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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發布時間:2024-02-05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精選30篇)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德育即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質教育,是中小學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和學校工作起著導向、動力、保證作用。

  第三條中小學德育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把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條中小學德育工作要堅持從本地區實際和青少年兒童的實際出發,遵循中小學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規律和社會發展的要求,整體規劃中小學德育體系。

  第五條中小學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培養學生成為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社會公德、文明行為習慣、遵紀守法的公民。在這個基礎上,引導他們逐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思想覺悟,并為使他們中的優秀分子將來能夠成為堅定的共產主義者奠定基礎。

  第六條小學、初中、高中階段具體的德育目標、德育內容、德育實施途徑等均遵照國家教育委員會頒布的《小學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施行。

  第七條中小學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等緊密結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促進形成良好的社區育人環境。

  第八條中小學德育的基本內容和基本要求應當在保證相對穩定的基礎上,根據形勢的發展不斷充實和完善。

  第九條德育科研是中小學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指導下,為教育行政部門的決策服務。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十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國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基本規章,宏觀指導全國的中小學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讀教育工作。

  第十一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小學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地市級和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小學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也可由專職人員管理。

  第十二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德育科學研究部門和學術團體的作用,鼓勵德育科研人員與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和中小學教師密切合作開展課題的研究,還要為德育科研人員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創造條件。

  第十三條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定期開展中小學德育專項督導檢查,建立切實可行的德育督導評估制度。第十四條中小學校的德育工作應實行校長負責的領導管理體制。中小學校長要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主持制定切實可行的德育工作計劃,組織全體教師、職工,通過課內外、校內外各種教育途徑,實施《小學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

  第十五條普通中學要明確專門機構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學、農村鄉鎮中心小學應有一名教導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條少先隊和共青團工作是中小學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小學校要充分發揮少先隊和共青團組織協助學校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條中小學校應通過書面征詢、重點調查、訪談等多種方式了解社會各界對學校德育工作的評價以及學生畢業后的品德表現,不斷改進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

  第十八條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是小學生和中學生的必修課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課的教材包括:課本、教學參考書、教學掛圖和圖冊、音像教材、教學軟件等。

  第十九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指導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課程建設;組織審定(查)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教材。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指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學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課程教學計劃、《課程標準》。各級教學研究機構中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研員具體組織教師的培訓工作、開展教學研究和教學評估,幫助教師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有計劃地培養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第二十一條中小學校必須按照課程計劃開設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不得減少課時或挪作它用。中小學校要通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考核,了解學生對所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常識的理解程度及其運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規教育

  第二十二條中小學校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及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施行lt;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gt;嚴格中小學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國旗制度。

  第二十三條中小學校每年應當結合國家的重要節日、紀念日及各民族傳統節日,引導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應切實保證校會、班會、團(隊)會、社會實踐的時間。小學、初中、高中每學年應分別用1—3天、5天、7天的時間有計劃地組織學生到德育基地、少年軍校或其他適宜的場所進行參觀、訓練等社會實踐活動。

  第二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小學生守則》、《中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形成良好的校風。

  第二十六條中小學應實行定期評定學生品德行為和定期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中學)、優秀班集體的制度。評定的標準、方法、程序,依據《中學德育大綱》和《小學德育綱要》施行。學生的品德行為評定結果應當通知本人及其家長,記入學生手冊,并作為學生升學、就業、參軍的品德考查依據之一。

  第二十七條中小學校應當嚴肅校紀。對嚴重違犯學校紀律,屢教不改的學生應當根據其所犯錯誤的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紀律處分,并將處分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受處分學生已改正錯誤的,要及時撤銷其處分。

  第五章隊伍建設與管理

  第二十八條中小學教師是學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學校黨組織的負責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師、班主任、共青團團委書記和少先隊大隊輔導員是中小學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學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學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努力培養造就中小學德育專家、德育特級教師和高級教師,要創造條件不斷提高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教學水平。

  第二十九條中小學教師要認真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愛崗敬業,依法執教,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廉潔從教,為人師表。

  第三十條中小學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除應具備國家法定的教師資格外,還應具備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修養,較豐富的社會科學知識和從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條各級教師進修學校和中小學教師培訓機構要承擔培養、培訓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任務。

  第三十二條中小學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學班主任的聘任、培訓、考核、評優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長期從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師應當給予獎勵。

  第三十三條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及其它專職從事德育工作的教師應當按教師系列評聘教師職務。中小學教師職務評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強學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勵教師教書育人。在評定職稱、職級時,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實績應做為重要條件予以考慮。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做出突出成績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應當給予表彰。

  第三十四條中小學校全體教師、職工都有培養學生良好品德的責任。學校要明確規定教師、職工通過教學、管理、服務工作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的職責和要求,并認真核查落實。

  第六章物質保證

  第三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為開展德育工作提供經費保證。

  第三十六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不斷完善、優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須的場所、設施,建立德育資料庫。中小學校要為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訂閱必備的參考書、報刊雜志,努力配齊教學儀器設備。

  第三十七條中小學校應在校園內適當位置設立旗臺、旗桿,張貼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教室內要掛國旗。校園環境建設要有利于陶冶學生的情操,培養良好的文明行為。

  第三十八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建立中小學生德育基地,為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提供場所。

  第七章學校、家庭與社會

  第三十九條中小學校要通過建立家長委員會、開辦家長學校、家長接待日、家長會、家庭訪問等方式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思想,改進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利用報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大眾傳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學常識;要與工會、婦聯組織密切合作,落實《家長教育行為規范》。

  第四十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積極爭取、鼓勵社會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種方式對中小學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會上的各種適宜教育的場所,開展有益于學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動;引導大眾傳媒為中小學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積極參與建立社區教育委員會的工作,優化社區育人環境。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規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實行。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2

  第一條 為加強中小學校校園環境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學、小學校內環境及所處周圍環境的管理。

  第三條 學校是教職工和學生工作、學習、生活的主要場所,應做到環境整潔優美,風氣積極向上,設施完好,秩序正常,成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陣地。

  第四條 在學校創設良好的育人環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教職工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是校長工作的重要職責。校長應該負責將校園環境建設列入工作計劃,采取措施,組織實施。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將學校校園環境的管理狀況列為對校長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五條 校園內教學區、體育活動區、生活區和生產勞動區等布局應合理,避免相互干擾。學校校舍應堅固、適用,并按有關規定加強管理和維修。學校校園要綠化、美化。

  第六條 學校要形成方向正確、健康文明、積極向上的校風。計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第七條 不經批準,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組織學生停課參加社會活動。

  第八條 要嚴格執行中小學升降國旗制度。國旗要合乎規定,無破損、無污跡、旗桿直立,位置適宜。

  第九條 學校要按規定懸掛領袖像,張貼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和世界地圖,張貼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守則,并積極創造條件設置板報、閱報欄、供展覽用櫥窗,開辟圖書室、閱覽室、團隊活動室和教育展覽室。

  第十條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中進行宗教活動,不允許在學校向學生宣傳宗教。

  第十一條 嚴禁宣傳暴力、兇殺、色情、恐怖、迷信的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在學校中傳播。堅決抵制賭博、酗酒、不健康的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動對學生的影響。

  第十二條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校園內從事以師生為消費對象的盈利性活動。

  第十三條 學校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教學設施,飲水飲食,取暖、用電,開展體育、勞動和其他集體活動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證師生安全。學校要建立安全保衛制度。財務、檔案、食堂、宿舍、各類專用教室、傳達室等部門和場所要指定人員負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嚴格管理。節假日要安排人員值班、護校。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學校及學校人員的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或穿行學校。經許可進入學校的車輛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影響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第十四條 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公共衛生制度。校園要整潔、有序。宿舍空氣流通,被褥干凈,物件安置有序。食堂衛生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廁所的設置應符合國家標準,保持清潔。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預防傳染病在校園內傳播。

  第十五條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墻或房墻構筑建筑物。不允許校園周圍的建筑影響學校教室采光、通風。對已經造成影響的,應要求有關單位或個人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限期治理。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周圍從事有毒、有害的污染(包括噪聲)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設立精神病院、傳染病醫院。對已經造成危害和影響的,應要求其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限期治理或搬遷。

  第十六條 執行文化部、公安部的規定,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門前200米半徑內設置臺球、電子游戲機營業點。不允許在學校門前和兩側設置集貿市場、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

  第十七條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所屬地域內放牧、種植作物、打場、堆物、取土、采石。嚴禁在校園內建造、恢復祠堂、廟宇、墳塋等。

  第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的,應依具體情況,按以下辦法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一)屬學校行政管理不當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令其限期改正;工作中發生錯誤,造成一定影響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對校長及其他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因工作失職、瀆職造成后果者,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應追究其行政責任,后果嚴重的,提請政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屬工商管理范疇的,提請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有關法規處理。

  (三)屬民事范疇的,提請當地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四)屬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報請當地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五)對構成犯罪的,交由政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認真執行和維護本規定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3

  一、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1、堅決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標準和管理辦法等法規、規范。

  2、制定食堂衛生管理制度、落實管理人員,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網絡。單位設立專職或兼職管理員,自上而下形成管理網絡,責任到部門、人。

  3、制定完善的衛生制度,衛生制度包括:環境保潔制度、食品采購保管制度、個人衛生及操作衛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滌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燒煮烹調(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衛生制度和獎懲制度。

  4、實行崗位責任制,單位設立定期與不定期的衛生檢查制度,檢查時隨帶記錄簿(表),對各部門的衛生情況作較詳細的記錄,提出整改意見,衛生工作與資金掛鉤。

  5、加強食品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教育。制訂從業人員食品衛生教育的培訓計劃,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進行培訓,內容包括食品衛生法規、衛生知識教育和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定期考核,提高職工的素質。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先經過衛生培訓,經考核合格后上崗。

  6、做好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工作。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先進行體檢,取得健康證后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制度

  1、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取得有效健康培訓證,每年體檢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崗。

  2、必須穿戴淺色清潔工作服、帽,頭發不露帽外,專間操作人員應規范佩帶口罩,不戴戒指,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

  3、食品從業人員在操作前和接觸不潔物品后,應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進入廁所。

  4、操作食品時不吸煙、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對著食品打噴嚏,不得出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行為。

  5、應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發洗澡,勤換洗工作服、帽。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廢棄物。

  三、食品加工衛生制度

  1、所有原輔料投產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生產。

  2、生產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生產工藝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產品不受污染,符合衛生標準。

  3、直接入口食品應有專用包裝間,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4、生產加工用具、容器、設備必須經常擦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須消毒。

  5、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時避免交叉污染,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要明顯區分,不得混用。

  6、經常保持生產生產環境整潔,班前、班后必須清掃,不得堆放雜物、垃圾。

  四、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庫存食品臺帳項目清楚,標明進貨日期、保持期、數量,做到先進先用、易壞先用。

  2、食品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

  3、散裝易霉食品勤曬,儲存容器加蓋密封。

  4、肉類、水產、蛋品等冷藏儲存,并貼有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柜存放。

  5、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6、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持期限的食品。

  7、不用非食品袋及容器存放食品及原料。

  8、保持貯存場所清潔,庫房經常開窗通風,保持干燥,做好防鼠、防蟲、防蠅及防蟑螂工作。

  五、食品冷藏衛生制度

  1、根據食品工業的種類選擇冷凍或冷藏法保存食品。動物性食品應置于冷庫或冰箱中保存;果蔬類食品、隨即要用的食品應置于冷藏箱內,在4°C左右溫度下短期保存。

  2、冷庫或冰箱應經常檢查制冷性能,由專人負責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塊、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潔,無異味、臭味。

  3、進出食品應有記錄,做到先進先出先用,已腐敗或不新鮮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庫或冰箱內保存;已解凍的食品工業不宜再次冷凍。

  4、冷庫中的.種類食品應分開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與非食品一起冷凍或冷藏。

  5、保證冷凍、冷藏設施正常運轉,貯存溫度符合要求。冷庫或冰箱因停電或故障導致儲存的食品解凍,在重新冷凍前要進行清理。

  六、環境衛生及除“四害”制度

  1、食品衛生經營單位必須有與其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封閉式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2、室內外環境清潔,無蚊蠅、老鼠孳生,防蠅、防鼠、防塵及滅蟑螂設施有效。

  3、地面清潔,下水道通暢,無積水。

  4、營業場所整潔、無灰塵,墻壁、門窗及天花板無霉斑,無涂層脫落或破損。

  5、有油煙排放設施,并保持排氣罩清潔,不滴油。

  七、熟食間衛生制度

  1、制作熟食做到專間專人,專用刀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2、每天清洗兩次,每周大洗一次,做到無蠅、無塵、無雜物,玻璃光亮、環境整潔。

  3、做到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進行清理消毒。

  4、操作人員個人衛生須做到四勤,穿戴潔白工作衣帽,操作前洗手消毒。

  5、熟食勤燒、勤銷,做到當天燒當天銷售,過夜隔市回同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

  6、銷售熟食做到售貨人員與操作人員的分開,售貨人員的手不準接觸熟食,包裝材料要符合衛生要求。

  7、工具消毒要求:堿水洗、清水過、消毒水消毒。

  8、熟食間內必須有配備空調機和紫外線滅菌燈。

  八、飲食衛生制度

  1、加工前應檢查食品原料衛生質量,不合格原料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不得生產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腐敗變質食品及其他違禁食品。

  2、熟食間(冷菜間)做到專室、專人、專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應生熟嚴格分開。

  3、接觸熟食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員的手必須清洗消毒。

  4、廚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時清洗、廚房環境保持清潔。

  5、熟食品應燒熟煮透,當餐未用完的食品應及時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購的熟食品應先回鍋再出售。

  6、操作人中員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開操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九、食品原料采購制度

  1、食堂采購員必須到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及其原料。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索取銷售發票,批量采購索取衛生許可證同批次的食品衛生檢驗檢疫合格證或檢驗報告單,并記錄在案。

  2、相對固定食品采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

  3、計劃采購,不積壓。

  4、禁止采購以下食品: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碎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衛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3)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十、消毒衛生制度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餐后立即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負責餐具消毒的工作的專職人員應身體健康、工作認真。

  3、餐具清洗消毒必須嚴格按一刮、二洗、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順序操作。

  4、餐具消毒應達到下列要求:

  煮沸:餐具浸沒水中煮沸10分鐘;

  蒸汽:流動蒸汽持續15分鐘;

  藥物:在規定濃度下浸泡3—5分鐘。

  5、消毒完畢的餐具、茶具應立即貯存于清潔的專用保潔櫥柜內,防止再污染。

  6、清洗消毒水池不得與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7、泔腳、垃圾應密封存放,日產日清。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民族素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小學管理規程》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長沙市芙蓉區陽朝小學

  學校地址:長沙市陽朝路84號

  學校性質:本校系國有全日制普通小學,學制六年;隸屬于國家授權的長沙市芙蓉區教育局。

  第三條辦學規模:學校開設18個教學班。

  辦學目的:學校堅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四條學校的校訓是“團結,誠實、勤奮、守紀”。實施常規為本、科研增效、素質立校的辦學思路,努力發展自己辦學特色,把學校辦成學生自主發展的樂園。形成求真、開拓創新的校風,愛校、愛生、敬業的教風;愛校、愛學、文明的學風。

  第五條學校校徽是:

  學校校歌是:

  學校校旗是:

  學校校慶日是:

  第二章學校管理

  第六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黨支部保證監督,教職工代表大會參加學校民主管理。

  第七條學校是辦學的主體,有上級部門按法律法規賦予的辦學自主權,校長是學校法人代表,校長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對國家負責。

