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聯合會規章制度十篇
社團聯合會規章制度 篇1
社團聯合會是在院黨委領導下,在院團委具體指導下的學生社團聯合組織,以學生社團為載體,承擔學生社團的指導和日常管理工作,以繁榮校園文化,服務同學為原則和宗旨。為了讓大家更加認識社團聯合會的工作及監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秘書處職責:
1、負責秘書處的日常全面工作的協調與開展,在各方面帶好頭。
2、主持召集秘書處工作會議和相關活動所需。
3、負責檢查、督促各項工作的實施和總結。
4、根據社團聯合會階段性的具體情況和工作重點研究安排各項相關工作,并與部長及干事適時進行溝通交流。
二、監察部職責:
1、負責各社團活動的監督指導、考評;負責對各社團行使財務監督權。
三、外聯部職責:
1、負責對外以及對內聯誼,合作交流;提供活動贊助。
四、部長職責:
1、分管指定的各項工作,認真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
2、積極開展對外交流,實事結合實際針對性的開展相關活動。
五、干事職責:
1、認真及時地完成分配的.工作,在活動時發揮創新意識。
2、團結互助,注重團隊協作精神,始終保持著對工作的熱情,工作態度要求良好,做到心平氣和耐心周到。
3、要嚴于律己,遵守規章制度,不得以權謀私、不得以社團聯合會的名義有越權行為,一經發現情節嚴重分別處以減1分、減2分、減3分,較嚴重者直接辭退。
4、在執行任務中,出現錯誤追究負責人責任,在分配到工作時如果有事及時說明,但不得撒謊,如發現每人每次扣1分。
六、會議制度:
1、秘書處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召開工作會議,干事及協會會長準時參加例會,在每次會議中記錄出勤情況。
2、部內成員應遵守例會紀律,不得討論與會議內容無關的話題。
3、干事認真完成會議記錄,對有異議的地方可以會后討論解決或向部長提出。
七、量化分獎罰政策:
1、對做好事獲得表揚或獎勵者給予工作獎勵適當加2分、1分。
2、秘書處、監察部正副部長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每人每周加2分;外聯部正副部長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加分按其工作量加分,協會會長及副會按其工作量加1~3分,做出突出貢獻者適當給予獎勵1~2分不得出現亂加分現象。
3、例會無故缺勤者每人每次減5分,工作態度不認真、監察不力、執勤行為不當、工作不負責者遲到者每人每次減3分,請假者需在監察部留假條底。
4、各部長(會長)給予干事(會員)加分時必須經過各班導員簽名、秘書處及系部蓋章下發,不得私自下發加分單。
本制度只對社團聯合會成員有效,最終解釋權歸社團聯合會秘書處,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社團聯合會規章制度 篇2
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本社社員明確本社宗旨,保障本社各項活動順利開展,特制定章程。
第二條:本社以加強學生的綜合素質、提高學生的專業水平、擴大音樂教學的影響,使學生有展示自我的園地,展現音樂特長生多姿多彩的學習實踐生活風貌為宗旨,把合唱團打造成一流的音樂社團。
第三條:本社是受學校領導,有音樂特長和興趣學生參加的學生群眾組織。
第四條:凡承認本社章程,所有對唱歌有興趣,且有一定的音樂素養的學生都可以參加。本著擇優錄取的原則,尋找優秀的歌唱人才,由班級推薦的音樂特長生選拔構成。報名后經機構成員審議通過,即可加入本社團。
第五條:本社社員的權利
(1)社員有參加本社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2)社員有對本社提出評論和建議的權利;
第六條:本社社員的義務
(1)社員有自覺遵守章程、執行本社決議、完成本社分配的工作任務的義務;
(2)社員有積極表演、積極參加本社各項活動的義務;
(3)社員有與本社經常聯系、積極反映情況的義務;
(4)社員有自覺維護本社利益和聲譽的義務。
活動內容和形式:
第七條:每周下午進行活動。
第八條:每兩個月進行一次小匯演。
第九條:社員積極參加本社舉辦的活動,每學期評出優秀社員若干名,并給予一定的獎勵。符合學校規定者,在綜合測評中也可相應加分。
第十條:社員作品在參加校級以上的比賽和各項活動中獲獎的,也相應加分,并作為評優的依據。
社團聯合會規章制度 篇3
1、只要熱愛足球。愛好足球。愿意和協會集體交流。一起努力、成長。均允許加入我社。
2、社員從入社即日起應自覺遵守社團的規章制度,自覺履行社員義務。
3、作為社團的一份子,應自覺維護社團榮譽,應與其他社員友好相處。不能做搞分裂等不團結的事,更不能做有損社團利益和榮譽的事。
4、社員有按時到場比賽和參加各次會議和課程的義務。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先向有關負責人員告之。三次無故缺席者當自動退社處理。
5、按社團管理與活動的需要設社長,副社長,理事,秘書,宣傳,外聯及其助理等理事職位。各理事應對社團對工作負責,做好份內兼顧大局,齊心協力做搞好社團。宣傳部,理事部是社團的重要組成部門,旨在提高社員的積極性,促進社員同好間的交流,搞好社團的宣傳與創作。部門間不分等級不分彼此。按社團實際情況,可適當增減部門。
6、理事換屆實行競選制。新社員在開學后的社員大會上通過競選,獲得考查機會,考察期后,由集體理事集體評定,確認是否選為新理事。發與我社聘書。如日后有不負責或損害社團利益與團結的行為,竟集體討論通過,撤消其職務。
7、社團方向:成為團結友愛積極進取的優秀社團。打造知名足球協會。打造學校知名球員。
社團聯合會規章制度 篇4
1、 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的名稱:內家拳協會
第二條 本團體的性質:由個學院各學生自愿結成的,非營利的,為增強學生體質,提升自信和傳播積極向上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了解繼承和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的學術性地方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的前提下,增強自我意識,強身健體;提升自我價值,弘揚民傳。
第四條 本團體受教師教育學院分團委直接管理監督,受社聯監管。
2、 會員
第五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團體的意愿;
第六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經成員討論后;有社團執行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七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 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本團體工作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八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 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 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 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 想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九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
會員如果一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的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3、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依照本章程行使職權。
第十一條 學生社團成員大會應當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并將大會決議及時報院團委批準備案。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時: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會長,部長;
