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各科室、項目部:
為杜絕浪費,提高辦公效率,降低辦公成本,加強辦公用品的管理,分公司以“滿足工作需求”為原則,本著“勤儉節約,避免浪費”的宗旨,從合理、實際的角度出發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用品的購買
(一)分公司機關各科室所需辦公用品的購、管全部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并及時詳細地辦理入、出庫手續;
(二)分公司所屬各項目部所需辦公用品均由各項目經理納入自身項目成本,自行負責購置、管理;
(三)分公司機關每月26-28日各科室負責人將本科室下月所需的辦公用品計劃提交辦公室,由分公司經理審批后統一購置。過期將視為無計劃,辦公室不再予以受理;
(四)辦公室要做到:辦公用品品種合適、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進出適當。
二、辦公用品的管理
(一)負責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臺帳,記錄好入庫、出庫臺賬,出庫時必須由領用人簽字;
(二)分公司辦公用品領用方式:按計劃、需用量、逐項領用;
(三)領用人員規定為:科室負責人或科室負責人指定人員;
(四)辦公室不定期對各科室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抽查,每月按使用物品的價值,調撥給項目部,進入項目成本;
(五)各項目在分公司使用辦公用品,直接對口科室借用,最后匯總至辦公室統一轉帳,各科室要把借用手續辦理完整;
(六)辦公室每半年對機關各科室的辦公行政用品進行一次盤點,并做好記錄。
三、辦公固定電話的管理
(一)各科室固定電話只允許打市內電話;
(二)因辦公需要打長途或收發傳真統一到辦公室辦理,并辦理登記手續。
四、違規使用辦公用品處罰辦法
(一)對干私活或浪費辦公用品者,經查實扣本人當月工資50元,并扣科室負責人3分/次;
(二)對于消耗用的辦公紙張要正反使用,一次性口杯用于接待,分公司人員禁止使用,發現一次罰10元;
(三)周轉使用辦公用品(如計算器),辦公室要建立臺帳,還舊領新,否則由辦公室承擔。
附則:
本制度解釋權歸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