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收支業務管理制度(通用3篇)
醫院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確保醫院資產的保值增值,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醫院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等國家有關財政法規,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業的方針;在以社會效益為主的原則下,講求經濟效益;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預算,統籌安排各項資金;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四條 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財務管理體制及財會機構和財會人員、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余與分配、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財務清算、財務報告、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及財會機構和財會人員
第五條 醫院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分級負責”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六條 醫院的財務工作實行院長負責制,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七條 總會計師協助院長管理財務工作。
第八條 醫院財務處是醫院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的一級部門,在院長領導下,統一管理醫院的財務工作,組織會計核算,實施財務監督。
第九條醫院的財會人員必須持財政部門統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并具有財會人員的職業道德,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技能。
第十條 醫院的會計人員必須在內部控制制度和崗位責任制的要求下開展工作,并進行定期輪崗。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十一條 預算管理是醫院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醫院事業發展在年度經濟工作中的計劃安排,具有權威性、嚴肅性和可操作性。醫院不得隨意變更和突破。預算內容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原則: 醫院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精打細算,勤儉節約。
第十三條 預算編制方法: 醫院預算以會計年度為期間,采取零基預算方式,充分體現全年收入和支出的全貌。收入預算,結合預算年度業務量預計變動情況編制;支出預算,參照上年實際執行情況,結合當年事業發展因素優先保障人員經費,重點傾斜醫教研和基礎設施建設,緊縮公務性開支。
第十四條 醫院支出結構要不斷優化,各項支出預算應保持合理的比例,醫教研方面的支出保持逐年增長,基本建設的支出要兼顧單位的長遠發展,體現可持續發展。
第十五條 預算制定和執行: 醫院財務處組織相關部門編制預算,經院長辦公會同意后報醫院財務處。醫院財務處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審查、匯總,提出修改建議或意見。經院長同意后,上報主管部門,并遵照執行。不經批準,任何處室和個人不能隨意進行調整。
第十六條 預算調整:醫院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可根據預算執行情況作適當調整。有關處室提出調整方案,由醫院財務處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審查、匯總,經院長審批后執行。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條收入是指醫院在開展醫療、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以及從財政和主管部門取得的補助經費。
第十八條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醫院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包括:人員經費撥款、特色學科撥款、科研經費撥款和其他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醫院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即醫院開展醫療、教學、科研以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醫院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篇2
一、收入管理
1、收費室憑正式發票國家統一監制票據收費,其他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私自收費。
2、收費室各窗口收款員每天下午4:00以前將當天收到的現金足額上交到出納處,做到日清月結。出納負責日報表與交款金額核對,并將款項當日存入銀行,然后將銀行存款單復核無誤登記帳薄。
