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章程(通用13篇)
小學學校章程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依法遵規按章管理學校,建立學校自主管理,自我約束運行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校名稱為x小學校。屬全民所有制的普通完全中學,是法人實體,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 本校接受xx鄉人民政府的領導,隸屬于xx縣教育局并對其負責。
第四條 本校的辦學宗旨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思想,全面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學生的素質,發揮學生個性特長,發展學生的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培養學生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勞動、學會生活、學會健體和學會審美,使他們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奠定基礎。
第五條 本校的校訓是:誠信守紀,奮發向上,開拓進取,立志成才(簡稱為“誠”“奮”“拓”“志”)。
校風是:尊師、愛生、合作、自強。
教風是:敬業、奉獻、求是、創新。
學風是:勵志、惜時、勤學、善思。
第六條 本章程是本校師生員工進行教育、教學、學習、工作和行為的依據,本校師生員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第二章 內部管理體制和機構
第七條 校長由縣教育局任命德才兼備、有較豐富辦學經驗和較好業績的人才擔任。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內全面負責和統一領導學校工作;對外代表學校。在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校長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有最后決定權和最高指揮權。
第八條 副校長由校長提名,經上級主管部門考核任免。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正副職按主管部門制訂的聘任條件、程序,競聘上崗,報上級主管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聘任。
第九條 年級主任、班主任由政教處提名,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教研組長由教務處提名,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教師由教務處會同教研組長協調和平衡,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其他行政、教輔、后勤服務人員分別由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提名、考核,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
第十條 逐步改革內部組織機構,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種管理規章和負責制度。主要包括:校長負責制、教職工聘任制、校內結構工資制、崗位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制度等五項內容。做到辦事有規范,工作有職責,考核有指標,功過有獎罰,使各部門、各層次人員,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準確而協調地開展工作。
第十一條 決策機構
1、校長辦公會。校長辦公會為學校最高決策機構,由校長負責召集和主持,學校的黨政校級正副人員參加,討論和決定學校的重大事項。
2、校務委員會。校務委員會是校長領導學校工作的審議機構。由校長負責召集和主持,由學校黨政領導、中層干部及工會、團委負責人參加,討論和審議校長提交的重大事項,以集思廣益,確保決策的正確性。校長在校務委員會中居于主導和最后的決斷地位,有最后決定權。
第十二條 執行機構
1、學校辦公室。學校安排一名行政具體抓。負責學校布置工作任務的執行、反饋及協調工作,傳達學校領導的工作意圖,推動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轉。
2、政教處。學校安排一名行政具體抓。負責學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管理,通過年級組和教學班執行校長辦公會和校務委員會關于學生德育工作方面的工作決策。
3、教務處。由學校教導主任具體抓。負責學校的教務工作,通過教研組執行校長辦公會和校務委員會關于教學方面的工作決策,落實教學常規,執行教學工作計劃,進行教學全程的組織、監督和調控。
4、總務處。由學校選任一名教師具體抓。負責學校的總務后勤和勤工儉學工作,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為師生服務,理好財,管好用好校產。搞好校舍建設,負責校園的綠化、美化、凈化工作。
第十三條 監督機構
1、學校黨組織。學校黨支部是中國共產黨在學校的基層組織,起政治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黨支部在行政工作上支持校長充分、正確履行職權,保證和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計劃在學校得以正確貫徹執行,確保學校辦學的社會主義方向。
2、教職工代表會。教代會是學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主要是通過信息反饋和民主監督來實現民主管理職能。教代會代表以教師為主體,由全體教職工民主選舉產生。教代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聽取和審議學校的工作報告,參與審議學校的工作計劃、發展規劃、教育教學和管理制度,審查學校財務收支,依法監督校長和學校行政領導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教代會閉會期間由工會委員會行政教代會職權。學校建立共青團、學生會組織,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三章 教師
第十四條 教師要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根據學校工作計劃,承擔教學任務,認真履行職責。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為教學目標,認真學習教學大綱,深入鉆研教材,認真備課,根據教學原則和教材特點組織教學,選擇恰當的教學手段,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優化教學過程,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按照教學常規要求,按時上課,適量作業并認真批改、評講,有針對性地進行輔導,指導學生科學的學習方法,定期檢查學生的學習情況,測試和評定學生成績。
第十五條 育人是教師的天職。要文道結合,德育滲透,管教管導,教書育人。在提高學生文化素質的同時,必須注意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質,全面關心學生的健康成長,積極參與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對后進生和學困生要耐心細致,關心他們的學習、生活和健康。嚴禁體罰學生。做到嚴格而不粗暴、寬容而不放任、耐心教育、長善救失,使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第十六條 以身作則,為人師表。教師要模范地執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自覺學習政治理論,用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去熏陶學生,做到言傳、身教。努力學習理論,自覺進修業務,不斷更新知識。在思想品德、學識造詣、文化修養、生活作風、言談舉止、求知精神等方面嚴格要求自己,塑造自我,做學生表率。
第十七條 教師的調出與調入。調入本校的教師必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和學歷,根據需要,由教務處組織考核、試教、評議,報校長審定,呈縣教育局審批調入。需調出本校的教師,由教務處和政教處通過調查、測評、考核、評議,屬不稱職或不適宜的富余人員報校長審定,由縣教育局調出。縣教育局不調的待崗跟班學習,只發財政工資。
第十八條 教師職務的評聘。教師職務是根據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而設置的工作崗位。學校教師職稱評審小組根據校教師晉級條件的規定,從政治思想、文化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工作業績和履行職責等方面,對各級職務的教師進行定期考核和對申報晉升職務的教師進行評審,呈上級評審委員會審批。教師職務實行聘任制,由學校根據教師的職稱資格、實際能力和崗位需要聘任,呈縣教育局批準備案。
第十九條 教師在教育教學和教改科研中有突出貢獻者或取得顯著成績的,學校給予評優、表彰獎勵。工作不負責任,教學效果差,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學校將給予應有的處罰以至辭退。
第四章 職員和工人
第二十條 職員和工作統稱非教學人員,是學校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不可缺少的人員。學校根據需要和編制,設崗定員,對現有職員和工作按照其專業和能力特長,安排到適當的崗位上。崗位人員的余缺額,由學校提出,報請縣教育局調入或調出。
第二十一條 學校的非教學人員要服從安排,根據“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宗旨,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依章辦事,熱情服務,嚴格要求自己,塑造自我,做學生的表率。
第二十二條 非教學人員工作負責、積極、主動、有突出貢獻或顯著成績的,學校給予評優、表彰獎勵。工作不勝任或失誤,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學校將給予處罰以至辭退。
第五章 學生
第二十三條 小學、初中屬義務教育范疇,本校服務對象是xx縣xx鄉的初中和小學的兒童。
第二十四條 小學、初中學生入學后,發現患有嚴重疾病或傳染病的學生,及時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領回治療。在一個月內治愈,并經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其符合繼續學習條件的,準予回校繼續學習;若超過一個月不能治愈者,可按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休學手續,保留學籍;不能回校繼續學習又不辦理休學手續者,作自動退學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生要認真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小、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要勤奮學習,勇于實踐,積極向上,遵守紀律,熱愛勞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積極參加各種公益活動,勇于批評和自我批評,使自己在本學習階段學有所得,學有所成,各方面的素質都得到提高,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新人。
第二十六條 學生要認真按照學校教學計劃的安排,創造性地學好每一門課程。要尊重教師的勞動和人格,在老師的指導下,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敢于質疑,關于質疑,探究真理,服從真理,認真、主動、積極地學習。
第二十七條 學生在學好各門課程的前提下,應積極參加有興趣的課外活動,努力發展發揮自己的個性特長。爭取成為既全面發展,又有特長、有創新精神的人才。
第二十八條 初中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即按中學生學籍管理條例的規定建立學生個人學籍檔案,跟蹤記錄學年評語、操行等級、各科學期成績和補考情況、體驗和體育鍛煉情況、家庭情況、獎勵和處分情況及畢業鑒定等。操行評語和畢業鑒定根據國家教委1988年發布的《關于中學生品德評定的幾點意見(試行稿)》的要求,由班主任負責,學校審定。學生個人學籍檔案,是學生以自己的行動書寫個人歷史的開始,每個同學都應努力寫好自己的歷史。
第二十九條 對學生的獎勵和處分
1、由值周行政、值日教師、政教處、輪值學生干部對各班每天執行紀律的情況,清潔衛生情況和好人好事等進行考核和檢查,量化評分。政教處對每一周的情況進行匯總、公布,并評出流動紅旗文明班級,由行政頒發流動紅旗予以表彰。期末由政教處組織評選先進班級,學校對先進班級給予獎勵。
2、班主任對該班學生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情況進行考核和記錄,作為評定操行等級和評選各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依據,期末給每位學生按甲、乙、丙、丁四級評定操行等級,學年度評出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學校給予獎勵。
3、學生無故曠課累計達一周以內,由班主任通過家訪,與家長配合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無故曠課累計達四周的,高中生報請學校給予飭令退學的處分,初中生經家訪動員,仍不愿回校學習的,學校呈請有關部門,強制監護人送學生回校學習或讓監護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4、對嚴重違犯紀律的學生,由班主任寫出書面材料,年級主任簽署意見,報政教處,政教處視情節輕重提出處分意見,經行政會議討論決定,初中的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并及時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
5、受到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應認真檢討自己的錯誤,切實改正錯誤。在處分期間沒有重大違紀行為的,記過處分一個學期后、留校察看一年后,可申請撤銷處分,經班主任同意,報政教處審查,行政會議批準撤銷處分,并向全校公布。
第六章 財務管理
第三十條 本校屬縣財政全額供養的行政事業單位。經費來源是縣財政撥款。學校的財務活動,接受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
第三十一條 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本校的財務活動負總責。負責經費的籌措和使用,審批一切財務收支,并對本校經濟業務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所報送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的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各部門所管轄的活動項目涉及的經費開支,先提出申請,由校長授權指定人員辦理或委托總務處辦理。嚴格執行經費開支審批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三條 設立財務室,內設會計、出納崗位,會計由縣教育局會計管理安排會計負責。
第三十四條 財務管理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規章制度,規范管理行為;實行月報表制度,做到收支帳目清楚,依法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和審計;每年向教代會報告學校財務收支情況一次。
第三十五條 建立物品采購、保管、使用和借出的制度,損壞、遺失按規定賠償。
第三十六條 建立校務公開制度,定期予以校務、財務公開。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的修改由校長提出意見,交由校務委員會討論同意,經教代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第三十八條 校內各處室、科組、班級的管理規則由有關處室、科組、班級依照國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及本章程的有關規定制訂。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若與上級頒發的政策法規相抵觸,則以上級頒發的政策法規為準。
第四十條 本章程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自20xx年3月1日施行。
小學學校章程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青州市廟子小學,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學校。
學校地址:青州市廟子鎮廟子村
第三條:辦學理念:以“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為辦學理念。
第四條:辦學目標:在城鄉教育均衡發展的進程中,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為辦學理念先進、教育手段新、教學質量高、育人環境美、辦學特色鮮明的農村學校。
育人目標:在最恰當的時期,用最恰當的方法,給學生最恰當的教育,使他們成為最優秀最完整的人才。
管理目標: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人本化
辦學特色:傳統文化熏陶、良好習慣養成教育
學校校訓:讀經典書,做高尚人
第五條:干部作風:勤政、務實、團結、廉潔
教風:博學善導、愛生樂教
學風:勤學善思、探索求新
校風:明理、誠信,文明、和諧
第六條:學校實施初等義務教育,學制為6年。
