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機管理制度(精選3篇)
電話機管理制度 篇1
1.電話機房設專人管理,除有關人員,非本專業人員謝絕入內。
2.保持機房清潔衛生,設備、物品擺放整齊,機房內嚴禁吸煙。
3.隨時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確保電話系統正常運行,并做好保密工作。
4.配線架跳線處理要做到有序,同時注意美觀,要詳細準確做好整棟樓的`配線表,大廈增減或更改電話要做好記錄,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5.電話系統的功能調整時,需報總工批準后,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調整。
6.如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匯報并采取補救措施,以提供可靠、優質的服務。
7.嚴格按照用戶裝機單、移機單操作,各種記錄準確、清晰,并及時填寫配線表,依據公司規定按時提交各項報表。
8.整理好設備的有關文件、資料,定期做好調整記錄。
電話機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 公司的固定電話主要是作為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掛私人電話。
第二條 員工掛電話、用語要禮貌,同時應盡量簡潔、明確,以節省通話時間。
第三條 不允許員工在公司掛私人長途電話,各部、室因工作需要掛長途電話的,應事先經該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掛拔。
第四條 各辦公司應備置電話記錄表,并記錄使用人、受話人、起止聯絡事項等。
第五條 員工未經同意掛拔國內長途電話或以公事為由騙掛國內長途電話的,每次罰款50元;私掛香港或澳門的,每次罰款100元;私掛國際長途電話的,每次罰款500元。屢教不改的,視情節給予扣發獎金。
第六條 利用固定電話上網的部門,絕不允許以工作為由做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宜,如上網聊天、打游戲等。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第七條 電話的管理由綜合部總籌負責,使用則由各部、辦主任負責督導與控制。
電話機管理制度 篇3
一、辦公室電話由各處室主任、各年級組長負責。
二、辦公室電話是為了辦公需要配備,學校隨時對各辦公室電話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不允許私人事情使用。
三、如發現超標使用(如撥打信息臺等),學校將追繳所發生的費用,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辦公室電話機應愛護使用,保持清潔,如發現人為原因損壞,由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負責追查當事人,賠償修復電話機費用。
五、如工作確實需要打長途電話,需持校長批準單到總務處領取鑰匙,開鎖后進行長途通訊,打完后將鑰匙立即歸還總務處。
六、傳達室電話專供電傳及公事使用,不允許教職工個人事情使用。來電話找教職工的,傳達室人員可以傳達或告知通訊方式。教職工因病、因事請假,請打到相應的處室辦公室,傳達室沒有代理請假的責任與權利。
咨詢電話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咨詢電話的管理,結合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全體工作人員應根據統一安排,認真參與咨詢電話的.值班。
第三條 咨詢電話值班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第四條 電話值班工作人員工作要求
(一)電話值班人員應秉持嚴肅、認真的原則,謹慎回答每一個問題,并做好電話記錄;
(二)值班人員應嚴格按照值班工作安排值班,不得擅自調換值班時間;當值班人員發現電話值班時間與自己的工作時間沖突時,應提前2天告知本部門負責人予以調整;
(三)值班人員應嚴格執行咨詢電話的時間規定,不得隨便縮短或延長咨詢電話接聽時間;
(四)值班人員接聽咨詢電話語言應規范、簡潔、禮貌,態度應熱情誠懇,嚴禁出現不耐煩、粗暴或吵架的現象;
(五)值班人員應根據咨詢電話定位,積極回答與職能有關的問題;對于不能當場回答的問題,應在咨詢電話記錄本上做好詳細記錄,并本著首問責任制原則,由電話值班人員在值班當天下班前進行核實并給予來電人回復;對于與咨詢電話定位無關的問題可引導來電人咨詢相關業務部門。
第五條 值班人員如違反上述第四條規定的,將視情節輕重程度給予批評教育、警告、記過直至開除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