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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發布時間:2023-10-21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精選20篇)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1

  一、公司規章制度的重要性

  (一)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合法有序地運作,將糾紛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好的企業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的運作有序化、規范化,降低企業經營運作成本;

  (三)規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職工來講服從規章制度,比服從主管任意性的指揮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實施合理的規章制度能滿足職工公平感的需要;

  (四)優秀的規章制度通過合理的設置權利義務責任,使職工能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和努力的后果,激勵員工為企業的目標和使命努力奮斗。

  (五)良好的規則制度為企業節約大量的人力物力為企業的正常運行提供保障。

  二、單位應如何制定規章制度

  在企業的人事行政管理中,規章制度起著重要的作用。規章制度是企業進行員工管理的重要依據。企業的規章制度的制定,目前的認識比較混亂,導致了部分企業在操作過程中無所適從。如果企業在規章制度制定中存在瑕疵,隨著時間的推移,將會被逐漸放大,對以后的企業行政管理留下嚴重隱患。為了增強企業對規章制度制定的認識,特撰此文,僅供交流探討與參考。

  (一)《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的法律規定及實務操作狀況。

  《勞動法》的相關內容對規章制度制定作出了規定,但是很不明確,具體條文如下:“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但是究竟應怎樣“依法建立”規章制度,卻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這導致了在企業的行政運作過程中,規章制度完全由企業單方面制定,進行簡單宣傳后馬上實施。

  為了彌補《勞動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不足,《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__〕14號)》的相關內容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的相關內容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度的規定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依據這條規定,企業制定有效的規章制度,必須滿足三個條件:民主制定、不違法、向勞動者公示。“民主程序”是什么程序?對此還是沒有一種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解釋。

  在審判實踐中,只要企業的規章制度只要不違法,并向勞動者公示,其效力都會得到認可。

  (二)《勞動合同法》對規章制度的規定及解釋

  《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原文如下: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解釋:我們可以比較《勞動合同法》與《勞動法》的相關內容規定,可以發現除了個別標點外,是完全一致的。《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解釋,補充了規章制度通過和修改的程序,并強調了用人單位要將規章制度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對《勞動法》的補充和完善。該條規定很明確,但是“職工代表”應如何產生,仍然沒有相關規定。

  (三)規章制度通過實務操作指引

  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經過以下兩個程序才能通過:

  1、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工會討論不予認可);

  2、公司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制度最終方案(即需要公司代表、工會或職工代表雙方均出席);

  實施以上兩個程序要解決以下問題:職工代表的產生、會議過程的記錄。

  職工代表應如何產生目前沒有相關法律規定,但是勞動法規強調的是規章制度的民主通過,所以應由勞動者推舉產生。產生的方式可以參照我國選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的方式進行。對于一些比較大型的企業,也可以采用多級選舉的方式。如先選舉班組的代表,再班組代表推舉出部門代表,由部門代表組成職工代表大會。采用多級選舉的方式可以降低職工代表大會的人數,提高規章制度的通過效率。

  職工代表大會的討論(程序1)以及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最終方案(程序2)的過程一定要有會議記錄,并要求與會人員或參與協商人員的簽名確認。

  規章制度通過后,用人單位還需要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公示和告知程序是很重要的環節,一個經過了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如果沒有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仍然不能作為用工管理的依據。注意,規章制度可以公示,也可以告知。實踐中可以通過培訓、張貼、向員工發放等方式。在操作中要注意保存向員工公示或告知的證據。培訓要有培訓記錄、張貼要取得張貼的記錄,向員工發放要有員工的簽收。最有效的告知方式是向員工發放規章制度并要求員工簽收。

  (四)規章制度制定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規章制度要簡明。

  對于勞動關系的管理,勞動法規中其實也有相關的規定,如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直接按法律法規來執行就可以了,不需要寫進規章制度中,以免造成規章制度過于繁雜。

  2、內容不違法。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的規定主要強調了規章制度通過的民主程序,但是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同樣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否則不但不能約束員工,員工還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企業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五)、廣東省的操作實踐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發出的《關于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的相關內容規定如下:

  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制定的規章制度,雖未經過《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民主程序,但內容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的依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用人單位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未經過《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民主程序的,原則上不能作為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的依據。從該條可以看出,該《指導意見》在事實上變通了《勞動合同法》的硬性規定,降低了企業用工管理的難度。使規章制度的審判實踐又回到了只要不違法、向員工公示或告知之后就能得到認可的狀況。雖然該意見還強調了“勞動者沒有異議”的前提條件,但是發生爭議時,如果勞動者主張有異議,需要由勞動者提供證據,這對勞動者而言是有很大難度的。

  廣東省的《指導意見》在很大程度上變通了法律的規定,是平衡勞資雙方權利義務的產物。該《指導意見》的相關內容明確規定“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有新規定的,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規定執行”。指導意見終歸是指導意見,僅僅是一種審判實踐中的傾向性政策,不是法律。如果有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釋的出臺,還應按新的規則來處理。

  本律師的觀點是,暫時沒有條件嚴格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實施規章制度通過程序的,可以先做到規章制度不違法、并向員工公示或告知后實施。有條件的還必須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因為政策穩定性不如法律,如果目前實行的政策發生變化,肯定會對企業管理造成很大的沖擊。嚴格按照法律來實施的管理,從來都是可以“以不變應萬變”的。

  三、公司規章制度模板

  公司規章制度模板需要包含以下內容: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2

  工作制度

  1、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愛國、愛行業、愛公司、愛崗位、恪守職業道德,工作盡職盡責。

  3、忠于職守,努力工作,遵守紀律,服從各級領導指揮和調配。

  4、上班穿著公司規定的制服,胸前佩戴工作證及頭花。辦公室員工去駐場辦事須穿工作服。

  5、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6、員工請事假需填寫請假條,經部門領導批準方可有效,病假須持院方證明。

  7、請假需經主管領導批準,請假二天以上的,需經公司領導批準。

  8、員工應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保證安全生產,文明作業、服務,努力提高業務能力,保證工作質量,提高工作效率。

  9、員工應自覺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10、員工不得借職務之便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杜絕有損公司聲譽和利益的舉止言行。

  11、工作人員若須外出,必須在外出去向表上做記錄。

  12、尊重領導、講究禮節,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積極主動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

  13、接聽客戶電話要講普通話,接聽電話應禮貌、熱情,使用禮貌規范用語。

  14、辦公室必須保持干凈、整潔,每天由工作人員打掃、整理辦公用具和物品。

  15、凡是公司安排出去學習的,必須做滿兩年。(如兩年之內不想做了,未滿服務期而離職的須自付學習期間所有費用)。

  16、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完成工作交接后經批準后方可離職。(時間以書面申請日期為準)

  獎懲制度

  試用期三天(三天不做完無工資)

  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職。(時間以書面申請日期為準)

  一、獎勵

  1、經公司質檢部檢查,各駐場(4人以上)每月評選1名優秀員工,公司給予10元獎勵。

  優秀員工評選條件:當月無罰款;服從分配,工作主動積極,認真出色;有團隊合作精神,集體榮譽感強。

  2、工作認真負責、細致、勤勞、能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受到客戶口頭表揚者獎20元,受到客戶書面表揚者獎50元。

  3、參加公司會議、集體活動無請假、無遲到,每人獎勵100元。

  4、年度優秀員工獎:入職一年以上,符合年度優秀員工評選標準,每人獎勵100元。

  5、年度優秀主管獎:從事主管崗位一年以上,符合年度優秀主管評選標準,每人獎勵200元。

  6、突出貢獻獎:受到甲方領導高度表揚,甲主出示書面表揚信,每人獎勵100元。

  7、拾金不昧獎:對拾金不昧者,甲主出示書面表揚信50元。

  8、服從公司一切工作安排,控制物料開支,節約費用有明顯成效者獎10元。

  9、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防止事故發生者獎20元。

  10、為保護國家財產及客戶財產,見義勇為者。(表現特殊,重獎)

  二、懲罰

  1、員工上班必須按時到達工作場地。凡發現遲到、早退、中途開溜者達15分鐘者,每次扣5元;

  2、遲到、早退、中途開溜者半小時至2小時扣除半天工資;

  3、遲到、早退、中途開溜者達2小時以上者扣1天工資;

  4、上班時間若有急事離開,需向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請假條。在公司抽查中,以請假條為準,否則視為當天請假,扣除當天工資。主管或領班請假必須電話告知公司,經公司同意后方可休息,否則,視為曠工。

  5、班長、員工有事假或病假必須提前1天向駐場主管請示,批準后方可休息,主管請假需向公司領導請示批準,三天以上需跟公司總經理請示,普通員工請假向部門負責人請示,超過兩天的需向公司領導請示,批準后方可休息。不允許臨時帶口信,違者作曠工處理。超過兩天的事假一天扣10元,病假必須出示相關醫生證明。

  6、主管請假、必須提前1天將各區域工作提前安排好,同時告知甲方負責人。員工因不服從分配而擅自離崗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工達三天者作除名處理。

  7、車站、辦公樓駐場當月請假超過1天,全年總計調休達10次(含10次)取消年度先進個人評選資格。

  8、在工作中,出工不出力、敷衍了事,經批評教育未改正者扣2天工資,半年內達2次者作除名處理。

  9、上班時間不允許干私活,一經發現,處20元/人罰款,并取消個人年度先進員工參評資格;駐場內員工干私活,除對員工進行處罰外,駐場負責人也受到相應處罰(該負責人在現場并參與罰款50元/次;該負責人在現場未參與未制止罰款30元/次;該負責人未在現場罰款20元/次)。

  10、員工上崗時一律穿工作服,衣服應整潔干凈,違者每次扣5元。

  11、員工上崗時一律佩戴工作牌,違者每次扣5元。

  12、上崗時間一律不允許穿高跟鞋或拖鞋,違者每次扣5元。

  13、上崗時間不能在工作的地方吃東西、抽煙、休息、閑聊,違者每次扣5元。

  14、上班時間不能披頭散發,長頭發的應將頭發盤起,短頭發的應整齊干凈,違者每次扣5元。

  15、凡本公司員工必須遵循“顧客至上、服務第一、質量第一”的原則,決不允許與客戶發生爭吵(不管對方是對是錯),發現1次罰款20元,一年中達到三次者作辭退處理。

  16、工作期間,必須認真負責,嚴格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和一切規章制度,不服從管理者,公司和駐場領導有權作罰款或辭退決定。

  17、員工在工作期間因本人違反甲方各項規章制度而造成公司被考核扣分、罰款的由違紀員工自行承擔,由公司從其工資中扣除。

  18、凡本公司員工在職期間,必須愛護公物及勞動工具,如有損壞,視情予以賠償。

  19、主管和員工請假,主管應如實反映給公司負責人,如未如實反映,被公司發現,主管則扣罰雙倍工資。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電梯的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行為,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于《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適用范圍內電梯的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本規則不適用于個人或者單個家庭自用的電梯。

  第三條本規則是對電梯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以下簡稱維保)工作的基本要求,相關單位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和實際情況,可以制定高于本規則的工作要求,以保證所維保電梯的安全性能。

  第二章使用管理

  第四條使用單位應當加強對電梯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對電梯的使用安全負責。

  使用單位應當購置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電梯,保證電梯安全運行所必需的投入,嚴禁購置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第五條使用單位應當根據電梯安全技術規范以及產品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和實際使用狀況,組織進行維保。

  使用單位應當委托取得相應電梯維修項目許可的單位(以下簡稱維保單位)進行維保,并且與維保單位簽訂維保合同,約定維保的期限、要求和雙方的權利義務等。維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維保的內容和要求;

  (二)維保的時間頻次與期限;

  (三)維保單位和使用單位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第五條電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辦理使用登記時,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一)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一份);

  (二)《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一份);

  (三)安裝監督檢驗證明文件;

  (四)使用單位與電梯維保單位簽訂的日常維護保養合同(原件)。

  第六條使用單位應當設置電梯的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電梯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電梯使用和運營安全管理制度并且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要求:

  (一)相關人員的職責;

  (二)安全操作規程;

  (三)日常檢查制度;

  (四)維修保養制度;

  (五)定期報檢制度;

  (六)作業人員及相關運營服務人員的培訓考核制度;

  (七)意外事件或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及應急救援演習制度;

  (八)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第七條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并長期保存。使用單位變更時,應隨機移送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

  (二)設備及其零部件、安全附件的出廠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證明文件、使用維護說明等隨機文件;

  (三)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的有關資料、報告等;

  (四)日常使用狀況、維修保養和日常檢查記錄;

  (五)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報告與定期檢驗報告;

  (六)設備運行故障與事故的記錄。

  第八條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能夠隨時與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機構或人員實現有效聯系;

  (二)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明顯位置張貼有效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三)將電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易于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

  (四)在電梯顯著位置標明使用管理單位名稱、應急救援電話和日常維護保養單位名稱及其急修、投訴電話;

  (五)醫院提供患者使用的電梯以及觀光娛樂高速乘客電梯必須設專人操作;

  (六)制定出現突發事件或事故的應急措施與救援預案,學校、幼兒園、機場、車站、醫院、商場、體育場館、文藝演出場館、展覽館、旅游景點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電梯使用單位,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救援演練,其他使用單位可根據本單位條件和所使用電梯的特點,適時進行救援演練;

  (七)電梯發生困人時,及時采取措施,組織救援;

  (八)在電梯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組織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電梯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電梯發生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排險和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并立即報告事故所在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

  (十)監督電梯維保單位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第九條在用電梯每年應當進行一次定期檢驗。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中列明的檢驗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條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進行電梯運行的日常巡視,制定電梯的定期檢驗計劃,做好電梯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二)對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的檢查,確保其齊全清晰;

  (三)妥善保管電梯的廳門門鎖鑰匙及其安全提示,妥善保管機房鑰匙和電梯電源鑰匙;

  (四)發現電梯運行事故隱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權作出停止使用的決定,并且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五)接到故障報警后,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

  第八條電梯乘客應當遵守以下要求,正確使用電梯。:

  (一)按照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的要求,乘坐電梯;

  (二)不乘坐明示處于非正常狀態下的電梯;

  (三)不采用非安全手段開啟電梯層門;

  (四)不拆除、破壞電梯及其附屬設施;

  (五)不乘坐超過額定載荷的電梯,運送貨物時不得超載;

  (六)不做其他危及電梯安全運行或者他人安全乘坐的行為。

  第九條電梯停用,使用單位應當在30日內辦理停用手續,重新啟用前,應當辦理啟用手續。

  電梯報廢,使用單位應當在30日內辦理注銷手續。

  第三章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

  第十條電梯使用單位應當與電梯維保單位簽訂日常維護保養合同,約定日常維護保養的期限、標準和雙方的權利義務等。日常維護保養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日常維護保養的內容和標準;

  (二)日常維護保養的時間頻次;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四)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和相關技術資料的保存方式。

  第十一條電梯維保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電梯的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對新保養電梯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應當進行確認。

  保養后的電梯應當處于良好、安全的運行狀態,各部位功能應當要求。

  第十二條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應當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按照維護保養的項目分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維護保養。維護保養的項目、內容和達到的要求見附件A、B、C、D,根據電梯的具體情況,可以適當進行調整。

  第十三條電梯維保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在日常維護保養中,按照本規則和電梯產品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制定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方案,制訂合理的保養計劃,對電梯各易損、運動、安全保護裝置及基本功能進行清潔、潤滑、檢查、調整,更換不符合要求的易損件,使電梯達到要求,從而保證電梯能夠正常、安全運行;

  (二)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每半年至少應當針對本單位維護保養的不同電梯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三)設立24小時日常維護保養值班電話,電梯發生的故障,應當做詳細及時的記錄,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報告后,專業維修人員能夠及時抵達所維護保養電梯所在地實施現場救援,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抵達時間不應超過30min,其它地區一般不應超過1h;

  (四)每部電梯建立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并且歸入電梯日常維護保養檔案,檔案至少保存4年;

  (五)協助使用單位制定電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

  (六)對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確保其滿足相應的技術要求,并且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培訓記錄存檔備查;

  (七)在日常維護保養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告知電梯使用單位。

  第十四條維護保養單位在進行維護保養時應當進行詳細紀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見附件E),日常維護保養紀錄應當由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并且保存存檔,定期檢驗時應當提供給檢驗檢測機構核查。

  第十五條日常維護保養單位質量檢驗(查)人員或管理人員要對電梯的保養質量進行不定期檢查。

  第十六條日常維護保養單位可以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和實際情況,制定高于本規則的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工作要求。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消防員電梯、防爆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按照制造單位的規定制定日常維護保養項目和內容進行維護保養。

  第十七條本規則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使用單位,是指具有電梯管理權利和管理義務的單位或個人。其既可以是電梯產權所有者,也可以是受電梯產權所有者授權或委托,具有電梯管理權利和管理義務者。

  日常維護保養,對電梯進行的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等日常維護或者保養性工作,其中清潔、潤滑不包括部件的解體,調整只限于不會改變任何安全性能參數的調整。

  第十八條本規則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規則自年月日起實施。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的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專業技術和文化知識,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技術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招聘制度

  一、招募

  公司內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職時,可能由內部晉升或調職,出現下列情形進行對外招募。

  1、公司內部無合適人選時。

  2、需求量大,內部人力不足時。

  3、需特殊技術或專業知識須對外招募人才時。

  二、甄選

  員工任用之主要原則是應聘者對該申請職位是否合適而定,并以該職位所需的實際知識及應聘者所具備的素質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及潛質和工作經驗等為準則,經所屬部門考核合格后任用。

  三、錄用手續

  1、員工任用由辦公室發出錄取通知書,憑通知到辦公室報到辦理手續,并繳驗下列證件資料:

  (1)、錄取通知書。

  (2)、居民身份證。

  (3)、資歷、資格證書、上崗證。

  (4)、一寸相片三張。

  2、填寫《人事資料單》,它將記錄你在“韻達快遞公司”的成長過程。

  3、招聘人會告知你有關公司的規章制度、福利待遇及相關工作和所屬部門的主管上司。

  四、試用

  為辦妥以上入職手續后,你將接受至少三個月的試用期,在這期間你會得到主管上司的悉心指導及接受崗位培訓,試用期內決定你是否適合這份工作。在此期間,你的上司會對你作出評估,必要時可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延長或縮短試用期或者辭退。

  五、正式任用

  1、員工經試用合格,公司將以書面形式與員工確認雇傭關系。

  2、員工入職提供之證明文件必須真實,如發現有虛假隱瞞將視情節輕重做出處理,甚至開除。

  3、員工如有以下變更事項應在一個月內呈報辦公室。

  (1)、聯系地址、電話號碼及婚姻狀況。

  (2)、遇緊急事故聯系人。

  (3)、現時參加的學習課程(學歷證明)、現時參加的專業性團體。

  第三章 工作規則

  一、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時,每天的工作時間如下: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因工作需要之連續性,員工擔任輪班或特別勤務之上下班及休息時間,以實際所需訂之。公司將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確保員工的休息休假權利。

