于《作廢文件清單》上注明,文員應每年對作廢文件檢查清理,當原版作廢文件無保存價值,需要銷毀時,文員填寫《文件銷毀申請單》經企業安全委員會批準后予以銷毀。

  (2)法律、法規、標準的保存。各使用部門應保持法律、法規及標準的清晰若有損壞或遺失應及時向文員更換、補發。文件(包括安全技術參考書籍,標準、國標及所有重要技術資料、法律、法規等)的保存,均先交文員編號:編制《法律、法規文件一覽表》,由企業安全委員會審查文件的適用性后發放登記,如某些內容有必要下發時將轉化為內部文件,按內部文件管理予以審批、發放、更新、保存。

  5.法律、法規日常管理

  (1)文員應定期對法律、法規進行清查,確保法律、法規的完整性、有效性。

  (2)借閱法律法規文件時必須進行登記手續后方可借出。

  (3)各部門應做好部門使用的法律、法規的保管工作,法律、法規的保管應便于查閱、存取,注意防潮、防盜和防損壞。

  一、相關記錄《文件發行/更改審批表》aq-bzh-01《文件收/發登記表》aq-bzh-02《重要文件一覽表》aq-bzh-03《文件補發申請單》aq-bzh-04《文件銷毀申請單》aq-bzh-05《作廢文件清單》aq-bzh-06

  二、附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清單》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30

  一、 目的

  通過對防火安全進行“三級”檢查,進一步加強防火安全管理,杜絕火災的隱患。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蘭亭穎園管理處所有員工

  三、 職責

  (一)一級檢查由班組組織實施

  1、每個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解決的'火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2、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否則發生事故則由本崗位當班人員負責。

  3、每天應將班組各人檢查的結果向領班匯報。

  4、接班時應提前15分鐘進入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況,對檢查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名,發現一般的問題由接班班長負責處理,較大問題以書面報本處領導處理,不得忽視或拖延。

  (二)二級檢查由管理處領導實施

  1、管理處領導每周組織班組長對本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2、檢查班組一級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

  3、組織處理本管理處的火險隱患及整改,向員工進行安全教育,

  及時表揚批評。

  4、每月向公司安全主任匯報一次本管理處消防安全情況

  (三)三級檢查由公司領導實施

  1、每月管理處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

  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檢查。

  2、檢查各部門貫徹防火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執行情況。好的表揚或獎勵,差的批評或處罰。

  (四)檢查的基本內容

  1、存放地點,貨物及物資分類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庫房內燈泡規定60W以下,燈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風、室溫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況等。

  2、電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運行,電線、電纜的絕緣有無老化、受潮、漏電、短路等情況。電動機有無空轉現象,防雷設備是否完好,有無拉電線情況。

  3、危險場所動火是否按規定辦理手續,焊工操作時是否達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4、消防器材及有害物品的場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5、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統的完好情況。各部門對消防器材有無管好、用好和到期換藥,保證完整使用。

  6、門衛對出入人員是否進行嚴格檢查,對攜帶易爆危險物品的人員是否把關等。

  四、定義(無)

  五、相關文件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31

  第一條 為了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生產保障經費(以下簡稱安保費)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安保費用的使用切實的落到實處,確保本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地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以及地質礦山總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保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安保費優先用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及為滿足和達到安全生產標準而進行的整改。按照xx總局規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總產值的0.5-1%作為安保費;由財務設立安全生產專用賬戶,總體規劃額度后具體分配到以下部門:辦公系統、等。

  第三條 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全公司統籌、確保需要、項目計取、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計劃財務部應將安保費納入各單位財務計劃,年初和年中分別提取50%入安全賬戶,保證專款專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第四條 安保費應當用于以下安全生產事項:

  1.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2.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

  3.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4.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5.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6.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7.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8.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主要是指:工地、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

  9.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10.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五條 公司分管領導對安保費全面掌控。審批安保費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保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第六條 各單位安全員應建立安保費管理臺帳,記錄安保費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項目生產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交回財務。

