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開工前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三、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險距離,均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四、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
五、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六、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加強電源管理,以防發生電氣火災。
七、發生火警的時候,都應當迅速準確地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
八、負責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九、定期實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生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于難于消防的`隱患要限期整改。
十、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施工安全控制
1、建筑施工隊必須有工程部、現場監理認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后,方可開工。
2、現場施工人員要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項目經理部、施工作業隊、班組的'安全教育。
3、電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并嚴格按規定定期進行復查。
4、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時間、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驗收人。
5、必須把好安全生產“六關”即措施關、交底關、教育關、防護關、檢查關、改進關。
6、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必須齊全,符合國家及地方安全管理條例,施工設備經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檢查
1、日常性檢查:主部門對施工隊(班組)每周、每班次都應進行檢查。工程部、監理定期檢查、抽查。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施工人員工作服要穿著整齊,工作時間不得穿拖鞋,不準嬉鬧、不準醺酒。
2、專業性檢查:針對特殊工種、特殊設備、特殊場所,如大風要著重檢查防火、防爆,高溫及下雨天氣要防雷電、防暑、防洪、防觸電,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凍。
3、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和遵章守紀的檢查。
4、安全檢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領導和職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安全管理是否執行、安全技術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標識、操作規程、違規行為和安全記錄。
5、查隱患、查整改,主要檢查現場要符合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要求,對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
6、定期對安全生產進行評價和考核,落實獎罰制度。
三、安全措施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全員教育,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程》。
2、現場危險部位要有《安全標識》,夜間行人經過的坑、洞口旁邊應設置圍護欄及紅燈示警。
3、料庫、油庫嚴禁吸煙,變壓器旁懸掛“高壓危險,請勿靠近”的警示牌。
4、每班施工作業前,要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腳手架、預留洞口等)進行排查清理,保證施工安全。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建筑工地工程負責人必須全面承擔施工現場的治安、安全責任,并于保衛處簽定《治安安全責任書》;
2、現場工人必須定期接受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3、施工班組工人有義務積極參加施工現場義務消防隊,提高施工現場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組必須堅持防火安全班前教育,堅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險作業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審批證,氧氣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米;
6、氧氣瓶要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7、焊接作業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電焊機外殼、焊鉗與把線必須接零接地絕緣良好;
8、嚴格遵守施工用火審批制度,審批證僅當天有效,若變換用火地點,必須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須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要符合防火規定;
11、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并應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
12、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計劃限量進入外,還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現場、宿舍等禁止吸煙,需要吸煙者應在指定專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4、施工現場和宿舍生活區,未經防火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使用燈泡不得大于60瓦,不得晝夜亮燈;
15、施工現場、宿舍等無電工證人員一律不準擅自架設電線、電纜和電器設備安裝;
16、木工作業完畢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17、施工現場伙房必須服從統一規劃布置,不得另外私設小灶;
18、伙房內爐灶燒火設施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規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現場一切消防設施、裝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移動、破壞;
20、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應立即采用電話(119)報告火警,并火速報告施工負責人組織義務消防隊及現場人員撲救失火;
21、施工現場中各種危險設施、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22、施工車輛必須按要求規范操作,校園區域內要減速慢行,以免發生校園交通事故;
23、施工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在非施工現場及其他場所逗留徘徊。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材料采購