  二、超時工作

  1、員工經批準加班者,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班。

  2、員工已領取職務加給者,加班原則上安排調休,不另支給工資,專案核準者例之。

  3、加班工資按下列情況計算:

  (1)、工作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150%

  (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200%

  (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300%

  (4)、小時工資率=月基本工資÷21.5÷8

  三、考勤制度

  1、員工必須認真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離崗位。

  2、公司實行打卡制度,除總經理核準免予打卡者外,其他人員必須在上下班打卡,辦公室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核定考勤的依據。

  3、員工應保持卡面清潔,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經查屬實者,該日以曠工處理,并予以懲處。

  4、員工上班時間內,因公務需外出者,應及時填寫《外出申請單》經直屬部門經理許可后方可外出,未經規定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5、公司允許員工按實際需要申請病假、事假、婚假、產假等,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條,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應提前向總經理或相關負責人打電話報告,上班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6、員工發生漏打、錯打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打卡,在當天貨次日應由部門主管或辦公室簽名更正。

  7、遲到、早退

  (1)、員工于規定上班時間后三十分鐘內打卡者為遲到,于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內提早打卡者為早退。超過上述時間者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計算。

  (2)、員工每月上班遲到十分鐘內,次數不超過兩次者或連續三個月累計次數不超過三次者(含)不予計算遲到扣薪,但列入年終績效考核,超過者按前款遲到或早退處理。

  8、曠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不到崗位者,均以曠工處理。

  (2)、曠工以四小時為扣薪計算單位,并按日薪三倍扣罰。

  (3)、年度內曠工累計三天(含)以上或連續曠工三天者,根據當事人認錯態度的深刻程度,作罰款或辭退處理。

  四、工作制服

  1、每位員工均獲發完整的工作制服。

  2、公司制服反映公司的形象,員工在工作期間必須穿著并保持整潔得體。

  3、如有破損或遺失,必須盡快補領。除制服自然破損外,其他須照價賠償。

  4、所有公司制服,員工離職時必須全部交回公司。

  五、其他配備

  1、為使員工能順利和安全完成指派的工作,公司提供實際需要的配備給員工使用,包括勞動保護用品工具、文具和交通工具等。

  2、員工因不小心令配備物品有所遺失或人為性的損壞,在補領時,公司會要求照價賠償。

  3、除自然損耗外,員工在離職時必須把所有的配備必須交回公司。

  六、工作守則

  1、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2、工作期間,必須忠于職守,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不串崗,不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打瞌睡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3、積極主動工作,提高品質,增進效率,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怠工、停工。

  4、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嚴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團結的言語。

  5、關心公司,注意維護公司形象,為公司的利益積極出謀獻策,發現有損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為,要敢于批評糾正。

  6、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亂倒剩飯、剩菜等。

  7、對來訪人員應熱情有禮、語言得體,嚴禁污言穢語。

  8、愛護公物,不得盜竊或故意毀壞公司的財務,損壞公物需照價賠償。

  9、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人離關電關水,嚴禁公物私用。

  七、獎勵制度(員工獎勵分為表揚、記功、記大功三種,但得酌情并用)

  1、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得予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任務者。

  (2)、維護團體榮譽,有具體事跡者。

  (3)、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跡者。

  (4)、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

  2、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得予記功。

  (1)、對于管理制度或技術等事件,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具成效者。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成效者。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并處置得當者。

  (4)、舉出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之案者。

  (5)、具有其他較大功績,足以表揚者。

  3、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得予記大功。

  (1)、遇有意外時間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損害者。

  (2)、維護公司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實際功績者。

  (3)、維護公司重大利益,竭盡全力,避免重大損失者。

  (4)、具有其他重大功績,足為其他員工之表率者。

  八、紀律處分(本公司員工懲罰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解雇四種)

  1、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2)、工作時間內擅自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失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者。

  (5)、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6)、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7)、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者。

  (8)、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工作證者。

  (9)、破壞環境衛生者。

  2、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記過。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2)、因疏忽導致公共財物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者。

  (3)、在工作場所喧嘩、嘻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4)、未經允許擅自攜帶外人如工作區參觀者。

  (5)、攜帶危險物品入工作區者。

  (6)、在禁煙區吸煙者。

  (7)、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者。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者。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涂改工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者。

  3、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記大過。

  (1)、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2)、泄漏公司業務機密者。

  (3)、違反公司規定帶出物品者。

  (4)、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5)、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者。

  (6)、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7)、拒絕聽從管理人員合理指揮監督者。

  (8)、違反安全規定措施導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4、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解雇。

  (1)、盜竊同仁或公有財物者。

  (2)、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者。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4)、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者。

  (5)、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故意泄漏公司機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害者。

  (6)、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7)、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者。

  (8)、就職期間在外從事同類行業者。

  (9)、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公司秩序者。

  (10)、在公司內賭博者。

  (11)、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以致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12)、在公司內有傷風敗俗行為者。

  (13)、值班人員未經管理者擅自不到崗者。

  (14)、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者。

  (1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16)、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者。

  (17)、依合同約定或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者。

  (18)、因行為不當,公司無法再對其信任者。

  (19)、因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者。

  九、員工投訴

  1、員工有投訴權利,如果員工對工作或公司有任何不滿之處,可向其直屬管理者投訴,如仍不滿意答復或不愿由直屬管理者處理,可越級向公司有關部門投訴。倘員工選擇書面方式,須注明姓名及部門,以示誠意。(所有投訴將保密處理)

  2、如發現本公司有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和事,可向公司報告,公司有責任保護揭發人的合法權益。

  十、員工離職

  1、員工因故辭職,應于一個月前提出書面申請,試用期職員或未簽訂合同者應于一周前踢出書面申請。

  2、員工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直屬主管申報核準作辭退處理。

  3、員工合乎退休條件時得自動申請或命令退休。

  4、員工獲準離職或作辭退處理時,依辦公室所發《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5、員工離職時必須辦妥離職手續,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必要時將要求承擔法律責任。

  6、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后,由辦公室辦理合同終止、退保、結算工資手續。

  7、凡違紀辭退、除名的員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補償。

  8、在通知期內,如員工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或因不盡職責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十一、保密規定

  在未得公司書面同意前,員工不得泄漏公司有關策略、研究、財務及其他機密資料予外界人士或與此資料無關的員工。如違反規定立即予以辭退不作任何補償,并按照有關法律條例予以追究,此項限制在員工離職后任然有效。

  第四章 話務員守則

  為了公司更進一步發展,加強公司的管理化,樹立韻達快運的良好品牌形象,話務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堅守崗位,認真負責,要有強烈的責任感。

  二、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請假要提前申請,必須經主管負責人簽名同意后方可準假;除特殊情況外,任何人不得臨時請假。

  三、語言文明禮貌,語氣溫和,坐姿端莊;對客戶或網點等來電,應作耐心細致的解答,做到不厭其煩;不得出口傷人或隨意掛電話,摔電話;結束通話時要讓對方先掛斷電話后,才能放下電話。如因人為造成話機損壞的按原價賠償。

  四、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熟悉寄遞業務和快遞服務的要求,不得隨意報價。接客戶電話時,要聽清楚地址,做好記錄,及時通知業務員。并及時下單給該區域的業務員,如遇到問題及時聯系該區域的區長,做到每個電話個個有落實,絕不允許擱置不辦,一拖了之。

  五、認真查詢,及時答復,急客戶所急,對客戶托辦事項應力求周到機敏處理,不得草率敷衍、推諉或任意擱置不辦。

  六、準確掌握延誤件、破損件、遺失件的投訴處理要領;熟知問題件、遺留件、交接件的辦理流程。及時處理錯發件、疑難件,認真記錄,不得馬虎,不推諉。

  七、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熟悉公司全面運轉方式,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八、自己處理不了的問題,及時請示負責人或部門主管,絕不能延誤。

  九、不準在辦公室大聲喧嘩,聊天閑談,搬弄是非,攪亂秩序,妨礙他人工作。

  十、不準在辦公室打私人電話和上私人網,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經發現按50元/次進行處罰。

  十一、上班時間(包括加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客服人員必須無條件的接聽客戶電話,如不接聽來電,或者故意按斷來電,一經發現,將按照50元/次進行處罰。

  十二、監督業務員派送件與收件情況,發現狀況如實、及時上報。

  十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十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得浪費使用。對個人使用的電話 電腦等相關公司設備,如因個人原因出現損壞的,個人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如故意損壞的按原價的雙倍進行賠償。

  十五、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

  十六、維護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十七、服從安排,聽從指揮,發揚團結友愛,互幫互助,互相愛護的團隊精神。

  第五章 附 則

  對本手冊如有任何疑問,請咨詢總經理或辦公室,務求公司與大家能有一個共識。公司將根據國家及不斷更新的法律法規隨時對本手冊的條款作必要的修改,并隨時通過文件、公告告訴大家所更改的內容。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5

  1、押運員必須通過崗前培訓及安全學習、培訓等公司組織的活動,了解并熟記自己所需押運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危害性,物理化學特性,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等專業知識,押運過程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2、協助駕駛員做好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的車況檢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證件齊全、安全設施設備齊全有效,證件及押運證,對運輸全過程實施監管。

  3、裝車時協同駕駛員及有關工作人員詳細核對貨物名稱、數量是否與托運單相符,認真檢查貨物包裝、標志,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拒絕裝運,攜帶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并認真熟悉所運輸介質的理化特性及應急措施。

  4、行車過程中,押運員必須坐在指定的位置上,嚴禁搭乘無關人員;嚴禁煙火,督促駕駛員按規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安全行車。

  5、運輸途中需停車時,必須遠離公共場所、政府部門、重要建筑物,居民聚居區等地,押運員必須在車旁值守;若不得已要在上述場所停車,押運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且需征得當地公安部門同意。

  6、危險貨物安全運抵指定位置后,押運員負責按運單記載事項向收貨人交付,簽收;交接雙方點收點交。

  7、運輸結束后,危險貨物車輛和防護用品應按規定到指定地點洗刷除污,并協助駕駛員做好收車后的檢查。

  8、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發生重物大事故時,押運員和駕駛員應做緊急處理;事故信息應由如下順序傳遞,匯報公司,公司匯報運管處,報告保險公司,并督促其速到現場,報交警;當事人寫事故真實書面材料,并接書面材料記載內容向各方表達,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門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以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下同),執行本制度。

  第三條、企業應當根據有關會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在不違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于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辦法。

  第四條、企業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會計核算應以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事項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

  第七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稱為會計中期。

  本制度所稱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條、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企業、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在境外設立的中國企業向國內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第九條、企業的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十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第十一條、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二)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三)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能夠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以及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五)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業的會計核算和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九)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十)企業的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后,各項財產如果發生減值,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另有規定者外,企業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十一)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年度(或一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

  (十二)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但不得計提秘密準備。

  (十三)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的要求,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對資產、負債、損益等有較大影響,并進而影響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據以作出合理判斷的重要會計事項,必須按照規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序進行處理,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充分、準確地披露;對于次要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和不至于誤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正確判斷的前提下,可適當簡化處理。

  第二章、資產

  第十二條、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第十三條、企業的資產應按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一節、流動資產

  第十四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待攤費用、存貨等。

  本制度所稱的投資,是指企業為通過分配來增加財富,或為謀求其他利益而將資產讓渡給其他單位所獲得的另一項資產。

  第十五條、企業應當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應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名稱和存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有外幣現金和存款的企業,還應當分別按人民幣和外幣進行明細核算。

  現金的賬面余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應當與銀行對賬單定期核對,并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本制度所稱的賬面余額,是指某科目的賬面實際余額,不扣除作為該科目備抵的項目(如累計折舊、相關資產的減值準備等)。

  第十六條、短期投資,是指能夠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債券、基金等。短期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短期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投資成本計量。短期投資取得時的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短期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單獨核算,不構成短期投資成本。

  已存入證券公司但尚未進行短期投資的現金,先作為其他貨幣資金處理,待實際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作為短期投資的成本。

  2.投資者投入的短期投資,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3.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的短期投資,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資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作為短期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短期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本制度所稱的賬面價值,是指某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關的備抵項目后的凈額。如短期投資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應的跌價準備后的凈額,為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4.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短期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的短期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以原材料換入的短期投資,如該項原材料的進項稅額不可抵扣的,則換入的短期投資的入賬價值還應當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原材料換入的存貨、固定資產等,按同一原則處理。

  (二)短期投資的現金股利或利息,應于實際收到時,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但已記入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的現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業應當在期末時對短期投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對市價低于成本的差額,應當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企業計提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應當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短期投資項目按照減去其跌價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四)處置短期投資時,應將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企業的委托貸款,應視同短期投資進行核算。但是,委托貸款應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企業按期計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應當停止計提利息,并沖回原已計提的利息。期末時,企業的委托貸款應按資產減值的要求,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第十七條、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債權,包括:應收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等。

  第十八條、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記賬,并按照往來戶名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二)帶息的應收款項,應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價值)與確定的利率計算的金額,增加其賬面余額,并確認為利息收入,計入當期損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應收票據,應按其賬面余額轉入應收賬款,并不再計提利息。

  (四)企業與債務人進行債務重組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1.債務人在債務重組時以低于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的,企業實際收到的金額小于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等作為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如果接受多項非現金資產的,應按接受的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占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進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價值作為所接受的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3.以債權轉為股權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等作為受讓的股權的入賬價值。

  如果涉及多項股權的,應按各項股權的公允價值占股權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進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價值作為所接受的各項股權的入賬價值。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清償債務的,應將未來應收金額小于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如果修改后的債務條款涉及或有收益的,則或有收益不應當包括在未來應收金額中。待實際收到或有收益時,計入收到當期的營業外收入。

  如果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未來應收金額等于或大于重組前應收債權賬面余額的,則在債務重組時不作賬務處理,但應當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修改債務條件后的應收債權,按本制度規定的一般應收債權進行會計處理。

  本制度所稱的債務重組,是指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同意債務人修改債務條件的事項。或有收益,是指依未來某種事項出現而發生的收益,未來事項的出現具有不確定性。

  (五)企業應于期末時對應收款項(不包括應收票據,下同)計提壞賬準備。

  壞賬準備應當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應收款項按照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十九條、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當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預付保險費、一次性購買印花稅票和一次性購買印花稅稅額較大需分攤的數額等。

  待攤費用應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成本、費用。如果某項待攤費用已經不能使企業受益,應當將其攤余價值一次全部轉入當期成本、費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間攤銷。

  待攤費用應按費用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第二十條、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者仍然處在生產過程,或者在生產或提供勞務過程中將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類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等。存貨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存貨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入賬。實際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購入的存貨,按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和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以及其他費用,作為實際成本。

  商品流通企業購入的商品,按照進價和按規定應計入商品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自制的存貨,按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

  3.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存貨,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費、運輸費、裝卸費和保險費等費用以及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商品流通企業加工的商品,以商品的進貨原價、加工費用和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4.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5.接受捐贈的存貨,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實際成本: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如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

  ①同類或類似存貨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②同類或類似存貨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所接受捐贈的存貨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6.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存貨,或以應收債權換入存貨的。按照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存貨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和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7.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存貨,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存貨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實際成本。

  8.盤盈的存貨,按照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作為實際成本。

  (二)按照計劃成本(或售價,下同)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對存貨的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三)須用或發出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或后進先出法等確定其實際成本;按照計劃成本核算的,應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周轉材料等應在領用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采用一次攤銷或者分次攤銷。

  (四)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結果如果與賬面記錄不符,應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盤盈的存貨,應沖減當期的管理費用;盤虧的存貨,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屬于非常損失的,計入營業外支出。

  盤盈或盤虧的存貨,如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準的,應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先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后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五)企業的存貨應當在期末時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對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存貨項目按照減去存貨跌價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二節、長期投資

  第二十一條、長期投資,是指除短期投資以外的投資,包括持有時間準備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不能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債券、長期債權投資和其他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應當單獨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第二十二條、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入賬。初始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后的差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3.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4.通過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劃出單位的賬面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通常情況下,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或雖投資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以下,或對其他單位的投資雖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時,除追加投資、將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轉為投資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當保持不變。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作為當期投資收益。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四)采用權益法核算時,投資最初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投資企業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處理,按一定期限平均攤銷,計入損益。

  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合同規定了投資期限的,按投資期限攤銷。合同沒有規定投資期限的,初始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超過10年的期限攤銷;初始投資成本低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攤銷。

  采用權益法核算時,企業應當在取得股權投資后,按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的份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不屬于投資企業的凈利潤除外,如承包經營企業支付的承包利潤、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按照凈利潤的一定比例計提作為負債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等),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并作為當期投資損益。企業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企業在確認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凈虧損時,應以投資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如果被投資單位以后各期實現凈利潤,投資企業應在計算的收益分享額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以后,按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的金額,恢復投資的賬面價值。

  企業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計算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確認投資損益時,應當以取得被投資單位股權后發生的凈損益為基礎。

  對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的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也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

  (五)企業因追加投資等原因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從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應當自實際取得對被投資單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對被投資單位實施重大影響時,按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并按本制度的規定攤銷,計入損益。

  企業因減少投資等原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應當中止采用權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并按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新的投資成本。其后,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勝利時,屬于已記入投資賬面價值的部分,作為新的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六)企業改變投資目的,將短期投資劃轉為長期投資。應按短期投資的成本與市價孰低結轉,并按此確定的價值作為長期投資初始投資成本。擬處置的長期投資不調整至短期投資,待處置時按處置長期投資進行會計處理。

  (七)處置股權投資時,應將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第二十三條、長期債權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長期債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長期債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權利息,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金額較小,可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不計入初始投資成本。

  2.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長期債權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3.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長期債權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長期債權投資應當按照票面價值與票面利率按期計算確認利息收入。

  長期債券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未到期債券利息和計入初始投資成本的相關稅費,與債券面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券溢價或折價;債券的溢價或折價在債券存續期間內于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采用直線法,也可以采用實際利率法。

  (三)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企業,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購買以及轉換為股份之前,應按一般債券投資進行處理。當企業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投資轉換為股份時,應按其賬面價值減去收到的現金后的余額,作為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四)處置長期債權投資時,按實際取得的價款與長期債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第二十四條、企業的長期投資應當在期末時按照其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長期投資項目應當按照減去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三節、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第二十六條、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定義,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于本企業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作為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企業制定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等,應當編制成冊,并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同時備置于企業所在地,以供投資者等有關各方查閱。企業已經確定并對外報送,或備置于企業所在地的有關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應當按照上述程序,經批準后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按取得時的成本入賬。取得時的成本包括買價、進口關稅、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資產取得時的成本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確定:

  (一)購置的不需要經過建造過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資產,技實際支付的買價、包裝費、運輸費、安裝成本、交納的有關稅金等,作為入賬價值。

  外商投資企業因采購國產設備而收到稅務機關退還的增值稅款,沖減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全部支出,作為入賬價值。

  (三)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入賬價值。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

  本制度所稱的最低租賃付款額,是指在租賃期內,企業(承租人)應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種款項(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約成本),加上由企業(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但是,如果企業(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價預計將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企業(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則購買價格也應包括在內。其中,資產余值是指租賃開始日估計的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

  企業(承租人)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如果知悉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應采用出租人的內含利率作為折現率;否則,應采用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和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均無法知悉,應當采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作為折現率。

  如果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賃開始日,企業也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五)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作為入賬價值。

  (六)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固定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七)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固定資產,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入賬價值。

  (八)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

  (1)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3.如受贈的系舊的固定資產,按照上述方法確認的價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九)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十)經批準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面價值加上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入賬價值。

  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中,還應當包括企業為取得固定資產而交納的契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等相關稅費。

  第二十八條、企業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增值稅額、運輸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實際成本,并按照各種專項物資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資,如轉作本企業庫存材料的,按其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轉作企業的庫存材料。如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應按減去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轉作企業的庫存材料。

  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工程物資,減去保險公司、過失人賠償部分后的差額,工程項目尚未完工的,計入或沖減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工程已經完工的,計入當期營業外收支。

  第二十九條、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技術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項目較多且工程支出較大的企業,應當按照工程項目的性質分項核算。

  在建工程應當按照實際發生的支出確定其工程成本,并單獨核算。

  第三十條、企業的自營工程,應當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等計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業,按照應支付的工程價款等計量。設備安裝工程,按照所安裝設備的價值、工程安裝費用、工程試運轉等所發生的支出等確定工程成本。

  第三十一條、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因進行試運轉所發生的凈支出,計入工程成本。企業的在建工程項目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取得的試運轉過程中形成的、能夠對外銷售的產品,其發生的成本,計入在建工程成本,銷售或轉為庫存商品時,按實際銷售收入或按預計售價沖減工程成本。

  第三十二條、在建工程發生單項或單位工程報廢或毀損,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繼續施工的工程成本;如為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毀損,或在建工程項目全部報廢或毀損,應將其凈損失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第三十三條、所建造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際成本等,按估計的價值轉入固定資產,并按本制度關于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規定,計提固定資產的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作調整。

  第三十四條、下列固定資產應當計提折舊: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

  (三)季節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

  (四)融資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在年度內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并調整已計提的折舊額,作為調整當月的成本、費用處理。如果在年度內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按照估計價值暫估入賬,并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同時調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項目。

  第三十五條、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資產;

  (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三)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四)按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并根據科技發展、環境及其他因素,選擇合理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作為計提折舊的依據。同時,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并備置于企業所在地,以供投資者等有關各方查閱。企業已經確定并對外報送,或備置于企業所在地的有關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應當按照上述程序,經批準后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企業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調整固定資產價值的,應當根據調整后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和凈殘值,按選用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對于接受捐贈舊的固定資產,企業應當按照確定的固定資產入賬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按選用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采用與自有應計折舊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

  第三十七條、企業一般應按月提取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

  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所謂提足折舊,是指已經提足該項固定資產應提的折舊總額。應提的折舊總額為固定資產原價減去預計殘值加上預計清理費用。

  第三十八條、企業應當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大修理,大修理費用可以來用預提或待攤的方式核算。大修理費用采用預提方式的,應當在兩次大修理間隔期內各期均衡地預提預計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并計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大修理費用采用待攤方式的,應當將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攤銷,計入有關的成本、費用。

  固定資產日常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成本、費用。

  第三十九條、由于出售、報廢或者毀損等原因而發生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益,計入當期營業外收支。

  第四十條、企業對固定資產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并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盤盈的固定資產,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如盤盈、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準的,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應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后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第四十一條、企業對固定資產的購建、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應當辦理會計手續,并應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或者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明細核算。

  第四十二條、企業的固定資產應當在期末時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應當作為固定資產凈值的減項反映。

  第四節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四十三條、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或者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供長期資產。無形資產分為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是指商譽。

  企業自創的商譽,以及未滿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其他項目,不能作為無形資產。

  第四十四條、企業的無形資產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計量。取得時的實際成本應按以下方法確定:

  (一)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實際成本。

  (二)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但是,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三)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無形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四)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無形資產,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實際成本。

  (五)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實際成本: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

  (1)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第四十五條、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作為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在研究與開發過程中發生的材料費用、直接參與開發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開發過程中發生的租金、借款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已經計入各期費用的研究與開發費用,在該項無形資產獲得成功并依法申請取得權利時,不得再將原已計入費用的研究與開發費用資本化。

  第四十六條、無形資產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如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該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按如下原則確定:

  (一)合同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規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兩者之中較短者。

  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10年。

  第四十七條、企業購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尚未開發或建造自用項目前,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并按本制度規定的期限分期攤銷。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商品房時,應將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開發成本;企業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項目時,將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在建工程成本。

  第四十八條、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應將所得價款與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出租的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本制度有關收入確認原則確認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時,確認出租無形資產的相關費用。

  第四十九條、無形資產應當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無形資產項目應當按照減去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五十條、其他資產,是指除上述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如長期待攤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包括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等。應當由本期負擔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為長期待攤費用處理。

  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單獨核算,在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大修理費用采用待攤方式的,應當將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攤銷;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應當在租賃期限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孰短的期限內平均攤銷;其他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在受益期內平均攤銷。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單位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傭金等相關費用,減去股票發行凍結期間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額,從發行股票的溢價中不夠抵消的,或者無溢價的,若金額較小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若金額較大的,可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不超過2年的期限內平均攤銷,計入損益。

  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

  如果長期待攤的費用項目不能使以后會計期間受益的,應當將尚未攤銷的該項目的攤余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第五節、資產減值

  第五十一條、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對可能發生的各項資產損失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企業應當合理地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但不得計提秘密準備。如有確鑿證據表明企業不恰當地運用了謹慎性原則計提秘密準備的,應當作為重大會計差錯予以更正,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事項的性質、調整金額,以及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影響。

  第五十二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對各項短期投資進行全面檢查。短期投資應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市價低于成本的部分,應當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企業在運用短期投資成本與市價孰低時,可以根據其具體情況,分別采用按投資總體、投資類別或單項投資計提跌價準備,如果某項短期投資比較重大(如占整個短期投資10%及以上),應按單項投資為基礎計算并確定計提的跌價準備。

  企業應當對委托貸款本金進行定期檢查,并按委托貸款本金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可收回金額低于委托貸款本金的差額,應當計提減值準備。在資產負債表上,委托貸款的本金和應收利息減去計提的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并入短期投資或長期債權投資項目。

  本制度所稱的可收回金額,是指資產的銷售凈價與預期從該資產的持續使用和使用壽命結束時的處置中形成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中的較高者。其中,銷售凈價是指資產的銷售價格減去所發生的資產處置費用后的余額。對于長期投資而言,可收回金額是指投資的出售凈價與預期從該資產的持有和投資到期處置中形成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中較高者。其中,出售凈價是指出售投資所得價款減去所發生的相關稅費后的金額。

  第五十三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分析各項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并預計可能產生的壞賬損失。對預計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計提壞賬準備。企業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企業應當制定計提壞賬準備的政策,明確計提壞賬準備的范圍、提取方法、賬齡的劃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有關各方備案,并備置于企業所在地。壞賬準備計提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在確定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時,企業應當根據以往的經驗、債務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等相關信息予以合理估計。除有確鑿證據表明該項應收款項不能夠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債務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等導致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付債務等,以及3年以上的應收款項),下列各種情況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一)當年發生的應收款項;

  (二)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重組;

  (三)與關聯方發生的應收款項;

  (四)其他已逾期,但無確鑿證據表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企業的預付賬款,如有確鑿證據表明其不符合預付賬款性質,或者因供貨單位破產、撤銷等原因已無望再收到所購貨物的,應當將原計入預付賬款的金額轉入其他應收款,并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

  企業持有的未到期應收票據,如有確鑿證據證明不能夠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時,應將其賬面余額轉入應收賬款,并計提相應的壞賬準備。

  第五十四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對存貨進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貨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應按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部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可變現凈值,是指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以估計售價減去估計完工成本及銷售所必須的估計費用后的價值。

  存貨跌價準備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與可變現凈值計量,如果某些存貨具有類似用途并與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且實際上難以將其與該產品系列的其他項目區別開來進行估價的存貨,可以合并計量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對于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可以按存貨類別計量成本與可變現凈值。當存在以下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應當將存貨賬面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一)已霉爛變質的存貨;

  (二)已過期且無轉讓價值的存貨;

  (三)生產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四)其他足以證明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第五十五條、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一)市價持續下跌,并且在可預見的未來無回升的希望;

  (二)企業使用該項原材料生產的產品的成本大于產品的銷售價格;

  (三)企業因產品更新換代,原有庫存原材料已不適應新產品的需要,而該原材料的市場價格又低于其賬面成本;

  (四)因企業所提供的商品或勞務過時或消費者偏好改變而使市場的需求發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逐漸下跌;

  (五)其他足以證明該項存貨實質上已經發生減值的情形。

  第五十六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對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逐項進行檢查,如果由于市價持續下跌、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或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應按單項項目計提。

  第五十七條、對有市價的長期投資可以根據下列跡象判斷是否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一)市價持續2年低于賬面價值;

  (二)該項投資暫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三)被投資單位當年發生嚴重虧損;

  (四)被投資單位持續2年發生虧損;

  (五)被投資單位進行清理整頓、清算或出現其他不能持續經營的跡象。

  第五十八條、對無市價的長期投資可以根據下列跡象判斷是否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一)影響被投資單位經營的政治或法律環境的變化,如稅收、貿易等法規的頒布或修訂,可能導致被投資單位出現巨額虧損;

  (二)被投資單位所供應的商品或提供的勞務因產品過時或消費者偏好改變而使市場的需求發生變化,從而導致被投資單位財務狀況發生嚴重惡化;

  (三)被投資單位所在行業的生產技術等發生重大變化,被投資單位已失去競爭能力,從而導致財務狀況發生嚴重惡化,如進行清理整頓、清算等;

  (四)有證據表明該項投資實質上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九條、如果企業的固定資產實質上已經發生了減值,應當計提減值準備。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固定資產,應當全額計提減值準備:

  (一)長期閑置不用,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再使用,且已無轉讓價值的固定資產;

  (二)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

  (三)雖然固定資產尚可使用,但使用后產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資產;

  (四)已遭毀損,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固定資產;

  (五)其他實質上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固定資產。

  已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第六十條、當存在下列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應當將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一)某項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等所替代,并且該項無形資產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

  (二)某項無形資產已超過法律保護期限,并且已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三)其他足以證明某項無形資產已經喪失了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情形。

  第六十一條、當存在下列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應當計提無形資產的減值準備:

  (一)某項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等所替代,使其為企業創造經濟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二)某項無形資產的市價在當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攤銷年限內預期不會恢復;

  (三)某項無形資產已超過法律保護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價值;

  (四)其他足以證明某項無形資產實質上已經發生了減值的情形。

  第六十二條、企業計算的當期應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金額如果高于已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賬面余額,應按其差額補提減值準備;如果低于已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賬面余額,應按其差額沖回多提的資產減值準備,但沖減的資產減值準備,僅限于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的賬面余額。實際發生的資產損失,沖減已提的減值準備。

  已確認并轉銷的資產損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應當相應調整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

  如果企業濫用會計估計,應當作為重大會計差錯,按照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方法進行會計處理,即企業因濫用會計估計而多提的資產減值準備,在轉回的當期,應當遵循原渠道沖回的原則(如原追溯調整的、當期轉回時仍然追溯調整至以前各期;原從上期利潤中計提的,當期轉回時仍然調整上期利潤),不得作為增加當期的利潤處理。

  第六十三條、處置已經計提減值準備的各項資產,以及債務重組、非貨幣性交易、以應收款項進行交換等,應當同時結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

  第六十四條、企業對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長期投資等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長期投資等,如債務單位或被投資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等,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作為資產損失,沖銷已計提的相關資產減值準備。

  第六十五條、企業在建工程預計發生減值時,如長期停建并且預計在3年內不會重新開工的在建工程,也應當根據上述原則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第三章、負債

  第六十六條、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第六十七條、企業的負債應按其流動性,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第一節、流動負債

  第六十八條、流動負債,是指將在1年(含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應付股利、應交稅金、其他暫收應付款項、預提費用和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等。

  第六十九條、各項流動負債,應按實際發生額入賬。短期借款、帶息應付票據、短期應付債券應當按照借款本金或債券面值,按照確定的利率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

  第七十條、企業與債權人進行債務重組時,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以現金清償債務的,支付的現金小于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二)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結轉。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與用于抵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或者作為損失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三)以債務轉為資本的,應當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股份有限公司,應按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股份的面值總額作為股本,按應付債務賬面價值與轉作股本的金額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2.其他企業,應按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份額作為實收資本,按債務賬面價值與轉作實收資本的金額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四)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未來應付金額小于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應將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如果修改后的債務條款涉及或有支出的,應將或有支出包括在未來應付金額中,含或有支出的未來應付金額小于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應將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在未來償還債務期間內未滿足債務重組協議所規定的或有支出條件,即或有支出沒有發生的,其已記錄的或有支出轉入資本公積。

  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未來應付金額等于或大于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在債務重組時不作賬務處理。對于修改債務條件后的應付債務,應按本制度規定的一般應付債務進行會計處理。

  本制度所稱的或有支出,是指依未來某種事項出現而發生的支出。未來事項的出現具有不確定性。

  第二節、長期負債

  第七十一條、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

  各項長期負債應當分別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列項目反映。將于1年內到期償還的長期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應當作為一項流動負債,單獨反映。

  第七十二條、長期負債應當以實際發生額入賬。

  長期負債應當按照負債本金或債券面值,按照規定的利率按期計提利息,并按本制度的規定,分別計入工程成本或當期財務費用。

  按照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所得稅的企業,因時間性差異所產生的應納稅或可抵減時間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單獨核算,作為對當期所得稅費用的調整。

  第七十三條、發行債券的企業,應當按照實際的發行價格總額,作負債處理;債券發行價格總額與債券面值總額的差額,作為債券溢價或折價,在債券的存續期間內按實際利率法或直線法于計提利息時攤銷,并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

  第七十四條、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企業,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發行以及轉換為股份之前,應按一般公司債券進行處理。當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轉換為股份或資本時,應按其賬面價值結轉;可轉換公司債券賬面價值與可轉換股份面值的差額,減去支付的現金后的余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企業發行附有贖回選擇權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其在贖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補償金,即債券約定贖回期屆滿日應當支付的利息減去應付債券票面利息的差額,應當在債券發行日至債券約定贖回屆滿日期間計提應付利息,計提的應付利息,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

  第七十五條、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并將兩者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如果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應在租賃開始日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融資租賃固定資產和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

  第七十六條、企業收到的專項撥款作為專項應付款處理,待撥款項目完成后,屬于應核銷的部分,沖減專項應付款;其余部分轉入資本公積。

  第七十七條、企業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是指因借款而發生的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和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的匯兌差額。因借款而發生的輔助費用包括手續費等。

  除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外,其他借款費用均應于發生當期確認為費用,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本制度所稱的專門借款,是指為購建固定資產而專門借入的款項。

  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因借款而發生的輔助費用的處理:

  1.企業發行債券籌集資金專項用于購建固定資產的,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將發生金額較大的發行費用(減去發行期間凍結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將發生金額較小的發行費用(減去發行期間凍結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向銀行借款而發生的手續費,按上述同一原則處理。

  2.因安排專門借款而發生的除發行費用和銀行借款手續費以外的輔助費用,如果金額較大的,屬于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發生的,應當在發生時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發生的,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對于金額較小的輔助費用,也可以于發生當期直接計入財務費用。

  (二)借款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匯兌差額的處理

  1.當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時,企業為購建某項固定資產而借入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匯兌差額應當開始資本化,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

  (1)資產支出(只包括為購建固定資產而以支付現金、轉移非現金資產或者承擔帶息債務形式發生的支出)已經發生;

  (2)借款費用已經發生;

  (3)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活動已經開始。

  2.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而借入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匯兌差額,滿足上述資本化條件的,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所發生的,應于發生當期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每一會計期間利息資本化金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每一會計期間利息的資本化金額=至當期末止購建固定資產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資本化率

  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Σ(每筆資產支出金額×每筆資產支出實際占用的天數/會計期間涵蓋的天數)

  為簡化計算,也可以月數作為計算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的權數。

  資本化率的確定原則為: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只借入一筆專門借款,資本化率為該項借款的利率;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借入一筆以上的專門借款,資本化率為這些借款的加權平均利率。加權平均利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加權平均利率=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之和/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100%

  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Σ(每筆專門借款本金×每筆專門借款實際占用的天數/會計期間涵蓋的天數)

  為簡化計算,也可以月數作為計算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的權數。

  在計算資本化率時,如果企業發行債券發生債券折價或溢價的,應當將每期應攤銷的折價或溢價金額,作為利息的調整額,對資本化率作相應調整,其加權平均利率的計算公式如下:加權平均利率=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之和+(或-)折價(或溢價)攤銷額/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100%

  3.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而借入的外幣專門借款,其每一會計期間所產生的匯兌差額(指當期外幣專門借款本金及利息所發生的匯兌差額),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予以資本化,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在該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4.企業發行債券,如果發行費用小于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按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減去發行費用后的差額,視同發行債券的溢價收入,在債券存續期間于計提利息時攤銷。

  5.企業每期利息和折價或溢價攤銷的資本化金額,不得超過當期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實際發生的利息和折價或溢價的攤銷金額。

  在確定借款費用資本化金額時,與專門借款有關的利息收入不得沖減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所發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6.企業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專項用于購建某項固定資產的,如專用撥款、發行股票募集的資金等,在募集資金尚未到達前借入的專門用于購建該項固定資產的資金,其發生的借款費用,在募集資金到達前,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募集資金到達后,在購建該項資產的實際支出未超過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時,所發生的借款費用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實際支出超過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時,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但在計算該項資產的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時,應將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扣除。