  第七條 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全公司安全投入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本公司安保費投入臺帳,編制年度安保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第八條 計劃財務部負責對安保費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保費提取、投入計劃和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保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第九條 安保費實行專戶核算。各部門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保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十條 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發現安保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保費的,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32

  1.目的

  為了使本廠認識和了解與其活動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并將這些信息及時傳達給從業人員和相關方,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規范安全生產行為。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廠獲取、識別、更新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建立臺帳。

  3.職責

  3.1安全管理部門

  3.1.1負責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與其它要求的收集、識別及更新并建立臺帳,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1.2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對識別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進行符合性評價。

  3.1.3負責向各部門宣傳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3.1.4負責制定本廠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1.5負責法律法規及安全操作規程的發布

  3.2其他部門

  3.2.1獲取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應及時傳遞到安全環保部。

  3.2.2負責將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傳達給員工,并遵照執行。

  3.2.3負責制定本單位、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2.4負責制定本單位、部門的安全操作規程。

  4.程序

  4.1獲取途徑

  4.1.1安全管理部門通過標準化信息網、新聞媒體、行業協會、政府主管部門及其他方式查詢獲取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4.1.2總經理辦公室收集整理上級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通知、公報等。

  4.1.3各部門從專業或地方報刊、雜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應及時報送本廠安全管理部門進行識別和確認并備案。

  4.2登記與識別

  4.2.1根據本廠生產、活動和服務過程中所有的危險、有害因素,結合法律法規的最新內容及版本,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

  4.2.2根據本行業特點,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

  4.2.3本廠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對獲取和識別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組織評審確認,報本廠分管領導審核批準,并編制《適用的法律、法規清單》。

  4.3更新

  4.3.1當現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更新時,應重新及時識別。

  4.3.2本廠安全管理部門每年進行一次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的獲取、識別、更新工作。

  4.3.3當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發生變更時,應及時進行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識別。

  4.4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發放、實施、檢查與符合性評價。

  4.4.1安全環保部及時將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內容進行摘編,并下發到相關部門、單位。

  4.4.2各部門單位要組織學習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標準化運行中嚴格遵守,各部門單位培訓學習情況記錄于安全例會臺帳,班組學習情況記錄于班組活動記錄中。

  4.4.3本廠安全管理部門每年一次對貫徹安全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現象要組織相關部門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生產技術部負責建立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評價記錄。

  4.5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4.5.1 本廠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編寫本廠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下發到各部門,各部門要組織全體人員學習并嚴格執行。

  4.5.2各部門應根據本單位特點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本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實施細則,下發到車間和班組,各級人員應嚴格執行。

  4.5.3各部門應根據本單位工藝、技術、設備特點和原材料、輔助材料、產品的危險性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下發到車間和班組,崗位人員應按照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4.6評審和修訂

  4.6.1本廠安全管理部門每年一次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對頒發的制度文件進行評審,對不適宜性文件及時進行修訂。

  4.6.2當工藝、技術、材料等發生變更時或發生事故后,安全環保部和各部門應及時對各種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適用性和有效性。

  4.6.3修訂時經分管安全副總經理批準后進行修訂。

  4.6.4新修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應及時發放到崗位,保證各崗位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統一作廢。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33

  一、生產廠區十四不準:

  1、加強明火管理,廠區內不準吸煙;

  2、生產區內,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3、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工作;

  4、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5、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6、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7、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9、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起用;

  11、未辦高處作業證,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作業;

  13、未安裝觸電保安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職工,不準獨立作業。

  二、操作工的六嚴格: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2、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3、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4、嚴格執行操作法;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6、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三、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1、動火證未經批準,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3、不清洗,置換不合格,禁止動火;

  4、不消除周圍易燃物,禁止動火;

  5、不按時作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6、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四、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1、必須申請辦證,并得到批準;

  2、必須進行安全隔離;

  3、必須切斷動力電,并使用安全燈具;

  4、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5、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6、必須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

  7、必須有人在器外監護,并監守崗位;

  8、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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