第七條: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學校使用普通話的規范字。
第八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負責學校行政工作。學校在廟子鎮教管辦直接領導下實施教育教學工作,同時接受上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檢查監督指導。學校實行全員聘用制,崗位責任制,責任追究制,績效工資或獎懲制。
第二章 學校管理體制
第九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工會監督、教代會民主管理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學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和監督,并定期通過學校教職工、學生家長、學生會議和社區調查等形式聽取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和批評,把學校辦成人民群眾滿意的學校。
第十條:全面推行干部任期制、任期目標責任制和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制。干部任期一般為三年。任職期滿后,經考核合格需連任連聘的,須重新任命或聘任。學校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崗位目標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
第十一條:學校設有工會委員會、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等行政職能機構。教導處負責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學校科研工作,總務處負責后勤保障及相關其它工作,政教處負責學生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有下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賦予的辦學自主權利:
(一)重大事務決策權。在綜合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校長對學校的重大行政事務有最后決定權;
(二)人事任免決定權。校長有權按規定程序任免中層干部,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聘用。
(三)財務審批權。學校財務在校長的領導下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制。有對學校經費的合理使用權。重大基建維修、添置項目經行政研究或教代會通過并報請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有對績效工資的.合理分配權。
(四)教育教學工作的指揮權。積極實施三個“面向”的辦學方針,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
第十三條:校長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遵循《憲法》和《教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依法治校,認真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嚴格執行教育教學法律法規,保證課程標準和教育計劃的實施。
(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和匯報工作。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集體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五)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組織教師學習政治與鉆研業務,注意培養班主任、中青年教師和業務骨干。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定提高。
(六)加快校園、校舍、教學設施、設備等硬件建設。
(七)強化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潔從政,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團結協作,開拓進取。
(九)領導組織教育工作,發動全體教職工堅持不懈地加強學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十)領導組織教學工作,堅持以教學為主、全面安排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開齊開足課程,正確指導教師進行教學活動。
第十四條:副校長協助校長工作,是校長的助手,受校長的委托分管負責某一方面或幾方面的工作。分管副校長在分管部門代行校長職權,并承擔相應責任,除規定不準代行職權外,主管副校長須盡職盡責,履行相應義務,否則應受責任追究。
第十五條:學校黨支部是學校的政治核心,應積極發揮其在學校工作中的核心、監督和保證作用,除完成好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外,在學校的任務主要包括:
(一)堅持黨要管黨的原則,認真抓好黨組織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組織建設,教育廣大黨員在學校各項工作中能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二)切實加強對學校工會、團隊的領導,充分調動群團組織的積極性。
(三)加強對學校干部的培養、教育、管理和監督。
(四)積極參加學校重大事項的決策。
(五)支持校長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保證監督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各項任務的完成。
(六)其組織機構及相關事項依照《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十六條:教職工代表大會與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
(一)聽取校長(或分管副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等事關學校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二)評議監督學校的領導干部,建議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給教職工予以記功、晉升或處分、免職。根據區教育局統一部署,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
(三)審議學校內部人事管理體制和績效制度改革方案及學校章程制度。
(四)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在黨支部的領導下每學年召開一次教代會,對學校重大事項進行決策。
學校教育工會接受學校黨組織和上級教育工會的領導,在學校中配合黨政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團結、教育廣大教職工,為推進學校各項工作、加強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建設、促進良好教風的形成發揮積極作用。其組織機構及相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
第十七條:學校少先隊組織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要認真搞好自身建設,配合黨政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在團結、教育青少年學生推進素質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其組織機構及相關事項依照《中國少年先鋒隊章程》。
第十八條:學校校長辦公會是學校的決策機構,決策學校重大事項,研究布置全面工作。行政會議是學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一般每周召開一次行政例會和分部門召開一次全體部門成員會議,行政例會由校長主持,成員為校黨政全體負責人和行政職能部門、工會主要負責人。主要工作為落實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貫徹執行和落實學校工作計劃。布置一周各部門工作,行政例會后分部門召開部門全體成員例會。貫徹執行行政例會精神,加強部門成員師德師風建設,布置部門工作。
第十九條:學校設立校長信箱,廣泛征求教職工、學生、社會人士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調整行政工作思路。學校成立校務公開領導小組及校務公開工作組,認真做好校務公開工作。
第二十條:在實施過程中,教導處、政教處和總務處要對分管的各個崗位制定相應的崗位職責及履行崗位職責考評細則,嚴格按細則考評并兌現獎懲。
第二十一條:學校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
(一)學校與教職工以簽定聘用合同的形式確定勞動關系,形成人員流動能進能出、職務崗位能上能下、工資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機制。
(二)學校依據上級核定的編制數,聘用符合條件的教職工。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的教職工,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圓滿完成工作任務、努力加強自身師德修養,嚴格服從學校管理,否則學校可按相關法規予以解聘和追究相關責任。凡師德修養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圓滿完成工作任務、嚴格服從學校管理的受聘者,學校須給予相應的待遇,對各類優秀人員學校要給予相應的表彰獎勵。
第三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二條:學校堅持德育為首,不斷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構建德育工作體系,攜手社區、家庭,形成合力。突出對學生的教育,樹立“不求人人成才,但求個個成人”的觀念。努力追求德育工作形式與內容的統一,注重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注重德育“內化”與“滲透”,注重高起點、低起步、系列化、務求實效。
第二十三條:德育工作方針:堅持以提高學生素質為目的,以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教育為主線,以行為規范養成訓練為主要內容,寓德育于其他各項教育之中,于各科教學之中,于豐富多彩的活動之中,于社會實踐之中。
第二十四條:德育教育的目標是:立足區域文化背景,以誦讀經典為突破口,培養“明理誠信,文明上進”的一代新人 。
第二十五條:學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更新教育理念,改進教學方法,全面推行素質教育,積極開展有效教學行動,大膽探索新課改實驗,不斷更新教育教學手段,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二十六條: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堅持“尊重每一個人,發展每一個人”的辦學理念,面向全體學生,樹立“沒有差生,只有差異”的觀念,讓全體學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權,讓每一個學生都有成功感。把學生的健康和快樂作為教育的起點和終點。讓每個學生的個性得到張揚,讓每個學生的特長得到充分發展,讓課堂充滿活力,讓校園成為師生的樂園。學校和教師要著眼于學生素質提高,重視學生未來發展的需要,培養學生終身學習的能力,努力增強學生主體意識,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使學生在思想覺悟、道德情操、知識視野、興趣特長、心理體魄等基本素質方面都得到普遍提高,使學生全面發展,學有特長。
第二十七條:教導處每學期要根據學校工作計劃確定教育教學教研管理目標和質量目標,制定教育教學教研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教導處在嚴格計劃管理的同時,要狠抓過程與結果管理,向精細化過程管理要質量。教科室制定好教科研工作計劃,每期按要求積極開展教研活動,抓好課題的推進工作,制定骨干教師培養管理辦法,通過骨干教師帶動教師專業成長。
第二十八條:學校以班為教育教學工作基本單位,班主任是班集體組織者和領導者,并負有協調本班各科教育教學工作和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之間聯系的責任。學校堅持平行編班。學校實行班主任管理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
第二十九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教委頒布的課程標準、課程計劃、教學計劃。積極探索“三級課程”管理,開發校本課程。
第三十條: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組織好期末教學質量檢查。注重學習過程評價,不以分數高低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不公布學生學習成績,不排列學生名次。
第三十一條:努力改進教師教學質量評價與學生素質評價方案,既重結果,又重過程,堅持發展性評價,運用多種方式力求對教師和學生的評價全面公正準確。教導處要結合實際制定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教師評價方案,并在實踐中調整完善。由總務處結合實際制定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的后勤工作人員評價方案,并在實踐中調整完善。
第三十二條:學校加強檔案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收集整理各類教育教學檔案,實行專人負責。學校安排分管副校長負責檔案工作,要充分發揮檔案在教育教學中的作用。
第三十三條:學校重視勞動教育,定期開展勞動教育活動,教育學生愛勞動、會勞動。
第三十四條:學校重視法規法紀教育,把學生培養成遵守法紀的一代新人。
第三十五條:學校重視安全教育管理,教職工實行“一崗雙責”。校長是學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學校設立安全辦公室,主抓學校的安全工作。
第三十六條:全校師生要牢固樹立“安全重于泰山”的責任意識,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嚴格安全管理,認真履行職責,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確保校園平安。
第三十七條:切實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堅持做好防火、防盜、防電、防毒、防病工作,認真抓好飲食衛生,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學校師生和財產的安全。
小學學校章程 篇3
Ⅰ、創建宗旨:
為了認真貫徹實施《全國環境宣傳教育行動綱要》,進一步提高廣大青少年的環境意識,從小養成愛護環境的良好習慣,提高學生的整體素質。
Ⅱ、全校全稱:
寧波市鎮海區張和祥小學環保模范學校
Ⅲ、辦學目標:
爭創寧波市環保模范學校,把每一位學生培養成具有較強環保意識,習慣良好的新世紀的合格公民。
Ⅳ、活動主題: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
Ⅴ、組織機構:
學校組建環境教育領導小組,積極與上級相關部門聯系,取得支持,指導、幫助,日常管理活動由值周班負責。
Ⅵ、主要活動:
1、定期召開環境教育工作例會,每年制訂環境教育工作計劃。
2、辦好環保科技興趣小組,定期開展活動,使學生有明顯的收效。
3、舉辦廢物回收、廢電池回收活動。
4、利用校報、校廣播站、宣傳櫥窗、黑板報及時宣傳環保動態、信息和知識。
5、利用好環保校本課程進行學習。
6、開展“創美”活動教育,評比“創美小先鋒”。
小學學校章程 篇4
第一章總則
電子小報社團社團是由學校計算機愛好者自愿結成的非營利組織,是以學生自主活動為主體,以教師的正確引導為方向,成立目的是為具有一定計算機技術水平的愛好者提供一個交流計算機技術、共同提高的園地,讓學生發展個性特長,學校盡力提供良好的條件服務于各個成員,使成員能更好的進行計算機創作活動。
第二章成員制度
第一條成員基本條件
本校學生,對計算機有濃厚興趣的學生均可申請加入,審核成員基本準則;有足夠的熱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責任感,努力上進,遵守學校學生守則和本社團章程。
第二條成員權利與義務
權利: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義務:嚴格社團的章程和決議,配合工作,維護社團的聲譽;尊重社團成員的勞動,成員彼此尊重、關心和幫助;技術水平較高的同學對技術水平較低的同學進行指導;成員有義務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內部分組聯賽。
第三章活動制度
第一條社團活動的時間初定在每周一、四下午第三節課,成員要積極出勤參加活動和社團內部比賽,活動時間和地點一般相對固定,社團可能根據需要更改地址,若有更改,社團將發出通知。
第二條社團活動開展的內容基本和全國中小學計算機制作大賽的參賽內容相符,計算機電子報刊制作等內容。進度視實際的情況再作具體的調整。活動的形式主要以學生動手操作為主,以教師輔導講解為輔。并定期舉行校內比賽,活躍社團的氣氛增進成員間的交流學習。
第三條社團活動注意事項:成員請盡量積極參加活動,如準備暫停活動一段時間的,應及時請假;活動時,成員應加強環保意識,注意保持場地清潔。
所有成員有愛護學校計算機設備的義務。
小學學校章程 篇5
一、工作宗旨
本社團以“和諧、熱情、求實、拓新”為工作理念,積極引導、服務、各位成員,組織學生開展一些有意義、適合小學生的一些基本啦啦操動作。
二、工作主題