(三) 審議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討論決定社團重大活動事項;
(五) 決定終止事宜;
第十二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的成員(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 本團體的會長、部長、副部長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 對團內事務和人際有良好的處理能力;
3) 有一定的'實力和功底;
4) 有較強的責任感和組織能力;
第十四條 社團執行機構是成員大會領導下負責處理社團日常事務的機構。執行機構有社團負責人組成。
第十五條 學生社團負責人主要指社團正、副會長(理事長、社長),學生社團負責人有本社團成員通過成員大會選舉產生并報院團委審批。
第十六條 會長為第一負責人,接受社員監督,負責社團各項事務,有便宜行事的權利。
第十六條 本社團設機構為:策劃部、外聯部、宣傳部、組織部、監察部、和財務部。獨立機構為理事會、聯絡組、秘書處。
1) 策劃部:統管社團事務,協調社團內外各種關系 、進行市場調研營造社團文化,管理社員資料,安排日常活動,處理各種文書及審核各部門工作。
2) 外聯部:負責為社團謀求更多資源;
3) 宣傳部:負責對社團進行品牌規劃、宣傳各項活動、發布社團的各項成果,打造良好的對外形象,包括制作海報、橫幅傳單、問卷以及圖片等;
4) 組織部:負責會員的招收工作及會員檔案的管理;
5) 監察部:負責監督社團各項活動及審查社團經費;
6) 理事會:由會長、理事長及各部門負責人和表現優異的社員組成,負責決策社團的一切重大事物,總結經驗,策劃活動,考核新人。
7) 聯絡部:由學院代表組成,負責聯絡社員;
8) 財務部:負責財務管理:
9) 秘書處:負責通知各個事項;
第十七條 各部門下設的項目組,對于發展快,成效高的項目組予以提升為部,反之裁撤或降級。
第十八條 各部門社負責人一名,在理事會指導下全權負責該部門活動的展開,在本部門內有任免職權、吸納人才、成立下屬小組、審查成員工作等權利。
注:換屆制度
第一條 每年五月中旬社團換屆活動開始,主要內容為理事會換屆,部分職位面向全校招賢納士。
第二條 舉辦換屆大會,申請人需要在大會上匯報自己的工作設想,隨后由社員投票推舉出各部門新負責人。
第三條 換屆大會開始后半個月內,原理事會開始開核新理事會能力,在此期間聽取社員意見,考核完成,只要未出現較嚴重的問題就不予與調整,正式確立新一屆理事會,結構上報社團聯合會。
第四條 各部門負責人在任期間出現較嚴重問題,包括多次無故不參加例會,部門工作無效、社員反映強烈等,或非正式離任,對該職位有三名以上理事會成員提案,半數通過即可進行任免。
第五條 會長在內期間出現嚴重問題,有三名以上理事會成員提案須多于三分之二的理事會成員 通過方能任免。會長非正式離任期間,由副會長臨時負責直到新會長出現。
4、 資產管理
第十九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捐贈、贊助費;
(三) 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第二十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一條 社團活動經費申報手續
1、 社團聯合會各部門預算開支要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報理事會審批方可通過秘書處報銷。
2、 社團舉行活動前,一線提前兩周遞交詳細活動計劃及經費預算表。活動審批后,主席團按實際情況審批活動經費,最后要經指導老師同意方可從該社團上繳的會費中撥款,活動結束后,上交活動總結及經費結算表。
第二十二條 財務報銷要求
1、 活動計劃及經費結算表,經主席及團委指導老師簽名后方可生效。
2、 正規發票可報銷。
3、 每張發票后須注明用途及兩個經手人簽名,其中一人須是協會會長。
4、 各社團(部門)安排一名固定人員與秘書處和監察部聯系。
5、 上繳活動總結及經費結算表,經嚴格審批后方可按審定數額報銷。
第二十三條 本團體財務本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5、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四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十五日,經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管理處核準后生效。
6、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團委審查同意。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分團委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財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展開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處辦理注銷手續后即為終止。
7、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表決通過。
第三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歸本團體。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效。
第三十二條 本章條款若與學校社聯條列相違背,以社聯為準。
注:
本協會第一期理事由原有的人員暫時組成。
社團聯合會規章制度 篇5
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學生社團的管理體制,促進和保障學生社團積極健康的發展,進一步活躍校園文化生活,培養綜合素質,全面發展的人才,特此針對學生社團的日常管理、會費管理以及考核標準作如下規定:
第一部分學生社團的申請和成立
1、凡自愿發起成立社團者,首先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須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請書、學生社團成立登記表、業務主管部門或主管部門或主管人的推薦書、學生社團的章程、辦事機構地址或聯系方式、主要負責人簡歷、社團人數等。
2、學生社團的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名稱、宗旨、經費來源、組織結構、負責人產生程序和職權范圍、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員的權利和義務、學生社團的終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項。章程應與團委的日常活動保持一致。
3、社團發起人應持掛靠單位的介紹信(函)及指導教師的鑒定意見到社團指導部領取《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組織登記表》、《長春工程學院社團組織申請人登記表》、《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掛靠單位意見表》、《長春工程學院社團組織審批表》、《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干部審批表》,逐向填寫,履行正式審批手續。
4、經社團指導部審查,院團委批準后,社團方可正式成立。社團指導部將《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組織登記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衛處、院團委、社團指導部備案;學生社團的印徽、成員證件模本應保管理機構備案。
5、社團批準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周,對未獲批準的成立申請,社團指導部必須提出不予批準的書面意見。
第二部分日常管理
1、每年開學初,由學院組織各協會統一納新,所有會員要認真詳實填寫會員登記表.每年納新后,各協會對全體新會員進行注冊.