  第八條學校校長由芙蓉區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任免,校長應該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制定學校教育教學和經營管理方針、目標以及學校發展戰略。

  2、主持制定學校年度預算、決算報告,合理安排與使用學校經費和各種資源;

  3、擬定學校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學校具體規章,制定學校各個工作崗位職責。

  4、報請上級主管部門任免學校中層管理干部,并對其履行崗位職責情況予以考核。

  5、任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并主持對其履行崗位職責情況予以考核。

  6、根據聘任制方案,進行教職工聘任,主持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考核。

  7、制定學校教職工繼續教育方案,并全面組織實施。

  8、維護學校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9、上級主管部門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條學校黨支部接受教育局黨委的領導,是學校的政治核心,對學校工作進行保證監督,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負責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領導并指導共青團、少先隊、退教協、工會、關協開展工作。

  第十條學校實行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教代會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討論和審議,學校工會應和職代會一道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加強教職工思想工作,保障學校民主管理。

  第十一條學校設教導處、科研室、總務處、少先隊大隊部,由校長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各任命負責人一名,學校實行分級管理,分工負責,主任對校長負責;教研組長對主任負責;教職工由教研組和主任負責管理。各級管理人員職責分明,有職有權。

  第十二條學校實行教職工聘任合同制和崗位責任制;聘任的教職工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學校建立教育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產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規范管理。

  第三章學校資金來源

  第十三條學校經費來源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措為輔。

  學校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雜費。

  第十四條學校依法開展勤工儉學工作,積極創收籌措部分資金。

  第十五條學校依法接受社會組織和個人的捐贈。

  第四章教育教學工作

  第十六條學校教育教學的整體目標和任務是全面落實國家課程計劃、教學大綱,對學生實施素質教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應面向全體,因材施教,加強基礎,提高能力,培養習慣,改進教法,指導學法,不斷增強學生的主體意識,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使學生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生活,學會勞動,學會健體,學會審美,在思想品質、道德情操、文化科學、勞動技能、身體心理、興趣愛好等方面有較大發展。

  第十七條學校堅持德育為首,形成校長負責,黨支部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黨政工團隊齊抓共管和教導處指導抓,大隊部、班主任具體抓,全體教職工參與抓,社會家庭協同抓的德育工作機制,達到全面育人的工作目標。

  第十八條學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加大課堂教學改革力度,以加強教師教學理論、教學業務和引進現代化教學手段為主要內容開展教研活動,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第十九條學校以科研室為龍頭,以骨干教師為主體,積極進行課題實驗,努力提高教育教學效益。

  第二十條學校弘揚學校傳統特色,重視體育、藝術教育、課外興趣活動等工作,引導學生積極參與體育、藝術教育活動,使“特色立校”落到實處。

  學校將開展體操普及與提高的實驗。

  第二十一條學校重視學生衛生意識的形成,重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開設心理健康課,培養文明向上適應能力強的學生。

  第二十二條學校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字進行教育教學活動。

  第五章教師管理

  第二十三條教師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主體。學校教師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其它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學校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教職工崗位責任制對教職工進行考核、獎勵,對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成績顯著或作出重大貢獻者學校予以表彰獎勵,同時積極向上級部門推薦授予榮譽稱號,予以獎勵。學校對工作中有嚴重過失的教師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報請上級給予行政處理。

  第二十五條學校實行教職工聘任制,實行全員聘任合同制。

  學校按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設崗、定編、定責、定工作量。教職工由校長聘任,未聘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評聘分開,一般按實際評的職務聘任,特殊情況可實行高職低聘或低職高聘,所聘人員校內享受相應待遇。

  第二十六條學校維護教師合法權益,積極為教師進修、科研、繼續教育創造條件,努力為教師工作、生活改善環境,保證教師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待遇。

  第二十七條學校建立教職工申訴制度。教職工因工作、生活不順可向學校申訴,申訴不由當事人調解,若調解失效,可進一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學校不允許污告、寫匿名信等行為。

  第六章學生管理

  第二十八條學生是學校教育工作的主體,學校以學生發展為本,學校學生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所賦予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學校招生、學籍管理依照《小學管理規程》進行,學校招生時間、新生入學時間由芙蓉區教育局制定。

  第三十條學校學生應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制定的《小學生一日常規》,按學校作息時間作息。學校教師不得利用晚上、節假日全班補課或上新課。

  第三十一條學校對學生實施素質教育,樹立新的學生觀和質量觀,依據《芙蓉區素質教育評價方案》全面正確評價學生,重視對隨班就讀的管理和輔導工作,對于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者,發給畢業證書。

  第三十二條學校要加強安全管理,重視學生心理、生理保健,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和心理負擔,嚴禁對學生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

  學校嚴格控制考試次數。

  第七章學校財務財產管理

  第三十三條學校中的國有資產屬于國家所有,學校不得轉讓、拍賣,確保國有資產不留失。

  第三十四條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財會制度以及教育部《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并據此建立本校財務、會計制度,學校校長必須每年向職代會報告當年財務狀況,接受職代會的審議。

  第三十五條學校固定資產的租賃須經主管部門批準,并收取租賃費,計入經營收入。固定資產報廢和轉讓以及儀器報廢與轉讓須經有關部門鑒定,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其收入計入修購基金。

  第三十六條學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若要修改須先提請校務會議討論,經校教代會三分之二的代表討論通過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十八條學校根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本章程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應以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實行。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德育即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質教育,是中小學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和學校工作起著導向、動力、保證作用。

  第三條中小學德育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把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條中小學德育工作要堅持從本地區實際和青少年兒童的實際出發,遵循中小學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規律和社會發展的要求,整體規劃中小學德育體系。

  第五條中小學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培養學生成為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社會公德、文明行為習慣、遵紀守法的公民。在這個基礎上,引導他們逐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思想覺悟,并為使他們中的優秀分子將來能夠成為堅定的共產主義者奠定基礎。

  第六條小學、初中、高中階段具體的德育目標、德育內容、德育實施途徑等均遵照國家教育委員會頒布的《小學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施行。

  第七條中小學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等緊密結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促進形成良好的社區育人環境。

  第八條中小學德育的基本內容和基本要求應當在保證相對穩定的基礎上,根據形勢的發展不斷充實和完善。

  第九條德育科研是中小學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指導下,為教育行政部門的決策服務。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十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國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基本規章,宏觀指導全國的中小學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讀教育工作。

  第十一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小學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地市級和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小學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也可由專職人員管理。

  第十二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德育科學研究部門和學術團體的作用,鼓勵德育科研人員與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和中小學教師密切合作開展課題的研究,還要為德育科研人員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創造條件。

  第十三條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定期開展中小學德育專項督導檢查,建立切實可行的德育督導評估制度。第十四條中小學校的德育工作應實行校長負責的領導管理體制。中小學校長要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主持制定切實可行的德育工作計劃,組織全體教師、職工,通過課內外、校內外各種教育途徑,實施《小學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

  第十五條普通中學要明確專門機構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學、農村鄉鎮中心小學應有一名教導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條少先隊和共青團工作是中小學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小學校要充分發揮少先隊和共青團組織協助學校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條中小學校應通過書面征詢、重點調查、訪談等多種方式了解社會各界對學校德育工作的評價以及學生畢業后的品德表現,不斷改進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

  第十八條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是小學生和中學生的必修課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課的教材包括:課本、教學參考書、教學掛圖和圖冊、音像教材、教學軟件等。

  第十九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指導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課程建設;組織審定(查)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教材。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指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學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課程教學計劃、《課程標準》。各級教學研究機構中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研員具體組織教師的培訓工作、開展教學研究和教學評估,幫助教師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有計劃地培養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第二十一條中小學校必須按照課程計劃開設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不得減少課時或挪作它用。中小學校要通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考核,了解學生對所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常識的理解程度及其運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規教育

  第二十二條中小學校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及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施行lt;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gt;嚴格中小學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國旗制度。

  第二十三條中小學校每年應當結合國家的重要節日、紀念日及各民族傳統節日,引導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應切實保證校會、班會、團(隊)會、社會實踐的時間。小學、初中、高中每學年應分別用1—3天、5天、7天的時間有計劃地組織學生到德育基地、少年軍校或其他適宜的場所進行參觀、訓練等社會實踐活動。

  第二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小學生守則》、《中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形成良好的校風。

  第二十六條中小學應實行定期評定學生品德行為和定期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中學)、優秀班集體的制度。評定的標準、方法、程序,依據《中學德育大綱》和《小學德育綱要》施行。學生的品德行為評定結果應當通知本人及其家長,記入學生手冊,并作為學生升學、就業、參軍的品德考查依據之一。

  第二十七條中小學校應當嚴肅校紀。對嚴重違犯學校紀律,屢教不改的學生應當根據其所犯錯誤的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紀律處分,并將處分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受處分學生已改正錯誤的,要及時撤銷其處分。

  第五章隊伍建設與管理

  第二十八條中小學教師是學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學校黨組織的負責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師、班主任、共青團團委書記和少先隊大隊輔導員是中小學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學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學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努力培養造就中小學德育專家、德育特級教師和高級教師,要創造條件不斷提高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教學水平。

  第二十九條中小學教師要認真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愛崗敬業,依法執教,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廉潔從教,為人師表。

  第三十條中小學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除應具備國家法定的教師資格外,還應具備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修養,較豐富的社會科學知識和從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條各級教師進修學校和中小學教師培訓機構要承擔培養、培訓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任務。

  第三十二條中小學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學班主任的聘任、培訓、考核、評優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長期從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師應當給予獎勵。

  第三十三條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及其它專職從事德育工作的教師應當按教師系列評聘教師職務。中小學教師職務評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強學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勵教師教書育人。在評定職稱、職級時,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實績應做為重要條件予以考慮。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做出突出成績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應當給予表彰。

  第三十四條中小學校全體教師、職工都有培養學生良好品德的責任。學校要明確規定教師、職工通過教學、管理、服務工作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的職責和要求,并認真核查落實。

  第六章物質保證

  第三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為開展德育工作提供經費保證。

  第三十六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不斷完善、優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須的'場所、設施,建立德育資料庫。中小學校要為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訂閱必備的參考書、報刊雜志,努力配齊教學儀器設備。

  第三十七條中小學校應在校園內適當位置設立旗臺、旗桿,張貼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教室內要掛國旗。校園環境建設要有利于陶冶學生的情操,培養良好的文明行為。

  第三十八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建立中小學生德育基地,為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提供場所。

  第七章學校、家庭與社會

  第三十九條中小學校要通過建立家長委員會、開辦家長學校、家長接待日、家長會、家庭訪問等方式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思想,改進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利用報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大眾傳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學常識;要與工會、婦聯組織密切合作,落實《家長教育行為規范》。

  第四十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積極爭取、鼓勵社會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種方式對中小學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會上的各種適宜教育的場所,開展有益于學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動;引導大眾傳媒為中小學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積極參與建立社區教育委員會的工作,優化社區育人環境。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規程自20xx年4月1日起實行。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6

  家長學校工作制度

  一、 家庭教育是整個教育的起點和基礎,是學校、家庭、社會三大教育的組成之一。學校要積極主動認真地做好家長工作,充分發揮對家庭教育的指導作用,并爭取學生家長對學校教育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家長學校應充分發揮家庭教育指導的作用。

  二、 家長學校是學校德育工作的一個組成部分。它的任務是普及家庭知識,提高家長對家教重要性的認識,從而提高家教水平,對子女科學地實施家教

  三、 家長學校的教學和管理工作,要遵循教育規律,處理好學校教育內部和外部的各種關系,爭取家長單位、社會力量的廣泛支持和家長的積極參與。

  四、 家長學校應完善其組織形式。家長學校的校長由學校校長擔任,教務主任由學校教導主任擔任,并視情況他分配兼職管理人員。

  五、 家長學校定期研究制訂切合本校實際情的指導家教工作計劃,確定入學方式、授課內容、教學方法、考察辦法等,并組織實施。同時明確各級管員的職責,便于開展工作。

  六、 家長學校開展教育活動運用舉辦講座、觀看影錄像、召開各種類型的座談會和經驗交流會、家教咨詢服務等形式。

  七、 建立和完善家長學校的管理制度

  1、 活動制度。原則上每學期對家長學校的工作都要作出安排,做到有計劃的開展家庭指導活動。

  2、 考勤制度。每次講座對學員考勤,作出考勤記錄。根據學員出勤情況,確定能否結業。

  3、 評選表彰制度。家長學校每年進行一次好家長、優秀家長的評選表彰,并擇優推薦參加縣級評選表彰。

  4、 文檔制度。注意積累有關文件,各種計劃、總結、重大活動記載、學校檔案、實物、照片等,并將其分類整理歸檔。

  家長學校會議制度

  家長學校會議制度,是保證家長學校實行規范管理和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上級工作意圖的重要途徑,是家長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家長學校定期召開的會議有:

  一、家長學校校務委員會會議。由家長委員會成員組成。會議由家長學校校長主持,每年召開兩次。主要內容是:討論貫徹上級重要文件精神,布置學年和學期家長學校工作。

  二、家長學校工作會議。學校校委會成員參加,主要討論研究家長學校日常工作和教育教學工作,總結上期工作的得失,由家長學校校長主持。

  三、家長學校教學會議。由家長學校教務主任主持,必要時請家長學校校長參加,主要研究,討論教學中的有關事宜。如制定教研活動計劃,落實教研課題,交流教學經驗等。一般要求每學期召開兩次,會后須向校長作簡要匯報。

  四、家長會議。它是學校與家庭聯系的重要形式,是對學生進行多渠道,全方位教育的重要手段,由班主任主持,以班級為單位,主要聽取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研究班級學生管理、學生思想品德教育等有關事宜。一般每學期召開一次。

  五、總結表彰會議。它是對學校進行工作總結和對學員進行表彰的不可少的工作會議, 一般一年召開一次。

  六、家長座談會議。學校定期召開家長座談會,參加人員是在家長學校中有突出貢獻的人,主要是聽取他們對學校辦學和遠景規劃的意見。

  七、其它會議根據需要臨時召開。

  家長學校學員考勤、結業、表彰制度

  家長學校應建立健全必要的規章制度,它是搞好家長學校管理工作的保證,現制定具體制度如下:

  1、家長學校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由班主任負責對每位家長的出、缺勤進行詳細的記載,并將此作為學員結業的一個重要依據。

  2、建立一定的測試制度,一次系列講座以后,進行必要地書面測試,并記好分,作為學員結業的主要依據。

  3、對學習優秀者,評為好家長。

  4、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結業,必須重新參加下一輪學習。

  5、各起始年級的家長學校開學和結業典禮應隆重、熱烈、有氣氛,給家長留下良好的印象。

  6、家長學校應注意積累好各種有關的資料,如:有關文件、各種計劃、總結、重大活動記載、家長學習情況檔案,以及實物、照片等。

  家長學校學員考核制度

  1、每年對所有學員進行一次考評,考評分模范家長、好家長、合格家長、不合格家長四個層次。

  2、根據家長學員出勤,學習成績,教育孩子情況等內容進行考評。

  3、評出的模范家長必須有成形的經驗材料,符合模范家長條件。學校給予少量物質獎勵。好家長給予通報表揚。

  4、對不合格家長,學校組織個別培訓。

  5、家長學員考評情況要建立檔案,考評結果通知家長單位。

  6、家長學員在孩子中學畢業時,每年考評都在合格以上者給予結業。

  家長學校學業員聽課制度

  一、自覺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缺課。

  二、上課專心聽講,認真做好筆記,不講話,不做影響課堂紀律的事。

  三、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或早退,要先向學校班主任請假。

  四、做好孩子的表率,尊敬老師,保護環境衛生。

  五、服從老師安排,按時保持保量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

  家長學校授課制度

  一、教師教學用語通俗、易懂,能充分表達教學內容。

  二、按計劃完成教學任務。

  三、課前準備好教案,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離開課堂,上課不吸煙、不會客。

  四、針對學員實際,面向多數學員傳授家庭知識。

  五、板書準確、書寫工整,不寫錯別字。

  六、督促學員認真做好筆記,完成適當的作業。

  七、根據學員實際,不斷更新教學方法。

  家長學校監督、檢查、反饋制度

  一、校長經常在德育領導小組會議上研究家庭教育指導工作。

  二、校長經常聽取各種反饋意見,經常研究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現狀和問題,及時改進指導工作。