  7.如果某項建造的固定資產的各部分分別完工(指每一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下同),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繼續建造過程中可供使用,并且為使該部分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活動實質上已經完成,則這部分資產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不再計入所建造的固定資產成本,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如果某項建造的固定資產的各部分分別完工,但必然等到整體完工后才可使用,則應當在該資產整體完工時,其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不再計入所建造的固定資產成本,而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8.如果某項固定資產的購建發生非正常中斷,并且中斷時間連續超過3個月(含3個月),應當暫停借款費用的資本化,其中斷期間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不計入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將其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直至購建重新開始,再將其后至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借款費用,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

  如果中斷是使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程序,則中斷期間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仍應計入該項固定資產的成本。

  當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應當停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以后發生的借款費用應于發生當期直接計入財務費用。

  第七十八條、本制度所稱的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是指固定資產已達到購買方或建造方預定的可使用狀態。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認為所購建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一)固定資產的實體建造(包括安裝)工作已經全部完成或者實質上已經全部完成;

  (二)已經過試生產或試運行,并且其結果表明資產能夠正常運行或者能夠穩定地生產出合格產品時,或者試運行結果表明能夠正常運轉或營業時;

  (三)該項建造的固定資產上的支出金額很少或者幾乎不再發生;

  (四)所購建的固定資產已經達到設計或合同要求,或與設計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極個別地方與設計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響其正常使用。

  第四章、所有者權益

  第七十九條、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

  第八十條、企業的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

  (一)一般企業實收資本應按以下規定核算:

  1.投資者以現金投入的資本,應當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作為實收資本入賬。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超過其在該企業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

  2.投資者以非現金資產投入的資本,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收資本入賬。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該項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入賬。

  3.投資者投入的外幣,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折合;合同約定匯率的,按合同約定的匯率折合,因匯率不同產生的折合差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4.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投資的,對已歸還的投資應當單獨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實收資本的減項單獨反映。

  1.公司的股本應當在核定的股本總額及核定的股份總額的范圍內發行股票取得。公司發行的股票,應按其面值作為股本,超過面值發行取得的收入;其超過面值的部分,作為股本溢價,計入資本公積。

  2.境外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內發行外資股的公司,按確定的人民幣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總額的乘積計算的金額,作為股本入賬,按收到股款當日的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與按人民幣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第八十一條、企業資本(或股本)除下列情況外,不得隨意變動:

  (一)符合增資條件,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增資的,在實際取得投資者的出資時,登記入賬。

  (二)企業按法定程序報經批準減少注冊資本的,在實際發還投資時登記入賬。采用收購本企業股票方式減資的,在實際購入本企業股票時,登記入賬。

  企業應當將因減資而注銷股份、發還股款,以及因減資需更新股票的變動情況,在股本賬戶的明細賬及有關備查簿中詳細記錄。

  投資者按規定轉讓其出資的,企業應當于有關的轉讓手續辦理完畢時,將出讓方所轉讓的出資額,在資本(或股本)賬戶的有關明細賬戶及各備查登記簿中轉為受讓方。

  第八十二條、資本公積包括資本(或股本)溢價、接受捐贈資產、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等。資本公積項目主要包括:

  (一)資本(或股本)溢價,是指企業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

  (二)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準備,是指企業因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三)接受現金捐贈,是指企業因接受現金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四)股權投資準備,是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時,因被投資單位接受捐贈等原因增加的資本公積,企業按其持股比例計算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五)撥款轉入,是指企業收到國家撥入的專門用于技術改造、技術研究等的撥款項目完成后,按規定轉入資本公積的部分。企業應按轉入金額入賬;

  (六)外幣資本折算差額,是指企業接受外幣投資因所采用的匯率不同而產生的資本折算差額;

  (七)其他資本公積,是指除上述各項資本公積以外所形成的資本公積,以及從資本公積各準備項目轉入的金額。債權人豁免的債務也在本項目核算。

  資本公積各準備項目不能轉增資本(或股本)。

  第八十三條、盈余公積按照企業性質,分別包括以下內容:

  (一)一般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盈余公積包括:

  1.法定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

  2.任意盈余公積,是指企業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批準按照規定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

  3.法定公益金,是指企業按照規定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的公益金,法定公益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時,應當將其轉入任意盈余公積。

  企業的盈余公積可以用于彌補虧損、轉增資本(或股本)。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也可以用盈余公積分派現金股利。

  1.儲備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經批準用于彌補虧損和增加資本的儲備基金;

  2.企業發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用于企業生產發展和經批準用于增加資本的企業發展基金;

  3.利潤歸還投資,是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按照規定在合作期間以利潤歸還投資者的投資。

  第五章、收入

  第八十四條、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

  企業應當根據收入的性質,按照收入確認的原則,合理地確認和計量各項收入。

  第一節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收入

  第八十五條、銷售商品的收入,應當在下列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

  (一)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

  (三)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四)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八十六條、銷售商品的收入,應按企業與購貨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金額或雙方接受的金額確定。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作為當期費用;銷售折讓在實際發生時沖減當期收入。

  現金折扣,是指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減讓;銷售折讓,是指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

  第八十七條、企業已經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應當沖減退回當期的收入;年度資產負債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會計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退回的,應當作為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處理,調整資產負債表日編制的會計報表有關收入、費用、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項目的數字。

  第八十八條、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并完成的勞務,應當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如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相關的勞務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勞務的完成程度確認收入和費用的方法。

  當以下條件均能滿足時,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

  (一)勞務總收入和總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三)勞務的完成程度能夠可靠地確定。

  勞務的完成程度應按下列方法確定:

  (一)已完工作的測量;

  (二)已經提供的勞務占應提供勞務總量的比例;

  (三)已經發生的成本占估計總成本的比例。

  第八十九條、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收入分別以下情況予以確認和計量:

  (一)如果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能夠得到補償,應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收入,并按相同金額結轉成本;

  (二)如果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不能全部得到補償,應按能夠得到補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收入,并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作為當期費用,確認的金額小于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的差額,作為當期損失;

  (三)如果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補償,應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作為當期費用,不確認收入。

  第九十條、提供勞務的總收入,應按企業與接受勞務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的金額確定。現金折扣應當在實際發生時作為當期費用。

  第九十一條、讓渡資產使用權而發生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費收入。

  (一)利息和使用費收入,應當在以下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

  1.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2.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利息和使用費收入,應按下列方法分別予以計量:

  1.利息收入,應按讓渡現金使用權的時間和適用利率計算確定;

  2.使用費收入,應按有關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收費時間和方法計算確定。

  第二節、建造合同收入

  第九十二條、建造合同,是指為建造一項資產或者在設計、技術、功能、最終用途等方面密切相關的數項資產而訂立的合同。

  (一)固定造價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價或固定單價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

  (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許或其他方式議定的成本為基礎,加上該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額費用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

  第九十三條、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規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合同變更,是指客戶為改變合同規定的作業內容而提出的調整。因合同變更而增加的收入,應當在客戶能夠認可因變更而增加的收入,并且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時予以確認。

  索賠款,是指因客戶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建造承包商向客戶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補償不包括在合同造價中的成本的款項。企業只有在預計對方能夠同意這項索賠(根據談判情況判斷),并且對方同意接受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的情況下,才能將因索賠款而形成的收入予以確認。

  獎勵款,是指工程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標準時,客戶同意支付給建造承包商的額外款項。企業應當根據目前合同完成情況,足以判斷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能夠達到或超過既定的標準,并且獎勵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才能將因獎勵而形成的收入予以確認。

  第九十四條、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成本應當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直接費用包括耗用的人工費用、耗用的材料費用、耗用的機械使用費和與設計有關的技術援助費用、施工現場材料的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復測費、工程點交費用、場地清理費用等其他直接費用。

  間接費用是企業下屬的施工單位或生產單位為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臨時設施攤銷費用和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管理費用、船舶等制造企業的銷售費用、企業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而發生的財務費用和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費用。

  直接費用在發生時應當直接計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應當在期末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合同成本。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如合同完成后處置殘余物資取得的收益,應當沖減合同成本。

  第九十五條、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及費用應按以下原則確認和計量;

  (一)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企業應當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和費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據合同完工進度確認收入與費用的方法。

  1.固定造價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具備以下4項條件:

  (1)合同總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2)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3)在資產負債表日合同完工進度和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確定;

  (4)為完成合同已經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以便實際合同成本能夠與以前的預計成本相比較。

  2.成本加成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具備以下2項條件:

  (1)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2)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并且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當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應按實際合同總收入減去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收入后的余額作為當期收入,同時按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減去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費用后的余額作為當期費用。

  (三)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應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1.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加以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作為費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應當在發生時立即作為費用,不確認收入。

  (四)在一個會計年度內完成的建造合同,應當在完成時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

  (五)如果合同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合同預計總收入,應當將預計損失立即作為當期費用。

  第九十六條、合同完工進度可以按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已經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已完合同工作的測量等方法確定。

  采用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合同完工進度時,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包括:

  (1)與合同未來活動相關的合同成本;

  (2)在分包工程總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

  第九十七條、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商品房對外銷售收入的確定,按照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原則執行;如果符合建造合同的條件,并且有不可撤銷的建造合同的情況下,也可按照建造合同收入確認的原則,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房地產開發業務的收入。

  企業的收入,應當按照重要性原則,在利潤表中反映。

  第六章、成本和費用

  第九十九條、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

  企業應當合理劃分期間費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成本應當計入所生產的產品、提供勞務的成本。

  企業應將當期已銷產品或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當期的費用;商品流通企業應將當期已銷商品的進價轉入當期的費用。

  第一百條、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賬面單價計算,計入成本、費用。

  第一百零一條、企業應支付職工的工資,應當根據規定的工資標準、工時、產量記錄等資料,計算職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企業按規定給予職工的各種工資性質的補貼,也應計入各工資項目。

  企業應當根據國家規定,計算提取應付福利費,計入成本、費用。

  第一百零二條、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各項費用,應當以實際發生數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當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本期成本、費用;凡已支出,應當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費用,應當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第一百零三條、企業應當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確定適合本企業的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和成本計算方法。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以及成本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根據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第一百零四條、企業的期間費用包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并在利潤表中分別項目列示。

  (一)營業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企業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后服務網點等)的職工工資及福利費、類似工資性質的費用、業務費等經營費用。

  商品流通企業在購買商品過程中所發生的進貨費用,也包括在內。

  (二)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企業的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無形資產攤銷、職工教育經費、研究與開發費、排污費、存貨盤虧或盤盈(不包括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存貨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和存貨跌價準備等。

  (三)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費用,包括應當作為期間費用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失(減匯兌收益)以及相關的手續費等。

  第一百零五條、企業必須分清本期成本、費用和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預提和攤銷費用。工業企業必須分清各種產品成本的界限,分清在產品成本和產成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壓低或提高在產品和產成品的成本。

  第七章、利潤及利潤分配

  第一百零六條、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

  (一)營業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主營業務成本和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去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后的金額。

  (二)利潤總額,是指營業利潤加上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減去營業外支出后的金額。

  (三)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減去發生的投資損失和計提的投資減值準備后的凈額。

  (四)補貼收入,是指企業按規定實際收到退還的增值稅,或按銷量或工作量等依據國家規定的補助定額計算并按期給予的定額補貼,以及屬于國家財政扶持的領域而給予的其他形式的補貼。

  (五)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處置無形資產凈收益、罰款凈收入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處置無形資產凈損失、債務重組損失、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

  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應當分別核算,并在利潤表中分列項目反映。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還應當按照具體收入和支出設置明細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六)所得稅,是指企業應計入當期損益的所得稅費用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7

  為加強設計部的規范化管理,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設計部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設計部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鼓勵設計師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4、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倡導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必須服從工作分配,聽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6、設計部全體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考勤制度

  1、上班時間::——:,:——:(夏季);:——:,:——:(冬季)。

  2、周三至周一為工作日,周二為休息日。周二設計師值班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當周周二值班設計師休息日為當周周三。如工作需要休息日上班者可調休息,必須提前一日向部門負責人審請,獲準方可。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10分鐘以內到班者,罰款5元,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到班者,罰款2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論處(按底薪計算)。早退者一律按曠工半天論處(按底薪計算)。一個月內遲到累計超過5次(含5次),扣除底薪的15%,5次以上,扣除底薪的50%。

  4、上班時間內不得隨意離崗外出,由于工作原因外出須到前臺登記外出原因,第二天因公事外出的須在當天晚下班前告知部門負責人(臨時通知除外),否則按離崗處理50元/次、

  5、曠工半天至三天者,扣除底薪的2倍計算,曠工三天(含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工資及提成不予結算。

  6、當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獎勵50元。

  三、請假制度

  1、請假兩天內須提前一天向部門負責人口頭或書面審請,獲準方可。三天以上,須提前兩天向總經理口頭或書面審請,獲準方可。否則一律按曠工論處。

  2、一個月內請假累計不能超過五天(含五天),超出部分一天扣除100元/次。

  3、周六、周日不得請假,如在周六、周日請假,將扣除底薪的`二倍。

  4、電話,短信審請無效(特殊情況除外)。請假內無基本工作,請假前必須交接好手頭工作,否則罰款元20/次。

  四、衛生及值日制度

  1、值日設計師負責設計部劃定區域的衛生打掃,即辦公大廳、衛生間。當日下班前應把拖把洗干凈倒放靠在衛生間墻角。否則罰款20元/次。

  2、值日設計師負責中午12:00—14:00之間的來訪接待、電話咨詢并做好登記,否則罰款20元/次。如需調換須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獲準方可。否則罰款20元/次。

  3、值日設計師須在8:10分之前做好衛生的打掃,否則罰款20元/次,值日設計師11:15—12:00為午飯時間,12:00之前須回到公司,否則罰款20元/次。

  五、設計師日常行為規范

  1、著裝整潔大方、舉止文明,不得留怪異發型及穿怪異服裝,否則罰款20元/次。

  2、設計師的個人辦公桌椅及設備每日早上需用抹布擦至無灰尖,下班前需把個人桌面整理干凈。否則罰款20元/次。

  3、請保持個人桌面的衛生和辦公區域的衛生,談判后請自覺清理談判桌,10分鐘內未清理罰款20元/次。

  4、不得在公司內嬉戲、打鬧、大聲喧華,工作時間內不得非工作性上網和玩游戲,違者罰款50元/次。

  5、設備責任到個人,請每位設計師愛護自己的設備,下班前應關好自己的電腦,如第二天早上發現未關機者罰款20元/次(跑圖例外)。

  6、設計師在職期間所設計作品資源歸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資源變為個資源或泄露他人,一經發現開處除理,并扣發工資及提成。

  7、設計師做好工作記錄(早上記錄當日應處理事物,下班前做好當日工作總結),對上級下達任務不執行者或消極怠工者,否則罰款50元/次。

  8、設計師養成習慣做好工作記錄,做到每日工作一小結,每周工作一大結,每月工作一總結。

  9、設計師必須參加每日的晨會、每周五設計部例會及每周一公司例會,不到者罰款30元/次。

  10、設計師每日晨會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前一日工作情況及當日工作計劃,每月最后一日下午下班前向部門負責人匯報當月個人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否則罰款20元/次。

  11、設計師要有團隊合作精神,電腦里要設置單獨自己的文件夾按年按月分類并且做到資源共享,以便提高設計師的簽單率。

  12、公司的樓書及量房原始圖設計師用完后要放到指定處,以方便尋找,公司資源及辦公耗材設計師要做到節約、二次利用,無故浪費者罰款20元/次。

  13、主動極積和公司各部門配合協調工作,和同事之間達到團結一致,相互幫助。

  14、市場競爭激烈,設計師出圖紙及預算盡量在時間上壓倒對手,設計師之間要多溝通,共同進退,如需請其他設計師幫忙,要提前商定好提成比例,防止造成矛盾。

  15、設計師有義務配合業務員上門量房談客戶,推脫者罰款20元/次。

  六、禮儀制度

  1、接聽電話:“您好!”,同事之間不得直呼其外號、小名。

  2、接待客戶時一定要面帶笑容并且問好,洽談結束后,要歡送客戶。

  3、做到“待客三聲”—來有迎聲,問有答聲,去有送聲。

  4、做到“四個不講”—不講不尊重對方的語言,不講不友好的語言,不講不客氣的語言,不講不耐煩的語言。

  七、新單保管及跟單制度

  1、設計師在初次接單時,一定要留客戶的姓名、聯系方式及相關信息。(如:新房地址、面積、風格傾向、工程承包方式等)。否則罰款20元/次。

  2、跟單過程中設計師對客戶應及時進行回訪、跟蹤、了解客戶的動態,以提高成單率。若因跟單回訪超出三天,罰款20元/次。

  3、凡是公司單源,設計師等不得私自認定是無效客戶,必須經雙方確認,上報部門負責人認可后方可止跟單。任何不得浪費公司資源,否則罰款50元/次。

  4、必須對每位談的客戶有份詳細的記錄,做到心中有數,掌握跟單進度,以提高成單率。否則50元/次。

  5、每月最后一日做好當月簽單客戶及未簽單客戶的資料、方案、預算和效果圖的整理及備份,否則罰款30元/次。

  6、若有飛單客戶,設計師需把最后一次接觸業主詳細信息反饋給客戶服務部,由客戶服務部查明原因通報給設計師。否則罰款20元/次。

  7、業務員、設計師應保持及時溝通,使業務員、設計師能及時了解自已客戶的具體情況,以便提高成單率。

  八、繪圖制度

  1、設計師在接單后兩個工作日內必須做好平面布置圖及預算,否則罰款50元/次。

  2、設計師在跟單過程中,改動平面方案及預算需在24小里內完成,效果圖局部改動需在48小時內完成,否則罰款50元/次。

  3、客戶交定金后四天內出效果圖,效果圖客戶確認后兩天內出齊所有施工圖。否則罰款50元/次。

  4、客戶簽單后直接開工,在開前必須出齊原始框架圖、平面布置圖、墻體改造示意圖,天花布局圖、開關連線示意圖、電源插座示意圖,效果圖在開工后四天內完成,否則罰款50元/次。

  5、設計師上門量房時,應理會客戶的意圖,同時問清所有房間中客戶固定要求的房間布局及注意事項,客戶喜歡的色調及風格。

  6、施工中,客戶變更項目圖紙必須在24小時內完,否則罰款20元/次。

  7、量房人員要做測量準確,包括梁高、梁寬、房高、窗高、窗寬、排水管、地漏、給水、配電箱、多媒體箱、空調孔等,必要時應采有數碼相機將室內原空間狀況記錄下來。

  8、設計制圖的內容包括原始框架圖、平面布置圖、墻體改造示意圖、地面鋪設圖、天花布局圖、開關連線示意圖、電源插座示意圖、立面圖、家具詳圖、效果圖、隱蔽工程光盤一份。