在教導處的領導下,圍繞全校工作的具體安排,以社團發展為核心,以滿足廣大會員愛好為目標,以保證廣大會員權益為目的,以開展社團會員為手段,以社團穩定發展為基礎,組織豐富多彩的社團活動,滿足學生的精神文化需求,服務校園文明建設。
三、重點工作
(一)五年級各選拔兩名有舞蹈基礎并有一定組織能力的學生擔任組長。
(二)對社團成員進行分組。
(三)每學期在組內進行小組競賽。
(四)每個組編排或收集一套完整的啦啦操。
四、社團要求
1、活動時間為每周四4:00——4:40。
2、每次活動時由組長點名,對無故遲到和曠課的進行嚴肅處理。
3、活動時能加強自身保護,在活動時不準做一些有可能傷害自己的高難度動作,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4、聽從指揮,服從管理,認真完成訓練任務。
5、有下列情形者取消其社團資格:
(1)連續3次不參加本社團活動和訓練,
(2)嚴重違反本章程和有關規定的,不服從老師管理者。
小學學校章程 篇6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進學校依法治校,建設現代化學校制度,爭創一流管理、一流師資、一流質量的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xx小學
第三條學校校址:
第四條辦學性質:經登記批準,是具有法人資格的辦學機構,獨立承擔民事責任。xx學校是一所x小學,學制為六年。
第五條學校面向招生,招生對象為小學生,招生規模以藁城區教育局核定的班級和人數為準。
第六條辦學宗旨與使命:學校以“三個面向”為指針,以教科研為先導,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大力推進教育現代化工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建立健全各種組織機構,規范師生言行,提高師生依法治校的自覺性,加強學校內部管理,逐步實現學校管理科學化,教育教學規范化,師生言行文明化,人才培養合格化,全面提高辦學水平。
第七條學校以“務實、創新、團結、拼搏”為校風。以“會教、樂教、善教、嚴教”為教風。以“文明、團結、勤奮、向上”為校訓。
第八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九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教師聘任制、崗位責任制、依法治校責任制。校長有下列權力:
(一)重大事務決策權。在綜合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校長對學校的重大行政事務有最后的決定權。
(二)人事任免決定權。校長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聘用。
(三)財務審批權。學校財務在校長的領導下,實行校長審批制度。
(四)招生管理權。按市教育局有關招生規定,保證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全部入學。
第十條校長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遵循《憲法》和《教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認真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
(三)按照教育規律辦學,摒棄應試教育的做法,實施素質教育,開齊、上足、上好各門學科。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一班人”的集體智慧和力量。
(五)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定提高。
(六)加快校園、校舍、教學設施、設備等硬件建設。
(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師生的人生安全。
(八)廉潔從政,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團結協作,全校一盤棋。
第十一條學校建立由教師、學生及家長代表參加的校務委員會,參與制定、審議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和其他規章制度、人事與財務方案等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學校重大事項應在校領導醞釀提議、充分調研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召集并主持校務會議審議,經集體討論,由校長作出決定并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學校依靠基層黨組織,充分發揮工會、教職工大會、少先隊等組織的作用。
第十四條學校建立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大會,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凡屬教職工大會職權范圍的事項,都應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學校工會作為教職工大會的工作機構,依法保障學校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落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學校設置教導處、德育處、安全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第十六條學校依法實行信息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學生、社會公眾對學校重大事項、重要制度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第十七條學校依法健全校內糾紛解決機制,綜合運用信訪、調節、申訴等爭議解決機制處理學校內部各種利益糾紛。學校建立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學生申訴處理機構和校內教師申辯處理機構,明確申訴處理機構的人員組成、受理及處理規則。
第十八條學校依法接受教育及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九條學校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生、健康、周邊環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依法進行善后處理。
第二十條學校接受物價、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建立舉報信箱、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一條依據國家教委《小學管理規程》,從事學校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二條學校堅持德育為首。學校堅持全員德育原則,校長全面負責,教師人人參與,實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構建德育目標體系,健全德育管理機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育人網絡。
(一)各學科有機滲透德育教育,加強班集體建設,做好少先隊工作。
(二)貫徹執行《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培養學生良好的日常行為規范,做到對己講儀表,對人講禮貌,學習講勤奮,校內講紀律,社會講公德,樹立健康向上的整體形象。
(三)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積極配合,建立以班為點、家庭為面、社會為體的立體教育模式。
(四)加強特色班集體的建設與管理,充分發揮學生自主管理的作用。努力營造班級育人環境,使班集體逐漸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價值觀及公認的行為準則,推進班級文化建設。
第二十三條學校貫徹實施《國旗法》。每周一早晨全體師生集中舉行規范化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第二十四條做好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網絡的各項工作,廣泛聯系家長,做好家訪工作,使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形成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完善家長學校及家長委員會的講課及會議制度,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
第二十五條重視學生的體育和美育工作,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學校體育工作的法規,抓好體育課、眼保健操、課間操、課外體育活動等學校體育工作各個環節。
第二十六條學校全面推廣普通話,使用規范漢字。第二十七條堅持教學為中心,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更新教育觀念,采用現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八條依據國家教委《課程教學計劃》實施教學活動。嚴格執行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維護課程表操作的嚴肅性,任何班級不得擅自停課。
第二十九條對教材、學習資料統一征訂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第三十條認真搞好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組織教師積極參與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論文,每學期不少于一篇。
第三十一條學校取消期中考試,實行學期綜合考核制度。第三十二條廢除百分制,全面實行等級制記分,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三十三條依照有關條例,正常開展學校的體育和衛生工作,組織學生定期開展勞動教育、社會實踐和課外活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第三十四條學校班主任、任課教師不得利用寒暑假、節假日進行集體補裸,不得歧視后進生。
第三十五條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借讀、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序。嚴肅招生、學生檔案管理等各項紀律制度。
第三十六條學校開辦資金為人民幣xx萬元。學校具體經費來源撥款。
第三十七條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學校對侵占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第三十八條學校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財會人員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工作權限、專業技術職務、任免獎罰,嚴格按照國家會計法律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基本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并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學校加強對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房等專業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教學設施、儀器設備、體育器材、圖書音像資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的閑置和浪費。
第四十條學校如遇因政府規劃調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并、或終止時,應當及時制定保護學校資產安全的方案,并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四十一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政策,規范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行政事業性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四十二條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十三條總務處的工作必須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觀念,實行服務承諾制。制訂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工作規范。廉潔自律,克己奉公。
第四十四條依據《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堅持節儉、規范的原則,收入要打足,支出要合理。學校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收入經費安排意見,申請經費支持。
第四十五條學校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務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
第四十六條總務處加強校舍、校產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學校校產按有關規定管理。發現危房,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門書面匯報。認真做好校產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條學校經費開支實行民主管理,嚴守財經紀律,并接受主管部門的審查和監督。
第四十八條學校后勤工作堅持服務育人的原則,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學的原則,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
第四十九條搞好學校整體建設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合理地進行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第五十條全體教師應齊心協力創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諧的育人環境。
第五十一條嚴格校園環境管理。要創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內容要豐富、形式要多樣。教室里的板報定期更換。
第五十二條全體教師要加強道德修養,努力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和團結向上、文明協調的工作和生活環境。認真處理好家庭關系,贍養父母、尊敬老人,重視子女的教育。鄰居之間相互體諒,相互幫助,和睦共處,處處為學生做好榜樣。第五十三條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對校園建設作整體規劃,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凈化、綠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園。
第五十四條建立健全衛生督查評比制度,配備必要的衛生設施,努力創建衛生、整潔的工作學習環境,確保校內無雜草、墻壁無污跡、地面無果殼、紙屑、煙蒂、痰跡。
第五十五條教室、辦公室及會議室等門窗玻璃齊全、桌椅擺放整齊,窗明幾凈,各類物品擺放整齊。
第五十六條校內師生自行車按指定地點排放整齊,嚴禁流動商販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內擺設攤點。學校門前不得設有臺球、電子游戲機、錄像廳等影響學校工作的娛樂場所。
第五十七條總務處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防電、防毒,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確保學生安全無事故。
第五十八條學校教職工由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組成。
第五十九條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六十條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六十一條教師要敬業愛崗,遵循教育規律,服從校長領導,勤懇工作。
第六十二條嚴肅工作紀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衣著整潔,舉止文雅,談吐文明,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第六十三條嚴格執行崗位規范,自覺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布置與批改作業、認真輔導、認真考核。年初有工作計劃,年終有總結或專題小結。
第六十四條學校保護教師的一切合法權益,保障教師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待遇。對有重大貢獻的教師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十五條教師應具備一定的職業道德水準和良好的師德,自覺做到不講教育教學忌語、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擅自收費、不向學生推銷商品、不搞有償家教、不接受家長的吃請、不參與黃賭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動。
第六十六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制度,鼓勵教師在職進修或接受教育其它方式的培訓。