2、每學期開學第二周,由各協會將會員證統一上繳社團指導部進行注冊,逾期不予注冊,按退會處理.注冊后會員按長春工程學院《本科人才培養方案》有關規定每學期加社會實踐分0.5學分。
3、每學期初第二周,由各協會根據各自情況制定并上繳詳細的工作計劃和本學期的活動支出預算。每學期各協會須于第十七周前由組織機構對本學期活動進行總結,并上繳至社團指導部。對于各協會臨時增開的大型活動及跨校活動,須于活動前兩周向社團指導部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方能開展活動。
4、各協會開展活動前,須認真填寫《長春工程學院社團活動登記表》,對活動前未填寫者,取消該活動的評比資格。
5、各協會組織機構每兩周至少開一次例會,對前一階段活動進行總結,對下一階段活動進行計劃。
6、每學期各協會內部組織機構對會員進行評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結果須上繳社團指導部存檔備案。
7、學生社團創辦刊物,須報團委、黨委宣傳部批準;不得創辦面向校外的刊物。學生建立跨校、跨地區的團體和舉辦面向校外的刊物,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學院禁止非法組織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團指導部統一組織各協會進行組織機構換屆選舉活動,如有特殊情況,組織機構須臨時變更的,須由協會上繳申請,待批準后,方可換屆。
9、每學期末,社團指導部對各協會組織機構進行任職評定。
10、每學期第十八周各協會將本學期活動資料上繳社團指導部,社團指導部每學年對學生社團進行評比,對特色鮮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學生社團,給予重點扶持和表彰。詳見本條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財務管理
為了更好的監督各協會經費使用情況,發揮學院團委社團指導部的宏觀調控作用,本著對會員負責的宗旨,針對各協會的實際情況,學院團委特頒布此制度。
1、學生社團自行籌備經費。各學生社團經費主要包括會員費和捐贈、贊助等方式獲得的資金或實物。
2、各學生社團可依據本協會實際情況,收取一定的會費,會費可以每學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齊。會費的收費標準由學院團委社團指導部,結合該學生社團的具體情況確定。
3、各學生社團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允許范圍內加收或提高會員費,但須提前向院團委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變動原因,院團委社團指導部審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會費標準收取會費。
4、會費必須用于社團的基本建設和活動,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個人名義報銷。
5、各學生社團可以接受校內外企業或單位的資金或實物,但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收取捐贈。接受捐贈時,不得承諾學院規定范圍以外及有損學院社團形象的條件。
6、各學生社團秘書處管理社團財物,秘書長管理經費,應建立清晰的財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協會財產登記。經費支出前,由社團主要負責人討論通過,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學生社團每學期注冊一次,須向團委社團指導部匯報上學期的財務收支情況,同時上交本學期的會費支出預算計劃。
8、各學生社團負責人定期、不定期的檢查本社團財務管理,學院團委將對各社團財務管理進行不定期抽查。對財務管理混亂的學生社團,團委將對其限期整頓,情節嚴重者,院團委及有關部門將給與嚴肅處理。
9、會費使用過程中必須有兩名以上主要負責人在場,索要正規發票或收據(收據應有經手人簽名)。會長、經手人及秘書長在會費記錄本上簽字方可。
10、各學生社團對會費的管理必須做到公開透明,讓會員及時了解會費花銷情況。
11、各社團負責人換屆時,上屆負責人應把明確的會費記錄本和剩余會費轉交給下屆負責人并在組織調整大會上做詳細介紹,如果在會費交接過程中出現問題,上屆負責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部分
評比制度
為了規范社團活動,促進社團發展,加強院團委社團指導部對各學生社團的管理與監督指導,同時使社團評優更加規范科學,特制定此制度。
一、總則
量化考核基礎分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對管理有方,活動積極的學生社團予以加分,不按規定行事或出現錯誤予以減分,各社團應嚴格按照《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管理制度匯編》及有關規定開展活動。考核分數達到60分視為合格,考核成績在80分以上的學生社團可參與社團評優,成績低于60分的學生社團及社團干部取消其評優資格,并且酌情對學生干部予以通報批評或免職。
二、細則
一、社團負責人大會出席情況各社團負責人每學期按通知出席社團負責人大會,遲到一次減1分,無故缺席或早退減3分,無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報批評或免職。
