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公司業務制度流程
1、申請:企業提出貸款擔保申請
2、考察:考察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抵押資產情況、納稅情況、信用情況、企業主情況,初步確定擔保與否。
3、溝通:與貸款銀行溝通,進一步掌握銀行提供的企業信息,明確銀行擬貸款的金額和期限。
4、擔保:與企業鑒定擔保及反擔保協議,資產抵押及登記等法律手續,并與貸款銀行簽定保證合同,正式與銀行、企業確立擔保關系。
5、放貸:銀行在審查擔保的基礎山向企業發放貸款,同時向企業收取擔保費用。
6、跟蹤:跟蹤企業的貸款使用情況和企業的運營情況,通過企業季度納稅、用電量、現金流的增長或減少最直接跟蹤考察企業的經營狀況。
7、提示:企業還貸前一個月,預先提示,以便企業提早作好還貸準備,保證企業資金流的正常運轉。
8、解除:憑企業的銀行還款單,解除抵押登記,解除與銀行、企業的擔保關系。
9、記錄:記錄本次擔保的信用情況,分為正常不正常、逾期、壞帳四個檔次,為后續擔保提供信用記錄。
10、歸檔:將與銀行、企業簽定的各種協議以及還貸后的憑證、解除擔保的憑證等整理歸檔、封存、以備今后查檔。
擔保業務操作流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擔保業務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擔保風險,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條擔保業務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和合理分擔風險的原則。
第二章擔保業務程序
第三條擔保業務程序如下:
(1)企業申請
(2)擔保受理
(3)項目初審
(4)項目評審
(5)簽訂合同
(6)抵押登記
(7)擔保收費
(8)發放貸款
(9)保后管理
(10)代償和追償
(11)擔保終結
擔保業務程序細化列示:
企業申請-《委托擔保申報表》
-企業提供擔保申請材料
擔保受理-《擔保項目受理登記表》
項目初審-確定第一調查人、第二調查人
-項目初審基本內容
-實地調查
-擔保調查報告
-《擔保項目處理表》
項目評審-資信評估部
-復議項目評審
簽訂合同-《同意擔保通知函》
-準備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
-審核空白合同文本(擔保部、綜合部、律師、總經理),填寫《合同審核表》
-正式簽訂合同,填寫《合同登記表》
-填《擔保費認繳單》
抵押登記-準備抵(質)押登記資料,包括主合同、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及其他資料。
-他項權力證書或抵(質)押登記表(登記機關簽章)
發放貸款-《擔保貸款業務聯系單》
-復印借款借據
擔保收費
保后管理-日常檢查、重點檢查
-《擔保項目檢查表》
-保后檢查報告
-《擔保到期通知函》
-擔保項目展期(逾期)報告
-業務檔案管理
代償和追償-代償和追償方案
-提起法律訴訟
擔保終結-還貸收據復印件
-注銷抵(質)押登記
-退還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擔保責任確認表》
擔保收費
保后管理-日常檢查、重點檢查
-《擔保項目檢查表》
-保后檢查報告
-《擔保到期通知函》
-擔保項目展期(逾期)報告
-業務檔案管理
代償和追償-代償和追償方案
-提起法律訴訟
擔保終結-還貸收據復印件
-注銷抵(質)押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