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內部收支業務管理制度(通用3篇)
單位內部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合理組織收入、節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化財務監督,使各項財務收支符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促進我鎮經濟及社會各項事業和諧發展,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條收入包括各項協調款、項目資金、上級專款、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種來源資金;支出包括經常性支出(辦公費、車輛燃修、招待費、書報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專款支出、基建支出、其他支出等各種資金支出。
第三條嚴格實行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各單位取得資金收入時,必須出具省財政廳監制的《山東省往來結算統一收據》,并加蓋財政所公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印制收據。各單位取得收入后,必須在3日內繳存至鎮財政預算外專戶,否則按公款私存處理。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截留資金及坐收坐支現象的發生。
第四條進入預算外帳戶的資金由財政所統一管理,政府集中調撥使用,實行鎮長一支筆簽字制度。
第三章報帳制度
第五條報銷單據以部門為單位,每月1-10日集中報賬,每部門要設一名固定報帳員,非報帳員報帳,財務部門可以不予辦理。
第六條對各部門日常零星開支實行備用金制度。財務部門根據各業務部門的的支出規模,合理確定備用金數額,由各部門報帳員填寫備用金領取單后領取使用。
第七條單位或個人有報銷項目,必須提供有對方單位加蓋公章或財務章的完整、真實、合法、有效的正式發票或收據,否則一律不予報銷。報銷發票時要遵循以下程序:經辦人簽字并注明事由,分管領導簽字,財政所審查核實,鎮長簽字,入帳報銷。
第八條各項開支都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進行。一般業務支出,要由分管領導同意;其他特殊或大項支出,須報鎮主要領導同意,必要時要通過集體研究決定。
第九條對單項超1000元的業務支出,各單位不能自行以現金支付,原則上通過鎮財政直接撥付到對方賬戶。
第十條政府經費支出要根據領導簽批意見及時進行帳務處理,財務部門備用金不足時,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反映并列清支出計劃報鎮長簽批撥款。
第十一條對專項支出尤其是涉及農戶的資金支出,必須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規定,切實做到專款專用;在資金支出、發放時,具體承辦單位要提供對方銀行開戶信息,完善手續后,由財務部門直接將款項打入對方賬戶或“惠農一本通”存折,嚴禁以現金支出或發放。
第四章內部稽核控制制度
第十二條為了加強機關內部財務管理,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可靠,保證會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保證機關經費的使用效益,財務管理實行內部稽核控制制度。
第十三條各財會人員必須在規定的崗位職責范圍內辦理會計事項。帳務處理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會計檔案借閱,必須經過領導批準,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按照機構分設,職務分離,錢、帳、物分管的原則進行管理。每一項業務的各經辦人員相互牽制,相互制約。出納、記帳、稽核崗位人員不得相互兼任。
第十五條稽核人員的職責:稽核人員要堅持原則,忠于職守,認真查核,嚴守秘密。對各種原始憑證(包括自制憑證)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進行審核。有權對不合規定、手續不完備的票據,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有權向有關人員詢問經濟業務內容,查對原始記錄,索取證明材料,有權對存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管理的建議;對違反財會制度或損害國家、公眾利益的收支,應予制止和糾正,制止糾正無效的,要向主要領導或有關監督部門匯報。對違法亂紀人員和因嚴重失職造成國家和集體財產重大損失的人員提出處理意見。稽核人員對原始憑證的取得和填制情況進行審核,記帳憑證填制后,必須對每一頁記帳憑證的內容進行審核。
⑴記帳憑證是否附有原始憑證,記錄的經濟內容是否與所附的原始憑證內容相符;
⑵會計科目的運用和金額填列是否正確;
⑶記帳憑證的摘要、日期、附件張數、章印、編號等是否齊全;
⑷審核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務是否合法、合理。稽核人員對帳簿的設置、種類帳簿的登記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規范,總帳與明細帳是否平行登記,月末相關帳戶余額是否對應或一致,帳簿的啟用、結帳和對帳、記帳錯誤的更正方法等方面進行審核。
第十六條記帳會計崗位職責:
⒈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規章制度,掌握各項費用的開支渠道和開支標準,加強財務監督,把好財務收支關。
⒉負責與出納進行結帳并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明細帳,及時分析、清理債權和債務,結算往來款項。
⒊正確核算和計算工資分發表,做好各項代扣款工作,協助出納按時發放工資。
⒋根據銀行結算辦法及現金管理規定,定期核對銀行存款余額,協助做好余額調節表,做到帳帳、帳款相符。