二、會員招收情況各社團在招收會員時按照院團委的有關規定執行。違反章程及有關規定者,視情況減2-5分。納新宣傳有力者加2分。
三、活動上報和完成情況
1、各社團舉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動必須提出申請,經團委批準后方可舉行。沒有上報私自活動的,一經查出每次減2分;上報后未經批準擅自活動者每次減5分;出現嚴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評優資格,給予主要負責人處分直至注銷其社團評比資格。
2、活動上報并經批準后執行情況良好,經查實后根據活動規模及影響,酌情加2-5分。大型活動并且社會影響極佳,酌情加8-10分。
3、社團工作有創新的、工作成績突出的加5分,在對外活動中獲得省級表彰的社團活動一次加10分;獲得市級表彰的社團活動一次加5分;活動在校級宣傳資料上有報道的加3分。
四、各社團內部建設
1、社團內部組織機構完善、運作良好者加5-10分,組織機構不完善或有其它的問題者減10-15分。
2、各社團必須建立自己的財務管理條例,帳目清楚加5分;帳目不清楚者減5分;出現問題者減10分,問題嚴重者追查負責人責任。
五、活動次數
各學生社團每學期至少開展5項活動,不足5項者缺少一項減5分,每項活動須上交社團指導部活動計劃,活動總結。(納新、例會和講課不算活動)
六、各社團例會制度
各社團應每月舉行一次全體會員大會,社團組織機構一周例會一次,商討和交流協會活動及管理問題,無故不舉行者每次減3分。
七、各社團換屆應提前上報換屆時間及名單,不上報者學校對其新一屆組織機構不予承認,問題嚴重的協會由團委整頓且減5分。
八、按時參加團委社團指導部組織的各項活動,無正當理由不得請假,按時遞交工作計劃、總結以及主動上交賬本等資料,不按時交者每次減3分。
三、說明
1、院團委有權修改完善本條例。
2、對違反本條例的學生社團負責人,視情節給予處分,情節特別嚴重者,將不予發畢業證及學位證。
3、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4、本條例最終解釋權歸院團委所有。
社團聯合會規章制度 篇6
為了加強對社團檔案資料的管理,規范社團的建設,提高工作水平,根據檔案管理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校社團聯合會檔案的管理工作由秘書處具體負責、專人管理,保證檔案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各社團應根據本制度制訂相應的檔案管理條例。
第二條檔案的分類管理:對校社團聯合會所有資料包括各社團上交的.資料,進行統一整理和分類,校社團聯合會自身的各種資料按類別、性質分檔,各社團上交的資料按社團類別分檔。
第三條資料的存檔:按資料的性質、類別存檔、編號,統一入檔,每周對新資料進行一些清點,由專人負責分類存檔在年底統一上交校團委:
(1)每學期開學初:各社團負責人存以下資料:社團注冊表、社團成員登記表、社團負責人登記表、社團學期工作計劃、社團會費收費情況及使用范圍。(合指導老師和掛靠單位意見)
(2)學期末存如下材料:社團工作總結、社團材料匯編、社團成員、個人小結、社團負責人總結及建議;社團活動申請登記表、社團的活動圖片及社團其他主要成果、財務帳目報表;
(3)以上材料應以打印稿留存,所有材料應客觀、公正、真實。
第四條檔案的查閱。需要查閱相關資料的按以下要求進行:
(1)校社團聯合會所有成員都有權查看資料,辦公室成員可自由查閱,其它成員需查閱的,要經辦公室副主任或檔案管理負責人的許可。
(2)各級社團成員,如需查閱相關資料的,應說明理由報請校社團聯合會組委會批準。
(3)任何查閱人員,必須保證檔案的完整性,查閱后要恢復原狀,不得亂扔亂放,同時未經特別許可不得在其上涂改,或帶出,或復印,或其它非法形式使用,若有任何失誤,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五條檔案的更新:每學期期未對全部檔案清點整理一次,根據實際情況或需要作以調查、更新,使之日趨合理化、科學化
附: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解釋權東華理工南昌校區社團聯合會。
東華理工大學南昌校區社團聯合會
*年7月23日
社團聯合會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準則
第一條:根據國家的經濟發展戰略需求,提高當代大學生的自主創業能力和社會實踐能力;快樂創業協會在學院領導和老師的大力支持下,由一群積極的業務精英和管理人才齊聚一起;經院領導審核院團委注冊成立的學生社團組織,社團干部全部來自我們湖南科技經貿職業學院在校大學生;
第二條:本社團是在院團委監督及院社團部的領導的管理下,由愛好自主創業的在校大學生直接參與“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并通過開展各項社會實踐活動來增強協會的影響力和實力,提高協會綜合水平和整體素質;讓大家在參與社團的工作中:“自我鍛煉、自我總結、自我反省”不斷地提高個人的實踐能力;社團的口號和發展方向符合當代大學生就業的需求;
第三條:本社團本著堅持:“人性化管理,注重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為宗旨,讓更多的人認識自己,發現自己,熱愛社團工作,服務科貿,加強自身理論學習,積極主動參與社團實踐活動。宣傳口號:“奮斗的大一、夢想的起步、需學習規劃、堅持到底”;
第四條:“以人為本、服務為先、自我管理”為工作理念,發揚“為他人植樹乘涼”的奉獻精神!按照:“指導思想明確、工作思路清新、工作重點突出、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法科學”六點要求完善自己的管理服務水平!