第六十七條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
第六十八條對違反《教師法》和《中學生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教師,根據學校《獎懲條例》予以處分,如有不服,可以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六十九條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在學校中應全面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七十條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有效地預防青少年學生犯罪,在全體學生中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七十一條教師享有以下權利:
(一)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
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二條凡被學校錄取或轉入學校學習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學校學籍,為學校學生。
第七十三條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管理,評議學校工作、教師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對教師的教育教學有意見,有權在校內提出申訴。
(三)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備、圖書資料。
(四)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七十四條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二)規范行為,尊敬師長,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學苦練,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紀,不隨地吐痰、不亂拋紙屑和雜物、不亂寫亂畫、不在校園內騎車、不損壞綠化、不講粗話臟話。
(五)維護學校聲譽,為校爭光。
第七十五條學校按照市、區(縣)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實行學籍管理,健全學生學籍檔案,依法辦理學生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依法對學生給予獎勵和扣分。
第七十六條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十七條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手冊,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計入學生本人檔案。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并對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處分。
第七十八條學校建立少先隊大隊部,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學生干部一般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第七十九條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申請、助學金等活動形式提供資助。
第八十條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系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聘請兼職教師和校外學生輔導員。學校建立或者利用社會資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區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校外教育活動。
第八十一條學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在自愿的基礎上,組織家長選舉組成家長委員會。學校為家長委員會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家長委員會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
第八十二條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學校矛盾等工作。
第八十三條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第八十四條學校以電話,飛信等形式督促每個家庭應擔負起孩子的家庭教育任務,配合學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督促孩子完成學習任務。
第八十五條本章程經學校全體教師審議通過后報教育局批準。
第八十六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各項規章制度。第八十七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政策執行。如有抵觸,以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政策為準。
第八十八條本章程的修訂由校長提出,經教職工大會審議,校務會議通過,報藁城區(縣)教育局核準后生效。
第八十九條本章程由學校校長負責解釋。第九十條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小學學校章程 篇7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參謀、監督作用,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進學校提高教育質量,幫助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各班主任根據條件推薦,學校行政研究,征求家長個人意見后由學校發給聘書認定。
第三條:學校家長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秘書長1名(由學校分管政教校長兼任)。班級家長委員會設主任1名,成員2名。班級家長委員會主任為校級家長委員會成員。
第四條:家長委員會每二年為一屆,期間可根據情況進行增減委員。因學生畢業或轉出,聘任關系自動終止。新生班級家長委員會主任自動成為校家長委員會成員。
第五條:家長委員會代表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作風正派,威信較高,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文化素養。
2、懂得一定的教育規律,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經驗。
3、熱心家長委員會工作,能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家長委員會成員享有對學校工作的監督權、參與權和建議權。具體權利有:
1、定期到學校各部門了解管理情況,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反映問題。
2、查看學校教學設施、到教室聽課和檢查學生作業。
3、收集匯總廣大家長意見,向學校提出建議;對事關學生重大利益的問題向學校提出質詢。
第七條:家長委員會應關心學校發展,站在全局高度,做學校主人。具體義務有:
1、廣泛收集家長對學校、教師的意見和要求,并及時將這些意見及建議反饋給學校。
2、關心、了解學校工作,對學校的辦學理念、教育質量、教師工作等方面提出建設性意見,做出適當的評價,實行必要的監督。
3、大力支持學校工作,為學校的重大教育、教學活動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4、 協助學校調節學校與家庭之間的關系。
第八條:家長委員會每學年固定召開一次全會,會議地點在學校。會議期間,校領導向委員介紹學校教育教學和改革發展情況;委員向學校提出意見和建議,為學校工作出謀劃策。會議旨在溝通信息,密切聯系,增加感情,推動學校發展。會議期間,學校還可以用組織聽課,參觀教學和生活設施,觀摩學校成果展覽或文藝演出等。
家長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設在校政教處,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一名。秘書長由學校分管德育副校長擔任,副秘書長分別由校少先隊負責人擔任。職責是:保證家長委員會委員與學校的日常聯系;落實權利和義務;籌備家長委員會全會。
家長委員會會議經費由學校承擔,其他活動經費由委員會共同協商解決。
小學學校章程 篇8
1、按要求穿規定的校服,扣齊鈕扣或拉好拉鏈,整理好衣領。
2、按要求佩戴好紅領巾:先把紅領巾折四折,置于衣領內,紅領巾的三角尖對正脊骨,打好領結,翻下衣領。夏天天氣炎熱時可于左胸前佩戴隊徽。
3、每天早晚必須洗臉、刷牙,保持面部干凈。
4、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指甲內保持無污垢,飯前便后要洗手。
5、經常整理儀表。頭發適時梳洗,發型大方得體,不染發,不燙發。男生前發不覆額,側發不掩耳,后發不及領;女生前發不遮眼,側發不掩睛。
6、坐有坐相,站有站樣,走有走姿,面帶微笑,舉止文明,落落大方。
7、預備鈴響起,應迅速回教室入座,做好課前三件事(1、做好課前準備;2、整理好桌面;3、整理好衣服。)靜候老師。上課鈴響,老師進教室,班長喊“起立”,全班同學立正后向老師問好,老師回應,班長喊“坐下”后再坐下。起坐時做到桌椅無聲響。
8、上課時,如有特殊情況晚到班級,應于教室后門口站定,經老師示意進入后方可回座位。
9、注意讀寫姿勢,做到:胸離桌一拳,眼離書一尺,手離筆尖一寸。
10、課堂上,各種物品要輕拿輕放。應全神貫注地聽講,積極思考問題并舉手發言。不做閑事,不講閑話,不沉于閑思。
11、別人發言時,認真傾聽,不隨便打斷別人的講話,不取笑他人。要通過真誠的眼神和表情給發言者以鼓勵。
12、課堂小組合作時(如專題討論等),要有合作和全局意識,聽從組長安排,分工協作,積極與伙伴溝通,完成份內任務的同時兼顧組內伙伴,共同贏得團隊的成功。
13、上課時,如遇到同學身體不適等突發事情,不要圍觀或表現出厭惡情緒,要主動關心同學,聽從老師安排,協助老師妥善處理。
14、下課時,應做好下節課課前準備后(課本、文具盒置于課桌左上角)再離開教室。離開教室時,讓老師先行。
15、課間活動時,不大聲喧嘩,不追逐打鬧,積極參加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種文體活動。遵守游戲規則,愛護游戲伙伴。
16、集體外出活動要服從管理。同學間要相互謙讓,主動關心和照顧好體弱的同學。分組活動時,要服從大家的共同意愿,遵守時間,不單獨行動。
17、參加競賽活動時,遵守比賽規則,尊重競爭對手,不故意傷害對方,對對方的冒犯或過失寬宏大量。遇到有爭議的問題,要按照程序向有關人員提出,心平氣和地進行溝通。
18、觀看比賽,做文明啦啦隊員,不喝倒彩。不為己方的勝利而得意忘形,不諷刺挖苦失利者。真誠地為賽場上的每一位選手喝彩。
19、積極參加學校的“四節”(讀書節、英語體育節、藝術節、科技節),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社團活動。在展示自我的同時,注意謙虛禮貌,尊重他人的長處。
20、積極參加綜合實踐、社區服務與社會調查等活動,遵守交通規則,遵守社會公德,說話、提問有禮貌,舉止大方,彬彬有禮。
21、出入教室、功能室、會場等活動場所時要輕聲慢步,有秩序按指定線路行走,不擁擠,不搶道。
22、各種活動中,都要注意保護環境,培養“綠色行為”,如:愛護花草樹木、節約水電、隨手撿紙、垃圾按指定位置分類放置等。
小學學校章程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積極推進素質教育,為規范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進學校依法治校,建設現代學校制度,全面啟動教育現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校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創建具有中國特色的、面向21世紀的現代新型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義務教學學校管理標準》、《關于推進中小學章程建設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是xx市xx鎮十字道完全小學,簡稱“”,地址為山東省煙臺市xx市xx鎮道西村,學校機構代碼為,郵編為,學校網址為。
第三條 本校隸屬于山東省煙臺市xx市教育體育局,經登記批準,是具有法人資格的辦學機構,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本校是一所實施五年制小學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機構。學校根據社會需要、上級計劃和辦學條件,確定辦學規模為15個班。
第四條 學校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
第五條 學校宗旨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培養全面加個性發展的優秀公民,使學生學會合作、學會健體、快樂成長。
校訓:自尊 自重 刻苦 勤奮
校風:嚴謹 文明 和諧 創新
教風:敬業 愛生 進取 奉獻
學風:尊師 守紀 勤奮 創優
第六條 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時刻與黨保持一致,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以抓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為中心,以抓質量,積極促進素質教育為目標,努力把“打好扎實基礎,養成良好習慣”作為學校基礎教育的出發點和歸宿點,團結奮進,務實創新,努力把學校辦成管理科學、設施先進、環境優美、校風嚴謹、師資優秀、質量一流、社會滿意、家長向往的新型學校。
第七條 培養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學生,讓學生養成關心他人、關心集體、認真負責、活潑向上等良好品德和個性品質,初步具有自我管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掌握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會常識,初步具有基本的觀察、思維、動手操作和自學的能力,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具有健康的身體,廣泛的興趣和健康的愛美的情趣。初步學會生活自理,會使用簡單的勞動工具,養成愛勞動的習慣。
第八條 培養具有現代化教育教學技能的新型教師;培養師德高尚、敬業、愛生、進取、樂于奉獻的師資隊伍。
第九條 以、十字道的首字母組成校徽,色彩明快,鮮艷。其中采用紅色作為校徽的主色調,意義在于:紅色是國旗和紅領巾的顏色,是國家和少先隊員的代表色。以此作為主色調,一是為了體現國家的重要性,二是為了體現少先隊員(少年兒童)在祖國的懷抱中健康成長。藍天、白云代表祥和,代表寬容和豁達,同樣也代表著清新的空氣和優美的環境,這是對國家和校園的一種祝福和向往。手的變形圖案,代表著教師用溫暖的手描繪出孩子們多彩的童年,托起孩子們美麗的夢想,代表著教師的責任。本校徽通過簡單的圖案寓意祖國富強、環境優美、孩子們健康成長和教師的責任。
第二章 學校管理結構與運行機制
第十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主持學校全面工作,教職工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學校。
副校長、教導主任、教導副主任負責協助校長分管德育、教學、科研、安全、后勤等具體工作。
第十一條 校長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和指示;
(二)組織起草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三)組織制定規章制度、工作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檢查和評價;
(四)領導學校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完善崗位設置,維護學校秩序;
(五)負責學校日常事務管理,主持校務會議審議重大事項并做出決策;
(六)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大力推進素質教育;
(七)負責教職工隊伍建設,促進教職工全面發展;
(八)依照法律和學校規定對教職工和學生實施獎勵或處分;
(九)負責學校財務、基建及重要設施設備購置的審批;
(十)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學校與政府、社區、家庭等方面的關系,為學校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十二條 學校接受中國共產黨xx市xx鎮教育黨支部領導,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少先隊、婦聯、關工委等組織的作用。
中國共產黨xx市xx鎮教育黨支部領導學校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保證、監督教育方針的全面貫徹執行。學校少先隊組織開展適合學生特點的活動,在推進素質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
第十三條 學校建立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
