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管理人員制度(通用22篇)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1
第一條為規范我鄉公益性公墓的建設和管理,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益性公墓是指不以營利為目的,鄉(鎮)政府為所在地村民提供尸體、骨灰安葬服務的公共墓地。公益性公墓不得對村民(含本轄區)以外的其他人員提供墓穴用地。
第三條公益性公墓建設要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鎮建設的總體規劃以及新農村建設要求。
第四條公益性公墓選址要與自然環境相協調,不得破壞當地的`生態環境。嚴禁占用耕地或變相占用耕地,所需用地從鄉(鎮)所在村公益性建設用地中調劑解決。
第五條建設公益性公墓要突出從緊、從嚴的原則,每個村,可申請建設一處公益性公墓,建設面積應控制在50—100畝以內。所建公墓要履行用地審批手續,涉及林地的,需經林業部門批準。
第六條公益性公墓是面向農村、服務
于大眾的社會公益性設施,不得變相從事經營活動,建設資金以政府投資為主、社會自愿捐贈和群眾自籌相結合的原則籌集,鄉(鎮)政府要加強公益性公墓建設的領導,加大獎勵和扶
持力度。
第七條公益性公墓墓穴占地面積單穴不得超過0。8平方米,雙穴不得超過1平方米。嚴禁建造豪華墓穴。墓區綠化覆蓋面不得少于50%,墓碑以平置為主,防止青山“白化”現象。
第八條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委會提出申請,報墓地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后。報縣區民政部門批準。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報告;
(二)建設、規劃、國土、林業等部門的審查意見;
(三)建設公墓的可行性報告;
(四)其他有關材料。
第九條各鄉鎮要對已建的公益性公墓進行集中整合,規范管理。公益性公墓要明確專人負責,聘用專門管理人員,負責墓地的管理和維護(原則上1—2人)。
第十條公益性公墓實行年檢制度,年檢由所在地鄉、鎮政部門組織實施,報縣、區民政部門備案。縣、區民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普檢或抽檢,并予以通報。
第十一條公益性公墓實行屬地管理。對違反公益性公墓建設管理規定的,按照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實行誰審批誰整改,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將逐級追究責任。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2
為了保證客戶安全順利地辦理親人骨灰落葬、祭拜事宜和提高服務質量,特制定本規定,請廣大客戶支持、配合共同遵守。
第一條:按實填寫登記表。按所購墓穴價格交費或交定金(三十天內須交清全款,逾期不交,所訂墓位不予保留)。落葬前須交齊所有費用,墓園發給安葬證書。若中途退墓(指未落葬的墓),墓主應付墓價5%手續費;造成其他損失的(如碑已刻好),還須付材料及勞務等費用。
第二條:墓園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認購者只有使用權而無權轉讓(或轉賣)。使用年限以國家規定經營性公墓年限為準。
第三條:墓園從落葬次年起收取護墓費,墓主憑安葬證書交納。逾期不交者,該墓不予護理,五年不交者作無主墓處理。
第四條:購墓者所支付的護墓費本園負責墓穴的清掃及綠化管理。如在墓穴私自安裝附件設施及其他珍貴物品、易碎物品,遺失和損壞本園概不負責。
第五條:骨灰盒應標準規范,其尺寸不得大于所購墓穴墓箱的尺寸,特殊情況應提前與墓園商定。落葬前須提前三天通知墓園,否則造成的后果墓園不予負責。
第六條:在使用期間,如出現墓穴滲水骨灰盒腐爛等情況,均屬“入土為安,回歸自然”的正常現象,墓園不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落葬、祭拜時需共同維護墓園的秩序和安全,帶好小孩、照顧好老人,嚴禁攀爬、推拉、跨越墓穴。保持墓園的肅穆,共同愛護墓園公共設施、綠化、環境衛生。
第八條:由于墓園管理不當(非墓主原因)影響落葬(如位置、碑文等出現差錯)墓園負責更換,并酌情給予一次性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所購墓價的5%)。
第九條:墓園負責墓穴材料三年內無償保修(非墓主原因損壞)。因戰爭、地震、自然風化等不可抗力造成墓穴損壞、變色等情況本墓園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因管護原因造成墓碑毀損,由墓園負責更換修復。
請留下一顆愛心,寄托一份思情。為使墓園保持優美、清靜的環境,讓逝者安息,請自覺遵守本管理規定。
謝謝合作!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3
項目經理崗位責任制
1、項目經理應根據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范圍、時間和內容,對項目全面負責,實施全過程、全方位管理。
2、項目經理應與集團公司(分公司)簽訂“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方針、政策和強制性標準,執行集團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3、組織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規劃。
4、對進入施工現場的生產要素進行優化配置和動態管理。
5、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體系并組織實施。
6、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與集團公司(分公司)、勞務作業層、各協作單位、發包人、分包人和監理工程師等的協調,解決項目中出現的問題。
7、負責進行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發現和處理突發事件。
8、參與工程竣工驗收,準備結算資料和分析總結,接受審計。
9、負責項目部其它的日常及善后工作。
10、協助集團公司(分公司)進行項目的檢查、鑒定和評獎申報。
技術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1、對單位工程的施工技術全面負責。并負責制定單位工程的質量目標及保證質量措施,并組織實施。
2、負責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并組織實施。
3、負責校核工程的測量、定位、抄平及放線工作。
4、組織學習施工圖紙,并負責向施工人員及有關作業隊進行技術及安全交底。
5、組織隱蔽工程驗收及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
6、負責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對于重大質量事故要及時上報并查明原因,并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7、參與竣工工程的初驗和驗收工作。
8、負責對工程技術資料的管理和檢查工作,達到齊全、及時、完整。
9、組織學習新工藝,推廣新經驗,使用新材料。
10、組織業務學習(包括施工圖紙及技術標準等)。
施工員崗位責任制
1、施工員是施工技術負責人的助手和參謀,在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施工組織工作,是施工作業隊的直接領導者。
2、負責施工現場的施工調度,工種工序穿插工作。
3、參與施工進度計劃和各種計劃的編制,具體負責實施并不斷補充完善。
4、向作業隊操作者進行一般的技術交底,監督作業隊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驗收規范。
5、組織一般項目的隱蔽工程驗收,工序交接驗收和作業隊產品的質量檢查,參加工地周檢和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的各項檢查,協助作業隊做好各項原始記錄。
6、組織作業隊認真學習圖紙,按圖施工,負責處理一般施工技術問題。
質量檢查員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管理政策、方針和上級有關規定要求。
2、對作業隊兼職質量檢查員進行業務培訓,指導他們的工作。
3、對工程定位放線、水平標高和隱蔽工程進行檢查驗收。
4、經常深入工地巡回檢查,進行質量監督,嚴把質量關,堅決杜絕不合格工程項目。
5、協助集團公司開展達標活動,貫徹好有關質量文件和會議精神。
6、及時向集團公司(分公司)提出每月的質量檢查報表,并對其準確性負責。
7、認真執行質量驗收標準,嚴格檢查制度,并對檢查數據負責。
8、嚴格執行各項檢查制度,負責組織項目的周檢查,組織作業隊開展QC活動,推行全面質量管理。
安全員崗位責任制
1、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方針政策,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程、勞動保護法規和“一標五規范”。
2、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總結推廣交流先進經驗。
3、經常深入工地巡回檢查,進行安全督促,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4、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5、參加審查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6、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種的安全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有嚴重險情,有權責令停產,并報領導處理。
9、對違反有關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法規的行為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告。
資料員崗位責任制
1、認真學習圖紙,參加圖紙會審,并做好會審記錄。
2、參加地基與基礎和其他關鍵項目的隱蔽工程驗收,分部分項質量驗收和工地周檢。
3、按規定要求做好試塊的留置和試驗工作。
4、隨時做好技術資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時提供竣工資料,參與驗收。
5、協助技術負責人推行全面質量管理,提高工程質量,確保工程全部合格。
材料員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全面負責項目部材料的驗收、保管、領用、報耗、盤點、核算及部分材料的采購管理工作。
2、根據工程預算及工料匯總,做好施工前的材料準備工作,搞好供應和運輸的調查,參與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的設計。
3、配合本單位材科主管部門與建設單位商定材料供應事宜,及時向建設單位提報由其負責的材料供應清單,并做好建設單位供料的驗收工作。
4、按照施工進度每月編制材料采購計劃,于25日前報本單位材料主管部門,并按照采購范圍及供貨地點,分期、分批組織進場,把好質量和數量驗收關。
5、負責同集團公司物資供應處簽訂《周轉材料租賃合同》,并及時組織進場,做好使用、保管以及退場工作。
6、按照現場施工平面布置圖的要求堆放材料,碼方碼跺、堆放整齊,并按《物資控制程序》的要求,做好材料的標識。
7、材料進場及時填寫“材料進場日記”和“物資質量驗證記錄”,認真填寫“收料單”,建好材料帳,做到帳物相符。
8、負責工地倉庫物資的管理工作,執行材料限額領料制度,認真填寫限額領料單。
9、認真執行集團公司材料發放制度和余料回收制度,完善材料的使用、管理和清理責任。搞好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做到工完料凈。
10、及時對合格物資供方進行評估、考核,并將結果報本單位材料主管部門。
11、負責做好季度、半年、年終及工程竣工的材料盤點、報耗工作。