  9、CAD圖紙必須清楚標注詳細的尺寸、文字說明、所用材料、顏色、及由甲方所購材料,否則罰款50元/次,如造成損失的由設計師自己承擔。

  九、后期服務跟單制度

  1、設計師實行全程跟蹤服務,在簽合同時,應明確開工時間及竣工時間。

  2、簽單后,設計師通知工程部負責人開工時間及準備開工時所需的一切相關材料及設備。

  3、開工前一天,工程部負責人組織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到公司與設計師進行內部交底,由設計師向項目經理介紹與客戶相關的詳細資料、施工項及圖紙。

  4、設計師在整個施工過程中,要做到水電交底、木工交底及后期油漆調色交底及水電驗收時用數碼相機拍攝水電改造管線鋪設的位置,否則罰款20元/次。

  5、現場交底人員包括客戶、設計師、項目經理、監理、質檢。

  6、現場交底時,由設計師依照圖紙向客戶及項目經理詳細介紹設計意圖和重點部位的設計要求,色彩、風格和裝飾效果要求及材料具體使用的要求。

  7、設計師應在開工竣工期間內,與客戶及項目經理保持及時聯系,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處理,消除客戶的投訴,以便做到與客戶保持良好的關系。

  8、設計師有義務協助項目經理維持與客戶之間良好關系、工程項目中增減項目的結算及工程款的催交。

  9、施工中,圖紙標注尺寸與現場發生矛盾時,項目經理應以現場為準,設計師協助。

  10、施工中,客戶如需變更,項目經理有責任通知并協助設計師與客戶達成一致。

  11、嚴禁設計師引導客戶購買公司指定建材聯盟商以外品牌的主材。

  12、協助客戶在項目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采料采購導購和整體配色服務,(導購和配色內容包括瓷磚、地板、潔具、廚柜、墻紙、燈具及設計圖紙內的特殊材料等)。

  13、協助客戶針對室內陳設配飾指導服務。具體包括:軟裝選配的形式,材質、樣式、陳列部位、數量的確定;室內色彩、色調的合理搭配。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8

  工作準則:對自己負責,對客戶負責,對公司負責,為了方便公司統一管理,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樹立優秀的企業形象,現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第1條、員工行為規范

  1、為了保持公司的整體形象及良好的衛生狀況,員工桌面應保持整潔,資料、文具等放置有序,不允許有明顯的廢紙、果皮等,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10元。

  2、員工應注意個人行為禮儀,不允許有不文明行為。

  3、接電話應以“您好!精品網絡”開頭,必須客氣禮貌,微笑作答。

  4、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求同存異,以誠相見、取長補短。

  5、員工應保持積極的工作狀態。上班時間一律使用普通話交流,不準吵鬧、看報紙雜志、閑聊攀談。不準唱歌、睡覺、串崗閑聊,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6、上班時間盡量不要接打私人電話,如確認有需要,請到會議室處理(打電話一天不得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接電話一天不超過6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超過時間按曠工處理),不得影響其他同事工作,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5元。

  7、在上班時間不得使用OICQ、進入聊天室、社區、論壇內聊天或玩各種游戲,只能使用公司分配的QQ和MSN。所有私人事件,包括私人信件的回復,QQ等一律在休息時間內進行,工作時間內不得處理一切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務(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進入聊天室、玩游戲、看電影電視等一經發現,違者經濟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8、員工上班時間要求注重儀表,衣衫整潔。男員工應及時理發、剃胡須,保持襯衣領帶干凈;女士提倡素雅淡妝,儀容整潔。

  9、辦公室內禁止吸煙。

  10、接待客人應在指定的接待區域,不得在辦公區內接待非公干人員,未經批準員工不得將非公干人員帶入辦公區,這條規定在下班時間及雙休日同樣有效,如有需要請在接待區接待。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11、軟件安裝:為了公司網絡的安全,不得擅自安裝新軟件(因此產生的后果由安裝人自行承擔),如有需要須向部門領導提出申請,經批準簽字方可安裝。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50元。

  12、電話、傳真機、打印機、冷氣、燈光、電腦等辦公用品應按照公司規定使用。當日下班離崗后,應作到四關一凈,即關掉顯示器、主機、窗戶及空調,收拾干凈本人桌面。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第2條、服從安排

  1、公司員工必須做到互相配合、協同工作、令行禁止。執行“個人服從集體、下級服從上級”的組織原則

  2、員工須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如未能按時完成,自行安排時間處理,否則要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工作中如有意見,應采取合理方式向直接領導反映。確有必要時,可向更上一級領導反映。

  3、本公司各級員工有違反前條規定,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該部門領導知情不報者,亦應負連帶責任而受懲處。

  4、員工不服從上司的安排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辭退,表現現象:

  (1)言語公然頂撞上司者;

  (2)對上司交代任務,故意拒絕執行,或故意拖延,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者;

  第3條、會議制度

  員工有義務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及會議,收到培訓或會議通知后,應準時參加,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培訓或會議期間,員工手機需調至無聲或靜音,不得隨意走動。

  公司組織的活動,員工應積極參加,不得缺席,違者曠工處理。

  第4條、辦公用品管理

  1、文具管理

  文具用品分為個人使用類和業務使用類兩種。

  個人使用類系指個人自己使用保管的用品,如筆類、文件夾等。個人領用時需進行登記,登記冊統一由行政人事部保管。

  業務使用類系公司共同使用的用品,如膠水、訂書機等。使用時需從行政人事部領取并及時歸還行政部進行保管。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9

  前言

  公司管理,現制定《xx市xx有限公司》規章制度。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當本規章制度與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相矛盾時,按照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制度執行。由于公司的發展與經營環境的不斷變化,本規章制度中規定的政策可能隨之做相應的修改。不過,任何政策的變動我們都將及時通知您。您有不明確的地方,可隨時提出自己的疑問。我們希望您作為xx市xx有限公司的一員感到愉快。本規章制度的解釋權屬于xx市xx有限公司,xx市xx有限公司每一位在崗員工都應遵循本規章制度。

  第一章 招聘與錄用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照人員招聘流程提出申請,經部門主管和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統一納入招聘計劃并辦理招聘事宜。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招聘,以學識、能力、品德等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面試。

  第三條:面試人員經面試合格后,由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

  第四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健康證原件及復印件;

  6、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五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年齡未滿16周歲者(絕對禁止,嚴格管控);

  2、持虛假身份證、學歷證、資格證書應聘者;

  3、擅自從其他單位離職,尚未解除勞動合同者;

  4、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5、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6、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7、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8、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9、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10、體檢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第六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終止試用,予以辭退。

  備注:當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請您在一個月內到人力資源部出示相關證明的原件并留下復印件,以確保與您有關的各項權益:1、姓名或身份證號碼;2、戶籍;3、婚姻狀況。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管理

  第一條:公司依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以確立雙方的勞動關系;基于管理及留才的需要,公司與員工簽訂其他補充協議、條款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員工應配合執行。

  第二條:勞動合同簽約方規定如下:

  甲方:員工薪資單位所屬法人公司之全稱

  代表人:授權代表簽署或加蓋法定代表人印鑒

  乙方:員工本人(嚴禁他人代簽)

  第三條:勞動合同必須依規范填寫并由員工親筆簽名。

  第四條:合同必須在員工入職一個星期內完成簽訂,并于員工入職1個月內分發給員工本人簽收。

  第五條: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與員工本人各執一份。

  第六條:不愿簽訂《保密協議書》者,合同期內公司可調整其工作崗位。新進人員不愿意簽勞動合同的,不給予辦理入職手續。

  第七條:公司因發展及生產經營的需要,經過征求員工意見后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跨國家或地區變更工作地點(或多個地點),不視為公司違反合同。

  第八條:合同約定雙方均有權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員工本人不愿續簽勞動

  合同的,應當于合同期滿前向公司提出書面終止意向。

  第九條:公司員工不能勝任當前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條:合同期滿后,如果員工考核不合格;工作表現不能適應公司的發展;

  或因人員調整;或因個人的意愿離開公司,公司給予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

  試用管理

  第十一條:凡入職公司者,需先行試用。經試用合格者,方得正式任用。

  第十二條:新員工的試用期為3個月,表現優秀者可向總經理提交提前轉正申請表。

  第十三條:員工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且不得延長試用期。

  第十四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向員工說明理由。

  辭退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人事部經過調查并核實后,公司將予以辭退。辭職、辭退經過審批后,離職者須在離職之前辦離職手續。

  員工有以下之一情形,予以辭退

  1、連續曠工累計三日以上;

  2、盜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明屬實;

  3、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損毀公司重要文件;

  4、對同事暴力威脅,影響公司秩序;

  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感情,情節嚴重者;

  6、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或在其他公司兼職;

  7、向第三方或未經授權方泄露公司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8、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

  9、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

  10、其他違反國家任何形式刑事法律、法規。

  交接工作

  1、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員工卡及其他公物;

  2、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

  3、如果與公司簽有其他協議,則按其他協議約定辦理。

  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公司向員工結算工資。

  第三章 員工紀律和行為規范

  日常行為規范

  1、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許煲電話粥、玩手機、吃零食,聊天。辦公時間不得打私人電話,特殊情況除外;

  2、如需外出應請示總經理;

  3、不許在辦公室內抽煙、打牌、喝酒。一經發現一次罰款50元,吸煙請到陽臺或者吸煙處。

  4、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5、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相互交流感情;

  6、出入房間的禮貌: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進入后,請隨手關門;

  7、走通道、走廊時要放輕腳步;

  8、工作時間不準接待親友,處理私事,特殊情況除外。

  考勤制度

  作為公司的員工,你有義務按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出勤。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間。

  打卡時間為:早上上班打一次卡,中午12:00-12:30之間打一次卡,下午13:00-13:30之間打一次卡,下午下班打一次卡。如有緊急事務或臨時突發任務,應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

  2、忘記刷卡,請部門負責人證明,人事部簽卡。一個月內有三次簽卡的機會,超過的按每次5元處理;

  3、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每分鐘扣一塊錢;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按事假2小時處理;遲到一小時以上,按事假半天處理;遲到、早退者沒有全勤獎。每月工作報告漏提交+漏打卡累計超過3次無全勤獎;日報、周報沒有按時交(公司集體活動允許的除外),補交的扣5元/次,沒交的扣10元/次。

  4、曠工一天扣兩天的工資,曠工二天扣四天的工資,連續曠工三日視為自離,公司將會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

  5、因工作需要,不能執行公司正常作息時間的員工,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安排調休或者輪休;

  6、有事需要請假的人員,可填寫請假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總經理核準,核準后的請假單交給人事部。事假獲準后,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前安排好工作,請假者沒有全勤獎;

  7、員工病假須于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致電總經理,請病假的人員在病假后上班的第一天需補寫請假單,并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就診的就診證明,病假單和發票交給人事部;

  8、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愈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后,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9、病假期間,工資與獎金按當月實際出勤率計算。一年之內,事假累積20天以上或病假累計40天以上者不能參與當年年終獎金的分配;

  10、上班期間如需外出辦理公務,請寫出差單。出差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批總經理核準,核準后的出差單交給人事部后方可離開。

  保密

  由于競爭的存在以及對公司的責任,每個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這種保密的義務,不僅限于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內,而且還應注意無論是退休或離職后,都將承擔這種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3、對非本人職權范圍內的公司機密,應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傳播;

  4、發現了有可能涉密的現象應立即向有關上級報告。

  員工遵守的行為準則

  1、必須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2、必須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

  3、必須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4、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5、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

  6、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物;

  7、必須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辦理,應遵從公司指揮,予以協助。

  第四章 薪金

  為了吸引和留住最優秀的人才,我們提供在同行業中具有競爭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同時在公司內部我們有科學與公正的薪酬機制,令表現優秀的員工得到相應的回報。

  1、工資:試用期和轉正工資按各個部門的標準計算;

  2、獎金:銷售提成,根據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3、全勤獎勵:全月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發放全勤獎金100元;

  4、工資發放日期為每月10號;

  5、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直接與經理聯系;

  6、季度獎金和年終獎將根據考核成績和公司的業績來確定;

  7、當季度考核成績表現為優異或是極差時,底薪也將相應進行調整。

  社會保險

  試用期后公司為員工繳納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假期

  1、國家法定假日,所有員工可以按國家規定享受以下帶薪假日

  元旦一天

  春節七天,調休上班日期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

  清明節三天

  勞動節三天,調休上班日期5月4日(周日)

  端午節三天

  中秋節三天

  國慶節七天,調休上班日期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

  其中女員工還可以享有三月八日的半天假期

  年休假

  公司鼓勵你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休假以調節和振奮自己,為此,公司給予員工每年最少五天的帶薪年休假。

  請你參考以下的標準休假:

  服務滿一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年休假,此后每增加一年的工齡年休假也相應增加一個工作日,但最高不能超過10個工作日,一年實行一次性休假。

  婚假

  員工在加入公司后登記結婚的,可享受以下連續天數的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1、婚假一般為三天,晚婚者(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可享受15天假期。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12個月內休完,逾期不補。根據員工本人申請,由總經理確定員工婚假的起止日期;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產假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員工產假的標準:

  1、產假:98天+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妊娠十二周以后可以享受每月一天產檢假;

  2、哺乳時間:哺乳期自產假開始起時間為一年,期間不安排加班。哺乳時間為上下午各半小時,計出勤。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3、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陪產假

  1、正式男員工為公司服務一年(含)以上的可享受陪產假;

  2、男員工合法結婚的可享受陪產假:一般陪產假10天;

  3、男員工須憑配偶的醫院證明、出生證明、病例等相關證明資料,否則,按事假處理。

  喪假

  如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不幸亡故,公司給予3天的假期。需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費由員工自理。

  女員工計劃生育假

  1、安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準予休假三日,手術后七日內不得安排從事重體力勞動;

  2、輸精管結扎的,自手術之日起準予休假七日;

  3、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并計算假期。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

  年休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喪假與計劃生育假需滿一年才能享有。公司會全額發放基本工資。

  第五章 獎懲

  獎勵

  公司設有"優秀員工獎",在每個年度結束后,我們組織評選活動,對全年工作中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獎勵,感謝他們對公司付出的熱情和有創造性的工作。有以下之一的優秀表現,將得到及時的褒揚并有機會參加先進表彰的評選。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合理化建議,得到采納實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績;

  6、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或其他特殊貢獻,作為員工表率;

  7、忠于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

  懲罰

  我們相信每一位員工都能有條理地、高水平地從事自己的工作,規章制度不能完全概括或代替員工們的良好判斷和合作。但是獲得一流的管理,紀律也是不可少的保證。出于對公司和員工利益的需要,公司制定了規章制度和規定。如果違反了規定,產生有損于公司、客戶和其他員工利益的行為,公司將進行懲罰。

  懲罰包括批評、記過、降級或降職、辭退。

  批評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準離崗或竄崗閑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公司秩序,情節輕微;

  4、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5、對上級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6、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

  記過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記過:

  1、玩忽職守,致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

  2、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

  3、考核不公正,經查明屬實;

  4、故意不服從主管、上級的工作安排;

  5、累計受批評三次;

  6、其他違反公司規定,情節嚴重。

  第六章 辦公室管理制度

  辦公設備使用

  下班必須關閉電腦、風扇、空調、門窗、燈等才能離開。

  辦公檔案管理

  1、人事檔案、合同、請假條、出差單等由人事保管。

  2、報銷票據等由財務保管。

  物品領用

  領用物品要到財務處登記。

  報銷

  員工支付了運費、采購貨物和辦公用品的費用,小額的可到財務處報銷,財務人員負責登記,月末把報銷情況和現金流動情況上報給總經理。

  衛生管理

  1、不能在辦公室亂扔垃圾、亂吐痰,違者處罰。

  2、每天安排員工輪流打掃衛生,周五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大掃除,每個員工都要參加。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10

  為了樹立公司形象,加強和規范企業管理行為,健全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持續,穩定,健康,快速的發展,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服務承諾

  1、凡聘我公司家政服務人員,完全依照雙方簽訂的合同履行。

  2、客戶因合理需要需更換服務員,以客戶要求為準。

  3、家政人員服務水準不到位,可隨時進行再培訓再上崗。

  4、服務人員如有違法亂紀的,經查實按法律程序交有關部門處理。

  5、服務人員上崗后,一切入鄉隨俗,確保家政平安和睦。

  6、服務人員與用戶不協調時,本公司將隨時配合客戶加以教育并可考慮換人。

  二、客戶合同簽訂制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公司與客戶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簽訂合同。

  2、合同內容包括客戶基本信息以及選擇的服務項目、時間、費用等,根據您的需要為你選派合適的家政服務人員。

  3、家政服務員按照合同內容本著客戶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為客戶提供服務。

  4、根據合同客戶有權合理選定、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有權追究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其造成的損失。

  5、客戶應按合同約定向家政服務員支付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其工資。

  6、客戶不得強迫家政服務員從事約定服務項目以外的服務。

  7、服務期滿若客戶續用本公司家政服務員,應提前10天與本公司續簽合同。

  三、家政工作人員守則

  1、遵守國家法令,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服務技能,不斷提高專業水平和服務質量,按時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講究職業道德。

  3、初入客戶家中,一定要按客戶意愿行事,積極主動做好份內的工作,盡快熟悉客戶家庭環境和生活習慣,牢記客戶忌諱的事情及特別要求。

  4、在客戶家中工作,給業主及家庭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關門輕、移動物品輕拿輕放。

  5、家政人員要始終擺正自己的位置,任何時候不要喧賓奪主。在業主及其家人在談話、看電視、吃飯時,做好份內工作后應自覺回避他人必要的私人空間。

  6、公司及業主的叮囑和交代要記清。因語言原因未聽清和聽懂的,一定要問清楚,不要不懂裝懂。做事要有程序,不要丟三落四。

  7、不要打業主的電話,如急需應征得業主的同意或到公用電話亭,更不能把業主的電話告訴他人。

  8、做人要誠實,不能欺騙公司及業主,更不要把自家煩心事講給業主聽。切記自己是來賺錢養家的,不是出來找麻煩的。

  9、工作時盡量小心仔細,如損壞東西應主動認錯,爭取公司及業主諒解,切不可將損壞的東西扔掉或推卸責任。

  10、本人的生活用品不得留置辦公室及業主家。不得使用業主專用的生活用品,更不可動用主人化妝品或好奇而翻看公司及業主的私人用品。

  11、注意細節,不經業主同意不要進入主人臥室,如要進去工作必須先敲門,征得主人同意方可進入,出來時應輕輕把門扣上,平時應衣著簡樸,不可穿太透太緊太短的衣服,更不宜化妝或佩戴首飾。