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審議建議權、審議通過權和評議監督權。凡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權益和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有關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的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學校建立教育工會作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 學校設置教導處、少先隊大隊部、政工室、安全辦、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各職能部門分塊管理、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確保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第十五條 學校組織校長辦公會議,負責審議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和其他重大規章制度、人事與財務方案等校內重大事項;建立學術小組,在學校教育科研的規劃制定、項目策劃與督導、成果評價以及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面發揮咨詢、評議作用;建立家長委員會,促進家校溝通,保障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教育教學等工作。
第十六條 學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學校重大事項應在充分調研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召集并主持校務會議審議,經集體討論研究,由校長做出最終決定并組織實施。教職(代表)大會發揮監督保障作用。
凡屬教職工代表大會職權范圍的事項,應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第十七條 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學校相關信息,以適當方式為學生及其家長了解學生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
學校建立檔案室,設立檔案員,加強檔案資料的建設和管理。各部門做好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第十八條 學校健全校內權益保障制度,保障學生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學校建立健全校內申訴制度,成立校內民主調解小組,明確受理學生和教師申訴的部門和程序。
學校建立健全爭議調解機制,通過上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就教職工與學校的勞動(人事)爭議進行調解。
第十九條 學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園制度。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食品衛生、健康、周邊環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如果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學校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依法進行善后處理。
學校實行“一崗雙責”制度,成立學生乘車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安全負責人任副組長,依據《山東省校車管理辦法》和xx市人民政府對校車工作的具體要求,學校為每一班次校車安排護送員,負責校車運行期間乘車學生的組織與管理,嚴格執行護送制度。
第二十條 學校依法接受教育、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政府管理部門的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 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建立健全年級組、教研組、備課組等教育教學基層管理機制。
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的德育管理工作,統籌教師分工與管理,年級教育活動,學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組長負責組織、領導學科組教師進行集體教學研究。教研組定期開展教學研究活動,按學校安排參加各種培訓和學術活動,貫徹落實教學計劃,完成各項教學任務。
備課組長負責組織本學科組教師進行集體備課和教學研究活動,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二十二條 學校實行精細化的德育管理。學校堅持全員德育原則,校長全面負責,教師人人參與,實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構建德育目標體系,健全德育管理機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育人網絡,優化德育活動過程。
學校加強學生公民素養的培養,以學生發展為核心,扎實推進素質教育。加強基礎道德教育,提高學生文明素養。通過強化中小學生的基礎道德教育,切實推進小公民道德建設;堅持開展禮儀教育,提高學生文明素養。
學校以全面實施小班化教育為抓手,進一步豐富校園文化生活,豐富學生社團文化建設;以學生發展為本,以體育節、科技節、藝術節活動為載體,充分挖掘每位學生的潛能。
第二十三條 加強特色班集體的建設與管理,充分發揮學生自主管理的作用。班主任要完善班級管理制度,實行民主管理,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激發群體的自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努力營造班級育人環境,使班集體逐漸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價值觀及公認的行為準則,推進班級文化建設。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體現通過社團活動挖掘學生特長、鍛煉學生才能、培養公民意識、提升學生素質等宗旨。學生社團要讓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發展空間,它應該是課堂教學的延展和深化,通過社團活動真正提高學生的綜合能力和發展學生的個性特長。
第二十五條 學校貫徹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三級管理體制,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課程計劃,積極開發校本課程,形成學校特色課程體系。
學校依據《煙臺市小學五四課程計劃》,進行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活動,確保開齊課程,開足課時。
學校充分發揮學科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的整體功能,尊重學生的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使學生學有所長。學校每年舉辦運動會和藝術節活動。鼓勵學生利用課余時間積極參加科技、藝術、文體培訓。
第二十六條 學校采用班級授課制。漢語言文字為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學校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字。學校嚴格按照國家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課程標準、計劃設置課程。堅持各項教學常規制度,加強教學管理。嚴格按各科教學規范和學校其他的有關規定進行教學活動。著重抓好教學設計和集體備課,建立教師業務檔案。建立科學的評價考核制度,取消期中考試,實行期末綜合考核制,注重過程性評價和綜合性評價相結合。廢除百分制,全面實行等級制記分,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不以考試成績、學生名次作為衡量教師教學質量的唯一標準。
加強教材教輔資料管理,任何人不得向學生推銷各種未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進校書刊委員會批準的報刊、學習資料、教輔、活動用具等資料,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倡導教師分層設計校本作業。作業布置要求做到精選和點評。嚴格作業審批、公示制度,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合理安排作息時間。節假日、雙休日不得進行有償補習、補課或家教,不得參與、發動社會辦班行為。
第二十七條 教師在課堂教學管理中應當遵循以下要求:
在課堂教學中,實行任課教師課堂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任課教師應做到按時上下課,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開,不拖堂。
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堅持按課表上課,未經教導處同意,不準私自調課。凡因私自調課,課堂中出現不安全事故,追究相關教師的責任。
任課教師上課前應認真清點學生人數,對缺席遲到學生應查詢原因,做好記錄,并做好匯報。
教師教育學生時要講究方法,不剝奪學生上課權利,不得采用簡單粗暴的方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或發生意外事故,任課教師要積極聯系相關人員,以免發生意外。
上實驗課教師及實驗員要保證實驗課的安全。教育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及實驗步驟進行。
體育教師要的責任心,要注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關注體質較弱學生和特異體質學生;給學生安排運動量要合理;對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不可放任不管,堅決杜絕出現學生脫管的現象。不得出現學生散亂、教師離場等嚴重違紀行為及安全問題;體育教師要對學校的體育設施、器材進行安全檢查,及時對體育設備、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第二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有關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的法規規章,通過日常體育活動以及各類體育競賽活動增強學生體質,開展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健身習慣與基本的運動技能。
學校通過體育課、大課間活動等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學期舉辦不少于一次運動會或體育節。積極開展冬季長跑運動,讓學生在運動中增強身體素質。
學校建立醫務室,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定期體檢,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及食物中毒。積極完善衛生工作制度,定期檢查校園衛生情況。加強資金投入,不斷改善環境衛生條件,在校園室內教學活動場所實施禁煙。
第二十九條 學校建立心理輔導站,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配備兼職教師開展工作。努力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形成學生鮮明的個性特征,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學校認真開展心理咨詢工作。對全校師生開放心理咨詢室,幫助學生解決學習、人際交往等方面的問題。并通過個別輔導與跟蹤、電話與網絡等方式協助學生解決問題。
學校還對全校教師實施心理健康教育培訓,充分發揮班主任在班級管理、主題班會等方面特定的團體與個別心理輔導的作用,同時將心理輔導與學科教學相滲透,堅持課堂教學融入學生學習心理理論,在堅持心理活動課的同時將學科教學與心理教育相結合,在學科教學中滲透。
第三十條 學校在每年四月舉行藝術節,調動廣大同學積極投身到文化藝術節活動中。通過學校藝術節努力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和文化氛圍,力求推進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學校在每周五下午開展“多彩實踐日”活動,科學設置實踐內容,增強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提高科學文化素養,推進我校素質教育的深入發展。
第三十一條 學校大力推進促進信息技術與學科課程的整合,逐步實現教學內容的呈現方式、學生的學習方式、教師的教學方式和師生的互動方式的變革,以信息技術為紐帶,科學管理學校,規范制度建設、科研建設、創新教研模式、引導教師實踐、深化反思機制,從而促進教師教學行為、學生學習方式的變革,充分發揮信息技術的優勢,為學生的學習和發展提供豐富多彩的教育環境和有力的學習工具。
第三十二條 學校營造民主、自由、科學的研究氛圍,構建對話、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學校成立了教師研修工作指導小組,認真組織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組織教師積極參與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以“發現教育”為突破口,堅持開展“人人有專題”和“隨堂聽課活動”,積極組織教科研課題研究,積極推廣現代教育技術。
第四章 學生管理
第三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xx市中小學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按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招收學校服務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不屬學校服務區內的新生,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入學手續。學校實行秋季始業,在校生即取得本校學籍。
第三十四條 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與學校、班級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助學金;
(四)在品行和學業成績上獲得公正評價;
(五)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處理有異議,對學校、教職工侵犯其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五條 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遵守《中小學生守則》,遵守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學生行為規范要求;
(二)尊師愛校,團結同學,參加集體活動,促進身心健康,養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承擔在學生自治活動中當選職務的相應職責;
(五)愛護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六條 學校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實行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嚴格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程序。
第三十七條 學校為每一位學生建立成長手冊,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定,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成立各級評價小組,通過個人評價、家長評、小組評、教師評,最終產生結果。評價中力求公開、公平、公正、規范地做好綜合素質評定工作,激勵和引導學生不斷進取,有效地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記入學生成長檔案。
第三十八條 學校對德智體美諸方面均表現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績或進步顯著的學生,在班級基礎上,實行學校“五星級評價”方式,予以表彰和獎勵,并記入學生成長檔案。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并對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處分。
第三十九條 學校實行午餐統一管理,以班級為單位對學生就餐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正副班主任負責飯菜的分發和紀律,學校實行領導干部陪餐制度。
第四十條 學校根據上級文件,對符合入學條件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助學金等形式提供資助。
第四十一條 學校建立學生自治管理委員會(學生會),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學生干部一般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學校支持學生自治,鼓勵學生參與校園民主管理,通過選舉、演講、辯論等方式在校園內學習民主生活方式,培養現代公民素養與健康人格。
第四十二條 學校建立健全學生評教、評校制度,支持學生參與班級和學校的民主管理與監督。其評價結果作為教師績效考核的部分依據。
第四十三條 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合法權益,學校及教職工應當做到:
(一)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充分發展,不得歧視學生;
(二)尊重學生人格。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嚴禁用諷刺、威嚇等方式給學生心理造成傷害;
(三)尊重學生隱私。保護學生個人信息,未經學生及其監護人同意,不得隨意使用、披露學生個人隱私;
(四)不得非法收繳學生財物。為保護學生安全、保障校園秩序,可以對學生違紀的相關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處理,但應及時與監護人聯系;
(五)不得隨意處分學生。處分學生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聽取學生及其監護人的意見,并舉行聽證。
第五章 教職工管理
第四十四條 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依法實行學校用人制度。規范學校與教職工的聘用關系,保障學校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每一聘期三年,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四十五條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參加教育教學科研、學術交流,加入專業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五)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重大事項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或處分有申訴權;
(六)使用學校設施設備、圖書音像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七)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六條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規范、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為人師表,忠誠于人民教育事業,自覺抵制任何形式的有償家教;
(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學校工作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和崗位職責,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識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熟知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心與責任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五)禁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行為,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確立以生為本理念,終身學習,與時俱進,不斷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七條 其他職工按照合同履行崗位職責,學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第四十八條 學校制定教師專業發展、師訓計劃,組織教師認真學習課程標準,掌握學科教學的基本要求;鼓勵和支持教師參與學術研究、考察交流和進修培訓,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第四十九條 學校保證教職工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五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選配、聘任、培訓、考核、評優等制度,切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落實《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履行職責,提升敬業精神、教育理念和業務能力。抓好班主任常規工作的落實。
第五十一條 學校每學年對教職工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和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職稱晉升、評先樹優、績效發放等的依據。學校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職務評聘、評優評先等的首要內容。
第五十二條 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
第六章 學校資產管理
第五十三條 學校具體經費來源為全額財政撥款。
第五十四條 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學校對侵占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對學校財物造成損壞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五十五條 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
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
備,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基本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并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學校加強對運動場地、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房等專業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教學設施、儀器設備、體育器材、圖書音像資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的閑置和浪費。
第五十六條 學校如果遇到政府規劃調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并、分立或終止時,應當及時制訂保護學校資產安全的方案,并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五十七條 學校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學校財務工作在校長領導下開展,實行民主管理和財務公開。
第五十八條 學校除全額財政撥款外,無其他教育收費。學生午餐收費學校嚴格執行《xx市中小學食堂財務管理辦法》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五十九條 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七章 學校與家庭、社會關系建設
第六十條 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系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
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聘請校外輔導員。
學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區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校外教育活動。
第六十一條 學校遵循民主、公開、自愿的原則,組織家長選舉成立家長委員會,設立校、班兩級家長委員會。
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注重德育、學生安全健康、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家校矛盾、促進學校發展等工作。
學校建立與家長委員的聯席會議制度,通報學校發展規劃及其進展、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和幫助。
第六十二條 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學校建立教師與家長的日常聯系機制。教師特別是班主任應密切聯系家長,做好家訪工作,家校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要求每位班主任創建QQ群,加強與家長的溝通。
第六十三條 學校通過加強內部建設,樹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應區域內發揮積極作用,服務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學校依托社區,開發社區教育資源,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為學生創造服務社區和實踐體驗的機會。
第六十四條 學校依靠鎮、村、公安、交警、消防等共同開展校園及周邊地區的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對身心行為偏差學生的教育,建設平安文明校園。
第八章 安全管理
第六十五條 學校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與管理,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以校長為組長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履行有關安全責任職責。定期組織校園隱患排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第六十六條 學校根據上級文件制定《十字道完小“一崗雙責”》、《十字道完小影響校園安全穩定事件應急預案》、《十字道完小安全風險責任清單》,嚴格落實學校安全職責,以此追究責任。
第六十七條 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師生自救自護能力。學校要定期舉辦有關安全教育專題講座,關心師生身心健康,學校教育、教學等活動安排要符合學生的生理、心理特點。凡組織學生參加的文體活動、社會實踐、勞動等均應有足夠的安全保護措施,保障師生安全。
第六十八條 要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建立學校內部和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制度。健全治安、交通、消防、防震抗災等工作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認真組織開展好“三防”演練活動,增強安全意識。
第六十九條 學校定期組織學生進行安全演練,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學校每月組織不少于一次的防震、火災、校車或防踩踏等應急逃生演練。
第九章 附則
第七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統領下的學校規章制度體系,涉及規章制度的立、改、廢等均依照民主程序進行。
第七十一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校務委員會通過,并經xx市教育體育局同意備案之日起實施。
第七十二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政策執行。如有抵觸處,以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為準。
第七十三條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務委員會或1/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提議方可進行,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校務委員會通過,xx市教育體育局同意備案后生效。
第七十四條 本章程由校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小學學校章程 篇10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內部管理和各種辦學行為,實行依法治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辦學思想
以“三個面向”、“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規范、提高、特色、品 牌”的方針。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三條:辦學理念(以人的發展為本)
三本:以學生、教師、學校發展為本。
三全:全面發展、全體發展、全程發展。
第四條:工作理念
認真做好每一件事、真心關心每一個人。
第五條:辦學目標
深化教育思想——教育思想現代化
推進教育科研——科研興校長期化
加強隊伍建設——教師素質全面化
顯化培養目標——人才發展持續化
提高辦學實力——信息技術現代化
第六條:學校校訓:做人貴誠 治學貴恒
校風:愛國愛校 勤奮文明 教風:團結協作 求實創新
第七條: 班級管理目標
1、“五有五無”:地上無淡跡紙屑,墻上無污痕,桌椅無刻畫,門窗無破損,衛生無死角;課堂有紀律,課間有秩序,言行有禮貌,心中有他人,人人有進步。
2、勤奮學習,團結友愛,尊敬師長,禮貌待人,愛護公物,保護環境,謙虛禮讓,自覺守紀。
第八條:學校名稱:平遙縣洪善中心小學(以下簡稱學校)
第九條:學校學制:小學六年。
第十條:學校校址:平遙縣洪善鎮洪善村迎新大街
第十一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負責學校行政工作。
第十二條:校長有辦學自主權,其中主要包括:
1、決策權:在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的重大問題有最后決定權。
2、人事權:有權提名任免副校長,教導主任,上報學區審批和備案;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使用。
3、財經權: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財務,財產管理制度,堅持勤儉持家,嚴格執行鎮制訂的財務開支制度,嚴格把好收費關。
第十三條:校長要履行下列義務
1、堅持學校的辦學方向,堅決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2、堅持民主集中制,發揮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定期召開全體教師會議,廣泛聽取群眾意見,重大決策經班子審查后作決定。
3、加強師資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努力建設一支結構合理,高素質、高水平的教師隊伍,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
4、想方設法爭取辦學單位及社會各方對學校工作的支持,籌集資金改善辦學條件及教師福利。
5、任職期間,采取有力措施杜絕重大的安全事故。堅持做好師生的人身安全工作。
6、廉潔奉公,遵紀守法,事事以身作則,處處為人師表。
第十四條:學校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督、接受物價部門審計,定期聽取他人意見,自覺規范管理行為。
第十五條:學校實行教師每年一次的聘任制。
1、學校接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實行定崗、定編、定人、定責、定工作量、分工負責、分級管理。
2、教師由校長聘任聘期一般為一年,未獲聘任人員由學校請示學區調出或在校內安排其他工作。
第十六條:學校管理機構設置。
學校設校長一人,副校長一至二人、教導主任一人、研訓主任一人、總務主任一人、大隊輔導員一名。各盡其職、做好工作。
第十七條:依法治教,切實保障和促進素質教育的實施。
第十八條:按國家省教廳統一的教學計劃、新課程標準和教材要求管理教學、嚴格按《課程方案》執行教學,開足課程,開足課時,積極開展綜合實踐活動課,注重基礎知識,基本技能以及創造能力、進取精神的培養,發展學生全面素質和個性特長。為多出人才,早出人才、出好人才而努力工作。
第十九條: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把培養“四有”新人作為學校根本任務。對學生進行文明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
第二十條:集中精力抓好教學工作,堅持以課堂為教學中心,進行教育改革,開展教法研究,改革考試制度,采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國家頒發的《學校體育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規,充分發揮學校場地、器材的優勢,通過體育課及其它各種體育形式活動訓練、增強學生體質。
第二十二條:加強美育和勞動技術教育,根據我校實際,上好勞動實踐課,培養學生的勞動觀點和熱愛勞動人民的感情,并養成勞動習慣。上好音樂課、美術課,發揮美育功能,培養全面的高素質的一代新人。
第二十三條:《按照平遙縣教育局教學常規管理辦法》及洪善鎮有關加強常規教學管理的規定,認真組織教學質量評估和教學基本訓練活動,認真抓好備課、課堂教學、批改作業、課外輔導、復習考試等各個環節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以教育科研為先導,依靠科研興校。積極開展校本研訓工作、開展“有效教學”等方面的課題研究工作。
第二十五條:嚴格按省教育廳和市縣教育局的要求訂閱教科書,不濫訂、濫印、濫發學習資料。
第二十六條: 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學生每天在校活動控制量為6小時內。嚴格控制學生家庭作業量,做到內容精選,難度適度,數量適當。保證每天9小時睡眠時間,確保學生身心健康成長。
第二十七條: 改革評價方法,采取等級分加激勵性評語方法,對學生進行全面綜合素質評價。