第五條本章程是本社團一切活動的基本準則,各會員必須遵照執行;
第三章活動宗旨和內容:
第一條活動的宗旨:提升大學生自主創業和就業能力,加強社會實踐能力的培養和鍛煉,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和個人口才;
1、社團活動自覺遵守國家和學院規章制度,自覺維護校園環境和社會秩序的穩定。組織開展各項社會實踐活動,提升協會內在實力;
2、加強學生社團組織和其他組織之間的思想學術交流,增進學生之間友誼和建立長期的合作伙伴關系;
3、組織承辦各類型校園文化活動;
4、加強培養協會干部的管理和社會實踐能力;
第二條協會活動范圍:
進行理論學習(專業知識)、學術科技(口才技巧)、文化娛樂、社會實踐(業務拓展)、志愿服務(農村支教)、體育競技(武術培訓)等;
第四章社團組織機構:
一、主席團、信息部、各部門工作部署及構想:
1、主席團(會長團):
會長、副會長分別作每學期的工作計劃和工作部署;分工負責各部門的工作開展情況和工作成績的評審;相互監督和考核工作能力;每個月開一次全體協會干部工作總結大會,以及根據實際情況作下個月工作打算;每學期期末做協會工作的獎評和干部選拔;每學期開展二到三場有意義的文化活動(文藝比賽、演講比賽等)以及組織好各部門的聯誼活動和開展各項工作交流;
2、信息部(秘書處):
負責協會新的規章制度、工作計劃、總結等重大文件的起草,協助主席團開展日常工作、協調工作;管理主席團、各部門文件檔案(工作計劃和備案);對學生干部每期進行注冊、備案;負責各類會議的通知、簽到、組織會議等工作(各部門負責人每期的工作計劃和每星期一次例會、每月一份工作總結以及年度全體所有部門的工作報告總結表彰大會);對各部門評優工作進行評分,完善部門責任分工到人,秘書處每次派專人到主席團、各部門參加日常會議并做會議記錄和資料整理;
3、學聯部:
組織有意義的學習交流活動和專業知識競答;讓同學們產生主動去學習的興趣,而不是被動的去學習知識理論;通過實踐的理論(演講)比賽來鍛煉同學們的膽量和口才;把學習專業知識的掌握放在首位,用學習、工作成績來回報學院、父母的教育培養;以及組織我們協會開展的文化、文藝工作的宣傳,通過一些校園文化活動(班級才藝競技),娛樂校園沉寂的氣氛;提供大家一個輕松的學習和工作交流的平臺,在自己創造的舞臺上打造屬于我們自己的特色,用自己擅長的表演展現我們大學生的能力,弘揚豐富多彩的校園生活;
4、宣傳部:
A、負責社團活動的相關宣傳文字、圖片、廣告等的策劃、設計和發布工作,并能夠搜集相關信息,并將活動成果歸納成文字材料。
B、負責社團橫幅、海報的繪制和宣傳;
C、負責社團與其它社團的聯系,通過各種形式宣傳社團,進一步擴大社團在校內外的影響,為社團的進一步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D、負責協會的各項工作、活動的宣傳和報道;協助各部門對內對外活動宣傳;以各種宣傳手段宣傳我們的工作成果;其他學生組織各項宣傳工作;
5、商務部:
為我們協會開展的大型活動爭取社會贊助和外界大力的物質和精神支持;與兄弟高校學生組織建立合作關系,開展各項工作交流活動;維護我們協會的正當利益,承擔就學生工作問題與學院各學生組織的咨詢工作;負責社團與校內外其他學生社團組織的聯系與合作,進一步提高社團形象和知名度。深入市場(或學院)調查:了解基本的本地特有的人文、生活習慣、消費水平進行研究分析并做好記錄;
6、策劃部:
負責社團各項活動(籌備策劃書)和制定招新宣傳資料(運作方式、營銷模式);做好二方面準備:通過對學院(市場)實際調查擬定對協會的工作、業務提出可性的方案和策劃;備用活動的流程和實施方案;協調其余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動安排。
7、業務部:
主管全權負責協會的各項業務工作,由協會信息部秘書長管理本部人員、業務資料;總代理和業務員負責1-3個不同的業務任務量;業務員必須從事1個業務為標準;主管根據業績的程度可對優秀的業務進行獎勵和提升優秀業務員晉升代理;根據實際情況發放任務量和任務目標;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記錄和總結向主席團、信息部回報工作內容;積極參與協會組織的各項勤工儉學工作,培養自己的銷售水平和營銷技巧!
8、人事部:(干部選拔、考核、培養建設方案)
A、合作機制:加強與其他學生組織的工作、活動合作,提升我們經濟管理學院學生會的實力和影響力;增強各部門工作上的協調和整體凝聚力;我們要先做到整合內部的團結,再走出科貿,吸引和學習其他高校組織的管理模式加以運用;
B、決策機制:各項工作開展時,先由各部門進行討論和策劃,再上報主席團進行工作安排部署分工協作、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做到三點工作上的:“管理、理論、思想”創新;
1、在管理上,我們要完善我們的組織機構,發現工作存在的問題,解決和落實工作中漏洞;
2、理論上:我們要建立適合我們學生會組織發展的章程和工作計劃;
3、思想上:用“責任和分工”解決職務管理造成不當的影響;在心態上:要樹立正確的人生價值觀念,敢于無私奉獻,把我們學生會組織當著我們的家一樣去建設;
C、激勵機制:對工作表現突出和工作能力強的干部進行提升和評優;對于主席團、各部門干部的評審公平公正對待;對我們學生會組織存在的難點和弊端進行整頓,不合格者進行辭退;
D、自律機制:學會自我反省、自我總結、不斷提升自己的修養;提升我們整體的辦事效率和能力;
E、反饋機制:學會發現工作中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總結落實責任;杜絕搞派系拉關系,保持良好的作風和相互督察舉報;部長帶隊考核協會干部在信息部的工作記錄和工作內容作為評優的前提;對工作業績和能力進行審核上報主席團;組織和協調各部門的工作開展;加強協會運作能力和規章制度;
9、武術教練、武術助教:(負責培訓“宏楠武術培訓小組)
武術教練等同“副會長”只專職負責武術培訓;負責和組織協會開展的武術訓練,制定訓練計劃和工作安排;協助主席團組織武術學員應對協會或學院開展的各種類型的校園文化活動的演出;
第五章社團管理運作條例:
第一條湖南科技經貿學院團委,院社團社團部是本協會的主管部門本社團受院團委、院社團社團部的直接領導,由院體育部協助指導管理工作,并接受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條本社團管理實行民主集中制。本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定于每年的六月及十二月份舉行,屆時全體會員選舉產生新一屆的社團負責人
第三條:協會全體成員大會職責