5.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認真審核原始憑證,正確運用會計科目,準確、及時地登記帳簿,并按規定結帳,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做到數字真實,內容完整,報送及時。定期進行財務分析,針對存在的不足之處提出改進措施。
6.對各項開支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進行審核。對于不符合規定或手續不全的經濟業務,有權拒絕辦理。
7.管理本局會計檔案,負責裝訂及妥善保管各種憑證、帳簿、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并立卷歸檔。
第十七條出納會計崗位職責:
⒈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把好現金收付關,接受有關部門和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帳、款的檢查。
⒉負責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業務的收付,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規定的憑證有權拒付。
⒊負責登記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現金帳面余額要與實際庫存現金相符,銀行存款的帳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帳面余額和對帳單調節相符。對于未達帳項,要及時查詢。做到日清月結,真實準確。
4.妥善保管好現金、有價證券、各種支票和收據;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不得將銀行帳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5.認真填寫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超過現金結算起點的業務,必須通過轉帳結算。因特殊原因簽發的空白支票,要寫明收款單位、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用途,并及時清理結算。
6.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帳簿登記工作,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五章項目監管制度
第十八條對各種政府投資的基建、農田水利、綠化等工程項目,要嚴格遵守鎮政府關于工程項目建設招標監管審計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程序進行項目的立項、招投標、質量監督、審計及撥付款。
第六章現金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現金出納要嚴格遵守人民銀行關于現金管理的規定,無特殊情況禁止超限額存放現金;要不定期清點余額,做到帳帳、帳實相符。要注意加強防范措施,確保資金安全。
第二十條嚴格禁止公款私借。因公購物或出差確需借用的,要報分管領導同意,填寫統一格式的現金借用單,經鎮長簽批后方可借用。在公事完成或出差歸來后7日內,必須按程序進行報帳核銷,否則,從單位經費中扣還。
第二十一條對借出的款項,各經辦財務人員要加強責任心,隨時清理匯總,督促借款人員及時歸還。
第七章經費限額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為提倡節約,控制浪費現象的發生,對車輛燃油、公務接待等費用實行限額管理,具體標準單獨發文。
第二十三條對車輛維修實行定點、雙人維修制度。維修前,要報黨政辦批準,由黨政辦安排專人與司機一同到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由黨政辦統一結算。
第八章政府采購制度
第二十四條要嚴格執行鎮政府關于辦公用品采購的有關要求,所有辦公用品一律實行政府集中采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采購,否則一律不予入帳報銷,所發生費用由有關責任人自行承擔,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九章資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單位的所有資產為政府所有,實行黨政辦、財政所綜合監管,部門、單位使用的管理體制。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單位要確定固定資產管理人員,設定固定資產管理臺帳,黨政辦、財政所要制定制度,設立固定資產總帳,填寫使用卡片,明確責任到部門和站所,對各部門、站所的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做到帳帳、帳卡、帳實相符。
第二十七條各部門、單位因工作原因發生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或退還手續。
第二十八條采購辦采購固定資產并交付使用單位后,要及時通報黨政辦、財政所備案、記賬。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由黨政辦和財政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單位內部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篇2
一、日常工作
1、施工現場整理每天不少于二次,場地衛生必須隨時清掃,垃圾每天清理。
2、每天下班走人時必須關閉水閥,切斷電源、鎖好門窗。
3、各工種交接班時必須對排水系統及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與交底。
4、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在使用電動工具和登高設施前應通過安全檢查后再使用。
5、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保護工作,做到完成一處工作保護一處。