  三、班主任做好指導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與校外有關方面的關系,爭取社會力量的支持。

  四、班主任認真審核好家長、優秀家長學員的名單,報校長審批,并向有關單位反饋。

  五、班主任做好每次講座的本班考勤工作,及時做好缺勤家長的思想工作,保證人人來校聽課,使每次聽課率達到60%以上。

  六、班主任向家長單位及時聯系,反饋家長在校學習的情況。

  家長學校檔案制度

  一、學校堅持把家長學校檔案工作納入學校檔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單獨專題建檔。

  三、明確職責,各負其責搞好各種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1、班主任負責學員心理體會、座談記錄、考試試卷、平時作業等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2、教導處負責各班資料的收集、整理與管理。

  3、檔案資料年限,以每年度為準收集。

  家長職責

  一、樹立為國教子思想,自覺履行教育子女的職責。

  二、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養子女遵守社會公德習慣,增強子女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三、關心子女的智力開發和科學文化學習,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要求要適當,方法要正確。

  四、培養和訓練子女的良好生活習慣,鼓勵子女參與文娛體育和社會交往活動,促進子女身心的健康發展。

  五、引導子女參加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支持子女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培養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勞動習慣。

  六、愛護、關心、嚴格要求子女,不溺愛、不打罵、不歧視,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

  七、要舉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業進取,各方面為子女做榜樣。

  八、保持家庭和睦,創建民主、平等、和諧的關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九、學習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學知識及方法,針對子女的年齡特征、個性特點實施教育。

  十、要和學校、社會緊密聯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家長委員會工作制度

  為密切家、校關系,進一步加強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的聯系,激發廣大家長參與學校工作的積極性,共同辦好旬陽壩小學,在家長自愿、教師推薦的基礎上,學校成立了班級、校級兩級家長委員會,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家長委員會是由學校教導處牽頭,全校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的,發揮社會、家庭、學校三結合教育功能的組織。

  2、家長委員會的宗旨是:堅持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加強家庭與學校之間的聯系,優化家庭教育環境,努力實現學校、社會、家庭教育一體化,促進少年兒童素質全面和諧的發展。

  3、家長委員會的成立應成為學校與學生、家長相互聯系的紐帶和橋梁。熱心參與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協助學校搞好有關工作,可代表學生家長向學校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

  4、每班共設二名家長委員會成員,并設一名家委會組長。學校在各班家委會成員中再推選一名為校級家長委員。

  5、家長委員會活動的次數根據每學期不同的內容而定。

  6、家長委員會活動內容:

  (1)學習教育心理理論。

  (2)聽取學校有關部門工作的匯報。

  (3)定期聽取學校工作的介紹,發揮對學校工作的檢查、督促和協調作用,協助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促進辦學質量的全面提高。

  (4)商討家庭、學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協調。

  (5)反映家長的意見、建議等,加強家校教育的同步發展,為建設好學校出謀劃策。

  (6)積極參與班級、校級的各項家校互動活動。

  (7)每學期制定好家委會活動計劃和小結,家委會活動的開展要有記錄。

  (8)家長委員會原則上一學年一調整。家長委員會每年為一屆,可連任,學生畢業離校后自動卸任。

  家長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家長學校一切教育教學活動必須以家長學員為主體,為完善和規范家長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提高家長學校教師工作效率,促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鞏固教學成果,結合我校家長學校實際,制訂此管理制度。

  一、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依法執教、愛崗敬業、尊重學員、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廉潔治教、為人師表。

  二、教師考勤制度

  1、自覺遵守考勤制度,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考勤制度執行情況將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評選內容之一。

  2、考勤由教導處負責,指定專人統計,校長核查。

  3、教師不能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課,不得隨意調課。

  4、教師不能坐著講課,不隨便離開教室。

  三、教師教學工作常規的基本要求

  教師教學工作基本環節包括備課、上課、布置與批改作業、課外輔導、檢查考核和測試五個方面。

  (一)備課

  1、備好課是上好課的基礎,是提高課堂教育教學質量的關鍵,每個教師必須充分認識備好課的重要性。要求教師必須認真鉆研教材,認真、深入、充分地備好每一堂課。

  2、備課教師必須認真按照學校相關部門下達的教學計劃、要求制定教學內容,填寫相應的表格,以便檢查落實。

  3、備課必須做到教學目標明確,教學內容充實,教學重點、難點突出,教學步驟清楚,教學方法得當,板書設計清晰合理,練習、作業適量。備課要充分注意到家長學員的實際和特點,正確把握教學標高。同時要有教學小結。

  4、課堂練習和作業要做到精心設計、形式多樣、內容實在。作業要求學員課內完成。

  5、家長學校要不定期檢查教師的備課,教案要整潔,條理清楚,切實能指導上好課,不搞形式主義,不能抄襲、下載別人教案。不允許教師先講課后寫教案。

  (二)上課

  1、課堂是家長學校教育教學的主要陣地,是為家長學員傳授科學、正確的家教方法的主要渠道,因此,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尤為重要。

  2、按學校計劃安排上課。教師不準擅自停課。

  3、保持良好的教學秩序,嚴格教師上下課的行為規范。上課預備鈴響后,教師要迅速在教室外等候上課。

  4、課堂上,教師應使用普通話進行教學,應注意自己的儀表、穿著,一言一行要體現教師應有的素養和風范。女教師不準穿無袖上衣、吊帶衣裙和穿拖鞋,男教師不準打赤膊、穿短褲、拖鞋進教室;上課時間不允許接手機;不允許在課堂上抽煙或做其它事情。

  5、認真組織課堂教學,每一堂課都要做到教學目標明確、集中,重點突出、難點突破,具有科學性、思想性、系統性。教學方法靈活多樣,教學手段先進,態度親切自然,提倡“微笑”教學,教學語言富于激勵性,教學內容具有指導性,使家長學員心情舒暢地上好課,能夠學習到科學的教子方法,學有所獲。

  6、要認真組織好家長學員的課堂紀律,課內不得讓家長學員隨意走動、隨便講話、抽煙或大聲喧嘩、打接電話。

  7、課堂教學中必須以教師為主導,要面向全體家長學員,科學地安排時間,最大限度地發揮每分鐘的效益。課堂上要安排足夠的咨詢、交流時間供家長學員溝通與交流。

  (三)布置與批改作業

  因家長學校學員的特殊性,教師課堂內安排作業。以咨詢、交流為主,不提倡布置課外作業。

  (四)檢查考核和測試

  1、考試的目的是檢查家長學員掌握所學知識的情況,是檢查教育教學效果的重要手段,又能為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起到促進作用,因此,我們必須高度重視。

  2、改革考試的方法。知識在于平時的積累,能力在于平時的訓練,要重視平時的檢查考核。平時檢查考核要求要嚴格,可采取課堂提問、每課小測等形式進行。

  3、每次考試評卷以后,要認真做好試卷分析并填好報表上交家長學校教務處,以利于改進和提高。

  4、根據平時的檢查考核和測試成績,每學年末我們將評選、表彰優秀家長學員。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7

  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小學生作業、睡眠、手機、讀物、體質等“五項管理”的通知精神,促進我校學生主動參與體育鍛煉,養成經常鍛煉身體的好習慣,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 領導小組職責是負責安排學校按要求開設的體育課,督促體育課規范教學,結合測試標準加強學生體質訓練,組織人員開展學生體質達標測試工作,督查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情況。

  2、宣傳小組組長:成員:

  3、測試錄入小組組長:成員:及各班班主任

  4、安全小組組長:ⅩX副主長:成員:各班班主任及體育老師

  5、后勤保障小組組長:成員:

  二、工作內容

  1、在每學期開學前對全體教職工進行培訓,各班班主任利用班會課對學生進行宣傳。

  2、訓練項目身高、體重、視力、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引體向上(男)、1分鐘仰臥起坐(女)

  三、工作要求

  (一)時間

  1、大課間:9:40—10:10

  2、體育課課程表

  3、課外體育活動:17:10—17:50每天運動時間統計:每天鍛煉一小時=晨跑+大課間活動+體育課程/課外活動。大課間操30分鐘,體育課常規40分鐘或課外體育活動40分鐘。共記一小時。

  注:1.我校體育課每班至少有2天沒有體育課,那么,沒有體育課的班級就開展體育課外活動。這樣就合理的讓“學生每天鍛煉一小時”得到真正的落實了。

  (二)內容

  上午9:40—10:10(大課間)主要以中學生集體竹鼓舞和身體素質訓練項目為主。

  下午17:10—17:50(體育活動)主要以籃球、足球、跳繩、仰臥起坐、游戲、立定跳遠、接力跑、中長跑、呼啦圈為主,根據年級的不同,規定學生每天活動的內容,班主任和體育老師監督與指導。

  四、特殊情況的處理

  1、因病或殘疾學生,確實不能參加鍛煉的學生,應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等證明材料,向學校提交免予執行鍛煉的申請。學校綜合組組簽署意見后,將材料存入學生檔案。

  2、對確實喪失運動能力,按相關要求上報。

  五、每年認真進行測試工作

  1、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加大經費投入,配齊測試器材。要因地制宜做好測試場地的建設工作,為測試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保障條件。

  2、保證活動時間,推動經常鍛煉。學校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的體育鍛煉時間,體育教師要上好體育課,早操或課間操,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體育鍛煉指導工作。

  3、各班級要認真做好準備并積極配合上級對該項工作的復查。學校將對工作開展得力的班級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開展不力的班級給予通報批評。

  六、安全防范工作

  各班班主任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責任意識。在實施體育鍛煉時,要健全各項安全保障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對場地、器材、設備的安全檢查,加強對學生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鍛煉前要檢查和了解學生身體健康情況,對生病學生實行緩測或免測。堅決杜絕平時不鍛煉,搞突擊的現象,預防意外傷害事故發生。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德育即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質教育,是中小學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和學校工作起著導向、動力、保證作用。

  第三條中小學德育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把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條中小學德育工作要堅持從本地區實際和青少年兒童的實際出發,遵循中小學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規律和社會發展的要求,整體規劃中小學德育體系。

  第五條中小學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培養學生成為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社會公德、文明行為習慣、遵紀守法的公民。在這個基礎上,引導他們逐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思想覺悟,并為使他們中的優秀分子將來能夠成為堅定的共產主義者奠定基礎。

  第六條小學、初中、高中階段具體的德育目標、德育內容、德育實施途徑等均遵照國家教育委員會頒布的《小學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施行。

  第七條中小學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等緊密結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促進形成良好的社區育人環境。

  第八條中小學德育的基本內容和基本要求應當在保證相對穩定的基礎上,根據形勢的發展不斷充實和完善。

  第九條德育科研是中小學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指導下,為教育行政部門的決策服務。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十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國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基本規章,宏觀指導全國的中小學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讀教育工作。

  第十一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小學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地市級和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小學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也可由專職人員管理。

  第十二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德育科學研究部門和學術團體的作用,鼓勵德育科研人員與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和中小學教師密切合作開展課題的研究,還要為德育科研人員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創造條件。

  第十三條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定期開展中小學德育專項督導檢查,建立切實可行的德育督導評估制度。第十四條中小學校的德育工作應實行校長負責的領導管理體制。中小學校長要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主持制定切實可行的德育工作計劃,組織全體教師、職工,通過課內外、校內外各種教育途徑,實施《小學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

  第十五條普通中學要明確專門機構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學、農村鄉鎮中心小學應有一名教導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條少先隊和共青團工作是中小學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小學校要充分發揮少先隊和共青團組織協助學校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條中小學校應通過書面征詢、重點調查、訪談等多種方式了解社會各界對學校德育工作的評價以及學生畢業后的品德表現,不斷改進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

  第十八條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是小學生和中學生的必修課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課的教材包括:課本、教學參考書、教學掛圖和圖冊、音像教材、教學軟件等。

  第十九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指導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課程建設;組織審定(查)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教材。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指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學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課程教學計劃、《課程標準》。各級教學研究機構中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研員具體組織教師的培訓工作、開展教學研究和教學評估,幫助教師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有計劃地培養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第二十一條中小學校必須按照課程計劃開設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不得減少課時或挪作它用。中小學校要通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考核,了解學生對所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常識的理解程度及其運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規教育

  第二十二條中小學校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及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施行lt;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gt;嚴格中小學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國旗制度。

  第二十三條中小學校每年應當結合國家的重要節日、紀念日及各民族傳統節日,引導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應切實保證校會、班會、團(隊)會、社會實踐的時間。小學、初中、高中每學年應分別用1—3天、5天、7天的時間有計劃地組織學生到德育基地、少年軍校或其他適宜的場所進行參觀、訓練等社會實踐活動。

  第二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小學生守則》、《中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形成良好的校風。

  第二十六條中小學應實行定期評定學生品德行為和定期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中學)、優秀班集體的制度。評定的'標準、方法、程序,依據《中學德育大綱》和《小學德育綱要》施行。學生的品德行為評定結果應當通知本人及其家長,記入學生手冊,并作為學生升學、就業、參軍的品德考查依據之一。

  第二十七條中小學校應當嚴肅校紀。對嚴重違犯學校紀律,屢教不改的學生應當根據其所犯錯誤的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紀律處分,并將處分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受處分學生已改正錯誤的,要及時撤銷其處分。

  第五章隊伍建設與管理

  第二十八條中小學教師是學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學校黨組織的負責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師、班主任、共青團團委書記和少先隊大隊輔導員是中小學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學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學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努力培養造就中小學德育專家、德育特級教師和高級教師,要創造條件不斷提高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教學水平。

  第二十九條中小學教師要認真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愛崗敬業,依法執教,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廉潔從教,為人師表。

  第三十條中小學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除應具備國家法定的教師資格外,還應具備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修養,較豐富的社會科學知識和從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條各級教師進修學校和中小學教師培訓機構要承擔培養、培訓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任務。

  第三十二條中小學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學班主任的聘任、培訓、考核、評優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長期從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師應當給予獎勵。

  第三十三條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及其它專職從事德育工作的教師應當按教師系列評聘教師職務。中小學教師職務評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強學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勵教師教書育人。在評定職稱、職級時,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實績應做為重要條件予以考慮。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做出突出成績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應當給予表彰。

  第三十四條中小學校全體教師、職工都有培養學生良好品德的責任。學校要明確規定教師、職工通過教學、管理、服務工作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的職責和要求,并認真核查落實。

  第六章物質保證

  第三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為開展德育工作提供經費保證。

  第三十六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不斷完善、優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須的場所、設施,建立德育資料庫。中小學校要為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訂閱必備的參考書、報刊雜志,努力配齊教學儀器設備。