1、制定、修改章程。
2、審核、通過本社團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
3、籌備召開社團的會員代表大會。
4、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6、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決定副部長及其他主要負責人的委任和干部的選拔。
8、領導本社團各機構開展工作。
9、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四條本社團設置會長一名和副會長三名,本社團的社團干部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會長由社團干部選舉產生,任期為一年(第一任正副會長由創始人擔任和任命)。
1、社長職責:負責確定本社團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具體處理本會的各項事務,對本會全權負責,對本會重大事務作出決定;有權調整本協會的組織機構人員;監督各部門工作,對各部門工作進行考評。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系,爭取各方支持負責與其他社團或校外單位聯系;代表協會參加學校召開的社團會議,下達會議的具體情況忽然布置各項工作。
2、副社長職責:負責招新工作;與會長共同管理協會,如會長不在時,副會長有權對重大事務做出決定,可以召開各項會議,代表會長參加學校各項會議及處理相關事宜。
3、協會干部職責:以學習為首,熱愛協會,責任心強,具備一定的球技和籃球常識,精通本社團工作、有一定的組織和管理能力,思想積極上進,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學習上勤奮刻苦,成績優良;工作上積極主動,團結同學,樂于助人,有奉獻精神;
第四條:本社團的重大決議需以會員總數3/4以上出席,并由出席人數的過半通過后方起作用,更變社團宗旨,口號及解散社團,修改章程,任免正副會長,須由會員總數3/4以上出席,出席會議的4/5以上通過后方有效。
第六章會費管理制度和財務規劃:
第一條本社團經費來源包括:會員會費收入、贊助和其他收入。
第二條普通會員入會時須交納會費30元/期,社團成員須交納會費
20元/期,本社團開出會費收據和發放會員卡。
第三條財務部每學期需提交一份經費使用報告,并接受所有會員的監督。
第四條本社團本著量入為出、少花錢多辦事的原則,按有關規定,有計劃的開支,本社團活動經費開支范圍包括:
1、宣傳費用
2、訂購協會日常工作費用的費用
3、開展活動所需經費
4、獎勵優秀會員的獎金
5、臨時的特殊經費(工作報銷)
6、協會購買武術器材支出
其他一切項目不予支出,特殊經費需有會長和財務部共同通過。
第七章社團規章制度
1.》在工作上嚴重失職有損協會形象者:可立即終止其權利,并自行承擔責任;
2.》損害協會利益或泄露協會機密者:可立即終止其權利,并自行承擔責任;
3.》開會期間進行考勤登記、會議記錄、有特殊情況需向信息部匯報,以及事后一定要進行書面形式請假在信息部存檔;缺勤達10次上者:無法勝任該職務,可立即終止其權利,并自行承擔責任;
4.》各部門之間應:相互學習、相互協作、各司其職、按章辦事,每一位成員都有義務維護本協會利益;
5.》每一位成員必須嚴格要求自己:應遵紀守法、誠實信用、文明禮貌、工作積極熱情、樂于助人;
6.》每一位成員應具有:強烈的責任感、上進心強、吃苦耐勞、無私奉獻的精神;以及服從協會的工作安排;積極參與協會開展的活動和業務;
7.》每一位成員都可以對協會開展的工作和規章制度,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正確的方案;
8.》本協會全體成員一律平等,只是“責任和分工”的不同;
9.》每一位成員都可以考核和監督部長級上的干部,每一位成員都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以及享有協會每月和年終評優權利;
10.》本協會的各位成員必須認真對待協會的各項工作安排和任務分配;
11.》每月評出對協會做出貢獻的四名成員進行證書獎勵和二名紅包獎勵以及部長級以上干部做每月工作總結、以及工作內容在信息部存檔,作為評優的前提;
12.》本協會每月開一次全體大會:部長級干部作工作內容總結和成員自由言論,以及評出每月的優秀干部進行獎勵;協會任何一位成員在參與協會的工作中獲得利潤的20%回報給協會,作為協會的獎勵基金;
13.》以上的規定從20xx-3-26號起生效并嚴格執行;
注:本手冊規定、解釋、修改權最終歸《快樂創業協會》;
第八章社團紀律
第一條遵守校紀校規,服從院團委、院社團部和本協會會長的領導。
第二條會員應積極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并在各項活動中維護本協會的利益。
第三條不做有損學生自我形象和社團形象的事。
第四條不做有損社團和其他社團利益的事。
第五條按時參加各項活動,如有特殊情況缺席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一學期會議、武術等事項無故缺席活動累計達五次者,做自動退社處理
第九章會員的權利
第一條會員有自由加入和退出社團的權利(退社必須書面通知社團,經社團統一方可退社)。
第二條會員向社團提出建議,指出社團工作中存在的缺點和不足的權利。
第三條會員擁有參加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第四條會員擁有競選社團干部的權利,有權選舉擔任本社領導職務。
第五條會員擁有向協會提出組織比賽或其他活動的權利。
第六條會員享受贊助商9折待遇(會員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若有遺失可以申請補辦,一次10元)。
第七條優秀會員可可由本會推薦參加全國籃球裁判員資格等級證,合格后將獲得全國統一的裁判員合格證書。
第十章會員的義務
第一條會員的義務是必須履行協會的紀律(第六章)。
第二條會員必須遵守協會的獎懲方法(第九章)
第三條合理安排時間,協調處理好活動與學習的關系,按時、按質完成協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第四條按時交納會費,逾期不交者,做自動退會處理;
第十一章協會的獎懲辦法
第一條在本社團所組織的各類活動中,給取得優異成績的隊伍和優秀隊員以及積極參與者給予證書和一定的物質獎勵,并張榜公布。