12、準確填制各種材料憑證,及時搞好經濟核算和材料耗用的經濟活動分析,參與辦理經濟簽證,做到及時、齊全,并將所有單據按月裝訂成冊。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4
1目的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形成完整的安全標準化系統、管理網絡和工作體系,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置與人員的配備。
3管理職責
3.1主要負責人簽發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的任命文件。
3.2辦公室負責文件的下發、公布。
4具體內容
4.1根據法律、法規及文件相關要求,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并按照一定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4.2安全管理部門設置及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的任命文件由主要負責人簽署并發布。因工作需要,當安全管理部門人員變更時應及時以文件形式發出變更通知。
4.3安全管理部門為安全管理的常設機構,受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指令,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和日常管理工作等。
4.4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由具有必要的安全生產專業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從事公司專業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適應現場工作環境的人員擔任。并經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任職資格證后方能上崗,培訓內容應包括:
(1)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的培訓;
(2)安全生產管理培訓;
(3)標準化系統評價培訓;
(4)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培訓;
(5)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培訓;
(6)事故、事件調查技能培訓。
4.5主要負責人指定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為安全生產管理者代表。
4.6被任命人員經過培訓并持有相應的資質。
4.7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最高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并配有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員工代表。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辦公室設在一樓主會議室。
主要任務是:負責研究審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長遠安全生產規劃,確定年度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定期召開安委會,并對重大的安全生產事項作出決定等。
4.8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要有記錄并有工作清單。
4.9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會議紀要由安全生產科簽發。
4.10員工代表的比例應根據風險決定,其比例不少于1:50。其主要職責是:參與安全生產方針、目標的制定;討論安全生產問題;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參與安全標準化的評審與績效測量等。員工代表的職責要在工作場所進行展示。
5附 則
本制度由安全生產科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5
一、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報戶工作負總的責任,并直接領導公司的務專職機構的人員開展日常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標準、操作規程、上級主管部門精神及各項規章制度。
三、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施工完成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目標、指標。
四、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安全措施經費的落實,認真組織力量,保證按指定計劃實施。
五、編制各項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六、有計劃地組織學習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督促所屬單位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定期向工人進行安全教育。
七、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組織好公司和所屬單位、班組的經常性開展按全活動。
八、每季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大檢查,使公司生產現場機械設備、安全設施、生產工具、原輔材料及生產、生活設施符合安全、衛生要求。對查出重大問題,要及時研究制定安全對策并確保其實施。檢查形成通報,表揚好的,批評差的。
九、發生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組織調查,分析發生事故的原因,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同時要認真吸取教訓,制訂改進措施,預防事故重復發生。
十、負責公司專職安全員的培訓,提高其業務水平。
十一、協助項目部搞好安全策劃,確保項目部安全目標的實現。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6
一、校園環境衛生由學校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
二、校園環境衛生分區分塊管理,并由專人負責,校園環境衛生共分四大塊:教室衛生、環境區衛生、專用教室衛生、辦公室衛生。教室衛生、環境區衛生責任人為各班班主任,專用教室、部室衛生責任人為各專任教師或部室管理員,辦公室衛生責任人為辦公室當天值日教師。各責任人必須保障在學校正常工作日內與舉行重大活動期間,責任區內無紙屑無污跡無死角,無亂扔亂畫亂倒行為。
三、教室衛生、環境區衛生堅持一日兩掃,學校要依據情況定時組織檢查。
四、定期大掃除制度。由學校總務處定期或大型活動前出具體通知,舉行全校大掃除,并由總務處聯合部分行政進行檢查。
五、隨查制度。為加強學校環境衛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實施之日起,學校對各班教室、環境區、專用教室、部室、辦公室隨時抽查,并當場給予反饋和整改。
六、各項檢查評分情況由總務處統計匯總后納入各責任人的績效常規考核。
七、學校全體教職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環境衛生,應帶頭執行校園衛生管理制度。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7
一、為加強對我礦安全管理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礦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區長、隊長、班組長及特員)安全生產行為的監督和考核工作,督促各管理人員認真履行各自安全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煤礦安全發展,依據煤礦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煤礦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各安全管理人員對其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各崗位職工必須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同時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
三、考核對象
對煤礦安全管理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礦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區長、隊長、班組長及特員)以下簡稱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違章行為的考核,適用本辦法。
四、考核方法
1、煤礦成立以礦長為首的各分管人員逐級考核,組成考核小組進行最終考核。
2、所有被考核人員均采取考核人自我述職報告和綜合評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終進行一次;
3、 述職報告:須按規定時間要求交書面述職報告給所屬考核領導(本次考核期的工作完成情況等);
4、上級綜合評價:采用級別評價法,即直接領導初評打分、考核領導復評打分的方法。
五、考核時間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數第四天前將個人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況及下季度的工作計劃 交直接上級,直接上級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級評價并交考核小組核終評后,報煤礦備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將個人全年工作完成情況及下年度個人工作計劃 交直接上級,直接上級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級評價并交考核小組核終評后,報煤礦備案。
注:由煤礦相關人員將考核資料整理歸入員工個人檔案。以年度考核成績為準核發年終獎金。試用期不參加年終考核。
六、考核內容
1.崗位職責考核
指對被考核管理人員要擔當本職工作、完成上級交付出的任務中所表現出的業績進行評價。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標、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和緊急問題的處理等構成。
2.能力考核
指對具體職務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經驗性能力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擔當職務所需要的管理能力、專業能力、應變能力、創新能力等經驗性能力以及從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工作責任感、工作勤惰、協作精神以及個人修養等構成。
4.學識考核
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相關知識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擔當職務所需要的管理學識、專業知識以及其他一般知識等。
5.組織紀律考核
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紀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遵紀守律、儀表儀容、環境衛生等。