  第三十七條中小學校應在校園內適當位置設立旗臺、旗桿,張貼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教室內要掛國旗。校園環境建設要有利于陶冶學生的情操,培養良好的文明行為。

  第三十八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建立中小學生德育基地,為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提供場所。

  第七章學校、家庭與社會

  第三十九條中小學校要通過建立家長委員會、開辦家長學校、家長接待日、家長會、家庭訪問等方式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思想,改進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利用報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大眾傳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學常識;要與工會、婦聯組織密切合作,落實《家長教育行為規范》。

  第四十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積極爭取、鼓勵社會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種方式對中小學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會上的各種適宜教育的場所,開展有益于學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動;引導大眾傳媒為中小學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積極參與建立社區教育委員會的工作,優化社區育人環境。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規程自x年4月1日起實行。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9

  為了規范師訓工作管理,全面提高教師素質,特制訂本條例:

  一、管理方式

  中小學師訓工作由文教局歸口管理,學校和個人不能對外聯絡函授等有關培訓事項,函授由文教局協調安排,自學考試畢業檔案必須由文教局簽章,其它形式的培訓(指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安排的培訓)學習在文教局統一組織安排下進行。

  二、師訓內容及要求

  1、政治素質:

  內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時事政治,領袖人物的理論著作等;

  要求:各校堅持每周不少于一個小時的政治學習時間,并做好筆記,學習筆記每學期不少于3000字。

  2、職業道德:

  內容:國家教育工會頒布的職業道德標準,《岳陽市中小學教師行為規范》,教育政策法規,敬崗愛業獻身教育的先進模范人物的優秀事跡或聽報告、講演等;

  要求: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職業道德、社會公德,遵守法律法規,學校每月舉行一次師德教育活動。

  3、業務學習:

  內容:新課程理念,現代教育技術、計算機、普通話,基本功達標和提高(鋼筆字、毛筆字、粉筆字、簡筆畫、普通話)學歷達標,教育學和心理學理論著作等。

  要求:

  ①全員接受新課程理論培訓;

  ②計算機達一級(專職教師達二級);

  ③普通話:語文科教師達二甲、其它科教師二乙以主;

  ④會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組織教學(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教師免試②、③、④項);

  ⑤45歲以下,三年以上教齡的教師必須具備合格學歷(必須是教育專業和國家承認的學歷,中學本科,小學專科);業務學習筆記每期不少于5000字。

  三、學歷培訓的申報及學習期間請假、經費報銷

  1、在職教師必須學歷達標并鼓勵學歷提高,凡學歷達標或提高的教師,必須寫出申請,先學校備案,后報文教局審核協調安排。

  2、在籍函授或自考教師,必須將所學專業和授課學校情況交本校,統一報文教局。

  3、學歷培訓原則上利用業余時間,不能影響教學,教學期間安排面授的,持通知報教務處審定,校長審核,報文教局審批請假手續,期間自付代課金,不享受學習期內獎金。

  4、參加全員短期培訓的可報銷學費,行政部門指定的培訓學習(主要指文教局或文教局同意)學習經費按政策予以報銷。

  5、學校憑文教局簽章的自學考試結業證每門報50元費用。函授學習,學校畢業證、檔案可給予一次性獎勵(自考畢業亦可另行獎勵)。

  四、紀律要求

  1、嚴禁弄虛作假,買賣文憑,一經查實取消學歷資格,收回獎金,并追究責任。

  2、學習期間要遵章守紀,學有成效;學習成績納入業務檔案,短期或指定性培訓活動按目標管理考勤細則記分。

  3、教師要學習工作兩不誤,因學習嚴重影響教學工作和教學質量的,學校可不予報銷經費,并按目標管理從重扣分。

  五、本條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條、為了合理規劃和保護城市中學、小學、幼兒園建設用地,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市區的中學、小學、幼兒園的校園現有建設用地和規劃預留建設用地。

  第三條、中學、小學、幼兒園的規劃和建設,應當根據《福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合理布局,配套建設,逐步實施。

  第四條中學、小學、幼兒園的設置規模,應當按照規劃技術規范,根據所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分布狀況合理確定。

  中學、小學、幼兒園建設用地面積,按國家和省規定的生均用地定額執行。

  第五條、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市教育主管部門確定中學、小學、幼兒園建設用地規劃紅線,報經市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第六條、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配套建設的中學、小學、幼兒園,其選址定點和設計方案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市教育等有關部門會審確定。

  第七條、建設項目按照規劃需要配套建設中學、小學、幼兒園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出讓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等文件中明確中學、小學、幼兒園的用地面積和權利歸屬。

  規劃配套建設的中學、小學、幼兒園必須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建設項目分期進行的,應當按照規劃要求交付使用。

  規劃配套建設的中學、小學、幼兒園,未經市政府批準,不得改變使用性質。

  本規定修改前配套建設的幼兒園的產權歸屬,適用當時的規定。

  第八條、嚴格控制拆遷或占用中學、小學、幼兒園的校舍或場地。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校舍的,拆遷人應當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優先就地、就近安置,并按原面積和用途歸還產權,互不計價;因城市建設需要占用學校場地的,應當就近按原面積補還。

  第九條、禁止將中學、小學、幼兒園的規劃預留建設用地改作他用。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必須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市政府批準。

  第十條、因市政建設等確需臨時占用中學、小學、幼兒園建設規劃預留建設用地,必須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批,并向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禁止在批準臨時用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教育建設需要時,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應當按規定的期限自行拆除,不予安置和補償。

  第十一條、不得在中學、小學、幼兒園的現有用地內興建教工住宅。

  不得在中學、小學、幼兒園的現有用地內興建與教學無關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因特殊情況確需建設的,須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市政府批準。

  第十二條、未經市政府批準,擅自批準調整中學、小學、幼兒園規劃預留建設用地的,批準文件無效,調整的土地由市政府責令退回。

  第十三條、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批準書,擅自占用、改變中學、小學、幼兒園建設用地的,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違反本規定,未按規劃要求配套建設中學、小學、幼兒園或者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的,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配套建設中學、小學、幼兒園的投資額百分之十至二十的罰款。

  第十五條、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玩忽職守,濫用權,造成損失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規范學校的辦學行為,促進教育的改革發展,不斷提高辦學質量和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小學管理規程》及有關法律、法規,建立與我校教育教學運行機制相適應的現代化管理制度,特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z縣樂康鎮第二小學,位于z縣城松嶺路。屬z縣樂康鎮主管的全日制公辦小學,上級主管部門為z縣教育局。教學語言是普通話。使用的文字是國家的規范漢字。

  第三條:學校的辦學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縣、市級一流校風、一流隊伍、一流設備、一流校園、一流管理、一流質量的素質教育一級甲等學校。

  第四條:學校的辦學目標是以鄧小平“三個面向”為指針,堅持辦學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宗旨,適合社會發展和學生自身發展的需要,全面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促進學生生動活潑地主動發展,形成以少年軍校和游泳項目為主要特色,把學校創辦成“學校有特色、教師有特點、學生有特長、科研有成果”的學校。

  第五條:學校以“文明守紀、勤奮健美”為校風、“嚴謹治學、改革創新”為教風、“勤學苦練、開拓奮進”為學風。

  第二章學生及學籍管理

  第六條:學校招收服務區域內年滿七周歲的兒童免試入學,實行秋季招生。適齡兒童必須在家長帶領下,持入學通知書及有關證件按時到校辦理注冊手續,才能正式取得我校學籍。

  第七條:插班生必須符合上級的有關規定,經學校同意,方可持有關證件來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

  第八條:全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教育部頒發的《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以及本校的規章制度制度。

  第九條:學生因事或疾病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教導處批準。因病無法繼續學習,病假時間超過一個月,必須具備縣級以上的醫院證明,由學校轉呈中心校或教育局批準后,方可休學。學生休學時間超過三個月,復學時根據該生的實際學歷程度,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意見,再由學校決定編入相應年級。

  第十條:評價學生要符合教育方針、義務教育的性質和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實行等級制度,用正面鼓勵的評語激勵學生進步。切實做好學習有困難學生輔導工作。取消留級制度制度。

  第十一條:學生修業年限為六年,修業期滿且成績合格者,發給小學制度書。

  第十二條:大力表彰品學兼優以及某一方面表現優秀的學生。學校設立三好學生和優秀少先隊員等項目獎勵學生。每學期由各教學班提出初評名單,經上報學校批準后,頒發榮譽證書。

  第十三條:對犯有錯誤的學生要進行批評教育。對極個別錯誤比較嚴重的學生,由班主任整理材料,寫成書面報告上報學校。然后由校務會議討論,按該生錯誤的輕重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小過或記大過的處分。對受處分后有較好表現的,可以提請校務會議討論批準,撤銷處分。不得開除學生。

  第十四條:要防止學生中途輟學。發現學生輟學的班主任先作家訪規勸,再報告學校,由學校做工作,如不能規勸成功,學校再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使其復學。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五條: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發布的課程計劃、課程標準,開齊課程,開足課時。要充分發揮學科課和活動課的整體功能,為學生的全面發展奠定基礎。學校的其他各項工作均應以有利于教育工作的開展為原則。

  第十六條:認真貫徹《小學德育綱要》,將德育擺在重要的位置,校長全面負責,全校教職工全員參與,真正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要根據小學生的特點,根據德育工作總目標,堅持以“五愛”為主線,以日常行為規范教育為基礎,對學生進行文明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和心理健康品質教育。幫助學生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為逐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奠定基礎。

  第十七條:學校在每個教學班設置一名班主任,班主任負責管理、指導班級工作。班主任教師要同各科任課教師、學生家長密切聯系,了解、掌握每個學生的各方面情況,協調配合對學生實施教育。班主任教師每學期要根據學生的操行表現,寫出鼓勵性的評語,對學生作出綜合客觀的評價。

  第十八條:堅持因材施教的原則,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重視基礎知識教學和基本技能訓練,激發學生興趣,培養正確的學習方法和良好的學習習慣。

  第十九條:嚴格按照上級教育部門頒布的校歷安排全校工作,不得隨意停課,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課的,要上級教育部門批準。

  第二十條:加強教學全過程的管理,認真抓好備課、上課、作業、輔導、檢測等五個環節的工作。要認真備課,學習新課程標準,明確教學目標以及學科的編排體系,結合教材和學生的認知特點選擇教學方法,精心備課。要上好課,明確目標、抓住重點、突破難點,合理分配教學時間,挖掘課堂一切有利因素,有機滲透思想品德和環保意識教育。要精心布置和認真批改作業,學生課外作業內容要精選,難度要適度,數量要恰當,原則上一、二年級不留書寫的家庭作業,三、四年級作業量控制在30分鐘左右,五、六年級控制在一個小時以內,批改作業要及時,批改符號規范。要認真輔導,體現因材施教的原則,有針對性進行提優補差的輔導,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第二十一條:教材使用必須符合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教學時,要充分發揮教材的優勢,注意揚長避短,穩妥地實施素質教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其他學科通過平時考查評定成績。學校不以考試成績排列班級、學生的名次,或對教師進行考評。

  第二十二條: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營造濃郁的科研興教氛圍,提高教師參與課題研究的熱情和科研水平,構建“理念水平高、教學業務精、創新意識濃、科研能力強”的科研隊伍,完成好課題研究工作。

  第二十三條:要上好音樂、美術課,其他各科也要按照不同的特點,發揮美育功能。體育、音樂、美術、信息、自然、英語要到操場和專用室上課,充分發揮專用室的作用。

  第二十四條:學生每日要在校用于教育教學活動的時間必須符合上級規定。節假日不得安排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第二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勞動教育,培養愛勞動、愛勞動人民和珍惜勞動成果的思想。要愛護公物,愛惜書籍文具,不浪費糧食。培養自我服務、家務勞動、公益勞動和簡單生產勞動的能力,養成勞動習慣。

  第二十六條:充分利用紅領巾廣播站,堅持每天30分鐘的節目播放,辦好校園新聞,開設廣播系列講座節目。

  第二十七條:加強學生課外興趣小組活動指導,密切注意與學生家庭、社區等校外活動機構的聯系,開展有益的活動,安排好學生的課余生活。

  第四章人事、行政、組織管理

  第二十八條:我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的行政工作。

  第二十九條:校長應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由辦學單位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任命,主任等人員由校長提名,按有關規定權限和程序任命或聘任。校長是學校行政最高負責人,對學校管理、教育、教學、行政、評價等工作全面負責。主要職責及權利如下:

  1、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國家的法律、法令、法規以及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規定;遵循教育規律和管理科學,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做好學校各項工作。

  2、決策權。校長有權根據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指令,在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的重大問題行使最后決策權。

  3、人事權。校長按有關規定權限和程序,有權對.中層干部進行任免或采用競聘方法;根據學校實際,有權對教職工聘任、解聘、分工與管理。

  4、財務權。對國家撥給的辦公經費等,校長有權決定使用方案,對校舍和設備,有權合理安排使用,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第三十條:學校建立教師名冊、學生名冊和其他統計表冊,定期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上報。

  第三十一條:學校建立、健全各種教師的考核檔案,每學期實行德、能、勤、績評估制度。按照有關政策及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精神,創造條件,充分引入競爭機制,優勝劣汰,擇優錄用,競爭上崗,加強對教師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努力營造成我校高尚的教師群體形象。

  第三十二條:教師在職培訓,堅持在職為主,自學為主,所教學科為主的原則,對全校教師繼續教育工作,逐步實現教師學歷大專化。40歲以下未達大專學歷教師要參加進修學習。

  第三十三條:學校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堅持每年召開一屆教代會(行政擴大會),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第三十四條:充分發揮黨支部、工會、共青團、少先隊及其他組織在學校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五條:學校建立健全教師管理、業務檔案、財務管理、室場管理、設備管理、安全工作、學習會議等制度。

  第三十六條:建立學校、社會、家庭的教育網絡,動員社會各界支持學校工作,成立家長學校和家長委員會,指導和幫助學生家長創設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提高教育效果。

  第五章體育、衛生、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全民健身計劃綱要》、《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堅持兩課、兩操、兩活動,保證課間十分鐘的休息,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以上的體育活動。建立學校衛生制度,設衛生室,派專人負責,建立學生健康卡,定期體檢,創設整潔優美的環境,保證學生身心的健康發展。

  第四十三條:學校的環境、校舍、設施、圖書、設備等應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教育、教學活動安排要符合學生的生理、心理特點。創造條件,不斷改善學校環境衛生和教學衛生條件,開展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習慣,預防傳染病、常見病。

  第四十四條:學校要加強安全工作,因地制宜地開展安全教育,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自我保護等教育,培養師生自救自護能力,嚴防學生各類意外事故的發生。組織學生參加文體活動、社會實踐、郊游、勞動等均應采取妥善預防措施,保障師生安全。

  第六章校產、經費管理

  第三十七條:我校屬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辦學條件和經費由縣財政提供。學校努力使校舍、場地、設施、教學儀器、圖書資料等符合自治區的規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學校遵照有關規定管理使用校舍、場地等,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改變其用途。要定期對校舍進行維修和維護,對侵占校舍、場地的行為,要迅速向侵權行為者的上級主管部門反映,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做好規劃,搞好校園文化建設,凈化、綠化、美化校園,創設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三十九條:學校要加強教學儀器、設備、圖書資料、文娛體育器材和衛生設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專人負責,健全借還登記手續,提高使用效率,每學期進行一次清點統計,有損壞或遺失的要視情況作出賠償。

