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園區管理制度
1、全面承擔工業園區的建設工作和工業園區管理工作。
2、在工業園區建設期間完成項目立項手續、建設的前期手續辦理、施工力量、材料的考察和招投標的手續辦理等工作。
3、按要求完成工業園區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圖紙的方案修改與協調。
4、按建設工程《施工規范》,做好工業園區建設工程“四控制”的監督、管理工作。即:工程進度控制、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造價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工作。
5、做好工業園區與外部關系的協調、溝通;協調施工方與監理方的關系,保證園區建設工程順利進行。
6、從服務大局出發,完善本部門職責,有計劃的做好工業園區的綜合管理。即:做好工業園區的綠化、環衛以及道路、公用設施的維護管理,保證建設道路暢通。
7、做好工業園區建設工程檔案存檔、管理工作。
8、加強工業園區的安全保衛工作,為集團公司和園區單位、部門創造有序的生產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環境。
9、積極宣傳、教育、引導員工,遵守各項管理制度,保證制度的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