七、考核標準
1、對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安全生產違章行為的考核扣分記錄,以自然年度1年為考核扣分周期,滿分為12分。在考核周期內未扣完12分者,不計入下一次扣分周期;但是扣分記錄將作為下一考核周期扣分參考條件。
2、根據煤礦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和情節的不同,將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違章行為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四個等級,其對應的考核扣分標準分別為12分至9分、9分至6分、6分至3分、3分至1分,本考核扣分標準在階段內只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3、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一級違章行為,處違章扣分12分至9分。
(1)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2)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安全生產死亡責任事故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3)造成連續三年發生安全生產死亡責任事故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4)拒不執行監管(監察)部門安全生產指令,拒不接受安全檢查,情節嚴重的(扣礦長)。
(5)因同一采掘地點發現存在同樣(或類似)事故隱患且一年內連續被監管(監察)部門下達2次以上安全生產隱患整改指令的(扣礦長1/2、責任副礦長)。
(6)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性質特別嚴重或造成嚴重后果的。
(7)對他人檢舉揭發“三違”的行為進行打擊報復的(扣打擊報復者和相關人員)。
4、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二級違章行為,處違章扣分9分至6分。
(1)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傷事故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2)不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行業安全技術質量規范設計、施工、作業或弄虛作假,造成事故隱患突出的(扣礦長1/2、技術負責人)。
(3)未按時完成監管(監察)部門下達的整改指令要求,又不向安全監管部門提出書面延期申請或未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復查、驗收申請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
(4)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及時上報或瞞報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5)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明確,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
(6)新增、替換采掘頭面未經過煤管所審批擅自組織生產的(扣礦長、技術負責人)。
(7)特種作業人員配備不足組織生產的(扣礦長1/2、責任副礦長)。
(8)安全檢查時弄虛作假逃避監管,情節嚴重的(扣礦長)。
5、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三級違章行為,處違章扣分6分至3分。
(1)因違章指揮或制止違章行為不力,造成輕傷以下生產安全事故的(扣礦長1/2、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2)不嚴格執行安全技術審批制度或未經批準擅自改變設計、規程、措施安排作業的(扣技術負責人)。
(3)對“三違”或危及安全的事故隱患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按相關規定處理和匯報的(扣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4)不按規定組織安全檢查和召開安全辦公會議的;不按規定組織班前安全會的;對各類規程措施不按規定組織職工學習的(扣責任副礦長)。
(5)不按規定記載、匯報各類事故或不及時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會議精神、重要文件及指令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
6、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四級違章行為,處違章扣分3分至1分。
(1)違反國家、省安全生產相關規定或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2)不積極配合安全管理監督檢查或在檢查時提供虛假情況,情節較輕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3)煤礦企業安全目標管理未層層落實的(扣礦長、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4)其它一般違章的(扣責任副礦長、相關的管理人員)。
7、煤礦企業管理人員有2種及以上違規安全生產行為的,應分別計算、累計扣分。
八、考核結果的應用(工資指基本工資)
1.季度績效考核
季度考核成績將作為被考核管理人員年終評比以及職務和工資升降與獎金的重要依據。當煤礦編制內各級崗位遇有空缺或擴編增加員工額時,凡考核成績優異人員將予先遞補。
(1)考核成績為A級者,當月工資額多發原有工資的5%;
(2)考核成績為B級者,當月工資額多發原有工資的2%;
(3)考核成績為C級者,享受全額工資;
(4)考核成績為D級者,當月扣除工資額的50%,并給予留用三個月處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給予辭退處理;
(5)連續3個季度考核成績為A,或全年累計3個A者,下年工資額增加5%;
(6)全年業績考核成績達到4個A者,下年度工資額增加10%。
2.年度績效考核
年度考核成績主要應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員職位升降使用,煤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升降考核。
(1)年度考核成績為A級者,享受A類年終獎;
(2)年度考核成績為B級者,享受B類年終獎;
(3)年度考核成績為C級者,原有職務、工資不變,享受C類年終獎;
(4)年度考核成績為D級者,給予降職或降薪處罰,不享受年終獎;
九、具體要求和規定
1、針對煤礦管理人員違章行為扣分的多少對其采取警告、嚴重警告、強制學習和考試、停職、不準在本區域內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等措施。
2、對累計扣分達12分的管理人員不準在本礦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同時,將視具體情況提請有關部門吊銷該人員相關的資格證書。
3、對累計扣分達9分的管理人員,將予以停職3個月,并進行安全生產強制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復其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內不予消除。
4、對累計扣分達6分的管理人員,將予以嚴重警告,將予以停職1月,并進行安全生產強制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復其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內不予消除。
5、對累計扣分達3分的管理人員,將予以口頭警告,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內不予消除。
6、在一個考核扣分周期內安全管理人員累計扣分達到9分的,即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繼續從事煤礦管理工作。
十、考核紀律
1.考核人考核時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不可對相關部屬予以過高評價;考核人不負責任或利用職務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
2.各管理負責人要認真組織、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敷衍了事者,一經查實,將給予免去全月獎金;
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員未按時交總結及計劃者扣除考核總分的10%;不按時報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總分的15%;
4.扣分必須要有依據,做到認真、客觀、公正;
5.弄虛作假者,一律按總分的50%扣分。
本辦法自二0x年三月一日起實施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提高公司資產運營效益,促進公司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實現公司資產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應范圍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第三條 高層管理者年薪制是高層管理者經營責任,經營難度,經營風險和經營業務,按年度確定和發放高層管理者工資收入的分配制度。
第四條 高層管理人員年薪制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高層管理人員年薪收入與其經營責任,經營風險和經營業績緊密掛鉤。
(二)高層管理者收入與本企業職工工資收適當分離,建立利益制衡機制。
(三)正確處理高層管理者基本年薪與風險收入,近期收入中長期收益的關系。
(四)高層管理者年薪收入水平的確定應適應社會發展的總水平。
(五)高層管理者年薪收入應審計,考核,后兌現。
第二章 年薪的構成及確定
第五條 高層管理者年薪是由基本年薪和業績收入構成。
第六條 高層管理者基本年薪主要根據公司經營規模,經營難度,行業特點等因素,并考慮本地區和本公司職工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
第七條 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根據其經營實績確定贏利企業,虧損企業的考核指標計算方法有所區別。
對贏利企業,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的主要考核指標為凈資產增值率,凈資產收益率。完成規定的考核指標的,可以按以下規定執行:凈資產增值率每增加1個百分點,按基本年薪的10%左右計提業績收入;凈資產收益率每增加1個百分點,按基本年薪的15%左右計提業績收入;社會貢獻率每增加1個百分點,按基本年薪的5%左右計提業績收入;未完成規定考核指標的,應同比例計算負業績收入。
對虧損企業,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主要按減虧增盈指標考核,減少虧損的,可按減虧額的1-2%計提業績收入,增加虧損的,應同比例計算負業績收入。
名項考核指標基數一般以上年實際完成數為基數,并參考行業和區域內企業經濟效益水平、行業特點,公司所處生產發展同期等因素合理確定,考核基數一年一定。
第八條 對董事長主要考核資產保值增長情況,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主要考核資產收益情況。
第九條 建立高層管理者任期風險保證金制度,任期風險保證金,由高層管理者個人出資和從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中提取,第一年主要由個人出資,以后每年從業績收入提取50-60%的數額存入高層管理者任期專用帳戶。