  第四十條:我校嚴格執行上級教育和物價部門制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嚴禁向學生攤派錢物、代購學生用品及資料等。嚴禁亂收費。

  第四十一條:學校要合理使用經費,提高使用效益。要健全財經制度,大的支出要有經費預算和決算,并接受上級財務和審計部門監督,每學期各種財務收支情況須經學校清帳小組或上級有關部門的審核。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原先制定的各類章程制度凡與本章程相抵觸的,一律以本章程為準。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由學校行政辦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自20xx年5月起執行。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12

  為了規范師訓工作管理,全面提高教師素質,特制訂本條例:

  一、管理方式

  中小學師訓工作由文教局歸口管理,學校和個人不能對外聯絡函授等有關培訓事項,函授由文教局協調安排,自學考試畢業檔案必須由文教局簽章,其它形式的培訓(指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安排的培訓)學習在文教局統一組織安排下進行。

  二、師訓內容及要求

  1、政治素質:

  內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時事政治,領袖人物的理論著作等;

  要求:各校堅持每周不少于一個小時的政治學習時間,并做好筆記,學習筆記每學期不少于3000字。

  2、職業道德:

  內容:國家教育工會頒布的職業道德標準,《岳陽市中小學教師行為規范》,教育政策法規,敬崗愛業獻身教育的先進模范人物的優秀事跡或聽報告、講演等;

  要求: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職業道德、社會公德,遵守法律法規,學校每月舉行一次師德教育活動。

  3、業務學習:

  內容:新課程理念,現代教育技術、計算機、普通話,基本功達標和提高(鋼筆字、毛筆字、粉筆字、簡筆畫、普通話)學歷達標,教育學和心理學理論著作等。

  要求:

  ①全員接受新課程理論培訓;

  ②計算機達一級(專職教師達二級);

  ③普通話:語文科教師達二甲、其它科教師二乙以主;

  ④會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組織教學(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教師免試②、③、④項);

  ⑤45歲以下,三年以上教齡的教師必須具備合格學歷(必須是教育專業和國家承認的學歷,中學本科,小學專科);業務學習筆記每期不少于5000字。

  三、學歷培訓的申報及學習期間請假、經費報銷

  1、在職教師必須學歷達標并鼓勵學歷提高,凡學歷達標或提高的教師,必須寫出申請,先學校備案,后報文教局審核協調安排。

  2、在籍函授或自考教師,必須將所學專業和授課學校情況交本校,統一報文教局。

  3、學歷培訓原則上利用業余時間,不能影響教學,教學期間安排面授的,持通知報教務處審定,校長審核,報文教局審批請假手續,期間自付代課金,不享受學習期內獎金。

  4、參加全員短期培訓的可報銷學費,行政部門指定的培訓學習(主要指文教局或文教局同意)學習經費按政策予以報銷。

  5、學校憑文教局簽章的自學考試結業證每門報50元費用。函授學習,學校畢業證、檔案可給予一次性獎勵(自考畢業亦可另行獎勵)。

  四、紀律要求

  1、嚴禁弄虛作假,買賣文憑,一經查實取消學歷資格,收回獎金,并追究責任。

  2、學習期間要遵章守紀,學有成效;學習成績納入業務檔案,短期或指定性培訓活動按目標管理考勤細則記分。

  3、教師要學習工作兩不誤,因學習嚴重影響教學工作和教學質量的,學校可不予報銷經費,并按目標管理從重扣分。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現代學校管理制度,落實以人為本的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全面提高辦學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校全稱為泰順縣村筱鎮第二小學,住所地址為泰順縣村筱鎮楓林村玉溪西路4號,郵政編碼為325503。

  第三條 本校由泰順縣教育局舉辦,經泰順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校長由泰順縣教育局任命。

  第四條 學校面向學區學生招生,村筱鎮第二小學招生對象為五蒲、北坑、玉溪、大里洋、坡頭、楓林、竹園、徐坳等地適齡兒童。辦學規模為六個年級16個班級。

  第五條 學校主要任務:學校以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學生的主動發展為根本,不斷改善管理與服務形象,努力把學校建成“學生向往、教師幸福、社會滿意”的現代化品質學校。

  第六條 辦學理念:面向全體,全面育人,為學生的可持續發展奠基。

  第七條 校風:勵志、勤學、開拓、創新

  校訓: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教風:敬業、愛生、進取、奉獻

  學風:好問多思、求真求實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主持學校全面工作,中國共產黨村筱鎮第二小學支部委員會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教職工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學校。

  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分管學校教育教學、行政等具體工作。

  第九條 校長要加強教育政策法規、教育理論的學習,加強自身修養,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對學校實施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教育法令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規定,遵循教育規律,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制定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三)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職工隊伍建設。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并維護其合法權益;

  (四)發揮學校教育的主導作用,努力促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協調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十條 學校依靠中國共產黨村筱鎮第二小學支部委員會,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少先隊、民主黨派等組織的作用。

  中國共產黨村筱鎮第二小學支部委員會領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保證、監督教育方針的全面貫徹執行。學校少先隊組織開展適合青少年學生特點的活動,在推進素質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

  第十一條 學校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工會委員會是教代會常設機構。教代會每屆任期3年,每學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為有效,教代會進行選舉和表決,須經應到會半數以上代表通過方為有效。教代會的職權如下:

  (一)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審議學校發展規劃、學校工作計劃、重大改革方案,并對其提出意見或建議。

  (二)審議通過學校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各項規章制度及評價制度,審議決策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

  (三)評議、監督學校行政領導干部。

  (四)討論并向校長遞交教職工代表提出的各種提案,及時反映群眾的意見、要求,向各部門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十二條 學校設置教導處、安保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各司其職,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確保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第十三條 學校每周召開一次行政辦公會議。學校行政辦公會議是學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貫徹執行學校工作意見。行政辦公會議由校長主持,成員由校級黨政負責人和行政職能部門及工會、團、隊主要負責人組成。

  第十四條 學校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學校相關信息,以適當方式為學生及家長了解學生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

  第十五條 學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園制度,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生、防溺水、周邊環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第十六條 學校設立家長委員會,鼓勵家長關注學校事務,引導家長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決策,配合年級組開展日常教育教學工作。

  第十七條 學校接受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輿論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八條 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教育教學工作,學校行政領導要集中主要精力抓好、抓實。其他各項工作應有利于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設置各學科教研組長,統籌本教研組的教育教學工作,在教育教學方面向校長負責。

  第十九條 按照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課程計劃,開足開齊課程進行教育教學工作。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要充分發揮基礎性課程和拓展性課程的整體功能,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為學生全面發展奠定基礎。

  第二十條 積極開展教育教學(課題)研究,運用教育理論指導教育教學活動,積極推廣科研成果及成功經驗。

  第二十一條 建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德育工作領導小組。教導處具體負責全校的德育工作,全體教師是德育工作的主力軍,班主任是德育工作的中堅力量;充分發揮少先隊大隊部的協同作用。全體教職員工都要增強育人意識,樹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觀念,全面關心學生成長,做到領導管理育人,教師教書育人,職工服務育人。

  第二十二條 要積極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立體德育網絡。要注重各種教育的有機聯系,發揮教育的整體效應:班主任工作、思想品德課、少先隊工作,各種科技和文體活動、班級活動、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詢、校園文化熏陶、家庭教育、校外教育和社會實踐等,互相影響,互相滲透,潛移默化,陶冶情操。

  第二十三條 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班主任工作要扎實,成為學生發展健康心理的啟迪者和榜樣。班主任教師要同各科任課教師、學生家長密切聯系,了解掌握學生思想、品德、行為、學業等方面的情況,協調配合對學生實施教育。班主任教師每學期要根據學生的操行表現寫出評語。

  第二十四條 加強班級管理,加強對學生干部的培訓,充分發揮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每學期按《村筱鎮第二小學管理實施辦法》評選先進班。

  第二十五條 本著向課堂教學要質量的原則,認真落實新常規要求,深化教學改革,推進課堂教學創新,努力促進教師教學方式和學生學習方法的轉變,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六條 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部頒布的《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深化義務教育課程改革》等的要求開設課程。建立具有學校特色的基礎性課程、拓展性課程,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發展和正面個性的張揚。

  第二十七條 學校使用國家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的學科教材和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地方性教材、活動課程教材和研究性學習教材。不得要求或統一組織學生購買各類學習輔導資料。

  第二十八條 堅持各項教學常規制度,加強教學管理。嚴格按各科教學規范和和學校的有關規定開展教學活動。著重抓好教學設計和教后反思,促進教學相長。建立教師業務檔案,建立教學統計檔案和教學資料庫。

  第二十九條 建立科學的教學評價考核制度。學校要建立德、智、體全面評估教育質量的科學標準,既看卷面成績也參考平時作業情況、學習態度等,不按考試成績作為評定教師工作的唯一標準。確立從起點看提高,從基礎看變化的評價原則,全面、科學、客觀評價教師的教學業績。

  第三十條 學校重視體育和藝術工作。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學校體育工作的法規,通過體育課及其他形式的體育活動增強學生的體質。保證學生每天有1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上好音樂、美術課,其他學科也要從本學科特點出發充分發揮美育功能,培養學生健康的審美情趣及藝術特長。

  第三十一條 學校重視開展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根據我校實際,提出“人人進社團,周周有活動,個個有特長”的思路,開設校級社團。社團活動做到有組織、有管理、定時間、定內容、定方式地開展。加強對學生課外、校外活動指導,改變學生的學習方式、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

  第三十二條 學校積極營造民主、自由、科學的研究氛圍,構建對話、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嘗試和實驗。加強理論學習,以理論學習促進觀念轉變和認識的提高,指導教育實踐和教育研究,為科研提供堅實的理論支持。

  第三十三條 加強實驗室、圖書館、電腦房等教學場所的建設,滿足教育、教學、對外宣傳和管理的需要。努力構建數字化校園,滿足師生自主發展的要求。

  第四章 教師和職工

  第三十四條 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確保教職工的權利和義務,教職工應服從校長的領導,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十五條 教職員工必須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學校的章程和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學校的榮譽和利益,自覺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進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訓,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文化業務素質。

  第三十六條 學校保證教職工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三十七條 學校實行編內聘任、編外聘用的用人制度。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教職員工必須履行聘約,努力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和其他各種工作。

  第三十八條 學校重視班主任工作。建立健全班主任選配、聘任、培訓、評優等制度,按照《村筱二小班主任考核辦法》,切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升敬業精神、教育理念和業務能力。

  第三十九條 學校每學年對教職工進行一次綜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聘任、調整獎懲的依據。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職務評聘和評優評先等的首要內容。對于違法違紀、重大失誤,在校內外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教育批評和處罰,并在考核中執行一票否決。

  第四十條 教師和職工認為合法權益受到學校侵犯和對所受處罰不服的,可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第五章 學生

  第四十一條 學校實施小學階段的義務教育,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招收學校服務區內適齡兒童。

  第四十二條 學生享有法律規定的受教育權利,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 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與學校、班級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

  (三)在品行和學業成績上獲得公正評價,每學期獲得學業成績單;

  (四)對學校給予處理有異議,對學校、教職工侵犯其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

  第四十四條 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遵守《中小學生守則》,遵守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學生行為規范要求;

  (二)尊師愛校,團結同學,參加集體活動,促進身心健康,養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愛護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第四十五條 學校每學期對品學兼優或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績的學生予以表彰或獎勵。

  第四十六條 學校按照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實行學籍管理,健全學生學籍檔案,依法辦理學生轉學、休學等手續。

  第四十七條 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檔案,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定,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記入學生本人檔案。

  第四十八條 學校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采取切實措施,防止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非正常流失。各班如發現輟學學生,應及時向學校主管部門和行政報告。學校要依法主動與家長、學生所屬村委會或有關部門聯系,做好工作,使其復學。

  第四十九條 學校對違反《中小學生守則》、《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學生對所受處罰不服者,可按規定提出申訴。

  第五十條 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一定的幫助。

  第六章 學校與家庭、社會

  第五十一條 教育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學校、家庭、社會各方面的共同配合,建立社會教育網絡。學校要加強與家庭、社區等部門的聯系,搞好共建活動,優化育人環境,同時學校要發揮自身優勢,為社區的精神文明建設服務,建設一個文明祥和的周邊環境。

  第五十二條 學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選擇家庭教育有較好成效并熱心公益活動的家長,在征得對方同意的基礎上,建立學校家長委員會。保障家長委員會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

  第五十三條 學校每學年至少召開1次校級家長委員會會議,介紹學校發展規劃、教育教學工作和學校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問題的設想、措施,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取得家長委員會的支持和幫助。

  第五十四條 學校要求教師(特別是班主任)廣泛聯系家長,做好家庭訪問工作,使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形成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第五十五條 學校依托村筱鎮政府、派出所等單位,共同開展校園及周邊地區的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對行為偏差學生的教育,建設平安文明校園。

  第五十六條 學校依托社區,開發社區教育資源,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為學生創造服務社區和實踐體驗的機會。學校配合社區開放校內文化設施和體育場地。

  第七章 學校資產及財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 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學校對侵占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第五十八條 學校辦學條件及經費由學校舉辦者負責提供。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合理使用資金,用好、管理經費。每學年年初制定經費預算計劃。學校經費使用情況接受上級計財部門、學校工會經費審查小組的審查并定期向教代會報告。

  第五十九條 學校為全額撥款單位。學校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實行民主管理和財務公開,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六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基本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并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十一條建立和健全實驗室、圖書館、電腦室等功能室及運動場地的管理制度,使用各類教學設備、設施要登記。鼓勵和提倡教師充分使用現有設備和設施,充分提高教育教學效果,提高辦學效益。

  第六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收費政策,規范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各項教育經費。

  第八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報泰順縣教育局備案、核準之日起實施。

  第六十四條 學校根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本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以法律法規為準。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政策執行。

  第六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村筱鎮第二小學校長室。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14

  為了加強校園安全管理,保障師生人身安全,維護校園和諧穩定,結合上級部門要求,校園需實行封閉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除上學、放學期間,校門一律關閉。

  二、學生家長在學校大門處接送學生。周一8:00前、周五15:00后,家長可進入學校送放學生被褥和衣物。

  三、實行家長預約接待制度。每周五下午15:00-17:00為校長接待時間,家長可以通過電話提前進行預約。

  四、學校教職工憑工作證進入校園;施工人員應佩戴學校發放的施工證進出學校。

  五、門衛人員需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進行登記,寫明進出校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系,經確認后方可入校。酗酒、閑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及可疑人員嚴禁進校。門衛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嚴禁各種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

  六、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需外出應在門衛處進行登記。

  七、放學后,學生因故需要返回學校,必須有家長陪同。若無家長陪同,門衛有權阻止學生進入學校。

  八、學校門衛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到指定停車區停放。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得入內(特殊情況除外)。

  九、上學和放學期間,安保人員和值班人員應在學校門前協助疏導師生有序出入,確保門前暢通。對在學校門前占道、滋事、取鬧等行為,應當及時制止,對不服從管理、危及校園師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的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十、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嚴禁串崗和脫崗現象發生;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時刻注意進出校園的人員及值班室周圍的情況。

  十一、學校家長會、開放日或其他活動需家長進入校園的,由學校安排人員值班和強化校內巡查,保障校園安全。

  十二、校園電子門禁系統完成后,電子門禁卡將作為進出學校的憑證。

  十三、本制度至20xx年3月23日起實施。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15

  一、聽從住寢教師和生活老師的管理,遵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二、寢室長協助住寢教師管理寢室,按時就寢,落實衛生制度,對學生做出勸說,口頭警告或交給老師處理。