  12、不可把外人帶到業主家中來,也不可把業主家的地址及家庭情況透露給他人。

  13、不得在顧客家中看電視、聽音樂,喝茶,喝酒,抽煙等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

  14、給公司和業主采購物品時,要記好明細賬,不得虛報冒領,要幫助公司及業主節約各種開支。

  15、與業主發生不愉快和矛盾時,不論誰對誰錯,都不得擅自與業主爭論,應及時向公司匯報,由公司出面協調處理。

  16、不得擅自要求業主增加工資,接受業主的小費,向業主借款。

  17、外出施工不能留自己的號碼,一律以辦公電話為中心。手機自備。

  18、完成任務后,離開顧客家時,一定要留下本公司的辦公電話便于更好的為客戶下一步服務。

  四、獎勵和處罰制度

  1、出勤天數控制:員工全年出勤天不能低于300天,低于300天者降低全年期內的工資標準2元/天。

  2、新員工試用期90天,在試用期內工資標準為正常工資標準的60%天。90天以上者按正常工資標準計付,出勤天數按有關規定核算。協議期內的正常工資在當月付50%,其余部分300天后一次付清,中途不在預借工資。特殊獎勵和處罰按規定增減。

  3、員工在試用期90天內,紀律松散、不遵守制度、思想麻痹、鼓動他人、怠慢工作,有損公司效益及形象的,將予以辭退。

  4、損壞、丟失的財物一律照價賠償;造成返工的活,一律不計工資,并如實修復完工,造成材料損失的一律照價賠償。

  5、收麥當月和農歷12月,分別出勤天數在29天以上者分別每月獎勵300元。農歷正月出勤天數在25天以上者本月獎勵800元。平均工資以年出勤天數計算。

  6、請假需提前有請假條,負則按曠工對待。無故曠工一次倒扣一天工資。

  7、遲到、早退一次扣工資20元。

  8、不能耽誤零星小活(限時20分鐘必須聯系到用戶)否則將扣發20元工資。

  9、標志服連續兩天不穿的扣工資20元。

  10、員工在工作期間干私活走后門(只要是收費的發生交易的均視為私活),偷賣材料,造成損失一律按原價付清,并以私活及材料價格的10倍扣發工資(凡參與此活的人均視為責任人,按人頭計算份額)。

  11、員工在進本單位十天后公司將為你辦理保險一份,合作期滿或300天后可與報銷,提前離開本單位的不予報銷。

  五、風險防控制度

  1、家政服務員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個人彩色相片三張),交予公司人事人員核對身份證件的真實性。

  2、家政服務員必須提供衛生部門指定的檢查單的有效體檢合格證明且不能患有傳染病、精神病等;同時客戶有義務告知家中是否有傳染病、精神病患者。

  3、家政服務員并須參加企業對其進行的職業道德、工作技能、服務水平的培訓管理服務,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4、職業保險、意外保險:公司要為員工設立相應的社會保障機制,盡可能為客戶、經營者、家政服務者提供相應的保障,化解彼此的風險。

  5、聯合誠信:家庭服務消費者、經營者、服務者三方都要誠信。

  首先,經營者要誠信經營,提供誠信服務,對消費者和家政員;其次,消費者得誠信消費,不得唆使家政服務員脫離企業的管理;再者,家政人員要誠實服務,要具有責任心和愛崗敬業。

  6、法律服務:在家政服務過程中受到損害的,應尋求正當的法律途徑進行糾紛解決。

  7、公司的管理風險防范:員工化管理,簽訂勞動合同,對員工進行培訓,持證上崗,為員工做醫社保,投保一些相應保險;加強管理人員的培訓,提升管理水平,引進高素質的專業管理人才

  六、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適用于全體員工。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11

  人事制度

  一、聘用公司各機構需要增加人員時,先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經主管領導核準后,由內勤統一招聘。員工招聘采取內部選聘和對外招聘兩種方式

  1、內部選聘:從公司內部員工中選拔聘用所需人員。

  2、對外招聘:對外招聘采用媒體廣告、人才中介機構、大專院校、相關企事業單位等途徑進行。應聘人員填寫《招聘登記表》,甄選資料,確定測試人員名單;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初試,初試合格者,以書面或電話通知復試;結合聘用部門對復試人員進行復試及專業測試,并做出結論性評價;復核應聘者相關證件,對應聘者進行背景調查,由權限領導進行核決。

  二、試用期新進員工須經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崗前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試用,試用前簽訂試用合同。錄用員工正式上崗,進入試用期,試用期為1-3個月。在使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關系,并不支付經濟補償,員工也可以在使用期內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三、轉正員工從人力資源部門領取轉正申請單,填寫《轉正申請單》,由主管上級具體簽署意見并與內勤協調,由內勤呈公司總經理核準。

  四、考勤、加班及請假管理辦法工作制度:

  1、遵守國家的法紀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正確處理分工與協作關系。

  3、服從上級指揮,有不同意見應當面或書面陳述,并提出相應的措施。一經上級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4、準時上下班,對所負責的工作保證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5、上班時間不得接待私人來訪,不得擅離職守。

  6、下班后、節假日期間或有特殊、緊急需要,服從加班、值日等安排。

  工作時間:實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時,周一至周五:早8:00---12:00工作下午13:---18工作考勤規定: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實行打卡或簽到,方能出去辦理各項業務,如有特殊情況,須主管領導批準,不可遲到、早退、曠工。

  考勤管理: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兩次。不具備打卡條件的部門,實行簽到(退)制度,時間及規則同打卡。因公出差或外出者應填寫《員工外勤單》。遲到、早退、曠工的界定及處罰

  1、遲于規定時間上班為遲到。遲到一次處10元罰金。

  2、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因公務需要而擅自離崗,即為早退。早退一次扣發當日工資。

  3、員工無故不到崗或請假未核準,以曠工論處。曠工一次扣發三日工資。連續曠工三日以上者,公司可視情節辭退員工,并不予結算任何工資和提成。

  國家法定假:五一(三天)、十一(三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

  公休假:每周公休日加班薪資支付標準:國家法定假日按300%支付薪資;公休日加班按200%支付薪資;平常日加班按150%支付薪資。員工在下列情況下可視為加班: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和效率下,確實完不成工作任務;員工加班時間在1小時(含)以上的。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生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加班不予補償:

  1、未辦理相關手續,或辦事效率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務而加班;

  2、員工出差加班及已給予定期固定補償的加班。

  請假管理辦法:員工請假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下,可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但事后須補辦請假手續。

  假期類別:公司員工給假分為扣薪假和帶薪假兩大類:

  1、帶薪假:每周公休假、法定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年休假。

  2、扣薪假:事假、病假。各類休假均不含每周公休假日,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1、每周公休假: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2、法定節日假: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其它法定節假日,按國家有關規定。

  3、婚假:員工達到法定年齡結婚,給假3天;如屬晚婚(男滿25歲,女滿23歲),給假15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4、產假:在集團工作三年以上的女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時,憑證明給假90天;已婚女員工妊娠期內流產,一次給假7--30天;員工之配偶分娩,給假3天。

  5、喪假(1)員工父母、配偶、子女喪亡給假5天;(2)員工兄弟、姐妹喪亡給假2天。

  6、工傷假:按勞動合同及實際情況給予。

  7、年休假:年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之時,提前一周提出申請。公司正式員工工作1—3年(不含),每年年休假5天;工作3—6年(不含),每年年休假7天;工作6年以上,每年年休假10天。

  8、事假:每次最長不超過5天,年累計不得超過10天。

  9、病假:2天(含)以上病假須持市級以上醫院證明,否則以事假計。

  假期工資:

  1、每周公休假、法定假、年休假、婚假、喪假不扣工資;

  2、30日以內的產假及工傷假,不扣工資;30日(含)以上的產假及工傷假,假期只發50日基本工資

  3、事假期間扣發全部工資。

  請假核準權限:

  1、主管級(含)以下員工請假:1—3天(含)由業務經理核準;3—5天(含)、5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2、業務經理級員工請假由總經理核準。

  五、解聘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可實行解聘制度:

  1、工作能力不符合崗位要求的;

  2、品行不佳,不利于在公司長期發展的;

  3、不能接受企業文化,不適應公司管理模式的。對中止試用的人員,提前一天予以通知,自告知之日起移交工作。

  六、開除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1、員工不能勝任其崗位工作者;

  2、員工有嚴重違紀行為者。公司辭退員工應于三日前告知員工,并于當日進行工作交接。

  3、無正當理由者,連續曠工三日以上者。

  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的。

  5、嚴重失職的,營私舞弊的,對公司聲譽和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七、離職員工離職應提前15日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離職。員工離職時應移交手續包括:工作移交、財務移交和辦公用品移交等并填寫《員工離職(調動)工作交接表》,并交內勤存檔。如未經批準,擅自離職者,視為自動離職,扣發當月工資。

  八、不管是離職,開除,解聘人員,根據知識產權保密原則,仍對公司的資料,商業秘密,信息,和數據保密的義務,否則公司有權申訴其法律責任。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12

  一、考勤制度細則:

  1、 ★本店員工保持24小時手機聯絡通暢;

  ★員工每日上下班必須打卡、并如實進行考勤表登記;

  ★員工必須先到公司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如果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到公司者,或下班

  未能按時返公司者,均需要提前通知店長,店長批準后方可;

  ★員工外出必須在本店系統內打卡,并標明外出所辦理的業務;回店內后及時登陸后臺打卡

  確認;忘記打卡者每次罰款5元;

  2、員工完成工作考核細則:

  (1)有效客戶必須每3天跟進1次;(登記的客戶必須寫清來源)

  (2)房源必須7天回1次;

  (3)每人每月開發60條真實有效新房源;如能開發出新樓盤名單則可免除本月此項要求;

  (4)每人每天必須完成一組房源有效實勘;要求有室內圖片6張,園區圖2張;

  (5)每人每月必須完成30組真實帶看;

  (6)每人每天必須完成房源有效回跟進10條;

  (7)每人每天下班前必須寫工作總結和第二天工作計劃,組長或店長簽字方可下班;

  備注:以上7條如不按時完成者,第一次罰加班完成,第二次罰款20元,第三次(第三次以上)者罰款50元。

  3、上班時間細則:

  上下班時間:春季(3、4、5月)8:30~5:30,值班到6:30下班

  夏季(6、7、8月)8:30~5:30,值班到7:00下班

  秋季(9、10月)8:30~5:30,值班到6:30下班

  冬季(11、12、1、2月)8:30~5:00,值班到6:00下班

  午休時間為12:00~13:00,當日值班人員不能離店(如有帶看或其他事情,則確定好代替人員);

  4、上班必須打卡,遲到5分鐘之內者罰款5元,遲到20分鐘以內者罰款20元,遲到2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5、公司所有員工不得代替他人打卡,違者罰款50元;

  6、一個月4天休息時間,不允許3天以上連休,如連休3天以上按事假處理,任何員工不得無故

  請假,如請假應獲店長批準,申請病假需要有病假單,申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不提前請假沒

  來上班者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超過兩次直接辭退;每月事假超出5天者,當月休

  息減半(4天改為2天)。

  二、日常管理制度

  1、值班人員每天提前15分鐘到崗,8:30分準時進入前臺值班;

  2、值班人員負責當日店內及店面門前衛生,做到清潔、整齊;

  3、值班人員負責接待進店客戶,登記房源及需求,并登記到電腦系統里;

  4、值班人員下班前將所有店內及店面衛生打掃完畢,關閉所有電源后方可離店;

  5、所有進入本店人員不管是否是客戶,值班人員必須先打招呼說“您好!”,違者每次罰款5元;備注:發現衛生不合格或電源未按時關閉者,每次罰款5元。

  6、值班人員若外出必須經店長同意,并安排人員代替值班后方可離開,值班人員外出期間所有新

  增房源及客戶均屬替值人員;

  7、經紀人應按時參加公司的早會及夕會,無故不參加者,違者每人每次罰款5元;

  早會內容:安排當日工作;

  夕會內容:總結一天工作;

  備注:如發現虛假帶看,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直接辭退;

  8、經紀人每天必須在網站上發布房源信息10條以上,公司提供一個付費端口(所有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滿三個月者工資免費提供付費端口,如工作不滿3個月,公司將按每月100元收取費用):

  9、經紀人外出看房必須簽看房確認單,不簽者,每次罰款50元;

  10、帶看前做好準備工作(包括:提前找好房子的'具體位置,了解房屋概況及稅費情況,帶好看房確認單,及房主和客戶的聯系電話,提前10分鐘到達約定地點。);

  11、本公司所有員工不得私自與客戶簽訂協議,單,經發現直接辭退,扣除當月工資,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12、每周日掃除,4:00~5:00;

  三、店面店規

  1、電腦使用制度:

  (1)禁止安裝與工作內容無關的軟件,不得利用本單位電腦玩游戲,及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網頁;

  (2)電腦屬公司重要財產和精密設備,更關乎工作的重要工具之一,其軟件、硬件及其相關物品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定期使用、定期檢查、并要定期殺毒;

  備注:未經允許安裝無關軟件、工作時間上網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網頁、打游戲、聊天者,經發現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50元,累計三次以上罰款200元。

  2、電話使用制度:

  (1)接聽電話是自報“您好!這里是萬信房產……。。”結束通話時要說“再見”;

  (2)與客戶溝通時要語言簡捷、利落、表達清楚。

  (3)不允許利用公司電話聊私話,經發現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50元,累計三次以后不得在使用公司電話辦理一切業務;

  3、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1)領取辦公用品需登記;

  (2)領取合同、定金條需備案登記;簽完后必須上交,無論是否簽單成功必須上交,違者罰款100元;

  (3)領取看房確認單需登記,丟失者每張50元;

  (4)所有費用款項交接必須登記簽字備案;

  4、店面形象制度:

  (1)窗明幾凈,桌面整潔、前臺接待區隨時保持整潔;

  (2)在前臺人員必須行為規范,不得趴伏在前臺,任何員工不得在前臺吃零食;

  (3)筏作人員不得進入接待桌內,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員工辦公區。

  (4)所有員工不得穿著奇裝怪服、不得濃妝艷抹、佩戴夸張首飾上班;

  (5)店內為工作場所,不得嬉笑、打鬧、聲喧嘩,本店員工禁止店內吸煙,工作時間禁止喝酒(包括午休時間在內);

  5、資源保密及歸屬問題:

  (1)經紀人在職期間資源歸經紀人及店內共同所有;

  (2)當天新增資源不需當天登入系統,(如發現瞞報,遲報資源等情況,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50元,第三次直接辭退,并扣除當月工資)。

  (3)發現房源、客戶外泄問題,相關經紀人直接辭退,扣罰當月工資,并進行行業通報,情節嚴重者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8、中介公司內部員工規章制度

  為了更好的完善店內規章制度,根據《員工手冊》的規章制度,作出如下制度,望家遵守:

  一、簽到要求:

  1、到崗后及時簽到,并注明時間;

  2、接待求租、求購客戶,咨詢、外出都需及時簽寫;

  3、簽寫時一定注明:接待客戶姓名,看房的地址,其他事件寫明去向地址;

  二、接待客戶要求:

  1、櫥窗客戶必須30秒鐘內到店外接待,否則坐在離門最近的二位業務員則俯臥撐20個。

  2、熱情接待進店客戶,在接洽完后需將客戶送離店外50米以上;

  3、客戶離開后接待人員需整理和清除相關雜物,保持店內桌面清潔;

  4、接待客戶看房,必須二個業務員以上一起看房,女士必須有男士的陪同方可看房。

  三、房源內外冊要求:

  1、房友及內外冊編號、信息統一;

  2、內冊內容填寫必須具體,外冊客戶地址、電話不能詳細填寫;

  3、圖形及分布面積的統一、準確性;

  四、畫圖標準及房源解說要求:

  1、上南下北的圖形,要準確;

  2、畫圖必須有分布面積、電梯或樓道的標示,窗、門、陽臺、墻體、交通圖以及對此房有裝修的建議;

  3、周邊環境、設備及房子賣點的講解;

  五、業務員每人每周必須累積七條以上有效房源,并在電腦中附圖;房源不足七條者,罰款人民幣拾元一條,周日由銷售助理以房友通告。

  六、客源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登記到房友軟件上,同時保證客戶求租、求購本與房友客源登記統一

  七、8:25到店準備客戶的接待,值日生需8:15前到店;遲到者做俯臥撐,8:30準時早會;若每月累計遲到2次(含二次)以上者罰人民幣50元/次,從工資中扣除,當月沒有工資者,發工資時兌現。

  八、每周由銷售助理統計鑰匙房、托房,并作出通告,在早、夕會中作相關小型分析;

  九、業務員每周必需針對自己的房源洗盤一次,或者發現房源已售或已租二個月以上未通知銷售助理者,罰款人民幣50元/次。同時分行經理必需在3天內跟進并協助更改房友房源狀態;

  十、禁止代他人考勤,如若發現,代x和被代者一并,第一次警告,代x勤和被代x勤一并罰款人民幣100/次,并記錄在案,第二次請退;

  十一、1個半小時午餐時間,店內必需有2個以上的留守值班人員;

  十二、每天的晨會、夕會必須記錄,當天未能參加會議者,在回店后閱看會議紀錄,并簽名;會議主持、記錄者定為當天值日同事;

  十三、在會議中,參會所有人員手機必須調為震動或靜音狀態,否則罰款人民幣10元一次,凡工作日所有人員手機必須第一時間內接聽,未接聽或關機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人民幣50元/次。員工休息日必須接聽電話,不接者罰款人民幣20元/次;

  十四、業務員退鑰匙給房東或租客時,必須收回《物件收據》,收據上需有物權人簽回;未收回者罰款RMB10元/次,由其引發的相關爭議及責任,由該業務員一人承擔;

  十五、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請假理由不實者一經發現直接請辭;非有切實證明而請假者,50元/張假條;

  十六、在公司規定到崗時間內因病而不能到崗者需出具醫院證明,或在按時到崗后再另行請假;

  十七、業務員在操作房友系統間需離開電腦的,不論時間長短都一定要關掉房友軟件窗口,否則罰款人民幣10元/次;

  十八、合同、票據到銷售助理或店長處領取,并及時歸還,合同丟失或未歸還者人民幣100元/份,并追究其相關責任;合同簽好后,業務員要在第一時間將客戶資料交到銷售助理處,以完善客戶資料;

  十九、公司內人員必需保密自己的房友密碼,房友登陸時其他人員必須離登記者一米之外;