風險保證金由公司監事會和董事會負責管理,風險保證金用于抵補高層管理者以后年度可能出現的負業績收入。經營者調動,解聘或退休時,經離任審計后結算,風險保證金余額連同利息一并退返。
第三章 年薪的考核和兌現
第十條 公司當年各項指標任務的完成情況,由股東大會在年底時進行嚴格考核,高層管理者的年薪收入應在三個月內確定并兌現。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9
1.目的
為了保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得到合理設置,安全管理人員得到合理配備,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配備。
3.職責
3.1董事長
3.1.1授權任命主要負責人(安委會主任)。
3.2主要負責人
3.2.1負責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授權任命安全管理人員(安委會副主任)。
3.2.2負責主持召開每季度安全專題會。
3.3安全主任
3.3.1協助主要負責人組織召開安全專題會,并向會議報告日常安全工作。
3.3.2負責記錄和保存安全專題會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蹤驗證。
4.運作程序
4.1安全管理機構
4.1.1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預防事故和應對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規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安委會”)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4.1.2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全權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4.1.3安委會設主席1名,安委會主席同時也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由公司董事長發布授權書,任命公司廠長擔任。
4.1.4安委會設副主席1名,由安委會主席發布授權書,任命安全主任擔任。
4.1.5安委會成員由各部門經理和主管組成。
4.1.6公司安委員會下設作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也是安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地點設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安全主任任辦公室主任,按照國家、省、市、區的要求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名,其中安全主任1名,文控文員1名,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4.2安全專題會
4.2.1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每季度第一個月20日前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協調解決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并計劃本季度了安全生產工作。
4.2.2安全專題會由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由安全主任組織協調。
4.2.3安全主任負責記錄安全專題會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形成《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加以保存。
4.2.4安全專題會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會議決定需要采取糾正/預防措施,則由安全主任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制定《安全生產會議要求整改計劃》執行糾正/預防措施,并將落實結果,向下一次安全專題會報告。
5.相關/支持文件
5.1 《安全生產領導機構》
5.2 《授權書》
6.表單/記錄
6.1 《安全生產會議記錄》
6.2 《安全生產會議要求整改計劃》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10
煤礦安全生產對管理人員的處罰實施細則
(一) 副總及以上礦領導出現下列情形予以處罰: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誤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罰50元/次,造成重傷及以上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礦 研究處理。
2、對分管范圍內由于中層干部違章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負連帶責任。一般事故罰50元/次,重傷事故罰100元/次,重大事故由礦 研究處理。并參與分管范圍內的事故追查,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3、在現場發現的屬自身分管范圍內的各類不安全隱患不及時組織、安排落實處理的,如果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罰100元/次,重傷事故罰2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礦 研究處理。
4、在現場發現的不屬自身分管范圍內的各類不安全隱患不及時向有關分管領導通報并督促落實處理而造成重傷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礦 研究處理。
5、對在現場發現的重大不安全隱患不盯在現場立即組織處理或當班未處理完不在現場向下一班帶班領導交待清楚就離開的,罰10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礦 研究處理。
6、擺不正安全與生產的關系,重生產、輕安全、違章指揮的,罰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罰200元/次,造成重傷以上事故的由礦 研究處理。
7、對業務部門和施工單位所反映的不安全隱患,必須認真對待,給予明確答復,采取相應措施組織落實處理,否則按本條第二款的規定進行處罰。
8、對自己在現場發現的“三違”現象及人員不制止,不處理的,罰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礦 研究處理。
9、不得為業務部門追究的安全事故責任者說情、打招呼,違者報礦 處理。
10、必須參加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和安全辦公會議,并對本身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作出詳細的安排、部署,無故不參加者,罰款50元/次。
(二) 業務部門工作人員出現以下情況予以處罰: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誤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罰30元/次,造成重傷事故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礦研究處理。
2、對在現場發現的各類不安全隱患必須向施工單位現場跟班人員交待清楚,限期整改好,到期進行驗收;同時向礦分管領導匯報,并通知施工單位。否則,罰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經理組織追查處理。
3、對在現場發現的重大不安全隱患,必須盯在現場,督促施工單位立即進行處理,并及時匯報礦調度。否則,罰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經理組織追查處理。
4、業務部門主管,因自己或下屬工作人員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到位或失誤的,罰30元/次,對造成一般事故的罰50元/次,造成重傷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礦研究處理。
5、在井下發現“三違”現象及人員,要立即給予制止,提出處罰意見交安檢站執行,并向違章者所在單位領導通報。否則,罰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經理組織追查處理。
6、業務部門工作人員擺不正安全與生產的關系,重生產,輕安全,違章指揮的,罰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罰100元/次,造成重傷以上人身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7、業務部門工作人員檢查工作不認真細致,走馬觀花,導致事故隱患不能得到及時發現和排除的,罰30元/次;造成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8、業務部門追查事故時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罰款100元/次。
9、業務部門不派人參加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的,罰部門主管50元/次;指派的人員不聽安排或無故不參加的,罰責任者50元/次。
10、每項工程開工前,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礦工程部組織有關部門按措施要求對該項工程的前期準備工作進行驗收,符合規定的由工程部簽發開工合格證方可開工。工程部不組織,罰100元/次;有關部門不派人參加的罰100元/人次;不符合開工條件而強行開工的罰同意開工者200元;造成事故的每次降一檔工資。
11、政工部不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組織培訓或有關部門不參加的,對責任單位和主管罰100元。
(三) 生產、輔助工區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予以處罰:
1、嚴于職守,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原則,如失職,不堅持原則,發現一次罰50元;由自身原因當月出現三次及以上者,降一級工資。
2、對業務部門所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安排落實處理。不落實處理的罰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傷以上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3、深入井下及時查找自身所轄范圍內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如對自己轄區內存在的不安全問題視而不見,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4、違章指揮或對工人違章作業、冒險蠻干不加制止,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5、必須堅持一工程一措施。措施的編制在安全上要有針對性,并做到字跡清晰、圖文并茂;每份措施必須傳達到所有施工人員并履行簽字手續。沒措施嚴禁安排開工。對未參加規程措施學習簽字的職工,嚴禁安排參與施工。否則,對責任者罰50元/次,“規程、措施”簽字依據,及時送一份到安檢站,否則,每份罰20元,并限期送達。
6、對本單位的“三違”人員不得縱容、包庇,更不得干擾業務科室對“三違”人員的查處,必須積極協助業務科室對“三違”人員的追查,否則,罰責任者200元/次,并追究領導責任。