1、根據施工進度需要,用料部門提前三天填制物資采購計劃表,經部門負責人、項目經理簽字審批后報材料部統一進行采購。
2、材料部本著質優價廉、供貨及時、售后服務好的原則,價格多方比較,與信譽好、服務優的廠家簽訂供貨合同,定價時項目經理必須參與。
3、所采購材料質量必須合格且質保資料齊全。
二、材料入庫
1、采購和租賃的材料由材料員填寫入庫單,庫管員認真復核入庫單的.物資名稱、數量、規格、質量標準(質保資料)準確無誤后方可在入庫單和發票上簽字,入庫單交一份到財務備查。
2、入庫材料逐一造冊登記,建立臺賬,分類堆碼,并有標識,防止錯領錯發。
3、加強入庫材料的檢查、保養,防止發霉、生銹和損毀,保證材料處于良好狀態。
三、材料出庫
1、材料出庫時,領料單必須經施工負責人簽字,庫管人員核查所領物資準確無誤,經領料人簽字后方可發料。領料單庫管人員收存備查并建立臺賬。
2、鋼材、木方、九夾板、鋼管、扣件等材料進場時,材料員、庫管員和勞務三方必須在現場驗收、點交,同時完善簽字手續。
3、每次混凝土澆筑完畢后,勞務必須簽字確認其方量。
4、砂、石進場必須按施工平面布置堆放,盡量減少二次轉運。
5、現場使用的機具,要定期檢查維護,確保隋時處于良好狀態,監督作業人員合理使用,對任意損毀者必須規定進行處罰。
6、入庫數量與出庫數量必須相符,若有差錯,庫管人員負責賠償。
四、現場材料管理
1、經常巡視、檢查現場材料堆碼及使用情況,發現故意損毀、浪費或流失現象,要即時制止并報告項目經理。
2、督促保衛堅守崗位,加強工作責任心,杜絕閑雜外來人員進入工地,嚴格檢查出入人員,嚴禁把材料、工具等物資帶出工地。
五、材料回收
1、廢舊材料統一清收入庫并造冊登記,能繼續使用的妥善保管,不能使用的經批準后就地處理,回收資金上交財務后沖減工程項目成本。
2、工具、部分材料中途損壞,即時派人修復,以為再次使用。
3、施工結束后,租賃的機具、周轉材料要及時出庫。
每月30日前,材料部必須將當月進場的材料明細和材料臺賬交一份到項目經理室,以便核算項目成本。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為維護本區工人利益,保證正常的`工作次序和生活次序,特制訂如下制度:
1、嚴格遵守和執行項目部制定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安排。
2、嚴禁在本生活區內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和其他違法亂紀活動。
3、執行用電用水制度。室內不準隨意牽拉電線,接燈頭、插座。早上7點鐘以后要關燈,用完水以后要關閉水龍頭。
4、工人入住本生活區,必須由班組長申請,經項目部領導簽字同意。非本工地工作人員,一律不準住在本生活區。
5、工人進場應按登記房號、床號就位,未經同意,不得更改。退場時,必須到登記處注銷床號。
6、愛護環境衛生,生活垃圾、剩飯、剩菜,必須扔到指定地點;每周進行一次環境衛生大清理,各班組必須派人負責本責任區的清潔工作。
7、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意損壞者,除照價賠償損失,并將視情節給予罰款。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篇6
裝飾現場也是事故高發的地方,雖然沒有建筑行業那么危險,但是安全意識也是重中之重。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安全貫徹于生產的全過程,與工地生產有關的任何人和任何部門,都負有保證生產安全的責任。下面一些安全制度能減少發生的:
一、在施工現場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檢查、四不放過。一管,即要設專職安全員管安全;二定,即制定安全生產辦法,制定技術措施;三檢查,即定期檢查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四不放過,即麻痹思想不放過,事故苗頭不放過,違章作業不放過,安全漏洞不放過;
二、當生產進度與安全技術發生矛盾時,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安全的要求,在解決了安全技術,保障了安全的`前提下,才能進行施工生產;
三、參加施工的所有工程人員,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嚴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違章從重處罰;
四、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工地,禁止穿拖鞋或光腳,交叉作業必須戴安全帽,在設有防護設施的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出入口交叉作業要有防護棚,距地3m以上要有防護欄桿、欄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五、施工現場電工、焊工必須經過專門訓練,有操作證,對于施工現場用電由電工負責,具體操作所發生一切電器故障由電工排除,其它人員無權處理,對私拉亂接電線未經允許者,處罰100元,發生用電事故概不負責;
六、改革工藝、減少不安全因素,變高空作業為地面作業,手工操作為機械操作,減少事故的發生;
七、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安全員或項目經理領導在施工現場發現吸煙者,給予處罰20—50元/次,由此引起的火災事故,根據情節,追究安全員、當事人、施工隊領導三人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八、高空作業衣著要靈活,禁止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對違反操作規范的,按照“施工隊管理條例”處罰50元/每次;
九、使用電器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配備防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項目部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班組必須抓好安全思想教育,嚴格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增長安全意識。
二、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經常對職工及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把安全知識教育,安全生產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當發現施工與安全矛盾時,應以安全為重。
三、建立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對一些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人員,有權進行處罰,若造成事故應負=切責任。
四、特殊機械設備的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和酒后作業。
五、職工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和亂拉亂接電器線路,確保用火用電安全。
六、嚴禁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對一些違章作業現象必須進行經濟處罰,不得手軟。
七、認真做好安全資料工作,應統一編制成冊,統一實施管理。
八、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創建文明施工工地,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工作。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嚴格執行市勞動部門、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雇請民工,受雇民工必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嚴格遵守和執行項目部制度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崗前必須由雇請單位對民工進行一次上崗前的法制、安全保衛教育,未經教育者一律不準上崗,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和其他違法亂紀活動;
