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材保管制度(精選3篇)
器材保管制度 篇1
一、凡由儀器室保管的'教學儀器(包括設備、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儀器室使用時,應嚴格按本制度執行。
二、任職教師因教學需要的儀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師本人到儀器室辦理借用手續,在借用儀器時要仔細檢查和了解儀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畢,由教師本人將所借用的物品送還儀器室、由管理員檢查驗收后,注銷借還手續。
三、儀器室要有儀器、借還登記冊,內容包括借還的時間、儀器數量、儀器完好情況,借用時領取人要簽字,歸還時實驗要登記。
四、校內有關部門或人員因非教學需要借用儀器,應由教務(導)主任批準簽字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五、非教育單位不得借用。兄弟學校之間因教學急需借用儀器時,要憑單位介紹信并經主管校長批準簽字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六、學生因課外科技活動需要借用教學儀器時,由輔導教師代為借用并負責按時歸還。
七、教學儀器外借后應及時歸還,每學期末必須將儀器全部交回儀器室,對到期不還者,由批準人員負責追回。
八、歸還的儀器如有損壞現象,借用人要說明原因,能夠修理的待修好后再辦理交還手續,不能修理的,等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后,再辦交還手續并注明處理意見。
九、對不合理的借用,管理員有權拒借,以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進行
器材保管制度 篇2
一、美術器材室由專人負責,未經允許,其他人員不得進入。
二、一般美術器材應入櫥、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注意防潮。
三、對新購置的器材,首先進行質量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器材室。
四、各種器材、設備要建帳登記,定期清查,做到帳物相符。
五、根據器材的技術要求,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器材的正常使用。
六、對損壞無法修復的器材,管理人員提出處理,報有關領導批準,報廢或更新。
七、學校美術器材專供師生教學使用,不準外借。
八、保持室內清潔衛生,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器材保管制度 篇3
一、美術器材室必需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美術器材室。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管理人員應及時申請購買美術器材和設備,以保證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三、要建立美術器材管理總帳、分類帳。美術器材的配發、自購、自制、調撥、饋贈、破損、丟失、報廢等,要憑單據及時登記,做好帳冊管理,所有器材每學期盤點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四、根據學校教學的實際,部分美術器材可在學期初由教研組(教師)向美術器材室辦理出借領用手續,美術器材領用和歸還時,管理人員應仔細檢查儀器完好情況,并做好相應記錄。如有損壞,按學校相應的規章制度報主管部門處理。
五、儀器設備管理科學合理。儀器設備必須全部入櫥或上架,按儀器的性能分類存放,合理排列,定櫥定位;并根據重下輕上、水平或豎直放置的原則作適當調整,做到科學合理、美觀大方、取用方便。
六、要加強對美術器材的保養和維護。根據不同器材各自的特點,分別定期進行烘曬、通風、除塵,確保美術器材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電源、滅火器等安全設備。