7、主管負責人和技術員必須參加礦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必須按要求及時組織整改,當班處理不完的,現場移交下一班處理,并把處理情況及時反饋到有關業務科室和礦分管領導,否則,罰責任者50元/次。
8、安排無證人員擔任特殊崗位工作的罰50元/次。
9、負責人、書記對調入本區(隊)實習期未滿的工人必須簽訂師徒合同。不訂的,罰負責人、書記各5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11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正常時間為:8:00-11:30、13:00-17:00,11:30-13:00為午餐、午休時間。因工作需要,財務部和技術部執行周六周日輪休制(周六、周日,財務部和技術部必須有人上班,特殊情況應提前報備至常務副總處)
二、采用釘釘統一考勤,所有管理人員上下班打卡、請假申請、出差申請等統一經過釘釘申請審批。未經部門主管批準無故缺勤者視為曠工,上交成長贊助200元/天。連續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三、上下班漏打卡超過3次,上交成長贊助20元/次。
四、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成長贊助10元,20分鐘以內成長贊助20元,依次類推。1小時以上4小時以內作曠工半天處理,4小時以
上8小時以內作全天曠工處理。
五、管理人員3天以內請假由常務副總審批、連續3天以上請假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
六、管理人員實行單休制,事假或多休息,扣除當天工資;節假日或星期天加班,工資結算時計入加班工資。
七、法定節假日,由行政人事部節前發布放假通知,具體以通知為準。
八、直系親屬紅白事假3天帶薪假期,釘釘請假中注明事由。
九、管理人員因病申請休假,當月休假未滿10天(含10天)的扣除100元/天,10天以上按照實際績效發放,并按休假時間扣除考勤(外勤業務人員同步扣除出差考勤);休假(含產假)超過1個月的,按本人基本工資(最高發放3000元/月)發放當月工資;休假超過3個月(產假3個月不計)的作自動離職。
十、產假規定
1、管理人員懷孕,需及時告知行政人事部;
2、休產假需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申請并確定休假時間;
3、公司規定產假時間為3個月,無特殊情況不得延期;
4、產假包括節假日和雙休日。
5、陪產假3天。
十一、工作時間外出須在釘釘軟件上提交外出申請。
十二、其它未定事項,一事一議。
十三、執行日期:20xx年2月15日。
行政部
20xx年2月15日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考核目的
制造中心綜合組是制造中心負責人事、物料成本、行政管理及其他相關綜合事務的工作部門,其工作的有序開展對中心的正常運行,保證中心的工作規范化、程序化及提升制造中心的整體工作水平具有重大意義。
為了對綜合組的工作進行客觀評價,充分體現綜合組的工作職能和水平,努力提高綜合組服務水平和整體業務素質,特制訂本考核制度。
第二條考核原則
1.公平、公正的原則
2.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3.工作結果與崗位目標相結合的原則
4.上級考核與同級、下級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制造中心綜合組所有員工績效的考核
第二章考核內容及方法
第四條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主要是從綜合組職責及組員綜合素質指標角度進行設計,具體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見附表。
第五條部門考核
1.綜合組職能
(1)負責文秘、文件及人事檔案綜合管理,信息管理;
(2)負責制造中心員工績效考核、員工考勤、員工培訓及多能工的培訓等;
(3)負責薪資福利統籌管理;
(4)負責辦公用品設備購置及使用管理、辦公環境、秩序管理;
(5)負責制造中心金蝶K3-ERP系統物料領用出入賬管理及月末在產品盤點;
(6)負責中心成本控制及物料計劃上報;
(7)負責其他行政綜合性事務工作。
2.綜合組考核指標
見附表1
第六條綜合組組長考核
1.綜合組組長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編制中心各項人事、行政管理制度,協調中心人事、行政管理工作;
(2)負責管理中心的辦公用品等;
(3)負責管理中心人事檔案;
(4)負責制造中心物料領用出入賬管理及月末在產品盤點;
(5)負責組織、召開中心各項重要會議,發布會議紀要,跟蹤落實會議精神,行使制造中心文書職責;
(6)負責中心行政文件管理;
(7)負責組織進行中心班組建設、宣傳工作;
(8)負責管理、培訓、激勵、考核直接下屬人員;
(9)負責中心成本控制管理、生產預算、員工薪酬管理
(10)負責中心對外宣傳報道、黨風廉政建設及其他相關行政事務。
2.綜合組組長考核指標
見附表2
第七條綜合組組員考核
1.綜合組組員考核指標
(1)根據出勤、休假等工作紀律規定,檢查、記錄員工的考勤及各種休假信息,負責出勤及休假信息的收集、核實、匯總、統計,處理員工獎懲事宜,確保公司紀律規定的準確落實;
(2)員工考勤卡的辦理和員工體檢的組織安排,接待好新入職員工;
(3)協助公司人力資源部及時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和終止;
(4)負責協助綜合組組長做好辦公用品設備管理、辦公環境和秩序管理;
(5)負責制造中心金蝶K3-ERP系統物料領用出入賬輸入及月末在產品盤點表、產值表的制作;
(6)負責每月中心各生產單元工時匯總表和分配表的制作;
(7)負責協助中心主任和組長控制各生產單元成本及生產預算;
(8)協助組長負責中心對外宣傳報道和其他行政事務。
2.綜合組組員考核指標
見附表3
第三章考核周期
第八條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是對于被考核者每月內的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和工作能力進行考核
第九條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是對被考核者每季度內的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和工作能力進行考核。
第十條半年度考核
半年度考核是對被考核者在半年度內的工作績效給予評價,并統計、匯總各月或各季度績效考核的得分后,得出被考核者半年度績效考核的最終得分。
第十一條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是對被考核者在年度內的工作績效與獎罰情況給予評價,并統計、匯總各月或各季度績效考核的得分后,得出被考核者本年度績效考核的最終得分。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十二條考核程序
1.月評
根據相關記錄及工作績效,由各崗位的直接上級作為考評主體對相關崗位進行考評;每個月的倒數第二個工作日,按上述評測方法匯總出員工月考核分值。考核結果由綜合組統計并匯總,呈中心主任審批。根據測評結果,如果某個員工在本月中的考核結果為E,要對其進行培訓教育,并記錄在案。每個月度末啟動下個月度的考核計劃,由中心主任、各組組長共同討論下月度工作計劃。
2.季評
員工該季度三個月份的考核分值之和/3=該員工該季度的綜合考核分值。
(1)根據上述測評標準,如果某個員工在本季度測評中有次被評為A,可予以嘉獎,具體嘉獎辦法由中心主任提出,報上級領導批準。
(2)根據上述測評標準,如果某個員工在本季度測評中有兩次被評為E,一方面要對其進行培訓教育,另一方面要下調半級工資,并記錄在案。
3.半年評
員工該年度2個季度的考核分值之和/2=該員工半年度的綜合考核分值。
(1)根據上述測評標準,如果某個員工在半年度測評中有兩次及以上被評為優,可予以半年度嘉獎,具體嘉獎辦法由中心主任提出,報上級領導批準。
(2)根據上述測評標準,如果某個員工在本季度測評中連續三次被評為E,再次進行員工培訓,還要其本人做出書面保證,以確保其在下次測評中不被評為E,并將其工資下調一級,如果在以后的測評中一旦再出現一次E,中心則可無條件將其人事檔案退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重新分配。
4.年評
員工該年度4個季度的考核分值之和/4=該員工半年度的綜合考核分值。
(1)如果某員工在年終測評結果中被評為E,或根據其計劃附加分情況酌情
予以調整后,評分仍為E,其工資下調一級,如果在以后的測評中一旦再出現一次E,中心則可無條件將其人事檔案退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重新分配。
(2)如果某員工在年終測評中被評為A,中心將直接對本人進行獎勵,具
體嘉獎辦法由中心主任提出,報上級領導批準。
(3)每年根據綜合考核結果,評選出最優秀員工,給予嘉獎。具體嘉獎辦
法由中心主任提出,報上級領導批準。
第十三條面談
在實施評估過程中,負責為員工打分的各主管應按實際需要及時與員工就評估內容、標準、給分進行面談,交流意見使評估工作沿著公正、公開、友好、積極的方向進行,其中績效面談表見附表4.
第五章考核結果反饋及應用
第十四條考核結果反饋
1.績效面談
績效核定后,綜合組將考核成績及評語通知員工本人;在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后,應由直接上級安排對下屬的績效考核面談。績效考核面談應在考核結束后一周內由上級主管安排,并報綜合組備案,績效面談表見附表4。
2.績效申述
在一定期間內,對考核結果不滿意者可以向綜合組提出申述,由綜合組協調其主管或中心主任復議,復議決定之成績即為最后核定之成績,其中績效考核申述表見附表5。
第十五條考核結果運用
根據考核結果,綜合組將對被評估人員采取有關措施,如進行培訓、調整工資、獎金待遇、調整級別或職位等。同時主管與員工共同針對考核中未達績效的部分分析原因,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計劃。主管有責任為員工實施績效改進計劃提供幫助,并跟蹤改進效果。
第十六條考核結果存檔
考核結果由綜合組存入員工個人檔案。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七條變更
此制度遇有情況變動需增刪、修改或廢除時,由綜合組經中心主任同意后進行。
第十八條實施日期
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實施。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13
為切實做好我校學生放學后延時服務工作,促進學生健康、快樂成長,幫助家長解決無法按時接送孩子的難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課后服務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28號)、根據魯教基處函[20xx]13號文件精神,結合商河縣教體局“關于做好減輕學生負擔,深化課后服務工作的通知”,結合我校實際,經校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后,特制定商河縣實驗小學課后服務工作實施方案。
一、目的意義
針對我校下午放學后存在接送難問題開展課后延時服務,是利用學校在管理、人員、場地和資源等方面的優勢,在學校規定的課程教學之外開展的便民性服務措施,是堅持以生為本育人理念、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更好地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重要改革舉措,更是主動回應家庭需求,回應社會關切,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使人民群眾具有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則
我校在課后服務工作中應堅持以下原則:
1.堅持學生自愿原則。在家長學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長根據家庭所需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
2.堅持公益服務原則。學生延時服務應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務性原則,不以營利為目的。