  二十、值日生每天進行衛生檢查,不合格者通告批評。

  所有罰款將納入公司創業基金,此制度即日生效,同時所有業務員簽名認可(附簽名確認表)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13

  1、正常管理與危機管理的有效組合。

  2、工作性管理與非工作性管理的有效組合。

  3、調動積極性與有效控制的有效組合。

  4、有形資產管理與無形資產管理的有限組合。

  5、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有效組合。

  6、管理模式的組合。

  企業制度:民營企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全世界中小企業競爭中,只有少數私營企業在競爭中脫穎而出并得以延續和發展。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私營企業生存和發展壯大的關鍵問題。對私營企業實施企業管理制度創新是其成長發展過程中的必然選擇。企業管理制度創新將構成私營企業制度創新的主要環節。全世界每天都有成千上萬的私營企業在生生滅滅,只有少數私營企業在競爭中脫穎而出并得以延續和發展。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私營企業生存和發展壯大的關鍵問題。對私營企業實施企業管理制度創新是其成長發展過程中的必然選擇。企業管理制度創新將構成私營企業制度創新的主要環節。

  第一,企業管理制度———我國私營企業治理模式的現實分析企業管理制度對于我國大多數私營企業而言,其治理采用的是一種典型的家族治理模式。在這種治理模式下,企業的所有權主要掌握在由血緣、親緣和姻緣為紐帶組成的家族成員手中,主要經營管理權由家族成員把持,企業決策程序按家族程序進行。家族治理模式的特點在于企業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權主要由家族成員控制;企業決策家長化;經營者激勵約束雙重化;來自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督較弱等。

  私營企業采用家族治理模式,在企業發展的初期,有利于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提高企業的穩定性,加快企業的決策速度,因而是有效率的,對企業的成長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一旦企業規模擴大,產業資本日益社會化,家族治理模式所具有的缺陷便暴露無遺,而且這些缺陷逐漸成為阻礙私營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家族治理模式的缺陷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企業管理制度———家族股東“一股獨大”,損害了廣大小股東的利益。在私營企業中,企業創業者或其家族作為大股東“一股獨大”,控制著企業的所有權和主要經營管理權,并主導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家族外的小股東由于人數眾多,人員分散,所持股份少,一般很難介入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所進行的重大決策和重要經營活動,就由掌握企業控制權的家族成員圍繞著家族的利益展開,而很少圍繞包括小股東在內的所有股東的利益展開。另外,在小股東不能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實施必要的監督的情況下,家族控股大股東或其經營者的道德風險,嚴重地損害了廣大小股東的利益,小股東的利益無法得到保護。

  第二,企業管理制度———個人財產所有權與企業法人所有權不分。

  在我國私營企業中,企業法人所有權深受家族個人所有權的干擾和控制。對于私營有限責任企業而言,企業組織只是一種形式,私營企業并沒有按規范的`法人企業來運作,沒有健全的企業法人制度來保證企業以獨立的法人資格存在。私營企業個人財產所有權,在企業的經營和繼承問題上,對企業法人所有權進行大量的干預和控制。

  第三,企業管理制度———企業主“家長制”作風嚴重,高度集中化的管理方式排斥人力資本的民主參與和決策。

  在我國私營企業中,這種“家長制”決策機制固化了私營企業主的“心智模式”,使他們變得更加專制和跋扈。這會不斷加大企業主決策失誤的可能性。而隨著知識經濟和信息時代的到來,企業的成長更多地依賴于知識和人力資本,依賴于人力資本在企業經營過程中的積極參與和決策。市場里的企業是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特別合約,而排斥人力資本民主參與決策的私營企業主的“家長制”作風,必將越來越阻礙私營企業的發展。

  第四,企業管理制度———注重從“內部”選拔經營管理人員,排斥“外部”人才。

  在我國家族式經營色彩濃厚的私營企業中,員工往往被分為“自己人”和“外人”兩個部分。企業主在比較重要的位置上安排的都是“自己人”,除極少數情況外,“外人”是很難得到這些位置的。這主要源于企業主個人及其家族對“外人”缺乏信任感,認為自己人忠誠可靠。這種“任人唯親”的用人模式,容易引發私營企業對人才持續性增加的需求與家族式單一穩定的供給之間的矛盾,其突出表現為:人力資本輸出渠道狹窄,使得私營企業僅靠原來的家族成員已難以保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由于人才來源單一,所受教育背景趨同,獲取社會信息量較小,容易導致思路狹隘;加上家族成員掌控企業較多的資源,無意間也容易形成排擠外來人才的行為,使外來人員難以融入團隊,缺乏對企業的認同感。

  第五,企業管理制度———對外融資難度增加。

  銀行在貸款條件上,對私營企業往往設置較高的“門檻”,企業很難從它們那里獲得源源不斷的貸款。因為,當獲得一些外部資金如銀行貸款時,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經營策略就有可能改變。貸款投資于風險大、收益高的項目,如果贏利了,可以歸還銀行本息,自己也有較大的利潤;如果虧損了,那么大部分風險將由銀行承擔。由于我國的法律執行效率很低,銀行勝訴,而法院難以執行。在這種情況下,銀行等金融機構是很難有勇氣和魄力向私營企業發放貸款的。于是就會出現好企業家和好項目卻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的現象。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14

  第一條:每一名KTV員工每天都必須要按時上下班,每天做到不遲到,不早退,當有病、事時候需要按KTV規章制度中的規定提前請假。

  第二條:不僅要保管好自己所負責區域的設備等物品而且要保管好自己的工作服、胸牌等相關物品。

  在這里KTV規章制度中明確要求當KTV員工辭職時必須按將有關物品交給主管領導,嚴禁任何人將工服等物品帶離本店。

  第三條:每天上班的時候要求員工均應按規定著工服,保持工服整潔、儀表端莊。

  不按固定著裝的給予10元以上罰款,扣除其當月的獎金。

  第四條:KTV中每一位員工必須嚴守本店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提供有關人事、經營管理、財務、設備、文件資料等信息;如有咨詢,由有關領導負責接待,嚴禁擅自做主張,一旦公司利益受損給予開除和罰款。

  第五條KTV中每一名員工必須呀按規定時間在員工食堂就餐,未經允許不得外出就餐,或在營業區內飲水、就餐,更不可以私帶朋友到KTV內部食堂就餐,一旦發現給予嚴厲的處罰。

  第六條:KTV每一位員工一般不得在工作區內打(接)私人電話。

  當如有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到指定地點打電話,以免影響自己或者他人工作。

  第七條:當員工休假或下班后嚴禁任何人在營業區內逗留。

  第八條:無論是什么原因員工都不得在包房內留宿,一旦發現給予開除。

  第九條:工作時間員工不得擅離工作崗位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更不能串崗。

  第十條:不得使用污言穢語,不允許在營業區嬉笑打鬧,不得在營業區域吸煙、飲酒,不得與客人發生爭吵,不得收取客人小費和物品。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15

  隨著公司各方面工作的開展,總經理辦公室文件往來及人員出入日益增多,為了促進各方面工作有序的開展,加強總經理辦公室的管理、保障總經理辦公室的權威性,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總經理辦公室為公司最高行政部門,公司內部人員有義務和責任保障和維護總經理辦公室的權威性。

  二、除特殊情況外,凡各部門報送總經理審閱批示的文件須有總經理秘書視不同情況轉交辦理。

  三、凡報送總經理辦公室的文件須字跡清楚、條理明晰、重點突出。

  四、凡與總經理辦公室的.重要文件往來都須有收發記錄,由總經理辦公室發出的文件,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審查落實情況。

  五、公司外部人員除特殊情況外,須有總經理文秘問清來人工作單位、姓名及來意并通報總經理獲允許后方能進入總經理辦公室,否則,不得隨意出入。

  xx市置業有限公司辦公室

  xx年xx月x日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16

  法務部部門職責

  依據集團公司組織機構設置調整方案,在值班律師主持下全面負責公司法律方面的事務,處理公司法律問題,切實維護公司法律權利和利益。

  1、完善、健全集團公司法務管理體系,指導、協調集團下屬公司的法務事務處理,保證其合法性、規范性和一致性,確保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損害,以達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風險最小化。

  2、起草、審查各類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會簽、簽訂權限授予、示范文本制作、合同登記、合同履行等。保障和促進各項經濟活動的順利進行,及時解決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爭議,做好合同變更、補充或解除手續。

  3、起草、修改或審核公司出具的承諾書、保證函、聲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各種書面文件。

  4、制作公司各類勞動合同文本,協助人事部門協調勞動關系及時做好勞動合同續訂和解聘的相關法律工作;起草、制訂員工競業禁止協議和商業秘密保護協議;協助人力資源部門協調并及時解決各類勞動爭議。

  5、參與公司重大合同、項目的談判,配合其他部門做好招標事務,進行法律論證,出具法律意見。

  6、代理公司處理各類訴訟、非訴訟、仲裁案件;提出解決方案,根據事實和法律,積極維護公司權益。

  7、負責公司知識產權的申請、維護,保障公司在商標、專利、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等方面的權益。

  8、及時辦理公司工商注冊、登記、變更等事務,保障公司的有序發展,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

  9、完成其他法律事務。

  值班律師崗位職責

  值班律師由合作的律師事務所指派,除擔任法律顧問的職責外,主要職責是主持法務部日常工作,處理公司法律方面事務。

  1、指導公司法務員的法務工作。

  2、完善、健全集團公司法務管理體系;指導、協調集團下屬公司的法律事務處理;

  3、代理公司訴訟、非訴訟、仲裁等各類法律事務;

  4、草擬、審查格式合同和日常常用合同;

  5、參與公司重大合同、項目的談判;

  6、配合其它部門參與招標事務;

  7、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工作和公司工商注冊、變更等事務;

  8、其他法律事務。

  法務專員崗位職責

  法務員的主要職責是協助法務值班律師處理公司的各項日常法律事務,做好法律資料收集、文件起草等工作,為解決公司的法律事務提供有力的支持。

  1、擬定公司日常經營所需的一般法律文書;

  2、草擬、審查公司合同,向相關部門、人員收集與合同有關的資料,向值班律師提出意見;

  3、負責法律咨詢的接待和常規法律問題的解答;

  4、協助值班律師處理各類法律糾紛和訴訟工作,并負責法律事務處理的調查、取證工作;

  5、協助值班律師處理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收集和匯總相應的文件資料;

  6、負責各類合同、法律文書、資料的登記、統計、歸檔等工作;

  7、其他法律事務和工作。

  法務部的組織管理

  為加強公司法律事務的規范和管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一、管理機構及人員分工

  公司法務部為公司法律事務管理的歸口管理機構,由值班律師主持日常工作,法務員三至五人組成。

  公司的法律事務主要可以區分為對內法律事務和對外法律事務,對內法律事務主要包括集團公司內部法律事務,如:合同起草審查、公司招標事務、勞動爭議、合同履行中的監督檢查等;對外法律事務主要包括集團公司對外部相關單位的法律事務,如:對集團下屬公司法律事務的指導、仲裁訴訟、知識產權保護等等。

  按照人員情況,將法務員的工作內容以對內法律事務為主和對外法律事務為主進行分工,值班律師總攬全部工作,并給予公司法務員具體工作指導,對法律事務負全責。

  公司的法律事務工作要與公司的法律顧問工作密切配合,公司的首席法律顧問與公司的法務主管領導協調配合工作。

  二、對招聘法務員的要求

  目前至少招聘兩名法務員,要求具備法律本科學歷,具備法務工作經歷的優先錄用,并要考慮將來可以隨集團公司遷往。法務部運轉正常后,再根據工作需要增加合適的人選。

  三、公司法律事務管理

  1、法務部組建后,立即根據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制度,如:合同管理制度、細化的工作制度及流程等。

  2、公司在經營管理活動中涉及的法律事務,業務部門告知公司法務部,由法務員分類登記,報送值班律師,由值班律師根據崗位職責和工作量,指定承辦人員。如需要公司法務部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的,業務部門應交送書面情況說明及相關材料,法務部根據業務部門提供的說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至五日內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

  3、一般法律事務由承辦的法務人員提出處理方案。

  4、重大、疑難的法律事務,經法律事務部法務人員和相關人員集體討論后,制定處理方案。

  5、公司在對外正式簽訂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諾書、擔保函、聲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各種書面文件前,應先由法務部審核,值班律師審核簽字后轉下一程序,經會簽后方能對外簽訂、出具或接受。需要法務人員參與起草、談判的,業務部門應在談判前三天將主要談判內容告知公司法務部。

  6、公司從事招標、投標活動,應在招、投標前二日告知法務部,法務部指派法務人員全程參與,并出具法律意見。

  7、法律事務處理完畢后,承辦的法務人員應在一周內制作結案報告,并按公司檔案管理規定將報告及有關材料歸檔。

  8、以上法律事務涉及重大、疑難法律事務的,必須報公司首席法律顧問審核。

  四、訴訟與非訴訟案件管理

  1、訴訟是指以本公司為一方當事人或作為第三人,通過人民法院,采用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的法律事務活動。非訴訟是指以本公司為一方當事人,采取協商、調解、仲裁、復議等方式解決有關糾紛或爭議的法律事務活動。

  2、公司的訴訟與非訴訟案件的處理須遵循有效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和充分協調必要關系相統一的原則。

  3、案件起因人與起因部門負責人負有配合、協助法務部處理案件中的相關問題、收集和提供案件的原始證據及相關依據的責任。

  4、在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其他活動中,被其他組織或個人起訴而被動參與(包括可能涉及)訴訟活動的,當事人、有關責任人和所在部門、單位應及時以法律事務報告書的形式向法務部說明案情并提供相關材料,以備應訴工作的順利開展。

  5、對于案件處理進程中所需要的必要條件和關系協調,案件關聯單位及相關人員應積極、主動配合法務部開展針對性工作,保證案件處理的順利進行。

  6、案件知情人應堅持保密原則,不得泄露案件的信息內容。

  7、在案件審結后,依據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法務部應繼續作好執行階段的工作,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協議、裁、判決時,承辦部門或承辦人應及時向公司負責人匯報,并報法務部在法定申請執行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8、法務部應當系統全面地對案件材料進行整理并編撰成卷,建立案件歸檔制度,發揮好信息庫作用。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17

  補充規定的原因: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的管理,有效的約束工作人員的行為規范,傳媒的規章制度都遵循酒業的管理規定,但由于傳媒公司部分崗位的特殊性,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進行補充以及適當的調整。

  1、考勤制度的補充(如有謊報、包庇的兩人同時扣100元/次/人)

  1)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六,酒業上班時間上午班8:20-12:00,下午班14:00-17:30,周日休息,團結報要求留一人值班(值班人員按公司統一要求沒有值班工資,只給予調休)。團結報社廣告部辦公室的排版編輯助理、出納上午班8:30—12:00,下午班14:30—17:30。

  2)排版編輯上午班10:30—12:00,下午班14:30—本日工作結束;責編上午班與酒業上班時間為準,下午16:00趕到報社進行當天的審稿工作直到本日工作結束,如晚上加班到21:00的,第二天可以不參加酒業公司報道,在10:00必須在崗。

  3)節目部主管與策劃、攝制骨干等由于工作需要加晚班至晚上2點及以上的不能趕到參加第二天的報到,需提前報部門負責人與傳媒總經理便于及時與綜合部溝通,上午10:30必須到崗,未按程序進行通知的視為遲到或曠工處理;

  4)節目部每天安排一人早上8:30打開大劇院的LED電子屏,9:30必須到崗,晚上21:00關閉LED大屏。

  5)團結報廣告部辦公室周日值班由后勤人員輪流值班,值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辦公室后8:30前必須電話報崗到行財部主管,超時報崗的沒有任何理由直接按遲到處理,無報崗的按脫崗或曠工處理);如非排版人員值班當天有廣告制作的,其中一名排版編輯必須到崗完成排版工作;因故無人值班,按曠工處理,停報不安排值班。

  6)遲到:所有工作人員按照自己的上班時間按時到崗,未到崗者視為遲到,遲到處罰50元/次,因故未能及時報到者需提前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通知考勤人員。若上班時間過了2小時內無電話通知未到崗者視為曠工。遲到三次公司進行行政處罰500元。 7)曠工:無請假條與電話預請假者視為曠工,曠工基層員工按200元/次罰款,主管層人員按400元/次罰款,部門負責人員按600元/次罰款,凡曠工月累計3天,年累計5天者作開除處理。 8)脫崗:未經過主管部門負責人的允許擅自脫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位置上但未盡到工作職責而造成損失與事故的情況叫脫崗,脫崗按100元/次。

  9)外出辦事:職能部門(后勤)人員外出辦事,辦事事由、去向由部門負責人安排,未清楚該人員去向的按脫崗處理。在事由安排出現推諉、拖沓以及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都將作相應的經濟處罰,每次處50元/次。

  2、辦公室衛生管理制度的補充

  1)值日人員必須當衛生打掃完畢再下班,特殊情況當天不能完成的,第二天早上上班前必須打掃完畢。

  2)值日范圍:地板、辦公桌、椅子、展示柜、玻璃柜、會客桌、茶水桶、煙灰缸清理干凈,紙杯、垃圾要處理掉,植物花草要保持生機。

  3)值日人員各負其責,原則上其他人員不參與協助,但如遇值日人員出差或有特殊情況請假的,其他人員共同承擔完成。

  4)衛生實行不定時檢查:各辦公室當天未整理衛生或衛生檢查不達標的,值日人員罰款20元/次/人;部門未安排衛生或該范圍值日衛生人不清楚的處罰部門責任人40元/次。 5)下班前值日人員必須把辦公室電腦、電火爐、空調、飲水機、電源、門窗關閉,保障公司的安全,違反者處以50元/次/人罰款。

  6)大掃除時各辦公室值班人員同時完成,無特殊情況未到者罰款20元/次/人。

  ※個人衛生:嚴禁私人用品如紙巾、零食、雨傘等隨意亂丟亂放,水杯、飯盒、資料等使用完后歸回原處,違反者罰款20元/次/人。(所有資料、報紙必須指定專人管理以及擺放的位置與順序)

  3、節目部衛生管理與設備管理制度的補充

  節目部是傳媒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強化公司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以及舒適的辦公環境,現對節目部做出以下要求:

  (一)、設備維護

  攝制設備管理責任人:黃昱分管負責人:任耕心

  活動設備、道具管理責任人:姚娟分管主管:熊韜

  1)設備每次使用時,填寫設備使用單;完成后,需仔細清理、檢查,并裝箱,擺放好,若發現沒有及時清理裝箱的扣20元/次/人,分管主管處40元/次。

  2)設備屬于公司財產,使用操作不當等人為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或者遺失的,由使用人承擔后果;