  三、各寢室學生不準互換寢室,如需調換,需經老師批準。

  四、男生不準進女生寢室,女生不準進男生寢室,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需經老師批準。

  五、嚴禁亂竄寢室,如有事需經老師或寢室長批準。

  六、中午、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寢室,就寢后不允許私自離開寢室。

  七、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寢室,若有特殊情況,需報告生活老師方可進入。

  八、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臟水。

  九、不私自拿別人的物品,室內不準存放貴重物品和現金,不準自帶火種,私自接電,點蠟燭看書等。

  十、嚴禁在寢室內吸煙、喝酒、打牌、下棋、打鬧、攀爬樓梯護欄、時刻注意安全。

  十一、按時就寢,做到就寢時不隨便說話、不吃東西、不看書、玩手機等,確保休息時間和質量。

  十二、起床后,認真整理內務、床單平展、直,被子疊放要四棱上線成豆腐塊。床上不亂放衣物,床下、地面要干凈;物品擺放到指定位置,把鞋放在鞋架上。

  十三、遇到突發事件或突發疾病,及時報告住寢老師和生活老師。 本制度從20xx年11月17日執行。學校根據以上條例,對表現不好的`寢室和個人通報批評;對文明寢室和表現好的個人進行表揚。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現代教育發展需要,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學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學生與教職工合法權益,全面提高辦學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校全稱為泰順縣陽雅鎮中心小學,住所地址為泰順縣陽雅鎮官口南街34號,郵政編碼為325506

  第三條 本校由溫州市泰順縣教育局舉辦,經泰順縣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本校為實施六年制(小學)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教育機構,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條 學校面向學區學生招生,招生對象為陽雅鎮(不包括柳峰、松垟)區域。辦學規模為六個年級36個班級。

  第二章 辦學理念與學校文化

  第五條 學校辦學理念:主動學習,實踐創新,全面發展,學有所長。

  第六條 以現代化的教育思想和管理理論為指導,學校圍繞著“促進學生的素質發展,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促進學校的品位發展”辦學目標,努力把學校建成“學生向往、教師幸福、社會滿意”的現代化品質學校。

  第七條 學校牢固樹立“質量立校”的觀念,以課堂教學為主陣地,立足課堂,向有效教學要質量。學校教學工作目標明確,年度工作計劃,學期工作計劃,每周工作要點,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落實。教學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層級清晰,職責明確。學校致力于建設一支優秀的師資團隊,努力提高教師隊伍的素質,為學校可持續性發展提供保障。

  在成長的過程里,學校以人為本,關注全面質量,促進個性發展。學校一直把營造書香校園作為校園文化、德育建設的重要內容。現在班班設有讀書角,有讀書計劃,有讀書活動。同時通過開展主題鮮明的體育節、藝術節、科技節等一系列主題活動,促進了學生的個性發展。開展感恩教育,珍愛生命、綠色教育等階段性主題教育活動。DIY創意室、魅力奔跑社、七巧美畫室、啟智棋藝室等十多個社團的建立,搭建起學生成長的舞臺;大課間體育活動、象棋興趣活動、“我愛乒乓球”活動的開展,讓學生從課本走向書籍,從教室走向操場。

  第八條 學校認真施行“一訓三風’。

  校訓:博雅·陽光

  校風:一言一行,雅風修禮,一朝一夕,以禮養德。

  教風:雅量高致,勤耕細耘。

  學風:讀雅篇,存雅望,行雅事,樹雅像。

  第九條 學校校標:圖案釋義--“Y”是陽雅鎮小字母首拼構成了一個人的樣子,向上伸開雙手代表積極向上,綠色的人形看著又像一棵小樹苗;地下是一本攤開的書,又是一雙手的變形,用了大地的顏色;圖案寓意學生是小樹苗,書本就是滋養樹苗的大地,又有教師雙手精心培護的意思。外圍用天藍色作為底色,那是天空的顏色,寓意小樹苗茁壯成長可參天。

  第十條 學校按照依法治校、規范辦學、自主發展的要求,定期制訂五年發展規劃,并形成和健全自評機制,促進學校可持續發展。

  第三章 學校治理結構與運行機制

  第十一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主持學校全面工作,中國共產黨陽雅鎮中心小學支部委員會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教職工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學校。

  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分管學校教育教學、行政等具體工作。

  第十二條 校長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規章制度、工作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檢查和評價;

  (三)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和指示;

  (四)領導學校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完善崗位設置,維護學校秩序;

  (五)負責學校日常事務管理,主持校務會議審議重大事項并作出決策;

  (六)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大力推進素質教育;

  (七)負責教職工隊伍建設,促進教職工全面發展;

  (八)負責學校財務、基建及重要設施設備購置的審批;

  (九)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十)組織協調學校與政府、社區、家庭等方面的關系,為學校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十三條 學校依靠中國共產黨陽雅鎮中心小學支部委員會,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組織的作用。

  中國共產黨陽雅鎮中心小學支部委員會領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保證、監督教育方針的全面貫徹執行。學校少先隊組織開展適合兒童、少年學生特點的活動,在推進素質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

  第十四條 學校建立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

  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審議建議權、審議通過權和評議監督權。凡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和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有關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的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學校工會作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落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學校設置校長辦公室、教導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各司其職,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確保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第十六條 學校建立校務委員會,負責審議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和其他重要規章制度、人事與財務方案等校內重大事項;建立家長委員會,增進家校溝通,保障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教育教學等工作。

  第十七條 學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學校重大事項應在黨政主要負責人醞釀提議、充分調研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召集并主持校務會議審議,經集體討論,由校長作出決定并組織實施。中國共產黨陽雅鎮中心小學支部委員會發揮監督保障作用。

  凡屬教職工(代表)大會職權范圍的事項,應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第十八條 學校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學校相關信息,以適當方式為學生及家長了解學生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

  學校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學校建立檔案室,加強檔案資料的建設和管理。各職能部門做好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學校建立校史室,重視教育歷史物證遺存保護,發掘和弘揚校本優秀文化傳統。

  第十九條 學校建立健全校內權益救濟制度,保障學生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學校建立健全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和校內教師申訴處理委員會,明確受理學生和教師申訴的部門和程序。

  學校建立健全爭議調解機制。通過工會爭議調解委員會,就教職工與學校的勞動(人事)爭議進行調解;通過家校調解委員會,就學生、教職工、學校間的民事糾紛進行調解。

  第二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園制度,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生、健康、周邊環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依法進行善后處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記管理和審計等管理部門的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立健全年段組、教研組、備課組等教育教學基層管理機制。

  年段長負責本年級的德育、教學工作,統籌教師分工與管理、年級教育活動、學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組長負責領導、組織教師開展各類教學研究。教研組定期開展教學研究活動,按學校安排參加各種培訓和學習活動,貫徹落實教學計劃,完成各項教學任務。

  備課組長負責組織本組教師進行集體備課和教學研究活動,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二十三條 學校采用班級授課制,力求因材施教。

  漢語言文字為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學校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字。

  學校堅持以教學工作為中心,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探索適應素質教育的課堂教學新模式,采用現代化教學技術,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為學生的全面發展奠定基礎。

  學校按國家及省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教學大綱課程計劃,開全科目,開足課時,并嚴格執行作息時間表、課程表及教學進程,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課,特殊情況的停課需經上級領導批準。

  學校統一按上級規定征訂教材,任何人不得擅自推銷學習資料。教導處認真管理和積極使用教學設施、儀器設備、文體器材、圖書資料,尤其要提高現代化教學設施的使用效益,同時做好各類教育教學資料的收集與歸檔。

  嚴格控制學生作業量,確保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回家作業,三至六年級學生平均書面家庭作業量每天不超過1小時。

  每學期三至六年級進行一次統一的期末測試,并及時做好質量分析。

  第二十四條 本著向課堂教學要質量的原則,認真實施“五個三”常規工作,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按時上下課,嚴禁曠課、不按課表上課、隨意調課等現象。

  遵循“學生主體理念”、“面向全體理念”、“全面發展理念”,積極推進“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學方式,構建民主、平等、和諧的生本課堂。

  積極鼓勵學生,讓每一位學生在嘗試中體驗成功。

  第二十五條 學校嚴格執行有關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的`法規規章,通過日常體育活動以及各類體育競賽活動增強學生體質,開展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健身習慣與基本的運動技能。

  學校通過體育課、課外活動等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年舉辦一次體育運動會和多次體育單項比賽。

  學校建立醫務室,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定期體檢,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及食物中毒。學校完善衛生工作制度,不斷改善環境衛生條件,在校園內實施禁煙。

  第二十六條 學校建立心理輔導(咨詢)室(站),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配備專(兼)職教師開展工作。

  成立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商討學校心理健康工作。每學年初制定計劃,學年末對相關工作進行總結。

  將心理素質教育納入學校工作日程之中,融進日常教育教學中。鼓勵老師開展心理教育研究。

  班主任工作要扎實,成為學生發展健康心理的啟迪者和榜樣,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結合起來,在指導班隊工作時,要發展學生良好的自我意識,培養自主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大力開展各種有益學生身心健康的心理教育活動,如聽講座、班隊活動、社區活動等,讓學生在活動中提高認識,全面促進心理素質的提升。

  杜絕有害學生心理健康的言行,如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在不適當的場合公開學生的隱私等。

  第二十七條 保證科技、藝術、勞動等各類綜合實踐教育的經費投入,并對學校專用教室進行配置和整修,各室配備管理員,制定管理員工作職責。

  以普及與提高相結合,課內與課外相結合的方式,提高學生的藝術素質和審美能力,豐富學生的課余生活,為學生終身喜愛藝術、學習藝術、享受藝術奠定良好的基礎。

  積極開展面向全體學生、經常性、豐富多彩的藝術活動,并逐步使其規范化、制度化。大力推進體藝特色學校工作,定期開展好藝術節和科技節,鼓勵人人參與。

  根據我校實際,提出“人人進社團,周周有活動,個個有特長”的思路,開設校級藝術社團。社團活動做到有組織、有章程、有管理、有考勤,定時間、定內容、定方式地開展。

  第二十八條 教學中注意培養學生運用信息技術的興趣和意識;培養學生的信息技術素養。

  教師要加強本學科專業技術知識的學習和技能的提高,教學語言簡明、準確、規范,注意使用專業術語。

  充分利用信息技術為教育教學服務;完善校園網,使之成為學校和社會、家庭,教師和教師,學生和學生之間的互動、學習平臺。

  第二十九條 學校營造民主、自由、科學的研究氛圍,構建對話、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學校鼓勵教師著書立說。

  學校教育科研工作由校長主管,下設分管領導。通過制定學校科研管理制度,使學校教育科研工作在課題申報、中期管理、具體實施、獎勵等方面更加規范。

  加強理論學習,以理論學習促進觀念轉變和認識的提高,指導教育實踐和教育研究,為科研提供堅實的理論支持。

  學校為提高教師的理論水平和研究能力創造條件,聘請有關專家來校指導課題的研究,鼓勵教師走出去參觀學習,及時為課題研究的進行提供相關的資料和書籍。

  第五章 學生管理

  第三十條 學校實施小學階段的義務教育,按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招收學校服務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實行秋季始業。不屬學校服務區內的新生,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入學手續。

  第三十一條 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與學校、班級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

  (三)在品行和學業成績上獲得公正評價,每學期獲得學業成績單;

  (四)對學校給予處理有異議,對學校、教職工侵犯其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二條 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遵守《中小學生守則》,遵守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學生行為規范要求;

  (二)尊師愛校,團結同學,參加集體活動,促進身心健康,養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承擔在學生自治活動中當選職務的相應職責;

  (五)愛護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三條 學校按照省、市、縣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實行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嚴格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程序。

  學校對修完修學年限內規定課程且綜合素質、學科學習業績合格的學生,準予畢業。

  第三十四條 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手冊,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定,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記入學生本人檔案,并為每個孩子建立學生成長電子檔案庫。

  第三十五條 學校對德智體美諸方面均表現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績或進步顯著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并記入學生本人檔案。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并和監護人進行積極溝通。

  第三十六條 學校建立少先隊組織,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學生干部一般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學校支持學生自治,鼓勵學生參與校園民主管理,通過選舉、演講、辯論等方式在校園內學習民主生活方式,培養現代公民素養與健康人格。

  第三十七條 學校建立健全學生評教、評校制度,支持學生參與班級和學校的民主管理與監督。

  第三十八條 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合法權益,學校及教職工應當做到:

  (一)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充分發展。不得歧視學生。

  (二)尊重學生人格。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嚴禁用諷刺、威嚇等方式給學生心理造成傷害。

  (三)尊重學生隱私。保護學生個人信息,未經學生及其監護人同意,不得隨意使用、披露學生個人隱私。

  (四)不得非法收繳學生財物。為保護學生安全、保障校園秩序,可以對學生違紀的相關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處理,但應及時與監護人聯系。

  第六章 教職工管理

  第三十九條 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公開招聘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依法實行學校用人制度。

  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四十條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參加教育教學科研、學術交流,加入專業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五)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重大事項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或處分有申訴權;

  (六)使用學校設施設備、圖書音像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七)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一條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規范、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為人師表,忠誠于人民教育事業;

  (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學校工作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和崗位職責,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識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弘揚愛心與責任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踐行以生為本理念,終身學習,與時俱進,不斷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二條 其他職工按照合同履行崗位職責,學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第四十三條 學校制定教師專業發展、師訓計劃,鼓勵和支持教師參與教學研究、考察交流和進修培訓,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第四十四條 學校保證教職工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四十五條 學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選配、聘任、培訓、考核、評優等制度,切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升敬業精神、教育理念和業務能力。

  教師應當遵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享受相應待遇與權利。

  第四十六條 學校建立教職工業務檔案,每學年對教職工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和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轉崗、解聘、晉升工資、實施獎懲等的依據。

  學校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職務評聘、進修深造和評優評先等的首要內容。

  第四十七條 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

  第七章 學校資產管理

  第四十八條 學校開辦資金人民幣309萬元。

  學校具體經費來源財政全額撥款。

  第四十九條 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學校對侵占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對學校財物造成損壞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五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

  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基本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并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學校加強對體育室、儀器室、圖書室、實驗室、音樂教室、計算機房等專業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教學設施、儀器設備、體育器材、圖書音像資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的閑置和浪費。

  第五十一條 學校如遇因政府規劃調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并、分立或終止時,應當及時制訂保護學校資產安全的方案,并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五十二條 學校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學校財務工作在校長領導下開展,實行民主管理和財務公開。

  學校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學校依法向政府部門提出年度預算安排意見,經批準后執行,并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

  第五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不收教育費政策。

  第五十四條 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八章學校與家庭、社會關系建設

  第五十五條 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系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

  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聘請兼職教師和校外學生輔導員。

  學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區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校外教育活動。

  第五十六條 學校遵循民主、公開、自愿的原則,組織家長選舉成立家長委員會。

  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做好學校與家庭的溝通。在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家校矛盾等方面做好協調工作。

  學校建立與家長委員的聯席會議制度,匯報學校發展規劃及其進展、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和幫助。

  第五十七條 學校發揮家長委員會功能,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學校建立教師與家長的日常聯系機制。教師、特別是班主任應密切聯系家長,做好家庭訪問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第五十八條 學校通過加強內部建設,樹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應區域內發揮積極作用,服務于學習型城鎮建設。