3.堅持安全至上原則。各班、小組加強安全教育,強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監管、有安全措施、有統一組織,確保師生安全。
三、組織機構
確保放學后延時服務工作能夠扎實有效開展,成立放學后延時服務工作機構。
組長:王浩
副組長:
成員:各科室主任、班主任、課后延時服務教師、門衛安保
四、具體要求
(一)課后服務對象
1、商河縣實驗小學1--6年級全體在校學生
2、課后服務工作主要針對放學后家長接送困難、在家無人照料的學生。
(二)課后服務時間
課后服務時間為學校工作日下午放學后,一般情況下冬季至17:30,夏季至17:55。
(三)課后服務場所
主要依托各班級教室為主,開展課后延時服務工作,同時充分利用學校運動場、圖書館、閱覽室、實驗室等場館和功能教室,給學生提供更多的活動空間。
(四)課后服務人員
以學校教師為主體,學校黨員干部教師為骨干,班主任及任課老師、安保人員參與課后延時服務工作。
(五)課后服務內容
1.對學生提供個性化的免費課業、心理輔導幫扶等;
2.開展“書香校園、海量閱讀”讀書活動,校園讀本誦讀活動,谷子秧歌傳統傳承訓練等
3.組織進行體育訓練、藝術拓展、各種競賽、展演活動;
(六)課后服務課程安排
周一——周四作業輔導+藝體拓展(閱讀)
周五自由作業+教研+社團活動
說明:1.每天至少安排1課時自主作業,以優先解決學生在學校完成書面作業的問題;2.周五下午課后服務安排自主作業大課時,開展教師培訓、組織教師教研;
五、保障措施
1.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學后延時看管服務工作相關制度,包括學生申報審批制度、學生管理制度、檢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學生意外傷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理機制等,確保課后延時服務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2.高度重視。學校高度重視課后服務工作,成立專門服務工作機構,制定相應的管理機制,并將其作為重要的普惠服務事項,納入學校工作常規考核,加強領導,精心策劃,認真實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師要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切實將放學后延時服務作為一項分內工作,組織好,服務好,真正讓課后延時服務成為學校的實事工程。
3.規范管理。放學后延時服務工作必須做到以下幾條:
(1)堅持自愿、公益服務原則,嚴禁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
(2)嚴格規范辦學行為,不得將看管服務工作作為學校教學的延伸,不得進行集體補課或舉辦各種學習興趣班。
(3)不得與社會機構合作進行有償服務。
(4)看管教師要做好看管記錄,出現緊急情況時及時救助并通知學生監護人,確保學生安全。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14
儀容儀表要求制度
一、上班必須按規定著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號牌,統一發型,只準穿肉色。(黑色襪男員工)。
二、女服務員:上班要化淡妝,不準濃妝艷抹,長發要盤起,短發不過肩,留海不超過眼睛,頭發不準染色,不準梳過于夸張的發型。
三、男服務員:頭發不準染發,不留胡須,勤修面。
四、不準留長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準用刺激性很強的香水。
五、上班時間不準戴手鐲、耳環、項鏈等飾物。
六、工作服要整潔,無油漬、無皺痕。
七、上班前不準吃大蒜,大蔥,檳榔等刺激性,帶異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過高的事物,飲料。
八、不能當著客人的面做不雅觀的動作,如抓癢,摳鼻子,挖耳朵,梳頭發,剔牙,大呵欠等,打噴涕應適當遮掩。
九、檢查儀容,儀表應到衛生間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處。
十、凡違反以上規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衛生工作制度
a、個人衛生
一、勤洗澡、勤換衣、勤洗頭發、不能有頭屑、身體不能有異味。
二、工作服要勤洗、勤換、不得有油漬、皺痕和異味。
三、大、小便后要洗凈、擦干。
b、區域衛生
一、地面無雜物、桌椅按要求擺放整齊美觀。
二、桌面無油漬、無塵灰,餐具無破損、無油漬、無灰塵、無水滴、無茶漬,餐具必須消毒。
三、工作臺要干凈、整齊、物品按要求擺放一致,托盤、水壺要干凈、無污漬。
四、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不能隨地吐痰。要隨手撿拾地面雜物,講究公共衛生。
五、門窗、墻壁要保持光亮,無灰塵、無油漬、無蜘蛛網。
六、衛生間要保持干凈、整潔、無異味,衛生工具擺放整齊。
七、各班組衛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輪流值班,保持衛生清潔。每周六搞大掃除。
八、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罰5——20元。
勞動紀律
一、提前十分鐘到崗,換好工作服,檢查好儀容、儀表。
二、上班時間站立規范,不得倚墻、靠椅,不準聚一起閑談,上班按規定時間在自己區域站立規范,面帶微笑迎接客人的到來。嚴禁以工作場地作為休息場所,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三、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動問好點頭致意,不能視而不見。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四、客人來了要說歡迎光臨,拉椅讓座。在服務過程中請使用禮貌用語,客人買單要致謝,客人離時要送客,請客人慢走,并誠心歡迎客人下次光臨,使用禮貌用語(送客至門口),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五、不準與客人爭吵,要記住客人永遠是對的,不準向客人索取物品與小費。若因態度問題導致客人不買單,給酒店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六、拾到客人物品必須上交吧臺或上一級領導保管,并盡快與客人取得聯系,不準私自留藏,占為已有。一經發現,罰款20—200元并后果自負。
七、如遇客人較多時,不得私自離崗。離崗要上報領班(包括上洗手間),領班安排人員頂崗后,才能離開。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并罰款20元/每次。
八、不準在餐廳內奔跑,不準在餐廳、包廂、公共場所大吼大叫、大聲說話,違者視情節輕重罰1—5元。
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1/4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簽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簽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簽卡,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征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店。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15
1目的
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以便推動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正常開展。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方面的管理。
3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3.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最高領導機構,全面統籌、協調公司的安全管理。安全生產委員會以公司總經理為主任,常務副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財務總監等高管任副主任,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3.2安委會下設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公司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環保辦公室由常務副總經理兼主任,同時配備副主任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負責本部門的全面安全管理。
3.3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素質。
3.3.1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經過安全機關的專門培訓合格,具備5年以上管理經驗,較高的業務管理素質,熟悉安全管理知識和安全管理要求。
3.3.2安全管理人員應經過安全機關的專門培訓合格,具備3年以上管理經驗,熟悉安全制度,掌握現場安全管理等以及其他安全技能。
3.4公司安委會和安全環保辦公室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應以文件形式下發、確認,出現變動要及時更新。
4工作要求
4.1安委會工作
4.1.1確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組織各項安全制度的'貫徹、落實。
4.1.2組織開展重要的安全檢查和活動。
4.1.3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分析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確定解決方案,并形成會議紀要予以保存。會議紀要包括上次會議工作要求的落實情況和問題整改措施,并布置新的工作要求。
4.1.4建立、健全安全機構,支持安全工作,指導公司的安全生產。
4.1.5負責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事故結案后,研究決定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4.1.6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4.2安全環保辦公室工作
在公司安委會領導下開展下列工作:
4.2.1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參與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與計劃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4.2.2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查找安全隱患。
4.2.3配合公司培訓主管部門開展安全學習、培訓。
4.2.4監督現場的作業安全,
4.2.5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考核。
4.2.6做好事故處理工作,組織專題事故分析會,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和教育。
4.2.7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4.2.8開展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
5記錄與文件
安委會成立或調整的文件
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文件