第二十八條: 健全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聘請校外輔導員,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德育基地的四位一體的教育工作網絡。
第二十九條:任何班級不得自行停課,學生停課一天必須經學區批準。
第三十條:加強學籍管理,建立健全的學籍檔案管理的規章制度。
小學學校章程 篇11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青州市廟子小學,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學校。
學校地址:青州市廟子鎮廟子村
第三條:辦學理念:以“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為辦學理念。
第四條:辦學目標:在城鄉教育均衡發展的進程中,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為辦學理念先進、教育手段新、教學質量高、育人環境美、辦學特色鮮明的農村學校。
育人目標:在最恰當的時期,用最恰當的方法,給學生最恰當的教育,使他們成為最優秀最完整的人才。
管理目標: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人本化
辦學特色:傳統文化熏陶、良好習慣養成教育
學校校訓:讀經典書,做高尚人
第五條:干部作風:勤政、務實、團結、廉潔
教風:博學善導、愛生樂教
學風:勤學善思、探索求新
校風:明理、誠信,文明、和諧
第六條:學校實施初等義務教育,學制為6年。
第七條: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學校使用普通話的規范字。
第八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負責學校行政工作。學校在廟子鎮教管辦直接領導下實施教育教學工作,同時接受上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檢查監督指導。學校實行全員聘用制,崗位責任制,責任追究制,績效工資或獎懲制。
第九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工會監督、教代會民主管理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學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和監督,并定期通過學校教職工、學生家長、學生會議和社區調查等形式聽取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和批評,把學校辦成人民群眾滿意的學校。
第十條:全面推行干部任期制、任期目標責任制和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制。干部任期一般為三年。任職期滿后,經考核合格需連任連聘的,須重新任命或聘任。學校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崗位目標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
第十一條:學校設有工會委員會、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等行政職能機構。教導處負責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學校科研工作,總務處負責后勤保障及相關其它工作,政教處負責學生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有下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賦予的辦學自主權利:
(一)重大事務決策權。在綜合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校長對學校的重大行政事務有最后決定權;
(二)人事任免決定權。校長有權按規定程序任免中層干部,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聘用。
(三)財務審批權。學校財務在校長的領導下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制。有對學校經費的合理使用權。重大基建維修、添置項目經行政研究或教代會通過并報請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有對績效工資的合理分配權。
(四)教育教學工作的指揮權。積極實施三個“面向”的辦學方針,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
第十三條:校長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遵循《憲法》和《教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依法治校,認真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嚴格執行教育教學法律法規,保證課程標準和教育計劃的實施。
(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和匯報工作。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集體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五)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組織教師學習政治與鉆研業務,注意培養班主任、中青年教師和業務骨干。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定提高。
(六)加快校園、校舍、教學設施、設備等硬件建設。
(七)強化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潔從政,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團結協作,開拓進取。
(九)領導組織教育工作,發動全體教職工堅持不懈地加強學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十)領導組織教學工作,堅持以教學為主、全面安排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開齊開足課程,正確指導教師進行教學活動。
第十四條:副校長協助校長工作,是校長的助手,受校長的委托分管負責某一方面或幾方面的工作。分管副校長在分管部門代行校長職權,并承擔相應責任,除規定不準代行職權外,主管副校長須盡職盡責,履行相應義務,否則應受責任追究。
第十五條:學校黨支部是學校的政治核心,應積極發揮其在貫徹執行教育方針和學校工作中的核心、監督和保證作用,除完成好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外,在學校的任務主要包括:
(一)堅持黨要管黨的原則,認真抓好黨組織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組織建設,教育廣大黨員在學校各項工作中能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二)切實加強對學校工會、團隊的領導,充分調動群團組織的積極性。
(三)加強對學校干部的培養、教育、管理和監督。
(四)積極參加學校重大事項的決策。
(五)支持校長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保證監督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各項任務的完成。
(六)其組織機構及相關事項依照《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十六條:教職工代表大會與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
(一)聽取校長(或分管副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等事關學校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二)評議監督學校的領導干部,建議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給教職工予以記功、晉升或處分、免職。根據區教育局統一部署,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
(三)審議學校內部人事管理體制和績效制度改革方案及學校章程制度。
(四)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在黨支部的領導下每學年召開一次教代會,對學校重大事項進行決策。
學校教育工會接受學校黨組織和上級教育工會的領導,在學校中配合黨政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團結、教育廣大教職工,為推進學校各項工作、加強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建設、促進良好教風的形成發揮積極作用。其組織機構及相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
第十七條:學校少先隊組織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要認真搞好自身建設,配合黨政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在團結、教育青少年學生推進素質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其組織機構及相關事項依照《中國少年先鋒隊章程》。
第十八條:學校校長辦公會是學校的決策機構,決策學校重大事項,研究布置全面工作。行政會議是學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一般每周召開一次行政例會和分部門召開一次全體部門成員會議,行政例會由校長主持,成員為校黨政全體負責人和行政職能部門、工會主要負責人。主要工作為落實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貫徹執行和落實學校工作計劃。布置一周各部門工作,行政例會后分部門召開部門全體成員例會。貫徹執行行政例會精神,加強部門成員師德師風建設,布置部門工作。
第十九條:學校設立校長信箱,廣泛征求教職工、學生、社會人士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調整行政工作思路。學校成立校務公開領導小組及校務公開工作組,認真做好校務公開工作。
第二十條:在實施過程中,教導處、政教處和總務處要對分管的各個崗位制定相應的崗位職責及履行崗位職責考評細則,嚴格按細則考評并兌現獎懲。
第二十一條:學校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
(一)學校與教職工以簽定聘用合同的形式確定勞動關系,形成人員流動能進能出、職務崗位能上能下、工資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機制。
(二)學校依據上級核定的編制數,聘用符合條件的教職工。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的教職工,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圓滿完成工作任務、努力加強自身師德修養,嚴格服從學校管理,否則學校可按相關法規予以解聘和追究相關責任。凡師德修養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圓滿完成工作任務、嚴格服從學校管理的受聘者,學校須給予相應的待遇,對各類優秀人員學校要給予相應的表彰獎勵。
第二十二條:學校堅持德育為首,不斷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構建德育工作體系,攜手社區、家庭,形成合力。突出對學生的教育,樹立“不求人人成才,但求個個成人”的觀念。努力追求德育工作形式與內容的統一,注重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注重德育“內化”與“滲透”,注重高起點、低起步、系列化、務求實效。
第二十三條:德育工作方針:堅持以提高學生素質為目的,以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教育為主線,以行為規范養成訓練為主要內容,寓德育于其他各項教育之中,于各科教學之中,于豐富多彩的活動之中,于社會實踐之中。
第二十四條:德育教育的目標是:立足區域文化背景,以誦讀經典為突破口,培養“明理誠信,文明上進”的一代新人 。
第二十五條:學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更新教育理念,改進教學方法,全面推行素質教育,積極開展有效教學行動,大膽探索新課改實驗,不斷更新教育教學手段,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二十六條: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堅持“尊重每一個人,發展每一個人”的辦學理念,面向全體學生,樹立“沒有差生,只有差異”的觀念,讓全體學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權,讓每一個學生都有成功感。把學生的健康和快樂作為教育的起點和終點。讓每個學生的個性得到張揚,讓每個學生的特長得到充分發展,讓課堂充滿活力,讓校園成為師生的樂園。學校和教師要著眼于學生素質提高,重視學生未來發展的需要,培養學生終身學習的能力,努力增強學生主體意識,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使學生在思想覺悟、道德情操、知識視野、興趣特長、心理體魄等基本素質方面都得到普遍提高,使學生全面發展,學有特長。
第二十七條:教導處每學期要根據學校工作計劃確定教育教學教研管理目標和質量目標,制定教育教學教研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教導處在嚴格計劃管理的同時,要狠抓過程與結果管理,向精細化過程管理要質量。教科室制定好教科研工作計劃,每期按要求積極開展教研活動,抓好課題的推進工作,制定骨干教師培養管理辦法,通過骨干教師帶動教師專業成長。
第二十八條:學校以班為教育教學工作基本單位,班主任是班集體組織者和領導者,并負有協調本班各科教育教學工作和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之間聯系的責任。學校堅持平行編班。學校實行班主任管理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
第二十九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教委頒布的課程標準、課程計劃、教學計劃。積極探索“三級課程”管理,開發校本課程。
第三十條: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組織好期末教學質量檢查。注重學習過程評價,不以分數高低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不公布學生學習成績,不排列學生名次。
第三十一條:努力改進教師教學質量評價與學生素質評價方案,既重結果,又重過程,堅持發展性評價,運用多種方式力求對教師和學生的評價全面公正準確。教導處要結合實際制定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教師評價方案,并在實踐中調整完善。由總務處結合實際制定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的后勤工作人員評價方案,并在實踐中調整完善。
第三十二條:學校加強檔案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收集整理各類教育教學檔案,實行專人負責。學校安排分管副校長負責檔案工作,要充分發揮檔案在教育教學中的作用。
第三十三條:學校重視勞動教育,定期開展勞動教育活動,教育學生愛勞動、會勞動。
第三十四條:學校重視法規法紀教育,把學生培養成遵守法紀的一代新人。
第三十五條:學校重視安全教育管理,教職工實行“一崗雙責”。校長是學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學校設立安全辦公室,主抓學校的安全工作。
第三十六條:全校師生要牢固樹立“安全重于泰山”的責任意識,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嚴格安全管理,認真履行職責,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確保校園平安。
第三十七條:切實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堅持做好防火、防盜、防電、防毒、防病工作,認真抓好飲食衛生,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學校師生和財產的安全。
小學學校章程 篇12
家庭教育是整個義務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的基礎,是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接班人和提高民族素質的重要環節。學校是家庭教育的組織者,辦好家長學校是引導家長樹立教育子女的正確思想和觀念,掌握優教優育的知識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重要舉措。為了規范我校在指導家庭教育方法和行為特制定本章程。
1、以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為首,教導處、教研處為核心,同時聘請家長代表、老同志、老領導組成的家長學校校務委員,明確責任分工,定期會商家長學校工作。
2、組織以在校生家長為核心的家長委員會,負責全面協調學校與家庭間工作。
3、學校教導處負責實施家長學校的具體教學工作。
4、確保家長學校有相對穩定的專、兼職師資隊伍,并聘請一些有理論工作和實際工作者來校輔導。
5、家長學校有相對固定的教學內容,并突出德育為首,強化素質教育。
6、家長學校有固定教學場所,正式掛牌授課。
7、家長學校的教學以面授為主,對外地學生或長年在外工作的家長借助其它媒介進行指導。
8、加強家庭教育的研究,努力提高家庭教育實效。