  4)嚴禁使用公司設備接私活,若有特殊情況,需向行政部提交申請,總經理批準,否則不予使用,發現私接業務的,處500元/次/人罰款。

  5)設備使用有正常損耗需要定期維護,每個月徹底檢查一次,如需要維修保養請部門負責人指派專人走OA流程申報后執行。

  6)活動所購買道具要統一保管,需要填寫道具、活動設備等的庫存表,以及固定的存放地點,如發現混亂的每次扣20元/次/人,分管主管處40元/次。

  4、紀律處罰制度

  1.上班時間、會議期間(指全體員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聯誼會、培訓會、部門負責人會議、專題討論會,下同)打磕睡者處罰50元/次。

  2.會議時手機必須調為振動,發現電話鈴聲處罰20元/次;會議遲到者處罰20元/次;無故缺席、早退者處罰100元/次。

  3.公司產品價格、銷售單據、政策、返利等內部資料,不能隨意放在辦公桌及會客桌上,電腦使用者應當設置用戶密碼,不能隨意讓非本公司人員操作電腦,發現違規處以20元/次罰款,部門負責人、直屬領導承擔連帶責任,處罰部門負責人40元/次,直屬領導80元/次。

  4.嚴禁上班時間內在辦公區域內大聲喧嘩、看電視、非工作性聊天、玩網絡游戲(含QQ游戲和農場游戲),違規人處以50元/次罰款,部門負責人、直屬領導承擔連帶責任,處罰部門負責人40元/次,直屬領導80元/次。

  5.上班時間后勤職能部門人員必須在崗,業務人員需在自己責任區域內做業務,發現脫崗、早退者或在網吧、娛樂場所、棋牌室消遣者處予100元/次罰款,部門負責人、直屬領導承擔連帶責任,處罰部門負責人50元/次,直屬領導100元/次。兩次以上對違規者行政處分。

  6.嚴禁員工上班時間在乾州辦公室區域內(傳媒攝制組辦公室設置吸煙室)內吸煙或用餐、吃零食(指吃早餐、工作餐、嚼檳榔、吃醋蘿卜、鴨霸王之類的食物),違者處罰違規者50元/次,所在的部門負責人50元/次,直屬領導100元/次。 7.嚴禁員工中餐時喝酒(公司接待活動除外),發現醉酒者處罰200元/次。

  8.公司大小會議或對外參加重大活動時以及臨時要求須配戴工牌,違者處罰20元/次。 9.上班時間非業務部門員工公司要求工作服未著工作服的員工罰款20元/次,副總級以上罰款40元/次。(特殊情況除外:孕婦)

  10.上班時間無正當理由關機的,無人接聽一小時內不回復電話而延誤工作的,處50元/次/人的罰款。

  5、業務處罰制度

  1)各業務接待出現被客戶投訴的,處50元/次/人。

  2)報紙發布業務由于我們工作人員的失誤而發生錯登,沒有發生退款的,相關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處罰,打字員打錯每次處20元/次/人的罰款,責任編輯校稿處50元/次/人;發生客戶要求退款與拒付款的,相應的責任人與部門主管、部門負責人按相應的責任承擔蓋業務的廣告款。

  3)每周工作人員必須提報本周工作計劃給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結合相應的工作任務目標對部門工作人員工作做出要求,再各自發布到OA里,以及每周的工作總結;部門主管及以上必須提交月計劃月總結;違者處50元/次/人。

  4)業務以及后勤工作人員按照各自的工作崗位職責做好每天的工作,業務人員的工作完成情況由部門負責人提報不達標者,處50元/次/人的罰款;后勤工作人員由后勤主管不定時的抽查,無客觀原因的,處50元/次/人的罰款。

  5)后勤工作人員必須要完成當天的工作才可以下班,出納必須交接好當天的上門業務給排版編輯助理和每天的現金存入銀行;排版編輯助理必須把當天的公告啟事排版完成,交接給排版人員,同時完成好當天該剪貼的各粘貼本;排版編輯必須完成當天所有硬廣的排版和報社交接清楚;責任編輯必須完成當天見報廣告、公告的審稿工作;違者處50元/次/人罰款。 6)LED、FM93.0當業務員有新業務的簽訂,應第一時間將業務的合同上繳,并將業務發布在工作群中(應收賬款到賬也應發工作群),便于財務人員登記做賬。由節目部負責人分別指派工作人員來執行,無指派部門負責人處100元/次罰款,被指派人員沒有及時交接也發布初50元/次/人。

  7)與電臺、報社負責賬務清理的工作人員應及時做業務的核對落實,廣告款的催收以及承包款的清理與上繳,發現賬務不清者處200元/次/人。

  8)業務人員利用現在的崗位把業務拉入其它公司的,如經發現直接做開除處理。

  其它的工作流程按總公司的規定執行,如未按流程執行的,直接處100元/次/人的罰款;以及其它公司規定的處分與現金處罰按公司規定執行。

  (注:以上罰款均在當天實行現金支付給考勤人員,并同時在傳媒工作群進行公布,如未及時交付者,考勤人員在群內發布三次催付公告,還不交付者,作為自動離職處理。)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18

  企業管理制度

  目錄

  第一章管理總則.............................................................................................................. 3

  第二章員工守則................................................................................................................ 3

  第三章財務管理制度........................................................................................................ 4

  第一節總則................................................................................................................ 4

  第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4

  第四章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5

  第一節總則................................................................................................................ 5

  第二節工資、獎金及待遇...................................................................................... 5

  第三節辭職、辭退、開除........................................................................................ 6

  第四節文件收發規定................................................................................................ 6

  第五節文件打印、復印管理規定............................................................................ 6

  第六節辦公用品領用規定........................................................................................ 7

  第五章研發部管理制度.................................................................................................... 7

  第六章銷售部門管理制度................................................................................................ 7

  第七章保衛科管理制度.................................................................................................... 8

  第六章安全生產制度........................................................................................................ 8

  第七章倉庫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管理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各項決定。

  第三條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壞公司財產。

  第四條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損害公司的形象、聲譽的行為。

  第五條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

  第六條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第七條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文化知識,公司為員工提供學習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術過硬的員工隊伍。

  第八條公司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作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九條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鼓勵員工積極向上。

  第十條公司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

  第十一條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歡迎員工就公司事務及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作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十二條公司尊重員工的辛勤勞動,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提供應有的待遇,充分發揮其知識為公司多作貢獻。

  第十三條公司為員工提供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第十四條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條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第十六條公司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第十七條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員工守則

  第十八條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條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第二十條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第二十一條愛護公物,節約開支,杜絕浪費。

  第二十二條努力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第二十三條積極進取,勇于開拓,創新貢獻。

  第三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二十四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二十六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二十七條公司的財務工作,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二十八條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第二十九條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三十條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第三十一條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三十二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第三節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第三十三條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三十四條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

  第三十五條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第三十六條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十七條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第三十八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第三十九條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第四十條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第四十一條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第四十二條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第四十三條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第四十四條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四章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四十五條為進一步完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提高人事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人事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制定本制度。

  第二節工資、獎金及待遇

  第四十六條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第四十七條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19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省拍賣企業的審核許可管理工作,促進我省拍賣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和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文件,制訂本規定,拍賣公司規章制度大全。

  第二條 凡在福建省行政區內設立拍賣企業或拍賣企業分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應當按本規定辦理審核許可。

  第三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全省設立拍賣企業和分公司實施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各設區市政府拍賣主管部門對轄區內設立拍賣企業和分公司實施審查及監督管理。

  二、拍賣企業的設立

  第四條 申請設立拍賣企業的投資者應有良好的信譽,無違反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行為。拍賣企業的名稱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有關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并含有“拍賣”字樣。

  第五條 設立拍賣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一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二)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四)有三名以上取得拍賣業從業資格的人員,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賣師;并有具備與主營業務密切聯系的行業從業資格的專職或兼職人員;

  (五)有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規定的拍賣業務規則;

  (六)符合拍賣主管部門有關拍賣行業發展規劃。

  第六條 申請設立拍賣企業,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報告(應當載明擬設立拍賣企業的名稱、注冊資本、股東或發起人姓名或名稱、機構住所、法定代表人、企業類型、經營范圍及可行性分析等內容,并承諾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

  (二)公司章程、拍賣業務規則;

  (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四)擬任法定代表人簡歷和有效身份證明;

  (五)擬聘任的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從業人員的相關資質證明(其中:擬聘任的拍賣師需先經中國拍賣行業協會辦理變更注冊單位);

  (六)固定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租用合同;

  (七)《福建省拍賣企業申請表》(一式三份,其中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一份)。

  第七條 拍賣企業申請設立分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拍賣業發展規劃;

  (二)年檢合格;

  (三)企業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五百萬元人民幣且全部繳清,拍賣企業對每個分公司,需撥付不少于一百萬元人民幣的資金或實物;

  (四)分公司應有兩名以上取得拍賣業從業資格的人員,并有具備與主營業務密切聯系的行業從業資格的專職或兼職人員;

  (五)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六)經營拍賣業務三年以上,最近兩年連續盈利,其上年拍賣成交額超過五千萬元人民幣;或者上年拍賣成交額超過二億元人民幣。

  第八條 拍賣企業設立分公司,申請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 擬設立分公司的申請報告;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最近兩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含年度拍賣成交額專項審計);

  (四)擬任分公司負責人簡歷及有效身份證明;

  (五)擬聘任的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兩名以上具有拍賣從業資格人員的相關資質證明(其中:擬聘任的拍賣師須是注冊于本企業的);

  (六)固定辦公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用合同。

  (七)撥付一百萬元以上人民幣的資金(或實物)的證明材料;

  (八)《福建省拍賣企業設立分公司申請表》(一式三份,其中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一份),管理制度《拍賣公司規章制度大全》。

  第九條 設立拍賣企業及分公司,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申請設立拍賣企業(或分公司),應將上述材料送企業(或分公司)所在地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確認申請材料齊全后,發給申請人《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并在申請表上簽署審查意見后,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核準后頒發由商務部統一印制的《拍賣經營批準證書》。申請人持拍賣經營批準證書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營業登記手續。省經濟貿易委員會不予許可的,發給不予行政許可通知,并說明理由。

  第十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對拍賣企業及分公司的設立許可可以采取聽證方式。聽證工作按《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聽證程序暫行規定》(閩經貿政法[20xx]554號)進行。

  第十一條 受理期限:

  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應在發出《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上報工作;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材料后的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委負責人批準,延長十個工作日,并發給《延期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告知書》。

  三、從事公物拍賣的企業資格審核

  第十二條國家行政機關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稅款、罰款的物品、人民法院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罰金、罰款的物品以及無法返還的追回物品和其他特殊國有資產等標的拍賣應由具有相應拍賣資格的拍賣企業承擔。

  第十三條 拍賣企業的公物拍賣資格,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行認定。由企業向公物財產所在地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核并征求同級國有資產監管部門意見后,報請同級人民政府確認指定。

  申請擁有全省范圍內的公物拍賣資格,由企業向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請,經省經濟貿易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核并征求省國資委意見后,報請省人民政府確認指定。

  第十四條 申請從事公物拍賣企業的基本條件:

  (一)拍賣企業依法成立并開展業務二年以上,上一年度拍賣成交額20xx萬元以上的;

  (二)有2名或2名以上國家注冊拍賣師;

  (三)有熟悉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人員;

  (四)有符合公物拍賣的場所和設施;

  (五)建立必要的經營管理制度,經營規范,服務良好,無違法違規經營活動記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十五條 申請擁有在全省范圍公物拍賣資格的企業除應當具備第十四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是經營五年以上,連續三年年拍賣成交額超過5000萬元,至少有3名國家注冊拍賣師,并經批準已在住所所在設區市以外設有分支機構的拍賣企業。

  四、拍賣企業及其分公司的變更、注銷

  第十六條 拍賣企業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變更注冊登記項目前,應當先報企業所在地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審核并經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核準后換發拍賣經營批準證書。

  拍賣企業申請變更注冊登記項目,應填報《福建省拍賣企業變更登記項目申請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相關材料。

  第十七條 拍賣企業及分公司自領取拍賣經營批準證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未領取營業執照,其拍賣經營批準證書自動失效。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收回拍賣經營批準證書或公告宣布其作廢。

  第十八條 拍賣企業及分公司成立后六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后連續六個月無正當理由未舉辦拍賣會或沒有營業納稅證明的,有關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后,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應收回拍賣經營批準證書或公告宣布其作廢。

  第十九條 拍賣企業根據章程規定事由、股東會決議或其他事由解散的;或者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辦法規定被責令關閉的;或者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注銷。

  第二十條拍賣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其經營資格條件發生變化,達不到《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設立拍賣企業和拍賣企業設立分公司應當具備的條件,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經過整改仍不符合經營資格條件的,由省經貿委收回拍賣經營批準證書或公告宣布其作廢。

  五、外商投資拍賣企業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設立外商投資拍賣企業及分公司,或申請變更注冊登記項目、終止等相關事項,應符合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并向商務部申請。

  六、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省拍賣行業發展規劃,管理與指導全省的拍賣行業自律組織。

  第二十三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全省拍賣企業和從業人員實施監督管理。各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內拍賣企業和從業人員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每年度對拍賣企業進行監督核查,并出具監督核查意見,對核查不合格的拍賣企業,責令限期整改,并將核查情況通報有關部門。

  拍賣企業應按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接受核查,并提交年度工作報告、經法定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和拍賣成交額報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拍賣業從業人員資格證等材料。

  設立分公司的拍賣企業提交的核查材料中,應當明確反映分公司的有關情況,并提交分公司《營業執照》、《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拍賣業從業人員資格證等材料。

  第二十五條 對拍賣業實行統計制度。拍賣企業應當定期向盛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報送企業經營情況統計表。福建省拍賣業統計制度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條 對拍賣企業實行信用管理制度。福建省拍賣企業信用管理制度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對違反《拍賣法》和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從事拍賣活動的拍賣企業和拍賣師,按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第六章有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具體程序按《行政處罰法》及《福建省經貿委行政處罰工作規則(試行)》(閩經貿政法[20xx]226號)執行。

  七、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在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施行前設立的拍賣企業及分公司,不具備《拍賣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的,應當在本規定實施之日起半年內達到規定條件,逾期達不到行政許可條件的,按規定撤回其從事拍賣經營的行政許可。

公司規章制度優秀 篇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獎勵在推動我市科學技術進步、技術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等科技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公民。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和《省科學技術獎勵制度》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堅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鼓勵自主創新和攀登科學技術高峰。加速實施科教興市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推進經濟發展和社會文明進步的原則。

  第三條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市科學技術獎的組織、受理、評審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獎勵設置及獎勵

  第四條市科學技術獎是由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政府獎勵。市科學技術獎(以下簡稱為市科技獎)分為三類:

  (一)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

  (二)科學技術進步獎;

  (三)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

  從事自然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工作中取得了有創造性的重大的科研成果或專利技術,第五條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是指在市行政區域內。對推動科技進步和經濟建設、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和創造重大經濟效益的科技工作者個人進行的獎勵。

  (一)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每次評選1-2名。

  (二)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由市人民政府市長簽署。

  (三)對獲得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的將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

  第六條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是指對具有創造性、先進性和實用性并取得了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自然科技研究成果和成果推廣應用進行的獎勵。

  (一)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三個等級。

  (二)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獲獎組織由市人民政府發給獎狀。對獲獎項目做出主要貢獻的人員發給科學技術進步獎證書和獎金:

  1、一等獎獎金每項10000元;項數78項

  2、二等獎獎金每項6000元;項數1720項

  3、三等獎獎金每項3000元;項數3033項

  第七條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是對在本市注冊且屬中小型規模的堅持推動本企業的科學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

  (一)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每次評選6-8家;

  (二)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由市人民政府給獲獎企業頒發獎牌及獎金。每項獎金10000元。

  第三章獎勵范圍及條件

  第八條本制度適用于在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自然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推廣應用活動的組織或公民。

  第九條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的被獎勵對象必須熱愛祖國。科技、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為做出創造性貢獻,并產生了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科技工作者可作為獎勵推薦提名:

  (一)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開發領域取得了重大突破或創新的研究成果。

  (二)從事具有原創性的科技成果推廣和成果轉化應用工作中。

  第十條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推薦項目重點是應用于生產實踐一年以上。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應用研究成果(包括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和生物新品種)屬于:

  1、國內、省內、市內首創的

  2、本行業先進的

  3、經過實踐證明具有重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

  (二)具有國內、省內先進水平的自然科學基礎理論研究成果。

  (三)取得國家專利證書(即授權)或申報的發明專利已進入實質性審查階段。

  (四)市推廣、轉化、應用已有的科學技術成果。成效顯著的

  (五)引進、消化國內外先進成熟技術成果。貢獻突出的

  (六)市內重大科學技術工程建設、重大設備研制、企業技術改造、資源開發利用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

  (七)實施社會公益性重點項目中。

  (八)從事標準、計量、質量、科技信息、科技檔案等科學技術基礎性工作和自然資源調查、環境保護、醫療衛生、自然災害監測預報防治以及軟科學研究、科技著作(科普)編著等社會公益性科學技術項目取得重要成果。創造顯著社會效益的

  第十一條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授予符合下列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一)開發出具有省級及以上領先水平的新技術。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并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本企業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達到15%以上。

  (三)重視新產品的研究開發和新技術的研究應用。

  第四章推薦獎勵程序

  第十二條市科學技術獎勵實行歸口管理的推薦制度。按照行政隸屬關系由下列單位和個人逐級推薦和申報:

  (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的科學技術行政管理部門;

  (二)市直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院校;

  (三)市直重點企(事)業可直接申報;

  (四)具有高級職稱的3名以上同行科技人員聯名。

  第十三條推薦單位作為行業歸口管理部門對其推薦的人員和項目進行初審。

  第十四條幾個單位共同完成的科技項目由主持單位按歸口的原則推薦上報。

  第十五條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對推薦的人員和項目進行評審。

  第十六條市科技獎評審結果在媒體上公告。接受社會監督。異議期為一個月。

  第十七條對有異議的項目經有關單位初審。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審議并作出認定結論。

  第十八條對公告后的獲獎人員和項目。經市政府批準后予以授獎。

  第十九條市科技獎的獲獎人或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作為考核、晉升、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和享受有關待遇的依據。

  第五章獎勵經費

  第二十條市科學技術獎每年評選一次。

  第六章組織管理

  第二十一條市人民政府設立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承擔。

  第二十二條市科學技術獎專家評審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第七章罰則

  第二十三條剽竊、侵奪他人科學技術成果。收回證書,追回獎金,剽竊人三年內不得申報科技獎。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依規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推薦單位或個人提供虛假數據、材料、證明等。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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