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3篇)
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第二章學校安全工作要求
第一條學校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時間。學生每日在校學習時間不超過6小時,學校作息時間表中明確規定在校時間。學;蛘呓處煵坏靡匀魏卫碛珊头绞窖娱L授課時間和增加作業量,加重學生學習負擔。
第二條學校和家庭必須把學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或不定期在學生中普遍進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自救自護技能。
第三條學生家長和教師都必須更注重對孩子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并督促孩子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學校在期初口頭或書面通知家長學校作息時間,安全知識注意事項,讓學校和家庭攜起手來,共同做好對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第五條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教導處、體育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六條學校體育場地和器材應當符合安全要求,運動項目和運動強度應當適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防止發生傷害事故。
第七條高度重視學校周邊環境問題,如出現學校附近開辦營業性電子游戲場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場所,應及時上報,與有關部門取得聯系進行整除。發現學校門前和兩側擺攤設點,學校應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教育學生不吃零食,不到小攤小販上買東西,使學校周圍有一個健康文明的環境。每學年初中心學校校長與各完小負責教師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明確落實責任制,共創安全文明校園。
第八條加強校舍的管理與維修,消除事故隱患。學校安全總務處要定期對校舍及輔助用房進行檢查,鑒定為危房的一律停止使用,對破舊房屋要及時維修。各校負責教師平時要密切注意校舍的安全,一旦發現隱患,應及時上報,并立即停止使用。
第九條嚴格用電、用水管理,注意用電、用水安全。用電線路和設備總務處要經常檢查,發現老化線路和不安全插座要及時更換;用電操作要嚴格、規范,并由專人負責。要配足消防器材。學校的公共飲水設施、水源等要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條做好學校食品衛生工作。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和《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同時,學校要重視染病的防治與管理工作,堅持學生定期健康體檢制度。
第十一條不得組織小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抗洪救災活動。
第三章學校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二條學校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期末作為考評每位教師工作的一項內容。
第十三條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條各部門教師對部門安全工作負責,班主任對班級安全工作負責,教職員工均有維護學校安全和保護學生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五條學校配備安全工作聯絡員,并報鎮政府和市教委備案做好,主要做好每月安全報告工作。安全工作聯絡員要及時了解學校安全工作情況,迅速準確地傳達上級和學校領導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主管領導和上級匯報安全工作情況。
第十六條學校要在教育局的領導下,會同公安、交通、消防、衛生、防疫、綜合治理、新聞宣傳等部門,相互配合、通力協作,齊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學校安全防范體系。
第十七條實行領導值周和節假日值班制度,教師值周制度,認真填寫值日登記表。
第四章學校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
第十八條學校安全工作作為學校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學校領導、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九條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要充分利用晨間談話、班隊課、學科教學滲透等形式,針對學生不同情況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第二十條學校聘請校外輔導員來校對學生進行法制安全知識講座,增強學生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使學生能夠知法守法,并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第五章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逐步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逐步實現安全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第二十二條實行安全工作定期檢查制度。分管領導要經常在中心校、村小進行安全檢查。每學期初要組織專項檢查,主要檢查對安全工作是否重視,各種規章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力有效并得到落實,各種設施設備是否有安全隱患,食品是否衛生等。要認真仔細,不走過場,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消除隱患。