9、認真執行家長學校章程和上級有關精神。
10、家長學校的工作制度、辦學計劃、學員名冊、課程安排、授課教材、活動記錄、學習體會、經驗總結等資料要建立檔案。
小學學校章程 篇1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學校內部管理規范化,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其它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文件,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和校址
1.學校校名 xx市x小學
2.學校校址 xx市B區東大門南側。
第三條 學校性質:全民所有制。
第四條 辦學宗旨:接納所有的學生,并讓他們在愉悅的校園里長技明理。
第五條 學校的辦學理念是:我自信 我成長 我快樂
校訓 興學求真 海納百川
校風 誠信、海納、勵志、博學
教風 慎微、慎思、慎言、慎行
學風 篤志、博聞、善思、樂學
第六條 辦學目標:提高管理科學,辦學效益顯著。構建快樂校園,成就快樂學生,把學校辦成發展學生個性,提高學生整體素質,成為有一定特色的學校。
第七條 辦學規模:基本規模24個教學班。
第八條 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為漢語言文字。學校使用普通話和規范字。?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九條 學校按編制設置校長、副校長、主任、教師和其他人員。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
第十條 xx市x小學由新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社會事業局主管。校長的任職需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由新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社會事業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的相關規定進行考察、審批、任免或聘任。
第十一條 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依法治校,全面負責學校的行政工作,校長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文件精神,遵循教育規律,提高教育質量。
2.制定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職工隊伍建設。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并維護其合法權益。
4.發揮學校教育的主導作用,努力協調學校、家庭和社會教育,密切配合,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十二條 校長的主要權力:
1.決策權 在廣泛聽取多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項有決策權。
2.人事權 按上級有關規定,從學校工作的需要和實際出發,聘任學校中層干部及教職員工,安排、調整教職工工作。
3.獎懲權 校長對在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中成績優秀的干部、教師進行獎勵;對在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或在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的教師進行懲罰或提出懲罰意見。
4.財政權 在服從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規劃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管好用好學校義務教育經費。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校長的義務
1.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依法受理教師和學生的校內申訴。
2.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監督,發揮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為共同建設好學校而努力。
3.加強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師資隊伍管理和建設。
4.鞏固“兩基”成果,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
5.不斷加強校園、校舍建設,提高現代化教育技術裝備和應用水平,改善教育和教學設備設施。
6.關心教師生活,努力改善教師工作及生活條件。
7.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止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師生的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8.清正廉潔、處處帶頭,為人師表,遵守法律法規,貫徹有關政策,接受上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督導、評估、檢查。離任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審計。
第十四條 學校成立校務委員會,校長應通過校務委員會等形式,討論決定學校中的重大問題。校務委員會由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后勤主任等人組成。校務委員會由校長主持,定期召開。
第十五條 學校建立教職工大會制度,加強對學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教職工大會每一年一屆,并定期召開會議。其主要任務是:
1 . 制定修改學校章程草案。
2 . 聽取校長工作報告,審議學校的辦學方針,發展規劃,學年工作計劃,教育教學和管理制度等重大改革和措施,提出意見和建議。
3. 審查通過教職工聘任制實施方案,崗位責任制方案,學校對教師的考核,獎懲方案以及其他重要的規章制度。
4 . 審議決定教師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
5 . 評議監督學校行政領導。
6 . 支持校長行使職權,動員教職工努力完成學校各項工作任務。教職會對校長決策有不同意見時,應及時同校長交換意見,如意見不能統一,先按校長的決定執行,必要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上級教育工會。
第十六條 副校長的職責:協助校長分管教育、教學等方面的具體工作。
第十七條 學校設置教導處,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下設語文、數學、藝體教研組,加強教學教研工作,加強對教師的理論業務學習管理與指導,加強就學管理。
第十八條 學校設置總務處,負責學校后勤工作,嚴格執行后勤管理制度,貫徹勤儉辦學的原則,協助校長安排使用好各項經費,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并管理好學校財產,做到日清月結,注意檢查,維修校舍、設備。做好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做到校務公開。
第十九條 學校設置行政、教導、少先隊、總務等職能部門。各職能部門干好自己的職能工作,同時協調配合完成學校其它各項工作。
第三章 學籍管理
第二十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其實施細則,學校招收本轄區內年滿6周歲及以上兒童免試入學,實行秋季招生。
第二十一條 轉學:對因故申請轉學,經學校教導處核準符合條件者,準予轉學。
第二十二條 借讀:對戶籍不在本區的而申請在我校讀書的學生,經審核符合條件者,準予就讀。
第二十三條 學生學習年限為六年,學習期滿升入上一級初級中學。
第二十四條 學生因病無法繼續學習,憑有效證明(市級醫院)準其休學。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休學超過三個月者,復學時根據學生實際,編入相應年級就讀。
第二十五條 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予以大力表彰,對有錯誤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對錯誤較嚴重的學生,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和記過處分。學校按規定不得開除學生。
第二十六條 積極防止學生輟學,發現學生輟學,班主任應立即報告學校,并協同學校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做好學生復學工作。
第二十七條 嚴格管理學籍,有專人負責,及時核對,做到數字準確,底數清楚,發現問題及時查找原因,及時解決。
第四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八條 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充分發揮學科課程和綜合活動課程的整體功能,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為學生全面發展,提高整體素質奠定基礎。
第二十九條 學校教導處組織全體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活動,運用先進的教育理論指導教師實踐活動,積極組織教師撰寫教育科研論文,積極推廣科研成果成功經驗,用于教育教學活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三十條 堅持“德育為首,教學中心”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德育工作綱要》等德育方面的政策法規,成立以校長為主的學校德育工作領導小組,深入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加強德育工作隊伍建設,優化育人環境,發揮學校育人作用。
第三十一條 班主任應加強與任課教師,家長的聯系,了解掌握學生思想品德行為及學業等情況,做好學生素質報告評價。
第三十二條 堅持面向全體,因材施教的原則,充分發揮學生主體作用,注重鞏固雙基,激發學生學習積極性,培養正確的學習習慣和方法。
第三十三條 堅持聽評課制度,搞好每期全員競教活動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教研活動,不斷提高教師素質,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
第三十四條 學校合理安排作息時間,適當布置課后作業,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第三十五條 學期末學生測評工作按上級要求進行。學校質量目標由教導處擬定并實施。學校建立健全德、智、體全面評估教育學質量標準,合理評定教師教育教學質量,不斷加強教師工作過程的管理。
第三十六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體衛工作的法規,認真抓好體育課,“兩操一課”活動,增強學生體質,每期一次全面體檢,每年參加一次區級運動會。
第三十七條 學校抓好素質教育工作,以上好音樂、美術課為龍頭,結合學科特點及學校學生實際,建立興趣小組,聯系實際,對學生進行素質教育,培養學生健康的審美情趣。
第三十八條 組織開展好校外、課外活動。
第三十九條 抓好學生衛生保健與安全教育,使學生身心得到全面發展。
第五章 財務后勤管理
第四十條 辦學條件及經費,按照分級辦學分級管理的原則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努力達到符合規定的校舍、場地、設備設施等辦學條件。
第四十一條 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管理使用校舍、場地、設備設施等。學校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努力提高使用率。
第四十二條 學校搞好校園建設規劃,凈化、綠化、美化校園。搞好校園文化建設,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定期對校舍進行維修和維護,發現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上報情況。
第四十三條 學校依法保護學校的校舍、場地和設備設施。
第四十四條 嚴格執行收費政策,按規定實行“兩免一補”。
第四十五條 學校健全經費管理制度,進行科學規范管理,合理使用,認真履行經費支出審批手續,提高使用效益。每年的經費預算和決算提交校務委員會審議,并接受上級和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六章 衛生及安全管理
第四十六條 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學校衛生工作的法規、政策,建立健全學校衛生工作制度,建立學生健康卡片,定期為學生體檢。?
第四十七條 學校的環境、校舍、圖書、設備等都要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活動安排要符合 學生生理、心理特點。? 第四十八條 不斷改善學校環境衛生和教學衛生條件,學校要定期舉行衛生常識講座,做好各種傳染病、多發病和食物中毒的安全預防工作。?
第四十九條 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嚴格執行。
第五十條 定好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建立護校領導帶班制度,按上級要求安排好護校人員,做好護校安全工作。做好校園巡查、樓梯守護、安全問詢和路段護送制工作,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第五十一條 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師生安全,班級外出要經校長批準。
第七章 學校、家庭與社會三結合管理
第五十二條 積極主動地開展家庭教育工作?
1.成立家長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使家長了解學校的發展及工作情況,幫助學校解決辦學中遇到的困難,集中反映學生家長意見。
2.成立家長學校,以班級為單位,學生入學家長入學,學生升級家長升級,學生畢業家長畢業。每學期至少開兩次課,幫助家長了解孩子,掌握教子方法,創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3.辦好家教廣播站和家教小報,建立聯系卡,及時溝通信息。?
4.教師做好家訪、家長開放日工作,開好家長座談會。? 第五十三條 發揮學校自身優勢,組織學生開展以服務、宣傳為主的文明活動,為社會的精神文明建設服務。同時,建立社會教育陣地,充分發揮教育基地作用,使學生在接受各方面教育的同時,了解、認識社會。?
第八章 教師和學生
第五十四條 新站高新技術開發區根據編制和工作的需要聘任教師,學校教師應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五十五條 學校注意抓好教師繼續教育,骨干教師的培訓,采取措施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做好小學教師學歷提高工作,改善教師工作生活條件,提高教師待遇。
第五十六條 學校做好對教師的政治思想,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工作業績的考核,按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給予評定,考核結果作為聘任,晉職晉級,實施獎懲的依據。
第五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給予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違反教育原則和有關法規,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經教育不改者。
(二)故意不完成學校交給的教育教學任務,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者。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體罰學生,影響惡劣者。
(四)嚴重損害學校聲譽和榮譽的其他行為者。
第五十八條 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權利,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義務。
第五十九條 對全面發展的、學科競賽成績優異的、思想品德高尚的熱愛集體、愛護公物典型的和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學生,學校給予獎勵。
第六十條 對違反校規校紀的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通知家長共同教育好學生。
第九章 附 則
第六十一條 學校依法制定章程,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學校原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如與本章程相抵觸的,一律以本章程為準。?
第六十二條 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一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
第六十三條 本章程由學校組織專人調研起草,由學校教代會修證、審議通過。并報新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社會事業局批準,章程自新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社會事業局批準之日起執行。
第六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xx市x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