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廠員工的規章制度范本(通用3篇)
化工廠員工的規章制度范本 篇1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職責的基本原則
1、公司安全工作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
2、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行政首長負責。
3、安全生產人人有責,誰主管、誰負責,公司的每個員工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做到各有職守,各負其責。
二、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安全生產責任制
1、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起決策作用,公司內部重大安全活動等須經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決定。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政策,執行勞動保護方針、法規,確保本公司安全生產條件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秩序。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體系。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組織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重要安全事項決定等。
4、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和安排落實安全生產工作。
5、研究決定在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目標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6、重要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及重大項目的計劃、研討與決策。
7、重大安全生產投入的申請、研討與決策。
8、決定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改落實。
9、重大安全責任的考核。獎勵正確的安全行為,懲罰錯誤的不安全行為。
10、聽取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情況,對內部重傷以上的工傷事故及道路交通責任死亡事故作出事故責任處理決定。
11、研究決定公司內部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的獎懲,審查安全經費的使用情況。
三、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公司會議決議,負責組織貫徹落實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政令、決策、意見;對公司工作全面負責。掌握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有關規定,并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分管部門設備部、財務部、企管部、安全部。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持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關于安全生產的決議,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中納入安全工作;
2、負責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
4、批準和發布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工作的長遠規劃;
5、負責組織、制定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并按計劃適時組織演練;
6、督促副總經理做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組織召開經理辦公會議,研究并解決重大的安全工作事宜,審核引進技術和開發新產品中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
7、建立健全安全機構和組織,配備、充實安全管理專業人員;
8、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聽取員工對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
9、重視員工勞動條件的改善和公司的安全、衛生狀況;
10、密切關注安全、健康和環境問題,積極推行“責任關懷”計劃,不斷提高員工對推行“責任關懷”的認知;
11、主持召開安委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對公司無力解決的重大隱患,按規定權限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
12、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13、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事故的“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事故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罰不放過),發生重大事故直接向上級報告。
化工廠員工的規章制度范本 篇2
根據總經理張保剛副總經理和我國勞動法共同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1.我廠員工每天早晨8:00上班,有廠長點名。總經理不定期抽查。遲到五分鐘扣工資10元。遲到30分鐘,扣除當天工資。員工有事情應像廠長請假再有總經理批示,如無故曠工者扣發當月工資或開除。
總經理職責:
總經理應帶領全體員工做好各項工作.搞好團結。儲備資源。保證工資按時發放。
廠長職責:
廠長應帶領全長員工搞好生產,抓好質量,秉公執法,不得徇私舞弊。做好各項總經理交給的工作,搞好團結。如果因配方出現質量問題給我廠造成較大的損失應有廠長負責。廠里如果需要任何材料廠長應該向材料科提前三天提出要求。
材料科職責:
及時考察市場,了解市場材料的差價。如果因材料給我廠造成嚴重的損失應有材料科長負責。
員工職責:
1.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
2.按要求完成廠長交給的的工作。
3.愛護廠里模具,如果故意損壞按原價賠償。
化工廠員工的規章制度范本 篇3
總則
第一條為持續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余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群眾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員工宿舍指專門為公司員工帶給的宿舍。
第四條宿舍長負責對本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五條宿舍入住的條件:
1.在公司工作的員工,由于家不在市區或離家較遠的能夠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員務必貼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員在入住前務必自愿理解并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條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與物業管理費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
2.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于離職或到期之日起1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追究相關職責,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狀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征得宿舍長的同意。
5.宿舍內由公司帶給的所有器具設施(如電視、床鋪、床墊、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衛設備、門窗、墻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
6.宿舍長職責如下:(1)負責監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內務。(2)負責監督宿舍人員維護宿舍環境衛生。(3)負責住宿人員的相關材料的管理,如個人安全、緊急聯絡人等。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長應及時通知店長或經理。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為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并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八條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起床后將被褥疊放整齊。
4.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務必放入櫥內和床下,不得隨意擺放。
5.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盡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則出現丟失狀況后果自負。
7.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房間衛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并嚴格執行。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九條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如實呈報店長和經理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斗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第十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