第二條在本社團所組織的各項活動中,如有不文明或過激行為的會員,經協會討論給予相應的處罰,視其情節輕重,最高給以開除會籍的處理。
第三條對本社團有突出貢獻的會員,社團推薦為“優秀社團干部”,并向該會員所屬系院反映。
第十二章附則
第一條本章程解釋權,修改權屬本協會會員大會。
第二條社團要維護本章程的尊嚴,社團的一切規章、條例和決定都不得與本章程相抵觸,社團的組織機構和成員活動都必須遵照本章程。本社團自覺接受各方監督。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社團聯合會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社團性質:本組織全名是“刺繡協會社團”,以校內喜愛次序的學生為基礎而創建的社團組織。接受院團委直接領導和統一管理。
第二條 社團目的: 為愛好刺繡的廣大同學搭建一個交流的平臺。
第三條 社團宗旨:豐富校園文體娛樂活動形式,積極開展活動,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充分發揮學生第二課堂作用,為校園文明建設服務。
第四條 社團口號:“用激情書寫針尖上的青春” 。
第二章 成員
第五條 成員資格:本校在籍學生,對刺繡有濃厚興趣的學生均可申請加入,審核成員基本準則;有足夠的熱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責任感,努力上進,遵守徐州工業學院學生守則和本社團章程。
第六條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權利
(一)獲取參加本社團的培訓班和舉辦的活動資格。
(二)社團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向協會指導老師和會長提出意見或建議。
義務
(一)遵守本社團章程,接受本社團領導。
(二)積極參加本社團的活動,聽從社團安排。
(三)對外積極樹立本社團的`良好形象,為社團的發展出謀劃策。
(四)會員中途退出,需上交說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本社團設社長一名。社團成員分為初級、中級、高級組,隊長各一名。
第八條 社長產生辦法:
社長在校學生會社團部監督、考核下,經社團全體大會選舉產生。確定后,報院團委備案。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會成員,采取直接罷免方式;
(一)組織的活動違背社團章程。
(二)在社團內部拉結派,造成社團內部不團結的。
(三)將社團經費作不當使用的。
(四)作風不正派,嚴重影響學院社團名譽的。
(五)累計三次無故不參加社團舉辦的活動或會議的。
(六)以社團名義謀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九條 每學期全體成員大會
學期初召開全體大會:新成員作自己介紹,技術展示交流。社長發言,布置本學期社團日常訓練及活動內容。的一些工作要求。
學期末全體成員大會:會長作學期工作總結報告,聽取各會員提出的要求或意見,對一些重大問題作出決定,各會員展示本學期學習到的技術動作。
第十條 連續三次無故缺席訓練及活動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一條 社團成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內活動,聽從安排,私自在規定之外的時間及地點活動的,產生的后果自負。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歸徐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刺繡社團。
第十三條 社團章程未免有簡略或不盡之處,日后由理事討論通過盡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十四條 本章程批準之日起實施。
社團聯合會規章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贛州農校音樂社是由贛州農校在籍學生為在校學校提供音樂活動及相關指導而自愿組成的群眾性團體并接受贛州農校社團聯合會的統一管理和指導。
第二條組織原則
1.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一切活動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和學校各項制度。
3.遵循黨的教育方針,積極配合學校各項工作。
4.代表廣大學生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為全院同學服務。
5.社團工作在學院組織領導下由社團聯合會具體負責。社團聯合會在學院授權下,負責學生社團的日常管理工作。
6.社團的一切活動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三條宗旨
夠促進學生對音樂的了解,提高自身對音樂發展現狀的認識,幫助其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把握當前學生在音樂中的問題,充分發揮音樂在學生以后就業中的作用。
第二章社團組織
第四條本社團擁有組織、宣傳與本社團相關的各項活動的權利,有配合學校和社團聯合會各項工作的義務。
第五條本社團聘請相關專業李琪老師擔任社團指導老師,全面指導本社團工作。
第六條本社團的組織機構由社長、副社長及各部部長組成。社團組織機構會是社團工作的執行機構,實行社長負責制。
第七條會員大會是本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職責:
1.審議社團年度工作報告與財務報告;
2.負責組織召開組織機構例會,檢查、監督、協調和考核各職能部門的工作;
3.負責社團辦公地點及其物品的使用和管理;
4.其他應由會員大會行使的職權。
第十一條本社團將制定詳細、具體的各項規章制度,并在社團聯合會指導監督下執行。第十二條本社團將制作本社團標志,并接受社團聯合會監督及其使用。
第十三條本社團不得參加社會上的社團或作為其分支機構,一般不成立跨校學生社團組織,特殊情況將經社團聯合會同意,并報學生發展中心批準后才能成立。
第三章社團注冊與招新
第十四條本社團在每學年第一學期根據社團聯合會的同意安排到社團聯合會進行注冊,以利于學生社團聯合會更好地掌握各社團的情況。