安全會議記錄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16
為保證酒店日常工作運行良好,規范各級管理人員向下授予責任權限,特制定本規定:
一、酒店各部門經理、主管人員,凡請假、正常休假、外出超過一天須向下授權。
二、各部門經理不能按時參加酒店召開的各種會議,除請假外,同時須向下級授權參加會議。
三、凡向下授權的各級管理人員須由本人親自填寫授權書,與被授權人共同在授權書上簽字,注明授權范圍、授權時間。
四、授權書填寫后,交由行政人事部存檔。授權書不代替正常休息的口頭請假及請假需要填寫的請假單。
五、授權書一般不能隔級向下授權,特殊情況隔級向下授權需在授權書上注明原因。
六、被授權人應按授權書規定授權范圍正確行使職權。如超越授權范圍行使職權,將視情況追究被授權人的責任。
對違反上述規定者,酒店將給予相關責任人50―100元罰款。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17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指示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經常性的組織安全大檢查和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3、負責制定、修改各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監督嚴守安全操作規程。
4、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對新進廠職工的“三級”教育,特殊工種的培訓和安全知識考核。
5、進行安全解剖,對隱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對緊急發生安全的情況,有權停止有關人員工作和生產,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6、組織編寫安全計劃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7、督促有關部門合理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合理使用勞動用品,并及時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8、加強對機動車的安全管理,督促有關部門做到車定人,人定崗、嚴禁無證駕駛。
9、嚴格執行“人盯人、人盯車”的安全管理職責。
10、負責工傷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和上報工作,認真執行“三不放過”的原則,協同有關部門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其按期實行。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行業監管,建立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面貌,制定如下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街道辦事處和開發區管委。
第三條市財政每年度安排專項資金,對各街道、開發區公廁建設和環衛設施設備購置投入予以補助。對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按照“分項考核、月底公布、年底累計”的原則進行考核。
第二章環境衛生考核
第四條環境衛生考核分為月度常規考核、年度公廁建設和環衛設施設備購置考核兩部分,滿分200分。月度常規考核分值100分;年度公廁建設和環衛設施設備購置考核分值100分,其中年度公廁建設(包括改造)考核分值40分,環衛設施設備購置考核分值60分。
月度常規考核內容為:清掃保潔(含機掃率、夏季灑水、高壓沖洗)、生活垃圾收運密閉化作業、生活垃圾定點定時收集、袋裝化收集、餐廚垃圾單獨收集、公廁服務管理、環衛設施設備管理養護、網格化管理、群眾投訴、媒體曝光、社會滿意度測評等。
年度公廁建設和環衛設施設備購置考核內容為市下達給各街道、開發區的公廁建設(包括改造)和環衛設施設備購置任務。
第五條環境衛生月度常規考核實行“日查日考、月底通報”制度,每月考核成績通過《今日》、電視臺和政務網對外公布。
年度公廁建設和環衛設施設備購置考核11月底單獨組織進行考核,考核得分計入年度考核成績。
環境衛生年度考核成績=月度常規考核平均得分+年度公廁建設和環衛設施設備購置考核得分。
第三章園林綠化考核
第六條園林綠化考核分為年度綠化建設(綠色建設)任務完成情況和月度日常養護管理考核兩部分,滿分為200分。年度綠化建設(綠色建設)考核分值100分。月度日常養護管理考核分值100分。
年度綠化建設(綠色建設)考核內容為:市下達的綠化建設指標。主要內容為綠地集中建設、綠道建設、道路綠化改造、行道樹補植、大樹栽植、庭院綠化改造、背街小巷綠化、空地綠化、立體綠化、精品工程創建等。
月度日常養護管理考核內容為:澆水施肥、中耕除草、防寒防風、修剪整形、病蟲害防治、園林設施維護、植物保護、日常衛生保潔和重大節慶活動環境保障等。
第七條園林綠化月度日常養護考核實行“日查周考、月底通報”制度,每月考核成績通過《今日》、電視臺和政務網對外公布。綠化建設(綠色建設)進度每月一排名,施工季節每周一排名,11月底進行年終考核,計入成績。
園林綠化年度考核成績=年度綠化建設(綠色建設)考核得分+月度日常養護管理考核平均得分。
第四章以獎代補
第八條按市統一標準,新建公廁2座,經考核驗收合格后,市財政按每座公廁建設投資的30%予以補助;完不成的不予獎補。
按規定的配置、標準、型號、數量,完成市下達的環衛車輛、垃圾桶和果皮箱購置更新任務,經考核驗收合格后,市財政按車輛購置資金的25%、果皮箱和垃圾桶購置資金的20%予以補助;完不成的不予獎補。
第九條環境衛生獎補資金,年底由市城鄉建設局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獎補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后,由市財政局直接撥付到各街道、開發區。
第五章考核結果運用
第十條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年度考核成績年底累計排名,納入各街道、開發區年度目標績效考核成績。并通過《今日》、電視臺和政務網對外公布。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一條鼓勵各街道、開發區學習、借鑒先進經驗和做法,采取新方式、新技術、新機制,創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果。
第十二條各街道、開發區要不斷提高環衛和園林工人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按照勞動防護標準配發相關勞保用品;加強職工技能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職工隊伍整體素質;建立健全獎懲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第十三條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考核,由市城鄉建設局按照《市城市環境衛生考核標準》和《市城市園林綠化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行,有效期5年。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19
1、煤礦年度內組織本單位人員深入、系統地學習《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管理范圍內的煤礦企業職業危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力度。
2、積極參加市、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定期開展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強化對職工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的`教育,教育職工自覺遵守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正確使用職業危害防治設備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3、年度內舉辦全礦人員參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學習講座3次,舉辦礦級領導班子專題研討會4次,就深入貫徹落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進行專題研究。
4、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流程,掌握職業危害預防知識。
5、建立職工職業衛生培訓檔案;
6、對職工職業危害知識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崗。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20
為全面落實建筑項目總承包制度,嚴格執行項目責任制,確保規劃實施、責任到人,根據施工組織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及業務流程。
一、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要認真負責和執行項目管理實施規劃,必須嚴格組織執行施工部署。檢查施工方案,落實施工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組織技術、安全、計劃集體審核各項計劃。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項目經理是實施項目管理第一責任人。
二、項目工程師
項目工程師要按照設計圖紙、施工規范的要求,編制施工方案。對項目施工流向,施工技術,施工段的技術劃分,施工方法和施工機械的選擇、安全施工及技術資料負全責。并且做好各分項工程的進場前的施工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和施工每道工序的技術資料準備和監督檢查。嚴格把好質量關,確保不因技術錯誤導致重大質量事故和安全隱患。
三、計劃員
項目計劃員要根據施工部署來編排工程進度控制目標,安排各工種、分項單元工程計劃,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及作業人員,每月作好各工種的施工前的任務書的下發,嚴把數量關并且簽發限額領料卡。
四、預算統計員
項目預算統計員根據現場施工部署,在開工前編制施工預算書及材料預算,每月作好工程量的統計報表,認真審核工程量的‘兩算’對比,提供可行的資料報項目經理,每月作好外勞工的工資結算,當月工作量必須算清不得預留,做到“月結月清”,根據項目的施工進度安排,作好實施作業步驟的總體規劃。
五、質量檢查員
項目質量檢查員根據施工規范和設計圖質量標準要求,嚴格對施工產品認真檢查驗收,評定每道工序,發現問題及時檢查,對提出的質量問題要有書面整改聯系單,并須操作隊或班組負責人簽字確認,對不按要求操作的施工隊或班組有權拒絕在質量評定表上簽字,同時對工作量不予驗收,并可下令停止下道工序的施工。負責材料報驗和每道工序的質量報驗。
六、材料保管員
項目材料員要根據施工進度,保證按計劃組織各種材料及時進場,作好材料進場的“三證”收集工作。材料進場后,庫房保管員必須作好每種材料分類計量,做好單價和時間臺賬記錄、做好對應工程量的材料消耗報表。每月25日前報項目經理。
七、環境、安全員
項目環境、安全員要認真組織施工作業隊的進場前的安全教育,組織學習項目所在國家或者地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的管理知識。抓好環境保護工作,協助項目搞好環境衛生,采取措施降低施工現場的污染物排放和燥音量控制。做到施工不擾民。每周五根據施工現場工作,安排好下周的安全工作。組織學習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范和“三寶”利用等學習。在施工現場要勤巡視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徹底根除,并記錄在案,不得延誤,為安全生產打下良好的基礎。