6、主材按照合同約定進場并應得到業主的確認,如有變更應得到業主的認可簽名。
7、工程或設計變更應及時與業主簽訂變更聯系單,變更單牽連到工程造價時應列明增減價格。
二、水電工程
1、進場時必須測彈水平線,檢查排水管是否暢通,廚、衛及陽臺有無滲漏,抹灰面有無空鼓。
2、嚴格按照裝修許可證審批內容施工,在未領取裝修許可證之前,嚴禁施工拆除工程。
3、必須與業主確認家用電器以及燈具、開關、插座位置。做好通風口和空調洞的預留工作。
4、開鑿管槽時不得破壞原防水層,穿墻打洞時嚴禁破壞止水帶。
5、電線管接頭必須采用pvc膠水膠接,暗盒處線管必須套用杯梳加以保護。
6、電線管與水管必須用管卡加以固定,管子并列時,管與管之間必須預留5mm左右的砂漿縫。
7、強、弱電必須分管鋪設并保證間隔距離,特殊部位的電線必須套用黃蠟管,嚴禁裸線施工。
8、嚴禁改動燃氣管道和排水主管,禁止擅自改動強、弱電進戶線和接線盒的位置。
9、水管外露頭子左熱右冷位置應正確,垂直墻面并水平,外露距離應與墻磚面基本平。
10、潔具安裝必須采用專用密封圈或玻璃結構膠封閉,吊燈必須采用金屬膨脹管固定。
11、安裝工程結束必須對電器工程、水工程的所有功能進行全面的測試。
12、水電材料進場必須得到業主確認簽字,預埋工程必須與業主進行核實并簽字確認。
13、水暖地熱工程應在天棚、隔墻主框架完成后鋪設,分水器前面的管道應在泥工工程前完成。
三、泥工工程
1、修補線管槽和其它抹灰面,必須對基層進行清理并用水濕潤,嚴禁直接抹
2、新砌墻面抹灰前必須鏟除與其相毗連的原抹灰層,在基層接縫處加貼網格布后抹灰。
3、廚房、衛生間及外露陽臺必須進行防滲漏測試,嚴禁未經測試直接鋪設地磚。
4、廚房、衛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場所新砌墻體,必須澆筑止水帶。
5、墻面、地面的防水工程量必須得到業主的確認簽字,防水工程必須嚴格按照規范操作。
6、有防水要求的地面鋪貼地磚時必須濕鋪,嚴禁干鋪。坡度應符合排水要求:無積水。
7、廢污及地漏排水口低于找平層時,必須用pvc管連接至相應高度,嚴禁在找平層中留洞口。
8、裝修中產生的孔洞或原廢棄管道洞口必須用水泥砂或砼分多次進行封閉,并做防水處理。
9、地坪抬高嚴禁使用裝潢垃圾填充,窗臺抹灰必須里高外低,必要時應抬高或降低一面窗臺。
10、墻、地磚鋪貼前必須進行預排并得到業主或設計師的確認,嚴禁擅自直接鋪貼。
11、擋水條、門坎必須濕鋪,嚴禁干鋪,濕鋪材料必須刮涂水泥砂漿或純水泥漿。
12、無保護膜的`拋光磚在鋪貼前必須在表面打蠟,有保護膜的必須在鋪貼后的第二天清理干凈。
13、使用填縫劑勾縫前必須對縫隙進行清除處理,嚴禁使用干粉填縫。
14、客廳地面鋪貼拋光磚、大理石等塊料時,應在木工完成天棚工程后,制作木作墻面工程前施工。
15、鋪設強化地板的找平層必須做壓光處理,要做木地板、地壟的地面嚴禁攪拌砂漿和混凝土。
四、木工工程
1、天棚骨架、墻面骨架及家具框架必須得到業主或設計師認可后才能鋪貼飾面材料。
2、石膏板天棚轉角處必須將石膏板裁成l型或t型鋪貼,嚴禁直條鋪貼。
3、鋪貼飾面材料面的龍骨必須進行刨光處理,嚴禁毛料出面鋪貼飾面材料。
4、各類電線不得在天棚內或其它木作基礎內出現裸露,有安裝加固要求的必須在基礎工作中加固。
5、固定壁柜、背景、踢腳線、門窗套等木制品在貼墻部位必須襯墊防潮紙。
6、潮濕地面上嚴禁制作落地木制品,客廳、餐廳鋪設地磚類的地面不宜采用木制踢腳線。
7、木線條安裝時必須涂刷白膠,木線條應略高于飾面板,宜在木工程驗收前進行最后修整。
8、混漆或刷涂料的排線嚴禁使用石膏板和多層板做線條,以密度板做排線成型為最佳。
9、家具木門柜制作時必須用騎馬釘正反兩面連接,門扇貼飾面板必須加壓72小時以上。
10、飾面板進場后必須根據所制作的家具、房間進行先主后次、先大后小原則合理挑選、下料。
11、門鎖、拉手、燈具等要安裝的洞口必須在油漆前完成,嚴禁在油漆工程結束后開洞。
12、地面地壟工程應在木材面油漆和乳膠漆基底工程完成后,乳膠漆上面涂之前施工。
五、油漆工程
1、整體工作開展之前必須對所有強、弱電、水管進行一次檢查和測試。
2、對原抹灰層必須進行檢查,發現空鼓必須確定處理方案后再批膩子。
3、螺絲、鐵件必須進行防銹處理,嚴禁直接用其它材料覆蓋。
4、木材面油漆、乳膠漆帶色時必須先調色板,征得業主認可簽名后才能施工,嚴禁擅自作主。
5、線管槽及泥木工程的交接處,必須做防開裂加強處理,嚴禁直接批刮膩子。
6、批刮膩子前必須用鋁合金直尺先做好陰陽角,再找平后滿批,嚴禁先滿批后做角。
7、墻面膩子必須批刮到地面止,踢腳線處的線管槽留好標記。下道膩子批刮必須待前道膩子干透。
8、為保證墻面、頂面的平整,必須在晚上用碘鎢燈光對平整度進行檢查,嚴禁未檢查就刷涂料。
9、釘眼嵌補次數不得少于二次,膩子必須根據線條、板材顏色深淺分批調。
單位內部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學習會議制度
第一條堅持定期學習制度,本單位學習以水利局通知為準,任何在崗人員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參加學習(上級臨時安排的急件除外)。
第二條堅持會議、學習簽到制度。簽到由辦公室收集保存。學習、會議不得遲到、中出、早退,缺席一次作曠工處理。
第三條凡參加學習、會議者,必須認真聽講,做好會議、學習記錄,由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定期調閱,調閱中凡沒做筆記的視為未參加并作曠工處理。
第四條堅持會議落實制度。精簡會議內容,提高會議質量,嚴禁瑣事、小事上會、嚴禁重復召開會議,對上次會議安排的工作任務未落實的部門或個人實行效能監察,確保會議的落實。
第二章上下班簽到及請銷假制度
第五條全局上下班簽到由辦公室統一監督管理,上午8∶30以前簽到、11∶30后簽退,下午2∶30以前簽到、5∶30后簽退。不能代簽、補簽,4次缺簽作一次曠工。
第六條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無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第七條因事、因病請假的,3天以上由局長審批,2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一天內由辦公室審批,半天內由各股室負責人審批。2天(含2天)以上必須書面請假,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