第二十三條任何形式的集體性外出活動(包括教育、教學計劃內的),必須書面報告校長室,再由校長室報請市教委審批,批準后方可外出,并堅持安全、就近、就地、徙步原則,組織者要制訂相應的安全措施,遵循有關規定,確保萬無一失。
第二十四條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凡學校發生死亡或重大傷害事故,應迅速向上級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落實“安全教育周”制度。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為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周”。主要內容:
(1)組織學生看一本安全教育錄像;
。2)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報;
。3)上一堂安全教育主題班會課;
(4)全面進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
第六章事故處理與獎懲
第二十六條學校將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作為考核每位教師的重要內容。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教師一律取消本年度評優資格,對因玩忽職守而釀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要依法妥善處理學校安全事故。學校教師、學生在校內受到輕微傷害的,學?膳浜嫌嘘P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進行處理;發生死亡、重傷等重大事故的,應保護現場,迅速報告上級部門,及時疏散學生,全力救護傷員,減少傷亡,并積極協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凡師生在校外因非學校責任造成傷害的,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
第二十八條實行安全工作獎懲制度。對見義勇為,為保護國家財產或師生安全作出貢獻者要給予表彰獎勵;對遇險不救、臨危逃脫者,要給予黨紀、政紀、校紀處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安全工作與教師年度考核掛鉤。
第三十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切實貫徹大教發()76號文件精神,規范教學常規管理,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發展,特制定李白河小學學科競賽管理獎勵方案。
1、各學科必須組織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機構組織的各級各類競賽。
2、參加競賽前,輔導教師要將參加競賽的名稱、組隊情況和輔導計劃書面上報教導處或德育處,經同意后方可進行。
3、經學校同意后,輔導教師要對參賽學生進行賽前輔導、培訓,并對學生情況進行認真分析。團體競賽項目,指導教師要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每次輔導要認真作好記載,要切實提高每一次指導質量。
4、學校教導處、德育處將不定期對輔導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輔導質量較差的指導教師,要提出限期整改措施,以提高參賽質量。
5、比賽結果揭曉后,指導師要將學生團體或個人以及指導教師的獲獎證書,在教導處、德育處登記(無教師指導證書的以教導處、德育處認定為準),再按《李白河小學教職工學月考核細則》、《李白河小學教育教學工作質量目標考核方案》和《李白河小學班級常規管理考核方案》,對指導教師和班級給予獎罰,并與教師本人的年度考核、評先、晉級和班級評先等掛鉤。
6、輔導學生參加活動或指導學生的文章在報刊上發表(無教師指導證書的以教導處、德育處認定為準)視其級別和效果參照本方案給予獎勵。
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備課要求。備課是教師構建高效課堂、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保證,因此,要求教師在備課時努力做到以下幾點:
1、教師備課要認真鉆研教材,熟悉了解學生的現有知識狀況,多關注學生的持續發展,多進行學法指導,反對知識點的羅列,反對不動腦筋抄襲他人備課。
2、堅持至少提前一周備課,絕不能準備不充分就上課,更不能不備課就上課或事后補備課。
3、實行單元備課,要有總體分析、重難點把握、課時分配、具體落實、單元總結、單元檢測及分析。
4、備課實行課節備課,及所教課程一周有幾課時就備幾課時,做到講備一致,反對課堂上任意發揮,課后對教案認真修改。
5、教案書寫要認真、美觀,精當,為我所用,反對字大行稀,做無用功。
6、教后記的書寫要有感而發,不能三言兩語,像蜻蜓點水,提倡教師每學期至少12篇以上大篇幅(1000字以上)教后記寫作。
二、備課檢查要求。備課檢查是落實教學常規,促進教師嚴謹、有序教學的手段,因此在進行備課檢查是要注意以下幾點:
1、備課檢查人員以教導處人員和教研組長共同組成,教研組長制定出本教研組檢查的詳細細則,并在本教研組討論通過。
2、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備課檢查隔周一次進行,放在每周一的下午進行。
3、備課檢查要做好詳細記錄,包括備課次數、教學目標、教學過程設計、教后記書寫等,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周備課檢查只對上一周備課情況進行檢查,對于教師超前備課情況只作了解,不作記錄,每次檢查后要蓋上“業務檢查”專用章。
5、每次檢查后要對這位教師的備課進行量化賦分,作為教師“業務成績”的一項,檢查人員還要對檢查情況作出書面總結,在全體教師會上予以反饋。
6、教導處對每位教師的備課情況實行宏觀掌控,建立專門的“教師業務檢查檔案”(電子式),記錄每次檢查情況,一學期匯總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