3、每月末,出納與收款員將收入匯總表與電腦收入進行核對,并將核對情況和財務報表上報主要院領導。
二、支出管理
醫院各項支出必須遵守《會計法》及其相關財經法規,支出票據必須真實、合法、完整,支出票據上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具體支出報銷程序如下:
報銷程序:經辦人簽字(注明事由并附票據)→分管副院長審核簽字→財務科審核簽字→院長審查簽字→出納室支付
三、其它有關規定
1、財務人員應加強現金的管理,出現收假鈔、少收鈔、丟失現金、現金被偷等情況,由當事人自己負擔全部損失。
2、財務人員應加強票據的管理,做到安全可靠,出現票據被毀、被盜等情況,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辦理。
醫院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篇3
1. 目的
為實現制度化、規范化、流程化的管理辦公手機的發放、申領、使用與日常管控,合理配置通訊資源,提升集團通訊成本效率和保護公司資產的完整性,特制定此管理辦法。
2. 適用范圍
· 本規定適用于XX集團及各子公司。
3. 生效日期
·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次規定修訂發布生效日。
4. 管理原則
· 手機配備原則:
在HR部門登記備案的正式員工(不含在試用期內的員工),每人配備一臺。
手機為公司資產,對于在網24個月內的手機,員工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
在網時長滿24個月可以免費申領新手機,同時舊手機可以歸個人所有。
除經相關管理部門批準的特殊情況外,必須使用統一電信號碼,但可以使用自己的手機。
· 實物管理原則:
遵循“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使用者有對手機實物負保管責任。
· 手機使用原則:
原則上只能用于工作用途;
在正常辦公時間內應保持正常開機狀態,以確保工作通話和聯系。
· 話費管理原則:
HR部門發布和修訂報銷標準;
實際消費高于通訊補助標準時,員工自行承擔超額部分的費用,實際費用以中國電信提供的話費單據為準。
5. 管理職責
· 集團IT部:
負責新員工入職手機的信息審核和手機調配;
負責手機選型,號碼配備及開通,驗機分發與回收,維修渠道管理;
負責維護企業云通訊錄,監控額度,協助費用結算。
負責每季度對庫存手機使用狀況進行檢查。
· 辦公手機用戶:
遵循本規定,合理使用配發的`手機,并配合話費核查; 員工不應卸載辦公手機中的企業云通訊錄;
不得將辦公手機或號碼轉借他人使用;禁止使用辦公手機在網上發布反動、不健康或損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言論等等;
申領辦公手機后,請及時告知客戶和聯系人新的手機號碼。
6. 管理流程
6.1. 申領
· 統一申領:
員工在線填寫辦公手機申領信息,選擇套餐檔次和類型、手機型號和顏色、固話分機號碼等,由中國電信綁定辦公手機和固話分機;從電信統一拿到手機及手機卡后,通知員工領取手機和手機卡;也可以不申領辦公手機只領取手機卡。
· 日常的單次申請:
申請人在線填寫辦公手機申領信息,集團IT部根據登記信息和庫存為員工選配適當的手機和手機卡,或向電信申請新的手機或手機卡,于10個工作日內配發給員工。
6.2. 手機發放
遵循節約原則,如倉庫中有正常返還的無故障手機則當場配發,否則新的辦公手機會在次月5日前發到員工手中,并于當月開通使用。
6.3. 保修
· 報修途徑:
報修熱線:北京地區010-;
備用機:保修期內,員工送交無法使用的故障手機時,可臨時免費領用備用機。
· 正常損壞:
保修期及范圍內(手機主機保修1年)產品由原廠提供免費維修,服務標準按原廠規定執行;
保修期及范圍外維修費用由員工個人承擔。
· 人為損壞:
員工現場支付維修費用,維修價格以具體情況而定。
如需借用備用機,員工需支付押金500元,押金將在退還備用機時,備用機查驗無誤后返還員工。
6.4. 回收
當使用人因離職等原因不再需要配備手機時,應將手機、手機卡、充電器及耳機等交回集團IT部,回收時應詳細記錄手機型號號碼、套餐檔次余量、手機串號、當月話費、手機破損程度等信息;只申領手機卡的員工只需歸還手機卡。如有辦公手機遺失或損壞,按原型號或同檔次配置的機型賠償。集團IT部對交回的辦公手機做還原處理,清理手機中存儲的相關信息及密碼。
6.5. 丟失
辦公手機丟失后應立即采取以下操作:
· 電話停機:
立即拔打電信客服電話10000號申報停機(需要用修改后的密碼掛失或提供近期撥打的3個電話進行掛失),以免發生盜打。如發生盜打費用及泄密,責任由員工本人承擔。
· 補辦及賠償:
應在丟失后3個工作日內到集團IT部辦理補辦手續,并遵循以下賠償原則:
手機丟失后,補辦辦公手機不享受優惠,必須按手機的原價重新購買。
手機配件按配件全價賠償。
補辦手機卡,SIM卡按10元補賠,IC-SIM卡按100元補賠。
《賠償價目表》有電信每季度更新一次。
7. 手機話費管理
遵循參照通訊報銷額度的管理原則
7.1. 話費額度及調整
· 原則上,每財年末公司會調整一次辦公手機的報銷額度。遇員工晉升或因業務變化需要變更手機額度時,在每月20日前(遇節假日時間需向前移3個工作日)由集團IT部向電信提交修改申請,于次月生效。
報銷額度增加后可立即申請提高套餐,但必須在原有套餐的在網時長期滿24個月后才能更換新手機。
7.2. 話費報銷與查詢
· 申領辦公手機后公司不再報銷個人話費,辦公手機每月的消費由公司統一支付,超出報銷額度的部分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 話費查詢方法:
短信提示:每月月初電信以短信形式發出上月話費賬單。
7.3. 開通國際漫游和國際長途業務
· 各分子公司員工個人或團隊的申請,必須經其所在公司級領導批準后,集團IT部方可開通;集團員工的申請直接由毛宇輝審批。員工可直接向集團IT部申請取消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