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用電用氣管理制度(精選3篇)
消防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篇1
食堂燃氣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食堂膳食工作安全進行,保障職工及全體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員工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經常參加消防知識普及講座,按學院的要求積極參加消防演習。
二、所有員工必須熟悉消防知識,熟悉滅火方法,做到發生燃氣泄漏或火災時能有效、迅速處理。
三、食堂管道燃氣應按消防重點部位做到定點、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管理,結合食堂的實際情況制定處理燃氣泄漏、火災事故應急方案。
四、每個員工必須熟悉燃氣管道的走向及各開關的位置,以備應急處理。各班組長負責帶新到員工熟悉燃氣管道的走向及各開關的位置,做到人人熟悉,保證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從容處理。
五、樹立防患于未燃意識,任何員工必須嚴格按照燃氣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不得違反。
六、食堂設置專門的消防安全員,職責是檢查燃氣使用安全,檢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提醒員工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每餐下班前仔細檢查燃氣關閉情況,并作好相關記錄,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廚房人員上班前不要急著開電燈(包括電器開關),應先聞一聞是否有燃氣味。如嗅到燃氣味,不得開電閘,以免引起著火或爆炸。
八、在使用燃氣前,應先打開風機將爐內的廢氣(余氣)抽走,確保無燃氣泄漏后才能點著火種,才能打開爐的大火氣閥使用。調好風量(風門),讓燃氣完全燃燒。
九、熟悉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廚具應按爐具使用說明書和指示標志操作。烹調工應熟悉操作爐灶的各種開關。
十、下班前應關好爐前總開關,并檢查有無泄漏,做好關閥記錄,確保燃氣無泄漏方能離開。
十一、定期(每月)檢查燃氣設施,及時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后做相關處理。問題較為嚴重的,上報食堂管理員,及時安排,及時處理。
十二、燃氣設施(表、調壓設備、閥)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及有腐蝕性的物品,不能堆放雜物及用管道作受力點,不能封閉、遮蓋燃氣設施,不得擋住、涂改燃氣方向指示標志,保持管理設施干爽清潔、通風透氣,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十三、經常檢查爐底管道有無腐蝕,膠管(點火棒)有無龜裂老化、穿孔,甚至斷裂的情況,發現其中之一情況,要及時報告。
十四、廚房內不得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燃料的火源。
十五、每年對總閥(調壓箱)后的燃氣管道、爐底管進行刷漆保養,防止管道設施被腐蝕,及時更換龜裂老化的膠管。
十六、若發現燃氣使用壓力異常、泄漏等意外,應立即停止用氣,設法切斷氣源,關閉爐前總開關,杜絕各種明火及靜電產生,如控制不了則關表閥或調壓總閥,并立即通知燃氣公司處理。
十七、在表閥或調壓總閥不能控制的情況下,先疏散食堂員工,然后通知燃氣公司處理。
十八、調壓器總閥、廚房除應隨時備有有效的滅火器(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
十九、燃氣一旦失火,千萬不要驚慌,切斷氣源,關閉爐前總閥、表前閥或調壓閥。及時疏散人群,保護人身安全,盡量減少損失。
食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堂使用的電氣、電動、照明等設備設施要設專人負責,每天下班前,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關閉廚房所有電閘,切斷電源、氣源、火源,并檢查安全情況。
二、食堂要做到安全用電,嚴格遵守電氣設備的使用規程,用電量不得超過額定負荷。
三、用電設備必須嚴格按電氣設備操作規程作業,防止用電設備及電氣線路過裁、過熱引起短路。
四、確保食堂所有的用電設備金屬外殼有牢固的保護接地措施。
五、食堂每月一次對食堂內的配電柜、配電箱、電線、電纜進行安全檢查,特別對電加熱部分以及有水接觸的部分,對檢查出來的隱患要及時上報水電科處理。
六、凡能碰觸的設備導電部分,均應采取相應防護措施,嚴禁用濕手觸摸開關,以防觸電。
七、食堂電氣開關箱內不準放置雜物,并注意定期檢查漏電保護開關,以確保靈活可靠。
八、食堂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上報通知專業電工維修,不得私自處理,嚴禁帶電作業或維修。
九、由于電氣設備、用電線路起火而發生火災,應先切斷電源,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火,或用砂子滅火。
十、禁止在電源附近堆積雜物,禁止封堵進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
消防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篇2
一、用火、用電、用氣應認真執行相關專業操作規程和檢修制度;
二、本單位和外單位因施工(包括小面積裝修使用香蕉水、稀料等危險品動火的工程),必須到安全部辦理動火證。重點部位、危險地段動火(天然氣調壓站、變壓器室、配電室、汽車場、電腦房`、電話機房、蓄電池室、各機房、樓層天花板和倉庫內等處)必須由有關部門會審,無異議方能審批辦《動火證》;
三、施工單位進場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確定專人負責,動火完畢立刻清查現場。不辦證而擅自動火的,現場人員應責令立即停止施工并通報主管安全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對相應人員實施處罰;
四、電焊、焊割作業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持有許可證書的人員實施,并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焊割點周圍情況,清除可燃物,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嚴禁在有可燃蒸氣、氣體或粉塵的爆炸場所焊割,盛過或盛有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和設備,未徹底清洗干凈或采取其他有效防護措施前,不得進行焊割。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五、嚴禁私自增加用電容量和用電設備,嚴禁私拉電器線路,加裝用電設備必須經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后,由單位電工統一施工、安裝。
六、電器事故處理及拉合開關的單一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和運行日記上。必須按操作完一項做一個記錄,全部操作完畢后進行復查,并校正。
七、增加用氣設備、改動用氣管線,必須向燃氣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批后,由燃氣專業隊伍施工、安裝。
八、嚴禁在高層建筑內使用瓶裝石油液化氣。
消防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篇3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2、辦公室、圖書館、資料檔案室、庫房、教室、會議室機房等處嚴禁使用明火。
3、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4、用電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不得私自設置臨時用電線路和設備。各處室、教室、辦公室等公共用電場所嚴禁使用電爐、電飯鍋等功率電器。
5、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熱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6、樹立節約用水、用電、用氣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燈滅,人走關水、關氣。發現水、電、氣設施出現故障及時報告總務處及維修人員。
7、未經允許,不得在教學樓、辦公樓接電、接水作生活用。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在校內所有電源線路上使用電爐等用電量電器。
8、學校電路由專業人員管理,嚴禁任何人拉閘斷電。如需停電,先報告學校有關領導。由專業人員實施拉閘、斷電、送電。
10、外單位在學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決算時一次結清電費,型建筑辦理臨時用電手續。
11、除本學校出租或經營的門市外,任何人不得從學校接電源用于營業、生產活動,如發現違規定者,立即截斷電源,并追究接電源處所管理人員的責任。對舉報者,學校予以獎勵。特殊情況必須接電源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
12、經學校同意用電的門市、工廠不得給別人轉接電源,否則,立即停止該門市用電,造成的損失,由轉接者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