以上七項管理人員各規章制度及業務流程必須嚴格執行,把好各工作的質量關,認真極積的.把項目工作提高到運轉機制良好的程序上來。堅決杜絕不良傾向的工作態度,積極發揮各業務之間的協作配合精神,為今后工作打下堅實基礎,而努力工作。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21
一、綠化目標
1、因地制宜栽種花草樹木,做到終年常青常綠,管理好花草樹木,無攀折、踐踏、死亡現象。
2、提高護養種植業務水平,達到校園內一年四季常青常綠。
二、綠化職責
1、由少先隊隊協助學校負責全校花、草、樹木種植與管理,由班級負責定期澆水、治蟲、修剪,做到草坪內無雜草,樹木無枯枝。
2、綠化地包干到各個班級,實行班級綠化管理責任制,誰栽種誰管護職責,如有踐踏、死亡及時彌補。
3、花園管理必須達到:植樹、種花、種草要保證達到規定的成活率;整枝、抹芽要及時;一旦發生病蟲害,要及時防治,注意噴藥安全,確保校容校貌的整潔、優美。做到無死枝、枯枝、造型新穎,花大葉肥,草茂葉盛,整體觀賞效果明顯,保持當年植樹種草成活率達95%以上,老樹保存率達99%以上;綠化設施完好無損。
三、綠地養護、保潔規范要求
1、每日巡視綠地,清揀雜物(磚石、紙屑、垃圾等),維持綠地衛生整潔無雜物。
2、各班有計劃按照種植植物生長習性,進行修枝剪葉和清除野草工作。
3、按照本班綠化帶植物習性,做好養護工作。按要求修剪樹枝和清除枯枝死樹。
四、考核要求及辦法
1、綠化符合設計或者規劃要求,達到整齊不凌亂。
2、綠化設施、綠化場地、設備完好。
3、自行設計綠地標志牌1幅以上。
公墓管理人員制度 篇22
為充分發揮領導干部現場管理過程中的關鍵作用,進一步轉變干部作風,深入現場落實安全措施,強化現場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有效制止違章違紀現象,確保礦井安全生產,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3號令)、《山東省煤炭工業局關于加強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煤安管〔20xx〕162號)、《關于印發;的通知》(魯煤安監[20xx]180號文)、《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發〔20xx〕23號文件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政發〔20xx〕77號)和《關于學習貫徹國務院23號文的通知》(魯煤安監南局發[20xx]81號)以及滕煤字[20xx]114號文件《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意見的實施意見》等各級監督、管理部門的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跟班帶班下井干部的范圍
1、公司班子成員:董事長、總工程師、副總經理;
2、副總工程師;
3、公司生產技術科、安全科、調度室、稽核辦公室、企管科等安全生產管理科室正副職干部、主管技術員。
4、公司一、二線工區(科室)正副職干部、主管技術員。
二、帶班下井個數的規定
公司副總以上管理干部嚴格按照要求輪流跟班帶班下井,下井次數不得低于以下規定:
1、主要負責人(董事長):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0次,其中跟班帶班次數不少于5次;
2、總工程師: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0次,其中跟班帶班次數不少于8次;
3、安全、生產副經理、機電副總經理: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5次,其中跟班帶班次數不少于10次;
4、分管政工、經營、后勤副總經理: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0次,其中跟班帶班次數不少于8次;
5、副總工程師(通防、防治水、機電、采掘):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6次,其中跟班帶班次數不少于10次;
公司班子成員、副總工程師跟班帶班下井,必須與所帶班次員工同上同下,嚴禁晚下、早上井。
三、輪流跟班帶班下井的規定
1、公司班子成員、副總工程師輪流跟班帶班工作程序由調度室根據公司研究意見,排定月度的輪流跟班帶班表,同時排定公司安全科、生產技術科、調度室、稽核辦、企管科等二線管理科室管理干部隨同公司領導下井跟班帶班表和地面管理干部值班表。對排定的輪流跟班帶班表報經董事長審批同意后下發執行。
2、公司采掘一線單位、機電科、運搬工區、通巷工區等單位按照公司要求每月28日前制定本單位干部跟班帶班值班表,29日上報公司安全信息站和調度室存檔備查,并嚴格執行。
3、調度室要將每月度全礦井月度輪流帶班跟班排定情況在公司安全信息站、井口等重點場所予以公示;領導干部下井時,其姓名、班次必須在井口led顯示屏和管理干部跟班帶班下井情況公示平牌版上進行公示;領導干部每月帶班下井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調度室在井口公示欄公示,廣泛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4、公司本制度規定下井的跟班帶班干部,因特殊情況(如出發、學習、參加會議等)的確不能按照排定的下井班次進行下井的,個人可以和其他班次的跟班帶班干部協商調整,但必須進行請示、備案,即:
(1)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調整下井班次的,需將調整的具體情況請示董事長批準;
(2)二線監管科室干部調整下井班次的,須分別報相互調整班次帶班的公司領導批準;
(3)其他單位干部調整下井班次的,須報其分管領導批準;
(4)所有調整班次的干部都必須到調度室和信息站作書面備案。調度室必須將其備案存檔,同時及時通知信息站做好調整工作。調整跟班班次的干部分別承擔所調整班次的所有職責。
四、下井帶班作業的任務和職責權限
1、跟班、帶班下井的安全生產管理干部是當班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
2、負責監督檢查一二線各單位當班跟班干部、安檢員、瓦斯檢查員、班組長及工作面特殊條件下工區盯班管理人員按時上崗和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以及上述人員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
3、負責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全面掌握當班井下的安全生產狀況和檢查督促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特別是“一通三防”、瓦斯監測監控、防治水、頂板管理、機電運輸等重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負責生產作業現場重要工程、重點工序(采煤工作面回撤、采掘進工作面過斷層、破碎帶)的盯靠監管。
4、負責當班重大安全隱患的檢查及落實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5、負責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組織當班嚴格按礦
井核定生產能力組織生產,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發現和處理“三違”現象。
6、負責對帶班過程中出現的現場安全隱患及時進行反饋,并落實人、物等予以解決。
7、負責檢查和處理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其它問題。
8、下井帶班的管理干部必須與所帶班次員工同上同下(三八工作制每班次帶班時間不得低于8小時);本班次沒有領導帶班下井的,所有井下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下井作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因此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9、遇到險情時,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并及時向調度室和值班領導匯報,積極協助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五、考核辦法及要求
1、公司調度室和信息站為公司管理干部下井執行情況的考核機構,具體負責本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統計、匯總,每日進行通報。
2、干部下井考核實行“四對口”、“一記錄”考核機制。“四對口”:一是上、下井時必須到信息站進行簽字確認;二是由充燈室按照規定進行礦燈考勤;三是人員井下考勤系統;四是跟班干部每到一個工作地點必須在《公司帶班干部到崗確認簽字程序單》上進行簽字確認,然后由當班區域安全員再進行簽字確認。“四對口”程序缺一項均視為當班未下井。“一記錄”即交接班記錄,所有跟班帶班干部上井后必須在信息站填寫分層級(公司領導、中層干部等)跟班帶班交接班記錄,必須寫明需要下一班次干部重點監控和治理的安全隱患或安全風險,下井干部下井前必須在信息站和上班次值班領導進行交接。
3、公司值班干部、職能科室、一二線工區副職以上管理干部及安全科安全員,在施工現場發現的安全隱患,對當班能解決的問題責令當班責任人現場整改落實,對當班不能解決的問題,安排當班責任人限期落實,并將檢查情況記入管理干部下井記錄手冊,寫明隱患存在的單位、地點、限期整改日期、有被檢單位跟班人員簽字等,升井后交到安全信息站。
4、在下井過程中發現的直接危及安全生產的嚴重隱患,發現隱患的人員必須緊盯施工單位現場采取措施處理,整改完畢,通過驗收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當班處理不完,要及時匯報礦調度室和信息站,由公司值班領導安排專人幫助整改單位落實。
5、公司值班干部、二線監管職能科室及一二線工區副職以上管理干部,下井前必須到信息站在“管理干部下井登記表”上進行簽字,并領取管理干部下井手冊,上井時要認真填寫“管理干部下井信息卡”交公司信息站存檔,信息站信息員根據信息卡的內容及時向有關單位下達整改指令。
六、責任追究
1、管理人員深入生產現場時,必須帶著問題入井,帶著問題升井,切實安排、落實、處理現場存在的各類隱患,并對隱患整改進行跟蹤落實。未嚴格按照本制度和排定的帶班表以及相關的規定進行下井帶班的(含未與員工同上同下的`),第一次處罰100元,并連帶處罰單位負責人50元;第二次給予處罰300元,同時給予誡免處分,連帶處罰單位負責人100元。
2、入井帶班干部應嚴格按照本制度第四款規定到信息站填寫相應的記錄和簽到,并做好上下班次的交接工作。否則,一經發現,第一次處罰100元,并連帶處罰單位負責人50元;第二次給予處罰300元,同時給予誡免處分,連帶處罰單位負責人100元。
3、入井帶班期間,凡應查出而未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現場查出隱患未及時安排處理或未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交接的,一律追究帶班人員的責任。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后果的,由公司組織會同有關單位按照責任程度進行調查,并形成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4、對帶班干部反饋的安全信息管理不力,處理不及時,追究信息站工作人員和安全科管理人員的責任,給予信息站工作人員每次100元的罰款,并連帶安全科負責人給予50元的處罰;各單位接到信息站指令處理的安全隱患,施工單位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整改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罰。
5、管理干部下井情況的核查,由安全科、稽核辦共同執行,發現有弄虛作假,充燈室人員違規考勤、調度員違規記錄、信息站工作人員違規統計、安全員違規簽章,致使干部謊報下井次數的,違規干部取消本月份值班、帶班等各項補貼,并經公司研究后給予行政處分,其他違規人員給予200元罰款,并一律調離本崗位。
七、補貼為充分體現公司“責、權、利”的原則,值班帶班干部補貼按原標準執行。
八、本制度即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