  學校配合社區開放校內文化設施和體育場地。

  學校依托社區,開發社區教育資源,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為學生創造服務社區和實踐體驗的機會。

  第五十九條 學校依托社區、派出所,共同開展校園及周邊地區的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對行為偏差學生的教育,建設平安文明校園。

  第六十條 學校建立校友會組織,發揮校友的宣傳、橋梁、教育、助學、咨詢等作用,促進學校發展。

  第六十一條 學校開展校際互動合作,不斷擴大對外交流,拓展教育視野,提升辦學水平。

  第九章 附則

  第六十二條 學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統領下的學校規章制度體系。規章制度的立、改、廢均依照民主程序進行。

  第六十三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務委員會審議,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并經泰順縣教育局同意備案之日起實施。

  第六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政策執行。如有抵觸處,以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為準。

  第六十五條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務委員會或1/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提議方可進行,經校務委員會審議,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報泰順縣教育局同意備案后生效。

  第六十六條 本章程由校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17

  備課是上課的必要準備,是教師研究教材、研究學生、確立目標、選擇教法、實施教學的過程。為了使教師適應當前教學改革的發展變化,全面落實現代教育的新思想、新目標,切實改進教學方法,真正發揮備課的作用,特提出教師備課的基本要求。

  1、每個教師必須認真備課,寫好教案才能上課,不能“打無準備之仗”和“信口開河”。教師必須認真鉆研教材,掌握好本冊教材的重點,與前后教材的內在聯系及函接,各單元之間的知識聯系。教師必須弄懂教材的知識,以保證準確、無誤地深入淺出地傳授給學生。

  2、備每一課必須做到:

  ①備教材:分析教材的重點、難點,確定教學目的要求要明確、恰當。要分節備課。

  ②備教法:教師應不斷探討新方法,幫助學生掌握重點,突破難點。

  ③備學生:根據本班學生實際,既使中下生能學會應掌握的基礎知識,又能讓學生的智能得到發展。

  ④備練習:改革課內外練習的形式,激勵學生愛練 ,善練、減輕學生課外負擔。

  3、每課的教案應包括教學目的要求(智能與思想教育兩方面)、教學內容、教學方法與步驟、必要的答案、練習的安排、作業的設計以及教具準備等內容。

  4、建立“集體備課、資源共享、個人加減、課后反思”的備課制度。各年級備課組要每周組織一次集體備課。可利用校園網的優勢,備課小組成員根據本學期的教材,可以電腦備課的形式,分擔一至兩個單元的備課任務,實現集體備課,資源共享。

  其他教師在他人的教案上根據自己的教學特點與本班學生的特點,把修改的意見寫在自己的備注欄內。修改意見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去考慮:

  1、總的設計思路是否符合我的學生

  2、我的學生還會在課堂中出現哪些問題?我將如何解決

  3、本教案的哪幾個環節使我得到啟示,并在自己的課堂教學中運用?課后反思也應有自己的個性。

  電腦必須按以下六個環節操作:組長分配任務——組員獨立備課——教研組集體討論修改后下發教案——上課教師再修改后執教——撰寫課后反思——集中交流反思。提倡在語文書上圈圈點點。

  5、語文教學要加強優秀文化熏陶,促進學生可持續發展。開展“與圣賢為友,與經典同行”文化經典(成語、古詩、格言、歇后語、諺語、名著……)誦讀活動,及早讓兒童接受傳統優良文化的教育。每個年級要有自己的特色,并把每周誦讀內容在期初做好計劃,周周落實。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18

  一、目的:

  培養學生熱愛集體、愛護公物、勤儉節約的文明行為習慣和自我管理能力,保持教室的整潔優美,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切實加強班級的財物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二、具體要求:

  1、人人有責,保管好班級財物,包括投影儀、實物展示臺、電子白板、課桌凳、黑板、講臺、門窗、窗簾、儲物柜、保潔工具等。

  2、學生每人一桌一凳實行定人定物個人包干,不在課桌、方凳上亂涂、亂寫、刻劃,課桌凳移動小心輕放,做到文明使用。如屬質量問題,桌凳自然損壞,班主任及時與總務處聯系,以便維修;如屬于學生人為損壞,該生要承擔維修的責任。

  3、節約用電,不開無人燈、長明燈,放學離開教室前關燈、關電風扇,每班指定專人管理,養成良好的節電習慣。

  4、教室內所有電教設備必須教師親自管理,確保教學正常使用。

  5、班級值日生要愛惜勞動工具,禁止亂扔亂拋,不把工具丟棄在包干區,每學期學校都將實行以壞換新的配備方法。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19

  為進一步推行我校安全建設,保護學生上放學安全,我校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在上下學時段設立執勤護學崗,切實維護校園周邊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一、組織領導

  以學校校長為組長護學崗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學校安全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劉佳老師擔任,成員由門衛、值日教師、值班人員、班主任組成。具體負責護學崗建設的組織實施,制定工作方案,推進護學崗建設,確保此項便民利民措施取得實際成效。

  二、目標任務

  通過設立執勤護學崗,落實相關警種、部門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和校園周邊重要路段的安全保衛責任,進一步整肅校園周邊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園周邊治安環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發生,全力確保學生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護學崗人員組成

  護學崗參勤人員由學校保衛人員、校園保安、值班教師、群防群治力量組成。派出所結合本地實際,統籌安排校警

  (二)護學崗職責任務

  1、護學崗應當根據所在學校、幼兒園實際情況,在早、中、晚上學、放學前30分鐘裝備整齊,到崗到位,清理校園周邊治安環境,疏導和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學生出入學校的安全。設立的護學崗人員應在校門宣傳窗口予以公示,非制式著裝人員在護學執勤時應佩戴“護學崗執勤”袖標或袖籠。

  2、保安人員加強上放學高峰時段門衛值守,嚴格實行外來人員、車輛登記準入制度,防止社會閑雜人員混入校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3、對校園周邊治安復雜區域以及學生兒童上學、放學途經主要路段進行巡邏盤查,及時發現和化解安全隱患,消除影響學生兒童安全的危險因素。

  4、對校園周邊主要交通路道上違規停放的車輛、占道經營的小商小販進行清理,確保道路交通暢通。

  5、監督學校落實校車“五不出校制度”(校車車況不良不出校、校車超員不出校、駕駛人資質不合格不出校、校車證件不齊不出校、照管教師未到位不出校),全力確保校車出行安全。

  6、每月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一次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學生兒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

  (三)相關部門、警種職責

  1、派出所在設定的范圍內落實護學崗執勤力量,并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確保各項職責任務落到實處。

  2、加強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加大交通指揮管理力度,健全完善交通標志、人行橫道等交通安全設施。

  3、積極開展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重點人員排查管控、情報信息搜集掌握等工作,并加強對校園周邊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特種行業、等場所的常態管理。

  4、針對校園周邊治安、交通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或集中整治;要協調縣綜治、教育行政部門,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發揮群防群治優勢,全力做好校園周邊地區安全防范工作;派出所要策動鄉鎮、街道綜治部門整合基層社會管理力量,對校園周邊復雜區域和學生上放學重要路段開展聯巡聯防,形成對校園周邊治安交通秩序齊抓共管的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在上下學時段設立執勤“護學崗”是學校進一步深化校園警務客觀要求,要充分認識護學崗建設的重要意義,積極謀劃部署,穩步扎實推進,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協作,實現聯動防控。

  要結合學校周邊實際情況,確定護學崗設置的區域和路段,明確護學崗人員職責分工,落實對各區域開展巡邏防控的責任,形成相互配合、整體聯動、快速反應機制,最大限度發揮整體效能。

  (三)靈通信息,及時上報情況。

  要結合工作實際,及時上報在護學崗建設中的先進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斷總結和推廣經驗,將便民利民舉措真正抓好落實。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20

  1、全體教師應積極主動地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機構組織的各級各類競賽、論文評選、“四個一”評選和主題班隊會方案評選等活動。

  2、教師參加優質課競賽、基本功競賽和承擔各級各類公開課、觀摩課、研究課、主題班隊會的具體負責人為教研組長或大隊輔導員,教導處(教科室)或德育處負責協調指導。

  3、各級各類論文評選、“四個一”評選和主題班隊會活動方案評選,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材料上交教導處(教科室)或德育處,然后教導處(教科室)或德育處組織人員進行評選,再上報上級部門。

  4、各類競賽、評選活動揭曉后,教師將獲獎證書在教導處、德育處登記(無獲獎證書的,以教導處、德育處認定為準),再按《李白河小學教職工學月考核細則》和《李白河小學班級常規管理考核方案》,對教師進行獎勵。

  5、各級各類公開課、觀摩課、研究課和主題班隊會,視其級別和效果,按《李白河小學教職工月考核細則》中“優質課獎”進行相應獎勵。公開課、觀摩課、研究課靠中檔,主題班隊會靠高檔。

  6、科研課課題獲獎,視其成果級別和效果,按《李白河小學教職工月考核細則》中“重大貢獻獎”給予相關人員的獎勵。

  7、經驗論文和宣傳文章在公開發行的報刊、電視上發表或播出,教師將相關證明件在教導處、德育處登記,經審查核實后,視其級別和效果,按《李白河小學教職工學月考核細則》中“經驗論文獎”靠高檔獎勵。其中宣傳報道類按教育局和學校有關規定再進行專項獎勵。

  8、以上所有獎勵,均與教師本人的年度考核、評優、評先、晉級等掛鉤。

  9、其它未盡事宜以學校教導處(教科室)和德育處認定為準。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21

  一、騎自行車入校門一律下車,自覺遵守學校管理制度。

  二、自行車一律自覺停放整齊,不得隨意亂放,校園內不準騎車。

  三、講文明,講禮貌,室內要做到“三輕”(走路輕、說話輕、關門輕),不得到處亂寫亂畫。

  四、要愛護校園的一切設施,要愛護花草樹木,不得踐踏與攀折。

  五、保持校園環境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

  六、放學后學生一律不能在校園內玩耍、逗留或在教室內停留。

  七、嚴禁在校園內停放外單位的處理。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22

  安全是學校工作的第一要務,為了切實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落實各自的責任,特制訂制訂。

  1、學校教職員工人人都是安全員,按照學校安全責任區域(以班為一區域)的劃分,該區域負責人為區域范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區域范圍內的人、事、物的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并及時上報。安全實行誰分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安全責任制。

  2、第一責任人必須把各自區域的安全隱患以及書面形式及時向安全員或學校安全領導組成員匯報,不報或隱瞞不報者則發生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負主要責任。

  3、對上報的安全隱患,因安全員或安全領導組未及時采取措施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相關部門(人)負主要責任。

  4、因第一責任人敷衍失職,不仔細檢查,而被安全員或安全領導組查出的未上報的安全隱患,則第一責任人負主要責任。

  5、安全領導組查出的未上報的安全隱患,第一責任人負直接責任,安全員負連帶責任。

  6、對安全管理松懈,事故隱患整改督促不力,安全經費投入不足、人員安排不到位,由主要監督領導負主要責任。

  7、在學校或上級有關部門安全檢查中發現部門(區域)負責人,安全監管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一次警告、二次通報批評,造成后果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23

  (一)實驗教學計劃

  1.各科教師對實驗教學必須制訂總的和分學期的教學計劃。并于上學期末或本學期初交教導處和實驗室各一份。計劃應分年級列出實驗課題、實驗類型、實驗時間等。

  2.實驗室應根據實驗各科教學大綱、教材和任課教師的實驗教學計劃,制訂本學期實驗室工作計劃。計劃應包括實驗室使用安排,儀器和實驗材料的購置及儀器的檢查和維護等。

  (二)實驗教學的組織與實施

  1.教師按照實驗教學計劃認真備課,寫好教案,填寫《實驗通知單》,按規定的時間交實驗室并檢查所用儀器和器材的準備情況,試作實驗,做到“心中有數”。

  2.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課前預習,明確實驗目的,掌握實驗原理,并劃分實驗小組,強調實驗紀律,重視安全操作教育。

  3.實驗室按照《實驗通知單》積極準備實驗,使需要的儀器處于完好狀態,備足藥品和材料,檢查通風、電源、水源及其它設備。

  4.任課教師和實驗教師應巡回、耐心指導學生進行實驗,發現問題給予啟發引導,及時解決,但不可代替學生做實驗。

  5.實驗結束后,任課教師應及時小結實驗情況,對實驗中普遍存在的問題作出講評,并指導學生完成《實驗報告》。

  (三)實驗教學的評估和考核

  1.實驗開出率的考察統一使用規范表式,包括《年級學科實驗登記表》(實驗教師和任課教師共同填寫);《學科實驗開出率情況統計表》(實驗教師匯總);《學校實驗開出情況統計表》(實驗教師匯總》。

  2.對學生實驗能力和技巧的考察以現場操作為主,并輔之筆試與口試考核學生的理論分析和思維能力。

  3.對學生的考察應堅持實踐性、基礎性、全面性、可行性及可信度原則。

  4.對教師的考察除通過教案、實驗教學計劃和實驗登記表外,還可用表格進行調查。

  5.所有考察的登記表、統計表、調查表等,都應作為實驗教學資料存入教學檔案。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24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否則不得同意進入學校。

  3、外來車輛禁止進校門,如需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4、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值班室等候。

  5、非放學時間,學生離校,要讓其進行登記,并查明原因,核實后方可讓其離校,不得隨意讓學生走出校門。

  6、安排好接送學生的家長。勸阻家長接送孩子到校門口,指定家長接送車輛停放地點。

  7、建立外來人員詢問制度,嚴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校園。

  8、負責學校校門內外的清潔衛生,阻止小商小販在校門口擺攤設點。

  9、配合學校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教學樓房門的關鎖工作,特別要做好晚上、星期日、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25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青州市廟子小學,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學校。

  學校地址:青州市廟子鎮廟子村

  第三條:辦學理念:以“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為辦學理念。

  第四條:辦學目標:在城鄉教育均衡發展的進程中,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為辦學理念先進、教育手段新、教學質量高、育人環境美、辦學特色鮮明的農村學校。

  育人目標:在最恰當的時期,用最恰當的方法,給學生最恰當的教育,使他們成為最優秀最完整的人才。

  管理目標: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人本化

  辦學特色:傳統文化熏陶、良好習慣養成教育

  學校校訓:讀經典書,做高尚人

  第五條:干部作風:勤政、務實、團結、廉潔

  教風:博學善導、愛生樂教

  學風:勤學善思、探索求新

  校風:明理、誠信,文明、和諧

  第六條:學校實施初等義務教育,學制為6年。

  第七條: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學校使用普通話的規范字。

  第八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負責學校行政工作。學校在廟子鎮教管辦直接領導下實施教育教學工作,同時接受上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檢查監督指導。學校實行全員聘用制,崗位責任制,責任追究制,績效工資或獎懲制。

  第九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工會監督、教代會民主管理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學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和監督,并定期通過學校教職工、學生家長、學生會議和社區調查等形式聽取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和批評,把學校辦成人民群眾滿意的學校。

  第十條:全面推行干部任期制、任期目標責任制和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制。干部任期一般為三年。任職期滿后,經考核合格需連任連聘的,須重新任命或聘任。學校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崗位目標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

  第十一條:學校設有工會委員會、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等行政職能機構。教導處負責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學校科研工作,總務處負責后勤保障及相關其它工作,政教處負責學生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有下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賦予的辦學自主權利:

  (一)重大事務決策權。在綜合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校長對學校的重大行政事務有最后決定權;

  (二)人事任免決定權。校長有權按規定程序任免中層干部,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聘用。

  (三)財務審批權。學校財務在校長的領導下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制。有對學校經費的合理使用權。重大基建維修、添置項目經行政研究或教代會通過并報請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有對績效工資的合理分配權。

  (四)教育教學工作的指揮權。積極實施三個“面向”的辦學方針,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

  第十三條:校長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遵循《憲法》和《教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依法治校,認真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嚴格執行教育教學法律法規,保證課程標準和教育計劃的實施。

  (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和匯報工作。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集體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五)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組織教師學習政治與鉆研業務,注意培養班主任、中青年教師和業務骨干。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定提高。

  (六)加快校園、校舍、教學設施、設備等硬件建設。

  (七)強化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潔從政,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團結協作,開拓進取。

  (九)領導組織教育工作,發動全體教職工堅持不懈地加強學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十)領導組織教學工作,堅持以教學為主、全面安排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開齊開足課程,正確指導教師進行教學活動。

  第十四條:副校長協助校長工作,是校長的助手,受校長的委托分管負責某一方面或幾方面的工作。分管副校長在分管部門代行校長職權,并承擔相應責任,除規定不準代行職權外,主管副校長須盡職盡責,履行相應義務,否則應受責任追究。

  第十五條:學校黨支部是學校的政治核心,應積極發揮其在貫徹執行教育方針和學校工作中的核心、監督和保證作用,除完成好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外,在學校的任務主要包括:

  (一)堅持黨要管黨的原則,認真抓好黨組織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組織建設,教育廣大黨員在學校各項工作中能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二)切實加強對學校工會、團隊的領導,充分調動群團組織的積極性。

  (三)加強對學校干部的培養、教育、管理和監督。

  (四)積極參加學校重大事項的決策。

  (五)支持校長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保證監督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各項任務的完成。

  (六)其組織機構及相關事項依照《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十六條:教職工代表大會與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

  (一)聽取校長(或分管副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等事關學校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二)評議監督學校的領導干部,建議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給教職工予以記功、晉升或處分、免職。根據區教育局統一部署,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

  (三)審議學校內部人事管理體制和績效制度改革方案及學校章程制度。

  (四)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在黨支部的領導下每學年召開一次教代會,對學校重大事項進行決策。

  學校教育工會接受學校黨組織和上級教育工會的領導,在學校中配合黨政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團結、教育廣大教職工,為推進學校各項工作、加強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建設、促進良好教風的形成發揮積極作用。其組織機構及相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

  第十七條:學校少先隊組織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要認真搞好自身建設,配合黨政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在團結、教育青少年學生推進素質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其組織機構及相關事項依照《中國少年先鋒隊章程》。

  第十八條:學校校長辦公會是學校的決策機構,決策學校重大事項,研究布置全面工作。行政會議是學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一般每周召開一次行政例會和分部門召開一次全體部門成員會議,行政例會由校長主持,成員為校黨政全體負責人和行政職能部門、工會主要負責人。主要工作為落實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貫徹執行和落實學校工作計劃。布置一周各部門工作,行政例會后分部門召開部門全體成員例會。貫徹執行行政例會精神,加強部門成員師德師風建設,布置部門工作。

  第十九條:學校設立校長信箱,廣泛征求教職工、學生、社會人士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調整行政工作思路。學校成立校務公開領導小組及校務公開工作組,認真做好校務公開工作。

  第二十條:在實施過程中,教導處、政教處和總務處要對分管的各個崗位制定相應的崗位職責及履行崗位職責考評細則,嚴格按細則考評并兌現獎懲。

  第二十一條:學校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

  (一)學校與教職工以簽定聘用合同的形式確定勞動關系,形成人員流動能進能出、職務崗位能上能下、工資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機制。

  (二)學校依據上級核定的編制數,聘用符合條件的教職工。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的教職工,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圓滿完成工作任務、努力加強自身師德修養,嚴格服從學校管理,否則學校可按相關法規予以解聘和追究相關責任。凡師德修養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圓滿完成工作任務、嚴格服從學校管理的受聘者,學校須給予相應的待遇,對各類優秀人員學校要給予相應的表彰獎勵。

  第二十二條:學校堅持德育為首,不斷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構建德育工作體系,攜手社區、家庭,形成合力。突出對學生的教育,樹立“不求人人成才,但求個個成人”的觀念。努力追求德育工作形式與內容的統一,注重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注重德育“內化”與“滲透”,注重高起點、低起步、系列化、務求實效。

  第二十三條:德育工作方針:堅持以提高學生素質為目的,以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教育為主線,以行為規范養成訓練為主要內容,寓德育于其他各項教育之中,于各科教學之中,于豐富多彩的活動之中,于社會實踐之中。

  第二十四條:德育教育的目標是:立足區域文化背景,以誦讀經典為突破口,培養“明理誠信,文明上進”的一代新人 。

  第二十五條:學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更新教育理念,改進教學方法,全面推行素質教育,積極開展有效教學行動,大膽探索新課改實驗,不斷更新教育教學手段,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二十六條: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堅持“尊重每一個人,發展每一個人”的辦學理念,面向全體學生,樹立“沒有差生,只有差異”的觀念,讓全體學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權,讓每一個學生都有成功感。把學生的健康和快樂作為教育的起點和終點。讓每個學生的個性得到張揚,讓每個學生的特長得到充分發展,讓課堂充滿活力,讓校園成為師生的樂園。學校和教師要著眼于學生素質提高,重視學生未來發展的需要,培養學生終身學習的能力,努力增強學生主體意識,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使學生在思想覺悟、道德情操、知識視野、興趣特長、心理體魄等基本素質方面都得到普遍提高,使學生全面發展,學有特長。

  第二十七條:教導處每學期要根據學校工作計劃確定教育教學教研管理目標和質量目標,制定教育教學教研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教導處在嚴格計劃管理的同時,要狠抓過程與結果管理,向精細化過程管理要質量。教科室制定好教科研工作計劃,每期按要求積極開展教研活動,抓好課題的推進工作,制定骨干教師培養管理辦法,通過骨干教師帶動教師專業成長。

  第二十八條:學校以班為教育教學工作基本單位,班主任是班集體組織者和領導者,并負有協調本班各科教育教學工作和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之間聯系的責任。學校堅持平行編班。學校實行班主任管理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

  第二十九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教委頒布的課程標準、課程計劃、教學計劃。積極探索“三級課程”管理,開發校本課程。

  第三十條: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組織好期末教學質量檢查。注重學習過程評價,不以分數高低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不公布學生學習成績,不排列學生名次。

  第三十一條:努力改進教師教學質量評價與學生素質評價方案,既重結果,又重過程,堅持發展性評價,運用多種方式力求對教師和學生的評價全面公正準確。教導處要結合實際制定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教師評價方案,并在實踐中調整完善。由總務處結合實際制定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的后勤工作人員評價方案,并在實踐中調整完善。

  第三十二條:學校加強檔案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收集整理各類教育教學檔案,實行專人負責。學校安排分管副校長負責檔案工作,要充分發揮檔案在教育教學中的作用。

  第三十三條:學校重視勞動教育,定期開展勞動教育活動,教育學生愛勞動、會勞動。

  第三十四條:學校重視法規法紀教育,把學生培養成遵守法紀的一代新人。

  第三十五條:學校重視安全教育管理,教職工實行“一崗雙責”。校長是學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學校設立安全辦公室,主抓學校的安全工作。

  第三十六條:全校師生要牢固樹立“安全重于泰山”的責任意識,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嚴格安全管理,認真履行職責,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確保校園平安。

  第三十七條:切實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堅持做好防火、防盜、防電、防毒、防病工作,認真抓好飲食衛生,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學校師生和財產的安全。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26

  一、同學必需按要求在每學期開學前一天到校報到,自開學第一天起開頭考勤。

  二、同學上課、自習、試驗及規定參與的會議和校內外活動均進行考勤。因故不能參與者必需請假。凡未請假、請假未獲批準或超過假期未續假者,均視為曠課。遲到或早退四次以曠課一課時計。

  三、在節、假日期間,必需按規定時間離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須經班主任同意并報政教處批準;擅自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均視為曠課。

  四、對曠課同學,班主任要負責進行批判教育,并責令其在肯定范圍進行檢查。每學期曠課累計達12課時以上者,賜予警告處分;達24課時以上者,賜予記過處分;達48課時以上者,賜予留校查看處分;達兩周以上者,賜予勒令退學處分。對曠課同學的處分,要按規定報批,并在校內張榜公布,同時通知其家長。

  五、同學因故需請假者,通過班主任辦理請假手續。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請假3天以上7天以內,由政教處批準;請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長批準。請假期滿,應向班主任履行銷假手續。

  六、同學請假應事先辦理手續,經批準后方為有效;除急病或緊急要事,一般不得事后補假。

  七、同學請病假,須有校醫務室或校外醫院的休假證明;同學請事假,須有家長簽署的請假條。

  八、各教學班必需堅持每天考勤,政教處要定期公布各班出勤狀況。

  九、各教學班的.出勤和考勤狀況,是班級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據。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27

  1、各教師按學校安排到總務處登記領取鑰匙,自行保管,搬遷時要如上數交回。愛護學校公物,配置的物品要自行保管,損壞按價賠償。

  2、各教師保持宿舍、門前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不能亂丟雜物,亂畫墻壁。做到墻面無污跡、手腳印,潔白無破損,做到“八凈”、“六無”。“八凈”即地板、墻壁、衣柜、門窗、玻璃、床、衛生間、洗手槽等每天自行擦洗干凈。“六無”即無灰塵、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無異味。

  3、教師生活垃圾及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垃圾桶內。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內堆放。

  4、毛巾架、鞋架要擺放整齊、保持清潔。架上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排放整齊。不得占用學校公共場所。

  5、節約能源,樓梯燈專人負責開關。

  6、注意室內通風。每天根據天氣情況啟閉窗。正常天氣時,要求定時開窗通風。

  7、學校設立教師宿舍管理1名。監督管理宿舍衛生。學校總務定期安排職員搞公共衛生,并定期檢查。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28

  為了應用我校的教改成果,現特制定我校備課制度

  1.常規備課的內容包括:備教材、備教法;備學生、備學法。

  教材教法方面包括:學期備課、單元備課、課時備課三個方面。

  學生學法方面包括:學期分析、課時學法。

  2、學期備課要求以教研組集體進行。寫出《學期教學目標與計劃》,交教導處審查并存檔。教導處在審查的基礎上,編制《學期教學進度表》。

  學生的學期分析也是學期備課,要求教師每學期初,對所代班級的特殊學生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出適合學生特點的針對性的轉化和發展計劃。并填寫《學生分析表》。

  3、單元備課要求教師在每單元教學前,進行單元教材分析、教學計劃。

  4、課時備課堅持“一節課一教案”制度。教案中要體現出四條線索:教材思路的線索、教學方法的線索、學習方法線索、技能訓練的線索。技能訓練,包括聽、說、讀、寫、算、看等基本技能訓練,和鞏固性的作業訓練等。

  5、教案本的篇幅結構:扉頁計劃;單元分析與計劃、課時教案、單元復習、單元測試;總復習、綜合練習。

  6、每一篇教案的篇章結構:教學內容、教學目標、教學難重點、教學方法、教具準備、教學過程(發現問題、合作學習、小結整合、鞏固延伸)、板書設計、作業設計、作業練習與布置、教后小記。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29

  一、安全責任制度。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要求,校長必須與班主任、門位等崗位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使每個相關崗位人員都明確自己的安全工作職責,確保學校安全工作層層落實到位。

  二、學校安全工作分析會議制度。學校每季度要召開一次負責人及相關崗位人員參加的安全工作情況分析會議,查擺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實具體的責任人員。會議情況必須記錄在案備查。

  三、建立健全檢查整改制度。每個季度學校要組織安全檢查一次,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所有的安全檢查及整改情況都必須記錄在案備查。

  四、值班巡邏制度。一要加強門衛值班。確保門房24小時有人值班,并建立值班記錄臺帳。二要加強值班巡邏。加強教師值班巡邏,處理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三要建立節假日、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期間的領導帶班、值班制度。

  五、“五項安全教育”工作制度。一是開展課堂主渠道滲透教育。每位教師都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要將安全教育內容與學科教學有機地結合起來,對全體學生全面進行安全教育;二是開展安全知識和安全警示教育。每學期至少舉辦兩次知識專題講座,提高防患意識;三是開展學生自我保護演練活動。每學期學校至少有針對性地開展一次安全演練活動,在模擬的險境中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四是開展特殊關愛活動。對殘疾、體弱多病以及品德有缺陷的特殊學生,學校要建立專門花名冊,班主任、課任教師要通過“一對一”結對子方式,關心愛護他們。五是開展學校、家庭、社會共建活動。建立學校、家庭、社區(村)共同教育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家長代表、社區(村)有關人員座談會,形成合力,共建“平安校園”。

  六、師生集體外出審批及安全措施防范制度。對組織10人以上師生需要乘車船的集體外出活動,須經校長同意,并報請鎮、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未經特別批準,一般不得組織師生參加校外社會性型活動。組織就近徒步到校外參加勞動鍛煉、社會實踐、社區活動、參觀游覽等綜合實踐活動,要預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加強師生安全教育,確保活動善始善終絕對安全。嚴禁組織學生前往不能確保安全的地點活動。

  七、校外安全監管制度。一是聯合校外力量定期開展校園周邊整治工作,取締學校周邊200米內網吧、游戲廳等場所,禁止學生進入不健康娛樂場所;二是每學年初通過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等形式,提醒并督促家長履行第一監護人的`職責,與學校共同做好學生在校外的安全教育工作。

  八、突發事件及時上報制度。對學校中發生的師生意外傷害、學校財產損失等重要情況及其他突發事件,應及時向當地黨、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先電話報告而后寫出書面材料上報),做到準確、全面。同時,要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及時做好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九、安全工作獎懲制度。學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考核,力表彰和獎勵安全工作成效顯著的集體和個人。嚴肅查處違制度規定,不認真履行職責的人員。對發生責任事故的學校和個人實行一票否決并追究領導責任。

  十、安全文件材料建檔制度。各校要指定專人對各級各類安全文件、材料、信息及時收集和歸檔,并按年度裝訂成冊,以便有案可查。

最新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篇30

  1、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并設立若干安全保衛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各項安全保衛工作。

  2、學校安全實行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制。領導小組和各工作小組負責人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為班級學生安全第一責任人,行政值日負責人為值日日安全第一責任人,值日教師為值日區安全第一責任人。

  3、學校制定教室、專用教室、資料儀器室、圖書室等專用室財產管理制度和校園設施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每學期期初登記,期末檢查考核或簽訂有關責任狀。

  4、加強值日工作,明確值日職責,定人定崗定時,確保校內學生安全。校內發生學生安全事故及時處理,并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5、加強學生活動安全、學習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

  6、學生安全、財產安全納入教職工崗位責任制進行考核。

  7、嚴格學校財物購進、借用、維修、損耗等管理制度,建立有關臺帳。嚴格執行財務現金管理制度。

  8、嚴格《門衛制度》,學生在校時間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校園,嚴禁學生出校門。

  9、加強校舍、設施、設備、器材、等安全檢查,做到制度化、規范化,檢查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10、加強節假日值班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加強與公安、城管等有關部門的聯系,確保校園安寧和師生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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