3、雇請民工的單位必須將每個民工的姓名、姓別、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碼等登記造冊,受雇民工必須按登記房號、床號就位,未經同意,不得更改,要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意損壞者,除照價賠償損失,并視情節給予罰款;
4、嚴格執行民工出入驗證制度,每個民工必須由工作單位發放出入證(出入證上要有單位、相片、姓名、性別等),以備進出時門衛驗證;
5、民工必須在集體飯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飯、剩菜,必須扔到指定地點。不準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內開小灶,民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炒鍋等電熱器具和煤氣爐具;
6、民工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照明燈具、插座等,不準使用≥60w的照明燈泡;
7、民工宿舍內必須保持清潔衛生,不準躺在床上吸煙,嚴禁亂丟煙頭;
8、民工要聽從雇請單位管理人員的指揮,統一集中住宿,不準私自帶親友到宿舍內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須經領導或管理人員批準辦理手續方能住宿;
9、建筑施工現場內不準攜帶家屬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結婚證)在同一個現場工作的,要有專門宿舍居住,不準在集體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適當,要培訓每個民工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規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數不宜超過25人,為了便于疏散,要有一個可直接出入的門,門寬不小于1.2m。民工宿舍的門應向外開,宿舍內頂高度不低于2.5m;
12、民工宿舍通道一定要暢通,不能堆放雜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衛生值班制度,個人用品疊放整齊,地下無雜物煙頭并設置吸煙灰桶收集煙頭。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為加強工地食堂衛生管理工作,切實維護人們的身體健康,認識工地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性,將衛生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和創建文明建筑工地工作中,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設施,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制定此制度: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相關知識,認真學習有關衛生法律、法規。
2、提高認識,做好施工工地衛生監督工作。
3、工地食堂內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農藥、消毒劑、殺蟲劑等),工業用鹽(亞硝酸鹽)不得帶入工地食堂。
4、工地食堂要保證加工環境、就餐環境衛生清潔。
5、工地食堂飯菜在烹制時必須加工徹底,易發生食物中毒的蔬菜(如菜豆等)必須燒熟、燒透后方可食用。嚴禁食青皮、發芽土豆、不明來歷的蘑菇等有毒植物。
6、炊管人員和直接接觸食品的人員上崗前必須取得健康證、衛生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時要戴口罩、穿工作服,勤洗手、勤換洗工作服。
7、嚴禁購買、食用腐敗變質食品,對無檢驗合格證的食品一律不得購進,以確保所購食品衛生安全。
8、認真落實各項衛生防病措施,預防傳染病發生。要保持環境衛生,采取滅鼠、防蠅、防蚊措施。做好飲用水供用設施的衛
生防護,落實消毒措施,防止水質污染。積極倡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革除不衛生陋習,工地宿舍要經常打掃,保持通風良好,教育民工勤洗衣服,勤曬被褥,勤洗澡,不喝生水,保持個人衛生,合理安排作息時間,注意飲食調劑,提高抗病能力。
9、通過各種方式,做好工地衛生監督工作,認真學習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增強工地人員的食品衛生安全信心,共同營造衛生安全的環境。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保障工地的綜治消防安全,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根據消防綜治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結合本工地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項目經理對本工地的消防綜治工作負領導責任,綜治部門協助做好消防綜治工作,負有督促、檢查、指導的責任,消防負責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綜治工作負直接責任,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消防綜治工作。
二、在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合同中,要有防火、綜治的內容,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消防綜治工作,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搭建臨設單位共同搞好消防綜治工作,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搭建臨時設施、材料堆放等均應符合消防綜治的安全要求。
三、消防安全、人人有責,進場人員必須自覺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施工操作需要使用明火,應由班組長每次填寫“動火申請單”,而經現場負責人批準,發給動火證,并指派專人看管,同時與用火人共同檢查并熄滅余火后方可離開。
四、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氧氣、油漆、油料等)存放點、使用點和有可燃易燃物施工點,要劃定一定范圍的禁煙禁火區,并設醒目標志,配置一定數量滅火設備,在禁火區內禁止吸煙、動火。
五、凡施工需要安全電氣設備,使用機電設備,下班時由使用人員切斷電源、關閉電箱。嚴禁在工地、宿舍內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電鈑鍋、電熨斗等),確因生產需要,由工地負責人批準,專職電工要對用電安全經常檢查。
六、木工間、油漆間嚴禁吸煙、動火,現場的刨花、木片、油回絲、草包等可燃易燃物,本著誰操作誰清除的原則,下班時由當班的操作人員各自清掃施工現場,把廢料、邊料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安全場所,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七、施工現場的電焊工(氣割),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氧氣與油類不得存放在一處。
八、危險品倉庫、油漆、木工間、配電間、伙房等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設防火標志,配置種類合適的滅火機,工地配備的一切滅火設備,不準挪動位置,無火警不準動用,消防設施前,要保持道路暢通,嚴禁堆放雜物。
九、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由公安保衛部門通知有關單位及時整改。
十、如發生火災、失竊后,除應采取相應措施外,應立即報警,保護好現場,爾后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