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管理公司資金管理制度
第六條 各項費用開支,以現金方式支付的,必須填寫酒店(或絲寶集團)費用報銷單;
第七條 已取得結算憑據的報賬業務,必須填寫絲寶集團報銷單;未取得結算憑據的付款業務,應由經辦人填寫請款單,待貨到(或工程完工)后由經辦人取得發票,辦理入庫驗收(或工程驗收)手續,填寫報銷單辦理報賬手續。
第二章 資金支付的審批規定及流程
第八條 報賬審批規定
1、各部門員工的日常費用,由部門負責人控制審核,報酒店總經理和酒店管理公司財務經理審批,;部門負責人的日常費用,直接由酒店總經理和酒店管理公司財務經理控制審批。
2、車輛保養、改裝或維修,單項費用在3000元以內(含3000元)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報管理公司總經理批準;單項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必須逐級上報,由集團批示。
3、 酒店各種辦公、印刷用品、小車過橋及汽油費用、電話費(含個人手機話費)等所需資金的支出,由酒店辦公室管理及審核,報酒店總經理及酒店管理公司財務經理審批。
4、酒店日常經營所需的水、電及零星工程設備維修費用,由工程部負責核實,報酒店總經理及酒店管理公司財務經理審批。
5、酒店日常購置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促銷品、宣傳品、電腦設備及耗材等用于經營的物資,由采購部負責核實,報酒店總經理及酒店管理公司財務經理審批。
6、酒店管理公司和酒店所有需支付的資金(除臨時處置資金外),均通過酒店管理公司財務經理統籌安排。
第九條 報賬審批流程
1、員工因工發生的日常費用必須按規定事先報請部門負責人批準(部門負責人發生的費用,應逐級上報上級領導批準);部門負責人必須做到嚴格控制,杜絕先斬后奏的現象發生。
2、凡涉及購買物資的部門,應預先提交申請報告,根據報賬審批權限的規定經審批人批準后,由酒店指定的部門負責簽定合同(除零星采購以外,所有采購業務均必須簽定采購合同)、購置及報賬。
3、各級審批人出差期間,對必須開支的款項可授權他人代理行使審批職責。授權書上必須詳細注明授權的范圍、期限、被授權人等主要內容。授權書一式兩份,一份由本部門留存,另一份交財務部門存檔。
第三章 資金的預算管理
第十條 每年元月10日前,酒店根據當年的經營計劃,提出當年資金總需求預算方案,報集團總部審批。
第十一條 各酒店根據集團總部批準的資金預算方案,制定各月的資金預算計劃,每月將酒店節余資金匯總部集團使用。
第十二條 酒店總經理審定各部門申報的資金需求計劃,并將總資金預算計劃分解到各需求部門。
第十三條 按照確定的分部門資金需求計劃,合理調度和安排資金的運用。
第四章 借支及請款規定
第十四條 現金借支規定
1、凡酒店員工因工作需要,需申請臨時借支的,必須填寫借支單,注明借支事由,經部門負責人核實、財務部負責人審批后辦理借支手續。
2、差旅費借支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出差天數及日費用標準核定;其他現金借支一次不得超過XX元。
3、因工作性質特殊,需借支備用金的,由借支人填寫借支單,注明“備用金”字樣,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在財務部門辦理借支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