第十五條本社團原則上在學期初向社團聯合會提交招新報告,參加社聯統一招新工作,招新海報或材料必須清楚明確,必須向招聘會員說明會員的權利和義務,招聘干部干事應說明擬招聘干部干事的具體人數、工作職責,嚴禁招聘海報或材料含糊不清,內容與實際不符。社團在招新之后向社聯報告招新人數,領取會員證制作資金。
第十六條學期中社團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招新,須向社團聯合會提出申請,按照社團聯合會排部署具體事宜,進行自主招新,招新工作必須與統一招新相同,并在招新之后向社團聯合會報告招新人數,領取會員證制作資金。
第四章社團機構設置及職責
第十七條本社團分別設立、辦公室、秘書部、宣傳部、外聯部、策劃部等部門;本社團所設職務包括(副)社長、各部(副)部長、各部干事。第十八條本社團組織機構的組成。
第十九條各部門的職能:
辦公室:負責社團的全面工作,帶領社團朝著健康、積極、向上的方向發展,指導、幫助社團各職能部門開展工作,協調各方面的關系,并主持召開社團會議,及時向社聯、老師匯報社團工作情況,經常與社聯保持聯系;
策劃部:負責綜合性工作計劃、總結、報告、重要文件的草擬;
宣傳部:通過發布新聞稿,粘貼海報等形式宣傳社團及社團活動;
外聯部:為社團活動籌集資金,聯系本校社團與本社團合作,負責社團的對外交流聯絡工作;
秘書部:管理社團財政收支,使社團合理使用社團資金;
第五章會員
第二十條參加學生社團組織的條件:
1.凡在校學生均可參加;
2.承認社團章程與社團聯合會章程,積極參加社團活動,服從組織領導并履行會員的各項義務。
第二十一條社團會員的權利
1.享有會內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享有獲取正當獎勵的權利;
3.享有承辦某項活動的權利;
4.享有參加社團組織的.各種活動并發揮自身才能的權利;
6.享有自由退會的權利,但需寫出申請,;
7.享有對社團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8.享有優先使用社團資源的權利;
9.監督社團各項工作的權利;
10享有知曉社團詳細財務狀況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社團會員的義務
1.會員應主動接受本社團的管理,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遵守社團聯合會的章程和本社團的章程。
2.積極參加民主管理,執行社團決議,完成社團委托的各項工作,維護社團合法權益。
3.首次參加社團的會員按規定繳納一定的會費。
4.執行社聯與社團各項決議。
社團聯合會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1.本社是在學校領導下的學生業余團體,遵守學校各項章程及社團工作,執行學校相關決議,為學校服務、為學生服務、為課堂服務。
2.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堅持我國方針政策,在團委的領導下把握時代脈搏,積極開展有益的文化活動,豐富學校文化生活,營造學校文化氛圍,推進學校文化的發展。
3.深化素質教育,團結和組織文學愛好者,豐富學生的課外生活,提高學生的人文素養,全面提升社員的文學鑒賞本事和寫作水平。
第二章組織
1.文學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本社會員必須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并維護學校和本社的利益和榮譽。
2.根據文學社的實際需要,文學社下設指導教師一名,負責全面工作。社長1名,副社長1名,正副秘書長各一名,策劃部部長1名,網宣部部長1名,修改部部長一名,文學部部長一名。實行分工負責制。
第三章各部門職責
1.本著團結協作、高效多能,各司其職。
2.在自我的職權范圍內工作出了問題,其負責人應付全部職責,并出具書面說明。
3.社長職責:負責上傳下達,以及文學社重大決策的制定;廣泛征求會員意見,了解會員的思想狀況;負責召開文學社的'內部會議,管理干部隊伍;負責管理文學社網站;其它事項。籌辦每學期的征文比賽。
4.副社長職責:協助社長,監督好各部門的工作;理解社長的委托,能夠代行社長的部分職務。
5.秘書長職責:負責下發各種通知,申請教室
6.副秘書長職責:協助秘書長進行工作,會議出席登記,申請加分
7.修改部及文學部職責:帶領部門成員做好文學創作、征稿、投稿、審稿和出版刊物報紙等工作;負責協助社長搞好征文比賽。
8.策劃部,承擔一切活動策劃。
第四章會員的產生、權利以及義務
凡我校學生,承認本章程,積極參加本社活動熱愛文學,有必須的寫作本事,有強烈的職責心、嚴明的紀律觀念的學生,由本人申請,經教師批準,均有機會成為本社會員。
1.有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和文學社紀律、嚴格執行文學社決議。
2.應積極向外宣傳文學社、及時維護文學社形象的,每個月至少向社刊投稿兩篇以上。
3.虛心學習,自覺進行課外閱讀和創作實踐,并積極向公開發行的文學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我的文學鑒賞和文學創作的本事,陶冶自我的藝術情操,提高自我的文學修養。社員所交稿件不得抄襲,否則作嚴肅處理。
4.每次開會或講座都必須遵守會場紀律,不得大聲喧嘩,僅有討論時方可暢談。
5.開會、講座或其他活動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遲到,如有特殊情景,需預先請假。遲到、早退2次當一次缺席,缺席2次作自動(或強行)退社。
1.凡我會會員均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會員有權參加本社組織的一切活動
3.享有向文學社提出提議、監督文學社內工作的權利。
4.享有向文學社推薦文學愛好者加入文學社的權利。
5.享有向文學社推薦社外學生優秀作品的權利。
第五章活動開展
1.每學期出版一期刊物。
第六章:獎懲
1.三周內不上交稿件者按自動離社處理。對嚴重影響文學社聲譽者或受學校紀律處分者一律取消其社員資格。
第七章:附則
1.本章程從頒布之日起施行。
2.本章程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3.本章程與學校規章制度沖突之處以學校規章制度為準。
4.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屬于文學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